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中信重工: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1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3]017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7年6月23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研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洛阳分行)、哈密亿乐节能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乐节能)签署《关于建立供应链金融网络业务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交行洛阳分行为购买矿研院提供的成套机械设备服务项目且符合其贷款条件的亿乐节能发放贷款,矿研院就该笔贷款承担回购责任。同日,交行洛阳分行为亿乐节能提供贷款金额85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1日,贷款用途为购买成套设备。截至目前,由于亿乐节能已经提前全额清偿前述贷款本金及利息,《协议》项下的贷款业务已全部结清,矿研院无需承担《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
另经查明,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显示,2017年《协议》签署时,公司就《协议》依据回购事项的性质认定,并根据公司决策权限相关规定,于2017年5月20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同时,考虑到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新担保司法解释》)对担保做出了更明晰的界定和解释,前述回购安排从行为结果上构成矿研院对外作出的偿债承诺和增信措施,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从严对前述回购安排参照担保进行性质认定及后续披露。2023年7月4日,公司方召开董事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
综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承担回购责任,实质上构成对外作出的偿债承诺和增信措施,但公司未能在《民法典》《新担保司法解释》施行后及时对照法律法规,就上述事项履行对应审议程序,迟至2023年7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 |
批复内容 | 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梁慧、苏伟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19 |
标题 | 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梁炜、刘萍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0]009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2年7月2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合计募集资金净额308,577万元,并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中,12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计划至2016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批复内容 | 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梁炜、刘萍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0-19 |
标题 | 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梁慧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9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2年7月2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合计募集资金净额308,577万元。其中,12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计划至2016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4年4月10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中,将新能源项目的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提前至2015年。 |
批复内容 | 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梁慧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13 |
标题 | 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24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20年3月20日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1 |
标题 | 中信重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670号 |
批复原因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回复,现就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1 |
标题 | 中信重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670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5月31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8 |
标题 | 中信重工关于河南证监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 |
文件批号 | 豫证监函[2017]91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7】91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3 |
标题 | 中信重工关于河南证监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豫证监函[2016]131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的《关于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6】131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6 |
标题 | 中信重工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格式准则第2号》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38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19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2015年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81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相关要求,公司就答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0 |
标题 | 中信重工关于收到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38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19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2015年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8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