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3-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11007548,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本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亚德公司之子公司TialocMalaysiaSdnBhd在越南的项目公司,其客户IntelProductVitenamCO.LTD(IPV)位于越南胡志明的SAJGON高新技术园区,被越南政府授予出口加工企业名录享受先征后返的零税率增值税,对应该项目公司对其销售也享受先征后返的零税率增值税优惠。3.本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亚德公司的子公司亚德(上海)环保系统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GR202331002711,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本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亚德公司的子公司亚德环保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满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11005714,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本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亚德公司之子公司TialocMalaysiaSdnBhd在越南的项目公司,其客户IntelProductVitenamCO.LTD(IPV)位于越南胡志明的SAJGON高新技术园区,被越南政府授予出口加工企业名录享受先征后返的零税率增值税,对应该项目公司对其销售也享受先征后返的零税率增值税优惠。(3)本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亚德公司的子公司亚德(上海)环保系统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GR202031004820,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本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亚德公司的子公司亚德环保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亚德化工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满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11005714,有效期三年,2020年-2022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11005714,有效期三年,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6年12月22日,本公司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11004559,有效期三年,期间可依据有关规定享受15%税率税收优惠。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6年12月22日,本公司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11004559,有效期三年,期间可依据有关规定享受15%税率税收优惠。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2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11004559,有效期三年,期间可依据有关规定享受15%税率税收优惠。该税率优惠政策对2016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为减少10,155,322.18元,对2016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为增加14,102,329.57元。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率25%,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所得税率25%。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4-06-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及子公司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境外子公司中国-多哥有限公司执行当地税收法规,无所得税项目。本公司从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3-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及子公司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境外子公司中国-多哥有限公司执行当地税收法规。本公司从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13-06-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及子公司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多哥有限公司执行当地税收法规,无所得税项目。本公司从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2-12-3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及子公司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内贸业务、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不予免税的出口货物17%、13%,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予以免税的出口货物0%。 |
营业税 |
5 |
5 |
|
2012-06-30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 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 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11-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 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 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1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 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 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10-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于2008年度开始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3 |
|
营业税 |
5 |
5 |
|
2009-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后续实施细则,本公司于2008 年开始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 号),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由本公司本部统一汇总纳税,所得税税率由33%调整为25%。
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后续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不予免税的出口货物17%、13%
销售除税收政策规定不予免税以外的出口货物 0% |
营业税 |
5 |
5 |
|
200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08-06-30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根据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本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公司所属的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从今年开始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 号文规定实行定率抵扣办法。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07-12-31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自2008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25%税率执行。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7-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6-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06-06-30 |
企业所得税 |
15 |
15 |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公司
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5-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5-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4-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公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6%征收;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华业大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公司”)和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均按4%征收。 |
2004-06-30 |
企业所得税 |
15 |
15 |
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均按33%缴纳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
营业税 |
|
|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6%征收,公司所属子公司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4%征收; |
2003-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33%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按33%缴纳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3-06-30 |
企业所得税 |
0 |
15 |
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政策享受三减三免;公司所属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按33%缴纳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0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营业税 |
0 |
5 |
|
增值税 |
0 |
17 |
|
2002-12-31 |
企业所得税 |
0 |
33 |
|
教育费附加 |
0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营业税 |
0 |
5 |
|
增值税 |
0 |
17 |
|
2002-06-30 |
教育费附加 |
0 |
3 |
|
企业所得税 |
0 |
15 |
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政策享受三减三免。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营业税 |
0 |
5 |
|
增值税 |
0 |
17 |
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6%征收; |
2001-12-31 |
企业所得税 |
0 |
15 |
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政策享受三减三免 |
教育费附加 |
0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营业税 |
0 |
5 |
|
增值税 |
0 |
17 |
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6%征收 |
2000-12-31 |
企业所得税 |
|
15 |
|
教育费附加 |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7 |
|
营业税 |
|
5 |
|
增值税 |
|
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