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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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的33%计算缴纳。 6、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额的1.2%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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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的33%计算缴纳。 6、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额的1.2%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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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的33%计算缴纳。 6、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额的1.2%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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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都执行33%企业所得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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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33%企业所得税税率。子公司广瀚电子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本期处于第二年减税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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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消费税:按应税收入的10%计算缴纳。 3、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4、城建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长春长铃实业上海有限责 任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的1%计算缴纳;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 公司免交城建税。 5、教育费附加: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长春长铃 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 算缴纳;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4%计算缴纳。 6、所得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33%企业所得税率。控股子公司长春长铃 酒花制品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长春长铃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33%的企 业所得税税率。控股子公司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处于减、免税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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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消费税:按应税收入的10%计算缴纳。 3、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4、城建税: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长春长铃 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 税额的7%计算缴纳。长春长铃实业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额的1%计算缴纳;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免交城 建税。 5、教育费附加: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长春 长铃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长春长铃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 司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4%计算缴纳;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免交教育费附加 。 6、所得税: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33%企业所得税率。控股子公司长春 长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长春长铃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长春长铃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控股子公司长春长铃摩 托车有限公司、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期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广 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处于减、免税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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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消费税:按应税收入的10%计算缴纳。 3、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4、城建税: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长春长铃 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按实纳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 额的7%计算缴纳。长春长铃实业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的 1%计算缴纳;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免交城建税。 5、教育费附加: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长春 长铃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长春长铃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按 实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4%计算缴纳;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免交教育费附加。 6、所得税: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33%企业所得税率。控股子公司长春长 铃酒花制品有限公司、长春长铃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企联合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长春长铃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控股子公司长春长铃摩托车 有限公司、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期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广瀚电 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处于减、免税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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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收入的确认原则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 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提供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按有 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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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投资收益

         项      目           1999.6.30               1998.6.30

债券投资收益 1,010,000.00

非控股公司分得利润 11,950,344.52 14,585,524.80

其中:本期摊销股权

投资差额收益 573,500.00

合 计 11,950,344.52 15,595,5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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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 增值税

    进项税税率为17%,销项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 的余额缴纳。

    (2) 消费税

    按应税收入的10%计算缴纳。根据长春市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委会会议纪要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批准,按已缴消费税的37.5%返还。

    (3) 营业税

    按应税收入的10%计算缴纳。

    (4) 城建税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 的7%计算缴纳

    (5) 教育费附加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 税额的3%计算缴纳。控股子公司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免交教育费附加。

    (6) 所得税

    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长春市财政局批准,至1998年末 按33%税率计算缴纳,年度终了由长春市财政局将超过15%税率部分的所得税返还企 业。

    控股子公司- 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8年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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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项    目           1998年1-6月         1997年1-6月

债券投资收益 1,010,000.00 6,619,873.50

股权投资收益 14,585,524.80 8,600,076.57

合 计 15,595,524.80 15,219,950.07

    注:股权投资收益系江门市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当期损益,按权益法核算 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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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17%,销项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 额缴纳。

    消费税:按应税收入的10%计算缴纳。

    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7%计算缴纳。

    教育附加税:按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额的3%计算缴纳。

    所得税:长春长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长春市财政局长财税政字(1996)76号 文批准,至1997年末按33%税率计算缴纳,年度终了由长春市财政局将超过15%税 率部分的所得税返还企业。

    控股子公司-长春长铃摩托车有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7年免征所得税。

    控股子公司-长春长铃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商企业所得税法》,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经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执行 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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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项      目             1997年1-6月              1996年1-6月

债券投资收益 6619873.50 1224681.86

股权投资收益 8600076.57 13252804.49

合 计 15219950.07 14477486.35

    注:股权投资收益,系依据广东省江门市审计事务所[江审所查字(1997)186 号 审计报告] 审计后的江门市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的本期损益,按权益法核算确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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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公司目前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消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 其中:(1)所得税税率33%,经长春市财政局长财税政字(1996)76号文批准,按33% 税 率计算缴纳,年度终了财政局将按18%的税率返还企业

    (2)其它税种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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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投资收益

    本期合并报表数为14,477,486.35元,其中含广东省江门大长江摩托车 实业公司13,180,140.79元,长期债券收益为1,297,345.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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