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29 |
标题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机关简违字[2021]082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沪浦机关简违字[2021]0828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7月19日发行人委托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C类快件货样广告品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光学镜头一批,报关单号为441346243926,原申报总重38公斤,总价261美元。经海关核查,该批次光学镜头总重38公斤,总价CIF25860美元,与原申报不符。上述事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25万元。 |
处理人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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