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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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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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等。 4.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4.2消费税:按照应税产品销售收入的8%计算缴纳。 4.3营业税: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4.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计提。 4.5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提。 4.6所得税: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 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牛 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禾 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第 一条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11年;第二条的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6-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条的规定,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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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消费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8%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 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牛 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 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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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等。 4.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4.2消费税:按照产品销售收入的8%计算缴纳。 4.3营业税: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5%计算缴纳。 4.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计提。 4.5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提。 4.6所得税: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 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 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第 一条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 自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11年;第二条的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第6-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条的规定,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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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营业税 营业收入 消费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消费税 8%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企业所得税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 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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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4.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4.2营业税: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5%计算缴纳。 4.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计提。 4.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提。 4.5所得税: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 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根 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的 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11年。第二条的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6-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条的规定,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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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消费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8%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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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⑴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⑵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增值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国税流字[2000]111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 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免征增值税。 ②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地税发[2002]222 号及成都市金 牛区地方税务局金牛地税审[2002]40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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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税[2001]202号文的规定,对设在西部 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 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均属于该文件规定的企业范围内,本期实务中按15%的所得税率计 提并交纳所得税,但尚未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的核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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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的所 得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3%。 根据财政部财会 [2000]3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 公 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 费用。

    ③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享有金牛委发(1998)38号 文规定的新办企业先征后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即该公司实际缴入金牛区金库的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区所得部分,由财政按前两年60%,后三年30%的比例返 还。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 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0年度起,实际收到上述返还税金时记入当期补贴收入。

    ④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由财政前两年全 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 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 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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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率及批文

    ①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的所 得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3%。 根据财政部财会 [2000]3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 公 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际受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 费用。

    ③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享有金牛委发(1998)38号 文规定的新办企业先征后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即该公司实际缴入金牛区金库的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区所得部分,由财政按前两年60%,后三年30%的比例返 还。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 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0年度起,实际收到上述返还税金时记入当期补贴收入。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由财政前两年全额 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文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 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自2001年度起所得税按33%记列,在实际 受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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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收入 5%

营业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率及批文

    1.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磷酸氢钙、 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2.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的所 得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税负为13%;

    3.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于2000年12月13日以青地税政二字[2000〗329 号文批复, 返还本公司1999年按13%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额;

    4.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金财发(2000)09号文的规定,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 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享有金牛委发(1998)38号 文规定的新办企业先征后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即该公司实际缴入金牛区金库的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区所得部分,由财政按前两年60%,后三年30%的比例返 还;企业所得税由财政前两年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

    税项的细节在附注五.20、五.21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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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1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技术服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2 应纳税所得额 13%

    *1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高磷骨粉、内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2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规定,本公司上市后执行33 %的所得 税率,并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实际税负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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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当期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3%

    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高磷骨粉、肉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第二十一规定,执行33%的所 得税率,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20%,本公司实际税负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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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 17%

减当期进项税额

营业税 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3%

    *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高磷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第二十一规定,本公司上 市后33%执行的所得税税率,并由同级财政返还20%,会计核算按实际税负13%计 列企业所得税。另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宁政(1998)330号文规定, 本公司本年已交 纳的13%所得税计人民币2355253.19元,由西宁市财政局予以返还, 该返还的所 得税已作为补贴收入计入本年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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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收益     合计

成本法 权益法 收益 成本法 权益法

97年1-6月 短期投资 399,385.94 2,680,000.00 3,079,385.94

98年1-6月 短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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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①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 17%

─当期进项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3%

    * 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高磷骨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改[1994]54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33%的 所得税率,由同级财政返还20%,返还所得并入本公司当年净利润,实际所得税征 收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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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10,903,186.48元,主要为股票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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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3%

    *本公司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1994]54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33 %的 所得税税率,由同级财政返还20%,返还所得并入本公司当年净利润。实际所得税 征收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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