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3]37号 |
批复原因 | 你们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达1.08%。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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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西测测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本次减持计划中“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于“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限制。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系一致行动人,其减持比例合并计算。” |
批复内容 | 上述情况主要系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在证券操作系统录入失
误,造成了违反承诺减持,并非主观故意行为。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
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错误,并对本次误操作导致超额减持表示
真诚的歉意。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已对相关承诺将加强内部人员对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严格管理股票账户,审慎操作,防
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后续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相关公开承诺,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
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
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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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90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9月18日,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测测试”或“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悦”)、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传”)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和”)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其在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情况主要系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在证券操作系统录入失误。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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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西测测试: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3]37号 |
批复原因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你们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达1.08%。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陕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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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西测测试: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89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悦”)、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和”)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测测试”)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9月18日,西测测试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显示,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作为西测测试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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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限制交易决定书(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丰年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06,以下简称西测测试)股份915,200股,占西测测试总股本的1.08%。
截至西测测试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当事人作为创业投资基金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不满48个月,在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超过西测测试股份总数的1%,违反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本所决定,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对当事人的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即限制相关账户在上述期间卖出西测测试股份。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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