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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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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 种 税 率
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17% 17%
营业税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7%
教育费附加 3% 3%
企业所得税 15%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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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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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 种 税率
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17% 17%
营业税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7%
教育费附加 3% 3%
企业所得税 15%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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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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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 种 税 率
于深圳市设立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教育费附加 3%
企业所得税 15%
税 种 税 率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企业所得税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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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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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17%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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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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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种 税率
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17% 17%
营业税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7%
教育费附加 3% 3%
企业所得税 15%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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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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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17%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3%
于深圳设立的中外合资生产型企业在首个获利年度起,依法可获得免两年并其后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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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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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17%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3%
    于深圳设立的中外合资生产型企业在首个获利年度起,依法可获得免两年并其 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之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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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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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17%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3%
于深圳设立的中外合资生产型企业在首个获利年度起,依法可获得免两年并其后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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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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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项
    本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于深圳市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17%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3%
    于深圳设立的中外合资生产型企业在首个获利年度起,依法可获得免两年并其 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之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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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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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于深圳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17%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它劳务收入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1%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 15% 33%
    于深圳设立的中外合资的生产型企业在首个获利年度起,依法可获得免两年并 其后减半征收三年所得税之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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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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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 项 计税基础 税 率 于深圳设立 于外地设立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17% 营业税 租赁收入及其它劳务收入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1%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3%
    于深圳设立的中外合资的生产型企业在首个获利年度起,依法可获得免两年并 其后减半征收三年所得税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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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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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之国内纳税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流转税及其附加     产品、商品销售及工业性加工,装配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房地产销售适 用营业税,税率为5%。一般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或5%, 附加 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依各纳税单位属地税务规定计算缴纳。     (2)企业所得税     于深圳设立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外地公司所得税率为33%,于本地注册 各公司在首获利年度起,依法可获得免两年并其后减半征收三年所得税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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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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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1999.1-6 199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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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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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1998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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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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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顶
    本集团之国内纳税单位,产品及商品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17%,服务性企业 营业收入,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3-5%。 附加的城建税依各单位属地 税务规定计算缴纳或减免。     于深圳市设立的公司,所得税率15%;外地公司所得税率为33%,于本地注册 各公司依法在其首个获利年度起,可获得免两年并其后减半征收三年所得税之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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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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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之国内纳税单位,产品及商品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17%, 服务性企业 营业收入,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3-5%, 附加的城建税依各单位属地税 务规定计算缴纳或减免。     于深圳市设立的公司,所得税率15%;外地公司所得税率为33%,于本地注册 各公司依法在其首个获利年度起,可获得免两年并其后减半征收三年所得税之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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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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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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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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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之国内纳税单位,产品及商品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17%; 服务性企业 营业收入,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率5%,附加的城建税依各单位属地税务规 定计算缴纳或减免。     于深圳市设立的公司,所得税率15%;外地公司所得税率为33%,各公司依法在 其首个获利年度起,可获免两年并其后减半征收三年所得税之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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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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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之国内成员单位,工业产品及商品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房地产开发成 品销售、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5%;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依各单位所在 地税各规定计算缴纳或减免。     于深圳市设立之公司,所得税率为15%,外地公司所得税率为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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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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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比去年同期减少3,340万元。 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投资收益中包括属下旭日公司和 塑料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及资产转让收益等共2,787万元,而今年上半年并无此等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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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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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产品销售知用增值税,税率为17%,非工业性劳务适用营业税,税率5%, 附加税由 各纳税单位依属地原则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深圳市内企业适用税率为15%,异地企 业适用税率为35%,所得税的时间差异以递延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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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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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实现条件:
    商品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转移买方, 收到贷款或取得收取贷款的 证据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劳务销售:以劳务已经提供,收取款项的证据已经取得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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