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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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惠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日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9)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通过审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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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3)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惠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日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0)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通过审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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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惠中医疗于2020年11月12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惠中医疗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2)上海惠中生物于2019年11月24日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惠中生物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3)北京惠中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京惠中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4)上海昆涞于2019年10月28日通过审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昆涞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5)上海瑞美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瑞美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6)上海瑞美信息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审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瑞美信息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第三条、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上海瑞美信息2017年5月通过软件企业认证并于当年度开始获利,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上海瑞美信息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2.5%计缴。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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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惠中医疗于2017年11月23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惠中生物于2019年11月24日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北京惠中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昆涞于2019年10月28日通过审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瑞美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瑞美信息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审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中科实验室于2019年10月28日通过审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秸瑞于2019年10月8日通过审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瑞美信息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上海瑞美信息2017年5月通过软件企业认证并于当年度开始获利,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上海瑞美信息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2.5%计缴。
上海瑞美软件2019年8月通过软件企业认证,并自2019年度开始获利,上海瑞美软件2019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益骋、上海润医、上海康夏、上海润澜和润达实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照上述规定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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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惠中于2017年11月23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惠中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计缴。
(2)、上海华臣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海华臣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计缴。
(3)、北京润诺思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复审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京润诺思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计缴。
(4)、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于2018年2月6日出具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上海惠中办理的“(应税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备案事项已予以接受备案。对本公司委托开发的“自适应补偿高压泵技术”项目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取得技术开发收入,核准免征增值税,合同金额为2,600万元。2018年实际取得技术开发收入1,300万元(含税),免征增值税金额为735,849.06元。
(5)、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于2017年12月15日出具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上海中科实验室办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事项已予以接受备案。对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供的符合免税条件的医疗服务收入,核准免征增值税。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营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益骋、上海润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实际按照应纳税所得额10%比例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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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2月15日出具的《税收事项通知书》(文书号:3101151602009899),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惠中办理的“(应税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备案事项已予以接受备案。对本公司委托开发的“化学发光测定中清洗、混匀、磁分离技术的开发”项目(合同编号:2016310051000002)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所取得技术开发收入,核准免征增值税,合同金额为2,600万元。2017年实际取得技术开发收入1,300万元(含税),免征增值税金额为735,849.06元。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于2017年12月15日出具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上海中科实验室办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事项已予以接受备案。对本公司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供的符合免税条件的医疗服务收入,核准免征增值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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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2015年1月15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编号:浦税三十五所备(2015)第1501012655号),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惠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所于2017年2月22日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编号:沪国税嘉四通(2017)1102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第四税务所于2017年2月22日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编号:沪地税嘉四通(2017)456号),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华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5月3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润诺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2月15日出具的《税收事项通知书》(文书号:3101151602009899),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惠中办理的“(应税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备案事项已予以接受备案。对本公司委托开发的“化学发光测定中清洗、混匀、磁分离技术的开发”项目(合同编号:2016310051000002)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所取得技术开发收入,核准免征增值税,合同金额为2,600万元,免征增值税额为1,471,698.11元。2016年实际取得技术开发收入1,300万元(含税),实际免征增值税金额为735,849.04元。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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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2015年1月15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编号:浦税三十五所备(2015)第1501012655号),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惠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4月28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编号:沪地税嘉三(2014)第000003号),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华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润达榕嘉按照销售收入的4%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实际所得税税负为销售收入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