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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12-27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梅 山 路 18 号 )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8,4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7.87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33,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皖能集团、皖能电力、皖能运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
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
2、公司股东港华安徽公司、国投新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
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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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
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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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一)公司股东皖能集团、皖能电力和皖能运检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
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
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公司股东港华安徽公司、国投新集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发行人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
的预案》(修订),具体如下:
“(一)预案启动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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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实施该预案后股权分
布应满足上市条件。
公司应在股票价格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
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启动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的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
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
公告。
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
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
满后,如再次触及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公司及相关主体可采取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以稳定股价。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股价触及预案启动条件且股权分布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
股东应在三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计划,并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
格区间、期限采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的股票,增持
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预案启动条件中所述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最后 1 个交
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且增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果在预案实施过程中,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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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高于每股净资产,则增持自动终止。如果增持完成后公司股价再次触及预案启动
条件,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预案内容履行增持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如前述公司控股股东连续 12 个月增持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5%后,公
司股价若再次触及预案启动条件且公司股权分布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集中竞价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
公司预案启动条件中所述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最后 1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且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或采取其他合法方式予以处置。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
相关规定并获得必要批准的情况下,自愿增持本公司 A 股股票,增持公司股票的
价格不低于公司预案启动条件中所述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最后 1 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
自累计增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的 10%。
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
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对于已自愿作出增持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直至该次承诺履行完毕。
(三)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及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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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公司控股股东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
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增持义务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
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增持义务。
公司就上述有关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履行,愿意接受监管部门、投资者的监
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
增持计划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义务所需资金总额等
额的应付薪酬款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执行安徽省天然气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函》,承诺按照本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
行其在本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公司出具了《关于执行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函》,承诺按照本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本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或责
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执行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函》,承诺按照本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本预案
项下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四)预案的修改程序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
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公司全体股东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皖天然气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皖天然气的
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具有长期持有皖天然气之股份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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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二)在本公司所持皖天然气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
皖天然气之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皖
天然气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
(三)若本公司在所持皖天然气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
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每 12 个月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
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锁定
期满 24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四)若本公司减持皖天然气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本公司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
(五)若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
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
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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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易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
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
则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第(2)点所述之情形,则本公司
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购回
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4、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
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承诺:
“1、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所载
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于
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按照历次转让的加权平均价或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
限售股份。
3、若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第 2 点所述之情形,则
本公司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原限售股份购回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
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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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4、若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若因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皖天然气《招股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
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
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
“1、国元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国元证券为公司制作、出具的首次公开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国元证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国元证券因此承担责任的,国元证券在收到该等认
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国元证券将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
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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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发行人律师承诺:
“1、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本所为发行人制作、出具的首次公开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所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申报会计师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
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
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
“若因本评估机构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
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
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证
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与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
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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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结合自身
的经营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制定了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强化募集
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团队建设、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和优化利润
分配制度等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公司将努力促使上述措施
的有效实施,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
上述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公布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保荐人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皖天然气对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预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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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具有合理性,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且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
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
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
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
关认定的金额或方式确定;
(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公司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3)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
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二)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皖天然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
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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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
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
关认定的金额或方式确定;
(2)本公司所持皖天然气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皖天然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2、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
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自本人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皖天然气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皖天然
气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将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一定条件
下,公司可以选择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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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上述股东回报规划
时,董事会可拟定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拟定调整方案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审议董事会制订的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
案。
公司将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
公司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情况、
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情况,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
展,并充分考量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等因素,每三年为一期制
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规划,明确该期间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
划和期间间隔等内容。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
策”。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九、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
列风险
(一)天然气价格调控制度所致的风险
国家对天然气价格实行调控和管理,目前正对天然气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改
革,即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与可替代能源价格
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最终实现天然
气价格完全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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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气
等业务,目前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调整由省物价局核定;CNG 价格及调整由省、
市级物价局核定;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及调整由省物价局核定。若上游天然气价格
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由于市场或监管政策变化而波动,而公司相应价格调整的
影响不能及时向下游转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气源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目前,安徽省初步形成西气川气双气源供应格局。公司上游气源供应商为中
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天然气供应分别来自于中石油的西气东输和中石化的川气东
送。
若上游气源供应变化导致公司不能从上游气源供应商处获得充足的天然气
供应,或者上游供应商因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协议约定供应天然气,则
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天然气业务的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气源紧张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
近年来,安徽省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根据《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
划》,安徽省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从 2010 年的 2.1%上升到 2015
年的 7%。
若上游天然气供应难以确保充分满足未来下游市场的旺盛需求,公司存在业
务发展受上游天然气供气量制约的风险。
(四)管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产业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等极大带动了用气需求,推动了
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建设。根据《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安徽省将根
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统筹平衡资源,规划省内天然气管网布局,大力发展天
然气管网。为进一步提高省级天然气管网供气的稳定性、可靠性、用气安全性,
安徽省将着力开展省内支干线管网互联互通的环网工程建设,以江南联络线、皖
北联络线、黄山支线、江南和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为重点,全面开展输气管网工
程建设,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市县管道供气。
1-1-15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鼓励、
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公司未来面临管线
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五)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天然气下游市场需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网等基础设施覆盖率、输送能
力、国内外经济增长情况、天然气的供给状况及政府对天然气利用的政策导向等,
若宏观经济下滑或政策变化导致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影响天然气的市场需求,
则可能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下游市场开拓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加快向天然气产业链下游延伸,分别取得了 13 个授权区域的
燃气特许经营权,目前公司城燃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授权区域
多为新建开发区,市场需要培育,城燃业务短期内可能会持续亏损,公司存在因
下游市场开拓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七)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受上游天然气价格、省内管输价格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变化影
响较大。当上游天然气价格上升时,同样的输售气量会导致更高的销售收入,而
毛利率则随之下降;当省内管输价格下降时,同样的输售气量会导致毛利额和毛
利率的下降。此外,当公司快速发展投资规模较大时,因折旧及运营成本等增加,
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
(八)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内宏观经济密切相关。2015年以来可替代能源价格处于低
位,加之,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天然气行业市场
竞争日趋激烈。201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106,786.04 139,745.0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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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营业利润 5,637.82 10,695.26 -47.29%
利润总额 6,370.66 10,479.28 -39.21%
净利润 4,522.40 7,474.82 -39.5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89.03 8,158.10 -4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456.31 8,202.83 -45.67%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此外,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项目建成初
期,受市场开发和客户培育程度的影响,一段时间内,天然气输气量增长及对公
司业务收入增加的贡献可能不及预期。公司长输管线建设资金通常以银行借款等
债务融资方式取得,数额较大且财务成本高,随着固定资产转入所带来的新增折
旧及运营等成本的增加,建设项目投资能否如预期及时产生稳定的收入、达到预
计的收益水平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九)业务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从 2013 年末的 1,512,974,570.64 元增至 2015 年
末的 2,614,450,762.73 元,营业收入从 2013 年的 1,731,136,948.34 元增至 2015
年的 2,625,592,671.25 元,管网覆盖区域也进一步增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
略,为抓住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将持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积极建
设省内长输管线,增加管线覆盖区域,提高管道燃气、城市燃气及 CNG/LNG 的供
应和保障能力。
公司管理能否及时适应新情况下公司发展的需要,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战略
目标的正常实现,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水平以及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
公司存在因业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十)因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经营业绩波
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在建项目较多。天然气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额大、
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若公司在建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公司的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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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经营业绩
波动的风险。
(十一)短期偿债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随着公司规模的扩
大,公司有息债务余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借款总额占负债比率分别为
60.55%、62.15%、60.68%和 54.12%。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
为 0.57 倍和 0.40 倍,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若公司债务、资金管理不
当,将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十二)CNG 业务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
设施,安徽省内 CNG 母站建设速度加快,公司 CNG 业务市场竞争加剧,加之可替
代能源汽油价格下跌的影响,2015 年公司 CNG 业务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形。未来,
上述因素可能会持续存在,公司存在 CNG 业务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三)照付不议履行义务的风险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中石油签署了包含照付不议条款的协议,报告期内,公司
对中石油的实际采购量均超过了合同约定的照付不议量,不存在触发照付不议条
款的情形。若公司未来任一交付年度实际采购量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照付不议量
而触发照付不议义务,中石油有权要求公司就该年实际采购量与最少采购量的差
额付款。若中石油强制执行照付不议条款,则公司在就该差额付款后,有权要求
中石油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供应天然气补充量;但若公司未能出售中石油所供应
的燃气补充量,则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四)盈利预测的风险
公 司 编 制 了 2016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 华 普 天 健 对 此 出 具 了 会 专 字
[2016]5049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16 年预测营业收入 215,567.89
万元,较 2015 年降低 17.90%,预测利润总额 11,453.10 万元,较 2015 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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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0.41%。尽管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
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
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
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16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十、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 1-9 月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会阅字
[2016]5031 号《审阅报告》。
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9-30 2015-12-31
项目
(未经审计) (业经审计)
流动资产 54,422.37 70,195.69
非流动资产 215,593.68 191,249.38
资产总计 270,016.04 261,445.08
流动负债 102,388.68 86,209.18
非流动负债 31,062.33 45,298.83
负债 133,451.01 131,508.01
所有者权益 136,565.03 129,937.0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9,386.39 102,103.37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2,156.00 200,888.15
营业利润 7,963.40 13,287.74
利润总额 8,861.33 13,155.33
净利润 6,120.10 9,398.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71.16 10,27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414.67 10,253.77
基本每股收益 0.28 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9% 10.66%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7% 10.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92.62 12,4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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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13.86 -18,710.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7.48 27,037.64
发行人在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
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华普
天健出具的会专字[2016]5049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6年1-12月公司经营
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12 月
项目 2016 年 1-12 月预测 2015 年 1-12 月
预测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215,567.89 262,559.27 -17.90%
营业利润 10,457.82 14,442.91 -27.59%
利润总额 11,453.10 14,389.89 -20.41%
净利润 7,754.79 9,995.06 -22.4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9,077.04 11,588.74 -21.67%
的净利润
发行人已披露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增加披露“九、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
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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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目 录
发行概况 .......................................................... 1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股份锁定承诺 ........................................................ 3
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3
三、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 6
四、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 ............................................ 7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1
六、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2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13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14
九、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14
十、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19
目 录 ......................................................... 21
第一节 释义 ..................................................... 27
一、一般释义 ........................................................... 27
二、专业术语释义 ....................................................... 30
第二节 概览 ..................................................... 32
一、发行人简介 ......................................................... 3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33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7
五、募集资金用途 .......................................................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9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及人员 ......................................... 39
1-1-21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4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2
一、天然气价格调控制度所致的风险 ....................................... 42
二、气源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 42
三、气源紧张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 ................................. 43
四、管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43
五、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 43
六、下游市场开拓的风险 ................................................. 43
七、税收返还政策变化导致净利润受到影响的风险 ........................... 44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 44
九、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 44
十、业务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 45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45
十二、管道毁损的风险 ................................................... 45
十三、因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 46
十四、短期偿债风险 ..................................................... 46
十五、公司经营业绩对长输管线业务存在一定程度依赖的风险 ................. 46
十六、照付不议履行义务的风险 ........................................... 47
十七、CNG 业务业绩下滑的风险............................................ 47
十八、城燃业务燃气特许经营权届满后不能获得后续授权的风险 ............... 47
十九、盈利预测的风险 ................................................... 4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49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1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64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和职能部门 ................................. 65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69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8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94
1-1-22
招股说明书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 96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
等情况 ................................................................. 96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6
十二、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
情况 .................................................................. 103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 104
二、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 105
三、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 133
四、主营业务情况 ...................................................... 137
五、主要资产情况 ...................................................... 164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 175
七、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 17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78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78
二、同业竞争 .......................................................... 179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18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 20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20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0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 20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20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215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和承诺 .................. 21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216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21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19
一、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 219
1-1-23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近三年内有关情况的声明 ...................................... 234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 235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37
五、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 23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39
一、财务报表 .......................................................... 239
二、审计意见 .......................................................... 24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47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56
五、主要税项 .......................................................... 285
六、分部信息 .......................................................... 286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289
八、非经常性损益 ...................................................... 289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 290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 291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293
十二、现金流量 ........................................................ 293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94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 295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 297
十六、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 300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 301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2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02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37
三、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 368
四、现金流量分析 ...................................................... 374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 375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77
七、股东回报规划 ...................................................... 378
1-1-24
招股说明书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 380
九、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386
十、盈利预测分析 ...................................................... 390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97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 397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400
三、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 400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0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0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02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 40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 403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403
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
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 40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405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景分析 ........................................ 405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气源保障分析 .................................... 406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407
十、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1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20
一、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420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2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7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和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 427
二、重大合同 .......................................................... 428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430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430
五、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3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431
1-1-25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32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32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33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34
审计机构声明 .......................................................... 435
验资机构声明 .......................................................... 436
验资机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声明 .................................. 437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38
评估机构关于签字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 43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40
一、备查文件 .......................................................... 44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 440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 440
1-1-26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皖天然气、公
指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指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之前身
皖能集团 指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港华安徽公司 指 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外商股东
皖能电力 指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国投新集 指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皖能运检 指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国风集团 指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和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和县天然气 指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广德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
广德天然气 指
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庐江天庐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
庐江天然气 指
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安徽江南天隆天然气开发有限责
池州天然气 指
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安徽江北天和天然气开发有限责
芜湖天然气 指
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有限公司(原安徽皖燃清洁能源投资有限
天然气压缩公司 指
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天然气工程公司 指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亳州皖华 指 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国皖公司 指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国皖嘉汇 指 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国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国皖邦文 指 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国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国皖钧泰 指 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国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国皖信力达 指 安徽国皖信力达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国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宣城国皖洛克 指 宣城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国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黄山国皖洛克 指 黄山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国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舒城天然气 指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名安徽舒城新舒天然气管网运营
1-1-27
招股说明书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霍山天然气 指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宿州天然气 指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皖能新奥 指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和县皖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
和县液化气 指
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皖能港华 指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东至华润 指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石台华润 指 石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新能创投 指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鼎物业 指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皖能置业 指 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港华 指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池州港华 指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安庆港华 指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青阳港华 指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黄山港华 指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芜湖港华 指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马鞍山港华 指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批复,
江南产业集中区 指
安徽省成立的承接产业转移平台,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境内。
按照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批复,
江北产业集中区 指
安徽省成立的承接产业转移平台,位于芜湖市鸠江区境内。
公司由蚌埠市怀远县刘巷子镇连接至蚌埠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蚌埠支线 指
的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蚌埠市怀远县刘巷子镇连接至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的
淮南支线 指
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芜湖市鸠江区大桥镇连接至铜陵市铜陵县顺安镇的天
铜陵支线 指
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亳州市利辛县双桥乡连接至阜阳市颍泉区周棚街道的
阜阳支线 指
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亳州市利辛县双桥乡连接至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的天
淮北支线 指
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合肥市肥东县龙塘镇连接至巢湖市居巢区卧牛山街道
巢湖支线 指
的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合肥市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三十埠镇连接至合肥市肥
龙塘支线 指
东县龙塘镇的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亳州市利辛县双桥乡连接至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的
亳州支线 指
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连接至合肥市肥东县龙塘镇的天
江北联络线 指
然气长输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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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池州市贵池区马衙镇连接至池州市贵池区三范村的天
池州支线 指
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宣城市宁国市天湖镇连接至宣城市经济开发区毛庄村
宣城支线 指
的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安庆市大观区皖河农场新光分场连接至安庆市怀宁县
安庆支线 指
月山镇的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连接至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的
六安支线 指
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宣城市宣州区天湖镇连接至马鞍山市当涂县的天然气
江南联络线 指
长输管线
公司由池州市马衙镇连接至铜陵市铜陵县顺安镇的天然气长
江南产业集中区支线 指
输管线
公司由亳州市利辛县双桥乡连接至阜阳市颍上县工业园区的
颍上支线 指
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宣城市宁国市天湖镇连接至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
宁国支线 指
发区的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连接至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
霍山支线 指
区的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由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铺镇连接至宣城市广德县的天然气
广德支线 指
长输管线
公司由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连接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的天然
凤阳支线 指
气长输管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安监总局 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徽省发改委 指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国资委 指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保基金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
申报会计师、华普天健 指
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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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二、专业术语释义
在不同地质条件下形成、运移并以一定压力储集在地下构造中
天然气 指
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其化学组成以甲烷为主
以煤为原料经过加压气化后,脱硫提纯制得的含有可燃组分的
煤制气 指
气体,主要成分为 CH4、CO、H2 等
页岩气 指 从页岩层中开采出来的一种非常规天然气资源,主要成分为 CH4
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
燃气 指 燃气的种类很多,按其来源或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气、
人工煤气、石油气等
温度为 20℃(293.15K),绝对压力 101.325KPa(一个标准大
标准状态 指
气压)
标准立方米、立方米、
指 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压缩到压力大于或
CNG 指 等于 10MPa 且不大于 20MPa 的气态天然气,一立方米压缩天然
气约为 200 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Liquified Natural Gas)。当天然气冷却至约
LNG 指 -162 摄氏度时,由气态转变成液态,称为液化天然气,体积约
为原气态时体积的 1/600,重量约为同体积水的 45%
压缩机 指 加气站核心设备,用以将天然气压缩至 20MPa 的设备
长输管道、长输管线 指 长距离天然气输送管道
首站 指 输气管道的起点站
末站 指 输气管道的终点站
将管道燃气进行调压并分输计量的站场,是高压管道连接次高
调压站 指
压或中压管道之间的枢纽
亦称储配站,接收上游来气并进行计量、调压、过滤、加臭、
门站 指
检测的站场,是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进气口
分输站 指 在管道沿线设置的向用户分输的站场
分输阀室 指 在管道沿线设置的向用户分输的阀室
截断阀室 指 具有自动截断功能的线路阀室
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压缩,
母站 指
然后对 CNG 运输槽车进行充装的站场
从母站运来天然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压缩,然后
子站 指
对天然气汽车进行加气的站场
也叫常规站,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
标准站 指 压缩机进行压缩,然后进入储气瓶组储存或通过售气机给车辆
加气的站场
燃气系统的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包括SCADA系统(生产管理
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 指 自动化系统)、MIS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
统)三个子系统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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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在行或列数值合计尾数差异,均系四舍五
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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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Province Natural Gas Develo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 贾化斌
注册资本: 25,200 万元
住 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园大连路 9 号
公司前身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2 月 14 日,注册资
本 15,000 万元。2012 年 12 月 28 日,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和现金
分红后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安徽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34000040000267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5,200
万元。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的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
气等业务,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和管理安徽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参与城市
天然气管网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代表安徽省向上游购买天然气资源,向城市管
网和大用户销售天然气;开发天然气、煤层气以及其他能源应用和相关项目,包
括液化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从事其它与上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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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三)发展战略
公司将抓住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契机,加快安徽省天
然气管网的建设和扩能改造,逐步形成供气安全可靠、干线与支线相结合的覆盖
全省的天然气长输管网系统;积极发展用气均衡稳定的天然气用户,减小输气峰
谷差,提高输气管网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积极向下游分销领域拓展业务,发展
成为以天然气中游长输业务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省域大型天然气综
合运营商。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
路 76 号能源大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32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飞飞,经营
范围为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
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皖能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6.92%的股份。
其中,皖能集团直接持有 15,12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0.00%,皖能集团通过皖能
电力间接持有 1,542.24 万股,占总股本的 6.12%;通过皖能运检间接持有 201.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8%。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安徽省国资委持有皖能集团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6]442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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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2,676,675,574.43 2,614,450,762.73 2,077,319,293.08 1,512,974,570.64
负债合计 1,330,078,328.84 1,315,080,055.72 1,034,115,054.31 668,867,64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070,456,520.59 1,021,033,724.10 906,010,685.42 795,379,746.02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76,140,725.00 278,336,982.91 137,193,553.35 48,727,182.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6,597,245.59 1,299,370,707.01 1,043,204,238.77 844,106,928.9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67,860,410.42 2,625,592,671.25 2,332,067,095.45 1,731,136,948.34
营业利润 56,378,204.97 144,429,079.51 137,779,263.89 124,729,364.26
利润总额 63,706,558.87 143,898,933.50 142,590,777.11 126,896,464.68
净利润 45,224,025.70 99,950,585.92 98,538,518.15 92,837,917.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8,890,283.61 115,887,447.55 108,025,747.77 95,407,398.19
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970,345.65 96,193,203.67 186,296,209.14 150,540,30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778,390.16 -261,722,122.86 -389,194,843.21 -318,217,510.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93,018.47 384,128,602.43 294,445,233.86 70,936,848.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901,062.98 218,599,683.24 91,546,599.79 -96,740,378.53
(四)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57 0.81 0.46 0.35
速动比率(倍) 0.40 0.59 0.40 0.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26% 52.61% 48.30% 42.5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35% 0.38% 0.53% 0.60%
占净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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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96 50.55 73.06 195.66
存货周转率(次/年) 57.83 134.24 144.44 174.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319.97 26,043.65 24,758.38 20,138.4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0 4.67 5.04 7.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67 0.38 0.74 0.60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0 0.87 0.36 -0.38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16 年 2015 2014
财务指标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加权平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8% 12.03% 12.70% 12.46%
净资产收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26% 11.95% 12.27% 12.57%
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46 0.43 0.38
通股股东的净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46 0.43 0.38
每股 利润
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股收益 0.18 0.46 0.41 0.38
(元) 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8 0.46 0.41 0.38
东的净利润
(五)盈利预测
公司管理层在合理估计假设基础上编制了本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
华普天健对本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会专字
[2016]5049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经审核的合并盈利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2016 年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月
已审实际数 11-12 月预测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未审实际数

一、营业收入 262,559.27 106,786.04 62,630.50 46,151.35 215,567.89
减:营业成本 236,414.84 96,124.59 56,600.76 42,196.37 194,921.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6.73 247.67 114.27 85.65 447.59
销售费用 400.30 207.69 150.77 149.50 507.96
管理费用 7,705.85 3,299.48 2,036.15 1,716.77 7,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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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财务费用 2,731.15 1,092.58 646.74 409.35 2,148.66
资产减值损失 187.70 123.05 -116.86 22.43 28.62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 10.22 -53.17 -2.26 52.29 -3.13
二、营业利润 14,442.91 5,637.82 3,196.42 1,623.58 10,457.82
加:营业外收入 468.15 733.48 165.59 98.50 997.57
减:营业外支出 521.16 0.65 1.58 0.08 2.30
三、利润总额 14,389.89 6,370.66 3,360.43 1,722.01 11,453.10
减:所得税费用 4,394.83 1,848.25 1,094.49 755.56 3,698.30
四、净利润 9,995.06 4,522.40 2,265.95 966.44 7,754.79
其中:归属于母公
11,588.74 4,889.03 2,874.01 1,314.00 9,077.04
司股东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593.69 -366.63 -608.06 -347.56 -1,322.25
经审核的母公司盈利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2016 年
项 目 2016 年 7-10 月
已审实际数 月已审实际 11-12 月预 合计数
未审实际数
数 测数
一、营业收入 253,851.39 99,563.56 58,837.60 42,697.74 201,098.89
减:营业成本 229,565.03 91,371.92 53,369.91 39,467.56 184,209.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6.27 151.03 83.99 71.00 306.01
销售费用 103.67 37.54 15.43 27.03 80.00
管理费用 3,615.34 1,734.15 956.46 921.39 3,612.01
财务费用 3,245.77 1,231.47 700.60 360.00 2,292.07
资产减值损失 154.19 77.62 -130.23 - -52.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 - - - -
列)
投资收益 10.22 -61.61 -2.26 52.29 -11.58

二、营业利润 16,701.33 4,898.20 3,839.17 1,903.05 10,640.43
加:营业外收入 465.87 202.66 165.06 98.00 465.73
减:营业外支出 1.52 - 1.08 - 1.08

三、利润总额 17,165.68 5,100.87 4,003.16 2,001.05 11,105.08
减:所得税费用 4,289.33 1,348.64 907.96 652.89 2,909.50

四、净利润 12,876.35 3,752.22 3,095.20 1,348.15 8,1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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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注:母公司盈利预测表中 2016 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预测数相较于 2015 年度
已审实际数下降 36.29%、35.31%、36.35%,主要系公司 CNG 业务自 2016 年 1 月转移至全资
子公司天然气压缩公司经营所致。除却该因素的影响,母公司盈利预测表中 2016 年营业利
润、利润总额、净利润预测数相较于 2015 年度已审实际数下降约 25.09%、24.41%、25.41%。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8,4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7.87 元/股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
发行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
发行对象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实 项目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施主体 投资额 资金额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环保厅
天然气江南联络 皖能源油气 环评函
线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本公司 34,537.36 34,500.00 [2011]140 号 [2010]706 号
项目 皖能源油气函 皖环函
[2013]133 号 [2013]964 号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环保厅
天然气江南产业
本公司 16,560.51 13,500.00 皖能源油气 皖环函
集中区支线项目
[2013]106 号 [2013]613 号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环保厅
天然气利辛-颍上
本公司 23,200.00 12,400.00 皖能源油气 环评函
支线项目
[2012]88 号 [2012]913 号
安徽省能源局 六安市环保局
天然气六安-霍山 霍山天
15,557.25 3,008.00 皖能源油气 六环评
支线项目 然气 注1
[2014]124 号 [2014]24 号
补充流动资金、偿
注2 本公司 - - - -
还银行借款
合计 - - 63,408.00 - -
注 1: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皖环发[2014]14
号),该项行政职能下放市级环保行政部门;
注 2: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高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多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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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按规定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1-1-38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8,4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发行价 7.87 元
市盈率 22.98 倍(按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34 元(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89 元(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1.34 倍(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
发行对象
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66,108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63,408 万元
保荐承销费用:1,983.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260.00 万元
律师费用:9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333.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34.00 万元
费用合计:2,700.00万元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及人员
(一)发行人
名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化斌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 9 号
联系电话 0551-62225677
传真 0551-6222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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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名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石音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咏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电话 0551-62207999
传真 0551-62207360
保荐代表人 刘云霄、陶传标
项目协办人 王兴禹
项目其他人员 蒋顾鑫、王健翔
(三)分销商
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联系电话 010-63214630
传真 010-63214639
联系人 张叔麟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晓健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联系电话 0551-62620429
传真 0551-62620450
经办律师 蒋敏、喻荣虎、李结华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920-926 号
联系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静、姚木霞
1-1-40
招股说明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力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 13 号华杰大厦 6 层 C9
联系电话 010-62155866
传真 010-62196466
经办资产评估师 张旭军、靳东
(七)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户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1 日、2016 年 12 月 22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申购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6 年 12 月 30 日(缴款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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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
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天然气价格调控制度所致的风险
国家对天然气价格实行调控和管理,目前正对天然气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改
革,即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与可替代能源价格
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最终实现天然
气价格完全市场化。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气
等业务,目前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调整由省物价局核定;CNG 价格及调整由省、
市级物价局核定;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及调整由省物价局核定。若上游天然气价格
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由于市场或监管政策变化而波动,而公司相应价格调整的
影响不能及时向下游转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气源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目前,安徽省初步形成西气川气双气源供应格局。公司上游气源供应商为中
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天然气供应分别来自于中石油的西气东输和中石化的川气东
送。
若上游气源供应变化导致公司不能从上游气源供应商处获得充足的天然气
供应,或者上游供应商因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协议约定供应天然气,则
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天然气业务的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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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三、气源紧张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
近年来,安徽省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根据《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
划》,安徽省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从 2010 年的 2.1%上升到 2015
年的 7%。
若上游天然气供应难以确保充分满足未来下游市场的旺盛需求,公司存在业
务发展受上游天然气供气量制约的风险。
四、管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产业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等极大带动了用气需求,推动了
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建设。根据《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安徽省将根
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统筹平衡资源,规划省内天然气管网布局,大力发展天
然气管网。为进一步提高省级天然气管网供气的稳定性、可靠性、用气安全性,
安徽省将着力开展省内支干线管网互联互通的环网工程建设,以江南联络线、皖
北联络线、黄山支线、江南和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为重点,全面开展输气管网工
程建设,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市县管道供气。
201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鼓励、
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公司未来面临管线
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五、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天然气下游市场需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网等基础设施覆盖率、输送能
力、国内外经济增长情况、天然气的供给状况及政府对天然气利用的政策导向等,
若宏观经济下滑或政策变化导致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影响天然气的市场需求,
则可能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下游市场开拓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加快向天然气产业链下游延伸,分别取得了 13 个授权区域的
燃气特许经营权,目前公司城燃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授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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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多为新建开发区,市场需要培育,城燃业务短期内可能会持续亏损,公司存在因
下游市场开拓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七、税收返还政策变化导致净利润受到影响的风险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
定》(财税〔2011〕111 号)和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 2013 年 3 月 11 日下发
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道运输服务超税负部分实行增值税即
征即退政策税务认定》,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分别收到的管道运输服
务收入税收返还 2,120,997.01 元、3,732,107.80、4,062,101.60 元。随着营改
增工作的进行,上述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若前述优惠政策不再
继续执行,将可能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受上游天然气价格、省内管输价格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变化影
响较大。当上游天然气价格上升时,同样的输售气量会导致更高的销售收入,而
毛利率则随之下降;当省内管输价格下降时,同样的输售气量会导致毛利额和毛
利率的下降。此外,当公司快速发展投资规模较大时,因折旧及运营成本等增加,
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
九、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内宏观经济密切相关。2015年以来可替代能源价格处于低
位,加之,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天然气行业市场
竞争日趋激烈。201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106,786.04 139,745.08 -23.59%
营业利润 5,637.82 10,695.26 -47.29%
利润总额 6,370.66 10,479.28 -39.21%
净利润 4,522.40 7,474.82 -39.5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89.03 8,158.10 -4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456.31 8,202.83 -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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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此外,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项目建成初
期,受市场开发和客户培育程度的影响,一段时间内,天然气输气量增长及对公
司业务收入增加的贡献可能不及预期。公司长输管线建设资金通常以银行借款等
债务融资方式取得,数额较大且财务成本高,随着固定资产转入所带来的新增折
旧及运营等成本的增加,建设项目投资能否如预期及时产生稳定的收入、达到预
计的收益水平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十、业务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从 2013 年末的 1,512,974,570.64 元增至 2015 年
末的 2,614,450,762.73 元,营业收入从 2013 年的 1,731,136,948.34 元增至 2015
年的 2,625,592,671.25 元,管网覆盖区域也进一步增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
略,为抓住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将持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积极建
设省内长输管线,增加管线覆盖区域,提高管道燃气、城市燃气及 CNG/LNG 的供
应和保障能力。
公司管理能否及时适应新情况下公司发展的需要,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战略
目标的正常实现,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水平以及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
公司存在因业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果政策、环境、技术、
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公
司预期收益的实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致的风险。
十二、管道毁损的风险
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管道沿线的
施工作业、非法占压、部分设施落后老化、材料缺陷、施工缺陷、自然灾害等均
易导致管道毁损,造成天然气供应中断,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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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公司运营的天然气管道线长面广,燃气管道沿线情况复杂,存在管道毁损的
风险。
十三、因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经营
业绩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在建项目较多。天然气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额大、
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若公司在建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公司的盈利能
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经营业绩
波动的风险。
十四、短期偿债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随着公司规模的扩
大,公司有息债务余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借款总额占负债比率分别为
60.55%、62.15%、60.68%和 54.12%。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
为 0.57 倍和 0.40 倍,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若公司债务、资金管理不
当,将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十五、公司经营业绩对长输管线业务存在一定程度依
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的长输管线建设运营、CNG/LNG 和城市燃气等业务。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已建成投入运营的 18 条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基本形成了
安徽省“多气源、一张网”的供气格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从 2013
年的 17.31 亿元增至 2015 年的 26.25 亿元,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增长所致。长
输管线业务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97%、84.03%、85.76%和
84.32%,占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65.76%、67.72%、70.56%和 79.08%。
随着未来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多条长输管线建成投产,公司对全省天然气的供气
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作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长输管线业务的
盈利水平及能力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大,公司经营业绩对长输管线业务存在一
定程度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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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其中:长输管线业务 其中:长输管线业务
年份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毛利
收入 占比(%) 毛利 占比(%)
2016 年 1-6 月 106,745.51 90,010.37 84.32 10,640.31 8,414.50 79.08
2015 年度 262,459.38 225,090.39 85.76 26,085.77 18,407.24 70.56
2014 年度 233,165.69 195,939.87 84.03 24,724.34 16,742.78 67.72
2013 年度 173,108.66 145,358.72 83.97 18,898.93 12,428.71 65.76
十六、照付不议履行义务的风险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中石油签署了包含照付不议条款的协议,报告期内,公司
对中石油的实际采购量均超过了合同约定的照付不议量,不存在触发照付不议条
款的情形。若公司未来任一交付年度实际采购量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照付不议量
而触发照付不议义务,中石油有权要求公司就该年实际采购量与最少采购量的差
额付款。若中石油强制执行照付不议条款,则公司在就该差额付款后,有权要求
中石油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供应天然气补充量;但若公司未能出售中石油所供应
的燃气补充量,则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七、CNG 业务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
设施,安徽省内 CNG 母站建设速度加快,公司 CNG 业务市场竞争加剧,加之可替
代能源汽油价格下跌的影响,2015 年公司 CNG 业务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形。未来,
上述因素可能会持续存在,公司存在 CNG 业务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八、城燃业务燃气特许经营权届满后不能获得后续
授权的风险
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于 2015 年 6 月颁布施行的《基础
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
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
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 30 年。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
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安徽省
内 13 个特定区域的城燃业务燃气特许经营权,授权期限均为 30 年。若公司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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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燃气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因国家关于特许经营权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公司
未持续满足相关要求而未能取得后续授权,则相关城市燃气业务经营将可能受到
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燃气特许经营权届满后未能获得后续授权所致的经营风
险。
十九、盈利预测的风险
公 司 编 制 了 2016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 华 普 天 健 对 此 出 具 了 会 专 字
[2016]5049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16 年预测营业收入 215,567.89
万元,较 2015 年降低 17.90%,预测利润总额 11,453.10 万元,较 2015 年降低
20.41%。尽管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
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
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
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16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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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Province Natural Gas Development Co., Ltd.
注册资本: 25,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贾化斌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14 日
住 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 9 号
邮政编码: 230051
电话号码: 0551-62225677
传真号码: 0551-62225657
互联网址: www.ahtrq.com
电子信箱: ahtrqgs@vip.163.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系于 2003 年 2 月 14 日成立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2 月 28 日,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扣除
现金分红和账面专项储备后的余额 689,773,121.54 元,按 1:0.3653 的比例折为
25,200 万股,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27 日,华普天健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2]2363 号《验
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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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 34000040000267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整体
变更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皖能集团 15,120.00 60.00
2 港华安徽公司 6,924.96 27.48
3 皖能电力 1,542.24 6.12
4 国投新集 1,411.20 5.60
5 皖能运检 201.60 0.80
合计 25,2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
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皖能集团,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是经省政府授权的投资经营机构和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主要从事省级电力、天然
气及其它能源建设的资金筹集、投资管理等工作,对建设项目进行资产经营和资
本运作。皖能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所投资公司的股权。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皖能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全部由改制后的
股份公司承继。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与运营、CNG 及城市
燃气等业务。
公司成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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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
改制设立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务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
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与运营、CNG 及城市燃气
等业务,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
变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关
联关系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原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与负债。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简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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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有限公司成立 皖能集团:70%
(2003年2月14日) 国风集团:30%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2005年增资、股权转让、变
皖能集团:50%
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国风集团:25%
(2005年8月24日) 港华安徽公司:2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006年12月股权转让 皖能集团:75%
(2006年12月28日) 港华安徽公司:2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012年8月增资 皖能集团:60.00% 皖能电力:6.12%
(2012年8月24日) 国投新集: 5.60% 皖能运检:0.80%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港华安徽公司:27.48%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皖能集团:60.00% 皖能电力:6.12%
(2012年12月28日) 国投新集: 5.60% 皖能运检:0.80%
注册资本:25,200万元 港华安徽公司:27.48%
1、2003 年 2 月有限公司成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批
复》(皖政秘[2002]141 号),皖能集团和国风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安徽省天然气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1 月 29 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事宜
出具华普验字[2003]第 0095 号《验资报告》。2003 年 2 月 14 日,有限公司完
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了 340000100391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 15,00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皖能集团 10,500.0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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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国风集团 4,500.00 30.00
合计 15,000.00 100.00
2、2005 年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1)主要过程
2004 年 5 月 8 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国信评报字[2004]
第 110 号《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15,643.12 万元,该评估结果于 2004 年 12 月 21 日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2004 年 8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皖能集团将所持有限公司 50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国风集团;同意引进外方股东港华安徽公司。
2004 年 8 月 6 日,皖能集团与国风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述 500
万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5,214,373 元。
2004 年 12 月 8 日,皖能集团、国风集团和港华安徽公司签订了《合资合同》
和《公司章程》,约定有限公司增资至 20,000 万元,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港华安徽公司全部认缴。根据《合资合
同》的约定,在合资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的 20 日内,港华安徽公司将其认
缴的全部出资额即相当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美元资金和作为合资公司资本公
积金的相当于人民币 2,143,733 元的美元一次性汇入合资公司账户。
2005 年 3 月 8 日,安徽省国资委以皖国资改革函[2005]89 号批复同意有限
公司上述改组事宜。
2005 年 8 月 12 日,安徽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外资并购安徽省天然气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性质变更的批复》(皖商资字[2005]69 号),批准上述
《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同意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5 年 8 月 16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核发了商外资皖府资字
[2005]22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8 月 24 日,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企合皖总字
第 00220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53
招股说明书
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皖能集团 10,000.00 50.00
2 国风集团 5,000.00 25.00
3 港华安徽公司 5,000.00 25.00
合计 20,000.00 100.00
(2)分两期缴纳 5,000 万元出资,是否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
行规定(2003 年)》“一次性出资”的规定
2005 年 12 月 19 日,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徽财苑[2005]验字第 17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2 月 9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
首期投入资本合计人民币 499.5898 万元(美元 62 万元折合),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6 年 2 月 28 日,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徽财苑[2006]验字第 07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2 月 17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
第二期投入资本合计人民币 4,507.608 万元(美元 560 万元折合),出资方式为
货币,超出部分 7.197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 年)》第 9 条第 2 款规定,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投资者应在拟变更设
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投资者应
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6 个月内缴清;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
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
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清”。据此,属于一次性出资还是分期出资应当依据外商投
资企业合同、章程来确定。
根据皖能集团、国风集团和港华安徽公司三方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签署的《合
资合同》第 4.4 条之规定:港华安徽公司须在合资公司(即有限公司)领取《营
业执照》后 20 天内,将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一次性汇入合资公司账户。同日,
皖能集团、国风集团和港华安徽公司三方签署的《公司章程》亦约定各方认缴出
资额的具体出资时间按照合资合同第 4.4 条的规定执行。
综上,《合资合同》及有限公司原《公司章程》均规定港华安徽公司的出资
需在合资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 20 天内一次性汇入合资公司账户,因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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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 年)》第 9 条第 2 款规定,港华
安徽公司当时对有限公司的增资属于一次性出资的情形。
有限公司领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后,港华安徽公司未按照《合资合
同》规定在 20 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资,而分两次缴纳出资款项的行为,实为港华
安徽公司违反《合资合同》约定,未实际履行一次性缴清出资义务的违约行为。
按照当时有效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 年)》、《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合资合同》的约定,
港华安徽公司应当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13 年 4 月 18 日,国风集团和皖能集团均出具《承诺函》,承诺现在和将
来均不会追究港华安徽公司的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2006 年港华安徽公司对有限公司的增资属于一次性出资的情形,港华安徽
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分两次缴款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鉴于港华安徽公司所有出资款
项目前已全部缴清,缴付出资均履行了合法的外汇登记、外汇询证及外汇核准程
序,商务部门批准了有限公司的增资申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就有限公司的实收
资本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且有限公司均通过了历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港
华安徽公司的前述出资行为对皖天然气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本次出资溢价部分 214.3733 万元的缴纳情况
根据《合资合同》的约定,在合资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的 20 日内,港
华安徽公司将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即相当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美元资金和作
为合资公司资本公积金的相当于人民币 214.3733 万元的美元一次性汇入合资公
司账户。但截至 2012 年 6 月 18 日,有限公司才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相当于
人民币 214.3733 万元的美元的增资溢价款项。
港华安徽公司增资溢价款项未按时缴付的原因,系由于有限公司 2005 年向
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申报时,错误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申报,未包括增资溢价
款项,导致增资溢价款项因无外汇额度无法从境外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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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至 2009 年上半年,有限公司一直与商务主管部门沟通解决此事。2009 年 8
月 19 日,安徽省商务厅以皖商资执字[2009]485 号《关于同意安徽省天然气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外方认购公司溢价的批复》,同意有限公司外方股东港华安徽公
司认购公司的出资包括增资溢价 214.3733 万元。
取得安徽省商务厅的批复文件后,有限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提
出了外汇审核申请。由于当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进入审核趋严,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才审核同意。2012 年 6 月 18 日,港华安
徽公司将增资溢价款项汇入有限公司账户。至此,港华安徽公司增资溢价款项全
部到位。2013 年 4 月 18 日,国风集团和皖能集团均出具《承诺函》,承诺现在
和将来均不会追究港华安徽公司的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港华安徽公司未按时缴纳增资溢价款项的原因真实,该等行为属于违约行
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受到行政处罚;港华安徽公司已就
补足相应利息作出承诺,其前述违约行为不存在其他侵犯发行人及其国有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行人国有股东以承诺函的方式承诺现在和将来均不会追究港华安徽
公司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有效。
港华安徽公司以溢价方式认购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虽溢价部分未及时支
付,但认缴的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已足额缴纳,且已经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验
证,并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有限公司不存在注册资本不充
实和出资不实的情形。
截至 2012 年 6 月 18 日,港华安徽公司已将溢价部分金额全部支付完毕,认
购的注册资本已支付合理对价,港华安徽公司的该等出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的情形,前述缴纳出资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1-1-56
招股说明书
3、2006 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1)主要过程
2006 年 4 月 26 日,皖能集团与国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国风集团
同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5,00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皖能集团,股权转让价
款为 5,097.44 万元。港华安徽公司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6 年 5 月 11 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接收国风集团退出的省天然气公司
股权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6]154 号),同意皖能集团以协议方式受让国
风集团所持有的 25%股权。
2006 年 6 月 5 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 年 12 月 4 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变更的批复》(皖商资字[2006]188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 年 12 月 4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换发了商外资皖府资字
[2005]22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12 月 28 日 ,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换 领 了
34000040000267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皖能集团 15,000.00 75.00
2 港华安徽公司 5,000.00 25.00
合计 20,000.00 100.00
(2)本次股权转让过程合规性分析
经核查,2006 年 4 月国风集团将所持有限公司 25%股权转让给皖能集团,未
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手续;合肥市国资委未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批复并转报安徽
省国资委批准,转让程序存在瑕疵。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 30 条规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国有产权,须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
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第 1 条亦规定,地方国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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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资企业直接协议转让,由转让方报省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因此,国风集团本次
以协议方式转让皖天然气股权事项的最终批准权限在安徽省国资委。
2006 年 5 月 11 日,安徽省国资委以皖国资产权函[2006]154 号《批复》同
意皖能集团按协议接收国风集团退出的皖天然气股权。
2016 年 4 月 14 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说明》,确认“省天然气公司 2006
年国有股权变动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系国有独资企业,属安徽省国资系统的内部
股权流转,虽未进行资产评估,但不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本次省天然
气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已经我委批准,转让过程依法合规”。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截至 2006 年 3 月末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参
考协商确定,主要系双方均系国有独资公司(国风集团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皖能集团为安徽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合理。
经查验,皖能集团的相关股权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未履行资产评估和备案手续,合肥市国资委未批复行为,
存在瑕疵;由于转让行为业经安徽省国资委批准同意,且安徽省国资委现已确认
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转让过程依法合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
权转让定价合理,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转让行为依法合规,其转让过程中存在
的瑕疵,不会产生争议或潜在纠纷,对皖天然气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4、2012 年 8 月有限公司增资
2012 年 2 月 28 日,中水致远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
2005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
市场价值为 118,331.38 万元,该评估结果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经安徽省国资委
备案。
2012 年 3 月 27 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新
增资本由港华安徽公司、皖能电力、国投新集、皖能运检等 4 名股东认缴,皖能
集团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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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012 年 6 月 4 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
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2]360 号),同意本次增资扩股。
2012 年 6 月,皖能集团、港华安徽公司、国投新集、皖能运检、皖能电力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确定本次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每一元出资的认购价格
确定为 6.38 元,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新增出资(万元) 认购价格(万元)
1 港华安徽公司 1,870.00 11,930.60
2 皖能电力 1,530.00 9,761.40
3 国投新集 1,400.00 8,932.00
4 皖能运检 200.00 1,276.00
合计 5,000.00 31,900.00
2012 年 7 月 19 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增
资的批复》(皖商执资字[2012]477 号),同意上述增资扩股。
2012 年 7 月 20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换发了商外资皖府资字
[2005]22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2 年 8 月 20 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2]2088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12 年 8 月 14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皖能电力、国投新集、皖
能运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0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24 日,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
领了 34000040000267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皖能集团 15,000.00 60.00
2 港华安徽公司 6,870.00 27.48
3 皖能电力 1,530.00 6.12
4 国投新集 1,400.00 5.60
5 皖能运检 200.00 0.80
合计 25,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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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5、2012 年 12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11 月 26 日,中水致远为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出具了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 2124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 81,527.67 万元,该评估结果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经
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2012 年 12 月 6 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10 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经华普天健审
计的有限公司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扣除现金分红和账面专项储备后的
余额 68,977.31 万元,按 1:0.3653 的比例折为 25,2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其余 43,777.31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折股比例符合国有控股公
司关于折股比例的规定。
2012 年 12 月 11 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2]821 号),同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2 年 12 月 24 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执资字[2012]792 号),同意公司转制
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25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商外资皖府资字[2005]223 号《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2 年 12 月 27 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2]2363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1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25,200.00 万元,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
34000040000267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皖能集团 15,120.00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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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2 港华安徽公司 6,924.96 27.48
3 皖能电力 1,542.24 6.12
4 国投新集 1,411.20 5.60
5 皖能运检 201.60 0.80
合计 25,200.00 100.00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1、收购国皖公司
2013 年 7 月,为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压缩公司
分别收购了皖能集团及皖能电力所持有的国皖公司合计 52%的股权。
(1)国皖公司基本情况
国皖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
截至本次收购之前,国皖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2,400.00 48.00
2 皖能集团 2,250.00 45.00
3 皖能电力 350.00 7.00
合计 5,000.00 100.00
(2)收购原因及定价
液化天然气(LNG)系通过加工将天然气由气态转变成液态,可用于天然气
的调峰储备,也可向管道天然气尚未到达或供应不足的区域供应天然气。LNG 加
注站主要用于向长途汽车、载重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提供燃料。
公司和国皖公司在原料采购或销售等方面未来可能发生关联交易或存在潜
在的同业竞争。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压缩公司分别收
购皖能集团及皖能电力持有的国皖公司合计 5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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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本次交易的作价参考中水致远评报字[2013]第 2034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
估确认的国皖公司净资产 4,792.48 万元。经协商,皖能集团 45%股权转让价格
为其原始出资额 2,250 万元,皖能电力 7%股权转让价格亦为原始出资额 350 万
元。上述评估结果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3)履行的程序
2013 年 4 月 28 日,皖能集团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国皖公司 45%股
权。2013 年 5 月 29 日,皖能电力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同意向天然气压缩公司转让
其所持国皖公司 7%股权。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安徽省国皖液
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收购的独立意见。同日,天然气压缩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收购皖能电力
所持国皖公司 7%的股权。股权转让各方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 年 6 月 4 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
关股权协议转让有关事宜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3]391 号),同意以协议
转让方式进行上述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按照原始出资额确定。
2013 年 6 月 14 日,国皖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中国国储能源化工
集团股份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7 月 9 日,国皖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领取了 34000000005441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收购国皖公司对发行人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2.12.31 2012 年度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国皖公司 4,906.64 0.00 -207.18
本公司 119,689.06 137,999.46 8,211.38
占比 4.10% 0.00% -2.52%
注:国皖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62
招股说明书
国皖公司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收购国皖公司对发行人不
构成重大影响。
2、收购舒城天然气
(1)舒城天然气基本情况
舒城天然气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5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利用。
收购前,舒城县人民政府持有其 100%股权。
(2)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作价参考中水致远评报字[2013]第 204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
估确认的舒城天然气净资产 1,500.14 万元。经协商,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500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3)履行的程序
2013 年 11 月 14 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协议转让安徽舒城新舒天
然气管网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关事宜的决定》(舒政秘[2013]194 号),同
意向公司转让其所持舒城天然气 100%股权。
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舒城县新舒
天然气管网运营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2014 年 1 月 6 日,股权转让双方当日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 年 12 月 18 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安徽舒城天然气管网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关事宜的批复》(皖国资产
权函[2013]936 号),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上述股权转让。
2014 年 1 月 17 日,舒城天然气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领取了 34152300002553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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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4)收购舒城天然气对发行人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2.12.31 2012 年度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舒城天然气 1,646.82 0.00 -25.38
本公司 119,689.06 137,999.46 8,211.38
占比 1.38% 0.00% -0.31%
注:舒城天然气 201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舒城天然气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收购舒城天然气对发
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
计量属性
(一)2003 年有限公司成立
2003 年 1 月 29 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华普验字[2003]第 009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3 年 1 月 29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
缴纳的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二)2005 年有限公司增资
2005 年 12 月 19 日,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徽财苑[2005]验字第 17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2 月 9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
首期投入资本合计人民币 499.5898 万元(美元 62 万元折合),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6 年 2 月 28 日,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徽财苑[2006]验字第 07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2 月 17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
第二期投入资本合计人民币 4,507.6080 万元(美元 560 万元折合),出资方式
为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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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三)2012 年 8 月有限公司增资
2012 年 8 月 20 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2]2088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12 年 8 月 14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 31,903.02 万元,
其中 5,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26,903.0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2012 年 12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12 月 27 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2]2363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1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25,200 万元,出资
方式为净资产。
(五)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扣除现金分红和账面专项储备后的余额 68,977.31 万元,按
1:0.3653 的比例折股 25,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按
照账面价值入账。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和职能部门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1-65
招股说明书
安徽省国资委
100%
皖能集团 港
国 华
42.69% 100% 投 安
新 徽
皖 皖 集 公
能 能 司
电 运
力 检
6.12% 0.80% 60% 5.60% 27.48%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5% 51% 60% 51% 51% 70% 51% 40% 40%
天 广 和 庐 芜 池 舒 天
国 亳 霍 宿 皖 和 皖 东

德 县 江 湖 州 城

山 州 县 石
气 气 皖 州 能 能 至 台
工 天 天 天 天 天 天 压 7%
公 皖 天 天 新 液 港 华

然 然 然 然 然 然 缩
然 然 化 华
公 公 司 华 奥 华 润 润
司 气 气 气 气 气 气 司 气 气 气
51% 51% 51% 51% 51% 51%
宣 黄
国 国 国 国 山
皖 城
皖 皖 皖 国 国
信 嘉 邦 钧 皖
力 皖
汇 文 泰 洛 洛
达 克

(二)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1-1-66
招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
董 战 安 财 生 工 总 人 企 招
事 略 全 务 产 程 经 力 业 标 审
会 营 环 管 技 管 理 资 发 采 计
办 销 保 理 术 理 办 源 展 购 部
公 部 部 部 部 部 公 部 部 部
室 室
管 财 生 工 行
CNG

道 务 产 抢 程 政
运 管 调 建 服 运
修 行
行 理 度 中 设 务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三)职能部门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组织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股权事务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对公司运营提出建
议并推动实施。
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行政、党群、宣传和信访等工作,履行上传下达职
能,协调各职能部门间的公共事务,协助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贯彻落实公司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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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3、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财务管理与分析,会计核算,资金
管理等。
4、审计部: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资产安全、运营效
率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5、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招聘、
培训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薪酬管理体系,劳动关系管理等。
6、战略营销部:负责公司战略营销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上游气源争取,
下游市场开拓等。
7、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工程技术管理,
项目前期管理(核准后),基建工程监管、验收和投运,子公司工程基建监管等。
8、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生产技术管理,生产
过程监管,与第三方商洽在役管线、CNG 等的保护、改造,生产调度中心系统的
建设,子公司生产运营监管等。
9、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职业健康、安
全与环保等宣传及教育培训,安全评价,加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等监督检查
等。
10、招标采购部:负责招标采购及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供应商管理,
采购物资管理,监督子公司的招标采购工作等。
11、企业发展部:负责公司资产、投资等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承担项目前
期工作(支线核准和终端项目组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合资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案的审核。
12、管道运行中心:负责与上下游站场的气量交接和计量,线路的日常巡检、
电位检测、故障排查等。
13、CNG 运行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 CNG 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完
成公司下达的加气计划,加气柱的计量管理及站场与加气单位的气量交接等。
14、维抢修中心:负责公司在役项目的检修和改造,管理公司生产物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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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品备件、库房等。
15、生产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生产调度、指挥、协调,上下游气量
的调度、协调工作,支线气量的调度调峰工作,应急指挥和调度等。
16、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协调、手续办理,施
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等。
17、行政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及各中心后勤保障,以及龙塘基地的后勤管理
职能。
18、财务管理中心:承担派出财务人员的管理职能,以及负责协调、指导和
监管子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8 家全资子公司、13 家控股子公司,
2 家参股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
1、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9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德县桃州镇中鼎景苑 9 幢纬五路 9-14 号营业房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城市燃气设施(含天然气管网、CNG 高中压调压站、
门站等);向居民生活、商业(包括餐饮、洗浴、宾馆、饭店)、一般民用、工
业区等方面供应销售管道天然气;提供相关管道天然气设施维护、运行、抢修抢
险业务;销售天然气灶具、其他天然气器具及相关配件
广德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6,120.61 6,3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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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净资产 3,756.59 3,114.86
净利润 624.66 518.26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2、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 479#1 幢 1-4 号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网,供应和销售管道燃气(包括天
然气、CNG 天然气、标准站、子站),销售燃气灶具、其他燃气器具及燃气器具
相关配件,向用户(居民用户、公建用户、工业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和县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3,198.01 3,596.83
净资产 1,378.62 1,259.04
净利润 117.42 2.14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3、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10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城市燃气管网(LNG、CNG、天然气加气站、天然气门
站、高中压调压站等);向居民生活、工业、商业(包括餐饮、洗浴、宾馆、饭
店、医院、学校等)方面销售供应管道天然气;提供相关管道天然气设施维护、
运行、抢险抢修业务;销售天然气燃烧器具及相关配件
池州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70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4,475.83 4,097.86
净资产 1,707.00 1,838.61
净利润 -133.37 -55.87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4、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D 楼 201 室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城市燃气管网投资、建设(包括 CNG 天然气、标准站、子站)
芜湖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2,943.92 2,751.00
净资产 1,711.68 1,600.60
净利润 107.09 -54.97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5、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经济开发区移湖西路 66 号
经营范围:供应、销售管道天然气(包括天然气、CNG 天然气、标准站、子
站)(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网,
向用户(居民用户、公建用户、工业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燃气灶具,其他燃
气器具及配件的销售
庐江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71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3,731.16 3,579.56
净资产 1,381.00 1,388.68
净利润 -9.45 -164.97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6、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有限公司(原安徽皖燃清洁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7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9 号新能大厦 2 楼
经营范围:省内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
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的生产与销售,汽油、柴油、煤油、润
滑油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婴幼儿奶粉)销售(上述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凭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汽车清洗服务;日用百货,加气、加油充值卡的销售;
其他与上述业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天然气压缩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4,126.03 2,960.68
净资产 2,851.70 2,007.24
净利润 844.46 1.80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7、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北侧
经营范围: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利用(不含行政许可项目)
舒城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1-1-72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5,091.13 6,497.70
净资产 1,669.37 1,735.90
净利润 -73.13 13.86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8、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路南侧
经营范围:燃气、天然气相关工程的勘查、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工
程总承包;燃气、天然气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培训及转让;燃气、天然气
相关设备、器具的经营和维修;燃气、天然气相关设施的调试、维护、保养、
检修
(二)控股子公司
1、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新能大厦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45%股权,天然气压缩公司持有 7%股权,中国国储能源
化工集团股份公司持有 48%股权。
国皖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9,878.96 10,169.23
净资产 9,334.06 9,1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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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净利润 -18.86 -2,467.95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皖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霍邱县冯井镇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销售
股权结构:国皖公司持有 51%股权,安徽嘉汇新能源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29%
股权,合肥市立通岩土勘探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
国皖嘉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635.42 1,728.47
净资产 556.44 650.46
净利润 -103.24 -245.87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2)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注册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 241 号天赐良缘 105 铺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品)销售
股权结构:国皖公司持有 51%股权,安徽邦文当代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 49%股权。
1-1-74
招股说明书
国皖邦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484.39 1,504.31
净资产 1,434.86 1,462.39
净利润 -27.53 -47.81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3)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李门楼 307 省道东侧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国皖公司持有 51%股权,上海钧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49%股
权。
国皖钧泰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986.75 1,508.12
净资产 1,167.28 909.99
净利润 -42.72 -85.36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4)安徽国皖信力达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注册地址: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磨盘张村(蚌埠铜陵产业园内)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国皖公司持有 51%股权,北京信力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49%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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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国皖信力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059.34 1,077.01
净资产 1,058.01 1,076.17
净利润 -18.17 -20.91
(5)宣城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芜屯路西侧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
股权结构:国皖公司持有 51%股权,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1%股
权,合肥兆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8%股权。
宣城国皖洛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15.32 120.21
净资产 115.22 120.10
净利润 -4.88 0.10
(6)黄山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中路 39 号三华园北苑 12 幢 105 号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
化品)销售
股权结构:国皖公司持有 51%股权,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1%股
1-1-76
招股说明书
权,合肥兆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8%股权。
2、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亳芜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园内(于纬路以北,南扩二
路以南,研发路以东)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道燃气经营,汽
车加气,燃气设备、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及各种售后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亳州皖华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2,813.68 2,964.68
净资产 2,658.26 2,733.37
净利润 -75.11 -47.53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亳州皖华的原因
亳州皖华成立时,公司城燃业务起步不久,尚无实现盈利的城燃子公司,为
减小投资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寻求与经验丰富的全国性城市燃气公司
合作经营,为保持控股权,公司最终选择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亳州
皖华燃气有限公司。
3、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2,273.7755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道 8 号开发区办公楼 431 室
经营范围:燃气技术开发与利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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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安徽鑫能燃气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宿州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3,092.21 3,101.86
净资产 1,703.51 1,755.20
净利润 -68.02 -282.92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4、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注册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外环路以北
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营、高压中压管道建设;天然气管网
及相关设施建设、经营、维护;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建设、经营、维护;
天然气输配、经营;车船用天然气的经营及加气站的建设、经营、维护;燃气具
及配件的维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60%股权,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40%股
权。
霍山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1,306.81 11,820.12
净资产 8,197.27 8,548.57
净利润 -352.71 -270.84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5、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5 日
1-1-78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9 号新能大厦
经营范围:区域天然气支线和城市天然气管网 ,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
天然气加气站、天然气能源应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燃气设施、设备
的设计、安装与维护;燃气器具的销售与维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皖能新奥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22,005.21 10,567.95
净资产 9,716.16 9,841.39
净利润 -139.27 -6.46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皖能新奥收购定远凤阳支线:
(1)收购目的
皖能新奥收购凤阳支线(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皖北
地区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带动下游相关天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进一
步优化布局和配置资源,加快形成供气安全可靠、干线与支线相结合的覆盖全省
的天然气长输管网系统。
(2)收购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16 年 4 月,皖能新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同意以凯吉通评报字(2015)
第 025 号《安徽省皖能新奥有限公司拟受让资产涉及的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相
关资产价值项目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
即以人民币 19,069.04 万元收购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拥有的定远-凤阳高压天
然气管线相关资产。
2016 年 5 月 10 日,皖能新奥与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定远至凤
阳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之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依据安徽凯吉通资产评估
1-1-79
招股说明书
事务所出具的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定
远-凤阳高压天然气管线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 19,069.04 万元,一致同意定远-
凤阳高压天然气管线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19,069.04 万元。
2016 年 6 月 3 日,皖能新奥与凤阳新奥签署了《关于定远至凤阳高压天然
气管道工程项目之资产移交确认单》,定远-凤阳高压天然气管线相关资产移交
至皖能新奥。
皖能新奥本次收购的资产业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结果
履行了备案手续,本次资产收购行为经安徽省国资委皖国资产权函[2015]64 号
《批复》同意。
(3)合法合规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资产收购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且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潜在纠纷及风险,
亦不存在损害皖天然气利益的情形,交易行为合法、有效。
6、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13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石杨镇中山村委会
经营范围:燃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生产、采购、储存、供应和销
售;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
限内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70%股权,和县石杨先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
和县液化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506.71 495.71
净资产 503.25 494.37
净利润 8.88 7.92
1-1-80
招股说明书
注:上表数据已经华普天健审计
7、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9 日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城中路 7 号宁国中行大楼 6 层
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营、高压中压管道建设;燃气的生产、
储存、输配与经营;加气站(包括 CNG 或 LNG 加气站)的建设与经营;燃气工程
的设计、安装;燃气设备、器具生产、经营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抢
修;经营其它与燃气有关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皖能港华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25,396.48 30,884.33
净资产 23,863.82 23,926.24
净利润 -62.42 -73.76
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皖能港华的原因
黄山支线建设所经区域为皖南山区,建设成本较高,所需资金规模较大,投
资回收期较长。国家发改委 2014 年 4 月颁布施行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
营管理办法》,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
施。考虑到黄山支线建设项目投资资金压力以及国家政策变化,发行人在保持控
股权的条件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黄山支线的投资建设,并最终选择与港华
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皖能港华建设宣城-宁国-黄山天然气
管道支线项目业经安徽省发改委批复同意,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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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内容不存在冲突,符合发行人长远发展利
益。
(三)参股公司
1、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东至县尧渡镇田园新村 E8 号门面房 10-13 号
经营范围:在东至县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气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经营、维护;
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建设、经营、维护;燃气器具及配件生产、销售、安
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40%股权,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60%股
权。
2、石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北路 9 号
经营范围:在石台县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气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经营、维护;
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建设、经营、维护;燃气器具及配件生产、销售、安
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40%股权,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60%股
权。
(四)子公司经营情况
1-1-82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万元) 收入(万元)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2016 年 2016 年
号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1-6 月
长输管线业
1 皖天然气 2003 年 2 月 14 日 3,752.22 12,876.35 12,713.18 10,743.45 99,563.56 253,851.39 228,935.20 171,900.70
/CNG 业务
2 和县天然气 2011 年 9 月 2 日 城市燃气业务 117.42 2.14 -352.24 -200.89 684.13 1,289.14 325.57 235.24
3 广德天然气 2010 年 9 月 9 日 城市燃气业务 624.66 518.26 65.94 -348.15 3,368.82 4,368.71 4,301.49 2,473.73
4 庐江天然气 2012 年 7 月 13 日 城市燃气业务 -9.45 -164.97 -284.89 -133.32 590.47 735.51 167.78 77.71
5 池州天然气 2012 年 5 月 10 日 城市燃气业务 -133.37 -55.87 94.44 -123.53 317.65 1,031.99 919.67 -
6 芜湖天然气 2012 年 6 月 25 日 城市燃气业务 107.09 -54.97 -175.95 -123.42 724.29 1,053.41 245.77 10.66
7 亳州皖华 2013 年 4 月 17 日 城市燃气业务 -75.11 -47.53 -142.67 -76.43 - - - -
8 舒城天然气 2010 年 12 月 30 日 城市燃气业务 -73.13 13.86 -271.39 - 608.85 1,611.00 197.70 -
9 霍山天然气 2014 年 1 月 23 日 城市燃气业务 -352.71 -270.84 -181.09 - 57.13 155.89 - -
10 宿州天然气 2013 年 12 月 20 日 城市燃气业务 -68.02 -282.92 -248.92 -36.84 490.47 1,802.88 954.29 -
11 皖能新奥 2014 年 3 月 5 日 城市燃气业务 -139.27 -6.46 -179.63 - 426.68 733.27 - -
12 皖能港华 2015 年 1 月 9 日 城市燃气业务 -62.42 -73.76 - - - - - -
天然气压缩公
13 注
2013 年 5 月 27 日 CNG 业务 844.46 1.80 4.66 0.78 9,356.86 - - -

国皖公司(本
14 2012 年 2 月 16 日 LNG 业务 193.43 -2,027.70 -1,025.89 -419.45 40.67 101.01 57.44 -
部)
15 国皖嘉汇 2013 年 4 月 24 日 LNG 业务 -103.24 -245.87 -103.52 -0.15 217.87 580.95 166.08 -
16 国皖邦文 2014 年 5 月 30 日 LNG 业务 -27.52 -47.81 -3.80 - - - - -
17 国皖钧泰 2014 年 4 月 9 日 LNG 业务 -42.72 -85.36 -4.65 - - - - -
18 国皖信力达 2015 年 2 月 11 日 LNG 业务 -18.17 -20.91 - - - - - -
19 宣城国皖洛克 2015 年 2 月 10 日 LNG 业务 -4.88 0.10 - - - - - -
1-1-83
招股说明书
序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净利润(万元) 收入(万元)
号 黄山国皖洛克 2015 年 4 月 21 日 LNG 业务 - - - - - - - -
21 和县液化气 2014 年 3 月 13 日 LNG 业务 8.88 7.92 -13.55 - 11.16 12.11 - -
天然气工程施
天然气工程公
22 2015 年 10 月 23 日 工及设备维抢 - - - - - - - -


注:CNG 业务 2013 年-2015 年由母公司经营,2016 年起由天然气压缩公司经营
1-1-84
招股说明书
1、下属城燃公司亏损原因
公司的城燃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用户数少,城燃业务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前期
投入较大,固定成本高;部分城燃子公司授权经营区域为新开发区,人口规模或
工业用户落户数量少,市场尚处培育阶段。
2、未来趋势
目前公司城燃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授权区域多为新
建开发区,市场尚处培育阶段,城燃业务短期内可能会持续亏损。公司已在招股
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六、下游市场开拓的风险”。
3、应对措施
加快城燃子公司上游长输管线的建设,尽快实现管输气供应;在各城市燃气
公司的经营区域内深度调研,加大拓展工商用户的力度;做好市场规划,及时跟
踪民用天然气利用项目,做好城市燃气建安服务。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皖能集团、港华安徽公司、
皖能电力、国投新集 4 家法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为皖能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安徽省国资委。
1、皖能集团
名 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 年 4 月 9 日
注册资本:423,200 万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1-1-85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
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皖能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3,836,455.53 3,780,038.58
净资产 2,405,533.92 2,376,679.08
净利润 149,564.41 339,088.54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皖能集团前身是 1985 年 11 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
司。1995 年 6 月,经安徽省政府皖政秘[1995]116 号文批复同意,安徽省电力开
发总公司更名为安徽省能源投资总公司。1998 年 8 月,经省政府皖政秘字
[1998]88 号文批复同意,安徽省能源投资总公司更名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
安徽省国资委
100%
皖能集团
2、港华安徽公司
中文名称: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 Kong & China Gas (Anhui) Limited
设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3 日
法定股本:50,000 美元
地 址: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中文译址: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岛路
城海外公司注册中心,邮政信箱 957 号)
港华安徽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1-1-86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港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36,738.64 35,917.41
净资产 16,985.64 16,164.93
净利润 1,594.76 3,905.42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港华安徽公司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0003.HK)
全资子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100%
港华安徽公司
3、皖能电力
名 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000543.SZ)
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79,039.5978 万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
经营范围:电力、节能及相关项目投资、经营。与电力建设相关的原材料开
发,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
皖能电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2,292,647.33 2,277,914.87
净资产 1,231,770.57 1,310,077.17
净利润 72,943.52 198,098.84
皖能电力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皖能电力主要股东为皖能集团、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1-1-87
招股说明书
安徽省国资委
股 中 社
100%
份 国 会
有 证 公
皖能集团 券 众

公 金 股
100% 司 融 东
安徽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42.69%
2.99% 52.28%
2.04%
皖能电力
4、国投新集
名 称: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918.SH)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259,054.18 万元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 12 号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生产)及洗选加工;火力发电;本企业及本
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
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
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煤炭铁路运输,矿区铁路
专用线的运营、管理;信息化咨询与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煤炭购销业务;受
托煤矿管理、建设及经营,安全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汽车、机械、设
备、土地、房屋租赁,网站建设及管理,职业中介,餐饮、住宿,园林绿化工程
设计、施工及养护,养老产业投资及经营,采煤沉陷区整治,畜牧、水产养殖及
销售,农作物种植及销售,农业投资
国投新集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88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3,119,417.60 3,045,556.67
净资产 466,601.62 459,710.95
净利润 3,773.96 -256,305.63
国投新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主要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
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务院国资委 国 安
华 团徽 社
能 )新 会
100% 源 有集 公
有 限煤 众
限 公电 股
国家投资开发公司 公 司( 东
司 集
30.31%
7.59% 7.18% 54.92%
国投新集
5、皖能运检
名 称: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18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150 号创新大厦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及技术服务,电厂技术
咨询、监理,电厂管理服务,节能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机电产品销售,防水
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电力投资,机械产品加工、制作,核电站常规
岛和辅助生产设施整体设备检修工程施工
皖能运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2,512.40 16,019.99
1-1-89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净资产 7,419.67 7,668.13
净利润 -248.46 898.96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皖能运检的股东为皖能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安徽省国资委
100%
皖能集团
100%
皖能运检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除控股本公司外,控制的其他企业及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 1993.12.13 179,039.5978
2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合肥 2010.06.18 6,000.00
3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合肥 2012.09.18 30,000.00
4 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2000.08.31 12,000.00
5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2003.09.27 200.00
6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合肥 1993.01.11 300.00
7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1999.08.03 7,000.00
8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1993.06.02 8,500.00
9 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 2007.02.01 1,000.00
10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合肥 2011.05.04 45,000.00
11 安徽皖能环保有限公司 合肥 2010.10.20 400.00
12 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合肥 2011.08.22 500.00
13 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1998.07.29 26,000.00
14 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安庆 2007.04.03 5,690.00
15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滁州 2011.10.09 5,180.00
16 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阜阳 2012.07.27 5,573.00
17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淮北 1997.01.29 84,900.00
18 淮北锦润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 2011.07.18 1,000.00
19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淮南 2009.11.20 6,461.00
1-1-90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20 铜陵恒发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 1996.07.02 1,000.00
21 铜陵皖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 2006.03.17 2,207.73
22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合肥 2006.01.27 131,658.55
23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马鞍山 2008.12.25 66,000.00
24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铜陵 2005.12.06 207,400.00
25 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 2010.05.16 2,578.95
26 兴安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2004.06.30 1.00 万港元
27 安徽省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 2013.07.24 15,000.00
28 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池州 2013.03.21 5,600.00
29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宿州 2013.03.29 2,850.00
30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淮北 2006.04.14 60,000.00
31 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合肥 2014.12.01 1,300.00
32 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滁州 2015.05.19 300.00
33 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阜阳 2015.04.02 3,400.00
34 安徽皖能滨湖生态养老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2015.08.04 20,000.00
35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合肥 2015.08.07 300.00
36 安徽兴源热电有限公司 合肥 2001.12.21 1,600.00
37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宿州 2013.08.28 5,600.00
上述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节能及相关项目投资、经营
2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发电设备安装、维护、检修、调试及技术服务
对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成员单位
3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
4 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销售
5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餐饮服务,物业管理
6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钢材、木材、建材、五金工具交电等批发零售
7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住宿、餐饮服务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8 新能源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发

9 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电工、电子、信息技术、环保节能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10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环保发电项目投资、咨询,机电设备销售
11 安徽皖能环保有限公司 火电厂除灰、脱硝、脱硫设施投资建设
12 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电厂热力设备节能设计、改造及运行管理
13 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14 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固体废弃物处理,电力生产销售
15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环保发电项目投资
16 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固体废弃物处理、供热销售、电力服务
17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生产并销售电力电量
1-1-91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8 淮北锦润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
19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
20 铜陵恒发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发电设备检修,技术咨询服务
21 铜陵皖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中转、仓储服务
22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供热生产和销售
23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和销售
24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5 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船舶代理
26 兴安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27 安徽省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 页岩气等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
28 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
29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环保发电项目投资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30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电(热)能的生产和销售
31 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技术研发
32 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环保发电项目投资,固体废弃物处理,电力销售服务
33 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固体废弃物处理,电力销售服务
安徽皖能滨湖生态养老有限责任 养老机构投资及投资咨询,养老机构工程建设管理及
34
公司 咨询等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 秸秆发电项目投资及相关设施的建设运营;生物质发
35
公司 电等
热力、电力生产及销售,与热力、电力生产相关的设
36 安徽兴源热电有限公司
备、材料销售
电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电厂废物的综合利用、
37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电力技术咨询,电力物资、设备采购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母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923,929.99 790,718.06 99,278.14 897,190.72 787,430.24 84,009.33
2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10,728.27 6,753.97 -253.83 14,672.92 7,007.80 680.30
3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11,750.60 35,918.04 910.01 147,127.56 35,008.03 1,587.12
4 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51,855.59 18,259.72 765.68 40,046.90 17,494.05 3,046.87
5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8.60 289.02 22.39 408.83 266.63 51.08
6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31,691.78 26,662.80 137.88 37,009.70 30,616.77 7,765.36
7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6,368.10 5,735.63 15.33 6,497.75 5,720.30 -477.95
8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603.27 14,117.07 -3.48 12,756.30 12,120.54 1,358.71
9 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3,747.26 1,742.51 191.97 3,770.85 1,550.55 277.26
10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48,147.09 47,992.41 -453.28 43,901.68 43,445.69 -545.96
1-1-92
招股说明书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1 安徽皖能环保有限公司 2,054.61 2,054.66 14.38 2,050.96 2,040.28 30.92
12 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1,873.89 865.17 -32.45 2,414.86 897.62 187.12
13 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9,397.81 49,193.77 -137.94 56,717.25 49,365.98 18,684.64
14 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5,354.09 7,442.39 483.00 25.663.30 6,959.39 820.94
15 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5,897.40 6,494.38 955.11 25,312.51 5,539.27 764.61
16 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5,031.93 6,763.53 991.97 24,187.71 5,771.56 478.60
17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122,535.27 99,722.11 5,864.75 127,960.81 110,857.37 17,748.80
18 淮北锦润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8,749.55 -866.26 -277.81 24,376.88 -588.46 -644.93
19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4,264.09 7,010.92 549.06 33,323.56 6,461.86 618.42
20 铜陵恒发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1,701.51 1,591.80 37.82 1,671.63 1,553.98 31.54
21 铜陵晥能滨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7,794.81 4,817.84 63.24 7,923.26 4,754.60 8.59
22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350,076.87 151,477.47 10,179.42 358,611.00 172,166.37 34,298.26
23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348,572.19 109,079.74 17,258.98 368,162.21 132,303.17 41,773.82
24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592,756.29 231,198.96 4,761.83 602,927.16 275,760.45 54,803.69
25 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9,298.70 4,439.36 648.93 8,425.32 3,719.82 478.90

26 兴安控股有限公司 115,782.13 16,868.53 -1,536.82 115,782.32 18,405.35 3,817.47
27 安徽省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 5,040.89 4,846.97 -107.59 5,567.03 4,954.56 -324.01
28 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5,654.21 5,600.00 - 5,616.37 5,600.00 -
29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5,816.43 3,803.68 -46.32 2,851.94 2,850.00 -
30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199,763.30 94,871.54 2,345.70 207,445.97 92,525.84 13,665.66
31 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1,038.34 4,545.97 -54.03 5,244.72 3,800.00 -
32 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199.08 2,183.09 -16.91 1,503.69 1,500.00 -
33 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5,269.19 3,380.33 -19.67 2,305.03 2,300.00 -
安徽皖能滨湖生态养老有限责任公
34 134.34 134.34 -24.60 158.94 158.94 -41.06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
35 625.58 600.00 - 304.77 300.00 -

36 安徽兴源热电有限公司 165.78 -987.12 - 165.78 -987.12 -
37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64,654.29 27,999.75 - 18,336.18 16,535.75 -
注:兴安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单位系“万港元”
(三)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1-1-93
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公司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5,2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8,4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以本次发行数量为 8,400 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股本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皖能集团(SS) 151,200,000 60.00% 143,609,639 42.74%
港华安徽公司 69,249,600 27.48% 69,249,600 20.61%
皖能电力 15,422,400 6.12% 15,422,400 4.59%
国投新集(SS) 14,112,000 5.60% 14,112,000 4.20%
皖能运检(SS) 2,016,000 0.80% 1,914,795 0.57%
社保基金会 - - 7,691,566 2.29%
社会公众股 - - 84,000,000 25.00%
合计 252,000,000 100.00% 336,000,000 100.00%
SS:国有股东(State-own Shareholder 的缩写)
2013 年 7 月 10 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3]511 号),根据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内证券市场转持
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规定,同
意公司股东皖能集团、国投新集和皖能运检等 3 家国有股东在公司首发上市时,
将总计 818.9170 万股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皖能集
团划转 759.0361 万股,国投新集划转 49.7604 万股,皖能运检划转 10.1205 万
股;同意国投新集国有出资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
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上缴资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具体金额分别为:国投
新集应划转股份数量×国投新集国有出资人所持股份占国投新集国有股总数的
比例×皖天然气首次发行价。
1-1-94
招股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五名法人股东,分别为皖能集团、港华安徽公司、皖能
电力、国投新集和皖能运检,无自然人股东。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
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皖能电力(持股 6.12%)和皖能运检(持股 0.80%)同为公司
控股股东皖能集团(持股 60.00%)所控制。除此以外,其他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1、公司股东皖能集团、皖能电力和皖能运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公司股东港华安徽公司、国投新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1-1-95
招股说明书
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公司没有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等情况。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其结构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册员工 790 人,结构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生产岗位 482 61.01%
管理岗位 85 10.76%
财务岗位 54 6.84%
其他岗位 169 21.39%
合计 790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34 4.30%
本科 349 44.18%
大专及中专 364 46.08%
高中及以下 43 5.44%
合计 790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1-1-96
招股说明书
年龄分布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 岁以下 469 59.37%
30—39 岁 211 26.71%
40—49 岁 83 10.51%
50 岁以上 27 3.41%
合计 790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
改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年度 总人数 社保缴纳人数 公积金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2016 年 1-6 月 790 790 790
2015 758 758 758
2014 684 684 684
2013 531 529 529
发行人 2013 年初,有 7 人社保和公积金系由发行人将款项转付控股股东皖
能集团代为缴纳,2 名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人员均为退休返聘人员,按规定无
需缴纳。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办理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参加社会保险时间 参加住房公积金时间
1 皖天然气 2003.02 2006.01 2006.01
2 广德天然气 2010.09 2011.01 2011.01
3 舒城天然气 2010.12 2014.01 2014.01
4 和县天然气 2011.09 2011.11 2011.11
5 国皖公司 2012.02 2012.02 2012.02
6 池州天然气 2012.05 2012.05 2012.05
7 芜湖天然气 2012.06 2013.04 2013.04
8 庐江天然气 2012.07 2012.09 2012.09
9 亳州皖华 2013.04 2013.08 2013.08
10 宿州天然气 2013.12 2014.07 2014.07
11 霍山天然气 2014.01 2014.05 2014.05
12 皖能新奥 2014.03 2014.06 2014.06
13 皖能港华 2015.01 2015.08 2015.08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1-1-97
招股说明书
单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时间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皖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50 0.50 0.90 - 1.00 - 20.00 20.00 2016 年 1-4 月
广德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50 0.50 1.20 - 0.50 - 20.00 20.00 2016 年 1-5 月
舒城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50 0.50 0.90 - 0.50 - 15.00 15.00 2016 年 1-6 月
和县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40 1.00 1.00 - 0.56 - 20.00 20.00 2016 年 1-5 月
国皖公司 20.00 8.00 7.00 2.00 1.50 0.50 0.90 - 1.00 - 20.00 20.00 2016 年 1-4 月
池州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50 0.50 0.90 - 0.50 - 20.00 20.00 2016 年 1-4 月
芜湖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0.50 - 0.50 - 20.00 20.00 2016 年 1-5 月
庐江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50 0.50 0.90 - 0.50 - 20.00 20.00 2016 年 1-5 月
亳州皖华 20.00 8.00 6.50 2.00 1.50 0.50 0.90 - 0.50 - 8.00 8.00 2016 年 1-4 月
宿州天然气 20.00 8.00 6.00 2.00 1.50 0.50 0.90 - 0.50 - 10.00 10.00 2016 年 1-5 月
霍山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40 1.00 2.00 - 0.60 - 10.00 10.00 2016 年 1-6 月
皖能新奥 20.00 8.00 7.00 2.00 1.50 0.50 1.60 - 1.00 - 10.00 10.00 2016 年 1-6 月
皖能港华 20.00 8.00 6.50 2.00 1.50 0.50 1.20 - 0.50 - 10.00 10.00 2016 年 1-6 月
(续上表)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时间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2016 年 5-6 月
皖天然气 19.00 8.00 7.00 2.00 1.00 0.50 0.90 - 1.00 - 12.00 12.00
(公积金自 6 月调整)
广德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50 0.50 1.20 - 0.50 - 12.00 12.00 2016 年 6 月
和县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50 0.50 1.60 - 0.50 - 12.00 12.00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5-6 月
国皖公司 19.00 8.00 7.00 2.00 1.00 0.50 0.90 - 1.00 - 12.00 12.00
(公积金自 6 月调整)
池州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50 0.50 0.90 - 0.50 - 12.00 12.00 2016 年 5-6 月
芜湖天然气 19.00 8.00 6.50 2.00 0.50 0.50 0.50 - 0.50 - 12.00 12.00 2016 年 6 月
庐江天然气 19.00 8.00 7.00 2.00 1.00 0.50 0.90 - 0.50 - 12.00 12.00 2016 年 6 月
亳州皖华 19.00 8.00 6.50 2.00 1.00 0.50 0.90 - 0.50 - 8.00 8.00 2016 年 5-6 月
宿州天然气 19.00 8.00 6.00 2.00 1.00 0.50 0.90 - 0.50 - 10.00 10.00 2016 年 5-6 月
2015 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皖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50 0.50 0.50 - 1.00 - 20.00 20.00
广德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40 1.00 1.20 - 0.56 - 20.00 20.00
舒城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40 1.00 1.00 - 0.60 - 20.00 20.00
和县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40 1.00 1.00 - 0.56 - 20.00 20.00
1-1-98
招股说明书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国皖公司 20.00 8.00 8.00 2.00 1.50 0.50 0.50 - 1.00 - 20.00 20.00
池州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1.20 - 0.50 - 20.00 20.00
芜湖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0.50 - 0.50 - 20.00 20.00
庐江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1.00 - 0.80 - 20.00 20.00
亳州皖华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0.70 - 0.70 - 8.00 8.00
宿州天然气 20.00 8.00 6.00 2.00 2.00 1.00 1.00 - 0.80 - 10.00 10.00
霍山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40 1.00 2.00 - 0.60 - 10.00 10.00
皖能新奥 20.00 8.00 8.00 2.00 1.50 0.50 1.00 - 1.00 - 10.00 10.00
皖能港华 20.00 8.00 6.50 2.00 1.50 0.50 1.20 - 0.50 - 10.00 10.00
2014 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皖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0.50 - 0.80 - 20.00 20.00
广德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40 1.00 1.20 - 0.56 - 20.00 20.00
舒城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40 1.00 1.00 - 0.60 - 20.00 20.00
和县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40 1.00 1.00 - 0.56 - 20.00 20.00
国皖公司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0.50 - 0.80 - 20.00 20.00
池州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1.20 - 0.50 - 20.00 20.00
芜湖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0.50 - 0.50 - 20.00 20.00
庐江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1.00 - 0.80 - 20.00 20.00
亳州皖华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0.70 - 0.70 - 8.00 8.00
宿州天然气 20.00 8.00 6.00 2.00 2.00 1.00 1.00 - 0.80 - 10.00 10.00
霍山天然气 20.00 8.00 7.00 2.00 1.40 1.00 2.00 - 0.60 - 10.00 10.00
皖能新奥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1.00 - 0.80 - 10.00 10.00
皖能港华 - - - - - - - - - - - -
2013 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皖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0.50 - 0.80 - 20.00 20.00
广德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40 1.00 1.20 - 0.50 - 20.00 20.00
舒城天然气 - - - - - - - - - - - -
和县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40 1.00 1.00 - 0.56 - 20.00 20.00
国皖公司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0.50 - 0.80 - 20.00 20.00
1-1-99
招股说明书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池州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1.20 - 0.50 - 20.00 20.00
芜湖天然气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0.50 - 0.50 - 20.00 20.00
庐江天然气 20.00 8.00 8.00 2.00 1.00 1.00 1.00 - 0.80 - 20.00 20.00
亳州皖华 20.00 8.00 6.50 2.00 1.00 1.00 0.70 - 0.70 - 8.00 8.00
宿州天然气 - - - - - - - - - - - -
霍山天然气 - - - - - - - - - - - -
皖能新奥 - - - - - - - - - - - -
皖能港华 - - - - - - - - - -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五险一金”
缴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欠缴情形。
(三)发行人员工薪酬情况
1、发行人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年薪制和岗位职能工资制两种薪酬体系,其中公司高管和子公司高
管采用年薪制,其余中层及以下员工采用岗位职能工资制。
对于年薪制员工,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
薪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并参照市场行情不定期调整;绩效年薪和激励年薪根据员工
所管理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对于岗位职能工资制的员工,工资包括基本薪资、奖金和福利:其中基本薪
资主要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和年功工资,岗位基本工资根据不同岗位及岗等确定,
每年根据考核调整,年功工资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奖金分为月度奖和年度奖,分
别根据员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福利包含年节费、交通通讯补贴等,根据
每年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
2、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
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按级别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高层人员 24.26 39.22 44.20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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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中层人员 10.05 17.09 14.99 13.13
普通人员 2.87 4.83 4.57 4.53
人均 3.49 6.39 5.55 5.25
按岗位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产岗位 2.92 4.29 4.04 4.01
管理岗位 6.72 9.13 8.51 9.58
财务岗位 4.50 9.27 6.34 5.54
其他岗位 2.97 4.41 4.61 4.21
人均 3.49 6.39 5.55 5.25
薪酬对比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安徽省同行业平均 - - 7.71 7.24
陕天然气 - 14.70 10.09 9.02
注:1、上述薪酬包含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高层人员指公司员工中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人员指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正职、副职及子公司高管,其余为普通员工。
2、“安徽省同行业平均”,是指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年平均工资,未查询到 2015 年同行业平均薪酬的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年平均薪酬分别为 5.25 万元/年、5.55 万元/年和 6.39
万元/年。公司员工平均薪酬低于陕天然气和安徽省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但工
资逐年稳定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
3、发行人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 2013-2015 年度支付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2,790.25 万元、3,793.89 万元
和 4,844.06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1.76%,基本持平同期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水
平。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及经营业绩的进一步增长,预计公司员工薪酬
水平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四)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2014 年度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共计 67
人,占公司用工总量的 8.92%,2015 年度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共计 65 人,占公司
用工总量的 7.90%,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共计 85 人,占
公司用工总量的 9.71%,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均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
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汽车驾驶、
后勤服务、前台服务岗位工作,劳务派遣费用主要包括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和
管理服务费用,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包括应发薪酬和缴纳的社保,公司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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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其与被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退回不合格的被派遣人
员。
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均为辅助性或临时性岗位用工,主要为驾驶员和勤杂人
员,2016 年 1-6 月平均工资分别为 2.08 万元/年和 1.87 万元/年。根据合肥市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2014 年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
资指导价位》,2014 年,汽车驾驶员中级工中位值 2.85 万元/年。公司勤杂人员
主要为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的通知》,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合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520 元/月,合
肥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6 元/小时,安徽省内其他市县最低工资
标准均低于合肥市区的标准。综上,公司劳务派遣工资水平符合相应工资标准。
根据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
酬包括应发薪酬和缴纳的社保,派遣公司应依法为被派遣人员办理并缴纳社会保
险。经核查,发行人劳务派遣工资水平符合合肥市相应工资标准,且派遣公司已
按规定为派遣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不存在劳动纠纷的声明》,以及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通过网络搜索的方式对发行人劳动纠纷情况进行检索的结
果,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劳务派遣人员不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劳动纠纷,合法、合规。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劳动纠纷,合法、合规。
(五)发行人员工人数变动情况,及其与发行人业务规模匹
配情况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单位:万元) 106,745.51 262,559.27 233,206.71 173,113.69
年末人数(单位:人) 790 758 684
营业收入与年末人数的比值 135 346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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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013-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年末人数的比值分别为 326、341 和 346,
年末人数基本维持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员工人数变动情况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十二、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已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作出承诺,具体参
见本节之“八、(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均已出具了《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一、(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已就稳定股价的预案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已就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承诺,具体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
(五)关于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已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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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建设、经营和管理安徽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开发建设
和经营管理;代表安徽省向上游购买天然气资源,向城市管网和大用户销售天然
气;开发天然气、煤层气及其它能源应用和相关项目,包括液化气(LNG)、压
缩天然气(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从事其它与上述业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的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
气等业务。
长输管线业务: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工业
用户等下游客户,包括为中石油直供城市(淮南、蚌埠)提供管输服务。
CNG/LNG 业务:将天然气加工为 CNG/LNG,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商业用
户等下游客户。
城市燃气业务:在特定区域内,从事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与运营业务。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先后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铜陵
支线、阜阳支线、淮北支线、巢湖支线、龙塘支线、亳州支线、江北联络线、池
州支线、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六安支线、广德支线、江南产业集中区支线、霍
山支线、颍上支线颍东段、凤阳支线等 18 条长输管线,全长约 1,039.26 公里,
向合肥、安庆、铜陵、池州、宣城、蚌埠、淮南、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六
安、芜湖、滁州等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先后在合肥、池州、宣城、利辛、霍山
等地建成 5 座 CNG 加气站;取得亳州市、宿州市、广德县、和县、舒城县、庐江
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江南产业集中区、江北产业集中区等特定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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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特许经营权。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发行人从事业
务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与供应业(行业代码:D45)。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的管理
部门及管理体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管理体制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行
天然气管道输 业政策和法规,并审批相应限额的管道建设工程。根据拟
发改委
送业务 建设输气管道的建设区域,分别由国家发改委或各级发改
委予以核准
天然气管道输
安监总局 安监部门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送业务
CNG/LNG 业务 发改委 CNG 母站建设须经发改委核准/备案
燃气经营许可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住建部门资质审查合
城市燃气业务 住建部
格后批准
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天然气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主要法律法规 颁布单位 实施时间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改委 2016年8月16日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国家发改委 2016年8月16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2月6日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建设部、交通部、水利 2015年6月1日
部、人民银行等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14年2月28日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 2014年2月13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
注 国家安监总局 2012年9月1日
局第55号令)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11月19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0年10月1日
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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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法规 颁布单位 实施时间
《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06年7月1日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国家建设部 2004年5月1日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经贸委 2000年4月20日
注:根据 201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版) 》,天然气纳入危险
化学品管理
2016 年 8 月 16 日,国家发改委颁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加强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输气管道运输价格的管理,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制定,
即通过核定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
准许总收入,核定管道运输价格。上述政策的实施,可能导致公司上游采购成本
和下游销售价格的降低,利于公司下游市场的拓展。但若未来安徽省物价部门参
考上述政策确定省内输气管道运输价格,则可能导致省内管输费价格发生变化,
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3、行业相关规划
主要行业规划情况如下:
行业规划与政策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6年3月22日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6月7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4月14日
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月20日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改委 2012年10月24日
《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改委 2012年10月22日
《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6月27日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国土资源部、国家能 2012年3月13日
源局
《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 国家能源局 2011年12月5日
《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5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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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行业政策
为了鼓励、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国家发改委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颁
布了《天然气利用政策》,将天然气利用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
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等五个领域,并根据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
经济效益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主要分类规定如
下:
分类 应用领域 具体项目内容
1、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2、公共服
务设施(机场、政府机关、职工食堂、幼儿园、学校、医院、宾馆、
酒店、餐饮业、商场、写字楼、火车站、福利院、养老院、港口、码
城市燃气 头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用气;3、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
化天然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
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4、集中式采暖用户

(指中心城区、新区的中心地带);5、燃气空调;

6、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
类 工业燃料
7、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综合能源利用效率70%以上,包括与可再
生能源的综合利用);9、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尤其
其他用户 是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船舶(含双燃料和单一天然气燃料运输
船舶);10、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11、煤层
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12、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城市燃气 1、分户式采暖用气;
2、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代油、液化
石油气项目;3、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
允 工业燃料 气为燃料的新建项目;4、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
许 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项目;5、城镇(尤其是特
类 大、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置换项目;
天然气发电 6、除第一类第12项、第四类第1项以外的天然气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7、除第一类第7项以外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用于调峰和储备的小型天然气液化设施。
限 1、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
制 天然气化工 2、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
类 3、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
1、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
禁 天然气发电
项目(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除外);

2、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3、
类 天然气化工
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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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概况
天然气产业可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及下游分销三个环节。上游生产主要
包括天然气开采、净化。中游输送是将上游天然气送往下游分销商经营的指定输
送点。下游分销指向终端用户销售天然气。目前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天然气长输
管线的建设和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气业务,属于天然气行业的中游及下游。
上游生产 中游输送 下游分销
西气东输 工业用户
天然气开采、
川气东送 各省长途管网 城市燃气管道 商业用户
净化
主干线 居民用户
加工为CNG、LNG
直供大型工业用户
1、世界天然气储量和供需情况1
(1)世界天然气储量情况
截至 2015 年底,全球已探明的天然气总量为 186.9 万亿立方米,储量分布
呈现不均衡性,主要集中在中东、欧洲及欧亚大陆地区。具体如下:
1
《BP 世界能源统计(2016)》
1-1-108
招股说明书
(2)世界天然气供需情况
除 2009 年因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天然气生产与消费量的下降外,近 10 年世界
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 年世界天然气生产量为 35,386
亿立方米,消费量为 34,686 亿立方米。具体如下:
2、中国天然气储量、供需情况
(1)中国天然气储量情况2
我国常规天然气资源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常规天然气地质资源量为 52 万
亿立方米,最终可采资源量约 32 万亿立方米。截至 2010 年底,累计探明地质储
量 9.13 万亿立方米,探明程度为 17.5%。鄂尔多斯盆地、四川盆地、塔里木盆
地和南海海域是我国四大天然气产区,“十二五”期间,四大产区的计划产出情
况如下:
单位:亿立方米/年
气区 新建产能 2015 年产量
鄂尔多斯盆地 261
四川盆地 195
塔里木盆地 147
南海海域 100
非常规天然气资源主要为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我国页岩气和煤层气
资源丰富,根据《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 年)》,我国页岩气可采资源量为
2
《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
1-1-109
招股说明书
25 万亿立方米,与常规天然气资源相当;预计到 2015 年,我国页岩气计划产量
65 亿立方米。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国还有丰富的煤层气资源,
截至 2010 年底,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 2,734 亿立方米;预计到 2015 年,煤层气
地面开发生产约 160 亿立方米。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截至 2015 年底已探明煤炭储量 1,145 亿吨,约占全球
总量的 12.84%。目前国内煤制天然气技术渐趋成熟,根据《煤化工“十二五”
科技规划》,“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扶持煤制天然气技术应用,并扩大试点
范围。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预计到 2015 年,我国煤制天然气产
量约 150-180 亿立方米。国家发改委初步规划到 2020 年,煤制气生产 500 亿立
方米以上3。
(2)中国天然气供需情况
随着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清洁高热的天然气能源日益受
到重视,我国天然气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尽管国内天然气生产量、消费量以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增长较快,
但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仍较低。2015 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的占
比为 5.90%,而同期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占比为 23.80%4。根据《能源发
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到 2020 年,我国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
地质储量 5.5 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 1,850 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力争超
过 300 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 300 亿立方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
的比重提高到 10%以上。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生产量和消费量情况如下5:
3
国家能源局网站 http://www.nea.gov.cn/2014-01/15/c_133046735.htm
4
《BP 世界能源统计(2016)》
5
《BP 世界能源统计(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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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到 2015 年和 2020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分别达
到约 2,300 亿立方米和 4,000 亿立方米,同时供应缺口可能扩大至 700 亿立方米
6

《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6 号)
提出,增加天然气供应,到 2020 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 4,000 亿立方米,力争
达到 4,200 亿立方米;保障民生用气,基本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居民用气
(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集中
供热用气,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用气等民生用气需求,特别是要确保居民用气安
全稳定供应。
国家能源局《2014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规划[2014]38 号)提出,提
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结合各省市天然气需求情况,制订天然气中长期供应计
划。增加常规天然气生产供应,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推进
煤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加快推进输气管道、储气设施和 LNG 接收站项目建设。
完善天然气利用政策,加强需求侧管理,制订有序用气方案和应急预案。
我国天然气进口项目包括霍尔果斯口岸接收的中亚管道天然气和江苏福建
等沿海码头接收的亚太 LNG,云南瑞丽口岸 2014 年开始接收缅甸管道气,东北
地区 2018 年开始接收俄罗斯东线管道气。据测算,在建和达产项目全部输送能
6
国家能源局网站 http://www.nea.gov.cn/2014-01/15/c_1330467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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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力将接近 2,400 亿立方米/年7。
3、世界天然气管输行业发展概况
世界天然气的生产和消费呈现不同的区域特点,天然气产区远离消费区是天
然气管道发展的前提。
输气动力技术和管道材料研发技术是影响天然气管输行业发展最主要的两
个技术因素。早期天然气的输气动力全靠井口压力,输送距离非常有限。随着世
界对天然气需求量的日益增加,天然气长输管线朝着大口径、高压力方向发展。
2013 年全球天然气输气管道总长为 2,863,207 公里,北美洲是天然气管网
最发达的地区,拥有天然气输气管道 2,102,395 公里8。
美国能源信息署预测,世界天然气的年均消费增长速度将达 1.7%,2025 年
和 2030 年世界天然气消费量分别达 4.23 万亿立方米和 4.47 万亿立方米。随着
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天然气管道建设仍将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增加。
4、中国天然气管输行业发展概况
2004 年 10 月,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开始运营,该工程起于新疆塔里木油田轮
南油气田,途径甘肃、安徽及浙江等 10 省(区、市),全长约 4,000 公里,年输
气能力约 170 亿立方米。
2011 年 6 月 30 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开始运营,该工程外接土库曼斯坦的
中亚天然气管道,西起霍尔果斯,南至广州、深圳和香港,总长超过 9,102 公里,
年输气能力约 300 亿立方米。
2010 年 8 月 31 日,川气东送工程开始运营,该工程西起四川普光气田,途
径重庆、安徽及上海等 8 省(区、市),全长约 2,170 公里,年输气能力约 120
亿立方米。
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新建天然气管道(含
支线)4.4 万公里,新增干线管输能力约 1,500 亿立方米/年。我国“十二五”
7
国家能源局网站 http://www.nea.gov.cn/2014-05/07/c_133316355.htm
8
中国天然气工业网 http://www.cngascn.com/html/news/show_news_w1_1_25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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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网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输气能 设计压
长度 管径 投产
管道名称 力(亿方 力(兆 气源
(公里) (毫米) 年份
/年) 帕)
西气东输二线东段 3,000 300 12/10 1219/1016 2011 中亚一期
战略进
中亚天燃气管道 C 线 1,833 250-300 10 1219 2013 中亚二期
口管道
西气东输三线 7,300 300 12/10 1219/1016 2013 中亚二期
陕京四线 1,300 230 10 1219 2013 长庆、中亚气
中卫-贵阳天然气管 中亚气、塔里
1,620 150 10 1016 2013
道 木气
俄气、中亚
干线 东北天然气干线管网 1,100 90-120 10 1016 2011
气、大连 LNG
管道
青藏天然气管道 1,320 18 10 508 2014 青海
鄂尔多斯气、
鄂尔多斯-安平 680 煤制气、晋陕
煤层气
长庆气、塔里
冀宁联络线复线 904 150 10 1016 2013
木气、LNG
鄂尔多斯气、
宁鲁输气联络线工程 630 27 8 711 2013
川气、LNG
联络 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 2,485 14 10 508/219 2013 塔里木气
线、干
海上气田天然气管道 1,000 325-813 2013 海上
线配套
储气库配套管道 600 610-1219 2014 储气库
支线
已有管道改造 700 60 2015 东北、西南
LNG 接收站外输管道
6,000 2015 LNG
及相互间联络线
已建干线的新建支线 3,500
煤制天 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 新疆煤制天
然气和 管道 然气
煤层气
煤层气管道 2,054 120 6.3/4 408-813 2015 煤层气
管道
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陕京线和沿海主干道为
大动脉,连接四大进口战略通道、主要生产区、消费区和储气库的全国主干管网,
形成多气源供应,多方式调峰,平稳安全的供气格局。
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我国将加快天然气管网和
储气设施建设。按照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的供气格局,加快天然气管
道及储气设施建设,形成进口通道、主要生产区和消费区相连接的全国天然气主
干管网。到 2020 年,天然气主干管道里程达到 12 万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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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世界 CNG/LNG 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CNG/LNG 主要应用于车船燃料领域或作为管道补充。进入 21 世纪,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CNG 汽车在世界范围内均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 2012 年
底,全球 CNG 汽车保有量超过 1,700 万辆,CNG 加气站超过 20,000 座。其中,
巴基斯坦 CNG 汽车保有量最多,约为 310 万辆,CNG 加气站 3,330 座9。未来几年
全球 CNG 汽车保有量将继续增加,预计 2020 年 CNG 汽车保有量将增加到 6,500
万辆10。
6、中国 CNG/LNG 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 CNG 汽车和加气站主要集中新疆、山东、四川等地。随着西气东输、陕
气进京、川气东送等天然气主干道工程的竣工,我国迎来了 CNG 行业快速发展的
时期。截至 2012 年底,我国 CNG 汽车保有量约为 208.5 万辆,加气站总数为 3,014
座。预计到 2015 年末,我国 CNG 汽车保有量约为 350-400 万辆,加气站总数为
4,500-5,000 座11。有些地区也相应制定了 CNG/LNG 利用规划或政策。
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结合国家天然气发展规划
布局,制定天然气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以城市出
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积极有序发展 LNG 汽车和 CNG 汽车,稳妥发展天然气家庭
轿车、城际客车、重型卡车和轮船。
7、世界城市燃气行业发展概况
世界各国的城市燃气行业经历了由煤制气、油制气到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
发展过程。从经营机制的角度来看,经历了由垄断经营发展到政府监管下全面引
入竞争机制的市场经济模式。
由于世界天然气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各个国家和地区城市
燃气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发达国家是天然气的主要消费者,城市燃气的普及
率较高。
9
《中国天然气汽车和 CNG 装备制造业资讯》,李永昌
10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 http://www.chinairr.org/view/V06/201310/09-141959.html
11
《中国天然气汽车和 CNG 装备制造业资讯》,李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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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城市燃气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我国城市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2000 年-2012 年,城市天然气消费量
由 82 亿立方米增至 795 亿立方米,年均增长 20.8%12。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发展
“十二五”规划》,预计“十二五”末,全国城镇燃气用气总人口约 6.25 亿,较
2010 年增长 38%;城镇燃气年供应量约 1,782 亿立方米,较 2010 年增加 113%,
其中天然气供应量约 1,200 亿立方米,较 2010 年增长 128%。
(三)行业竞争状况
1、我国天然气管输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天然气长输管线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巨
头竞争的局面。2015年,中石油天然气管道长度为48,629公里13,中石化天然气
管道长度超过4,546公里14,中海油陆上天然气管道长度为4,839公里15。
公司是少数几个拥有省域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公司之一,目前从事安徽省内管
输业务,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管网布局已初具规模,基本覆盖安徽全省各
地级市。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建成并运营 18 条长输管线,总长度约
1,039.26 公里。
2、我国 CNG/LNG 行业竞争格局
CNG/LNG 行业竞争度较高,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部分省域天然气管输
企业和城市燃气公司均建有 CNG/LNG 站场,开展相关业务,距离较近的站场之间
存在一定的竞争。
3、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实行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城市燃气经营具有区域自然排他的特性,
城市燃气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取得。目前安徽省地级市
和县(县级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基本授完,主要竞争体现在如新增开发区特
12
《中国能源报-增加天然气利用是改善能源结构的现实选择》,汪红,张春华
13
中石油 2015 年年报
14
中石化网站 http://www.sinopec.com/products_services/for_business/natural_gas/
15
中海油 2015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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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经营权的取得。
(四)行业特点
1、公用事业性
发行人从事业务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与供应业,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
于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公共交通等领域,关系国计民生,具有一定的公用事业
性。
2、资本密集性
发行人所属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属于资
本密集性行业。
3、经营稳定性
发行人所属行业具有一定的公用事业性质,稳定经营有利国计民生,国家和
地方采取多种措施以保障区域供气的稳定性。
4、持续增长性
由于发行人所属行业具有规模经济性,受市场开发及培育周期的影响,项目
投入运营的初期一般输气量较小,随着用户数量和用气量的不断增长,项目效益
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业准入
天然气行业具有公用事业性、规模经济性等特点,政府通过气源分配、价格
核准、新建项目核准、城市燃气特许经营等方式对行业进行监管,使得该行业具
有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2、气源保障
国内天然气主要供应商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国家根据各地区经济发
展的需求,统筹国内外的各种气源。省域天然气公司一般统筹全省天然气支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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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的建设和运营,负责与气源供应商衔接,以保证稳定可靠地供气。省域天然
气企业与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进入的企业很难获得充足的气
源保障。
3、资本密集
本行业属于资本密集性行业,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投资规
模大,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长,要求投资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形成
了较高的资本壁垒。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经济发展
根据《BP 世界能源统计(2016)》,2015 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已达到 1,973
亿立方米。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将继续保持增长。根据天然气发展
“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年均新增天然气消费量超过 200 亿立方米。
(2)环境保护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清洁能源的使用。在释放相同热
量的情况下,天然气和原油、标准煤产生的温室气体比例为 1:1.49:2.27,提高
天然气的使用率,是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目前,天然气占我国一次能源消
费比重为 5.8%,与国际平均水平(24.00%)差距较大。加快发展天然气,提高
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可显著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细
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
(3)政策鼓励
我国《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按照统筹规划两种资源、分步实
施、远近结合、保障安全、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全国主干管网建设,进一步完
善区域管网。《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提高省级天然气
管网供气的稳定性、可靠性、用气安全性,着力开展省内支干线管网互联互通的
环网工程建设,以江南联络线、皖北联络线、黄山支线、江南和江北产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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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线为重点,全面开展输气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市县管道供气。
(4)城镇化提高
随着我国城镇化深入发展,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对天然气的需求也将日
益增加。“十二五”期间,中国将进入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双重转型的新阶段,预
计城镇化率年均提高 0.8 至 1.0 个百分点,到 2030 年达到 65%左右16。2011 年,
中部六省城镇化率为 45.4%,低于全国约 5 个百分点,处于城镇化中期的快速发
展阶段,大量农村人口需要转移,城镇化发展潜力巨大17。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管线运输是天然气运输的主要方式,但我国天然气主干管网系统尚不完善,
部分地区尚未覆盖,区域性输配管网不发达,天然气调配和应急机制不健全。“十
二五”期间,预计我国建设管道总长度将超过 4 万公里。长输管线建设任务艰巨,
建设周期长,需要统筹合理安排,解决资源输送瓶颈,满足市场用气需求,提高
保供能力。
(2)气源紧张
2006 年我国首次出现国内天然气生产量低于需求量的情况,2010 年,我国
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超过 15%,根据《2015 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 预计
2016 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为 33.7%,天然气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气源紧张
的局面短期难以改变。
(3)管线建设成本上涨
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工程量大,投资额高。近年来,随着物价整体水平的上
涨,管材价格和人工成本也出现上涨的趋势,提高了管线建设成本。
16
《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3》
17
国家发改委网站 http://www.sdpc.gov.cn/dqjj/zhdt/t20121026_510975.htm
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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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项目运营主要涉及向上游企业购气、长输管线的运营管理、向下游企业销售
天然气等环节。
(1)项目建设
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项目建设应取得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经政府
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2)项目运营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司根据天然气的供应情况,确定气源;天然气长
输管线建设完成后,通过各站点与下游用户进行对接。公司根据与下游用户签署
的供气合同向下游用户供气。
(3)管输价格的核定
长输管线建成后,省级物价主管部门综合建设成本等因素,核定管输价格。
2、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天然气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用户主要的动力来源之一,随着经济发展
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天然气的使用量保持平稳增长,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2)区域性
天然气长输管线业务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区域经济发展越好,天然气需求越
大,天然气管线基础设施越发达,供气能力越强。
(3)季节性
天然气的消费在北方地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安徽省的天然气消费具有一定
的季节性,冬季采暖季节消费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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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业价格形成机制
1、世界天然气行业价格形成机制
根据天然气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国家的经验,天然气市场的发展一般会经历初
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阶段 行业特点
天然气工业刚刚起步,在国民经济和一次能源中处于不重要的位置;基础设施薄
初期 弱,没有跨区域的长输管线;市场有限,基本就地利用;市场参与者很少;市场
不规范,基本没有政府法规条例的制约。
发现大型气田;天然气工业逐步得到重视,在国民经济和一次能源结构中的地位
发展期 显著提高,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很快,建成跨区域长输管线;天然气消费量迅速
增长;市场参与者增加;政府制定法律,并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
政府对天然气工业高度重视,天然气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设施完
成熟期
善,形成发达的管网;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
2、我国天然气行业价格形成机制现状
(1)公司管道天然气价格体系
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包括上游气源价格、省内短
途管输费、税金等。
上游气源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具体详见下文“(4)报告期内上下游天
然气结算价格变化情况”;省内短途管输费由安徽省物价局制定,按照省政府确
定的“多气源、一张网”、“以近补远、以短补长、以优补差”的原则核定。根
据《关于省内天然气短途运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0]211 号),
实行分价区定价:管线长度 30 公里内的管线管输费为 0.15 元/方;30 至 70 公
里的为 0.2 元/方;70 公里以上的为 0.3 元/方。根据《关于适当调整天然气短
输价格的通知》(皖价服[2015]47 号),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对部分支线短
途管输费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为:铜陵支线由 0.3 元/方调为 0.27 元/立方米,
蚌埠支线由 0.15 元/方调为 0.135 元/方,安庆支线、池州支线、宣城支线由 0.15
元/方调为 0.20 元/方,其它支线价格保持不变。
(2)上游气源定价政策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有关上游天然气价格改革相关政策及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相关政策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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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
自 2005 年 12 月 26 日起,气价分类简化为化肥
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
2005 年 12 月 生产用气、直供工业用气和城市燃气用气,实
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行价格双轨制下的政府指导价。
(发改价格[2005]2756 号)
《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 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
2010 年 5 月 气 出 厂 基 准 价 格 的 通 知 》 政府指导价,由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
(发改电[2010]211 号) 格 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自 2013 年 7 月 10 日起,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
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由天然气出
《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 厂实际结算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组成;门站价
2013 年 6 月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区分存
[2013]1246 号) 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存
量气逐步调整。本次存量气门站价格上调 0.4
元/方。
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
《关于调整非居民存量天
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
2014 年 8 月 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门站价格。本次存量气门站价格上调 0.4 元/
格[2014]1835 号)
方。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降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
格,提高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实现存量气与
增量气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
本次存量气门站价格上调 0.04 元/方,增量气
2015 年 2 月 价 格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价格下调 0.44 元/方。
[2015]351 号)
并轨后的安徽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到省最高门站
价格不再区分西气和川气、存量气和增量气以
及用气种类,统一为 2.79 元/方。
自 2015 年 11 月 20 日起,降低非居民用气最高
门站价格,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
《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
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
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
2015 年 11 月 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
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
(发改价格[2015]2688 号)
价格降低 0.7 元/方,安徽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
准门站价格为 2.09 元/方。
(3)下游城燃定价政策
时间 相关政策 主要内容
实行联网的市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
《关于制定天然气到户销 制定,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天然气出厂价格、
2008 年 4 月 售 价 格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长输管道运输价格、省内短输管道运输价格和
(皖价服[2008]74 号) 城市配气管网价格四部分组成,省内短输管道
运输价格由省物价局规定。
《关于省内天然气短途运 省内天然气短输价格分价区作价,全省分为三
2010 年 9 月
输 价 格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个价区,第一价区 0.15 元/m ,第二价区 0.20
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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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皖价服[2010]211 号) 元/m ,第三价区 0.30 元/m 。
《关于继续执行天然气省
2013 年 1 月 内短途运输价格政策的函》 继续执行皖价服[2010]211 号规定。
(皖价服函[2013]6 号)
对公司供应的气源实行综合结算价格,由门站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价格、短输价格、税金、气损等组成,省物价
2013 年 7 月 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局在每年核定当年综合结算价格;门站价格按
(皖价电[2013]26 号) 各分输口分类用户的权重加权平均,考虑增量
气因素,按照全省平均增长率计算。
《关于省天然气公司 2013
公司 2013 年度与下游用户交付的结算价格,由
年度综合结算价格有关问
2013 年 8 月 门站价格、短输价格、税金以及 15%增量气价
题 的 通 知 》( 皖 价 服 函
格等因素组成,自 2013 年 7 月 10 日执行。
[2013]112 号)
公司 2014 年度与下游用户交付的结算价格分
存量气和增量气两部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执
行。存量气价格由门站价格、短输价格、税金、
《关于省天然气公司 2014 气损和 2013 年度的用气差额五部分组成;2013
年度天然气综合结算价格 年度的用气差额是由 2013 年的实际增加气量
2014 年 6 月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 与当年计算价格时的 15%增量气之间的差额,
服[2014]82 号) 多退少补。增量气源西气价格按照 2014 年度上
游供气企业与公司签订的确认函中确认的各分
输口计划气量比例和价格计算,川气按照上游
企业与公司签订的供气合同价格计算。
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上调了安徽省存
《关于省天然气公司存量 量气门站价格,并对公司存量气结算价格进行
2014 年 8 月
气结算价格的函》 重新测算,新的结算价格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
执行。
统筹考虑用气量变化对短输成本的影响,对用
气量较大的城市予以适当价格优惠,对用气量
较小且多年来管输价格低于建设运营成本的城
《关于适当调整天然气短
市适当提高价格。短输价格调整为:铜陵支线
2015 年 3 月 输 价 格 的 通 知 》( 皖 价 服
0.27 元/方,蚌埠支线 0.135 元/方,安庆支线
[2015]47 号)
0.20 元/方,池州支线 0.20 元/方,宣城支线
0.20 元/方,其它支线价格保持不变。2015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执行期两年。
2015 年度公司综合结算价格分为 2015 年 1-3
月份和 2015 年 4 月 1 日以后两个时间段;西气
1-3 月份综合结算价格由中石油 1-3 月份预清
《关于 2015 年度省天然气 算价格、短输价格、税金和 2014 年度清算差额
2015 年 6 月 公 司 综 合 结 算 价 格 的 函 》 四部分组成;川气 1-3 月份的综合结算价格是
(皖价服函〔2015〕91 号) 指存量气的结算价格,由存量气结算价格和
2014 年度清算差额两部分组成;2015 年 4 月 1
日以后的综合结算价格由上游预结算价格、短
输价格、税金三部分组成。中石油、中石化上
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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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 2015 年度供气价格清算后,差额部分在 2016
年度的综合结算价格中予以疏导。
此次调整的综合结算价格为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关于调整省天然气公司 以后的临时结算价格。此次结算价格测算时的
2015 年 12 月 综合结算价格的通知》(皖 用气结构,西气暂按照 2015 年年初经第三方中
价服[2015]166 号) 介审计机构复核后的下游用户 2014 年用气比
例确定;川气暂按非居民用门站价格测算。
(4)报告期内上下游天然气结算价格变化情况
1)2013 年度
①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7 月 9 日
上游:川气东送天然气价格执行综合结算价 2.16 元/方;西气东输天然气价
格分合同内、合同外气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合同内气 注
气源 合同外气 定价依据
居民用气 工业用气 城市用气
西气东输 1.54 2.059 1.619 2.059 发改价[2010]211 号
注:一个年度内实际用气量超过合同内气量的部分按照合同外气价格(即工业用气价格)
结算;按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相关协议,利辛、铜陵分输口合同内气量为 1.5 亿立方米
/年,巢湖分输口为 0.8 亿立方米/年。
下游:销售价格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有关问题
的通知》(皖价服[2008]74 号)的规定,公司向下游城燃公司销售的价格包括
天然气出厂价格、长输管道运输价格、省内短输管道运输价格、税差等,具体如
下:
单位:元/方
客户名称 综合结算价
铜陵港华 2.12
芜湖港华 2.39
阜阳国祯 1.91
利辛海特 2.28
淮北华润 2.39
宿州中燃 2.39
蒙城海特 2.39
亳州新奥 2.39
涡阳海特 2.39
1-1-123
招股说明书
合肥新奥 1.81
池州港华 2.33
宣城燃气 2.33
安庆港华 2.33
桐城海特 2.49
肥西深燃 2.49
怀宁海特 2.49
庐江川东 2.49
合肥燃气 2.49
肥东深燃 2.49
六安新奥 2.49
② 2013 年 7 月 10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游:天然气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数量为 2012 年实际使用气量,超
出部分为增量气,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存量气 增量气
气源 居民 工业 其他 非居民 居民 非居民 定价依据

用气 用气 用气 用气 用气 用气
西气东输 1.54 2.35 2.019 - 1.54/2.35 3.23 发改价[2013]1246 号
川气东送 2.058 - - 2.35 2.058/2.35 3.23 皖价电[2013]26 号
注:2013 年以前开通的用户增量气中居民用气为 1.54 元/方(西气)、2.058 元/方(川
气),2013 年以后开通的用户增量气中居民用气为 2.35 元/方。
下游:销售价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
格的通知》(皖价电[2013]26 号)、《关于省天然气公司 2013 年度综合结算价
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函[2013]112 号)规定的综合结算价格,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客户名称 综合结算价
铜陵港华 2.50
芜湖港华 2.50
阜阳国祯 2.15
利辛海特 2.15
淮北华润 2.24
宿州中燃 2.24
蒙城海特 2.24
亳州新奥 2.24
1-1-124
招股说明书
涡阳海特 2.24
合肥新奥 2.05
池州港华 2.45
宣城燃气 2.45
安庆港华 2.45
桐城海特 2.60
肥西深燃 2.60
怀宁海特 2.60
庐江川东 2.60
合肥燃气 2.60
肥东深燃 2.60
六安新奥 2.60
2)2014 年度
①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8 月 31 日
上游:价格政策未作调整,执行 2013 年 7 月 10 日后调价的价格体系。
下游: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省天然气公司 2014 年度天然气综合结算价
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4]82 号),下游存量气综合结算价具体如
下:
单位:元/方
客户名称 存量气综合结算价
铜陵港华 2.66
芜湖港华 2.66
阜阳国祯 2.05
利辛海特 2.05
淮北华润 2.15
宿州中燃 2.15
蒙城海特 2.15
亳州新奥 2.15
涡阳海特 2.15
合肥新奥 1.93
安燃燃气 1.93
池州港华 2.42
宣城燃气 2.42
安庆港华 2.42
桐城海特 2.57
1-1-125
招股说明书
肥西深燃 2.57
怀宁海特 2.57
庐江川东 2.57
合肥燃气 2.57
肥东深燃 2.57
六安新奥 2.57
下游增量气综合结算价格,包括上游气源价格、省内短途管输费、税金等。
增量气上游气源价格,西气按照 2014 年度上游供气企业与公司签订的确认函中
确定的各分输口计划气量比例和价格计算;川气按照上游企业与公司签订的供气
合同计算,具体为:西气巢湖分输口为 3.23 元/方,阜阳分输口为 2.24 元/方,
铜陵阜阳分输口为 3.11 元/方,川气用户为 2.77 元/方。
② 2014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游:国家发改委调整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 0.4 元,并放开
页岩气价格,价格由市场决定,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存量气 增量气
非居 非居 页岩
气源 居民 工业 其他 居民 定价依据
民 民 气
用气 用气 用气 用气
用气 用气
西气东 发改价格
1.54 2.75 2.419 - 1.54/2.35 3.23 -
输 [2014]1835 号
川气东 皖价服[2014]109
2.058 - - 2.75 2.058/2.35 3.23 3.1128
送 号
下游:下游增量气综合结算价格定价方式不变。据 2014 年 8 月安徽省物价
局《关于省天然气公司存量气结算价格的函》,下游存量气综合结算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客户名称 存量气综合结算价
铜陵港华 2.95
芜湖港华 2.95
阜阳国祯 2.30
利辛海特 2.30
淮北华润 2.40
宿州中燃 2.40
蒙城海特 2.40
亳州新奥 2.40
1-1-126
招股说明书
涡阳海特 2.40
合肥新奥 2.06
安燃燃气 2.06
池州港华 2.66
宣城燃气 2.66
安庆港华 2.66
桐城海特 2.80
肥西深燃 2.80
怀宁海特 2.80
庐江川东 2.80
合肥燃气 2.80
肥东深燃 2.80
庐江天庐 2.80
六安新奥 2.80
3)2015 年度
①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3 月 31 日
上游:价格政策未作调整,执行 2014 年 9 月 1 日后调价的价格体系。
下游:下游川气用户增量气综合结算价格定价方式不变。川气存量气综合结
算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客户名称 川气存量气综合结算价
池州港华 2.64
宣城燃气 2.64
安庆港华 2.64
桐城海特 2.78
肥西深燃 2.78
怀宁海特 2.78
合肥燃气 2.78
肥东深燃 2.78
六安新奥 2.78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 2015 年度省天然气公司综合结算价格的函》(皖
价服函〔2015〕91 号),西气综合结算价格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客户名称 西气综合结算价
1-1-127
招股说明书
铜陵港华 2.91
芜湖港华 2.82
阜阳国祯 2.52
利辛海特 2.57
淮北华润 2.69
宿州中燃 2.49
蒙城海特 2.94
亳州新奥 3.02
涡阳海特 3.26
合肥新奥 2.28
安燃燃气 2.28
安燃燃气
2.22
(龙塘安燃)
② 2015 年 4 月 1 日-2015 年 11 月 20 日
上游:国家发改委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存量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 0.04
元至 2.79 元/方,增量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 0.44 元至 2.79 元/方,存量气和增
量气价格并轨,执行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体系,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气源 居民用气 非居民用气 定价依据
西气东输 1.54 2.79 发改价格[2015]351 号
川气东送 2.058 2.79 皖价服[2015]42 号
下游:销售价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 2015 年度省天然气公司综合结算
价格的函》(皖价服函〔2015〕91 号)规定的综合结算价格,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客户名称 综合结算价
铜陵港华 2.86
芜湖港华 2.86
阜阳国祯 2.48
利辛海特 2.48
淮北华润 2.59
宿州中燃 2.59
蒙城海特 2.59
亳州新奥 2.59
涡阳海特 2.59
合肥新奥 2.37
1-1-128
招股说明书
安燃燃气 2.37
安燃燃气(龙塘安燃) 2.32
池州港华 2.76
宣城燃气 2.76
安庆港华 2.76
桐城海特 2.86
肥西深燃 2.86
怀宁海特 2.86
合肥燃气 2.86
肥东深燃 2.86
六安新奥 2.86
③ 2015 年 11 月 2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游:国家发改委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 0.7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气源 居民用气 非居民用气 定价依据
西气东输 1.54 2.09 发改价格[2015]2688 号
川气东送 2.058 2.09 皖价电[2015]41 号
下游:销售价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省天然气公司综合结算价格的
通知》(皖价服[2015]166 号)规定的综合结算价格,具体如下:
单位:元/方
名称 综合结算价
铜陵港华 2.28
芜湖港华 2.28
阜阳国祯 2.08
阜阳华润 2.18
利辛海特 2.08
淮北华润 2.18
宿州中燃 2.18
安徽鑫能(宿州皖能) 2.18
蒙城海特 2.18
亳州新奥 2.18
涡阳海特 2.18
合肥新奥 2.03
安燃燃气 2.03
安燃燃气(龙塘安燃) 1.98
池州港华 2.30
1-1-129
招股说明书
宣城燃气 2.30
安庆港华 2.30
桐城海特 2.41
肥西深燃 2.41
怀宁海特 2.41
庐江川东 2.41
合肥燃气 2.41
肥东深燃 2.41
舒城皖能 2.41
六安新奥 2.41
(九)上下游行业与本行业关联性及其影响
发行人从事天然气管道输送及分销业务,位于天然气行业产业链的中下游。
1、上下游行业
天然气生产过程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及下游分销等三个环节。上游常规
天然气生产包括天然气开采、净化或液化,非常规天然气生产主要包括页岩气和
煤层气的开采以及煤制天然气的生产等;中游通过长输管线输往指定输送点;下
游分销面向终端用户。上游气源企业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下游企
业主要为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工业用户等。
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上游天然气开采企业是本行业气源获得的主要渠道,天然气供应的规模直接
决定了本行业的生产经营规模。随着国际气田开采的深入和国内探明天然气可采
储量的增加,天然气的供给将继续增加,未来随着天然气应用规模和应用范围的
扩大,本行业将进一步快速发展。
下游终端用户主要为工业、商业和民用三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消费升级
和能源结构优化,天然气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各类用户特别是工商业用户对天
然气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十)照付不议情况
1、上游照付不议协议的签署情况
1-1-130
招股说明书
中石油与公司签署的《天然气销售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包含照付不议相关条
款,中石化与公司签署《销售及运输合同》未包含照付不议相关条款。截至目前,
中石油未执行过照付不议条款。有关前述相关气源采购协议、合同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采购合同”。
2、照付不议条款的主要内容
(1)照付不议义务
照付不议义务系就付气期内的任一交付年度而言,买方应提取对销售方(输
气方)的照付不议量并为之付款,或者不提取该气量但仍需为对销售方(输气方)
的照付不议量付款。
(2)照付不议量
任一交付年度对销售方的照付不议量按下列公式确定:(A*B)-(C+D),
其中:
A = 该交付年度的年合同量+该交付年度卖方确认的额外指定气量的总量;
B = 照付不议系数(注:第一、第二年为 80%,第三年及以后为 90%);
C = 合同相应条款规定的减少量,即如在有关交付年度内卖方供应天然气的
能力和/或买方提取天然气的能力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到影响,则减少的气量
应用下列公式计算:(平均日合同量×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的日数)-(不
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实际提取的天然气气量);
D = 任一交付年度内,卖方的计划内维护可能导致对买方的天然气供应量的
减少。
阜阳 巢湖 铜陵
年份 年合 照付不 照付不议 年合 照付不 照付不 年合同 照付不 照付不
同量 议系数 量 同量 议系数 议量 量 议系数 议量
2006 年 0.12 80% 0.096 0.38 80% 0.304 0.6 80% 0.48
2007 年 0.7 80% 0.56 0.8 80% 0.64 0.86 80% 0.688
2008 年 0.7 90% 0.63 0.8 90% 0.72 0.86 90% 0.774
2009 年 0.7 90% 0.63 0.8 90% 0.72 0.86 90% 0.774
2010 年 0.7 90% 0.63 0.8 90% 0.72 0.86 90% 0.774
2011 年 1.5 90% 1.35 0.8 90% 0.72 1.5 90% 1.35
1-1-131
招股说明书
阜阳 巢湖 铜陵
年份 年合 照付不 照付不议 年合 照付不 照付不 年合同 照付不 照付不
同量 议系数 量 同量 议系数 议量 量 议系数 议量
2012 年 1.5 90% 1.35 0.8 90% 0.72 1.5 90% 1.35
2013 年 1.5 90% 1.35 0.8 90% 0.72 1.5 90% 1.35
2014 年 1.5 90% 1.35 0.8 90% 0.72 1.5 90% 1.35
2015 年 1.5 90% 1.35 0.8 90% 0.72 1.5 90% 1.35
(3)照付不议量的付款义务
①对销售方的照付不议量和对输气方的照付不议量均应每年与年实际气量
进行对比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规定由买方付款。
②在每一交付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和/或在付气期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销售方应将刚结束的交付年度内对销售方的照付不议量与刚结束的这一交付年
度的年实际气量对比,输气方应将刚结束的交付年度内对输气方的照付不议量与
刚结束的这一交付年度的年实际气量对比。如果对销售方的照付不议量和/或对
输气方的照付不议量高于买方已付款的年实际气量,则该差额就确定了刚结束的
这个交付年度,买方就对销售方的照付不议量和对输气方的照付不议量分别对销
售方和输气方付款的义务。该等付款义务按下述方式计算:
对于销售方而言:
(对销售方的照付不议量 - 已付款的年实际气量(排除补提气))× 天
然气出厂价
对于输气方而言:
(对输气方的照付不议量 - 已付款的年实际气量(排除补提气))× 管
输费
③在任一交付年度内,如果天然气出厂价和/或管输费发生变化,则确定该
交付年度内买方对销售方或输气方各自的照付不议量付款义务所适用的价格,应
以该交付年度期间适用的各天然气出厂价和/或管输费所适用的日数算出的加权
平均值为准。
3、报告期内照付不议条款的执行情况
1-1-132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中石油阜阳、巢湖、铜陵三个分输口实际采购量与协议
约定的照付不议量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方
分输口 类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合同量 1.5 1.5 1.5
阜阳 照付不议量 1.35 1.35 1.35
实际采购量 2.85 2.61 2.19
合同量 0.8 0.8 0.8
巢湖 照付不议量 0.72 0.72 0.72
实际采购量 1.30 1.42 1.35
合同量 1.5 1.5 1.5
铜陵 照付不议量 1.35 1.35 1.35
实际采购量 2.07 2.13 2.00
报告期内各年度,中石油西气东输阜阳、巢湖、铜陵三个分输口的实际采购
量均超过照付不议量,不存在触发照付不议条款的情形。
三、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一)竞争环境
1、同行业企业的竞争
(1)长输管线业务竞争环境
安徽省天然气管线建设起步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国家两条输气主干管线西
气东输一线、川气东送途经安徽省。
在西气东输一线工程施工建设阶段,中石油配套建设了定远-合肥、南京-
马鞍山-芜湖支线,共 167 公里,目前省内其他主要支线均由公司建设运营。安
徽省 16 个地市,除黄山市外,目前均实现管输气的供应。公司向合肥、安庆、
铜陵、池州、宣城、蚌埠、淮南、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六安、芜湖、滁州
等 14 个地市供气。国家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筹规划,长输管线的规划
和建设需遵循安全、环保、经济等原则。受限于上述规划和原则,新进入企业面
临较高的壁垒。
1-1-133
招股说明书
(2)CNG/LNG 业务竞争环境
CNG 加气站分为 CNG 母站和 CNG 子站。根据《安徽省“十二五”天然气加气
站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将新增 CNG 母站 23 座,CNG 子站 149 座。
公司目前主要建设和经营 CNG 加气母站,相较 CNG 子站,市场进入壁垒较高,竞
争较小,如未来公司进一步延伸 CNG 产业链,开展 CNG 子站业务,将可能与区域
内其他经营相关业务的公司产生竞争。根据《安徽省液化天然气(LNG)利用规
划》,安徽省将在中心城镇及沿江岸线谋划一批 LNG 储存、加注和配气设施项目,
着力扩大 LNG 利用规模。
(3)城市燃气业务竞争环境
我国实行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城市燃气经营具有区域自然排他的特点,
城市燃气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取得上。目前安徽省地级
市和县(县级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基本授完。公司拥有亳州市、广德县、和
县、舒城县、庐江县、颍上县、宁国市、江南产业集中区、江北产业集中区等特
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安徽省内的城市燃气公司主要由其他全国性城市燃气
公司及地方燃气公司投资或合作经营。
2、其他能源的竞争
天然气与其他一次能源之间具有替代性,但是由于天然气在经济和环保方面
具有明显优势,在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将不断提高。下表是安徽地区各类能源热
值价格比情况以及相关化石燃料的每十亿热值能源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数量
情况18:
能源名称 单位 热值(GJ) 单价(元) 单位热值价格(元/GJ) 价格比(%)
天然气(居民) NM3 0.03804 2.33 61.25 100.00
CNG(零售) M3 0.036 3.58 99.44 162.35
电(居民) KWh 0.0036 0.57 158.33 258.50
液化石油气 Kg 0.04606 6.80 147.63 241.03
0 号柴油 Kg 0.04605 8.215 178.39 291.25
原油 Kg 0.04187 4.89 116.79 190.67
90 号汽油 Kg 0.04523 9.03 199.65 325.95
无烟煤 Kg 0.0293 0.505 17.24 28.14
18
美国能源信息署
1-1-134
招股说明书
注:以上价格为 2013 年 3 月 31 日合肥市价格
单位:磅
污染物 天然气 石油 煤
二氧化碳 117,000 164,000 208,000
一氧化碳 40 33
氮氧化物 92 448
二氧化硫 0.6 1,122 2,591
颗粒物 7 84 2,744
水银 0 0.007 0.016
可见,与石油燃料相比,天然气燃料既经济又环保;与煤炭燃料相比,煤炭
燃料有价格优势,但其释放的污染物要大大高于天然气。
(二)公司竞争优势
1、市场地位及区域先入优势
公司是以长输业务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天然气综合运营商。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省内天然气长输支线共 18 条,总长约
1,039.26 公里19,为省内用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拥有一批长期稳定的
客户。
近三年,公司长输管线输售总量从 2013 年的 10.02 亿立方米增至 2015 年的
12.86 亿立方米,年均增长 14.17%;取得亳州市、宿州市、广德县、和县、舒城
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江南产业集中区、江北产业集中区等授
权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天然气行业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然排他性,公司在安徽
省具有区域先入优势。
2、多气源优势
随着 2010 年“川气东送”工程建成投产,安徽省初步形成了“西气川气同
供、南北管网联通”的双气源供应格局。“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将争取实现天
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县县通达”,争取“十二五”末全省年用气量达 80 亿立
方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达 7%。
19
根据《安徽省天然气中长期管网规划》测算,2011 年公司支线占安徽省已建支线总长的 82.37%
1-1-135
招股说明书
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上游天然气供给
量稳步增长。公司将稳步推进长输管线的互联互通,实现天然气的合理调度,以
促进资源的充分利用。同时,公司还将积极争取中海油天然气(LNG)管道入皖,
密切关注省内非常规天然气开发项目的进展,多渠道增加公司气源。
3、区域经济增长优势
中部地区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旺盛。同时,中部地区拥有 3.6 亿人口,
当前正面临着消费升级换代的重大机遇,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随着 2010 年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多项
政策扶持和产业转移的积极影响下,安徽省经济增长迅速。近三年,安徽省 GDP
增速分别为 10.4%、9.2%、8.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约 2 个百分点。区域经济
的不断发展将增加对能源特别是清洁能源的需求,安徽省天然气市场需求将进一
步扩大。
4、业务链优势
公司从事天然气中游管输和下游分销业务,中游管输业务为下游分销业务提
供稳定的气源保障,有利于下游市场的培育和拓展;下游分销业务进一步促进和
扩大天然气市场的开发应用和消费总量的增加,为中游管输业务提供不断增加的
市场需求。公司各项业务之间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和巩固公司在省内的行业地
位和整体竞争优势。
(三)公司竞争劣势
1、融资方式单一
天然气行业作为资本密集行业,资金需求大。公司目前融资方式单一,主要
依赖银行借款。天然气行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省内管网布局、
加强天然气中、下游一体化运营,扩大经营规模,拓展经营领域。随着业务的发
展,这种单一的融资方式已难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公司亟需采取包括发行股
票等多种融资方式,提高资本实力,以弥补资金不足。
1-1-136
招股说明书
2、区域限制
公司业务目前集中于安徽省内,业务扩张受到市场分割的影响,在其他省份
扩张业务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长输管线、CNG/LNG 和城市燃气业务构成,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业务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输管线 90,010.37 84.32% 225,090.39 85.76%
CNG/LNG 9,517.34 8.92% 24,677.37 9.40%
城市燃气 7,217.80 6.76% 12,691.62 4.84%
合计 106,745.51 100.00% 262,459.38 100.00%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业务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输管线 195,939.87 84.03% 145,358.72 83.97%
CNG/LNG 30,154.56 12.93% 24,957.63 14.42%
城市燃气 7,071.25 3.03% 2,792.31 1.61%
合计 233,165.69 100.00% 173,108.66 100.00%
(二)主要业务模式
1、天然气供应流程
天然气产业链主要包括勘探、开发、储运、利用等环节。上游包括勘探和开
发,中游的储运包括长输管线输送、储存与调峰等,下游即天然气利用。
长输管线一般由输气管线各管段、首站、压气站(压缩机站)、中间气体分
输站、中间气体接收站、末站、清管站、干线截断阀室以及线路通过障碍的穿跨
越部分组成。长输管线必须设置截断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切断上下游管道。长
输管线的站场设置和流程,须根据气源条件、用户条件、地形、地理条件等具体
情况来确定,不一定包括上述生产流程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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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接收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分输站的来气,由上游调压至 2.5MPa~
6.3MPa,在公司输气首站经过汇管降低气体流速,再经过滤器对颗粒杂质进行过
滤,以保障气质要求,然后通过涡轮流量计进行计量,并对比上游供气计量,若
发现问题及时与上游进行联系,协商解决气量误差,若无问题则再经过汇管分输
到各输气支线;输气支线上设有截断阀室,截断阀室中的气液联动装置可以在线
监控压力变化,若发生紧急情况会自动切断,以保障各支线管道运行安全;输气
支线上还可以设置分输阀室进行分流,接入分输站的天然气经过滤器过滤,以保
障气质要求,再通过调压装置进行压力控制,将供气压力降至 1.6MPa~2.5MPa,
最后利用涡轮流量计计量,并输送给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和 CNG 加气站。支线输气
末站的功能与分输站的功能类似。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分别供给居民、工商业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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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CNG 加气站则需要对管输天然气进行进一步加工,以制成 CNG。主要流程是
先利用过滤器除去管输天然气中的固体颗粒,分离出管输天然气中的硫等杂质,
再通过脱水干燥处理去除管输天然气中的水分和油,最后将管输天然气调压至压
缩机要求的压力,并经压缩机组压缩至 20MPa 制成 CNG。CNG 加气站分为加气母
站和子站,其中 CNG 加气母站是通过加气柱将 CNG 充装到天然气槽车,并由槽车
运输至终端用户;CNG 加气子站则通过售气机直接对 CNG 汽车进行加气。
2、特殊情况下的生产流程
(1)紧急切断流程
长输管线主管道在下游出现紧急情况时,通过阀室放散,以及输气首站、输
气分输站和输气末站的进出口安全放散。天然气经地下输气管道进入截断阀室,
阀室有紧急切断执行装置,当管线天然气压力超过或低于设定压力,以及压力降
超过设定值时,紧急切断执行装置将自动关闭,切断故障管线的供气和输气,并
为判断管线故障段提供依据,以便于及时确定线路故障范围,为故障处理节省时
间;输气首站、输气分输站和输气末站的进出口安装有电动球阀和手动球阀,当
站场出现需紧急切断的情况,可以电动或者手动关闭进出站阀门,及时控制紧急
故障,保障站场安全。
(2)放空流程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系统启动紧急切断功能,切断进出口管线,将管内气体
放散。放空流程的设置主要有三种:阀室放空,设备放空,站场放空。
阀室放空:阀室设有放空功能和放空区;当线路出现断裂时,线路截断阀自
动关闭,在检修时通过阀室干线放空阀室与线路故障段截断阀室之间的天然气,
实施检修。
设备放空:分输站内分离器、汇管及自用气管线上的过滤器等设备上安装有
安全阀,当设备运行压力超过设定压力时安全阀起跳,实现紧急放散;同时,设
备还有手动放空,能够在检修时实现放空。
站场放空:站场内设有手动放空,在站场发生事故时,立即开启,放空站内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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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气源来自中石油和中石化。
公司向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采取长期合同形式,即:签署期限为 20 年的《天
然气销售协议》,在长期合同的基础上,公司与中石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对气
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向中石化采购的天然气采取签署年度合同的形式,确定年度供应的气量
和价格。
(1)与中石油的结算
中石油负责抄表并填写“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双方派人现场监督,经现
场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作为双方天然气结算的凭证。发行人收到中石油“天
然气计量交接凭证”、“销售结算单”时,与《生产管理系统》中的计量统计数
据核对无误后结算气款。
中石油结算周期为周,要求供气之前支付预付款,每月月初根据月度计划量
调整预付款的金额,国庆、春节前,中石油要求提前支付节日期间天然气款,节
后在正常周期的结算单中多退少补。
(2)与中石化的结算
中石化负责抄表并填写“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双方派人现场监督,经现
场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作为双方天然气结算的凭证。发行人收到中石化“天
然气计量交接凭证”、“销售结算单”时,与《生产管理系统》中的川气分输口
计量统计数据核对无误后结算气款。
中石化结算周期为 10 天,要求供气之前支付预付款,每月月初根据月度计
划量调整预付款的金额,国庆、春节前,中石化要求提前支付节日期间天然气款,
节后在正常周期的结算单中多退少补。
4、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其经过储配、调压、输送等环节将天然气输送到消
费地;加气站将管输气净化、压缩制成 CNG,并通过运槽车输送给下游;下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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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市管网运营公司将天然气做进一步调压处理后向居民、工商业用户和大型工业用
户进行输配。
5、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双方采取签署合同的形
式,约定合同期限内的供气量、气价、管输价格及交接点等条款;对于中石油直
供城市(淮南、蚌埠),约定合同期限内的管输价格及交接点等条款。
(1)各年度销售价格变动较大的原因
发行人与下游城市燃气公司综合结算价格主要由上游气源价格、省内短途管
输费、税金等组成。2013 年 7 月、2014 年 9 月、2015 年 4 月及 2015 年 11 月,
国家发改委 4 次对上游气源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
务与技术”之“二、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之“(八)行业价格形成机制”之“2、
我国天然气行业价格形成机制现状”。虽然同期发行人管输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但受上游气源价格市场化改革调整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的结算
价格各年度变化较大。
(2)公司与下游客户结算方式
发行人提供“气量交接单”,经双方计量人员共同抄表、签字后生效,并以
此作为结算的凭证。
对长输管线业务的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及大工业用户、CNG 业务下游客户,按
照合同约定,收取客户一定的预付款(一般为 10 天),计算方式:合同约定日
均计划气量*预付天数*结算价格。结算周期为周,每周一上午出具前一周期结算
单,并由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发票。如遇节假日顺延,国庆、春节期间,上游
在放假前预收节假日期间的天然气气款。根据上下游一致原则,公司预收下游用
户在节假日期间的天然气气款。对于大工业用户,若用户向公司提出申请,双方
商定后可适当延长付款期限。
对长输管线业务的下游代输客户,结算周期为周,每周一出具前一结算周期
结算单,并由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发票,下个月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出具上
个月末未结清管输费的结算单,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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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对城市燃气业务的下游用户,客户主要采用 IC 卡充值的方式付费,对于居
民用户,城燃子公司在客户充值时,根据充值金额向客户开具发票;对于工商用
户,每月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用量对应的金额,向客户开具发票。
长输管线/CNG 业务结算机制比较:
供应商 客户
公司名称
货款支付方式 结算周期 货款支付方式 结算周期
每 7 天(中石油)、10 天 收取一定的预 每 7 天(自然周)
发行人 预付款
(中石化)结算一次 付款 结算一次
收取一定的预 一般每 10 天结算
陕天然气 预付款 每 7 天结算一次
付款 一次
城市燃气业务结算机制比较:
公司名称 客户类型 货款支付方式
采用 IC 卡充值的方式付费,先款后气;少量使用普通气表的用
居民用户
发行人 户,采用“先用气-每月抄表-每月结算”方式
非居民用户 采用 IC 卡充值的方式付费,先款后气,每月抄表并结算
安装智能气表的用户,先款后气,少量使用普通气表的用户,采
居民用户
用“先用气-每双月抄表-每双月结算”方式
重庆燃气
根据非居民用户的用气量大小、信用程度、结算周期等因素确定
非居民用户
是否采取预付滚动结算方式进行销售,结算周期为月结或旬结
发行人与客户及供应商的结算机制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具体结算
机制与同行业公司趋于一致。
6、生产技术情况
(1)SCADA(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公司输气站场采用国际先进的 SCADA 系统,可采集全线站场的温度、压力、
流量等全部工业参数,集中监测、控制设备运行状况及工艺操作,对管线的运行
状况进行统一的调度管理和实时监视控制,确保输气生产安全、可靠、平稳、高
效、经济地运行。公司采用通信系统,为调度中心与各站场间的数据传输和语音
通信提供通道。线路上安装电子巡检系统,巡检人员通过采集器采集线路状况,
并输送到公司安全环保部,从而实现公司对线路的有效实时管理;同时,站场内
设置工业电视监控、站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扩音对讲通信等系统,确保输气站
场安全可靠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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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全省生产调度中心
公司成立了全省生产调度中心,通过通信系统为调度中心与各站场间的数据
传输和视频通信提供通道,将全省各输气站场生产运行参数第一时间传输到调度
中心,并通过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参数进行统计、分析及预测,实现对全省各支
线的运行状况的统一调度管理和实时监视,实现中心控制、站场控制和就地控制
三级控制模式。
(3)管道完整性检测技术
公司基于安全生产的目标,引入管道完整性检测技术。长输管线多为埋地敷
设,管道完整性检测技术是近年来发展的一项先进技术,可以实现埋地敷设管线
的不停输无损检测,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对管道进行全面的管理。
(4)管线 GPS 巡检技术
公司引入数字化管道管理理念,对输气管道进行 GPS 定位测绘并采用巡线
GPS 监控系统,实现管道控制管理的数字化和精细化。
(5)不停输封堵技术
公司将不停输封堵技术应用于管道抢维修,该技术可确保在下游用户用气不
受到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管道技术改造和维修,确保了供气稳定。
(三)CNG 母站与子站区别与联系
1、CNG 母站与子站区别
(1)加工工艺不同
CNG 母站工艺流程:接上游管输天然气,经过滤分离器过滤分离、流量计计
量、调压阀稳压后进入前置干燥器脱水,再经缓冲罐缓冲后进入天然气压缩机组
进行压缩处理,压缩后的高压天然气经过滤分离后出压缩机组,最后利用加气柱
将 CNG 充装到运槽车的管束气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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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过滤分离
接上游管输天然气 计量 前置干燥器
稳压
CNG运槽车 加气柱 压缩机 缓冲罐
CNG 子站工艺流程:CNG 运槽车运至子站内与卸气柱连接后,天然气分为两
路输出:一路通过管线直接连接到低压储气罐,当运槽车管束气瓶中天然气压力
高于低压储气罐压力时,直接为低压储气罐充气;另一路连接到压缩机进气管,
当中压储气罐压力低于设定值时,压缩机进入工作状态,分别向高、中、低压储
气罐加压充气,以保证售气机从低、中、高压储气罐向 CNG 汽车加气。
高 中 低
压 压 压 CNG汽车
储 储 储
CNG运槽车
气 气 气
罐 罐 罐
止回阀
卸气柱 压缩机 售气机
(2)销售用户不同
CNG 母站的下游用户主要为城市燃气公司或 CNG 子站,CNG 母站利用加气柱
将 CNG 充装到天然气槽车,再运往下游城市燃气公司或 CNG 子站。
CNG 子站的下游用户主要为 CNG 汽车,CNG 子站利用售气机向 CNG 汽车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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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CNG 母站与子站联系
CNG 母站为 CNG 子站的上游,一般情况下,CNG 子站利用天然气槽车从 CNG
母站运输 CNG,并在子站向 CNG 汽车售气。
(四)产能产量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并运营 18 条长输管线,年设计输气能力约 106.91
亿立方米;已建成 5 座 CNG 母站,年设计加工能力约 1.36 亿立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长输管线输售气量分别为 10.02、11.89、12.86 和 6.38
亿立方米,CNG 加气站各期售气量为 1.08、1.17、0.95 和 0.43 亿立方米。
产能(亿方) 销量(亿方)
名称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一、长输管线产能产量情况
蚌埠支线 6.15 6.15 6.15 6.15 1.00 2.21 2.61 2.32
淮南支线 6.15 6.15 6.15 6.15 0.54 0.93 0.88 0.79
铜陵支线 3.50 3.50 3.50 3.50 0.87 1.93 2.03 2
阜阳支线 1.77 1.77 1.77 1.77 0.56 1.12 0.98 0.89
淮北支线 2.27 2.27 2.27 2.27 0.74 1.44 1.33 1.01
巢湖支线 2.04 2.04 2.04 2.04 0.29 0.61 0.61 0.64
亳州支线 1.47 1.47 1.47 1.47 0.25 0.48 0.42 0.27
江北联络线 10.23 10.23 10.23 10.23 0.28 0.67 0.95 0.64
池州支线 5.25 5.25 5.25 5.25 0.12 0.23 0.31 0.26
宣城支线 4.69 4.69 4.69 4.69 0.12 0.22 0.21 0.15
安庆支线 14.17 14.17 14.17 14.17 0.37 0.65 0.59 0.51
六安支线 3.04 3.04 3.04 3.04 0.33 0.70 0.68 0.54
江南产业集中区支
13.20 13.20 13.20 - 0.89 1.67 0.29 -
线
广德支线 6.00 6.00 6.00 6.00 0.00 - - -
霍山支线 8.68 8.68 - - 0.00 - - -
注1
颍上支线颍东段 8.70 8.70 - - 0.01 - - -
凤阳支线 9.60 - - - 0.01 - - -
长输管线合计 106.91 97.31 79.93 66.73 6.38 12.86 11.89 10.02
二、CNG 加气站产能产量情况
合肥 CNG 母站 0.66 0.66 0.66 0.66 0.30 0.71 0.85 0.83
池州 CNG 母站 0.22 0.22 0.22 0.22 0.05 0.10 0.12 0.1
1-1-145
招股说明书
产能(亿方) 销量(亿方)
名称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宣城 CNG 母站 0.22 0.22 0.22 0.22 0.05 0.07 0.15 0.12
利辛 CNG 母站 0.22 0.22 0.22 0.22 0.02 0.07 0.05 0.03
注2
霍山 CNG 加气站 0.04 - - - - - - -
合计 1.36 1.32 1.32 1.32 0.43 0.95 1.17 1.08
注 1:颍上支线颍东段指由亳州市利辛县双桥乡连接至阜阳市颍东区的天然气长输管
线,系颍上支线的一部分;龙塘支线用于连接巢湖支线和合肥 CNG 母站,其产能产量并入巢
湖支线和合肥 CNG 母站。
注 2:霍山 CNG 加气站系标准站,兼具母站和子站的功能。
(五)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天然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天然气采购全部来自于中石油、中石化,天然气采购额占
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中石油 47,132.75 49.03% 126,479.48 53.50%
中石化 38,606.08 40.16% 89,898.08 38.03%
合计 85,738.83 89.19% 216,377.56 91.52%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中石油 120,774.80 57.95% 93,487.71 60.62%
中石化 71,375.85 34.25% 48,513.42 31.46%
合计 192,150.65 92.20% 142,001.13 92.08%
(接上表)
单位名称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采购量(万立方米) 27,978.81 62,160.29 61,618.12 55,371.89
不含税单价(元/立方
中石油 1.68 2.03 1.96 1.69
米)
采购额(万元) 47,132.75 126,479.48 120,774.80 93,487.71
采购量(万立方米) 21,423.76 40,673.84 31,307.66 24,240.93
中石化 不含税单价(元) 1.80 2.21 2.28 2.00
采购额(万元) 38,606.08 89,898.08 71,375.85 48,513.42
1-1-146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采购量(万立方米) 49,402.57 102,834.13 92,925.78 79,612.82
不含税单价(元/立方
合计 1.74 2.10 2.07 1.78
米)
采购额(万元) 85,738.83 216,377.56 192,150.65 142,001.13
2、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水、电、油、气等生产能耗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额 491.87 1,196.55 1,380.57 1,162.80
占营业成本比例 0.51% 0.51% 0.66% 0.75%
3、城市燃气安装
发行人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所需外购配件主要情况如下:
(1)主要原材料
①主要材料采购情况
年份 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平均单价(元) 采购金额(万元)
管材 千米 29.06 36.04 104.72
2016 年 管件 千个 90.95 12.14 110.39
1-6 月 燃气表 千个 7.33 193.36 141.81
调压设备 个 18.00 37,665.02 67.80
管材 千米 170.17 29.28 498.25
管件 千个 242.11 13.54 327.84
2015 年度
燃气表 千个 17.78 209.01 371.70
调压设备 个 97.00 30,511.93 295.97
管材 千米 107.08 23.39 250.43
管件 千个 69.53 15.83 110.06
2014 年度
燃气表 千个 12.81 246.14 315.18
调压设备 个 87.00 20,370.74 177.23
管材 千米 45.61 26.35 120.21
管件 千个 36.96 9.47 35.00
2013 年度
燃气表 千个 6.76 225.64 152.57
调压设备 个 30.00 21,394.69 64.18
②主要原材料的耗用数量、金额、占安装成本的比重
1-1-147
招股说明书
年份 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耗用数量 发出金额(万元) 占安装成本比重
管材 千米 45.03 144.04 7.99%
管件 千个 59.70 86.17 4.78%
2016 年
燃气表 千个 10.90 219.88 12.20%
1-6 月
调压设备 个 17.00 56.50 3.13%
小计 - - 506.59 28.10%
管材 千米 142.64 424.54 12.08%
管件 千个 205.39 309.97 8.82%
2015 年度 燃气表 千个 16.30 333.78 9.50%
调压设备 个 94.00 252.99 7.20%
小计 - - 1,321.28 37.60%
管材 千米 120.66 222.68 11.99%
管件 千个 62.61 98.75 5.32%
2014 年度 燃气表 千个 14.22 324.69 17.49%
调压设备 个 80.00 152.61 8.22%
小计 - - 798.72 43.02%
管材 千米 22.17 49.73 10.31%
管件 千个 31.21 18.26 3.78%
2013 年度 燃气表 千个 2.2 55.23 11.45%
调压设备 个 26.00 54.48 11.29%
小计 - 177.70 36.83%
(2)主要供应商
①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生产工业及市政用塑料管道系统产品及
上海市青浦区华
上海亚大塑料制 相应施工设备、配件,汽车用及工业用
870 万美元 新乡华昌工业园
品有限公司 塑料、塑钢压力罐总成,销售公司自产
区3号
产品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加工:电子系统
软件及终端产品,智能化机电产品。一
杭州市拱墅区莫 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浙江威星智能仪
6,500 万元 干山路 1418-41 号 术咨询、成果转让:燃气行业管理系统
表股份有限公司
6 号楼 软件及智能终端技术,电子系统软件及
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机电产品;销售:
企业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
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
沧州市运河区沧
沧州明珠塑料股 36,379.89 万 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
石路张庄子工业
份有限公司 元 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与销
园区
售,并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
1-1-148
招股说明书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术服务,以及生产和销售食品用聚酰胺
播磨、聚酰亚胺保鲜膜,聚酰胺切片机
其他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
隔膜产品;货物进出口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设备及电子元器件、
燃气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安
浙江省乐清经济
金卡高科技股份 装、维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18,000 万元 开发区纬十七路
有限公司 咨询及成果转让,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261 号
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进出口业务
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机电系统工
南京市鼓楼区广
南京矽翔微机电 程的设计与施工;塑胶制品的开发、销
200 万元 州路 5 号 1 幢 1205
有限责任公司 售、技术转让;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

技术服务等
设计、生产燃气调压计量站成套设备及
上海飞奥燃气设 上海市浦东新区
800 万美元 配件,销售及安装自产产品,提供自产
备有限公司 龙东大道 4493 号
设备租赁和售后服务等
生产经营塑胶建材、塑胶日用制品、塑
胶工模及塑胶建材胶合剂、塑胶燃气管;
生产经营塑胶及各类餐垫、杯垫、台布、
浴帘、餐巾、各类毛巾、浴袍的加工;
南塑建材塑胶制 深圳市龙岗区平 室外管道安装;从事非配额许可证、非
33,000 万港
品(深圳)有限 湖街道新厦大道 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从事塑料及

公司 33 号 其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洁具产品的批
发、进出口业务及其相关配套业务(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普通货运。自有
物业租赁业务。
燃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箱)、燃气
常州市武进区潞
常州市潞城燃气 汽化器、燃气控制系统、球阀、燃气配
3000 万元 城街道大树下村
设备有限公司 套系统及配件、液化天然气设备、金属
232 号
阻燃软管及接头制造、加工;普通货运。
②主要供应商交易情况
供应商名称 交易品种 2016 年 1-6 月交易金额(万元)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100.66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管材、管件 75.6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41.15
南塑建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管材、管件 33.20
常州市潞城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调压设备 19.82
合计 - 270.48
1-1-149
招股说明书
供应商名称 交易品种 2015 年度交易金额(万元)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管材、管件 498.5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273.12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调压设备 92.73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76.5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材、管件 75.28
合计 - 1,016.18
供应商名称 交易品种 2014 年度交易金额(万元)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194.57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管材、管件 123.28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调压设备 57.18
南京矽翔微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调压设备 31.51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30.01
合计 - 436.56
供应商名称 交易品种 2013 年度交易金额(万元)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97.77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管材、管件 60.51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调压设备 53.2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材、管件 46.41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表 22.80
合计 - 280.69
(六)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商品
2016 年 1-6 月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26,626.75 24.93% 管输天然气/CNG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8,027.33 16.88% 管输天然气/CNG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17,577.43 16.46% 管输天然气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8,550.46 8.01% 管输天然气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6,003.45 5.62% 管输天然气/CNG
合计 76,785.42 71.91% -
2015 年度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65,542.34 24.96% 管输天然气/CNG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44,173.34 16.82% 管输天然气/CNG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40,571.72 15.45% 管输天然气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20,791.99 7.92% 管输天然气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8,501.56 7.05% 管输天然气/CNG
合计 189,580.95 72.21% -
1-1-150
招股说明书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商品
2014 年度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72,872.43 31.25% 管输天然气/CNG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42,453.03 18.21% 管输天然气/CNG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17,071.98 7.32% 管输天然气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4,638.25 6.28% 管输天然气

重庆海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506.58 4.51% 管输天然气/CNG
合计 157,542.27 67.57% -
2013 年度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57,485.64 33.21% 管输天然气/CNG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4,934.28 20.18% 管输天然气/CNG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14,801.43 8.55% 管输天然气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2,436.24 7.18% 管输天然气

中燃投资有限公司 7,297.09 4.22% 管输天然气
合计 126,954.68 73.34% -
注: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均未持有上述客户的股份。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以及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1)长输管线业务
①报告期内长输管线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 1-6 月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26,549.74 24.86%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17,577.43 16.46%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7,032.85 15.95%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8,550.46 8.01%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5,971.03 5.59%
合计 75,681.50 70.87%
2015 年度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65,521.61 24.95%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40,817.07 15.55%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40,571.72 15.45%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20,791.99 7.92%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8,451.11 7.03%
1-1-151
招股说明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186,153.50 70.90%
2014 年度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72,872.19 31.25%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8,179.07 16.37%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17,071.98 7.32%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4,621.09 6.27%
重庆海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506.39 4.51%
合计 153,250.72 65.73%
2013 年度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57,383.66 33.15%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0,492.98 17.61%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14,801.43 8.55%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2,436.24 7.18%
中燃投资有限公司 7,297.09 4.22%
合计 122,411.40 70.71%
注: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②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香港中华煤 547,470 万
中国香港 生产及输配煤气,销售煤气及煤气炉具
气有限公司 港元
新奥能源控 汽车加气站建设与运营、船舶加气业务、LNG 销售业
11,300 万元 中国香港
股有限公司 务、燃气批发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管道燃气供应;罐装液化石
阜阳国祯燃
9,291 万元 安徽阜阳 油气及液化气灶具的销售。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
气有限公司
充装、销售,普通货运
华润燃气投 管道燃气、车船用燃气、分布式能源及燃气器具销售
32,900 万美
资(中国) 广东深圳 等;火电、煤炭、风电、水电、分布式能源并策略性

有限公司 投资核电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能源项目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不
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
重庆海特能 融业务);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技术的开发及利用;
源投资有限 10,000 万元 重庆 销售:机械设备,环保产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
公司 相关资质证书执业);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物品和
易燃易爆物品);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52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一)在城市燃气管网建设、石化、天然气等领域依
法进行投资;(二)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
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
中燃投资有 25,000 万美 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三)天然气、液
广东深圳
限公司 元 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二甲醚等燃气物资的
进出口及国内批发、零售业务;经营压缩天然气、液
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系统的加气站业

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制品(特种功能玻璃:自洁环保
信义光伏产
特种功能玻璃、节能玻璃、低辐射 LOW-E 特种功能玻
业(安徽) 43,800 万美
安徽芜湖 璃基片、太阳能光伏玻璃、TCO 太阳能光伏玻璃);太
控股有限公 元
阳能组件及其材料(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和玻

璃加工材料及其设备的销售、贸易
(2)CNG/LNG
①报告期内 CNG/LNG 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 1-6 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943.91 3.69%
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2,213.49 2.07%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994.48 0.93%
安顺集团有限公司 581.91 0.54%
宣城安瑞升燃气有限公司 321.74 0.30%
合计 8,055.53 7.54%
2015 年度
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7,288.08 2.7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166.75 2.35%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356.27 1.28%
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1,866.29 0.71%
凤台县宇安物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八公山分
1,268.13 0.48%
公司
合计 19,945.52 7.60%
2014 年度
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6,505.56 2.7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330.57 2.72%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4,273.95 1.83%
安徽瑞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168.00 1.36%
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2,286.40 0.98%
1-1-153
招股说明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22,564.48 9.68%
2013 年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118.94 2.96%
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4,912.01 2.84%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4,441.30 2.57%
安徽瑞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284.12 1.90%
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1,994.97 1.15%
合计 19,751.35 11.41%
注: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②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与运营;燃气汽车装置
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节约能源技术、清洁
能源新产品开发;汽车美容;燃气灶具、燃气
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配件、建筑材料、
合肥施凯公交天
2,000 万元 安徽合肥 小家电、橱卫产品销售、维修及技术咨询;危
然气有限公司
险品货物运输(二类:气体(1 项))三类(在
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汽车租赁(涉及许可
证凭许可证经营),车用 CNG、LNG 充装(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
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汽油、煤油、柴油
中国石油化工股 1,210.71
北京 的零售;瓶装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
份有限公司 亿元
山生产;油气勘查;石油的开采等
新奥能源控股有 11,300 万 汽车加气站建设与运营、船舶加气业务、LNG
中国香港
限公司 元 销售业务、燃气批发
投资经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压
缩天然气加气站设备、汽车燃气装置研制、开
安徽瑞冉新能源
2,100 万元 安徽合肥 发及技术服务;节约能源技术开发,清洁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新产品开发(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许可证的凭
许可证经营)
投资经营 CNG 加气站;CNG 加气站设备、汽车
燃气装置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燃气汽
安徽中油洁能燃 3,000 万香
安徽合肥 车的改装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节约能源开发
气有限公司 港元
技术、开发清洁能源新产品、环境污染治理。
(在许可证、资质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天然气销售(限八公山分公司
凤台县宇安燃气
500 万元 安徽淮南 凭有效的经营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经营有限公司
煤炭、建材、工矿配件、机电产品、百货销售
安顺集团有限公 12,018 万 凭资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江苏常州
司 元 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
1-1-154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环保工
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管道
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
道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市政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
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生活垃
圾处理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
处理工程,燃气管道及燃气具维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压缩天然气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
宣城安瑞升燃气 天然气加气站设备销售;汽车燃气装置研发及
650 万元 安徽宣城
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节约能源技术开发;清洁能源新产
品开发。
2、长输管线业务的销售情况
(1)各分输口长输管线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输口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西气铜陵 16,432.90 15.39% 44,353.05 16.89% 59,724.25 25.61% 41,207.46 23.80%
西气阜阳 23,109.88 21.64% 62,273.37 23.72% 51,502.33 22.09% 42,264.08 24.41%
西气巢湖 5,277.78 4.94% 12,048.21 4.59% 11,052.93 4.74% 10,989.60 6.35%
西气定远 10.18 0.01% - - - - - -
川气池州 20,070.22 18.79% 46,056.96 17.54% 7,509.70 3.22% 5,410.27 3.13%
川气宣城 2,359.55 2.21% 5,376.86 2.05% 5,077.93 2.18% 3,138.95 1.81%
川气安庆 20,805.36 19.48% 50,938.90 19.40% 56,623.32 24.28% 38,152.88 22.04%
蚌埠
1,212.58 1.14% 2,780.27 1.06% 3,257.63 1.40% 3,129.64 1.81%
(管输)
淮南
731.92 0.69% 1,262.77 0.48% 1,191.79 0.51% 1,065.84 0.62%
(管输)
合计 90,010.37 84.29% 225,090.39 85.73% 195,939.87 84.03% 145,358.72 83.97%
注:“西气铜陵”分输口主要供给铜陵、芜湖地区供气;“西气阜阳”分输口主要供给阜
阳、亳州、淮北、宿州地区供气;“西气巢湖”分输口主要供给合肥、巢湖地区供气;“川气
池州”分输口主要供给池州地区供气;“川气宣城”分输口主要供给宣城地区供气;“川气安
庆”分输口主要供给安庆、合肥地区供气;“西气定远”分输口主要供给滁州凤阳地区供气。
1-1-155
招股说明书
(2)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是否取
得燃气
单位名称 所属地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特许经
营权
燃气供应,危险化学品运输。铜陵市管道燃气
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的建设、
设计和经营;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的生产、
铜陵港华燃 10,000 万
西气铜陵 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燃气 是
气有限公司 元
设备、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
及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第 2 类)。
生产和销售燃气;车用压缩天然气供应;燃气
淮北华润燃 1,100 万美 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
西气阜阳 是
气有限公司 元 销售、安装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厨卫电
器的安装和维修;危险货物运输(2 类)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管道燃气供应;罐装
阜阳国祯燃
西气阜阳 9,291 万元 液化石油气及液化气灶具的销售;压缩天然 N/A
气有限公司
气、液化天然气充装、销售,普通货运
燃气生产、销售和管道输配;市政公用工程、
合肥燃气集 22,800 万 燃气工程、供暖工程及配套工程的设计、建设、
川气安庆 N/A
团有限公司 元 安装、维修、服务、监理、咨询;燃气器具制
造经营;汽车货物运输
六安新奥燃 城市燃气供应、燃气器具销售、燃气工程建设
川气安庆 2,000 万元 是
气有限公司 管理、汽车加气
投资、建设、经营安庆城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
项目。安庆市区范围内统一生产、加工、储存、
安庆港华燃
川气安庆 7,300 万元 输配和销售各类气源的管道燃气。液化石油 是
气有限公司
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批发和零售;燃
气汽车加气业务
合肥新奥燃
生产和销售燃气和燃气设备;燃气设备及用具
气 发 展 有 限 西气巢湖 42 万美元 是
的销售和维修;加气站运营管理;汽车加气
公司
亳州新奥燃 生产和销售燃气及燃气设备,燃气设备的维
西气阜阳 320 万美元 是
气有限公司 修,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燃气的生产、经营、输配、销售;燃气设备、
池州港华燃 器具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
川气池州 2,000 万元 N/A
气有限公司 务;车用燃气的供应及加气站的经营;燃气工
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
1-1-156
招股说明书
是否取
得燃气
单位名称 所属地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特许经
营权
天然气储存、输配、销售;燃气管网、加气站
的投资;燃气管道网设计、管道工程施工;天
宣燃天然气
1,1000 万 然气汽车加装及加装件销售;客服服务;燃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川气宣城 是
元 锅炉、燃气灶器具、燃气管材、管件、调压设

施,燃气表具及其配件销售;燃气具安装、维

蚌 埠 新 奥 燃 蚌埠(管 11,000 万 燃气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及维护,燃气输

气有限公司 输) 元 配;大型货车维修、机动车代用燃料系统加装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天然气及其它自制气;投资
建设和经营淮南市燃气管网和相关设施及燃
淮南中燃城
淮南(管 气工程的设计、安装、监理;天然气、液化气
市燃气发展 7,200 万元 是
输) 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相关燃料的储存、运
有限公司
输及输配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经营;车用燃气
的供应及加气站的经营
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燃气加工、
芜湖港华燃 储存、输配、供应;汽车加气;燃气具零售(该
西气铜陵 5,280 万元 是
气有限公司 公司原为内资企业,2013 年 3 月 25 日变更为
外商投资企业)
车用燃气的供应和加气站的经营;生产、输配
和销售管道燃气,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的设
宿州中燃城
计、建设、经营,燃气设备、器具、计量仪表
市 燃 气 发 展 西气阜阳 4,000 万元 是
的设计、生产、销售、检测和维修;燃气及机
有限公司
动车燃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的
仓储、批发、零售
注:“N/A”系指,该等客户未提供相关信息。
3、向中华煤气、新奥能源各子公司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较上年 较上年
单位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增长 增长
一、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6,077.90 41,717.48 -11.22% 46,991.77 23.54% 38,037.25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7,624.05 15,683.33 12.10% 13,990.23 29.95% 10,765.93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492.79 5,485.23 -26.96% 7,509.70 38.69% 5,414.74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54.99 2,635.58 -39.83% 4,380.49 36.47% 3,209.76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77.01 20.73 8537.50% 0.24 -99.59% 57.96
二、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1-157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较上年 较上年
单位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增长 增长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7,038.23 17,545.56 2.50% 17,118.17 41.81% 12,070.80
合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
6,052.35 12,118.64 15.75% 10,469.52 -4.17% 10,924.83
公司
亳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3,638.21 9,071.05 23.69% 7,333.76 67.91% 4,367.72
合肥新奥中汽能源发展
75.78 2,657.81 -37.81% 4,273.95 -3.77% 4,441.30
有限公司
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1,212.58 2,780.27 -14.65% 3,257.63 4.09% 3,129.64
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10.18 - - -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华煤气及新奥能源销售量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向中华煤气销售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系中华煤气
下属铜陵、安庆、池州等地子公司销售量均逐年上升所致。
②2013 年度发行人向新奥能源销售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系新奥能源下属六
安、合肥、蚌埠等地子公司销售量上升所致;2014 年度发行人向新奥能源销售
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系新奥能源下属亳州、六安等地子公司销售量上升所致。
(2)中华煤气、新奥能源与发行人发生燃气采购业务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燃气供应,危险化学品运输。铜陵市管道燃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的建设、
铜陵港华燃气有 10,000 万
(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设计和经营;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的生产、
限公司 元
合资) 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第 2 类)
投资、建设、经营安庆城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
项目。安庆市区范围内统一生产、加工、储存、
安庆港华燃气有 有限责任公司
7,300 万元 输配和销售各类气源的管道燃气。液化石油
限公司 (中外合资)
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批发和零售;燃
气汽车加气业务
燃气的生产、经营、输配、销售;燃气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
池州港华燃气有 器具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
2,000 万元 (台港澳法人独
限公司 务;车用燃气的供应及加气站的经营;燃气工
资)
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
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燃气加工、
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港华燃气有 储存、输配、供应;汽车加气;燃气具零售(该
5,280 万元 (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限公司 公司原为内资企业,2013 年 3 月 25 日变更为
合资)
外商投资企业)
1-1-158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燃气输配、经营与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开发、
青阳港华燃气有
1,000 万元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生产、销售与服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与
限公司
法人独资) 管理
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管
黄山港华燃气有 有限责任公司
4,000 万元 理;CNG 汽车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限公司 (外国法人独资)
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六安新奥燃气有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城市燃气供应、燃气器具销售、燃气工程建设
2,000 万元
限公司 (外国法人独资) 管理、汽车加气
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新奥燃气发 生产和销售燃气和燃气设备;燃气设备及用具
42 万美元 (台港澳法人独
展有限公司 的销售和维修;加气站运营管理;汽车加气
资)
亳州新奥燃气有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生产和销售燃气及燃气设备,燃气设备的维
320 万美元
限公司 (中外合资) 修,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合肥新奥中汽能 有限责任公司
300 万美元 CNG 压缩天然气供应、经营
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
蚌埠新奥燃气有 11,000 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燃气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及维护,燃气输
限公司 元 (中外合资) 配;大型货车维修、机动车代用燃料系统加装
生产和销售燃气及燃气设备、燃气设备的设计
和安装,燃气设备用具的维修,加气站运营管
凤阳新奥燃气有 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美元 理,汽车加气(仅限分支机构使用)。(依法须
限公司 (外国法人独资)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4、重庆海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重庆海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重庆海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6 日,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
区龙溪街道松牌路 523 号金龙商厦 1 幢 4-1,法定代表人:敖志平,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利用
自有资金从事能源项目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
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技术的开发及利用;销
售:机械设备,环保产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仓储服
务(不含国家禁止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重庆海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具体经营往来情况
①销售情况
1-1-159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重庆海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852.87 13,197.18 10,506.58 6,988.44
其中:1、利辛县海特燃气有限公
337.55 1,903.45 1,686.33 1,322.44

2、蒙城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2,045.58 4,720.05 3,325.18 2,017.00
3、涡阳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1,234.25 2,238.36 1,520.11 1,068.54
4、枞阳海特燃气公司 - - 0.19 6.23
5、桐城市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1,348.18 2,609.77 2,107.29 1,384.48
6、怀宁海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87.30 1,725.55 1,867.49 1,189.75
②往来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核算科目 2016 年 1-6 月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蒙城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预收款项 126.68 57.84 73.07 49.30
利辛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预收款项 29.84 3.17 31.55 31.19
桐城市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预收款项 128.01 165.29 53.07 57.30
怀宁海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预收款项 188.35 211.00 198.87 39.13
涡阳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预收款项 39.36 32.84 42.29 8.51
枞阳海特燃气公司 预收款项 - - 5.75 5.96
5、与华润燃气及其子公司经营往来情况
(1)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5,864.89 18,438.19 14,621.09 12,436.24
旌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31.63 49.57 17.16 -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0.80 0.88 - -
阜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06.13 12.93 - -
合计 6,003.45 18,501.57 14,638.25 12,436.24
(2)往来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核算科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预收款项 343.62 284.09 437.80 366.32
旌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3.46 8.65 4.51 -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19 - - -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预收账款 1.11 0.01 - -
阜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预收账款 4.17 2.39 - -
1-1-160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核算科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阜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4.50 - - -
(七)环保情况
1、环保措施
天然气是公认的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很少,管道输送过程中也不
会产生污染物。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三废,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具体如下:
废水:排放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绿化用水。
废气:在检修和放空时,采用集中放空的方式,减少废气的污染区域。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收集后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站场内使用低噪设备,站场选址尽量避开居民区。
2、公司环保情况
公司在各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相应的环保验收手
续并取得了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
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生产经营许可情况
1、非安全生产监管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充装许可规
则》,公司办理了以下非安全生产监管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序号 许可对象 资质名称 发证机关 有效期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1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至 2028.11.18 止
201201000101G)
皖天然气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至 2017.04.21 止
(编号:TS9234044-2017)
安徽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
3 龙塘加气站 (编号:合燃瓶经许[2013]01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至 2017.04.09 止
号)
1-1-161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许可对象 资质名称 发证机关 有效期
燃气经营许可证
4 (编号:合燃许字[2015]091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至 2017.07.07 止
号)
气瓶充装许可证
5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至 2018.06.26 止
(编号:TS423401131-2018)
宣城加气母 燃气经营许可证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6 至 2017.06.19 止
站 (编号:皖 201312000002P) 委员会
利辛加气母 燃气经营许可证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7 至 2017.07.23 止
站 (编号:皖 201303040001P) 委员会
池州加气母 燃气经营许可证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8 至 2017.07.18 止
站 (编号:皖 R201314010001P) 委员会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9 广德天然气 至 2016.11.30 止
201312030001G) 委员会
燃气经营许可证
10 和县天然气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至 2016.11.27 止
(编号:皖 201310020007GP)
燃气经营许可证
11 庐江天然气 (编号:合燃许字[2015]005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至 2019.04.22 止
号)
燃气经营许可证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12 芜湖天然气 至 2025.02.14 止
(编号:皖 2015111001G) 委员会
燃气经营许可证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13 池州天然气 至 2019.07.10 止
(编号:皖 R201514010001G) 委员会
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 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
14 至 2019.06.15 止
TS423413534-2019) 技术监督管理局
国皖嘉汇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15 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至 2017.10.27 止
201509020040J)
燃气经营许可证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
16 亳州皖华 至 2019.12.23 止
(编号:皖 201503060001G) 规划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证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17 宿州天然气 至 2016.11.30 止
(编号:皖 2016012601G) 委员会
燃气经营许可证
18 舒城天然气 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至 2018.07.17 止
(编号:皖 201609040016G)
气瓶充装许可证 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
19 霍山天然气 至 2020.07.20 止
(编号:TA423413309-2020 技术监督管理局
2、安全生产监管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各支线经营性站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
理情况如下:

所属支线 站场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1-1-162
招股说明书

所属支线 站场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FM 安徽省安全生产 至 2017.05.06
1 阜阳支线 -
安许证字[2014]Y6357 号) 监督管理局 止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FM 安徽省安全生产 至 2017.05.06
2 淮南支线 -
安许证字[2014]Y6356 号) 监督管理局 止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FM 安徽省安全生产 至 2016.12.08
3 铜陵支线 -
安许证字[2013]Y6806 号)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宿州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7.16
宿州分输站
宿安经[2015]000037) 监督管理局 止
4 淮北支线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淮北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6.22
淮北分输站
淮危化经字[2015]022 号)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合肥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7.07
5 巢湖支线 巢湖分输站
安经(甲)字[2015]000026)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合肥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7.07
肥西分输站
安经(甲)字[2015]000025) 监督管理局 止
6 江北联络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合肥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7.07
庐江分输站
线 安经(甲)字[2015]000024)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合肥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9.17
龙塘分输站
合安经(乙)[2015]00007)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池州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5.07
7 池州支线 三范分输站
池危经字[2015]003 号)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宣城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5.14
8 宣城支线 毛庄分输站
宣危化经字[2015]016 号)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蚌埠市安全生产 至 2018.11.26
9 蚌埠支线 蚌埠分输站
蚌安监管字[2015]018 号) 监督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合肥市安全生产 至 2018.09.27
小庙分输站
安经(甲)[2015]000089) 监督管理局 止
10 六安支线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六 六安市安全生产 至 2019.02.16
六安分输站
市安经字[2016]0009 号) 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安庆市安全生产 至 2019.02.24
11 安庆支线 月山分输站 庆危化经(甲)字[2016]000269
管理局 止
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广德县安全生产 至 2019.03.14
12 广德支线 广德末站
广安经字[2016]058 号) 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亳州市安全生产 至 2019.05.02
13 利辛站
亳危化经字[2016]000027 号) 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亳州市安全生产 至 2019.05.02
14 亳州支线 亳州末站
亳危化经字[2016]000028 号) 管理局 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亳州市安全生产 至 2019.07.20
15 涡阳站
亳危化经字[2016]000037 号) 管理局 止
1-1-163
招股说明书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输气管线 134,656.65 28,291.16 106,365.48 78.99%
房屋建筑物 18,319.92 2,440.80 15,879.12 86.68%
机器设备 21,894.19 8,599.69 13,294.50 60.72%
运输设备 1,450.42 670.34 780.08 53.78%
办公设备及其他 1,078.28 702.13 376.15 34.88%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使用土地 58 宗,具体如下:
1、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
序 2 取得
权利人 权证号 面积(m ) 终止日期 坐落
号 方式
怀国用(2013)
1 4,285.00 2062.05.06 怀远县马城镇禹庙村 出让
第 038 号
亳谯国用(2013) 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李门
2 22,160.80 2062.07.31 出让
字第 016 号 楼行政村 307 省道东侧
肥西国用(2013)
3 7,933.33 2061.07.19 上派镇北张社区 出让
第 459 号
淮土国用(2012)
4 4,722.07 2062.10.30 烈山区宋疃镇 出让
第 132 号
淮国用(2013)
5 7,196.00 2062.11.13 大通区洛河镇陈庄村境内 出让
公司 第 020004 号
郎国用(2013)
6 8,324.00 2063.02.04 十字镇天子门村 出让
第 164 号
六土金国用
7 (2013)第 CB: 17,037.10 2062.09.27 金安区三十铺镇桑河村 出让
13191 号
东国用(2013) 肥东县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
8 62,679.91 2055.12.20 出让
第 0673 号 路南侧
肥西国用(2013)
9 2,690.00 2062.07.25 小庙镇硕大塘村 出让
第 460 号
1-1-164
招股说明书
序 2 取得
权利人 权证号 面积(m ) 终止日期 坐落
号 方式
宁国用(2013)
10 5,904.00 2061.10.31 宁国市天湖街道马村 出让
第 94 号
宁国用(2013)
11 196.00 2061.10.31 宁国市天湖街道马村 出让
第 93 号
广国用(2013)
12 23,333.12 2052.03.30 桃州镇苏觉社区 出让
第 22956 号
桐国用(2013)
13 13,363.60 2062.11 桐城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出让
第 2018 号
巢国用(2013)
14 6,774.41 2062.08.13 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桥头村 出让
第 2065 号
宣国用(2013)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
15 13,323.00 2061.03.20 出让
第 3001 号 以北
宣国用(2013)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
16 196.00 2061.03.20 出让
第 3002 号 以北
怀国用(2013)
17 8,081.60 2061.07.04 怀宁县月山镇大桥村 出让
第 493 号
芜国用(2013) 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办
18 7,170.00 2062.09.13 出让
第 436 号 事处
铜国用(2013)
19 6,758.15 2063.07.09 顺安镇长龙山村 出让
第 1873 号
蚌国用(出让)
20 5,122.261 2063.08.15 柳工大道南侧、金圩村西侧 出让
第 2014025 号
利国用(2014) 利辛县城关镇董集村阜蒙路
21 15,183.36 2062.01.25 出让
第 0009 号 南侧
庆国用(2014)
22 7,745.36 2064.06.09 皖河农场新光分场 出让
第 25709 号
庆国用(2014)
23 196.00 2064.06.09 皖河农场新光分场 出让
第 25710 号
马国用(2014)
24 7,286.61 2064.07.24 北京大道南侧、奋进路东侧 出让
第 90142 号
阜东国用(2015) 颍东区正午镇田楼居委会境
25 5,571.73 2055.03.26 出让
第 A110094 内
阜东国用(2015) 颍东区正午镇田楼居委会境
26 144.00 2055.03.26 出让
第 A110093 内
芜国用(2015)第
27 6,600.00 2065.09.29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出让
216 号
南国土资国用
28 (2016)第 1,725.00 2064.12.21 南陵县许镇镇仙坊村 出让
004268 号
1-1-165
招股说明书
序 2 取得
权利人 权证号 面积(m ) 终止日期 坐落
号 方式
南国土资国用
29 (2016)第 729.00 2064.12.21 南陵县许镇镇黄塘村 出让
004269 号
南国土资国用
30 (2016)第 6,023.00 2064.12.21 南陵县籍山镇先进村 出让
006807 号
南国土资国用
31 (2016)第 729.00 2064.12.21 南陵县弋江镇弋丰村 出让
006808 号
池土国用(2015)
32 6,481.00 2064.10.07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 出让
第 00130 号
颍上国用(籍) 颍上县经开区港口路东侧、
33 5,072.00 2066.01.13 出让
第 20160118 号 北外环路南侧
皖(2016)阜阳
阜阳市颍泉区周棚办事处魏
34 市不动产权第 6,353.93 2055.10.24 出让
辛村境内
0019787 号
皖(2016)铜陵 大通新建村境内铜青公路西
35 市不动产权 7,198.15 2066.02.05 南侧、西侧至排灌渠道、东 出让
0004026 号 侧至现状村道
皖(2016)池州
池州市贵池区马衙敬老院南
36 市贵池区不动产 5,707.00 2062.08.30 出让

权第 0046015 号
皖(2016)池州
37 市贵池区不动产 11,704.00 2062.08.30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大道东侧 出让
权第 0046017 号
和县国用(2012) 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 479 号 1
38 247.20 2047.03.26 出让
和县天 第 1192 号 幢 1-4 号
然气 和县国用(2013)
39 6,666.70 2063.06.17 和县历阳镇双严村 出让
第 1206 号
广国用(2015) 桃州镇中鼎景苑 9 幢
40 57.40 2076.12.30 出让
广德天 第 24178 号 9.10.11.12.13.14 号营业房
然气 广开国用(2015)
41 5,810.10 2064.06.03 广德县经济开发区 出让
第 5643 号
芜国用(2013) 206 国道与和谐路交汇处东
42 12,766.36 2053.04.30 出让
第 329 号 南角
芜湖天
然气 皖(2016)芜湖
43 市不动产权第 2,093.7 2066.06.23 和谐路以东 出让
0077095 号
1-1-166
招股说明书
序 2 取得
权利人 权证号 面积(m ) 终止日期 坐落
号 方式
皖(2016)池州
池州天
44 市不动产权第 13,625.00 2063.06.13 江南产业集中区 出让
然气
0000026 号
舒城天 舒国用(2014)
45 6,669.16 2064.11.10 舒城县城关镇高塘村墩塘组 出让
然气 第 1011092 号
国皖公 皖(2016)肥东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繁华大
46 司肥东 县不动产权第 4,751.00 2055.11.20 出让
道与天工达到交口西南角
分公司 0002227 号
国皖钧 亳谯国用(2015) 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李门
47 3,435.00 2053.11.28 出让
泰 字第 003 号 楼行政村 307 省道东侧
国皖嘉 霍土国用(2014)
48 5,839.70 2054.10.14 霍邱县冯井镇中军楼村 出让
汇 第 421 号
国皖邦 淮土国用(2015)
49 5,489.63 2054.08.20 杜集区 202 省道西 出让
文 第7号
固国用(2015)
国皖信 固镇县新马桥镇(蚌埠铜陵
50 第 2310201021 6,667.00 2065.04.25 出让
力达 产业园)

霍国用(2015)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外环路北
51 13,671.00 2065.08.17 出让
霍山天 第 1768 号 侧
然气 霍国用(2015)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外环路北
52 2,814.00 2055.08.17 出让
第 1769 号 侧
2、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

权利人 土地名称 所在地 具体位置 面积(m2) 用地 进展

蚌山区燕
站场、控制 供地组
1 蚌埠末站 蚌埠市 山乡金圩 3,546.17
室 卷中

经济开发 已签订
公司 宿州分输 站场、控制
2 宿州市 区北杨寨 7,333.33 土地出
站 室
刘盒子村 让合同
天湖街道 站场、控制 供地组
3 宣城首站 宁国市 2,834.00
马村 室 卷中
庐江县经
庐江天 合肥市庐 门站、加气 供地组
4 门站 济开发区 9,602.00
然气 江县 站、办公 卷中
移湖西路
凤阳硅工
皖能新 滁州市凤 业园区港 土地更
5 门站 5,405.00 门站
奥 阳县 口大道西 名

1-1-167
招股说明书

权利人 土地名称 所在地 具体位置 面积(m2) 用地 进展

定城镇城 已签订
6 首站 定远县 南村合蚌 2,607.66 首站 土地出
路西侧 让合同
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尤其是以长输管线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土地使用
权处置方式多为出让、划拨、授权经营和少量租赁等。
根据陕天然气首发招股说明书,截至首发上市时,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为
出让(36 宗)、授权经营(35 宗)、租赁(4 宗),正在办证的土地 9 宗报批
程序或安排已基本落实,取得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核或批准。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尚有 6 宗土地的出让手续尚在办理。发行人取得上
述国有出让土地权证不存在法律障碍,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发行人未取得权证的土地主要系站场、控制室用地等,用于向管道沿线的用
户分输天然气,上述未取得权证的土地系辅助性资产;发行人主要资产系管线资
产,上述未取得权证的土地账面价值占公司固定资产的比重较低。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中仅有江南联络线宣城
首站站场用地未取得土地证,目前该用地已取得土地预审批复,站场所在地宁国
市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省天然气公司天湖街道马村宣城首站站场用地问题的
函》,确认市政府正组织并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项目用地出让审批手续,预计
在 2016 年底前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发行人在取得土地预审条件下先期开
工建设符合公用事业特点,市政府对其先期开工建设的行为不会予以行政处罚,
发行人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土地权证办理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相关权证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且发行人部分土地未取得相关权证不会对
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其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有 68 处房产,具体如下:
1-1-168
招股说明书
1、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产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人 编号 房地坐落 用途
号 (m ) 方式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 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路
1 维修车间 1,128.77 自建
10037768 号 南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 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路
2 控制值班室 172.85 自建
10037770 号 南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 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路
3 仓储 1,016.55 自建
10037767 号 南侧
CNG 加气母站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 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路
4 一期营业厅及 299.80 自建
10037765 号 南侧
变电所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 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路 CNG 加气母站
5 192.68 自建
10037769 号 南侧 二期变电所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 撮镇镇新安社区合马路 CNG 加气母站
6 106.61 自建
10037764 号 南侧 三期站房
怀宁房地权证月山
7 怀宁县月山镇大桥村 办公楼 266.80 自建
字第 13000111 号
怀宁房地权证月山
8 怀宁县月山镇大桥村 办公楼 137.38 自建
字第 13000110 号
广房地权证桃州镇 广德县桃州镇川气广德
9 商业服务 167.63 自建
字第 013688 号 支线末站
公司 房地权证金安字第
10 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非住宅 155.57 自建
4166183 号
房地权证金安字第
11 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非住宅 658.52 自建
4166182 号
烈山区梧桐南路 168 号天
淮房地权证烈山区 工业、交通、
12 然气利辛—淮北支线淮 300.19 自建
字第 13014706 号 仓储
北末站 1 幢 101
烈山区梧桐南路 168 号天
淮房地权证烈山区 工业、交通、
13 然气利辛—淮北支线淮 118.69 自建
字第 13014707 号 仓储
北末站 2 幢 101
房地权证怀自字第
14 怀远县马城镇禹庙村 办公 101.78 自建
204839 号
房地权证怀自字第
15 怀远县马城镇禹庙村 办公 243.68 自建
204840 号
房地权证肥西字第 上派镇北张社区公司宿
16 公用设施 268.15 自建
2013017908 号 舍楼 1 幢
房地权证肥西字第 上派镇北张社区公司 1 幢
17 公用设施 136.30 自建
2013017909 号 厂房
房地权证郎溪字第
18 郎溪县十字镇天子门村 办公 546.36 自建
00008443 号
1-1-169
招股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人 编号 房地坐落 用途 2
号 (m ) 方式
房地权证肥西字第 小庙镇硕大塘村合六路
19 综合楼 250.32 自建
2013016411 号 南侧
桐房地权证 2013 桐城市经济开发区龙腾
20 分输站 146.87 自建
字第 78656 号 路北侧 1#101
房地权证铜房 2013 顺安镇长龙山村(天然气
21 值班室 180.35 自建
字第 03975 号 公司)2 栋
房地权证铜房 2013 顺安镇长龙山村(天然气
22 附属设施用房 463.76 自建
字第 03976 号 公司)1 栋
房地权证宁字第
23 宁国市天湖镇 工业 445.92 自建
00059477 号
宣房地权证宣开字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
24 其他 173.43 自建
第 00189750 号 城路以北值班室 1 室
宣房地权证宣开字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
25 其他 185.75 自建
第 00189751 号 城路以北值班室 1 室
广房地权证桃州镇 广德县桃州镇苏觉社区
26 商业营业用房 1,307.88 自建
字第 016054 号 (天然气站)
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桥头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27 村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 生活点 301.22 自建
276906 号
份有限公司 1 幢
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桥头
房地权证巢湖市字
28 村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 控制室 171.79 自建
第 276907 号
份有限公司 2 幢
芜房地权证经开字
29 开发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公共设施 183.92 自建
第 2014844763 号
芜房地权证经开字
30 开发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公共设施 465.38 自建
第 2014844764 号
城关镇董集村阜蒙路南
利房地权证城东区
31 侧亳州输气管道工程利 控制室 108.75 自建
字第 201407715 号
辛首站 101
城关镇董集村阜蒙路南
利房地权证城东区
32 侧亳州输气管道工程利 控制室 189.80 自建
字第 201407717 号
辛首站 101
城关镇董集村阜蒙路南
利房地权证城东区
33 侧亳州输气管道工程利 休息室 54.39 自建
字第 201407718 号
辛首站 101
城关镇董集村阜蒙路南
利房地权证城东区
34 侧亳州输气管道工程利 生活房 359.84 自建
字第 201407719 号
辛首站 101
城关镇董集村阜蒙路南
利房地权证城东区
35 侧亳州输气管道工程利 生活房 466.18 自建
字第 201407720 号
辛首站 101
1-1-170
招股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人 编号 房地坐落 用途 2
号 (m ) 方式
淮南市房地权证大
洛 河镇 天然气 淮南 末站
36 通区字第 仪表值班室 174.51 自建
仪表值班室
2016023072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大
洛 河镇 天然气 淮南 末站
37 通区字第 休息室 222.57 自建
值班休息室
2016023073 号
38 皖(2016)池州市 控制室 172.79 自建
池 州市 贵池区 马衙 敬老
不动产权第
39 院南侧马衙首站 生活楼 297.86 自建
0046015 号
40 皖(2016)池州市 控制室 146.00 自建
池 州市 贵池区 清溪 大道
41 不动产权第 生活楼 660.53 自建
东侧三范末站
42 0046017 号 生产用房 189.28 自建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 观区 皖河农 场新 光分
43 仪表值班室 268.15 自建
50231472 号 场川气安庆输气首站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 观区 皖河农 场新 光分
44 生活房 136.27 自建
50231473 号 场川气安庆输气首站
皖(2016)亳州市
谯 城区 十九里 镇里 门楼 生产用房、生
45 不动产权第 942.60 自建
行政村 307 省道东侧 活用房
0001317 号
颍 泉区 周棚办 事处 魏辛
皖(2016)阜阳市
村 境内 安徽省 天然 气开
46 不动产权第 控制室 114.75 自建
发股份与限公司控制室 0
0019787 号

颍 泉区 周棚办 事处 魏辛
皖(2016)阜阳市
村 境内 安徽省 天然 气开
47 不动产权第 生活用房 329.21 自建
发股份与限公司生活点 0
0019788 号

广房地权证桃州镇 桃州镇中鼎景苑 9 号楼
48 商业 164.69 购买
字第 038054 号 09、10、11 号营业房
广德天 广房地权证桃州镇 广德县桃州镇经济开发
49 工业 250.48 自建
然气 字第 038055 号 区
广房地权证桃州镇 桃州镇中鼎景苑 9 号楼
50 商业 187.06 购买
字第 038056 号 12、13、14 号营业房
房地权证历阳镇字 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
51 营业 643.66 购买
第 00021051 号 479#1 幢 1-4 号
和县天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 和县历阳镇经济开发区
然气
52 镇字第 201302645 天门山路西侧 03 幢 1 层 工业、办公 574.68 自建
号 03 号房
国皖嘉 房 地 权 证 蓼 字 第 霍 邱县 冯井镇 中军 楼村
53 商业服务 771.16 自建
汇 20154032 号 105 国道东侧
1-1-171
招股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人 编号 房地坐落 用途
号 (m ) 方式
皖(2016)池州市 池州市凤鸣大道以西至
54 不动产权第 观前高速路口处观前门 综合楼 2074.42 自建
0022161 号 站工程综合楼
皖(2016)池州市 池州市凤鸣大道以西至
池州天
55 不动产权第 观前高速路口处观前门 仓库 595.36 自建
然气
0022159 号 站工程仓库
皖(2016)池州市 池州市凤鸣大道以西至
56 不动产权第 观前高速路口处观前门 生产辅助用房 198.07 自建
0022163 号 站工程生产辅助用房
2、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
序 所在县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房屋名称 坐落 2 设计用途 最新进度
号 区 (m )
仪 表 值 班 正在办理土地证,
1 蚌埠末站 蚌山区 燕山乡金圩乡 62.37
室 供地组卷中
2 蚌埠末站 蚌山区 燕山乡金圩乡 229.77 生活楼 同上
宿州市
北杨寨刘盒子 仪表值班
3 宿州分输站 经 济 开 200.00 同上
村 室
发区
宿州市
北杨寨刘盒子
4 公司 宿州分输站 经 济 开 285.00 生活房 同上

发区
肥东县撮镇镇
正在办理建设工程
5 龙塘二期 肥东县 新 安 社 区 合 马 5,177.00 综合楼
规划许可证
路南侧
肥东县撮镇镇
正在办理建设工程
6 龙塘二期 肥东县 新 安 社 区 合 马 5,177.00 办公楼
规划许可证
路南侧
经济开发区移 正在办理土地证,
7 庐江县 1,336.00 综合楼
庐江天 湖西路 供地组卷中
门站
然气 经济开发区移 生 产 辅 助 正在办理土地证,
8 庐江县 214.00
湖西路 用房 供地组卷中
已完成竣工验收,
城关镇高塘村 生产辅助
9 舒城县 214.00 正在办理其他办证
墩塘组 用房
资料
舒城天
门站 城关镇高塘村
10 然气 舒城县 234.37 库房 同上
墩塘组
城关镇高塘村
11 舒城县 950.00 办公楼 同上
墩塘组
芜湖天 206 省道与和谐 已办理土地证,正
12 门站 芜湖市 317.50 CNG 释放站
然气 路交汇处东南 在进行其他材料的
1-1-172
招股说明书
序 所在县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房屋名称 坐落 2 设计用途 最新进度
号 区 (m )
角 组卷工作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尚有 12 处房地产权证正在办理中。发行人取得上
述房地产权证不存在法律障碍,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发行人未取得权证的房产主要系站场或门站的生活楼、控制室、生产辅助用
房等,主要用于员工生活、仪表监控,上述未取得权证的房产系辅助性资产;发
行人主要资产系管线资产,上述未取得权证的房产账面价值占公司固定资产的比
重较低。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房产权证办理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相关权证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且发行人部分房产未取得相关权证不会对
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其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办公的租赁房屋
的相关产权证信息如下:
承租 2 租赁
出租方 面积(m ) 期限 产权证书情况
方 用途
新能创投 3,820.00 2016.4.20-2016.12.19 房地产权证合产字第 8110269504
公司 办公
新能创投 1,583.00 2016.1.20-2019.1.19 号
亳州 李芳辉 房地产权证亳字第 200902431 号、
94.68 办公 2016.6.12-2016.8.12
皖华 杨丽华 200902432 号
芜湖 芜湖市人民
天然 政府服务中 32.00 办公 2016.4.1-2017.3.31 -
气 心
安徽一隆羽
霍山 252.00 办公 2016.5.15-2017.5.14 房地产权证霍字第 100955 号
绒有限公司
天然
安徽一隆羽
气 126.00 办公 2016.8.7-2017.8.6 房地产权证霍字第 100955 号
绒有限公司
宿州市埇桥
区金海街道
800.00 办公 2014.5.1-2019.4.30 未取得房产证
陈营居民委
宿州 员会
天然
李素玲 72.71 办公 2014.6.10-2019.6.9 房地产权证宿字第 201431591 号

宿州市大地
印刷有限责 220.00 仓储 2016.2.1-2018.1.31 房地产权证宿字第 200810686 号
任公司
1-1-173
招股说明书
承租 2 租赁
出租方 面积(m ) 期限 产权证书情况
方 用途
国皖
新能创投 1,620.00 办公 2015.2.29-2018.2.28
公司 房地产权证合产字第 8110269504
皖能 号
新能创投 490.00 办公 2016.4.20-2019.4.19
新奥
皖能
陈传宝 376.00 办公 2015.5.9-2018.5.8 房地产权证宁字第 8023 号
港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用的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租用用途均为办公、仓储,与
相关产权证书登记的规划用途一致。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用的房屋建筑物,均为办公用房,没有用于生产活动,
不产生经营性收入,部分租赁房产即将到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用合法性不能确定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总计 832.00
平方米,约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及办公类用房总建筑面积的 1.87%。具体情
况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面积(m ) 租赁用途
宿州天然气 宿州市埇桥区金海街道陈营居民委员会 800.00 办公
芜湖天然气 芜湖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32.00 办公
合计 - 832.00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用上述合法性不能确定的房屋建筑物,均为办公用房,
没有用于生产活动。
(四)特许经营权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了 13 个特定
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授权期限均为 30 年,其中泾县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
系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新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的授权单位、取得时间、授权合
同中关于授权期限到期后的后续授权安排及授权地域范围如下:
授权合同中

授权单位 取得时间 授权地域范围 关于后续授

权安排
广德县人民 广德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含经济开发
1 2009 年 7 月 6 日 优先续约
政府 区)
广德县邱村 2012 年 11 月 2
2 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及集镇 优先续约
镇政府 日
1-1-174
招股说明书
授权合同中

授权单位 取得时间 授权地域范围 关于后续授

权安排
安徽省江南
2012 年 5 月 21
3 产业集中区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行政管辖区域 优先续约

管委会
安徽省江北
4 产业集中区 2012 年 2 月 8 日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行政管辖区域 优先续约
管委会
和县人民政 2010 年 12 月 3
5 和县行政管辖区域 优先续约
府 日
庐江县住房
2012 年 5 月 30 庐江县经济开发区、汤池度假区、龙桥
6 和城市建设 优先续约
日 工业园所辖区域

亳州芜湖现
2012 年 10 月 30
7 代产业园区 亳州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 优先续约

管委会
舒城县人民 2013 年 4 月 18 六安市舒城县县城规划区以外的行政
8 优先续约
政府 日 区域
宿州市城市 2013 年 11 月 30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以内的
9 优先续约
管理局 日 行政区域
霍山经济开发区(不含启动区的商住
区)、衡山工业园、高桥湾现代产业园
以及除霍山县主城区(具体界限为:东
霍山县人民 2014 年 1 月 17
10 至霍山大道、西至潜台路、南至迎宾大 优先续约
政府 日
道、北至外环路)和县经济开发区启动
区的商住区之外的其他乡镇等行政管
辖区域。
颍上县人民 安徽省颍上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
11 2014 年 7 月 8 日 优先续约
政府 (含未来规划发展区域)
宁国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含港口镇、天
宁国市人民 2014 年 12 月 11
12 湖街道办事处)及未来不时拓展的宁国 优先续约
政府 日
市行政区域范围
泾县行政区域范围及未来不时拓展的
泾县人民政 2016 年 3 月 31
13 泾县行政区域范围(不含泾川天然气有 无
府 日
限公司经营范围)
经核查,在发行人取得的授权地域范围内,不存在授权单位重复授予其他单
位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一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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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都可控制、一切事故都可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各级安全生产通知精神,全面保障安全生产,努力创建安全型企业和安全质量标
准化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公司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相关
管理办法,加强各支线、站场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
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在公司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坚持“四不放过”
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实现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
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是安全生产的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公司
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规章制度,监
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制度化管理,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公司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规程》、《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办法》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等。
(四)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建设管理局、安徽省江北产业
集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庐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舒城县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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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监督管理局、霍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蚌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黄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宿州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霍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证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有关安
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天然气质量执行《天然气》(GB17820-2012)中“二类天然气”的技术
标准,CNG 质量执行《车用压缩天然气》(GB/T18047-2000)的技术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主要为:
1、公司在气源采购时,明确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
气,并在供应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
2、公司定期对天然气质量进行检测。
3、公司定期对过滤、脱水装置等生产设备检查,保证主要生产设备正常运
行。
(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
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庐江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
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
标准,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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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完全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没有以所属资产或权益为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
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
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
形。公司取得了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
税义务,无混合纳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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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
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并聘任了经理层,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设
置了职能部门。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省内长输管线建设与运营、CNG 和城市燃气等业务,拥有独立
完整的业务体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
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和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
立,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的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
气等业务,从事业务处于天然气行业的中下游。
公司控股股东为皖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之日,皖能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6.92%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除通过本公司从事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运营、CNG/LNG 及城市
燃气相关业务外,未直接或通过其他经营主体从事同类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在非常规天然气气源勘查、开发项目
前期准备情况如下:
皖能集团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取得国土资源部核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页岩气勘查
勘查项目名称为浙江临安页岩气勘查,勘查面积为 580.095 平方公里,有效
项目
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2013 年 7 月,皖能集团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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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安徽省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具体
如下:
1、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24 日;
2、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3、持股比例:皖能集团持股 70%;安徽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页岩气等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
5、进展状况: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处前期勘查阶段。
1、立项情况:
2014 年 4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安徽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
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4]818 号),同意安徽淮南煤制气
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2014 年 5 月 5 日,皖能集团收到安徽省发改委《转
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安徽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
函的通知》(皖发改能源函[2014]420 号)。
煤制天然气 2、建设内容:
开发项目 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由皖能集团、国投新集共同建设,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年产 22 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装置以及相关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3、进展状况:
《复函》同时要求落实用煤、用水、用电、交通运输等条件,做好项目土地
使用、水土保持、安全、环评、应急处理预案、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
工作,取得国土、环保、水利、信贷等支持性文件后,按程序将项目申请报
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处核准和开工前准备阶段。
1、淮南年产 40 亿 Nm3 煤制天然气一期年产 22 亿 Nm3 项目(以下简称煤制
气项目)整体规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安徽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
函》(发改办能源[2014]818 号)、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安徽淮南煤制气示范项
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的通知》(皖发改能源函[2014]420 号),以及《淮南年
产 22 亿 Nm3 煤制天然气项目可行性研究》(2015 年 11 月更新),淮南煤制气示
范项目整体规划为:
皖能集团和国投新集拟共同建设年产 22 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装置以及相
关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项目所产煤制天然气主要供应安徽省市场,通过皖天然
气支线管网统一调配销售给安徽省工业及民用用户;项目总投资概算 153.56 亿
元,在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后,计划用约 42 个月建成投产(包括试运行阶段时
间 3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皖能集团和国投新集尚未签署正式的投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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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于 2009 年开始启动,皖能集团于 2010 年成立煤制气项
目筹备处,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14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
[2014]818 号”文批复同意建设“年产 22 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装置以及相关公
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并据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即路条)。此后,在项目可行性
论证过程中,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分别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
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明确
示范项目必须布局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化工园区内,现代煤化工项目选址应在
产业园区布设,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2015 年 12 月,经安徽省住建
厅批准,淮南煤制气项目建设地点从原规划选址的淮南市凤台变更为安徽淮南新
型煤化工基地(潘集区)。
截至报告期末,淮南煤制气项目已取得部分环评核准前置审批文件,并计划
于 2016 年下半年向环保部申请环评核准,待取得环保部环评核准后,方可向国
家发改委申请项目核准批复。煤制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约 4 年),预计短期内
难以投产运行。
3、淮南煤制气项目进度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1)技术工艺尚不成熟:煤制天然气通常指采用原煤,通过气化工艺来制
造合成天然气,目前国内煤制天然气技术工艺路线尚不成熟稳定,需进一步优化。
(2)环保审核严格:煤制气对环境影响较大,国家能源局 2015 年 7 月发布
的《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提出坚持
最严格环保标准,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量水
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工艺废水全
部回收利用;2015 年 12 月环保部颁布的《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
行)》提出现代煤化工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污染控制技术最大限度减少污
染物的排放。
(3)经济可行性方面:煤制气经济性与国际油价密切相关。由于生产流程
长、工艺复杂、单位投资强度大,固定成本在煤制气总成本中占比高,通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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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煤制气产品的盈亏平衡点多在油价为 80 美元/桶左右。而目前国际油价持续在低
位波动运行,煤制气不具备成本优势和经济方面的可行性。
(4)项目投资巨大:根据淮南煤制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年产 22
亿 Nm3 项目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约占皖能集团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50%,盲目推
进不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目前皖能集团已要求审慎推进,暂缓淮南煤
制气项目整体进度;
(5)建设周期长:煤制气项目于 2009 年启动,2014 年取得国家发改委同
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处于一期可行性论证阶段,尚未取
得环保部及国家发改委的核准;加之项目建设期长(约 4 年),项目即便建成投
产试运行后也需相当长一段时间进行调试、摸索、改进,预计该项目 10 年内难
以达到设计产能。
综上,煤制气项目存在技术路线、环境准入、项目审批以及巨额投入和投资
风险等因素,淮南煤制气项目进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淮南煤制气项目所生产煤气未来的销售安排
根据《淮南年产 22 亿 Nm3 煤制天然气项目可行性研究》(2015 年 11 月更新)
及皖能集团的说明,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所产煤制天然气主要供应安徽省市场,
所产煤气的最终用户主要为安徽省内城镇居民用气或工业用气用户,通过发行人
的管网进行输送,进入发行人管网后销售给下游客户。因此,若淮南煤制气项目
投产,将与发行人形成持续性关联交易。
5、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情况
若淮南煤制气项目投产,将可能存在因采购煤制气而导致的持续性关联采购
交易。由于煤制天然气仅作为补充气源,随着发行人输售气量规模的增加,相关
交易的占比将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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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6、对发行人的独立性的影响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皖能集团之间并不存在气源采购的关联交易;鉴
于目前国内煤制气存在技术路线、环境准入、项目审批以及巨额投入和投资风险
等因素,皖能集团已暂缓项目整体进度,淮南煤制气项目进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发行人发展市场空间较大。国家能源局预计到 2030 年,天然气在我国
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达到 15%左右,目前仅为 5.8%,而安徽省内的占比不足
5%。作为安徽省内气源主要供应商,发行人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发行人作为
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和运营主体,为保障省内供气安全,以中石油、中
石化为天然气主要供应商,其气源保障能力远高于淮南煤制气项目,且发行人与
中石油和中石化已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气源供应稳定。未来,发行人将
继续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主要供应商,公司的采购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煤制
天然气仅作为补充气源,发行人不会对其产生依赖。
(3)发行人主要利润来源于管输费,而非天然气购销差价,采购煤制气不
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模式。
(4)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就规范关联交易作出
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未来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
运作,提升公司独立性,充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皖能集团亦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相关承诺,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发行人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商业准则进行;不利用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利益。
(6)淮南煤制气项目投资主体皖能集团就该项目相关事项的安排已作出如
下承诺:
“①皖能集团控股的淮南煤制气项目建成投产后,皖天然气与该项目或项目
公司发生采购气源等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依照皖天然气关联交易的内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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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决策制度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对前述交易施加任何特别或者不
合理的影响,采购价格按照当时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确保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由皖天然气根据需求自行决定采购。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过程中不会
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皖天然气或其公众投资人的利益。
②皖能集团控股的淮南煤制气项目所产天然气通过皖天然气的管网进行输
送,销售给用气客户。
③本公司现在及未来将以皖天然气为天然气业务板块的统一运营平台,以皖
天然气现有管输业务、城燃业务及 CNG/LNG 业务为基础,发展和壮大皖天然气的
现有天然气产业链,本公司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皖天然气业务区域内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皖天然气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所从事的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④在皖能集团控股的淮南煤制气项目运行的未来任何时点包括核准阶段、建
设阶段、试运行阶段以及正式投产阶段,若皖天然气拟以现金或发行股份或其他
合法方式收购该项目或项目公司,本公司同意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理的条
件和公允的价格向皖天然气出售该项目或项目公司权益,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
交易完成。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过程中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皖天然气或其公
众投资人的利益。
⑤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不可撤销。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函任何条款,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⑥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控股企业不再持有(直接或间接)皖天然气股份;或皖
天然气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但皖天然
气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或本公司不再拥有(直接或间接)淮南
煤制气项目或项目公司权益。”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①煤制气项目未来能否实施及何时建成投产、达产均
存在很大不确定性;②发行人气源采购主要来自于中石油和中石化,未来若煤制
气项目投产运营,仅作为补充气源,发行人不会对煤制气产生依赖,气源采购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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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式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③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管输费,盈利模
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④发行人具有完善规范的治理结构,关联交易决策透明公
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定价公允,能够充分保障发行人和公
共投资者的利益;⑤皖能集团已就减少和消除该等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安排,充分
保障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⑥煤制气项目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7、安徽淮南煤制气项目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皖能集团之间存在同业
竞争
安徽淮南煤制气项目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皖能集团之间存在同业竞
争,理由如下:
(1)淮南煤制气项目从事的是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的气源生产业务,发行人
目前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与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气业务,
为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下游,淮南煤制气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2)淮南煤制气项目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及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相互独
立,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
(3)皖能集团在已经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基础上,又出具了《关
于淮南煤制气项目相关安排的承诺函》,对煤制气项目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不会
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或业务竞争。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安徽淮南煤制气示范项目现在及将来均
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和港华安徽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实质
性业务竞争
港华安徽公司除持有公司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股权投资,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业务竞争关系;港华安徽公司关联方港华燃气投资持股 49%的企
业——皖能港华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港华安徽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华煤气(香港上市公司,1083.HK)及其控股子公司港华燃气(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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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港上市公司,0003.HK)通过投资或收购在安徽省内投资设立了铜陵港华、池州
港华、安庆港华、青阳港华等从事经营城市燃气经营业务的项目公司,根据城市
燃气业务的经营特点,城市燃气业务系通过政府授权方式在一定时间和区域范围
内实施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系独家经营,不存在其他竞争者。因此,
港华安徽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安徽省内从事城市燃气业务的关联企业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在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业务竞争关系。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股东皖能集团、皖能电力、皖能运检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作出以下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存在在皖天然气业务区域
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皖天然气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
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目前或将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皖天然气及其控股
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皖天然气业务区域内发现任何与皖天
然气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
将立即书面通知皖天然气,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
先提供给皖天然气或其控股企业。
3、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在皖天然气业务区域内拟转让、出售、出
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皖天然气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
业将向皖天然气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
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皖天然气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本公司愿意承担
相关责任。
5、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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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1)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控股企业不再持有(直接或间接)皖天然气股份;

(2)皖天然气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
市(但皖天然气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公司股东港华安徽公司、国投新集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作出以
下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除对皖天然气投资并持有股份外,未在皖天
然气经营区域内投资或经营与皖天然气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在该等区域内,与皖
天然气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承诺,今后除对皖天然气投资并持有股份外,不在皖天然气经营区域
内投资或经营与皖天然气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承诺而致皖天然气遭受损失,本公司将
立即停止该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皖天然气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名称 与公司关系
皖能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6.92%的股份
港华安徽公司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持有公司 27.48%的股份
皖能电力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持有公司 6.12%的股份
国投新集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持有公司 5.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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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七、(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3、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
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4、公司参股的企业
公司参股公司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
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5、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6、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
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①关联销售的合理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与运营,系省内多个地市唯一
的长输管道天然气供应商,向当地下游城燃公司等用户提供气源;下游城市燃气
公司用户在取得当地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后,向其上游独立采购天然气。发行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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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铜陵港华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均系在天然气的销售和输送环节发生的关联
交易。由于天然气价格和管输费均由国家及地方物价主管部门制定,关联交易价
格按政府定价情况执行。
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定价方式及决 占同类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策程序 金额的比例
2016 年 1-6 月
铜陵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16,077.90 16.15%
安庆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7,624.05 7.66%
池州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2,492.79 2.50%
芜湖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354.99 0.36%
青阳港华 销售商品 CNG 政府指导价 77.01 0.08%
东至华润 销售商品 CNG 政府指导价 0.80 0.00%
凤阳新奥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10.18 0.01%
合计 26,637.73 26.76%
2015 年度
铜陵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41,717.48 16.70%
安庆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15,683.33 6.28%
池州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5,485.23 2.20%
芜湖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2,635.58 1.06%
青阳港华 销售商品 CNG 政府指导价 20.73 0.01%
东至华润 销售商品 CNG 政府指导价 0.88 0.00%
合计 65,543.23 26.25%
2014 年度
铜陵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46,991.77 20.78%
安庆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13,990.23 6.19%
池州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7,509.70 3.32%
芜湖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4,380.49 1.94%
青阳港华 销售商品 CNG 政府指导价 0.24 0.00%
合计 72,872.43 32.23%
2013 年度
铜陵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38,037.25 22.33%
安庆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10,765.93 6.32%
池州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5,414.74 3.18%
芜湖港华 销售商品 气价及管输费 政府定价 3,209.76 1.88%
青阳港华 销售商品 CNG 政府指导价 57.96 0.03%
合计 57,485.64 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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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与铜陵港华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大,主要系铜陵
市天然气使用起步早、应用广,该市近年来的天然气使用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发行人系省内多个地市唯一的长输管道天然气供应商,通过向中石油、中石
化等上游供应商购买天然气,自建长输管道向下游城市燃气公司销售天然气。下
游关联方客户取得并享有所在地燃气特许经营权,经营当地区域内的燃气业务,
发行人与下游关联方客户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行业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合
理性。天然气销售价格和管输费均由政府指导制定,发行人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
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港华关联
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占其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呈下降趋势。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存
在对关联方依赖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
存在对关联方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
关系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安庆港华
报告期内,公司副董事长纪伟毅担任董事的
芜湖港华
企业
青阳港华
铜陵港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霍志昌担任董事的企业
黄山港华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陈玉盛担任董事的企业
池州港华
东至华润 参股公司
上述关联方的股东股东工商信息如下: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名称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 股东工商信息
在股权关系
香港中华煤气(安 安庆市煤气公司股东系安庆市城
安庆
庆)有限公司、安庆 否 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港华
市煤气公司 司
芜湖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
否 -
港华 公司、邹梅
1-1-190
招股说明书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名称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 股东工商信息
在股权关系
青阳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
否 -
港华 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
铜陵 铜陵市燃气总公司股东系铜陵市
公司、铜陵市燃气总 否
港华 国有资产管理局
公司
黄山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
否 -
港华 公司
池州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
否 -
港华 公司
经核查,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仅存在相同董事兼任的关联关系,不存在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故将上述企业认定为关联
方并予以披露。
纪伟毅、霍志昌、陈玉盛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下属投资管理公司的管理
人员,通过担任被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等方式,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其兼职的
安排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对中国大陆境内投资企业管理的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的天然气和 CNG 的平均售价、销量及金额如
下:
平均单价 销量 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元/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元)
2016 年 1-6 月
铜陵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02 7,966.88 16,077.90
安庆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05 3,724.62 7,624.05
池州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05 1,217.79 2,492.79
注1
芜湖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0.50 706.24 354.99
青阳港华 CNG 2.29 33.60 77.01
东至华润 CNG 2.21 0.36 0.80
凤阳新奥 气价及管输费 0.18 56.51 10.18
2015 年度
铜陵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47 16,866.88 41,717.48
安庆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40 6,539.24 15,683.33
池州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38 2,305.12 5,485.23
1-1-191
招股说明书
平均单价 销量 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元/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元)
注1
芜湖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1.07 2,469.40 2,635.58
青阳港华 CNG 2.83 7.32 20.73
东至华润 CNG 2.33 0.38 0.88
2014 年度
铜陵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64 17,820.89 46,991.77
安庆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36 5,918.52 13,990.23
池州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39 3,147.71 7,509.70
注1
芜湖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1.78 2,455.76 4,380.49
注2
青阳港华 CNG - - 0.24
2013 年度
铜陵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05 18,557.75 38,037.25
安庆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11 5,104.13 10,765.93
池州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11 2,561.96 5,414.74
芜湖港华 气价及管输费 2.17 1,480.63 3,209.76
青阳港华 CNG 2.38 24.39 57.96
注 1:2016 年 1-6 月、2015 年、2014 年和 2013 年发行人存在向芜湖港华提供代输服务,
扣除该项业务的价格影响后,其气价及管输费平均单价分别为 2.02 元/立方米、2.45 元/立
方米、2.81 元/立方米和 2.18 元/立方米;
注 2:2014 年度,青阳港华向公司采购的 0.24 万元 CNG,系上年暂估数与本年实际结
算数之间的差额,2014 年公司与青阳港华之间未发生关联销售。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港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销售毛利占比低于销售金额
占比的原因及合理性
关联销售金额及其毛利与营业收入总额及毛利总额的比例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金额占 关联交易毛利占 比例差
年度 金额 易毛利 营业收入的比例 毛利总额的比例 异
(万元) (万元) ① ③ ① -②
2016 年 1-6 月 26,626.75 2,295.71 24.93% 21.53% 3.40%
2015 年度 65,542.35 4,719.60 24.96% 18.09% 6.87%
2014 年度 72,872.43 5,470.15 31.25% 22.10% 9.15%
2013 年度 57,485.64 4,611.39 33.20% 24.40% 8.80%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长输管线、CNG/LNG 及城燃业务等,而对港华关联企业的
销售不含城燃业务,且多为长输管线业务(CNG 业务销售金额占比仅为 0.1%),
扣除 CNG/LNG 及城燃业务收入金额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中长输管线业务及其毛
利占同类长输管线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比例如下:
1-1-192
招股说明书
关联交易金额占 关联交易毛利占
关联交 关联交
同类业务(长输管线) 同类业务(长输管线) 比例差异
年度 易金额 易毛利
收入的比例 毛利的比例
(万元) (万元)
① ② ①-②
2016 年 1-6 月 26,549.74 2,288.42 29.50% 27.20% 2.30%
2015 年度 65,521.62 4,716.02 29.11% 25.62% 3.49%
2014 年度 72,872.19 5,470.15 37.19% 32.67% 4.52%
2013 年度 57,427.68 4,605.21 39.51% 37.05% 2.46%
可见,若扣除 CNG/LNG 及城燃业务收入金额的影响,发行人各年度向港华关
联企业的关联销售金额占比与关联销售毛利占比差额分别为:2.30%、3.49%、
4.52%、2.46%,差异较小。
关联销售毛利占比低于销售金额占比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长输管线
年度 类别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占比 销售毛利 销售毛利占比
业务类型
售气业务 26,403.06 99.41% 2,188.99 95.55%
关联
代输业务 156.86 0.59% 101.97 4.45%

合计 26,559.92 100.00% 2,290.96 100.00%
售气业务 60,522.02 95.38% 4,155.69 67.86%
2016 年 非关
代输业务 2,928.43 4.62% 1,967.85 32.14%
1-6 月 联方
合计 63,450.45 100.00% 6,123.54 100.00%
售气业务 86,925.08 96.57% 6,344.68 75.40%
全部
代输业务 3,085.29 3.43% 2,069.82 24.60%
客户
合计 90,010.37 100.00% 8,414.50 100.00%
售气业务 65,135.23 99.41% 4,417.82 93.68%
关联
代输业务 386.39 0.59% 298.2 6.32%

合计 65,521.62 100.00% 4,716.02 100.00%
售气业务 154,747.30 96.98% 10,350.96 75.60%
非关
2015 年 代输业务 4,821.47 3.02% 3,340.26 24.40%
联方
合计 159,568.77 100.00% 13,691.22 100.00%
售气业务 219,882.53 97.69% 14,768.78 80.23%
全部
代输业务 5,207.86 2.31% 3,638.46 19.77%
客户
合计 225,090.39 100.00% 18,407.24 100.00%
售气业务 72,604.22 99.63% 5,308.28 97.04%
关联
代输业务 267.97 0.37% 161.87 2.96%

合计 72,872.19 100.00% 5,470.15 100.00%
2014 年
售气业务 118,197.14 96.04% 8,333.19 73.92%
非关
代输业务 4,870.54 3.96% 2,939.44 26.08%
联方
合计 123,067.68 100.00% 11,272.63 100.00%
1-1-193
招股说明书
售气业务 190,801.36 97.38% 13,641.47 81.48%
全部
代输业务 5,138.51 2.62% 3,101.31 18.52%
客户
合计 195,939.87 100.00% 16,742.78 100.00%
售气业务 57,425.46 100.00% 4,603.55 99.96%
关联
代输业务 2.22 0.00% 1.65 0.04%

合计 57,427.68 100.00% 4,605.21 100.00%
售气业务 83,705.14 95.19% 4,955.51 63.34%
非关
2013 年 代输业务 4,225.90 4.81% 2,867.99 36.66%
联方
合计 87,931.04 100.00% 7,823.50 100.00%
售气业务 141,130.60 97.09% 9,559.06 76.91%
全部
代输业务 4,228.12 2.91% 2,869.64 23.09%
客户
合计 145,358.72 100.00% 12,428.70 100.00%
发行人关联方销售中代输业务占比低于非关联方,而代输业务毛利占比高于
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系代输业务收入不含气价所致),导致关联销售毛利占比
低于销售金额占比,具有合理性。
(2)采购 CNG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马鞍山港华 采购商品 CNG 政府指导价 143.99 29.77% 35.45 11.35%
马鞍山港华系公司监事陈玉盛担任董事的企业,其股东工商信息如下: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关联方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 股东工商信息
名称
股权关系
香港中华煤气(马鞍
马鞍山 马鞍山市燃气总公司股东
山)有限公司、马鞍山 否
港华 系马鞍山市建设局
市燃气总公司
(3)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新能创投 租赁 市场定价 164.11 264.63 271.26 255.87
金鼎物业 物业 市场定价 14.67 27.42 23.02 15.99
皖能运检 设备检修 市场定价 - - 23.76 -
1-1-194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关联租赁主要系向新能创投租赁办公用房;物业费系向金鼎物业
支付的物业管理费;设备检修费系向皖能运检支付龙塘、利辛 CNG 母站设备检修
费。上述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委托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通过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安徽省能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向本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
支付
委托机构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使用

2016 年 1-6 月
- - - - - -
2015 年度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9,500.00 2,000.00 11,500.00 - 508.58
2014 年度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9,200.00 11,000.00 20,700.00 9,500.00 740.39
2013 年度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1,300.00 20,700.00 12,800.00 19,200.00
767.55
招商银行合肥马鞍山路支行 8,000.00 - 8,000.00 -
报告期内,皖能集团向发行人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如下:
序 期限 金额
委贷机构 起始日期 利率/区间 利率确定方式
号 (月) (万元)
1 2012.05.24 12 800 6.56 基准利率、固定利率
2 2012.12.03 12 10,000 5.4 基准利率下浮 10%、固定利率
3 2012.12.27 36 500 5.535-4.95 基准利率下浮 10%、同步调整
4 2013.05.07 12 5,000 5.7 基准利率下浮 5%、固定利率
安徽省能
5 2013.05.07 12 1,000 6.0 基准利率、固定利率
源集团财
6 2013.07.12 12 2,000 5.7 基准利率下浮 5%、固定利率
务有限公
7 司 2013.09.29 12 1,700 5.7 基准利率下浮 5%、固定利率
基准利率下浮 10%、同步调整、
8 2013.12.03 12 10,000 5.4-5.535
展期后按 1-3 年利率计算
9 2013.12.10 12 1,000 6.0-5.6 基准利率、同步调整
10 2014.01.27 6 2,000 5.6 基准利率、同步调整
1-1-195
招股说明书
序 期限 金额
委贷机构 起始日期 利率/区间 利率确定方式
号 (月) (万元)
基准利率、展期后按 1-3 年利率
11 2014.05.07 12 1,000 6.15
计算、固定利率
12 2014.11.10 12 5,000 6.0-5.1 基准利率、同步调整
13 2014.12.15 12 3,000 5.6-5.1 基准利率、同步调整
14 2015.01.04 12 2,000 5.6-5.1 基准利率、同步调整
15 招商银行 2012.03.30 12 8,000 6.56 基准利率
(2)关联方代垫
单位:万元
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支付使用费
2016 年 1-6 月
- - - - - -
2015 年度
皖能集团 - - - - -
2014 年度
皖能集团 - - - - -
2013 年度
皖能集团 3.58 45.14 48.72 - -
(3)关联方代建管理
201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皖能置业签订协议,委托皖能置业提供龙塘基地
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的报批、施工前准备、现场监督等代理服务,公司按工程进度
向皖能置业按月支付工程款项,代理建设费为工程总价的 5%,共计 35.24 万元。
(4)收购关联方资产
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压缩公司收购了皖能集团及
皖能电力所持有的国皖公司 52%的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
上述收购事宜,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出资 1,5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1-1-196
招股说明书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皖
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司出资 12,2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6)其他关联交易
①皖能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 12 亿元,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
起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止,利率为 3.30%,全部用于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本
公司使用 5,000.00 万元超短期融资券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止,利率为 3.30%,2015 年度支付给母公司资金使用费
811,475.41 元。
②皖能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 10 亿元,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
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利率为 3.30%,全部用于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本公
司申请使用 10,000.00 万元超短期融资券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
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利率为 3.30%,2015 年度支付给母公司资金使用费
524,383.56 元,2016 年 1-6 月资金使用费 1,645,479.45 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行人律
师认为,公司通过皖能集团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获得财务资助的行为,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支付的相关使用费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
③2016 年 5 月,皖能新奥与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定远至凤阳
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之资产转让协议》,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总价(含增值
税)为 19,069.04 万元;以《资产移交确认单》签署日为转让标的的交割日;2016
年 6 月 3 日,皖能新奥与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定远至凤阳高压天然
气管道工程项目之资产移交确认单》。
3、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科目 关联方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 池州港华 - - - 65.32
应收账款 铜陵港华 - - - 525.22
应收账款 青阳港华 4.76 - - -
1-1-197
招股说明书
科目 关联方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应收款 新能创投 - 0.20 0.20 0.20
其他应收款 东至华润 10.19
预付账款 新能创投 - - - 19.44
预付账款 马鞍山港华 3.41 11.44 - -
应付账款 皖能置业 - 29.23 29.23 29.23
应付账款 皖能运检 - - 13.90 -
应付账款 凤阳新奥 11,430.12 - - -
应付利息 皖能集团 216.99
其他应付款 金鼎物业 14.46 3.40 4.67 0.13
其他应付款 新能创投 164.11 43.74 40.77 1.89
其他流动负债 皖能集团 10,000.00 10,000.00 - -
预收账款 铜陵港华 575.30 455.46 127.89 -
预收账款 池州港华 218.67 495.01 263.71 -
预收账款 安庆港华 489.66 486.52 66.36 219.00
预收账款 芜湖港华 166.88 171.52 122.51 44.98
预收账款 青阳港华 - - 4.00 2.78
预收账款 东至华润 1.11 0.01 - -
4、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股份公司设立之前,发行人未制订专门的关联交易制度。股份公司设立后,
发行人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发行人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
关的决策程序,关联方回避了相关表决。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
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
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
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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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由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关联股东可以自行回避,也可由任何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
如有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但有关股东认为自己不属于应回避
范围的,应说明理由。如说明理由后仍不能说服提出请求的股东的,股东大会可
将有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就关联关系身份存在争议、股东参加或不参加投票的结果
分别记录。股东大会后应由董事会提请有关部门裁定关联关系股东身份后确定最
后表决结果,并通知全体股东。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重点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除行使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可以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的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可以聘
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应由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如独立董事的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
况及时通知全体股东。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当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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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发表独立意见: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
项;独立董事的意见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依据《重大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具体股东大会授权文件执行。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
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
东应当回避表决: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被交易对方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
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
的);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
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的;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认
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八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
金资产、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可以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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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等事项。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对需要报股东大会
的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一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征集董事会会议议案。各
议案提出人应于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5日将有关议案及说明材料递交董事会秘
书。涉及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1/2以上的独立董事
认可。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
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交易对方;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
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权的;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所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三条:除本制度第十四条另有规定外,公司拟与
关联自然人达成总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
或者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由董事
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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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四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
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和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聘请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
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
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
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制度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与同一关联人
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
系的其他关联人。
已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
累计计算范围。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六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经全
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5、《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制度》第十三条: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以下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关联交易总额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
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12个月内
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高于30万元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总额或公司(包括控股子
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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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高于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制度》第十四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对以下事项
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法人对本公
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
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
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股权激励计划;独
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避免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
利益,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已就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其他股东利益承诺将尽量避免、
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皖
能集团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商业准则进行;不利用发
行人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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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现任董事。公司董事会由12名成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4人,任期3年,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
贾化斌 董事长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卢浩 副董事长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纪伟毅 副董事长 港华安徽公司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霍志昌 董事 港华安徽公司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肖厚全 董事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姚礼进 董事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沈春水 董事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张伟 董事 国投新集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尹宗成 独立董事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李洪峰 独立董事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石强 独立董事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周世虹 独立董事 皖能集团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贾化斌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淮北市七中教师,淮北市烈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劳动人
事局干部、区团委副书记,淮北市烈山镇镇长、党委书记,淮北市烈山区政府常
委、常务副区长,淮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淮北市招商局局
长、党组书记,淮北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公司董事、总经
理。现任皖能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卢浩先生,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开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安徽裕安实业总
公司合浦公司总经理,安徽信托投资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市场科科长,安徽国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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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秘书,安徽国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皖能集团总经理助理、战略策划部主任。
纪伟毅先生,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香港居民,管理学硕士。曾任中华
煤气工程师、业务发展主任、业务发展经理,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常州港华燃
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江苏区域总经理,南京港华燃
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华东区域总经理。现
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霍志昌先生,出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香港居民,工商管理硕士,香港会
计师公会和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香港注册税务师,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
华区分会会长。曾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现任港华燃气有限
公司高级副总裁。
肖厚全先生,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皖能集团投资部主任助理,皖能集团投资开发部项目管理,华东琅琊山
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
委委员,皖能集团战略策划部副主任。现任皖能集团资产经营部主任。
姚礼进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曾任铜陵发电综合公司干事,铜陵发电厂劳资科干事,铜陵发电厂劳
动人事科、组干科干事,铜陵发电厂保卫科科长,铜陵发电厂人力资源部主任,
皖能铜陵发电公司副总经理,蒙古皖能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包头皖能物流公司
董事长,公司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沈春水先生,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
计师。曾任皖能电力出纳会计,淮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皖能集团审计
法规部主任助理,皖能集团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皖能集团资产经营部副主任。现
任皖能集团财务管理部主任。
张伟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
国投新集机电部副部长,国投新集一矿机电副矿长,国投新集安监局副主任工程
师,国投新集电力公司经理,国投新集供应部部长。现任国投新集总部副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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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尹宗成先生,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农学院助教,安徽农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安
徽农业大学教授。
李洪峰先生,出生于195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安徽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合肥荣事达
集团董事、副总裁,广东万和集团副总裁,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14
年退休。
石强先生,出生于195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煤炭设计机电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外聘专家。曾任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监理公司副经理,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
究院第二设计所副总工程师、副所长。现任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周世虹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工
商管理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天瑞律师事
务所主任。曾任合肥工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任秘书。现
任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主任。
经核查,公司现有四名独立董事,在高校任职的为尹宗成先生,现任安徽农
业大学教授,未担任行政职务。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均不属于高等学校的党政领导班子,其在公司
任职职务合法、合规。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均不属于高等学校的党政领导班子,其在公
司任职职务合法、合规。
董事的兼职具体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2012年12月27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了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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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
邵德慧 监事会主席 皖能集团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陈玉盛 监事 港华安徽公司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方小强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邵德慧女士,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安徽省政府稽察特派员公署正科级稽察特派员助理,安徽省省委企业工委和国
资委省属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副处级专职监事,安徽省国资委省属企业监事会办事
处正处级专职监事(主任)。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陈玉盛先生,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香港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主任、业务经理,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区域财务总监。现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华东区域副
总裁兼华东区域财务总监。
方小强先生,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安徽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会计,皖天然气会计。现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
监事的兼职具体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
姚礼进 总经理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朱亦洪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吕石音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黎延志 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吴海 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姚礼进先生,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会成员”)。
朱亦洪女士,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会计师。曾任安徽合力叉车集团内部审计员,深圳市光大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光大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深圳市清华茂物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深圳市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鼎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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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深圳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吕石音女士,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工程师。曾任皖能集团经营部业务主办,皖能电力计划经营部主管,皖能电
力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
黎延志先生,出生于 196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吉林市吉美天然气有限公司材料部部长,吉林市吉美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部
部长,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网建设部部门经理,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程
建设部部门经理,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高级经理,宜兴港华燃气有
限公司技术支援总监,营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限公司城网开发部主
任、城网项目管理公司经理、广德天然气公司负责人,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区
域工程技术支援总监,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海先生,出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
师。曾任合肥发电厂热工分场助手,合肥发电厂热工分场专业工程师,合肥发电
厂热工分场副主任,合肥发电厂生产技术部副主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
生产部主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主任,皖能电力安全生产部主管,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具体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
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
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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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公司职位 2015 年度薪酬金额 是否在发行人处领薪
贾化斌 董事长 46.60 是
卢浩 副董事长 - 否
纪伟毅 副董事长 - 否
霍志昌 董事 - 否
肖厚全 董事 - 否
姚礼进 董事、总经理 44.60 是
沈春水 董事 - 否
张伟 董事 - 否
周世虹 独立董事 3.51 是

尹宗成 独立董事 - 是

李洪峰 独立董事 - 是
石强 独立董事 3.51 是
邵德慧 监事会主席 - 否
陈玉盛 监事 - 否
方小强 职工监事 16.82 是
黎延志 副总经理 32.43 是
吴海 副总经理 5.13 是
朱亦洪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7.33 是
吕石音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5.57 是
注:尹宗成、李洪峰系于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姓 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关联关系情况
名 职务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
发行人子公司
贾化 董事 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斌 长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
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副董 北京鼎天软件有限公司
卢浩 担任董事的企业 参股公司
事长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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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关联关系情况
名 职务
安徽省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安徽大段家煤业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安徽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担任总经理的企
兴安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发展有限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港华(宜兴)生态休闲有限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纪伟 副董 担任董事的企业 公司 的企业
毅 事长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限公司 的企业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限公司 的企业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的企业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1083.HK)(非内地注册企 的企业
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企业
江苏仙龍生态园林科技开发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有限公司 的企业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
肖厚
董事 担任董事的企业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1-1-210
招股说明书
姓 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关联关系情况
名 职务
董事兼职的企业、皖能电力
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华东天荒坪蓄能发电有限责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任公司 参股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马鞍山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朝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淄博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霍志 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担任董事的企业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的企业
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包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绵阳河清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韶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环保技术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有限公司 的企业
绵竹玉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1-1-211
招股说明书
姓 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关联关系情况
名 职务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绵竹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齐齐哈尔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港华移动支付服务(深圳)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有限公司 的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有限公司 的企业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限公司 的企业
华衍环境产业发展(苏州)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有限公司 的企业
担任监事的企业
港华支付科技(深圳)有限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公司 的企业
港华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
董 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
姚礼 事、
担任董事的企业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进 总经
理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
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
华东琅琊山抽水蓄能有限责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任公司 参股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兴安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
同一控股股东
沈春 司
董事 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
水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责任公司
担任监事的企业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安徽大段家煤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
张伟 董事 担任董事的企业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
周世 独立 担任独立董事的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
虹 董事 企业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
李洪 独立 担任独立董事的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
峰 董事 企业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职的企业
石强 独立 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有限 董事兼职的企业
1-1-212
招股说明书
姓 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关联关系情况
名 职务
董事 公司
尹宗 独立 担任独立董事的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董事兼职的企业
成 董事 企业 司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
同一控股股东

担任董事的企业 董事兼职的企业、控股股东
安徽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监事
邵德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会主

席 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担任监事的企业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担任总经理的企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陈玉 的企业
监事 担任董事的企业
盛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司 的企业
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萍乡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修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宜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1-1-213
招股说明书
姓 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关联关系情况
名 职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丹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杭州壬通燃气能源技术有限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泰州永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
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
担任监事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
抚州市抚北天然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九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昌九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的企业
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
发行人子公司

职工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监事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
方小 (审 发行人子公司
担任监事的企业 公司
强 计部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
副主 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
任)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参股公司
石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参股公司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副总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经理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朱亦
兼财 担任监事的企业
洪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务总
监 和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
发行人子公司

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有限公
发行人子公司

1-1-214
招股说明书
姓 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 关联关系情况
名 职务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
发行人子公司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和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
副总 发行人子公司

经理
吕石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
兼董 担任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子公司
音 公司
事会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秘书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
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
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
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有限公
发行人子公司

副总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
吴海 担任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子公司
经理 司
黎延 副总 担任总经理的企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
发行人子公司
志 经理 业 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的兼职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
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
和承诺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在公司专
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
1-1-215
招股说明书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
2015.12 2015.09 2015.03 2014.05 2012.12
至今 -2015.12 -2015.09 -2015.03 -2014.05
贾化斌 贾化斌 张飞飞 张飞飞 张飞飞
卢浩 卢浩 邱先浩 邱先浩 邱先浩
纪伟毅 纪伟毅 纪伟毅 纪伟毅 纪伟毅
肖厚全 肖厚全 卢浩 卢浩 卢浩
沈春水 沈春水 沈春水 沈春水 沈春水
霍志昌 霍志昌 霍志昌 霍志昌 霍志昌
姚礼进 姚礼进 贾化斌 贾化斌 贾化斌
张伟 张伟 张伟 刘宝祥 刘宝祥
周世虹 周世虹 周世虹 周世虹 梁樑
尹宗成 李晓玲 李晓玲 李晓玲 李晓玲
李洪峰 程海峰 程海峰 程海峰 程海峰
石强 石强 石强 石强 石强
201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周世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梁樑先生因个人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梁樑先生因时任合肥工业大
学副校长一职,根据教监[2008]15号文的规定,其不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张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刘宝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01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肖厚全先生、姚礼
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张飞飞先生、邱先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201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一届十五次董事会,贾化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卢浩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1-1-216
招股说明书
2015年12月2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贾化斌先生、卢浩先
生、纪伟毅先生、肖厚全先生、沈春水先生、霍志昌先生、姚礼进先生、张伟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周世虹先生、石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鉴于高等学校独立董事人选资格需符合教监[2008]15号文等相关规定,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尹宗成先生、李洪峰先生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监事
2015.12 至今 2015.03-2015.12 2012.12-2015.03
邵德慧 邵德慧 杨治成
陈玉盛 陈玉盛 陈玉盛
方小强 钱虹 钱虹
201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邵德慧女士担任公司监事,
杨治成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01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一届九次监事会,邵德慧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二届监事会由邵德慧女士、陈玉盛先生、方小强先生
组成,其中方小强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15.09-至今 2015.04-2015.09 2013.02-2015.04 2012.12-2013.02
- 贾化斌 贾化斌 贾化斌
姚礼进 姚礼进 姚礼进 刘大斌
吴海 费勤云 李保平 李保平
朱亦洪 朱亦洪 费勤云 费勤云
吕石音 吕石音 朱亦洪 朱亦洪
黎延志 黎延志 吕石音 吕石音
2013年2月7日,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聘任姚礼进先生为副总经理,刘大斌先
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1-1-217
招股说明书
2015年3月2日,李保平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4月30日,公司一届十二次董事会聘任吕石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黎延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9月18日,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聘任姚礼进先生为总经理,贾化斌
先生不再担任上述职务,聘任吴海先生为副总经理,费勤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
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变化系因退休、职务变
化导致资格不适格、以及作为国有股东通过法定程序换选其董事、监事、高管代
表等原因引致,前述人员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情形;且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利
润规模逐年递增,未因董事、监事、高管变化受到不利影响,该等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和管理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1-1-218
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上
市公司要求的《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引
入了独立董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
治理架构,同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并制
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运行。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1-219
招股说明书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决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的权力和义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1-1-220
招股说明书
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与通知、提案、召开与决议、
会议记录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主要
内容如下:
(1)会议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1-1-221
招股说明书
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
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
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
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
1-1-222
招股说明书
监会安徽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
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
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
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
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股东大会提案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
并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召开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1-1-223
招股说明书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4)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
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发行人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11次,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1 创立大会 2012.12.27 全部股东出席
2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02.22 全部股东出席
3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3.05.10 全部股东出席
4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07.05 全部股东出席
5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05.30 全部股东出席
6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03.23 全部股东出席
7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7.08 全部股东出席
8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9.18 全部股东出席
9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2.28 全部股东出席
10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04.18 全部股东出席
11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06.07 全部股东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
要求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会议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决
策程序规范、科学。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运行。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设
1-1-224
招股说明书
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选举或罢免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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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主要
内容如下: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会议应当通
知监事。定期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两次,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应当于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决定召开会议
的时间、地点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代表十
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
议时;监事会提议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总经理提议时;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召开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情形。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
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
后的决议为准。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4、发行人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共召开22次董事会,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表决方式
1 一届一次董事会 2012.12.27 现场表决
2 一届二次董事会 2013.02.07 通讯表决
3 一届三次董事会 2013.03.12 通讯表决
4 一届四次董事会 2013.04.19 现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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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表决方式
5 一届五次董事会 2013.05.31 通讯表决
6 一届六次董事会 2013.10.15 通讯表决
7 一届七次董事会 2013.12.27 通讯表决
8 一届八次董事会 2014.02.10 通讯表决
9 一届九次董事会 2014.05.09 现场表决
10 一届十次董事会 2014.09.03 通讯表决
11 一届十一次董事会 2015.03.02 现场表决
12 一届十二次董事会 2015.04.30 通讯表决
13 一届十三次董事会 2015.06.24 通讯表决
14 一届十四次董事会 2015.09.02 通讯表决
15 一届十五次董事会 2015.09.18 现场表决
16 一届十六次董事会 2015.09.28 通讯表决
17 一届十七次董事会 2015.12.14 通讯表决
18 二届一次董事会 2015.12.28 通讯表决
19 二届二次董事会 2016.3.18 通讯表决
20 二届三次董事会 2016.5.16 现场表决
21 二届四次董事会 2016.8.26 通讯表决
22 二届五次董事会 2016.11.28 通讯表决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相
关事项做出决策,会议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决策程序规
范、科学;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运行。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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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书面审
核意见应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
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7)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以及股东大会授
予的其它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提案、召集、召开、通知、审议程序等内容
进行详细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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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
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
式,提交全体监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任何监事提议召
开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
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表决票、经与会
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
责保管。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4、发行人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共召开13次监事会,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表决方式
1 一届一次监事会 2012.12.27 现场表决
2 一届二次监事会 2013.02.07 通讯表决
3 一届三次监事会 2013.04.19 现场表决
4 一届四次监事会 2013.05.31 通讯表决
5 一届五次监事会 2013.10.15 通讯表决
6 一届六次监事会 2014.05.09 现场表决
7 一届七次监事会 2014.09.03 通讯表决
8 一届八次监事会 2015.03.02 现场表决
9 一届九次监事会 2015.04.30 通讯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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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表决方式
10 一届十次监事会 2015.12.14 通讯表决
11 二届一次监事会 2015.12.28 通讯表决
12 二届二次监事会 2016.5.16 现场表决
13 二届三次监事会 2016.11.28 通讯表决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相
关事项做出决策,会议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决策程序规
范、科学;不存在管理层、监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2012年12月27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13年2月22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
立董事制度》。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及职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以下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
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①关联
交易总额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包括控
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高于3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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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项;②关联交易总额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
者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
高于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事项。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法人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
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
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6)《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7)股权激励计划;
(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
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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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挥
各自的专长和经验,对公司及董事会的发展和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2012年12月27日,公司一届一次董事会聘任吕石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自股
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
细则》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1、董事会秘书制度安排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投资
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
信息沟通;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披露;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
问询;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其他
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
相关人员,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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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
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1、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名称 人员构成 主要职责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
贾化斌(主任委
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
战略委 员)、纪伟毅、姚
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
员会 礼进、周世虹、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
张伟
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
施进行跟踪检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李洪峰(主任委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审计委 员)、尹宗成、石 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查公司的财务
员会 强、肖厚全、霍 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志昌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
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
周世虹(主任委
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人选;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
提名委 员)、尹宗成、石
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在总经理聘期届满
员会 强、纪伟毅、沈
时,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建议;对董事、总经理
春水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必要时根据评估
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
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授权的其他事宜。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根
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
薪酬与 石强(主任委 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包
考核委 员)、周世虹、尹 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
员会 宗成、卢浩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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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安排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4个专门委员会。
3、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了
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
(七)发行人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理完善的
具体措施
公司针对股权结构、行业等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
效、公司治理完善,具体为:
1、建立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
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管理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
制度。公司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以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并为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2012年8月,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引
进皖能电力、国投新集、皖能运检等股东,形成了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的多元化有利于董事会的独立运作。
二、发行人近三年内有关情况的声明
公司目前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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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
况。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一)国皖嘉汇被处罚情况
1、被处罚情况
2015 年 7 月 6 日,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邱建罚[2015]022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国皖嘉汇因冯井镇 LNG 加注站用房及配套工程未取
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被处以罚款 46,000 元。国皖嘉汇已按照
邱建罚[2015]02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了 46,000 元罚款。
2、违反的相关规定
国皖嘉汇受到该行政处罚系因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违
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5 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
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之规定。
3、整改情况
2015 年 8 月 18 日,国皖嘉汇取得了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4152214101301S01)。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国皖嘉汇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证》,前述违法状态已经消除,整改措施合法有效。
(二)国皖公司肥东分公司被处罚情况
1、被处罚情况
2015年7月8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东国土监字[2015]027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国皖公司肥东分公司因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合肥循环
经济示范园土地建设液化天然气等设施,被处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118平方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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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47,530元。国皖公司已按照东国土监字[2015]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
缴纳了47,530元罚款。
2、违反的相关规定
国皖公司肥东分公司受到该行政处罚系因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了《土地管
理法》第2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
地”,以及第53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
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之
规定。
3、整改情况
2015 年 11 月 12 日 , 国 皖 公 司 与 肥 东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了 电 子 监 管 号
3401222015B0136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5年12月25日,肥东县人民政府下发东政国土让(2015)61号《关于同意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批复同意国皖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天工大道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6年2月24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说明》,确认:前述建设项目用地符
合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6年3月15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说明》,确认:前述土地用于建
设液化天然气项目,国皖公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存
在法律障碍。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国皖公司肥东分公司已取得了建设项目用
地的合法手续,办理该等土地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前述违法状态已经消除,
整改措施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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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
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就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何种行政处罚
属于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均未作出明确界定。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未取得施工许
可证擅自施工,行政处罚裁量档次为从轻情形的,对应的处罚标准为处工程合同
价款1%的罚款。国皖嘉汇冯井镇LNG加注站工程合同价款为466.70万元,被处以
罚款46,000元,处罚标准为工程合同价款1%左右,属于从轻处罚情形;国皖嘉
汇在被处罚后,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消除了违法状态和影响;原处罚机关霍邱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证明》,认定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第
2条、第6条规定,对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认定权限属于作出行政处罚的全省各级
国土资源部门执法机关,即谁处罚谁认定。国皖公司肥东分公司被处罚后,现已
依法取得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消除了违法状态和影响,原处罚机关肥东县国
土资源局已出具《证明》,认定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国皖嘉汇、国皖公司肥东分公司前述
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皖天然气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
碍。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目前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近三年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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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
会计师鉴证意见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
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
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公司按照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
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会审字[2016]4424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6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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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华普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6]4423号)。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审计报
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7,013,110.56 443,920,547.55 235,067,360.86 138,082,761.07
应收票据 - 3,616,000.00 - -
应收账款 52,528,979.4 48,770,712.16 49,783,664.34 10,854,962.56
预付款项 78,914,905.52 124,324,104.51 7,405,531.81 25,604,395.81
其他应收款 7,100,811.27 11,392,204.67 11,973,644.39 7,277,095.01
存货 15,186,082.90 18,057,126.96 17,164,359.05 11,700,200.29
其他流动资产 65,335,001.83 51,876,225.74 25,230,126.58 8,280,177.45
流动资产合计 546,078,891.48 701,956,921.59 346,624,687.03 201,799,592.1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417,728.37 16,033,841.75 15,931,647.35 16,000,000.00
固定资产 1,366,953,253.77 1,185,429,699.63 1,094,909,146.99 841,253,626.92
在建工程 555,557,273.96 550,143,148.63 485,854,158.60 340,495,844.25
工程物资 4,465,007.48 3,785,120.51 2,130,417.19 4,798,906.53
无形资产 138,127,216.48 119,394,888.86 82,144,400.87 60,173,919.29
商誉 81,121.63 81,121.63 81,121.63 -
长期待摊费用 310,419.20 316,613.65 535,456.05 1,860,935.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5,704.25 1,339,835.46 927,941.33 288,978.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058,957.81 35,969,571.02 48,180,316.04 46,302,766.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30,596,682.95 1,912,493,841.14 1,730,694,606.05 1,311,174,978.45
资产总计 2,676,675,574.43 2,614,450,762.73 2,077,319,293.08 1,512,974,570.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1,000,000.00 345,000,000.00 360,000,000.00 321,000,000.00
1-1-239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票据 1,723,689.44 1,953,503.45 4,800,000.00 -
应付账款 409,963,173.07 308,011,916.22 303,974,911.56 195,035,337.50
预收款项 64,243,205.03 71,884,662.24 59,434,319.67 42,132,926.09
应付职工薪酬 6,165,919.70 4,079,003.63 3,051,987.36 1,474,360.30
应交税费 4,499,756.61 5,153,540.92 4,023,165.82 7,293,171.21
应付利息 2,856,164.91 1,452,297.73 1,162,782.47 710,904.92
其他应付款 20,755,920.08 19,548,019.30 14,918,187.43 17,220,941.63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105,008,812.23 - -
流动负债合计 961,207,828.84 862,091,755.72 751,365,354.31 584,867,641.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8,870,500.00 452,988,300.00 282,749,700.00 84,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8,870,500.00 452,988,300.00 282,749,700.00 84,000,000.00
负债合计 1,330,078,328.84 1,315,080,055.72 1,034,115,054.31 668,867,641.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资本公积 437,850,040.35 437,850,040.35 437,844,521.54 437,773,121.54
专项储备 3,441,231.35 2,908,718.47 3,778,646.15 1,244,854.52
盈余公积 37,974,443.46 37,974,443.46 25,098,089.91 12,384,911.37
未分配利润 339,190,805.43 290,300,521.82 187,289,427.82 91,976,85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70,456,520.59 1,021,033,724.10 906,010,685.42 795,379,746.02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76,140,725.00 278,336,982.91 137,193,553.35 48,727,182.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6,597,245.59 1,299,370,707.01 1,043,204,238.77 844,106,928.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676,675,574.43 2,614,450,762.73 2,077,319,293.08 1,512,974,570.64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67,860,410.42 2,625,592,671.25 2,332,067,095.45 1,731,136,948.34
二、营业总成本 1,010,950,530.43 2,481,265,786.14 2,194,219,478.91 1,606,407,584.08
减:营业成本 961,245,860.56 2,364,148,448.27 2,084,600,104.80 1,542,119,660.2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76,692.13 6,867,344.50 4,098,923.68 3,231,035.10
销售费用 2,076,902.30 4,003,044.50 3,494,289.43 2,681,960.48
管理费用 32,994,817.44 77,058,477.86 72,591,060.38 43,111,589.45
财务费用 10,925,758.20 27,311,494.52 26,418,803.40 14,622,194.73
资产减值损失 1,230,499.80 1,876,976.49 3,016,297.22 641,144.12
1-1-240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加:公允价值变动
- - - -
收益
投资收益 -531,675.02 102,194.40 -68,352.65 -
三、营业利润 56,378,204.97 144,429,079.51 137,779,263.89 124,729,364.26
加:营业外收入 7,334,804.25 4,681,481.54 4,832,181.19 2,192,494.20
其中:非流动资产
1,089.32 10,226.03 - 8,983.16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450.35 5,211,627.55 20,667.97 25,393.78
其中:非流动资产
200.35 91,381.24 17,445.16 24,393.78
处置净损失
四、利润总额 63,706,558.87 143,898,933.50 142,590,777.11 126,896,464.68
减:所得税费用 18,482,533.17 43,948,347.58 44,052,258.96 34,058,547.20
五、净利润 45,224,025.70 99,950,585.92 98,538,518.15 92,837,917.48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 48,890,283.61 115,887,447.55 108,025,747.77 95,407,398.19

少数股东损益 -3,666,257.91 -15,936,861.63 -9,487,229.62 -2,569,480.71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19 0.46 0.43 0.38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19 0.46 0.43 0.38
益(元/股)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45,224,025.70 99,950,585.92 98,538,518.15 92,837,917.48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综合 48,890,283.61 115,887,447.55 108,025,747.77 95,407,398.19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3,666,257.91 -15,936,861.63 -9,487,229.62 -2,569,480.71
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188,887,046.10 2,964,378,554.17 2,606,697,907.53 1,966,267,730.20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02,255.82 4,062,101.60 3,732,107.80 2,120,997.01
1-1-241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001,008.65 5,015,013.37 2,823,551.35 2,446,156.9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2,890,310.57 2,973,455,669.14 2,613,253,566.68 1,970,834,884.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937,340,591.47 2,685,734,161.36 2,248,633,896.01 1,699,725,558.49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37,330,938.52 70,233,180.65 64,751,272.70 39,812,540.87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85,799.48 98,707,659.66 86,127,809.43 60,329,922.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9,262,635.45 22,587,463.80 27,444,379.40 20,426,556.39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4,919,964.92 2,877,262,465.47 2,426,957,357.54 1,820,294,577.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7,970,345.65 96,193,203.67 186,296,209.14 150,540,306.33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530.00 60,300.00 - 24,500.00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1,897,406.00 5,523,041.63 4,070,052.37 2,296,668.5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01,936.00 5,583,341.63 4,070,052.37 2,321,168.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98,456,886.16 247,305,464.49 380,282,462.05 278,538,678.93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4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12,982,433.53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30,223,440.00 20,000,000.00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680,326.16 267,305,464.49 393,264,895.58 320,538,678.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6,778,390.16 -261,722,122.86 -389,194,843.21 -318,217,510.43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0,000.00 157,085,810.00 98,025,000.00 17,1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1,470,000.00 157,085,810.00 98,025,000.00 17,150,000.00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3,500,000.00 732,840,000.00 608,960,000.00 32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503,503.45 163,196,496.55 6,262,000.00 13,524,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73,503.45 1,053,122,306.55 713,247,000.00 355,67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1,617,800.00 577,601,400.00 371,210,300.00 258,000,000.00
1-1-242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1,275,032.48 38,922,304.12 35,891,466.14 20,475,151.03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673,689.44 52,470,000.00 11,700,000.00 6,262,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566,521.92 668,993,704.12 418,801,766.14 284,737,151.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8,093,018.47 384,128,602.43 294,445,233.86 70,936,848.97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23.40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26,901,062.98 218,599,683.24 91,546,599.79 -96,740,378.53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41,967,044.10 223,367,360.86 131,820,761.07 228,561,139.60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5,065,981.12 441,967,044.10 223,367,360.86 131,820,761.07
余额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4,578,004.13 153,917,486.03 40,703,616.18 37,858,865.99
应收票据 - 3,616,000.00 - -
应收账款 55,168,422.58 49,506,980.97 48,414,367.40 11,997,897.87
预付款项 77,889,815.39 122,729,623.56 5,918,251.70 21,654,373.63
应收利息 35,011.46 - - -
其他应收款 27,931,761.64 105,858,641.78 33,007,850.79 6,322,083.54
存货 5,721,513.62 5,694,774.78 9,196,169.48 6,156,834.62
其他流动资产 37,434,367.62 3,477,241.83 9,406,339.74 1,650,193.38
流动资产合计 338,758,896.44 444,800,748.95 146,646,595.29 85,640,249.0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72,901,655.20 471,517,768.58 301,515,574.18 178,583,926.83
固定资产 863,770,421.91 861,329,906.27 884,419,272.83 766,892,870.59
在建工程 398,810,833.27 386,396,726.82 384,704,315.56 290,706,925.10
无形资产 84,652,771.70 70,194,856.72 61,627,344.58 49,913,441.34
长期待摊费用 - - 357,329.88 1,522,425.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7,468.46 1,313,410.28 927,941.33 288,978.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147,762.20 18,425,569.32 40,722,963.80 39,284,368.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9,790,912.74 1,809,178,237.99 1,674,274,742.16 1,327,192,936.45
1-1-243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2,178,549,809.18 2,253,978,986.94 1,820,921,337.45 1,412,833,185.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5,000,000.00 395,000,000.00 350,000,000.00 301,000,000.00
应付账款 184,636,651.44 165,490,028.92 193,411,722.10 166,399,771.87
预收款项 49,319,923.81 47,157,441.20 35,524,610.25 26,765,550.54
应付职工薪酬 4,688,936.54 2,909,765.61 1,927,133.60 1,086,951.90
应交税费 2,781,621.88 7,196,590.89 3,677,545.34 7,253,496.74
应付利息 2,848,914.90 1,514,004.67 1,143,990.79 674,238.25
其他应付款 15,026,159.67 13,656,962.51 11,070,803.75 13,251,508.37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704,302,208.24 732,924,793.80 596,755,805.83 516,431,517.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8,870,500.00 452,988,300.00 282,749,700.00 84,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8,870,500.00 452,988,300.00 282,749,700.00 84,000,000.00
负债合计 1,073,172,708.24 1,185,913,093.80 879,505,505.83 600,431,517.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资本公积 435,960,793.37 435,960,793.37 435,960,793.37 435,960,793.37
专项储备 149,651.81 360,665.20 2,474,139.16 591,760.73
盈余公积 37,974,443.46 37,974,443.46 25,098,089.91 12,384,911.37
未分配利润 379,292,212.30 341,769,991.11 225,882,809.18 111,464,202.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5,377,100.94 1,068,065,893.14 941,415,831.62 812,401,667.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78,549,809.18 2,253,978,986.94 1,820,921,337.45 1,412,833,185.48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95,635,554.58 2,538,513,855.21 2,289,351,984.88 1,719,006,996.65
二、营业总成本 946,037,420.54 2,371,602,760.67 2,122,925,800.98 1,579,655,481.75
减:营业成本 913,719,240.44 2,295,650,259.48 2,049,100,530.93 1,529,506,157.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10,284.96 4,762,742.20 2,990,805.97 2,925,498.00
销售费用 375,403.35 1,036,733.49 1,350,727.30 1,499,876.90
管理费用 17,341,545.75 36,153,425.34 38,756,401.61 30,234,791.57
财务费用 12,314,713.33 32,457,724.35 28,171,484.92 14,925,179.12
资产减值损失 776,232.71 1,541,875.81 2,555,850.25 563,978.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616,113.38 102,194.40 -68,3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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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三、营业利润 48,982,020.66 167,013,288.94 166,357,831.25 139,351,514.90
加:营业外收入 2,026,637.42 4,658,687.14 4,821,036.43 2,163,316.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0,226.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180.90 - 24,393.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
- - - 24,393.78

四、利润总额 51,008,658.08 171,656,795.18 171,178,867.68 141,490,437.32
减:所得税费用 13,486,436.89 42,893,259.70 44,047,082.30 34,055,951.21
五、净利润 37,522,221.19 128,763,535.48 127,131,785.38 107,434,486.11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522,221.19 128,763,535.48 127,131,785.38 107,434,486.11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121,131,461.24 2,868,345,085.88 2,559,766,986.01 1,939,503,667.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02,255.82 4,062,101.60 3,732,107.80 2,120,997.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746,229.78 1,426,199.42 1,601,103.63 975,718.6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3,879,946.84 2,873,833,386.90 2,565,100,197.44 1,942,600,382.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911,200,181.87 2,626,425,318.72 2,215,005,386.71 1,684,204,873.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1,822,117.95 44,094,951.69 45,113,705.00 30,180,150.27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432,816.62 94,760,269.30 83,719,672.38 59,740,815.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6,469,679.58 10,636,716.89 13,517,376.08 15,135,807.1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3,924,796.02 2,775,917,256.60 2,357,356,140.17 1,789,261,64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9,955,150.82 97,916,130.30 207,744,057.27 153,338,736.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2,853,913.21 10,055,500.00 - 24,50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64,633,497.44 803,265.66 1,095,455.07 1,340,142.2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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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487,410.65 10,858,765.66 1,095,455.07 1,364,642.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1,936,242.60 82,220,627.40 271,064,875.28 211,537,938.92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 169,900,000.00 123,000,000.00 115,396,255.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37,000,000.00 19,371,589.13 25,000,000.00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936,242.60 271,492,216.53 419,064,875.28 326,934,19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3,448,831.95 -260,633,450.87 -417,969,420.21 -325,569,551.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7,500,000.00 782,840,000.00 608,960,000.00 30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156,900,000.00 6,262,000.00 13,524,0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500,000.00 939,740,000.00 615,222,000.00 318,52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1,617,800.00 567,601,400.00 361,210,300.00 2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1,328,000.77 39,307,409.58 34,679,586.87 19,853,555.47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400,000.00 50,000,000.00 6,900,000.00 6,262,0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3,345,800.77 656,908,809.58 402,789,886.87 276,115,555.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5,845,800.77 282,831,190.42 212,432,113.13 42,408,444.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23.40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9,339,481.90 120,113,869.85 2,206,750.19 -129,822,393.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53,917,486.03 33,803,616.18 31,596,865.99 161,419,259.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34,578,004.13 153,917,486.03 33,803,616.18 31,596,865.99

二、审计意见
华普天健审计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
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审字[2016]4423 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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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情况
(一)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1、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
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对
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
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
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
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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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
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
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2)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
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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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3)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
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
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
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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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益,应当按照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应当按照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
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
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
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
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计
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公司累计持股比例计算的对
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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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
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编制合
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且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
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将多次交
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公司所发生的每次
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
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
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
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
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
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
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予
以全额恢复的,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
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在合并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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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
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
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
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
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与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
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
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
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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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
项交易,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
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
1-1-253
招股说明书
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
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
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单位:万元
公司全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
3,000.00 城市燃气管网投资、建设
公司 公司 广德县
和县天然气开发有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
2,000.00 城市燃气管网投资、建设
责任公司 公司 和县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江南
2,000.00 城市燃气管网投资、建设
公司 公司 产业集中区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江北
2,000.00 城市燃气管网投资、建设
公司 公司 产业集中区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
2,000.00 城市燃气管网投资、建设
公司 公司 庐江县
省内压缩天然气、液化气项目
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 有限责任 安徽省
2,000.00 投资、管理及其他与上述业务
有限公司 公司 合肥市
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亳 州 皖 华 燃 气 有 限 公 有限责任 安徽省
3,000.00 城市燃气管网投资、建设
司 公司 亳州市
宿 州 皖 能 天 然 气 有 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
2,273.78 燃气技术开发与利用
公司 公司 宿州市
安 徽 省 国 皖 液 化 天 然 有限责任 安徽省 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
11,000.00
气有限公司 公司 合肥市 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
安 徽 国 皖 嘉 汇 天 然 气 有限责任 安徽省 (仅供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1,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霍邱县 使用。)
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
霍 山 皖 能 天 然 气 有 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
9,000.00 营,天然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的
公司 公司 霍山县
建设、经营等
区域天然气支线和城市天然
安 徽 省 皖 能 新 奥 天 然 有限责任 安徽省
10,000.00 气管网,LNG、CNG、天然气加
气有限公司 公司 合肥市
气站的经营、管理
和 县 皖 燃 液 化 天 然 气 有限责任 安徽省马鞍 LNG、CNG 的生产、供应和销
5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山市和县 售
安 徽 国 皖 钧 泰 天 然 气 有限责任 安徽省 LNG 投资管理及相关设备的销
1,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亳州市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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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电子设
安 徽 国 皖 邦 文 天 然 气 有限责任 安徽省
1,500.00 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
有限公司 公司 淮北市
含危险品)销售
舒 城 皖 能 天 然 气 有 限 有限责任 安徽省
2,000.00 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利用
公司 公司 舒城县
天然气长输管线、加气站的建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 有限责任 安徽省
24,000.00 设和经营、经营其它与燃气有
气有限公司 公司 宁国市
关的业务
安徽国皖信力达天然 有限责任 安徽省 LNG 投资管理及相关设备的销
1,500.00
气有限公司 公司 固镇县 售
宣城国皖洛克天然气 有限责任 安徽省 LNG 投资管理及相关设备的销
1,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宣城市 售
黄山国皖洛克天然气 有限责任 安徽省 LNG 投资管理及相关设备的销
1,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黄山市 售
燃气、天然气相关工程的勘
查、设计、监理、咨询、施工、
工程总承包;燃气、天然气相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 有限责任 安徽省 关技术的开发、咨询、培训及
1,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合肥市 转让;燃气、天然气相关设备、
器具的经营和维修;燃气、天
然气相关设施的调试、维护、
保养、检修
接上表
组织机构 持股 表决权 是否并
公司全称
代码 比例 比例 表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1822562155928N 注 100% 100% 是
和县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8153597-7 100% 100% 是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1700595746847N 注 100% 100% 是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0200598687723J 注
100% 100% 是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01240514708621 注
100% 100% 是
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有限公司 91340000069143675C 注
100% 100% 是
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 91341600065244428H 注
51% 51% 是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08757954-4 51% 51% 是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00005901855269 注
52% 52% 是
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1522066539789W 注 51% 51% 是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1500087556289Q 注
60% 60% 是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01000931680477 注 51% 51% 是
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05230950764962 注
70% 70% 是
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1600097198200Y 注
51% 51%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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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持股 表决权 是否并
公司全称
代码 比例 比例 表
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0600399540024X 注 51% 51% 是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15235675330003 注
100% 100% 是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32171668-3 51% 51% 是
安徽国皖信力达天然气有限公司 913403233280186855 注
51% 51% 是
宣城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 32801663-9 51% 51% 是
黄山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 33671785-7 51% 51% 是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91340000MA2MQBB534 100% 100% 是
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及理由如下表:
序 纳入合并 持股
子公司全称 变更原因
号 报表年度 比例
1 2013 年 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有限公司 100% 新设
2 2013 年 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3 2013 年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4 2013 年 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5 2014 年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6 2014 年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60% 新设
7 2014 年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8 2014 年 和县皖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70% 新设
9 2014 年 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10 2014 年 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11 2015 年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12 2015 年 安徽国皖信力达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13 2015 年 宣城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14 2015 年 黄山国皖洛克天然气有限公司 51% 新设
15 2015 年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100% 新设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与交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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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并且相关的收入金额和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其中:
长输管线天然气销售:公司通过输气末站向下游客户进行供气,以输往各客
户输气支线上的分输站计量装置(流量计)所显示的天然气输送数量与客户核对
无误后,根据天然气销售单价和管输单价,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CNG(压缩天然气)销售:公司主要以加气母站向用户进行 CNG 销售业务,以
加气流量计所显示的 CNG 输送量与客户核对无误后,根据 CNG 销售单价确认销售
收入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城市燃气销售:公司向客户提供业务时,以客户使用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
的销售成本。
2、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协议(合
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劳务。燃气安装劳务主要材
料由公司提供,并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安装费。安
装工程完成并通过质检验收后,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
公司从事的燃气管道安装劳务具有业务量多、单项工程价值量小、正常安装
周期较短的特点,基于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其按提供燃气安装劳务
收取的安装费,按照下述会计政策进行核算。
(1)公司燃气安装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并验收合
格时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内,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
果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将其按合同金额大小进行划分,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安装工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
的成本,对合同金额小于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且安装周期在 3 个月以内的安
装工程不确认收入,待整体完成劳务并验收合格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
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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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3)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下
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①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则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②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公司按照从接受燃气安装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
务收入总额。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二)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
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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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
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
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
的近似汇率折算。
(3)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4)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
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三)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
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
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
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
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
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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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
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
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
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
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
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
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
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
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
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
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
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
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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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的,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
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
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司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并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
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
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
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
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
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
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
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
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
1-1-261
招股说明书
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
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该
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①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②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
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
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
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
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
1-1-262
招股说明书
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
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
险水平。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
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
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
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
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1-1-263
招股说明书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④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
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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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
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2)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
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
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
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
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
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
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
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
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3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6 个月,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
1-1-265
招股说明书
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
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参照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
资进行分析判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
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
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
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
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1)估值技术
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
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
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
公允价值。
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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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
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
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
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
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
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
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
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四)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将 300 万元以上应收款项、
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
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
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以下组合。
组合 1: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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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 2:除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外的其他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
大的应收款项,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4 年 50.00
4~5 年 70.00
5 年以上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公司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五)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
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天然气、库
存材料(备品备件)、周转材料和工程施工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天然气发出采用入账时的实际单位成本结转;库存材料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
均法结转成本;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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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
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对于天然气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
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
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3)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
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六)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
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公司的
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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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
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
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
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
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
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
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股份时,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
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
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
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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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
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
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
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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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
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与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
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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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
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
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输气管线 20 5.00 4.75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5.00 2.71~4.75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运输设备 8 5.00 11.88
办公及其他设备 6 5.00 15.83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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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
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
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
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
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
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公司在工程安
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
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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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法定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5-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
特许权使用费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
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
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
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
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扣除已计提的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
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
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
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
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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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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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
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
办公场所装修费 按租赁合同期间或预计使用寿命
(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
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
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
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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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
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
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
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
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
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
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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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6、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在对包含商
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
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
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
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十三)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
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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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政府补助
公司将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作为政府补助核算。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从政府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补助,确认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将从政府取得的各种奖励、定额补贴、财政贴息、拨付的研发经费(不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
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
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不对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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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
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
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
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
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
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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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
外:
①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
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
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①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
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②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
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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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
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
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
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得税权益。
(十六)安全生产费
1、安全生产费计提依据及标准
公司原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 号)规定,以当年度
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基数,以一定比例按采取超额累退方式进行提取。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
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规定,公司以上年度
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具体标准如下:
(1)天然气销售业务:
①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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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②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
③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④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2)管道运输业务:
以上年度管道运输收入的 1.50%计提。
2、核算方法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
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
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
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
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七)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 1 月至 7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 8 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
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
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
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但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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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整事项不影响到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本报告期无其他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增值税
本公司除蚌埠支线和淮南支线之外的天然气业务按销售收入 13.00%计算增
值税销项税。
本公司蚌埠支线和淮南支线仅执行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按管道运输收入
11%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燃气安装收入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增
值税率为 11%。
本公司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本公司的燃气安装收入按 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流转税额的 7%、3%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
本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2%计缴地方教育附加。
5、企业所得税
公司执行 25.0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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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
定》(财税〔2011〕111号)、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2013年3月11日下发的《关
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道运输服务超税负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
退政策税务认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
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公司自2013年2月1
日起,享受管道运输服务收入应纳增值税超3%税率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
惠政策。
六、分部信息
(一)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
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
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分部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址
广德天然气 广德县 安徽省广德县
和县天然气 和县 安徽省和县
芜湖天然气 江北产业集中区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池州天然气 江南产业集中区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
庐江天然气 庐江县 安徽省庐江县
天然气压缩公司 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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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皖华 亳州市 安徽省亳州市
国皖公司 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宿州天然气 宿州市 安徽省宿州市
舒城天然气 舒城县 安徽省舒城县
霍山天然气 霍山县 安徽省霍山县
皖能新奥 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和县液化气 和县 安徽省和县
皖能港华 宁国市 安徽省宁国市
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二)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6 年 1-6 月
单位:元
分部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广德天然气 33,688,206.07 23,606,408.17 61,206,079.45 23,640,203.68
和县天然气 6,841,269.60 4,745,729.44 31,980,095.36 18,193,862.45
芜湖天然气 7,242,918.21 5,107,795.97 29,439,201.63 12,322,411.25
池州天然气 3,176,458.11 2,929,992.84 44,758,336.91 27,688,315.00
庐江天然气 5,904,718.17 5,211,945.23 37,311,639.67 23,501,643.25
天然气压缩公司 93,568,589.14 81,439,963.84 41,260,283.32 12,743,290.99
亳州皖华 - - 28,136,806.80 1,554,167.22
国皖公司 2,178,608.79 2,791,306.16 98,789,596.21 5,448,991.60
宿州天然气 4,904,666.94 4,542,259.46 30,922,106.04 13,886,961.92
舒城天然气 6,088,455.54 5,761,656.90 50,911,305.81 34,217,606.45
霍山天然气 571,282.44 2,846,018.82 113,068,065.72 31,095,411.16
皖能新奥 4,266,754.35 4,613,553.55 220,052,115.73 122,890,536.55
和县液化气 111,562.50 - 5,032,344.79 3,669.31
皖能港华 - - 253,964,771.08 15,326,609.43
天然气工程公司 - - 2,004,312.88 431.29
分部间抵销 -685,400.91 -573,838.41 -161,559.40 -161,559.40
合计 167,858,088.95 143,022,791.97 1,048,675,502.00 342,352,552.15
2015 年度
单位:元
分部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广德天然气 43,687,098.60 33,939,479.50 63,762,129.64 32,613,547.84
和县天然气 12,891,437.66 10,210,544.67 35,968,274.59 23,377,922.54
1-1-287
招股说明书
芜湖天然气 10,534,096.39 9,214,761.99 27,625,631.71 11,619,679.66
池州天然气 10,319,905.62 7,858,149.95 40,978,585.08 22,592,472.07
庐江天然气 7,355,104.08 6,446,168.33 35,795,561.43 21,908,726.42
天然气压缩公
- - 29,606,792.17 9,534,387.28

亳州皖华 - - 29,646,820.68 2,313,101.11
国皖公司 5,809,506.31 7,040,003.14 101,692,338.89 9,725,400.67
宿州天然气 18,028,834.55 18,132,975.08 31,018,599.65 13,466,606.89
舒城天然气 16,109,992.32 13,395,022.92 64,977,047.07 47,617,997.47
霍山天然气 1,558,862.34 1,469,057.24 118,201,184.05 32,715,476.45
皖能新奥 7,332,716.73 7,340,764.53 105,679,530.82 7,265,618.57
和县液化气 121,125.00 - 4,957,133.81 13,429.84
皖能港华 - - 308,843,342.68 69,580,986.39
分部间抵销 -126,281.72 -5,156.72 -4,507,012.50 -4,507,012.50
合计 133,622,397.88 115,041,770.63 994,245,959.77 299,838,340.70
2014 年度
单位:元
分部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广德天然气 43,014,895.28 39,102,452.35 51,612,879.55 26,198,659.89
和县天然气 3,255,739.01 3,988,400.03 28,767,267.02 16,195,936.31
芜湖天然气 2,457,677.09 1,723,426.17 31,205,993.32 14,647,817.00
池州天然气 9,196,734.93 5,426,704.13 37,422,019.39 18,513,676.43
庐江天然气 1,677,775.72 2,551,200.89 30,525,920.77 14,968,230.14
天然气压缩公
- - 10,054,377.89 -

亳州皖华 - - 30,144,585.61 2,335,561.67
国皖公司 1,660,753.15 2,353,386.23 82,644,197.43 5,083,554.40
宿州天然气 9,542,947.36 7,844,102.37 35,884,916.05 15,938,232.95
舒城天然气 1,976,991.80 2,578,305.47 53,773,692.21 36,520,297.23
霍山天然气 - - 80,727,830.53 32,538,694.12
皖能新奥 - - 98,855,357.57 651,688.89
和县液化气 - - 4,881,190.04 16,666.00
分部间抵销 - - - -
合计 72,783,514.34 65,567,977.64 576,500,227.38 183,609,015.03
2013 年度
单位:元
分部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广德天然气 24,737,294.68 25,450,873.34 52,206,735.39 22,607,604.98
1-1-288
招股说明书
和县天然气 2,352,402.72 2,368,309.34 31,678,128.58 14,179,227.70
芜湖天然气 106,638.06 112,194.99 23,989,776.42 4,187,030.14
池州天然气 - - 25,643,931.39 11,639,651.15
庐江天然气 777,117.33 543,034.81 23,043,994.03 3,245,047.84
天然气压缩
- - 10,009,226.46 1,438.49
公司
亳州皖华 - - 29,929,754.58 171,936.64
国皖公司 - - 48,949,418.89 1,290,213.98
宿州天然气 - - 22,744,858.00 375,482.91
舒城天然气 - - - -
霍山天然气 - - - -
皖能新奥 - - - -
和县液化气 - - - -
分部间抵销 - - - -
合计 27,973,452.79 28,474,412.48 268,195,823.74 57,697,633.83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收购兼并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6]4425 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
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88.97 -81,155.21 -17,445.16 -15,410.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2,002,255.82 4,108,541.08 3,742,952.56 2,120,997.0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
84,438.36 - - -
产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
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1,016,506.54
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5,325,209.11 -4,557,531.88 1,085,861.82 47,468.19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7,412,792.26 -530,146.01 4,811,369.22 1,136,548.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6,409.36 1,160,852.63 1,205,259.11 534,730.61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 2,569,173.36 -2,485,384.63 - -
1-1-289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合计 4,327,209.54 794,385.99 3,606,110.11 601,81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4,563,074.07 115,093,061.56 104,419,637.66 94,805,580.76
净利润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单位: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输气管线 1,346,566,464.02 282,911,630.78 - 1,063,654,833.24
房屋建筑物 183,199,246.04 24,408,031.62 - 158,791,214.42
机器设备 218,941,914.34 85,996,945.68 - 132,944,968.66
运输设备 14,504,208.85 6,703,430.72 - 7,800,778.13
办公设备及其他 10,782,789.65 7,021,330.33 - 3,761,459.32
合计 1,773,994,622.90 407,041,369.13 - 1,366,953,253.77
(二)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2016.06.30
长输管线 488,390,163.65
城市管网 25,034,095.34
门站、加气站及其他 42,133,014.97
合计 555,557,273.9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存
在用于抵押及担保等情形。
(三)无形资产
单位:元
无形资产类别 初始金额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40,549,223.43 7,095,558.58 - 133,453,664.85
调控软件系统 6,415,445.51 1,957,931.02 - 4,457,514.49
办公软件 267,181.38 51,144.24 - 216,037.14
合计 147,231,850.32 9,104,633.84 - 138,127,216.48
1-1-290
招股说明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存
在用于抵押及担保等情形。
(四)对外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对公司外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单位:元
短期借款类别 2016.06.30
信用借款 351,000,000.00
合计 351,000,0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逾期未还的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
单位:元
应付账款类别 2016.06.30
工程款 230,229,584.61
天然气款(含管输费) 48,461,319.21
材料款 88,845,639.61
设备款 17,458,725.23
其他 24,967,904.41
合计 409,963,173.07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和天然气款等。
(三)预收款项
单位:元
预收账款类别 2016.06.30
预收天然气款 52,614,147.09
预收安装费 11,629,057.94
合计 64,243,205.03
1-1-291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主要系预收的天然气款和安装费。
(四)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应付款类别 2016.06.30
改线补偿款 9,977,104.00
保证金 4,797,851.07
风险抵押金 1,209,460.86
其他 4,771,504.15
合计 20,755,920.08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应付非关联方的代收、暂收工程款和履约
保证金。
(五)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借款,主要用于投资建设
长输管线等项目工程,具体如下:
单位:元
长期借款类别 2016.06.30
信用借款 368,870,500.00
合计 368,870,500.00
(六)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元
项目 2016.06.30
一、短期薪酬 3,697,388.45
二、离职后福利 2,468,531.25
三、辞退福利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6,165,919.70
2、对关联方负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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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2016.06.30
应付账款:
凤阳新奥 114,301,241.81
应付账款小计 114,301,241.81
其他应付款:
金鼎物业 144,627.00
新能创投 1,641,140.00
其他应付款小计 1,785,767.00
其他流动负债:
皖能集团 1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小计 100,000,000.00
应付利息:
皖能集团 2,169,863.01
应付利息小计 2,169,863.01
预收账款:
铜陵港华 5,753,018.32
池州港华 2,186,678.77
安庆港华 4,896,618.75
芜湖港华 1,668,791.21
东至华润 11,050.16
预收账款小计 14,516,157.21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元
所有者权益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252,000,000.00
资本公积 437,850,040.35 437,850,040.35 437,844,521.54 437,773,121.54
专项储备 3,441,231.35 2,908,718.47 3,778,646.15 1,244,854.52
盈余公积 37,974,443.46 37,974,443.46 25,098,089.91 12,384,911.37
未分配利润 339,190,805.43 290,300,521.82 187,289,427.82 91,976,85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0,456,520.59 1,021,033,724.10 906,010,685.42 795,379,746.02
少数股东权益 276,140,725.00 278,336,982.91 137,193,553.35 48,727,182.97
合计 1,346,597,245.59 1,299,370,707.01 1,043,204,238.77 844,106,928.99
十二、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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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7,970,345.65 96,193,203.67 186,296,209.14 150,540,306.33
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2,890,310.57 2,973,455,669.14 2,613,253,566.68 1,970,834,884.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4,919,964.92 2,877,262,465.47 2,426,957,357.54 1,820,294,577.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6,778,390.16 -261,722,122.86 -389,194,843.21 -318,217,510.43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01,936.00 5,583,341.63 4,070,052.37 2,321,168.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680,326.16 267,305,464.49 393,264,895.58 320,538,678.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8,093,018.47 384,128,602.43 294,445,233.86 70,936,848.97
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73,503.45 1,053,122,306.55 713,247,000.00 355,67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566,521.92 668,993,704.12 418,801,766.14 284,737,151.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 -23.40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26,901,062.98 218,599,683.24 91,546,599.79 -96,740,378.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15,065,981.12 441,967,044.10 223,367,360.86 131,820,761.07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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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57 0.81 0.46 0.35
速动比率(倍) 0.40 0.59 0.40 0.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26% 52.61% 48.30% 42.5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35% 0.38% 0.53% 0.60%
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96 50.55 73.06 195.66
存货周转率(次/年) 57.83 134.24 144.44 174.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319.97 26,043.65 24,758.38 20,138.4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0 4.67 5.04 7.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67 0.38 0.74 0.60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0 0.87 0.36 -0.38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净额-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
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财务费
用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
外)/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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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
所示:
2016 年 2015 2014 2013
财务指标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加权平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8% 12.03% 12.70% 12.46%
净资产收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26% 11.95% 12.27% 12.57%
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46 0.43 0.38
通股股东的净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46 0.43 0.38
每股 利润
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股收益 0.18 0.46 0.41 0.38
(元) 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8 0.46 0.41 0.38
东的净利润
注:有限公司阶段未计算每股收益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 ×Mi/M0–Ej×Mj/M0 ±Ek×
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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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华普天健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6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了会专字[2016]5049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一)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是以本公司 2015 年度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的经营能力、
市场需求等因素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 2016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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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计划及财务预算等,本着谨慎的原则编制的,盈利预测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本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编制的:
1.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
化;
2.本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
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将如期实现,不会受到政府行为或行业的重大影
响;
4.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市场占有率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所在行业的行业政策及定价原则无重大变化;
6.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改变;
7.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8.本公司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及预计产品结构无重大变化;
9.本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现行供应价格在未来期间内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10.本公司上游供应商的天然气供应能力无重大不利变化;
11.本公司与销售客户目前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和采购意向在未来期间内不会
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13.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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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利预测表
1、合并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2016 年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月
已审实际数 11-12 月预测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未审实际数

一、营业收入 262,559.27 106,786.04 62,630.50 46,151.35 215,567.89
减:营业成本 236,414.84 96,124.59 56,600.76 42,196.37 194,921.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6.73 247.67 114.27 85.65 447.59
销售费用 400.30 207.69 150.77 149.50 507.96
管理费用 7,705.85 3,299.48 2,036.15 1,716.77 7,052.40
财务费用 2,731.15 1,092.58 646.74 409.35 2,148.66
资产减值损失 187.70 123.05 -116.86 22.43 28.62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 10.22 -53.17 -2.26 52.29 -3.13
二、营业利润 14,442.91 5,637.82 3,196.42 1,623.58 10,457.82
加:营业外收入 468.15 733.48 165.59 98.50 997.57
减:营业外支出 521.16 0.65 1.58 0.08 2.30
三、利润总额 14,389.89 6,370.66 3,360.43 1,722.01 11,453.10
减:所得税费用 4,394.83 1,848.25 1,094.49 755.56 3,698.30
四、净利润 9,995.06 4,522.40 2,265.95 966.44 7,754.79
其中:归属于母公
11,588.74 4,889.03 2,874.01 1,314.00 9,077.04
司股东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593.69 -366.63 -608.06 -347.56 -1,322.25
2、母公司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2016 年
项 目 2016 年 7-10 月
已审实际数 月已审实际 11-12 月预 合计数
未审实际数
数 测数
一、营业收入 253,851.39 99,563.56 58,837.60 42,697.74 201,098.89
减:营业成本 229,565.03 91,371.92 53,369.91 39,467.56 184,209.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6.27 151.03 83.99 71.00 306.01
销售费用 103.67 37.54 15.43 27.03 80.00
管理费用 3,615.34 1,734.15 956.46 921.39 3,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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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财务费用 3,245.77 1,231.47 700.60 360.00 2,292.07
资产减值损失 154.19 77.62 -130.23 - -52.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 - - - -
列)
投资收益 10.22 -61.61 -2.26 52.29 -11.58
二、营业利润 16,701.33 4,898.20 3,839.17 1,903.05 10,640.43
加:营业外收入 465.87 202.66 165.06 98.00 465.73
减:营业外支出 1.52 - 1.08 - 1.08
三、利润总额 17,165.68 5,100.87 4,003.16 2,001.05 11,105.08
减:所得税费用 4,289.33 1,348.64 907.96 652.89 2,909.50
四、净利润 12,876.35 3,752.22 3,095.20 1,348.15 8,195.58
注:本盈利预测表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或之差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十六、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一)2012 年 8 月有限公司增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 200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42,545.62 万元,增值
率 27.64%;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 118,331.38 万元,增值
率 255.00%。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的最终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仅为本次增资作价提供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财务报表。
(二)2012 年 12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公司涉及的股东全部
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 2124 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71,213.25 万元,评估价值为 81,527.67 万元,增值率为 14.48%。
本次评估仅供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验证出资价值提供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
1-1-300
招股说明书
结果调整财务报表。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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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在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说明书“第十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会计报告及附注的内容和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
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54,607.89 20.40% 70,195.69 26.85%
非流动资产 213,059.67 79.60% 191,249.38 73.15%
资产总计 267,667.56 100.00% 261,445.08 100.00%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34,662.47 16.69% 20,179.96 13.34%
非流动资产 173,069.46 83.31% 131,117.50 86.66%
资产总计 207,731.93 100.00% 151,297.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增加固定资
产投资所致。
公司资产结构呈现“重资产”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
比重较低,非流动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66%、83.31%、73.15%和
79.60%。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输气管线等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符合天然气
管网与燃气供应行业的运营特点。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非流动资产比重持续
下降,主要系公司新增项目建设贷款及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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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从 2013 年末的 20,179.96 万元增加到 2015 年末的 70,195.69
万元,增加 50,015.7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86.51%,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2,701.31 59.88% 44,392.05 63.24%
应收票据 - - 361.60 0.52%
应收账款 5,252.90 9.62% 4,877.07 6.95%
预付款项 7,891.49 14.45% 12,432.41 17.71%
其他应收款 710.08 1.30% 1,139.22 1.62%
存货 1,518.61 2.78% 1,805.71 2.57%
其他流动资产 6,533.50 11.96% 5,187.62 7.39%
流动资产合计 54,607.89 100.00% 70,195.69 100.00%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3,506.74 67.82% 13,808.28 68.43%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4,978.37 14.36% 1,085.50 5.38%
预付款项 740.55 2.14% 2,560.44 12.69%
其他应收款 1,197.36 3.45% 727.71 3.61%
存货 1,716.44 4.95% 1,170.02 5.80%
其他流动资产 2,523.01 7.28% 828.02 4.10%
流动资产合计 34,662.47 100.00% 20,179.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三者合计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49%、84.31%、87.90%和 83.95%。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 32,701.31 44,392.05 23,506.74 13,808.28
货币资金/流动资产 59.88% 63.24% 67.82% 68.43%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70.24%,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长了 88.85%,主要系新增项目建设贷款及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1-1-303
招股说明书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票据 - 361.60 - -
应收票据/流动资产 - 0.52% - -
公司应收票据余额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新增了 361.60 万元,系公司应收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气款。公司应收票据余额 2016 年 6 月末较 2015
年末减少了 361.60 万元,系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所致。
(3)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551.85 5,147.75 5,240.96 1,142.63
坏账准备 298.95 270.68 262.60 57.1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5,252.90 4,877.07 4,978.37 1,085.5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流动资产 9.62% 6.95% 14.36% 5.3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4.92% 1.86% 2.13% 0.63%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城燃公司等,根据合同,客户需先支付一定的预付款,
然后按约定周期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因上一结算期至各期末之间的天数不
同,可能导致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呈现较大波动。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增长 358.68%,主要系年末向下游
客户销售的天然气款项尚在结算周期内,尚未结算所致。
①不同类型客户的结算政策、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城市燃气公司、大工业用户等,发行人根据
不同的客户类型制定了相应的营销政策,主要类型如下:
客户类型 主要销售方式 主要结算方式 主要信用政策
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结算依
以发行人与下游
据,每 7 日(自然周)跟客户进行
城市燃气公 客户所约定的交
结算,在一个结算期结束后两日内 采用预付款方式
司 付点处计量表数
向客户提交此结算期内的气量结
值为销售量
算单
以发行人与下游 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结算依 采用预付款方式,如存在
大工业用户
客户所约定的交 据,每 7 日(自然周)跟客户进行 特殊原因,由用户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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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客户类型 主要销售方式 主要结算方式 主要信用政策
付点处计量表数 结算,在一个结算期结束后两日内 提出申请,最多可延期 3
值为销售量 向客户提交此结算期内的气量结 个月进行价款的支付
算单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结算政策、信用政策均未发生变动。
②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季度以内 4,736.23 236.81 4,310.68 215.53 5,086.30 254.31 1,142.53 57.13
1-2 季度 94.34 4.72 481.79 24.09 118.74 5.94 - -
2-3 季度 261.43 13.07 111.25 5.56 24.96 1.25 0.10 -
3-4 季度 83.07 4.15 - - - - - -
1-2 年 351.61 35.16 233.15 23.32 10.97 1.10 - -
2-3 年 25.17 5.03 10.87 2.17 - - - -
合计 5,551.85 298.95 5,147.75 270.68 5,240.96 262.60 1,142.63 57.13
A、应收账款 2016 年 6 月 30 日余额前五名及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占期末应收账
单位名称 销售商品 账面余额
月销售收入 款余额的比例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天然气(含管输) 13,774.33 2,242.13 40.39%
信义电子玻璃(芜湖)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3,803.10 635.20 11.4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石
天然气(含管输) 3,943.91 265.54 4.78%
油分公司
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2,213.49 251.90 4.54%
宁国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571.03 187.66 3.38%
合计 - 13,774.33 3,582.43 64.53%
B、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及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年度 占期末应收账
单位名称 销售商品 账面余额
销售收入 款余额的比例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
天然气(含管输) 31,230.98 1,206.86 23.44%

信义电子玻璃(芜湖)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8,672.78 811.83 15.77%
蚌埠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2,780.27 573.1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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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 占期末应收账
单位名称 销售商品 账面余额
销售收入 款余额的比例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20,791.99 458.46 8.91%
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7,288.08 189.14 3.67%
合计 - 70,764.10 3,239.42 62.92%
C、应收账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及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销 占期末应收账
单位名称 销售商品 账面余额
售收入 款余额的比例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
天然气(含管输) 6,486.29 1,423.58 27.16%
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
天然气(含管输) 4,614.75 814.44 15.54%
徽石油分公司
信义电子玻璃(芜湖)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1,339.81 566.49 10.81%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
天然气(含管输) 2,514.36 513.15 9.79%
公司
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525.89 216.33 4.13%
合计 15,481.09 3,533.99 67.43%
D、应收账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及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销售商品 金额
销售收入 额的比例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38,037.25 525.22 45.97%
蚌埠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3,129.64 108.37 9.48%
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1,065.84 97.79 8.56%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12,070.80 87.49 7.66%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含管输) 5,414.74 65.32 5.72%
合计 - 59,718.26 884.20 77.39%
③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账龄 陕天然气 重庆燃气 深圳燃气 发行人
1 年以内 5% 3 个月以内 0%/3 个月至 1 年 5% 半年以内 0%半年至 1 年 5% 5%
1-2 年 10% 10% 10% 10%
2-3 年 20% 20% 20% 20%
3-4 年 50% 50% 50%
4-5 年 70% 50% 40% 70%
5 年以上 100% 90% 100%
1-1-306
招股说明书
根据上述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发行人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陕天然气一致,且高于重庆燃气、深圳燃气的坏账
准备政策,结合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收期与账龄分析,发行人坏账计提政策具有
一定的合理性。
④各期应收账款核销、坏账准备计提、收回、转回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28.27 8.08 205.47 25.79
本期冲回多计坏账准备 - - - -
本期收回(转回)坏账准备 - - - -
本期核销的坏账准备 - - - -
(4)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付款项 7,891.49 12,432.41 740.55 2,560.44
预付款项/流动资产 14.45% 17.71% 2.14% 12.69%
A、2016 年 6 月末,预付款项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
3,883.94 49.22%
气分公司川气东送销售营业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
2,766.79 35.06%
气分公司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
993.63 12.59%
气东输销售分公司
上海宝钢商贸有限公司 33.63 0.4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合肥
29.86 0.38%
石油分公司
合计 7,707.85 97.68%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余额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下降 71.08%,2015 年
末余额较 2014 年末增长 1578.80%,2016 年 6 月末余额较 2015 年末下降 36.83%,
主要系预付上游天然气采购款变化所致。其中,2014 年上游川气东送的销售方
仅为川气东送销售营业部一家,2015 年上游川气东送的销售方增为川气东送销售
营业部、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重庆涪陵页岩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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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金额分别为 10 个供气日预计支付的天然气费(日均计划量*气价*10 天),日
均计划量按照月计划量分解确定。
(5)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152.01 1,486.38 1,364.90 799.04
坏账准备 441.93 347.16 167.54 71.33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710.08 1,139.22 1,197.36 727.71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流动资产 1.30% 1.62% 3.45% 3.61%
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增加 565.86 万元,主要系
新增保证金及改线补偿款所致;2016 年 6 月末较 2015 年末减少了 334.37 万元,
主要系保证金收回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余额比
广德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非关联方 558.00 48.44%
涡阳县人民政府 非关联方 157.41 13.66%
中铁四局合福铁路安徽段站前一标
非关联方 59.05 5.13%
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非关联方 49.73 4.32%
肥西县国库支付中心 非关联方 40.00 3.47%
合 计 - 864.18 75.02%
①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1,152.01 1,486.38 1,364.90 799.04
坏账准备 441.93 347.16 167.54 71.33
账面价值 710.08 1,139.22 1,197.36 727.71
②报告期内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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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款项性质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退土地款 558.00 558.00 558.00 558.00
保证金 117.72 457.56 222.22 33.10
改线补偿款 291.75 291.75 181.16 120.48
其他往来 184.54 179.06 403.52 87.46
合计 1,152.01 1,486.38 1,364.90 799.04
其中:报告期内应退土地款、改线补偿款占各期账面余额的比例如下:
款项性质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退土地款占比(%) 48.44 37.54 40.88 69.83
改线补偿款占比(%) 25.33 19.63 13.27 15.08
其他往来占比(%) 16.02 12.05 29.56 10.95
合计占比(%) 89.78 69.22 83.72 95.86
③各期应退土地款的款项来源、相关的会计处理
A、款项来源
2010 年 1 月,公司因建设广德支线工程需要,向安徽广德县国土资源局提
出申请,拟购置末站及生产办公用地 97 亩,根据广德县天然气站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发行人与安徽省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公司于 2010 年 4 月向广德县非
税收入管理局预付了 8,730,000.00 元的土地购置款,2012 年 10 月,公司取得
了位于桃州镇苏觉社区的 23,333.12 平方米土地,取得了权属证号为广国用
(2012)第 22592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此时公司根据实际购买款项将多预付的土
地款项 5,580,000.00 元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B、会计处理
向当地主管部门预付土地购置款时
借:预付账款—广德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贷:银行存款
通过招拍挂,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时,不做账务处理
取得土地权属证,并将多预付土地款进行处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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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其他应收款—广德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贷:预付账款—广德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当到每一会计期末时,向欠款部门进行函证确认债权,不做账务处理。
④应收安徽鑫能燃气款项的性质
2013 年,发行人与安徽鑫能燃气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合资成立宿州皖
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合资前,安徽鑫能燃气有限公司承接部分燃气安装业务,并
向客户收取了燃气安装费,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双方在合资后,安装业务
应全部移交给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并由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接实
施。安徽鑫能燃气有限公司应将此前已收取的客户燃气安装费划转至宿州皖能天
然气有限公司,该款项在未收回前暂挂“其他应收款”。
上述应收款项已于 2015 年 12 月份结清。
⑤改线补偿款的款项来源
该款项主要系其他单位因建设需要,占用(或越过、临近)公司的输气管线,
公司需要将原管线进行异地重建而发生的补偿费用,即由于改线所造成的新管线
建设费,公司与占用单位进行协商后,由占用单位根据新管线造价或协议价款,
向公司支付的补偿费用。报告期内,各项管线改造补偿费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期初余额 291.75 181.16 120.48 -
当期应收改线补偿款 - 192.29 572.73 1,073.33
当期收到改线补偿费 - 81.69 512.05 952.86
期末余额 291.75 291.75 181.16 120.48
⑥应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收到对方单位新管线的预付款,此时财务记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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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公司建设新管线建成后结转补偿费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
其他应收款—**单位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或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在此情况下,由于部分改线长度较小且造价不高时,不会对原资产记录产生
较大偏差时,公司不对其进行新旧资产进行替换处理,而是直接将收到的款项与
新管线的造价之间的差异直接转入营业外收支核算。
(6)存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存货 1,518.61 1,805.71 1,716.44 1,170.02
存货/流动资产 2.78% 2.57% 4.95% 5.80%
存货/营业收入 1.42% 0.69% 0.74% 0.68%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小,主要为管存天然气、备品备件、工程施工等,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工程施工 496.80 759.35 491.48 536.34
库存商品 473.28 439.01 679.85 341.75
备品备件 548.53 607.36 545.11 288.48
低值易耗品 - - - 3.45
合计 1,518.61 1,805.71 1,716.44 1,170.02
2014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546.37 万元,主要系备品备件
及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流动资产 6,533.50 5,187.62 2,523.01 828.02
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 11.96% 7.39% 7.28%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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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
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待摊费用 25.26 21.26 16.08 27.55
待抵扣进项税 4,413.65 2,901.27 2,461.92 789.64
预交营业税 22.41 45.27 39.83 9.83
预交所得税 70.55 214.69 - -
预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其他 1.63 5.14 5.17 1.00
理财产品 - 2,000.00 - -
项目整合保证金 2,000.00
合计 6,533.50 5,187.62 2,523.01 828.02
2014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1,694.99 万元,主要
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形成的待抵扣进项税增长较大所致。2015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2,664.61 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
产品增加所致。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1,345.88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大,形成的待抵扣进项税增长较大以
及根据宁国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子公司皖能港华提交给安徽省宁国市人民
政府 2,000 万元整合保证金所致。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子公司国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购买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0701CDQB)。
2016 年 3 月 31 日,国皖公司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 2,000 万元,取得收益
157,534.25 元。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从 2013 年末的 131,117.50
万元增加至 2015 年末的 191,249.38 万元,增加 60,131.89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 20.7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1,541.77 0.72% 1,603.38 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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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固定资产 136,695.33 64.16% 118,542.97 61.98%
在建工程 55,555.73 26.08% 55,014.31 28.77%
工程物资 446.50 0.21% 378.51 0.20%
无形资产 13,812.72 6.48% 11,939.49 6.24%
商誉 8.11 0.0038% 8.11 0.0042%
长期待摊费用 31.04 0.01% 31.66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57 0.08% 133.98 0.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05.90 2.26% 3,596.96 1.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3,059.67 100.00% 191,249.38 100.00%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1,593.16 0.92% 1,600.00 1.22%
固定资产 109,490.91 63.26% 84,125.36 64.16%
在建工程 48,585.42 28.07% 34,049.58 25.97%
工程物资 213.04 0.12% 479.89 0.37%
无形资产 8,214.44 4.75% 6,017.39 4.59%
商誉 8.11 0.0047% - -
长期待摊费用 53.55 0.03% 186.09 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79 0.05% 28.90 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18.03 2.78% 4,630.28 3.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069.46 100.00% 131,117.50 100.00%
(1)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固定资产原值 177,399.46 155,078.01 138,633.01 106,683.92
累计折旧 40,704.14 36,535.04 29,142.10 22,558.56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36,695.33 118,542.97 109,490.91 84,125.36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非流动资产 64.16% 61.98% 63.26% 64.16%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固定资产逐年增加。公司主要的固定
资产系输气管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输气管线原值 134,656.65 119,597.96 105,583.66 82,757.23
输气管线原值/固定资产原值 75.91% 77.12% 76.16% 77.57%
2014 年末,公司输气管线原值较 2013 年末增加 22,826.43 万元,主要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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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南产业集中区支线及各城市管网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2015 年末,公司输气管线原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14,014.30 万元,主要系霍
山支线、颍上支线颍东段及各城市管网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输气管线原值较 2015 年末增加 15,058.68 万元,主要
系子公司收购凤阳支线所致。
①报告期内按固定资产构成明细分类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12.31
输气管线 73,184.89 9,660.50 88.17 82,757.23
房屋建筑物 7,319.49 2,175.81 - 9,495.30
机器设备 10,635.76 2,072.69 - 12,708.45
运输设备 756.62 319.99 37.47 1,039.14
办公设备及其他 583.50 161.53 61.22 683.81
合计 92,480.26 14,390.52 186.86 106,683.92
(续上表)
项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12.31
输气管线 82,757.23 23,103.88 277.45 105,583.66
房屋建筑物 9,495.30 2,839.32 - 12,334.63
机器设备 12,708.45 5,886.23 - 18,594.67
运输设备 1,039.14 226.12 - 1,265.26
办公设备及其他 683.81 171.31 0.32 854.80
合计 106,683.92 32,226.87 277.77 138,633.01
(续上表)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12.31
输气管线 105,583.66 14,014.31 - 119,597.97
房屋建筑物 12,334.63 1,298.45 8.12 13,624.96
机器设备 18,594.67 1,008.51 - 19,603.18
运输设备 1,265.26 175.91 78.70 1,362.47
办公设备及其他 854.80 104.00 69.35 889.44
合计 138,633.01 16,601.17 156.17 155,078.01
(续上表)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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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06.30
输气管线 119,597.96 15,058.68 - 134,656.65
房屋建筑物 13,624.96 4,694.97 - 18,319.92
机器设备 19,603.18 2,291.01 - 21,894.19
运输设备 1,362.47 93.76 5.81 1,450.42
办公设备及其他 889.44 189.24 0.40 1,078.28
合计 155,078.01 22,327.66 6.21 177,399.46
② 报告期内主要管线的资产变动情况,与其长度是否匹配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长输管线资产余额(万元) 116,337.37 101,375.92 91,407.70 78,393.81
占输气管线资产比重 86.40% 84.76% 86.57% 94.73%
管线长度(千米) 1,039.26 972.96 882.00 818.00
单位长度资产价值(万元/千
111.94 104.19 103.64 95.84
米)
单位资产变动比 7.48% 0.53% 8.14% 2.90%
其中:报告期内主要新增管线的资产情况如下:
资产原值 平均造价
管线名称 起点 终点 转固日期 长度(km)
(万元) (万元/km)
广德支线 郎溪首站 广德末站 2013 年 12 月 5,714.04 38.00 150.37

信义玻璃专线 芜湖输气站 信义输气站 2014 年 10 月 4,023.56 6.70 600.53
江南集中区支线 马衙首站 铜陵末站 2014 年 11 月 8,490.23 57.20 148.43
霍山支线 六安站 霍山末站 2015 年 11 月 6,125.53 51.50 118.94
颍上支线颍东段 利辛站 颍东站 2015 年 12 月 3,842.69 39.46 97.38
凤阳支线 定远站 凤阳站 2016 年 6 月 14,961.45 66.30 225.66
注:信义玻璃专线系铜陵支线的分输线。
针对上述新增管线获取建设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项目预算、施工合
同、验收决算资料与账面资产价值的对比,广德支线与江南集中区支线资产造价
与其长度匹配合理,信义玻璃专线造价较高的主要原因系信义玻璃专线埋设于芜
湖市规划局指定污水沟下方,因淤泥层深,开挖难度大,工期紧等因素,故选择
单位造价成本较高的定向钻施工方式所致。
③发行人机器设备的主要用途
A、长输管线的机器设备主要用途
主要资产名称 主要用途
调压装置 通过改变经调节阀气体的流量,使出口气体保持需求压力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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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产名称 主要用途
站控系统 显示、控制站场各种设备运行状态的计算机控制系统
阴保系统 向管道提供强制电流,防止钢管腐蚀的系统设备
监视系统 以图像形式显示站场实时情况的摄像管理系统
过滤器 滤除气体中将气体中的大颗粒固体杂质及游离态油水等杂质的设备
收发球筒 接收或发送清管器及其他管道检测装置的压力容器
手动阀门 手动操作截断或调节气流大小的阀门
电动阀门 以电动驱动执行器截断或调节气流大小的阀门
气液联动阀门 以气动驱动执行器截断气流的阀门
流量计 计量输送贸易气体体积的设备
B、CNG/LNG 主要机器设备的用途
主要资产名称 主要用途
CNG 高压柱塞泵 将液态 LNG 加压到 CNG 气化压力送入高压气化器
CNG 储气瓶 储存气态 CNG
顺序控制盘 控制充加气时管路的开闭顺序
压缩机 用以将天然气进行压缩或增压
脱水装置 以吸附和再生循环的方式去除天然气中的水分及其余杂质
加气柱(机) 以压缩的天然气计量后输送到加气槽车(小汽车)气瓶
电动球阀 通过电能开启和关闭的球阀
调压阀 用以调节天然气压力高低的阀门
LNG 储罐 储存液态 LNG
LNG 潜液泵 把 LNG 从储罐中抽出,加压输送到加气机中,起加压输送的作用
EAG 气化器 用于储罐和管道系统放散时加热天然气
卸车/储罐增压器 完成卸车与储罐增压的设备
LNG 加气机 给车用 LNG 气瓶加气和计量的设备
C、城市燃气主要机械设备的用途
主要资产名称 主要用途
过滤器 滤除气体中将的大颗粒固体杂质及游离态油水等杂质的设备
手动阀门 手动操作截断或调节气流大小的阀门
电动阀门 以电动驱动执行器截断或调节气流大小的阀门
气液联动阀门 以气动驱动执行器截断气流的阀门
流量计 计量输送贸易气体体积的设备
调压装置 通过改变经调节阀气体的流量,使出口气体保持规定压力的设备
站控系统 显示、控制站场各种设备运行状态的计算机控制系统
SCADA(管网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依托于基于计算机控制和通信
SCADA(管网监控和
网络的遥测、遥讯、遥控、遥调技术,主要功能是用于对大范围的
数据采集系统)
远程场站、管网监测点、工商用户和居民用户进行监控,包括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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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主要资产名称 主要用途
站点数据的实时采集、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以及对远端设备的调节
和控制等
④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相关的会计处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折旧金额 4,175.01 7,535.16 6,634.69 5,201.81
其中:计入成本 4,035.97 7,302.28 5,769.03 5,070.51
计入费用 139.04 232.88 865.66 131.30
合计 4,175.01 7,535.16 6,634.69 5,201.81
2015 年计入费用的折旧较 2014 年下降,主要系广德支线 2013 年末转固至
2014 年末投产期间,计提折旧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发行人根据各业务类型的资产,将当期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计入营业
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各项资产明细
⑤可比公司的折旧计提政策、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单位 固定资产减
折旧计提政策
名称 值情况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
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
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不存在固定
发行
房屋建筑物 20-35 2.71-4.75% 5.00% 资产减值情

输气管线 20 4.75% 5.00% 况
机器设备 10 9.50% 5.00%
运输设备 8 11.88% 5.00%
办公及其他设备 6 15.83% 5.00%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管网、机
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 2015 年末固
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定资产减值
重庆
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准备余额为
燃气
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 2,138.82 万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 元
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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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单位 固定资产减
折旧计提政策
名称 值情况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50 5% 1.90%-23.75%
管网 16-20 0% 5.00%-6.25%
机器设备 6-25 5% 3.80%-15.83%
运输设备 6-25 5% 3.80%-15.83%
其他设备 4-8 5% 11.88%-23.75%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
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
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2015 年末固
房屋建筑物 1-50 5% 1.90-95.00
深圳 定资产减值
运输设备 8-12 0-5% 7.92-12.50
燃气 准备余额为
管网及场站设备 4-50 0-5% 1.90-25.00
162.57 万元
油气库生产设备 6-30 1-5% 3.17-16.50
电子及办公设备 6 0-5% 15.83-16.67
工具、器具及家具 2-6 0-5% 15.83-50.00
其他 6-10 0-5% 9.50-16.67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输气管线、输气专用设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
物、交通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类别。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按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0~3%)和减值准备后,
按预计使用寿命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
2015 年末固
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如下:
陕天 定资产减值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然气 准备余额为
房屋建筑物 14 年 3% 6.93%
87.61 万元
输气管线 20 年 0% 5.00%
输气专用设备 14 年 3% 6.93%
机器设备 5~20 年 3% 4.85~19.40%
交通运输设备 6~8 年 3% 12.13~16.17%
电子设备及其他 5~14 年 3% 6.93~19.40%
结合上述可比公司关于“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政策,认为发行人关于资产
折旧计提政策与“深圳燃气、重庆燃气和陕天然气”基本一致,该折旧政策符合
该行业特点及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在建工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在建工程 55,555.73 55,014.31 48,585.42 34,049.58
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 26.08% 28.77% 28.07% 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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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输气管线、城市管网等。公司 2014 年末在
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14,535.83 万元,主要系江南联络线、颍上
支线、宣城-宁国支线、六安-霍山支线等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公司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明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二)
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新增额、转固金额,相关项目的预算、完工进度、资产的主要用

A、2016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预(决)算 本年减少
工程名称 2015.12.31 本年增加
金额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长输管线 - 46,008.26 2,830.76 - -
其中:江南联络线 3.45 28,689.75 2,509.14 - -
颍上支线 2.32 5,520.08 1.49 - -
宣城-黄山支线 10.37 11,104.74 108.01 - -
其他 - 693.68 212.12 - -
城市管网 - 3,429.26 428.34 1,324.41 29.78
门站、加气站及其他 - 5,576.80 3,278.29 4,639.68 2.10
其中:国皖 LNG 加注站
- 1,614.67 274.20 418.24 2.10
及液化工程
其他 - 3,962.14 3,004.09 4,221.44 -
合计 - 55,014.31 6,537.39 5,964.09 31.88
(续上表)
工程投入 利息资本化金额
工程 资金
工程名称 占预(决) 本期 本年资 2016.06.30
进度 累计金额 来源
算比 金额 本化率
长输管线 - - 1,688.01 325.07 3.46% 自筹 48,839.02
其中:江南联
90.33% 99.00% 1,390.42 221.43 4.46% 自筹 31,198.89
络线
颍上支线 45.00% 99.00% 259.09 78.16 4.69% 自筹 5,521.57
宣城-黄
11.00% 12.00% - - - 自筹 11,212.75
山支线
其他 - - 38.50 25.48 - 自筹 905.80
城市管网 - - - - - 自筹 2,503.41
加气站及其他 - - - - - 自筹 4,213.30
1-1-319
招股说明书
其中:国皖 LNG
加注站及液化 - - - - - 自筹 1,468.52
工程
其他 - - - - - 自筹 2,744.78
合计 - - 1,688.01 325.07 - - 55,555.73
B、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预(决)算金 本年减少
工程名称 2014.12.31 本年增加
额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长输管线 - 41,337.17 16,084.39 11,413.30 -
其中:江南联络线 34,537.36 25,366.93 3,322.82 - -
六安-霍山支线 15,557.00 4,953.06 1,542.42 6,495.48 -
颍上支线 23,200.00 6,799.95 3,616.59 4,896.46 -
宣城-黄山支线 103,654.64 3,775.64 7,329.10 - -
其他 - 441.60 273.45 21.37 -
城市管网 - 2,715.89 4,845.85 3,972.81 159.67
门站、加气站及其他 - 4,532.36 2,801.02 468.51 1,288.07
其中:国皖 LNG 加注站
- 2,403.36 499.37 - 1,288.07
及液化工程
其他 - 2,129.00 2,301.64 468.51 -
合计 - 48,585.42 23,731.25 15,854.62 1,447.73
(续上表)
工程投 利息资本化金额
工程进 资金
工程名称 入占预 2015.12.31
度 累计 本期 本年资 来源
(决)算
金额 金额 本化率
长输管线 - - 1,349.93 676.70 2.93% 自筹 46,008.26
其中:江南联络
83.00% 97.00% 1,168.99 489.29 4.07% 自筹 28,689.75
线
六安-霍
42.00% 100.00% - - - 自筹 -
山支线
颍上支线 44.90% 96.00% 180.94 174.39 3.28% 自筹 5,520.08
宣城-黄山支线 11.00% 11.00% - - - 自筹 11,104.74
其他 - - - 13.02 - 自筹 693.68
城市管网 - - - - - 自筹 3,429.26
门站、加气站及
- - - - - 自筹 5,576.80
其他
其中:国皖 LNG
- - - - - 自筹 1,614.67
加注站及液化
1-1-320
招股说明书
工程
其他 - - - - - 自筹 3,962.14
合计 - - 1,349.93 676.70 - - 55,014.31
C、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减少
工程名称 预(决)算金额 2013.12.31 本年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长输管线 - 28,235.63 28,015.01 14,913.47 -
其中:江南联络线 34,537.36 19,336.27 6,030.66 - -
六安-霍山支线 15,557.00 - 4,953.06 - -
颍上支线 23,200.00 3,529.75 3,270.19 - -
其他 - 5,369.60 13,761.11 14,913.47 -
城市管网 - 1,360.17 11,964.98 10,587.16 22.11
门站、加气站及其他 - 4,453.78 6,217.23 6,036.70 101.95
其中:国皖 LNG 加注站
- 1,894.31 1,766.34 1,257.29 -
及液化工程
其他 - 2,559.47 4,450.89 4,779.41 101.95
合计 - 34,049.58 46,197.22 31,537.32 124.06
(续上表)
利息资本化金额
工程投入占 资金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累计 本期 资本 2014.12.31
预(决)算比 来源
金额 金额 化率
长输管线 - - 812.89 505.05 1.80% 自筹 41,337.17
其中:江南联络线 73.45% 95.00% 680.95 428.70 7.11% 自筹 25,366.93
六安-霍山支
31.84% 72.00% - - - 自筹 4,953.06
线
颍上支线 29.31% 89.00% 127.79 74.92 2.29% 自筹 6,799.95
其他 - - 4.15 1.43 0.01% 自筹 4,217.24
城市管网 - - - - - 自筹 2,715.89
门站、加气站及其
- - - - - 自筹 4,532.36

其中:国皖 LNG 加
- - - - - 自筹 2,403.36
注站及液化工程
其他 - - - - - 自筹 2,129.00
合计 - - 812.89 505.05 1.09% - 48,585.42
D、2013 年度
1-1-321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预(决)算 本年减少
工程名称 2012.12.31 本年增加
金额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长输管线 - 11,112.41 24,179.06 7,055.84 -
其中:江南联络线 34,537.36 5,925.69 13,410.59 - -
广德支线工程 10,131.96 4,619.49 2,436.34 7,055.84 -
颍上支线 23,200.00 221.21 3,308.54 - -
其他 - 346.02 5,023.58 - -
城市管网 - 1,116.15 3,548.91 2,906.40 -
门站、加气站及其
- 3,499.00 5,012.09 3,788.59 667.20

其中:国皖 LNG 加
- 397.59 1,496.72 - -
注站及液化工程
广德门站 950.00 601.75 316.32 - -
生产调度中心 1,500.00 965.18 597.37 630.98 510.95
其他 - 1,534.48 2,601.68 3,157.61 156.25
合计 - 15,727.56 32,740.05 13,750.82 667.20
(续上表)
利息资本化金额
工程投入占
工程名称
预(决)算比
工程进度 累计 本期 资本 资金来源 2013.12.31
金额 金额 化率
长输管线 - - 313.67 313.67 1.30% 自筹 28,235.63
其中:江南联络线 55.99% 80.00% 252.25 252.25 1.88% 自筹 19,336.27
广德支线工程 69.64% 已完工 7.26 7.26 0.30% 自筹 -
颍上支线 15.21% 41.00% 52.87 52.87 1.60% 自筹 3,529.75
其他 - - 1.29 1.29 0.03% 自筹 5,369.60
城市管网 - - - - - 自筹 1,758.65
门站、加气站及其他 - - 10.13 10.13 0.20% 自筹 4,055.30
其中:国皖 LNG 加注站
- - - - - 自筹 1,894.31
及液化工程
广德门站 96.64% 95.00% - - - 自筹 918.07
生产调度中心 104.17% - 5.07 5.07 0.85% 自筹 420.62
其他 - - 5.05 5.05 0.19% 自筹 822.30
合计 - - 323.79 323.79 0.99% - 34,049.58
E、工程项目完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主要用途:
资产名称 主要用途
长输管线 长距离输送管道天然气,主要为各城市分输口输送压缩天然气
城市管网 短距离输送管道天然气,主要为城市内居民、工业和商业输送天然气
1-1-322
招股说明书
资产名称 主要用途
接收上游来气并进行计量、调压、过滤、加臭、检测、储存、伴热、分配及
门站
远程控制调节功能
由高、中压输气管道或气田的集气处理站等引入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
加气站
缩并向气瓶车或气瓶组充装压缩天然气
将调压装置安装于专用的调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的作
调压站

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压缩,然后通过加气
母站
柱给汽车 CNG 瓶供气
子站 取气来自于槽车,通过加气机给汽车 CNG 瓶供气
沿管道沿线设置的向各用户进行分输,具有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的作
分输站

释放站 将 LNG 或 CNG 释放、卸压为需要压力等级气体的站场
②各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核算依据
发行人从事的工程项目主要为长输管线及加气站、加注站的建设,因项目建
设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的特点,故在项目建设期间发行人与银行签订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借入专门借款,用于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资本化期间内按项
目实际占用专门借款的金额乘以银行借款利率计算利息资本化金额,项目占用一
般借款时,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乘以一般借款利率计算确认利息
资本化金额。
(3)工程物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工程物资 446.50 378.51 213.04 479.89
工程物资/非流动资产 0.21% 0.20% 0.12% 0.37%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物资金额较小,主要系公司为管线工程、门站工程所准
备的专用材料及设备。
(4)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无形资产 13,812.72 11,939.49 8,214.44 6,017.39
其中:土地使用权 13,345.37 11,441.76 7,661.26 5,514.35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96.62% 95.83% 93.27% 91.64%
1-1-323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 6.48% 6.24% 4.75% 4.59%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公
司无形资产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三)无
形资产”。
3、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减值准备 740.88 617.83 430.13 128.46
其中:坏账准备 740.88 617.83 430.13 128.4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由坏账准备构成。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并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
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客
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
4、对公司资产状况的综合评价
综上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
(1)公司资产结构呈现“重资产”特点,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为固
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流动资产占比较低,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
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天然气管网与燃气供应行业的运营特点。
(2)公司资产整体优良,减值准备提取充分、合理,与公司资产的实际质
量状况相符。
(二)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96,120.78 72.27% 86,209.18 65.55%
非流动负债 36,887.05 27.73% 45,298.83 34.45%
负债合计 133,007.83 100.00% 131,508.01 100.00%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1-1-324
招股说明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75,136.54 72.66% 58,486.76 87.44%
非流动负债 28,274.97 27.34% 8,400.00 12.56%
负债合计 103,411.51 100.00% 66,886.7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44%、72.66%、65.55%和 72.27%。
1、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5,100.00 36.52% 34,500.00 40.02%
应付票据 172.37 0.18% 195.35 0.23%
应付账款 40,996.32 42.65% 30,801.19 35.73%
预收款项 6,424.32 6.68% 7,188.47 8.34%
应付职工薪酬 616.59 0.64% 407.90 0.47%
应交税费 449.98 0.47% 515.35 0.60%
应付利息 285.62 0.30% 145.23 0.17%
其他应付款 2,075.59 2.16% 1,954.80 2.27%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 10.40% 10,500.88 12.18%
流动负债合计 96,120.78 100.00% 86,209.18 100.00%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6,000.00 47.91% 32,100.00 54.88%
应付票据 480.00 0.64% - -
应付账款 30,397.49 40.46% 19,503.53 33.35%
预收款项 5,943.43 7.91% 4,213.29 7.20%
应付职工薪酬 305.20 0.41% 147.44 0.25%
应交税费 402.32 0.54% 729.32 1.25%
应付利息 116.28 0.15% 71.09 0.12%
其他应付款 1,491.82 1.99% 1,722.09 2.94%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75,136.54 100.00% 58,486.7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两者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88.23%、88.37%、75.74%和 79.17%。
1-1-325
招股说明书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短期借款 35,100.00 34,500.00 36,000.00 32,100.00
短期借款/流动负债 36.52% 40.02% 47.91% 54.88%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增加 3,900.00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新增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票据 172.37 195.35 480.00 -
应付票据/流动负债 0.18% 0.23% 0.64% -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 2014 年末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480.00 万元,主
要系公司子公司在城市管网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采购款所致;
2015 年末余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284.65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设备采购款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账款 40,996.32 30,801.19 30,397.49 19,503.53
应付账款/流动负债 42.65% 35.73% 40.46% 33.35%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天然气款、工程款和材料款。2014 年
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增加 10,893.96 万元,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及设
备款增加所致。2016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增加 10,195.13 万
元,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及天然气款增加所致。
①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工程款 23,022.96 16,011.53 14,289.33 13,108.96
天然气款(含管输费) 4,846.13 2,591.97 2,959.27 2,632.16
1-1-326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材料款 8,884.56 7,623.60 7,739.70 1,826.74
设备款 1,745.87 2,134.01 2,870.49 531.04
其他 2,496.79 2,440.07 2,538.70 1,404.63
合计 40,996.32 30,801.19 30,397.49 19,503.53
②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32,681.40 22,515.01 26,213.95 15,199.73
1-2 年 4,265.01 5,506.65 2,025.36 1,137.35
2-3 年 2,869.99 1,116.90 425.18 2,140.29
3 年以上 1,179.92 1,662.62 1,733.00 1,026.16
合计 40,996.32 30,801.19 30,397.49 19,503.53
③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比
2016.06.30
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工程款 11,430.12 1 年以内 27.88%
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销售有限责
购气款 4,828.93 1 年以内 11.78%
任公司
2,527.12 1 年以内 6.16%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三工程分
工程款 92.51 1-2 年 0.23%
公司
768.49 2-3 年 1.88%
736.94 1 年以内 1.80%
上海中油天宝巴圣钢管有限公司 材料款 128.21 1-2 年 0.31%
894.06 2-3 年 2.18%
1,218.89 1 年以内 2.97%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281.90 1-2 年 0.69%
合计 - 22,907.17 - 55.88%
2015.12.31
2,636.01 1 年以内 8.56%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三工程分
工程款 268.62 1-2 年 0.87%
公司
612.38 2-3 年 1.9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
购气款 2,576.82 1 年以内 8.37%
分公司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
2,221.18 1 年以内 7.21%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款
1.81 1-2 年 0.01%
1-1-327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比
2,038.76 1 年以内 6.62%
上海宝世威石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材料款
44.42 1-2 年 0.14%
1,430.14 1 年以内 4.64%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63.89 1-2 年 0.21%
合计 - 11,894.00 - 38.62%
2014.12.31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三工程分 2,479.96 1 年以内 8.16%
工程款
公司 612.38 1-2 年 2.0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
管输费 1,881.76 1 年以内 6.19%
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款 1,772.26 1 年以内 5.83%
上海中油天宝巴圣钢管有限公司 材料款 1,526.93 1 年以内 5.02%
1,064.92 1 年以内 3.50%
中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款
8.95 1-2 年 0.03%
合计 - 9,347.16 - 30.74%
2013.12.3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
天然气款 2,632.16 1 年以内 13.50%
输销售分公司
上海中油天宝钢管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款 1,978.27 1 年以内 10.14%
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款 1,422.69 1 年以内 7.29%
1,260.30 1 年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工程款 9.59%
610.47 2-3 年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
工程款 855.67 1 年以内 4.39%
设工程公司
合计 - 8,759.55 - 44.91%
发行人的应付账款呈逐年上涨的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加大固定资
产投资而发生的应付工程款、材料款的增加所致,由于该类货款主要系根据合同
的约定,多在施工期内仅支付 60%-80%之间,其他尚需待工程结算完成后并按
合同规定扣留 5%-10%的质保金才能支付,从而造成报告期内的应付账款呈逐年
上涨趋势。
④A、2016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 1 年期以上余额前二十名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 账龄
单位名称 合计 占比
内容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上海中油天宝巴圣钢管有限公司 材料款 128.21 894.06 - 1,022.27 12.29%
中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款 250.57 660.49 - 911.05 10.96%
1-1-328
招股说明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三工程
工程款 92.51 768.49 - 861.00 10.35%
分公司
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材料款 278.75 100.06 - 378.81 4.56%
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368.78 - - 368.78 4.44%
上海宝世威石油钢管制造有限公
材料款 356.12 - - 356.12 4.28%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281.90 - - 281.90 3.39%
安徽恒源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材料款 256.16 - - 256.16 3.08%
江苏通宇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款 39.54 202.34 - 241.88 2.91%
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材料款 211.39 - - 211.39 2.54%
安徽工程勘察院 工程款 - - 190.15 190.15 2.2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172.31 - - 172.31 2.07%
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款 - - 169.45 169.45 2.04%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125.17 - 41.33 166.50 2.00%
昆山永燃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工程款 153.93 - - 153.93 1.85%
北京龙鼎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款 139.32 - - 139.32 1.68%
上海金诺进出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41.46 33.34 62.29 137.09 1.65%
安徽两淮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款 15.36 - 82.17 97.53 1.17%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 82.85 - 82.85 1.00%
北京奥优石化机械有限公司 材料款 82.55 - - 82.55 0.99%
合计 - 2,994.04 2,741.61 545.39 6,281.04 75.54%
B、2015 年末应付账款 1 年期以上余额前二十名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 账龄
单位名称 合计 占比
内容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上海中油天宝巴圣钢管有限公司 材料款 1,172.27 - - 1,172.27 14.15%
中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款 919.07 8.95 - 928.02 11.20%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三工程
工程款 268.62 612.38 - 815.86 10.64%
分公司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维修费 228.69 96.87 50.06 375.62 4.53%
中石化河南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维修费 - - 319.78 319.78 3.86%
安徽恒源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设备款 237.86 - - 237.86 2.87%
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材料款 100.06 126.91 - 226.96 2.74%
安徽工程勘察院 工程款 - - 190.15 190.15 2.29%
上海金诺进出品有限公司 设备款 65.16 0.34 119.18 184.67 2.23%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10.40 - 170.67 181.07 2.19%
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款 - - 169.45 169.45 2.04%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125.17 - 41.33 166.50 2.01%
昆山永燃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工程款 156.12 - - 156.12 1.88%
北京龙鼎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款 139.32 - - 139.32 1.68%
江苏通宇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款 127.98 - - 127.98 1.54%
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工 工程款 - - 116.10 116.10 1.40%
1-1-329
招股说明书
程建设监理中心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102.21 - - 102.21 1.23%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82.85 - - 82.85 1.00%
安徽两淮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款 - 43.38 38.79 82.17 0.99%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41.30 39.18 - 80.48 0.97%
合计 - 3,711.93 928.01 1,215.51 5,855.45 70.67%
(4)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收款项 6,424.32 7,188.47 5,943.43 4,213.29
预收款项/流动负债 6.68% 8.34% 7.91% 7.20%
预收款项/营业收入 6.02% 2.74% 2.55% 2.43%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主要系预收天然气销售款。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城
燃公司等,根据合同,客户需先支付一定的预付款,然后按约定周期进行结算。
随着公司新增客户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预收款项相应增加。
①报告期内预收款项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天然气款 5,261.41 4,913.14 3,772.66 2,742.86
安装费 1,162.91 2,275.32 2,170.77 1,470.43
合计 6,424.32 7,188.47 5,943.43 4,213.29
②报告期内预收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 年以内 6,242.96 6,696.02 5,526.01 4,174.03
1-2 年 160.34 451.08 392.46 39.27
2-3 年 13.33 29.97 24.97 -
3 年以上 7.70 11.40 - -
合计 6,424.32 7,188.47 5,943.43 4,213.29
③各期末预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比
2016.06.30
1-1-330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比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575.30 1 年以内 8.96%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569.82 1 年以内 8.87%
合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544.42 1 年以内 8.47%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489.66 1 年以内 7.62%
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343.62 1 年以内 5.35%
合计 - 2,522.82 - 39.27%
2015.12.31
合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793.92 1 年以内 11.04%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530.26 1 年以内 7.38%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495.01 1 年以内 6.89%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486.52 1 年以内 6.77%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455.46 1 年以内 6.34%
合计 - 2,761.16 - 38.41%
2014.12.31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625.54 1 年以内 10.52%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536.03 1 年以内 9.02%
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437.80 1 年以内 7.37%
安徽省江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
安装费 387.39 1 年以内 6.52%

芜湖市宝能地产有限公司 安装费 312.00 1 年以内 5.25%
合计 - 2,298.75 - 38.68%
2013.12.31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
安装费 771.58 1 年以内 18.31%
发展有限公司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589.38 1 年以内 13.99%
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366.32 1 年以内 8.69%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344.40 1 年以内 8.17%
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324.46 1 年以内 7.70%
合计 - 2,396.14 - 56.87%
(5)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付职工薪酬 616.59 407.90 305.20 147.44
应付职工薪酬/流动负债 0.64% 0.47% 0.41% 0.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低。报告期末,
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六)1、
1-1-331
招股说明书
应付职工薪酬”。
(6)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交税费 449.98 515.35 402.32 729.32
应交税费/流动负债 0.47% 0.60% 0.54% 1.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低,主要系各期末计提的
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14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3 年末减少 327.00 万
元,主要系 2014 年末未交的企业所得税款较 2013 年末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应付款 2,075.59 1,954.80 1,491.82 1,722.09
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 2.16% 2.27% 1.99% 2.9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收到的改线补偿款及保证金等。2015 年
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462.98 万元,主要系改线补偿款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 10,500.88 - -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 10.40% 12.18% - -
报告期内,皖能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 10 亿元,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利率为 3.30%,全部用于子公司补充营运资
金。本公司实际使用 10,000.00 万元超短期融资券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利率为 3.30%。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全部由长期借款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1-332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长期借款 36,887.05 45,298.83 28,274.97 8,400.00
长期借款/非流动负债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用于长输管线等工程的建设投资。公司长期借
款 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增加 19,874.97 万元,增幅 236.61%,主要系江南集中
区支线、江南联络线和颍上支线专项借款所致。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加
17,023.86 万元,增幅 60.21%,主要系公司新增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92 亿
委托贷款所致。
3、对公司负债情况的综合评价
综上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
公司负债主要为银行借款。公司正在加速构建全省依托西气、川气等的管网
输配系统,为保证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天然
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依靠银行间接融资已难以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上市,解决发展过程
中面临的资金瓶颈。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57 0.81 0.46 0.35
速动比率(倍) 0.40 0.59 0.40 0.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26% 52.61% 48.30% 42.50%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319.97 26,043.65 24,758.38 20,138.4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0 4.67 5.04 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16,797.03 9,619.32 18,629.62 15,054.03
元)
净利润(万元) 4,522.40 9,995.06 9,853.85 9,283.79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项
目建设贷款及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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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公司长输管线项目投资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项目资金多依赖于银行借款所致。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上升趋势,利息保障倍数较
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净利润持续增长,为债务偿付提供保障。
2、可比上市公司的择取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系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营、
CNG/LNG 及城市燃气等业务。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
发行人从事业务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与供应业(行业代码:D45)。与发行人同行
业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陕天然气、深圳燃气、重庆燃气和新疆浩源。
发行人按照行业属性、业务结构、财务指标是否具备可比性等标准,择取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是否可比 择取说明
陕天然气主营业务与发行人接近,主要为长输管线业务,
002267.SZ 陕天然气 是
与发行人具有可比性。
深圳燃气主营业务系城市燃气,与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接
601139.SH 深圳燃气 是
近,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重庆燃气主营业务系城市燃气,与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接
600917.SH 重庆燃气 是
近,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新疆浩源主营业务系 CNG 业务,并以车用燃气销售业务为
002700.SZ 新疆浩源 否 主,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与发行人不具完全可比性。
发行人将新疆浩源择取为 CNG 业务的可比对象。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等主要偿债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倍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陕天然气 46.70% 47.81% 51.70% 62.16%
深圳燃气 49.01% 45.03% 49.41% 53.51%
资产负债率
重庆燃气 55.92% 52.50% 50.98% 57.21%
(母公司)
平均值 50.54% 48.45% 50.70% 57.63%
皖天然气 49.26% 52.61% 48.30% 42.50%
陕天然气 0.72 0.72 0.65 0.57
流动比率
深圳燃气 0.57 0.59 0.67 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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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重庆燃气 1.24 1.40 1.64 1.86
平均值 0.85 0.90 0.99 1.07
皖天然气 0.57 0.81 0.46 0.35
陕天然气 0.61 0.61 0.60 0.51
深圳燃气 0.47 0.49 0.47 0.70
速动比率 重庆燃气 1.09 1.19 1.43 1.64
平均值 0.72 0.77 0.83 0.95
皖天然气 0.40 0.59 0.40 0.28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
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高。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符合公司经营特点,公司
银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偿债能力较强。如本次发行成功,将
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96 50.55 73.06 195.66
存货周转率(次) 57.83 134.24 144.44 174.3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与行业经营特
点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大,主要系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呈现
较大波动所致,应收账款余额波动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一、(一)1、(3)应收账款”相关内容。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2014 年度较 2013 年度下
降 29.94 次,主要系存货中管存天然气和生产性备品备件增加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的比较分析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 陕天然气 5.69 14.33 18.57 15.32
转率(次) 深圳燃气 10.51 25.50 31.48 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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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重庆燃气 8.24 22.13 28.31 32.49
平均值 8.15 20.66 26.12 25.77
皖天然气 19.96 50.55 73.06 195.66
陕天然气 31.63 70.89 83.42 64.88
深圳燃气 11.60 17.93 20.49 18.87
存货周转率
重庆燃气 22.67 46.30 41.39 38.44
(次)
平均值 21.97 45.04 48.43 40.73
皖天然气 57.83 134.24 144.44 174.38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1)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分析:
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城市燃气公司及
大工业用户,根据合同,客户需先支付一定的预付款,然后按约定周期进行结算。
发行人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结算依据,每 7 日(自然周)跟客户进行结算,
结算周期较短,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周转率较高。陕天然气、深圳燃气应收
账款结算周期通常为 10 天或一个月,而重庆燃气应收账款结算周期为旬结或月
结,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多,周转率相对较低。
(2)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周转次数明显高于其他 3 家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
主要原因如下:
① 重庆燃气、深圳燃气因业务结构不同导致其存货余额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输管线和 CNG 业务收入占比均在 95%以上,而重庆燃气、
深圳燃气中城市燃气业务的占比较高,深圳燃气因城市燃气业务(包含石油气批
发业务)占比较高,年末存货以管存天然气、石油气和工程施工为主,导致其存
货余额较大;重庆燃气年末存货以城市燃气建筑安装业务所需的原材料为主,周
转速度与燃气安装施工周期呈正相关,导致其存货余额较大。
② 陕天然气因长输管线期末结存量不同导致其存货余额较大
长输管线的长度、管径、压力与其管存量成正比。从陕天然气公开披露的数
据来看,陕天然气长输管线长约 3,000 公里,管径大多为 DN400-800;发行人长
输管线长约 972.96 公里,管径大多为 DN200-400;由于陕天然气的管径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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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路长,要求的输气压力也较大。综上,陕天然气长输管线期末结存气量远高于发
行人,导致其存货余额较大。
综上,受业务结构、长输管线期末结存量不同的影响,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
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符合行业特征。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额 106,745.51 262,459.38 233,165.69 173,108.66
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 99.96% 99.96% 99.98% 100.00%
增幅 - 12.56% 34.69% -
金额 40.54 99.88 41.02 5.03
其他业务收入 比例 0.04% 0.04% 0.02% 0.00%
增幅 - 143.49% 714.98% -
金额 106,786.04 262,559.27 233,206.71 173,113.69
合计 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增幅 - 12.59% 34.71%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98%、99.96%和 99.96%。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 2013 年度的 173,108.66 万元增长至 2015 年度的
262,459.38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1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
系随着安徽省经济的发展,及公司新建长输管线建成投产,公司下游客户及天然
气消费需求量增加,公司天然气销售量增长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长输管线业务 收入 90,010.37 225,090.39 195,939.87 145,3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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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比例 84.32% 85.76% 84.03% 83.97%
增幅 -- 14.88% 34.80% -
收入 9,517.34 24,677.37 30,154.56 24,957.63
CNG/LNG 业务 比例 8.92% 9.40% 12.93% 14.42%
增幅 -18.16% 20.82% -
收入 7,217.80 12,691.62 7,071.25 2,792.31
城市燃气业务 比例 6.76% 4.84% 3.03% 1.61%
增幅 - 79.48% 153.24% -
收入 106,745.51 262,459.38 233,165.69 173,108.66
合计 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增幅 - 12.56% 34.6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长输管线业务,长输管线业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97%、84.03%、85.76%和 84.32%。
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度增加 60,057.03 万元,其中,长
输管线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度增加 50,581.15 万元,增幅 34.80%,主要系公司长
输管线售气量增加及天然气价格上调所致。
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29,293.70 万元,其中,长
输管线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29,150.52 万元,增幅 14.88%,主要系公司长
输管线售气量增加所致。
(1)报告期内长输管线业务对外销售情况
燃气销售单价(元/m ,不含税) 管输单价
燃气销售量 代输气量 3
所属期间 (元/m ,不含
(万立方米) 单价 其中:管输单价 (万立方米)
税)
2016 年 1-6 月 43,839.66 1.9828 0.2465 19,958.74 0.1546
2015 年度 92,423.35 2.3791 0.2458 36,139.66 0.1441
2014 年度 81,234.67 2.3488 0.2417 37,475.30 0.1371
2013 年度 69,003.09 2.0453 0.2398 31,167.28 0.1357
注:“代输”系指发行人向中石油直供用户(主要是蚌埠、淮南等地)提供管输服务。
(2)报告期内 CNG 业务对外销售情况
所属期间 销售量(万立方米) 单价(元/m ,不含税) 销售额(万元)

2016 年 1-6 月 4,282.22 2.1716 9,299.48

2015 年 9,519.65 2.5312 24,096.42

2014 年 10,829.64 2.7697 29,988.49
1-1-338
招股说明书
所属期间 销售量(万立方米) 单价(元/m ,不含税) 销售额(万元)
2013 年 10,175.68 2.4527 24,957.63
注:不包含 LNG 销售收入
(3)报告期内城市燃气业务销售情况
①城市燃气售气业务
所属期间 销售量(万立方米) 平均单价(元/m ,不含税) 销售额(万元)
2016 年 1-6 月 1,396.41 2.7798 3,881.81
2015 年 2,102.27 3.1951 6,716.56
2014 年 1,110.39 3.3991 3,774.27
2013 年 635.70 3.0916 1,965.33
②燃气设备安装业务
所属期间 客户类型 安装数量(户) 平均单价(元/户) 销售额(万元)
2016 年 居民用户 11,821.00 2,385.65 2,820.08
1-6 月 工商业用户(含公福) 45.00 114,646.67 515.91
居民用户 21,684.00 2,099.67 4,552.89
2015 年
工商业用户(含公福) 99.00 143,654.55 1,422.18
居民用户 13,344.00 2,049.86 2,735.34
2014 年
工商业用户(含公福) 46.00 122,097.81 561.65
居民用户 2,308.00 2,611.09 602.64
2013 年
工商业用户(含公福) 13.00 172,571.58 224.34
注:居民用户采取政府指导定价(价格区间为:2,000-3,300 元/户,具体根据经营所
处地区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为收费依据)。
工商业用户(含公福用户)根据安装工作量与用户进行协商作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安装收入变动与工程施工余额变动情况的匹
配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较上年 较上年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幅(%) 增幅(%)
城市燃气业务 7,217.80 12,691.62 79.48 7,071.25 153.24 2,792.31
其中:燃气收入 3,881.81 6,716.56 77.96 3,774.27 92.04 1,965.33
安装收入 3,335.99 5,975.07 81.23 3,296.99 298.68 826.98
工程施工余额 456.91 759.35 54.50 491.48 -8.36 536.3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城市燃气业务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在报
1-1-339
招股说明书
告期内从事城市燃气业务的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其城市燃气子公司的客户亦随
着各区域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和安装业务量的增加而扩大。
发行人各年度工程施工余额与安装业务收入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燃气安装收入 3,335.99 5,975.07 3,296.99 826.98
燃气安装成本 1,803.72 3,514.80 1,856.81 482.44
工程施工余额 456.91 759.35 491.48 536.34
工程施工余额占当期安装收入比例 13.70% 12.71% 14.91% 64.86%
发行人 2013 年末工程施工余额占当期安装收入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发行
人 2013 年度城市燃气子公司虽已开展城市燃气安装业务,但多处于前期投入或
刚进入施工阶段,尚未进行安装收入的确认;发行人在 2014 年度按照前期工程
施工进度状况,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的确认。发行人的工程施工余额随着安
装业务的扩大而增长,其余额特征与其城市燃气业务的发展趋势相一致。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城市燃气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广德天然气 3,340.79 4,301.68 4,267.39 2,468.83
和县天然气 678.04 1,278.69 320.85 235.11
芜湖天然气 724.29 1,053.41 245.73 10.66
庐江天然气 590.37 734.34 167.68 77.71
池州天然气 314.07 1,021.40 918.08 -
宿州天然气 490.30 1,802.63 953.82 -
舒城天然气 607.37 1,611.00 197.70 -
霍山皖能天然气 56.07 155.21 - -
皖能新奥天然气 416.49 733.27 - -
合计 7,217.80 12,691.62 7,071.25 2,792.31
④2015、2014 年城市燃气收入上涨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城市燃气收入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自 2010 年起
在安徽省各地市陆续设立经营城市燃气子公司,随着子公司所在区域省级管网的
连通及城市管网投用,子公司的城市燃气业务呈逐年上涨趋势。其中:2014 年
度新增子公司实现的城市燃气业务收入为 2,069.60 万元,占 2014 年度的城市燃
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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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收入 29.27%;2014 年度因业务扩大而增加的城市燃气收入为 2,209.35 万元,
占 2014 年度的城市燃气收入 31.24%。2015 年度新增子公司实现的城市燃气业务
收入为 888.48 万元,占 2014 年度的城市燃气收入 7.00%;2015 年度因业务扩大
而增加的城市燃气收入为 4,731.90 万元,占 2015 年度的城市燃气收入 37.28%。
⑤发行人燃气安装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
由于发行人从事的燃气管道安装业务具有数量多、单项工程价值量小、正常
安装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基于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发行人将其按提供燃
气安装劳务收取的安装费,按照下述会计政策进行核算。
A、燃气安装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并验收合格时确
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
B、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内,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
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将其按合同金额大小进行划分,对合同金额在 100 万
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安装工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
成本,对合同金额小于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且安装周期在 3 个月以内的安
装工程不确认收入,待整体完成劳务并验收合格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
生的成本。
⑥发行人采取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具体标准
发行人采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项目主要针对跨期且合同金额 100 万
元以上的安装劳务所制定的收入确认标准,此时,按工程已发生成本占工程预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具体核算方式为:期末对合同金额
在 100 万元以上工程安装业务发生的成本全部结转至营业成本(确认营业成本,
减少存货),并按合同金额乘以完工进度减去以前年度结转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
入(确认营业收入,减少预收款项或增加应收账款)。具体收入确认公式如下:
工程项目当期应确认的收入=工程项目应确认的总收入-前期已确认的项
目收入
1-1-341
招股说明书
⑦发行人确认工程进度及收入的具体标准
发行人的工程完工进度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的
规定,采取“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进行确认。
其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等间接性支出”,即实际已经发生的与工程项目
相关的成本支出。
合同预计总成本,主要包括“依据合同的订单数量和以往对已完工项目的成
本分析合理暂估得出,后期根据项目施工情况调整预计总成本,直至该项目完工
验收时与实际发生成本相一致”。
⑧各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期末按完工百分比
期末按完工
收入的订单情况 当期确认安 法确认的收入占当
年度 百分比法确
订单数量 装收入总额 年安装总收入的比
合同总额 认收入金额
(个) 例
2016 年 1-6 月 30.00 4,705.57 1,880.87 3,335.99 56.38%
2015 年度 26.00 5,989.04 3,006.20 5,975.07 50.31%
2014 年度 13.00 3,277.88 1,482.56 3,296.99 44.97%
2013 年度由于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所承接的城市燃气安装工程业务数量较少、
合同金额较小的原因,因此从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出发,未按完工百分法确
认收入,而是将已发生但尚未完工的安装项目列入存货-工程施工进行核算,并
在下一年度完工并经对方验收后确认收入及结转所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
⑨各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A、2016 年 6 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万元)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
芜湖市宝能地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20,000.00 中区管委会 A 楼
产有限公司 商务信息咨询。
安徽省江北新 城镇化建设的住房拆迁、土地整理、保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
城建设发展有 障房建设、安置房建设、企业搬迁、新 35,000.00
区沈巷镇沈巷街道
限公司 城区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城镇基础设
1-1-342
招股说明书
施建设、挂钩建设用地整理出让和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科研项目投资。
安徽省江南产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融通
业集中区建设 建设资金;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
190,000.00
投资发展(集 设;投资、经营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 区梅龙街道
团)有限公司 施;投资经营土地、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安徽省广德县桃州
广德金天地房
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工程;建筑 镇桃州南路东侧茗
地产开发有限 16,800.00
材料经营。 桂小区 C-5 号楼 06
公司
号住房
和县佳源房地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
产开发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5,000.00
县经济开发区

注:上述客户系发行人 2015 年 1-6 月安装业务收入的前五名客户,该类客户当期确认
的营业收入占当年度安装收入总额 28.06%。
B、2015 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万元)
安徽省江南产业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融通建
集中区建设投资 设资金;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
190,000.00
发展(集团)有 投资、经营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 区梅龙街道
限公司 资经营土地、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建设、管理、运
营;政府性资源与国有资产的整合、运营;
广德县国有资产 安徽省广德县爱民
土地收储、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企
投资经营有限公 120,000.00 路广建兰馨大厦
业兼并、重组;资产处置;对外投、融资;
司 1501 室
旅游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水利设施项目
的投资及建设。
安徽帅旺置业有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
房地产开发销售。 5,000.00
限公司 县梅山镇纬九路
城镇化建设的住房拆迁、土地整理、保障
安徽省江北新城 房建设、安置房建设、企业搬迁、新城区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
建设发展有限公 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5,000.00
区沈巷镇沈巷街道
司 挂钩建设用地整理出让和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科研项目投资。
舒城中豪置业有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房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
20,000.00
限公司 屋租赁。 发区
注:上述客户系发行人 2015 年度安装业务收入的前五名客户,该类客户当期确认的营
业收入占当年度安装收入总额 29.20%。
C、2014 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1-1-343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万元)
安徽省江南产业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融通建
集中区建设投资 设资金;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
190,000.00
发展(集团)有 投资、经营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 区梅龙街道
限公司 资经营土地、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土木工程建
安徽国博置地有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
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 10,000.00
限公司 中区
涉及行业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原园林绿
广德广盛达置业 化;室内外装饰;建材(不含剧毒及危险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
5,000.00
有限公司 化学品)销售。(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 县桃州镇广宁路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安徽省江北置业 芜湖市鸠江区江北
房地产开发 35,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区和谐路
广德新时代房地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有效资质经营) 2,000.00
产开发有限公司 县桃州镇
注:上述客户系发行人 2014 年度安装业务收入的前五名客户,该类客户当期确认的营
业收入占当年度安装收入总额 38.84%。
⑩城市燃气业务收入收费方式及安装收入确认政策
A、城市燃气业务收入收费方式
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主要采取客户先预付款再消费与客户先消费再付款两
种方式进行销售价款的结算,报告期内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结算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付费确认收入 3,582.47 92.29 5,788.59 86.18 3,546.43 93.96 1,965.33 100.00
后付费确认收入 299.34 7.71 927.96 13.82 227.83 6.04 - -
合计 3,881.81 100.00 6,716.55 100.00 3,774.27 100.00 1,965.33 100.00
B、城市燃气业务安装收入确认政策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关于城市燃气业务安装收入确认政策对比情况:
单位名称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协议(合同),
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劳务。燃气安装劳务主要材料由公
发行人 司提供,并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安装费。安装工程
完成并通过质检验收后,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
本公司从事的燃气管道安装劳务具有业务量多、单项工程价值量小、正常安装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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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收入确认原则
期较短的特点,基于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本公司将其按提供燃气安装劳务
收取的安装费,按照下述会计政策进行核算。
(1)燃气安装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
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内,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可
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将其按合同金额大小进行划分,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
上(含 100 万元)的安装工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
对合同金额小于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且安装周期在 3 个月以内的安装工程不
确认收入,待整体完成劳务并验收合格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
(1)燃气安装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
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内,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情
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公司按已发生成本
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
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①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则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②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
重庆燃气 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2)公司按照从接受燃气安装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
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3)公司从事的燃气管道安装劳务具有业务量多、单项工程价值量小、正常安装
周期较短的特点,基于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对于跨期安装劳务,公司将其
按合同金额(不含初装费)大小进行划分,对合同金额(不含初装费)在 100 万
元以上的安装工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对合同金
额(不含初装费)小于 100 万元的安装工程根据期末工程施工成本余额与项目对
应预收账款孰低原则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
提供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深圳燃气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本集团于资产负责表日按照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
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
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
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
陕天然气
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
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
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发行人针对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所制定的收入确认原则,主要系根据安装业务
的工作量大小、周期长短,结合“成本效益”原则而制定的会计政策,其特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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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同类可比公司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且符合行业特点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析
(1)2016 年 1-6 月季度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合计
长输管线 51,312.03 38,698.34 90,010.37
CNG/LNG 5,184.90 4,332.44 9,517.33
城市燃气 3,544.64 3,673.16 7,217.80
合计 60,041.57 46,703.94 106,745.50
(2)2015 年季度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长输管线 65,226.47 54,240.35 52,950.23 52,673.34 225,090.39
CNG/LNG 7,523.54 6,978.84 5,170.67 5,004.32 24,677.37
城市燃气 2,148.62 3,580.92 3,005.35 3,973.81 12,691.63
合计 74,898.63 64,800.11 61,126.25 61,651.47 262,459.38
(3)2014 年季度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长输管线 41,919.96 45,600.26 44,009.23 64,410.42 195,939.87
CNG/LNG 6,752.21 7,323.25 7,932.70 8,146.40 30,154.56
城市燃气 1,015.24 1,463.94 1,790.89 2,801.18 7,071.25
合计 49,687.41 54,387.45 53,732.82 75,358.01 233,165.69
(4)2013 年季度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长输管线 34,845.71 33,274.97 36,988.64 40,249.39 145,358.72
CNG/LNG 5,491.21 5,690.62 6,872.98 6,902.82 24,957.63
城市燃气 516.95 758.42 452.58 1,064.36 2,792.31
合计 40,853.88 39,724.02 44,314.20 48,216.56 173,108.66
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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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输管线、CNG 业务收入计量数的差异情况
(1)销售数量的确认方式
①长输管线
根据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发行人的长输管线售气数量的确认
方式主要以发行人与下游客户所约定的交付点处安装的计量表进行确认,即每日
在发行人分输站场与下游客户确认上一日交接计量数量,一周结束后在下一周开
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该日期顺延)将上一周每日计量数据汇总后开具结算单,
双方进行气款结算。
②CNG
根据发行人 CNG 销售模式,发行人 CNG 站场主要建设在长输管线附近,直接
将管输气压缩向下游客户(为下游城市燃气用户、加气子站用户或工业用户)进
行销售,因此在销售的同时,购买人根据加气站计量表反映的加气数量进行签字
确认,发行人据此进行销售收入及数量的确认。
(2)发行人销售数量与客户进行核对及解决的情况
①长输管线
根据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发行人将所记录的长输管线售气量
提交于客户时,客户将其与自身流量表进行核对,如客户对天然气计量值有异议,
应在收到发行人结算单或气款发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行人提出,逾期不提
的,应视为发行人所供天然气合格。异议提出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争议方可向国家授权的检定点申请对发行人天然气交接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双方
以检测结果调整售气量。
报告期内双方销售、采购气量的差异记录、解决方式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5 年度、2016 年上半年未发生计量异议
2014 年度:发行人与下游客户共发生 3 起计量异议,主要系发行人末站的
输气计量表数据与下游客户首站的接收气量计量表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经双方
针对计量表的检测后,根据双方更换后的计量表数据与前期误差比对,由发行人
1-1-347
招股说明书
向下游客户退回 93,514 立方米管输气,扣抵下一结算周期售气量,当期会计记
录不做调整。
2013 年度:发行人与下游客户共发生 3 起计量异议,主要系发行人末站的
输气计量表数据与下游客户首站的接收气量计量表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经双方
针对计量表的检测后,确定系下游客户的计量表存在误差,经双方协商,以发行
人的输气计量表进行销售收入的结算。
②CNG
发行人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按期将购买人签单数量进行汇总后向
客户提交汇总数量及计量单据,双方据此根据协议约定价格进行销售货款的结
算。由于该类交易为即时确认,因此在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的销售数量与客户确
认的数量无差异。
(二)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额 96,105.19 236,373.61 208,441.35 154,209.73
主营业务成本 比例 99.98% 99.98% 99.99% 100.00%
增幅 - 13.40% 35.17% -
金额 19.40 41.23 18.66 2.24
其他业务成本 比例 0.02% 0.02% 0.01% 0.00%
增幅 - 120.96% 733.90% -
金额 96,124.59 236,414.84 208,460.01 154,211.97
合计 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增幅 - 13.41% 35.18%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系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
类别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成本 81,595.87 206,683.16 179,197.09 132,930.01
长输管线
比例 84.90% 87.44% 85.97% 86.20%
业务
增幅 - 15.34% 34.81% -
CNG/LNG 业 成本 8,612.11 19,112.70 23,288.35 18,783.00
务 比例 8.96% 8.09% 11.17% 12.18%
1-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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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幅 - -17.93% 23.99% -
成本 5,897.22 10,577.75 5,955.91 2,496.72
城市燃气
比例 6.14% 4.48% 2.86% 1.62%
业务
增幅 - 77.60% 138.55% -
成本 96,105.19 236,373.61 208,441.35 154,209.73
合计 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增幅 - 13.40% 35.17% -
公司长输管线业务成本由 2013 年度的 132,930.01 万元增至 2015 年度的
206,683.16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4.69%,主要系公司长输管线销售量增长
导致天然气采购成本增加,以及公司新建管线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导致管线资产折
旧增加所致。
1、报告期内长输管线、CNG/LNG、城市燃气业务的成本构成情况
(1)长输管线业务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购气成本 76,535.43 196,031.37 168,527.15 124,890.82
资产折旧 2,687.98 5,596.20 4,611.96 4,245.37
运营成本 2,372.46 5,055.59 6,057.98 3,793.82
其中:人工薪酬 1,404.59 2,500.98 1,852.05 1,547.65
水电费用 46.69 90.99 98.90 74.26
维修费用 33.16 574.82 2,105.38 222.23
其他 888.02 1,888.80 2,001.66 1,949.68
合计 81,595.87 206,683.16 179,197.09 132,930.01
(2)CNG/LNG 业务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购气成本 7,639.23 16,688.79 20,161.68 16,411.12
资产折旧 258.30 651.88 621.43 589.27
运营成本 714.58 1,772.03 2,505.24 1,782.60
其中:人工薪酬 261.16 443.68 396.32 419.32
水电费用 350.74 817.38 889.60 833.29
维修费用 26.57 129.87 656.35 21.20
其他 76.11 377.44 562.97 508.80
合计 8,612.11 19,112.70 23,288.35 18,783.00
1-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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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燃气销售业务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购气成本 2,853.13 5,136.40 2,669.67 1,251.12
职工薪酬 217.48 389.33 173.72 119.36
运输成本 82.32 113.21 499.90 392.43
折旧费用 710.49 1,022.69 537.86 154.61
其他成本 230.07 401.32 217.95 96.76
合计 4,093.49 7,062.95 4,099.10 2,014.28
(4)城市燃气建筑安装业务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直接材料 662.54 1,729.74 1,039.20 281.41
其中:管件、管材 230.20 734.50 321.43 67.99
燃气表 219.88 333.78 324.69 55.23
调压器材 56.50 253.00 152.61 54.48
其他材料 155.96 408.46 240.47 103.71
施工成本 915.85 1,362.14 682.12 126.66
其他成本 225.33 422.92 135.49 74.37
合计 1,803.72 3,514.80 1,856.81 482.44
2、报告期内长输管线、CNG、城市燃气业务的成本核算、归集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业务的成本核算及成本归集方式如下:
成本明细 长输管线 CNG 城市燃气业务
①可区分成本的归集及核算方法
以发行人各长输管线对接的西
以当期采购总量
气、川气末站计量表为准,以 以当期采购总量扣减按
扣减 CNG 加气站
购气成本 当期总采购量扣减按压力计算 压力计算出来的管存气
库存气量做为当
出来的管存气做为当期营业成 做为当期营业成本总额
期营业成本总额
本总额
以发行人各 CNG 以 各 单 独 运 营 的 城 市 燃
以发行人各条长输管线的资产 加气站的资产价 气子公司为基础,将直接
资产折旧 价值单独计算折旧额计入当期 值单独计算折旧 服 务 于 管 道 燃 气 的 资 产
营业成本 额计入当期营业 价 值 单 独 计 算 折 旧 额 计
成本 入当期营业成本
运营成本
1-1-350
招股说明书
成本明细 长输管线 CNG 城市燃气业务
将直接服务于
将直接服务于城市管道
其中:人工薪 将直接服务于长输管线的生产 CNG 业务的生产
燃气业务的生产人员薪
酬 人员薪酬直接计量 人员薪酬直接计
酬直接计量

根据 CNG 加气站
根据长输管线的首末站水电计 根据城市末站的水电计
水电费用 的水电计量表进
量表进行直接计量 量表进行直接计量
行直接计量
根据维修申请
根据维修申请单、领用材料单 根据维修申请单、领用材
单、领用材料单
维修费用 等资料,按各条管线归属进行 料单等资料,按归属进行
等资料,按归属
计量 计量
进行计量
根据发生的性质 根 据 发 生 的 性 质 及 内 部
根据发生的性质及内部审批的
其他 及内部审批的权 审 批 的 权 属 进 行 区 别 核
权属进行区别核算
属进行区别核算 算
②不可区分成本的归集及核算方法
由于发行人的 CNG 加气站多与长输管线连接,包括人员的相互调配等,从而
长输管线和
形成一定的不可区分成本,因此发行人将不能直接归集至各支线的生产用折
CNG 的不可单
旧及相关运营成本,按照各条长输管管线及 CNG 的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比例
独区分成本
进行分配
3、“发改价格[2013]1246 号”对发行人天然气采购价格的量化分析及天
然气采购价格的变动原因
(1)价改后对长输管线业务采购价格的影响
单位:元/m
气源 2013.01.01-2013.07.10 2013.07.10-2013.12.31 价差
西气 1.8558 2.0766 0.2208
川气 2.1600 2.3371 0.1771
综合单价 1.9486 2.1514 0.2028
受发改价格[2013]1246 号通知的影响,2013 年 7 月 10 日后,公司长输管线
业务上游采购的综合单价增加了 0.2028 元/m3。
(2)价改后对 CNG 采购价格的影响
单位:元/m
CNG 2013.01.01-2013.07.10 2013.07.10-2013.12.31 价差
合肥 CNG 1.9702 1.8117 -0.1585
池州 CNG 2.1600 2.3371 0.1771
宣城 CNG 2.1600 2.3371 0.1771
利辛 CNG 1.9387 1.8698 -0.0689
1-1-351
招股说明书
综合单价 2.0069 1.9168 -0.0901
受发改价格[2013]1246 号通知的影响,2013 年 7 月 10 日后,公司 CNG 业务
上游采购的综合单价降低了 0.0901 元/m3。
(3)发行人 2013 年长输管线业务天然气采购价格上升的原因
气源 阶段 类别 价格(元/m3,含税)
居民用气 1.54
注1
合同气量 商业用气 1.619
价改前
工业用气 2.059
合同外气 合同外气 2.059
居民用气 1.555
注2
西气 存量气 商业用气 2.034
工业用气 2.35
价改后 居民用气 2.365
商业用气 3.23
增量气
工业用气 3.23
新开户价格 3.23
价改前 - 2.16
川气 存量气 2.2223
价改后
增量气 2.7547
注 1:价改前,西气以中石油确定的发行人年度合同气量及核定的类别比例计算综合结
算价格;超出部分为合同外气,按照工业用气价格结算;
注 2:价改后,西气、川气均以 2012 年实际用气量为存量气,以存量气价格结算,超
出部分为增量气。
根据上表,发行人 2013 年长输管线业务天然气采购价格上升主要系价改后,
西气和川气的价格均有所上升所致。
(4)发行人 2013 年 CNG 业务天然气采购价格下降的原因
2013 年度,发行人 CNG 业务天然气采购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合肥 CNG
业务的天然气采购价格下降;2、合肥 CNG 业务采购量占 CNG 业务采购总量比重
较高,约 76.45%。
合肥 CNG 业务的气源为西气,价改前合肥 CNG 业务的气源类别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 占比 价格 综合单价
合同外气 80.90% 2.0590 1.9702
1-1-352
招股说明书
合同气量 19.10% 1.5941
价改前,合肥 CNG 业务的气源类别中合同外气占比较高,导致综合单价偏高。
价改后合肥 CNG 业务的气源类别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 占比 价格 综合单价
存量气 94.80% 1.7339
1.8117
增量气 5.20% 3.23
价改后,合肥 CNG 业务的气源类别中存量气占比较高,导致综合单价偏低。
综上,合肥 CNG 业务的天然气采购价格下降主要系价改前后合肥 CNG 业务的
天然气采购的类别发生变化所致,价改前价格较高的合同外气占比较高,价改后
价格较低的存量气占比较高。
(三)毛利率分析
1、营业收入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收入 106,745.51 262,459.38 12.56% 233,165.69 34.69% 173,108.66
主营
成本 96,105.19 236,373.61 13.40% 208,441.35 35.17% 154,209.73
业务
毛利 10,640.31 26,085.77 5.51% 24,724.34 30.82% 18,898.93
收入 40.54 99.88 143.49% 41.02 714.98% 5.03
其他
成本 19.40 41.23 120.95% 18.66 733.90% 2.24
业务
毛利 21.14 58.65 162.30% 22.36 699.84% 2.80
收入 106,786.04 262,559.27 12.59% 233,206.71 34.71% 173,113.69
合计 成本 96,124.59 236,414.84 13.41% 208,460.01 35.18% 154,211.97
毛利 10,661.45 26,144.43 5.65% 24,746.70 30.92% 18,901.73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长输管
线规模的扩大和输气量的增加,长输管线收入不断增加所致。
2、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1-353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入 90,010.37 225,090.39 195,939.87 145,358.72
长输管线 成本 81,595.87 206,683.16 179,197.09 132,930.01
业务 毛利 8,414.50 18,407.24 16,742.78 12,428.71
毛利率 9.35% 8.18% 8.54% 8.55%
收入 9,517.34 24,677.37 30,154.56 24,957.63
CNG/LNG 业 成本 8,612.11 19,112.70 23,288.35 18,783.00
务 毛利 905.23 5,564.67 6,866.21 6,174.63
毛利率 9.51% 22.55% 22.77% 24.74%
收入 7,217.80 12,691.62 7,071.25 2,792.31
城市燃气 成本 5,897.22 10,577.75 5,955.91 2,496.72
业务 毛利 1,320.59 2,113.87 1,115.35 295.59
毛利率 18.30% 16.66% 15.77% 10.59%
收入 106,745.51 262,459.38 233,165.69 173,108.66
成本 96,105.19 236,373.61 208,441.35 154,209.73
合计
毛利 10,640.31 26,085.78 24,724.34 18,898.93
毛利率 9.97% 9.94% 10.60% 10.92%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输管线、CNG/LNG、城市燃气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毛利率 毛利率变动情况
主营业务 2016 年 2015 年变动 2014 年变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情况 情况
长输管线业务 9.35% 8.18% 8.54% 8.55% -4.22% -0.12%
CNG/LNG 业务 9.51% 22.55% 22.77% 24.74% -0.97% -7.96%
城市燃气业务 18.30% 16.66% 15.77% 10.59% 5.64% 48.91%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占比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情况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毛利率 A1 9.35% 8.18% 8.54% 8.55%
长输管线业 注1
占比 B1 84.32% 85.76% 84.03% 83.97%
务 注2
贡献 C1=A1*B1 7.88% 7.01% 7.18% 7.18%
毛利率 A2 9.51% 22.55% 22.77% 24.74%
CNG/LNG 业务 占比 B2 8.92% 9.40% 12.93% 14.42%
贡献 C2=A2*B2 0.85% 2.12% 2.94% 3.57%
毛利率 A3 18.30% 16.66% 15.77% 10.59%
城市燃气业
占比 B3 6.76% 4.84% 3.03% 1.61%

贡献 C3=A3*B3 1.24% 0.81% 0.48% 0.17%
毛利率 9.97% 9.94% 10.60% 10.92%
主营业务
占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1-354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贡献 9.97% 9.94% 10.60% 10.92%
注 1:占比是指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注 2:贡献是指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贡献
报告期内,长输管线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最大,分别为
7.18%、7.18%、7.01%和 7.88%。
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度下降了 0.32 个百分点,其中:
长输管线业务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保持 7.18%不变;CNG/LNG 业务对主
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由 3.57%下降到 2.94%,下降了 0.63 个百分点;城市燃
气业务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由 0.17%增加到 0.48%,提高了 0.31 个百分
点。
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度下降了 0.66 个百分点,其中:
长输管线业务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由 7.18%下降到 7.01%,减少了 0.17
个百分点;CNG/LNG 业务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由 2.94%下降到 2.12%,
减少了 0.82 个百分点;城市燃气业务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由 0.48%增
加到 0.81%,提高了 0.33 个百分点。
4、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 2014 年度与 2013 年度基本持平,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了 4.22%。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分
析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收入、销售单价及管输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m ,不含税
燃气销售量 燃气销售单价(元/m ,不含税) 代输气量
所属期间 管输单价
(万立方米) 单价 其中:管输单价 (万立方米)
2016 年 1-6 月 43,839.66 1.9828 0.2465 19,958.74 0.1546
2015 年度 92,423.35 2.3791 0.2458 36,139.66 0.1441
2014 年度 81,234.67 2.3488 0.2417 37,475.30 0.1371
2013 年度 69,003.09 2.0453 0.2398 31,167.28 0.1357
注:“代输”系指发行人向中石油直供用户(主要是蚌埠、淮南等地)提供管输服务。
2015 年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管输单价较 2014 年略有上升。
1-1-355
招股说明书
(2)报告期内,发行人长输管线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占成本 占成本
成本明细 2015 年
1-6 月 比重 比重
购气成本 76,535.43 93.80% 196,031.37 94.85%
单位购气成本 1.75 - 2.12 -
资产折旧 2,687.98 3.29% 5,596.20 2.71%
运营成本 2,372.46 2.91% 5,055.59 2.45%
其中:人工薪酬 1,404.59 1.72% 2,500.98 1.21%
水电费用 46.69 0.06% 90.99 0.04%
维修费用 33.16 0.04% 574.82 0.28%
其他 888.02 1.09% 1,888.80 0.91%
合计 81,595.87 100.00% 206,683.16 100.00%
占成本 占成本
成本明细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 比重
购气成本 168,527.15 94.05% 124,890.82 93.95%
单位购气成本 2.07 - 1.81 -
资产折旧 4,611.96 2.57% 4,245.37 3.19%
运营成本 6,057.98 3.38% 3,793.82 2.85%
其中:人工薪酬 1,852.05 1.03% 1,547.65 1.16%
水电费用 98.90 0.06% 74.26 0.06%
维修费用 2,105.38 1.17% 222.23 0.17%
其他 2,001.66 1.12% 1,949.68 1.47%
合计 179,197.09 100.00% 132,930.01 100.00%
2015 年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主要系:
①2015 年,上游价格调整,导致公司单位购气成本、购气成本占长输管线
业务成本均有所上升;
②新增管线投产的影响。2015 年,霍山支线、颍上支线颍东段等陆续转固,
短期内新增长输管线气量增长带来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其折旧等固定成本带来的
成本增长额。
5、CNG/LNG 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CNG/LNG 业务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56
招股说明书
CNG/LNG 业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入 9,517.34 24,677.37 30,154.56 24,957.63
成本 8,612.11 19,112.70 23,288.35 18,783.00
毛利 905.23 5,564.67 6,866.21 6,174.63
毛利率 9.51% 22.55% 22.77% 24.74%
报告期内,公司 LNG 业务量较少,CNG/LNG 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为 CNG 业务
毛利率下降所致。2016 年上半年,公司 CNG/LNG 业务的毛利率下降,主要系 2016
年上半年公司 CNG 业务销售单价较 2015 年下降了-22.50%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 CNG 平均销售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m
2016年1-6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母站
单价 含税单价 单价 含税单价 单价 含税单价 单价 含税单价
综合 2.17 2.45 2.53 2.86 2.77 3.13 2.45 2.77
其中:代加工业务 - - 0.39 0.46 - - - -
常规业务 2.17 2.45 2.80 3.16 2.77 3.13 2.45 2.77
2016 年上半年较 2015 年平均销售单价下降,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形势、可替
代能源价格处于低位、政府调价、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CNG 销售价格下
降所致。
2015 年较 2014 年平均销售单价下降,主要系 2015 年公司存在为中石化代
加工 CNG 的情形,代加工模式下,气源为中石化自有气源,公司只收取 CNG 代加
工费 0.39 元/立方米。扣除该因素的影响,2015 年、2014 年 CNG 常规业务(自
有气源加工销售)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2.80 元/立方米、2.77 元/立方米,变
化较小。
2014 年较 2013 年平均销售单价上升,主要系 CNG 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司报告期内 CNG 价格的变化系因公司根据政府指导价变化调整所致,2013 年、
2014 年公司依据政府价格文件,对 CNG 销售价格进行了 3 次上调,具体情况如
下:
2014 年度
执行时间 政策 地区 价格
1-1-357
招股说明书
合价商
合肥 3.35 元/立方米
[2014]41 号
2014.9.1-
利辛 存量 3.35 元/立方米;增量 3.5 元/立方米
2014.12.3
皖价服
1 宣城 存量 3.35 元/立方米;增量 3.65 元/立方米
[2014]109 号
池州 存量 3.35 元/立方米;增量 3.65 元/立方米
合肥 2.95 元/立方米
2014.1.1- 皖价服 利辛 存量 2.95 元/立方米;增量 3.1 元/立方米
2014.8.31 [2014]82 号 宣城 存量 3.05 元/立方米;增量 3.65 元/立方米
池州 存量 3.05 元/立方米;增量 3.65 元/立方米
2013 年度
执行时间 政策 地区 价格
合价商〔2013〕 合肥 2.95 元/立方米
2013.7.10 45 号 利辛 2.95 元/立方米
-2013.12.
31 宣价服 宣城 3.05 元/立方米
[2014]8 号 池州 3.05 元/立方米
合肥 2.55 元/立方米
2013.1.1- 皖价服 利辛 2.48 元/立方米
2013.7.9 [2010]201 号 宣城 2.66 元/立方米
池州 2.66 元/立方米
综上,公司 CNG 平均销售单价 2015 年较 2014 年下降,主要系 2015 年公司
为中石化代加工 CNG,CNG 代加工费较低所致;2014 年较 2013 年上升,主要系
政府指导价上调所致。
6、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城市燃气销售业务收入成本分析
①城市燃气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2016 年 1-6 月 3,881.81 4,093.49 -211.67 -5.45%
2015 年度 6,716.56 7,062.95 -346.39 -5.16%
2014 年度 3,774.27 4,099.10 -324.83 -8.61%
2013 年度 1,965.33 2,014.28 -48.95 -2.49%
1-1-358
招股说明书
A、报告期内城市燃气平均销售单价
所属期间 销售量(万立方米) 平均单价(元/m ,不含税) 销售额(万元)
2016 年 1-6 月 1,396.41 2.7798 3,881.81
2015 年 2,102.27 3.1951 6,716.56
2014 年 1,110.39 3.3991 3,774.27
2013 年 635.70 3.0916 1,965.33
B、2013 年-2015 年城市燃气平均销售单价先升后降的主要原因分析
(a)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1246 号等文件规定,报告期内上游
天然气存在“价格管理体系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
等情况,发行人根据该类政策及安徽省物价局的批文,对下游客户的售价亦进行
了多次调整。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及安徽省物价局的调价文件内容主要如下:
国家发改委 安徽省物价局
年份
文件号 调整内容 执行时间 文件号 调整内容 执行时间
天 然 气 价格 管 理由 出 厂
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
发改价格 皖价电 调整存量气
站价位政府指导价,实行
2013 年度 (2013) 2013/7/10 〔2013〕 及增量气价 2013/7/10
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存量
1246 号 26 号 格
气 2.35 元/立方米,增量
气 3.23 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存
发改价格 适 当 提 高非 居 民用 存 量 皖价电
量气价格每
2014 年度 (2014) 天然气门站价格,每千立 2014/9/1 〔2014〕 2014/9/1
千立方米提
1835 号 方米提高 400 元 109 号
高 400 元
增量气最高
门站价格每
千立方米降
发改价格 增 量 气 、存 量 气价 格 并 皖价服 低 440 元,
(2015) 轨、安徽最高门站价调整 2015/4/1 〔2015〕 存量气最高 2015/4/1
351 号 为 2.79 元/立方米 42 号 门站价格每
千立方米提
2015 年度
高 40 元,实
现价格并轨
非居民用气
发改价格 皖价电 最高门站价
非 居 民 用气 最 高门 站 价
(2015) 2015/11/20 〔2015〕 格每千立方 2015/12/1
格每千立方米降低 700 元
2688 号 41 号 米降低 700

1-1-359
招股说明书
(b)鉴于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安徽省物价局对天然气门站价格进行了多
次调整,发行人下属城燃公司所在的当地物价部门结合上述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政
府指导价,从而造成报告期内城市燃气销售价格发生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m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公司名称
居民 非居民 居民 非居民 居民 非居民
1.1-7.9:3.90;
1.1-11.30:3.90; 1.1-6.30:4.10;
7.10-12.31:4.10;
12.1-12.31:3.20; 7.1-12.31:3.90;
广德天然气 2.90 2.90 2.90 其中: 大工业用户
其中: 工业客户 其中:大工业用户
1.1-7.10:3.50;
8.1-11.30:3.70 1.1-6.30:3.70
7.11-12.31:3.70
1.1-3.31:
工业用户:3.50;商
业用户:3.56
1.1-11.19:4.30; 工业用户:3.50
和县天然气 2.66 2.66 4.1-11.30: 2.66
11.20-12.31:3.60 商业用户:3.56
工业用户:3.90;商
业用户:3.96
12.1-12.31:4.30
1.1-11.19:3.90;
芜湖天然气 2.33 2.33 3.90 - -
11.20-12.31:3.40
1.1-11.19:4.00;
池州天然气 3.00 3.00 - - -
11.20-12.31:3.20
1.1-11.30:3.90; 1.1-8.31:3.60;
庐江天然气 2.80 2.80 2.80 7.10-12.31:3.60
12.1-12.31:3.30 9.1-12.31:4.00
1.1-11.19:4.00; 1.1-8.31:3.70
宿州天然气 2.66 2.66 - -
11.20-12.31:3.40 9.1-12.31:4.00
1.1-3.31:4.28;
舒城天然气 3.05 4.1-11.19:3.88; 3.05 4.28 - -
11.20-12.31:3.30
1.1-11.30:4.70;
霍山天然气 2.90 - - - -
12.1-12.31:4.00;
颍上分公司:
皖能新奥 - 1.1-11.30:4.30; - - - -
12.1-12.31:3.60
根据上述统计,报告期内各地城燃的居民用气价格基本不变,但非居民用气
的价格根据上述政府文件,在报告期内存在多次调价情形,从而导致报告期内价
格存在一定的波动。
从上表可见,广德公司 2014 年度非居民用气除大工业客户外,7-12 月价格
较 2013 年有所下降,原因系广德公司未能按政府要求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接通
1-1-360
招股说明书
管道气,政府将其价格下调所致,由于一般用户(非居民)的用气较小,对 2014
年平均销售单价影响较小。
下属城燃子公司非居民用气量及单价(不含税)列示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平均 平均 平均
气量 收入 气量 收入 气量 收入
单价 单价 单价
广德天然气 928.82 3,096.24 3.33 881.48 3,032.46 3.44 619.88 1,916.40 3.09
和县天然气 59.33 214.26 3.61 18.25 62.96 3.45 9.23 28.71 3.11
芜湖天然气 68.15 223.58 3.28 2.29 7.92 3.45 - - -
池州天然气 22.99 79.33 3.45 - - - - - -
庐江天然气 90.96 304.87 3.35 42.67 141.30 3.31 5.51 17.56 3.19
宿州天然气 478.49 1,356.44 2.83 102.19 324.29 3.17 - - -
舒城天然气 166.83 570.31 3.42 37.41 141.70 3.79 - - -
霍山天然气 3.54 12.25 3.46 - - - - - -
皖能新奥 208.80 678.47 3.25 - - - - - -
非居民
2,027.91 6,535.75 3.22 1,084.29 3,710.63 3.42 634.62 1,962.67 3.09
用气小计
城燃销售总额 2,102.27 6,716.56 3.20 1,110.39 3,774.27 3.40 635.70 1,965.33 3.09
非居民用气
96.46% 97.31% - 97.65% 98.31% - 99.83% 99.86% -
所占比重
根据上述统计,并与各地物价部门文件核对,发行人下属城燃子公司非居民
用气的平均单价均在指导价范围内。
经核查,各城燃子公司报告期内价格走势与国家发改委及安徽省物价局发布
指导价格一致,2014 年价格上调,2015 年价格下调。公司城市燃气平均单价先
升后降是根据物价局价格政策、气源价格的调整而随之调整。
②城市燃气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购气成本 2,853.13 5,136.40 2,669.67 1,251.12
职工薪酬 217.48 389.33 173.72 119.36
运输成本 82.32 113.21 499.90 392.43
折旧费用 710.49 1,022.69 537.86 154.61
其他成本 230.07 401.32 217.95 96.76
合计 4,093.49 7,062.95 4,099.10 2,014.28
1-1-361
招股说明书
(2)报告期内城市燃气安装业务收入成本分析
①燃气安装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2016 年 1-6 月 3,335.99 1,803.73 1,532.26 45.93%
2015 年度 5,975.07 3,514.80 2,460.27 41.18%
2014 年度 3,296.99 1,856.81 1,440.18 43.68%
2013 年度 826.98 482.44 344.55 41.66%
②燃气安装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成本明细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直接材料 662.54 1,729.74 1,039.20 281.41
其中:管件、管材 230.20 734.50 321.43 67.99
燃气表 219.88 333.78 324.69 55.23
调压器材 56.50 253.00 152.61 54.48
其他材料 155.96 408.46 240.47 103.71
施工成本 915.85 1,362.14 682.12 126.66
其他成本 225.33 422.92 135.49 74.37
合计 1,803.73 3,514.80 1,856.81 482.44
(3)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 2014 年度较 2013 年度上升了 48.91%,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上升了 5.64%。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变动幅度差异
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城市燃气业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收入(A) 7,217.80 12,691.62 7,071.25 2,792.31
燃气业务收入 3,881.81 6,716.56 3,774.27 1,965.33
建安业务收入 3,335.99 5,975.07 3,296.99 826.98
二、成本(B) 5,897.22 10,577.75 5,955.91 2,496.72
燃气业务成本 4,093.49 7,062.95 4,099.10 2,014.28
建安业务成本 1,803.73 3,514.80 1,856.81 482.44
三、毛利(C=A-B) 1,320.58 2,113.87 1,115.35 295.59
燃气业务 -211.68 -346.39 -324.83 -48.95
建安业务 1,532.26 2,460.27 1,440.18 344.55
1-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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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业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四、综合毛利率
18.30% 16.66% 15.77% 10.59%
(D=C/A)
燃气业务 -5.45% -5.16% -8.61% -2.49%
建安业务 45.93% 41.18% 43.68% 41.66%
报告期内,发行人城市燃气业务综合毛利率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
城燃业务的拓展,公司燃气业务和建安业务收入均大幅提升,固定成本占比下降
所致。
(四)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比较
1、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
年份 陕天然气 深圳燃气 重庆燃气 发行人
2016 年 1-6 月 16.06% - - 9.35%
2015 年度 15.02% - - 8.18%
2014 年度 18.04% - - 8.54%
2013 年度 17.83% - - 8.55%
陕天然气地处中国西部地区,离气源地较近,根据陕西物价部门有关天然气
的定价政策,陕天然气的天然气购气成本较低。与发行人盈利模式相仿,陕天然
气利润来源主要为管输收入。根据陕天然气《跟踪评级公告》 联合评字[2015]307
号),陕天然气管输均价为 0.49 元/立方米,而发行人报告期内管输价格最高仅
0.3 元/立方米。
单位:万元
长输管线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业务成本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446,510.52 85.46% 322,019.80 82.44% 247,461.58 80.10%
折旧 42,316.50 8.10% 35,500.29 9.09% 32,568.10 10.54%
其他营运费用 33,648.42 6.44% 33,091.04 8.47% 28,927.95 9.36%
合计 522,475.44 100.00% 390,611.12 100.00% 308,957.63 100.00%
2013 年-2015 年,陕天然气长输管线业务成本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即,天然
气购气成本),占长输管线业务成本比重约在 80%左右。报告期内,发行人购气
成本占长输管线业务成本的比重在 95%左右,远高于陕天然气,主要系陕天然气
单位购气成本较低,而发行人单位购气成本较高。
1-1-363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长输管线业务毛利率相比陕天然气长输业务毛利率较低,主
要原因系,陕天然气管输价格较高,同时陕天然气距离气源地较近,相应的采购
成本较低。
2、CNG/LNG 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
年份 陕天然气 深圳燃气 重庆燃气 发行人
2016 年 1-6 月 - - - 9.51%
2015 年度 - - - 22.55%
2014 年度 - - - 22.77%
2013 年度 - - - 24.74%
根据 3 家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无法取得 CNG/LNG 业务相关的财务
数据。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 CNG/LNG 业务相近的上市公司新疆浩源 CNG/LNG 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 51.78%、50.62%、39.80%和 41.74%,高于发行人,主要系新疆浩源
CNG/LNG 业务为车用燃气销售业务,直接面向终端客户,而发行人 CNG/LNG 业务
的客户主要为下游城市燃气用户、加气子站用户或工业用户,毛利率相对较低。
3、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
年份 陕天然气 深圳燃气 重庆燃气 发行人
2016 年 1-6 月 9.36% 32.33% 16.93% 18.30%
2015 年度 10.00% 29.99% 15.11% 16.66%
2014 年度 10.81% 28.60% 14.16% 15.77%
2013 年度 0.31% 29.32% 11.27% 10.59%
发行人的城市燃气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快。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城市燃气
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处于行业中间水平。
(五)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额 207.69 400.30 349.43 268.20
销售费用 比例 0.19% 0.15% 0.15% 0.15%
增幅 - 14.56% 30.29% -
金额 3,299.48 7,705.85 7,259.11 4,311.16
管理费用
比例 3.09% 2.93% 3.11% 2.49%
1-1-364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幅 - 6.15% 68.38% -
金额 1,092.58 2,731.15 2,641.88 1,462.22
财务费用 比例 1.02% 1.04% 1.13% 0.84%
增幅 - 3.38% 80.68% -
金额 4,599.75 10,837.30 10,250.42 6,041.57
期间费用合
比例 4.31% 4.13% 4.40% 3.49%

增幅 - 5.73% 69.66% -
金额 106,786.04 262,559.27 233,206.71 173,113.69
营业收入 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增幅 - 12.59% 34.71% -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4.31% 4.13% 4.40% 3.49%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公司销售费用和
管理费用相应增长。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与行业经营特点相符。
2014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 2013 年度增加 81.23 万元,增幅 30.29%,主要
系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销售人员薪酬和营销费用增加所致;公司管理费用
较 2013 年度增加 2,947.95 万元,增幅 68.38%,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和办公等
费用及广德支线 2014 年底投产前所计提折旧费用增加所致;公司财务费用较
2013 年度增加 1,179.66 万元,增幅 80.68%,主要系当年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明细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131.10 244.26 166.64 99.93
差旅费 8.64 23.51 44.40 23.72
招待费 50.30 89.62 101.45 134.92
宣传费 5.80 16.34 10.46 4.10
办公费 1.61 5.25 0.97 2.09
其他 10.25 21.31 25.51 3.44
合计 207.69 400.30 349.43 268.20
销售费用率(%) 0.19 0.15 0.15 0.15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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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1,779.14 3,624.91 3,221.72 1,780.64
办公及差旅费 329.39 1,082.09 1,063.42 985.23
税金 400.34 789.56 651.60 372.94
业务招待费 161.52 406.69 497.07 277.67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205.74 362.20 369.19 302.66
折旧费 133.05 225.18 857.54 130.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46 64.99 139.31 97.48
无形资产摊销 171.94 293.07 201.22 140.86
其他 109.93 857.14 258.05 223.61
合计 3,299.48 7,705.85 7,259.11 4,311.16
管理费用率(%) 3.09 2.93 3.11 2.49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1,267.89 3,244.48 3,025.79 1,675.30
减:利息收入 181.30 552.30 407.01 229.67
加:汇兑净损失 - - - -
加:手续费及其他 5.98 38.97 23.09 16.59
合计 1,092.58 2,731.15 2,641.88 1,462.22
财务费用率(%) 1.02 1.04 1.13 0.84
2、与可比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对比
(1)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陕天然气 0.12% 0.15% 0.25% 0.29%
重庆燃气 3.46% 3.58% 3.94% 3.59%
深圳燃气 10.16% 11.02% 8.08% 8.44%
平均值 4.58% 4.92% 4.09% 4.11%
发行人 0.19% 0.15% 0.15% 0.15%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与深圳燃气、重庆燃气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与陕天然
气较为接近,主要系深圳燃气、重庆燃气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在经营过程中
需发生较高的广告、营销及运输等费用,其费用率较高,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以
长输管线为主,下游客户主要系城市燃气公司,多与发行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且集中度较高,费用率较低。
1-1-366
招股说明书
(2)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陕天然气 1.36% 1.86% 2.26% 2.82%
重庆燃气 4.70% 4.14% 3.94% 3.59%
深圳燃气 1.42% 1.41% 1.53% 1.80%
平均值 2.49% 2.47% 2.58% 2.74%
发行人 3.09% 2.93% 3.11% 2.49%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费率较为接近,处于行业中间水平。
(六)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123.05 187.70 301.63 64.11
合计 123.05 187.70 301.63 64.1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
2、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0.11 1.02 - 0.9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0.11 1.02 - 0.90
政府补助 200.23 410.85 374.30 212.10
改线补偿款 - 49.90 85.18 -
预计损失转回 500.88
其他 32.26 6.37 23.74 6.25
合计 733.48 468.15 483.22 219.25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1]111 号)
和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 2013 年 3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管道运输服务超税负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税务认定》所收到
的税务部门退回的管道运输服务超税负返还增值税。
1-1-367
招股说明书
预计损失 500.88 万元系本公司子公司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肥东
分公司根据 2015 年 7 月 3 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东国土监字[2015]第 27 号
行政处罚告知书第二条处罚决定预计,截至审计报告日,国皖肥东分公司已取得
合法用地手续,预计损失在 2016 年 1-6 月转回。
3、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0.02 9.14 1.74 2.4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0.02 9.14 1.74 2.44
预计损失 - 500.88 - -
其他 0.63 11.14 0.32 0.10
合计 0.65 521.16 2.07 2.54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9 -8.12 -1.74 -1.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00.23 410.85 374.30 212.1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44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 -101.65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532.52 -455.75 108.59 4.75
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741.28 -53.01 481.14 113.65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64 116.09 120.53 53.4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256.92 -248.54 - -
合计 432.72 79.44 360.61 6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456.31 11,509.31 10,441.96 9,480.5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业绩同比下降情况
皖天然气 2016 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的营业收入、利润下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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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2016 年上半 占上年全年 2015 年 1-6
项目 2015 年度
月 年增幅 的比重 月
营业收入 106,786.04 -23.59% 40.67% 139,745.08 262,559.27
营业利润 5,637.82 -47.29% 39.04% 10,695.26 14,442.91
利润总额 6,370.66 -39.21% 44.27% 10,479.28 14,389.89
净利润 4,522.40 -39.50% 45.25% 7,474.82 9,995.0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4,889.03 -40.07% 42.19% 8,158.10 11,588.74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4,456.31 -45.67% 38.72% 8,202.83 11,509.31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上半年,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约占上年全年的 40%左右,较上年同期
有所下降。
(二)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收入同比下降原因分析
1、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贡献率
长输管线业务 90,010.37 119,466.82 -24.66% 89.39%
CNG/LNG 业务 9,517.34 14,502.39 -34.37% 15.13%
城市燃气业务 7,217.80 5,729.54 25.98% -4.52%
合 计 106,745.51 139,698.75 -23.59% 100.00%
2016年上半年,公司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收入和CNG/LNG业务
下降所致。
2、长输管线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长输管线售气业务收入 86,925.08 116,786.06 -25.57%
其中:大工业用户 19,178.85 22,069.83 -13.10%
长输管线代输业务收入 3,085.29 2,680.76 15.09%
合计 90,010.37 119,466.82 -24.66%
(续上表)
单位:万立方米、元/立方米
项目 销量 销售单价
1-1-369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长输管线售气 43,839.66 47,171.81 -7.06% 1.9828 2.4758 -19.91%
其中:大工业用户 9,637.60 8,233.85 17.05% 1.9900 2.6804 -25.76%
长输管线代输 19,958.74 18,901.54 5.59% 0.1546 0.1418 8.99%
合计 63,798.40 66,073.35 -3.44% 1.4109 1.8081 -21.97%
2016 年上半年,公司长输管线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长输管线
售气业务销量和单价下降所致。主要原因系:
(1)受宏观经济形势、可替代能源价格处于低位的影响,部分终端用气客
户因停产或减产降低了用气量、部分终端用气客户使用其他能源(煤炭、油等)
替代用气,导致下游用户用气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7.06%。
(2)受政府部门调价的影响,公司长输管线售气业务销售单价下降 19.91%,
调价情况如下:
①2015 年 4 月 1 日起,安徽省物价局对公司输气量最大的铜陵支线和蚌埠
支线管输费价格进行下调,导致铜陵支线和蚌埠支线管输价格下降,其中铜陵支
线管输价格由 0.3 元/方下调为 0.27 元/立方米,蚌埠支线管输价格由 0.15 元/
方下调为 0.135 元/方(2016 年上半年铜陵支线和蚌埠支线输售气量之和占长输
管线业务输售气量比重为 29.22%);
②2015 年 11 月 20 日,国家发改委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2015 年上半年非
居民用气价格为 2.79 元/立方米,2016 年上半年为 2.09 元/立方米。
(3)由于可替代能源价格处于低位,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经买卖双方协
商确定,公司降低了对大工业用户的销售单价,导致收入下降。如信义光伏产业
(安徽)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2016 年上半年用气量同比增长 26.50%、销售
单价同比下降 25.31%,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5.52%。
3、CNG/LNG 业务收入下降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LNG 业务量较少,CNG/LNG 业务收入下降主要为 CNG 业务下
降所致,CNG 业务收入下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1-1-370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CNG 业务收入 9,299.48 13,832.46 -32.77%
(续上表)
单位:万立方米、元/立方米
销量 销售单价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CNG 4,282.22 4,717.66 -9.23% 2.1716 2.9321 -25.93%
CNG/LNG 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
受宏观经济形势、可替代能源燃油价格大幅下降、新建加气母站相继投产市
场竞争加剧、政府严控车用油改气指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CNG 业务售气量较去
年同期下降了-9.23%,销售单价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5.93%。
(三)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毛利同比下降原因分析
1、公司主要业务毛利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增幅 贡献率
长输管线业务 8,414.50 11,273.96 -25.36% 53.41%
CNG/LNG 业务 905.23 3,671.13 -75.34% 51.66%
城市燃气业务 1,320.58 1,048.81 25.91% -5.08%
合 计 10,640.31 15,993.89 -33.47% 100.00%
2016年上半年,公司毛利均较上年同期下降,毛利下降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
CNG/LNG业务毛利下降所致。
2、长输管线业务毛利下降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元/立方米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项目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 成本 毛利
增幅
长输管线售气 86,925.08 80,580.40 6,344.68 -32.80% 116,786.06 107,344.65 9,441.40
其中:大工业用户 19,178.85 18,224.98 953.87 -51.81% 22,069.83 20,090.45 1,979.38
长输管线代输 3,085.29 1,015.47 2,069.82 12.95% 2,680.76 848.20 1,832.56
合计 90,010.37 81,595.87 8,414.50 -25.36% 119,466.82 108,192.86 11,273.96
1-1-371
招股说明书
(续上表)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项目 单位 毛利 毛利 单位
单价 单价 毛利率
成本 率 率增幅 成本
长输管线售气 1.9828 1.8381 7.30% -9.71% 2.4758 2.2756 8.08%
其中:大工业用户 1.9900 1.8910 4.97% -44.55% 2.6804 2.4400 8.97%
长输管线代输 0.1546 0.0509 67.09% -1.86% 0.1418 0.0449 68.36%
合计 1.4109 1.2790 9.35% -0.94% 1.8081 1.6375 9.44%
2016 年上半年,公司长输管线业务整体毛利率降幅较小,毛利下降的主要
原因系,1、长输管线售气业务销量和收入下降;2、大工业用户销售价格降低,
导致毛利率下降。
3、CNG/LNG 业务毛利下降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LNG 业务量较少,CNG/LNG 业务毛利下降主要为 CNG 业务下
降所致,CNG 业务毛利下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增幅 收入 成本 毛利
CNG 9,299.48 8,332.98 966.50 -73.77% 13,832.46 10,147.73 3,684.74
(续上表)
单位:元/立方米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单价 单位 单位成 毛利 毛利 单位
目 单价 单价 毛利率
增幅 成本 本增幅 率 率增幅 成本
CNG 2.1716 -25.93% 1.9459 -9.53% 10.39% -60.98% 2.9321 2.1510 26.64%
2016年上半年,公司CNG业务毛利下降主要系CNG业务销量和毛利率下降所
致。
综上,2016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可替代能源价格处于低位、政府下
调价格、市场竞争加剧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用气量减少、CNG业务
毛利率降低,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1-1-372
招股说明书
(四)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陕天然气 新天绿色能源(天然气业务)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
1-6 月 1-6 月 幅度 1-6 月 1-6 月 幅度
营业收入 383,628.88 330,978.56 15.91% 110,677.00 158,517.00 -30.18%
营业利润 45,020.71 43,607.97 3.24% 9,400.00 20,200.00 -53.47%
(续上表)
重庆燃气 新疆浩源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
1-6 月 1-6 月 幅度 1-6 月 1-6 月 幅度
营业收入 274,166.35 300,089.80 -8.64% 17,542.87 20,907.16 -16.09%
营业利润 22,348.66 23,750.82 -5.90% 4,812.88 6,659.49 -27.73%
注: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河北省最大的天然气分销商(股票代码:00956),表
中数据系其天然气业务相关数据。
2016年上半年,陕天然气收入和利润上涨,主要系其长输管线业务销量上涨
所致,其长输管线业务(包含CNG业务)毛利率同期下降了2.78%,皖天然气下降
了1.78%,趋势基本一致;新天绿色能源天然气业务收入和利润下降,主要系受
宏观经济形势、可替代能源价格较低及天然气价格改革等影响,天然气业务售气
量和毛利率下降所致;重庆燃气收入和利润下降,主要系其天然气销售业务销量
下降所致;新疆浩源收入和利润下降,主要系其车用气销售量及毛利率、入户安
装量下降所致。
皖天然气收入和利润下降,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和CNG业务收入和利润下降
影响所致,业绩下降趋势与新天绿色能源、新疆浩源、重庆燃气基本一致,符合
行业特征。由于各区域经济环境不同,且新疆浩源、重庆燃气等公司距离气源地
较近,购气成本较低,加之上市公司融资及抗风险能力较强,新疆浩源、重庆燃
气业绩下降幅度低于皖天然气。
(五)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可替代能源价格处于低位、政府调价以及市场竞
争加剧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具体如下:
1-1-373
招股说明书
1、公司通过调研、现场踏勘等工作就全省管网规划提出合理性建议,尽快
形成更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规划格局;
2、公司在保持与中石油、中石化、华润燃气、新奥燃气、港华燃气等公司
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推进与中海油、合肥燃
气等企业开展多方面、全方位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3、公司加强CNG、LNG加气站规划布点和建设,做深做细现有市场、加速填
补新增市场,大力开发天然气大工业直供用户,同时强化城网子公司建设和管理,
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均衡协调发展;
4、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有目标、有效率的市场调研,寻找新的市
场突破口和利润增长点;
5、公司利用管网优势、城网终端优势,以西气、川气等多种气源为支撑,
满足市场需求、赢得竞争优势,公司建立区域市场数据库,集中营销资源,制定
更为有效营销策略和实施计划;
6、完善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成本
费用。
(六)核查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2016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宏观经济形势、
可替代能源价格处于低位、政府下调价格、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造成;公司的营
业收入、盈利指标的下降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征;
公司业绩下滑不会导致公司出现不符合《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
更,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目前下游行业出现
的不利情况,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同时公司将进一步降本增效,提升
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未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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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97.03 9,619.32 18,629.62 15,05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289.03 297,345.57 261,325.36 197,08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492.00 287,726.25 242,695.74 182,029.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77.84 -26,172.21 -38,919.48 -31,821.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0.19 558.33 407.01 232.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68.03 26,730.55 39,326.49 32,053.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9.30 38,412.86 29,444.52 7,09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7.35 105,312.23 71,324.70 35,567.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56.65 66,899.37 41,880.18 28,473.7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90.11 21,859.97 9,154.66 -9,674.0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506.60 44,196.70 22,336.74 13,182.0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经营活动产生现金
的能力较强,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处于生
产经营的扩张期,购建长输管线等固定资产较多,现金流出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的银行借
款及收到的股东增资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各项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公司的资本性支出较大。资本
性支出主要用于输气管线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外投资和收购等方面。
1、在建工程重大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长输管线 2,830.76 16,084.39 28,015.01 24,179.06
城市管网 428.34 4,845.85 11,964.98 3,548.91
门站、加气站及其他 3,278.29 2,801.02 6,217.23 5,012.09
合计 6,537.39 23,731.25 46,197.22 32,7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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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江南联络线工程、江南集
中区支线工程、霍山支线、黄山支线和颍上支线工程等长输管线工程,江南集中
区城市管网工程等城市管网工程,以及国皖 LNG 加注站等其他与天然气经营相关
的工程。上述资本性支出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但同时增加了公司折旧等相关支
出。从中长期来看,上述资本性支出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投资规划。
2、重大对外投资及收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及收购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事项 收购时间 收购价格
国皖公司(52%股权) 2013 年 7 月 2,600.00
舒城天然气(100%股权) 2014 年 1 月 1,500.00
对外投资事项 投资时间 出资金额
池州天然气(100%股权) 2012 年 5 月 2,000.00
芜湖天然气(100%股权) 2012 年 6 月 2,000.00
庐江天然气(100%股权) 2012 年 7 月 2,000.00
天然气压缩公司(100%股权) 2013 年 5 月 1,000.00
亳州皖华(51%股权) 2013 年 4 月 1,530.00
国皖嘉汇(51%股权) 2013 年 4 月 510.00
宿州天然气(51%股权) 2013 年 11 月 1,159.63
霍山天然气(60%股权) 2014 年 2 月 3,000.00
皖能新奥(51%股权) 2014 年 3 月 5,100.00
和县液化气(70%股权) 2014 年 4 月 350.00
国皖钧泰(51%股权) 2014 年 4 月 510.00
国皖邦文(51%股权) 2014 年 5 月 765.00
皖能港华(51%股权) 2015 年 4 月 5,100.00
皖能港华(51%股权) 2015 年 12 月 7,140.00
国皖信力达(51%股权) 2015 年 2 月 765.00
宣城国皖洛克(51%股权) 2015 年 2 月 510.00
黄山国皖洛克(51%股权) 2015 年 4 月 510.00
东至华润(40%股权) 2013 年 12 月 1,200.00
石台华润(40%股权) 2013 年 12 月 400.00
天然气工程公司(100%股权) 2016 年 1 月 200.00
子公司增资事项 增资时间 出资金额
舒城天然气(100%股权) 2014 年 3 月 500.00
国皖公司(52%股权) 2014 年 11 月 1,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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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天然气(60%股权) 2015 年 6 月 2,400.00
国皖公司(52%股权) 2015 年 9 月 1,560.00
天然气压缩公司(100%股权) 2015 年 12 月 1,000.00
有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三、(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涉及的项目投资外,本公司
近期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省内的长输管线工程、CNG/LNG 工程及城网
工程等,上述资本性支出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天然气业务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竞
争力。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
1、主要财务优势
(1)公司资产结构较为合理,资产质量良好,流动资产可变现能力强,主
要固定资产运行良好。
(2)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
资产周转速度较快,资产利用效率高。
(3)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银行信用记录良好,具备较强的信用融
资能力。
2、主要财务困难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基础建设及资本运营的资金需求
量大。公司目前融资方式较少,融资手段较为单一,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仅能通过
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解决,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本次股票若能成功发
行,则可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供所需的项目建设资金,从而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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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未来将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抓住行业发展机
遇,稳步推进长输管线的建设,强化气源保障。公司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前景较
好,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七、股东回报规划
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应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1、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
2、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金需求等
情况;
3、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平衡关系。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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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其他形式进行利润分配。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
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
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
殊情况。
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出现上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
红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且该项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在确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同时采取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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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
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纪要应妥善保存。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上述股东回报规划
时,董事会可拟定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拟定调整方案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审议董事会制订的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
案。
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会议纪要应妥善保存。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将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
公司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情况、
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情况,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
展,并充分考量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等因素,每三年为一期制
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规划,明确该期间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
划和期间间隔等内容。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
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较大
幅度的提高,由于长输管线建设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
益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时间内,因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长较
快将摊薄每股收益。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增长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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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将
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收益。
1、主要假设和前提
(1)本次发行方案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2)本次发行数量预计为 8,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 108,632.22 万元,
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3)国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天然气行业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假定暂不考虑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
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经营
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利润保持不变 利润增长 10% 利润减少 10%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加权总股本
25,200 25,200 25,900 25,200 25,900 25,200 25,900
(万股)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11,588.74 11,588.74 11,588.74 12,747.62 12,747.62 10,429.87 10,429.87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
11,509.31 11,509.31 11,509.31 12,660.24 12,660.24 10,358.37 10,358.37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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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
0.46 0.46 0.45 0.51 0.49 0.41 0.40
益(元)
稀释每股收
0.46 0.46 0.45 0.51 0.49 0.41 0.40
益(元)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0.46 0.46 0.44 0.50 0.49 0.41 0.40
基本每股收
益(元)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0.46 0.46 0.44 0.50 0.49 0.41 0.40
稀释每股收
益(元)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
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规模同比例增加,每股
收益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必要性分析
(1)本次融资是公司完成发展战略,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次融资
是实现“公司逐步形成供气安全可靠、干线与支线相结合的覆盖全省的天然气长
输管网系统,成为以天然气中游长输业务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省域
大型天然气综合运营商”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公司所属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
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2)本次融资是公司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公司属
于资本密集性行业,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受制于公司整体的资金和负债状况。因
此,公司有必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补充资本金,改善公司资本结构,优化
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
2、合理性分析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根据《中
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国将推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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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循环发展,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 年)》,到 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5.62%提高到 10%以上。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经济能源,大力推广和使用有利于实
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市场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
的提高,我国天然气需求日益增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气区域涉及铜陵市、
芜湖市、马鞍山市、江南产业集中区、颍上县、霍山县等地,上述地区大多属于
安徽省内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用气量较大,2014 年,仅铜陵市、芜湖市、马
鞍山市等 3 市的天然气供气总量已达 6.78 亿立方米,约占全省的 30.8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的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营、CNG/LNG 及城市燃
气等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天然气江南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
目、天然气江南产业集中区支线项目、天然气利辛-颍上支线项目、天然气六安-
霍山支线项目等安徽省内的长输管线建设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符。上述项目
的实施,是实现“公司逐步形成供气安全可靠、干线与支线相结合的覆盖全省的
天然气长输管网系统,成为以天然气中游长输业务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
体的省域大型天然气综合运营商”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储备情况
公司自 2003 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安徽省内的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与运
营等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所属领域储备了大量的人才、技术、供应商和
客户等重要资源。
1、人员储备
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员工 790 人,其中生产技术人员占比为 61.01%,大
专及大专以上文凭的占比为 94.56%,年龄在 40 岁以下占比为 86.08%。上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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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技术储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铜陵支线、
阜阳支线、淮北支线、巢湖支线、龙塘支线、亳州支线、江北联络线、池州支线、
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六安支线、广德支线、江南产业集中区支线、霍山支线、
颍上支线颍东段、凤阳支线等 18 条长输管线,全长约 1,039.26 公里,向合肥、
安庆、铜陵、池州、宣城、蚌埠、淮南、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六安、芜湖、
滁州等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公司在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营运方面丰富的经
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气区域涉及铜陵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江南产业
集中区、颍上县、霍山县等地,上述地区大多属于安徽省内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
用气量较大,2014 年,仅铜陵市、芜湖市、马鞍山市等 3 市的天然气供气总量
已达 6.78 亿立方米,约占全省的 30.84%。另外,公司已与上述区域内的部分城
燃公司就未来天然气供应事宜签订了《天然气购销意向书》,已经初步确定每年
50,000 万立方米的用气意向。
(五)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结合自身
的经营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具体如下:
1、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抓住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契机,加快安徽省天
然气管网的建设和扩能改造,逐步形成供气安全可靠、干线与支线相结合的覆盖
全省的天然气长输管网系统;积极发展用气均衡稳定的天然气用户,减小输气峰
谷差,提高输气管网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积极向下游分销领域拓展业务,发展
成为以天然气中游长输业务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省域大型天然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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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运营商。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进程,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
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决策水平,
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4、加强团队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致力于建立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为后续发
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年龄、专业结构,打造高素
质的人才梯队,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竞争优势;采取各项政策与措施,加强员工的
团队合作精神,建立优良的企业文化,以促进各项业务的高效率发展;建立更加
公正合理的考核、分配及激励机制,加强对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提高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
5、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公司发展
公司将结合自身优势,联合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加大用气市场开发力度,尽
快培育起潜在用气市场;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引进天然气大用户入
皖;加大市场调研的广度和频度,拓展终端市场和新客户开发;积极开展各地新
城区及开发区的燃气市场,扩大终端市场占有率;密切关注天然气新型应用市场。
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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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较大
幅度的提高,由于长输管线建设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
益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时间内,因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长较
快将摊薄每股收益。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增长将
有效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将
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收益。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公布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九、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
阅并出具会阅字[2016]5031 号《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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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告,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6-9-30 2015-12-31
项 目
(未经审计) (业经审计)
流动资产 54,422.37 70,195.69
非流动资产 215,593.68 191,249.38
资产总计 270,016.04 261,445.08
流动负债 102,388.68 86,209.18
非流动负债 31,062.33 45,298.83
负债 133,451.01 131,508.01
所有者权益 136,565.03 129,937.0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9,386.39 102,103.37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项 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2,156.00 200,888.15
营业利润 7,963.40 13,287.74
利润总额 8,861.33 13,155.33
净利润 6,120.10 9,398.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71.16 10,27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414.67 10,253.77
基本每股收益 0.28 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9% 10.66%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7% 10.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92.62 12,429.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13.86 -18,710.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7.48 27,0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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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项 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9 -6.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57.29 313.9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4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0.55 -439.77
减:所得税影响数 92.91 95.30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256.98 -246.66
合 计 556.48 18.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414.67 10,253.77
(三)主要财务信息变动情况
2016年9月末(或1-9月)的会计报表项目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或上年同期
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增减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变动原因
比例
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应收票据 - 361.60 -100.00%
所致
主要系本期保证金及应退土地
其他应收款 704.20 1,139.22 -38.19%
款部分收回所致
主要系子公司进行城网工程建
工程物资 503.03 378.51 32.90%
设,工程物资增减变动所致
主要系天然气管道改线补偿款
其他应付款 3,100.05 1,954.80 58.59%
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31,062.33 45,298.83 -31.43% 主要系公司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大额安全生
专项储备 602.73 290.87 107.22%
产费用所致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
项目 变动原因
1-9 月 1-9 月 比例
主要系 2016 年 5 月营改增之后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3.97 441.69 -31.18% 公司燃气安装业务不再缴纳营
业税所致
主要系随着子公司业务规模的
销售费用 323.73 247.92 30.58% 增长,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和营
销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64 44.30 -96.30% 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和其
1-1-388
招股说明书
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额减少所致
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和 CNG 业
营业利润 7,963.40 13,287.74 -40.07%
务毛利减少所致
主要系子公司预计损失转回所
营业外收入 899.07 381.87 135.44%

主要系上期子公司计提预计损
营业外支出 1.15 514.27 -99.78%
失所致
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和 CNG 业
利润总额 8,861.33 13,155.33 -32.64%
务毛利减少所致
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和 CNG 业
净利润 6,120.10 9,398.86 -34.88%
务毛利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和 CNG 业
6,971.16 10,272.73 -32.14%
东的净利润 务毛利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本期预付上游中石油、
20,292.62 12,429.01 63.27%
现金流量净额 中石化气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10,247.48 27,037.64 -137.90% 主要系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总体经营状况良好。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总资产较 2015 年年末增加 8,570.97 万元,
增长 3.28%,主要系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增加原因为子公司皖能新奥
收购定远凤阳支线和江南联络线、颍上支线、宣城-宁国支线等工程建设投入增
加所致;负债较 2015 年年末增加 1,943.01 万元,增长 1.48%,主要系应付账款
增加所致,增加原因主要为子公司皖能新奥收购定远凤阳支线所致;所有者权益
较 2015 年年末增加 6,627.96 万元,增幅 5.10%,增加原因为 2016 年 1-9 月盈
利累积所致。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主要经
营状况
发行人在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
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华普
天健出具的会专字[2016]5049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6年1-12月公司经营
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1-1-389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1-12 月
项目 2016 年 1-12 月预测 2015 年 1-12 月
预测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215,567.89 262,559.27 -17.90%
营业利润 10,457.82 14,442.91 -27.59%
利润总额 11,453.10 14,389.89 -20.41%
净利润 7,754.79 9,995.06 -22.4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9,077.04 11,588.74 -21.67%
的净利润
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详见本节“三、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下降分析”。
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
素”相关部分予以披露。”
十、盈利预测分析
(一)盈利预测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假设
详见“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二)盈利预测表中各项目编制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2016 年 1-6 2016 年 2016 年
项目 2016 年度合
审实际数 月已审实际 7-10 月未 11-12 月预
计数
数 审实际数 测数
主营业务收入:
长输管线业务 225,090.39 90,010.37 41,848.39 30,952.92 162,811.68
CNG/LNG 业务 24,677.37 9,517.34 6,054.83 3,191.25 18,763.42
城市燃气业务 12,691.62 7,217.80 14,678.63 11,986.27 33,882.71
小计 262,459.38 106,745.51 62,581.85 46,130.44 215,457.80
其他业务收入 99.88 40.54 48.64 20.91 110.09
营业收入合计 262,559.27 106,786.04 62,630.50 46,151.35 215,567.89
主营业务成本:
长输管线业务 206,683.16 81,595.87 38,120.48 28,952.21 148,668.56
CNG/LNG 业务 19,112.70 8,612.11 5,410.11 3,089.86 17,112.08
城市燃气业务 10,577.75 5,897.22 13,049.21 10,145.79 29,092.22
1-1-390
招股说明书
小计 236,373.61 96,105.19 56,579.80 42,187.86 194,872.86
其他业务成本 41.23 19.40 20.96 8.50 48.86
营业成本合计 236,414.84 96,124.59 56,600.76 42,196.37 194,921.71
编制说明: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 2015 年度已审实际数下降
17.90%、17.55%,主要系长输管线业务和 CNG/LNG 业务下降所致。
(1)长输管线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受政府部门调价的影响,公司长输管线售气业务销售单价有所下降,调价情
况如下:
①2015 年 4 月 1 日起,安徽省物价局对公司输气量最大的铜陵支线和蚌埠
支线管输费价格进行下调,导致铜陵支线和蚌埠支线管输价格下降,其中铜陵支
线管输价格由 0.3 元/方下调为 0.27 元/立方米,蚌埠支线管输价格由 0.15 元/
方下调为 0.135 元/方(2016 年上半年铜陵支线和蚌埠支线输售气量之和占长输
管线业务输售气量比重为 29.22%);
②2015 年 11 月 20 日,国家发改委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2015 年上半年非
居民用气价格为 2.79 元/立方米,2016 年上半年为 2.09 元/立方米。
(2)CNG/LNG 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
受宏观经济形势、可替代能源燃油价格大幅下降、新建加气母站相继投产市
场竞争加剧、政府严控车用油改气指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CNG 业务售气量与销
售单价均上年有所下降。
营业成本随着上游燃气价格下调而随之降低。
2015 年实际毛利率为 9.96%,2016 年预测毛利率为 9.58%,主要原因系 2016
年度公司 CNG/LNG 业务竞争加剧,毛利率由 2015 年度 22.55%降至 2016 年预测
8.80%,另一方面,CNG/LNG 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的比例较小。因此,
预测期毛利率较 2015 年实际毛利率略有下降。
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预测数
1-1-391
招股说明书
已审实际数 2016 年 1-6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度合
月已审实际 7-10 月未 11-12 月预
计数
数 审实际数 测数
营业税 192.42 86.11 16.84 - 102.95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7.35 93.66 56.21 49.79 199.67
教育费附加 124.18 40.74 24.73 21.51 86.98
地方教育附加 82.79 27.16 16.49 14.34 57.99
合计 686.73 247.67 114.27 85.65 447.59
编制说明:本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数是依据营业收入预测数、预测应
交流转税及税法规定的相关税费率进行预测。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营
业税金及附加为 361.94 万元,2016 年度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 447.59 万元,较
2015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239.14 万元,降幅为 34.82%,主要系 2016 年 5
月营改增之后公司燃气安装业务不再缴纳营业税所致。
3、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审实际数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职工薪酬 244.26 131.10 101.19 95.31 327.59
差旅费 23.51 8.64 5.77 4.55 18.96
招待费 89.62 50.30 27.13 19.77 97.20
宣传费 16.34 5.80 3.20 11.58 20.57
办公费 5.25 1.61 1.70 0.72 4.02
其他 21.31 10.25 11.78 17.58 39.61
合计 400.30 207.69 150.77 149.50 507.96
编制说明: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销售费用为 358.46 万元,2016 年
度预测销售费用 507.96 万元,较 2015 年度销售费用增加 107.66 万元,增幅为
26.89%,主要为城市管网及长输管线陆续完工并投入运营,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预测数
项目 已审实际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合计数
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职工薪酬 3,624.91 1,779.14 1,020.22 819.43 3,618.78
1-1-392
招股说明书
办公及差旅费 1,082.09 329.39 203.70 309.24 842.33
税金 789.56 400.34 309.44 156.69 866.47
业务招待费 406.69 161.52 103.92 68.99 334.43
租赁及物业管
362.20 205.74 100.78 77.02 383.53
理费
折旧费 225.18 133.05 89.78 47.65 270.48
长期待摊费用
64.99 8.46 3.26 2.71 14.43
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293.07 171.94 130.84 69.59 372.37
其他 857.14 109.93 74.22 165.45 349.59
合计 7,705.85 3,299.48 2,036.15 1,716.77 7,052.40
编制说明: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管理费用为 5,335.63 万元,2016
年度预测管理费用 7,052.40 万元,较 2015 年度管理费用减少 653.45 万元,降
幅为 8.48%,主要系公司加强费用控制影响所致。
5、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审实际数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利息支出 3,244.48 1,267.89 725.95 404.00 2,397.84
减:利息收入 552.30 181.30 91.27 22.85 295.42
加:手续费及
38.97 5.98 12.06 28.19 46.24
其他
合计 2,731.15 1,092.58 646.74 409.35 2,148.66
编制说明:财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的借款水平、未来的融资计划及现行融资
利率和借款期间进行预测所得。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财务费用为
1,739.32 万元,2016 年度预测财务费用 2,148.66 万元,较 2015 年度财务费用
减少 582.49 万元,降幅为 21.33%,主要系 2016 年度公司借款利率下降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审实际数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坏账损失 187.70 123.05 -116.86 22.43 28.62
合计 187.70 123.05 -116.86 22.43 28.62
1-1-393
招股说明书
编制说明:本公司分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进行预测: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根据公司 2016 年预测的营业收入情况,并结合公
司的销售政策和客户收款期限,以及预测期间的营业收入和应收款项账龄变化等
进行预测。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根据公司历史年度其他应收款变化趋势,预测
2016 年末应收款余额及账龄变化,预测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资产减值损失为 6.19 万元,2016 年度预测资
产减值损失 28.62 万元,较 2015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59.08 万元,降幅为
84.75%,主要系预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款情况良好,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坏账准备额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审实际数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 10.22 -61.61 -2.26 52.29 -11.58
收益
理财产品收益 - 8.44 - - 8.44
合计 10.22 -53.17 -2.26 52.29 -3.13
编制说明:公司根据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预计利润情况及持股比例,对
2016 年度投资收益进行预测。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投资收益为-55.43
万元,2016 年度预测投资收益-3.13 万元,较 2015 年度投资收益减少 13.35 万
元,降幅为 130.63%,主要系参股公司亏损所致。
8、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审实际数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非流动资产处
1.02 0.11 - - 0.11
置利得合计
1-1-394
招股说明书
其中:固定资产
1.02 0.11 - - 0.11
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 410.85 200.23 157.44 98.50 456.17
改线补偿款 49.90 - - - -
预计损失转回 - 500.88 - - 500.88
其他 6.37 32.26 8.15 - 40.41
合计 468.15 733.48 165.59 98.50 997.57
编制说明: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预计损失转回和其他项目,政府
补助主要系公司根据管道运输服务收入应纳增值税超 3%税率部分实行增值税即
征即退的优惠政策的规定,结合缴税预算测算应收到的税收返还。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营业外收入为 899.07 万元,2016 年度预测营业外收入 997.57
万元,较 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增加 529.42 万元,增幅为 113.09%,主要系子公
司预计损失转回所致。
9、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审实际数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非流动资产处
9.14 0.02 1.08 - 1.10
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
9.14 0.02 1.08 - 1.10
产处置损失
预计损失 500.88 - - - -
其他 11.14 0.63 0.50 0.08 1.20
合计 521.16 0.65 1.58 0.08 2.30
编制说明: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预计损失和其他项目。
公司 2016 年 1-10 月份已实现营业外支出为 2.23 万元,2016 年度预测营业外支
出 2.30 万元,较 2015 年度营业外支出减少 518.86 万元,降幅为 99.56%,主要
系上期子公司计提预计损失所致。
10、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已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7-10 2016 年 11-12
审实际数 合计数
已审实际数 月未审实际数 月预测数
1-1-395
招股说明书
本期所得税
4,436.02 1,876.84 1,062.48 753.15 3,692.47
费用
递延所得税
-41.19 -28.59 32.00 2.42 5.83
费用
合计 4,394.83 1,848.25 1,094.49 755.56 3,698.30
编制说明: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当
期所得税费用是根据预测期间的利润总额并考虑纳税调整事项后,按相应的所得
税税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费用是根据预测期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按相应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1-1-396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将抓住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契机,加快安徽省天
然气管网的建设和扩能改造,逐步形成供气安全可靠、干线与支线相结合的覆盖
全省的天然气长输管网系统;积极发展用气均衡稳定的天然气用户,减小输气峰
谷差,提高输气管网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积极向下游分销领域拓展业务,发展
成为以天然气中游长输业务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省域大型天然气综
合运营商。
(二)经营目标
根据发展战略,未来两年公司将努力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长输管线业务方面,新增长输管线长度 400 公里,输气(含代输)总量达
19.4 亿立方米;城市燃气业务方面,新增城市燃气项目 9 个(含大工业用户),
城市管网总里程达到 500 公里,开户数量达到 7 万,售气总量达到 1.1 亿立方米;
CNG 业务方面,新增加气站数量达到 6 个,其中加气母站 1 个,加气子站 5 个,
售气总量达到 16,000 万立方米。
(三)发展计划
1、气源保障供应
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已实现了西气东输
和川气东送的双气源供气的格局。近年来,公司上游天然气合同量和供给量及下
游销售量,均呈增长趋势。2013 年,公司输售气量 11.10 亿立方米,2014 年,
公司输售气量 13.06 亿立方米,2015 年,公司输售气量 13.81 亿立方米。预计
1-1-397
招股说明书
未来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天然气供给量将稳步增长。同时,公司还将积极争取
中海油天然气(LNG)管道入皖,密切关注省内非常规天然气开发项目的进展,
多渠道增加公司气源。
2、长输管线业务发展
本着“多气源、一张网”的指导思想,从供气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
科学性等方面,公司对全省天然气管网进行了合理的布局和规划。未来几年,公
司将主要依托西气、川气、省内非常规天然气等多气源点,构建省内主要输气干
线环网,形成多气源、南北区域互联互供的安全供气格局。同时,公司还将全力
建设省内其他支线,基本实现所有市县供应管输天然气的目标。
3、城市燃气业务发展
城市燃气业务将依托公司支线管网,在管线已到或将要到达的区域,以大工
业用户作为开发工作的重点,同时积极拓展全省范围内的园区及经济较发达城镇
的城燃业务。随着国内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城市燃气市场将出现行业整合,公司
将适时进行收购整合,进一步提高供气服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4、加气站、加注站建设
公司将继续依托双气源以及全省天然气支线管网分布的优势,在管道天然气
尚未通达的区域建设 CNG 加气站场,以培育当地或周边的用气市场。公司将在条
件成熟的地区,配合天然气汽车市场发展,增加建设 CNG 加气站。公司将在现有
LNG 加注站的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大 LNG 业务的拓展。
5、人力资源发展
公司致力于建立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为后续发
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公司将重点抓好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培养引进国家、
省(部)级行业专家;培养造就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骨干专业人才及一线技术
业务能手。为了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拟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优化人才年龄、专业结构,打造高素质的人才梯队,加强公司
人力资源竞争优势。计划培养多名高素质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高级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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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以及大批训练有素的一线操作人员。为此,公司将按计划强化员工培训和高级技
术人员培训工作,并通过各种平台招聘合格人才;
(2)采取各项政策与措施,加强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建立优良的企业文
化,以促进各项业务的高效率发展;
(3)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考核、分配及激励机制,加强对员工的激励和约
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
6、组织结构优化
公司将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经营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决策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适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和职能设置,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7、市场开拓
公司市场开拓计划具体如下:
(1)结合自身优势,联合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加大用气市场开发力度,尽
快培育起潜在用气市场。
(2)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引进天然气大用户(包括分布式能
源、热电联产等项目)入皖。
(3)加大市场调研的广度和频度,拓展终端市场和新客户开发;积极开展
各地新城区及开发区的燃气市场,扩大终端市场占有率;密切关注冷热电三联供
等天然气新型应用市场。
8、融资计划
公司所处天然气管道输送及分销行业属于资本密集性行业,尤其是公司正处
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迫切需要进行直接融资。若上市成功,公司
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为进一步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发展规
划,通过不同的融资渠道分阶段、低成本地筹措资金,在利用好直接融资工具的
同时,充分发挥债务杠杆的融资功能,以满足公司运营及建设投资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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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不断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快速、
健康地发展。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保持稳定,国家的主要经
济政策不会出现重大改变,国内经济稳定发展;
2、公司所处天然气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
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现有管理层继续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4、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取得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
期完成并产生预期效益;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本次发行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获取充足的低成本资金存在一定困难。本
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长,业务将不断发展和扩大,但在战略规划、
营销策略、组织设计、资源配置,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新的挑
战。同时,公司今后发展中,需要大量的管理、营销、技术等方面的人才,也使
公司面临较大的人才培养、引进和合理使用的压力。公司必须尽快提高各方面的
应对能力,才能保持持续发展,实现各项业务发展的计划和目标。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安徽省天然气发
展规划,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拟定的。公司在天然气中游长输管线建设和运营、下
游城市燃气及天然气加工等业务中积累了成熟的经验,确立了公司在省内天然气
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现有业务将极大推动发展计划的实现。
若本次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将为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提
供雄厚的资金支持,将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建立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平台,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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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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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8,400 万人民币普通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元,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
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实 项目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施主体 投资额 资金额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环保厅
天然气江南联络 皖能源油气 环评函
线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本公司 34,537.36 34,500.00 [2011]140 号 [2010]706 号
项目 皖能源油气函 皖环函
[2013]133 号 [2013]964 号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环保厅
天然气江南产业
本公司 16,560.51 13,500.00 皖能源油气 皖环函
集中区支线项目
[2013]106 号 [2013]613 号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环保厅
天然气利辛-颍上
本公司 23,200.00 12,400.00 皖能源油气 环评函
支线项目
[2012]88 号 [2012]913 号
安徽省能源局 六安市环保局
天然气六安-霍山 霍山天
15,557.25 3,008.00 皖能源油气 六环评
支线项目 然气 注1
[2014]124 号 [2014]24 号
补充流动资金、偿
注2 本公司 - - - -
还银行借款
合计 - - 63,408.00 - -
注 1: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皖环发[2014]14
号),该项行政职能下放市级环保行政部门;
注 2: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高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多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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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不足的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
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置
换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
金缺口,公司将通过申请银行借款等途径自筹资金解决,保证项目的实施。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 59,792.7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进行了明确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并依据“专
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开发天然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徽省内的天
然气长输管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安徽省
能源局核准,并获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项目相关建设用地均已经过当地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预审同意。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委托咨询机构编制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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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充
分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
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铜陵支线、
阜阳支线、淮北支线、巢湖支线、龙塘支线、亳州支线、江北联络线、池州支线、
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六安支线、广德支线、江南产业集中区支线、霍山支线、
颍上支线颍东段、凤阳支线等 18 条长输管线,全长约 1,039.26 公里,向合肥、
安庆、铜陵、池州、宣城、蚌埠、淮南、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六安、芜湖、
滁州等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本次拟投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额为 83,632.22 万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1.24%,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较为适应。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67,667.56 万元;报告期内,公
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3,113.69 万元、233,206.71 万元、262,559.27 万元、
106,786.0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9,283.79 万元、9,853.85 万元、9,995.06 万
元、4,552.40 万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
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率下降。但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期较长,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从中长期来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
公司成立以来,已成功建设并运营了 18 条长输管线,公司在长输管线的建
设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成立工程管理部和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公司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工程技术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协
调、手续办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成立
生产技术部和生产调度中心,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过程监管,组织开展公司生产调度、指挥、协调,上下游气量的调度、协调
工作,支线气量的调度调峰工作,应急指挥和调度等。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共有员工 790 人,其中生产技术人员占比为 61.01%,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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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占比为 94.56%,年龄在 40 岁以下占比为 86.08%。公司具备成功运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技术经验、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的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景分析
(一)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我国将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根据《能源发展
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我国将坚持增加供应与提高能效相结合,加
强供气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进口,有序拓展天然气城镇燃气应用。到 2020 年,
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5.62%提高到 10%以上。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经济能源,大力推广和使用有利于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
展。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建设区域的天然气供应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改
善供气区域环境。
(二)符合市场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我国天然气需求日益增加。根据《BP
世界能源统计(2016)》,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从 2013 年的 1,719 亿立方米增至
2015 年的 1,973 亿立方米。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到 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5.62%提高到 10%以上。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到 2015 年和 2020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分别达到约
2,300 亿立方米和 4,000 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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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气区域涉及铜陵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江南产业
集中区、颍上县、霍山县等地。根据安徽省统计年鉴,铜陵、芜湖、马鞍山等 3
市 2014 年经济总量合计为 4,258.98 亿元,占全省总量的 20.43%。2014 年,上
述 3 市的天然气供气量合计为 6.78 亿立方米,约占全省总量的 30.84%。目前,
铜陵市、芜湖市、马鞍山市等地主要使用西气东输一线气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后,上述区域将实现双气源供给。江南产业集中区 2014 年全区固定资
产完成投资 71.71 亿元,同比增长 18.50%。颍上县、霍山县等地主要依靠槽车
运输 LNG、CNG 供应天然气,成本高于管输天然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后,上述区域将实现管输天然气供给。
随着上述区域经济的发展,天然气需求量会进一步增长。
(三)其他保障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部分城燃公司已与公司就未来天然
气供应事宜签订了《天然气购销意向书》,其中约定的合同最大供气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年
企业名称 合同最大供气量
芜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38,000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0,000
南陵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00
合计 50,000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气源保障分析
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上游天然气供给
量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长输管线输售气量为 8.24、10.02 和 11.89 亿
立方米,CNG 加气母站各期售气量为 0.90、1.08 和 1.17 亿立方米。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安徽省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总
量的比重将从 2010 年的 2.1%上升到 2015 年的 7%。安徽省正加速构建全省依托
西气、川气、LNG 气源和省内非常规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焦炉气制天然气、页
岩气)多气源相互补充,互联互通、多环网的供气格局,最大程度保障全省的用
气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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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4]16 号)提出,增加天然气供应,到 2020 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 4,000 亿
立方米,力争达到 4,200 亿立方米;保障民生用气,基本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过
程中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
气等)、集中供热用气,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用气等民生用气需求,特别是要确
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天然气江南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输气管道全长 100.4 公里,设计输气压力 6.3MPa,近期输气能
力 3.0 亿立方米/年,远期 18.0 亿立方米/年。管道全线不增压输送,沿途向芜
湖、马鞍山等地供应天然气。
2、工程技术方案
(1)工程路线
本项目拟建设的输气管道由天湖镇宣城输气首站至当涂新桥输气末站。管道
途经宣城市宣州区、芜湖市南陵县、弋江区、镜湖区以及鸠江区。
(2)管材及其规格
本项目所选管道管材采用 L360(X52),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钢管制造标
准采用 GB/T9711.2-1999《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 2 部分:B
级钢管》(注:该标准已为 GB/T9711-2011《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
管》代替)。
(3)管道敷设方式
管道采用埋地方式敷设,结合当地冻土深度和耕作深度等情况,管道管顶覆
土深度为 1.5 米,满足《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
(4)管道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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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防腐采用外防腐涂层和阴极保护相结合的方法。
(5)站场设置
本项目在天湖街道马村扩建输气首站 1 座,在当涂县经济开发区新建输气末
站 1 座,在芜湖市南陵县、芜湖市弋江区新建分输站 2 座。
(6)站场主要设备选型
①过滤分离器:采用体积较大、兼有重力分离作用的过滤分离器;
②计量装置:采用计量准确、精度高、误差小、适用流量范围广及检修方便
的进口流量计;
③调压器:采用具有远程自动控制且能人工复位的进口调压器;
④球阀:采用密封性能好,操作灵便的球阀。对于具有远程控制要求的阀门
采用电动球阀;
⑤清管设施:采用在清管作业时密闭不停输的清管设施;
⑥线路截断阀:采用具有密闭性好、发生事故时能自动关闭的全焊接埋地球
阀。
(7)自动控制系统
本项目采用中心控制系统,实现对全线管道输送工艺过程的监控、调度管理
及优化运行。沿线分输站和阀室设有数据采集和通信装置,能够采集各站场和阀
室的数据,并上传至中心控制系统。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34,537.3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1,770.64 万元,土地
使用费 944.00 万元,其他费用 1,670.6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52.05 万元。
4、实施进度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 31,502.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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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建设用地进展情况
2010 年 11 月 3 日,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川气江南联络线当涂末
站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函》(马国土资函[2010]185 号),站场用地选址位于当
涂县经济开发区新桥村,拟用地面积为 1.35 公顷。
2012 年 8 月 20 日,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天然气江南联络线(南陵)
站场及阀室工程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芜国土秘[2012]356 号),站场用地选址
位于芜湖市南陵县,拟用地面积为 1.1057 公顷。
2013 年 4 月 22 日,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天然气江南联络线芜湖南
分输站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芜国土秘[2013]139 号),站场用地选址位于
芜湖市弋江区,拟用地规模为 0.66 公顷。
2013 年 7 月 9 日,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天然气江南联络线输气首
站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初步审查的意见》(宁国土资函[2013]51 号),站场用地
选址位于天湖街道马村,拟用地规模为 0.2436 公顷。
6、环保措施
废水:排放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绿化用水。
废气:在检修和放空时,采用集中放空的方式,减少废气的污染区域。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收集后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站场内使用低噪设备,站场选址尽量避开居民区。
7、预期效益
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9.70%,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 10.67 年。
(二)天然气江南产业集中区支线工程项目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输气管道全长 57.62 公里,设计输气压力 6.4MPa,输气能力 4.8
亿立方米/年,远期 13.2 亿立方米/年。管道全线不增压输送,沿途向铜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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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产业集中区等地供应天然气。
2、工程技术方案
(1)工程路线
本项目拟建设的输气管道由池州市马衙镇的池州输气首站至铜陵市顺安镇
的输气末站。管道途经池州市观前镇、铜陵市大通镇、天门镇。
(2)管材及其规格
本项目所选管道管材采用 L360,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钢管制造标准定采
用 GB/T9711.2-1999《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 2 部分:B 级钢
管》。
(3)管道敷设方式
管道采用埋地方式敷设,结合当地冻土深度和耕作深度等情况,管道管顶覆
土深度为 1.5 米,满足《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
(4)管道防腐措施
管道防腐采用外防腐涂层和阴极保护相结合的方法。
(5)站场设置
本项目在铜陵市大通镇、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新建分输站 2 座。
(6)站场主要设备选型
①过滤分离器:采用体积较大、兼有重力分离作用的过滤分离器;
②计量装置:采用计量准确、精度高、误差小、适用流量范围广及检修方便
的进口流量计;
③调压器:采用具有远程自动控制且能人工复位的进口调压器;
④球阀:采用密封性能好,操作灵便的球阀。对于具有远程控制要求的阀门
采用电动球阀;
⑤清管设施:采用在清管作业时密闭不停输的清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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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线路截断阀:采用具有密闭性好、发生事故时能自动关闭的全焊接埋地球

(7)中心控制系统
本项目采用中心控制系统,实现对全线管道输送工艺过程的监控、调度管理
及优化运行。沿线分输站和阀室设有数据采集和通信装置,能够采集各站场和阀
室的数据,并上传至中心控制系统。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16,560.5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5,168.97 万元,土地
使用费 500.00 万元,其他费用 809.1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2.39 万元。
4、实施进度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 11,547.03 万元。
5、项目建设用地进展情况
2012 年 9 月 4 日,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天然气江南产业集中区支
线何湾站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铜国土资[2012]268 号),站场用地选址位于铜
陵市郊区大通镇新建村境内,用地规模为 0.7481 公顷。
2013 年 1 月 15 日,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出具《关于江南
产业集中区天然气支线观前分输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池江国土资预
审字[2013]1 号),站场用地选址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观前社区境内,拟
用地规模不超过 0.6 公顷。
6、环保措施
废水:排放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绿化用水。
废气:在检修和放空时,采用集中放空的方式,减少废气的污染区域。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收集后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站场内使用低噪设备,站场选址尽量避开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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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期效益
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9.24%,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 10.76 年。
(三)天然气利辛-颍上支线项目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输气管道全长 88 公里,设计输气压力 4.0MPa,近期输气能力 5.5
亿立方米/年,远期 8.7 亿立方米/年。管道全线不增压输送,沿途向阜阳市颍东
区、颍上县等地供应天然气。
2、工程技术方案
(1)工程路线
本项目拟建设的输气管道由利辛输气首站至阜阳市颍上县工业园区的输气
末站,管道途经阜阳市颍东区。
(2)管材及其规格
本项目所选管道管材采用 L290,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和直缝埋弧焊钢管,钢
管制造标准采用 GB/T9711-2011《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3)管道敷设方式
管道采用埋地方式敷设,结合当地冻土深度和耕作深度等情况,管道管顶覆
土深度为 1.5 米,满足《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
(4)管道防腐措施
管道防腐采用外防腐涂层和阴极保护相结合的方法。
(5)站场设置
本项目在颍上县工业园区新建末站 1 座,在阜阳市颍东区新建分输站 1 座。
(6)站场主要设备选型
①过滤分离器:采用体积较大、兼有重力分离作用的过滤分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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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②计量装置:采用计量准确、精度高、误差小、适用流量范围广及检修方便
的进口流量计;
③调压器:采用具有远程自动控制且能人工复位的进口调压器;
④球阀:采用密封性能好,操作灵便的球阀。对于具有远程控制要求的阀门
采用电动球阀;
⑤清管设施:采用在清管作业时密闭不停输的清管设施;
⑥线路截断阀:采用具有密闭性好、发生事故时能自动关闭的全焊接埋地球

(7)中心控制系统
本项目采用中心控制系统,实现对全线管道输送工艺过程的监控、调度管理
及优化运行。沿线分输站和阀室设有数据采集和通信装置,能够采集各站场和阀
室的数据,并上传至中心控制系统。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23,2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0,328.55 万元,土地
使用费 1,715.10 万元,其他费用 1,064.8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91.55 万元。
4、实施进度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 10,247.76 万元。
5、项目建设用地进展情况
2011 年 8 月 10 日,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安徽颍上县利辛-颍上天
然气支线项目颍上站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颍国土资预[2011]第 016 号),
站场用地选址位于颍上县夏桥镇龙王庙村,用地规模为 1.3333 公顷。
2013 年 6 月 6 日,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利辛-颍上天然气支线颍东分输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阜国土资函
[2013]168 号),用地站场选址位于阜阳市颍东区正午镇,用地规模为 0.5716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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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6、环保措施
废水:排放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绿化用水。
废气:在检修和放空时,采用集中放空的方式,减少废气的污染区域。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收集后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站场内使用低噪设备,站场选址尽量避开居民区。
7、预期效益
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0.40%,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 12.77 年。
(四)天然气六安-霍山支线项目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输气管道全长 51.5 公里,设计输气压力 4.0MPa,近期输气能力
3.67 亿立方米/年,远期 8.68 亿立方米/年。管道全线不增压输送,主要向霍山
县等地供应天然气。
2、工程技术方案
(1)工程路线
本项目拟建设的输气管道由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的输气首站至霍山县经
济开发区输气末站,管道途经六安市金安区、霍山县但家庙镇及霍山经济开发区。
(2)管材及其规格
本项目所选管道管材采用 L290(X42),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和直缝埋弧焊接
钢管。钢管制造标准采用 GB/T9711-2011《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3)管道敷设方式
管道采用埋地方式敷设,结合当地冻土深度和耕作深度等情况,管道管顶覆
土深度为 1.5 米,满足《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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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道防腐措施
管道防腐采用外防腐涂层和阴极保护相结合的方法。
(5)站场设置
本项目在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新建输气末站 1 座。
(6)站场主要设备选型
①过滤分离器:采用体积较大、兼有重力分离作用的过滤分离器;
②计量装置:采用计量准确、精度高、误差小、适用流量范围广及检修方便
的进口流量计;
③调压器:采用具有远程自动控制且能人工复位的进口调压器;
④球阀:采用密封性能好,操作灵便的球阀。对于具有远程控制要求的阀门
采用电动球阀;
⑤清管设施:采用在清管作业时密闭不停输的清管设施;
⑥线路截断阀:采用具有密闭性好、发生事故时能自动关闭的全焊接埋地球
阀。
(7)自动控制系统
本项目采用中心控制系统,实现对全线管道输送工艺过程的监控、调度管理
及优化运行。沿线站场和阀室设有数据采集和通信装置,能够采集各站场和阀室
的数据,并上传至中心控制系统。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15,557.2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523.07 万元,土地
使用费 1,222.23 万元,其他费用 725.6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6.31 万元。
4、实施进度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 6,495.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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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5、项目建设用地进展情况
2013 年 11 月 26 日,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天然气六安-霍山支线霍
山站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霍国土资[2013]172 号),站场用地选址位于霍山
县经济开发区 105 国道与龙华路交口西侧境内,拟用地规模面积为 1.68 公顷。
6、环保措施
废水:排放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作为绿化用水。
废气:在检修和放空时,采用集中放空的方式,减少废气的污染区域。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收集后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站场内使用低噪设备,站场选址尽量避开居民区。
7、预期效益
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2.67%,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 10.19 年。
8、合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传栋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19层1905单元
注册资本 32,900万元
实收资本 32,900万元
主要股东 华润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对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燃气领域及其相关的领
主营业务
域依法进行投资等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9、拟组建的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2014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实收资本 9,000万元
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营、高压中压管道建设;天然气管网及相关设施
建设、经营、维护;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建设、经营、维护;天然气
主营业务
输配、经营;车船用天然气的经营及加气站的建设、经营、维护;燃气具及
配件的维修
组织管理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发行人委派3名;设监事会,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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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监事组成;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和副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股权情况 发行人投资5,400万元,占比60%;合资方投资3,600万元,占比40%
(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1、项目方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为满足不断增加的日常营运资金规模的需
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结
合公司行业特征、业务发展规模以及资金周转速度等因素,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高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2、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必要性
(1)符合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需要
2013 年,公司输售气量 11.10 亿立方米,2014 年,公司输售气量 13.06 亿
立方米,2015 年,公司输售气量 13.81 亿立方米,年均增长 12.21%。公司采购
天然气的日常营运资金量逐年递增,保持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规模是业
务规模扩大的必然要求。
(2)符合公司缓解短期偿债压力的需要
目前,公司主要依赖银行借款的方式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结构较为简单。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公司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对资金需求较为迫切,利用募
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改善资本结构,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3)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周转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但公司营运资金均为负值,利用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营运资金周转的需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06,786.04 262,559.27 233,206.71 173,113.69
流动资产 54,607.89 70,195.69 34,662.47 20,1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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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流动负债 96,120.78 86,209.18 75,136.54 58,486.76
营运资金 -41,512.89 -16,013.48 -40,474.07 -38,306.80
3、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专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上
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长输管线建设项目较多,各项目建设周期、投产时间及下游市场的成熟
度均不同,从而导致公司每年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不同。同时,公司每年的盈利
状况和银行借款数量也会影响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结合上述影响因素,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
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严
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使用。
4、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货币政策的影响,我国银行借款实际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企业的间接融资成本较高。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借款(包括委托贷
款)余额为 71,987.05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35,100.00 万元,长期借款 36,887.05
万元,2016 年 1-6 月公司利息支出共 1,267.89 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
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缓解短期偿债压力,提高盈利能力。
5、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公司所属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属于资本
密集性行业。随着公司业务扩展及新建工程项目的投入,公司在建工程及固定资
产规模不断增加,对资金的需求也快速增加,适当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满足公
司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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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十、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
改善,资产负债率下降。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至项目投产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
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从中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产将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固定资产 80,791.23 万元。按照公司会计
政策,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管线及机器设备 房屋建筑物 合计
投资额 年新增折旧 投资额 年新增折旧 投资额 年新增折旧
77,996.65 3,704.84 2,794.58 75.85 80,791.23 3,780.6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
司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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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整体变更设立之前,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各股东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在合资公司累计开始盈利、
弥补上年亏损及依法缴付各项税款后,由合资公司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在税后
利润中按法定比例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在交纳税
款并提取各项基金后,由董事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合资公司可分配利润应于每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按各方的出资比例或实际出资比例以同一货币结算
分配。
2、整体变更设立之后,《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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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分配现金或者股票。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
度,利润分配应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股利分配形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可采用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其他形式进行利润分配。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政策: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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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特殊情况外,公
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实施现金分红后
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
殊情况。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出现上
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的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该项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
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股利分配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意见的具体措
施: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须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模式、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制定
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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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利
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形成专项决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有的二分之一
以上的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 2 个月内,董事会
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股利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意见的具体措施: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
需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必须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并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
告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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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东大会审议前由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
时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
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
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的其他形式进行利润分配。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
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
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
殊情况。
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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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出现上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
红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且该项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在确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同时采取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
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纪要应妥善保存。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上述股东回报规划
时,董事会可拟定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拟定调整方案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审议董事会制订的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
案。
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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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二以上通过,会议纪要应妥善保存。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将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
公司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情况、
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情况,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
展,并充分考量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等因素,每三年为一期制
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规划,明确该期间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
划和期间间隔等内容。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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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和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规则等的规
定,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一)信息披露责任机构及相关人员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为董事会秘
书吕石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吕石音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9号新能大厦
联系电话 0551-62225677
传真号码 0551-62225657
电子邮件地址 ahtrqgs@vip.163.com
互联网网址 www.ahtrq.com
(二)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将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投资者服务计划
1、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服务及接待工作,以满足投资者的沟通需要。
3、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
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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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投资者有关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给予答复。
二、重大合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中或者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标的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
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1、2012 年 3 月 2 日,中石油与有限公司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补充协议》,
约定年合同总量由 2.36 亿增至 3.8 亿立方米。此前,2005 年 9 月 20 日,有限
公司、中石油分别与巢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铜陵市燃气总公司、阜阳国祯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天然气销售协议>转让合同》,上述各方均同意有限公司
承继《天然气销售协议》权利和义务。
(1)2004 年 4 月 10 日,中石油与巢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天然气
销售协议》,付气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合同量为 0.73 亿立方米;2004
年 7 月 29 日,中石油与铜陵市燃气总公司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付气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合同量 1 亿立方米;2004 年 7 月 29 日,中石油与阜阳
国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付气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年合同量为 0.63 亿立方米。
(2)2006 年 6 月,中石油与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协议备忘录》,铜
陵年合同量由 1 亿调整为 0.86 亿立方米,巢湖由 0.73 亿调整为 0.8 亿立方米,
阜阳由 0.63 亿调整为 0.7 亿立方米。
(3)2012 年 3 月 2 日,中石油与有限公司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补充协议》,
铜陵年合同量由 0.86 亿调整为 1.5 亿立方米,阜阳年合同量由 0.7 亿调整为 1.5
亿立方米。
2、2016 年 1 月 1 日,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皖天然气
签订《天然气销售及运输合同》,合同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428
招股说明书
31 日。其中,2016 年合同量为 6 亿立方米,2017 年-2020 年合同量,由买卖双
方根据资源和市场情况再行商定和确认。
3、2016 年 1 月 1 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与皖天然气
签订《天然气销售及运输合同》,合同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中,2016 年合同量为 6 亿立方米,2017 年-2020 年合同量,由买卖双
方根据资源和市场情况再行商定和确认。
(二)销售合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单位:万立方米
序号 买方 合同类型 合同气量 合同期限
1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8,600/年 2012.08.31-2023.12.31
宿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
2 2012.01.01-2023.12.31
公司
3 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12.01.01-2023.12.31
以每年《气量
4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2012.01.01-2023.12.31
确认函》为准
巢湖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5 (现已更名为“合肥新奥燃 天然气销 2012.01.01-2038.12.31
气发展有限公司”) 售及运输
6 阜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合同 500/年 2015.12.10-2023.12.31
安徽皖能天然气压缩有限公
7 11,000/年 2016.01.01-2020.12.31

8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000 2016.01.01-2016.12.31
9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7,000 2016.01.01-2016.12.31
10 宣燃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400 2016.01.01-2016.12.31
11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7,800 2016.01.01-2016.12.31
以乙方与上
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 天然气运
12 游确定的气 2012.01.01-2023.12.31
公司 输合同
量为准
(三)借款合同
1、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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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最高借款 担保
借款银行 合同编号 起止日期
金额 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 3400451672011020006 号 6,100 2011.03.17-2021.03.17 信用
0130200007-2015 年(四
工商银行 5,000 2015.3.11-2018.3.10 信用
支)字 0018 号
交通银行 160033 号 6,000 2016.01.18-2017.01.18 信用
0130200007-2016 年(四
工商银行 5,000 2016.01.18-2017.01.14 信用
支)字 00002 号
2、委托贷款合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委托贷款合同为:
单位:万元
委托贷款方 代理人 合同编号 金额 合同期限
国开发展基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 3410201501610040
14,400 2015.09.30-2035.09.30
金有限公司 限公司
(四)工程合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工程合同为:
单位:万元
合同对方 合同类型 合同金额 合同签署日
上海中油天宝巴圣钢管有限公司 管材采购 9,240.30 2012.08.03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工程施工 8,468.49 2012.08.06
江苏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处 工程施工 7,538.92 2012.08.06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430
招股说明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形。
1-1-431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贾化斌 卢 浩 纪伟毅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肖厚全 霍志昌 姚礼进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沈春水 张伟 周世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尹宗成 李洪峰 石 强
全体监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邵德慧 陈玉盛 方小强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姚礼进 吴海 朱亦洪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吕石音 黎延志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432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__________
王兴禹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___
刘云霄 陶传标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蔡 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433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蒋敏 喻荣虎 李结华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
张晓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1-1-434
招股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___
王静 姚木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年 月 日
1-1-435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及验资复核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___
王静 杨少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年 月 日
1-1-436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声明
本验资机构就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
具的验资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少杰已从本机构离职。
本机构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
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年 月 日
1-1-437
招股说明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评估师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张旭军 靳东
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
肖力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438
招股说明书
评估机构关于签字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本评估机构就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
具的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靳东已从本机构离职。
本机构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
肖力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439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 点至 12 点,下午 2 点至 5 点。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 9 号
联系人: 吕石音
联系电话:0551-6222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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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国元证券 10 楼
联系人: 刘云霄、陶传标、王兴禹、蒋顾鑫、王健翔
联系电话:0551-622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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