鞍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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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截至日期: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3-06-04
公告日期2003-06-04
方案进度实施
发行方式优先配售,定向配售和网上定价
发行规模150000万元
发行数量1500万张
发行费用23,830,000.00元
面值100元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发行年度2000-12-31
债券期限5年
起息日2000-03-15
到期日2005-03-14
上市日期2000-04-17
利率类型固定利率
利率(%)1.2
付息频率Y1
初始转股价格3.3元
发行结果公告日2000-03-22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5898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鞍钢转债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100元
上网发行日期2000-03-17
上网发行数量(张)13136680张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1.2615
分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利率说明年利率为1.2%。
付息说明第一次付息日期为2001年3月15日,2002年至2005年每年的3月15日为付息日。发行人在付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息工作。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 I:支付的利息额 B: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年利率
初始转股价条款初始转股价为3.30元/股,以本次发行前一个月(2月7日至3月7日)鞍钢新轧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3.11元为基准,上浮6.11%。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派息P1=P0-D 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2000年度派息之后,“鞍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元调整为3.21元, 新的转股价格从本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执行。 2001年度派息之后,“鞍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1元调整为3.13元,新的转股价格从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执行。 2002年度派息之后,“鞍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3元调整为3.03元,新的转股价格从本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执行。
转换期条款可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后6个月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交易日内。转换期为2000年9月18日至2005年3月14日。可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后6个月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交易日内。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日前的10个工作日停止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 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利。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在可转债到期日前半年内(2004年9月14日至2005年3月13日),如果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70%,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105%(含当年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本公司。 投资者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且只能回售一次。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当鞍钢新轧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 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 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发行人将在修正转股价格前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修正程序 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本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有效申购数量(手)1657157手
有效申购户数15340户
中签率(%)79.2724%
老股东配售代码8898
老股东配售简称鞍钢配债
老股东配售价格100元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1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2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1063320张
老股东配售日期2000-03-15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2000-03-15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2000-03-10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鞍钢新轧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已向鞍钢新轧A股股东优先配售1.06332亿元人民币;共向证券投资基金发售0.8亿元人民币。截止 2000年3 月15日,主承销商已完成对鞍钢新轧A股股东按每股鞍钢新轧A股股票配售2 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优先配售和向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余额13.13668亿元人民币上网定价发行。
预案公告日1999-08-23
股东大会公告日1999-11-02
发行公告日2000-03-16
上市公告日2000-04-11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6 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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