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
甲公司 | 博实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公司正常业务而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公平、合理、有效。关联交易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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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3 |
甲公司 | 博实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公司正常业务而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公平、合理、有效。关联交易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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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8 |
甲公司 | 博实股份 |
乙公司 | 王雪松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出资参与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管理办法》,公司与王雪松等19位员工共同投资智能货运移载设备项目,并签订《关于共同投资智能货运移载设备项目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之协议书》。王雪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须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最终批准。
该项目总出资1000万元,公司出资510万元,占项目权益的51%,19名员工共同投入490万元,占项目权益的49%,全部为货币资金。其中,关联人王雪松出资70万元,占项目权益的7%。上述关联交易投资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规定的关联交易情形。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快速开拓。参与各方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交易公允,公司并保持主导地位,公司期待这一机制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为公司发展带来收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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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9 |
甲公司 | 博实股份 |
乙公司 | 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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