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

- 600317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每一元出资对应营口港财务公司一元注册资本,出资价格与关联方相同。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港务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营口港财务公司。拟设立的营口港财务公司初设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港务集团出资2.55亿元,持股比例为51%,公司出资2.45亿元,持股比例为49%。
港务集团持有公司78.5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拟共同出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资设立营口港财务公司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的目的、对本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通过设立财务公司能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收益和安全性,而且能够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提升资金管理水平,控制资金风险,提高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营口港财务公司设立后或将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为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的发生,营口港财务公司将建立
一整套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来识别和控制上述各类风险。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03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北京中天和出具的并经辽宁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确定。根据北京中天和出具的中天和辽[2011]评字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月31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2月15日,港务集团与营口港达成初步意向,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履行承诺,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港务集团拟以鲅鱼圈港区的已建成并在近期可完成竣工验收的 54#-60#泊位资产和业务,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关联交易目的
1、通过本次交易,减少关联交易,有效避免与港务集团的同业竞争。
2、通过本次交易,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持
续发展能力;迅速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有效促进上市
公司做大做强。
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改善财务状况并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未来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425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20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四)》对各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与港务集团修改了关联交易定价
本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签订了《<关联交易定
价协议>补充协议(三)》,并经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市场价格已发生变化,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四)》,对有关关联交易的价格进行重新调整和约定。
2、2012 年公司租赁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7#-60#泊位。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港务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燃料供应等;本公司向港务集团提供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汽车倒运、机械维修、机械租赁、材料采购等。由于本公司是由原营口港务局部分改制设立的,公司对一些辅助性服务具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而该等服务又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在可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仍会持续发生。公司通过与集团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定价协议》及补充协议,规范了该等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平和公允性,使得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价的原则。
2、由于钢材是公司吞吐量较大且增长速度较快的货种,为更好的开展装卸、堆存、运输服务,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租赁经营上述有关泊位、资产及场地,实现营口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20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租赁资产的投资总额、折旧情况、作业能力和效益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租金额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与港务集团修改了关联交易定价
本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签订了《<关联交易定
价协议>补充协议(三)》,并经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市场价格已发生变化,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四)》,对有关关联交易的价格进行重新调整和约定。
2、2012 年公司租赁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7#-60#泊位。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港务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燃料供应等;本公司向港务集团提供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汽车倒运、机械维修、机械租赁、材料采购等。由于本公司是由原营口港务局部分改制设立的,公司对一些辅助性服务具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而该等服务又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在可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仍会持续发生。公司通过与集团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定价协议》及补充协议,规范了该等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平和公允性,使得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价的原则。
2、由于钢材是公司吞吐量较大且增长速度较快的货种,为更好的开展装卸、堆存、运输服务,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租赁经营上述有关泊位、资产及场地,实现营口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11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泊位租金和资产租金的定价原则为:依据租赁资产的投资总额、折旧情况、作业能力和效益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租金额度。
交易简介为更好的开展装卸、堆存、运输服务,避免公司和港务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
提高公司泊位吞吐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公司与港务集团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收购泊位的定价原则为:根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和 [2008]评字第 02042 号评估报告,以 200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 的评估价值为 45,364.20 万元。
交易简介由于成品油和液体化工品均是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货种,为更好的开展装
卸、堆存、运输服务,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经营上述有关泊位,实现营口
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更好的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有
效避免公司与港务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而进行的。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实现鲅
鱼圈港区泊位资源及港口业务的整合,公司综合吞吐能力将得到提高,有利于提
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364.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2-10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泊位租金和资产租金的定价原则为:依据租赁资产的投资总额、折旧情况、作业能力和效益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租金额度。
交易简介由于铁矿石、钢材、煤炭、油品等均是公司吞吐量较大且增长速度较快的货种,为更好的开展装卸、堆存、运输服务,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租赁经营上述有关泊位、资产及场地,实现营口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更好的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避免公司与港务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而进行的。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实现鲅
鱼圈港区泊位资源及港口业务的整合,公司综合吞吐能力将得到提高,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8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06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有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1、2008年1-5月租赁港务集团16# 、17# 、22#泊位;

2、2008年租赁港务集团14# 、15#油品泊位;

3、2008年4-12月租赁港务集团55# -56#泊位;
4、2008年1-6月租赁港务集团油罐区;
5、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
6、收购港务集团油罐区和相关土地;
7、与港务集团、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三方合作。
为更好的稳定客户,巩固货源,同时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与港务集团、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本着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资经营矿石码头和钢材码头的相关事宜进行战略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1)合作内容
股份公司、港务集团、鞍钢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合资成立矿石码头公司和钢材码头公司,其中,矿石码头公司拟由股份公司、港务集团和鞍钢集团三方合作,钢材码头公司拟由股份公司和鞍钢集团两方合作。
三方同意矿石码头公司由股份公司控股,港务集团和鞍钢集团参股,暂定的投资比例为 6:2:2,即股份公司持有矿石码头公司 60%的股份,港务集团和鞍钢集团各持有其20%的股份;钢材码头公司由鞍钢集团控股,股份公司参股,暂定的投资比例为6:4,即鞍钢集团持有钢材码头公司60%的股份,股份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
(2)矿石码头和钢材码头合资范围

矿石码头为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购买收购的港务集团17#20万吨级矿石泊位以及相应的配套项目和公共设施,设计年接卸能力1200万吨,岸线长度405米。
钢材码头为设计年接卸能力500万吨,岸线长度735米的1.5万吨级泊位4个,以及相应的配套项目和应承担的公共设施。
(3)合资公司投资总额
矿石码头投资总额以辽宁中天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原辽宁中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评报字(2007)002号]《资产评估报告》和
《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基础,以2007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矿石码头评估值为28.33亿元,注册资本在合资公司注册时调整后最终确定。
钢材码头投资总额估算约10亿元以上,在进行资产或股权评估时最终确定。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及缴付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按最终确定的投资总额全资注册;在条件成熟时,三方同时一次性足额认缴注册资本金。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此次合作有关事宜对董事会的授权
关于对上述事宜,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执行及全权处理上述合作,具体包括:
在股东大会所确定的原则范围内,协商确定有关合资范围、最终投资总额及投资比例、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章程等涉及本次合作的法律文件;
向国家主管部门申报有关合作事宜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其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
办理与上述合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年。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
泊位租金和资产租金的定价原则为:依据租赁资产的投资总额、折旧情况、作业能力和效益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租金额度。
土地使用权租金的定价原则为: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7]12号)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有关征管信息事项的通知》(辽地税传[2007]3号),确定租金单价。
收购资产的定价原则:以该等资产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与港务集团、鞍钢集团合作出资的原则:矿石码头公司由股份公司控股,港务集团和鞍钢集团参股,暂定的投资比例为6:2:2;钢材码头公司由鞍钢集团控股,股份公司参股,暂定的投资比例为 6:4。矿石码头投资总额以评估值为基础,注册资本在合资公司注册时调整后最终确定;钢材码头投资总额在进行资产或股权评估时最终确定。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铁矿石、钢材、煤炭、油品等均是公司吞吐量较大且增长速度较快的货种,为更好的开展装卸、堆存、运输服务,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租赁经营上述有关泊位、资产及场地,实现营口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根据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辽政发[2007]12 号)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有关征管信息事项的通知》(辽地税传[2007]3号),港务集团调整了土地使用权租金。租金调整后,本公司向港务集团支付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将有所增加。
为更好的开展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的装卸、中转和储运业务,避免关联交易,公司拟收购港务集团油罐区及其相关土地。
为更好的稳定客户,巩固货源,同时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与港务集团、鞍钢集团本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资经营矿石码头和钢材码头的相关事宜进行战略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更好的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避免公司与港务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而进行的。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实现鲅鱼圈港区泊位资源及港口业务的整合,公司综合吞吐能力将得到提高,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06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06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关于将52#泊位租赁给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以定向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港务集团包括52#集装箱泊#泊位在收购前,与本公司所属51#泊位一起位在内的7个泊位的资产和业务。52出租给公司的合营公司——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使用,本公司收购该泊位后,拟继续将其租赁给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使用。
  泊位租金采取“以箱量的增长为依据、分阶段提高租金”方式对租金进行调整,即装卸箱量50万标箱时,年租金为3,600万元;年箱量每增加10万标箱,租金增加900万元;依据完成箱量的增减、以万标箱为单位,按比例上下浮动调整租金;箱量达到90万标箱时,双方对码头租金再作商议。根据租赁资产范围的不同,52#泊位基础租金占总租金比例为55.6%,即2,000万元;年箱量每增加10万标箱,租金增加500万元。
  对于2008年52#泊位的租金,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6月1日起支付给股份公司。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06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关于将53#泊位租赁给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以定向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港务集团包括53#集装箱泊位在内的7个泊位的资产和业务。53#泊位在收购前,与集团所属54#集装箱泊位一起出租给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使用。
  #集装箱泊位继续租赁给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故本公司拟将上述53司经营,同时港务集团也继续将其所属54#泊位租赁给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营,这两个泊位租金按照“在确定基础租金的情况下,以箱量增长为依据提高租金”的方式进行。基础租金额为 3600 万元/年(年计费集装箱箱量在45万标箱之内);计费箱量超过45万标箱后,增加的计费集装箱量,按90元/标箱支付租金。上述两个泊位租金各占租金总额的50%。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2-06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当年该工程完工程度确定租赁资产的范围,再依据该资产的综合折旧率计算折旧额,协商租金额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17#深水泊位码头及航道场地等相关配套设施,可接卸20万吨级矿粉船。由于矿粉是本公司的主要货种,公司自2005年1月开始租赁该泊位的主体码头部分。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16#通用散货泊位码头,于2006年末基本完工,主要用于出口煤炭和接卸由深水泊位码头卸载后移泊过来的矿石船,可接卸20万吨级矿石船卸载靠泊和5万吨级煤炭船舶满载。
为避免同业竞争,经友好协商,本公司2007年拟租赁使用上述泊位。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17#深水泊位码头及航道场地等相关配套设施,可接卸20万吨级矿粉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16#通用散货泊位码头,主要用于出口煤炭和接卸由深水泊位码头卸载后移泊过来的矿石船,可接卸20万吨级矿石船卸载靠泊和5万吨级煤炭船舶满载。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
租金的定价原则为:考虑到码头的作业条件及接卸能力,依据当年该工程完工程度确定租赁资产的范围,再依据该资产的综合折旧率计算折旧额,协商租金额度。17#泊位2005年租金为4120万元,2006年租金为4800万元。
2007年依据17#泊位的完工程度核定租赁资产的范围为24.5亿元,该等资产的综合折旧率为3.27%,经双方友好协商,一港池17#深水泊位码头2007年租金约定为8000万元;一港池16#通用散货泊位按上述方法核定2007年租赁范围为4.2亿元,综合折旧率为3.27%,并按30%~80%的达产率加权计算后,租金约定为60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铁矿石已成为本公司吞吐量最大且增长速度最快的货种之一,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拟租赁经营一港池17#深水泊位码头及16#通用散货泊位。该等泊位租赁后,可将公司原来分散在二港池、三港池通用散杂货泊位上进行装卸的铁矿石统一到该17#深水泊位码头及16#通用散货泊位上装卸,以实现营口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7-25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考虑到码头的作业条件及接卸能力,依据目前租赁资产的完工率及该等资产的综合折旧率,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深水泊位码头,该码头可接卸15~20万吨级矿粉船。由于矿粉是本公司的主要货种,为避免同业竞争,经友好协商,本公司自2005年1月开始租赁该等工程的主体码头部分,依据当时租赁资产的完工率及该等资产的综合折旧率,2005年租金约定为4120万元。2006年公司继续租赁使用该等资产。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深水泊位码头及航道场地等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4.5亿元,可接卸15~20万吨级矿粉船。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
考虑到码头的作业条件及接卸能力,依据目前租赁资产的完工率及该等资产的综合折旧率,经双方友好协商,2006年租金约定为480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铁矿石已成为本公司吞吐量最大且增长速度最快的货种之一,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拟租赁经营该深水泊位码头。泊位租赁后,可将公司原来分散在二港池、三港池通用散杂货泊位上进行装卸的铁矿石统一到该深水泊位码头上装卸,以实现营口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28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租赁资产的完工率及该等资产的综合折旧率,经双方友好协商,2005年租金约定为4120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深水泊位码头,该码头可接卸15~20万吨级矿粉船。由于矿粉是本公司的主要货种,为避免同业竞争,经友好协商,本公司拟租赁使用该等资产。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深水泊位码头及航道场地等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4.5亿元,可接卸15~20万吨级矿粉船。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
考虑到新码头的作业条件及接卸能力,依据租赁资产的完工率及该等资产的综合折旧率,经双方友好协商,2005年租金约定为412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铁矿石已成为本公司吞吐量最大且增长速度最快的货种之一,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拟租赁经营该深水泊位码头。泊位租赁后,可将公司原来分散在二港池、三港池通用散杂货泊位上进行装卸的铁矿石统一到该深水泊位码头上装卸,以实现营口港的集约化规模生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1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信息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物业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物流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辽宁港通国际物流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船舶燃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水电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物业管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中国营口外轮代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船货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营口港埠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物流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港口建设发展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2-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1-13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中国营口外轮代理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了国家定价标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外代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2.5%的控股子公司,2003年度,本公司为该公司提供劳务,收取船港费,总金额为人民币4,941,333.18元。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外代公司作为一家船舶代理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主要业务为本公司为其提供劳务,并向其收取停泊费、引航费、拖轮费、特殊平舱费等船港费。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
与外代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参照了国家定价标准。
(二)主要内容
外代公司是一家船舶代理公司,主要经营中外藉国际船舶代理及相关业务,为船方办理船舶进出口港的申报联检等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外轮不能直接办理报关、报验及结算等事宜。该公司作为具有外轮代理资格的中介公司,代理船方与港口企业结算船港费用。具有相对稳定的客户源,本公司为积极承揽货源和稳住客户,与其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经该公司代理的船舶达到我港时,本公司为其提供劳务,参照国家定价标准向其收取一定的停泊费等船港费。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与外代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承揽更多货源和获得更多客户,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9413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1-13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实业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99.44%的控股子公司,2003年度,本公司与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
(1)本公司自该公司采购货物,总金额为人民币12,399,083.53元,该等交易包括公司自实业公司直接采购部分和委托采购部分;
(2)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印刷和机械维修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4,718,242.50元;
(3)该公司为本公司承建27#泊位和散粮筒仓改造部分工程,总金额为人民币5,879,953元。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实业公司作为一家综合型的物资供应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日常物资供应、委托采购、机械维修、以及部分在建工程项目。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
(1)本公司自实业公司采购物资,包括直接从实业公司采购部分和委托采购部分,直接采购部分的定价按照市场价的原则进行;委托采购部分执行双方于2003年5月11日签署的《物资采购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机械维修费和印刷费等日常发生的费用,均按照市场价的原则进行。
(3)实业公司承建了本公司27#泊位改造和散粮筒仓的部分工程,该等关联交易参照了建筑工程定额和市场价格。
(二)主要内容
(1)物资采购
公司通过实业公司采购的货物主要为港口生产所需的机器配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工具、苫垫物资等)。公司采购货物严格执行公司确定的采购程序,即“使用部门申报→技术部门审核→计划部门审核→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物资部门执行→各部门联合验收”。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实业公司之间的物资采购行为,双方与2003年5月11日签署了《物资采购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实业公司直接采购的物资主要为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零星物资,例如堆存货物所需的捆绑绳、垫盘、苫布等;对于公司批量采购部分,本公司委托给实业公司进行,并向其支付10%的服务费,结算方式为供应方给本公司出具发票,实业公司出具服务费发票,本公司将款项支付给实业公司,再由实业公司向供应方结算。
(2)机械维修费和印刷费等
基于港口企业生产的特殊性,本公司拥有港口作业所需的门机、岸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该等机械设备由实业公司进行日常维修,本公司向其支付一定的机械维修费。另外,本公司日常所需的资料、文件、单据、帐簿等也由该公司进行印刷。
(3)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2002年进行了27#码头和散粮筒仓的改造,实业公司承建了该等项目的部分工程。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与实业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基于比较合理和公允的程序和价格进行,是为了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2997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5-13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局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协议对港务局向本公司提供的供水、供电、供暖、通讯、通勤、港口倒运
等的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
1 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2 有政府指导性价格的,由双方在限定范围内,根据市场可比价格商定服务
价格,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执行经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之价格;
3 既无指令性价格亦无指导性价格,则按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执行;
4 若无可比市场价,则为推定价;
5 对航道码头疏浚、航道破冰、提供其它劳务等偶然发生的服务,按实际发
生的成本计价。
(二)主要内容
(1)签订时间:2003年5月11日
(2)协议内容
关联交易的有关价格约定如下:
①电费:1.016元/度,损耗系数为1.06。
②水费:3.10元/吨,损耗系数为1.1。
③通讯费:固定电话港线月租金76.00元/月,固定电话外线月租金88.00元/
月;800兆对讲机60元/月;通话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加收附加费10%。
④取暖费:20元/平方米。
⑤职工通勤费:360元/人/月。
⑥候工楼管理费:100000元/月。
⑦清扫及更值费:0.06元/天/平方米。
⑧洗澡费:1.3元/人/次。
⑨职工宿费:55元/人/月。
⑩倒运费:货物汽车倒运费标准如下:
A、港内倒运
a)焦炭、石油焦干散货5.1元/吨(含装归);
b)煤炭、矿粉等干散货3元/吨(含装归);
c)袋粮食等小件货4.80元/吨(含装归);
d)钢材、吨袋等大件货5元/吨(含装归);
e)袋皮0.06元/吨;
f)色拉油5.00元/吨;
g)传送带5.00元/吨;
h)铸管5.00元/吨;
i)废钢13.50元/吨(含装归);
j)小汽车8.00元/吨;
k)轮胎50元/件;
l)杂作业:142车60元/吨;130车40元/吨;装载机50元/吨;斯太尔195元/
吨;板车230元/吨。
B、港外倒运
a)焦炭、石油焦干散货6.18元/吨(含装归);
b)煤炭、矿粉等干散货3.5元/吨(含装归);
c)袋粮食等小件货:港外库4.5元/吨;康平库6.00元/吨;保税库7.00元/吨
;农垦库9.00元/吨;
d)钢材、吨袋等大件货5.2元/吨(含装归);
e)袋皮0.06元/吨;
f)铸管7.00元/吨;
g)小汽车16.00元/吨;
h)重轨8.00元/吨。
上述价格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未就价格达成新的协议,则仍按
原价格执行。
本协议自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章且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本公司与港务局签订的《关联交易定价协议》约定的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已经发生变化,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对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该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市场价的标准,体现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5-13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协议项下标的,是代理本公司采购办公用品以外的物资的行为;对于本公
司需要的上述物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委托实业公司代为采购。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
(1)签订时间:2003年5月11日
(2)协议内容
A、本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委托实业公司代为采购物资;如果
本公司决定委托实业公司代为采购物资的,实业公司应当接受委托并通过各种合
理的途径代本公司自物资生产或者供应企业采购物资,只是本公司应当提前一段
合理的期限将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通知实业公
司。有特殊要求的,本公司应当作出明确的提示;如实业公司不能满足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B、本公司有权对实业公司代为采购的物资进行质量验收,经本公司验收合格
后,该等物资方可入库;质量不合格的,本公司有权要求退货。
C、对于实业公司接受委托采购物资一事,双方同意,应当向物资供应方支付
的采购价款由实业公司代为收取,此外,实业公司并可以自本公司收取一定金额的
服务费,服务费比例暂定为代购材料物资总额的10%,但该等服务费价格不得高于
实业公司自任何其他第三方收取的相应服务费价格(以下简称″第三方价格″);
如没有可参照的第三方价格的,实业公司自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以及代为收取的
物资采购价款的总和不得高于该等本公司采购物资的可比市场价格。在采购的物
资经本公司验收合格后,本公司向实业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价款和服务费。
D、对于实业公司代为收取的采购价款,实业公司应当及时向物资供应方支付
,如果因为未及时支付该等价款而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的,实业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E、.在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物资的同时,实业公司应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
,并向本公司提供该等物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或者检验证明。
F、实业公司保证,其依据本协议书的规定提供的物资的质量是合格的,不存
在任何质量及/或数量瑕疵的,如果因为任何质量或者其他方面的瑕疵导致本公司
遭受损失的,实业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G、实业公司对所供应的物资材料应做到货到价到,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不能
超过24小时。
H、就本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I、本协议自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且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实业公司之间的物资采购行为,双方签订《物资采购协议》,协议的签订有效保障了公司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22
甲公司营口港
乙公司营口港务局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与营口港务局签订了《关于三期工程多用途泊位费用补偿及委托管理协议书》、《关于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码头费用补偿及委托管理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9,573,653.22元。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港务局签订的上述两个关联交易协议约定,港务局将协议项下项目移交公司,同时,公司向港务局补偿协议项下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即项目开工前发生的费用),其前期费用经双方一致认可的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天会证审字〖2003〗89号审定的数额27,473,653.22元为交易价格;委托管理费用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中所述建设单位管理费估算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后两个项目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

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如下:前期补偿费用以辽天会证审字〖2003〗89号审计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准;委托管理费用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中所述建设单位管理费估算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后作为交易价格。
(二)主要内容
1、《关于三期工程多用途泊位费用补偿及委托管理协议书》
(1)签订时间:2003年3月20日
(2)协议内容
A、项目交接及费用的补偿
港务局同意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三期工程多用途泊位移交本公司继续建设,本公司同意接受该项目,并继续投资建设。港务局应全力配合本公司办理项目建设主体的变更批准手续。
对于项目正式开工前港务局为本协议项下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由本公司补偿给港务局,但该等费用的具体金额应当以双方一致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费用补偿时间由双方根据本公司支付能力另行商定。
对于港务局为该项目开工后的建设而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港务局将在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解除,而本公司将根据与该等单位协商的结果另行签订有关协议。对于本公司与该等单位的协商,港务局不得干预;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本公司有权另行选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由此导致的港务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港务局自行承担。
对于项目正式开工后至交接日前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其与有关单位商定补偿方式,对此本公司不予补偿;如本公司与该等单位签订合同的,本公司因此应当向该等单位支付有关费用的时间和方式,由本公司与该等单位另行商定。
本公司委托港务局对本协议生效后项目的继续建设进行协调和管理,港务局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对此,本公司向港务局支付委托管理费用人民币60万元。
B、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或者其它义务,对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C、争端的解决
对因理解、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章,且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同意本协议的决定之日起生效。
2.《关于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码头费用补偿及委托管理协议书》
(1)签订时间:2003年3月20日
(2)协议内容
A、项目交接及费用的补偿
港务局同意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码头移交本公司继续建设,本公司同意接受该项目,并继续投资建设。港务局应全力配合本公司办理项目建设主体的变更批准手续。
对于项目正式开工前港务局为本协议项下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由本公司补偿给港务局,但该等费用的具体金额应当以双方一致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费用补偿时间由双方根据本公司支付能力另行商定。
对于港务局为该项目开工后的建设而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港务局将在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解除,而本公司将根据与该等单位协商的结果另行签订有关协议。对于本公司与该等单位的协商,港务局不得干预;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本公司有权另行选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由此导致的港务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港务局自行承担。
对于项目正式开工后至交接日前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其与有关单位商定补偿方式,对此本公司不予补偿;如本公司与该等单位签订合同的,本公司因此应当向该等单位支付有关费用的时间和方式,由本公司与该等单位另行商定。
本公司委托港务局对本协议生效后项目的继续建设进行协调和管理,港务局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对此,本公司向港务局支付委托管理费用人民币150万元。
B、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或者其它义务,对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C、争端的解决
对因理解、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签章,且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同意本协议的决定之日起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尽快实施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三期工程多用途泊位和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码头的建设,缩短建设周期,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地减少项目建设期内市场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29573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