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国科火字[2020]216号《关于山东省2020年
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
GR202037000941),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
31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国科火字[20201216号《关于山东省2020年第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0370941)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国科火字 [2020]216号《关于山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 :GR202037000941),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等2078家企业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字[2018]37 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1737000919),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全资子公司山东新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和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惠发物流有限公司、惠发小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伊麦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米洛可进出口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润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蔬菜、山野菜的种植与销售业务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范畴,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等2078家企业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字[2018]37 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1737000919),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全资子公司山东新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和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惠发物流有限公司、惠发小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惠发小厨(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诺贝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马金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润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蔬菜、山野菜的种植与销售业务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范畴,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2、企业所得税: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新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和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惠发物流有限公司、青岛米洛可进出口有限公司、惠发小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惠发小厨(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赶山网(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云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诺贝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润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蔬菜、山野菜和其子公司济南润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中草药、牧草的种植与销售业务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范畴,免征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