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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 基本属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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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名称 | 沪深300指数 |
发布人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指数简介 | 概要:沪深300统一指数的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及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基期及基点:2004.12.31 =1000 指数计算: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 样本选择标准: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样本空间需满足条件:(1)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的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A股中排在前30位;(2)非ST、*ST、非暂停上市股票;(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4)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5)剔除其它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样本调整原则: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自退市日起,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过去最近一次指数定期调整时的候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尚未调入指数的股票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