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8-24 |
公告日期 | 2001-08-24 |
案件名称 | 股权争议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忠仪表集团宁光电工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仲裁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1994年4月28日,本公司、 吴忠仪表集团宁光电工有限公司和新铭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铭达公司”)签订了关于在中国深圳设立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宁达公司”)的合资合同。合资合同规定:浩宁达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500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00 万元(占比例45%);宁光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以技术、 工业产权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比例30%);新铭达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比例25 %)。浩宁达公司注册资本由本公司、宁光公司、新铭达公司按出资比例于浩宁达公司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分期缴清。
1995年8月,新铭达公司将其持有的浩宁达公司25 %的股权转让给瑞丰投资发展公司;1998年8月,瑞丰投资发展公司将其持有的浩宁达公司25 %的股权转让给汉桥公司,同时,宁光公司将其持有的浩宁达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汉桥公司。至此,汉桥公司持有浩宁达40%的股权。
在上述合资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合资方投资是否到位问题,汉桥公司与本公司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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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内容 | 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庭裁决,裁决结果之主要内容如下:
1.确认汉桥公司实际出资为人民币7,997,429.59元,占浩宁达公司实收资本的比例为61.6%;本公司实际出资为人民币1,995,500元, 占浩宁达公司实收资本的比例为15.3%;宁光公司已以技术出资折合人民币3,000,000元, 占浩宁达公司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3.1%。合资各方应按照以上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浩宁达公司的利润。
2.自该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应补偿汉桥公司律师费人民币572, 500 元。
3.汉桥公司有权向浩宁达公司的审批部门申请变更股东或增资补足注册资本额以变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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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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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30 |
公告日期 | 2001-04-30 |
案件名称 | 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0-10-10 |
原告方 | 深圳市财政局 |
被告方 | 深圳得利士食品联营有限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0年10月10日, 深圳市财政局就深圳得利士食品联营有限公司借款逾期未还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 得利士公司立即偿还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135.25万元;2本公司承担担保连带责任;3 得利士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此案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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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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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30 |
公告日期 | 2001-04-30 |
案件名称 | 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0-10-15 |
原告方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
被告方 | 中浩投资发展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0年10月15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就中浩投资发展公司借款逾期未还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 中浩投资发展公司偿付贷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73.18万元,并要求利息计至还清之日止;2 中浩投资发展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3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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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4-30 |
公告日期 | 2001-04-30 |
案件名称 | 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工贸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88.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诉中浩工贸公司借款、本公司负担保责任案. |
判决内容 | 判决:1 本公司偿还原告本金488万元,赔偿经济损失246.72万元;2本公司承担诉讼费47146元, 原告承
担7343元。 |
判决日期 | 2000-11-18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本公司已就该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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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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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5-20 |
公告日期 | 1999-05-20 |
案件名称 | 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市昌恒实业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106.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因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深圳市昌恒实业有限公司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第一被告),中浩集团 ,请求偿还人民币1106万元;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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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内容 | 已于1999年5月20日作出裁决:1.第一被告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2.第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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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5-12 |
公告日期 | 1999-05-12 |
案件名称 | 股权转让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香港顺丰瓦通纸品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917.14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因股权转让纠纷案,香港顺丰瓦通纸品有限公司诉中浩集团,请求1.返还原告股权转让款HKD1570万元及利息HKD347.14万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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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5-11 |
公告日期 | 1999-05-11 |
案件名称 | 律师费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市亚太律师事务所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338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因律师费纠纷,深圳市亚太律师事务所诉中浩集团,请求 :1.支付律师费13万元及利息3316元;2.支付原告垫付的公告费50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福田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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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28 |
公告日期 | 1999-04-28 |
案件名称 | 购买汽车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北海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7.1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因购买汽车纠纷北海中股份有限公司诉中浩集团请求 :1.被告返还原告67.7万元及利息39.4万元;2.被告承担讼费。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福田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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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于1996.10.18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300万元未还,请求:一、偿还本金250万元利息100万元;二、第一被告(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诉讼费;三、第二被告(中浩集团)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1999年6月17日裁决如下:一、偿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二、中浩负连带清偿责任;三、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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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5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1996年6月20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250万元案。 |
判决内容 | 1999年6月17日判决: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偿还本金250万元及利息100万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由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承担。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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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81.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1996年10月31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300万元案。 |
判决内容 | 1999年6月17日判决: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偿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81万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由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承担。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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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02.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1996年10月31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150万元案。 |
判决内容 | 1999年6月17日判决: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偿还本金150万元及利息52万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由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承担。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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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18.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1996年9月28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250万元案。请求: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偿还本金250万元及利息68万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由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承担。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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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83.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1996年10月31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300万元案。请求: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偿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83万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由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承担。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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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77.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1996年10月10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377万元案。请求: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偿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77万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由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承担。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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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4-19 |
公告日期 | 1999-04-19 |
案件名称 | 贷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72.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4月19日农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及中浩集团1996年11月20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300万元案。请求: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偿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72万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由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承担。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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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3-17 |
公告日期 | 1999-03-17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
被告方 |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9000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1999年3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起诉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于1997年12月18日所借款90万元未还,要求偿还本金90万元及利息67666.73元;中浩集团负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未判。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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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3-09 |
公告日期 | 1999-03-09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交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深集团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交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与中浩集团,深圳华深集团有限公司1996.12.30签订借款合同,贷款1000万元。中浩集团借款未还。
1999年3月9日深圳分行红荔支行向深圳市中院提请诉讼并请求:一、偿还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357.8万元;二、第一被告(中浩集团)承担诉讼费;三、第二被告(深圳华深集团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1999.5.20法院判决如下:一、偿还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357.8万元;二、第一被告承担诉讼费;三、第二被告负连带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3-09 |
公告日期 | 1999-03-09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交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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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浩集团1994.10.28向交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借款1200万元.
1999.3.9交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提起诉讼,请求:一、偿还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429.4万元;二、第一被告(中浩集团 )承担诉讼费;三、第二被告(中浩物业开发总公司)负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1999.5.20法院判决如下:一、偿还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二、中浩物业开发负连带清偿责任;三、受理费由中浩承担。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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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1-19 |
公告日期 | 1999-01-19 |
案件名称 | 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江明欢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环化工纸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27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因1998.9.9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江明欢诉中浩集团及深圳三环化工纸业有限公司,要求:1.支付所欠办证税费22719元,违约金761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罗湖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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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1-06 |
公告日期 | 1999-01-06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湖北省孝感市经协开发总公司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ST中浩(被告)1992年9月5日向湖北省孝感市经协开发总公司(原告)借款200万元未还。
1999年1月6日湖北省孝感市经协开发总公司向湖北省孝感中院提请诉讼并请求:一、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102万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判决内容 | 尚未判决。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湖北省孝感中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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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9-01-06 |
公告日期 | 1999-01-06 |
案件名称 | 贷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农行深圳市行上步支行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农行深圳市行上步支行与中浩集团,中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9月29日签订担保贷款合同,贷款3500万元,中浩集团未还款。
1999年3月9日农行深圳市行上步支行向深圳市中院提请诉讼并请求:一、偿还本金3500万元,利息433万元;二、第一被告(中浩集团)承担诉讼费;三、第二被告(中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
判决内容 | 1999年5月24日判决如下:一、偿还本金3500万元,利息433万元;二、第一被告承担诉讼费;三、第二被告负连带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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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8-12-24 |
公告日期 | 1998-12-24 |
案件名称 | 购买汽车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钟初莲 |
被告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盛达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1000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因购买汽车纠纷,钟初莲诉中浩集团,深圳盛达公司,请求1.退回原告购车款11万元及修理费10万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 |
判决内容 | 1999.6.22判决如下:1.第一被告退回原告购车款6万元;2.第二被告退回原告购车款5万元;3.第二被告赔偿原告修理费14345元。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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