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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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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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税 项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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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税项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 营业收入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税项 税率 增值税 4% 营业税 5-10% 消费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企业所得税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含南中国 大酒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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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税 项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含南中国 大酒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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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税项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含南中国 大酒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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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税项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 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含南中 国大酒店)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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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税项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企业所得 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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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税项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含南中 国大酒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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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税项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 26 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含南中国大 酒店和经营管理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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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收入确认原则

    商品销售: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 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 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服务业收入: 劳务 已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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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纳入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    项        计税基础                       税    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4%

营业税 销售收入 5-10%

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6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含南中国 大酒店,游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00年仍按此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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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1服务性经营项目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10%。

    2商品销售,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税率为4%。

    3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销售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

    4附加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为3%。

    5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6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 含南中 国大酒店,游乐公司)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999年仍按此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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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2.1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

    ①各服务性经营项目,依5-10%的税率计纳营业税;

    ②商品销售,按小规模纳税入1998年上半年依6%下半年依4 %的征收率计纳增 值税;

    ③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另依5%的税率计纳消费税。

    2.2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算基础,分别按7%和3%计纳。

    2.3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号文《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和 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含南中国大酒店 和游乐公司)、承包经营的三亚滨海度假村199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本年 度亏损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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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

    各服务性经营项目,依5-10%的税率计纳营业税;

    商品销售,按小规模纳税人依6%的征收率计纳增值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另依5%的税率计纳消费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算基础,分别按7%和3%计纳。

    (3)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6 号文《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和 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含南中国大酒店 和游乐公司)、承包经营的三亚滨海度假村199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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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8018173.85元,系今年第一季度委托资产管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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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1)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

    各服务性经营项目,依5-10%的税率计钠营业税;商品销售,按小规模纳税人依6 %的征收率计纳增值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销售另依5%的税率计纳消费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算基础,分别按7%和3%计纳。

    (3)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6 号文《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和海南 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含南中国大酒店和 游乐公司),承包经营单位三亚滨海度假村和海南港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1996年企 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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