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退

- 002089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5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深圳市软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与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中汇城投资有限公司、胡志滨、王际红、谭珍贵、李叶惟共同投资人民币4,500万元对深圳市软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酷网络”)进行增资扩股,其中深圳易软技术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认购软酷网络350.7万元注册资本,114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中汇城投资有限公司、胡志滨、王际红、谭珍贵、李叶惟六方分别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分别认购软酷网络116.9万元注册资本。本次投资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持有软酷网络注册资本10.3448%的权益,为其第三大股东。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对外投资的目的
1、鉴于软酷网络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智能教育平台,通过对软酷网络的股权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可在现有基础上对软件行业相关业务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从而拓宽公司在软件行业的业务领域,与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有效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2、本次对外股权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提升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为深圳易软技术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海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8.4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77.2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海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5.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海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2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深圳市软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34.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海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5.1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深圳市软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当地土地发布信息价;2、房屋建设年限及其结构情况;3、当地周边房租价格;4、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当地土地发布信息价;2、房屋建设年限及其结构情况;3、当地周边房租价格;4、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20.00万元仅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05%,占主营营业收入的1.60%,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毛真福先生、兰红兵先生、马崇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海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毛真福先生、兰红兵先生、马崇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毛真福先生、兰红兵先生、马崇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深圳市软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2、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毛真福先生、兰红兵先生、马崇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深圳市软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当地土地发布信息价;2、房屋建设年限及其结构情况;3、当地周边房租价格;4、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毛真福先生、兰红兵先生、马崇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2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当地土地发布信息价;2、房屋建设年限及其结构情况;3、当地周边房租价格;4、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交易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毛真福先生、兰红兵先生、马崇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3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新海宜图像与北京威视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图像”)与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威视”)签订了《产品采购合同》,向北京威视采购磁盘阵列储存设备,用于中国电信存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806.53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689.34万元。

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协议价款总额806.53万元,仅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0.7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99%,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6.5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6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房地估价(2013)第 362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 3 月 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702.19 万元向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竞集团”)出售东环大厦 7、8、9 层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内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上述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3626.1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895.68 平方米。
本公司与海竞集团在苏州就前述房产出售事项签订了《房屋买卖意向书》,该意向书已经双方权利机构审批通过后于 2013 年 3 月 5 日生效。
海竞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控制的公司,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和马崇基先生依据有关规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
本项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
公司所有的位于东环大厦 7、8、9 层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内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总建筑面积 3626.1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 895.68 平方米。其中土地所有权的用途为综合用地,建筑物登记用途为非居住,实际用途为写字楼。其中 7 层的土地使用年限自 2001 年 1 月 21 日至 2051 年 1 月 20 日止,共 50 年,8、9 层的土地使用年限自 1998 年 11 月 11 日至 2048 年 11 月 10 日止,共 50 年。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一直处于出租状态,租金较低且多年未变,资产收益率较低。
2、评估情况介绍
本次由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
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2 月 22 日的评估结果为:2,702.19 万元人民币。本次评估采用的是收益法。
3、权属情况
截止《房屋买卖意向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并未存在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其所有权属本公司。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与海竞集团签订的《房屋买卖意向书》,本次交易金额为 2,702.19万元人民币。海竞集团将在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公司支付房屋总金额的 20%作为定金,余下款项分两次分清:第一批款项为房款的 40%,支付后进行权属交割;产权过户至完成后,再向公司支付余下 40%的款项。同时公司现有的租约将在过户完成后一并转给海竞集团。
考虑到标的资产地处嘈杂的东环路区域,并且剩余产权年限仅为 37 年零 11个月(7 层土地)和 35 年零 9 个月(8、9 层土地)等情况,本次交易的定价以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房地估价(2013)第 362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资产出售将给公司带来诸多利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资产,
调整财务结构;
2、有利于公司抓住有利时机,集中资金做强市场;
3、标的资产目前用于租赁,收益率较低且长期未增长,出售将有利于公司
集中精力做强主业,提高资产收益率。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本司现金流,提高经营业绩,预计将对公司 2013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交易风险分析:交易对方海竞集团多年来经营稳健且现金流稳定。根据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意向书》,海竞集团将于 2013 年 3 月 5 日支付 5 万元意向金,并在《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签署后 30 日内支付房款的 20%作为定金及房款的 40%作为第一批款项。公司将于资产转让协议签署并收到上述转让价款后,再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以此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702.1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26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李红兵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69.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范圣夫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毛真福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成宏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蓝红雨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李威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1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王福军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73.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席肖敏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6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张浩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费世强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简浩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8
甲公司新海宜
乙公司屠海威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海宜向易网系统和李红兵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新海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其余少数股东持有的26.366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1、拟向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和李红兵、范圣夫、毛真福、成宏、蓝红雨、李威、王福军、席肖敏、张浩、费世强、简浩、屠海威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计26.3669%的深圳易软技术股权;2、为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拟向毛真福和不超过9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其中毛真福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总数的20%并不超过30%。除毛真福外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海宜将持有深圳易软技术100%股权。新海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一)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使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深圳易软技术2010年、2011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7,114.44万元、37,227.96万元;2010年、2011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0,431.15万元、25,274.48万元,资产增值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将得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股东利益最大化。(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度、2011年度,深圳易软技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23万元、2,098.3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易软技术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市场的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预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加快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发展快速发展中的深圳易软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交易前,除新海宜外其余股东的后续资金投入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资本性注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易软技术外包业务的发展速度。本次交易之后,深圳易软技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完全分享软件外包行业高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本公司可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和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提升深圳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