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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渝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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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4-03
公告日期2008-04-03
案件名称欠款纠纷
起诉日期 
原告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重庆同心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同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238.7000 万元
案件描述本公司与重庆同心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同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纠纷。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重庆同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欠款174.23万元及其诉讼费,系本公司1998年12月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代该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息而形成。
判决内容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渝一中民初字第3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由重庆同心制药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欠款133.97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如该公司到期未偿还,由同心集团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②由同心集团偿还本公司欠款104.73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同心集团公司、同心制药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于2005年3月4日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21日以(2005)渝高法民终字第81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诉讼费全部由同心集团公司、同心制药公司承担。
二审判决日期2005-07-21
执行情况2005年10月公司收回64.47万元。2005年11月21日,公司与同心集团、同心药业签定和解协议,但这两个公司除向本公司支付诉讼费6.4万元外未履行和解协议。2006年1月4日,公司已申请恢复原判决的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已经全部收回重庆同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金174.23 万元欠款(欠款系本公司1998年12 月履行连带责任后担保代该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息而形成)及诉讼费,此诉讼案已全部结清,公司未造成损失
受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02-25
公告日期2006-02-25
案件名称股权转让纠纷
起诉日期2005-09-26
原告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重庆同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0.0000 元
案件描述2003年6月5日同心集团与第三人周国柱、周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同心制药1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周国柱、周唯。债务人同心集团的该无偿转让行为,对本公司造成了损害,本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同心集团的股权转让行为,此案正在审理中。
判决内容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 
受理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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