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07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102号 |
批复原因 |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江山股份16.91万股股份,减持时间距你公司减持计划的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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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01 |
标题 | 江山股份:关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294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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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6 |
标题 | 江山股份: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357号 |
批复原因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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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02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恒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1]30号 |
批复原因 |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恒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们在2018年7月至9月期间增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股票,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所称“一致行动”。2018年8月22日,你们合计持有江山股份29.25%股权,首次超过原第一大股东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9.19%股权,成为江山股份第一大股东,但你们未及时、准确将相关情况告知江山股份予以公告。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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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8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陆飞)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9]12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陆飞内幕交易“江山股份”的情况
(一)陆飞为“任某晓”账户实际控制人
(二)陆飞在敏感期内买入“江山股份”且账户交易异常
2018年8月14日至9月26日,陆飞使用“任某晓”账户买入“江山股份”760,087股,成交金额16,277,873.20元,并于2018年9与26日将其所控制的“任某晓”账户剩余“江山股份”全部卖出。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高度吻合。“任某晓”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江山股份”系2018年以来首次买入股票,买入具有集中、大量、交易金额放大等特点。“任某晓”账户在买入前、买入中大量突击转入资金,借用他人资金买入,买入意愿强烈,与该证券公开信息反映的基本面明显背离,存在明显异常性。
综上,陆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江山股份”存在集中大量买入,突击转入资金,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高度吻合等明显异常性。陆飞本人在调查中承认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江山股份”动机就是借机盈利,对上述异常性并未解释说明。
我会认为,陆飞因履行工作职责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陆飞内幕交易“江山股份”违法所得601,894.31元,并处以1,203,788.62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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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12 |
标题 | 江山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2735号 |
批复原因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3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9月1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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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7 |
标题 | 江山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2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媒体报道的“常外环境事件”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进行回复,现将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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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9 |
标题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多项规章制度需要修订完善。
(二)三会记录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下属的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四)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有关建议。
(六)独立董事席位未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
批复内容 | 通过一年多来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完善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完善和提高,2007年公司成为“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公司将与时俱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专项治理活动,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保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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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9 |
标题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多项规章制度需要修订完善
(二)三会记录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下属的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四)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有关建议
(六)独立董事席位未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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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的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公司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有了进一步认识,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的主观意识,继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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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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