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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0-0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MITH ADHESIVE NEW MATERIAL CO., LTD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 8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本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
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周晓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份总数计算)的 20%,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包括白秋美及金傲投资、粤鹏投
资的股东郑章勤以及郑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
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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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监事周德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金傲投资以及粤鹏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金傲投资以及粤鹏投资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股东淞银财富、郑钟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的,每
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按送
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份总数计算)的 5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公司减
持公司股份前(且保持持股 5%以上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相关公
告。
公司股东詹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二)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
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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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新股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
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若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回购股
票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应作相
应调整。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周晓东郑重承诺: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依法购回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
老股及截至购回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新股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若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至控股股东购回股票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购回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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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
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
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
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股价持续低于上一年度末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末每股
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末每股
净资产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相关股价稳定措施,并及时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每股净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年末发行人股份总数,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下同。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稳定发行人股价:
(1)公司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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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
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具
体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决议采取回购措施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表
决事项在股东大会中以其控制的股份投赞成票。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末每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增持
当公司实施了前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时,控股股东应提出增持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进行增持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控股
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单次增持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
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应
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当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施了前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时,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增持发行人股票以稳定
发行人股价。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发
行人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现金薪酬的 30%。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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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
的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
法履行相应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
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
的相应承诺。
(4)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 120 个交易日内,上述稳定股价的
义务自动解除。从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
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
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 2 个交易
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②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实施回购的,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③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
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上一年末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
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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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
完毕。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②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
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4、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增持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得领取当年分红,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将不得领取当年现金薪酬及分红,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
至已披露的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同时,应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周晓南、周晓东、淞银财富以及郑钟南,
其中周晓南、周晓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周晓南及周晓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前述第一条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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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减持比例: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锁
定期满时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份
总数计算)的 20%。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
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淞银财富以及郑钟南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第一条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减持价格:本人/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减持比例: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锁定期满时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
票后的股份总数计算)的 50%。
本人/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且承诺人保持持股 5%以上的),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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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
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
人承诺事项。若承诺人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1)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
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4、公司其他直接和间接股东承诺:
(1)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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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广发证券为发行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所为
晶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生效判
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上述承诺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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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出具上述承诺函的主体资
格;承诺函已经承诺人适当签署,承诺函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
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措施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各类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美
纹纸胶粘带、布基胶粘带、电子胶粘带等各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
制造及汽车美容、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鞋材、航空、船
舶、高铁等领域的喷漆遮蔽、粘接、固定、保护、导电和绝缘等方面,产品远销
美洲、欧洲、中东、东南亚及非洲等五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公司客户包括 3M、
青岛海尔、麦德龙、松下能源、TCL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随着公司精密涂布技
术、新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系列日益丰富,目前已是国内规模较大
的美纹纸胶粘带制造商及知名的胶粘材料制造商之一。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美纹纸胶粘带在国内及全球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根
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的数据及公司美纹纸胶粘带年产量计算,2015
年,公司美纹纸胶粘带在国内的占有率达到 29%。随着公司产能的进一步提升以
及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公司营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张。若行业继续向好,则公
司业绩将会呈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①原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
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纸浆、纸基、树脂、橡胶、含浸液、助剂、离型液等。报告
1-2-13
期,2014 年至 2016 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自 2016 年
四季度起,原材料价格呈现上涨走势,2017 年二季度又有所回落。若未来公司
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将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针对以上风险,公司拟进一步加
强原材料采购管理,一方面公司将持续跟踪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对于部分使用
量较大、价格上涨趋势明显的原材料,通过提前备库的方法减少价格上涨影响;
另一方面,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严格执行评审制度,通过综合考评,在确保质量
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更为优惠的供应商。
②对于外销业务,公司采取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8.39%、34.01%、32.56%和 34.69%,公司面临一定的
汇率波动风险。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较明显,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以上风险,公司拟通过持续跟踪汇率变化趋势,在汇率发
生大幅波动的情况下,适时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调整产品价格等方法,减少汇
率波动带来的影响。
③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将有所增加。公司应收账款
的产生均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关,且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在一年
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
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
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通过及时了解客户资信情况、及时向客户
催收账款等方式,降低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④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环保
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行业内环
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且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也会
相应增加,对于“三废”的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
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国家法
律法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提升员工的环保意
识,同时,企业将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投入运行更多的环保处理设施,使得
三废排放严格按照污染治理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企业的环保义务,降低经营过
程中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潜在风险。
1-2-14
2、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
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提高日常
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
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
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
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 1.32 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项目。公司已对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
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结构,夯
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
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
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
将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
管控风险。
(4)吸引优秀人才,加强管理层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人才。人才梯队建设是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
1-2-15
公司始终把人才战略视为企业长久发展的核心战略,建立了系统的人才吸引、激
励和发展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不断保持和提高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
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绩目标。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
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
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原则。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则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1-2-16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19 日通过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维
护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
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
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而董事会在此会计年度结束
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1-2-17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利润分配的时间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每股
净资产不匹配时,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
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
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
金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
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
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
配政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
1-2-18
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半数
以上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
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的意见,
应当作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附件提交股东大会。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
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
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进行表决时,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
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
过。
公司发行上市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
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6、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2-19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应当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在足
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情况下,每年向股东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十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和公积金转增。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行业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各类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美纹纸胶粘带、电子
胶粘带、布基胶粘带等各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
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鞋材、航空、船舶、高铁等领域的
喷漆遮蔽、粘接、固定、保护、导电和绝缘等方面。胶粘材料下游市场需求受宏
观经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会直接影响到行业景气
度,进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创新,公司产品系列不断丰富,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在国家产
业政策大力支持以及国内需求稳步增长的背景下,胶粘带及胶粘制品行业在未来
仍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进而带动对胶粘带及胶粘制品行业投资的增长。行业整
体投资增长预期将使现有竞争者增加在该领域的投入,并吸引更多的潜在竞争者
进入,导致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和服务的创新,不能持续提
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不能进一步提升“晶华”品牌的影响力,不能充分适应行
业竞争环境,则会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
1-2-20
公司胶粘带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基材制备、胶粘剂制备、精密涂布、复卷和
包装等工序,其胶粘剂制备工序涉及将橡胶、树脂和甲苯(或丙烯酸酯胶粘剂及
助剂)等原料按一定比例在闭合搅拌釜中进行搅拌,并通过密封的自流系统进行
运送;此外,在精密涂布工序中,烤箱内蒸发的甲苯经过密封的废气回收系统利
用活性炭吸附,经蒸汽脱附工艺进行回收,回收后的甲苯经与水分离后用于制作
胶粘剂,不对外排放。公司胶粘带的生产环节主要是物理反应,少部分胶粘剂制
作的过程涉及化学反应。子公司浙江晶鑫主要通过外购纸浆生产特种工业纸,生
产过程中并不涉及造纸中污染最严重的制浆环节,仅涉及备浆、抄造、涂布等加
工环节。上海分公司石墨膜的生产过程中碳化工序仅会产生少量的氨气和水蒸
气,经过喷淋填料塔处理后高空排放。近年来,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
保方面的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
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行业
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且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也
会相应增加,对于“三废”的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
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另外,虽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严格的制度和要
求,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
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49,000 万元至 52,000 万元,较
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2% ~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3,100 万元
至 3,4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8%~ -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2,950 万元至 3,2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1-2-21
-19%~ -11%。
公司预计 2017 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67,000 万元至 71,000 万元,较 2016
年的变动幅度为 2% ~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4,500 万元至 4,850
万元,较 2016 年的变动幅度为-13%~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4,460 万元至 4,800 万元,较 2016 年的变动幅度为-13%~
-7%。
上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业绩波动风险。
1-2-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167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
本的比例
售股份。
发行价格 9.34 元/股
22.99 倍(每股收益按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发行市盈率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21 元/股(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96 元/股(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57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
发行方式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
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发行对象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9,579.78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6,012.522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567.2571 万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 2,264.1509 万元
(2)律师费用 191.0377 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 377.3585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734.7100 万元
等费用
拟上市的证劵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1-2-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SMITH ADHESIVE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9,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成立日期: 2006 年 4 月 19 日(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 89 号
邮政编码:
电话: 021-57071287
传真号码: 021-3352113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mithcn.com
电子信箱: jhxc@smithcn.com
经营范围: 电子及集成电路胶带、汽车喷漆用胶、汽车配件用海绵胶带、
美纹纸胶带、电子工业胶带、其他特殊用途胶带、离型纸和离
型膜、高导热石墨膜(除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化学品)、纸制品、各类粘胶制品(除危险品)、粘胶配套材料
(除危险品)、办公用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发行人是由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19 日的上海晶华粘胶制品发展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13 年 11 月 7 日,经晶华有限股东会决议,由自然人股
东周晓南、周晓东、白秋美和法人股东金傲投资、粤鹏投资作为发起人,以晶华
有限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经天衡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 136,090,262.33 元为基准,
按 1.701128279125:1 的比例折为 8,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余
56,090,262.33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登记注册成立,领取了注册号为 31000000008910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1-2-24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周晓南等 3 名自然人和金傲投资与粤鹏投资 2 家法人。股份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股份种类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周晓南 自然人股 3,656.80 45.71%
2 周晓东 自然人股 3,584.80 44.81%
3 白秋美 自然人股 376.80 4.71%
上海金傲投资管理
4 一般社会法人股 206.40 2.58%
有限公司
上海粤鹏投资管理
5 一般社会法人股 175.20 2.19%
有限公司
合计 8,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167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
周晓南 3,656.80 38.49 3,656.80 28.87
周晓东 3,584.80 37.73 3,584.80 28.30
白秋美 376.80 3.97 376.80 2.97
上海金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6.40 2.17 206.40 1.63
上海粤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20 1.84 175.20 1.38
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
700.00 7.37 700.00 5.53
限合伙)
郑钟南 500.00 5.26 500.00 3.95
周德标 220.00 2.32 220.00 1.74
詹娟 80.00 0.84 80.00 0.63
社会公众股 — — 3,167.00 25.00
合计 9,500.00 100.00 12,667.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2-25
发行前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周晓南 3,656.80 38.49
2 周晓东 3,584.80 37.73
3 白秋美 376.80 3.97
4 上海金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6.40 2.17
5 上海粤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20 1.84
6 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 7.37
7 郑钟南 500.00 5.26
8 周德标 220.00 2.32
9 詹娟 80.00 0.84
合计 9,500.00 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所担任的职务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共计 6 名,所持股份及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
1 周晓南 3,676.58 38.70 董事长、总经理
2 周晓东 3,591.93 37.81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 白秋美 376.80 3.97 董事
4 郑钟南 500.00 5.26 -
5 周德标 220.00 2.32 监事
6 詹娟 80.00 0.84 -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公司股东周晓南与股东周晓东系兄弟关系。本次发行前,周晓南直接持有本
公司 38.49%股份,通过粤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27%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38.76%的股份;周晓东直接持有本公司 37.73%股份,通过金傲投资间接持有本
公司 0.08%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37.81%股份;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76.57%股
份。
发行人各直接、间接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周晓南、周晓东之
外,其他直接及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其
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正当利益的关系。
1-2-26
发行人各直接和间接股东不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
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
发行人各直接和间接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
(五)发行人是否存在发行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发行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六)发行人是否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周晓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份总数计算)的 20%,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包括白秋美及金傲投资、粤鹏投
1-2-27
资的股东郑章勤以及郑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
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监事周德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金傲投资以及粤鹏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金傲投资以及粤鹏投资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股东淞银财富、郑钟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
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按送股、
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份总数计算)的 5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公司减持公
1-2-28
司股份前(且保持持股 5%以上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相关公告。
公司股东詹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各类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美
纹纸胶粘带、电子胶粘带、布基胶粘带等各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
制造及汽车美容、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鞋材、航空、船
舶、高铁等领域的喷漆遮蔽、粘接、固定、保护、导电和绝缘等方面,产品远销
美洲、欧洲、中东、东南亚及非洲等五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公司客户包括 3M、
青岛海尔、麦德龙、松下能源、TCL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近年来,随着公司精密涂布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系列
日益丰富,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美纹纸胶粘带制造商和知名的胶粘材料制造商
之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设立国内销售部及海外销售部分别负责国内及海外销售的市场开拓、销
售、客户反馈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公司客户包括 3M、青岛海尔、麦德龙、松下
能源、TCL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1)国内销售
公司以上海及子公司广东晶华所在地为基地,辐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同
时,为了拓展区域市场,公司在成都、东莞、青岛和昆山等地设立了分、子公司,
1-2-29
加强区域市场的销售开发及客户服务工作。
胶粘材料行业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客户众多,且大多具有小批量、需求个性
化特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建立营销渠道,有利于借助经销商深度的
网络优势迅速建立起覆盖面较广的营销网络,其中部分经销商具有一定的裁切及
包装能力,可向用户提供个性化规格产品,以满足不同终端客户需求,该类经销
商行业内普遍称为裁切商/模切商。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拓直销客户,直销客户占比逐年提高,直销客户中包
括如青岛海尔、3M 中国及麦德龙等知名企业。公司通过设立分、子公司,向客
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提高了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通过建立及维护直销大客
户,公司不仅增强了销售稳定性,提高了抗风险能力,也在行业中积累了良好的
口碑,建立了良好的“晶华”品牌形象。
(2)海外销售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 ODM 的销售模式。产品销售覆盖全球 50 多个国家
和地区。公司主要选择与各国当地品牌知名度较高的客户进行 ODM 业务合作。
在海外宣传推广方面,公司通过网络营销平台以及每年参加国际性展览会,
包括广交会、包装展、五金展、建材展、办公文具展等展会,维系现有客户并拓
展新客户,挖掘市场需求,提高公司在汽车、电子电气、五金,建材,包装,办
公文具等行业的品牌知名度以及产品的曝光度。公司凭借核心技术、稳定的质量
与主要客户维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每年定期为国外客户提供技术支持与销售服
务支持,开发和设计能满足不同区域需求的匹配性产品。
(三)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纸浆、纸基、树脂、橡胶、含浸液、助剂、
离型液等。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一直从事各类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美纹纸胶粘带、
电子胶粘带、布基胶粘带等各类产品,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自主创新逐渐掌握了
1-2-30
多项核心技术,涉及基材制备、胶粘剂制备、精密涂布等多个关键工艺步骤,提
高了产品性能质量和工艺稳定性。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产业协同效应等
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公司的美纹纸胶粘带等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的美纹纸胶粘带年产量数据和公司美纹纸胶
粘带年产量计算,2015 年,公司美纹纸胶粘带占有率达到 29%。
五、发行人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构成。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占比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7,653.68 28.56% 5,280.34 68.99%
机器设备 17,596.03 65.66% 10,338.38 58.75%
运输设备 883.58 3.30% 359.59 40.70%
其他设备 663.77 2.48% 175.79 26.48%
合计 26,797.07 100.00% 16,154.10 60.28%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和商标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7,673.35 508.05 7,165.31
软件 206.91 123.69 83.22
专利权 4.49 2.87 1.61
商标权 11.18 0.47 10.71
合计 7,895.93 635.07 7,260.85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有 6 项,商标有 50 项,
拥有专利 42 项。
1-2-31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南和周晓东兄弟。除晶华新材外,周晓南
和周晓东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上海金傲投资 周晓东持股 对晶华新材
1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管理有限公司 3.46% 投资
上海粤鹏投资 周晓南持股 对晶华新材
2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管理有限公司 14.75% 投资
鞋帽、箱包、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针
上海爱玛客鞋 周晓南持股 鞋帽、箱包等
3 纺织品、工艺饰品、鞋油、皮革清洁剂、
业有限公司 25% 商品的销售
日用百货、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的销售。
股权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南通嘉乐一期
周晓南持有 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
股权投资基金
4 3.85%的份 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
额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
伙)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金傲投资和粤鹏投资均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公司,上海爱玛客鞋业有限公司主
要从事鞋帽、箱包等商品的销售,南通嘉乐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上述四家公
司经营领域与本公司明显不同,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目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和周晓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其不与与发行人产
生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2-32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关联方进行了部分原材料采购,此类采购占公司当期采
购金额的比重较低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原材料采购方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
赖。
报告期,公司原材料关联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2017年1-6月
关联方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
腾富包装 78.26 0.31%
合计 78.26 0.31%
2016 年
关联方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
腾富包装 366.69 0.76%
天津百利 98.62 0.20%
合计 465.31 0.96%
2015年
关联方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
腾富包装 371.62 0.81%
合计 371.62 0.81%
2014年
关联方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
昆山恒郁(注1) 10.33 0.02%
腾富包装 385.52 0.76%
合计 395.85 0.78%
注 1:宋成杰于 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0 月担任发行人监事,昆山恒郁于 2013 年 12 月成
为发行人关联方,昆山恒郁与发行人之间自 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0 月的交易视为关联交
易。
①向昆山恒郁采购原材料
昆山恒郁主要业务为胶粘制品及电子应用材料的加工生产及销售,其生产的
部分产品符合公司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昆山恒郁采购 PC 板等产品,2014
年公司向昆山恒郁采购原材料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成本的 0.02%。公司向昆山恒
郁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参照市场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②向腾富包装采购原材料
1-2-33
腾富包装的主要业务为包装材料生产与销售,其生产的包装材料符合公司需
求,且其厂址与公司生产场地较为接近,能够保证及时稳定地供应纸箱等包装材
料。公司报告期内向腾富包装采购纸板、纸管以及纸箱等原材料产品,采购金额
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0.76%、0.81%、0.76%以及 0.31%,占公司当
期包装材料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21.25%,21.45%、14.94%以及 9.07%。采购
定价根据材料单价和纸箱产品的容积(或纸板产品的面积)计算得到,交易价格
参考同期市场价格。
公司未来主要生产基地将搬迁至江苏晶华张家港生产基地,届时公司将就近
采购纸板、纸管以及纸箱等包装材料,公司将逐步减少向腾富包装的采购。
③向天津百利采购商品
天津百利主要从事电子编带的加工及贸易,具有进出口货物资质。苏州百利
由于新设不久,暂未取得进出口资质,因此由天津百利代为其进口原材料,上述
关联采购金额较小。2017 年 1-6 月,由于苏州百利已经取得进出口资质,故已不
再向天津百利采购原材料。
(2)销售商品
公司的胶粘带产品用途较广,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了少量产品用于日常包
装、办公。该部分向关联方进行销售的产品比例较低,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小。
2017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关联销售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情况如下所
示:
2016年
关联方 销售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腾富包装 0.48 微小
天津百利 7.91 微小
合计 8.39 微小
2015年
关联方 销售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腾富包装 0.60 微小
合计 0.60 微小
2014年度
1-2-34
关联方 销售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腾富包装 0.91 微小
合计 0.91 微小
①向腾富包装销售产品
腾富包装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使用胶带进行产品的包装、装箱,日常办公文具
的采购也会涉及部分的胶粘带制品。由于发行人产品质量稳定,行业认可度较高,
因此腾富包装向公司少量采购部分胶粘制品。报告期内,公司向腾富包装销售了
少量封箱胶带、美纹纸胶带以及双面胶带等产品,销售的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重较小且逐年减少,销售价格均由双方参考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已不再向腾富包装销售产品。
②向天津百利销售产品
天津百利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使用胶带进行产品的包装、装箱,日常办公文具
的采购也会涉及部分的胶粘带制品。由于发行人产品质量稳定,行业认可度较高,
因此天津百利向公司采购少量胶粘制品。报告期内,公司向天津百利销售的金额
较低,销售价格均由双方参考市场价确定。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已不再向天津
百利销售产品。
(3)委托加工
2017年1-6月
关联方 加工劳务费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
天津百利 29.93 0.12%
合计 29.93 0.12%
2016年
关联方 加工劳务费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
天津百利 50.20 0.23%
合计 50.20 0.23%
天津百利系发行人 2016 年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苏州百利的股东。苏州百利
主要经营产品为电子编带,发行人未来计划将该业务迁往张家港生产基地。目前
电子编带所需加工设备暂时存放于天津百利,故暂时委托天津百利完成加工裁
切,并参考市场价格支付劳务加工费。
(4)租入资产
1-2-35
公司向周铭涛(周晓东之子)租赁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 102 号信德华
大厦甲座 905 号房用于办公。2014 年租金为每月 1,000 元。2015 年,双方根据
市场行情对租金进行了调整,月租金上调至每月 1,500 元,2016 年、2017 年 1-6
月的月租金额维持在该价格。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接受合并范围外关联方的担保以及与子公司间的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 担保方 担保期限
方 方式 范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 周晓南、 晶华新
额保 3,500 届满之日起
07101104170052号 周晓东 材
证 两年
广东晶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 华、浙江 晶华新
额保 700 届满之日起
07101134070026号 晶鑫、苏 材
证 两年
州优胜
广东晶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 华、浙江 晶华新
额保 2,300 届满之日起
07101134100025号 晶鑫、苏 材
证 两年
州优胜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 周晓南、 晶华新
额保 2,300 届满之日起
07101134410025号 周晓东 材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 周晓南、 晶华新
额保 3,500 届满之日起
31138134410051号 周晓东 材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建设银行汕头分行 广东晶
周晓南 额保 400 届满之日起
2012年小保字第223号 华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建设银行汕头分行 广东晶
周晓南 额保 300 届满之日起
2013年小保字第49号 华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 周晓南、 广东晶
额保 400 届满之日起
GBZ476450120120154 周燕丽 华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金华银行衢州分行 周晓南、 浙江晶
额保 1,000 届满之日起
201398518保01328 周燕丽 鑫
证 两年
1-2-36
最高 主债务履行
金华银行衢州分行 周晓东、 浙江晶
额保 1,000 届满之日起
201398518保01329 周爱丽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金华银行衢州分行 晶华新 浙江晶
额保 1,000 届满之日起
201398518保01330 材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温银901002013年高保字 周晓南、 浙江晶
额保 1,950 届满之日起
00172号 周晓东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工商银行衢州衢江支行 晶华新 浙江晶
额保 5,000 届满之日起
2013柯城保字5001号 材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工商银行衢州衢江支行 晶华新 浙江晶
额保 3,000 届满之日起
2014柯城保字6001号 材 鑫
证 两年
工商银行昆山分行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宋成杰、 昆山晶
1120230-2014年昆山(保) 额保 570 届满之日起
赵婉伶 华
字0340号-1 证 两年
工商银行昆山分行 宋成杰、 最高 主债务履行
昆山晶
1120230-2014年昆山(抵) 赵婉伶、 额抵 600 届满之日起

字0340号 宋启文 押 两年
工商银行昆山分行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周晓南、 昆山晶
1120230-2014年昆山(保) 额保 570 届满之日起
周燕丽 华
字0317-1号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金华银行衢州分行 晶华新 浙江晶
额保 1,000 届满之日起
201598518保02150 材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金华银行衢州分行 周晓南、 浙江晶
额保 1,000 届满之日起
201598518保02149 周燕丽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金华银行衢州分行 周晓东、 浙江晶
额保 1,000 届满之日起
201598518保02148 周爱丽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工商银行衢州衢江支行 晶华新 浙江晶
额保 2,600 届满之日起
2015年柯城保字0061号 材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工商银行衢州衢江支行 广东晶 浙江晶
额保 2,310 届满之日起
2015柯城保字0097号 华 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ISDA 2002 MASTER 晶华新 香港晶
额保 美元830万 届满之日起
AGREEMENT 材 华
证 两年
ISDA 2002 MASTER 周晓南、 香港晶 最高 主债务履行
美元830万
AGREEMENT 周晓东 华 额保 届满之日起
1-2-37
证 两年
广东晶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 晶华新
华、浙江 额保 7,800 届满之日起
31138164100047 材
晶鑫 证 两年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 周晓南、 晶华新
额保 7,800 届满之日起
31138164410047 周晓东 材
证 两年
最高
温银901002016年高保字 周晓南、 浙江晶
额保 1,200 否
00128号 周晓东 鑫


2016.07.20
最高
周晓南、 晶华新 起至银行收
JSG+DD20JHL2016 额保 3,630
周燕丽 材 到终止通知

后满一个日
历月之日止
香港晶 晶华新 存款 2016.7.5-
SOD+DD19JHL2016 3,300
华 材 质押 2021.12.31
最高 主债务履行
温银901002016年高保字 周晓南、 浙江晶
额保 1,200 届满之日起
00128号 周晓东 鑫
证 两年
广东
IFELC16D046N17-U-03 《融资租赁合同
晶华
》项下的租金、利 租赁合同项
晶华新
IFELC16D046N17-U-04 息、违约金、损害 下履行义务
材 江苏 连带
赔偿金、租赁物件 期届满之日
浙江 晶华 保证
IFELC16D046N17-U-05 留购价款及其他应 起两年
晶鑫
付款和受益人为实
周晓南、
保证函 现权利的费用
周晓东
主债务履行
2017年苏州张家港 晶华新 江苏晶 连带
20,000 届满之日起
418494865保字001号 材 华 保证
两年
主债务履行
2017年苏州张家港 周晓南、 江苏晶 连带
20,000 届满之日起
418494865保字002号 周晓东 华 保证
两年
晶华新
FEHPT17D04FX5B-U-03 《融资租赁合同

》项下的租金、利 租赁合同项
浙江
FEHPT17D04FX5B-U-04 息、违约金、损害 下履行义务
晶鑫 江苏 连带
赔偿金、租赁物件 期届满之日
广东 晶华 保证
FEHPT17D04FX5B-U-05 留购价款及其他应 起两年
晶华
付款和受益人为实
周晓南、
保证函 现权利的费用
周晓东
1-2-38
晶华新
FEHPT17D04T3Q4-U-03 《融资租赁合同

》项下的租金、利 租赁合同项
浙江
FEHPT17D04T3Q4-U-04 息、违约金、损害 下履行义务
晶鑫 江苏 连带
赔偿金、租赁物件 期届满之日
广东 晶华 保证
FEHPT17D04T3Q4-U-05 留购价款及其他应 起两年
晶华
付款和受益人为实
周晓南、
保证函 现权利的费用
周晓东
最高 主债务履行
个高保字第 广东晶
周晓南 额保 4,500 届满之日起
17282017GDJH001号 华
证 两年
最高
公高保字第 晶华新 广东晶 2017.4.27-
额保 4,500
17282017SHJH001号 材 华 2018.4.27

最高
周晓南、 晶华新 主债务到期
JSG001-850403 额保 6,930
周燕丽 材 日起两年

(2)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如备用金及报销款等日常经营性往来外,向周
晓南、周晓东借入并归还资金的情况如下:
① 与周晓南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期间 借入金额 归还金额 期末余额
2014年 15.00 57.00 20.00
2015年 - 20.00 -
2016年 - - -
2017年1-6月 - - -
公司应付周晓南的 20 万金额已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归还。
②与周晓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期间 借入金额 归还金额 期末余额
2014年 30.00 - 30.00
2015年 18.50 48.50 -
2016年 - - -
2017年1-6月 - - -
1-2-39
公司应付周晓东的 48.50 万金额已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全部归还。
(3)与宋成杰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期间 公司向其借入金额 公司向其归还金额 期末余额
2014年 150.51 150.51 -
2015年 - - -
2016年 - - -
2017年1-6月 - - -
期间 向公司借入金额 向公司归还金额 期末余额
2014年 176.49 184.87 -
2015年 - - -
2016年 - - -
2017年1-6月 - - -
公司应付宋成杰的 150.51 万元已于 2015 年 8 月全部归还;公司应收宋成杰
的 184.87 万元已于 2014 年 11 月全部收回。
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较小,时间较短,且已及
时结清,对发行人的经营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占用控股股东资金的情形。
3、与交易相关的应收应付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腾富包装 - - - 0.90
天津百利 - 3.40
预付款项 腾富包装 0.14
周铭涛 0.90
周晓南 - - - 0.57
其他应收款
瞿兆仁 - - - 0.05
天津百利 9.12 - - -
应付账款
腾富包装 - 30.10 - 23.87
周晓南 - - - 49.34
其他应付款
周晓东 - - - 30.00
1-2-40
周铭涛 - - 1.80 0.03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加工、租赁等关联交易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提高了本公司
的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股份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
与关联方之间交易行为。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发行人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和签署的协议;董事
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关联董事在上述相关董事会会议上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发行人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协议的签署,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薪酬 持有公
主要兼职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情况 司
姓名 职务 任期 简要经历 (任职)情 其他利益
别 份 (万 股份数
况 关系
元) (万股)
1990 年至 1996 年于广东汕头
市潮南区峡山镇开办广隆包
装用品店,经营胶粘带业务。
1997 年起,历任广东晶华科 公司控股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 股东、实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分 际控制人
粤鹏投资 3,676.58
董事 公司负责人、广东晶华执行 之一,与
周晓 2017.4.19 至 (法定代 (直接
长、总 男 1969 年 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晶鑫董 公司控股
南 2020.4.18 表人、 37.23 和间接
经理 事、昆山晶华董事长兼总经 股东、实
执行董事) 持股)
理、江苏晶华执行董事兼总 际控制人
经理、香港晶华董事,粤鹏 周晓东系
投资执行董事、苏州百利董 兄弟关系
事长、汕头市外商投资协会
副会长、上海潮汕联谊会副
会长以及青岛潮商会名誉会
1-2-41
长。
公司控股
曾任汕头市晶华粘胶制品有
股东、实
限公司总经理。1997 年起于
际控制人
副董 广东晶华科技有限公司任 金傲投资 3,591.93
之一,与
周晓 事长、 2017.4.19 至 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 (法定代 (直接
男 1964 年 43.97 公司控股
东 副总 2020.4.18 总经理、浙江晶鑫董事长兼 表人、 和间接
股东、实
经理 总经理、江苏晶华监事、香 执行董事) 持股)
际控制人
港晶华董事,金傲投资执行
周晓南系
董事、苏州百利董事。
兄弟关系
历任浙江孝丰造纸厂技质科
长、浙江驰星造纸厂技术副
与公司曾
厂长、浙江鑫丰特种纸业有 376.80
白秋 2017.4.19 至 经的监事
董事 女 1967 年 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现任 - 27.00 (直接
美 2020.4.18 姚志伟系
公司董事,兼任浙江晶鑫特 持股)
夫妻关系
种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上海淞银
财富资产
任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上
管理有限
海三叶眼镜批发市场经营管
公司董事、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上海淞银
高奇 2017.4.19 至 6 月起担任上海淞银财富资 0.03(间
董事 男 1985 年 财富投资 - 股东
龙 2020.4.18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接持股)
合伙企业
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伙)执行事
派代表,现任公司董事。
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历任汕头市鮀岛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广东集味村食品
董事、
2017.4.19 至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晶 22.29(间
郑艳 财务 女 1976 年 - 19.89 股东
2020.4.18 华财务经理等职务。现任公 接持股)
总监
司董事、财务总监、苏州百
利董事。
历任汕头新昌印染厂有限公
司外贸业务员、广东晶华进
陈伟 2017.4.19 至 出口业务员、进出口业务主 11.16(间
董事 女 1975 年 - 32.33 股东
玲 2020.4.18 任、区域经理、外销部经理 接持股)
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并
任公司外销部经理。
历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访问 上海浦东
陈岱 独立 学者、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 路桥建设
男 1975 年 2017.8.2 至 2020.4.18 - - -
松 董事 学者、日本青山学院大学访 股份有限
问学者、美国威斯康辛大学 公司、福建
1-2-42
访问学者、澳大利亚昆士兰 纳川管材
科技大学访问教授及美国旧 科技股份
金山大学访问教授。现任华 有限公司
东政法大学教授及博士生导 等公司独
师、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 立董事
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
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
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
究会理事、上海股权投资协
会监事。同时兼任晶华新材、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
事。
曾担任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
大华会计
马建 独立 2017.4.19 至 所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大
女 1973 年 师事务所 - -
萍 董事 2020.4.18 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公 10.00
(合伙人)
司独立董事。
历任南京林业大学助教、讲
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浙江理工
薛国 独立 2017.4.19 至 博士生副导师、教授、博士 大学(教
男 1955 年 - -
新 董事 2020.4.18 生导师等职务。现任浙江理 授、博士生 10.00
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导师)
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广东晶华生产车间主
监事
郑宏 2017.9.10 至 任,公司生产车间主任。现 粤鹏投资 6.68(间
会主 男 1968 年 14.74 股东
波 2020.4.18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经 监事 接持股)

理。
职工
周钦 2017.4.19 至 现任公司采购主任、职工代 9.46(间
代表 男 1987 年 - 12.95 股东
忠 2020.4.18 表监事。 接持股)
监事
广东北大
潮商投资
有限公司
(监事)、
汕头市康
现任公司监事、汕头市康百
百实业有 220.00
周德 2017.4.19 至 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
监事 男 1973 年 限公司(法 (直接 股东
标 2020.4.18 北大潮商投资有限公司监
定代表人、 持股)
事。
总经理)、
汕头市宠
我网络有
限公司(监
事)
1-2-43
历任深圳鑫百能气雾剂有限
公司技术员。2003 年加入广
郑章 副总 2017.4.19 至 17.83(间
男 1979 年 东晶华科技有限公司,现任 - 22.19 股东
勤 经理 2020.4.18 接持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
晶华副总经理、。
历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中
董事
潘晓 2017.4.19 至 国金融信息中心副经理。
会秘 女 1985 年 - 15.43 -- 股东
婵 2020.4.18 2015 年加入上海晶华胶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南、周晓东,其中周晓南与周晓东系兄弟关系,目
前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8.49%、37.73%的股份;周晓南通过粤鹏投资间接持有公
司 0.27%的股份,周晓东通过金傲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08%的股份;周晓南、周
晓东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 76.57%的股份。
周晓南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52419690607****,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环碧庄中**幢**号**
室。
周晓东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52419640822****,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泗联河陂银凤路**
巷**号。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以下财务报表均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7)01954
号)。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2-44
资产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9,851,738.02 118,547,311.26 107,306,900.01 48,068,877.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831,255.27 2,550,989.81 1,741,349.39 943,467.92
应收账款 84,868,288.34 86,938,936.36 66,776,702.73 70,079,932.81
预付款项 9,433,831.57 9,633,378.63 2,861,943.70 4,111,973.50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3,219,158.99 2,911,460.07 5,071,113.26 5,787,373.03
存货 139,785,378.81 131,151,154.87 104,313,451.58 106,179,555.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718,413.84 5,862,804.69 431,810.60 43,058,015.68
流动资产合计 402,708,064.84 357,596,035.69 288,503,271.27 278,229,196.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2,065,627.05 - - -
固定资产 161,540,988.63 166,689,845.46 165,496,600.40 144,569,773.97
在建工程 112,193,902.24 48,374,432.47 7,635,213.02 19,509,030.28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72,608,535.66 73,412,237.55 21,299,097.18 21,846,259.61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19,720,669.32 19,720,669.32 19,720,669.32 19,720,669.32
长期待摊费用 1,084,129.13 1,106,752.43 727,095.80 1,041,697.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50,162.24 2,491,996.76 1,238,035.01 1,659,691.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639,634.41 27,650,539.88 57,627,019.77 5,313,173.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0,803,648.68 339,446,473.87 273,743,730.50 213,660,295.72
资产总计 833,511,713.52 697,042,509.56 562,247,001.77 491,889,491.7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1-2-45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2,735,023.56 90,753,971.56 56,476,600.02 129,812,320.00
以 公 允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 - - 138,100.00 -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000,000.00 4,500,000.00 2,650,000.00 9,200,000.00
应付账款 86,987,349.85 86,888,698.34 50,368,569.64 46,063,881.20
预收款项 4,226,524.76 6,006,590.89 4,738,573.20 10,375,520.52
应付职工薪酬 7,783,216.31 11,277,332.11 8,408,187.58 9,111,398.93
应交税费 5,521,805.60 7,037,422.90 16,360,888.87 13,450,642.99
应付利息 167,926.39 114,253.33 95,967.08 259,309.72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605,209.79 2,809,969.53 957,079.52 3,080,559.57
划 分 为持 有 待售 的 -
- - -
负债
一 年 内到 期 的非 流
12,302,784.00 - - 3,000,000.00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77,329,840.26 209,388,238.66 140,193,965.91 224,353,632.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079,805.96 - - 2,500,000.00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10,012,988.56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867,408.71 947,244.71 352,916.75 407,916.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9,237.50 381,293.58 690,193.80 569,492.0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149,440.73 1,328,538.29 1,043,110.55 3,477,408.78
负债合计 324,479,280.99 210,716,776.95 141,237,076.46 227,831,041.71
股东权益:
股本 95,000,000.00 95,000,000.00 95,000,000.00 80,000,000.00
资本公积 139,098,644.97 139,098,644.97 137,784,493.99 47,400,215.99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4,956,844.07 7,508,409.21 2,733,064.62 -625,563.24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7,382,014.70 7,382,014.70 5,695,574.47 3,810,781.19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248,169,731.08 224,917,006.48 130,644,647.88
175,044,148.55
1-2-46
归 属 于母 公 司所 有
494,607,234.82 473,906,075.36 416,257,281.63 261,230,081.82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4,425,197.71 12,419,657.25 4,752,643.68 2,828,368.21
股东权益合计 509,032,432.53 486,325,732.61 421,009,925.31 264,058,450.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833,511,713.52 697,042,509.56 562,247,001.77 491,889,491.7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36,130,048.52 656,724,857.09 610,196,564.38 688,883,513.22
其中:营业收入 336,130,048.52 656,724,857.09 610,196,564.38 688,883,513.22
二、营业总成本 308,614,869.75 594,142,336.77 553,151,410.05 613,244,066.00
其中:营业成本 254,921,925.36 483,099,190.66 457,213,080.79 508,610,218.26
税金及附加 2,462,372.34 4,834,115.34 3,907,151.76 3,080,906.04
销售费用 14,177,516.17 31,822,362.35 28,272,661.58 30,296,392.24
管理费用 32,982,682.43 68,088,473.96 56,025,514.88 60,370,506.88
财务费用 4,199,455.25 4,682,720.79 7,449,626.01 9,868,393.22
资产减值损失 -129,081.80 1,615,473.67 283,375.03 1,017,649.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8,100.00 -138,100.00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26,182.55 128,215.42 867,370.13 727,025.07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 -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7,641,361.32 62,848,835.74 57,774,424.46 76,366,472.2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10,186.72 4,683,737.90 1,995,140.03 1,174,023.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36,035.77 25,117.32 138,755.05 8,386.28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20,649.98 3,134,669.34 2,237,114.62 2,480,800.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42,440.93 448,391.92 1,188,629.96 1,129,372.03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28,430,898.06 64,397,904.30 57,532,449.87 75,059,695.13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542,853.58 11,887,948.57 10,579,257.31 15,496,920.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3,888,044.48 52,509,955.73 46,953,192.56 59,562,774.73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3,252,724.60 51,559,298.16 46,284,293.95 58,993,538.93
净利润
1-2-47
少数股东损益 635,319.88 950,657.57 668,898.61 569,235.8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2,551,565.14 4,775,344.59 3,358,627.86 -185,866.68
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551,565.14 4,775,344.59 3,358,627.86 -185,866.68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2,551,565.14 4,775,344.59 3,358,627.86 -185,866.68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
-2,551,565.14 4,775,344.59 3,358,627.86 -185,866.68
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336,479.34 57,285,300.32 50,311,820.42 59,376,908.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0,701,159.46 56,334,642.75 49,642,921.81 58,807,672.25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635,319.88 950,657.57 668,898.61 569,235.80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48 0.5427 0.5290 0.737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48 0.5427 0.5290 0.737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6,610,460.63 696,953,126.36 669,504,881.02 759,340,228.2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2,835.63 304,839.19 513,980.34 863,588.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0,134.12 8,420,258.70 7,925,822.08 2,939,006.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493,430.38 705,678,224.25 677,944,683.44 763,142,822.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0,681,962.41 489,588,771.82 453,860,520.09 552,166,840.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5,172,485.71 75,460,704.90 67,229,589.16 61,475,064.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73,694.34 48,067,779.96 28,246,311.39 31,632,153.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06,543.19 50,987,600.89 53,381,886.70 44,330,548.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9,934,685.65 664,104,857.57 602,718,307.34 689,604,607.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58,744.73 41,573,366.68 75,226,376.10 73,538,215.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1,498,387.72 150,68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8,215.42 867,370.13 727,02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7,636.00 108,172.42 656,689.23 417,373.64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636.00 236,387.84 113,022,447.08 151,826,398.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7,183,029.70 74,411,660.14 81,201,187.52 28,828,203.7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71,008,387.72 176,172,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183,029.70 74,411,660.14 152,209,575.24 205,000,203.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065,393.70 -74,175,272.30 -39,187,128.16 -53,173,805.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20,000.00 6,716,356.00 106,255,376.86 1,485,707.7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1,320,000.00 6,716,356.00 1,255,376.86 1,485,707.74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2,917,430.96 146,935,333.44 150,407,121.68 175,865,694.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59,739.85 5,96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237,430.96 157,811,429.29 262,622,498.54 177,351,401.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4,690,078.50 112,908,222.16 229,369,371.00 187,794,0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922,575.28 3,045,845.36 5,376,227.86 8,841,874.4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48,137.23 17,343,095.32 9,855,928.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260,791.01 133,297,162.84 244,601,527.20 196,635,904.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76,639.95 24,514,266.45 18,020,971.34 -19,284,502.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961,464.23 5,222,178.76 2,903,877.60 145,660.67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08,526.75 -2,865,460.41 56,964,096.88 1,225,568.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995,511.26 99,860,971.67 42,896,874.79 41,671,306.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504,038.01 96,995,511.26 99,860,971.67 42,896,874.79
4、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1.45 1.71 2.06 1.24
速动比率 0.95 1.08 1.31 0.77
存货周转率(次) 1.88 4.10 4.34 4.87
1-2-4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9 8.06 8.44 10.2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23% 30.30% 19.13% 47.3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298.60 8,966.23 8,270.50 10,147.86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7.83 19.39 11.02 8.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09 0.44 0.79 0.92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03 0.60 0.0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0.19% 0.21% 0.30% 0.52%
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
4.79 0.24 0.24
东的净利润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
1-6 月
益后归属于普通 4.60 0.24 0.24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
11.66 0.54 0.54
东的净利润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普通 11.64 0.54 0.54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
13.74 0.53 0.53
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普通 13.74 0.53 0.53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
25.44 0.74 0.74
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普通 25.64 0.74 0.74
股股东的净利润
(3)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2-5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777.39 -423,274.60 -1,049,874.91 -1,120,985.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
- - - -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1,243,036.00 4,461,663.45 1,322,581.00 687,756.96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 - - -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 - - -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8,215.42 867,370.13 727,025.07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 - - -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 -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 - -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 138,100.00 -138,100.00 -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 - - -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 - - -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 - - -
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47,094.10 -2,489,320.29 -514,680.68 -873,548.37
和支出
1-2-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1,314,150.98 -384,278.00 -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41,287.08 386,309.43 80,954.10 -102,357.84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29,172.91 14,654.63 8,906.57 -4,985.69
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
903,605.12 100,268.94 13,156.87 -472,408.56
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252,724.60 51,559,298.16 46,284,293.95 58,993,538.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22,349,119.48 51,459,029.22 46,271,137.08 59,465,947.49
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二)管理层讨论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9,188.95 万元、56,224.70 万元、
69,704.25 万元和 83,351.17 万元,公司资产总额随着业务发展逐年增加,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较上期增长了 14.30%、23.97%
和 19.58%。公司资产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
13,985.17 16.81% 11,854.73 17.01% 10,730.69 19.09% 4,806.89 9.77%

应收票
383.13 0.46% 255.10 0.37% 174.13 0.31% 94.35 0.19%

应收账
8,486.83 10.20% 8,693.89 12.47% 6,677.67 11.88% 7,007.99 14.25%

预付款
943.38 1.13% 963.34 1.38% 286.19 0.51% 411.2 0.84%

其他应
321.92 0.39% 291.15 0.42% 507.11 0.90% 578.74 1.18%
收款
存货 13,978.54 16.80% 13,115.12 18.82% 10,431.35 18.55% 10,617.96 21.59%
其他流
2,171.84 2.61% 586.28 0.84% 43.18 0.08% 4,305.80 8.75%
动资产
流动资
40,270.81 48.43% 35,759.60 51.30% 28,850.33 51.31% 27,822.92 56.56%
产合计
固定资
16,154.10 19.41% 16,668.98 23.91% 16,549.66 29.43% 14,456.98 29.39%

投资性 206.56 0.25%
1-2-52
房地产

在建工
11,219.39 13.48% 4,837.44 6.94% 763.52 1.36% 1,950.90 3.97%

无形资
7,260.85 8.73% 7,341.22 10.53% 2,129.91 3.79% 2,184.63 4.44%

商誉 1,972.07 2.37% 1,972.07 2.83% 1,972.07 3.51% 1,972.07 4.01%
长期待
108.41 0.13% 110.68 0.16% 72.71 0.13% 104.17 0.21%
摊费用
递延所
得税资 295.01 0.35% 249.20 0.36% 123.80 0.22% 165.97 0.34%

其他非
流动资 5,863.96 7.05% 2,765.05 3.97% 5,762.70 10.25% 531.32 1.08%

非流动
资产合 43,080.36 51.69% 33,944.65 48.70% 27,374.37 48.69% 21,366.03 43.44%

资产总
83,351.17 100.00% 69,704.25 100.00% 56,224.70 100.00% 49,188.95 100.00%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2,783.10 万元、14,123.71 万元、
21,071.68 万元和 32,447.93 万元。公司负债构成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为短期借
款和应付账款,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273.50 47.07% 9,075.40 43.07% 5,647.66 39.99% 12,981.23 56.98%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13.81 0.10% - -
期损益的金融负

应付票据 700.00 2.16% 450.00 2.14% 265.00 1.88% 920.00 4.04%
应付账款 8,698.73 26.81% 8,688.87 41.23% 5,036.86 35.66% 4,606.39 20.22%
预收款项 422.65 1.30% 600.66 2.85% 473.86 3.36% 1,037.55 4.55%
应付职工薪酬 778.32 2.40% 1,127.73 5.35% 840.82 5.95% 911.14 4.00%
应交税费 552.18 1.70% 703.74 3.34% 1,636.09 11.58% 1,345.06 5.90%
应付利息 16.79 0.05% 11.43 0.05% 9.60 0.07% 25.93 0.11%
其他应付款 60.52 0.19% 281.00 1.33% 95.71 0.68% 308.06 1.35%
1-2-53
一年内到期的非
1,230.28 3.79% - - - - 300.00 1.32%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732.98 85.47% 20,938.82 99.37% 14,019.40 99.26% 22,435.36 98.47%
长期借款 3,607.98 11.12% - - - - 250.00 1.10%
长期应付款 1,001.30 3.09% - - -
递延收益 86.74 0.27% 94.72 0.45% 35.29 0.25% 40.79 0.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92 0.06% 38.13 0.18% 69.02 0.49% 56.95 0.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14.94 14.53% 132.85 0.63% 104.31 0.74% 347.74 1.53%
负债合计 32,447.93 100.00% 21,071.68 100.00% 14,123.71 100.00% 22,783.10 100.00%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7 年 6 月 30 日
指标 31 日 31 日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1.45 1.71 2.06 1.24
速动比率 0.95 1.08 1.31 0.77
资产负债率
38.23% 30.30% 19.13% 47.39%
(母公司)
息税折旧摊销前
4,298.60 8,966.23 8,270.50 10,147.86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7.83 19.39 11.02 8.9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利息保障倍数呈上升趋
势,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4、盈利能力分析
(1)最近三年经营业绩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营业收入 33,613.00 - 65,672.49 7.63% 61,019.66 -11.42% 68,888.35
营业成本 25,492.19 - 48,309.92 5.66% 45,721.31 -10.11% 50,861.02
综合毛利率 24.16% -8.62% 26.44% 5.45% 25.07% -4.19% 26.17%
期间费用 5,135.97 - 10,459.36 14.00% 9,174.78 -8.74% 10,053.53
期间费用率 15.28% -4.08% 15.93% 5.92% 15.04% 3.03% 14.59%
1-2-54
营业利润 2,764.13 - 6,284.88 8.78% 5,777.44 -24.35% 7,636.65
利润总额 2,843.09 - 6,439.79 11.93% 5,753.24 -23.35% 7,505.97
净利润 2,388.80 - 5,251.00 11.83% 4,695.32 -21.17% 5,956.28
净利率 7.15% -10.63% 8.00% 3.91% 7.69% -11.00% 8.65%
归属于母公司所
2,325.27 - 5,155.93 11.40% 4,628.43 -21.54% 5,899.35
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较为稳定, 2015 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小幅下降,
2016 年受电子胶粘带等高端市场持续开拓以及产能产量提升影响,营业收入有
所上升;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期间费用率略有增长;2017
年 1-6 月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降低,期间费用率小幅
下降。受以上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有所波动,具体表现为 2015 年
净利润同比下降,2016 年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
(2)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①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利润 2,764.14 6,284.88 5,777.44 7,636.65
其中:投资收益 12.62 12.82 86.74 72.70
营业外收支净额 78.96 154.91 -24.20 -130.68
利润总额 2,843.09 6,439.79 5,753.24 7,505.97
② 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胶粘带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收入占比、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万 收入占 毛利(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元) 比 元)
美纹纸胶粘带 64.31% 4,995.93 23.11% 65.16% 11,321.74 26.46%
电子胶粘带 17.27% 1,604.33 27.64% 16.51% 3,027.77 27.93%
布基胶粘带 5.72% 344.872 17.95% 6.19% 895.97 22.03%
主营业务其他 12.05% 1,132.91 27.98% 11.30% 1,999.06 26.95%
其他业务 0.66% 42.77 19.25% 0.84% 126.40 21.31%
合计 100.00% 8,120.81 24.16% 100.00% 17,370.95 26.44%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万 收入占 毛利(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元) 比 元)
1-2-55
美纹纸胶粘带 70.44% 10,900.97 25.36% 73.91% 13,671.64 26.85%
电子胶粘带 14.03% 2,257.96 26.37% 13.09% 2,356.85 26.14%
布基胶粘带 5.74% 831.95 23.74% 4.79% 872.83 26.45%
主营业务其他 7.98% 1,010.33 20.74% 6.81% 871.59 18.58%
其他业务 1.80% 297.14 27.00% 1.41% 254.42 26.26%
合计 100.00% 15,298.35 25.07% 100.00% 18,027.33 26.17%
注:主营业务其他包含其他胶粘带、特种工业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及废料销售
收入。
5、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353.82 万元、7,522.64 万元、4,157.34 万元及 855.87 万元。
总体来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较好,其中 2014 年及 2015 年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分别高 1,397.54 万元、2,827.32 万元,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分别低 1,093.66 万元、
1,546.7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主要是由存货、经营性应
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引起的。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分别为-5,317.38 万元、-3,918.71 万元、-7,417.53 万元和-7,706.54 万元,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逐年增加投入,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882.82
万元、8,120.12 万元、7,441.17 万元和 7,718.30 万元。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28.45 万元、1,802.10 万元、2,451.43 万元和 7,697.66 万元。
其中,2015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是由于 2015 年 6 月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收到的现金,公司共收到郑钟南、周德标、詹娟及淞
银财富以货币形式出资合计 10,500 万元,其中一部分已用于偿还公司短期借款;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借款增加
导致。
(三)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2-5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在当年度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股利分配的情况。
3、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19 日通过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维
护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2-57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
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
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而董事会在此会计年度结束
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1-2-58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利润分配的时间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每股
净资产不匹配时,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
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
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
金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
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
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
配政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半数
以上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
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1-2-59
便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的意见,
应当作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附件提交股东大会。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
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
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进行表决时,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
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
过。
公司发行上市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
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6)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子公司和分公司情况
1、全资子公司
(1)广东晶华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广东晶华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成立日期: 1994年2月25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泗联河陂阳辉路3号
1-2-60
注册资本: 1,126万元
实收资本: 1,126万元
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粘胶制品及配套材料。 (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晶华新材 1,126.00 100.00%
合计 1,126.00 100.00%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
11,687.23 6,497.23 368.62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9,545.37 6,328.61 899.50
/2016 年度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243.71 5,629.11 883.11
/2015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028.53 4,946.00 844.57
/2014 年度
(2)浙江晶鑫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浙江晶鑫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东
成立时间: 2001年11月29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西路3号
注册资本: 4,500万元
实收资本: 4,500万元
经营范围: 特种纸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晶华新材 3,375.00 75.00%
2 香港晶华 1,125.00 25.00%
合计 4,500.00 100.00%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2-61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16,834.15 10,963.33 639.28
年 1-6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15,851.66 10,324.05 1,579.12
年度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计
15,155.25 8,436.61 1,015.63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14,305.82 6,496.98 1,179.07
年度
(3)香港晶华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香港晶华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全资子公司
董事: 周晓南、周晓东
成立时间: 2011年9月
注册地及经营地: 香港
注册资本: 300万美元
实收资本: 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 黏胶制品,黏胶配套材料,橡胶制品,办公用品销售和技术的贸易。
香港晶华是注册于香港的境外公司,主要负责境外购销业务。发行人与香港
晶华通过来料加工业务,向海外客户销售美纹纸胶粘带等产品。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晶华新材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
11,031.47 10,369.76 491.36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0,834.09 10,115.62 1,378.38
/2016 年度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955.06 8,274.49 1,475.84
/2015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641.75 6,465.94 1,887.16
/2014 年度
1-2-62
(4)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成立时间: 2014年12月12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803E室
注册资本: 2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7,500.00万元[注]
生产高分子合成产品:聚丙烯酸树脂粘胶剂、涂料用乳液、离型剂、
表面活性剂、橡胶胶粘剂、热熔胶、聚氨酯交联剂、丁苯胶乳液(其
中危险化学品待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生产各
经营范围: 类胶粘制品及配套材料(除危险品)、离型纸、离型膜、橡胶制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止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的情况。
该公司为发行人产业升级产能扩张的生产制造基地。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出资比例
晶华新材 25,000.00 12,000.00 100.00%
合计 25,000.00 12,000.00 100.00%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13,681.74 11,764.93 -231.62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
年度
2、非全资子公司
(1)青岛晶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青岛晶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洪海
成立时间: 2012年3月13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西宅子头社区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1-2-63
实收资本: 300.00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胶粘制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电子材料;批发、零售:电子元器件、塑胶制品、橡胶制
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进
经营范围:
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以上范围经许可经营
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青岛晶华主要从事胶粘制品的销售,具有简单裁切及包装能力。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晶华新材 153.00 51.00%
2 侯洪海 60.00 20.00%
3 王树生 36.00 12.00%
4 周少波 30.00 10.00%
5 李丰辉 21.00 7.00%
合计 300.00 100.00%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1,193.78 662.33 40.19
年 1-6 月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计
1,423.04 622.14 115.00
/2016 年度
(2)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成立时间: 2013年12月12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江苏昆山开发区樵成路1号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900.00万元
粘胶制品、塑料薄膜及各类电子应用材料加工,并销售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2-64
昆山晶华主要从事胶粘制品的销售,具有简单裁切及包装能力。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晶华新材 510.00 51.00%
2 宋启文 210.00 21.00%
3 王树生 130.00 13.00%
4 刘素星 50.00 5.00%
5 涂蓉丽 40.00 4.00%
6 郭啸风 20.00 2.00%
7 朱玉峰 20.00 2.00%
8 孙燕红 10.00 1.00%
9 朱莉雅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2,720.66 1,325.41 109.65
年 1-6 月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2,855.48 1,083.76 164.87
年度
(3)苏州百利恒源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苏州百利恒源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传彬
成立时间: 2016年5月17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江苏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520H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胶粘制品、纸制品(出版物经营除外)、包装材料、焊接材料、电
子配件、电子元器件、金属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百利主要从事电子编带的销售。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2-65
1 晶华新材 510.00 51.00%
2 天津百利 490.00 49.00%
合计 1,000.00 1,000.00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1,151.03 954.54 -0.04
年 1-6 月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1,126.76 954.58 -45.42
年度
3、分公司
(1)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分公司全称: 上海晶华胶粘材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公司类型: 分公司
负责人: 李金全
成立时间: 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双巷路12座
电子及集成电路胶带、汽车喷漆用胶、汽车配件用海绵胶带、美纹
纸胶带、电子工业胶带、其他特殊用途胶带、离型纸和离型膜的生
产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
经营范围:
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各类粘胶制品(除危险品)、
粘胶配套材料(除危险品)、办公用品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成都分公司主要从事胶粘制品的销售,具有简单裁切及包装能力。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
633.11 79.27 4.96
/2017 年 1-6 月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计
696.78 74.31 -11.15
/2016 年度
(2)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分公司全称: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公司类型: 分公司
1-2-66
负责人: 周晓南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13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东莞市长安镇咸西新工业区富宁街1号
生产、销售:粘胶制品、粘胶配套材料、橡胶制品;销售:办公用
经营范围: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分公司主要从事胶粘制品的销售,具有简单裁切及包装能力。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
1,738.11 789.51 281.92
/2017 年 1-6 月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计
1,805.40 507.58 332.10
/2016 年度
(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分公司全称: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类型: 分公司
负责人: 周晓南
成立时间: 2017年3月13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399号3幢厂房西边半栋一楼
高导热石墨膜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分公司主要从事发行人石墨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是否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 已经天衡会计师审
861.72 -27.16 -27.16
/2017 年 1-6 月 计
4、已注销的子公司
(1)成都晶华胶粘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成都晶华胶粘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金全
1-2-67
成立时间: 2015年3月9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经济开发区水陆路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电子及集成电路胶带、汽车喷漆用胶、汽车配件用海绵胶带、美纹
纸胶带、电子工业胶带、其他特殊用途胶带、离型纸和离型膜的生
产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
经营范围: 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各类粘胶制品(除危险品)、
粘胶配套材料(除危险品)、办公用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晶华新材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该公司成立后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已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注销。
(2)优胜专业工业胶带(苏州)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优胜专业工业胶带(苏州)有限公司
子公司类型: 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12日
注册地: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1-B厂房
注册资本: 3,063.86万元
实收资本: 3,063.86万元
从事专业美纹纸、专业胶带的生产、加工、制造、研发,销售本公
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
经营范围:
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
务、转口贸易、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
该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注销。
注销前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晶华新材 3,063.86 100.00
合计 3,063.86 100.00
(3)邦合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全称: 邦合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68
英文全称: BONDTECH INDUSTRIES INC.
子公司类型: 境外控股子公司
董事: 史海军
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26日
注册地及经营地: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出资额: 25万美元
经营范围: 胶粘制品的进出口与销售。
该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注销。
注销前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持股比例
晶华新材 21.00 70.00%
史海军 9.00 3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北美地区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美地区业务收入 258.31 694.79 671.15 652.49
其中:邦合科技贡献的业务收入 11.57 128.78 4.68 -
外销收入 11,658.72 21,384.35 20,753.96 26,443.08
北美地区业务占外销收入比重 2.22% 3.25% 3.23% 2.47%
邦合科技贡献的业务收入占外销收
0.10% 0.60% 0.02% 0.00%
入的比重
邦合科技系公司与自然人史海军合资成立的境外销售公司。该公司由史海军
个人进行市场的销售开拓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北美地区的业务,主要系通过外
销部门开拓取得,主要客户均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邦合科
技占发行人外销收入比重微小。公司不存在对其的销售依赖。
1-2-69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1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并经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制度规定安排与使用募集
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 201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投资规模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T+12 合计
年产 1.32 亿
平方米功能 34,151.16 26,012.5229 26,012.5229 26,012.5229
型胶带
注:“年产 1.32 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建设地点位于江苏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
园,属于“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6 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及 5 万吨新型胶水
项目”的一部分,后者一方面用于现有产能转移,另一方面用于本募投项目及公司未来规
模扩张新增产能。
二、项目发展前景
胶粘带产品分类繁多,应用领域广泛分布在工业及民用领域。从全球范围看,
胶粘带市场总体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根据 The Freedonia Group 的研究数据,2013
年全球胶粘带总需求为 393 亿平方米。从我国范围看,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
工业协会的研究数据,2015 年我国胶粘带产量为 198.9 亿平方米,较 2014 年增
长 7.1%。
发行人是国内较早进入胶粘带领域并拥有较强竞争力的制造商之一,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65,672.49 万元。公司目前胶粘带生产能力接近满负荷状态。公
司胶粘制品生产经营主要局限于晶华新材和广东晶华厂区内,受场地空间日趋局
1-2-70
促的限制,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尽管通过流程优化、技术改造和空间挖潜等
措施,胶粘带自有产能已达到约 3 亿平方米/年,但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趋势,将
遭遇严重的产能瓶颈和场地空间制约,尤其是部分生产线存在建设时间较早、成
新率较低等问题,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工艺水平的提升和产能的大规模扩张。由此
可见,产能不足的矛盾在短期日趋尖锐化。
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在江苏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建设新的胶粘材料
生产基地,按照公司发展计划,上述生产基地不仅将承接公司现有产能,也将容
纳未来新增产能,按照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打造具有国际化水准设施、布
局更科学、流程更优化、管理更完善的胶粘制品生产基地,使生产能力和场地空
间的瓶颈在中长期内得到充分缓解,进而为公司业务高速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1-2-71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它重要事项
一、行业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各类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美纹纸胶粘带、电子
胶粘带、布基胶粘带等各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
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鞋材、航空、船舶、高铁等领域的
喷漆遮蔽、粘接、固定、保护、导电和绝缘等方面。胶粘材料下游市场需求受宏
观经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会直接影响到行业景气
度,进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创新,公司产品系列不断丰富,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在国家产
业政策大力支持以及国内需求稳步增长的背景下,胶粘带及胶粘制品行业在未来
仍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进而带动对胶粘带及胶粘制品行业投资的增长。行业整
体投资增长预期将使现有竞争者增加在该领域的投入,并吸引更多的潜在竞争者
进入,导致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和服务的创新,不能持续提
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不能进一步提升“晶华”品牌的影响力,不能充分适应
行业竞争环境,则会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胶粘带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基材制备、胶粘剂制备、精密涂布、复卷和
包装等工序,其胶粘剂制备工序涉及将橡胶、树脂和甲苯(或丙烯酸酯胶粘剂及
助剂)等原料按一定比例在闭合搅拌釜中进行搅拌,并通过密封的自流系统进行
运送;此外,在精密涂布工序中,烤箱内蒸发的甲苯经过密封的废气回收系统利
用活性炭吸附,经蒸汽脱附工艺进行回收,回收后的甲苯经与水分离后用于制作
胶粘剂,不对外排放。公司胶粘带的生产环节主要是物理反应,少部分胶粘剂制
1-2-72
作的过程涉及化学反应。子公司浙江晶鑫主要通过外购纸浆生产特种工业纸,生
产过程中并不涉及造纸中污染最严重的制浆环节,仅涉及备浆、抄造、涂布等加
工环节。上海分公司石墨膜的生产过程中碳化工序仅会产生少量的氨气和水蒸
气,经过喷淋填料塔处理后高空排放。近年来,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
保方面的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
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行业
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会
相应增加,对于“三废”的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
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另外,虽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严格的制度和要
求,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胶粘带及胶粘制品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升级
和创新,自主进行各类胶粘带的设计、开发与生产。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公司拥有 13 项发明专利、24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5 项外观设计专利,并总结了多
项核心配方及专有技术。这些技术直接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产品,服务于用户,构
成主营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为此,公司通过与主要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等手段,
从法律上保证技术秘密的安全性。目前公司的技术队伍稳定,未出现技术失密事
件。如果未来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或技术配方失密,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创新,保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
员加盟是公司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关键。公司已采取诸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发
展机会、鼓励创新、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等措施来提高
1-2-73
员工的归属感,避免人员的非正常流失,但不排除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核心技术
人员流失的可能。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8.39%、34.01%、32.56%
和 34.69%,外销业务中公司采取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公司以美元计价的海
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23,358.03 万元、17,741.54 万元、17,317.68 万元和 10,725.20
万元。此外,公司部分原材料也直接向海外供应商采购,以美元计价的境外采购
分别为 17,116.74 万元、13,136.73 万元、14,012.45 万元和 7,867.17 万元。
假设以美元定价的销售和采购比例等因素都不变,不考虑汇兑损益的影响下
简单测算,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
1%导致利润总额减少 62.41 万元、46.05 万元、33.05 万元和 28.58 万元。随着我
国汇率改革的持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
币平均汇率分别为 6.1428、6.2284、6.6422 和 6.8697,其中 2015 年人民币兑美
元平均汇率相对于 2014 年末平均汇率贬值 1.39%,2016 年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
率相对于 2015 年平均汇率贬值 6.64%,2017 年 1-6 月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相
对于 2016 年贬值 3.43%。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趋势总体以贬值为主,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48.78 万元、
125.71 万元、50.46 万元和-11.99 万元,总体来看,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影响较小。
由于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
性增强,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
司海外市场开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出口销售收入将进一步增加,汇率的
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风险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
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发行人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先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1-2-74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按应纳税所得额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子公司广东晶华 2014 年度按应纳税所得额 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
税;广东晶华于 2015 年 10 月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
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 2015 年至 2017 年,广东晶华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按应纳税所得额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如发行人未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要求,发行人将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
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从而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7.74%、63.02%、62.23%和 59.61%。原材料价格
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纸浆、纸基、树脂、橡
胶、含浸液、助剂、离型液等。报告期,2014 年至 2016 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
料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自 2016 年四季度起,原材料价格呈现上涨走势,2017
年二季度又有所回落。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将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7,007.99 万元、6,677.67 万元、
8,693.89 万元和 8,486.8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19%、23.15%、24.31%
和 21.07%。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产生均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关,且应收
账款的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未来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应收账款金额将有所增加,如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
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向实施风险
1-2-75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1.32 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项目”。本公司对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但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投产有一定的建设和试生产
周期,工程项目管理、预算控制、设备引进、项目建成后其设计生产能力与技术
工艺水平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因素都可能影响项目如期竣工投产。因此,如果投
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市场开拓不力无法消化新增的产能,公司将
会面临投资项目部分失败的风险,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
益。
(二)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根据本次募投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25,485.46 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如果项目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可能
会影响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三)募投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达产,预计将年新增销售收入 65,447.68 万元,新增年
均净利润 7,894.24 万元。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使公司把握行业发展的机遇,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对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现状、
发展战略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谨慎预测。
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投
资金额较大,对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尚需
时间,如果未来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上升,公司在执行发展战略
过程中遇到困难,以及未来行业的发展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都会对募投项目经
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使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存在一定差异。
九、经营规模扩大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发展,资产和人员
结构较为稳定,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产、供、销
体系,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随着公司规模
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
1-2-76
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将增加公司运作与管理的难度,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
要求。如果管理层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适时调整、完善,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南及周晓东,其中周晓南与周晓东为兄弟关系,目
前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8.49%、37.73%的股份,通过粤鹏投资和金傲投资间接持
有公司 0.27%和 0.08%的股份;周晓南及周晓东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
76.57%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57.43%
的股份。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
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人事、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可能
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十一、搬迁风险
发行人是国内较早进入胶粘带领域并拥有较强竞争力的制造商之一,公司胶
粘带生产能力逐步接近满负荷状态。目前,公司胶粘带产品的生产主要局限于晶
华新材和广东晶华厂区内,受场地空间日趋局促的限制,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尽管通过流程优化、技术改造和空间挖潜等措施,胶粘带自有产能已达到约 3
亿平方米/年,但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增长趋势,将遭遇严重的产能瓶颈和场地空
间制约。尤其是部分生产线存在着建设时间较早、成新率较低等问题,已越来越
难以适应工艺水平的提升和产能的大规模扩张。因此,公司计划于未来逐步将晶
华新材和广东晶华的产能搬迁至江苏晶华所在地江苏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
业园,打造具有国际化水准设施、布局更科学、流程更优化、管理更完善的胶粘
制品生产基地,使生产能力和场地空间的瓶颈在中长期内得到充分缓解。
根据规划,上述生产基地用地面积 159 亩,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 11.35 万平
方米,建成后将拥有年产 6 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的产能,将导致公司未来的折旧
摊销显著增加,其中 3 亿平方米产能将用于承接公司目前的胶粘带产能。公司将
于上述生产基地建设完成并部分达产后陆续进行搬迁,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
利衔接。
1-2-77
虽然公司对搬迁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且江苏晶华已取得发改委备
案通知书、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文件,但在建设和搬迁过程中过渡期内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由于上述生产基地所需投资金额较大,建成投产尚需时间,若公司在
建设及搬迁过程中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业绩波动的风险
凭借良好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稳定发展。报告期内,营业
收入分别为 68,888.35 万元、61,019.66 万元、65,672.49 万元和 33,613.00 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 5,956.28 万元、4,695.32 万元、5,251.00 万元和 2,388.80 万元。2015
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业绩略有下滑,2016 年,受电子胶粘带
等市场持续开拓以及产能产量提升影响,业绩有所上升。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面实施,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增
强。但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实际增长情况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
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竞争、折旧增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旦上
述影响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研发创新、生产工艺、销售推广、
人力资源等方面保持持续有效的完善和提升,则公司生产经营将随之受到影响,
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或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2017 年,受主要原材料价格较 2016 年有所上涨的影响,公司预计 2017 年
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67,000 万元至 71,000 万元,较 2016 年的变动幅度为 2% ~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4,500 万元至 4,850 万元,较 2016 年的
变动幅度为-13%~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4,460 万元至 4,800 万元,较 2016 年的变动幅度为-13%~ -7%。公司预计 2017 年
全年业绩将较 2016 年有所下滑。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业绩波动风险。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5.64%、
13.74%、11.64%和 4.6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
1-2-78
产收益率与过去年度相比将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
益率大幅摊薄的风险。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发行人及子公司订立的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
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
(二)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
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作为
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1-2-79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8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联 系 人: 潘晓婵
联 系 电 话: 021-57071266
传真: 021-57071291
互联网网址: www.smithcn.com
电子信箱: jhxc@smithcn.com
(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
办公地址:
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 系 电 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3577
保荐代表人: 计刚、刘慧娟
项目协办人: 方逸峰
项目组成员: 顾培培、易达安、徐炳晖、石彦、张天骁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1楼
负责人: 陈明夏
联 系 电 话: 021-68815499
传真: 021-68817393
经办律师: 陈明夏、姜莹、吕维斯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2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瑞玉
联 系 电 话: 025-84711188
1-2-80
传真: 025-84714882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陆德忠、钱俊峰
(五)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2306A室
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联 系 电 话: 010-68083097
传真: 010-68081109
经办注册评估师: 谭正祥、纪学春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 系 电 话: 021-68870587
传真: 021-58754185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第
一支行
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八)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 系 电 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二、本次发行的主要时间表
工作安排 日期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2017 年 9 月 25 日
告》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9 月 27 日- 2017 年 9 月 28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7 年 10 月 9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10 月 9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0 月10 日
1-2-81
缴款日期 2017 年 10 月12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
股票上市日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2-82
第七节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00
三、招股说明书全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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