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本公司孙公司宜宾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属于“高档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五轴及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数控系统,高精密、高性能的切削刀具、量具量仪和磨料磨具”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9年第29号)中的鼓励类产业,2022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劲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华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创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司、东莞劲胜智能制造孵化器有限公司、东莞劲胜劲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孙公司深圳市创智工业互联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创智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报告期内按2.5%和10%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4861,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劲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华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中创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司、东莞劲胜智能制造孵化器有限公司、东莞劲胜劲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孙公司深圳市创智工业互联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创智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报告期内按2.5%和10%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本公司孙公司东莞市创群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取得广东省省科学技术厅、广东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944007393,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本公司孙公司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932003089,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孙公司宜宾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属于“三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8年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844003905,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8年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844003905,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4861,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08日,2019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劲胜智能制造孵化器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孙公司深圳市创智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2019年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华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744000836,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本公司孙公司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GR201932003089,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孙公司宜宾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属于“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9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8年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844003905,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64420089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644000024,有效期三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减按15%缴纳企业
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9]36号)文件规定:本公司东莞劲胜智能制造孵化器有限公司、东莞劲胜通迅科技有限公司和本公
司孙公司深圳市创智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2018年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华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
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744000836,有效期三年,享受高
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10月10日,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544001575,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10月10日,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544001575,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089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及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644000024及GR201644000026,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9]36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孙公司深圳市创智自动化有限公司及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属于小微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10月10日,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544001575,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2年9月12日,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技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F20124400039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2年9月12日,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技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F20124400039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分公司、分厂执行的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在东莞注册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各分公司、分厂执行的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在东莞注册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012年9月12日,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技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F20124400039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3年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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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各分公司、分厂执行的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在东莞注册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4000390,发证时间:2012年11月26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将连续三年(即2012年、2013年、2014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44000020,有效期三年。根据东莞国家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签章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按粤国税发[2010]3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12年11月22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广东省2012年第二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2〕1645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3年3月28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关于广东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发火[2013]109号,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4400039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2年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在东莞注册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44000020,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1-12-31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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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在东莞注册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44000020,有效期三年。根据东莞国家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签章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按粤国税发[2010]3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09 年11 月10 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44000020,有效期三年。根据东莞国家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签章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按粤国税发[2010]3 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09 年11 月10 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44000020,有效期三年。根据东莞国家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签章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按粤国税发[2010]3 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规定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经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根据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长安分局第2005076 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公司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4 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2006 年度、2007年度为减半征收期,实际执行税率为12%。本公司2008 年1 月1 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
本公司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长安分局第2005076 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2008 年度为减半征收期,实际执行税率为12.50%。本公司2009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2008 年1 月1 日前地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根据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长安分局第2005076 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免地方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4]038 号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