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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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仲桂兰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60元/股。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或“公司”)拟向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樱资产”)、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徳昊邦”)、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科技孵化”)、仲桂兰、郭华、李自英共计6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158,730,154股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于2014年9月3日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其中红樱资产拟以现金认购31,746,031股、富徳昊邦拟以现金认购31,746,031股、佛山科技孵化拟以现金认购15,873,015股、仲桂兰拟以现金认购31,746,031股、郭华拟以现金认购15,873,015股、李自英拟以现金认购31,746,031股。
仲桂兰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春生先生之母,因此仲桂兰女士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筹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目的在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为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一定程度下降,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增强,补充流动资金后,营运资金将有较大幅度增加,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同时,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逐步投入使用,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未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得到显著提升,公司资金状况也将得到相应改善。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5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野山参购入成本加上期间的持有成本。持有成本以持有期间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计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三年对公司账面存货中野山参认定的恰当性出具保留意见。
公司考虑到野山参货品稀有而名贵,单位价值较高,短时间内难以形成对外销售实现资金回款,同时也难以找到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为解决上述困难,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同意承接公司账面存货中的野山参。
2、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标的:公司账面野山参重量8,172.38克。
定价依据:公司野山参购入成本加上期间的持有成本。持有成本以持有期间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计算。
交易价格:公司野山参账面余额129,298,206.98元,期间持有成本约18,000,000.00元,合计不含税交易金额约147,298,206.98元。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及公司购入野山参成本加上期间的持有成本做为定价依据,确定野山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付款时间:首期付款金额45,000,000.00元,剩余款项在合同执行日起6个月内结清。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交易是基于康平公司为解决公司实际困难的前提下发生的,可以使公司在短期内实现野山参的销售,实现资金回笼,规避市场风险,解决无法找到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的问题,彻底消除公司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2、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及公司购入野山参成本加上期间的持有成本做为定价依据,确定野山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如完成上述交易,预计约增加公司2014年年度营业收入147,298,206.98元,增加营业成本129,298,206.98元,营业利润约增加18,000,000.00元,净利润约增加15,300,000.00元。最终影响以审计师对2014年财务报告审计确认后数据为准。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729.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2008年11月5日,本公司与杨录军、李文静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书》,收购杨录军、李文静所持有的草还丹药业全部股权。本次收购后,草还丹药业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08)第P017号),草还丹药业在成本加和法下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账面值7,066.6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7,066.62万元,评估价值8,317.11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7,292.34万元,调整后账面值7,292.34万元,评估价值7,292.34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25.7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25.72万元,评估价值1,024.76万元,增值1,250.48万元,增值率554%。依据净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草还丹药业全部股权收购价格为1,025万元。其中,支付杨录军1,018万元,支付李文静7万元。收购草还丹药业全部股权交易详情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2008-028)号《关于收购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草还丹药业地处长白山北麓的敦化市,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草还丹药业在敦化境内拥有4,770亩按照GAP标准种植的北方地产药材种养植基地 。其中五味子、人参、北黄芪等药材是本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公司与草还丹药业药材资源充分共享。另外,草还丹药业还拥有较好的产品结构,其中桑麻口服液、暴贝止咳口服液是独家社保品种,龙苓春药酒为独家酒剂型药品,六味地黄软胶囊、小儿白贝止咳糖浆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六味地黄软胶囊还被评为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六味地黄软胶囊、生脉饮等10多个品种被国家社会保障部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品种目录。
2008年11月,公司收购草还丹药业后,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和补充新品种,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营销体系和资金优势,品牌声誉,同草还丹药业的优良品种结合,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开草还丹药业的销售市场,为本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草还丹药业优良的品种与本公司的市场营销体系及资金优势相结合,效益大幅提升,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26,195.53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999,280.56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0,891,859.04元,2011年1-6月实现净利润为71,566,650.17元。2008年11月25日,草还丹药业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4373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7662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76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4
甲公司紫鑫药业
乙公司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人参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与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药业)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片,合同金额34,373,722.00元。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正德药业签署了两份《购销合同》,正德药业向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34,703,900.00元。 2010年11月10日,草还丹药业与通化鸿涛人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鸿涛)签署了《人参购销合同》,通化鸿涛向草还丹药业采购参段,合同金额17,662,500.00元。 2011年5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丝,合同金额总计13,760,000.00元。 2011年7月,本公司与通化鸿涛签署了《原材料采购合同》,通化鸿涛向本公司采购红参,合同金额总计69,760,000.00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976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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