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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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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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以2005年末总股本计算,拟 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12元,计分配股利3,841,550.28元。该议案需报请公司2005年度 股东大会年会审议批准实施。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股权分置实施情况及进展: 2006年3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天宸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执行安排: 以200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公司发起人股东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上海展览中心、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前峰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长征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系统职工技术协会、上 海市龙威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 3.3股对价,流通股股东将获得31,864,333股对价;公司其余社会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在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 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20,129,190股,公司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天宸股份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仲盛虹桥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唯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在前项 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之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7日。 对价股票开始流通日:2006年3月29日。 (三)为全资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太阳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2006年3月15日和2006年4月1日 将取得的共计6,440万元应收票据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贴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同 意为此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系上 海太阳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应收的太阳山大厦项目转让款。 (四)控股子公司上海南方综合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宸南大酒店租赁事宜 2006年3月24日,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南方综合物流 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园区公司”)所属宸南大酒店租赁事宜:物流园区 公司与香港龙盛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龙盛公司”)及财显有限公司 达成租赁意向,物流园区公司拟将下属宸南大酒店房屋(建筑面积36,805平方米)租赁 给香港龙盛公司,财显有限公司为香港龙盛公司经营该酒店提供房产抵押。房屋租赁期 限为10年,总租金为人民币12,518万元,其中房屋租金8,762.60万元,设备租赁使用费 为3,755.40万元。房屋租赁后,由香港龙盛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不再使用宸南大酒店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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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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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4年年末股份总数320,129,1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201,291.9 0元。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盛虹桥)的股东叶立 润(持有仲盛虹桥80%股权)和周月华(持有仲盛虹桥20%股权),拟将所持股权全部转 让给仲盛房地产(上海)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符玮,仲盛虹桥持有公司29.89%的股权,因 此此次股权变更将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有关协议内容正在洽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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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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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3年年末股份总数320,129,1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402,583.8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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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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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截止审计报告日,原由公司本部持有的对上海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的股 权中的8%已转让给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10%转让给上海绿地东部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至此,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再拥有对上海康宸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 权。 2、公司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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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日后事项

    2000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月25日传票, 中国银行上海市宝 山支行、上海市有色金属总公司、胶带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三家为原告)为侵权纠 纷告上海莱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和上海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被告)。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确认两被告恶意窜通,损害国家利益、 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无效并撤销两被告之间转让财产的行为(转让财产价值为1 .08亿人民币);(2)判令第二被告返还依无效协议取得的收益, 并追缴其他非法 所得;(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天宸公司认为:与莱福集团的股权转让整个过程不存在恶意窜通, 也不存在侵 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并积极准备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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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日后事项

    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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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重要事项说明:

    (一) 子公司联农房产公司根据92年签订的桂林小区房产开发协议, 至97 年底 以前共支付土地补偿费18,256,909.89元,帐面列开发成本, 并根据销售面积结转营 业成本。97年根据联农房产提供的96年11月与徐汇区龙华乡桂林村( 以下简称“桂 林村”)签订的补充协议, 认为土地补偿费应由桂林村承担,联农房产代为垫付, 并 已得到桂林村的确认。故公司将此笔土地补偿费从成本中转出,列其他应收款,相应 增加本年利润17,906,620.04元。

    (二) 本公司与上海东海出租汔车公司于1992年签订了联营协议,本公司投入资 金34.6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7.7%。双方约定,东海出租公司所属的第一分公司(非独 立法人)的建设由本公司负责投资(不包括上述联营投资)。 同时本公司享有一分公 司的全部利润或承担全部亏损, 包括债权债务的清理。截止97年底本公司共投入一 分公司63,399,669.84元, 帐面列其他应收款。97年度收益7,576,428.47元。

    (三) 公司占股权50%的上海统联实业有限公司截止1996年底帐面所有者权益为 -7,211,961.85元, 该公司属市政动迁对象, 97年处于歇业状态, 未取得会计报表。 公司帐面长期投资4,692,170.17元。

    (四) 上海联农精细化工厂97年12月31日总资产543.95万元,负债353. 39万元, 权益190.56万元,因浦东国际机场建设需要,97年1月予以拆迁,其资产、负债尚待清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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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其他事项

    公司于1997年4月25日召开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报告和经营情况,提出1996年度分配预案为:

    1、1996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59.5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 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年度分配。

    2、用资本公积金以10:1.5的比例转增股本。

    以上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96年年会审议通过并报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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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2-12-31
`成本计算方法

    分两大类,工业方面按分批成本法,商业方面批发按实际成本, 零售按进销差价毛利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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