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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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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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截至2006年3月16日,公司未支付三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 2、2005年12月30日,本公司向义马热电厂购买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5%的股权, 该股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人民币,协议约定的购买金额为2,448万元人民币, 并已于2006年1月完成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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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期后事项 公司无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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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期后事项 1、截至2005年3月23日,公司尚未支付三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 2、2005年2月22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以下议案: ⑴出售公司持有的武汉曙光软件园有限公司80%股份及权益。受让方保证武汉曙光 软件园有限公司偿还对公司的负债,并承接公司对武汉曙光软件园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 。 ⑵出售公司持有的武汉科诺生物农药有限公司82.572%的股份及权益。受让方保证 武汉科诺生物农药有限公司偿还对公司的负债,并承接公司对武汉科诺生物农药有限公 司的担保事项。 ⑶审议公司投资2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英国伦敦亚洲基金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 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拟订名称,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拟定为人民币10亿元,本公司计划出资人民币2亿元,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20%;凯迪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伦敦亚洲基金公司公 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以等值外币出资),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20%;其余出资向其他有 金融和能源环保行业背景的投资者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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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期后事项 1、持有公司5%以上的法人股股东武汉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152万股法人股中共计6,616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洪山区支行,2004年7月8号中国 工商银行洪山区支行与武汉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 武汉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152万股法人股中共计6,616万股质押 给武汉市环泰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04年7月8日至2005年7月12日,占公司总股 本的24.01%。 2、公司于2001年6月1日与深圳科讯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科讯通)签署了《武汉 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兴电源)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科讯通以人民币3 500万元受让力兴电源2216.5万股股权,截止报告日为止科讯通尚有1655万元转让款未 支付,因此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8月10日组 织调解,尚未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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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期后事项 公司无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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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期后事项 公司无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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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期后事项 公司无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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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期后事项 公司无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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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重大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98年3月27 日本公司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进 出口公司)与武汉汇凯商贸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商贸)签定为其代理进口钢材 协议。1998年3 月20日, 进出口公司向武汉农业银行江汉支行申请开出不可撤消的 跟单六个月的信用证,金额为245万美元,支付于汇凯商贸指定的境外公司,其开证条 件由汇凯商贸与武汉农业银行江汉支行商定。1998年3月20 日汇凯商贸向农行江汉 支行支付600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并表示其余保证金在农行江汉支行对外付汇前由汇 凯商贸付清, 并由其母公司汇凯集团对汇凯商贸尚未支付的保证金承担连带责任。 因汇凯商贸未及时将信用证保证金差额部分支付给进出口公司, 导致进出口公司无 法按期向农行江汉支行承兑所开立的信用证, 1998年10月8 日农行江汉支行按照议 付行的指示付出了2,686,948.32美元。农行江汉支行就此于1998年11月16日向湖北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湖北省高院主持调解,1999年2月10日各当事人达成调 解协议:截止1998年10月8日,进出口公司欠农行江汉支行垫付的信用证项下款项人 民币16,275,608.00元;上述欠款的本金和从1998年10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由汇凯商贸在一年半内偿付;汇凯集团对此负连带责任;汇凯商贸和汇凯集团逾期 没有能力偿还,由进出口公司偿还。下一步公司将加强对此案的跟踪,及时与各方沟 通,掌握事态发展的方向,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尽量不使本公司蒙受经济损失。

    2、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公司经1999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 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但无半数以上成员变动情况;公司无总经理变更,新聘董事会秘 书的情况。

    4、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5、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 报告期内无重大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无资产、股权转让

    (3)公司与关联方存在事项如下:

    A. 债权

    应收总公司往来款2596.60万元,形成主要原因是代垫湖北武汉职业足球俱乐部 投资款1000万元和应收三特股权转让款等往来款项。

    B. 债务

    应退武汉市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地款203万元。

    C. 担保

    (1) 子公司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由母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从中国银行 武汉市分行东湖支行获得贷款1800万元, 从武汉市财政局东湖开发区分局获得贷款 200万元。

    (2) 本公司为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由于这一项担保武汉高 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从银行获得1.8亿元贷款,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待该 公司一期工程完工后,再将完工固定资产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

    (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为本公司发行的5,000 万元东湖高新 企业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担保。

    6、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三分开”情况:报告期内, 本公司已做到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实行了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 财务上的“三分开”。

    7、报告期内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 租赁 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8、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武汉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9、无其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0、公司报告期内无更改名称或股票简称的情况。

    11、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文《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 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和财政部财会字〖1999〗49号文《关于〈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解答〉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本年度对 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损失准备会计政策变更已采取追溯调整法, 调 整了一九九九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 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的累计影响数为6,669,786.21元。其中:因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为3,943,498.68元,存货计价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2,398,892.91元,长期投资减 值准备累积影响数为327,394.62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减1998年度的净利润976, 135.64元。调减1999年初留存收益6,669,786.2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5,522, 897.94元,盈余公积调减1,146,888.27元;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数栏的年初未分 配利润调减了4,839,602.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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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期后事项

    截止1999年7月9日,本公司对外发行的5000万元企业债券款项已全部募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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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期后事项

    公司董事会1999年3月26日通过了1998年度的利润预分配草案:

    (1)199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5% 法定公益金、 15%任意盈余公积金。

    (2)拟以1998年12月31日的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 现金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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