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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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为更好的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由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分次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2 亿元,贷款期限 1 年,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此次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协议价,参考当前同类金融产品市场价确定,年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息 6.00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7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此次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协议价,参考当前同类金融产品市场价确定,年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息6.56%计算,利息不超过1312万元。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4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采取协议价,参考当前同类金融产品市场价确定,年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息5.31%计算,利息不超过1593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分次对公司进行委托贷款:贷款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式:由贷款人向本公司提供信用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利率: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利息5.31%计算,不超过1593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贷款期限1年。相关协议尚未签订。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在市场资金成本持续上扬的背景下,为更好的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通过集团公司委托贷款形式获取融资,可以保障公司资金需求以寻求建立稳定、低利率的融资渠道。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方便快捷,并且享有较为优惠的利率,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的交易以实现双方共赢为目
的,按照公开、公允、公正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按一年期贷款利息5.31%计算,利息不超过1593万元。关联交易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3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1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81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06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交易简介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购销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油品采购
  关联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金额: 317800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90%
  去年的总交易额:308,017万元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 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执行以上定价。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501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9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关联交易类别:购销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油品采购关联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金额:25993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90%去年的总交易额:24605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6.25%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其情况介绍如下:法定代表人:陈同海注册资本:867亿元成立日期:2000年2月25日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亦是上、中、下游业务高度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石油的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石油产品的贸易及运输、分销和营销;石化产品的生产/分销和贸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定价原则: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执行以上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801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定价原则:
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执行以上定价。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46051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9-24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国家计发委颁布的定价原则确定
交易简介2003年,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和成品油市场的客观变化,本公司将向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购进成品油总量不超过55万吨,主要品种为汽油、柴油,交易金额不超过16.5亿元,交易价格根据国家计发委颁布的定价原则确定。1--6月份,本公司已向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购进成品油20万吨,购进金额为5.3亿元。本项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预计今后三年平均每年交易金额将达到12--17亿元,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9-24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
定价依据根据国家计发委颁布的定价原则确定
交易简介 2003年,本公司将向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销售成品油总量不超过9万吨,平均月销售约7000吨,主要品种为汽油、柴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销售价格根据国家计发委颁布的定价原则确定。1—6月本公司向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实际销售成品油4.4万吨,销售金额为1.2亿元。本项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预计今后三年平均每年交易金额将达到2.7--3.5亿元,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21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二OO二年三月六日,本公司与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就货款资金占用的费用支付问题签署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公司占用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货款超过15天以上的应由本公司按月利息4.2‰支付资金占用费。截止2002年12月止,公司应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4,821,130.90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逾期15日以上货款的利息支付,其支付标准为月利息4.2‰,略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算方式为月清月结。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必须的,对保证公司的成品油资源购进,减少流动资金占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影响了公司当期的经营利润。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8211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购进成品油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1168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荣丰控股
乙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向我公司提供收购加油站资金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14321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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