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04 |
标题 | 信测标准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行政处罚(深南税简罚[2020]27762号) |
相关法规 | 《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南税简罚[2020]277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因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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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1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军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72号 |
批复原因 | 王建军:你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23日,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或“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你获授限制性股票173,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1年12月24日。2022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转增7股,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94,100股。你于2022年6月6日、6月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35,200股、130,900股,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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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6-08 |
标题 | 信测标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建军先生、肖国中先生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王建军先生、肖国中先生在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后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导致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王建军先生、肖国中先生
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
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 公司董事会正在对本次操作行为进
行相关计算,后续将会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2、 王建军先生、肖国中先生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且已深刻认识到
该事项的严重性。王建军先生、肖国中先生对本次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
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加
强学习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及时
准确向上市公司告知相关信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 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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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12-30 |
标题 | 关于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及王文磊、施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及王文磊、施伟:
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在保荐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行贿的事项。 |
批复内容 | 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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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12-3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行贿的事项。 |
批复内容 | 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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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10 |
标题 | 宁波市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到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区大队行政处罚(高新公(消)行罚决字[2017]004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高新公(消)行罚决字[2017]0046号 |
批复原因 | 宁波信测安全出口前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批复内容 | 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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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1 |
标题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深国税南罚[2017]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国税南罚[201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丢失发票17份,损毁已填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1,750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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