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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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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等。
4.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4.2消费税:按照应税产品销售收入的8%计算缴纳。
4.3营业税: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4.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计提。
4.5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提。
4.6所得税: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
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牛
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禾
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第
一条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11年;第二条的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6-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条的规定,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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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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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消费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8%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
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牛
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
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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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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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等。
4.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4.2消费税: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8%计算缴纳。
4.3营业税: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5%计算缴纳。
4.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计提。
4.5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提。
4.6所得税: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 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
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第
一条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11年;第二条的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第6-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条的规定,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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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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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营业税 营业收入
消费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消费税
8%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企业所得税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
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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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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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4.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4.2营业税: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5%计算缴纳。
4.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计提。
4.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提。
4.5所得税: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
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根
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的
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11年。第二条的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6-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条的规定,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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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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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消费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8%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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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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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 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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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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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税[2001]202号文的规定,对设在西部
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
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均属于该文件规定的企业范围内,本期实务中按15%的所得税率计
提并交纳所得税,但尚未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的核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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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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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的所 得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3%。 根据财政部财会 [2000]3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 公 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 费用。     ③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享有金牛委发(1998)38号 文规定的新办企业先征后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即该公司实际缴入金牛区金库的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区所得部分,由财政按前两年60%,后三年30%的比例返 还。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 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0年度起,实际收到上述返还税金时记入当期补贴收入。     ④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由财政前两年全 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 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 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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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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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的所 得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3%。 根据财政部财会 [2000]3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 公 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际受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 费用。     ③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享有金牛委发(1998)38号 文规定的新办企业先征后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即该公司实际缴入金牛区金库的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区所得部分,由财政按前两年60%,后三年30%的比例返 还。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 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0年度起,实际收到上述返还税金时记入当期补贴收入。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由财政前两年全额 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 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际 受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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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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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收入 5% 营业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率及批文     1.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 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2.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的所 得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税负为13%;     3.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于2000年12月13日以青地税政二字[2000〗329 号文批复, 返还本公司1999年按13%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额;     4.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享有金牛委发(1998)38号 文规定的新办企业先征后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即该公司实际缴入金牛区金库的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区所得部分,由财政按前两年60%,后三年30%的比例返 还;企业所得税由财政前两年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     税项的细节在附注五.20、五.21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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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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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1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高磷骨粉、内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2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 %的所得 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税负为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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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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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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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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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高磷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第二十一规定,本公司上 市后33%执行的所得税税率,并由同级财政返还20%,会计核算按实际税负13%计 列企业所得税。另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宁政(1998)330号文规定, 本公司本年已交 纳的13%所得税计人民币2355253.19元,由西宁市财政局予以返还, 该返还的所 得税已作为补贴收入计入本年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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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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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收益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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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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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①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 17% ─当期进项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3%
    * 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高磷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33%的 所得税率,由同级财政返还20%,返还所得并入本公司当年净利润,实际所得税征 收率为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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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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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0,903,186.48元,主要为股票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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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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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本公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1994]54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33 %的 所得税税率,由同级财政返还20%,返还所得并入本公司当年净利润。实际所得税 征收率为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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