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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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10
甲公司乐通股份
乙公司张彬贤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为6.83元/股。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10,000万股,其中向张彬贤发行7,000万股,张彬贤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为6.83元/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张彬贤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结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年7月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张彬贤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的议案》等。
由于张彬贤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向张彬贤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等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张彬贤先生、刘明先生等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和意见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相关议案,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程序本次向张彬贤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张彬贤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等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无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78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甲公司乐通股份
乙公司新疆智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认购价格:4.15元/股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94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03
甲公司乐通股份
乙公司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32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8.39元/股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于2012年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智明”)、郑素贞、欧阳华珍等三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等相关议案;本公司已与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签署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无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94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0
甲公司乐通股份
乙公司李华
定价依据固定资产(旧机动车)评估结果:帕萨特SVW7183SJD轿车、雅阁HG7203AB轿车、思威DHW6456B多用途乘用车的评估价值依次为10.2万元、10.8万元、9万元,标的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为30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于部分机动车购买时间长、行驶里程多、油耗和维修费用高等原因,为了降低车辆使用费用,节约支出,决定实行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部分旧机动车进行转卖处理,其中拟以10.2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明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312的帕萨特SVW7183SJD轿车、以10.8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华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232的雅阁HG7203AB轿车、以9万元的价格向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喜森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686的思威DHW6456B多用途乘用车,以上三台车辆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付款方式为现金。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无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0
甲公司乐通股份
乙公司何喜森
定价依据以9万元的价格向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喜森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686的思威DHW6456B多用途乘用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于部分机动车购买时间长、行驶里程多、油耗和维修费用高等原因,为了降低车辆使用费用,节约支出,决定实行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部分旧机动车进行转卖处理,其中拟以10.2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明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312的帕萨特SVW7183SJD轿车、以10.8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华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232的雅阁HG7203AB轿车、以9万元的价格向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喜森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686的思威DHW6456B多用途乘用车,以上三台车辆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付款方式为现金。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无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0
甲公司乐通股份
乙公司刘明
定价依据固定资产(旧机动车)评估结果:帕萨特SVW7183SJD轿车、雅阁HG7203AB轿车、思威DHW6456B多用途乘用车的评估价值依次为10.2万元、10.8万元、9万元,标的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为30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于部分机动车购买时间长、行驶里程多、油耗和维修费用高等原因,为了降低车辆使用费用,节约支出,决定实行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部分旧机动车进行转卖处理,其中拟以10.2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明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312的帕萨特SVW7183SJD轿车、以10.8万元的价格向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华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232的雅阁HG7203AB轿车、以9万元的价格向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喜森先生转让车牌号码为粤CLT686的思威DHW6456B多用途乘用车,以上三台车辆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付款方式为现金。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无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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