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20 |
标题 | 天玑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95号、96号、9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两笔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9.6万元、130.6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2022年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30万元)比例为45.28%和42.36%。你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11日、2024年2月2日才分别对上述两笔政府补助事项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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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3-18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玉军、聂婷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33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两笔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9.6万元、130.6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30万元)比例分别为45.28%和42.36%。你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3年8月11日、2024年2月2日才分别对上述两笔政府补助事项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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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15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9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703400561X)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两笔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9.6万元、130.6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2022年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30万元)比例为45.28%和42.36%。你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11日、2024年2月2日才分别对上述两笔政府补助事项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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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15 |
标题 | 关于对苏玉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96号 |
批复原因 | 苏玉军:
经查,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703400561X,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两笔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9.6万元、130.6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30万元)比例为45.28%和42.36%。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11日、2024年2月2日才分别对上述两笔政府补助事项进行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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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15 |
标题 | 关于对聂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97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703400561X,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两笔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9.6万元、130.6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30万元)比例为45.28%和42.36%。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11日、2024年2月2日才分别对上述两笔政府补助事项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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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8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4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3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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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05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4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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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03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72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300万元至7,200万元。4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的净利润为3,120万元至4,020万元。4月24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2020年度净利润为3,898.88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进行修正。2021年4月24日、5月14日,你公司在《关于会计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及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披露,你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深圳市杉岩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制2020年财务报表时,发现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你公司相应对2017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中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其中调减2019年净利润432.52万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的比例为14.58%。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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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07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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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09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6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6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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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25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393号 |
批复原因 | 天玑科技2018年9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于同日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陆文雄不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批复内容 |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天玑科技核实并说明陆文雄不再担任天玑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是否仍在天玑科技任职等情况,并于9月28日前作出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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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6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6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6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6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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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1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7]98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国沛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虚假申报并封涨停、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影响15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并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27,164,867.74元。
2015年9月7日,9:34:16至14:39:42期间,账户组以涨停价15.43元分25笔共申报买入“天玑科技”24,245,700股,占同期市场申报买入量的66.13%;账户组撤单5,538,005股,占账户组申报量的34.82%;9:34:16至收盘时账户组成交3,310,398股,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55.92%。当日该股涨幅9.98%,深证成份指数跌幅0.63%,该股偏离深证成份指数10.61%。
2015年9月8日9:33:39至9:44:31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9月7日购入的“天玑科技”合计3,310,398股,成交金额55,658,453.39元,卖出均价16.81元,获利4,204,000.69元。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廖国沛违法所得27,164,867.74元,并处以54,329,735.48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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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1-15 |
标题 |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13]302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证监局于2013年8月14日至16日对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专项检查,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发出的沪证监公司字[2013]302号《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关注函中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自有资金理财相关制度规范尚需完善。
2、内幕信息人登记信息有待完善。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对《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治理问题进一步予以了完善。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通过此次检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有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管理及财务管理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公司以上海证监局这次检查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学习,通过具体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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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9-13 |
标题 | 天玑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12]315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7日公司接受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年报专项检查。2012年9月13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12】315号),提出公司未及时登记内幕知情人情况,公司应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
批复内容 | 针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公司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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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11 |
标题 | 天玑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6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深圳证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2012年4月11日披露的2011年报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核,并于2012年4月11日下发了《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6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深交所提出的募集资金账户发生非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问题,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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