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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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甲公司南极电商
乙公司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应客户需要,依照以往习惯,向新民化纤采购涤纶长丝原料约600.00万元(其中9月份实际已发生采购额533.11万元),约占同类交易比例1.06%,剩余部分将在四季度完成采购;向新民印染采购染色坯布约1,400.00万元(其中9月实际已发生采购额140.76万元),约占同类交易比例13.00%,剩余部分将在四季度完成采购。
未来,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作为上市公司的外部关联方,上市公司将避免与其发生关联采购,如在同类产品中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的产品更具有竞争优势,公司将依照关联交易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民化纤、新民印染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及重组后员工安置过渡期间的需要,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甲公司南极电商
乙公司苏州新民印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应客户需要,依照以往习惯,向新民化纤采购涤纶长丝原料约600.00万元(其中9月份实际已发生采购额533.11万元),约占同类交易比例1.06%,剩余部分将在四季度完成采购;向新民印染采购染色坯布约1,400.00万元(其中9月实际已发生采购额140.76万元),约占同类交易比例13.00%,剩余部分将在四季度完成采购。
未来,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作为上市公司的外部关联方,上市公司将避免与其发生关联采购,如在同类产品中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的产品更具有竞争优势,公司将依照关联交易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民化纤、新民印染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及重组后员工安置过渡期间的需要,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甲公司南极电商
乙公司苏州新民印染有限公司、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概述
公司与东方恒信已完成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的股权交割,但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的员工之前大多为与上市公司母公司直接签署劳动关系的人员,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需要为这部分员工开立社保账户。在社保账户开立期间,相关员工的社保费用由新民化纤及新民印染承担并暂由上市公司代为向社保部门支付,预计每月大约为130万元,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民化纤、新民印染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及重组后员工安置过渡期间的需要,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3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22
甲公司南极电商
乙公司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08年1月19日(星期六)下午2: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柳维特先生主持,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租赁控股公司(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向控股公司(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盛泽镇南环路北侧(茅塔村)、面积为19054.36平方米的厂房,租赁期限暂定为三年,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每年190万元,每年10月份一次付清当年租赁费;同意公司向控股公司(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盛泽镇思古浜1号、面积为9218.50平方米的厂房,租赁期限为三年,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每年92万元,每年7月份一次付清当年租赁费;同意公司向控股公司(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盛泽镇东方大街西侧(东港村)、房屋面积为8197.77平方米的住宅区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每年82万元,每年10月份一次付清当年租赁费。
柳维特、周建萌、姚晓敏、李克加、卢蕊芬五位董事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关联交易有关说明: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00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关联交易类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的 上年实际发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别 金额 租赁面积 生的总金额 的租赁总面积
吴江新民实业 36470.63 9622.26
租赁房屋 364 万元 78 万元
投资有限公司 平方米 平方米
2、关联人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柳维特,经营范围:对企业投资,销售:化纤原料、液化气、钢瓶、灶具及零配件。住所:吴江市盛泽镇南环路四区17号。
3、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租赁房屋的租金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对交易双方是公允的,不存在交易双方进行利益输送、从而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6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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