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2020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万益电缆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捷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德润斯特博新材料,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20023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至2020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2)、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时利新材于2013年12月11日取得编号为GF2013320004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6320021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和时利新材2013年度至2019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3)、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滁州德威于2018年7月24日取得编号为GR2018340005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至2020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20023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至2020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2)、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和时利新材于2013年12月11日取得编号为GF2013320004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6320021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和时利新材2013年度至2018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3)、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滁州德威于2018年7月24日取得编号为GR2018340005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至2020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5320008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至2017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5320008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至2017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5320008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至2017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2年8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2320004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至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A、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德威新材于2012年8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2320004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至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德威新材合并纳税。
B、扬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扬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实际征收率为25%。
C、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实际征收率为25%。
D、公司本年度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万益电缆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其在2013年度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其收入的1%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E、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实际征收率为25%。
江苏德威于2012年8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2320004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本年度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万益电缆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其在2013年度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其收入的1%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江苏德威于2012年8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2320004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至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德威新材于2012年8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2320004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至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江苏德威公司合并纳税。
扬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实际征收率为25%。
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实际征收率为25%。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江苏德威于2012年8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F2012320004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本年实际征收率为15%。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德威新材于2009年5月27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R20093200023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实际征收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德威新材于2009 年5 月27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R20093200023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报告期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2011 年度的实际征收率为15%。
系中外合资企业,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扬州德威公司自2008年起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报告期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司所得税减半征收,实际征收率为12.5%。2011年度的实际征收率为25%。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告期2008年度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09年3月23日,上海德威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批准予以注销。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告期2008年度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
自2009年1月1日,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本部合并纳税。 |
201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德威新材于2009 年5 月27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R20093200023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报告期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2011 年度的实际征收率为15%。
系中外合资企业,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扬州德威公司自2008年起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报告期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司所得税减半征收,实际征收率为12.5%。2011年度的实际征收率为25%。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告期2008年度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09年3月23日,上海德威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批准予以注销。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告期2008年度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
自2009年1月1日,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本部合并纳税。 |
200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德威新材于2009 年5 月27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编号为GR20093200023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报告期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2011 年度的实际征收率为15%。
系中外合资企业,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扬州德威公司自2008年起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报告期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司所得税减半征收,实际征收率为12.5%。2011年度的实际征收率为25%。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告期2008年度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09年3月23日,上海德威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批准予以注销。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告期2008年度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
自2009年1月1日,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本部合并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