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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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16
标题腾邦退: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人银罚[2022]17号
批复原因人行深圳中心支行通过日常监管发现,腾付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能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造成特约商户违规使用受理终端;分公司开展,终止支付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未按规定落实银行卡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和管理责任;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资质审核制度。
批复内容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对腾付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合计处罚款人民币67万元。
处理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5
标题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0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2]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腾邦国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 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批复内容一、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钟百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顾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四、对段乃琦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五、对乔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06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2]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腾邦国际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 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批复内容一、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钟百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顾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四、对段乃琦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五、对乔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04
标题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4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24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粤0105执2033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105执20331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腾邦国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钟百胜被纳入被限制消费人名单。
处理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24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粤0105执2535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105执25356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腾邦国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钟百胜被纳入被限制消费人名单。
处理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24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粤0304执1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04执18号
批复原因钟百胜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因其为满足腾邦国际及其子公司、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导致钟百胜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批复内容纳入被限制消费人名单。
处理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24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粤0304执1008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04执10082号
批复原因钟百胜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因其为满足腾邦国际及其子公司、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导致钟百胜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批复内容纳入被限制消费人名单。
处理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1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03执283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执2835号
批复原因其他规避执行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0]粤0306执151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粤0306执1516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处理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0304执3139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04执31399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处理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0]粤03执464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粤03执4642号
批复原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0304执3517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04执35170号
批复原因其他规避执行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处理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03执291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执2913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0391执109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91执1093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0391执117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391执117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19执1284/7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19执1284/77号
批复原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粤0115执77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粤0115执772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20]粤0306执246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粤0306执2466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ST腾邦: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公告([2019]粤03执244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粤03执244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5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31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百胜、顾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1]162号
批复原因经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存在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确认不审慎、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采购业务内控不完善等问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腾邦国际、钟百胜、顾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27
标题*ST腾邦: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1]第145号
批复原因经查,*ST腾邦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腾邦、钟百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3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2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2-02
标题*ST腾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7202111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1
标题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7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30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周海燕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4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督促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30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叶昌林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督促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9-29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未按期归还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六、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批复内容一、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钟百胜,财务总监顾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乔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9-29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ST腾邦时任总经理乔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批复内容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乔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12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3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9-06
标题*ST腾邦: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人银罚[2021]16号
批复原因2019年12月30日,腾付通已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将执行董事由乔海变更为钟燕芬,直至2021年3月29日,腾付通才向人行深圳中心支行提交前述变更事项的申请。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3〕5号)第三条等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的行为。
批复内容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对腾付通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处理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8-31
标题*ST腾邦: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问询函〔2021〕第68号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1]第6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28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5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7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2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1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0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8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29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5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2-23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胡进科、徐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1]13号
批复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胡进科、徐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行的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2018年和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你们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未就内部控制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细节测试执行不到位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所及腾邦国际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进科、徐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7
标题腾邦国际: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人银罚[2020]33号
批复原因腾付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检查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支付账户限额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批复内容综上,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对腾付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6,143,754.88元。
处理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23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8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7
标题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钟百胜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5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23
标题腾邦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0]第164号、深圳证监局[2020]第165号
批复原因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公司债券“17腾邦01”、“17腾邦02”的发行人及上市公司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经查明,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违规进行表决权委托 (三)未按规定减持股份 钟百胜: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17腾邦01”和“17腾邦02”的发行人及上市公司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规进行表决权委托、未按规定减持股份等问题,我局已对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64号)。你作为腾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实际参与和决策相关事项,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我局还关注到,你作为腾邦国际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在2019年1月你个人身份信息已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导致腾邦国际2019年以来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深圳证监局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对钟百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49号
批复原因2020年7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信息变更的公告》《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于2019年1月4日获得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个人身份信息由“中国大陆”变更为“中国香港”,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钟百胜的股东性质披露不准确,应由“境内自然人”更正为“境外自然人”。
批复内容你公司在收到实际控制人身份信息变更通知后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定期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9-08
标题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4日,因存放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账户的股票触及平仓线及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生违约,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商务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股份被质权人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352.87万股,占腾邦国际总股本的3.82%,成交金额15,654.42万元。腾邦集团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公告。2020年4月30日,腾邦国际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存在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称上海金融法院就腾邦集团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纠纷作出《民事判决书》,华金证券对腾邦集团持有的1,200万股腾邦国际股份拥有质权,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股份存在可能被动减持的风险。2020年4月30日至5月25日,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股份被质权人平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536.05万股,占腾邦国际总股本的0.87%,成交金额1,364.49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
批复内容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8
标题腾邦国际: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第220号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2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13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8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4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7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7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3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4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2
标题腾邦国际: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07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1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3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3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4-03
标题腾邦国际: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43号
批复原因我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部分出借资金,经相关贸易公司划转后转至你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涉及金额较大。我局已要求你公司自查并进行整改。2019年11月,你公司披露了向腾邦集团转让融易行100%股权的公告,但之后并未如期收到相关交易款项。2019年12月,你公司未按期将暂时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我局还关注到,2019年,你公司两次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多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你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国际航协机票款,导致相关机票代销资格被取消;你公司因债务纠纷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68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你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亿元。你公司未如实、充分向我局反映融易行有关资金去向。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开说明以下事项: 一、2017年至2019年期间,融易行将业务资金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间接转至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涉及第三方公司的名称、转出资金金额、已收回金额以及第三方公司与腾邦集团或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的关系。 二、融易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腾邦集团的履约能力及腾邦集团未能履约情况下将采取的下一步措施。 此外,证券局还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积极推动融易行股权转让事项,收回交易款项,及时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尽快将暂时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二、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加强对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勤勉履责,全力维护公司经营运作稳定,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你公司应全面配合审计机构开展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如实反映持续经营能力、投资和资产计提减值、诉讼和仲裁等事项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如期披露2019年年报。若出现重大问题,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你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项重大信息。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14
标题腾邦国际: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2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03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26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12月3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21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75号
批复原因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75号。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于11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抄送深圳证监局并以公告方式披露,请会计师、律师和评估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11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70号
批复原因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11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回复我部,并将回复对外披露,并抄报深圳证监局。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9-27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月31日,腾邦国际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1,210.45万元至39,722.39万元。2月23日,腾邦国际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净利润为34,595.12万元。4月20日,腾邦国际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净利润修正为16,755.30万元。4月26日,腾邦国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6,774.93万元。腾邦国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预计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腾邦国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一、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百胜、总经理乔海、财务总监顾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27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36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36号。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于9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涉及披露内容的请先行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15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33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9日,你公司披露因BILLING&SETTLEMENTPLAN(以下简称“BSP”,即开账与结算计划)票款欠款2.17亿元,你公司5家子公司收到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国际航协”)发出的《关于终止客运销售代理协议的通知》。8月10日,你公司披露与子公司的4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3个账户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富邦华一”)的借款合同纠纷有关,其余账户被冻结原因不详。请补充说明。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于8月20日前回复书面说明,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6
标题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33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3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26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冯志浩)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3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11日14时22分13秒至14时44分07秒,“冯志浩”账户全部以第1档涨停价格34.88元分4笔申报买入3,888,800股,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相同,与前一刻买1档申报价相同。期间申买量占市场申买量的32.56%,申买委托最短驻留时间为17.48秒。期间成交666,590股,占市场成交量的2.86%,成交价格为当日涨停价34.88元,成交金额23,250,659.20元。期间撤单量3,222,210股,占申报买入量的82.86%,占市场撤单量的42.60%。期间股价维持于涨停价格34.88元。 2015年8月12日9时33分53秒至9时42分21秒,“冯志浩”账户分6笔以低于委托前一笔成交价格的价格卖出8月11日买入的全部666,590股,成交金额22,515,661.54元,亏损894,812.28元。
批复内容冯志浩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冯志浩违法所得18,024,704.92元,并处以36,049,409.84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1-27
标题腾邦国际: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58号
批复原因2015年11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58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召集本次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各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在《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做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补充说明予以汇总。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5-14
标题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及构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华联集团因自身发展需要,于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5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619,090股,减持比例1.04%。华联集团在2015年5月13日的减持中发生了误操作,将卖出股份操作为买入股份,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华联集团主动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20,193.70元上缴归公司所有(交易所得收益=(5月13日买入成交均价36.53元/股—5月12日卖出成交均价36.87元/股)*5000股+(5月13日卖出成交均价36.61元/股—5月13日买入均价36.53元/股)*5000股+(5月14日卖出成交均价36.72元/股—5月13日买入均价36.53元/股)*95,230股)。 华联集团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华联集团表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9-26
标题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证局公司字[2012]63号
批复原因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对董事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与实际不符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四、内审工作存在不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批复内容在收悉上述监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监管意见要求,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根据监管意见要求立即进行充分沟通,制定改进计划及有效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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