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渝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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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截止2006年2月23日,公司逾期长期借款4,633,706.88元尚未归还。 2、对外投资: (1)2005年9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成立攀钢集团钛 业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由本公司和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共同组建攀钢集团钛业 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1,020万 元,占总资本的51%;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现金出资980万元,占总资本的49%。经营 期限:永久。该公司主要销售:钛白粉、钛精矿、钛矿、钛渣、铁矿等。公司住所:成 都市一环路北三段新167号。2006年1月4日,公司已汇出投资款1,020万元,该公司已于 2006年1月12日成立并开始正式运营。 (2)2006年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特斯拉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生产软磁粉料的议案》,由重庆特斯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特斯拉科技]和本公司共同组建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预先核准 ),经营10000t/a高性能软磁粉料。该公司注册资金1,900万元人民币,其中:重庆特斯拉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0%、本公司出资40%。该公司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由特斯拉科技 承包经营,须保证本公司固定投资回报率每年8%(由特斯拉科技固定资产投资作担保) ,第一年本公司将不收取固定回报。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成立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6年2月23日,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 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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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5月25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 案为以总股本187,207,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18,720,748.80元。2005年7月进行了2004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股权登记日 为2005年7月19日,除息日为2005年7月20日。 (2)截止2005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重庆同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心集团公司)欠款238.7万元,系本公司1997年代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而形成,公司已对重庆同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制药公司)、同心集团公司提 起诉讼。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渝一中民初字第318号案一审判决:由同心制 药公司偿还欠款134.0万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该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若同心制药公司到期不能履行上述还款义务,由被告同心集团公司对不足部分承担赔 偿责任;由同心集团公司偿还欠款104.7万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该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反诉原告同心集团公司的反诉请求。 同心集团公司、同心制药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于2005年3月4日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 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21日以(2005)渝高法民终字第81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诉讼费全部由同心集团公司、同心制药公司承担。 (3)截止2005年8月4日,公司逾期长期借款4,933,706.88元尚未归还。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5年8月4日,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 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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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按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后,拟以总股本187, 207,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8,720,748.80元。 (2)截止2005年4月18日,公司逾期长期借款5,713,706.88元尚未归还。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5年4月18日,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 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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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4年7月19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9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攀枝 花钢铁(集团)公司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 。过户完成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渝钛白股份5580万股,占总股份的29.80 %,为第一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渝钛白股份5157.3888万股,占总股份的2 7.56%,为第二大股东。该股份转让经财政部财金函[2004]53号批复同意。 截止2004年8月12日,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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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于2004年1月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根据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90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8%)转让给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3.3415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长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变为51573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5 %),而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58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29.81%)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转让双方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 手续。 截止2004年2月26日,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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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3年6月16日,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以2002年末总股本156,006, 24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的议案。本次转增股本登记日为 2003年7月9日,除权日为2003年7月10日,新增可流通股上市交易日为2003年7月10日 。经上述股本变化,公司总股本将变为187,207,488股,其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60,573,888股(占总股本的32.36%),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46,800,000股 (占总股本的25.00%),社会公众持有股份79,833,600股(占总股本的42.64%)。 (2)2003年7月15日,公司与重庆市农业银行渝中区支行,重庆市工商银行江北 支行、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以及重庆市农业银行分行营业部签定了《关于剪息债券兑 付的协议》:公司在协议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分别向协议其他各方支付欠付的债券本 金共计15,046,500.00元,并委托重庆市农业银行渝中区支行代为兑付个人持有的公司 债券本金25,500.00元及利息2,677.50元。公司农行五年期剪息债券全部结清,该重组 事项使公司获得重组收益9,191,222.50元。 截止2003年7月15日,公司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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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3年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签定债务重组协议,中国化学 工程第三建设公司豁免公司债务4,562,688.75元,剩余债务10,099,422.00元于公司钛 白粉二期工程竣工后平均分两年付清。 2、2003年3月4日公司与重庆市农村信用社城郊联合营业部签定债务重组协议, 重 庆市农村信用社城郊联合营业部豁免公司所欠利息24,779,727.36元;公司承诺于2003 年3月31日前偿还重庆市农村信用社城郊联合营业部贷款本金89,300,000.00元、利息20 ,362,981.70元,2004年3月31日前支付利息18,584,795.59元;若公司逾期付款,重庆 市农村信用社城郊联合营业部有权解除债务重组协议,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全部贷款本 息(包括上述已豁免利息)。 3、200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会议决议,用资本公积 21,022,855.99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用资本公积31,201,248.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2股。上述预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3年3月16日,公司无需披露之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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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2 年7 月5 日,在重庆市巴南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好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公司重庆办事处575 万元贷款的不动产抵押手续。本公司所承诺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司的贷款已全部办理完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手续。 (2)2002 年7 月9 日在重庆市巴南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好重庆市巴南区农村信用 联社营业部1,800 万元贷款的不动产抵押手续,尚余动产抵押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2002 年7 月25 日,在重庆市巴南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南 坪支行贷款本金400 万元的不动产抵押手续,至此本公司对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南坪支行 贷款本金1750 万元的抵押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2 年8 月8 日,公司无需披露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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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期后事项

    公司根据董事会2001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制订 200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01年1月-6月实现净利润603.68万元,以总股本13000.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00,520.00元; 用 资本公积按10:2的比例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本期会计报表已根据上述分配方案调整相关项目。

    除上述事项外,资产负债表日后无其他需披露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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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根据董事会200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制定2000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3,509,307.49元全部用于弥补亏损, 不向股 东进行利润分配;用资本公积614,769,303.46元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上述分配 方案需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除上述事项外,资产负债表日后无其他需披露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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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二000年四月二十六日,无其他需披露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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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期后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需予揭示 或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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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期后事项

    香港中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本年度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的 意向性协议,香港中渝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外资法人股37,282,600 股 (占股本总额的28.68%)以零价格转让给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管理,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1999]90号文批准,并于1999年6月18日在《证券时 报》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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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期后事项

    公司于1992年,向重庆市交通银行借入美元贷款200,000.00元,至今尚欠本息 USD206,520.75元,折合人民币1,709,950.51元。因已逾期,公司未予偿还, 目前 已进入法院调整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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