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50号),本公司被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2019400577,发证日期: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原证书编号201644002496,有效期从2016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按上述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19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50 号),本公司被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GR201944005777,发证日期: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原证书编号GR201644002496,有效期从2016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9 年至2021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2019年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按照上述优惠免征增值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源高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按照上述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源高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自2019年4月份起享受加计抵减的优惠政策。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本公司被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GR201644002496,有效期2016月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税收优惠已于2017年3月16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登记备案。本公司2018年度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源高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本公司被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GR201644002496,有效期2016月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税收优惠已于2017年3月16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登记备案,因此本公司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属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且税收优惠已于2015年7月9日在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登记备案,因此减按15.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