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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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1-0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拆迁补偿费用分摊标准为人民币15.60万元/延米岸线(含航标处灯塔迁建分摊费用),岸线和土地使用方各承担50%。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整体开发建设的需要,港口集团先期牵头组织了岸线和土地建筑设施的拆迁工作,具体涉及军事设施迁建、渔业设施拆迁、失海渔民安置及其他相关项目,并支付了绝大部分拆迁费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2至4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12】696号),石化港务2#-4#液体化工泊位对应旗台作业区岸线长度为981米。
按照“谁收益、谁出资”的原则,石化港务和港口集团经协商,拆迁费用标准明确为15.60万元/延米,合计15,303万元,由岸线和土地使用方即石化港务和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下称:石化仓储)各承担50%,即两家公司各分摊7,650万元拆迁费用。
7,650万元为石化港务承担的全部和最终费用。今后无论旗台作业区因何种原因产生的拆迁、补偿费用的增加,石化港务都不再分摊。
公司持有石化港务51%的股份,是其控股股东。石化港务与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形成了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该重大事项。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旗台作业区拆迁补偿的所有费用由各投资主体依据岸线和土地的占用规模分摊,石化港务和石化仓储均摊981延米岸线和后方对应土地的拆迁补偿费用,体现了“谁收益、谁出资”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是石化港务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这项工作的完结为加快推进2#-4#液体化工泊位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530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8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公开招标方式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施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2至4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2#-3#泊位)水工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化港务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上述工程施工承包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石化港务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了《水工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123,127,521元。
石化港务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该重大事项。据此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根据《水工施工合同》的规定,本次水工工程主要包括:
①码头平台、系缆墩、引桥、联系桥(钢便桥)、消控楼、工具库、前沿值班室、门卫房等施工,系船柱购置安装、橡胶护舷安装等相应附属设施(含供水、供电、管廊、工艺、消防、给排水、控制通信等预埋件),水工结构中桩基、梁、板及钢便桥等防腐工程;
②工程桩检验检测相关工作及码头驳岸深层位移观测(2处);
③引桥及消控楼部分桩位探摸,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探摸,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暂列金额中;
④φ1200mm砼大管桩由承包人采购,但必须要经过项目业主方认可,系船柱由承包商组织采购,并需项目业主参与并认可;橡胶护舷由发包人自行招标采购,承包人负责接卸、保管、安装等工作;
⑤φ1200mm钢管桩(桩长55米,总共22根)由本工程承包人采购,相应的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并有类似沿海码头工程的供桩业绩,并经过项目业主认可;
⑥施工临时用水接口距二离本工程约2.5KM,由本工程承包人接至施工现场,管道直径DN100,并需做保温处理,同时负责后期维护;项目业主在施工红线400m范围内提供施工临时用电接口,由本工程承包人接至施工现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加快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2-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的建设步伐,使2-4#泊位早日开放实现泊船装卸功能,提升港区综合服务能力与范围。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3128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协商,为避免同业竞争局面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港口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以下五家目标公司股权交由公司托管:
1、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港投资)40%股权
2、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湾)65%股权
3、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港)60%股权
4、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集装箱)51%股权
5、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圩港)100%股权
新苏港投资的股东方分别为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港口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3:3:4,港口集团相对控股。新苏港投资目前持有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港码头)51%股权,新苏港码头主要从事货物的装卸、堆存、码头和码头设施的经营和管理。因新苏港投资为新苏港码头的控股股东,故港口集团持有新苏港投资公司40%股权纳入本次股权托管范围。
公司已于2014年7月25日与港口集团就上述股权托管事项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本协议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989.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989.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2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9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5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89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49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9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服务优势投入公司生产运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1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13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合同价款为29,530,190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施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2至4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2#-3#泊位)疏浚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化港务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上述工程施工承包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石化港务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了《疏浚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9,530,190元。
石化港务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该重大事项。据此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加快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2-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的建设步伐,使2-4#泊位早日开放实现泊船与装卸功能,提升港区综合实力。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953.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施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工程(道堆施工)和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工程(道堆施工),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两项工程施工承包方。
  工程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根据《55#-57#泊位工程合同》的约定,工程公司实施: 55#-57#通用泊位码头挡土墙南边线以南约30m范围,场站进港主通道27m路排水沟以东部分的道堆,总面积约3万平米;具体包括道路、堆场、给排水、供电、通讯及安装和相应专业范围内沟、管、井等。
  2、根据《物流场站工程合同》的约定,工程公司实施: 55#-57#通用泊位码头2#变电所的南侧,南北方向从码头挡墙南边线以南约30m 起到堆场(煤炭、焦炭)21区的南边线为止,东西方向从场站进港主通道27m路排水沟以东部分的道堆,总面积约I3,00万平米;具体包括道路、堆场、给排水、供电、通讯及安装和相应专业范围内沟、管、井等。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549.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完善旗台港区10万吨级氧化铝、散化肥泊位的使用功能,公司启动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工作,公司通过委托方式,选择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为工程承包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鑫联公司与建港公司签订了《连云港港东联公司16、17道铁路专用线改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14,630,581.76元。
  鑫联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建港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该重大事项。据此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铁路施工合同》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是对现有公司东联分公司16、17道铁路专用线进行改建和延长,工程内容包括路基部分、轨道部分、站场部分及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630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15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建设连云港港墟沟港区一期工程1-6号泊位(61#-66#)码头结构加固工程,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工程承包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2013年8月14日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41,680,931元。 工程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公司实施以下施工内容: 疏浚拓深、橡胶护舷更换、系缆柱更换、加桩处理、增设风暴系船柱、面层凿除修复、门机轨道改造、附属设施、桩基检测等。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情况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发包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陆拾捌万零玖佰叁拾壹元(¥41,680,931)。 3.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4.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5.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54日历天。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岸线资源使用效益,确保安全高效靠泊作业,经苏交港【2012】112号文件批复,公司组织实施上述1-6号泊位(61#-66#)码头结构加固工程建设施工。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168.0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989.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32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3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65.9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1.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15.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193.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769.9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108.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88.2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477.8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45.8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12.5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89.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一)公司与港口集团陆续签订了7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每份合同期限均为20年,最早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最晚签订的将于2026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按照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签订了《燃材料采购合同》、《供电服务合同》、《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二)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公司与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仓储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公司分别与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五)公司分别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六)公司与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31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筹集资金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和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
鑫联公司75%股权,公司拟向包括港口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数量为不超过35,100万股,港口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8%。
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和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鑫联公司75%股权,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消除同业竞争隐患;港口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8%,充分展示了其对公司未来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信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31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最终转让价格以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核准并实施完成后,使用所获募集资金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鑫联公司75%股权。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1345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鑫联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47,549.4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61,969.22万元,增值额为14,419.75万元,增值率为30.33%。鑫联公司75%股权价格为46,477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鑫联公司75%股权,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消除同业竞争隐患。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647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31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道堆西区工程,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工程承包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2013年1月30日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了道堆施工合同,整个工程预计投资额为60,011,267.60元。工程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
节约、高效的推进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建设。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60011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9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18日公司与港口集团签订了《关于设立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出资协议》,约定合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港口集团现金出资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公司现金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 港口集团持有公司48.81%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港口集团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5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5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公司
定价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共3869.42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6800元,总金额26312056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连云港港口整体规划和公司办公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购买由新海岸公司建设的新海岸大厦7-8层办公用房。购买的新海岸大厦办公用房面积约为3871平方米,价格为6800元/平方米,合计需投资约2632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6312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28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汉石战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6月18日,公司与汉石公司在江苏连云港市签订了《关于连云港鑫
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与6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汉石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25%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
司75%股权,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已签署了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之《承诺函》,放弃对汉石公司所持有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按照出让方初始投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 年期同期人民币基准贷款利率及实际存续天数计算的利息计算,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9,354,587.29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原则:
1、目的:整合连云港港口生产资源,增强公司赢利能力,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行业和资本市场地位和形象。
2、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定价公允合理。
(二)公司董事会经过必要的分析论证后认为: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本次收购行为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逐步向大型化、专业化整体战略发展方向的需要,收购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上述收购行为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公司大宗散杂货装卸运输业务中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宜。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4935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21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东区剩余抛填石料原合同单价为51.42元/m3,根据连云港地区石料市场现行价格,上调金额为16.58元/m3,调整后单价为68元/m3。调整费用项增加内容:补充协议总金额为2045.97万元(按实结算,以双方认可的最终审计价为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为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东港区物流场站项目工程,通过招标方式,于2011年3月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订了《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当时整个工程预计投资额为15911万元,2011年完工。
因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拆迁征地补偿未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致剩余8.93万平方场地抛填尚未实施。依据相关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石料价格上调带来的施工总成本需增加2045.97万元。
公司拟与工程公司就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签订《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总金额为2045.97万元,工程项目工期顺延至2012年12月30日。
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此工程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45.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通过招标方式达成此合同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拥有从事港口工程建设的专业资质和施工队伍,长期承担港口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优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工程公司通过市场招标竞争或按市场公允价格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必要的港务建设工程施工及维护服务。为实施公司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工程港池疏浚,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此项工程承包方,对该项目XGZYQ-S标段进行施工。公司拟与工程公司就此项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整个工程预计投资额为139,984,320.00元,工期为300天。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45.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989.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49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86.8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32.0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70.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367.5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113.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324.8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320.0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857.2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169.7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 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为2011 年度发生额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55.6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1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司实际用水量收取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港口集团于2009 年4 月签署了含有“供水服务”的《综合服务协议》(经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港口集团向公司收取水费(水费中含工业用水定价价格和港口集团二次供水成本0.588 元/吨),2009 年度公司向港口集团缴纳约520 万元水费。为保证公司的正常供水,减少与港口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经与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港口集团友好协商,原供水方式不变,仍通过港口集团供水管网向港区内用水单位供水,但拟改变原结算方式,由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与港区内用水单位按供水价格直接结算,港口集团代收代缴。二次供水成本即供水管网设施维护费用由港口集团与港区内用水单位另行结算。公司与港口集团另行签署《供水管网设施维护协议》,由港口集团每月仍按
0.588 元/吨二次供水成本收取供水设施维护费用,并随维护成本的变动做相应
调整。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1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公司现从事除散粮外所有码头装卸主营业务。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公司)主要经营散粮的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公司为整合港口装卸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拟租赁东粮公司33#码头泊位及附属资产设施从事码头装卸业务,东粮公司不再从事码头装卸业务,其主营业务变更为资产租赁。租赁经营期限为:2010年8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年租赁费用为零万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5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轮渡公司)主要从事连云港—韩国海上客货班轮运输业务、船舶饮食供应业务、国际货运代理等业务;中韩轮渡
公司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旅客上下船及货物的港口装卸、堆存管理等服务。
该项关联交易预计每年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减去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付日按照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资产计算的相应比例的差额的影响。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目标公司一45%的国有股权和目标公司二38%的国有股权,并于2009年12月11日在连云港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目标公司一和目标公司二评估基准日均为 2009年5月31日。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245-01号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一评估后总资产为140,083.87万元,总负债为67,995.49万元,净资产为72,088.38万元;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09]
第245-02号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二评估后总资产为66,154.61万元,总负债为21,690.58万元,净资产为44,464.03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减去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付日按照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资产计算的相应比例的差额的影响。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目标公司一45%的国有股权和目标公司二38%的国有股权,并于2009 年12 月11 日在连云港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245-01 号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一评估后总资产为140,083.87 万元,总负债为67,995.49 万元,净资产为72,088.38 万元;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245-02 号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二评估后总资为66,154.61 万元,总负债为21,690.58 万元,净资产为44,464.03 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向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采购燃料。
港口集团下属的物资分公司在港区设有油库等燃料储备、供应配套设施,能够批量采购燃料和就近保障港口生产用油,公司部分燃油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其采购比其他燃料采购途径更为经济快捷。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电价以江苏电网销售现行定价为基础加合理成本计算 水价以连云港市物价局及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规定的工业用水定价)为基础加合理成本计算 通讯线路、互联网光纤专线及相关信息系统的费用,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信息产业部有关标准收费,公司每月支付相关费用。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
港口集团及下属相关公司提供供电、供水、通讯、上下班交通和建设工程施工等服务。港口集团下属的供电分公司、外轮服务分公司、通讯信息工程分公司和连云港港口集团客车公司提供供电、供水、通讯和职工上下班交通服务等,既符合公司需求,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及成本控制。
供电服务
鉴于连云港市供电局目前仍无法直接对港区供电,由港口集团下属企业供电分公司为公司码头提供二次供电。
供水服务
鉴于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目前仍无法直接对港区供水,由港口集团下属企业外轮服务分公司对公司码头进行二次供水。
通讯服务
由连云港港口集团下属企业通讯信息工程分公司提供通讯服务。
公司使用的通讯线路、互联网光纤专线及相关信息系统的费用,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信息产业部有关标准收费,公司每月支付相关费用。
《综合服务协议》包括供电服务、供水服务、通讯服务、交通服务,该协议年交易金额不超过8200 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客车公司
定价依据连云港地区公共交通市场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交通服务
由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客车公司为公司提供职工上下班交通服务。根据连云港地区公共交通市场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价格为80 元/人/月,按实际乘坐人员结算。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实际发生
的服务费用。
《综合服务协议》包括供电服务、供水服务、通讯服务、交通服务,该协议年交易金额不超过8200 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在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由港口集团下属港务工程公司通过市场招标竞争或按市场公允价格提供必要的港务建设工程施工和维护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港务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建设成本。
该协议年交易金额不超过82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按同类业务市场定价原则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等服务并收取
费用。
协议有效期3年,至2011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凯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按同类业务市场定价原则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等服务并收取
费用。
协议有效期3年,至2011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98)5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土地出租的最低保护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港口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计1649104.9平方米。
参照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98)5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土地出租的最低保护价为6元/平方米·年的标准,确定租赁价格为6元/平方米·年,公司现租赁港口集团1649104.9平方米,合计9894629.4元/年。公司每年4月底前一次性向港口集团支付当年土地租赁费用,合同期限均为20年。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19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海公司")主要从事大豆的深加工以及豆粕、油脂等相关贸易;益海公司需要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提供港口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双方同意为此签署《港口装卸服务协议》。公司董事陈光平女士在益海公司担任董事,由此益海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公司")主要从事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外代公司需要公司为其代理客户提供港口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黄诚先生担任外代公司副董事长,由此外代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分别向益海公司、外代公司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服务并获得价款。
2、益海公司、外代公司保证其交由公司负责装卸、堆存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等标准。
3、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收费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具体价格由双方在每次另行签署的《货物作业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该《货物作业合同》是《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与益海公司、外代公司预计每年交易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
5、协议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合同签署情况:
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分别与益海公司、外代公司签署《港口装卸服务协议》。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0-24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
定价依据通过市场招标或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对泊位进行疏浚维护,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以下简称:轮驳公司)拥有专业的疏浚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长年从事港口泊位疏浚维护服务,轮驳公司通过市场招标或按市场公允价格为公司提供泊位疏浚维护服务,该服务事项构成我公司与轮驳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轮驳公司向公司提供必要泊位维护疏浚服务并获得价款。
2、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按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执行。
3、双方同意服务的价格通过市场招标或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具体价格双方在每次的施工协议中加以明确。如公司认为轮驳公司要求的服务价格高于市场公允价格,公司有权另行选择其他施工单位。
4、预计每年费用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
5、协议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0-10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定价依据按中标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焦炭专业化泊位的疏浚工程经招标由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中标。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拟承揽上述工程,该事项构成了我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工程内容:焦炭专业化泊位及港池调头区疏浚、基槽疏浚及码头后方陆域清淤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全部疏浚工程内容
2、合同工期: 2007年9月 30 日-2008年11月30日
3、质量标准:交通部颁合格标准
4、工程量:247.7万方
5、合同价款: 叁仟捌佰肆拾陆万零捌佰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按中标价格定价

合同签署情况:
双方已于2007年9月30日签署《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焦炭专业化泊位疏浚工程施工合同》。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84608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8-16
甲公司连云港
乙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有效改善连云港港口的集疏运条件,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连云港港口总体规划,由省、市政府投资建设连云港高速疏港通道,其中南疏港通道二期工程的路段经过本公司东联港务分公司的区域,需拆除本公司部分设施。受省、市政府的委托,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连云港港区南疏港通道建设的拆迁及补偿工作。针对拆迁及补偿事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拟与本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该事项构成了我公司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拆除范围:连云港南疏港通道二期建设所涉及拆除的股份公司设施部分
2、资产补偿费用:拆除资产按照资产净值人民币953.8169万元全额补偿。
3、 拆除实施:由公司方按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负责实施,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拆除包干费用人民币200万元。
4、资产拆除补偿费在拆除完毕后15日内全额支付,拆除实施费用在开始实施时全额支付。

合同签署情况:
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连云港南疏港通道二期建设拆除补偿协议》。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953.81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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