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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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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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重庆康盛制冷技术有限公司、淳安康盛机械模具有限公司、佛山海康源制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植大同汽车销售公司、无锡康盛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7年至2019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浙江云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通过税务机关复核,允许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从2016年1月1日起,优惠期限5年,每年备案一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无锡康盛电器配件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度第一批高新技
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期限为2017年至2019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
计缴。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示湖北省2018年第一批拟认
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
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根据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四川省2016年第二批拟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子公司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6
年至2018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4)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公布安
徽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6〕53号),子公司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
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
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5)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
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70号),子公司浙江云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
为2018年至2020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6)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2第12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5年第14号),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通过税务机关复核,允许享受“设
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从2016年1月1日起,优惠期限5年,
每年备案一次。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公示浙江省2014年度第一批722家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浙高企认〔2014〕03号),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4年至2016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公示湖北省2015年拟认定和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鄂认定办〔2015〕8号),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5年至2017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四川省2016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子公司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6〕53号),子公司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藏政发〔2014〕51号),在西藏自治区注册并经营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并且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上述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根据上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孙公司西藏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所得税减按9%的税率计缴。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公示浙江省2014年度第一批722家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浙高企认〔2014〕03号),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4年至2016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印发《关于公示四川省2013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川高企认〔2013〕7号),子公司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2015年度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公示湖北省2015年拟认定和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鄂认定办〔2015〕8号),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5年至2017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2015年度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公示浙江省2014年度第一批722家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浙高企认〔2014〕03号),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2014年至2016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增值税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法〔2007〕17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限额退还淳安县千岛湖橡塑制品厂等十二户福利企业2014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淳国税发【2014】14号),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0万元的额度返还2014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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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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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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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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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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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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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法〔2007〕17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限额退还淳安县千岛湖橡塑制品厂等十一户福利企业2013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淳国税发〔2013〕24号),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0万元的额度返还2013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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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的优惠政策。
本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淳安康盛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六安康盛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和浙江康盛伟业家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即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疾人实际工资数的100%加计扣除。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法〔2007〕17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限额退还淳安县千岛湖橡塑制品厂等11户民政福利企业2013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淳国税政〔2013〕24号),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0万元的额度返还2013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的优惠政策。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组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法〔2007〕17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限额退还淳安县唐村镇选矿厂等17户民政福利企业2012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淳国税政〔2012〕44号),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0万元的额度返还2012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房产税 |
1.2 |
1.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的优惠政策。本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组件有限公司、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淳安康盛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六安康盛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和浙江康盛伟业家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即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疾人实际工资数的100%加计扣除。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法〔2007〕17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限额退还淳安县唐村镇选矿厂等17户民政福利企业2012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淳国税政〔2012〕44号),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万元的额度返还2012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的优惠政策。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4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该等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即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疾人实际工资数的100%加计扣除。
注:公司如存在各种税种的减免情况,应按税种分项说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对于超过法定纳税期限尚未缴纳的税款,应列示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享有其他特殊税收优惠政策的,应说明该政策的有效期限、累计获得的税收优惠以及已获得但尚未执行的税收优惠。 |
房产税 |
1.2 |
1.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2007〕17 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限额退还淳安县唐村镇选矿厂等17 户民政福利企业2011 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淳国税政〔2011〕67号),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 万元的额度返还2011 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 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企业
所得税减按15%计缴的优惠政策。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491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该等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即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疾人实际工资数的100%加计扣除。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法〔2007〕17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淳国税政〔2011〕67号《关于限额退还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等20户民政福利企业2011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万元的额度返还2011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高〔2008〕250号《关于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淳国税减备告字〔2009〕第(1)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函〔2006〕491号《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2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该等公司企业所得税按成本加计扣除办法计算,即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疾人实际工资数的100%加计扣除。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法〔2007〕17号文和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限额退还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等20户民政福利企业2010年已征增值税的通知》(淳国税政〔2010〕51号),该等公司分别享受按每位残疾人员3.5万元的额度返还2010年已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高〔2008〕250号)以及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淳国税减备告字〔2009〕第(1)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政策。
本期,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4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该等公司企业所得税按成本加计扣除办法计算,即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疾人实际工资数的100%加计扣除。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1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高〔2008〕250 号《关于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 家企业为200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淳国税减备告字〔2009〕第(1)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
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和淳安康盛钢带制造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函〔2006〕491 号《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2 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该等公司企业所得税按成本加计扣除办法计算,即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实际工资可全额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外,还可再按支付残疾人实际工资数的100%加计扣除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09年度,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高(2008)250号《关于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淳国税减备告字[2009]弟(1)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