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4-27 |
公告日期 | 2009-04-27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8000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起诉中侨实业、中侨物业及本公司,要求判中侨实业偿还贷款本金80万元美元及利息, 本公司以抵押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已于2000年3月29作出判决:判中侨实业偿还贷款本金80万元美元及利息, 本公司以抵押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于2008年5月7日判决(判决书编号为:(2006)深中法执字第557-2号),判决书内容如下:将深圳市宏嘉正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7日拍卖竞得并已过户到该公司名下的原我公司抵押给农行抵押物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T102-0136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恢复登记到我公司名下并恢复原抵押登记状态。 |
判决日期 | 2008-05-07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深中法执字第 11-84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判令该案件之抵押物——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T102-7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经拍卖归深圳宏嘉正实业有限公司所有。事后广东高院将该执行案件指定给广州铁路中院执行,广州铁路中院又将该案指定给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执行,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于2003 年12 月28 日做出(2004)衡铁法执字第9-1 号民事裁定:撤销(2001)深中法执审字第95、96、97 号民事裁定书;撤销(2000)深中法执字第11-843-1 号民事裁定书;深圳南山区T102-7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归深圳市宏嘉正实业公司关联方庄楚雄所有。本公司坚持提出异议,2004 年6 月8 日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作出了(2004)衡铁法执字第9-4 号民事裁定:撤销(2004)衡铁法执字第9-1 号民事裁定,恢复涉案抵押物状态。
由于2008年5月7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将原抵押物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T102-0136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恢复到后抵押状态后,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并于2009年1月8日经拍卖以83120000元价格强制转让给深圳市粤冠实业有限公司。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期限为25年(使用期限为:1984年4月16日起至2009年4月15日止),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设施在我公司账面净值为总计为17,915,038,84元。我公司针对本次拍卖权益和程序等问题已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书面异议,但至今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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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07-14 |
公告日期 | 2006-07-14 |
案件名称 | 借款反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方 | 上海申大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我公司为上海申大公司借款反担保纠纷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6 年7 月12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就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我公司为上海申大公司借款反担保纠纷一案(“2003 沪-中执字第269 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长江国际拍卖公司将于2006 年7 月17 日下午2 点在上海市东方航空宾馆拍卖我公司名下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面积为333,330 平方米土地。
对该执行案拍卖通知,我公司就拍卖价格的悬殊和拍卖场地及方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并持保留意见。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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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8-23 |
公告日期 | 2004-08-23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6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4 年5 月31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深圳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因97 年12 月中侨物业借款1600 万人民币,由本公司担保,提出起诉,并于2004 年7 月19 日开庭审理。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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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30 |
公告日期 | 2002-04-30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
被告方 | 深圳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根据1994年8月31 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侨化纤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公司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函,及2000年5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要求中侨化纤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利息642 万元,本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判决内容 | 2001 深中法经一初字第31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2001-08-23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判决尚未执行。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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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30 |
公告日期 | 2002-04-30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
被告方 | 深圳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9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根据1996年10月11 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侨化纤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深圳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函,及2000年5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要求中侨化纤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利息520万元,深圳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2001) 深中法经一初字第31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圳中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900 万元及利息,深圳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日期 | 2001-08-23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判决尚未执行。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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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06 |
公告日期 | 2002-04-06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2002-01-22 |
原告方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
被告方 | 上海申大(集团)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2000年6月30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申大(集团)公司分别签订金额为119. 42万美元及人民币280万元的借款合同两份,借期一年,本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由于上海申大(集团)公司未能按约还款,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于2002年1月22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判决内容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22 日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起诉上海申大(集团)公司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做出判决,判令上海申大(集团)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9.42万美元、人民币280万元,及相应利息, 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日期 | 2002-03-22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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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3-19 |
公告日期 | 2002-03-19 |
案件名称 | 借款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仲裁 |
涉案金额 | 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起诉本公司及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
判决内容 | 判令如下: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及利息,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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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3-19 |
公告日期 | 2002-03-19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2年3月15日, 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起诉状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起诉本公司及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01年11月为1600万元),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对还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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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11 |
公告日期 | 2001-04-11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卢湾南市支行 |
被告方 | 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卢湾南市支行起诉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一案. |
判决内容 | 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应于2001年5月3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
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45,000元;如被告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则将
被告位于上海市陆家浜路468弄28、30号的3A号房304、404、704、804 、 1004 、
1104、1204、1404、1904、2104、2304、1001、2901室及3号房1803、1804、 1904
室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超出价款归被告所有, 不
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
判决日期 | 2001-04-06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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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11 |
公告日期 | 2001-04-11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卢湾南市支行 |
被告方 | 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74.4764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卢湾南市支行起诉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款本金2,744,764.18元人民币一案. |
判决内容 | 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应于2001年5月3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
,744,764.18元;如被告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将被告位于上海市
陆家浜路468弄28、30号的3A号房302、303、403、701、801、803、903室房产进行
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超出部分归被告所有, 不足部分由被
告继续清偿。 |
判决日期 | 2001-04-06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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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11 |
公告日期 | 2001-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 |
被告方 | 无锡泰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起诉本公司持股72%的子公司无锡泰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2000万元及罚息,抵押物为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在锡山市东绛镇6988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经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判令双方的资金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有效,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500万元及罚息。 |
判决内容 | 2001年4月10日, 本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报来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执字第45、46号执行通知书, 要求无锡泰德科
教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0)一中经初字第01362、01364号
民事判决书,向中国建设银行归还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本金及罚息。逾期仍不履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该借款抵押物为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
公司在锡山市东绛镇6988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判决日期 | 2001-04-10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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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3-16 |
公告日期 | 2001-03-16 |
案件名称 | 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1-03-13 |
原告方 | 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被告方 | 深圳德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85.3136 万元 |
案件描述 | 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起诉深圳德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要求判令德开公司偿还原告贷款人民币本息合计2853136.49元,中侨贸易公司及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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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3-16 |
公告日期 | 2001-03-16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一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诉本公司、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
判决内容 | 裁定无锡市宏裕百货商店于2001年2月8日在深圳成宏拍卖公司拍卖会上竞得的深圳
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00万法人股归其所有;无锡市宏裕百货商店以人
民币417.7万元竞得本公司600万元法人股,该款相抵本公司及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
公司的债务,剩余债务继续清偿。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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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3-16 |
公告日期 | 2001-03-16 |
案件名称 | 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德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28.2078 万元 |
案件描述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德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归还4282078.32元人民币欠款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判决:被告德开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贷款本息人民币4282078.32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2001-03-13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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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1-13 |
公告日期 | 2001-01-13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1-01-10 |
原告方 |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656.9651 万元 |
案件描述 |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三千万元及利息六百五十六万九千六百五十一元。该笔借款是1997年本公司申请配股期间大鹏证券作为本公司配股主承销商为本公司支付的代垫股款,后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未能通过证监会复审,该笔借款至今未还。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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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12-21 |
公告日期 | 2000-12-21 |
案件名称 | 工程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浙江省诸暨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
被告方 | 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78.1836 万元 |
案件描述 | 浙江省诸暨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起诉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72%)工程款. |
判决内容 | 判令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1781836.15元及利息。 |
判决日期 | 2000-10-18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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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10-28 |
公告日期 | 2000-10-28 |
案件名称 | 抵押贷款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市商业银行华新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8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深圳市商业银行华新支行起诉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贷款合同纠纷一案. |
判决内容 | 由被告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原告对抵押物以拍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
判决日期 | 2000-10-28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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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10-28 |
公告日期 | 2000-10-28 |
案件名称 |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6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起诉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判决内容 | 由被告深圳市中侨物业工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如被告未还款, 则原告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 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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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 2000-10-28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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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6-30 |
公告日期 | 2000-06-30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就招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起诉华源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拖欠贷款本金100万元、 深圳万胜办公自动化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案进行判决。 |
判决内容 | 要求华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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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6-30 |
公告日期 | 2000-06-30 |
案件名称 | 购房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美晨苑小业主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941.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共14起美晨苑小业主起诉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违反购房合同、未按期交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或支付赔偿金(涉及金额共约941万元)。 |
判决内容 | 其中7起已经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判决,中侨物业败诉,其余7起尚在审理当中。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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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6-30 |
公告日期 | 2000-06-30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起诉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起诉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一案.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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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6-30 |
公告日期 | 2000-06-30 |
案件名称 | 工程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建三局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 |
被告方 | 齐明地产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84.94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建三局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起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齐明地产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 |
判决内容 | 判令齐明地产偿还所欠原告工程款1,849,455.79元及利息。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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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6-30 |
公告日期 | 2000-06-30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卢湾南市支行 |
被告方 | 上海金隆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8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卢湾南市支行起诉上海金隆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纠纷案. |
判决内容 | 上海金隆物业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 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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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6-30 |
公告日期 | 2000-06-30 |
案件名称 | 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被告方 | 中侨物业及其子公司-深圳齐明地产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716.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侨物业及其子公司-深圳齐明地产公司, 由于为业主购房按揭贷款进行担保、业主未按期支付按揭款, 而被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做为第二被告分别起诉(共计9起,涉及金额共约716万元). |
判决内容 | 其中3 起已判决,中侨物业及齐明地产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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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5-19 |
公告日期 | 2000-05-19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2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起诉中侨实业、中侨物业及本公司,要求判令中侨实业偿还贷款本金120万美元及利息,中侨物业承担连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已于2000年3月9日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判中侨实业偿还贷款本金120万元美元及利息, 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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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5-19 |
公告日期 | 2000-05-19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2.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起诉本公司及中侨物业,要求判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302 万美元,中侨物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已于2000年3月8作出判决: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美元及利息, 中侨物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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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5-19 |
公告日期 | 2000-05-19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87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华侨城支行起诉本公司及中侨物业,要求偿还贷款本金港币870万元及利息。 |
判决内容 | 2000年2月28日,深圳市中院就此案做出判决:解除原告与两被告签订的保证贷款合同;本公司清偿贷款本金港币870万元及利息;中侨物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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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发展银行人民桥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旅游服务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深圳发展银行人民桥支行起诉深圳市中侨旅游服务公司(下称“中侨旅游服务公司”)及本公司, 要求判令中侨旅游服务公司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此案将于1999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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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85.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起诉本公司及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侨物业”),要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285万美元及利息,中侨物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起诉中侨物业及本公司,要求判令中侨物业偿还借款34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针对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的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本公司及中侨物业公司以价值美元298万元为限的资产。此案将于1999年9月28日开庭审理。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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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起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贷款50万美元及利息。 |
判决内容 | 中侨物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清结50 万美元贷款本金及利息、
罚息;如中侨物业到期不履行债务,原告有权依法以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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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齐明地产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起诉中侨物业及深圳齐明地产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港币300万元及利息。 |
判决内容 | 中侨物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清结300万港币贷款本金及利息、
罚息;如中侨物业到期不履行债务,原告有权依法以拍卖、变卖齐明地产抵押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齐明地产有权向中侨物业追偿。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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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招商银行南山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齐明地产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起诉齐明地产及中侨物业偿还借款美金25万元及利息、港币200 万元及利息两案。 |
判决内容 | 判决:齐明地产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美金25万元及利息,港币 200万元及利息;中侨物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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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南头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77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南头支行起诉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1770万元及利息一案。 |
判决内容 | 判决: 终止原告与中侨实业签订的短期借款合同;中侨实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清结此债务;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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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深圳发展银行罗湖支行起诉本公司及中侨物业担保借款一案。 |
判决内容 | 判决如下:本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利息;中侨物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并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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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6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起诉深圳市中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判决内容 | 中侨进出口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6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中侨进出口追偿。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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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0-04-11 |
公告日期 | 2000-04-11 |
案件名称 |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起诉本公司及中侨实业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
判决内容 | 本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50万美元及利息; 中侨
实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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