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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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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3%、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1%、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4%、3%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5.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粮
食、食用植物油销售按销售收入的13%)计算
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
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
*公司车辆通行费收入原征收5%的营业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
05]77号《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
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以外,其他公司均执行33%的法
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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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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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3%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1%、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4%、3%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5.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粮食、食用植物油销售按销售收入的13%)
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77号《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
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以外,其他公司均执行33%的法定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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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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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1%、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4%、3%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5.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粮食、食用植物油销售
按销售收入的13%)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可以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以外,其他公司均执行33%的法
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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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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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4%、3%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5.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15%以外,其他公司均执行33%的法定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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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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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4%、3%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5.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计算缴纳。
*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15%以外,其他公司均执行33%的法定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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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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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营业税税额 5%、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营业税税额 3%、4%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或33%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15%外,其他公司均执
行33%的法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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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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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营业税税额 5%、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营业税税额 3%、4%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或33%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15%外,其他公司均执行3
3%的法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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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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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营业税税额5%、 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营业税税额3%、 4%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公司2002 年1 月1 日起,不再享受所得税返还政策,按国家法定税率33%缴纳企
业所得税。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率为7.5%,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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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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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 种 计税基础 税 率
    *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98〗72 号文件规定长平高速公路免征营业 税。     **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98〗72号文件规定,本公司按国家法定税率 33%缴纳企业所得税,由财政返还18%,返还部分作为企业税后利润,实缴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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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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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 种 计税基础 税率(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5% (2)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缴营业税税额 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营业税税额 4%-3%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 长平高速公路根据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     ** 本公司发起人对哈大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及1998.1.1 以前哈松公路大 桥实行事业化管理,有关的通行费收入主要用于归还贷款,本公司于有关期间未交 纳所得税,有关期间的企业所得税按实际交纳情况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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