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8-01-29 |
公告日期 | 2008-01-29 |
方案进度 | 实施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和上网定价 |
发行规模 | 82000万元 |
发行数量 | 820万张 |
发行费用 | 18,200,000.00元 |
面值 | 100元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发行年度 | 2008-12-31 |
债券期限 | 5年 |
起息日 | 2008-01-16 |
到期日 | 2013-01-15 |
上市日期 | 2008-01-30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利率(%) | 1.5 |
付息频率 | Y1 |
初始转股价格 | 18.33元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8-01-21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070572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海马发债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8-01-16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5964250张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242.7127 |
分销商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利率说明 | 票面利息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第三年2.2%,第四年2.5%,第五年2.7%。 |
付息说明 | 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为计息起始日。利息每年支付一次,首次付息日期为发行首日的次年当日,以后每年的该日为当年的付息日。付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付息登记日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证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马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可转债利息。在付息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以及已转股的可转债,不再获得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息。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初始转股价格:18.33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 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派息: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Ak—D)/(1+n+k); |
转换期条款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08年7月16日至2013年1月15日止。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回售权,若首次不实施回售,该计息年度内将不再行使回售权。
若该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形,则调整日前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计算,调整日后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如果连续30个交易日中任意1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董事会提议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上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144759952手 |
有效申购户数 | 16694户 |
中签率(%) | 0.412% |
利差(%) | 0%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080572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海马配债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1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21948户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769744张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8-01-16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8-01-16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8-01-15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公司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配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乘以1元(即每股配售1元),再按1,000 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预案公告日 | 2007-07-21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7-08-10 |
发行公告日 | 2008-01-11 |
上市公告日 | 2008-01-29 |
主承销商 |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推荐人 |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有效 | 否 |
发布日期 | 2007-07-21 15:4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