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原因 | 经查明,你方有以下违规事实:
2022年4月28日、5月24日,辰光医疗披露前期差错更正公告,对2019年、2020年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和追溯调整。其中,公司累计调减2019年度合并净利润2,461,546.21元。调整前2019年合并净利润4,965,302.91元,调整后2019年合并净利润2,503,756.70元,调整比例为-49.57%。累计调减2019年期末净资产58,774,662.10元,调整前2019年期末净资产为227,912,624.41元,调整后2019年期末净资产为169,137,962.31元,调整比例为-25.79%。累计调增2020年度合并净利润3,092,307.73元。调整前2020年合并净利润1,161,287.55元,调整后2020年合并净利润4,253,595.28元,调整比例为266.28%。累计调减2020年期末净资产55,682,354.37元,调整前2020年期末净资产为229,037,911.96元,调整后2020年期末净资产为173,391,557.59元,调整比例为-24.31%。辰光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王杰、时任财务负责人郑云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