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10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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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31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5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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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28 |
标题 | 木林森: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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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7-30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42号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18]42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我局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18日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一)与关联方开发晶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晶”)自2016年7月起成为你公司关联法人。2016年7月至12月,你公司向开发晶购买商品合计0.24亿元、销售商品合计1.41亿元,分别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96%和5.61%,在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你公司未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4月20日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和披露,并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补充确认。2017年度,你公司在向开发晶销售商品金额超出你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的情况下(超出金额为1.13亿元,占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的2.15%),未根据相关规则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3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和披露。你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10.2.11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二)与关联方GVL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GlobalValueLighting,LLC(以下简称GVL)自2017年3月成为你公司关联法人。2017年度,你公司向GVL销售商品合计0.75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时,你公司未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3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和披露。你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10.2.11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二、理财产品情况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一)临时公告存在理财产品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你公司2018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存在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具体如下:(1)上述公告披露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较实际金额少76,612.45万元,披露的12个月内累计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较实际金额少17,417.21万元,上述差额分别占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和2.96%。(2)上述公告披露“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时,少列示了母公司9个理财产品和子公司66个理财产品,金额合计216,180.10万元,占公司统计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的52.10%。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存在理财产品披露不完整的情况。你公司子公司江西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向平安银行购买了2笔金额分别为10,600万元、40,000万元的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于2018年2月到期。虽然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对上述理财产品进行了披露,但在2017年年度报告“十七、重大合同及时履行情况”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披露时,未披露上述尚未到期的2笔理财产品,该2笔理财产品占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61%。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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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27 |
标题 | LEDVA NCE LLC受到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小直径定向灯不符合电器效率法规 |
批复内容 | 达成和解协议与索赔免除,向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支付10,420美元行政民事罚款以免除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索赔 |
处理人 | 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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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24 |
标题 | 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对新余线路板的行政处罚(余环罚[2018]10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余环罚[2018]10号 |
批复原因 | 因江西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三期)电路板组件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61万元。 |
处理人 | 新余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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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23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39号 |
批复原因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你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和GlobalValueLighting,LLC分别发生关联交易1.13亿元和7,505万元,合计占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8%。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你公司直至2018年3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2.7条和10.2.4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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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31 |
标题 | 木林森: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93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月25日,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及公司做出的相关回复说明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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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15 |
标题 |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对中山电子的行政处罚((榄)环罚字[2017]5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榄)环罚字[2017]56号 |
批复原因 | 因中山电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12万元。 |
处理人 |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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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11 |
标题 |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绍兴新和的行政处罚(邵市地税稽罚[2017]10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邵市地税稽罚[2017]103号 |
批复原因 | 因绍兴新和少缴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6.58万元。 |
处理人 |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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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8 |
标题 | 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江西半导体的行政处罚((余)安监管罚[2017]30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余)安监管罚[2017]302号 |
批复原因 | 因江西半导体发生触电安全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30万元。 |
处理人 | 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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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3 |
标题 | 新余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对新余线路板的行政处罚((消)行罚决字[2017]008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消)行罚决字[2017]0084号 |
批复原因 | 因江西光电三期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要求三期立即停产停业,并对其处以罚款12万元。 |
处理人 | 新余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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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08-09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17]4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日、6月2日和6月5日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放的政府补贴款1900万元、1097.2万元和1900万元,合计4897.2万元,占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34%,构成应临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你公司在收到政府补贴款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7月15日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公开披露该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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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21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23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日、6月2日和6月5日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政府补贴款1,900万元、1,097.2万元和1,900万元,合计4,897.2万元。对于上述政府补贴,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7月15日才对外披露。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和第11.11.4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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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31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7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73号。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10.2.4条及第10.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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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04 |
标题 |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中支)安监罚[2017]3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中支)安监罚[2017]30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将办公楼的装饰施工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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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3 |
标题 | 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21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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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4 |
标题 | 木林森:关于对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8号》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8号 |
批复原因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木林森”)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董事会已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形成回复意见予以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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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04 |
标题 | 木林森: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47号 |
批复原因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47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董事会已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自查,并形成回复意见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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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24 |
标题 | 木林森: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2号 |
批复原因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2号),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董事会已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自查,并形成回复意见,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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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8-27 |
标题 | 木林森: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工作疏忽,造成2015年半年报全文披露存在相关问题。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更正半年度报告全文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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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28 |
标题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39号 |
批复原因 | (1)信息披露准备工作不充分。
(2)公告类别选择不全。
(3)信息披露文件及其内容不完整。 |
批复内容 | 经我部提醒后,你公司及时将相关公告类别与公告内容予以补充更正。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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