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

- 000919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10
标题宿迁医院收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宿环罚字[2021](1)5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宿环罚字[2021](1)50号
批复原因宿迁医院未按规定监测排放的水污染物、工业废气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批复内容1、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的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2、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的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3、责令1个月内整改到位
处理人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02
标题安庆医院受到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皖宜环(观)罚[2023]3号
批复原因新建的C形臂机、骨密度仪两台射线装置均未列入《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许可种类和范围,且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擅自将两台射线装置投入使用
批复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23,051元2、罚款13,400元
处理人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30
标题金陵制药厂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税稽二罚[2020]197号
批复原因发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10,0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30
标题宿迁医院收到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文件批号宿区市监案字[2020]010号
批复原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80,000元"
处理人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30
标题宿迁医院收到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1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宿卫医罚[2020]010号
批复原因"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并收取诊疗费用16,325.33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
批复内容"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16,325.33 元; 3、罚款 48,975.99 元; 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理人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30
标题宿迁医院收到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宿(消)行罚决字[2021]0006号
批复原因"宿迁医院屋顶水箱无水;喷淋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无压力;排烟风机,正压风机软连接老化破损,排烟风机反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10,000元"
处理人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30
标题宿迁医院收到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2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宿卫医罚[2021]046号
批复原因"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开展产前诊断活动并收取诊疗费用 4,378.65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378.65元;3、罚款10,000元;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理人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6-20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9]48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亿元,较2017年上升了76.32%,但你公司未进行业绩预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30
标题关于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31号
批复原因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2.42亿元,较2017年上升76.32%,但你公司未按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2-06
标题金陵药业:董事会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子公司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份)报告,其客户石家庄市太行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医药”)经理张伟、法定代表人马同星涉嫌合同诈骗。
批复内容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处理人公安机关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标题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二)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三)公司需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批复内容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