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7 |
标题 | 关于对翁嘉辉、温家明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荐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充分,未规范和报告发行人股东参与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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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8 |
标题 | 佛山分公司受到佛山三水环保局处罚(三环罚(监)字[2017]第3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三环罚(监)字[2017]第30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5月10日,监测人员对佛山分公司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时,发现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
批复内容 | 对佛山分公司处以罚款98,106.26元。 |
处理人 | 佛山三水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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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8 |
标题 | 佛山分公司受到佛山三水环保局行政处罚(三环罚(监)字[2017]第3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三环罚(监)字[2017]第39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7月12日,执法人员对佛山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将部分润滑油桶、废机油罐存放在机修房旁边的遮雨棚内,与其他机器混合存放,存在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佛山三水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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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8 |
标题 | 广州奥昆受到南沙海关处罚(南关缉违字[2017]00000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南关缉违字[2017]000003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8月12日、9月10日,广州奥昆作为减免税申请人及实际使用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免税自动包油设备1台、面带生产设备1台、成形设备1台,申报总价为1,019,000欧元,广州奥昆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上述设备融资租赁给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10,630,371.59元。 |
批复内容 | 对广州奥昆处以106,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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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8 |
标题 | 广州奥昆受到南沙环保局行政处罚(南环罚字[2018]30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文件批号 | 南环罚字[2018]303号 |
批复原因 |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广州奥昆食品制造生产项目与原环评批复存在改建、扩建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3月建成,总投资额272,200元,广州奥昆未办理上述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手续 |
批复内容 | 责令广州奥昆停止改建、扩建项目的建设,并对广州奥昆罚款8,166元。 |
处理人 | 南沙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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