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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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1-22
标题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岳远斌、葛娟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1]43号
批复原因一、未勤勉尽责履行充分核查程序 (一)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存有对龙力生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历山支行等账户2015年度余额的银行询证函,但无发函、收函的快递单或现场跟函记录。经查,上述四家银行均无你公司的函证记录,你公司对上述银行询证函未保持合理控制。 (二)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你们未从龙力生物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获取对账单,而是从龙力生物获取对账单,对龙力生物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取也未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获取支出清单,未发现龙力生物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专户存在虚假记载。 二、你们在2015年度、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所出具的“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的意见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8
标题龙力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3号
批复原因1、龙力生物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里银行存款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2、龙力生物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中披露的对外借款存在虚假记载。 3、2016年至2018年,龙力生物未按照规定履行218,600万元担保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部分担保事项也未按照规定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2017年年度、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4、自2017年12月起,龙力生物涉及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5、擅自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一、对龙力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程少博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对程少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40万元。对程少博合计罚款150万元; 三、对高卫先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高卫先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30万元; 四、对高立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刘维秀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六、对孔令军、尹吉增、聂伟才、倪浩嫣、杜雅正等5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 七、对刘伯哲、王奎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八、对王燕、阎金龙、刘立存、刘国磊、荣辉、肖林等六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程少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高卫先、高立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维秀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2
标题龙力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处罚字[2020]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批复内容一、对龙力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程少博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对程少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40万元。对程少博合计罚款150万元; 三、对高卫先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高卫先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合计罚款30万元; 四、对高立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刘维秀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六、对孔令军、尹吉增、聂伟才、倪浩嫣、杜雅正等五人分别给予警 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七、对刘伯哲、王奎旗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八、对王燕、阎金龙、刘立存、刘国磊、荣辉、肖林等六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程少博釆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高卫先、高立娟釆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维秀釆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06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4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1-04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未能及时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批复内容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少博、财务总监王红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20
标题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张国勇、范光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0]3号
批复原因华英证券对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间,未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通过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直接获取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而是通过龙力生物获取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未及时发现龙力生物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出具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报告(2016)》等文件的相关内容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另外,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执业中存在部分尽职调查工作不规范、部分工作底稿保存不完整的情况。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华英证券及张国勇、范光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10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11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11号。
批复内容你们作为公司时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11-27
标题*ST龙力: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龙力”)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不及时 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违规 五、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批复内容一、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少博,董事、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高卫先,时任财务总监刘维秀,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高立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01
标题*ST龙力: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鲁证监函[2019]174号
批复原因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程少博: 2018年5月11日,你公司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上述业绩说明会回答投资者提问过程中,公司董事长程少博就你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合作情况的答复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程少博应引以为戒。你公司应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答复投资者的内容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7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4-26
标题*ST龙力: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9]19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未披露上述议案中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你公司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未对中小投资者选举公司董事、监事议案的投票表决情况进行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4-26
标题*ST龙力: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9]20号
批复原因程少博、高立娟:经查,你公司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未披露上述议案中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公司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未对中小投资者选举公司董事、监事议案的投票表决情况进行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06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7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7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3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1-03
标题《关于对孔令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87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8]87号
批复原因孔令军:2017年9月6日,你通过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龙力或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3,536股。你在2017年11月2日、9日、23日实施了减持,合计减持123,536股,合计减持金额118.44万元。2018年1月4日,你通过*ST龙力披露上述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你作为*ST龙力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未及时披露减持进展,且未及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孔令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1-03
标题《关于对尹吉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88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8]88号
批复原因尹吉增:2017年9月6日,你通过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龙力或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22,561股。你在2017年11月27日实施了减持,合计减持222,562股,合计减持金额195.85万元。2018年1月4日,你通过*ST龙力披露上述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你作为*ST龙力时任董事,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未及时披露减持进展,且未及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情况。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9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孔令军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44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6日,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称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3,536股。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称你在2017年11月2日、9日、23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123,536股,合计减持金额118.44万元。你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未及时披露减持进展,且未及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情况。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的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8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9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尹吉增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45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6日,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称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22,561股。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称你在2017年11月27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222,562股,合计减持金额195.85万元。你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未及时披露减持进展,且未及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情况。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的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8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27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0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03号。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核查,并在2018年12月5日前回复我部函询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28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5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14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91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13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4,684.2万元至-2,810.52万元修正为-16,312.70万元至-14,486.66万元,修正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增高造成利润降幅较大。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你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23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将相关说明提交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2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20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22日,我部向你公司发送《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168 号),要求你公司在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你公司在5月29日、6月15日两次申请延期回复,并于6月22日向我部提交了年报问询函回复。 我部在对上述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审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项、委托加工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房产税、其他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债务完整性等问题的回复无实质性内容,仅回复因相关问题涉及到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无法详细说明具体内容。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在7月6日前对上述年报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不得以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为由不予明确回复。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31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79号
批复原因2017年11月28日,你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停牌。12月12日,公司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8年1月25日,公司披露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两个标的资产,涉及网络营销和网络技术服务。4月11日,公司股票复牌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5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称因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6月6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2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68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6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13
标题关于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龙力生物年审工作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56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龙力生物年审工作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56号。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情况,在2018年5月17日前将有关书面说明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13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55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5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前回复我部上述关注函问询的问题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5-03
标题*ST龙力: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8]25号
批复原因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程少博、董事会秘书高立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卫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8年4月24日公告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后的业绩与2017年三季报预计的业绩出现盈亏性质变化,且出现巨额亏损。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发生巨额亏损和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应于2018年2月28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的情况。
批复内容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程少博、董事会秘书高立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卫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对巨额债务情况及导致2017年度巨额亏损的原因进行充分披露。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4-27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程少博、高立娟、高卫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8]25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2018年4月24日公告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后的业绩与2017年三季报预计的业绩出现盈亏性质变化,且出现巨额亏损。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发生巨额亏损和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应于2018年2月28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的情况。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相关责任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程少博、董事会秘书高立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卫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对巨额债务情况及导致2017年度巨额亏损的原因进行充分披露。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纠正违规行为,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保障信息披露质量。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25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1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1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拟定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将相关说明提交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存在无法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6.2条规定的期限披露年报的风险,请及时详细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此外,请你公司尽快回复我部2018年4月17日发出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07号)中函询的问题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23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26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2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同时将相关说明提交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17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07号
批复原因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你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补充披露了截至目前的公司银行账户情况、现有债务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公司银行账户情况 二、关于公司债务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其他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4月20日前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12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1-12
标题龙力生物: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05
标题龙力生物: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号
批复原因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18年1月2日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号),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外担保、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27
标题龙力生物: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16号
批复原因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1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对公司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相关事项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根据内部核查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27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95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1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因流动资金需求于2016年11月10日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第一期借款13,759万元已在2017年12月7日到期,截至目前,公司未清偿贷款,出现债务违约的情况。同时,你公司四个银行合计八个账户被冻结。我部对此高度关注,并于2017年12月19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16号),要求公司核查相关事项并补充披露。经过8天核查,你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其中四项问题你公司未予以明确回复并披露。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5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2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19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16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21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2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03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1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少博将其持有的1,44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鲁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4%;2017年5月11日,程少博将其持有的2,87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79%。对于上述股份质押,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6月1日才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和第11.11.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9
标题龙力生物:关于对深交所2016年年报问询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76号
批复原因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力生物”)于2017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76号)。
批复内容公司结合年报材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复核后,现对以上年报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04
标题龙力生物:关于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43号
批复原因近日,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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