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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8-07-18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2,666.6667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7 月 26 日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不超过 10,666.6667 万股,具体数量根据新股发行数量最
发行后总股本
终确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汇
得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汇得集团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汇得科技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汇得科技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汇得
科技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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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湛然合伙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汇得科
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汇得科技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涌腾合伙承诺: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钱洪祥、范汉清、
邹文革、顾伟夕、李兵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汇得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
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汇得科技职
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担任公司监事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徐强、黄诚、严冰卿承诺:1、自
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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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汇得科技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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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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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全文,并特别关注
下述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汇得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汇得集团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汇得科技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汇得科技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汇得
科技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湛然合伙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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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汇得
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汇得科技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涌腾合伙承诺:“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钱洪祥、范汉清、
邹文革、顾伟夕、李兵承诺:“1、自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汇得科技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汇得
科技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担任公司监事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徐强、黄诚、严冰卿承诺:“1、自
汇得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汇得科技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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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被触发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参照
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回购股份方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个
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价格、数量区间、回购期限等内容。公司回购股份除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10%;

③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触发时,公司控股股东汇得集团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
公告增持计划: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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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
毕之次日起 3 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东应在增持
计划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内容。控
股股东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①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控股股东本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分得的
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③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
司分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0%。

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
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增持计划:①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3 个月内,启动
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计划公告并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内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
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本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
的税后薪酬的 20%;

③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
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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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
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
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束措


(1)若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若汇得集团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公司有权扣发汇
得集团该年度及以后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直至累计扣发金额达到与
拟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总额相等的金额。

(3)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
则公司有权扣发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该年度及以后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每月
税后薪酬的 50%,直至累计扣发金额达到与拟增持股份的增持资金总额相等的金
额。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汇得科技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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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
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数作相应调整。
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及控股股东汇得集团承诺:“汇得科技的招
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汇得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人/本公司将
启动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同时,本人/本公司将积极促成汇得
科技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汇得科技的招股意向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东方花旗承诺:“东方花旗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东方花旗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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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
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
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
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
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
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
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群、控股股东汇得集团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群、控股股东汇得集团承诺,其未来持续看好汇得科技
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其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存在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减持,其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及其一
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所持公
司股票数量总数的 25%;且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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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2%(如汇得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
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
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4)其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将
通过汇得科技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且,
如其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
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其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其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6)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汇得科技股票的,其违规减
持所得归汇得科技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汇得科技,则汇得科技有
权以应付其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2、其余持股 5%以上的股东湛然合伙、涌腾合伙的承诺

本公司其余持股 5%以上的股东湛然合伙、涌腾合伙承诺,其未来持续看好
汇得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其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存在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减持,其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及其一
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所持公
司股票数量总数的 25%;且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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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2%(如汇得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
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
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4)其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将
通过汇得科技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且,
如其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
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其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其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6)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汇得科技股票的,其违规减
持所得归汇得科技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汇得科技,则汇得科技有
权以应付其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督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承诺

(1)如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
(承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
行),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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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公司暂缓发
放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

(2)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自
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后
止,公司暂缓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
和薪酬。

(3)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
后止,公司暂缓向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在上述期间
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

(4)公司上市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
正情况。

(5)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以同意继续
履行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首发上市过程中所作仍然有效的相关承诺作
为新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如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公司提出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承
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行),
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

(2)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
代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同意公司暂缓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
得的现金分红(如有)/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并代为保管,作为其履行承诺
的保证。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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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如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公司提出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
影响的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
致原承诺无法履行),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

(2)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
代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同意公司暂缓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
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并代为保管,作为其履行承诺的保证。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可能降
低,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
加,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从投入到项目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
盈利没有较大幅度提高,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出具
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和控股股东汇得集团承诺,其没有、且不会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
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如未来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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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1、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
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
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二)利润的分配方式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1)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
情况,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导致公司现
金流紧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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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
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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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2、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以
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两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首先应
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并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审议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方
案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利润分配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如当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或低于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董事会决议及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确切用途,独立董
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

四、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进行投资价值判断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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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影响程度进行排列,但不代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顺序。

(一)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己二酸(AA)
和二甲基甲酰胺(DMF)。报告期内各会计年度,该三类原材料成本合计占当期
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为 60%以上,该三类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盈利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受国际石油与国内原煤价格走势变动、市场供需变化和国家进出口
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该三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

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且公司产品价格调整等经营措施不能及时
抵消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则公司可能面临当期盈利水平受到重大影响
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95%、23.34%
和 19.29%,呈现一定波动。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行业特征,原材料成本占比较
高且原材料均为石油化工产品,价格波动频繁。公司存在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受原
材料价格波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调整产品价格或持续优化
产品结构,或不能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降低生产成本,
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存在可能下降的风险。

3、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及下游行业产能转移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是下游聚氨酯合成革行业的原料,其市场需求和消
费量情况受下游聚氨酯合成革行业的景气度影响,而聚氨酯合成革制品主要用于
服装、鞋类、家具、装饰等领域,又受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的影响。

此外,若未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合成革生产企业向
东南亚等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转移,则国内合成革用聚氨酯需求量也将下
降。

若未来合成革制品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国内合成革制品产能向境外转移,则公
司将面临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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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409.43
万元、23,856.57 万元和 23,029.4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58%、22.65%
和 20.59%,占比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与公司均为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
司总体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增加,若发生应收账款
不能按期收回的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和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产生不利影
响。

5、技术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经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自有技术,并培养了一
支研发能力强、熟悉市场需求、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
的技术能力。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行快速反应并精准开发新产品,是公司的
主要竞争优势之一。

若公司未来出现大范围的技术泄密或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将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或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环境较为成熟,主要竞争对手相对稳定。
若未来由于竞争力较强的新竞争者的进入或主要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将会加剧行业竞争状况,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发展受阻和业绩下降的风险。

7、未知新材料、新产品的代替风险

聚氯乙烯(PVC)革(一般称为“人造革”)和聚氨酯(PU)革(一般称为“合
成革”)是天然皮革的主要代替品。由于聚氯乙烯(PVC)人造革的透气性、吸湿
性和手感、质地都相对较差,近年来的发展已经受到较大限制。合成革具有强度高、
耐磨、耐寒、透气、耐老化等更好的物性,其在机械强度、耐化学性、质量均一性、
自动化剪裁、加工适应性等方面更优于天然皮革,而手感、质地、外观等方面更接
近天然皮革,因此近年来,合成革已经成为天然皮革理想的代替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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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出现新材料、新产品可代替合成革而导致合成革用聚氨酯的市场需求
大幅下降,则公司将面临业务发展不确定的风险。

(二)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风险

1、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废弃物、噪声。公司历年来对
环保设施进行持续改造和更新,不断加大对环保治理方面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并
建立了环保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但随着国家
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环保和清洁生产政策要
求的日益提高,环境污染管制标准还可能进一步严格,公司存在由于环保支出持
续增加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为易燃物质,属于危险化学
品,公司在生产、储存等环节,若出现设备故障、保管不当或操作不当等情况,
公司将面临安全生产的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时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于“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包括厂房建设及装
修、设备及智能化软件的采购安排、生产流水线的安装测试等投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整体实施会受到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诸多关键环节
的影响,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时实施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明显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向可行性经过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讨论及审议通过,但募投项目投
资是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对未来市场需求趋势的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还要受
未来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
预期收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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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仅为预测性信息,请投资者特别注意上述风
险。

3、资产、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业务规
模预期将迅速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对公司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4、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7 年、2016 年、201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2.84%、24.13%、7.8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
资产预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 2016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三年。未来,如果公
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或者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
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
息和经营状况”中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
2018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123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
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未能公允反映汇得科技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1-3 月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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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
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
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合并
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同比 2017 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
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相关财务数据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数据
选取口径与同比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其数据真实合理,与 2018 年 1-3 月的数据
可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11,471.45 111,857.17 -0.34%
负债合计 56,071.20 58,844.53 -4.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400.25 53,012.64 4.50%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11,471.45 万元,负债总额为
56,071.2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5,400.25 万元。上述数据与公司 2017 年底相比
变化不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7,119.01 30,583.0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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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2,890.85 4,118.01 -29.80%
利润总额 2,880.99 4,111.78 -29.93%
净利润 2,433.48 3,440.25 -29.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5.90 3,416.88 -3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2,359.00 2,228.28 5.87%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119.01 万元,同比 2017 年 1-3 月上升
21.37%,主要是因为产品平均销售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上升而上升;净利润
2,433.48 万元,同比下降 29.26%,主要是因为非经常性损益相比 2017 年同期减
少;扣非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9.00 万元,同比增长 5.8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90.30 -146.48 -7,60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4.46 8,118.80 -113.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2.52 2,824.49 94.81%
2018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290.30 万元,同比 2017 年
1-3 月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 2018 年 1 季度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相应调整产品
销售价格,而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科目余额较 2017 年末增长,公司的经营性
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2018 年 1-3 月,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14.46 万元,同比 2017 年
1-3 月下降-113.73%。造成投资活动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 1-3 月公司
有此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并收到现金;同时,公司位于福建的募投项目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动工后发生相应的费用支出。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2018 年一季度较 2017 年期末
增加了 3,000 万元的短期借款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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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2
所得税影响额 -4.69
合计 26.90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较好。

(五)2018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为革用聚氨酯树脂及相关产品,下游行业主要为服装、家具、
鞋等居民消费品行业,下游需求较为稳定,因此,公司所处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
性波动。但由于第一季度受春节放假的影响,公司产品销量及盈利水平一般会略
低于当年度其他季度的数据。

2018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37%,主要由于产品平均价格受原材料涨价影响而
增长

2018 年 1-3 月,公司产品销量同比保持稳定,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产品平均
销售价格随着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上涨。

2018 年 1-3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原材料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二甲基甲酰胺(DMF) 5.23 4.74 10.34%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25.56 18.64 37.12%
己二酸(AA) 9.82 9.62 2.08%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32.38 24.94 29.83%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均价在 2018 年 1-3 月同比 2017 年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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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出现了上涨,公司相应调增了产品销售价格,因此,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净利润同比下降 29.26%,主要为非经营性损益减少

2018 年 1-3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2,433.48 万元,同比下降 29.26%。公司净
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 2017 年第一季度处置了金山工业园区两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该项土地使用权处置时账面价值为 1,586.95 万元,处置价格为
2,706.58 万元,相应产生 1,119.63 万元的资产处置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
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26.90 万元)较小,因此净利润同比下降。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增长 5.87%,持续盈利能力较好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 2018 年 1-3 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2,359.00 万元,相比去年同期的 2,228.28 万元上升 5.87%。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较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2018 年 1-6 月业绩预计的说明

公司 2018 年 1-6 月预计收入 75,500 万元至 79,300 万元,同比增长 20.07%
至 26.11%;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00 万元至 5,000 万元,受非经常
性损益同比下降的影响,净利润预计下降 12.57%至 4.97%,但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具体为 4,400 万元至 4,750 万元,
预计同比增长 17.01%至 26.31%。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公司同比的 2017 年 1-6 月的相关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的数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预计的 2018 年 1-6 月的业绩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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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5
二、滚存利润的安排.......................................................................................... 16
三、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6
四、风险因素...................................................................................................... 18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22
目 录.......................................................................................................................... 27
第一节 释 义 ......................................................................................................... 32
第二节 概 览 ......................................................................................................... 36
一、发行人概况.................................................................................................. 3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38
四、本次发行情况.............................................................................................. 39
五、募集资金运用.............................................................................................. 4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1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 42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43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4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5
一、经营风险...................................................................................................... 45
二、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风险.......................................................................... 47
三、控制权风险.................................................................................................. 47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4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4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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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简介.................................................................................................. 50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50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 53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63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机构.................................................................. 64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的情况.............................................................................. 68
七、发行人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
况.......................................................................................................................... 71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88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薪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 89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9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0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00
二、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102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2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28
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66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176
七、发行人的技术情况.................................................................................... 184
八、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86
九、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的依据............................................................ 18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88
一、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188
二、同业竞争情况............................................................................................ 189
三、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190
四、关联交易.................................................................................................... 19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2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23
二、董事、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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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 22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3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
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3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3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
况........................................................................................................................ 23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承诺
............................................................................................................................ 234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3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23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37
一、公司股东及股东大会................................................................................ 237
二、公司董事会................................................................................................ 239
三、公司独立董事............................................................................................ 242
四、公司监事会................................................................................................ 243
五、发行人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 244
六、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44
七、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评估 24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45
一、财务报表.................................................................................................... 245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276
三、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278
四、合并报表.................................................................................................... 278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81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97
七、税项............................................................................................................ 298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303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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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04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304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05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305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307
十五、资产评估报告........................................................................................ 307
十六、历次验资报告........................................................................................ 31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5
一、财务状况分析............................................................................................ 315
二、盈利能力分析............................................................................................ 357
三、现金流量分析............................................................................................ 413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17
五、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 418
六、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420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21
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422
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 427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429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34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目标................................................................ 434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434
三、实现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439
四、实现上述计划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439
五、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39
六、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44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41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44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44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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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46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64
一、股利分配政策............................................................................................ 464
二、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464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465
四、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46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68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和人员............................................ 468
二、重大合同.................................................................................................... 469
三、对外担保事项............................................................................................ 473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73
五、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47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管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7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83
一、备查文件.................................................................................................... 48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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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指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汇得科技
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系汇得科技的前身,由汇得集
汇得有限 指
团、颜群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设立
控股股东、汇得集团 指 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汇得树脂 指 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系汇得集团的前身
实际控制人 指 钱建中、颜群
汇益国贸 指 上海汇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鸿得聚氨酯 指 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普菲特化工 指 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汇得国贸 指 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汇得 指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湛然合伙 指 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涌腾合伙 指 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涟颖实业 指 上海涟颖实业有限公司
澄进商务 指 上海澄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鸿砚投资 指 上海鸿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万桦 指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韵祺 指 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万桦国际 指 万桦国际有限公司
1997 年 5 月设立的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前身
汇得化工(周浦) 指
“汇得有限”同名,已于 2004 年 9 月注销
周浦捻线厂 指 上海市南汇县周浦捻线厂
天汇皮革厂 指 上海天汇合成皮革厂
凯德化工 指 常州新区凯德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华峰集团 指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旭川化学 指 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华大化学 指 华大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禾欣控股 指 浙江禾欣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万华化学 指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巴斯夫 指 德国公司 BasfSE 及其关联方
科思创 指 德国公司 CovestroAG 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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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化学 指 美国公司 The Dow Chemical Company 及其关联方
亨斯迈 指 美国公司 Huntsman Corporation 及其关联方
三井化学 指 日本公司 Mitsui Chemicals,Inc.及其关联方
东曹公司 指 日本公司 Tosoh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

锦湖三井公司 指 韩国公司 Kumho Mitsui Chemicals 及其关联方

华峰超纤 指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双象股份 指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利股份 指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红宝丽 指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世联 指 日本公司 SEIREN CO.,LTD.及其关联方

浙江高盛 指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浙江华祥 指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康成新材 指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闽锋化学 指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浙江泰鑫 指 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

协孚新材 指 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8 同城 指 网站 www.58.com

赶集网 指 网站 www.ganji.com

环球聚氨酯网 指 网站 www.puworld.com

主链含氨基甲酸酯基(-NHCOO-)重复结构单元的一类
聚合物,英文名 Polyurethane(简称 PU),由异氰酸酯(单
聚氨酯 指 体)与羟基化合物聚合而成,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
具有良好的耐油性、韧性、耐磨性、耐老化性和粘合性,
种类繁多,可制成塑料、橡胶、纤维、胶粘剂和涂料等。

由有机二元羧酸(酸酐或酯)与多元醇(包括二醇)缩
合或由内酯与多元醇聚合而成的一种有机物,英文名
聚酯多元醇 指
Polyester Polyol,具有较高的强度、耐磨性,是生产聚酯
型聚氨酯的主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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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类聚合物主链上含较多含氨基甲酸酯基(-NHCOO-)
基团的系列弹性体材料,英文简称 PU 或 PUE。亦称聚
聚氨酯弹性体 指 氨酯橡胶,按加工方法可分为:浇注型、混炼型、热塑
型聚氨酯弹性体;按原料组成可分为:聚酯类、聚醚类
聚氨酯弹形体。

4,4'- 二 苯 基 甲 烷 二 异 氰 酸 酯 , 英 文 名 为
MDI 指 4,4'-Diphenylmethane diisocyanate(简称 MDI),是生产聚
氨酯的重要原料。

己二酸,英文名 Adipic Acid(简称 AA)。是生产聚酯多
AA 指
元醇的主要原料。
N,N-二甲基甲酰胺,英文名 N,N-Dimethylformamide(简
DMF 指
称 DMF),主要用作工业溶剂。
甲苯二异氰酸酯,英文名 Toluene Diisocyanate(简称
TDI 指
TDI),是生产聚氨酯的主要原料。
1,4-丁二醇,英文名 1,4-BUTANEDIOL(简称 BDO),是
BDO 指
生产聚酯多元醇和聚氨酯的原料。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英文名 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s
(简称 TPU),是聚氨酯弹性体的一类,主要分为聚酯型
TPU 指 和聚醚型,具有硬度范围宽、耐磨、耐油,透明,弹性
好的特点,广泛应用在日用品、体育用品、玩具、装饰
材料等领域。
二甘醇,英文名 Diethylene glycol(简称 DEG),是生产
DEG 指
聚酯多元醇的原料。
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聚氨酯体系,也
水性聚氨酯 指
称水分散聚氨酯、水系聚氨酯或水基聚氨酯。
在 PU 聚氨酯生产过程中,先将聚酯多元醇与异氰酸酯以
预聚法 指 一定比例混合反应至一定粘度,后再加入扩链剂及剩余
异氰酸酯反应至所需粘度的 PU 聚氨酯树脂的生产方法。
一种生产聚酯多元醇的方法,通过多元酸和多元醇的酯
酯化聚合法 指
化缩聚反应合成。
一种通过烘干溶剂成膜和离型纸转移的方法制得的聚氨
干法面层 指
酯合成革表面涂层。
干法粘结层 指 一种用于粘结干法面层与基材的聚氨酯粘结层。
一种通过湿法工艺制得的具有多孔结构的聚氨酯发泡
湿法发泡层 指
层。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ISO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9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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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指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 1 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6.6667 万股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 指
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上市 指 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销商
本公司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
本公司会计师、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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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Huide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经营范围:化工科技、新材料科技、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新能源科技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聚氨酯树脂的生产,危险化
学品的生产经营(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挂牌企业。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汇得有限全体股东
作为发起人,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人民币 357,779,553.67 元扣除储备基金 10,906,696.16 元后按照 1:0.23 的比例折为
股份公司股份 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266,872,857.51 元计入公司资本
公积,汇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666247884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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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
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聚酯多元醇。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打造“汇得”牌聚氨酯树脂产品。
多年来,公司始终根据聚氨酯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应用需求的变化,以客户的实
际需求为核心,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配方,实现产品
的定制化、差异化,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的优良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通过自有
的销售渠道及时了解下游客户及最终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情况,通过技术团队的产
品开发,为客户提供“产品+技术”的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拥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目前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26 项。公司主要的发明专利技术为革用聚氨酯相关技术,此外,研发团队已自
主研发出水性聚氨酯、无溶剂型聚氨酯、聚氨酯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等代表行
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先进技术,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公司通过不断的新产
品、新技术研发,持续改善产品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汇得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3,800 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总股本的 47.50%,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汇得集团。

(二)实际控制人

钱建中、颜群夫妇合计控制发行人 93.75%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钱建中、颜群分别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汇得集团 80%、20%的股权,从而间
接持有发行人 47.50%股份;此外,颜群直接持有发行人 2,400 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总股本的 30.00%;钱建中控制的湛然合伙直接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且
钱建中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及总经理,颜群担任公司董事。因此钱建中、颜群夫
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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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4652 号《审计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972,861,117.87 949,502,237.29 820,312,400.78
非流动资产 145,710,564.09 103,697,565.38 119,774,106.21
资产总额 1,118,571,681.96 1,053,199,802.67 940,086,506.99
流动负债 583,865,413.17 588,465,667.56 571,361,488.93
非流动负债 4,579,899.90 5,803,877.70 7,027,855.50
负债总额 588,445,313.07 594,269,545.26 578,389,344.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24,103,838.57 454,194,173.87 357,772,832.40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022,530.32 4,736,083.54 3,924,330.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0,126,368.89 458,930,257.41 361,697,162.5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426,122,040.87 1,173,866,784.59 1,130,583,857.72
营业成本 1,161,188,666.82 913,312,167.84 914,147,601.69
营业利润 128,032,941.83 106,629,904.28 31,611,471.06
利润总额 127,958,569.20 113,116,949.29 37,877,801.82
净利润 111,489,634.05 98,757,538.75 29,378,002.2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110,203,187.27 97,945,785.37 28,871,694.57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90,928,135.15 89,649,195.66 63,353,700.96
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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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2,769.11 194,304,360.16 131,279,070.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765,089.05 -134,632,668.01 -63,785,160.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56,459.39 -100,303,698.70 -23,089,431.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621,420.45 -39,594,857.03 44,580,427.8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67 1.61 1.44
速动比率 1.50 1.48 1.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66% 56.51% 61.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32 4.83 4.28
存货周转率(次/年) 13.09 13.41 16.81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6 2.43 1.64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01 -0.49 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4% 24.13% 7.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18.85% 22.08% 17.31%
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8 1.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8 1.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1.14 1.12 -
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
1.14 1.12 -
释每股收益(元)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
不超过 2,666.6667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 【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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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
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项目环评备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号 (万元) 资额(万元) 案情况

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 闽经信备 宁环保审批
1 45,000.00 41,500.00
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2016]J03068 号 [2017]9 号
项目代码(国家): 金环许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500.00 3,195.50 2017-310000-26-03
[2017]265 号
-004498
项目代码(国家):
3 智能化改造项目 3,500.00 3,195.50 2017-310000-26-03 -
-003913
合 计 52,000.00 47,891.00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投入,不足部
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
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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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666.6667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666.6667 万股,具体数量根据新股发行数量最终确定
每股发行价: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倍(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市盈率: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
6.63 元
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 【 】元(按发行前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
产: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预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预计募集资金:
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增
4,375.67 万元
值税)概算:
其中:承销保荐费
3,250.00 万元
用:
审计验资费用: 457.55 万元
评估费用: 16.98 万元
律师费用: 158.49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452.83 万元
息披露费: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手续费及材料印 39.82 万元
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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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住 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

联系人:李 兵

电 话:021-37285599

传 真:021-3728539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 骥

住 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保荐代表人:于 力、张 勇

项目协办人:叶 瑛

项目组成员:李 鹏、董必成、陈 超、潘杰克

电 话:021-23153888

传 真:021-23153500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经办律师:沈国权、郁振华、赵 东

电 话:021-20511000

传 真:021-20511999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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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 黎、朱 杰

电 话:021-63391166

传 真:021-63392558

(五)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69 号 4 楼

经办资产评估师:徐红兵、刘 欢

电 话:021-63293886

传 真:021-63293566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电 话: 021-68870587

传 真: 021-58754185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第二营业部

户 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账 号:100119072901333009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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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7 月 25 日
申购日期: 2018 年 7 月 26 日
缴款日期: 2018 年 7 月 30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股票上市日期: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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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进行投资价值判断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
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影响程度进行排列,但不代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顺序。

一、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己二酸(AA)
和二甲基甲酰胺(DMF)。报告期内各会计年度,该三类原材料成本合计金额占
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为 60%以上,该三类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盈利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受国际石油与国内原煤价格走势变动、市场供需变化和国家进
出口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该三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

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且公司产品价格调整等经营措施不能及时
抵消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则公司可能面临当期盈利水平受到重大影响
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95%、23.34%
和 19.29%,呈现一定波动。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行业特征,原材料成本占比较
高且原材料均为石油化工产品,价格波动频繁。公司存在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受原
材料价格波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调整产品价格或持续优化
产品结构,或不能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降低生产成本,
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存在可能下降的风险。

(三)下游合成革行业的景气度及行业产能转移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合成革用聚氨酯是下游合成革行业的原料,其市场需求和消费
量情况受下游合成革行业的景气度影响,而合成革制品主要用于服装、鞋类、家
具、装饰等领域,又受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的影响。

此外,若未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合成革生产企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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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等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转移,则国内合成革用聚氨酯需求量也将下
降。

若未来合成革制品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国内合成革制品产能向境外转移,则公
司将面临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409.43
万元、23,856.57 万元和 23,029.4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58%、22.65%
和 20.59%,占比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与公司均为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
司总体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增加,若发生应收账款
不能按期收回的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和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产生不利影
响。

(五)技术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经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自有技术,并培养了一
支研发能力强、熟悉市场需求、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
的技术能力。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行快速反应并精准开发新产品,是公司的
主要竞争优势之一。

若公司未来出现大范围的技术泄密或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将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加剧或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环境较为成熟,主要竞争对手相对稳定。
若未来由于竞争力较强的新竞争者的进入或主要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将会加剧行业竞争状况,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发展受阻和业绩下降的风险。

(七)未知新材料、新产品的代替风险

聚氯乙烯(PVC)革(一般称为“人造革”)和聚氨酯(PU)革(一般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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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革”)是天然皮革的主要代替品。由于聚氯乙烯(PVC)人造革的透气性、
吸湿性和手感、质地都相对较差,近年来的发展已经受到较大限制。聚氨酯(PU)
合成革具有强度高、耐磨、耐寒、透气、耐老化等更好的物性,其在机械强度、
耐化学性、质量均一性、自动化剪裁、加工适应性等方面更优于天然皮革,而手
感、质地、外观等方面更接近天然皮革,因此近年来,合成革已经成为天然皮革
理想的代替品。

若未来出现新材料、新产品可代替合成革,导致合成革用聚氨酯的市场需求
大幅下降,则公司将面临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风险

(一)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废弃物、噪声。公司历年来对
环保设施进行持续改造和更新,不断加大对环保治理方面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并
建立了环保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但随着国家
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环保和清洁生产政策要
求的日益提高,环境污染管制标准还可能进一步严格,公司存在环保支出持续增
加、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为易燃物质,属于危险化学
品,公司在生产、储存等环节,若出现设备故障、保管不当或操作不当等情况,
公司将面临安全生产的风险。

三、控制权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93.75%的股
权。本次发行成功后,钱建中、颜群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绝对控股公司。
如实际控制人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公
司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确定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章程修改等其他重大
事项进行不当控制,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存在受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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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0 年 12 月,公司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 年
11 月 ,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获 通 过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GR201631001428,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
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报告期内享受 15%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公司 2016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三年。未来,如果公
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或者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
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时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于“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包括厂房建设及装
修、设备及智能化软件的采购安排、生产流水线的安装测试等投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整体实施会受到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诸多关键环节
的影响,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时实施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明显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向可行性经过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讨论及审议通过,但募投项目投
资是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对未来市场需求趋势的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还要受
未来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
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仅为预测性信息,请投资者特别注意上述风险。

(三)资产、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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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预期将迅速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对公司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四)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


2017 年、2016 年、201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2.84%、24.13%、7.8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
资产预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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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一)公 司 名 称: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Shanghai Huide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中 文 简 称: 汇得科技

(二)注 册 资 本: 8,000 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 钱建中

(四)成 立 日 期: 2007 年 6 月 25 日

(五)住 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180 号

邮 政 编 码: 201512

(六)电 话: 021-37285599

传 真: 021-37285396

(七)互联网网址: www.shhdsz.com

(八)电 子 信 箱: hdkj@shhdsz.com

(九)经 营 范 围: 化工科技、新材料科技、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新能源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聚氨酯树脂的生产,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 日,汇得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各
发起人约定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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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357,779,553.67 元扣除储备基金 10,906,696.16 元后按照 1:0.23 的比例折为股份
公司股份 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266,872,857.51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汇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 1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股
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421 号
《验资报告》,验证汇得科技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到位。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
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6662478847M,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汇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汇得集团、颜群、湛然合伙、涌腾合伙,均为汇得有限的股
东。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汇得集团 3,800.00 47.50%
2 颜 群 2,400.00 30.00%
3 湛然合伙 1,300.00 16.25%
4 涌腾合伙 500.00 6.25%
合 计 8,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发起人为汇得集团、颜群、湛然合伙、涌腾合伙。

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汇得集团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汇得集团的主要
资产为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沪南路 3736 弄 8 号的土地与其地上房屋以
及对外投资股权,汇得集团除持有汇得科技 47.50%股份以外,其他股权投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法定代 持股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号 表人 比例
上海浦东江南村镇
1 张建军 2010/4/12 10,000.00 9.80% 货币金融服务业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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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法定代 持股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号 表人 比例
上海浦东新区致广 发放贷款及相关的
2 孟 煜 2010/12/22 10,000.00 10.00%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咨询活动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
3 陆向阳 2009/12/30 801,627.72 0.34% 货币金融服务业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澄进商务咨询
4 颜 群 2011/12/8 50.00 80.00% 无实际经营业务
有限公司
上海涟颖实业有限
5 颜 群 2011/1/10 100.00 80.00% 无实际经营业务
公司

颜群的主要股权投资为持有汇得科技 30.00%的股份、汇得集团 20.00%的股
权、澄进商务 20.00%的股权、涟颖实业 20.00%的股权、湛然合伙 7.692%的合伙
份额。

湛然合伙和涌腾合伙均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其主要资
产分别为持有汇得科技 16.25%、6.25%的股份。

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后,发起人汇得集团、颜群、湛然合伙、涌腾合伙的
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由汇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公司改制设立时承继了汇得有限的整
体资产和全部业务。公司主要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
和技术”之“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公司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相关技
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树脂、聚氨酯弹性体原液、聚酯多
元醇。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
以来的变化情况”。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变化

公司是由汇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业务流程与汇得有限的业务流程一
致,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
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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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独立经营。公司与
主要发起人的关联交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三、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四、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汇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公司承继了汇得有限的全部资产、负
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相关房屋、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资
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对上述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不
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汇得有限”),设立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2016 年 3 月 25 日,汇得有限整体变更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汇得有限设立以来,发行人历次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1、2007 年 6 月汇得有限成立

2007 年 6 月 25 日,汇得树脂(控股股东汇得集团前身)与颜群共同设立汇
得有限,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2007 年 6 月 21 日,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上东会验字(2007)
第 1515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首期注册资本 600 万元缴纳到位,由汇得
树脂、颜群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 300 万元、30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11 日,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上东会验字(2007)
第 2425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第二期注册资本 2,400 万元缴纳到位,由
汇得树脂、颜群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 1,800 万元、600 万元。

汇得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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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汇得树脂 2,100.00 70.00%
2 颜 群 900.00 30.00%
合 计 3,000.00 100.00%

2007 年 6 月 25 日,汇得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了
设立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8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11 月,经汇得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500 万元,
由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008 年 11 月 25 日,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汇验内字(2008)
第 835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500 万元缴纳到位,
由汇得树脂、颜群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 1,750 万元、75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得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汇得树脂 3,850.00 70.00%
2 颜 群 1,650.00 30.00%
合 计 5,500.00 100.00%

2008 年 11 月 28 日,汇得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
了本次变更登记。

3、2011 年 10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9 月 23 日,经汇得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400
万元,由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011 年 10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532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900 万元缴纳到位,
由汇得树脂、颜群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 630 万元、27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得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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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汇得树脂 4,480.00 70.00%
2 颜 群 1,920.00 30.00%
合 计 6,400.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14 日,汇得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
了本次变更登记。

4、2011 年 10 月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10 月 8 日,经汇得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8,000
万元,由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011 年 10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540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600 万元缴纳到位,
由汇得树脂、颜群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 1,120 万元、48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得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汇得树脂 5,600.00 70.00%
2 颜 群 2,400.00 30.00%
合 计 8,000.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20 日,汇得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办理完成
了本次变更登记。

5、2012 年 2 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1 年 12 月 29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通知书》,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为“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6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就上述变更事宜向
汇得集团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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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0 日,汇得有限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汇得集团将其所持
公司 22.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800 万元)转让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湛然合
伙与涌腾合伙,其中,湛然合伙受让公司 16.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300 万元),
涌腾合伙受让公司 6.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5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买权。

2015 年 9 月 15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376
号《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所涉及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报告》,经评估,汇得有限于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
产评估值为 38,520 万元(折合每 1 元出资额为 4.815 元),考虑到扣除原股东分
红 10,000 万元的因素,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定为每 1 元出资额为 3.5 元。2015 年
12 月 10 日,汇得集团与湛然合伙、涌腾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汇得集团
将其所持汇得有限 16.25%股权作价人民币 4,550 万元转让给湛然合伙,将其所持
汇得有限 6.25%股权作价人民币 1,750 万元转让给涌腾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得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汇得集团 3,800.00 47.50%
2 颜 群 2,400.00 30.00%
3 湛然合伙 1,300.00 16.25%
4 涌腾合伙 500.00 6.25%
合 计 8,000.00 100.00%

2015 年 12 月 22 日,汇得有限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
本次变更登记。

①本次股权转让引入湛然合伙、涌腾合伙的原因

湛然合伙、涌腾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引入湛然合伙、涌腾合伙系
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提升员工积极性及稳定性。

②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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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系参考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价值、并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015 年 9 月 15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出具
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376 号《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所涉及
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经其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汇得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8,520.00 万元(较审计
账面净资产增值 2,475.94 万元,增值率为 6.87%)。

鉴于公司在 2015 年 5 月决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 10,000 万元,
因此,股权转让双方经协商,汇得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照评估值扣除利润分
配后作价 28,000 万元进行转让,并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汇得集团将所持有汇得有限 16.25%股权作价 4,550 万元转让给湛然合伙,将所持
有汇得有限 6.25%股权作价 1,750 万元转让给涌腾合伙。

③股权转让履行的股东会程序

2015 年 12 月 10 日,汇得有限召开股东会,股东汇得集团、颜群一致同意
汇得集团将其所持汇得有限 22.5%的股权转让给湛然合伙与涌腾合伙,其中,湛
然合伙受让 16.25%的股权,涌腾合伙受让 6.25%的股权。

④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

湛然合伙与涌腾合伙购买股权的资金均为各自的合伙人向其缴纳的出资资
金,各合伙人的资金均为其自筹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新股东湛然合伙、涌腾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湛然合伙的合伙人中,鸿砚投资为钱建中持股 100%的公司,其余合伙人均
为自然人;涌腾合伙的合伙人均为自然人(湛然合伙、涌腾合伙的合伙人名单及
合伙份额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七、发行人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之“3、湛然
合伙”、“4、涌腾合伙”)。湛然合伙、涌腾合伙均不具有国资背景,不需要
转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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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 年 3 月整体变更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6 年 3 月 1 日,汇得有限股东会经审议,决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470 号《审计报告》,以汇得有限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357,779,553.67 元在扣除储备基金 10,906,696.16 元后,按
1:0.23 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的股份公司总股
本为 80,000,000 股,折股后剩余净资产 266,872,857.51 元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
资本公积。

2016 年 2 月 6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资评报字(2016)第 198
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汇得有限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
估值为 38,868.40 万元。

2016 年 3 月 1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
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421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科技注册
资本 8,000 万元到位。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
司的决议。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股份公司营业执
照。股份公司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汇得集团 3,800.00 47.50%
2 颜 群 2,400.00 30.00%
3 湛然合伙 1,300.00 16.25%
4 涌腾合伙 500.00 6.25%
合 计 8,000.00 100.00%

公司所有发起人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担任发行人股东的资格,不存在将对公司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违
法违规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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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主要的股权或资产收购情况如下:

1、汇得有限于 2011 年收购汇得树脂持有的与聚氨酯树脂生产、经营相关的
资产

2011 年 11 月,汇得有限经股东会审议,决议收购汇得树脂持有的与聚氨酯
树脂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包括:

(1)收购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收购价格根据该部分固定资产
的账面价值确定为 438.19 万元。

(2)收购 1 项商标和 3 项专利,即注册号为 6849355 的“HUIDE 文字及图
像”商标、专利号为 ZL200710040022.0 的“一种合成革用湿式软质聚氨酯树脂
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为 ZL200710040023.5 的“一种用于合成革底料的聚酯多
元醇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为 ZL200710040024.X 的“一种耐水解、剥离强度
高的湿式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汇得有限本次收购商标和专利的价格为每
项 1 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汇得树脂不再从事聚氨酯树脂的生产经营业务。

2、汇得有限于 2011 年收购了汇得国贸 100%的股权

2011 年 11 月,汇得有限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收购汇得国贸 100%股权。
汇得国贸被汇得有限收购前,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汇得树脂、颜群分别持有其
80%、20%股权。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汇得国贸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50811 号《审计报告》,汇得国贸
净资产审计值为 485.62 万元;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汇得国贸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 532 号《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汇得国贸净资产评估值为 503.70 万元。经双
方协商,汇得有限本次收购汇得国贸 100%股权的价格根据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
定为 485.6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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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1 年 11 月,汇得树脂当时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1 年 11 月,汇得有限收购汇得树脂持有的与聚氨酯树脂生产、经营相关
的资产及汇得国贸 100%股权时,汇得树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钱建中 2,400 80%
2 颜 群 600 20%
合 计 3,000 100%

汇得树脂的股东钱建中、颜群系夫妻,两人合计持有汇得树脂 100%的股权;
颜群担任汇得树脂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钱建中担任汇得树脂的监事,钱建中、
颜群夫妇为汇得树脂的实际控制人;汇得树脂 100%股权由钱建中、颜群夫妇持
有,无其他国资或集体背景的股东,因此,汇得树脂当时不具有国资或集体背景。

4、汇得有限于 2011 年收购了鸿得聚氨酯 100%的股权

2011 年 11 月,汇得有限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收购鸿得聚氨酯 100%股
权。鸿得聚氨酯被汇得有限收购前,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颜群、陈慧茹分别持
有 30%、70%股权。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鸿得聚
氨酯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50812 号《审计报告》,鸿得
聚氨酯净资产审计值为 469.93 万元;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鸿得聚氨酯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 531 号《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鸿得聚氨酯净资产评估值为 520.14 万
元。经双方协商,汇得有限本次收购鸿得聚氨酯 100%股权的价格根据经评估的
净资产值确定为 520.14 万元。

5、汇得有限于 2015 年收购了普菲特化工 70%的股权

(1)股权收购情况

2015 年 11 月,汇得有限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收购普菲特化工 70%股权。
普菲特化工主要从事聚氨酯树脂的销售业务。本次收购前,普菲特化工注册资本
为 800 万元,李保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颜群的母亲)、钱宏法分别持有其 70%、
30%股权。汇得有限收购了李保凤持有的普菲特化工 7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
民币 821.989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系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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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银信资评报(2015)沪第 0810 号《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拟收购常州普菲特
化工有限公司 70%股权而涉及的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报告》而确定,根据该评估报告,普菲特化工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5 月 31 日
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174.27 万元。本次收购构成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
内公司的关联交易”。

(2)普菲特化工在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普菲特化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
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证明》,证明普菲特化工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江
苏工商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未发现行政处罚记录。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普菲特化工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8 日,暂未发现有违反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税收证明》,证明普菲特化工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8 日,每月按时申报缴纳税款,所执行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
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暂未发现其欠缴任何税款,或因违反国家
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证明普菲特化工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且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未有因违反有关住房
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2017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 1 月 30 日出具《证明》,证明普菲特化工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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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汇得科技于 2017 年收购了常州韵祺 100%的股权

(1)股权收购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决议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
常州韵祺主要从事公路货物运输,本次收购前,常州韵祺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朱剑、高晓俊分别持有其 99%、1%的股权。公司本次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的
价格合计为 560 万元,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系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 1292 号《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
及的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并经转让双方协商确
定,根据该评估报告,常州韵祺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为 446.03 万元。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与常州韵祺原股东朱剑、高晓俊分别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本次收购的交易对价 560 万元已全部支付
完毕。2017 年 12 月 25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通知书》,核
准基于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收购构成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

(2)常州韵祺在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营情况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出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证
明常州韵祺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5 日无行政处罚记录。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税收证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纳税户每月按时申报缴纳税款,所执行税种、税率及享
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无欠缴任何税款,或
因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律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在
江苏工商电子政务(二期)-管理信息系统中,未发现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有违反工商法规行为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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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运输管理处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出具出具《证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常州区域内,未发现有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汇得科技于 2018 年收购普菲特化工 30%股权

2018 年 4 月,汇得科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了钱宏法所持
普菲特化工 30%股权。本次收购后,普菲特化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
购价格为人民币 656 万元,转让价格系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
申威评报字[2018]第 1222 号《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
的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而确定,根据该评估报
告,普菲特化工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034.17 万元。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收购构成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1、2007 年汇得有限成立时的验资

2007 年汇得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是由汇得树脂、颜
群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 2,100 万元、900 万元设立。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1 日出具上东会验字(2007)第 1515 号《验资报告》、于
2007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上东会验字(2007)第 2425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
有限 3,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分两期缴纳到位。

2、2008 年汇得有限第一次增资时的验资

2008 年汇得有限的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至 5,500 万元,汇得树脂、颜群
分别以货币方式增资 1,750 万元、750 万元。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5 日出具汇验内字(2008)第 835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
本次增资 2,500 万元缴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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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1 年汇得有限第二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1 年汇得有限的注册资本从 5,500 万元增至 6,400 万元,汇得树脂、颜群
分别以货币方式增资 630 万元、27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532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
本次增资 900 万元缴纳到位。

4、2011 年汇得有限第三次增资时的验资

2011 年汇得有限的注册资本从 6,400 万元增至 8,000 万元,汇得树脂、颜群
分别以货币方式增资 1,120 万元、48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540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有限
本次增资 1,600 万元缴纳到位。

5、2016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验资

2016 年 3 月 1 日,经汇得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470 号《审计报告》,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357,779,553.67 元在扣除储备基金 10,906,696.16 元后按
1:0.23 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的股份公司总股
本为 8,000 万股,折股后剩余净资产 266,872,857.51 元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
本公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421
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缴纳到位。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发行人系由汇得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汇得有限经
审 计 的 全 部 净 资 产 357,779,553.67 元 , 并 将 该 等 净 资 产 扣 除 储 备 基 金
10,906,696.16 元 后 折 成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8,000 万 股 , 折 股 后 剩 余 净 资 产
266,872,857.51 元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机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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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建中 颜群
100%
80% 20%


鸿砚投资
0.08% 7.69%



29.19%
湛然合伙 汇得集团 涌腾合伙

16.25% 47.5% 30% 6.2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上 常 上 福


海 州 建
汇 州
鸿 普 汇
得 韵
得 菲 得
国 祺
聚 特 新
际 运
氨 化 材
贸 输
酯 工 易


有 有 有 有

限 限 限 限

公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控股公司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行人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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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组织结构

1、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

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研 生 品 息 供 设 安 销 行 财

发 产 管 技 应 备 环 售 政 务

部 部 部 术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2、发行人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1)研发部:负责编制公司有关技术方面的发展规划,制定研发工作计划
和目标,确定和落实研发项目课题;负责拟订公司产品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及有
关管理制度;负责产品和技术情报的收集、研究;负责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
的研究和开发,开展技术可行性及经济性研究;负责新材料运用、新产品试制及
量产工艺技术型文件的编制;负责各类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及存档工作;协助
销售部门做好产品的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工作。

(2)生产部:负责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检查,确保产销衔接;
负责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等制度的拟订、执行
及监督检查;向研发部门提出产品的工艺优化和质量改进建议,组织新产品、新
工艺的试生产;负责生产现场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编制生产统
计报表;负责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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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品管部: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日常运行维护和持续改进;负责进厂原材料、中间品、产成品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分析;协助研发部门制订新产品的质量标准,配合做好新产品开发过程的产品检
测工作;协助生产部门做好质量考核工作;协助销售部门处理客户的产品质量投
诉;负责处理产品的质量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

(4)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制订和制度建设;提供对各部门
的信息技术支持,包括软件咨询、应用培训、硬件维修等;负责公司 ERP 系统
的开发、维护、数据处理、应用培训、系统使用监管;负责公司网站的开发、维
护、数据登录、更新;负责公司电脑的日常管理和内部局域网的建设维护。

(5)供应部:负责原材料供应进度控制;负责对供应商的评估、管理与维
护,确保稳定的供货渠道;坚持比质比价采购的原则,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实施
采购;负责采购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异常处理;与财务部门联系编制付款计划,
进行付款汇总、审查;负责了解和掌握公司所需采购的物资市场行情的变化情况。

(6)设备部:负责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检查;负责设备和水电气
等动力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负责公司新购设备的选型,新设备进厂的检查验收;
负责公司特种设备、计量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测和校验,负责组织对公司设备的安
装、调试、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简单设备的自制;负责编制设备用的外协件、备
品备件的采购计划,建立公司设备管理台账和档案;负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
定及员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工作。

(7)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组织编制公司各类
安全环保标准化规程和制度;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等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员工进行演习;组织开展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安全
生产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组织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及职业健康安全
体系的日常运行和持续改进;负责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工作。

(8)销售部:负责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建立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负责市
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制订销售计划和目标;编制销售统计报表;负责客户筛选、
评定和分类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客户档案;负责应收账款的及时催收;负责产
品售后服务工作,处理客户投诉;负责客户新产品需求信息的收集并传递给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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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进行新产品的开发;负责销售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9)行政部:负责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公司内外部文件、
制度的颁布、修订及保存;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制度的制定;负责公司
人事、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
组织员工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10)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各项
财务管理制度;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负
责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成本核算、分析和监控;负责现金流的测算和管理;
负责存货的盘点;负责建立保管财会档案。

(11)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收支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
计监督。

(12)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负责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筹备事宜及其他证券管理工作。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 5 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63340038R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沪南公路 3736 弄 8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 钱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聚氨酯及聚醚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聚氨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成立时间 2004 年 6 月 10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汇得科技 2,000 100.0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鸿得聚氨酯的总资产
为 2,503.19 万元,净资产为 2,255.14 万元,鸿得聚氨酯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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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70 万元,净利润 60.11 万元。

(二)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6600846175
住 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钱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800 万元
N,N-二甲基甲酰胺、聚氨酯树脂(不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药;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化品)的批发。合
经营范围 成革、纸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纺织品、金属材料、包装材料、
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特种聚氨酯及相关助剂的销售经营
成立时间 2007 年 4 月 4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汇得科技 800 100.0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普菲特化工的总资产
为 2,368.14 万元,净资产为 2,007.51 万元,普菲特化工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360.47 万元,净利润 428.82 万元。

(三)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60166930G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 99 弄 1-9 号 1 幢 1076 室
法定代表人 钱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合成革、
经营范围
纺织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服装鞋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聚氨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贸易业务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20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汇得科技 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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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汇得国贸的总资产为
1,533.83 万元,净资产为 656.39 万元,汇得国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69.17
万元,净利润-13.28 万元。

(四)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82MA349RNJ0D
住 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玉岐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钱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化工新型材料的研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尚未实际经营)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19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汇得科技 5,000 100.0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福建汇得的总资产为
4,955.34 万元,净资产为 4,877.84 万元,福建汇得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2.56
万元,净利润-101.38 万元。

(五)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0710621613
住 所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正强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 邹文革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非道路运输
站(场)类经营性质的运输代理;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子产品、仪
经营范围
器仪表、健身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劳保用品、建材、
家用电器的销售
主营业务 公路货物运输
成立时间 2013 年 6 月 3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汇得科技 2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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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公司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常州韵祺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常州韵祺的总资产为
631.40 万元,净资产为 483.04 万元,常州韵祺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99.49
万元,净利润 162.83 万元。

七、发行人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汇得集团、颜群、涌腾合伙、湛然合伙。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1、汇得集团

汇得集团直接持有汇得科技 47.50%的股份,为汇得科技的控股股东,其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385193359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沪南路 3736 弄 8 号
法定代表人 颜 群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会务服务,
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园林绿化工程,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为对外投资管理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28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钱建中 2,400.00 80.00%
颜 群 600.00 20.00%

经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汇得集
团的总资产为 29,769.34 万元,净资产为 27,643.50 万元,汇得集团 2017 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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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585.48 万元,净利润 1,738.15 万元。

2、颜群

颜群直接持有汇得科技 30.00%的股份,担任汇得科技的董事,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钱建中的配偶。颜群拥有中国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404196912XXXX26,住所为上海市徐汇
区。

3、湛然合伙

湛然合伙直接持有汇得科技 16.25%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09JX6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繁荣东路 187 号 6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鸿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为对外投资管理,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湛然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身份
上海鸿砚投资
1 货币 3.50 0.077% 普通合伙人
管理有限公司
2 钱建中 货币 1,328.25 29.192% 有限合伙人
3 颜 群 货币 350.00 7.692% 有限合伙人
4 范汉清 货币 280.00 6.154% 有限合伙人
5 顾伟夕 货币 280.00 6.154% 有限合伙人
6 邹文革 货币 280.00 6.154% 有限合伙人
7 钱洪祥 货币 280.00 6.154% 有限合伙人
8 李 兵 货币 210.00 4.615% 有限合伙人
9 徐 强 货币 175.00 3.846% 有限合伙人
10 马 哲 货币 175.00 3.846%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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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身份
11 黄 诚 货币 140.00 3.077% 有限合伙人
12 徐 开 货币 122.50 2.692% 有限合伙人
13 严冰卿 货币 105.00 2.308% 有限合伙人
14 邹佳娜 货币 84.00 1.846% 有限合伙人
15 姚华军 货币 84.00 1.846% 有限合伙人
16 王来兴 货币 84.00 1.846% 有限合伙人
17 郭海英 货币 73.50 1.615% 有限合伙人
18 王伯平 货币 70.00 1.538% 有限合伙人
19 樊 杰 货币 38.50 0.846% 有限合伙人
20 钱小锋 货币 38.50 0.846% 有限合伙人
21 张裕征 货币 31.50 0.692% 有限合伙人
22 王印正 货币 31.50 0.692% 有限合伙人
23 万国平 货币 31.50 0.692% 有限合伙人
24 余建平 货币 31.50 0.692% 有限合伙人
25 郝 勇 货币 31.50 0.692% 有限合伙人
26 袁伟中 货币 28.00 0.615% 有限合伙人
27 黄益平 货币 24.50 0.538% 有限合伙人
28 孙华征 货币 24.50 0.538% 有限合伙人
29 钟治欣 货币 24.50 0.538% 有限合伙人
30 任 蓓 货币 21.00 0.462% 有限合伙人
31 巩 倩 货币 17.50 0.385% 有限合伙人
32 蔡华兵 货币 17.50 0.385% 有限合伙人
33 陈桂莲 货币 17.50 0.385% 有限合伙人
34 仇菊平 货币 15.75 0.346%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货币 4,550.00 100.000%

湛然合伙的合伙人中,普通合伙人鸿砚投资为实际控制人钱建中持股 100%
的公司,钱建中、颜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余自然人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涌腾合伙

涌腾合伙直接持有汇得科技 6.25%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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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09G5R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繁荣东路 187 号 61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 诚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为对外投资管理,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涌腾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身份
1 黄 诚 货币 3.50 0.20% 普通合伙人
2 徐 强 货币 486.50 27.80% 有限合伙人
3 李 兵 货币 203.00 11.60% 有限合伙人
4 范汉清 货币 185.50 10.60% 有限合伙人
5 顾伟夕 货币 185.50 10.60% 有限合伙人
6 邹文革 货币 185.50 10.60% 有限合伙人
7 钱洪祥 货币 185.50 10.60% 有限合伙人
8 魏丹丹 货币 52.50 3.00% 有限合伙人
9 张 清 货币 21.00 1.20% 有限合伙人
10 蒋春霞 货币 17.50 1.00% 有限合伙人
11 陈茜伦 货币 17.50 1.00% 有限合伙人
12 邵小娟 货币 15.75 0.90% 有限合伙人
13 钱哲君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14 周 洁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15 吴丽娟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16 陈 芳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17 张伟伟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18 刘 伟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19 朱 成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20 杨耀祖 货币 10.50 0.60% 有限合伙人
21 顾 婷 货币 7.00 0.40% 有限合伙人
22 钱 伟 货币 7.00 0.40% 有限合伙人
23 王瑞琳 货币 7.00 0.4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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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身份
24 张忠文 货币 7.00 0.40% 有限合伙人
25 周洪伟 货币 5.25 0.30% 有限合伙人
26 秦 健 货币 5.25 0.30% 有限合伙人
27 许 冬 货币 5.25 0.30% 有限合伙人
28 王立章 货币 5.25 0.30% 有限合伙人
29 徐志伟 货币 5.25 0.30% 有限合伙人
30 吴武林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1 尹小婷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2 英岩岩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3 黄凯华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4 邹 寒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5 孙宜洋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6 朱丽佳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7 蒋丽文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8 李 青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39 陈秀丽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40 刘 欧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41 赵洛峰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42 张 大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43 陈曙光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44 程团平 货币 3.50 0.20%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货币 1,750.00 100.000%

涌腾合伙的自然人合伙人中,许冬为实际控制人钱建中的外甥,蒋丽文为许
冬的配偶,除此二人外,其余合伙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涌腾合伙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员工。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汇得集团、颜群、湛然合伙、涌腾合伙,
基本情况请参见上述发起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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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汇得集团,其直接持有汇得科技 47.50%的股份,其基
本情况请参见上述发起人基本情况。

(1)汇得树脂(汇得集团)历史沿革

①2002 年 4 月汇得树脂设立

2002 年 4 月 28 日,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得化工(周浦)”,
已于 2004 年 9 月注销)、上海市南汇县周浦捻线厂(以下简称“周浦捻线厂”)、
上海天汇合成皮革厂(以下简称“天汇皮革厂”)共同设立汇得树脂,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380 万元。

2002 年 4 月 18 日,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汇验内字 2002 第
1544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树脂(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人民币 38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汇得树脂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 304 80.00
2 上海天汇合成皮革厂 38 10.00
3 上海市南汇县周浦捻线厂 38 10.00
合 计 380 100.00

汇得树脂设立时,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均为乡镇集体企业,两者各持有
汇得树脂 10%股权,同时,各持有汇得化工(周浦)10%股权;汇得化工(周浦)
另 80%股权由常州新区凯德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化工”)持有,
凯德化工为自然人 100%持股并由钱建中控制的公司。

汇得树脂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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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建中等自然人 乡镇集体 乡镇集体




凯德化工 天汇皮革厂 周浦捻线厂


80% 10% 10%


汇得化工(周浦)

80% 10% 10%


汇得树脂


②2003 年股东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改制

天汇皮革厂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17 日,其设立时为上海市南汇区周浦镇镇属
集体企业。经上海市南汇区周浦镇人民政府于 2002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周府
(2002)114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天汇合成皮革厂转制的批复》同意,并履行了
审计、评估等程序,天汇皮革厂于 2003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
完成其 100%产权交割手续,改制成为自然人朱利国拥有 100%产权的个人独资
企业。

周浦捻线厂成立于 1989 年 10 月 22 日,其设立时为南汇县周浦乡政府主管
的乡镇集体企业。经南汇区周浦镇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周府(2003)
110 号文《关于同意周浦捻线厂转制和上海晨帆线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批复》
同意,并履行了审计、评估等程序,周浦捻线厂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成其 100%产权交割手续,改制成为自然人王志明拥有 100%
产权的个人独资企业。

③2004 年 9 月股权转让、汇得树脂合并汇得化工(周浦)

A、汇得树脂 100%股权转让给钱建中、王伯平、王志明三人

2004 年 2 月 28 日,汇得树脂股东会经审议,全体股东汇得化工(周浦)、
周浦捻线厂、天汇皮革厂一致同意将各自所持有的汇得树脂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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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王志明、王伯平 3 人。

2004 年 2 月 29 日,汇得化工(周浦)、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与钱建中、
王志明、王伯平签订《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协议》,钱建中、王
志明、王伯平,三人分别受让 55%、20%、25%的股权;转让各方经协商确定汇
得树脂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418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汇得树脂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钱建中 209 55.00
2 王伯平 95 25.00
3 王志明 76 20.00
合 计 380 100.00

B、汇得树脂收购汇得化工(周浦)100%股权

2004 年 3 月 26 日,汇得化工(周浦)股东会经审议,全体股东凯德化工、
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一致同意将各自所持有的汇得化工(周浦)股权全部转
让给汇得树脂。

2004 年 3 月 26 日,凯德化工、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与汇得树脂签订《上
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协议》,凯德化工、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
将所持汇得化工(周浦)100%股权转让给汇得树脂;转让各方经协商确定汇得
化工(周浦)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860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汇得化工(周浦)成为汇得树脂的全资子公司,注册
资本仍为 100 万元。

C、汇得树脂合并汇得化工(周浦),汇得化工(周浦)注销

2004 年 8 月,汇得树脂合并汇得化工(周浦),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18 日出具汇验内字 2004 第 2455 号《验资报告》,验证汇得
树脂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480 万元。汇得化工(周浦)于 2004
年 9 月注销。

本次变更后,汇得树脂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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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钱建中 264 55.00
2 王伯平 120 25.00
3 王志明 96 20.00
合 计 480 100.00

2004 年 9 月 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汇得树脂的上述变更登记,
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④2005 年 9 月增资

2005 年 9 月 20 日,汇得树脂股东会经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48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 276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
方式同比例增资 244 万元。

2005 年 9 月 21 日,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汇验内字 2005 第
154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5 年 9 月 20 日,汇得树脂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20 万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76 万元,以货币方
式出资 244 万元,汇得树脂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得树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钱建中 550 55.00
2 王伯平 250 25.00
3 王志明 200 20.00
合 计 1,000 100.00

2005 年 9 月 29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汇得树脂的上述变更登记,
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⑤2007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3 月 15 日,汇得树脂股东会经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伯平将其
所持汇得树脂 25%股权转让给钱建中,王志明将其所持 20%股权转让给颜群,
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7 年 3 月 15 日,王伯平、王志明与钱建中、颜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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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平将其所持汇得树脂 25%股权以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建中,王志明将其
所持 20%股权以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颜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得树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钱建中 800 80.00
2 颜 群 200 20.00
合 计 1,000 100.00

2007 年 3 月 22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核准了汇得树脂的上述
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⑥2009 年 9 月增资

2009 年 9 月 10 日,汇得树脂股东会经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其中,钱建中增资 1,600 万元;颜群增资 400
万元。

2009 年 9 月 15 日,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汇验内字 2009 第
55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9 月 14 日,汇得树脂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2,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汇得树脂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得树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钱建中 2,400 80.00
2 颜 群 600 20.00
合 计 3,000 100.00

2009 年 9 月 1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核准了汇得树脂的上述
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后,汇得树脂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⑦2012 年 2 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1 年 12 月 29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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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同意汇得树脂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为“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

2012 年 1 月 10 日,汇得树脂股东会经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名称变
更为“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6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就上述变更事宜向
汇得集团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后,汇得集团未再发生变更。

(2)汇得树脂(汇得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汇得树脂自 2002 年 4 月设立至 2007 年 2 月,实际控制人为钱建中;2007
年 3 月至今,实际控制人为钱建中、颜群夫妇。具体变化过程如下:

①2002 年 4 月,汇得树脂设立时,汇得化工(周浦)持有汇得树脂 80%股
权,为汇得树脂的控股股东;凯德化工持有汇得化工(周浦)80%股权;钱建中
任凯德化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控制凯德化工 60%股权,为凯德化工的实际控
制人,因此,钱建中能够通过控制凯德化工间接控制汇得化工(周浦)并最终控
制汇得树脂。

②2004 年 9 月,汇得树脂股权转让及汇得树脂合并汇得化工(周浦)变更
完成后,钱建中持有汇得树脂 55%股权,能够实际控制汇得树脂。

③2007 年 3 月,汇得树脂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后,钱建中、颜群夫妇分别持
有汇得树脂 80%、20%股权,两人合计持有汇得树脂 100%股权,能够实际控制
汇得树脂。此后,汇得树脂(汇得集团)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再发生变化,实际
控制人未再发生变化。

(3)汇得树脂(汇得集团)的股东背景

2002 年 4 月,汇得树脂设立时,小股东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均为乡镇
集体企业,各持有汇得树脂 10%股权;同时,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各持有汇
得树脂的控股股东汇得化工(周浦)10%股权;汇得化工(周浦)另 80%股权为
凯德化工持有,凯德化工为自然人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因此,汇得树脂设立
时,具有集体背景,不具有国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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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分别于 2003 年 4 月、2003 年 12 月改制成为自然
人持股的企业,此后,汇得树脂(汇得集团)股权的最终持有人均为自然人,不
具有集体或国资背景。

(4)汇得树脂(汇得集团)原股东——汇得化工(周浦)的历史沿革及股
东背景

①汇得化工(周浦)的历史沿革

1997 年 5 月,汇得化工(周浦)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新区凯德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80 80.00
2 上海天汇合成皮革厂 10 10.00
3 上海市南汇县周浦捻线厂 10 10.00

合 计 100 100.00

汇得化工(周浦)设立时,小股东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均为乡镇集体企
业,两者各持有汇得化工(周浦)10%股权,汇得化工(周浦)另 80%股权由常
州新区凯德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化工”)持有,凯德化工为自然人
100%持股并由钱建中控制的公司。
天汇皮革厂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17 日,其设立时为上海市南汇区周浦镇镇属
集体企业。经上海市南汇区周浦镇人民政府于 2002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周府
(2002)114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天汇合成皮革厂转制的批复》同意,并履行了
审计、评估等程序,天汇皮革厂于 2003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
完成其 100%产权交割手续,改制成为自然人朱利国拥有 100%产权的个人独资
企业。
周浦捻线厂成立于 1989 年 10 月 22 日,其设立时为南汇县周浦乡政府主管
的乡镇集体企业。经南汇区周浦镇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周府(2003)
110 号文《关于同意周浦捻线厂转制和上海晨帆线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批复》
同意,并履行了审计、评估等程序,周浦捻线厂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成其 100%产权交割手续,改制成为自然人王志明拥有 100%
产权的个人独资企业。
2004 年 3 月 26 日,汇得化工(周浦)股东会经审议,全体股东凯德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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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一致同意将各自所持有的汇得化工(周浦)股权全部转
让给汇得树脂。
2004 年 3 月 26 日,凯德化工、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与汇得树脂签订《上
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协议》,凯德化工、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
将所持汇得化工(周浦)100%股权转让给汇得树脂;转让各方经协商确定汇得
化工(周浦)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860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汇得化工(周浦)成为汇得树脂的全资子公司,注册
资本仍为 100 万元。汇得化工(周浦)于 2004 年 9 月注销。

②汇得化工(周浦)是否具有国资或集体背景

1997 年 5 月,汇得化工(周浦)设立时,小股东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
均为乡镇集体企业,各持有汇得化工(周浦)10%股权;汇得化工(周浦)另 80%
股权为凯德化工持有,凯德化工为自然人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因此,汇得化
工(周浦)设立时,小股东具有集体背景,不具有国资背景。
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分别于 2003 年 4 月、2003 年 12 月改制成为自然
人持股的企业。2004 年 3 月,汇得化工(周浦)全体股东凯德化工、天汇皮革
厂、周浦捻线厂将各自所持有的汇得化工(周浦)股权全部转让给汇得树脂,直
至汇得树脂合并汇得化工(周浦)时,汇得化工(周浦)均已不再具有集体或国
资背景;汇得树脂受让汇得化工(周浦)100%股权时其自身的股权最终持有人
亦均为自然人。因此,自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分别于 2003 年 4 月、2003 年
12 月改制成为自然人持股企业后直至汇得化工(周浦)注销,汇得化工(周浦)
均已不再具有集体或国资背景。

(5)政府确认文件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出具《关于上海汇得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原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事项的确认函》,确认:

①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原系周浦镇镇属集体企业,经周浦镇人民政府批
准,并履行审计评估等程序,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于 2003 年先后完成改制,
净资产分别由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朱利国、王志明购买。该等改制过程合法、合规,
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隐患和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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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经改制,周浦捻线厂转变为自然人王志明个人拥有的企业,天汇皮革厂转
变为自然人朱利国拥有的企业,周浦镇人民政府对其不再存在任何资产、股权方
面的权益与责任。

《关于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汇得树脂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相
关事项的确认函》的内容是明确天汇皮革厂、周浦捻线厂 2003 年已完成改制且
改制过程合法合规,并非是对汇得集团历史沿革中所涉集体企业改制的确权性文
件。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钱建中、颜群夫妇,两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93.75%的
股份。

钱建中、颜群分别持有汇得集团 80%、2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47.50%股份;颜群直接持有发行人 2,4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0.00%;
钱建中持有湛然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鸿砚投资 100%股权,从而
控制湛然合伙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16.25%的股份,同时,钱建中、颜群还合计持
有湛然合伙 36.96%的合伙份额;且钱建中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及总经理,颜群
担任公司董事。

钱建中拥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402196709XXXX3X,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颜群拥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404196912XXXX26,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及投资的其他企业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汇得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
包括涟颖实业、澄进商务、鸿砚投资、湛然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涟颖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涟颖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568032742M
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老卫清路 1089 号 1 幢 114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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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颜 群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防水材料,建筑材料,保温材料,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金属材
料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工程,自有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10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汇得集团 80.00 80.00%
颜 群 20.00 20.00%

涟颖实业自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涟颖实业的总资产为 98.44 万元,净资产为 98.54
万元,涟颖实业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08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2)上海澄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澄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8681529X6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沪南路 3736 弄 8 号 6 幢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颜 群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商务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
市场营销策划,汽车租赁(除客运车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
业务和增值业务),机电产品、文化办公用品、百货、陶瓷制品、酒
经营范围
店用品及设备、家具、针纺织品、床上用品、洗涤用品、工艺品、
服装鞋帽、通讯器材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8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汇得集团 40.00 80.00%
颜 群 10.00 20.00%

澄进商务自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澄进商务的总资产为 46.66 万元,净资产为 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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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澄进商务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06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3)上海鸿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鸿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765L2N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 99 弄 1-9 号 1 幢 6710 室
法定代表人 钱建中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5 万元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钱建中 100.00 100.00%


鸿砚投资自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鸿砚投资的总资产为 6.46 万元,净资产为 5.45 万
元,鸿砚投资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5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4)湛然合伙

湛然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七、发行人发起人、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湛然合伙的总资产为 4,564.59 万元,净资产为
4,563.59 万元,湛然合伙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663.16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澄进商务、涟颖实业、鸿砚投资、湛然合伙及本公
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及其实际从事的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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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公司存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从事的业务 在业务重叠或
上下游关系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上海浦东
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
江南村镇 货币金融服务业
1 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否
银行股份 务
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有限公司
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
上海浦东
新区致广 发放贷款及相关
2 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否
小额贷款 的咨询活动
有限公司
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
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江苏江南
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
农村商业 货币金融服务业
3 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 否
银行股份 务
卖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有限公司
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
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
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上海浦东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
致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进商务、涟颖
实业、鸿砚投资、湛然合伙实际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上述企业中,涟颖实业、澄进商务曾向公
司出借资金,公司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按照实际借款的天数向其支付利息,
并在借款当年予以归还(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四、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之“5、关联方资金拆
借”)。除上述出借资金的交易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上述企业在报告期内
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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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和
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权属争议或被有权部门冻结,或委托、授权其他股东或
第三人管理或行使该等股份而使股东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或影响的情形,亦不存
在任何代别人持有股份或信托持有股份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
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新股不超过 2,666.6667 万
股,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00%。发行前后公司的
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类别 限售期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 8,000.00 100.00 8,000.00 75.00
其中:
汇得集团 3,800.00 47.50 3,800.00 35.62 36 个月
颜 群 2,400.00 30.00 2,400.00 22.50 36 个月
湛然合伙 1,300.00 16.25 1,300.00 12.19 36 个月
涌腾合伙 500.00 6.25 500.00 4.69 12 个月
本次拟发行新股 - - 2,666.6667 25.00 -
合 计 8,000.00 100.00 10,666.6667 100.00 -

(二)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自然人股东仅有颜群一人,在公司担任董
事职务。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东为汇得集团、颜群、湛然合伙、涌腾合伙,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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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汇得集团 100%股权由钱建中、颜群共同持有,其中,钱建中持有 80.00%
股权,颜群持有 20.00%股权,钱建中、颜群为夫妻关系;

2、湛然合伙由钱建中通过其个人独资公司鸿砚投资(湛然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控制;

3、涌腾合伙的合伙人之一许冬为钱建中的外甥,其持有涌腾合伙 0.30%的
合伙份额,许冬的配偶蒋丽文持有涌腾合伙 0.20%的合伙份额。

除上述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之“(一)本
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薪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2017 年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员工人数分别为 429、
363 人、389 人。其中 2017 年末公司员工人数的增长,一方面是因为储备募投项
目员工;另一方面由于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份收购了常州韵祺,公司员工增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的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分 类 人 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管 理 74 17.25
后 勤 38 8.86
员工专业结构 生 产 203 47.32
销 售 28 6.53
技 术 86 20.05
合 计 429 100.00
硕士及以上学历 26 6.06
员工文化程度
本科学历 9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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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人 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大专学历 56 13.05
大专以下学历 252 58.74
合 计 429 100.00
30 岁以下 138 32.17
31-40 岁 139 32.40
员工年龄
41-50 岁 108 25.17
51 岁以上 44 10.26
合 计 429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
同制。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
受权利。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地方附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社
会保险费;公司为上海户籍的员工及部分外省市农村户籍的员工(在公司处于管
理岗位或在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以上的外省市农村户籍员工)按时缴纳住房公积
金。

1、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缴纳金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单位 539.30 515.64 445.81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 201.94 183.58 158.94
单位 245.72 207.52 180.85
医疗保险
个人 50.68 40.27 32.12
单位 17.37 20.77 18.54
失业保险
个人 12.66 9.25 5.69
单位 7.43 14.29 9.92
工伤保险
个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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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单位 25.23 18.66 12.20
生育保险
个人 - - -
单位 835.05 776.88 667.32
社会保险合计
个人 265.28 233.10 196.75
单位 126.74 97.23 84.16
住房公积金
个人 126.30 97.19 84.36

注:上表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未包含公司 2017 年 12 月份收购的常州
韵祺的缴纳金额。

(2)缴纳人数和未缴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数和未缴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 目 社会 住房 社会 住房 社会 住房
保险 公积金 保险 公积金 保险 公积金
员工总人数 400 363 389
已缴纳人数 377 374 344 285 360 197

未缴纳人数 23 26 19 78 29 192

退休返聘 21 21 15 15 24 24

韩国籍外国人 1 1 1 1 1 1
未缴纳 个 人原因 自愿不
- - 2 6 2 5
原因 缴纳
当月新入职人员 1 1 1 1 2 2

外省市农村户籍 - 3 - 55 - 160

注:上表中的人数未包含公司 2017 年 12 月份收购的常州韵祺的相关人员。

对上表中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几种情形说明如下:

①退休返聘

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②韩国籍外国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韩社会保险协定和议定书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免除为韩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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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
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5)10 号)“一、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
系,并按照规定分别办理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原《上海市居住证》B 证)、
《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等证
件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在本人与
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
比例等均按照本市现行规定执行”的规定,未强制要求公司为外国籍员工缴纳住
房公积金。

③因个人原因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未缴纳社会保险的 2 名员工的《声明》,因其临近退休年龄,即使其在
报告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也不能达到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
金的缴纳年限,因此,该 2 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且其承诺不以此为由
要求公司做任何经济补偿。

根据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6 名员工的《声明》,其因没有购买商品房或租赁
房屋等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需求,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其承诺不以此为由
要求公司做任何经济补偿。

④当月新入职人员

公司来不及为当月新入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公司会在其入
职后第二个月为其补缴入职当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⑤外省市农村户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每年度会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根据《关于 2008 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六、住房公
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
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
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务型公司应为
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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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
公积金。此外,单位可以为本单位农业户口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未强制要求公司为外省市农村户籍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上述通知中约定住房
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的条款在以后年度未进行修订,持续有效)。

(3)欠缴部分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前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公司为该部分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需要补
缴的金额及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补缴社会保险 - 2.41 2.37
补缴住房公积金 - 2.97 2.46
补缴金额合计 - 5.38 4.83
合计补缴金额占公司
- 0.054% 0.16%
净利润的比重

注:上表中的补缴金额以报告期各期最后一个月的欠缴员工当月的欠缴金额年化计算。

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小,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低,
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4)对于欠缴情形的处理措施

对于因个人原因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2 名员工、自愿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 4 名员工,前 2 名员工已离职不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
余 4 名员工已在公司劝说下于 2017 年 3 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承诺:“如汇得科技及其子公司因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
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主管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处
以行政处罚的,本人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受
到行政处罚而支出的费用和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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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欠缴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1)公司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了如下证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 年 3 月 2 日、2017 年 7 月 25
日、2018 年 2 月 26 日分别出具了《证明》,汇得科技在报告期内一直遵守劳动、
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
险,不存在漏缴、拖欠等情形,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劳动用工方面纠纷或争议引
发的仲裁或诉讼事项。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2017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 1 月 30 日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普菲特化工在报告期内不存在
因违反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7 日、2017 年 7 月 24 日、2018
年 1 月 24 日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证明汇得科技、鸿得
聚氨酯、汇得国贸自建立账户以来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中心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住房公
积金证明》,证明普菲特化工截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止,未有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
金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存在因部分员工个人原因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
形,但该等欠缴人员较少,欠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
指标影响较小;且除其中 2 名员工离职外,公司已经劝说其余 4 名欠缴员工并于
2017 年 3 月起为其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

(3)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已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
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受到行政处罚而支出的费用和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
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上述,公司前述欠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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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重要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
要承诺和说明”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
要承诺和说明”之“(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3、关于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
要承诺和说明”之“(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及承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
要承诺和说明”之“(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5、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
要承诺和说明”之“(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
要承诺和说明”之“(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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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1)本人和本人
的近亲属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在与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相
近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本人近
亲属控制的其他公司、经济组织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
方式间接从事与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经营活动和业务,
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
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汇得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
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汇得科技进行
同业竞争。如果本人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汇得科技形成
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情况的,本人同意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将与该等业务
相关的股权或资产,纳入汇得科技经营或控制范围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汇得
科技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本人给予汇得科技对该等
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3)本人
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汇得科技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汇得科技,本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
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
运营权,从而避免与汇得科技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4)以上承诺自本人签署之
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公
司、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本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公司股东汇得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汇得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近或相似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
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2)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汇得科技
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兼并与汇得科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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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也不会以任何方
式为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竞争主体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3)对于本公
司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
事、总经理等)以及本公司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
函中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汇得科技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本公
司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汇得科技形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
同业竞争情况的,本公司同意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将与该等业务相关的股权或资
产,纳入汇得科技经营或控制范围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汇得科技有权随时要
求本公司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本公司给予汇得科技对该等股权在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4)本公司承诺如从
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汇得科技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的,将立即通知汇得科技,本公司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
方案,以最终排除本公司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
营权,从而避免与汇得科技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盖章之
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
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
司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作出承诺:“(1)
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可实际控制企业与汇
得科技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及本人可实际控制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汇得
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
可实际控制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人承诺不利用汇得科技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地位,损害汇得科技公司
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4)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汇得
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对于由本人可实际
控制的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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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
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汇得科技进行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汇得
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就避免关联交易作出承诺:“(1)本人、本人
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汇得科技(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
量避免和减少与汇得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汇得科技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
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汇得科技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
人控制的除汇得科技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汇得科技拆借、占用汇得科技
资金或采取由汇得科技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汇得科技资金。(2)对于本
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汇得科技以外的其他企业与汇得科技及其子公司
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
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
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
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与汇得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汇得科技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
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汇
得科技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汇得科技损
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汇得科技利益的,汇得科技的损失由本人承担。(5)上述
承诺在本人作为汇得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股东汇得集团、湛然合伙、涌腾合伙就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汇得科技之间
的关联交易,对于汇得科技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汇
得科技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
汇得科技拆借、占用汇得科技资金或采取由汇得科技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
占汇得科技资金。(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汇得科技及
其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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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
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与汇得科技及其子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汇得科技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
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
益或使汇得科技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汇
得科技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汇得科技利益的,汇得科技的损失由本公司承
担。(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构成汇得科技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避免关联交易作出承诺的承诺请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本节之“十、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于未来新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关承诺的
措施

公司在《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中承诺,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以同意继续履行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首发上市过程中所作仍然有效的相关承诺作为新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必要条件。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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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
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 浆料)、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聚酯多元醇。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打造“汇得”牌聚氨酯树脂产品。
多年来,公司始终根据聚氨酯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的变化,以客户
的实际需求为核心,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配方,实现
产品的差异化、定制化,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的优良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通过
自有的销售渠道及时了解下游客户及最终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情况,通过技术团队
的产品开发,为客户提供“产品+技术”的综合解决方案。

(二)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发展及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1、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为聚氨酯树脂产品,其中最主要的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简称“革
用聚氨酯”,又称为“PU 浆料”。除革用聚氨酯外,公司还生产、销售聚氨酯弹
性体原液(含聚氨酯改性体)和聚酯多元醇。其中,聚氨酯弹性体原液是用于生
产聚氨酯弹性体的主要原料;公司生产的聚酯多元醇主要是自用,是公司生产聚
氨酯的中间产品,公司也直接销售部分聚酯多元醇。

(1)革用聚氨酯

革用聚氨酯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合成革,将革用聚氨酯(作为涂层)涂覆于
基布表面可以生产聚氨酯合成革(简称“合成革”)。合成革的耐曲折性、耐候性、
耐磨性等物理性能指标以及手感、外观等特性主要是受革用聚氨酯的性能和品质
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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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工艺不同,革用聚氨酯可分为溶剂型、无溶剂型和水性聚氨酯三种
类型。由于溶剂型聚氨酯的品质、性能指标相对更加稳定,且下游客户习惯生产
溶剂型聚氨酯合成革产品,因此目前合成革行业的采购需求以溶剂型革用聚氨酯
为主。

溶剂型革用聚氨酯根据生产工艺不同又分为:干法面层、干法粘接层(主要
包括一液型、二液型、干法发泡型、耐寒不黄变型等)和湿法发泡层(主要包括
湿法牛巴革型、高剥离型、耐水解高剥离型等)等系列产品。

无溶剂型聚氨酯、水性聚氨酯是公司近年来持续开发的绿色环保型聚氨酯新
产品。

(2)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经过混合反应就可以制成聚氨酯弹性体。简单地说,就是
两种聚氨酯弹性体原液,氢基组份与异氰酸酯组份计量混合反应定型成聚氨酯弹
性体。聚氨酯弹性体,也称弹性体,由于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被广泛地用于高
端功能性合成革、鞋材(鞋底料)、电缆、管材、汽车、航空、医疗、薄膜等众
多行业。

(3)聚酯多元醇

聚酯多元醇是由多元醇和多元酸反应生成。公司生产聚酯多元醇主要是用于
生产聚氨酯产品,公司也将部分聚酯多元醇直接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特点介绍如下:

项目 革用聚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聚酯多元醇

生产工艺 预聚法 预聚法和二液法 酯化聚合法
无色或乳黄色 无色或乳黄色 无色或乳黄色
外观形态
粘稠液体 粘稠液体 粘稠液体
混合反应制成聚氨酯
用途范围 聚氨酯合成革的涂层 制造聚氨酯、弹性体等
弹性体
溶剂型使用有机溶剂;
是否使用
水性和无溶剂型不使 不使用有机溶剂 不使用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
用有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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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革用聚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聚酯多元醇
目前以溶剂型为主,未 作为中间体,未来发展受
功能性、专用性的改性
发展趋势 来水性和无溶剂型的 聚氨酯、弹性体发展的影
体为发展方向
比例会逐步提高 响

二、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编码:C26)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编
码:C26)大类下的“合成材料制造”分类下的“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分类编码:C2651)。

从产品的化学结构看,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从产品的化合物分子量看,
公司属于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相关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我国聚氨酯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及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
争体制。国家及地方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国家及地方
质量监督检验局负责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制定;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生产安全进行监管。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宗旨和职能主要是:反映会员单
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对聚氨酯行业进行管
理,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行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
进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协作,组织行业信息交流和技术交流活动,积极发展与
国外同行业组织的业务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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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相关政策

序号 名称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
1 和社会发展第 2011 年 国务院 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十二个五年规 共性基础材料。
划》
绿色制造工程。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
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
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开展重大节能环保、
《中国制造
2 2015 年 国务院 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
2025》
化示范。实施重点区域、流域、行业清
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扎实推进大气、
水、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专项。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树脂复
《战略性新兴
合材料高效低成本成型技术,飞机结构
产业重点产品
3 2013 年 国家发改委 复合材料整体化成型技术,高效自动化
和服务指导目
成型技术,低温固化及新型固化成型技
录》
术。
《产业结构调 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热塑性聚
2011 年
整指导目录 酯弹性体(TPEE)、苯乙烯-异戊二烯-苯
4 (2013 年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本)》 乙烯热塑性嵌段共聚物(SIS)、热塑性聚
修正)
(修正) 氨酯弹性体(TPU)等材料开发与生产。
《新材料产业
国家工业和
5 “十二五”重 2012 年 先进高分子材料: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
信息化部
点产品目录》
先进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其低成本制备技
《当前优先发
国家发改 术,新型特殊结构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展的高技术产
6 2011 年 委、科技部、 生态环境材料、材料的可循环回收技术,
业化重点领域
商务部 高分子材料环境友好技术,环境友好材
指南》
料的分析检测技术和方法及标准物质。
《人造革合成
国家工业和
7 革行业标准》 2016 年 规定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标准。
信息化部
系列标准

(三)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现状

精细化工产品,也称专用化学品,一般是指具有特定的应用功能、技术密集、
商品性强、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
方各面,从电子材料、涂料、医药、造纸、油墨、食品添加剂,到航空航天、汽
车、机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等高新技术方面都有广泛的应用。

精细化工产品的特点主要是:品种多,更新换代快;产量小,大多以间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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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生产;具有功能性或最终使用性:配方、工艺等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产品质量
要求高;技术密集度高,要求不断进行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的研究,重
视技术服务;设备投资较小;附加价值率高等特点。

近年来,全球主要工业发达国家都把发展精细化工行业作为传统化工产业结
构升级调整的重点发展战略之一,化工产业向“多元化”及“精细化”方向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1 年全球精细化学品的市场规模约为人民币 6.03
万亿元,2015 年已经达到了人民币 8.39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 8.6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电子、汽车、机械工业、建筑新材料、新能
源及新型环保材料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电子与信息化学品、表面工程化学品、
医药化学品等将会得到迅速发展,全球范围内精细化学品市场规模将保持高于传
统化工行业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产品附加值相对普通化工产品较
高,同时精细化工行业技术水平又能够体现一个国家综合技术水平,因此我国十
分重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精细化工行业已经成为化工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
一。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终端消费品需求的不
断增长使得对具有特殊功能的精细化工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
局数据统计,2004 年到 2014 年,我国精细化工专用化学品行业的营业收入从
1,944 亿元增长到 19,35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5.84%。同时,我国精细化
工行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解决了高附加值、高端精细化工材料和商品主要依赖进
口的问题,越来越多的我国生产的精细化学品开始在国内、国际市场占据主导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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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4 -2014 年我国专用化学品销售收入(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5 年度以后国家统计局未再公布该行业数据。
根据国家的“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将是石化行
业的产业转型期,大部分传统化工品面临调整,精细化工产品将是石化行业下一
阶段发展的重点和热点。加强精细化工产业技术创新和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开发
高性能化、专用化、绿色化产品,成为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重
点,未来精细化工品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高于传统化工行业的速度增长。

(四)高分子材料行业发展现状

高分子材料也称为聚合物材料,是以高分子为基体,再配以其他添加剂(助
剂)所构成的材料。高分子材料按照特性可分为塑料、橡胶、纤维、粘合剂、涂
料、功能材料和复合材料。

我国在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和综合利用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高分子材料
已经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我国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高分子材料
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高分子材料的主要应用领域,如生活消费品
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医疗器械及航天工业等都持续
高速增长,促进了我国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尤其是最近 10 年,中国高分子
材料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专业化、规模化、技术型企业不断出现和发展。

根据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制定的“十三五”规划显示,高分子材料将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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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拟列
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高分子材料在未来 5 年将会成为基础材料行业的发展的重
点和热点,未来高分子材料行业将会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以常用的塑料为例,20 世纪中期以来,中国塑料工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合成树脂、塑料制品以及塑料加工机械近 30 年以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从下游
建筑、装饰、家电、电子电器、汽车、玩具、办公设备等行业日益广泛的应用发
展来看,显示了中国塑料工业强劲的发展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06
年至 2017 年我国塑料制品行业产量由 2,802 万吨增长至 7,516 万吨,总体保持增
长趋势,年复合增长率为 9.38%。

图:2006 -2017 年我国塑料制品行业产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五)聚氨酯产品介绍及行业发展情况

1、聚氨酯材料介绍

聚氨酯是一种新兴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因其卓越的
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产品应用领域涉及轻工、化工、电子、
纺织、医疗、建筑、建材、汽车、国防、航天、航空等。

聚氨酯是指主链上含有重复氨基甲酸酯基团(-NHCOO-)的大分子化合物
的统称,是由众多原料制成的聚合物。通过改变聚氨酯树脂原料种类及配方组成,
可以大幅改变产品性能,得到不同物性的聚氨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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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上游原料包括异氰酸酯(如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
氰酸酯,TDI)、聚酯多元醇(由多元醇和多元酸反应生成,常用的多元酸为已
二酸,AA;多元醇为丁二醇,BG,乙二醇,EG)、聚醚多元醇等,辅料包括溶
剂(如二甲基甲酰胺,DMF)、扩链剂、催化剂、发泡剂等。

聚氨酯制品的特点主要包括:性能可调范围宽、适应性强;耐磨性能好;机
械强度大;粘接性能好;弹性好,具有优良的复原性;低温环境柔性好;耐候性
好,使用寿命 20 年以上;耐油性好;耐生物老化性能好。

2、聚氨酯制品及主要分类情况

聚氨酯制品产业链图如下:

纯苯 苯胺
硬质泡沫
MDA 聚合MDI

甲醇 甲醛
建筑
粗MDI
软质泡沫
合成气

光气 纯MDI

液氮 家具
弹性体
TDI

甲苯

二硝基甲苯 甲苯二胺
家电
涂 料
硝酸




丙烯 环氧丙烷 聚丙烯二醇
革用聚氨酯
汽车

聚醚多元醇


聚四氢呋喃
粘合剂
电石 乙炔 服装、鞋类

丁二醇

甲醇 甲醛
密封剂

聚酯多元醇
医疗

氢气 醇酮
氨纶
己二酸

苯 硝酸




注:MDA 指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MDI 指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TDI 指甲苯二异氰酸酯。

聚氨酯制品种类众多,主要的分类包括:聚氨酯泡沫塑料(包括硬质泡沫、
软质泡沫等)、革用聚氨酯(PU 浆料)、聚氨酯弹性体、聚氨酯涂料、聚氨酯密
封剂和聚氨酯粘合剂、聚氨酯纤维(氨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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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泡沫塑料,是异氰酸酯和羟基化合物经聚合发泡制成,按其硬度可分
为硬质泡沫、软质泡沫等。聚氨酯泡沫塑料是聚氨酯制品的主要品种之一,其主
要特征是多孔性,因而相对密度小。聚氨酯软泡的主要功能是缓冲,因此常用于
沙发家具、枕头、坐垫、玩具、服装和隔音内衬;聚氨酯硬泡主要用于绝热保温、
冷藏冷冻设备及冷库、绝热板材、墙体保温、管道保温、储罐的绝热等。

革用聚氨酯(PU 浆料)是生产合成革的主要原材料。合成革是以毛布为底
基,以 PU 浆料为涂料制成,由于其具有色彩丰富、材质弹性好、纹理自然、手
感柔软、外观真皮感强等特点,被广泛地应用在服装、箱包、鞋类、家具等消费
行业。

聚氨酯弹性体为聚合物主链上含有较多的氨基甲酸酯基团的系列弹性体材
料,是对其施加的外力消除后复原性较好的一种高分子材料。聚氨酯弹性体按照
工艺不同,可分为热塑型聚氨酯弹性体(TPU)、浇注型聚氨酯弹性体(CPU)
和混炼型聚氨酯弹性体(MPU)。聚氨酯弹性体既有热塑性塑料的易加工性能,
又具有热固性橡胶的性能,主要体现在抗撕裂性强、弯曲性能优秀、抗张强度及
断裂伸长率高、长期压缩变形率低、低温下仍保持良好的弹性、防滑性能和耐磨
性突出等,被广泛地用于鞋材(鞋底料)、电缆、复合材料服装、汽车、医疗、
管材、薄膜等众多行业。

聚氨酯涂料是目前较常见的一类涂料,可以分为双组分聚氨酯涂料和单组分
聚氨酯涂料,应用范围也很广,主要应用于木器涂料、汽车修补涂料、防腐涂料、
地坪漆、电子涂料、特种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等。

除上述应用外,聚氨酯还广泛地用于密封剂、粘合剂、氨纶等。

3、全球聚氨酯行业发展情况

聚氨酯产品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取
得了快速发展。目前,亚太地区、北美和西欧是全球最主要的聚氨酯产销地区,
合计的消费量占到全球总量的 85%以上,其中亚太地区已经是全球最大的聚氨酯
消费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的约 45%;其次是北美和西欧,合计占全球市场的约
40%。由于北美和西欧的市场已经渐趋饱和,因此近几年以及未来聚氨酯发展的
重点将集中在亚太地区。此外,在其他新兴国家如印度、巴西、墨西哥等,聚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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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在建筑、服装、家具等行业中的应用需求也越来越大。

从全球聚氨酯行业发展总量和发展速度看,聚氨酯于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工
业化生产,之后产量开始快速增长,在 80 年代开始进入调整发展阶段,90 年代
基本处于相对平稳的持续增长状态。

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2 年全球聚氨酯制品总产量约
1,129 万吨,2007 年增长到 1,592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7.1%。受金融危机的影
响,2008 年全球聚氨酯产量比 2007 年略有增长,2009 年则产量下降,但在 2010
年开始产量恢复并持续增长,2015 年全球产量为 2,164 万吨,2016 年全球产量
达到 2,339 万吨,预计未来几年全球聚氨酯产量年增幅超过 5%。

图:2003-2016 年全球聚氨酯行业产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

目前全球聚氨酯(含聚氨酯原料)行业主要的生产企业包括:万华化学(中
国)、巴斯夫(德国)、科思创(德国)、陶氏化学(美国)、亨斯迈(美国)等公
司。近年来,由于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越来越多更加环保的制作工艺在聚氨酯
行业内推广使用。预计在未来,随着全球市场的扩张以及制作工艺上的技术升级
将给整个聚氨酯行业带来巨大的增长机会。

4、全球聚氨酯主要原料情况

制造聚氨酯的主要原料包括: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聚醚多元醇、
聚酯多元醇等。此外,二甲基甲酰胺(DMF)作为辅料,是溶剂型聚氨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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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主要溶剂。

聚氨酯主要原料、辅料为大宗化工产品,生产技术均较为成熟、产品相对标
准化,主要的生产和消费区域集中在欧美和亚洲地区。

目前全球的 MDI 产能主要集中在西欧、美国和东亚地区,其中西欧和美国
的 MDI 产品起步较早,市场成熟,东亚则成为近年来 MDI 产能增长最快的地区。
MDI 行业的产能集中度很高,全球主要有 8 家较大规模的 MDI 生产企业,分别
是万华化学(中国)、巴斯夫(德国)、科思创(德国)、亨斯迈(美国)、陶氏化
学(美国)、三井化学(日本)、东曹公司(日本)和锦湖三井公司(韩国)。根
据我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6 年全球 MDI 总产能约为 850 万吨。

目前全球聚醚多元醇总产能约 1,000 多万吨,生产主要集中在西欧、美国和
中国,主要生产商有陶氏化学(美国)、科思创(德国)、巴斯夫(德国)等公司。

聚酯多元醇主要为聚氨酯生产企业生产聚氨酯的中间品。目前对外销售的主
要厂商有斯泰潘(美国)等化学企业。

5、我国聚氨酯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我国聚氨酯起步于 20 世纪 50 年代末、60 年代初,发展初期是以生产聚氨
酯原料为主。1962 年我国建成了年产 500 吨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生产装置,
奠定了我国聚氨酯及聚氨酯原料工业发展的基础。1963 年我国成功开发一步法
聚醚型聚氨酯软泡生产工艺,并于 1966 年建成国产聚氨酯软泡生产装置。20 世
纪 70 年代中期我国有了一定规模的小工业装置生产。至 1978 年,我国聚氨酯制
品生产能力为 1.1 万吨,实际产量约为 0.5 万吨。这一时期为我国聚氨酯行业的
初创阶段。

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陆续从日本、欧洲等国家引进聚氨酯行业先进的设备、
技术和装置,聚氨酯工业开始高速发展,年产量增长速度超过 20%。在 20 世纪
90 年代,随时我国经济水平的持续快速发展,聚氨酯作为新型多功能、先进的
高分子材料,具有橡胶和塑料的双重优点,尤其是在隔热、隔音、耐磨、耐油、
弹性、挠曲性等方面具有其他合成材料无法比拟的优点,因此应用范围很广泛。

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聚氨酯生产、消费国。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统
计数据,我国 2000 年聚氨酯产量约 100 万吨,占当年全球总量约 10%;而到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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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国聚氨酯产销量已达到约 870 万吨,占全球总量 40%以上。2016 年我国聚
氨酯产销量约为 1,060 万吨,占全球总量超过 45%。

随着建筑节能、汽车、家电、服装、家具等产业的消费升级,聚氨酯应用规
模和领域不断增加。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数据,预计 2016 年至 2018 年聚氨
酯产销量年均增长率将保持在 8%以上。

我国目前聚氨酯的主要应用领域是聚氨酯泡沫(包括硬质、软质等)、革用
聚氨酯、涂料和弹性体等。从聚氨酯应用来看,2016 年度聚氨酯消耗量的具体
情况为:聚氨酯泡沫 384 万吨,革用聚氨酯 195 万吨,涂料 164 万吨,弹性体
86 万吨,粘合剂 60 万吨,鞋底原液 52 万吨,氨纶 51 万吨。

图:2016 年我国聚氨酯制品的生产消费用途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

从聚氨酯产能区域布局看,我国聚氨酯产业布局已基本形成,主要有:以上
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烟台、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
三角地区;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地区以及以福建泉州为中心的海西经济区等聚氨
酯产业聚集地区。

(六)革用聚氨酯行业发展情况

革用聚氨酯主要用于合成革行业,其消耗量主要取决于下游合成革制品企业
的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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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情况

(1)人造革合成革与天然皮革

天然皮革是由动物皮加工而成,近年来行业发展受到了原料供应、环境保护、
动物保护呼声以及人们消费习惯转变的影响。人造革、合成革是天然皮革的主要
替代品,其中聚氯乙烯(PVC)革,习惯上称为人造革,而聚氨酯(PU)革,
习惯上称为合成革。我国的 PVC 人造革行业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发展,但由
于 PVC 人造革的透气性、吸湿性和手感、质地都相对较差,近年来的发展已经
受到较大限制。而 PU 合成革有着更为优越的物理性能,而且在手感、质地、外
观等方面都更接近天然皮革。

近年来,随着合成革技术和工艺的发展,其在手感、外观等方面已经很接近
天然皮革,而机械强度、耐化学性、质量均一性、自动化剪裁、加工适应性等方
面更优于天然皮革。由于合成革在性能上的优势,不仅在服装、沙发家具、箱包、
鞋类、球类、手套等普通消费领域可以替代天然皮革,而且已经在向汽车座椅内
饰、室内装饰、健身器材、医疗器械等高端应用领域不断延伸。

(2)我国人造革合成革的生产情况

20 世纪 50 年代,人造革合成革产业基地主要集中在欧美地区,但随着亚洲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欧美发达国家生产成本的提高,产业重心开始向亚洲转移,在
日本、韩国和中国得到快速发展。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我国的人造革合成革产
量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占据着重要地位。2000 年以后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人
造革合成革生产国和消费国。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09 年至 2014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从 185
万吨增加至 375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5.18%。2015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总
产量同比下降约 8%,2016 年同比下降 3%。

2015、2016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出现下降是因为在 2012 至 2014 年期
间浙江温州等地区开始陆续出现由“民间借贷”、“互保”引起的企业资金紧张,
波及到温州地区的合成革生产企业。而温州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合成革生产基
地,一些规模较小、产品技术特点不突出的合成革生产企业甚至陆续停产、倒闭。
此外,2015 年、2016 年我国服装行业产量下降也影响人造革合成革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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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3)人造革合成革的主要应用领域

从 2015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的应用领域看,服装用革消费量最大,占比为
37%。其次为家具用革,占比约为 18%。另外鞋类用革和箱包用革的占比分别为
16%和 13%。

图:2015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消费量按产品分类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

随着国内合成革产品产量的提高以及产业的结构升级,合成革企业对高品
质、功能性的聚氨酯产品的需求量持续增长。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由于作为
人造革合成革消费需求主力的鞋类、服装、箱包和家具等行业已经完成向中国制
造转移,而汽车内饰、室内装饰、功能性专用鞋等高档合成革产品在我国的需求
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

合成革未来发展的两大趋势是生态性、功能性。生态性、功能性的合成革是
指生产过程中不会污染环境、产成品具有优良环保性能且具有很好的物理性能的
合成革,代表了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2、革用聚氨酯行业发展情况

(1)革用聚氨酯行业概况

20 世纪 50 年代,全球人造革合成革产业基地主要在欧美地区。随着亚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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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的迅速发展和发达国家生产成本的提高,全球人造革合成革产业重心向亚洲转
移,因此全球聚氨酯产业也向亚洲转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革用聚氨
酯生产、消费国家。

(2)革用聚氨酯行业的经营模式及生产、销售情况

合成革生产企业普遍采用根据生产时间计划,分批次采购的经营模式,而革
用聚氨酯生产企业,特别是为客户生产定制性较强的中高端聚氨酯产品的生产企
业,由于产品品种、型号众多,因此主要采用根据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的“以销
定产”经营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合成革
制品的箱包、家具、服装、鞋材等消费品的品质、功能、手感、外观等要求越来
越高,而合成革的手感、外观以及主要的功能性指标主要是受聚氨酯的性能影响,
因此规模小、没有自身技术特点、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安全生产和环保管控落
后、自动化程度较低的革用聚氨酯生产企业逐渐被淘汰。

2007 年至 2013 年,我国的革用聚氨酯行业产量持续上升,2007 年的总产量
约为 114 万吨,2013 年的总产量约为 201 万吨,期间复合增长率约为 10%。2014
年和 2015 年革用聚氨酯行业总产量下降,分别为 194 万吨和 190 万吨,而 2016
年总产量有所增长,为 197 万吨。

图:2007-2016 年中国革用聚氨酯行业产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数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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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革用聚氨酯行业产量发展情况与合成革行业趋势基本相同。2012 年至
2014 年,浙江温州等地区开始陆续出现由“民间借贷”、“互保”引起的企业资
金紧张,涉及温州地区的合成革生产企业,也影响到革用聚氨酯企业,部分革用
聚氨酯企业,特别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企业甚至破产倒闭。而规模较大、
有相对技术优势的企业受影响的程度相对较小。

在 2014 年、2015 年下游行业需求下降的情况也推动了革用聚氨酯行业的整
合和规范,自 2014 年以来革用聚氨酯行业的生产集中度提高,行业整体的规范
性也逐步改善。

根据我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6 年度革用聚氨酯行业产量最大的 5
家生产企业总产量约为 85 万吨,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为 43.35%。2013 年至 2016
年,上述 5 家革用聚氨酯生产企业总产量占当年行业总产量的比例如下:

年度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产量占比 41.29% 41.96% 42.70% 43.35%

3、革用聚氨酯行业市场前景

(1)服装、箱包、鞋材等消费品领域的市场前景

服装、箱包、鞋材是合成革消费量最大的应用领域,因此也是革用聚氨酯消
费量最大的应用领域,而此类生活消费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受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
习惯的影响。

2010 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居民消费品的市场
空间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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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10-2015 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消费习惯的角度来看,随着消费升级,产品质量高、消费体验好的产品更
加受到市场的青睐,具体体现为:在鞋材方面,以前的市场需求主要考虑性价比,
而近年来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与舒适度,产品质量好、舒适度高、功能性
强的合成革制品越来越受到市场消费者的认可,消费者也愿意为此支付更高的价
格;在服装方面,合成革面料的服装受到市场时尚潮流的影响,以往价格较低但
美观度和舒适度较差的人造革产品逐渐被市场淘汰,而手感柔和、舒适度和可塑
性更好的中高端合成革制品已经成为市场需求的主流。

作为合成革主要原料的革用聚氨酯,通过技术开发对其配方和工艺方面的创
新,可以改变合成革的产品性能特点,使得合成革在舒适性、手感、外观等特征
更接近真皮,而在功能性、一致性、稳定性、可加工性、环保性等指标上要更优
于真皮,可以更好地满足时尚潮流的需求。因此。随着聚氨酯产品持续地提升品
质、推出创新产品,中高端革用聚氨酯产品在服装、箱包、鞋材等消费领域的应
用越来越广泛。

(2)汽车座椅、内饰领域的市场前景

目前汽车座椅使用的材料有真皮座椅、织物座椅和合成革座椅。真皮座椅是
由动物皮制成,织物座椅是由化学纤维物质为主要材料制作。近年来随着合成革
的品质、外观、手感等性能的不断提升,合成革在汽车座椅、内饰领域的应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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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明显。与真皮座椅相比,合成革座椅在高物性、可加工性、环保性、性价比等
方面具有优势。目前中高档汽车中的合成革所使用的聚氨酯主要为无溶剂型,属
于绿色友好型的环保产品,其所制成的汽车合成革残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含量低。而真皮在鞣制、复鞣和涂饰等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含有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对身体健康有危害。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统计数据,2009 年以来,我国乘用车销量连续增
长,不断创造历史新高。自 2010 年以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消费市
场。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信息,截至 2016 年底,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为 1.94
亿辆,其中私家车保有量为 1.34 亿辆,每百户家庭拥有 36 辆。但该数字仍然低
于发达国家 10 年前的数字,2008 年,美国、日本、德国和意大利的每百人乘用
车保有量就分别达到了 44.69 辆、45.22 辆、50.48 辆和 62.09 辆。随着我国居民
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交通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我国的汽车市场需求仍将呈现稳定
快速增长的态势。

图:2009-2016 年我国乘用车销量(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统计数据
汽车座椅、内饰材料更多地使用合成革产品,将带动中高端革用聚氨酯的需
求持续增长。

(3)家具和室内装饰领域的市场前景

革用聚氨酯在家具和室内装饰领域的应用主要是生产沙发、座椅皮饰用合成
革,其消费量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购买新房装修,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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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旧房家具换新,受人均收入影响较大。

2009 年以来,除了个别年份因为受相关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商品房销售面
积环比有所下降以外,我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总体一直呈现上涨趋势。

图:2009-2016 年我国房地产销售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未来人们居住面积的进一步增长将持续为家具及室内装饰市场提供强劲的
消费需求。而随着居民收入的提升,人们对耐用消费品的品质需求日益提升,在
家具用品和室内装饰市场,更加时尚、手感好、可塑性强、舒适又耐用的中高端
聚氨酯合成革将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认可。

4、革用聚氨酯行业主要发展方向

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给出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十三五”期间
革用聚氨酯树脂主要发展目标为:一是加快环保型革用聚氨酯树脂开发和产业化
规模,主要开发无溶剂型聚氨酯、水性聚氨酯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
建立年生产能力在 2 万吨级以上的生产装置,形成产业化规模;二是大力开发功
能性革用聚氨酯树脂,并扩大其应用规模,主要包括阻燃性树脂、形状记忆型树
脂、高透湿透气性树脂、四防型(防火、防水、防油、防静电)树脂、自洁性树
脂、耐久性树脂等;三是加大专用助剂的开发,提高聚氨酯合成革 5 大类助剂(解
决故障类、改善加工性能类、增加功能类、调节表面效果类、表面处理类)国产
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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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要求和引导方向看,环保型聚氨酯将是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根据国
务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
规划》提出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等要求,属于环境友好型的无溶剂
型聚氨酯、水性聚氨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将是革用聚氨酯未来发展
的方向。

从市场需求看,功能性、高品质的革用聚氨酯是近年来需求增长旺盛的产品
品类,主要是受消费者对下游合成革产品需求的拉动。汽车座椅和内饰革、时尚
美观手感好的服饰革、功能性强的专业用革等高端合成革制品的需求增长,带动
了功能性、高品质革用聚氨酯产品需求的增长。预计未来几年,此类革用聚氨酯
需求将持续增长,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1)环境友好型聚氨酯

目前我国革用聚氨酯产品以溶剂型为主,若合成革生产企业在使用生产过程
中安全措施防护不当,则生产过程有可能造成有机溶剂(DMF)产生挥发性气
体,造成环境污染。

水性聚氨酯是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聚氨酯产品,也称水分
散聚氨酯;无溶剂型聚氨酯是指不使用溶剂作为介质的聚氨酯产品;热塑性聚氨
酯弹性体(TPU)是弹性体的一种,生产过程中也不使用有机溶剂。水性聚氨酯、
无溶剂型聚氨酯和 TPU 不仅可以用于生产合成革产品,也可以用于涂料、胶粘
剂、鞋底料等领域。

无溶剂型聚氨酯、水性聚氨酯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都是环境友好
型产品,符合政策要求和未来行业发展方向。

与溶剂型聚氨酯相比,水性聚氨酯的产品物性、工艺和功能性还需要继续提
升,且成本较高,因此在现有的合成革产品中使用量相对较小。无溶剂型聚氨酯
和 TPU 的产品物性和功能性较好,目前在中高端合成革产品中使用越来越多,
未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功能性革用聚氨酯

由于革用聚氨酯主要用于居民消费品产品,而近年来,消费者对于服装、箱
包、鞋类等消费品的功能化、个性化、专业化等要求越来越高。另外,服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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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鞋类等消费品在近年来的推陈出新速度明显加快,“时尚快消品”大行其道。
聚氨酯合成革产品加工性强,可以根据客户和消费者的需求制作各种轻薄、高弹、
耐磨等功能性要求的时尚流行服装和鞋类,如近几年流行的轻薄紧身的“皮裤”、
“皮衣”、轻便耐磨的休闲鞋、各种专业运动鞋等,都是以聚氨酯为原料。“时尚
快消品”的流行不但加快了聚氨酯合成革在服装鞋类领域代替真皮,还大大加快
了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更换服装、鞋类、箱包的速度。此外,由于具有轻
便、耐磨等特性,聚氨酯在专业防护等劳保用品和户外运动服装鞋类等领域的应
用也增长迅速。

未来能够及时迎合消费品市场需求和具有特殊物性、功能的聚氨酯将是行业
未来发展方向。

(3)同时兼有环保和功能性的革用聚氨酯

以汽车座椅革为例,汽车座椅、内饰用的聚氨酯合成革对耐磨、透气性、外
观、手感均要求较高,是高端的功能性合成革产品。同时,目前的汽车座椅、内
饰革主要使用无溶剂型聚氨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低、气味小,属
于环保型聚氨酯产品。

未来功能性好的绿色环保型聚氨酯产品应该是中高端聚氨酯的发展方向。

(4)聚氨酯改性体、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

革用聚氨酯是根据聚氨酯应用领域分类的聚氨酯品种,而聚氨酯改性体和热
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是根据聚氨酯性能分类的品种。

聚氨酯改性体是指改变了某些性能的聚氨酯,主要是可以提升聚氨酯产品在
张力、拉力、强韧和耐老化等功能方面的特性,使其制品变得更加透气而又不透
水、耐油,由于这些功能性方面的创新,使得聚氨酯可以更加广泛地用于运动器
材、专业运动鞋、医疗器材、汽车椅座内饰等高端行业。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是一类加热可以塑化、溶剂可以溶解的聚氨酯
弹性体,具有耐磨性优异;抗撕裂性强;弯曲性能好;抗张强度及断裂伸长率高;
耐低、高温性能好;长期压缩变形率低;耐油性强;耐老化的特征。由于 TPU
具有高强度、高弹性、高耐磨性和高屈挠性等优良机械性能,又具有耐一般化学
品的性能,因此决定了其可以有众多特殊用途的适用性特性。目前 TPU 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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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高档的合成革、电缆;各种专业运动鞋鞋底料(高档运动鞋、登山鞋、滑雪
鞋、高尔夫球鞋、野战鞋、溜冰鞋、鞋气垫等);各种高强度要求的管材,如车
辆、坦克、飞机使用的软管;具有高弹性、高强度、防水功能的复合服装面料等。

汽车工业也是 TPU 未来重要发展领域。TPU 既可用于汽车座椅内饰革,也
可以制成汽车车体中的多种构件,如利用 TPU 的减震性、韧性、耐磨性可制成
轴瓦、轴套、减震器等;利用其弹性、弯曲性、耐疲劳性、耐油脂性可制成管类
和护套类,如输油管、电缆绝缘外套、传动皮带和薄壁油箱;利用其密封功能、
抗切割性可制成垫圈、垫板、垫片和安全玻璃;利用其尺寸稳定、冲击强度高和
良好的涂层特性,可制成门板和安全气囊等。此外,TPU 热塑性弹性体还可以
用于密封材料、管材、轻纺、医疗器件、轮胎等,未来发展前景好。

5、行业壁垒

(1)技术创新的壁垒

尽管生产革用聚氨酯的技术和配方已较为成熟,但由于革用聚氨酯产品下游
行业应用范围广、产品多,特别是近几年,传统的服装、家具、制鞋等居民生活
用品明显向强调耐磨、弹性、手感等功能性和专门用途方向发展。因此,下游客
户多样性的需求要求革用聚氨酯企业需要有持续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

生产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掌握程度、产品开发能力和持续的技改能力是进入本
行业的主要技术壁垒。

(2)生产工艺壁垒

革用聚氨酯行业下游客户多为连续、多批次采购革用聚氨酯,因此要求产品
具有稳定的品质和性能。而稳定的品质和各种性能指标主要来自于生产企业对于
生产工艺的掌握,需要对原料、配方、工艺水平、管理系统等多方面的精准处理,
而这一系列的高标准要求形成行业进入者的壁垒。

(3)先入者的客户粘性壁垒

革用聚氨酯的品质和功能将直接影响下游合成革产品的性能,革用聚氨酯的
品质稳定性又不容易通过简单检测而全面掌握,而且不同的客户甚至同一客户的
不同产品对所用革用聚氨酯的具体性能也不完全相同。因此,行业先进入者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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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者的了解程度以及其自身在行业内多年经营形成的名誉度和熟悉度,将对新进
入者形成壁垒。

(4)管理体系壁垒

革用聚氨酯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而且下游企业生产集中度不高。面对众
多客户分散的产品型号需求,需要生产企业有一整套精细、科学、有效的关于采
购、生产、销售、服务等的管理体系,因此行业具有体管理体系壁垒。

(5)人才团队及人才培养体系壁垒

革用聚氨酯生产的配方调试、工艺的选择、生产过程中关键技术的把控等都
需要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多年的学习和经验积累。目前革用聚氨酯行业内高水平
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艺人员的相对缺乏成为了制约行业新入者进入的壁垒。

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革用聚氨酯行业的利润水平主要受产品成本和产品价格波动的直接影响,而
影响革用聚氨酯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是原材料成本。

近年来,国际石油价格走势波动较大,2014 年下半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国
际石油价格持续下降,2016 年第四季度,国际石油价格又开始增长。革用聚氨
酯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在革用聚氨酯行业内,企业由于规模、成本、技术、品种结构及管理方面的
差异,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区别。拥有较强研发实力、产品品质好且能规模
化经营的企业,由于能够生产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通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因此盈利能力稳定,利润水平较高。行业内企业唯有走专业化和精细化道路并提
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才能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7、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革用聚氨酯生产、消费大国。国内的革用聚氨酯生产
厂商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提高革用聚氨酯产品附加值的主要方法是产品
要能够满足客户对功能性和品质的要求,而在行业内主要是几家规模较大的企业
才能够生产出具有定制化功能并保证品质稳定、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的革用聚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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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产品。

(2)行业竞争的主要表现

革用聚氨酯产品的生产过程所需时间较短,行业发展也较为成熟且充分竞
争。而决定生产企业实际产量的主要因素是市场需求,要求生产企业具备持续研
发能力(研发出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功能性、品质稳定的产品)、为客户在产品
使用方面提供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及时供货能力和能够保
证产品优质且质量稳定的生产、管理能力。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6 年底,我国革用聚氨酯生产企业
年产量 10 万吨以上的共有约 5 家(关联企业产量合并计算),主要集中在浙江、
上海、江苏、福建等地区。具体产量及排名情况如下:

排名 公司名称 主要生产基地 2016 年产量(万吨) 占全国产量比例
1 华峰集团 浙江、上海、广东 25 12.57%
2 旭川化学 江苏、浙江 24 12.21%
3 华大化学 浙江、江苏、山东 15 7.38%
4 汇得科技 上海 12 6.11%
5 禾欣控股 浙江、福建 10 5.09%

上述企业中,除发行人外,其他公司均有多个生产基地。发行人目前只有位
于上海金山化工区的一个主要厂区,但发行人单个厂区的产量较高。

8、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居民消费水平不断上升,带动下游行业需求持续增长

革用聚氨酯行业下游的服装行业、家具行业、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
济和居民购买力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稳
步提高,部分居民消费购买意愿转化为实际消费行为,成为拉动相关产业快速发
展的强劲动力。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是庞大市场容量的基础,在此基础
上,消费者的购买力决定了市场的规模。过去数年间,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一直处
于上升趋势。在宏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且居民消费水平持续上升的背景下,会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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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对下游的服装、家具、汽车行业以及本行业的需求持续增长,从而带动聚氨酯
行业需求的增长。

(2)行业产品结构转型

随着全球消费者健康、环保、生态要求的提高,以及对材料及制品质量更优
良、物性更卓越的要求,高功能化和高性能化、生态环保性的聚氨酯产品在我国
合成革产品中的使用比重不断提高。因此,市场对生态功能性复合新材料的需求
持续增加,将进一步拉动聚氨酯产品,特别是高品质、新性能、环保型的聚氨酯
产品的持续发展。

(3)中国制造产品的不断前进,带动国内革用聚氨酯需求增长和结构升级

聚氨酯产品本身种类很多,下游应用行业更是广泛,居民生活用品、工业产
品领域均有涉及。而近年来,随着“中国制造”的全球化,中国制造的产品不仅
数量多,而且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国内更多高品质和特殊性能的产品需求,
将带动国内革用聚氨酯行业的产量扩张和产业结构升级。

9、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

革用聚氨酯主要原材料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近年来石油价格波动幅度较
大,这对石化下游行业的定价方法和库存管理等管理体系提出较高要求,革用聚
氨酯生产企业需要准确、迅速对原材料价格变动作出反应,才会保证在行业里的
竞争力。

(2)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不足的影响

革用聚氨酯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众多,而且近几年随着最终消费市场需求以及
环境保护政策的变化,要求行业内企业的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能
力,也要求行业企业具有复合型人才,对市场需求的变化迅速反应。

(3)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和劳动力供给的减少均导致了企业用工成本
的增加,预计未来几年内劳动力成本上涨的趋势仍将保持,对行业整体带来不利
影响,要求企业能够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反应,生产附加值较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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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业经营模式及行业特征

(1)行业经营模式

由于革用聚氨酯行业的下游合成革产品品种、型号众多,对应革用聚氨酯的
品种、型号也很多,因此合成革生产企业普遍采用根据生产时间计划分批次采购
的经营模式,而革用聚氨酯生产企业,特别是为客户生产定制性较强的中高端聚
氨酯产品的生产企业,主要采用根据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的“以销定产”经营模
式。此经营模式下,需要根据客户在产品性能、品质、环保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为其定制产品,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的调整、生产人员和管
理人员的经验方面。而对于主要生产普通的通用聚氨酯产品的生产企业,会采用
“标准产品”经营模式,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

(2)行业的区域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特征

由于我国合成革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特别是温州及周边地区)和珠三角
区域,因此革用聚氨酯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及周边,行业的区域性
比较明显。

革用聚氨酯的下游应用行业较为广泛,主要受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的影
响,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11、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革用聚氨酯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异氰酸酯(MDI、TDI)、聚酯多元醇(主
要原料为已二酸等)、聚醚多元醇等化工原料制造行业,其中革用的溶剂型聚氨
酯需要加入二甲基甲酰胺(DMF)等助剂;革用聚氨酯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
合成革行业,而合成革行业的下游应用非常广泛。

(1)革用聚氨酯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革用聚氨酯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化工原料行业,上游行业对发行人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原材料采购成本上。

(2)革用聚氨酯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革用聚氨酯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合成革行业,而合成革行业下游行业众
多,包括多个国民经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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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鞋、箱包、服装、家具、汽车座椅等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和居民购
买力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部
分居民消费购买意愿转化为实际消费行为,成为拉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强劲动
力。总体来看,居民消费水平整体增长情况会通过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影响聚氨
酯行业的市场需求。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

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6 年我国革用聚氨酯产量约为 197
万吨。2016 年发行人革用聚氨酯产量约为 12 万吨,占我国革用聚氨酯行业总产
量的比例为 6.11%。2014 年和 2015 年该比例分别为 5.41%和 5.27%。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主要通过创新及开发毛利率相对较
高的产品进行现有产品结构升级,从而提高利润水平。未来随着下游行业对弹性
体、水性等特殊用途或工艺的聚氨酯产品需求持续增加,发行人盈利能力将进一
步提高。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行业主要企业的简要情况

1、华峰集团

华峰集团主要生产鞋底用聚氨酯树脂、革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弹性纤维等
聚氨酯系列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分别在浙江温州、上海、广东肇庆等地。

2、旭川化学

旭川化学主要生产革用聚氨酯、聚酯多元醇、鞋底原液等产品,主要生产基
地分别在江苏昆山、浙江丽水、浙江温州等地。

3、华大化学

华大化学主要生产聚酯多元醇、革用聚氨酯树脂、鞋底原液、聚氨酯粘合剂、
水性聚氨酯等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分别在山东烟台、浙江丽水、江苏常熟等地。

4、禾欣控股

禾欣控股主要生产聚氨酯合成革、超细纤维合成革、聚氨酯树脂等产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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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生产基地分别在浙江嘉兴、浙江台州、福建莆田等地。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能力强

发行人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持续的新产品研发能力,既可以根据
客户自身需求调整产品工艺特点,也可以研发创新产品引领客户需求。经过多年
对生产工艺探索的积累,发行人已经具有持续生产高品质产品的能力和经验。

2、在下游行业中信誉度较高,客户粘度较强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合成革用聚氨酯业务,生产“汇得”品牌的聚氨
酯产品,主要管理团队均在公司工作多年。由于多年来持续向客户提供性能优良、
品质稳定的产品,发行人及其革用聚氨酯产品均已在下游行业中形成“性能好、
品质高”的良好口碑,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

3、管理优势和成本优势

革用聚氨酯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生产企业在掌握了生产技术及工艺配方
后,更重要的是要保证能够连续、稳定地生产出性能优越、品质稳定的产品。

发行人经过近二十年的摸索研究,已经建立了一套关于原料选择、仓储管理、
生产管控、成品检验、人员管理的科学、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能够在保证产
品性能和品质优势的同时,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从而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

(四)发行人竞争劣势

1、产能限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基本饱和,无法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更好地
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

2、生产基地布局单一

由于发行人目前只在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有一个生产基地,受到运输成本和
业务辐射半径的影响,公司的销售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因此需要在其他下游需
求旺盛地区增加生产基地,这样既可以节省生产成本,还可以节省运输时间和成
本,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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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体原液与聚酯多元醇。

1、革用聚氨酯

公司最主要的产品革用聚氨酯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合成革,将革用聚氨酯
(作为涂层)涂覆于基布表面可以生产聚氨酯合成革。根据生产工艺不同,革用
聚氨酯可分为溶剂型、无溶剂型和水性聚氨酯三种类型。其中溶剂型革用聚氨酯
主要用于生产服装革、鞋面革、箱包革、球革、家具革、装饰革等居民消费产品;
无溶剂型革用聚氨酯目前主要用于生产汽车革(座椅革、内饰革等)以及其他对
环保、性能等方面要求更高的产品。由于溶剂型聚氨酯的品质、性能指标相对更
加稳定,且下游客户习惯生产溶剂型聚氨酯合成革产品,因此目前合成革行业的
采购需求以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为主。

2、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经过混合反应可以制成聚氨酯弹性体,是生产聚氨酯弹性
体的最主要原料。简单地说,就是两种聚氨酯弹性体原液,氢基组份与异氰酸酯
组份计量混合反应定型成聚氨酯弹性体。

聚氨酯弹性体,也称弹性体,由于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被广泛地用于高端
功能性合成革、鞋材(鞋底料)、电缆、管材、汽车、航空、医疗、薄膜等众多
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聚氨酯弹性体原液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浇注型聚氨酯
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的一种,简称“CPU”),具体用途主要用于汽车座椅填充
物(发泡材料)以及粘合剂、轮胎材料、特种电缆等。

3、聚酯多元醇

聚酯多元醇是公司生产革用聚氨酯的主要原料(中间品),同时聚酯多元醇
也可以用于生产聚氨酯弹性体。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聚酯多元醇主要提供
给亨斯迈、巴斯夫等跨国公司用于其生产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的
一种,简称“TPU”),也有少量产品用于 CPU 产品。TPU 产品用途广泛、下游
行业众多,主要应用于特种轮胎、特种电缆等各种高档材料,也可以用于生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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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合成革浆料,但目前在合成革行业应用较少,短期内不会替代革用聚氨酯产品。

主要产品 最终用途
革用聚氨酯 箱包、服装、鞋材、家具、运动器材、电子产品包装、汽车内饰等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鞋底材料、电缆、管材、高端合成革、薄膜等
聚酯多元醇 各类聚氨酯的生产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

1、聚酯多元醇的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的聚酯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树脂的化学中间体,聚酯多元醇以己二
酸(AA)、二元醇为主要原料,添加催化剂并经酯化、酸价调整、真空除水缩聚、
羟值调整、过滤等工序制得,其生产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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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

加热 氮气

计量
二元醇 搅拌、加热

加热 氮气

计量 脱水
己二酸 酯化
回流
加热 氮气
脱水 分
计量
催化剂 缩聚
回流
加热 氮气、真空

脱水
酸价调整 缩
回流
加热 氮气、真空
脱水
缩聚
回流

加热 氮气、真空
脱水
羟值调整
回流
冷却 氮气、真空

过滤、罐装
入库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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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革用聚氨酯树脂的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的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系以甲基甲酰胺(DMF)为溶剂,将聚酯
多元醇和二异氰酸酯先后经预聚合、聚合、终止反应、调整粘度等工序制得。其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有机溶剂

计量

计量 溶剂
聚酯多元醇 搅拌
回流
加热

计量 溶剂
二异氰酸酯 反应
回流
氮气
溶剂

聚合度调整
回流
加热

计量 溶剂
扩链剂 反应 凝
回流
加热
溶剂
聚合度调整
回流

加热 氮气、真空
溶剂
计量
有机溶剂 粘度调整
回流
冷却 氮气、真空

计量 溶剂
助剂 搅拌
回流



过滤,罐装
入库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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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弹性体原液的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的弹性体原液产品系同时生产两个组份产品,氢基组份与异氰酸酯
组份(以下称“A 料”和“B 料”)。

A 料系以聚酯多元醇或聚醚多元醇、助剂为主要原料,根据不同物性要求进
行分子设计、形成特定配方后,在特定条件下搅拌混合,经检验合格后进行温度
调整制得。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扩链剂、助剂

计量


聚酯(聚醚) 计量 氮气 氮气、加热
脱水 氮封 搅拌
多元醇

氮气、加热


氮气 氮气、冷却 羟值调整、
产品 过滤、出料
检验



B 料系以聚酯多元醇或聚醚多元醇、异氰酸酯为主要原料,添加催化剂后搅
拌混合,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冷却制得。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二异氰酸酯、
助剂
计量


聚酯(聚醚) 计量 氮气 氮气、加热
脱水 氮封 搅拌
多元醇

氮气、加热


氮气 氮气、冷却 NCO调整、
产品 过滤、出料
检验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下游行业主
要客户的销售渠道网络,重视并提供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服务,提高
产品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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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公司按区域配备专门的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通过收集市场变化趋势、客户需求信息,将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研发部,
以协助客户进行产品技术开发。公司强调顾问式服务和引导式销售,根据客户需
求设计产品性能和工艺,满足并引导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

2、生产模式

公司客户数量多,且客户通常对产品有多批次、多品种、发货周期短的要求,
而公司产品又具有定制化、多品种、多型号的特点,因此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取
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产品的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公司销售部的销售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及时反馈给销售内勤,销售内勤
每天汇总订单信息后,形成销售计划,及时将销售计划发送给生产部;生产部的
调度人员根据订单的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时间等要求编制生产计划并传送给生
产车间;生产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客户需要提前打样、试样的,由
研发部进行打样、试样,经检测并和客户确认后,制定工艺单下达生产车间,每
批产品严格按照工艺单进行生产。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均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为
大型跨国化工企业和国内上市公司。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每天的原材料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情况,向供
应商订单采购。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量,供应部建立有较为严格的供应
商筛选标准和流程,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水平等
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系统。

4、研发模式

公司对产品的研发分为前瞻性研发和市场应用性研发,前瞻性研发是根据对
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市场前景的分析,进行自主性创新研究,引导客户和市场的需
求;市场应用性研发是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着重解决生产工艺、产品应用方
面的技术问题,使技术转化成实际生产能力。研发部将已开发的产品信息提供给
销售部进行市场开拓,销售部也及时地向研发部反馈市场需求等市场动态,保证
研发与市场、客户的最新需求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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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构成

单位:万元

产品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革用聚氨酯 112,505.16 82.90% 95,888.81 87.64% 86,578.42 88.53%
聚氨酯弹性
10,582.28 7.80% 7,255.86 6.63% 5,333.80 5.45%
体原液
聚酯多元醇 12,632.45 9.31% 6,267.95 5.73% 5,879.09 6.01%
主营业务收
135,719.88 100.00% 109,412.62 100.00% 97,791.31 100.00%
入合计

2、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产量、销量及产销率

单位:吨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年 度
合成革用聚氨酯及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2017 年度 125,000.00 115,892.68 115,312.82 92.71% 99.50%
2016 年度 125,000.00 122,521.64 120,845.39 98.02% 98.63%
2015 年度 125,000.00 103,730.10 104,123.50 82.98% 100.3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聚酯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的中间品,报告期内,该产品主要为发行人生产自
用,部分用于对外销售。

革用聚氨酯与聚氨酯弹性体原液使用的生产装置基本相同,其产能产量主要
取决于反应釜的数量和产品的生产时间,并考虑清洗反应釜、投入原料和设备维
修的时间,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能力为 12.5 万吨/年。

溶剂型革用聚氨酯和部分种类的聚氨酯弹性体原液需要使用聚酯多元醇或
聚醚多元醇。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使用聚酯多元醇,聚酯多
元醇在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中的成分约为 15%-20%;公司生产的弹性体原液主要
使用聚醚多元醇,与聚酯多元醇没有产量对应关系。

公司最主要的生产设施是“反应釜”,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公司的反应釜
分为两大类,一类用于生产革用聚氨酯和弹性体原液,称聚氨酯(PU)反应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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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用于生产聚酯多元醇,称多元醇(PE)反应釜。该两类反应釜并不能通用。

聚酯多元醇是生产革用聚氨酯的中间品,其生产设施与生产革用聚氨酯和弹
性体原液均不共用。目前公司聚酯多元醇的产能能够满足自用生产革用聚氨酯并
对外直接销售聚酯多元醇的需求。若进一步大幅扩大销量,则需要进行大规模的
固定资产投资,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增加聚酯多元醇的产能产量。

公司的弹性体原液和对外销售的聚酯多元醇产品应用范围与革用聚氨酯有
所区别,目前无法代替革用聚氨酯的产品应用,是增加新的应用领域、满足新的
产品需求。

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共用同类生产设施,但公司革用聚氨酯产量
远大于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短期内聚氨酯弹性体原液产量不能替代或大幅影响公
司革用聚氨酯的产量。公司的销售策略倾向于更多地生产符合公司发展目标、毛
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同时要维护长期战略合作客户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
要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单位产品平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利润规模的增长。

3、主要产品的区域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浙江 41,813.33 30.81% 45,541.59 41.62% 42,895.17 43.86%

江苏 28,233.74 20.80% 24,267.98 22.18% 24,465.02 25.02%

福建 26,669.11 19.65% 16,436.28 15.02% 14,735.60 15.07%

上海 28,017.72 20.64% 15,238.84 13.93% 8,714.25 8.91%

安徽 5,530.20 4.08% 3,799.46 3.47% 3,445.41 3.52%

外销 1,424.07 1.05% 1,329.48 1.22% 1,899.37 1.94%

其他 4,031.71 2.97% 2,798.99 2.56% 1,636.49 1.67%

合计 135,719.88 100.00% 109,412.62 100.00% 97,791.31 100.00%

受运输成本和下游客户需求区域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的销售区域是以上海
为中心,覆盖半径在 500 公里左右的地区,主要覆盖地域为华东六省一市,该地
区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95%以上。主要原因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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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箱包革、家具革、鞋革、服装革与汽车革等产品的生产,
而上述产品的制造基地多集中在华东及华南地区,特别浙江温州地区是中国合成
革产品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二是运输价格与运输距离正相关,运输距离过远将增
加公司运输费用。

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福建省福鼎市,项目投产后将显着提升公司在另
一合成革聚集地区福建以及广东等华南地区的销售收入。

4、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名称
单价 增减 单价 增减 单价

合成革用聚氨酯 10,138.29 23.03% 8,240.28 -4.46% 8,624.57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24,370.36 50.45% 16,198.13 13.51% 14,270.43

聚酯多元醇 12,453.20 21.25% 10,270.87 -5.09% 10,821.45

综 合 10,881.08 26.25% 8,618.69 -3.44% 8,926.12

2016 年由于革用聚氨酯的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价格下降等因
素影响,革用聚氨酯 2016 年平均单位产品成本同比 2015 年下降 5.83%,导致 2016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平均单价同比 2015 年下降 4.46%。

2017 年,受上游企业产能限制、石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多重影响,二甲基甲
酰胺(DMF)、己二酸(AA)、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等主要原材料价
格均在 2017 年出现快速上涨并在高位震荡的走势。2017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
平均采购价格和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均比 2016 年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请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
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革用聚氨酯。革用聚氨酯不属于标准的大宗商品,目前不
存在类似于塑料、橡胶等基础化工原材料的有公开报价的大宗期货交易市场。

行业内统称所有革用聚氨酯为浆料,部分化工品网站提供浆料单一大类产品
的参考性价格。公司所在的革用聚氨酯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下游应用十分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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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多为定制开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通过添加不同类型的助剂去满
足下游客户对于合成革产品关于性能、规格、工艺参数等不同要求,所以公司的
主要产品并不存在统一的公开市场报价。

5、报告期内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1)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销售收入合并后,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向前十
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包含原材料贸易收入口径)及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7 年度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 聚酯多元醇/聚
1 15,814.04 11.09%
其关联公司 氨酯弹性体原液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 革用聚氨酯/助
2 11,346.10 7.96%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剂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
3 革用聚氨酯 6,671.56 4.68%

4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4,447.55 3.12%
5 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3,743.08 2.62%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
6 革用聚氨酯 3,738.45 2.62%
关联公司
7 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3,284.23 2.30%
8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666.59 1.87%
9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644.48 1.85%
10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614.45 1.83%
合 计 56,970.54 39.95%
2016 年度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 聚酯多元醇/聚
1 8,164.00 6.95%
其关联公司 氨酯弹性体原液
2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8,044.60 6.85%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
3 革用聚氨酯 7,909.99 6.74%
关联公司
世联汽车内饰(苏州)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原
4 6,627.10 5.65%
及其关联公司 材料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
5 革用聚氨酯 4,235.23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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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6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553.55 2.18%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7 革用聚氨酯 2,342.83 2.00%

8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068.38 1.76%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
9 革用聚氨酯 1,855.32 1.58%
公司
10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1,727.46 1.47%
合 计 45,528.46 38.79%
2015 年度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 聚酯多元醇/聚
1 6,565.58 5.81%
其关联公司 氨酯弹性体原液
2 上海融福化工有限公司 原材料 4,698.79 4.16%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
3 革用聚氨酯 4,138.70 3.66%
关联公司
世联汽车内饰(苏州)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原
4 3,336.58 2.95%
及其关联公司 材料
5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3,259.65 2.88%
6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773.04 2.45%
7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754.06 2.44%
8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468.59 2.18%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9 革用聚氨酯 2,310.31 2.04%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
10 革用聚氨酯 2,289.65 2.03%
公司
合 计 34,594.95 30.60%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原材料的对外销售形成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该部分收
入后,公司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向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将受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销售收入进行合并)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前十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金额
号 收入比例 排名出现次数
2017 年度
聚酯多元醇/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
1 聚氨酯弹性 15,814.04 11.65% 3
关联公司
体原液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
2 革用聚氨酯 11,103.02 8.18% 3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6,671.56 4.9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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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占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前十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金额
号 收入比例 排名出现次数
4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4,447.55 3.28% 3
5 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3,743.08 2.76% 1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关
6 革用聚氨酯 3,738.45 2.75% 3
联公司
7 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3,284.23 2.42% 1
8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666.59 1.96% 2
9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644.48 1.95% 3
10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614.45 1.93% 2
合 计 56,727.45 41.80%
2016 年度
聚酯多元醇/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
1 聚氨酯弹 性 8,164.00 7.46% 3
关联公司
体原液
2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8,044.60 7.35% 3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关
3 革用聚氨酯 7,909.99 7.23% 3
联公司
世联汽车内饰(苏州)有限公司
4 革用聚氨酯 6,480.91 5.92% 3
及其关联公司
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4,235.23 3.87% 3
6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553.55 2.33% 2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7 革用聚氨酯 2,342.83 2.14% 2

8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068.38 1.89% 2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
9 革用聚氨酯 1,855.32 1.70% 2

10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1,727.46 1.58% 3
合 计 45,382.27 41.47%
2015 年度
聚酯多元醇/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
1 聚氨酯弹 性 6,565.58 6.71% 3
关联公司
体原液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关
3 革用聚氨酯 4,138.70 4.23% 3
联公司
世联汽车内饰(苏州)有限公司
4 革用聚氨酯 3,263.67 3.33% 3
及其关联公司
4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3,259.65 3.33% 3
5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773.04 2.84% 2
6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754.06 2.8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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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占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前十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金额
号 收入比例 排名出现次数
7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468.59 2.52% 2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8 革用聚氨酯 2,310.31 2.36% 2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
9 革用聚氨酯 2,289.65 2.34% 2

1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革用聚氨酯 2,138.32 2.19% 3
合 计 31,947.02 32.67%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均不超过 50%,不存在严重依赖少
数客户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是公司的前五名客户又
是前五名供应商。亨斯迈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全球主要的生产商,
而 MDI 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故公司向亨斯迈采购二苯基甲烷二异氰
酸酯(MDI)。交易双方会签订单独的逐批采购订单,用于确认采购产品的型号、
数量、交易价格等,订单期限一般为 30 日。上述采购由亨斯迈提供运输;亨斯
迈根据每笔采购订单,单独开具发票,公司按信用期单独进行付款。

同时,公司向亨斯迈销售聚酯多元醇、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等产品。公司与亨
斯迈签订了单独的框架性产品买卖合同,合同对于双方合作关系、产品类型、产
品价格的确定方式、产品包装、产品交付、产品交接及风险转移、产品质量标准、
货款结算及支付、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公司实际销售时按照客户的具体订
单确认产品数量、产品价格及交付时间。公司根据每笔销售订单单独开具发票,
按信用期进行收款。

(2)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

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前十名的客户)及变动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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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序 是否为 是否为 是否为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号 前十名 前十名 前十名
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
客户 客户 客户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
1 √ 15,814.04 √ 8,164.00 √ 6,565.58
司及其关联公司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
2 √ 11,103.02 √ 6,480.91 √ 3,263.67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
3 √ 6,671.56 √ 4,235.23 √ 2,138.32
限公司
4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 4,447.55 √ 8,044.60 √ 3,259.65
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有限
5 √ 3,743.08 - 158.16 - 123.78
公司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
6 √ 3,738.45 √ 7,909.99 √ 4,138.70
及其关联公司
7 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 √ 3,284.23 - 1,442.29 - 948.13
8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 2,666.59 - 1,528.79 √ 2,773.04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
9 √ 2,644.48 √ 1,727.46 √ 2,754.06
公司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
10 √ 2,614.45 √ 2,068.38 - 763.89

11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 2,314.97 √ 2,553.55 √ 2,468.59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
12 - 2,281.33 √ 2,342.83 √ 2,310.31
有限公司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
13 - 2,083.27 √ 1,855.32 √ 2,289.65
有限公司

注:上表中,“√”代表“是”;“-”代表“否”。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前十名客户保持稳定,报告期三个会计年度的前十名客
户基本一致,合计涉及 13 名客户。2016 年或 2017 年新增进入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前十名的客户情况如下:
A、2017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前十名客户中,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建邦德”)和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鑫”)
在 2015 年和 2016 年均不是公司的前十名客户。
福建邦德自 2012 年开始与公司合作,持续每年向公司采购革用聚氨酯树脂
产品。2017 年度,福建邦德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同比大幅增长,交易内容主要是
其向公司采购“高回弹绵柔型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高回弹绵柔型革用聚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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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树脂”是公司于 2016 年研发的新产品,具有手感绵柔、压纹性好、真皮感强
的优点。福建邦德使用高回弹绵柔型革用聚氨酯树脂生产的服装革销售给其下游
的大型连锁服装品牌,该种服装革销量较好,因此,福建邦德 2017 年向公司的
采购金额大幅增加。
浙江泰鑫自 2012 年开始与公司合作,是公司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的长期客
户。报告期内,公司对浙江泰鑫的销售收入逐年增长,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销售金额分别为 948.13 万元、1,442.29 万元、3,284.23 万元。
B、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永大”)为公司革用聚氨酯
树脂产品的长期客户,2015 年度,福鼎永大与公司的交易金额为 763.89 万元,
未进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前十名客户;2016 年起,福鼎永大与公司的交易金
额大幅增长,福鼎永大在 2016 年、2017 年均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前十名客户,
2016 年、2017 年公司对福鼎永大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068.38 万元、2,614.45
万元。

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部分原材料形成其他业务收入,2015 至 2017 年度,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5,267.07 万元、7,974.06 万元和 6,892.32 万元,
逐年下降。
2015 年,由于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相对较高,上海融福化工有限公司作
为公司的原材料销售客户,其位于公司营业收入客户排名的第二名,2016 年和
2017 年,其均未排入公司营业收入的前十名客户。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收入的前十名客户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前十名客户基本一致。
(3)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①贸易类客户减少

公司的主要客户分为销售产品的客户(主营业务收入),也有原材料贸易类
客户(其他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革用聚氨酯、聚氨酯
弹性体原液与聚酯多元醇等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己二酸(AA)和二苯基
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等原材料贸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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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减少了原材料贸易的业务规模,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公司
对上海融福化工有限公司等主要贸易类客户的销售额及其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
大幅下降。

②主营业务客户(前十)分布保持稳定,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前十名客户中,亨斯迈向公司购买弹性体原液及聚酯多元
醇产品,其余客户皆为革用聚氨酯产品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亨斯迈的销售金额
逐年增长,向革用聚氨酯客户的销售金额受终端市场影响有一定幅度的波动,但
公司主要客户相对稳定,主要为长期合作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的销售
合计金额占收入比例逐年上升。

2017 年,前十客户新增的浙江泰鑫与福建邦德与公司合作时间均超过 6 年
且一直有稳定的交易发生。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中亨斯迈与世联的销售占比保持稳定增长,原因如下:

A、公司与亨斯迈的合作

亨斯迈作为国际知名的跨国化学原料生产企业(美国 500 强企业),其运营
的公司为全球多个行业提供基础产品,下游应用的行业包括化学品、塑料、汽车、
航空、鞋类、油漆与涂料、建筑、技术、农业、保健、纺织、洗涤剂、个人护理、
家具、器具与包装等。亨斯迈的产品主要包括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MDI)、胺类、
表面活性剂、环氧树脂类聚合物、聚亚安酯和化工品。

亨斯迈作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且合作时间较长,公司给予亨斯迈的信
用期限为月结 45-60 天,上述信用期限在合理的信用期限范围内。报告期内,亨
斯迈的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对亨斯迈销售的产品为弹性体原液与聚酯多元醇,亨斯迈采
购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汽车内饰与汽车座椅的发泡物。汽车座椅发泡物类产
品是亨斯迈的新产品,其 2017 年销量大幅增长,因此亨斯迈向公司采购聚酯多
元醇的数量相应增长。

综上,公司向亨斯迈销售持续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聚酯多元醇的销售在报告期
内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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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多元醇是生产革用聚氨酯的原料(化学中间品),同时也是生产热塑性
聚氨酯弹性体(TPU)的主要原料。其中用于生产 TPU 的聚酯多元醇在其性能、
指示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均高于生产革用聚氨酯的聚酯多元醇。报告期内,公司仅
对外销售用于生产 TPU 的聚酯多元醇。

TPU 是近年来推出的一种新型聚氨酯材料,下游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如鞋材,
电线电缆、管材、密封胶、电脑机械件等。聚酯多元醇作为生产 TPU 的主要原
料,亨斯迈在国内具有较大规模的 TPU 生产能力,但其在国内并无聚酯多元醇
的生产装置与生产能力。由于公司具有多种聚酯多元醇的研发生产能力,生产的
聚酯多元醇与亨斯迈产品的契合度、良品率较高。因此,报告期内亨斯迈一直向
公司采购聚酯多元醇用于 TPU。

由于 TPU 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需求快速增长,亨斯迈加大了国内 TPU
产能的投入,并于 2016 年在上海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金山)的 TPU 工厂建成
投产了第二条 TPU 生产线。随着亨斯迈 2017 年度 TPU 产能的大幅扩张,其对公
司聚酯多元醇的需求量也相应增加,这是公司 2017 年度向亨斯迈销售聚酯多元
醇增长 109.92%的主要原因。

B、公司与世联的合作

世联作为国际知名的高新纤维材料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耗材与服
装纤维材料。世联在亚洲、北美及南美等地区均设有汽车配套工厂,其主要客户
为日系整车制造企业。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实体是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
海)有限公司与世联汽车内饰(苏州)有限公司,上述企业是世联在中国投资的
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联主要负责汽车内饰革与座椅革的生产制造,为中国地区的
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无溶剂合成革领域为世联提供定制研发的创新产品。公司
通过以研发为导向的客户开发模式,不但能够满足世联对于产品质量与工艺的要
求,还能根据世联的要求定制研发适合世联产品要求的聚氨酯产品,因此公司已
经成为世联在汽车内饰革与座椅革供应体系中最主要的革用聚氨酯产品供应商。
随着世联在我国产量的增长及其所采购原材料的国产比例提高,公司向世联销售
革用聚氨酯产品的数量保持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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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KEYFAME 生产各种等级的聚合 MDI、MDI 衍生物、TDI/MDI
ENTERPRISES 70.00% 混合物、销售自产产品,营销各种等级的聚合 MDI
LIMITED 和纯 MDI、MDI 衍生物、TDI/MDI 混合物,并销
售由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卖给公司的富余
上海亨斯迈 上海市化学 的苯胺和硝基苯,及提供相关服务。各类 MDI、
13,844 万
聚氨酯有限 2003/3/7 工业区神工 TDI/MDI 混合物等聚氨酯产品及其原材料、苯胺
美元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
公司 30.00% 路 139 号 和硝基苯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有限公司 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根据亨斯迈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集团 2016
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年年报,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 年收
聚氨酯橡胶系列产品(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开
入折合人民
发、研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和
上海亨斯迈 上海市金山 币超 600 亿
相关的技术咨询;聚氨酯原料、聚氨酯中间体产
聚氨酯特种 800 万美 亨斯迈国际(香港) 区金山卫镇 元
2011/11/1 100.00% 品和聚氨酯橡胶系列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
材料有限公 元 有限公司 华创路 58
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
司 号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中国(上海) 以聚氨酯原料、精细化学品、添加剂、催化剂、
亨斯迈化工
8,020 万美 DAVIDRICHARDM 自有贸易试 石化产品、包装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化工和工业产
贸易(上海) 2000/7/7 100.00%
元 ING 验区新灵路 品为主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
有限公司
118 号 511B 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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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室 咨询服务;从事聚氨酯原料、精细化学品、添加
剂、催化剂、石化产品等的批发、进出口、佣金
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为本公
司集团内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世联株式会社 77.50% 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纺织品及其原料、机器设备
及零部件、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化学品(以上产
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仅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许可项目,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中国(上海)
世联美仕生 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汽车零部件、
自由贸易试
活用品(上 200 万美 纸制品、眼镜、塑料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
2011/4/15 验区富特北
海)有限公 元 世联美国公司 22.50% 材料、金属制品、服装服饰、皮革制品的批发、
路 207 号三
司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零售(限区外分 根据世联集
层 C05 室
支机构经营),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国际贸易,转 团 2016 年
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 年报,2016
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 年收入折合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民币超
未显示出 研发、生产安全气囊;进行各种高档织物面料的 60 亿元
世联株式会社
资比例 织、染、后整理加工;进行汽车内装饰用皮革后
整理技术加工以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
世联汽车内 江苏省苏州
4,780 万美 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
饰(苏州) 2002/12/11 高新区鹿山
元 未显示出 批发、佣金代理(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
有限公司 世联美国公司 路 50 号
资比例 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
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售
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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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娄辉炜 70.50% 浙江丽水市
合成革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及相关
浙江力邦制 2,080 万人 水阁工业区 无公开渠道
2005/8/15 郑健 24.50% 技术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须审批的审批后经
革有限公司 民币 通济街 11 获取
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潘崇元 5.00% 号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 生产销售超纤材料,PVC、PU 人造革,胶膜,塑
64.73%
公司 胶制品(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
根据双象股
吴江市华东鞋业有 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
0.78% 无锡市新吴 份 2016 年
无锡双象超 17,880.6 限公司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区鸿山街道 年报,主营
纤材料股份 2002/12/2 万元人民 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后宅中路 业务收入
有限公司 币 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88 号 10.36 亿元
其他 34.49%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运。
人民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高盛合 盛麒实业有限公司 58.00% 浙江省临海 合成革制造、加工,N,N-二甲基甲酰胺(DMF)
520 万美 年产 1 亿米
成革有限公 2008/3/25 台州嘉联投资有限 市上盘镇南 回收(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元 42.00% 各类合成革
司 公司 洋 6 号灰库 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产品(根据
周文煜 临海市上盘
浙江盛麒科 5,000 万人 52.00% N,N-二甲基甲酰胺(DMF)回收(凭有效许可证 浙江高盛官
2011/12/27 镇南洋九路 网)
技有限公司 民币 郑经谊 48.00% 经营);PU 合成革制造。
21 号
包更富 年产能达
安吉县溪龙 PU 合成革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
浙江华祥皮 3,000 万人 未显示出 1,200 万米
2008/1/21 曹忠德 乡东村工业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革有限公司 民币 资比例 PU 革以及
区 营活动)
方忠华 600 万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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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花、压型革
叶金林 (根据浙江
华祥官网)
陈佰豪 55.00%
陈云铭 20.00% 中高档 PU 合成革生产。 环保型无溶剂 PU 合成
年销售额 3
浙江康成新 刘斌 10.00% 杭州余杭区 革及生产装备研发、设计、销售,新型 EVA 太阳
1,500 万 亿元人民币
材料科技有 2005/5/18 百丈镇溪口 能胶膜研发;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人民币 朱丽萍 8.00% (根据康成
限公司 村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新材官网)
陈庆党 5.00% 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刘倩艳 2.00%
傅一非 83.50%
黄昌明 5.00%
PU 合成革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PU 合成革产品
李良军 5.00%
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无纺布、机织布的生产加 根据常州万
李荣林 2.50% 工,皮革后整饰加工及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 桦财务报
万桦(常州) 江苏武进经
2,075 万元 自产产品,N,N-二甲基甲酰胺的生产与销售。自 表,常州万
新材料科技 2003/11/14 相建霞 1.00% 济开发区果
人民币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桦 2016 年
有限公司 香路 3 号
何玲芳 1.00%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营业收入近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1 亿元
苏明 1.00%
经营活动)
颜静 0.50%
刘永生 0.50%
浙江闽锋化 2005/8/1 6,580 万人 邵泰和 60.00% 浙江丽水市 PU 树脂,PU、PVC 合成革制造、销售;国家准 产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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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学有限公司 民币 叶笃珍 20.00% 莲都区水阁 许的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8.523 亿元
工业园区绿 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闽锋
王靖迪 20.00% 谷大道 353 化学官网)

丁进高 85.00% 年产能为
浙江泰鑫合 浙江松阳县 5,500 万米
3,180 万人 合成革生产、销售,皮件、皮塑件购销,合成革
成革有限公 2010/9/27 望松街道鑫 皮革(根据
民币 郑德元 15.00% 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
司 云路 3 号 浙江泰鑫官
网)
杭州星硕贸易有限
安徽省宁国 61.00% 安徽省宣城
1,050 万元 公司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合成革及其相关制品(涉及许 无公开渠道
市星意合成 2007/12/18 市宁国经济
人民币 Orexi Hong Hong 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件经营)。 获取
革有限公司 39.00% 开发区
Limited
王岩豪 58.39%
谢天中 11.36%
福鼎市永大
1,180 万人 福鼎市星火 合成革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无公开渠道
合成革有限 2004/4/6 吴锡荣 10.68%
民币 工业园区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取
公司
刘时标 10.08%
吴勇德 9.49%
李华林 21.59%
福建华夏合 孙克林 16.51%
1,575 万人 福鼎市龙安 合成革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无公开渠道
成革有限公 2005/9/29
民币 李启安 16.51% 工业区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取

李启新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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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方宗良 12.70%
王祥敏 10.48%
张崇银 9.52%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
32.00%
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 年产能可达
28.00% 江苏省昆山 生产氨基酸柔软皮革,工艺人革(PU/PVC)及其
昆山协孚新 有限公司 4,000 万米
7,500 万元 市玉山镇大 制品和各类植绒及其制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
材料股份有 1989/3/28 协孚实业有限公司 20.00% 合成革(根
人民币 虞河路 111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限公司 昆山协仁投资管理 据协孚新材
10.00% 号 营活动)
企业(有限合伙) 官网)
昆山协兴投资管理
10.00%
企业(有限合伙)
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
项目经营);化工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
南京利必信 南京市栖霞
81 万元人 金、建材、日用百货销售;搬运、装卸服务;自 无公开渠道
化工有限公 2012/7/30 孙向荣 100.00% 区龙潭街道
民币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获取
司 飞花村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刘明芳 70.00% 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汽车
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通信设备及相关产
上海市长宁
品(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燃料油;批发危险化
上海鹏翔实 1,000 万人 区中山西路 无公开渠道
2009/6/11 学品(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业有限公司 民币 焦磊 30.00% 1065 号 获取
务;会展会务服务;机电设备技术专业领域内的
1004 室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
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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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马爱东 60.00% 化工产品及原料与辅料(除危险化学品)、橡胶轮
胎、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摩托车配
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及设备、五金交电、仪
上海市杨浦 器仪表、阀门管件、密封材料、办公机械设备、
上海融福化 100 万人 区宁国路 普通机械设备及配套、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燃 无公开渠道
2005/2/1
工有限公司 民币 辛立志 40.00% 218 号 1319 料油(除汽油、煤油、柴油、石油、危险品及其 获取
室 他一切涉及许可经营的油)、润滑油销售;室内装
潢,商务咨询,市场调研,展览展示服务;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由
孔繁本 24.08% 福建省宁德
市人民政府
招商中心主
办的投资宁
王丰 24.08% 福建省宁德
德在线网
福建邦德合 市霞浦县松
1,283 万人 合成革及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www.inve
成革集团有 2007-09-18 港街道霞浦
民币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stnd.gov.cn)
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
章爱 23.93% 披露的信息
邦德工业园
显示,福建
邦德合成革
集团被宁德
郭锦巧 19.41% 市政府评为
宁德市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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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出资人 出资比例
企业,产品
孙士巧 4.68% 商标获福建
著名商标。
年产值超
10 亿元
王隆勇 3.82%


注:上表中的上市公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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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客户的开发方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下游行业主
要客户的销售渠道网络,重视并提供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服务,提高
产品附加值。

公司客户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公司按区域配备专门的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通过收集市场变化趋势、客户需求信息,将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研发部,
以协助客户进行产品技术开发。公司强调顾问式服务和引导式销售,根据客户需
求设计产品性能和工艺,满足并引导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

(6)与主要客户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签订合同的期限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聚氨酯合成革行业内较大的制造企业或者大型跨国化
学材料生产企业,上述客户有稳定的客源与市场份额。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时间
较久,相互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长期有效的框架合
作协议+月度或批次的采购订单”的合作模式。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对产品的定价
原则或价格调整方式、产品包装、产品交付、产品交接及风险转移、产品质量标
准、货款结算及支付、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采购订单对客户每月的产品类
别、产品价格和数量等事项进行约定。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采用以销定产
的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客户的批次要求安排生产计划。

此外,公司与少量贸易类客户通过单签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该类交易周期
较短,订单期限以产品交付为限。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合同形式、合作期限等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合同形式 合作期限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浙江盛麒科技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世联汽车内饰(苏州)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世联美饰生活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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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合同形式 合作期限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无异议自动延续
巴斯夫聚氨酯特种产品(中国)有限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亨斯迈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亨斯迈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至 2018 年 5 月 26 日
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亨斯迈
聚氨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框架合作协议+批次订单
/2019 年 5 月 14 日

(7)与主要客户销售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① 公司销售客户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革用聚氨酯类系列品的研发与生产。凭借多年
的积累,公司已与亨斯迈、巴斯夫、世联等国际知名材料制造商以及双象股份、
安利股份等国内知名合成革制造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占比 90%以上的客户均以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的模式与
公司合作。2017 年度,公司约有 30 家客户的销售收入超过1,000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前十名客户分布基本保持稳定,且上述客户的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② 公司为维护客户稳定性采取的措施

公司为维护客户稳定性,采取了以下措施:

A、夯实内控管理,强化产品质量管理,优化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B、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扩大产品技术优势,提升核
心竞争力;

C、加强售后与技术队伍建设,及时反馈客户评价,满足客户需求;

D、稳步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公司通过上述的举措,严把产品质量关,在稳固现有客户关系的基础上,通过
立足研发且深度维护客户的销售策略,不断挖掘现有客户的新订单以及开发新客户
等方式不断开拓新的销售区域和市场机会,逐步加强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可持续性,
同时降低下游市场集中度偏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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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占主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要原材料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二甲基甲酰胺
32,278.00 29.47% 28,718.40 34.24% 24,821.60 32.52%
(DMF)
二苯基甲烷二
异氰酸酯 18,678.19 17.05% 14,140.06 16.86% 12,486.43 16.36%
(MDI)
己二酸(AA) 17,603.56 16.07% 12,885.09 15.36% 12,058.08 15.80%
合 计 68,559.75 62.59% 55,743.55 66.46% 49,366.11 64.68%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己二酸(AA)和
二甲基甲酰胺(DMF)。报告期内,该三种原材料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相
对平稳,维持在 65%左右。

(2)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主要向跨国公司和国内上市公司采购,公司与主要
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如下:

原材料 供应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甲基甲酰胺(DMF)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己二酸(AA)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注: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3)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年度采购均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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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公斤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 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二甲基甲酰胺(DMF) 4.71 28.69% 3.66 -3.43% 3.79
己二酸(AA) 8.48 43.49% 5.91 -0.19% 5.92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20.92 47.74% 14.16 3.46% 13.69
(MDI)

① 二甲基甲酰胺(DMF)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受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二甲基甲酰胺
(DMF)的价格在 2014 年、2015 年间震荡下降,2016 年以来,随着煤炭行业
供大于求的状况缓解,煤价触底反弹,二甲基甲酰胺(DMF)的价格也相应出
现了上涨,2016 年 12 月已经恢复到 2015 年 6 月的价格水平。由于二甲基甲酰
胺(DMF)的价格走势相对于煤炭的价格走势有一定的延迟效应,2017 年 1-3
月,二甲基甲酰胺(DMF)的价格受 2016 年下半年煤炭价格快速上涨的影响继
续走高;2017 年 4-6 月,二甲基甲酰胺(DMF)的价格出现快速下跌的趋势。
2017 年下半年受煤炭价格上涨及上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影响产量等因素影
响,二甲基甲酰胺(DMF)的价格持续震荡走高。

单位:千元/吨,千元/吨




数据来源:环球聚氨酯网,大连商品交易所

② 己二酸(AA)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己二酸(AA)的价格主要跟随原油价格变动,2016 年之前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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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AA)的价格随着原油价格持续走低。2016 年以来,随着原油价格的回升,
己二酸(AA)的价格也相应回升。2017 年度己二酸(AA)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2017 年 1-3 月,由于受上游企业产能受限和石油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己
二酸(AA)的价格继续走高;2017 年 4-6 月,己二酸(AA)的价格快速回落,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已基本与 2017 年年初的价格持平,2017 年下半年己二酸
(AA)的价格在高位持续震荡。

单位:千元/吨,美元/桶




数据来源:环球聚氨酯网,wind 资讯

③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受原油价格下降及国内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产能供过
于求状态的影响,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的价格在 2016 年 6 月之前处
于下降趋势。同时当年国内主要供应商曾出现部分停产或限产整顿的情形,导致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供给量严重不足。因此,该产品价格开始快速上
涨,直至 2016 年底,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的价格升至报告期内的高
位。2017 年 1-3 月,由于受上游化工企业产能受限和石油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共同
影响,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的价格继续走高;2017 年 4-6 月,二苯基
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的价格又出现快速回落趋势,2017 年 6 月底的价格已
与 1 月份价格基本持平,2017 年下半年在高位持续震荡,2017 年度 MDI 价格波
动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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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吨,美元/桶




数据来源:环球聚氨酯网,wind 资讯

公司密切关注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走势,且多年以来已与国内知名供应商
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电力 910.40 0.83% 868.83 1.04% 826.32 1.08%
蒸汽 376.22 0.34% 202.45 0.24% 185.29 0.24%
天然气 443.97 0.41% 541.47 0.65% 369.38 0.48%
水煤浆 - - - - 139.92 0.18%
水 25.73 0.02% 7.51 0.01% 7.9 0.01%
合计 1,756.32 1.60% 1,612.75 1.94% 1,520.91 1.99%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电、天然气由公司所在地的市政部门供应;蒸汽采
购自上海中芬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公司各种能源来源稳定,均能保障充足供应。
为了节能减排,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以天然气燃烧锅炉替换水煤浆燃烧锅炉或直
接购买蒸汽。公司生产所使用的能源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能源价格
的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及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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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供应商情况

(1)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无采购金额较大的新增供应商。报
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当期采购
供应商名称 采购商品 采购金额
号 比例
2017 年度
二甲基甲酰胺、
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3,325.81 19.60%
己二酸
2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14,012.67 11.78%
3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TDI 10,916.06 9.17%
4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己二酸 8,592.05 7.2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江 二甲基甲酰胺、
5 7,464.15 6.27%
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助剂
合计 64,310.74 54.05%
2016 年度
二甲基甲酰胺、
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9,831.47 20.82%
己二酸
2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己二酸 9,936.24 10.43%
3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助剂 9,420.54 9.89%
二甲基甲酰胺、
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321.62 6.64%
助剂
5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5,349.24 5.62%
合 计 50,859.10 53.41%
2015 年度
二甲基甲酰胺、
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371.76 17.61%
己二酸
2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己二酸 13,389.72 14.40%
3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助剂 9,561.26 10.29%
二甲基甲酰胺、
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669.76 9.33%
助剂
5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4,675.86 5.03%
合 计 52,668.36 56.66%

注: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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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5 年、2016 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 56.66%、53.41%,
集中度较高但处于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为:

①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行业集中度较高,单一原材料国内
一般只有 2-3 家大型的主要生产企业,且多为国内上市公司或跨国公司在国内投
资的公司。公司每年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需求量较大,一般向国内的主要生产厂家
直接采购,因此,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较高。

②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公司大幅减少贸易业务,导致己二酸(AA)的
采购数量与金额大幅下降;同时,己二酸(AA)由原来主要向江苏海力化工有
限公司采购,改为向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
司)、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等多个供应商分
散采购。

基于上述,2015 年至 2016 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比例由 56.66%下降至
53.41%。

2017 年,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与 2016 年相比保持稳定,前五名供
应商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司供应商之一亨斯迈在 2017 年的二苯基甲烷二异
氰酸酯(MDI)产量不足,公司增加对烟台万华与科思创等供应商的 MDI 采购
量。

报告期内,公司向亨斯迈采购的产品主要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亨斯迈为美国 500 强之一的化工制品生产商,其运营的公司为全球多个行业提供
基础化工原料,下游应用的行业包括化学品、塑料、汽车、航空、鞋类、油漆等。
亨斯迈的产品主要包括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MDI)、胺类、表面活性剂、环氧树
脂类聚合物等化工产品。亨斯迈是全球主要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生
产商之一。
MDI 是公司生产革用聚氨酯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向
亨斯迈采购的 MDI 主要为纯 MDI,主要用于生产向其他客户销售的革用聚氨酯与
部分弹性体原液产品,不用于生产向亨斯迈销售的弹性体原液(预聚体)和聚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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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醇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亨斯迈采购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主要是纯 MDI,
还有少量的液化 MDI 和异构体 MDI。

2015 年度与 2016 年度,公司向亨斯迈采购 MDI 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基
本保持稳定。2017 年度向亨斯迈采购 MDI 的金额与数量同比 2016 年度有较大
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2017 年度,亨斯迈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 MDI 减产接近 20%,亨斯迈 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 MDI 的产量分别为 17 万吨与 14 万吨,在保证其自用的情况下,
2017 年亨斯迈能够对外销售的 MDI 数量大幅减少。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增加了
对万华化学与科思创等供应商的 MDI 采购量。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 MDI 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
供应商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2,167.44 6,487.82 6,751.90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5,738.56 3,831.40 3,458.64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1,897.26 - 24.94
合计 9,803.26 10,319.22 10,235.48

报告期内,公司 MDI 采购总量保持稳定,基本为纯 MDI,除少量贸易外,主
要用于生产革用聚氨酯产品。2015 年至 2016 年,公司主要向亨斯迈与万华化学
采购 MDI,2017 年由于亨斯迈对外销售的 MDI 数量大幅下降,因此公司增加了向
万华化学与科思创的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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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进入公司当期前五名的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权结构
成立 注册 实际经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时间 地址 营地址 持股人
比例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
32.2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4.17%
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化工产品的
山东华鲁 山东省 山东省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2.49% 生产、销售;许可证范围发电业务,供热;
(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学 2016 年营
恒升化工 162,048.185 德州市 德州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2000/4/26 肥料(不含前置审批项目)生产销售;备案 业 收 入
股份有限 万人民币 天衢西 天衢西 司 - 分 红 - 个 人 分 2.23%
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协议并网供电业务, 77.01 亿元
公司 路 24 号 路 24 号 -005L-FH002 沪
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 - 分 红 - 团 体 分 2.11%
-018L-FH001 沪
其他 56.78%

70.00% 生产各种等级的聚合 MDI、MDI 衍生物、
KEY FAME
ENTERPRISES LIMITED 根据亨斯
TDI/MDI 混合物、销售自产产品,营销各
迈 集 团
上海市 上海市 种等级的聚合 MDI 和纯 MDI、MDI 衍生物、
2016 年年
上海亨斯 化学工 化学工 TDI/MDI 混合物,并销售由上海联恒异氰
报 , 2016
迈聚氨酯 2003/3/ 7 13,844 万美元 业区神 业区神 酸酯有限公司卖给公司的富余的苯胺和硝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 年收入折
有限公司 工 路 工 路 30.00% 基苯,及提供相关服务。各类 MDI、TDI/MDI
司 合人民币
139 号 139 号 混合物等聚氨酯产品及其原材料、苯胺和硝
超 600 亿
基苯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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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成立 注册 实际经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时间 地址 营地址 持股人
比例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
36.15%
浙江江山 公司
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工程、铁路
化工股份 4.98% 工程、港航工程、机场工程的技术研发与推
有限公司 司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 广、投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
(已于 浙江省 浙江省 3.32% 技术服务,地下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及 2016 年营
2017 年 12 130,523.6388 江山市 江山市 司
1998/11/23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 咨询,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详见《安全生产 业 收 入
月更名为 万人民币 景星东 景星东 1.66% 许可证》),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36.46 亿元
“浙江交 路 38 号 路 38 号 限公司
金元顺安基金-宁波银行- 压力容器的设计,化工及机械设备的设计、
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 杭州炬实投资合伙企业 1.66% 制造、销售、安装、技术服务,火力发电,
(有限合伙) 对外供热,经营进出口业务。
司”)
其他 52.23%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 批发(禁止储存):甲苯-2,4-二异氰酸酯,
95.00%
司 盐酸、石油气【液化的】、甲醛溶液、氢氧
化钠、硝酸、丙烯酸、次氯酸钠溶液、氮、
母公司万
烟台开 氧、一氧化碳、丙烯、1,2-环氧丙烷、2-甲
万华化学 烟台芝 华 化 学
发区天 基-2-丙醇、甲基叔丁基醚、丙烯酸甲酯、
(烟台) 2,200 万人民 罘区幸 2016 年营
2014/1/15 山路 17 丙烯酸乙酯、异丁烯酸甲酯、正丁醇、丙烯
销售有限 币 福南路 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 业 收 入
号内 5 5.00% 酸正丁酯、丙烯酸异丁酯、甲醇、丙烯酸酯
公司 7号 司 301.00 亿
号 类化合物、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苯胺。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异氰酸
酯、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化
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煤炭、工业盐、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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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成立 注册 实际经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时间 地址 营地址 持股人
比例
材料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与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省 江苏省 母公司山
环氧氯丙烷、离子膜烧碱及其副产品硫酸
盐城市 盐城市 东海力化
(82%)次氯酸钠、盐酸(28.5%)制造;
大丰区 大丰区 工股份有
江苏海兴 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
40,000 万元人 大丰港 大丰港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被
化工有限 2011/1/12 100.00%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民币 经济开 经济开 司 评为“中
公司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发区石 发区石 国化工 500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化产业 化产业 强企业”,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 园 是亚洲最
江苏省 江苏省 己二酸及其副产品精苯、硝酸、环己烷、甲 大的环氧
盐城市 盐城市 苯、二甲苯制造;己内酰胺及其副产品硫酸 氯丙烷生
江苏海力 大丰区 大丰区 铵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 产企业,同
120,000 万元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
化工有限 2011/1/12 大丰港 大丰港 100.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时也是国
人民币 司
公司 经济区 经济区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内最大的
石化产 石化产 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己二酸生
业园 业园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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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成立 注册 实际经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时间 地址 营地址 持股人
比例
开发、生产聚碳酸酯、双酚 A、碳酸二苯酯
及聚碳酸酯与其他聚合物的掺混料,MDI、
TDI、PET、PET 组合料、改性 MDI 及相关
的中间产品,涂料及粘合剂及其副产品,组
装低压浇注型聚氨酯设备,销售自产产品;
生产氯并销售自产的富余氯;从事上述产
品、其他化学产品、及化学加工设备、工程
塑料及塑料合金,塑料板材及相关辅材,以
前身为拜
中国上 中国上 及显示屏用片材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
耳材料科
海市漕 海市漕 (拍卖除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售后服
科思创聚 技公司,
泾上海 泾上海 务,以及提供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如
合物(中 152,463.9568 2016 年调
2003/1/21 化学工 化学工 科思创德国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水、蒸汽服务等);提供咨询服务;从事与
国)有限 万美元 整息税折
业区目 业区目 所有上述产品有关的新产品及技术的研究
公司 旧摊销前
华路 82 华路 82 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果;为其所投资企业
利润达 20
号 号 或关联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管理、市场
亿欧元。
开发服务及咨询服务,提供相关产品的市场
营销、策划、咨询(广告除外)以及促销推
广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危险化学品经营、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
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表中的上市公司“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更名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结构为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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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条款及签订协议的期限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采取两种方式签订采购合同,一种是与供应商签署年度采
购框架协议并对采购商品、结算方式以及年度需求量作出约定,协议期限为 1 年,
公司实际采购时以具体订单进行采购;另一种是与供应商签署单批货物采购合
同,合同双方会对采购商品的型号、价格、数量、发货日期、协议期限、具体支
付方式及运输方式等条款作出约定,逐批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30 日至 45 日。

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管理措施

公司作为从事精细化工行业的生产型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管理方
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活
动。通过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有效控制
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组织机构上,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
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设置了安环部,并配备了 4 名专职安全员,
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制度建设上,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岗位的
安全职责,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学物品
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各工种工作操作规程,对特殊物
品和场地的管理、相关作业流程、事故处理等各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在员工培训教育上,公司通过定期召开各层级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组织安全
事故处置演练及新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等途径向员工灌输安全生产知识,加强
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公
司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在日常管理上,公司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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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并制定下阶段的工作重点;公司安全员每天对生产、储存场所内的装置、设
备及各生产岗位员工的操作行为等进行例行检查,防止装置、设备的异常及员工
的违规操作,定期对各类检测、报警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公司聘请专业的安全评
价机构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在资金投入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
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资金,在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配备和维
护、应急演练、事故隐患的评估和整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面投入
安全生产资金。

2、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七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仓库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用电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室管
理制度、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职业病体检管理制度、危
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规范、危险区域动火安全规定、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制度、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考
核管理办法、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相关方进入厂区安全及环保注意事项、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进入生产区域人员手机管理规定、生产区域禁烟规定、生产区车辆、道路管
理规定、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环保及安全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办法、泵房安全管
理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关于正确处理水煤浆泄
漏的规定、关于应急池安全管理规定、关于禁止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规定、
禁止在厂区内清洗车辆的规定、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岗
位职责、罐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行车安全操作规
程、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化验室电器安全使用规程、电烘箱安全操作规程、电
动搬运车操作规程、污水处理站安全操作规程、洗眼器和淋浴装置使用操作规程、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等。

3、安全生产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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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安全评价和检测支
出、安全预案编制、安全培训和演练、安全管理和维护人员的薪酬等费用。报告
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安全生产投入金额 711.39 799.81 588.26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0.52% 0.73% 0.60%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安全生产投入,投入金额相对稳定,能够满足公司安全
生产经营的需要。

4、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已购置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并定期维护,安全设施有效运行。汇
得科技的安全设施及其功能、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设 备 功 能 年运行时间
视频监控系统 安防 全年
电子围栏 安防 全年
消防报警系统 火灾预警 全年
可燃气体报警仪 火灾预警 全年
灭火器 扑灭现场火灾 全年
全厂消防水系统 扑灭现场火灾 全年
消防泵 扑灭现场火灾 全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检测现场火灾报警 全年
固定式气体报警仪系统 检测现场有毒、易燃气体报警 全年
洗眼器 洗消现场人体上的污染物 全年
安全阀 保护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过载 全年
其它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如:压力表、温度计、液 观察、保护压力容器稳定运行 全年
位计等)
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指示灯 全厂停电时应急照明,指示应急逃生路线 全年
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 全年

鸿得聚氨酯的安全设施及其功能、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设备 功能 年运行时间
视频监控系统 安防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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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功能 年运行时间
电子围栏 安防 全年
强制排风系统 强制排除现场有毒、易燃气体 全年
灭火器 扑灭现场火灾 全年
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指示灯 全厂停电时应急照明,指示应急逃生路线 全年
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 全年

常州韵祺的安全设施及其功能、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设备 功能 年运行时间
视频监控系统 安防 全年
消防栓、灭火器、沙土 扑灭现场火灾 全年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 实时监控运输车辆 全年

公司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中,汇得国贸、普菲特化工为贸易公司,无相关安全
设施;福建汇得的“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5、安全生产合规情况及合规证明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但公司曾受到 2
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9 月 11 日,上海市金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沪金公(消)行
罚决字(2015)016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将部分厂房改为员工宿舍,
涉嫌违反《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公司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通过租赁第三方合格房产作为员工宿舍,消除了上述不合
规的情况。

针对上述处罚,上海市金山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出具证明文
件:“汇得科技在上述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其调查,在收到其《行
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足额地缴纳了罚款,并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公司上述受到的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汇得科技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也不存在消防管理方面的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除受到前述沪金公(消)行罚决字(2015)0165 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所载的处罚外,不存在其他因违反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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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法律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2016 年 6 月 20 日,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沪金安监
管(危化)罚(2016)006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因危险化学品未张
贴化学品安全标签,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公司处以
人民币 15,000 元罚款。

针于上述行政处罚,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3 月 2 日
出具《证明》文件:“经查询,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期间,存在 1 起行政处罚:2016 年 6 月 20 日,因危险化学品
未张贴化学品安全标签,对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 15,000 元
的行政处罚(沪金安监管(危化)罚(2016)006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
属于《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对法人或其
他组织是指 50,000 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不属于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
严重的违法行为。”

公司已及时消除上述处罚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方面不合规的情况,目前不存在
安全隐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且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责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
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公司设有安环部及专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并制定了《在
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置管理制度》、《废气运行治理制度》、
《污水运行治理制度》、《噪声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不断加大环境保
护设备及运行费用的投入,聘请了第三方维保单位定期对环境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进行维护保养,聘请了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
测,及时发现环保隐患并加以改进。

公司现持有上海赛瑞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ISO14001∶2004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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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持有如下排污许可证:

持有人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上海市主要污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
汇得
染物排放许可 政府、上海市金山区 G31011600014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有限
证 环境保护局
汇得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 沪水务排证字第金
排水许可证 2019 年 10 月 8 日
有限 局 -14-12202423 号

1、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公司属于生产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
物及噪声。

(1)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车间的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检修冲洗水及生
活污水。废水先汇集进入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公司委托专业的污水
处理机构运营其污水处理系统。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系统,由污水
处理公司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放。公司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
环保部门联网。

(2)废气

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气主要是 VOC、生产车间的工艺尾气,废气由工艺设备
配套的收集装置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在喷淋塔喷淋溶解并经活性炭吸附净化达标
后高空排放。公司设置规范化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废弃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是报废的聚氨酯树脂产品、实验室分析化
验的废液、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使用后的吸附废气的活性炭、部分含有危险化学
品物质的包装物。前述废弃物中部分为危险废弃物,公司将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
并暂存在危险废弃物仓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4)噪音

公司生产产生的噪音主要为空压机、冷冻机、制氮机、发电机、冷却塔、真
空泵、风机、输送泵、反应釜电机等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公司尽量选用低
噪声设备,并对噪音较高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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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如下:


主要 排放量(吨)
公司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控制标准
污染物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COD 2.90 2.52 2.52 3.42 吨/年
废水
氨氮 0.36 0.31 0.31 40mg/L
118.18 吨/年(2015
非甲烷总 年 12 月前)、10.63
5.18 5.18 14.26
泾 吨/年(2015 年 12
月后)
废气
甲苯 0.072 0.09 0.12 0.15 吨/年
汇得科技
二氧化硫 0.005 0.003 0.007 0.008 吨/年
氮氧化物 1.05 1.73 3.13 3.61 吨/年
危险废物 102.36 66.98 33.58 -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19.36 17.50 15.30 -
昼间 65db(A);
噪声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 55db(A)
COD 0.04 0.07 0.10 0.13 吨/年
生活废水
氨氮 0.0042 0.0038 0.0060 0.01 吨/年
非甲烷总
鸿得聚氨酯 废气 - - - -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1.2 2.0 1.3 2 吨/年
昼间 60 db(A);
噪声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 50 db(A)

公司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污染 环保设施运行
公司名称 主要环保设施 台数 实际处理能力
物种类 状态
运行良好,废
污水处理站 1 200t/d
废水 水达标排放
污水在线监测设备 1 实时监测 运行良好
运行良好,废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 6 35,000m3/h
汇得科技 气达标排放
废气 废气在线监测设备 3 实时监测 运行良好
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5 24 小时运行 运行良好
运行良好,厂
噪声 减振片、软连接、封闭 50 -
界达标
运行良好,废
生活废水 格栅 1 1.5t/d
鸿得聚氨 水达标排放
酯 运行良好,废
废气 高空排气筒 1 4,000 m3/h
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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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良好,厂
噪声 减振片、软连接 3 -
界达标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中部分为危险废弃物,公司将危险废弃
物分类收集并暂存在危险废弃物仓库,并委托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具
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类型 固废名称 处理方式及去向
一般废弃物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汇得科技 废树脂、废滤渣、废有机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
危险废弃物 溶剂、废活性炭、废玻璃
处理
瓶、污泥、废包装物
鸿得聚氨酯 一般废弃物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报告期各年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设施投入、环保费用与实际排污量相匹配。公司用于
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及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环保设备设施投入 308.17 420.48 75.32
环保费用支出 594.56 650.87 512.94
合 计 902.73 1,071.34 588.26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环保投入与排污
量的匹配情况

(1)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
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
脂及其改性体项目”在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工业区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
“智能化改造项目”在公司现有的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的厂区建设。
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①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污染物 处理方式
生产废水由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A/O+接触氧化+臭氧消毒”的污水处
废水
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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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
有组织废气及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湿式废气净化塔+
除湿设备+固定式颗粒状活性炭吸附蒸汽再生设备处理后排放;车间无组
废气
织排放废气采用密闭生产设备,无泄漏泵和高位槽投加液体物料,微负压
密闭投加粉状物料等措施
废树脂、树脂过滤渣、废活性炭、反应釜清洗液、活性炭再生废液等危险
固体废弃物 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
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振动设备的安装,其基础作减振处理,对产噪设
噪声
备均安装减振垫

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污染物 处理方式
废水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吸风罩、通风橱、烘箱集气管收集进入废气总管,再经水喷淋及活性炭
废气
吸附净化后高空排放
废测试样品、清洗废液、废试剂瓶、废试剂、废活性炭、活性炭再生废液
固体废弃物 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
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 实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外侧采用隔声罩及减振垫

③智能化改造项目

智能化改造项目中没有生产环节,不存在工业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仅产生
少量的办公生活垃圾,依托公司现有的处理方式可以解决。

(2)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的
匹配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环保投入金额、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环保投入金额 资金来源
1 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1,365 万元 募集资金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00 万元 募集资金
3 智能化改造项目 - -

公司拟为募投项目添置的环保设施、建设的环保工程与项目排污量相匹配。

4、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建和拟
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公司已按照《环境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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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1)已建项目

公司名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名称
称 审批单位 批准文号 审批单位 批准文号
年产 12.6 万吨 PU 聚氨
汇得 酯树脂、聚酯多元醇系 上海市环 沪环保许管 上海市环 沪环保许评
科技 列产品生产、研发基地 境保护局 [2009]457 号 境保护局 [2010]397 号
投资建设项目
上海市南 上海市南
鸿得聚 年产 1200 吨组合聚醚 汇环保管审 环验(2004)
汇区环境 汇区环境
氨酯 项目 (2004-058)号 106 号
保护局 保护局

(2)在建和拟建项目

实施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名称
主体 状态 审批单位 批准文号 审批单位 批准文号
宁环保审
福建 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 宁德市环
拟建 批 [2017]9 - -
汇得 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境保护局

上海市金 金 环 许
汇得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拟建 山区环境 [2017]265 - -
科技
保护局 号
汇得
智能化改造项目 拟建 - - - -
科技

公司拟建项目中,“智能化改造项目”因不涉及建设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也无需环保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文件。

5、环境保护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已按
要求建设、完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无受到环境保护
局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6、监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3 月 1 日、2017 年 7 月 28 日、2018 年
1 月 25 日分别出具金环保公开(2017)第 14 号-依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书》、金环保公开[2017]第 63 号-依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金环保公
开[2018]第 9 号-依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载明在报告期内未查找到
汇得科技的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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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于 2017 年 5 月 9 日、2017 年 8
月 1 日分别出具浦环保证[2017]第 008 号、浦环保证[2017]第 019 号《环保守法
情况的证明》,证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报告期内未发现鸿得聚
氨酯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未受到过环保方面行政处罚。经查询上
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局等网站披露的信息,鸿得聚氨酯报
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其他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的 3 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出具第 2220150060 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因公司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指标超标,违反了《上海市排水管
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
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

2、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第 2220150073 号《行政
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排水中的指标超标,违反了《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
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公司处以警告处罚。

3、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出具第 2220160048 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因公司排水中的指标超标,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
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公司处以警告处罚。

针对上述 3 项处罚,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出具《证明》:
“上述三起行政处罚已于 2016 年执行完毕,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公司
上述违法行为被处罚且整改后至本证明出具期间,未发生因违法排水行为而遭受
我局处罚的情况。”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折旧年限 原 值 累计折旧 净 值 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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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5-20 年 5,127.58 2,044.12 3,083.47 60.13%
机器设备 5-10 年 4,709.16 2,409.98 2,299.18 48.82%
运输设备 4年 2,296.06 1,357.53 938.53 40.88%
电子设备 3-10 年 310.59 248.89 61.70 19.87%
其他设备 3-10 年 7,789.68 5,260.02 2,529.65 32.47%
装修费 3年 822.55 628.03 194.52 23.65%
合 计 21,055.62 11,948.57 9,107.05 43.25%

(二)主要产品生产所需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系通过外购取得,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
产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数 量 成新率 净值(万元) 分布情况
反应设备 41 套 32.20% 520.10 汇得科技

实验设备 18 套 36.67% 401.04 汇得科技
废气检测设备 1套 95.00% 91.55 汇得科技

天然气存储设备 1套 60.83% 80.90 汇得科技
配电设备 1套 23.33% 77.73 汇得科技

污水处理设备 1套 27.92% 51.45 汇得科技
废气处理装置 5套 76.67% 17.51 汇得科技
真空泵冷冻水冷凝器 1台 75.00% 9.29 汇得科技

(三)房屋建筑物情况

1、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所有 房屋 建筑面积 他项
权证编号 房屋地址 使用期限
权人 类型 (平方米) 权利
2008 年 4 月
沪房地金字(2016) 上海市金山卫镇 汇得 16 日至
工厂 20,391.80 抵押
第 017672 号 春华路 180 号 科技 2058 年 4 月
15 日

2、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

(1)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仍在履行的房屋及建筑物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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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5 年 8 月 28 日,汇得科技与上海联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住
实业”)签署租赁协议,约定汇得科技向联住实业租赁上海市金山区海秀路“梦
想家园”3 幢(5、6 号)一至六层的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租赁面积 2,766.91 平
方米,租赁期限 5 年,第一至第三年月租金为 37,796 元,第四至第五年月租金
为 39,686 元。本租赁已在上海市金山区房地产登记处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租
赁登记号为金 201518019684。

②2014 年 2 月 10 日,常州普菲特与常州市减速机厂有限公司签署租房协议,
约定常州普菲特向出租人租赁武进区南夏墅工业园的 1 号房,作为办公用房,租
赁面积 32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8 日至 2019 年 3 月 7 日,年租金 5,000
元。

③2018 年 1 月 4 日,鸿得聚氨酯与汇得集团签署租赁协议,约定鸿得聚氨
酯向汇得集团租赁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3736 弄 8 号房屋,租赁面积 6,80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月租金为 16 万元。
鸿得聚氨酯租赁汇得集团的房屋主要用于研发、办公和仓储,以及部分自主研发
产品的试生产(小试、中试),不进行大批量生产。

④2018 年 1 月 1 日,常州韵祺与常州玖谱电子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常州韵祺租赁常州玖谱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奔牛运南西路 203 号的房
屋作为办公用房,租赁办公室面积 1,794.21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15 万元。

(2)公司所承租房产的权利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公司所承租房产的权利人及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权利人与公司实际控制
序号 公司所承租的房产 出租方 权利人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市金山区海秀路
上海联住实业 上海联住实业
1 “梦想家园”3 幢(5、6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号)一至六层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南 夏 墅工 常州市减速机 常州市减速机
2 否
业园 1 号房 厂有限公司 厂有限公司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沪 南公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汇
3 汇得集团 汇得集团
路 3736 弄 8 号 得集团 100%股权
常州市奔牛运南西路 203 常州玖谱电子 常州玖谱电子
4 否
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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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所承租房产的出租人的权属证书取得情况

公司所承租的房产中,出租人联住实业、汇得集团和常州玖谱电子有限公司
拥有其所出租房产的权属证书,具体如下:


权证编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使用期限

沪房地金字 金山区金山卫镇 2012 年 7 月 18
1 (2015)第 联住实业 龙航路海秀路、 69,291.19 住宅 日至 2062 年 3
010416 号 海秀路、555 弄 月 25 日止
沪房地浦字 2005 年 1 月 11
周浦镇沪南路
2 (2012)第 汇得集团 1,753.94 厂房 日至 2053 年 12
3736 弄 8 号
255447 号 月 21 日止
常房权证武 常州玖谱 2012 年 8 月 30
常州市奔牛运南
3 字第 电子有限 1,794.21 厂房 日至 2061 年 4
西路 203 号
00809052 公司 月 29 日

出租人常州市减速机厂有限公司尚未取得其所出租房产的权属证书。武进国
家高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出具证明,证明减速机厂拥
有的位于武进区南夏墅工业园的房屋为其自有厂房,且为非住宅用房。

(4)公司所承租房产的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自联住实业承租的房产已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办理了租赁备案登记,
取得了金 201518019684 号《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

鸿得聚氨酯自汇得集团承租的房产已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办理了租赁备案登
记,取得了沪(2018)浦字不动产证明第 14012103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因普菲特化工所承租房产的出租人常州市减速机厂有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
证书,因此,未办理相应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常州韵祺自常州玖谱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房产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办理了
租赁备案登记,取得了常房租备(市)字 2018 年第 0011064 号《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证明》。

(四)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额 账面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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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4,371.86 461.83 3,910.03
污染物排放权 28.87 3.37 25.50
合 计 4,400.73 465.20 3,935.53

公司账面无形资产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污染物排放权,除此之外,公司还
拥有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所有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取 他项
权证编号 土地座落 用途 使用期限
权人 (平方米) 得方式 权利
沪房地金字 金山卫镇 2008 年 4 月 16
汇得
(2016)第 春华路 58,506.6 出让 工业 日至 2058 年 4 抵押
科技
017672 号 180 号 月 15 日
闵(2017) 龙安工业
福鼎市不动 项目集中 福建汇 至 2067 年 6 月
71,530.00 出让 工业 无
产权第 区 得 1 日止
0008285 号 LA16-3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 核定使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所有权人 取得方式
号 用商品

2010 年 11 月 21 日
1 6849355 至 2020 年 11 月 20 第1类 汇得科技 转让取得


2015 年 3 月 7 日至
2 12461369 第1类 鸿得聚氨酯 原始取得
2025 年 3 月 6 日

上述商标均为公司合法取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的上述
商标法律状态正常,不存在因欠缴年费而被注销、终止等异常情况;不存在商标
权法律纠纷;商标的取得和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 26 项专利,全部为发明专利,专
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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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权人
一种耐水解性好的烙印变 2013 年 10 月 29 日至 汇得
1 ZL201310526607.9 发明
色湿法聚氨酯树脂 2033 年 10 月 28 日 科技
一种可染色羊巴仿麂皮聚
2013 年 12 月 16 日至 汇得
2 氨酯树脂及制备方法和制 ZL201310688971.5 发明
2033 年 12 月 15 日 科技
作合成革的方法
一种单组份高固含量低结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汇得
3 晶性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 ZL201210491744.9 发明
2032 年 11 月 26 日 科技
方法
一种易染色脂肪族聚氨酯 2011 年 12 月 23 日至 汇得
4 ZL201110440158.7 发明
树脂及其制备方法 2031 年 12 月 22 日 科技
一种合成革用湿式软质聚 2007 年 4 月 26 日至 汇得
5 ZL200710040022.0 发明
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 2027 年 4 月 25 日 科技
一种用于合成革底料的聚 2007 年 4 月 26 日至 汇得
6 ZL200710040023.5 发明
酯多元醇及其制备方法 2027 年 4 月 25 日 科技
一种耐水解、剥离强度高
2007 年 4 月 26 日至 汇得
7 的湿式聚氨酯树脂及其制 ZL200710040024.X 发明
2027 年 4 月 25 日 科技
备方法
一种聚氨酯合成革用拨水 2010 年 9 月 20 日至 汇得
8 ZL201010287377.1 发明
剂及制备方法 2030 年 9 月 19 日 科技
一种高密度鞋革用聚氨酯 2010 年 10 月 20 日至 汇得
9 ZL201010512577.2 发明
树脂及制备方法 2030 年 10 月 19 日 科技
一种耐久性沙发革用聚氨 2010 年 10 月 20 日至 汇得
10 ZL201010512578.7 发明
酯树脂及制备方法 2030 年 10 月 19 日 科技
一种高亮防粘聚氨酯树脂 2010 年 10 月 20 日至 汇得
11 ZL201010512580.4 发明
及应用 2030 年 10 月 19 日 科技
一种鞋用透气吸水 PU 树 2010 年 10 月 20 日至 汇得
12 ZL201010512590.8 发明
脂 2030 年 10 月 19 日 科技
一种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 2010 年 9 月 29 日至 汇得
13 ZL201010297164.7 发明
方法和应用 2030 年 9 月 28 日 科技
一种低泡耐老化合成革用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汇得
14 湿法聚氨酯树脂及制备方 ZL201210492267.8 发明
2032 年 11 月 26 日 科技

超软质湿法压花型聚氨酯 2010 年 9 月 29 日至 汇得
15 ZL201010296169.8 发明
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30 年 9 月 28 日 科技
一种热贴合用干法聚氨酯
2011 年 12 月 23 日至 汇得
16 合成革树脂材料、制备方 ZL201110439855.0 发明
2031 年 12 月 22 日 科技
法及用途
一种高弹性吸水篮球革用
2011 年 12 月 23 日至 汇得
17 湿法聚氨酯树脂及制备方 ZL201110440156.8 发明
2031 年 12 月 22 日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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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权人
一种汽车座椅内饰用聚氨 2013 年 12 月 16 日至 汇得
18 ZL201310689193.1 发明
酯合成革树脂及制备方法 2033 年 12 月 15 日 科技
一种雨衣革用聚氨酯树脂 2013 年 10 月 29 日至 汇得
19 ZL201310526585.6 发明
及其制备方法 2033 年 10 月 28 日 科技
一种布料复合用反应性聚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汇得
20 ZL201410835385.3 发明
氨酯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 2034 年 12 月 22 日 科技
一种植绒注塑用双组份二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汇得
21 液型聚氨酯粘接剂及其制 ZL201410836830.8 发明
2034 年 12 月 22 日 科技
备方法
一种仿超纤合成革用湿法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汇得
22 ZL201410836855.8 发明
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 2034 年 12 月 22 日 科技
一种无溶剂合成革用聚氨
2015 年 2 月 5 日至 汇得
23 酯树脂及应用该聚氨酯树 ZL201510061192.1 发明
2035 年 2 月 4 日 科技
脂制成合成革的方法
一种软质全聚醚型耐水解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汇得
24 低泡湿法聚氨酯树脂及其 ZL201510974142.2 发明
2035 年 12 月 20 日 科技
制备方法
鸿得
一种无溶剂聚氨酯胶粘剂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25 ZL201210491788.1 发明 聚氨
制备及其应用 2032 年 11 月 26 日

鸿得
一种易染色芳香族聚氨酯 2011 年 12 月 23 日至
26 ZL201110439872.4 发明 聚氨
树脂及其制备方法 2031 年 12 月 22 日


上述专利中,除第 5 项“一种合成革用湿式软质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
第 6 项“一种用于合成革底料的聚酯多元醇及其制备方法”、第 7 项“一种耐水
解、剥离强度高的湿式聚氨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系受让自汇得集团外,其余均
为公司原始取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法律状态正
常,不存在因欠缴专利年费而被注销、终止等异常情况;不存在专利权法律纠纷;
专利的取得和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4、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内控制度

公司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的内控制度,包
括《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等。

5、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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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证 有效 许可、登记、认定
证书名称 持有人 证书编号
号 单位 期至 内容
危险化学品生产:生
产地址:上海市金山
区金山卫镇春华路
上海市安 180 号(含易燃溶剂
安全生产许 汇得 沪 WH 安许证 2019 年 8
1 全生产监 的合成树脂、油漆、
可证 科技 字(2016)0082 月 30 日
督管理局 辅助材料、涂料等制
品[闭杯闪点≤
60℃](聚氨酯树
脂))
经营品名:甲苯二异
上海市安 沪安监管危经 2018 年 氰酸酯。严禁超量储
危险化学品 汇得
2 全生产监 许(2016) 10 月 29 存、禁忌物混合储
经营许可证 科技
督管理局 202452(Z) 日 存。涉及特别许可凭
许可经营。
中国海关进
出口货物收 中华人民
汇得
3 发货人报关 共和国金 3119966641 - -
科技
注册登记证 山海关

对外贸易经
汇得 上海市商
4 营者备案登 02206508 - -
科技 务委员会
记表
批发(不带储存设
上海市浦 沪(浦)安监 施)经营品名:甲苯
危险化学品 汇得 东新区安 管危经许 2019 年 5 二异氰酸酯。上述经
5
经营许可证 国贸 全生产监 (2016) 月2日 营场所内不准存放
督管理局 201279 危险化学品。涉及特
别许可凭许可经营。
中国海关进
出口货物收
汇得
6 发货人报关 南汇海关 3116961478 - -
国贸
注册登记证

对外贸易经
汇得 上海市商
7 营者备案登 02688319 - -
国贸 务委员会
记表
中国海关报
鸿得聚
8 关单位注册 南汇海关 3116963908 - -
氨酯
登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
鸿得聚 上海市商
9 营者备案登 01794826 - -
氨酯 务委员会
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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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证 有效 许可、登记、认定
证书名称 持有人 证书编号
号 单位 期至 内容
批发:N,N-二甲基甲
酰胺、聚氨酯树脂
常州市武
苏 D(武)安 2018 年 (不含剧毒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 普菲特 进区安全
10 经字(2015) 12 月 30 易制爆化学品、一类
经营许可证 化工 生产监督
000246 日 易制毒化学品、农
管理局
药;经营场所不得存
放危化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
苏交运管许可
2021 年 箱),货物专用运输
道路运输经 常州 常州市运 常字
11 11 月 24 (罐式),经营性道
营许可证 韵祺 输管理处 320401339053
日 路危险货物运输(3

类,8 类)(剧毒化
学品除外)

七、发行人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序 技术所处的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水平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号 阶段
品种多,适用范围广,综
中高档 PU 合成革
1 国内先进 大批量生产 合物性高,质量稳定,新 自主研发
用树脂生产技术
品推广快
纺织品面料用胶黏 品种多,耐水洗性好,粘
2 国内先进 大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剂生产技术 结强度优,适用范围广
聚酯多元醇生产技 品种多,适用范围广,质
3 国内先进 大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术 量稳定
超纤革用树脂生产 定制化生产,产品新颖,
4 国内先进 大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技术 新品推广快
真皮涂饰用树脂生
5 国内先进 大批量生产 物性高,产品质量稳定 自主研发
产技术
劳保手套用树脂生 耐磨耗耐使用性高,市场
6 国内先进 大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产技术 占有率高
客户使用工艺条件宽,综
无溶剂环保革用树
7 国际先进 大批量生产 合物性高,耐老化性好, 自主研发
脂生产技术
达成零溶剂环保生产
车辆内饰革用树脂 高物性,高环保性,高耐
8 国际先进 大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
生产技术 老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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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目前的项目研发及技术储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进度 拟达到目标
达成溶剂型规格产品替代,下游无 VOC
1 多规格无溶剂环保革用树脂 完成中试
的排放
2 无溶剂车辆内饰革用树脂 正在研发 物性与溶剂型一致,下游无 VOC 排放
达成溶剂型胶黏剂的替代,下游无 VOC
3 环保型纺织品面料胶黏剂 完成小试
排放
达成溶剂型规格产品替代,下游无 VOC
4 无溶剂环保服装革用树脂 完成中试
的排放
达成溶剂型规格产品替代,下游无 VOC
5 超纤含浸用水性树脂 完成中试
的排放
6 气垫粉扑用树脂 完成中试 替代与日本韩国产品规格一致的产品
7 液晶屏摩擦片用树脂 完成中试 替代与日本韩国产品规格一致的产品
8 蛋白质服装革用树脂 试生产 达成与羊皮一致的质量
9 高仿真皮鞋材用树脂 正在研发 传统工艺生产,品质达成牛皮风格

(三)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一贯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工作,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不断加大技术开发与研究的资源投入。报
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及其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研发费用总额 6,220.94 5,527.21 5,846.35
营业收入 142,612.20 117,386.68 113,058.3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4.36% 4.71% 5.17%
的比例

(四)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公司从内外两方面促进技术创新。针对外部市场的变化,以及和客户的沟通
反馈,公司可以及时获取技术创新的动向并准确与市场对接。公司依靠多年的市
场观察经验,能够敏锐把握市场需求并准确判断行业发展趋势得益于公司所采取
的技术营销措施,公司能第一时间把握客户的需求,及时与研发部门沟通,为客
户量身定制研发解决方案;同时,公司预判市场需求的变动,进而进行相应的前
瞻性研究,以保持技术领先。此外,公司积极追踪行业最新技术动态,并及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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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专利。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批较为系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公司重视内部创新体制的建立,建立了一整套人才引进培养和考核激励机
制。公司注重对研发人员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队伍的综合素质;对研发人员的
待遇与研发绩效挂钩,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增强研发团队的稳
定性。

八、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 司 依 照 国 际 标 准 建 立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于 2011 年 首 次 通 过
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连年通过复评审核,
现持有上海赛瑞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
为“聚氨酯(PU)树脂和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聚氨酯树脂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为 Q31/0116000242C001-2015,系公司
依据 GB/T 1.1-2009 制定的企业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坚持“技术领先、优质服务、顾客满意、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始终
强调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公司设立了品管部作为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和产品质量控制工作。

公司根据国际标准编制及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质量管理手册》,制
定了《设计开发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生产运作控制程序》、《内部审核
程序》、《过程与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改进控制
程序》等各类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及相应的作业标准和制度,并在产品研发、原材
料采购、生产过程、销售等各个环节中予以落实,规范了公司质量控制流程。

公司定期召开各层级产品质量会议,分析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讨
内外部投诉及改进情况,评估各部门质量目标达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未达成
目标的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改善措施并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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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控制纠纷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关于
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
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2017 年 8 月 20 日及 2018
年 1 月 25 日分别出具《证明》,证明汇得科技在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
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九、发行人名称冠有“科技”的依据

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被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专利工
作试点企业”,拥有 26 项发明专利,因此,公司名称含有“科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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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方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互相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
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
房屋、设备、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该等资产权属
清晰,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
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他人共同使用设备、技术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
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
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
财务人员没有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
动、人事、社会保障体系及工资管理体系,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
定办理了社会保险。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制定了符合上
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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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履行各自职责。公司建立了
符合自身业务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各部门均独立履行其职能,其履
行职能不受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干预。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合成革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及聚酯多元醇的研
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和销
售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不存在在采购供应或销售上依赖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采购、生产与销售模式,具有
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上述关于资产完整、人
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合成革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及聚酯多元醇的研
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汇得集团除控制本公司之外,未
控制其他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除控制本公司之外,还控制汇得集
团、涟颖实业、澄进商务、鸿砚投资、湛然合伙,除此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钱
建中、颜群未控制其他企业。汇得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 概
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涟颖实业、澄进商务、鸿砚投资、
湛然合伙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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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之“(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汇得
集团、涟颖实业、澄进商务、鸿砚投资、湛然合伙在报告期内均未实际从事业务
经营。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其他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
他对外投资。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钱建中和颜群、控股股东汇得集团及公司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三、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
况如下:

(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钱建中 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
颜 群 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分别持有其
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80%、20%股权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汇得集团和颜群分别持有其
上海涟颖实业有限公司
80%、20%股权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汇得集团和颜群分别持有其
上海澄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80%、20%股权
实际控制人钱建中持有其 100%股权,是公司股东湛然合
上海鸿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湛然合伙 0.077%
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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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鸿砚投资为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
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0.077%的出资额;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为其有限合
(有限合伙)
伙人,分别持有其 29.192%、7.692%的出资额

(二)公司的控股企业、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 年 12 月,公司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常州韵祺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2018 年 4 月,公司收购钱宏法原持有的普菲特化工 30%股权,普菲特化
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汇得集团、颜群、涌腾合伙和湛然合伙,基
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及“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

(四)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自然人(近亲属)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自然人主要包括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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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上述关联自然人中,存在对外投资、在汇得科技任职或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的自然人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与公司
在汇得科技 对外投资情况/在任职单
姓 名 关联关系 发生关联交
任职情况 位任关键管理岗位
易或往来
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群
李保凤 无 无 是
的母亲
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群 持有常州万桦 0.50%的
颜 静 无 否
的妹妹 股权
曾持有常州韵祺运输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群 常州韵祺经 限公司 99%的股权(已
朱 剑 是
的妹妹颜静的配偶 理 于 2017 年 12 月转让给
公司)
个人开办武进区湟里钱
芬琴五金厂、武进区湟
里钱爵五金厂(该两家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
钱芬琴 无 厂已于 2016 年注销)、 否
中的姐姐
武进区湟里钱商机械零
部件厂(该厂已于 2018
年 1 月注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 个人开办武进区湟里五
陈菊华 中的姐姐钱芬琴的配 无 蝶机械配件厂(已于 否
偶 2016 年注销)
曾持有普菲特化工 30%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普菲特化工
钱宏法 的股权(已于 2018 年 4 否
钱洪祥的哥哥 监事
月转让给公司)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研发部副部
邹佳娜 无 否
钱洪祥的配偶 长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持有上海广晴实业发展
林 晓 无 否
会秘书李兵的配偶 有限公司 90%的股权
持有上海景翊园林科技
有限公司 50%股权、上
公司副总经理范汉清 海法云室内装潢设计有 否
杨红瑜 无
的配偶 限公司 40%股权、上海
法云家具用品有限公司
40%股权

上述关联自然人中,钱宏法任公司子公司普菲特化工监事,在普菲特化工任
职并领取薪酬,报告期内未与公司发生交易;邹佳娜任公司研发部副部长,在公
司领取薪酬,报告期内未与公司发生交易;林晓在报告期内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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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关联法人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李保凤、颜群原分别持有 68%、32%股权的公司,
万桦国际有限公司
其已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注销
报告期内曾经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汇得集团和万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桦国际原分别持有其 39.6%、60.4%的股权,两者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各自对外转让了其全部股权
报告期内曾经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颜群原持有
上海汇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2%股权并担任监事的公司,其已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将所持股权全部对外转让,并辞去了监事职务
报告期内曾经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钱芬琴原开办
武进区湟里钱芬琴五金厂
的个体户企业,其已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注销
报告期内曾经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钱芬琴原开办
武进区湟里钱爵五金厂
的个体户企业,其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注销
报告期内曾经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陈菊华原开办
武进区湟里五蝶机械配件厂
的个体户企业,其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注销
报告期内曾经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钱芬琴原开办
武进区湟里钱商机械零部件厂
的个体户企业,其已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注销
钱建中担任董事的公司,汇得集团持有其 9.8%的股
上海浦东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钱建中担任董事的公司,汇得集团持有其 10%的股
上海浦东新区致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李兵与其配偶林晓分别持股 10%、90%的公司,林
上海广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晓任其执行董事、李兵任其监事
副总经理范汉清的配偶杨红瑜持有 50%股权并担任
上海景翊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的公司
副总经理范汉清的配偶杨红瑜持有 40%股权并担任
上海法云室内装潢设计有限公司
监事的公司
副总经理范汉清的配偶杨红瑜持有 40%股权并担任
上海法云家具用品有限公司
监事的公司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陆士敏的配偶担任高管的公司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士敏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士敏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报告期内曾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陆士敏曾担任独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的公司,其已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不再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关联方中,万桦国际有限公司、武进区湟里钱商机械零部件厂、上海浦
东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致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上海广晴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景翊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法云室内装潢设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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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海法云家具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上述关联方中与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1、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75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傅一非

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PU 合成革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PU 合成革产品及相关副产品
的生产,无纺布、机织布的生产加工,皮革后整饰加工及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销
售自产产品,N,N-二甲基甲酰胺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万桦主要从事 PU 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5 年 1 月 14 日,
汇得集团与万桦国际将各自持有的常州万桦股权全部转让给常州万桦的经营层,
转让完成后,常州万桦与汇得科技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2、上海汇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 423 号三楼 12 室

法定代表人:吴俊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6 日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
批发(不带储存设施),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
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机械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钢材,
建材,有色金属,摩托车及配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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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会务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汇益国贸主要从事化工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业务。2016 年 7 月 5 日,颜群
辞去监事职务,并将其持有的 32%股权全部转让给汇益国贸大股东吴俊,此后,
汇易国贸与汇得科技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3、武进区湟里钱芬琴五金厂

武进区湟里钱芬琴五金厂已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注销,其注销前主要从事
铁制包装桶的加工制造,其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场所: 武进区湟里镇五巷村委东丰公路旁

法定代表人:钱芬琴

经营者: 钱芬琴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五金件、机械零部件加工

4、武进区湟里钱爵五金厂

武进区湟里钱爵五金厂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注销,其注销前主要从事铁制
包装桶的加工制造,其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场所: 武进区湟里镇五巷村委陈家村

法定代表人:钱芬琴

经营者: 钱芬琴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五金件、机械零部件加工

5、武进区湟里五蝶机械配件厂

武进区湟里五蝶机械配件厂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注销,其注销前主要从事
铁制包装桶的加工制造,其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场所: 武进区湟里镇东安东丰公路 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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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菊华

经营者: 陈菊华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17 日

经营范围: 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销售商品/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劳务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采购
注4
常州韵祺 产品运输服务 2,741.62 2,069.14 1,696.46
注1
常州万桦 回收 DMF 354.43 451.88 661.53
注2
汇益国贸 原材料 15.44 112.59 504.78
武进区湟里五蝶机械配
件厂、武进区湟里钱爵
包装桶 - - 2,589.66
五金厂、武进区湟里钱
注3
芬琴五金厂
关联销售
常州万桦 聚氨酯树脂产品 2,281.79 2,342.83 2,310.31
汇益国贸 原材料 48.00 624.46 1,087.07

注 1:常州万桦在报告期内曾为公司的关联方,汇得集团和万桦国际原分别持有其 39.6%、
60.4%的股权,两者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各自对外转让了其全部股权,此后,常州万桦与公
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但公司与常州万桦在报告期内交易仍予以披露。
注 2:汇益国贸在报告期内曾为公司的关联方,颜群原持有其 32%股权并担任监事,颜群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将所持股权全部对外转让,并辞去了监事职务,此后,汇益国贸与公司不
再存在关联关系,但公司与汇益国贸在报告期内的交易仍予以披露。
注 3:武进区湟里五蝶机械配件厂、武进区湟里钱爵五金厂、武进区湟里钱芬琴五金厂均为
陈菊华、钱芬琴夫妇经营控制的企业,且公司向该三家企业采购的是同一种商品,因此,将
此三家企业的采购金额合并计算列示。
注 4:常州韵祺原为朱剑持有 99%股权并控制的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收购了常州韵祺
100%股权,常州韵祺现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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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交易

公司向下游客户销售聚氨酯树脂产品时包含产品运输服务,且公司销售的聚
氨酯树脂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向有相应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采
购商品运输服务。

常州韵祺主要从事公路货物运输,其持有许可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
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 类、8 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经比较其他运输服务企业并综合考量常州韵祺
的经营管理规范性、配套运输服务能力、运输价格、运输安全事故率等因素后,
公司向常州韵祺采购运输服务。

①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在公司营业成本中的比例、定价政策及其决策过程
和依据

A、报告期内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在公司营业成本中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采购金额 2,741.62 2,069.14 1,696.46
营业总成本 131,909.52 107,017.56 109,962.31
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
注 2.08% 1.93% 1.54%
总成本的比例
注:公司向常州韵祺采购产品运输服务,由于产品运输服务费用在销售费用中核算,销售费
用属于营业总成本,因此上表数据采用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总成本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均未超
过 3%,占比较低。

B、定价政策及其决策过程和依据

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交易为产品运输服务交易。公司通过询价确定不
同地区的每吨产品运费单价,全部运输公司(包括常州韵祺)均以事先确认的运
费单价,按照实际运输重量与公司结算运费。

公司按客户所在地不同,将运输目的地划分为福建蒲城、福建福鼎、福建晋
江、浙江浙北、浙江临海、浙江丽水、浙江温州、江苏、安徽、广东等若干片区。
公司在每年或在油价大幅波动时,向多家曾经合作或有合作意向和资质的运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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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询问不同片区的运费单价,并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作为公司统一的与运输公
司的实际运费结算价格。

由于公司产品发货的主要特点为多批次,且发货时要求运输公司响应快,因
此除了需要综合考量运输公司的运输经营资质、经营规范性、服务周到等因素,
最重要的是要求运输公司的响应速度快。实际操作中,公司相关人员会向多家运
输公司询问其计划的运输时间,选择确定具体的运输公司和时间后,按照公司约
定的运输单价与运输公司结算。

在同一运输片区或相近片区,常州韵祺的运费价格与公司向其他无关联关系
运输公司的报价及实际运输结算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差异。

②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占常州韵祺收入的比重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采购金额 2,741.62 2,069.14 1,696.46

常州韵祺收入 2,799.49 2,210.50 1,790.76
关联采购金额占常州
97.93% 93.61% 94.73%
韵祺收入的比例
注:常州韵祺收入数据来自于其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③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决策过程、定价原则等

A、决策过程是否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时是否回避以及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是否发表不同意见

公司在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前,未制定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决策制度;公司在
2016 年 3 月 25 日改制为股份公司后,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关
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和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价格确定原则、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
易的特殊权利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常州韵祺之间在 2016 年
度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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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对公司与常州韵祺之间在 2017 年度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
在前述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
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
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及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常州韵祺之间于 2014-2016
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进行了审核确认。公司在前述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勇、陆士
敏对该等关联交易审查后认为“遵循了诚信、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联交
易的价格公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基于上述,公司与常州韵祺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公司章程规定相
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未发表
不同意见。

B、定价是否遵循了市场原则

如前所述,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交易的运输价格基于公司向若干运输
公司询价的结果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a、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常州韵祺的承运价格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常州韵祺仅承运浙江临海、浙江丽水 2 个片区,其
中,浙江临海片区由常州韵祺与另一家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运输公司共同承运,
浙江丽水片区由常州韵祺独家承运,该两个片区价格情况如下: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 201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片区 运输距离 期间的价格 月期间的价格
常州韵祺 第三方 常州韵祺 第三方
浙江临海 300 公里 200 元/吨 200 元/吨 220 元/吨 220 元/吨
浙江丽水 360 公里 210 元/吨 - 230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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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韵祺在浙江临海片区的承运价格与第三方公司的承运价格相同;浙江丽
水片区虽然由常州韵祺独家承运,但其价格与浙江临海片区相比较、同时考虑到
运输距离、装卸货所需的固定时间等因素,浙江丽水片区承运价格比浙江临海片
区增加 10 元/吨是合理的、公允的。

b、2017 年期间常州韵祺的承运价格

2017 年,基于常州韵祺拥有良好的运输服务及快速响应公司运输计划等因
素,除浙江临海、浙江丽水片区继续由常州韵祺承运外,常州韵祺还参与承运福
建福鼎、福建尤溪、福建大田、福建晋江、福建长泰、浙江浙北、浙江温州、江
苏苏州、安徽、广东等片区,常州韵祺在该等片区的承运价格沿用此前第三方无
关联关系的运输公司的承运价格,保持不变。

综上所述,常州韵祺在同一或相近运输距离片区的承运价格与第三方无关联
关系的运输公司的承运价格相同或相近,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与常州韵
祺的关联采购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

C、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与常州韵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定价遵循市场原
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④公司与常州韵祺签订的协议及其期满后的处理方式

A、公司与常州韵祺签订的协议

公司(协议中称“甲方”)与常州韵祺(协议中称“乙方”)最近一次签订
的协议为双方于 2016 年 5 月 5 日签订的《运输合同》及《安全、环保协议书》,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运输费用=运费单价*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及/或盖章的《送货单》上载明
运输费用 的货物重量;运费单价由双方根据市场运费行情、运输目的地、运输里程
等进行协商一致确定
结算方式 月结 30 天(即当月运输费用由甲方次月底前付清)
支付方法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等
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关于
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三年

B、公司与常州韵祺签订的协议期满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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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2017 以来,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同一类型交易的比
例及占常州韵祺收入的比例较高,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公司经与常州韵祺股东朱
剑、高晓俊协商一致,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收购了常州韵祺 100%股权(以下称
“本次收购”),常州韵祺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a、本次收购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决议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
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勇、陆士敏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该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

交易协议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b、本次收购交易价格的确定过程和作价依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52031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常州韵祺于交易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值
为 451.08 万元。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出具沪申威评报字[2017]
第 1292 号《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经评估,常州韵祺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46.03 万元。

常州韵祺 100%股权评估值为采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经转让双方协商,
确定常州韵祺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60 万元,本次常州韵祺 100%股
权转让价格比评估值上浮 25.55%。

c、本次收购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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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与常州韵祺原股东朱剑、高晓俊分别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本次收购的交易对价 560 万元已全部支付
完毕。

2017 年 12 月 25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通知书》,核准
基于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

(2)关于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的关联销售、采购交易

①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发生关联采购、销售的原因

A、公司与常州万桦发生关联采购、销售的原因

常州万桦主要从事合成革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革用聚氨酯树脂是其生产
合成革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是国内生产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的主要厂商之一,因
此,常州万桦向公司购买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是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向常州万桦采购原材料的品种是二甲基甲酰胺(DMF),公司与常州万
桦的采购交易原因是:公司向常州万桦销售的革用聚氨酯产品为溶剂型革用聚氨
酯,而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中所含有的二甲基甲酰胺(DMF)可以回收并作为生
产溶剂型聚氨酯的原料(溶剂),因此公司存在向常州万桦回收采购 DMF 的情
形。公司也向其他合成革客户回收采购 DMF。

B、公司与汇益国贸发生关联采购、销售的原因

汇益国贸主要从事化工原料的贸易业务;公司也存在将多采购的原材料对外
销售的情形。报告期内,汇益国贸和公司之间存在相互买卖的贸易交易,交易品
种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用的原材料品种。

报告期内,公司与汇益国贸的交易有销售和采购,其中主要为销售,具体内
容是公司向汇益国贸销售原材料,主要为己二酸(AA)。2015 年以后,公司大
幅减少对外销售原材料的数量,报告期内向汇益国贸销售的原材料金额和数量均
明显下降,公司 2016 年向汇益国贸销售金额为 624.46 万元,2017 年向汇益国贸
销售金额为 48.00 万元。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向原材料的生产厂商直接采购。2015 年度及 2016 年
度,公司向汇益采购原材料的主要内容为二甘醇(DEG)。报告期内,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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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下降,2016 年公司向汇益国贸的采购金额为 112.59 万元,2017 年度,公司
向汇益国贸采购 15.44 万元原材料,主要为二甲基甲酰胺(DMF)。

②目前常州万桦、汇益国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
关联关系

A、常州万桦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常州万桦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傅一非持有常州
万桦 83.50%的股权,为常州万桦的实际控制人。常州万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傅一非 1,732.625 83.50
2 黄昌明 103.750 5.00
3 李良军 103.750 5.00
4 李荣林 51.875 2.50
5 相建霞 20.750 1.00
6 何玲芳 20.750 1.00
7 苏 明 20.750 1.00
8 颜 静 10.375 0.50
9 刘永生 10.375 0.50
合 计 2,075.000 100.00

常州万桦的现有股东中,颜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颜群的妹妹,曾经在常
州万桦任职,现已离职。其余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B、汇益国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汇益国贸的执行董事吴俊持有汇益国贸
71.62%的股权,为汇益国贸的实际控制人。汇益国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 俊 716.20 71.62
2 范宏源 216.20 21.62
3 陈 燕 67.60 6.76
合 计 1,000.00 100.00

汇益国贸的 3 名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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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常州万桦、汇益国贸原股东转让其股权的原因及该等股权转让的真实性、
合理性、公允性

A、关于常州万桦股权转让

a、常州万桦原股东转让其股权的原因

常州万桦的原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汇得集团和万桦国际,两者分别
持有常州万桦 39.6%、60.4%的股权。

汇得集团和万桦国际将所持常州万桦的股权进行转让,主要是因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设立常州万桦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下游合成革产品的开发
和理解,更好地帮助公司的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并探索向下游行业发展的可
能。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出资设立常州万桦,并由合成革行业的专业经营团队
负责运营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担任常州万桦的管理人员,未实际参与常州万
桦的具体经营,公司及子公司的员工也未参与常州万桦的经营活动;

常州万桦主要从事合成革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处于公司的下游行业,与
公司的主要客户会形成竞争关系。公司合成革行业客户在向公司定制新产品或个
性化产品时会有其产品和技术被模仿和泄密的担忧,从而给公司的产品销售形成
潜在不利影响,且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专注于聚氨酯树脂产品行业并将
其做精做强,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将常州万桦的股权对外转让;

常州万桦的管理团队傅一非、黄昌明、李良军等人基于其多年从事合成革生
产经营的行业经验,决定购买常州万桦的股权。

经协商一致,汇得集团和万桦国际将所持常州万桦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傅一
非、黄昌明、李良军、李荣林、何玲芳、苏明、相建霞、颜静、刘永生等经营团
队成员。

b、常州万桦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2014 年 9 月 30 日,常州万桦原股东汇得集团、万桦国际与傅一非、黄昌明、
李良军、李荣林、何玲芳、苏明、相建霞、颜静、刘永生等 9 人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汇得集团和万桦国际分别将其持有的常州万桦 39.6%、60.4%的股
权转让给前述 9 人,常州万桦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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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人民币 2,000 万元。2015 年 1 月 14 日,常州万桦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
毕,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均为其自筹资金。

根据常州中南汇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常中南评报字(2015)第 9 号《资
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常州万桦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
民币 2,052.74 万元。本次评估基准日距离股权转让日较近,基于此,本次股权转
让的转让价格(人民币 2,000 万元)合理、公允。

基于上述,常州万桦本次股权转让真实、合理,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行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常州万桦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仍
参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B、关于汇益国贸股权转让

a、汇益国贸股东转让其股权的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群原持有汇益国贸 32%股权,并担任汇益国贸的监事。

颜群将所持汇益国贸股权进行转让,主要是因为:1、颜群对汇益国贸的投
资实际为财务投资,自投资以来其从未参与汇益国贸的经营管理;2、汇益国贸
主要从事化工原材料的贸易业务。为避免关联交易和潜在的同业竞争,颜群经与
汇益国贸的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吴俊及另两名股东范宏源、陈燕协商一致,
以汇益国贸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定价,将所持汇益国贸 3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吴俊。

b、汇益国贸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合理性、公允性

颜群将其所持汇益国贸 32%股权(2008 年出资 320 万元)全部转让给汇益
国贸的大股东吴俊,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颜群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收到 32%股权转让对价 937.98 万元,并缴纳了相关税费。

基于上述,汇益国贸股权转让真实、合理,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
交易非关联化的行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益国贸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仍参照
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④关联销售、采购在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中的比例,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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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中的比例,占同一类型交易的比例,定价政策及其决策过程和依据

A、关于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对常州万桦、汇益国贸的关联销售交易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比例、产生的交易利润及其在利润总额中的比例、占同一类型交易的比例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对常州万桦的关联销售——产品销售
交易金额 2,281.79 2,342.83 2,310.31
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0% 2.00% 2.04%
交易占同类交易(主营业务
1.68% 2.14% 2.36%
收入)比例
交易产生的利润 156.58 237.12 102.3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利润总额
1.22% 2.10% 2.70%
比例
对汇益国贸的关联销售——原材料销售
交易金额 48.00 624.46 1,087.07
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03% 0.53% 0.96%
交易占同类交易(其他业务
0.70% 7.83% 7.12%
收入)比例
交易产生的利润 0.20 5.84 2.5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利润总额
0.00% 0.05% 0.07%
比例

B、关于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对常州万桦、汇益国贸的关联采购交易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
成本的比例、占同一类型交易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对常州万桦的关联采购——原材料采购
交易金额 354.43 451.88 661.53
交易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0.31% 0.49% 0.72%
交易占同类交易(原材料采
0.30% 0.48% 0.71%
购)比例
对汇益国贸的关联采购——原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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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交易金额 15.44 112.59 504.78
交易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0.01% 0.12% 0.55%
交易占同类交易(原材料采
0.01% 0.12% 0.54%
购)比例


C、定价政策及其决策过程和依据

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交易的价格均比照公
司与第三方之间在同一时期就同一品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

⑤关联采购占关联方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对常州万桦、汇益国贸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占常州万桦、汇
益国贸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公司对常州万桦的关联采购交易
关联采购金额 354.43 451.88 661.53

常州万桦收入 9,055.37 9,875.64 9,157.41
关联采购金额占常州万桦
3.91% 4.58% 7.22%
收入的比例
公司对汇益国贸的关联采购交易
关联采购金额 15.44 112.59 504.78

汇益国贸收入 14,542.08 11,766.81 14,338.45
关联采购金额占汇益国贸
0.11% 0.96% 3.52%
收入的比例
注:常州万桦收入、汇益国贸收入数据来自于其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⑥关联销售、采购的决策过程、定价原则等

A、关联销售、采购的决策过程是否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
关交易时是否回避,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是否发表不同意见

公司在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前,未制定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决策制度;公司在
2016 年 3 月 25 日改制为股份公司后,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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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和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价格确定原则、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
易的特殊权利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
在 2016 年度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在 2017 年度将要发生的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在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
意见。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公司章程规定相
符。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及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
于 2014-2016 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进行了审核确认。公司在前述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勇、
陆士敏对该等关联交易审查后认为“遵循了诚信、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
联交易的价格公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基于上述,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公司章
程规定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
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B、定价是否遵循了市场原则

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均比照公司与第三方之间在
同一时期就同一或相似品种商品的交易价格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的关联交易价格与公司同期同一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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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平均销售/采购价格比较如下:

a、公司与常州万桦的关联交易价格
单位:元/吨,元/公斤
品 种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公司与常州万桦的关联销售
常州万桦均价 9,618.80 8,088.57 8,551.44
革用聚氨酯
全部销售均价 10,138.29 8,240.28 8,624.57
公司与常州万桦的关联采购

二甲基甲酰胺 常州万桦均价 4.60 3.50 3.71
(DMF) 全部采购均价 4.71 3.66 3.79

考虑到革用聚氨酯产品型号不同、销售/采购时点和数量的不同,公司向常
州万桦销售革用聚氨酯产品的均价、回收 DMF 的均价与公司同一类型交易年度
销售/采购的均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与常州万桦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
了市场原则。

b、公司与汇益国贸的关联交易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汇益国贸销售原材料,其中主要为己二酸(AA),占向汇
益国贸销售总金额的 75%以上;公司向汇益国贸采购原材料,其中,2015 年度
及 2016 年度主要为二甘醇(DEG),占向汇益国贸采购总金额的 65%以上,2017
年度采购金额较小,主要为二甲基甲酰胺(DMF)。

报告期内,公司与汇益国贸之间主要交易品种的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品 种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公司与汇益国贸的关联销售
汇益国贸均价 7.18 5.98 6.32
己二酸(AA)
全部销售均价 8.74 5.97 6.31
公司与汇益国贸的关联采购
汇益国贸均价 - 4.23 5.11
二甘醇(DEG)
全部采购均价 - 4.61 5.10

二甲基甲酰胺 汇益国贸均价 4.27
(DMF) 全部采购均价 4.71

其中,公司 2017 年度向汇益国贸销售 AA 的均价低于 AA 全部销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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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度公司合计向汇益国贸销售金额 48.00 万元,销售金额太小,
受销售时点的影响较大,因此与公司 2017 年度同类材料销售均价有差异。

公司对汇益国贸销售的模式(与公司对其他原材料贸易类客户相同)为:公
司同时锁定销售和采购的价格、数量,销售价格略高于采购价格;采购时,公司
比较汇益国贸价格与其他方的采购价格,主要为公司原材料紧张时的小额采购。

由于公司向汇益国贸销售和采购的金额与公司同类交易金额相比较小,且该
等原材料价格在年度内波动较大,公司与汇益国贸交易的价格会因销售/采购时
点不同出现与年度平均价格不一致的情形,但不存在显著差异,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遵循了市场原则。

C、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双方经营需要,定价遵
循市场原则,决策过程符合章程规定,因此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⑦公司与常州万桦、汇益国贸签订的且仍然有效的重大协议或合同,该等协
议或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

A、关于公司与常州万桦的协议

公司(协议中称“甲方”)与常州万桦(协议中称“乙方”)签订的正在履
行的协议为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订的《买卖原则合同》及《买卖原则合同
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产品价格 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并由双方在乙方每月向甲方下达的订单中予以确认
产品包装 单吨装不锈钢桶或 200KG 铁桶
产品交付 运输费由甲方负责,产品验收等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货物送到后,乙方在甲方《送货单》上盖章和/或签字后产品的风险转移至乙
风险转移

质量标准 按甲方企业标准执行
自产品发出日起,当月甲方《送货单》(或乙方《入库单》或《送货单》、《入
货款结算
库单》的传真件)作为货款结算凭证,产品单价以当月订单为准
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电汇、银行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如任一方未向另一方送达变更本合
合同有效期
同内容或不再续约的书面通知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回收价格由甲方根据最新的市价进行确定,甲方至乙方公司接受返回的
DMF 回收
DMF,运输及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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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与常州万桦签署的《买卖原则合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
如任一方未向另一方送达变更本合同内容或不再续约的书面通知的,合同有效期
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B、关于公司与汇益国贸的协议

公司与汇益国贸签订的协议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满,期满后,公司未
再与汇益国贸签订协议。

(3)关于公司与武进区湟里五蝶机械配件厂、武进区湟里钱爵五金厂、武
进区湟里钱芬琴五金厂(以下合称“湟里包装桶厂”)之间的关联采购交易

公司生产的聚氨酯树脂产品以吨槽和铁桶作为包装物,湟里包装桶厂主要从
事铁桶的加工制造,因此,公司向该三家企业采购铁桶。

①关联采购在营业成本中的比例、定价政策及其决策过程和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对湟里包装桶厂的关联采购在营业成本中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交易金额 - - 2,589.66
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
- - 2.83%
的比例

2015 年,公司对湟里包装桶厂的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不超
过 3%,占比较低;2016 年,公司停止了向湟里包装桶厂采购。武进区湟里五蝶
机械配件厂、武进区湟里钱爵五金厂、武进区湟里钱芬琴五金厂已分别于 2016
年 1 月、2016 年 1 月、2016 年 11 月注销。

公司与湟里包装桶厂之间的关联采购交易的价格比照公司与第三方之间在
同一时期同一品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②关联采购的决策过程、定价原则等

A、关联销售、采购的决策过程是否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
关交易时是否回避,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是否发表不同意见

公司在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前,未制定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决策制度;公司在
2016 年 3 月 25 日改制为股份公司后,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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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关
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和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价格确定原则、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
易的特殊权利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及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湟里包装桶厂之间于
2014-2015 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确认。公司在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勇、陆士
敏对该等关联交易审查后认为“遵循了诚信、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联交
易的价格公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基于上述,公司与湟里包装桶厂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与公司章程规定
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未发
表不同意见。

B、定价是否遵循了市场原则

公司与湟里包装桶厂之间的关联采购交易的价格比照公司与第三方之间在
同一时期同一品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与湟里包装桶厂的关联采购交易价格与公司同期向其他单位
的采购均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个
品 种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湟里包装桶厂价格 - - 102.91
200kg 铁桶
其他单位均价 - - 108.87

公司向湟里包装桶厂的采购价格略低于向其他单位的采购均价,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与湟里包装桶厂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市场原则。

C、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与湟里包装桶厂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双方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市场
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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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房屋租赁情况

租金 租金单价
出租方 租赁方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万元/月 (元/天㎡)
2017 年度
汇得集团 汇得国贸 5 1,957.8 0.85 办公、仓库 2017.1.1-2017.1.31
汇得集团 鸿得聚氨酯 16 6,800 0.78 办公、仓库 2017.1.1-2017.12.31
2016 年度
汇得集团 汇得国贸 5 1,957.8 0.85 办公、仓库 2016.1.1-2016.12.31
汇得集团 鸿得聚氨酯 24 9,062 0.88 办公、仓库 2016.1.1-2016.12.31
2015 年度
汇得集团 汇得国贸 5 1,957.8 0.85 办公、仓库 2015.1.1-2015.12.31
汇得集团 鸿得聚氨酯 20 9,062 0.74 办公、仓库 2015.1.1-2015.12.31

报告期内,鸿得聚氨酯和汇得国贸向汇得集团租赁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
公路 3736 弄 8 号的房屋,租赁房屋类型为厂房,租赁用途为办公、仓储。

(1)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房屋租赁价格系参考同区域相似类型房屋的租赁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经查询,“58 同城”、“赶集网”等网站上相近区域相似类型的部分房屋
挂牌租金价格如下:

挂牌价格
序号 出租房屋坐落 来源 面积(㎡) 房屋类型
(元/天㎡)
1 周浦、临近六灶镇 58 同城 3,722 0.90 厂房
2 周浦、临近申江南路 58 同城 1,500 0.95 厂房
3 周浦、临近沪南公路 赶集网 11,000 0.90 厂房
4 周浦,临近六灶镇 赶集网 6,000 0.90 厂房

与“58 同城”、“赶集网”等网站上挂牌的相近区域相似类型房屋的租金
价格相比,鸿得聚氨酯、汇得国贸租赁汇得集团房屋的租赁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租赁价格公允。

(2)发生关联租赁的原因

①鸿得聚氨酯租用汇得集团房屋的原因

鸿得聚氨酯自 2004 年 6 月设立以来,一直租赁汇得集团的房屋作为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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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且将该场所作为其工商登记注册的住所。2011 年 11 月,公司收购鸿得聚
氨酯后,鸿得聚氨酯未改变其经营地址。

2015 年,为了避免生产基地布局单一,公司决定在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工业
区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并将此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福建省
福鼎市龙安工业区项目建成后,鸿得聚氨酯的经营场所将搬迁,不再租赁汇得集
团的房屋。

②汇得国贸租用汇得集团房屋的原因

汇得国贸主要从事聚氨酯树脂产品和原材料贸易业务,汇得集团拥有的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3736 弄 8 号的部分房屋闲置可供出租,因此,汇得国
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向汇得集团租用一部分房屋作为其办公、仓储用地。

由于汇得国贸从事的原材料贸易业务规模不断缩小,同时,为了减少关联交
易,汇得国贸在 2017 年 2 月起搬迁至公司,停止向汇得集团租赁房屋。

(3)租赁房屋在公司生产经营房屋中的比重及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租赁房屋面积在公司生产经营房屋总面积中的比重
如下:

单位:平方米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关联租赁房屋面积 6,800.00 11,019.80 11,019.80
公司生产经营房屋总面积 68,105.91 72,325.71 72,325.71
关联租赁房屋面积占公司生产
9.98% 15.24% 15.24%
经营房屋总面积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房屋面积占公司生产经营房屋总面积的比重不高。

鸿得聚氨酯主要从事聚氨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租赁汇得集团的房
屋主要用于研发、办公和仓储;汇得国贸主要从事聚氨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贸
易业务,其租赁汇得集团的房屋主要用于办公和仓储。鸿得聚氨酯、汇得国贸的
经营规模较小,其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因此,该等关联租赁房屋不是公司
生产经营的主要用地。

(4)租赁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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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得聚氨酯租赁汇得集团的房屋主要用于研发、办公和仓储;汇得国贸是贸
易型公司,其租赁汇得集团的房屋主要用于办公、仓储,该等租赁房屋不是公司
生产经营的主要用地。且即使汇得集团的房屋不能出租给鸿得聚氨酯、汇得国贸
使用,相同用途的房屋也较容易在市场上租得,鸿得聚氨酯、汇得国贸搬迁至他
处不会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子公司福建汇得已购得位于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工业园的 71,530 平方米
的地块,并已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用以实施“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
其改性体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鸿得聚氨酯可搬迁至新的生产基地。

汇得国贸已于 2017 年 2 月搬迁至汇得科技自有厂区,停止向汇得集团租赁
房屋。

公司拥有必需的生产经营场所,鸿得聚氨酯、汇得国贸向汇得集团租赁房屋
不会对公司资产完整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3、关联担保情况

(1)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常州万桦 2,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13 日 2016 年 8 月 12 日 是

常州万桦在 2015 年 8 月与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时,普菲特化工为其提供
了担保。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收购普菲特化工后,该项担保仍在有效期内,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到期终止。

(2)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的主 担保是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债务额度 主债务发生期间 否已履
(万元) 行完毕
钱建中、颜群、 民生银行
发行人 6,000 2017.09.21-2018.09.21 否
汇得集团 上海分行
钱建中、颜群、 民生银行
发行人 6,000 2016.06.07-2017.06.07 是
汇得集团 上海分行
钱建中、颜群、 民生银行
发行人 6,000 2015.03.17-2016.03.17 是
汇得集团 上海分行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汇得国贸 700 2017.08.30-2018.08.27 否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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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主 担保是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债务额度 主债务发生期间 否已履
(万元) 行完毕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汇得国贸 1,500 2016.10.28-2017.09.21 是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汇得国贸 1,500 2015.09.18-2016.09.01 是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汇得国贸 2,500 2014.10.31-2015.10.29 是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发行人 8,000 2017.09.07-2018.09.04 否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发行人 7,200 2016.09.22-2017.09.21 否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发行人 7,200 2015.09.18-2016.09.01 是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钱建中、颜群、 江苏银行
发行人 7,200 2014.10.31-2015.10.29 是
汇得集团 南汇支行
钱建中、颜群、 工商银行
发行人 12,000 2014.03.27-2015.03.27 是
汇得集团 金山支行
钱建中、颜群、 中国银行
发行人 7,800 2017.03.20-2018.01.10 否
汇得集团 金山支行
钱建中、颜群、 中国银行
发行人 7,800 2016.03.15-2017.03.08 是
汇得集团 金山支行
钱建中、颜群、 中国银行
发行人 12,000 2015.03.12-2016.03.11 是
汇得集团 金山支行
钱建中、颜群、 中国银行
发行人 20,000 2014.03.03-2015.03.03 是
汇得集团 金山支行
农业银行
汇得集团 发行人 1,500 2015.12.09-2018.12.08 否
金山支行
钱建中、颜群、 中信银行
发行人 6,000 2014.11.05-2016.05.05 是
汇得集团 上海分行
钱建中、颜群、 工商银行
发行人 6,000 2017.09.30-2022.09.30 否
汇得集团 金山支行

报告期内,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控股股东汇得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为公司提供了担保。

4、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5 年,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以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形,公司参照银行贷款利率并按照实际借款的天数向出借方支付利息,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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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初借 当年累计借 当年累计 期末借 支付
出借方 借入方 借款利率
款余额 款发生额 还款额 款余额 利息
2015 年度
钱建中、
发行人 - 4,900.00 4,900.00 - 4.40% 38.61
颜群
汇得集团 发行人 2,500.00 100.00 2,600.00 - 4.40% 105.38
涟颖实业 发行人 - 95.00 95.00 - 4.40% 3.70
澄进商务 发行人 - 48.00 48.00 - 4.40% 1.86

上表中,公司在 2015 年自出借方取得的借款均在借款当年予以归还;公司
在 2014 年初存在报告期以前年度自汇得集团取得的借款 2,511.81 万元,其中,
11.81 万元在 2014 年予以归还,2,500 万元在 2015 年予以归还。

5、关联方资产/股权转让情况

(1)2015 年 11 月,公司收购李保凤持有的普菲特化工 70%股权

2015 年 1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颜群之母李保凤将所持普菲特化工 70%
股权(出资额 560 万元)转让给汇得有限,转让价格依据普菲特化工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确定为 821.989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普
菲特化工成为公司控股 70%的子公司。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之“(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

(2)2017 年 12 月,公司收购朱剑持有的常州韵祺 99%股权

2017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颜群的妹妹的配偶朱剑将所持常州韵祺
99%股权(出资额 198 万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依据常州韵祺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446.03 万元),并经转让双方协商后确定
为 554.40 万元。同时,公司收购了常州韵祺原另一股东高晓俊所持常州韵祺 1%
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5.6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常州韵祺成为公司持有 100%
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
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之“(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本节之“四、
关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之“1、关联采购、销售商品/劳务
情况”之“(1)关于公司与常州韵祺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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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684.88 542.94 378.76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1)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常州万桦 - - - - 239.05 11.95
应收账款
汇益国贸 - - - - 71.97 3.60
预付账款 汇益国贸 - - - - 43.88 -

(2)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发生原因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常州万桦 - 0.66 6.87 应付 DMF 回收款

常州韵祺 - 161.25 - 应付运输服务费

武进区湟里五
应付账款 蝶机械配件厂、
武进区湟里钱
- - 635.64 应付铁桶采购款
爵五金厂、武进
区湟里钱芬琴
五金厂

其他 应付房屋租金及
汇得集团 - 24.00 24.00
应付款 借款

常州万桦 - 198.29 - 预收产品销售款
预收账款 预收原材料销售
汇益国贸 - 34.95 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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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告期后关联方资产/股权转让情况

2018 年 4 月,公司收购钱宏法持有的普菲特化工 30%股权。

2018 年 4 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钱洪祥的哥哥钱宏法将所持普菲特化工
30%股权(出资额 240 万元)转让给汇得科技,转让价格依据普菲特化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同时考虑普菲特化工 2018 年第一季度已实
现的利润,确定为 656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普菲特化工成为公司持有 100%
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
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之“(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诚信、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
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制度性安排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公司已制订了《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和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价格确
定原则、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易的特殊权利等进行了规定。

1、关联交易的回避和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分别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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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在表决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关联股东应当在
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并申请回避;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会议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知情的其它股东有权口头或书面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的申请,股东大会
会议主持人应立即组织大会主席团讨论并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

(四)会议主持人明确宣布关联股东回避,而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表决;

(五)关联交易议案形成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须由出席会
议的非关联股东以其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交易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和回避的,
股东大会有权撤销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 万元
(含 300 万元)至 3000 万元(不含 3000 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0.5%(含 0.5%)至 5%(不含 5%)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并应及时通知公司股东。”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九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公司获赠现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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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绝对值 5%以上(含 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以上(含 0.5%)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范围
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应
当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对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批准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明确发表意见。”

3、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原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
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4、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易特殊的权利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具有以下特别职
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
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所述职权外,
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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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300 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
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有关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定
价原则、批准权限和决策程序、决策回避制度等进行了规定,规范了关联交易的
执行。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
了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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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本届董事任期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当前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长钱建中先生

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常州有机化工
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汇得树脂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公司执行董
事/董事长及总经理。现兼任上海市聚氨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新材料
协会理事、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理事、上海市金山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常
务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董事颜群女士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常
州有机化工厂技术员,交通银行常州分行职员,常州新区祥协物资公司会计,汇
得树脂监事、执行董事,2007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董事,现兼任汇得集
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涟颖实业执行董事、澄进商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
司董事。

3、董事钱洪祥先生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汇得树脂生
产部部长、研发部部长、副总经理,2007 年至今历任公司生产部部长、研发部
部长、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研发部部长。

4、独立董事陆士敏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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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助理、审计部部门经理、事务所合伙人、工会主席、监
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工会主
席、监事,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独立董事张勇先生

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
士生导师。曾在德国斯图加特大学作为访问教授。曾负责国家“863”项目和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等科研项目五十余项,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
等奖(2005 年)、上海市技术发明二等奖(2010 年)。一直从事聚合物加工和改
性方面的研究,共发表 SCI 论文两百余篇,获得授权专利四十余项。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化工学会橡胶专业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和“中国塑料”编
委。

(二)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本届监事
任期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当前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1、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执教于太原工业大学(现太原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曾任职于中国
化学工业部黎明化工研究院, 2010 年起任鸿得聚氨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鸿得聚氨酯总经理。

2、监事严冰卿女士

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
历任常州合成化工总厂技术员、工程师兼聚氨酯研究所副所长,江苏常隆化工有
限公司分厂厂长兼聚氨酯研究所所长,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分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聚氨酯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监事、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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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代表监事黄诚先生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本科学历。曾历任
浙江省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化分公司综合统计、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及浙江省
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企管质量
部主任科员,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浙江众益药业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等;2007 年至今任公司行政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行政
部部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当前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总经理钱建中先生

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章上文。

2、副总经理钱洪祥先生

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上文。

3、副总经理范汉清先生

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
学历。曾历任常州市有机化工厂工段长、技术员、车间主任,汇得树脂副总经理,
2007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副总经理邹文革先生

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
学历。曾任常州有机化工厂化验技术员,曾历任汇得树脂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
2007 年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

5、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伟夕先生

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副总经理。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会计师,大专学历。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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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认证证书。曾任汇得树脂财务部部长;2007 年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

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兵先生

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EMBA。曾任职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曾任川东化学
工业公司质检中心主任,曾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
上海复行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1、钱洪祥先生

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上文。钱洪祥先生负责公司的技
术研发工作,主持并完成了聚氨酯树脂干法二液型、发泡型、湿法牛巴革、耐水
解高剥离、耐寒不黄变、水性聚氨酯和无溶剂聚氨酯树脂等的研制开发和重大工
艺改进工作,其中,耐水解高剥离强度湿式树脂产品被评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
其在职期间取得职务发明专利 23 项。

2、徐强先生

现任发行人子公司鸿得聚氨酯的总经理、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参见
上文。曾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B 类)”资助,曾参与《复合材料加工
技术》的编著,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30 余篇,如《化学增塑剂改性水发
泡的聚氨酯硬泡》、 扩链剂对水性 PUU 及 PMMA 复合体系结构和性能的影响》、
《聚氨酯脲-丙烯酸酯水分散液的粒径及形态研究》等。其曾负责或参与多项国
家或上海市科研项目,如“低收缩单组份聚氨酯保温泡沫”项目;其负责开发的
产品已有多项实现产业化,如“聚氨酯实心轮胎”、“高铁信号应答器填封胶”、
“RIM-PU 桥车疏水槽”等。

3、郭海英女士

现任发行人研发部副部长。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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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郭海英女士负责开发的无纺布浸渍用高撕裂强度湿法树脂
及高耐磨抗静电劳保浸渍手套树脂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高亮揉纹聚
氨酯树脂列入上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其在职期间取得职务发明专利 10 项。

4、邹佳娜女士

现任发行人研发部副部长。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专学历。邹佳娜女士负责开发的高耐磨抗静电劳保浸渍手套树脂曾获得 2009
年-2010 年度上海市金山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其在职期间取得职务发明专利 12
项。

二、董事、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一)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由股东提名
的钱建中、颜群、钱洪祥、陆士敏、张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张勇和
陆士敏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钱建中为董
事长。

(二)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诚为职工代表监事。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由股东提名的徐强、
严冰卿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徐强为监事会主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及其近亲属中仅颜群 1 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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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务/关系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颜 群 董 事 24,000,000 30.00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姓 名 职务/关系 间接持股情况
(股) (%)
持有汇得集团 80.00%的股权,汇得
30,400,000 38.00
集团持有发行人 47.50%的股份
持有鸿砚投资 100.00%的股权,鸿
砚投资持有湛然合伙 0.077%的合伙
董事长、总经 10,000 0.01
钱建中 份额,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
理 的股份
持有湛然合伙 29.192%的合伙份额,
3,795,000 4.74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合 计 34,205,000 42.75
持有汇得集团 20.00%的股权,汇得
7,600,000 9.50
集团持有发行人 47.50%的股份
颜 群 董事 持有湛然合伙 7.692%的合伙份额,
1,000,000 1.25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合 计 8,600,000 10.75
持有湛然合伙 6.154%的合伙份额,
800,000 1.00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董事、副总经
钱洪祥 理、核心技术 持有涌腾合伙 10.600%的合伙份额,
530,000 0.66
人员 涌腾合伙持有发行人 6.25%的股份
合 计 1,330,000 1.66
持有湛然合伙 6.154%的合伙份额,
800,000 1.00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范汉清 副总经理 持有涌腾合伙 10.600%的合伙份额,
530,000 0.66
涌腾合伙持有发行人 6.25%的股份
合 计 1,330,000 1.66
持有湛然合伙 6.154%的合伙份额,
800,000 1.00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邹文革 副总经理 持有涌腾合伙 10.600%的合伙份额,
530,000 0.66
涌腾合伙持有发行人 6.25%的股份
合 计 1,330,000 1.66
副总经理、财 持有湛然合伙 6.154%的合伙份额,
顾伟夕 800,000 1.00
务总监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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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 持股比例
姓 名 职务/关系 间接持股情况
(股) (%)
持有涌腾合伙 10.600%的合伙份额,
530,000 0.66
涌腾合伙持有发行人 6.25%的股份
合 计 1,330,000 1.66
持有湛然合伙 4.615%的合伙份额,
600,000 0.75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副总经理、董
李 兵 持有涌腾合伙 11.600%的合伙份额,
事会秘书 580,000 0.73
涌腾合伙持有发行人 6.25%的股份
合 计 1,180,000 1.48
持有湛然合伙 3.846%的合伙份额,
500,000 0.63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监事会主席、
徐 强 持有涌腾合伙 27.800%的合伙份额,
核心技术人员 1,390,000 1.74
涌腾合伙持有发行人 6.25%的股份
合 计 1,890,000 2.36
持有湛然合伙 3.077%的合伙份额,
400,000 0.50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黄 诚 监事 持有涌腾合伙 0.200%的合伙份额,
10,000 0.01
涌腾合伙持有发行人 6.25%的股份
合 计 410,000 0.51
持有湛然合伙 2.308%的合伙份额,
严冰卿 监事 300,000 0.38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持有湛然合伙 1.615%的合伙份额,
郭海英 核心技术人员 210,000 0.26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核心技术人
持有湛然合伙 1.846%的合伙份额,
邹佳娜 员、钱洪祥的 240,000 0.30
湛然合伙持有发行人 16.25%的股份
配偶

上述自然人股东中,钱建中与颜群为夫妻、钱洪祥与邹佳娜为夫妻。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未发生变动,即颜群在报告期内一直直接持有发行人
30.00%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汇得集团、
湛然合伙、涌腾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报告期内,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仅变动一次,即 2015 年 12 月,汇得集团将其所持发行人 22.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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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给湛然合伙与涌腾合伙,其中,湛然合伙受让发行人 16.25%的股权,
涌腾合伙受让发行人 6.25%的股权。

报告期初至上述股权转让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 名 职务/关系 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董事长、 持有汇得集团 80.00%的股权,汇
钱建中 44,800,000 56.00
总经理 得集团持有发行人 70.00%的股份
持有汇得集团 20.00%的股权,汇
颜 群 董事 11,200,000 14.00
得集团持有发行人 70.00%的股份

上述股权转让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本招股意向书之本节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之“2、间接持股情况”。

(三)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情况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姓 名 职务 合伙份额
企业名称 与公司关系 (万元)
(%)
汇得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 2,400.00 80.00
董事长、总
钱建中 鸿砚投资 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 100.00 100.00
经理
湛然合伙 公司的股东 1,328.25 29.19
汇得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 600.00 20.00
涟颖实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00 20.00
颜 群 董事
澄进商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0.00 20.00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350.00 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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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企业情况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姓 名 职务 合伙份额
企业名称 与公司关系 (万元)
(%)
董事、副总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280.00 6.15
钱洪祥
经理 涌腾合伙 公司股东 185.50 10.60
众华会计师事务
陆士敏 独立董事 所(特殊普通合 无 142.85 2.857
伙)
监事会主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175.00 3.85
徐 强 席、核心技
术人员 涌腾合伙 公司股东 486.50 27.80
严冰卿 监事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105.00 2.31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140.00 3.08
黄 诚 监事
涌腾合伙 公司股东 3.50 0.20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280.00 6.15
范汉清 副总经理
涌腾合伙 公司股东 185.50 10.60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280.00 6.15
邹文革 副总经理
涌腾合伙 公司股东 185.50 10.60

副总经理、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280.00 6.15
顾伟夕
财务总监 涌腾合伙 公司股东 185.50 10.60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210.00 4.62
副总经理、
李 兵 董 事 会 秘 涌腾合伙 公司股东 203.00 11.60
书 上海广晴实业发
无 5.00 10.00
展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
邹佳娜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84.00 1.846
人员
核心技术
郭海英 湛然合伙 公司股东 73.50 1.615
人员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
投资。上述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的企业中:汇得集
团存在向公司子公司汇得国贸、鸿得聚氨酯出租房屋、为公司及子公司汇得国贸
提供担保、向公司出借资金的情形;涟颖实业、澄进商务存在向公司出借资金的
情形(该等交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
联交易”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报告期内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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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
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颜群在控股股东汇得集团领取薪酬,未在发行人或其
子公司处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张勇、陆士敏在发行人领取津贴,除此之外,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领取薪酬,具
体情况如下:

从发行人处 从发行人关联方处
领取薪酬情况 领取薪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收入 收入
领薪单位 领薪单位
(万元) (万元)
钱建中 董事长、总经理 汇得科技 129.21 - -
颜 群 董事 - - 汇得集团 14.29
钱洪祥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汇得科技 80.23 - -
张 勇 独立董事 汇得科技 10.00 - -
陆士敏 独立董事 汇得科技 10.00 - -
徐 强 监事会主席 鸿得聚氨酯 64.62 - -
严冰卿 监事 汇得科技 55.01 - -
黄 诚 职工代表监事 汇得科技 54.99 - -
范汉清 副总经理 汇得科技 80.09 - -
邹文革 副总经理 汇得科技 80.09 - -
顾伟夕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汇得科技 80.48 - -
李 兵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汇得科技 60.16 - -
郭海英 核心技术人员 汇得科技 29.66 - -
邹佳娜 核心技术人员 汇得科技 29.98 - -

除以上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公司
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也没有退休金计划。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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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所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任职务
汇得集团 监事 控股股东
涟颖实业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鸿砚投资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董事长、总
钱建中
经理 上海浦东新区致广小
董事 控股股东参股企业
额贷款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江南村镇银
董事 控股股东参股企业
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得集团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
涟颖实业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执行董事兼
澄进商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颜 群 董事 总经理
执行董事兼
鸿砚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总经理
汇得国贸 监事 发行人的子公司
范汉清 副总经理 澄进商务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无
(特殊普通合伙)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
陆士敏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
限公司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
独立董事 无
限公司
教授、博士
张 勇 独立董事 上海交通大学 无
生导师
副总经理、 上海广晴实业发展有 公司高管李兵及其配偶控
李 兵 监事
董事会秘书 限公司 制的企业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的企业中:汇得集团存
在向公司子公司汇得国贸、鸿得聚氨酯出租房屋、为公司及子公司汇得国贸提供
担保、向公司出借资金的情形;涟颖实业、澄进商务存在向公司出借资金的情形
(该等交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
易”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兼职的企业报告期内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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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钱建中与颜群为夫妻、
钱洪祥与邹佳娜为夫妻,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属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
议及承诺

(一)上述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独立董事与
公司签署了《独立董事聘任协议》,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没有与公司签署其他合
同或协议。

(二)上述人员作出的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
诺,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主要
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2、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
履行情况”。

(三)上述协议、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协议、承诺均在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合同
约定或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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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且提名和选聘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勇目前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化工学会橡胶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和
《中国塑料》编委。该等职位皆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或副处
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因此,张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违反《关于进一
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
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中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限制性
规定的情形。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

报告期初,汇得有限未设董事会,一直由钱建中担任执行董事。经汇得有限
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公司建立董事会,选举钱建中、颜群、
钱洪祥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钱建中为董事长。汇得有限整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
大会审议,选举钱建中、颜群、钱洪祥、张勇、陆士敏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张勇、陆士敏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钱建中为公司董事长。此后,公司董事未再发生变化。

(二)监事
报告期初,汇得有限未设监事会,一直由颜群担任监事。经汇得有限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选举徐强、严冰卿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诚一起组成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选举徐强
为监事会主席。汇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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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严冰卿、徐强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
事;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诚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 年 3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徐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此后,公司监
事未再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初,公司由钱建中担任总经理,钱洪祥、范汉清、邹文革、顾伟夕为
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经公司执行董事钱建中同意,公司聘任李兵为副总经
理。2015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钱建中担任总经理,聘任顾
伟夕为财务负责人,聘任钱洪祥、范汉清、邹文革、顾伟夕、李兵为副总经理。
汇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钱建中为总经理,范汉清、邹文革、钱洪祥、顾伟夕、
李兵为副总经理,顾伟夕兼任财务总监,李兵兼任董事会秘书。此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未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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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
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本公司相继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
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了制度
保证。

一、公司股东及股东大会

(一)公司股东

1、公司股东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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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的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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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总共召开了九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
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大会的决议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

(一)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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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会议议案、会议召集和召
开、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执行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总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方
式、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的决议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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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钱建中、钱洪祥、张勇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
员,其中钱建中为主任委员;陆士敏、张勇、钱建中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中独立董事陆士敏为主任委员;张勇、陆士敏、钱建中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其中独立董事张勇为主任委员;陆士敏、张勇、颜群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陆士敏为主任委员。

(三)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主
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
络,保证证交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
文件;

(3)筹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
录的保管;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
实和完整,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
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交所办理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
完整;

(5)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
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
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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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交所和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7)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文件和记录;

(8)做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
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9)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公司董事会印章,保管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文件和会议记录;

(10)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

(11)帮助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作出决议时
及时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
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必要时,提交公司监事会或向证交所
及有关部门反映;

(12)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

(13)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支持;

(14)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所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
责。

三、公司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
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超过
1/3。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张勇、陆士敏
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提
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工作条件
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独立董事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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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认真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经营管理、
业务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也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不少于 1/3,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
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
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
的组成和职权、会议召集和召开、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的执行
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方式、
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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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决议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发行人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曾因消防、安全生产、排水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六、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任何方式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普菲特化工曾为常州万桦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于
2016 年 8 月到期终止。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根据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357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
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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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4652 号《审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各种数据
与指标均为合并口径数。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投资者若欲详细了解本公司报告期的
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8,182,072.13 157,974,104.62 176,410,737.6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2,339,096.49 230,522,296.31 298,261,351.00
应收账款 230,294,716.67 238,565,741.64 184,094,307.53
预付款项 23,570,246.72 32,742,942.54 33,218,157.2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1,701,576.20 5,670,114.92 3,076,208.8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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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94,305,662.12 80,196,960.90 54,239,308.5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15,869,502.81
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467,747.54 187,960,573.55 71,012,329.92
流动资产合计 972,861,117.87 949,502,237.29 820,312,400.7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1,070,489.48 71,032,878.64 76,877,976.00
在建工程 6,591,732.46 5,648,048.96 1,408,296.41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9,355,271.81 18,487,337.49 31,344,375.08
开发支出
商誉 769,559.75
长期待摊费用 2,330,613.91 2,797,292.32 5,473,527.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92,896.68 5,732,007.97 4,669,931.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710,564.09 103,697,565.38 119,774,106.21
资产总计 1,118,571,681.96 1,053,199,802.67 940,086,506.99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1,000,000.00 101,000,000.00 10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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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83,380,907.50 341,116,448.00 262,550,000.00
应付账款 50,482,006.45 66,965,538.37 53,043,037.92
预收款项 15,452,555.82 30,551,315.35 30,752,239.9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7,572,523.13 20,716,476.66 15,105,511.95
应交税费 24,353,882.28 26,978,513.60 32,977,318.82
应付利息 105,954.11 129,034.05 4,455,547.80
应付股利 - 70,210,768.04
其他应付款 1,517,583.88 1,008,341.53 1,267,064.5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83,865,413.17 588,465,667.56 571,361,488.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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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579,899.90 5,803,877.70 7,027,855.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79,899.90 5,803,877.70 7,027,855.50
负债合计 588,445,313.07 594,269,545.26 578,389,344.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63,500,914.04 263,500,914.04 138,721,288.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9,088,729.69 9,382,252.26 10,906,696.16
盈余公积 20,690,893.64 9,869,960.38 22,903,520.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0,823,301.20 91,441,047.19 105,241,327.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24,103,838.57 454,194,173.87 357,772,832.40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022,530.32 4,736,083.54 3,924,330.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0,126,368.89 458,930,257.41 361,697,162.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18,571,681.96 1,053,199,802.67 940,086,506.99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26,122,040.87 1,173,866,784.59 1,130,583,857.72
其中:营业收入 1,426,122,040.87 1,173,866,784.59 1,130,583,857.7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
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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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二、营业总成本 1,319,095,162.73 1,070,175,561.42 1,099,623,090.11
其中:营业成本 1,161,188,666.82 913,312,167.84 914,147,601.6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
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3,463,176.18 3,110,242.13 2,412,713.33
销售费用 44,182,271.36 43,032,960.26 38,690,812.06
管理费用 108,250,583.86 97,902,867.44 135,568,990.13
财务费用 3,498,600.12 2,169,232.55 6,047,047.23
资产减值损失 -1,488,135.61 10,648,091.20 2,755,925.6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
2,054,438.70 2,895,876.33 650,703.45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收

资产处置收益
11,196,272.19 42,804.78
(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7,755,352.8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28,032,941.83 106,629,904.28 31,611,471.0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25,827.37 6,893,936.54 6,638,888.77
减:营业外支出 200,200.00 406,891.53 372,558.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27,958,569.20 113,116,949.29 37,877,801.82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468,935.15 14,359,410.54 8,499,799.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11,489,634.05 98,757,538.75 29,378,002.26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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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
业 合 并 中 被 合 并 方 在合 1,049,925.58
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10,203,187.27 97,945,785.37 28,871,694.57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286,446.78 811,753.38 506,307.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1,489,634.05 98,757,538.75 29,378,002.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10,203,187.27 97,945,785.37 28,871,694.57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的
1,286,446.78 811,753.38 506,307.69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38 1.22 -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1.38 1.22 -
(元/股)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349,392,559.24 1,248,889,377.68 1,354,965,841.10
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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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收到的税费返还 628,399.45 737,117.84 901,139.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8,753,941.63 7,417,785.73 6,327,210.43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8,774,900.32 1,257,044,281.25 1,362,194,191.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092,868,647.49 918,416,229.36 1,113,367,324.41
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60,496,115.39 50,088,798.47 45,763,840.67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095,272.60 62,112,535.92 46,911,929.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29,732,095.73 32,122,357.34 24,872,026.66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2,192,131.21 1,062,739,921.09 1,230,915,12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6,582,769.11 194,304,360.16 131,279,070.12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81,500,000.00 1,120,100,000.00 819,3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2,054,438.70 2,895,876.33 650,703.45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7,065,775.00 - -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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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 60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0,620,213.70 1,122,995,876.33 820,550,703.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54,039,590.31 18,882,644.34 6,203,949.52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4,000,000.00 1,236,600,000.00 876,119,89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3,815,534.34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2,145,900.00 2,012,024.5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1,855,124.65 1,257,628,544.34 884,335,864.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8,765,089.05 -134,632,668.01 -63,785,160.57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1,000,000.00 101,000,000.00 11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203,348,127.00 142,988,341.00 231,516,141.32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4,348,127.00 243,988,341.00 342,516,141.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000,000.00 101,000,000.00 133,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43,737,383.20 79,145,474.70 37,512,335.81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252,967,203.19 164,146,565.00 194,393,236.62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7,704,586.39 344,292,039.70 365,605,572.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3,356,459.39 -100,303,698.70 -23,089,431.11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1,369,978.32 1,037,149.52 175,949.42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60,621,420.45 -39,594,857.03 44,580,427.86
增加额

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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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55,921,472.82 95,516,329.85 50,935,901.99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216,542,893.27 55,921,472.82 95,516,329.85
物余额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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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减:库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
80,000,000.00 263,500,914.04 9,382,252.26 9,869,960.38 91,441,047.19 4,736,083.54 458,930,257.4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80,000,000.00 263,500,914.04 9,382,252.26 9,869,960.38 91,441,047.19 4,736,083.54 458,930,257.4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293,522.57 10,820,933.26 59,382,254.01 1,286,446.78 71,196,111.4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110,203,187.27 1,286,446.78 111,489,634.05
总额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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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减:库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收益 准备
1.股东投入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820,933.26 -50,820,933.26 -40,000,000.00
1.提取盈余 -10,820,933.26
10,820,933.26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 -40,000,000.00 -4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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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减:库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收益 准备
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293,522.57 -293,522.57

1.本期提取 6,820,418.81 6,820,418.81

2.本期使用 -7,113,941.38 -7,113,941.3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80,000,000.00 263,500,914.04 9,088,729.69 20,690,893.64 150,823,301.20 6,022,530.32 530,126,3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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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减: 其他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优先 其
永续债 股 收益 准备
股 他
一、上年年末余
80,000,000.00 - - - 138,721,288.16 - - 10,906,696.16 22,903,520.83 - 105,241,327.25 3,924,330.16 361,697,162.5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80,000,000.00 138,721,288.16 - - 10,906,696.16 22,903,520.83 - 105,241,327.25 3,924,330.16 361,697,162.56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 124,779,625.88 - - -1,524,443.90 -13,033,560.45 -13,800,280.06 811,753.38 97,233,094.8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 - - - 97,945,785.37 811,753.38 98,757,538.75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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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减: 其他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优先 其
永续债 股 收益 准备
股 他
(二)所有者投
- - - - - - -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
- - - - - - -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 - - - - - -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 - - - - - -
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9,657,954.39 -9,657,954.39 -
1.提取盈余公
- - - - - 9,657,954.39 -9,657,954.39 -

2.提取一般风
- - - - - - -
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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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减: 其他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优先 其
永续债 股 收益 准备
股 他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所有者权
- 124,779,625.88 - - - -22,691,514.84 -102,088,111.04 -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 - - - - - -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 - - - - - -
本)
3.盈余公积弥
- - - - - - -
补亏损
4.其他 - 124,779,625.88 - - - -22,691,514.84 -102,088,111.04 -
(五)专项储备 - - - - -1,524,443.90 - - -1,524,443.90
1.本期提取 - - - - 6,473,679.48 - - 6,473,679.48
2.本期使用 - - - - -7,998,123.38 - - -7,998,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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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减: 其他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优先 其
永续债 股 收益 准备
股 他
(六)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80,000,000.00 263,500,914.04 - - 9,382,252.26 9,869,960.38 - 91,441,047.19 4,736,083.54 458,930,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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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年末
80,000,000.00 105,743,844.51 9,969,533.99 19,110,310.21 179,960,864.45 3,418,022.47 398,202,575.63
余额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 期
差错更正
同 一
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
80,000,000.00 105,743,844.51 9,969,533.99 19,110,310.21 179,960,864.45 3,418,022.47 398,202,575.63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 32,977,443.65 937,162.17 3,793,210.62 -74,719,537.20 506,307.69 -36,505,413.07
少 以 “-” 号
填列)
(一)综合
- - - - 28,871,694.57 506,307.69 29,378,002.26
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 - 32,977,443.65 - 201,978.85 - - 33,179,4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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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准备
投入和减少
资本
1.股东投入
- - - - - -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 - - - - -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 41,399,312.50 - - - 41,399,312.50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8,421,868.85 - 201,978.85- - - -8,219,890.00
(三)利润分
- - - 3,591,231.77 -103,591,231.77 - -100,000,000.00

1.提取盈余
- - - 3,591,231.77 -3,591,231.77 - -
公积
2.提取一般
- - - - - - -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分配
4.其他 - - - - -
(四)所有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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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准备
权益内部结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
- - - - - - -
弥补亏损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
- - 937,162.17 - - - 937,162.17

1.本期提取 - - 6,819,730.04 - - - 6,819,730.04
2.本期使用 - - -5,882,567.87 - - - -5,882,567.87
(六)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
80,000,000.00 138,721,288.16 10,906,696.16 22,903,520.83 105,241,327.25 3,924,330.16 361,697,162.56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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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3,076,703.67 144,036,854.56 169,062,978.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48,965,562.53 228,515,133.05 295,113,850.10
应收账款 210,999,156.65 218,628,233.56 168,479,093.22
预付款项 22,595,852.13 32,175,706.17 30,590,356.78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5,630,265.64 3,375,305.53 2,725,287.14
存货 86,555,790.37 73,664,128.58 48,094,092.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5,869,502.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其他流动资产 181,000,000.00 67,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907,823,330.99 897,264,864.26 781,065,658.2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3,571,389.20 47,971,389.20 27,971,389.2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9,707,347.25 65,099,904.56 75,163,992.67
在建工程 3,909,285.27 4,674,705.70 1,302,845.6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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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 18,039,159.57 18,487,337.49 31,344,375.0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44,421.01 2,498,736.81 5,129,258.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23,341.85 5,273,188.94 4,221,268.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294,944.15 144,005,262.70 145,133,128.99
资产总计 1,100,118,275.14 1,041,270,126.96 926,198,787.2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1,000,000.00 101,000,000.00 10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80,361,907.50 340,246,448.00 258,100,000.00
应付账款 50,131,138.92 65,325,088.95 50,599,730.77
预收款项 14,930,018.75 28,571,678.91 29,851,900.86
应付职工薪酬 25,833,759.83 19,848,785.72 14,537,465.76
应交税费 21,785,170.99 26,941,384.86 32,860,308.91
应付利息 105,954.11 129,034.05 4,455,547.80
应付股利 69,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639,961.50 569,175.15 986,424.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74,787,911.60 582,631,595.64 561,391,378.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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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4,579,899.90 5,803,877.70 7,027,855.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79,899.90 5,803,877.70 7,027,855.50
负债合计 579,367,811.50 588,435,473.34 568,419,233.6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66,872,857.51 266,872,857.51 142,093,231.6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9,088,729.69 9,382,252.26 10,906,696.16
盈余公积 20,478,887.65 9,657,954.39 22,691,514.84
未分配利润 144,309,988.79 86,921,589.46 102,088,11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0,750,463.64 452,834,653.62 357,779,553.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00,118,275.14 1,041,270,126.96 926,198,787.27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72,276,585.42 1,106,447,797.06 1,055,267,833.89
减:营业成本 1,127,244,846.95 863,567,897.77 854,192,424.17
税金及附加 3,023,576.74 2,915,595.48 2,207,397.67
销售费用 40,336,300.65 38,772,701.91 34,894,517.33
管理费用 97,287,522.50 88,317,967.52 126,924,9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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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财务费用 3,148,982.97 2,342,443.54 6,265,008.70
资产减值损失 -1,506,041.91 10,048,082.33 2,906,182.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2,043,983.86 2,895,876.33 9,650,703.45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1,196,272.19
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7,405,352.8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23,387,006.37 103,378,984.84 37,528,042.48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1,709.40 6,852,720.54 6,517,045.33
减:营业外支出 200,200.00 405,220.56 371,700.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23,288,515.77 109,826,484.82 43,673,387.7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5,079,183.18 13,246,940.97 7,761,070.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8,209,332.59 96,579,543.85 35,912,317.73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8,209,332.59 96,579,543.85 35,912,317.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35 1.21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1.35 1.21
(元/股)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274,071,419.32 1,151,021,243.47 1,244,993,791.47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3,641.3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8,184,184.75 7,294,309.07 5,700,393.12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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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2,255,604.07 1,158,439,193.91 1,250,694,184.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035,473,322.16 834,738,336.62 1,007,141,976.46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56,195,818.81 46,431,689.69 42,709,618.19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783,381.94 59,211,029.14 43,792,561.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7,234,717.90 21,953,636.04 15,749,212.29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4,687,240.81 962,334,691.49 1,109,393,368.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7,568,363.26 196,104,502.42 141,300,815.68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67,000,000.00 1,116,100,000.00 819,3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43,983.86 2,895,876.33 9,650,703.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7,065,775.00 - -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6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6,109,758.86 1,118,995,876.33 829,550,703.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8,397,569.89 13,018,475.68 4,403,308.13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31,600,000.00 1,250,100,000.00 881,610,333.6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9,997,569.89 1,263,118,475.68 886,013,641.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6,112,188.97 -144,122,599.35 -56,462,938.37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1,000,000.00 101,000,000.00 11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99,098,127.00 138,923,341.00 220,408,541.32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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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098,127.00 239,923,341.00 331,408,541.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000,000.00 101,000,000.00 133,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43,737,383.20 77,934,706.66 37,512,335.81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47,642,703.19 161,871,565.00 190,933,236.62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2,380,086.39 340,806,271.66 362,145,572.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2,281,959.39 -100,882,930.66 -30,737,031.11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870,790.79 926,679.46 215,149.03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0,527,802.05 -47,974,348.13 54,315,995.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419,222.76 90,393,570.89 38,089,600.16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2,947,024.81 42,419,222.76 92,405,5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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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7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 年度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减:库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80,000,000.00 - - - 266,872,857.51 - - 9,382,252.26 9,657,954.39 86,921,589.46 452,834,653.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80,000,000.00 - - - 266,872,857.51 - - 9,382,252.26 9,657,954.39 86,921,589.46 452,834,653.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 - - - - -293,522.57 10,820,933.26 57,388,399.33 67,915,810.0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8,209,332.59 108,209,332.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0,820,933.26 -50,820,933.26 -4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0,820,933.26 -10,820,9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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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减:库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收益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0,000,000.00 -40,000,000.00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其他 -

(五)专项储备 -293,522.57 -293,522.57

1.本期提取 6,820,418.81 6,820,418.81

2.本期使用 -7,113,941.38 -7,113,941.38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80,000,000.00 - - - 266,872,857.51 - - 9,088,729.69 20,478,887.65 144,309,988.79 520,750,4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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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80,000,000.00 142,093,231.63 - 10,906,696.16 22,691,514.84 102,088,111.04 357,779,553.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80,000,000.00 142,093,231.63 - 10,906,696.16 22,691,514.84 102,088,111.04 357,779,553.6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24,779,625.88 -1,524,443.90 -13,033,560.45 -15,166,521.58 95,055,099.9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96,579,543.85 96,579,543.8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9,657,954.39 -9,657,954.39

1.提取盈余公积 9,657,954.39 -9,657,9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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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收益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24,779,625.88 -22,691,514.84 -102,088,111.0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24,779,625.88 -22,691,514.84 -102,088,111.04

(五)专项储备 -1,524,443.90 -1,524,443.90

1.本期提取 6,473,679.48 6,473,679.48

2.本期使用 -7,998,123.38 -7,998,123.3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0,000,000.00 266,872,857.51 9,382,252.26 9,657,954.39 86,921,589.46 452,834,6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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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减:库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计
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80,000,000.00 100,203,475.44 - 9,969,533.99 19,100,283.07 169,767,025.08 379,040,317.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80,000,000.00 100,203,475.44 - 9,969,533.99 19,100,283.07 169,767,025.08 379,040,317.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889,756.19 937,162.17 3,591,231.77 -67,678,914.04 -21,260,763.9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35,912,317.73 35,912,317.7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89,756.19 - - 41,889,756.1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1,399,312.50 - - 41,399,312.50

4.其他 - 490,443.69 - - 490,443.69

(三)利润分配 - - - - 3,591,231.77 -103,591,231.77 -10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3,591,231.77 -3,591,23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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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减:库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计
收益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937,162.17 937,162.17

1.本期提取 - - - 6,819,730.04 6,819,730.04

2.本期使用 - - - -5,882,567.87 -5,882,567.87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80,000,000.00 142,093,231.63 10,906,696.16 22,691,514.84 102,088,111.04 357,779,5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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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已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4652 号《审计
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得科技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2017 年度公司销售革用聚氨酯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125,051,604.86 元,主要
为国内销售产生的收入。

公司对于销售革用聚氨酯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
移至客户时确认的,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标识为:A、内销收入:货物已发出并交
付给购货方,购货方收到货物后当场进行清点并验收合格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
认,汇得科技根据有对方签字的收货单确认收入;B、外销收入:按照合同约定
执行交付承运人,汇得科技根据取得提单后的报关单确认收入。

鉴于收入是公司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影响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收入确认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公司收入确认
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应对该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对公司进行收入内部控制测试,并对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进行了穿行测
试,获取收入过程中有关凭证和单据,核查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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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进行凭证测试,抽取一定比例的收入凭证,查
看相关的发票、订单、出库单、收款凭证等是否完整,金额是否一致,核查销售
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获取报告期初和期末收入的订单、出库
单、运输单等单据,查验公司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况,核查销售收入的完整性;

(4)对报告期内各会计年度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并针对报告期内已发函尚
未回函的客户执行了查看相应合同条款、发货运输单及检查期后收款等替代程
序,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
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对于出口
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
以此确认销售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对报告期内各会计年度销售收入占比前 60%的客户或新增重要客户实
地查看、访谈,询问与公司的合作情况、交易往来、结算及收款方式、信用政策、
产品定价依据、退换货情况、关联情况。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 32,788,942.89 元。
管理层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
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减值准备;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根据以前年度与之
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
合采用账龄分析法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需要管理
层的判断和估计。

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
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为关键审计事项。

应对该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并对其设计
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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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
的依据、重大金额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结合向销售部询问了解对方公司资金及生产情
况,期后收款情况、诉讼情况等,判断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4、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
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三、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四、合并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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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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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
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贸易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制造业 100.00 出资设立
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贸易 7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运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贸易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制造业 100.00 出资设立
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贸易 7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贸易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贸易 7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公司 2015 年 11 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视同报告期即为公司
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

(1)本报告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5 年 11 月份,公司收购了普菲特化工 70.00%的股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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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之“(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单位:元

企业合并 合并 合并当期期
构成同一控 合并当期期初 比较期间
被合并方 中取得的 日的 初至合并日 比较期间被合
制下企业合 合并日 至合并日被合 被合并方
名称 权益比例 确定 被合并方的 并方的收入
并的依据 并方的收入 的净利润
(%) 依据 净利润
常州普菲 完成
受同一实际 2015 年
特化工有 70.00 工商 69,506,555.56 1,049,925.58 86,801,685.63 782,551.18
控制人控制 11 月 1 日
公司 变更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2017 年 12 月,公司收购了常州韵祺 100%股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之“(二)发行人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单位:元

股权取 购买日 购买日至期 购买日至期
被购买方 股权取得 股权取得 股权取
得比例 购买日 的确定 末被购买方 末被购买方
名称 成本 时点 得方式
(%) 依据 的收入 的净利润
常州韵祺
2017 年 协议 2017 年 工商变
运输有限 100.00 5,600,000.00 - -
12 月 25 日 转让 12 月 25 日 更时间
公司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6 年,公司出资 1,000 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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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购货已验收合格;产品销售收
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志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标识为:

(1)内销收入:货物已发出并交付给购货方,购货方收到货物后当场进行
清点并验收合格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根据有对方签字的收货单确认收
入;

(2)外销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交付承运人,公司根据取得提单后的报
关单确认收入。

4、收入确认具体标志与主要客户合同的约定或行业惯例的比较

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同关于收入确认具体标志的约定如下:

(1)内销收入中:

①甲方(即公司,下同)送货的,货物送到后,乙方(即买方,下同)在甲
方《送货单》(或乙方《入库单》)上盖章和/或签字后产品的风险转移至乙方,
经乙方盖章和/或签字的上述单据作为产品交接完毕的凭证;甲方代办运输或者
乙方自提自运的,产品自甲方交付给承运人后,产品的风险转移至乙方;

②质量标准: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执行;

③乙方收到每批次产品后,应在卸货时当场对产品数量及质量等进行清点和
检验。

(2)外销收入中:每批次单独签订订单,订单约定按照国际贸易术语完成
交付,为 FOB 或 CIF 模式。

(3)行业惯例

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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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原则
(1)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内销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的规定,
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经检验合格交与客户,根据合同规定的金额开具发票;产
品销售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销售产品的单位成
华峰超纤 本能够合理计算。(2)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外销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
的出口销售协议的规定,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经检验合格后向海关报关出口,
取得报关单,并取得提单(运单);产品出口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
讫或预计可以收回,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1)内销收入: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产品完
工后验收入库,根据客户要求开具出库单将产品发到指定地点并验收或由客户
自行提货后即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据此开具发票确认收入;(2)外销收入:
安利股份 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按照客户要求组织生产,完工后检验入库,仓库根据订单
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货物交由承运人承运,并完成海关出口报关手续。
在取得出口报关单及承运人开具的货物提单后,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产品销售
收入。
(1)内销销售收入:产品经检验合格交与客户确认后,根据合同规定的金额开
双象股份 具发票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出口销售收入: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向海关报
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内销售的具体确认时点为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并且符
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国外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
红宝丽
点为货物已经出运或将提单交付买方,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确认
销售收入的实现。

综上,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标识与公司相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符,收入实际确
认情况与其收入确认标识一致;公司收入确认原则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
致,符合行业惯例。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
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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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
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如下:

金额 500 万元以上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应收款项余额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30.00 30.00
2-3 年 60.00 6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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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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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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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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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
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
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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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20 - 5-20
机器设备 5-10 - 10-20
运输设备 4 - 25
电子及其他设备 3-10 - 10-33.33
装修费 3 -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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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
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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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期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九)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或者获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
确定能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
业外收入(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
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或者获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
确定能收到时予以确认。其中:(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
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当期损益(与本
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
入)。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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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
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
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4、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

公司根据申请政府补助的申请文件及政府批文的内容,对于取得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公司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时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按照政府补助申请文件中购买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如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
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递延收入摊销年限确认的依据

公司递延收入摊销年限按照政府补助申请文件中购买资产折旧年限作为确
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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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消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消后的
净额列报。

(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根据该规定,本公司:

①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②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③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
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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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④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
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
“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号 名称
将“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1 税金及附加 不适用
金及附加”项目。
调增税金及附加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 2016 年 度 金 额
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 816,079.34 元 ,
2 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
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 调减 2016 年度管
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理 费 用 金 额
816,079.34 元。
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
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
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
3 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 不适用
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
动负债”)项目。
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 调增其他流动资
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产 2016 年金额
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 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资 368,443.08 元 ,
4
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 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调增应交税费期
“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 末 金 额
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368,443.08 元。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
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
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 2017 年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7 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
7,755,352.80 元。

(3)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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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7 年 度 持 续 经 营 净 利 润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 111,489,634.05 元,2016 年度持续
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 财政法规 经 营 净 利 润 98,757,538.75 元 ,
据相应调整。 2015 年 度 持 续 经 营 净 利 润
29,378,002.26 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 财政法规 其他收益:7,755,352.80 元
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2017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少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11,196,272.19 元,2016 年度营业
财政法规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外收入减少 42,804.78 元,重分类
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至资产处置收益。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15 年 10 月,发行人通过转让方式引入了相关高管及员工的持股主体。发
行人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公允价
值 38,250.00 万元作为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依据,在 2016 年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16,906,093.75 元。尽管在前次评估时点公司已将未来业绩增长纳入考量,但由于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的盈利实现状况与评估时的盈利预测情况有较大差异,为使确
认股份支付费用时点时所依据的公司股权价值更具公允性,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基于原有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评估依据,同时采用公司 2015 年
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金额及经营情况作为本次追溯评估预期
收益的基础,对于截止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股权估值进行了追溯评估,并根
据追溯评估结果对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调整。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1 日出具银信财报字(2018)沪第
214 号《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因股份支付事宜所涉及的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重新确认 2015 年股份支付金额。在编制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财务报表时,根据银信财报字(2018)沪第 214 号评
估报告,对 2015 年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 2015 年度净利润


1-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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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93,218.75 元,调增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 24,493,218.75 元,调减盈余
公积 2,449,321.88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22,043,896.87 元。

本次追溯评估的估值较原评估估值增加 14,850.00 万元,增长了 38.82%。以
2014 年公司实际净利润为基数的市盈率为 12.43 倍,以 2015 年公司实际净利润
为基数的市盈率为 8.38 倍。

本次调整股份支付费用事项,对公司报告期申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于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本次调整股份支付费用事项对 2015 年度的管理费用与净利润产生影响,具
体金额及增减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的报表项目
调整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数 增减比例
名称

管理费用 11,107.58 13,556.90 2,449.32 22.05%
调整股份支付
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的
5,336.49 2,887.17 -2,449.32 -45.90%
净利润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调整事项对于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利润表没有影响。

(2)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的报表项目
调整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数 增减比例
名称

资本公积 11,422.81 13,872.13 2,449.32 21.44%

调整股份支付 盈余公积 2,535.28 2,290.35 -244.93 -9.66%


未分配利润 12,728.52 10,524.13 -2,204.39 -17.32%

公司在 2016 年 2 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将未转增资本的未分配利润
及盈余公积转增至资本公积,该次股份支付费用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负债表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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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5 年权益类科目下的重分类影响,对 2016 年及 2017 年的资产负债表没有
影响,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没有影响。

该次股份支付费用调整对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
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196,272.19 42,740.2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
- 593,000.00 495,000.00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7,875,352.80 6,260,245.80 6,110,910.34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2,054,438.70 2,895,876.33 650,703.45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1,049,925.5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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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1,795,820.00 347,905.50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94,372.63 -366,136.23 -339,579.58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 -41,399,312.50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447,958.94 -1,477,375.12 -1,049,653.68
所得税影响额 -4,500.00 333.21 -
合 计 19,275,052.12 8,296,589.71 -34,482,006.39

七、税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情况如下:

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
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
增值税 17% 17% 17%
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
增值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自
营业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 - 5% 5%
增交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 按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
1%、5%、7% 1%、5%、7% 1%、5%、7%
税 税及消费税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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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及
按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
地方教育费附 5% 5% 5%
税及消费税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 15%、25% 15%、25%

报告期内,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15% 15%
上海鸿得聚氨酯有限公司 25% 25% 25%
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 25% 25%
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25% 25% 25%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25% 25% -
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 25% - -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31000485)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
效期为 3 年。2016 年 11 月 24 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1631001428)有效期为三年。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企
业所得税按 15%计征。

(一)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有效期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情况如下:

序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认定证书编号 有效期 颁发部门
号 发证时间
1 2013 年 11 月 19 日 GF201331000485 三年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
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
2 2016 年 11 月 24 日 GR201631001428 三年 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2013 年 11 月复审

根据 2013 年当时有效的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颁布的《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第十条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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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司逐条进行了对比,具体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 公司于 2013 年复审时的 是否
序号
发火[2008]172 号)规定的认定条件 相关情况 符合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
公司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
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
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获得
1 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 是
聚氨酯树脂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9
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

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2 的高新技术领域》之“四、新材料 是
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技术”领域
公司职工总数为 380 人,其中,大
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 125 人,占公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
司总人数的 32.9%,超过 30%规定
3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 是
比例;直接研发人员 39 人,占公
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
司总人数的 10.3%,超过 10%规定
比例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
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
1、公司 2010-2012 年度的主营业务
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
收 入 分 别 为 31,459.57 万 元 、
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
70,235.40 万元、106,573.77 万元,
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
研究开发费用分别为 946.10 万元、
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2,339.90 万元、4,583.17 万元,研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
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
企业,比例不低于 6%;
4 为 3.01%、3.33%和 4.30%,三年合 是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计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主营业务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收入比例为 3.78%,均超过 3%的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
规定比例;
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2、公司全部研发费用发生在中国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
境内,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为
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
100%,超过 60%的规定比例
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
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2012 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总收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 入为 77,073 万元,占公司当年总收
5 是
总收入的 60%以上 入比例为 72.32%,超过 60%的规
定比例
公司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
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
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
6 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 是
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
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
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引》的要求

2、2016 年 11 月复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16]32 号)第十一条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规定,公司逐条进行了
对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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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 公司于 2016 年复审时的 是否
序号
发火[2016]32 号)规定的认定条件 相关情况 符合
公司于 2007 年 6 月成立,成立时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是
间超过一年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
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
2 20 项,对公司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 是
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
挥核心支持作用
所有权
公司主要产品合成革用聚氨酯、聚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
氨酯弹性体原液和聚酯多元醇均
3 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是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域》之“四、新材料技术”领域
公司职工总数为 326 人,其中从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
研发活动的科技人员 68 人,占公
4 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是
司总人数的 20.86%,超过 10%的
于 10%
规定比例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 1、公司 2013-2015 年度销售收入分
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 别为 116,046.07 万元、124,694.06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105,526.78 万元,研究开发
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费用分别为 5,115.91 万元、5,696.32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 万元、5,846.35 万元,研发费用占
(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4.41%、4.57%和 5.54%,三年合计 是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 入比例为 4.81%,均超过 3%的规
业,比例不低于 3%。 定比例;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 2、公司全部研发费用发生在中国
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 境内,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为
例不低于 60% 100%,超过 60%的规定比例
公司(母公司)2015 年高新技术产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 品(服务)收入为 94,808.74 万元,
6 是
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为
89.84%,超过 60%的规定比例
1、公司共拥有自主研发并获授权
的 20 项知识产权,有力地提升了
企业形象和核心产品竞争力;
2、近三年来,公司开展相关科研
项目 32 项,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
知识产权 11 项,实现科技成果转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化 20 项,具有较强的科技转化能 是
力;
3、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究开
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体系;
4、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丰富
的管理经验,研究开发人员占比较
高,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 公司 2015 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
8 是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 2013 年 11 月和 2016 年 11 月两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时均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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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三)报告期内因此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依据、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
关优惠政策适用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因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的税收优惠;该优惠政策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公司净利润的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税收优惠金额占净
期 间 享受税收优惠金额 净利润(合并)
利润的比例
2015 年度 517.40 2,937.80 17.61%
2016 年度 874.07 9,875.75 8.85%
2017 年度 992.72 11,148.96 8.90%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和 2016 年 11 月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03 号)的规定“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
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
续”,公司经申请,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企业
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沪地税金八[2014]000002),同意公司享受国家重
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沪
地税金一通[2017]181 号),同意公司享受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于上述,公司享受减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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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建筑物 5,127.58 2,044.12 3,083.47
机器设备 4,709.16 2,409.98 2,299.18
运输设备 2,296.06 1,357.53 938.53
电子设备 310.59 248.89 61.70
其他设备 7,789.68 5,260.02 2,529.65
装修费 822.55 628.03 194.52
合 计 21,055.62 11,948.57 9,107.05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371.86 461.83 3,910.03

污染物排放权 28.87 3.37 25.50

合 计 4,400.73 465.20 3,935.53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一)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8,100.00 13.77%
应付票据 38,338.09 65.15%
应付账款 5,048.20 8.58%
预收款项 1,545.26 2.63%
应付职工薪酬 2,757.25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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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应交税费 2,435.39 4.14%
应付利息 10.60 0.02%
其他应付款 151.76 0.26%
流动负债合计 58,386.54 99.22%
递延收益 457.99 0.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7.99 0.78%
负债合计 58,844.53 100.00%

(二)对关联方的负债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关联方负债。

(三)或有负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 8,000.00 8,000.00 8,000.00
资本公积 26,350.09 26,350.09 11,422.81
专项储备 908.87 938.23 1,090.67
盈余公积 2,069.09 987.00 2,535.28
未分配利润 15,082.33 9,144.10 12,728.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2,410.38 45,419.42 35,777.2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02.25 473.61 392.43
股东权益合计 53,012.64 45,893.03 36,169.72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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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28 19,430.44 13,127.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76.51 -13,463.27 -6,378.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5.65 -10,030.37 -2,308.9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37.00 103.71 17.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62.14 -3,959.49 4,458.04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92.15 9,551.63 5,093.5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654.29 5,592.15 9,551.63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报告报出具日,公司
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67 1.61 1.44
速动比率 1.50 1.48 1.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66% 56.51% 61.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32 4.83 4.28
存货周转率(次/年) 13.09 13.41 16.8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0.05% - -
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5,328.23 13,559.12 6,440.57
息税前利润(万元) 13,167.29 11,722.51 4,654.68
利息保障倍数 35.45 25.55 5.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46 2.43 1.64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01 -0.49 0.56
每股净资产(元) 6.63 5.74 4.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20.32 9,794.58 2,887.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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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92.81 8,964.92 6,335.37
(万元)

注:1、计算公式及说明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
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值÷净资产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折旧费用+无形及长期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额)÷利息支出额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总股本
(11)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股本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净利润类别 年 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度 22.84 1.38 1.38
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6 年度 24.13 1.22 1.22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7.89 - -
2017 年度 18.85 1.14 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公 2016 年度 22.08 1.12 1.12
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17.31 -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
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o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
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
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o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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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
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o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o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
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0+S0×M0÷M0-S0×M0÷M0—S0+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
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 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
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为本次发行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资产评估报告

(一)股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

1、评估情况

2015 年,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汇得集团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员工持
股平台湛然合伙、涌腾合伙,因此,对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作为股
权转让的作价参考依据。汇得有限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所涉及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376 号)。

2、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

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汇得有限的资产
评估结果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汇得有限账面净资产 36,044.06 万元,评
估后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8,520.00 万元,评估增值 2,475.94 万元,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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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6.87%万元。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以企业预期收益作为价值标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盈利能力强,未来的发展前景看好,故评估增值。

4、账务处理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仅作为股权转让参考依据,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账
务。

(二)确定股份支付时的资产评估(2016 年出具)

1、评估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汇得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
给湛然合伙、涌腾合伙时,距离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时
间间隔较长,因此,公司重新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为依据计提
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出具《上
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因股份支付事宜所涉及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189 号)。

2、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

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汇得有限的资产
评估结果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汇得有限账面净资产 31,230.40 万元,评
估后全部权益价值为 38,250.00 万元,评估增值 7,019.60 万元,增值率为 22.48%。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以企业预期收益作为价值标准,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未来发展前景看好,故评估增值。

4、账务处理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仅作为确认股份支付金额的参考依据,公司未根据评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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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调整账务。

(三)整体改制时的资产评估

1、评估情况

公司为整体变更改制成为股份公司,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前身
汇得有限所涉及的净资产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银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
所涉及的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
沪第 0198 号),作为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制改制的参考。

2、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

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汇得有限的资产
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77,894.23 79,107.05 1,212.82 1.56
非流动资产 14,513.32 16,390.94 1,877.62 12.9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2,797.14 2,926.77 129.63 4.63
固定资产净额 7,516.40 8,382.47 866.07 11.52
在建工程净额 130.28 130.28
无形资产净额 3,134.44 4,537.87 1,403.43 44.77
长期待摊费用 512.93 -512.93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2.13 413.55 -8.58 -2.03
资产总计 92,407.55 95,497.99 3,090.44 3.34
流动负债 55,926.80 55,926.80
非流动负债 702.79 702.79
负债总计 56,629.59 56,629.59
净 资 产 35,777.96 38,868.40 3,090.44 8.64

公司净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35,777.96 万元,评估值为 38,868.40 万元,评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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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3,090.44 万元,增值率为 8.64%。评估增减值原因如下: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1,212.82 万元,主要是因为存货中产成品的市场价
格高于其账面价格,导致存货评估增值。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129.63 万元,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汇得国贸和普
菲特化工经营较好,投资以来累计实现的利润为正,因此,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高于原始投资金额,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3)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866.0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类别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
5,127.58 3,610.73 4,438.71 3,909.37 -688.87 298.64 -13.43 8.27
筑物类
设备类 10,641.49 3,905.67 9,961.50 4,473.10 -679.99 567.43 -6.39 14.53
合计 15,769.07 7,516.40 14,400.21 8,382.47 -1,368.86 866.07 -7.38 11.52

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类净值评估增值 298.64 万元,增值率 8.27%,主要
因为账面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增值;设备类固定资
产的净值评估增值 567.43 万元,增值率 14.53%,主要因为车辆的会计折旧年限
低于实际使用年限,评估按照实际使用年限评估相关折旧,导致评估价值高于账
面价值。

(4)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减值 512.93 万元,减值率 100%,主要因为长期待
摊费用为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资产价值纳入无形资产——土
地使用权中进行评估。

(5)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1,403.43 万元,主要因为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公
允价值上升及长期待摊费用纳入无形资产,导致评估增值。

(6)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减值 8.58 万元,减值率 2.03%,主要因为相关存
货评估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将被转回,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预计无法实现,故评估减少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

4、账务处理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仅作为汇得有限整体变更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净资产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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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参考依据,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账务。

(四)2015 年收购普菲特化工 70%股权的资产评估

1、评估情况

2015 年 11 月,汇得有限收购普菲特化工 70%股权,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对普菲特化工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
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
拟收购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70%股权而涉及的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5)沪第 0810 号),作为汇得有限
收购普菲特化工股权的定价依据。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3、评估增减值情况及原因

评估增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014.24 2,014.24
非流动资产 57.49 58.17 0.68 1.18
其中:固定资产净额 32.61 33.29 0.68 2.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88 24.88
资产总计 2,071.73 2,072.41 0.68 0.03
流动负债 898.14 898.14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898.14 898.14
净资产 1,173.59 1,174.27 0.68 0.68

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增值 0.68 万元,增值率 2.09%,主要因为车辆的会计
折旧年限低于实际使用年限,评估按照实际使用年限评估相关折旧,导致评估价
值高于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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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时的资产评估

1、评估情况

2017 年 12 月,汇得科技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委托上海申威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对常州韵祺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 1292 号),作为汇得科技收购常州韵祺的定价依据。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3、评估增减值情况及原因

(1)资产基础法

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常州韵祺总资产评估值为 11,316,770.79
元,负债评估值为 6,856,499,62 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4,460,271.17 元。
评估减值 50,508.63 元,减值率 1.12%,主要系固定资产中原值和折旧年限调整
引起。

资产评估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一、流动资产合计 657.55 657.55

货币资金 267.68 267.68

应收账款净额 360.72 360.72

预付账款净额 10.00 10.00

其他流动资产 19.15 19.15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479.18 474.13 -5.05 -1.05

固定资产净额 474.43 469.38 -5.05 -1.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 4.75

三、资产总计 1136.73 1131.68 -5.05 -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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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四、流动负债合计 685.65 685.65

应付账款 47.35 47.35

应付职工薪酬 31.64 31.64

应交税费 79.28 79.28

其他应付款 527.38 527.38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六、负债总计 685.65 685.65

七、净资产 451.08 446.03 -5.05 -1.12

(2)收益法

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常州韵祺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 770.00 万元,评估增值 318.92 万元,增值率 70.70%。

(3)最终评估结论:

收益法从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基础的角度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价,因为常州韵
祺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资产组合能够发挥相应的效用,故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
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差额为 323.97 万元。但考虑到常州韵祺的主要业务来源
于汇得科技,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

(六)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追溯资产评估(2018 年出具)

1、评估情况

为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对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出具《上海
汇得化工有限公司因股份支付事宜所涉及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189 号)。由于报告期内公司
实际的盈利实现状况与评估时的盈利预测情况有较大差异,为使确认股份支付费
用时点时所依据的公司股权价值更具公允性,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基
于原有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评估依据,同时采用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
及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金额及经营情况作为本次补充评估预期收益的基础,
对于截止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股权估值进行了补充评估。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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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因股份支付事宜所涉及的上
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财报字(2018)
沪第 214 号)。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3、评估增值情况及原因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汇得有限账面净资产 31,230.40 万元,评
估后全部权益价值为 53,1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1,869.60 万元,增值率为 70.03%。

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以企业预期收益作为价值标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盈利能力强,未来的发展前景看好,故评估增值。同时,本次评估采用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金额作为预测预期收益的基础,
2015-2017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故评估增值幅度较大。

十六、历次验资报告

公司的历次验资报告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之“(一)历次验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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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2016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结合公司业
务特点和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
等情况进行如下分析。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6,818.21 32.92% 15,797.41 15.00% 17,641.07 18.77%
应收票据 25,233.91 22.56% 23,052.23 21.89% 29,826.14 31.73%
应收账款 23,029.47 20.59% 23,856.57 22.65% 18,409.43 19.58%
预付款项 2,357.02 2.11% 3,274.29 3.11% 3,321.82 3.53%
其他应收款 170.16 0.15% 567.01 0.54% 307.62 0.33%
存货 9,430.57 8.43% 8,019.70 7.61% 5,423.93 5.7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0.00% 1,586.95 1.51% -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46.77 0.22% 18,796.06 17.85% 7,101.23 7.55%
流动资产合计 97,286.11 86.97% 94,950.22 90.15% 82,031.24 87.26%
固定资产 9,107.05 8.14% 7,103.29 6.74% 7,687.80 8.18%
在建工程 659.17 0.59% 564.80 0.54% 140.83 0.15%
无形资产 3,935.53 3.52% 1,848.73 1.76% 3,134.44 3.33%
商誉 76.96 0.07%
长期待摊费用 233.06 0.21% 279.73 0.27% 547.35 0.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9.29 0.50% 573.20 0.54% 466.99 0.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71.06 13.03% 10,369.76 9.85% 11,977.41 12.74%
资产总计 111,857.17 100.00% 105,319.98 100.00% 94,008.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保持持续增长。2016 年末金额较 2015 年末增
加 12.03%,2017 年末金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6.2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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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的增长所致。

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均在 80%以上,资产的流动性
较强。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流动资产为主。

2、货币资金

(1)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4.32 4.91 9.19
银行存款 21,649.91 5,587.18 9,542.39
其他货币资金 15,163.98 10,205.32 8,089.50
合 计 36,818.21 15,797.41 17,641.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017 年
末货币资金的余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133.06%,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6 年末的其他
流动资产于 2017 年上半年已转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及借款保证金组成,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604.29 9,864.32 7,748.50
借款保证金 340.94 340.94 340.94
信用保证金 218.69
合 计 15,163.92 10,205.26 8,089.44

上表中的借款保证金是公司为银行授信合同提供的质押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较大,2016 年余额与公司应
付票据余额的变动趋势相同。2017 年,公司减少了采用票据池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的比例,增加使用保证金开具承兑汇票的比例,导致期末保证金余额增幅较大。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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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增减 金额 增减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604.29 48.05% 9,864.32 27.31% 7,748.50
应付票据 38,338.09 12.39% 34,111.64 29.92% 26,255.00

(2)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除零星现金销售外,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
票的方式进行收款,不存在通过第三方或个人收取货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现金收款 营业收入 比例
2017 年度 9.13 142,612.20 0.01%
2016 年度 23.54 117,386.68 0.02%
2015 年度 59.28 113,058.38 0.05%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付款主要为员工报销及少量的员工工资支付,不存在
用现金支付货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报销 支付工资
2017 年度 233.70 -
2016 年度 324.45 -
2015 年度 441.70 16.18

(3)现金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
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现金采取集
中管理,现金的收付工作集中在财务部;出纳员每天必须登记现金日记帐,并轧
准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现金、有价证券和票证等必须锁入保险箱;公
司严格按有关方面核定的库存现金限款进行控制,现金出纳坚持每天核对现金库
存金额一次,做到日清日结,帐款相符;公司严禁以白条抵库,要求不得保留帐
外金额,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向外借用;一旦发现差错,马上由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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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审查核定;为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公司要求员工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大笔收
款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其他零星收入,在不超过限额范围内允许第二天解交;财
务人员定期对出纳现金进行盘点。

3、应收账款

(1)信用政策及信用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产品销售类客户与原材料贸易类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同,
对产品销售类客户会授予货款信用期;对原材料贸易类客户主要为款到发货。报
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更。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下游合成革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与主要客
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综合考虑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及时性和行
业惯例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根据客户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及其
历史付款情况记录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信用评级结果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授
信期限,一般为 60-75 天。报告期内,公司总体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保持稳定,公司仅在 2016 年对个别企业
的信用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从 2016 年开始,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期由月底结
清变更为月结 45-60 天,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司的账期由月结 90 天
变更为月结 60 天,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由月结 60 天变更为月结 30 天。

(2)应收账款的余额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坏账准备 3,278.89 3,475.97 2,860.27
应收账款净额 23,029.47 23,856.57 18,409.43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1,269.70
万元、27,332.54 万元和 26,308.3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2.63%、25.95%
和 23.52%,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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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 年上升了 28.50%,主要由于公司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公司 2017 年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同比 2016 年略有下
降,减少的原因分析如下:

①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余额合计金额同比增长

2017 年末与 2016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的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6,308.37 -3.75% 27,332.54
应收票据 25,233.91 9.46% 23,052.23
合 计 51,542.28 2.30% 50,384.77

公司的下游客户多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货款,因此,公司在收到客户
的银行承兑汇票后,部分应收账款余额转化为应收票据余额。
2017 年末,应收票据的余额较 2016 年同比上升 9.46%,应收票据与应收账
款的合计金额同比上升 2.3%。

②2017 年末,公司加强资金回笼而 2017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同比 2016 年
末减少

2017 年 12 月,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于整个销售周期资金占用的影响,
同时为即将开始建设的福鼎项目增加现金储备,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收,
2017 年 12 月应收账款回款较好,因此,2017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同比 2016 年
末减少。

(3)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分析

报告期内,按账龄列示的应收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4,064.17 91.47% 25,220.36 92.27% 19,298.94 90.73%
1-2 年 498.21 1.89% 535.04 1.96% 1,523.87 7.16%
2-3 年 361.59 1.37% 1,252.02 4.58% 257.82 1.21%
3 年以上 1,384.40 5.26% 325.12 1.19% 189.07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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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6,308.37 100.00% 27,332.54 100.00% 21,269.7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基本为一年以内,占比在 90%以上。公司计
提坏账准备分两种方法,一类是按照账龄时间根据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另一
类是按照特殊事项单独计提。

报告期内根据应收账款账龄长短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应收 坏账 计提 应收 坏账 计提 应收 坏账 计提
账款 准备 比例 账款 准备 比例 账款 准备 比例
1 年以内 24,056.51 1,202.76 5.00% 24,916.98 1,245.85 5.00% 19,298.94 964.95 5.00%
1至2年 211.71 63.51 30.00% 240.75 72.23 30.00% 100.88 30.26 30.00%
2至3年 68.80 41.28 60.00% 42.28 25.37 60.00% 12.06 7.24 60.00%
3 年以上 50.17 50.17 100.00% 39.42 39.42 100.00% 28.43 28.43 100.00%
合 计 24,387.19 1,357.72 25,239.44 1,382.87 - 19,440.31 1,030.87 -

报告期内,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当年计提坏账准备 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占应收 占当年主营业 累计计提 占账面余
账面余额 计提金额
账款比例 务收入比例 金额 额比例
2015 年 1,829.39 8.60% 780.92 0.80% 1,829.39 100.00%
2016 年 2,093.10 7.66% 578.92 0.53% 2,093.10 100.00%
2017 年 1,921.17 7.30% - - 1,921.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与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主要
原因为:

①2012-2014 年间公司下游客户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温州地区民间“互保”引
发的资金紧张的影响,部分规模较小的客户甚至出现停产或破产清算的情况,导
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公司对于上述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在收到法院判决书、申请执行并确认不能收回应收账款后进行核销;

②公司下游合成革行业的生产厂商数量众多,公司会指派销售人员定期对下
游客户进行现场考察、访谈,并根据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对于回收风险较大的
客户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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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4 年开始,公司加强回款考核制度,对于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客户,
公司要求销售人员按月评估客户的经营情况并制定回款计划,经评估确定无法收
回的,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对比如下:

华峰超纤 安利股份 双象股份 红宝丽
账龄 汇得科技
(300180.SZ) (300218.SZ) (002395.SZ) (002165.SZ)
1 年以内
5.00% 10.00% 5.00% 5.00% 5.00%
(含 1 年)
1-2 年 20.00% 20.00% 10.00% 10.00% 30.00%
2-3 年 30.00% 30.00% 20.00% 30.00% 60.00%
3-4 年 100.00% 50.00% 50.00% 50.00% 100.00%
4-5 年 100.00% 70.00% 50.00% 8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相比较为谨慎,1 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大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5)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的计提比例与信用期的合理性

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的计提比例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实际的综合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华峰超纤(300180.SZ) 5.96% 5.30% 5.24%
安利股份(300218.SZ) 9.40% 10.09% 10.03%
双象股份(002395.SZ) 27.76% 23.50% 19.40%
红宝丽(002165.SZ) 6.96% 6.77% 7.00%
汇得科技 12.52% 12.72% 13.45%

②公司信用期的合理性

公司给予客户的一般信用期限为 60-75 天,报告期内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的情况基本一致,信用期合理。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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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300180.SZ) 10.59 9.78 11.42
双象股份(002395.SZ) 12.57 11.04 9.94
安利股份(300218.SZ) 14.24 12.57 15.00
红宝丽(002165.SZ) 7.35 6.45 6.35
算术平均值 11.19 9.96 10.68
汇得科技 5.32 4.83 4.28

华峰超纤、双象股份、安利股份的行业与公司相近,但主要客户为合成革制
品企业,其客户结构、信用期政策与公司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期限及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小,主要客户保持稳定,
实际坏账金额小于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信用期合理。

(6)应收账款的核销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15.21 1,674.61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均为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在
收到法院判决书并申请执行并确认不能收回应收账款后进行核销。上述报告期内
的应收账款核销并不影响当期利润。

(7)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金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占比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3,771.09 188.55 14.3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765.26 138.26 10.51%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26.76 91.34 1 年以内 6.94%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公
1,548.35 77.42 5.89%

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1,507.52 75.38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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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418.97 570.95 43.4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金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占比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3,713.81 185.69 13.59%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3,406.34 170.32 12.46%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 1,739.74 86.99 6.37%
1 年以内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22.15 81.11 5.93%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8.26 75.41 5.52%
合计 11,990.31 599.52 43.8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金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占比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95.87 79.79 7.50%
浙江盛麒科技有限公司 1,070.78 53.54 5.03%
嘉兴金州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993.58 49.68 4.67%
1 年以内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868.22 43.41 4.0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44.47 37.22 3.50%
合计 5,272.92 263.64 24.78%

注:表中应收账款金额为单一客户应收账款,未包含客户的关联方应收账款。

公司上述应收账款无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亦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
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欠款。

(8)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超信用期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A)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超信用期余额(B) 3,672.32 3,707.03 3,489.71
超信用期占比(C=B/A) 13.96% 13.56% 16.41%
其中: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D) 1,921.17 2,093.10 1,829.39
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E=B-D) 1,751.15 1,613.93 1,660.32
已计提坏账占超信用期余额比
52.31% 56.46% 52.42%
例(F=D/B)
未计提坏账占应收账款余额比
6.66% 5.90% 7.81%
例(G=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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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回收金额(H) 735.55 1,475.43 1,564.30
回款比例(I=H/E) 42.00% 91.42% 94.22%

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超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均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或已收
回。超信用期应收款金额比例较低。受收款时间等因素影响,2017 年超信用期
的回款比例低于报告期以前年度。

(9)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A)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1,921.17 2,093.10 1,829.39
账款余额(B)
扣除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24,387.19 25,239.44 19,440.31
收账款后金额(C=A-B)
期后回款金额(D) 19,515.95 25,100.94 19,344.29
期后回款比例(E=D/C) 80.03% 99.45% 99.51%

公司对出现坏账的应收账款及时计提了坏账准备,未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期
后已基本收回。

(10)报告期内各月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 20,695.38 19,208.68 23,007.95
2 17,276.59 14,790.88 14,781.10
3 18,163.33 17,870.64 19,286.40
4 20,249.82 18,051.24 21,448.27
5 20,667.92 18,055.46 22,051.63
6 23,224.60 21,822.42 21,388.07
7 22,643.34 19,951.22 18,429.14
8 22,151.77 19,347.40 18,997.04
9 27,300.31 25,215.50 19,3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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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0 30,626.25 26,210.22 19,998.44
11 32,850.99 25,504.40 23,513.23
12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 2 月份受春节影响,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小,每年第四
季度受下游厂商备货的影响,应收账款的余额相对较大,其余月份因月度发货量
的影响有所差异,基本保持稳定。

(1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坏账准备 3,278.89 3,475.97 2,860.27
应收账款净额 23,029.47 23,856.57 18,409.43
应收账款余额占主营业
19.38% 24.98% 21.75%
务收入的比例

公司的生产周期较短,存货周转率较高。受主要客户年底备货的影响,公司
产品第四季度的出货量会高于其他季度。公司给予客户的正常信用期为月结
60-75 天,会形成较大金额应收账款。

(12)对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对其销售金额的比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对其全年销售额的比例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 应收账款余额占对
客户名称
余额 收入 其含税收入比例
1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4,557.97 15,814.04 24.75%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
2 2,126.74 11,103.02 16.37%
联公司
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765.26 6,671.56 35.43%
4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165.38 4,447.55 3.18%
5 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1,507.52 3,743.08 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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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74.69 3,738.45 3.99%
7 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 479.24 3,284.23 12.47%
8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774.35 2,666.59 24.82%
9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26.76 2,644.48 59.04%
10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 - 2,614.45 0.00%
前十名客户合计金额及占比 14,377.88 56,727.46 21.69%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 应收账款余额占对
客户名称
余额 收入 其含税收入比例
1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3,415.89 8,164.00 35.93%
2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3,713.81 8,044.60 39.46%
3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598.64 7,909.99 28.08%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
4 1,787.77 6,480.91 23.58%
联公司
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22.15 4,235.23 32.74%
6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 2,553.55 0.00%
7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324.41 0.00%
8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限公司 - 2,068.3 0.00%
9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司 352.60 1,855.32 16.24%
10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8.26 1,727.46 74.62%
前十名客户合计金额及占比 14,999.13 45,363.83 28.26%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 应收账款余额占对
客户名称
余额 收入 其含税收入比例
1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670.87 6,565.58 8.81%
2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230.85 4,138.70 25.42%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
3 891.03 3,263.67 23.33%
联公司
4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 3,259.65 0.00%
5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868.22 2,773.04 26.76%
6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95.87 2,754.06 49.53%
7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公司 565.23 2,468.59 19.57%
8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39.05 2,295.76 8.90%
9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成革有限公司 512.76 2,289.65 19.14%
1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44.47 2,138.32 29.76%
前十名客户合计金额及占比 7,318.34 31,947.0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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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匹配,收入前十
名客户(客户的关联方合并为一家统计)的合计应收账款余额占对应的销售收入
金额比例保持相对稳定,部分客户的占比报告期内波动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①客户全年采购时点的不同会导致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波动,同样会造成上述
比例的波动。如 2016 年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其销售金额的比例
较高,主要系 2016 年期末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向公司有金额较大的采购订单所
致。2015 年与 2017 年该占比较小系由于期末公司向立邦的销售较少所致。

②2016 年期末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对
其销售占比较 2015 年末有较大上升。主要由于在 2016 年发行人将其信用政策从
月底结清变更为月结 45-60 天。

③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较高,系由
于该客户着力发展汽车革相关产品,市场前景好,由于国内聚氨酯汽车革正处于
替代真皮座椅和编织座椅的发展阶段,公司基于后续业务增长的战略考虑,给予
该客户较长信用期。公司对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未发生过无
法收回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在期后均已收回,未产生坏账。

(13)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与前五名客户的匹配情况

报告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客户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是否为收
应收账款 是否为收入
序号 单位 合计数的比 入前十名
余额 前五名客户
例(%) 客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3,771.09 14.33 是
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765.26 10.51 是
3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26.76 6.94 否 是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
4 1,548.35 5.89 是
公司
5 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1,507.52 5.73 是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 3,713.81 13.59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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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 是否为收
应收账款 是否为收入
序号 单位 合计数的比 入前十名
余额 前五名客户
例(%) 客户
2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3,406.34 12.46 是
3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 1,739.74 6.37 是
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22.15 5.93 是
5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8.26 5.52 否 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浙江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95.87 7.5 否 是
2 浙江盛麒科技有限公司 1,070.78 5.03 是
3 嘉兴金州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993.58 4.67 否 否
4 浙江华祥皮革有限公司 868.22 4.08 否 是
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44.47 3.5 否 是
注:表中应收账款金额为单一客户应收账款,未包含客户的关联方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除 2015 年的嘉兴金州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外,公司报告期末应收
账款前五名客户皆在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前十名客户范围之内,公司应收账款
与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客户分布基本匹配。

(14)新增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有应收账款余额的新增客户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销售收入(不含税)
福建锐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6.90 494.60
福建太平洋植绒有限公司 3.41 118.64
厦门嘉益荣贸易有限公司 5.03 4.30
合计 45.34 617.5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销售收入(不含税)
吴江市威登纺织整理厂 10.30 198.50
苏州市黄家溪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 30.00 25.64
合计 40.30 224.1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销售收入(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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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如意达复合厂 1.96 3.35
福建东诚超纤有限公司 5.00 4.27
科聚亚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7.15 12.25
温州市靖迪鞋业有限公司 17.78 72.99
温州市顺生化工有限公司 26.28 29.27
温岭市隆事达鞋厂 4.80 4.10
温州培菲特皮具有限公司 2.00 1.71
合计 64.97 127.94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客户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由于上述客户非上市公
司,故无法取得其财务信息,上述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已全部收回,无坏账发生。

(15)欠款超过一年的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欠款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至2年 498.21 535.04 1,509.18
2至3年 361.59 1,252.02 257.82
3 年以上 1,384.40 325.12 189.07
小计 2,244.20 2,112.18 1,956.07
已单独计提金额 1,913.52 1,789.73 1,814.70
应收账款原值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占比 8.53% 7.73% 9.20%

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欠款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主要为已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上述应收账款是由于 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浙江温州等地区陆
续出现由“民间借贷”、“互保”引起的企业资金紧张,波及到温州地区的合成
革生产企业,造成其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货款所引起。公司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
后,考虑款项可收回性,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扣除公司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欠款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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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至2年 211.71 240.75 100.88
2至3年 68.80 42.28 12.06
3 年以上 50.17 39.42 28.43
小计 330.68 322.46 141.37
应收账款原值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占比 1.26% 1.18% 0.66%

报告期内,扣除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后,一年以上的欠款余额占应
收账款原值比例较小,且大部分款项期后仍可收回。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上述相关企业的经营状态显示正常且陆续回款,所以公司对于上述应
收账款按照账龄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25,233.91 23,052.23 29,826.14
合 计 25,233.91 23,052.23 29,826.14

公司的下游客户较多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货款,因此公司收到的银行
承兑汇票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将收到的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
质押给银行用于开具新的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以支付供应商货款,因此,
公司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余额均较大。除了上述将结算日时间相
对较短的票据质押外,公司也会将距离票据结算日较长的票据以背书转让的形式
直接用于支付向供应商的采购款。

2016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5 年末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6 年
末尚在付款账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较高,而公司 2016 年末应收账款
与应收票据余额之和与 2015 年末基本持平。2017 年末,应收票据的余额小幅上
升,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之和基本保持平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的汇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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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25,233.91 23,052.23 29,826.14
应收账款 26,308.37 27,332.54 21,269.70
合 计 51,542.28 50,384.77 51,095.84

5、预付款项

2015-2017 年各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321.82 万元、3,274.29 万
元及 2,357.02 万元,公司的预付账款主要是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内基本保
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款项占比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17.38 43.16%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563.40 23.90%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402.59 17.0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3.44 4.81%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65.10 2.76%
合 计 2,161.91 91.7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12.65 46.20%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490.26 14.97%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356.27 10.8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0.53 7.96%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229.97 7.02%
合 计 2,849.68 87.0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25.70 24.86%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42.83 16.34%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535.50 16.12%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429.34 12.92%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286.18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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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款项占比
合 计 2,619.55 78.86%

6、存货

2015-2017 年各期末,存货余额(未计提跌价准备)分别为 5,481.09 万元、
8,140.41 万元和 9,602.58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997.78 41.63% 4,605.08 56.57% 2,938.68 53.61%
半成品 1,197.61 12.47% 838.22 10.30% 670.75 12.24%
产成品 4,407.19 45.90% 2,697.10 33.13% 1,871.66 34.15%
合 计 9,602.58 100.00% 8,140.41 100.00% 5,481.09 100.00%
存货增长率 17.96% 45.82% 1.56%
存货周转率 13.09 13.41 16.81

公司的存货以原材料和产成品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占主营业务成
本比例较低,存货周转较快。

公司存货规模较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建立了精
确的采购、生产等管理系统,能精确到按照客户单个订单的需求量和产品生产周
期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并组织生产。同时,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从接到客户
订单到发货的周期一般仅为 3 至 5 天。报告期内,公司产销率始终维持在较高的
水平,运营效率较高,存货占用资金较小。

公司 2016 年末存货余额同比 2015 年末增长较大,主要因为部分生产所需的
原材料在 2016 年底的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主动多储备了一些原材料库存。2017
年末存货余额同比 2016 年有所增长,主要受 2017 年原材料涨价影响,公司产品
单位成本增长,期末产成品余额增加所致。

公司主要原材料均为大宗标准化学工业品,价格存在波动,公司原材料备货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 安全库存标准:公司设定的原材料安全库存标准为 15-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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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未来 1-2 个月的订单情况:若需求旺盛,将备足原材料以满足生产需求;

③ 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上升通道,则将多备几天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若
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下降通道,则将保持生产必须的原材料及安全库存量。

公司目前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发出商品的库存水平合理,符合公司的
经营特点。

(1)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期末余额 1 月以内 2-6 月 6-12 月 1 年-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3,997.78 2,635.96 774.87 231.68 213.12 87.41 54.73
半成品 1,197.61 1,197.61 - - - - -
产成品 4,407.19 3,186.55 960.69 147.43 79.58 6.29 26.65
合计 9,602.58 7,020.12 1,735.56 379.11 292.70 93.71 81.38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4,605.08 3,529.27 613.30 184.19 172.70 58.66 46.96
半成品 838.22 838.22 -
产成品 2,697.10 2,064.95 476.90 46.24 109.01
合计 8,140.41 6,432.45 1,090.21 230.43 281.70 58.66 46.9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2,938.68 1,635.73 858.77 245.90 115.01 52.22 31.05
半成品 670.75 670.75 - - - - -
产成品 1,871.66 1,212.51 520.05 102.06 37.04 - -
合计 5,481.09 3,518.99 1,378.82 347.96 152.06 52.22 31.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结构如下:

日 期 1 月以内 2-6 月 6-12 月 1 年-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73.11% 18.07% 3.95% 3.05% 0.98% 0.8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79.02% 13.39% 2.83% 3.46% 0.72% 0.5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4.20% 25.16% 6.35% 2.77% 0.95% 0.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存存货库龄较短,主要集中在 6 个月以内;部分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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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存在超过 2 年以上的情况,主要系由于公司生产过程当中需要常备材料、备品
备件以及零星结余,但结存金额较小。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 期 存货期末余额(A)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B) 占比(C=B/A)
2017 年 12 月 31 日 9,602.58 172.01 1.7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8,140.41 120.71 1.4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481.09 57.16 1.04%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如下:

①对于产成品:将产品销售价格扣除销售费用率后作为可变现净值与账面结
存金额进行比较,确认是否存在跌价风险并计提跌价准备;

②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均为公司为生产而持有,以其未来转换成的产品的
销售合同/订单约定价格或近期销售价格减去在产品至转换成产成品所需成本及
产成品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同时,考虑原材料使用
频率,通常超过 2 年以上、使用频率较低会对原材料品质有影响,原材料可使用
价值也会降低,因此,结合使用频率、可使用价值及库龄情况对原材料计提跌价
准备,库龄在 2-3 年的按 50%计提,库龄在 3 年以上的按 100%计提。

基于前述公司存货品种、库龄结构及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公司的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充分、合理。

(3)存货的盘点

①存货的盘点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在每月末,仓管员对存放在公司库房的存
货进行全面盘点,财务部门每年年末进行全面监盘,发现盘点差异及时查明原因
并进行调整。

②各报告期末的盘点计划、盘点范围、盘点地点及时间、盘点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盘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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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地点 存货类别 仓库 盘点人员 财务监盘人员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原材料 原材料仓库 尹姗姗 陆佳静
闫静、常兵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产成品 成仓、大棚 堵俊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在产品 仓库、储罐 李强 金燕
原材料 鸿得聚氨酯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3736 弄 章水英 陈曲
产成品 仓库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原材料 原材料仓库 张可静 陆佳静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产成品 成仓、大棚 蒋辉华 张伟伟
张莉萍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在产品 仓库、储罐 金 燕
鲍燕平
原材料 鸿得聚氨酯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3736 弄 高小英 陈 曲
产成品 仓库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原材料 原材料仓库 沈一峰 陈 芳
蒋云桦 龚静华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产成品 成仓、大棚
徐 东 陆佳静
上海市金山区春华路 180 号 在产品 仓库、储罐 黄 娟 金 燕
原材料 鸿得聚氨酯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3736 弄 高小英 陈 曲
产成品 仓库

③盘点结果

公司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差异主要为盘点当日入库原材料未
暂估入账,公司期末结账时已进行调整。

7、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净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建筑物 3,083.47 33.86% 3,345.19 47.09% 3,610.73 46.97%
机器设备 2,299.18 25.25% 1,973.96 27.79% 1,907.68 24.81%
运输设备 938.53 10.31% 162.97 2.29% 221.96 2.89%
电子设备 61.70 0.68% 51.95 0.73% 31.50 0.41%
其他设备 2,529.65 27.78% 1,102.66 15.52% 1,456.63 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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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装修 194.52 2.14% 466.55 6.57% 459.29 5.97%
合 计 9,107.05 100.00% 7,103.29 100.00% 7,687.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
他设备,固定资产规模较为稳定。2017 年末固定资产的净额增加较多,主要是
新增的机器设备、生产经营所用的储罐和吨槽及合并常州韵祺后新增的行驶车
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原 值 累计折旧 净 值
房屋建筑物 5,127.58 2,044.12 3,083.47
机器设备 4,709.16 2,409.98 2,299.18
运输设备 2,296.06 1,357.53 938.53
电子设备 310.59 248.89 61.70
其他设备 7,789.68 5,260.02 2,529.65
装修费 822.55 628.03 194.52
合 计 21,055.62 11,948.57 9,107.05

(1)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和折旧年限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
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
不同方式为公司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不同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政策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0 - 5-2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 10-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 25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 33.33-10
装修费 年限平均法 3 - 33.33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的对比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折旧年限情况如下(引用自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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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年度报告):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装修费
公司简称 折旧 年折 折旧 年折 折旧 年折 折旧 年折 折旧 年折
年限 旧率 年限 旧率 年限 旧率 年限 旧率 年限 旧率
华峰超纤
20 4.75 10 9.5 5 19 5-10 9.5-19 - -
(300180.SZ)
双象股份
20 4.75 10 9.5 5 19 5 19 - -
(002395.SZ)
安利股份
20 4.5 5-10 9-18 5 18 5 18 - -
(300218.SZ)
红宝丽
30 3.23 10 9.7 8 3 - - - -
(002165.SZ)
汇得科技 5-20 5-20 5-10 10-20 4 25 3-10 10-33.33 3 33.33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及折旧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显著差异。

8、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的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福建厂房建设 268.24 74.04 -
其他 390.93 490.77 140.83
合 计 659.17 564.80 140.83

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在建工程的余额较 2015 年度大幅增长,主要因为
福建工厂项目开始筹备并发生相关费用所致。

9、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3,910.03 99.35% 1,848.73 100.00% 3,134.44 100.00%
污染物排放权 25.50 0.65% - - - -
合 计 3,935.53 100.00% 1,848.73 100.00% 3,134.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金额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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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位于春华路 180 号的厂区外,公司原另有金山工业园区金山
第二园区 CB_201305003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金卫镇 6 街坊 P1 宗地)与金山工
业园区金山第二园区 CB_200705001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金卫镇 6 街坊 P4 宗地)。
公司共为上述地块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1,252.00 万元以及土地配套费用 270.93 万
元。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沪金府土(2016)91 号及沪金府土(2016)
92 号文件批准,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
以 2,706.58 万元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由于上述事项在 2016 年末尚在办理中,
故将相关土地的账面价值计入“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上述原因导致 2016 年期
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比 2015 年大幅减少。

金山工业园区金山第二园区 CB201305003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金卫镇 6 街
坊 Pl 宗地)与金山工业园区金山第二园区 CB200705001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金
卫镇 6 街坊 P4 宗地)地块面积合计为 32,807 平方米。相关土地购入后未进行建
设,故不涉及生产经营用房及生产设备,对公司产能、产量或销售情况不存在影
响,也不涉及其他资产,公司无因土地收回而导致生产线停产的情况。上海市金
山区第二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以 2,706.58 万元回收上述土地,回收价格高于其账
面价值 1,586.95 万元,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福鼎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龙安工业项目集中区
LA16-3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款。该地块将
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无形资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原 值 累计摊销 净 值
土地使用权 4,371.86 461.83 3,910.03
污染物排放权 28.87 3.37 25.50
合 计 4,400.73 465.20 3,935.53

10、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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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租入资产改良支出 28.62 12.28% 29.86 10.67% 34.43 6.29%
设施配套费 204.44 87.72% 249.87 89.33% 512.93 93.71%
合 计 233.06 100.00% 279.73 100.00% 547.3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基础设施配套费。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资产减值准备 548.32 98.04% 570.39 99.51% 455.80 97.60%
合并范围未实现销售 10.97 1.96% 2.81 0.49% 11.19 2.40%
合 计 559.29 100.00% 573.20 100.00% 466.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小,主要是由资产减值准备所引起的
时间性差异。

12、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性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理财产品 - - 18,750.00 99.75% 7,100.00 99.98%
未抵扣进项税 246.77 100.00% 46.06 0.25% 1.23 0.02%
合 计 246.77 100.00% 18,796.06 100.00% 7,101.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性资产主要为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水平逐年增长,现金流较好,保持了相
对较高的货币资金水平。同时为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购买了风险较小、
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均由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江苏银
行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售,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不能兑付或者本金发生亏损的
情况。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未再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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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或其他理财产品。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已无持有银行理财产品。2017
年下半年,公司未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3、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1,586.95 -

2016 年新增的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是因为 2016 年末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事
项尚在办理中,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及设施配套费划入“划分为持有待
售资产”。截至 2017 年末,上述事项已经完成,相关土地使用权已经完成登记变
更且土地回收款已收到。

(二)负债状况分析

1、公司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8,100.00 13.77% 10,100.00 17.00% 10,100.00 17.46%
应付票据 38,338.09 65.15% 34,111.64 57.40% 26,255.00 45.39%
应付账款 5,048.20 8.58% 6,696.55 11.27% 5,304.30 9.17%
预收款项 1,545.26 2.63% 3,055.13 5.14% 3,075.22 5.32%
应付职工薪酬 2,757.25 4.69% 2,071.65 3.49% 1,510.55 2.61%
应交税费 2,435.39 4.14% 2,697.85 4.54% 3,297.73 5.70%
应付利息 10.60 0.02% 12.90 0.02% 445.55 0.77%
应付股利 - - - - 7,021.08 12.14%
其他应付款 151.76 0.26% 100.83 0.17% 126.71 0.22%
流动负债合计 58,386.54 99.22% 58,846.57 99.02% 57,136.15 98.78%
递延收益 457.99 0.78% 580.39 0.98% 702.79 1.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7.99 0.78% 580.39 0.98% 702.79 1.22%
负债合计 58,844.53 100.00% 59,426.95 100.00% 57,838.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余额呈下降趋势。从负债结构来看,负债主要以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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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
占总负债的比例均维持在 98%以上。

2、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3,100.00 5,100.00 5,100.00
保证借款 - - -
质押借款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 计 8,100.00 10,100.00 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稳定。2017 年,公司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导致 2017 年末的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1)最近一期短期借款的到期情况及还款安排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及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3 月 4-6 月 6-12 月 是否
借款银行 期末余额 到期时间
到期 到期 到期 已还款
农业银行金 1,850.00 - - 1,850.00 2018/10/27 否
山支行 1,250.00 - - 1,250.00 2018/12/03 否
1,500.00 1,500.00 - - 2018/3/10 是
中国银行金
2,000.00 - 2,000.00 - 2018/4/13 否
山支行
1,500.00 - - 1,500.00 2018/7/22 否
合计 8,100.00 1,500.00 2,000.00 4,6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借款 8,100.00 万元;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其中 1,500.00 万元已到期且公司已全部还款。

(2)短期借款偿还的及时性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银行借款均及时偿还,未发生逾期无法支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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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28 19,430.44 13,127.9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数,资金充裕,还款能力强,对
于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不存在无法偿还的情况。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38,338.09 34,111.64 26,255.00
合 计 38,338.09 34,111.64 26,255.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的余额较大,主要因为公司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
付上游供应商的货款。

2016 年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公司产品生产、
销售规模比 2015 年增长,同时,由于 2016 年底的原材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公
司增加了部分原材料的库存,影响公司 2016 年底的应付票据余额增加。2017 年
度受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同比 2016 年底余额有所增长。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5,048.20 6,696.55 5,304.30
合 计 5,048.20 6,696.55 5,304.30

应付账款主要为 1 年以内发生的尚未结算的采购款,公司与供应商通常按月
结算货款。

(1)应付账款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内容、采购对象和付款信用期限保持稳定。公司应付账
款余额主要为 1 年以内发生的尚未结算的原材料采购款,其主要与最后一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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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材料采购情况相关。2016 年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5 年增长 26.25%,主要原因
为:①公司 2016 年生产、销售规模同比增长,因此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应增长;
②2016 年末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增加了部分原材料库存。2017 年
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减少期末原材料库存,综合影响,同比 2016 年末应
付账款下降。

(2)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中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应付账款占比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 500.46 9.91%
浙江盛麒科技有限公司 380.98 7.55%
上海散化贸易有限公司 270.89 5.37%
上海闻燕达贸易有限公司 270.52 5.36%
世联美仕生活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243.00 4.81%
合计 1,665.85 33.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1,734.85 25.91%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 494.15 7.38%
上海沂庆贸易有限公司 383.23 5.72%
吴江华发容器有限公司 332.27 4.96%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301.54 4.50%
合计 3,246.04 48.4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1,731.14 32.64%
武进区湟里五蝶机械配件厂 635.64 11.98%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287.18 5.41%
吴江华发容器有限公司 166.31 3.14%
上海散化贸易有限公司 162.64 3.07%
合计 2,982.91 56.24%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采购金额的波动主要受上游原
材料价格波动和采购量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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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原材料的重要供应商,亨斯迈亦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亨
斯迈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全球主要的生产商,而 MDI 是公司的主
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向亨斯迈采购 MDI 产品。同时,亨斯迈亦向公司采
购聚酯多元醇和弹性体原液作为其生产聚氨酯弹性体的原料。

报告期内,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也为公司供应商,主
要原因为,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后,再回收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

2017 年末,公司存在对世联的应付账款,是因为公司向世联采购特定的助
剂,用于生产公司向世联销售的产品。

截至 2017 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名的合计金额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对供应
商亨斯迈的应付账款余额下降。

(3)应付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5,048.20 6,696.55 5,304.30
逾期应付款 0.78 0.62 5.08
占比 0.02% 0.01% 0.10%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应付账款逾期的情况,但占比均较小,之后相关款
项均及时结清,未因此引发经济纠纷。

(4)应付账款变动趋势与采购的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金额与应付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材料采购金额 应付账款余额 占比
2017 年度 118,988.16 5,048.20 4.24%
2016 年度 93,965.53 6,696.55 7.15%
2015 年度 92,681.08 5,304.30 5.72%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主要为 1 年以内发生的尚未结算的采购款,公司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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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通常按月结算货款。因此,公司期末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年末的采购款。剔除贸
易类采购金额后,采购额与应付账款余额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剔除其他业务成本后采购金额 应付账款余额 占比
2017 年度 112,095.84 5,048.20 4.50%
2016 年度 86,509.07 6,696.55 7.74%
2015 年度 77,589.27 5,304.30 6.84%

由上表可知,2017 年,因为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采购额较去年有较
大幅度增加。但因为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公司适当控制了库存量,减少了期末
采购额,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下降。因此 2017 年应付账款余额占
剔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采购金额比例较以前年度减少。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货款对象与其供应商一一对应,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
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不存在第三方代付款或用现金支付货款情况。

5、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 1,545.26 3,055.13 3,075.22
合 计 1,545.26 3,055.13 3,075.22

2015 年末、2016 年末预收款项的余额基本保持平稳。公司预收货款形成的
主要原因:(1)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对于新客户原则上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
销售政策;(2)部分客户需要公司提供小批量产品,对于这类交易,公司一般要
求先付款后发货。2017 年末,公司先款后货的情况相对减少,因此 2017 年末的
预收款有所下降。

6、应付股利

2015 至 2017 年各期末,公司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 7,021.08 万元、0 元和 0
元。2015 年公司对原有股东发放 10,000 万元的股利,分别于 2015 年和 2016 年
实际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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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2,753.99 2,071.46 1,510.3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26 0.18 0.18
合 计 2,757.25 2,071.65 1,510.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逐年上升,主要由于公司经营业绩良
好且逐年上升,公司在各期末计提的工资与奖金增加所致;同时,2017 年公司
因储备募投项目人员、加强技术研发等原因增加了员工人数,相应员工薪酬总额
增加。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酬结构为:每月的薪资收入=工资+奖金+补贴

①工资分为基础和岗位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上海市最
低工资标准作出相应变化;岗位工资按照各自不同的岗位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
并随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调整。

②奖金包括年度奖金和月度奖金,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当年经济效益和员工业
绩考核情况综合考量,并在当年年底发放;月度奖金包括全勤奖、安全奖、质量
奖、损耗奖等专项奖金,员工在当月达到相应的考核指标后按月发放。

③补贴包括职务补贴、营养补贴、工龄补贴、学历补贴和保密费等。

(2)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上市前,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和董事颜群)、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与
员工一致的工资政策,根据任职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
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董事颜群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上市后,公司董监高将继续执行上市前的薪酬制度,保持董监高薪酬的稳定
性和一贯性,如确有必要进行调整的,将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提交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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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
订、管理与考核,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福利制度〉的议案》,《薪酬福利制度》对公司员工的
薪酬结构、标准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水平的议案》,对公司董监高 2016 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了审议确认。公
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水平的议案》,对公司董
监高 2017 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了审议确认。

(4)普通、中层、高层员工总薪酬、平均薪酬及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中层、高层员工总薪酬、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岗位层次 注2 注3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普通 5,271.88 14.81 4,599.81 12.99 4,241.82 11.77
中层 747.24 43.96 427.22 35.60 242.86 26.98
高层 684.88 76.10 542.94 60.33 378.76 44.56
合计 6,704.00 17.57 5,569.98 14.81 4,863.45 12.83

注 1:高层为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为公司部门负责人、部长、
副部长以及高层范围以外的子公司负责人;普通为除高层和中层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
注 2:薪酬总额=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辞退福利。短期薪酬包括工
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自己承担和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注 3:平均薪酬=薪酬总额/平均员工数,平均员工数=(年初员工数+年末员工数)/2。
2017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对常州韵祺的收购,为保证数据可比性,计算平均薪酬时未将韵祺
员工考虑在内。

报告期内,公司高层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持续增长,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
业绩持续增长,高层的绩效奖金持续上涨,导致高层人均工资和工资总额持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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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另外,公司 2015 年新聘一名副总经理,高管人数增加,导致 2016、2017 高
层薪酬总额涨幅高于平均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中层员工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持续增长,2016 年公司股份
制改革后,增加了中层员工的数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中层员工数分别为 10
人、14 人和 20 人,人数的增加导致中层员工薪酬总额逐年增加。同时,公司报
告期内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中层员工奖金收入持续增加,导致公司中层员工平均
薪酬和薪酬总额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员工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均持续增长,主要因为报告期
内公司业绩持续向好,基层员工尤其是对生产部门、销售部门和研发部门的员工
的薪酬支出随公司业绩增长持续增加。另外,上海市同行业工资水平近几年也持
续上涨,为了维持公司薪酬竞争力,保持员工稳定性,公司每年均会根据公司业
绩适当调增当年普通员工工资。

(5)与行业水平、当地企业对比情况

公司与上海市同行业企业 2015-2017 年员工平均工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注1
上海同行业平均人工成本 113,807.00 92,222.00 86,587.00
汇得科技 175,727.32 148,137.67 128,323.20

注 1:上海同行业平均人工成本引用自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上海人力
资源市场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2017》、《上海人力资源市场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2016》和《上
海人力资源市场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2015》中关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从业人员平均人工
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人均薪酬高于上海市同行业水平。公司人均薪酬和上海市同
行业人均薪酬变动趋势一致,都保持每年增长,但公司总体增幅高于行业水平,
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增长较快,效益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注重
员工发展和回报,故工资水平及涨幅也高于同地区同行业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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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交税费

2015-2017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的余额分别为 3,297.73 万元、2,697.85 万元
和 2,435.39 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70%、4.54%和 4.14%。

报告期内应缴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636.23 2,067.25 2,364.06
营业税 - - 4.97
企业所得税 628.56 480.79 756.74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91 21.54 24.76
个人所得税 6.60 4.62 4.99
教育费附加 81.81 103.04 118.45
河道管理费 - 20.48 23.66
其他 61.27 0.12 0.10
合 计 2,435.39 2,697.85 3,297.73

2016 年末的应交企业所得税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公司需要对于高新技术
企业进行复审,复审前公司按照 25%的税率进行预缴所得税。2016 年公司取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6 年度公司实际的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
率计征。

9、应付利息

2015-2017 年末,应付利息的余额分别为 445.55 万元、12.90 万元和 10.6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7%、0.02%和 0.0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借款利息 10.60 12.90 14.67
关联方借款利息 - - 430.89
合 计 10.60 12.90 445.55

公司 2015 年存在向关联方借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提了利息费用。2016
年和 2017 年不存在关联方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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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应付款

2015-2017 年末,其他应付款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151.76 100.83 126.71
合 计 151.76 100.83 126.71

1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主要是公司收到的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年生产 10 万吨高性能聚酯
446.39 545.59 644.79
多元醇及聚氨树脂产业化
PU 树脂浆料吨槽运输包装
11.60 34.80 58.00
周转技改项目
合 计 457.99 580.39 702.79

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明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盈利能力”之“(四)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之“2、营业外收入”。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7 1.61 1.44
速动比率(倍) 1.50 1.48 1.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66% 56.51% 61.37%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5,328.23 13,559.12 6,440.57
(万元)
息税前利润(万元) 13,167.29 11,772.51 4,654.6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5.45 25.55 5.37

2、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流动性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 1,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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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为平稳且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提高。2016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 2015 年增加 7,118.55 万元,息税前利润增加 7,117.83
万元。同时,每年稳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偿债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2016 年、2017 年的利息保障倍数较 2015 年变化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息税前利润逐年上涨,同时利息费用下降,以及银行票据质
押业务使得票据贴息的费用下降。综上,公司的财务稳健,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300180.SZ) 26.44% 31.51% 42.30%
双象股份(002395.SZ) 26.03% 24.71% 23.84%
安利股份(300218.SZ) 46.53% 44.62% 43.49%
红宝丽(002165.SZ) 45.78% 36.39% 39.00%
算术平均值 36.20% 34.31% 37.16%
汇得科技(母公司) 52.66% 56.51% 61.37%
流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300180.SZ) 1.37 1.31 0.83
双象股份(002395.SZ) 2.37 2.58 2.82
安利股份(300218.SZ) 1.08 0.99 1.03
红宝丽(002165.SZ) 1.19 1.52 1.26
算术平均值 1.50 1.60 1.49
汇得科技 1.67 1.61 1.44
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300180.SZ) 1.00 0.93 0.57
双象股份(002395.SZ) 1.46 1.69 1.87
安利股份(300218.SZ) 0.70 0.64 0.72
红宝丽(002165.SZ) 0.87 1.20 0.98
算术平均值 1.01 1.12 1.04
汇得科技 1.50 1.48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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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公司融资方式主要为银行间接融资,而上市公司可以银行间接融资和发行股票等
方式直接融资相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接近。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32 4.83 4.28
存货周转率(次) 13.09 13.41 16.81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2015-2017 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28 次、4.83 次和 5.32 次。
公司给予老客户一定的信用政策,付款周期一般为 60-75 天。应收账款周转率的
变动原因请详见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
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4、应收账款”。

自接到客户的订单/发货指令后,公司组织生产并发货一般需要 3-5 天;发
货后 3 到 7 天内,公司收回客户的签收确认单并据此确认收入;公司确认产品销
售收入后,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一般为 60-75 天,因此,公司自收到客户的订货
及交付具体指令至产品应收账款回款的销售周期约为 66-87 天。2017 年,公司
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5.3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 68.61 天,与公司的销售周期
相符。

2、存货周转率分析

2015-2017 年度,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6.81 次、13.41 次和 13.09 次,
存货周转率较高。公司基于以销定产的运营模式和精确的采购、生产等管理系统,
公司建立了合理有效的采购控制制度,根据精确到客户单一订单的需求量、产品
生产周期进行原材料的采购,不需要大规模储备原材料。

由于公司生产周期较短、原材料金额也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同时,报告期
内公司产销率接近 100%,产成品金额不高,从而具有较高的存货周转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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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减少了原材
料销售规模。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300180.SZ) 10.59 9.78 11.42
双象股份(002395.SZ) 14.24 11.04 9.94
安利股份(300218.SZ) 12.57 12.57 15.00
红宝丽(002165.SZ) 7.35 6.45 6.35
算术平均值 11.19 9.96 10.68
汇得科技 5.32 4.83 4.28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300180.SZ) 4.68 4.46 4.25
双象股份(002395.SZ) 4.01 3.44 2.86
安利股份(300218.SZ) 4.60 4.82 5.67
红宝丽(002165.SZ) 5.95 6.45 6.75
算术平均值 4.81 4.79 4.88
汇得科技 13.09 13.41 16.81

汇得科技的主要产品为革用聚氨酯,目前国内没有生产并销售和汇得科技相
同产品的上市公司。公司选择了部分制造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的上市公司(华峰超
纤、双象股份和安利股份)和制造聚氨酯大类产品的上市公司(红宝丽)作为可
比上市公司。由于上述可比公司与汇得科技的经营模式或产品具有一定差异,因
此相关财务指标并不完全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的下
游合成革行业对于采购与销售的结算付款方式与公司存在差异。而华峰超纤与安
利股份也生产革用聚氨酯树脂,但基本为自用并不对外销售。而革用聚氨酯行业
平均账期相对较长,公司对于老客户的平均账期为 60-75 天。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明显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如下:第一,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较为常见的大宗交易商品且公司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能够
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不需要较大规模的储备原材料;第二,公司产品生产周
期短(一般为 1-3 天),且以销定产,与年度的产品生产规模相比在产品和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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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金额较相对较小;第三,公司在采购、生产过程的管理精准高效,尽量缩短每
个生产周期的资金占用时间,通过快速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良好。

(五)应收应付票据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应付票据的发生情况

(1)公司应收票据发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背书转让 贴现 承兑 年末余额
2017 年 23,052.23 79,730.03 35,939.55 - 41,608.80 25,233.91
2016 年 29,826.14 71,852.60 22,503.12 - 56,123.38 23,052.23
2015 年 43,031.10 99,108.54 28,416.03 3,270.00 80,627.48 29,826.14

(2)公司应付票据发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年初余额 本年开具 本年支付 年末余额
2017 年 34,111.64 60,456.69 56,230.24 38,338.09
2016 年 26,255.00 57,480.01 49,623.36 34,111.64
2015 年 45,418.52 52,554.90 71,718.42 26,255.00

2、票据的取得、开具、转让、背书存在真实贸易背景

(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对营业收入的占比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应收票据均来源于营业收入。公司应收票据对营业收
入的占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A) 142,612.20 117,386.68 113,058.39
含税营业收入(B) 166,614.19 137,342.42 132,278.30
应收票据发生额(C) 79,730.03 71,852.60 99,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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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D=C/B) 47.85% 52.32% 74.92%

2015 年度,除亨斯迈、巴斯夫、世联等跨国公司使用现款支付外,大部分
国内客户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导致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较大。从 2016 年开始,公司对亨斯迈等跨国公司的销售占比上升,同时,
国内客户使用现款支付的比例亦有所增加,导致 2016 年及 2017 年应收票据占营
业收入的占比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票据的开具、转让、背书存在真实贸易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及背书应收票据用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其中,
2015 年公司曾以票据背书的方式归还汇得集团的 2,500 万元借款,除此之外,公
司票据均用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及背书应收票据与采购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开具应付票据(A) 60,456.69 57,480.01 52,554.90
背书应收票据(B) 35,939.55 22,503.12 25,916.03 注
合计(C=A+B) 96,396.24 79,983.13 78,470.93
含税原材料采购总金额
139,216.15 109,939.67 108,436.86
(D)
占比(E=C/D) 69.24% 72.75% 72.37%

注:2015 年度背书应收票据数据中不含公司向汇得集团用于归还 2500 万元借款的票据
背书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及背书应收票据占采购金额的比例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开具应付票据及背书应收票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开具应付票据 背书应收票据 本年含税采购
前十名供应商
金额 金额 金额
合计 59,032.78 27,289.46 100,346.59
前十名供应商开具应付票据与背书
应收票据合计金额占其合计含税采 86.02%
购金额的比例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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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应付票据 背书应收票据 本年含税采购
前十名供应商
金额 金额 金额
合计 55,183.80 8,946.58 77,550.01
前十名供应商开具应付票据与背书
应收票据合计金额占其合计含税采 82.70%
购金额的比例
2015 年
开具应付票据 背书应收票据 本年含税采购
前十名供应商
金额 金额 金额
合计 50,624.00 11,581.29 75,896.80
前十名供应商开具应付票据与背书
应收票据合计金额占其合计含税采 81.96%
购金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及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用于支付主要供应商
的采购货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公司票据的取得、开具、转让、背书均存在真实贸易背景。

3、报告期内票据的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应收票据均已完成托收;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均按时
完成支付,不存在纠纷。

4、公司向关联方背书票据的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向控股股东汇得集团背书票据以归还 2,500 万元借款。

此外,报告期内,常州万桦与汇益国贸曾经为公司的关联方。在报告期内,
公司存在向常州万桦与汇益国贸背书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货款的情况,具
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对常州万桦的采购金额与背书票据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 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计
背书票据金额 121.79 69.05 49.43 240.27
含税采购金额 414.69 528.70 773.99 1717.38

(2)报告期内,公司对汇益国贸的采购金额与背书票据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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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票据金额 15.00 70.00 - 85.00
含税采购金额 18.07 131.73 590.59 740.39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背书给关联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均基于真实交易,不存
在无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

5、关联方与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的票据或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均与公司的的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票据或资金往来。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35,719.88 109,412.62 97,791.31
其他业务收入 6,892.32 7,974.06 15,267.07
主营业务成本 109,536.64 83,874.76 76,322.95
其他业务成本 6,582.23 7,456.46 15,091.81
营业利润 12,803.29 10,658.71 3,161.15
利润总额 12,795.86 11,311.69 3,787.78
净利润 11,148.96 9,875.75 2,937.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20.32 9,794.58 2,887.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9,092.81 8,964.92 6,335.37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 19.29% 23.34% 21.95%
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 4.50% 6.49% 1.15%
营业利润率 8.98% 9.08% 2.80%
净利润率 7.82% 8.41% 2.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4% 24.13% 7.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的净利 18.85% 22.08% 17.31%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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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135,719.88 95.17% 109,412.62 93.21% 97,791.31 86.50%
收入
其他业务
6,892.32 4.83% 7,974.06 6.79% 15,267.07 13.50%
收入
营业收入
142,612.20 100.00% 117,386.68 100.00% 113,058.38 100.00%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体原液与聚酯多
元醇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己二酸(AA)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MDI)等原材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
原材料销售形成的其他业务收入逐年下降。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革用聚氨酯 112,505.16 82.90 17.33 95,888.81 87.64 10.75 86,578.42 88.53
聚氨酯弹性
10,582.28 7.80 45.84 7,255.86 6.63 36.04 5,333.80 5.45
体原液
聚酯多元醇 12,632.45 9.31 101.54 6,267.95 5.73 6.61 5,879.09 6.01
主营业务收
135,719.88 100.00 24.04 109,412.62 100.00 11.88 97,791.31 100.00
入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量与经营规模总体稳定增长,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与
同期产品销量变化与产品价格变动直接相关。公司产品销量的变动与较多因素相
关,主要受下游客户的需求量与自身发展战略、销售策略的影响。发行人产品单
位价格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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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公司年度销量同比增长 15.87%,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1.88%。2017
年度,受产品平均单位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24.04%。

(1)公司产品销量变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量按照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销量 比例 增减 销量 比例 增减 销量 比例
110,970. 88.45 -4.64 116,365. 91.66 15.92 100,385. 91.63
革用聚氨酯
55 % % 95 % % 84 %
聚氨酯弹性体 -3.06 19.85
4,342.27 3.46% 4,479.44 3.53% 3,737.66 3.41%
原液 % %
10,143.9 66.22 12.33
聚酯多元醇 8.09% 6,102.65 4.81% 5,432.81 4.96%
3 % %
125,456. 100.00 -1.17 126,948. 100.00 15.87 109,556. 100.00
销量合计
76 % % 04 % % 31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革用聚氨酯,其销量占总销量的 85%以上,2016
年革用聚氨酯销量在有较大幅度的上升,2017 年略有下降。聚酯多元醇在 2017
年度销量大幅增长,主要是下游客户新产品销售增长带来对公司聚酯多元醇需求
的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7 年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体原液销量减少的原因分析
2017 年公司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体原液销量同比 2016 年分别减少 4.64%
和 3.06%,而 2017 年与 2015 年销量相比,分别增长 10.54%和 16.18%,报告期
内公司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体原液销量总体仍呈现增长的趋势。

2017 年受原材料大幅涨价的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 2016 年下降。为提
高盈利能力,公司继续优化产品结构,倾向生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以及毛利
额相对较高的产品,同时加强战略客户的维护并开拓新产品。

因此,2017 年公司革用聚氨酯中单位毛利额较低的产品产销量减少,而毛
利率较高的无溶剂型革用聚氨酯(毛利率 34.12%)销量比 2016 年增长 1,862.96
吨,增长比例为 68.71%;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2017 年销量小幅下降 3.06%,但单
位产品毛利额增长 20.31%,综合影响聚氨酯弹性体原液毛利总额增长 16.62%。

因此,尽管 2017 年公司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体原液销量减少,但由于
产品结构调整带来单位产品毛利额增长,因此该二类产品的毛利总额与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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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没有减少,保持稳定。

②2017 年聚酯多元醇销量大幅增加的原因合理
2017 年公司聚酯多元醇销量比 2016 年增长 66.22%,聚酯多元醇销量占公司
产品总销量比例从 2016 年的 4.81%增长到 2017 年的 8.09%。

聚酯多元醇是生产革用聚氨酯的原料(公司的中间品),同时也是生产热塑
性聚氨酯弹性体(TPU)的主要原料,而用于生产 TPU 的聚酯多元醇在工艺水
平以及产品性能、品质等方面的要求高于生产革用聚氨酯的聚酯多元醇。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聚酯多元醇主要客户是亨斯迈和巴斯夫,具体用途
为生产各种 TPU 产品。而 TPU(包括生产 TPU 所用的聚酯多元醇)既是公司募
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之一,也是公司战略发展的主要产品目标。随着公司相关产品
技术的研发成熟以及下游行业市场的开发,公司该部分聚酯多元醇产销量在报告
期内持续增长。2017 年,受需求带动,TPU 行业快速增长。亨斯迈于 2016 年下
半年新增的位于上海金山区的 TPU 生产线开始生产,因此公司向亨斯迈销售的
聚酯多元醇数量大幅增长。

2017 年发行人聚酯多元醇外销大幅增加的情况是 TPU 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
结果,同时也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该部分外销的聚酯多元醇产销量的增长
也是为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2)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变动的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产品的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元/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名称
单价 增减 单价 增减 单价
合成革用聚氨酯 10,138.29 23.03% 8,240.28 -4.46% 8,624.57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24,370.36 50.45% 16,198.13 13.51% 14,270.43
聚酯多元醇 12,453.20 21.25% 10,270.87 -5.09% 10,821.45
综合单价 10,818.06 25.52% 8,618.69 -3.44% 8,926.12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与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原材料成本
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高是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特征,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
动金额与其耗用的主要原材料综合价格变动金额具有明显的联动性。除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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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司产品价格还与产品的配方特殊性、工艺难度、研发投入、配套技术服
务以及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相关。

各类产品之间,由于所用原材料的种类及价格变动趋势所有差异,导致各类
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或幅度有所差异,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的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与
其他产品价格变动趋势或幅度不同。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请参见“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
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 DMF、AA、MDI(革用聚氨酯和聚酯多元醇的
主要原材料)和 TDI(弹性体原液的主要原材料)年度采购均价的变动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二甲基甲酰胺(DMF) 4.71 28.69% 3.66 -3.43% 3.79
己二酸(AA) 8.48 43.49% 5.91 -0.19% 5.92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20.92 47.74% 14.16 3.46% 13.69
(MDI)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26.93 68.95% 15.94 54.16% 10.34

AA 是生产聚酯多元醇最主要的原材料,也是成本占比最高的原材料;聚酯
多元醇和 MDI、DMF 都是生产溶剂型革用聚氨酯的原材料,而 DMF 作为溶剂
型革用聚氨酯的溶剂,其占溶剂型革用聚氨酯的成本比例最高;而弹性体原液由
于下游的弹性体产品种类和用途众多,因此原料成份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生
产的弹性体原液中,TDI 是成本占比最高的原材料。

2016 年由于革用聚氨酯的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价格下降等因
素影响,革用聚氨酯 2016 年平均单位产品成本同比 2015 年下降 5.83%,导致 2016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平均单价同比 2015 年下降 4.46%。

2017 年,受上游企业产能限制、石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多重影响,二甲基甲
酰胺(DMF)、己二酸(AA)、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等主要原材料价
格均在 2017 年出现快速上涨并在高位震荡的走势。2017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
平均采购价格和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均比 2016 年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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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弹性体原液的平均单价较 2015 上涨,与公司另外两个产品:革用聚
氨酯和聚酯多元醇单价变动趋势不一致;2017 年弹性体原液的平均单价较 2016
年上涨幅度高于革用聚氨酯及聚酯多元醇平均单价上涨幅度。主要原因为:

DMF、AA、MDI 是革用聚氨酯和聚酯多元醇的主要原料,TDI 是弹性体原
液的主要原材料,由于弹性体原液占公司总体销售比重较小,所以 TDI 并不是
全部产品的主要原料。报告期内,TDI 的市场价格及公司采购价格与其他三种主
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或幅度不同,因此弹性体原液单价变动趋势与其他产品
的变动趋势或幅度不完全一致,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TDI、聚醚多元醇与 DMF、AA、MDI 的价格变动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26.93 68.95% 15.94 54.16% 10.34
聚醚多元醇 11.00 12.38% 9.79 -10.34% 10.92
二甲基甲酰胺(DMF) 4.71 28.69% 3.66 -3.43% 3.79
己二酸(AA) 8.48 43.49% 5.91 -0.19% 5.92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20.92 47.74% 14.16 3.46% 13.69
(MDI)

如上表数据所示,报告期内,TDI 的年度平均价格呈大幅上涨的趋势,与公
司其他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或幅度有所差异。由于 TDI 是公司弹性体原液产
品的主要原材料,成本金额占比超过 50%,所以造成报告期内,弹性体原液的价
格走势与其他产品的价格走势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 TDI 的市场价格与公司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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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TDI 的采购价格与其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相符。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弹性体原液的主要原材料 TDI 的年度平均价格持续大
幅上涨,其价格变动趋势与其他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有所差异,所以弹性体原
液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与公司其他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或幅度不同,但与其主要
原材料 TDI 的价格变动情况相符。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浙江 41,813.33 30.81% 45,541.59 41.62% 42,895.17 43.86%

江苏 28,233.74 20.80% 24,267.98 22.18% 24,465.02 25.02%

福建 26,669.11 19.65% 16,436.28 15.02% 14,735.60 15.07%

上海 28,017.72 20.64% 15,238.84 13.93% 8,714.25 8.91%

安徽 5,530.20 4.08% 3,799.46 3.47% 3,445.41 3.52%

外销 1,424.07 1.05% 1,329.48 1.22% 1,899.37 1.94%

其他 4,031.71 2.97% 2,798.99 2.56% 1,636.49 1.67%

合计 135,719.88 100% 109,412.62 100.00% 97,791.31 100.00%

公司主要的销售区域是以上海为中心,主要覆盖半华东六省一市,该地区的
产品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95%以上。

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福建省福鼎市,项目投产后将显著提升公司在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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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及广东等华南地区的销售收入。

4、主营业务收入的客户合作模式与在手合同情况

(1)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较为稳定,有大型跨国公司、国内上市公司,以
及聚氨酯合成革行业内较大的制造企业。上述客户在其行业内有稳定的市场份
额,因此对聚氨酯产品有稳定的需求。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久,相互间建
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基于主要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的型号多、要求的供货期短、
产品需要定制研发等特点,公司与主要客户均采用签订“长期有效的框架合作协
议+月度或批次的采购订单”的合作模式。

(2)框架协议与采购订单的内容

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对产品的定价原则或价格调整方式、产品包装、产品交付、
产品交接及风险转移、产品质量标准、货款结算及支付、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
定。

采购订单对客户每月的产品类别、产品价格和数量等事项进行约定。公司产
品的生产周期较短,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客户的批次要求安排生
产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占比 90%以上的客户均以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的模
式与公司合作。

(3)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协议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正在履行的框架合作协议如下:

序 合同销 合同 合作
合同对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号 售内容 签订方 年限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 革用聚
1 2016 年 8 月 11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9
公司 氨酯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 革用聚
2 2017 年 1 月 1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8
股份有限公司 氨酯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 革用聚
3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7
合成革有限公司 氨酯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 革用聚
4 2017 年 1 月 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6
有限公司 氨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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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同销 合同 合作
合同对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号 售内容 签订方 年限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 革用聚
5 2017 年 1 月 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5
限公司 氨酯
万桦(常州)新材料 革用聚
6 2016 年 9 月 9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9
科技有限公司 氨酯
浙江高盛及其关联方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 革用聚
7 2016 年 8 月 2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7
限公司 氨酯
浙江盛麒科技有限 革用聚
2016 年 8 月 2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6
公司 氨酯
世联及其关联方
世联汽车内饰(苏 革用聚
8 2016 年 9 月 27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7
州)有限公司 氨酯
世联美饰生活用品 革用聚
2016 年 9 月 27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汇得科技 3
(上海)有限公司 氨酯
聚酯多
巴斯夫聚氨酯特种
元醇和
产品(中国)有限公 2016 年 1 月 1 日 5年 汇得科技 7
聚氨酯

9 预聚物
巴斯夫聚氨酯特种
聚酯多
产品(中国)有限公 2016 年 1 月 1 日 5年 汇得科技 7
元醇

亨斯迈及其关联方
亨斯迈化工贸易(上 聚酯多 2015 年 5 月 27 日 3年 汇得科技 7
海)有限公司、上海 元醇
亨斯迈聚氨酯有限
公司、亨斯迈国际
10 (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
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 聚酯多
2016 年 11 月 1 日 2年 汇得科技 7
有限公司 元醇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 弹性体
2017 年 5 月 15 日 2年 汇得科技 7
有限公司 原液

上述客户与公司的合作时间较久,报告期内,公司对于上述客户的销售收入
总体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主营业务稳定。

5、下游市场变动情况

(1)革用聚氨酯行业

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是革用聚氨酯,用于下游的合成革行业,由于二者的配套
性较高,革用聚氨酯与合成革行业的市场变化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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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至 2013 年,我国的革用聚氨酯行业产量持续上升,2007 年的总产量
约为 114 万吨,2013 年的总产量约为 201 万吨,期间复合增长率约为 10%。

2014 年和 2015 年革用聚氨酯行业总产量下降,分别为 194 万吨和 190 万吨,
而 2016 年总产量有所增长,为 197 万吨,具体如下:

图:2007-2016 年中国革用聚氨酯行业产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数据整理。

根据上图中的数据,报告期内,公司革用聚氨酯产品销量的变化与中国革用
聚氨酯行业产量变化情况趋势一致。

公司的革用聚氨酯产品主要用于下游各种合成革(PU)产品,而由于人造
革(PVC)与合成革(PU)功能较为接近,因此一般合并统计。近年来,我国
人造革、合成革产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12 年最高,之后保持小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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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9-2016 年中国人造革与合成革行业产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5、2016 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出现下降主要是因为在 2012 至 2014
年期间浙江温州等地区出现的由“民间借贷”、“互保”引起的企业资金紧张,波
及到温州地区的合成革生产企业。而温州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合成革生产基地,
一些规模较小、产品技术特点不突出的合成革生产企业在 2014 年以后陆续停产、
倒闭,从而对合成革及革用聚氨酯树脂的行业总体规模有所影响,但合成革及聚
氨酯树脂行业同时正在融合,逐步趋向更加集中和规范。2017 年人造革合成革
产量回升,特别是绿色环保型合成革以及高性能的合成革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带
动了无溶剂、水性革用聚氨酯以及各类功能性革用聚氨酯产销量的增长。

(2)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聚酯多元醇行业情况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是生产聚氨酯弹性体的最主要原料。报告期内,公司生产
的聚氨酯弹性体原液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浇注型聚氨酯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的一
种,简称“CPU”),具体用途主要用于汽车座椅填充物(发泡材料)以及粘合剂、
轮胎材料、特种电缆等。

聚酯多元醇是公司生产革用聚氨酯的主要原料(中间品),同时聚酯多元醇
也可以用于生产聚氨酯弹性体。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聚酯多元醇主要提供
给亨斯迈、巴斯夫等跨国公司用于其生产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的
一种,简称“TPU”),也有少量产品用于 CPU 产品。近年来随着以 TPU 为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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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弹性体产品需求的快速发展,公司主要客户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于
2016 年下半年增加了 TPU 生产线,提高其 TPU 的产能、产量。

聚氨酯弹性体简称“弹性体”,按照工艺不同,可分为热塑型聚氨酯弹性体
(TPU)、浇注型聚氨酯弹性体(CPU)和混炼型聚氨酯弹性体(MPU)。由于弹性
体具有良好的耐磨、高强度等物理性能,被广泛地用于功能性复合面料、中高端
鞋材、专业的运动鞋底料、高端合成革、轮胎、电缆、管材、薄膜、涂料、胶粘
剂等众多行业,近来年在汽车、航空、医疗等领域都取得快速发展。

聚氨酯弹性体用途广泛,特别是以 TPU 为代表的高性能弹性体的市场需求和
规模近年来快速增长,其应用范围不断得到开拓,市场前景很好。

(3)新产品替代情况

目前,溶剂型革用聚氨酯是革用聚氨酯中最主要的产品。近年来,革用聚氨
酯行业本身的新产品发展有两大趋势:生态环保性和功能性。生态环保性是指生
产和未来使用、加工过程中不会污染环境;功能性是指具有特定的物理性能,既
可以提高产品品质又拓展了用途范围,扩大了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环保生态性和功能性的革用聚氨酯的新产品,主要
包括两类产品,一类是用于汽车座椅、内饰革的无溶剂型革用聚氨酯,其产销量
持续增长;一类是溶剂型革用聚氨酯里具有特别性能要求的功能性革用,如外观
时尚、手感柔和的四面弹革用聚氨酯;耐磨、强度高的劳保手套用革用聚氨酯等
新产品。

公司生产的弹性体原液和外销的聚酯多元醇用于生产弹性体,其中公司外销
的聚酯多元醇主要用于生产各类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产品。TPU(含 TPU
用中间品聚酯多元醇)既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主要产品之一,也是公司本次发
行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聚酯多元醇主要为用于生产 TPU
的中间品,销量持续增长。

TPU 产品用途广泛、下游行业众多,主要应用于特种轮胎、特种电缆等各种
高档材料,也可以用于生产高档合成革浆料,但目前在合成革行业应用较少,短
期内不会替代革用聚氨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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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销售策略

革用聚氨酯是公司产销量最大的产品,报告期内其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均为 80%以上。2016 年公司革用聚氨酯总产量占我国革用聚氨酯行
业总产量的比例约为 6.11%,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 4 名。

革用聚氨酯是公司销量最大的产品,也是对盈利水平贡献最大的产品。公司
一方面需要维护和提高革用聚氨酯市场占有率,注重销量和整体盈利能力;另一
方面更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不断研发、推广、销售新产品。而生态环保型以及
毛利率、单位毛利额相对较高的产品是公司销售策略的重点产品。对于重点产品,
公司会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及变化情况,并根据具体要求调整产品的工艺、性能,
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产品销量。

弹性体原液是生产弹性体的主要原料。弹性体市场规模大、产品应用广泛,
弹性体产品种类很多且化学成分、生产工艺差异较大。公司生产的弹性体原液主
要是应用于汽车座椅填充物(发泡材料)和特种轮胎、特种电缆、鞋底料等几个
功能性强的领域。该类产品单位毛利额较高,公司销售策略主要是针对符合公司
发展目标的战略产品的重点推广,提高客户粘度、逐步增加产品的毛利贡献。

公司外销的聚酯多元醇主要用于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而 TPU 是公司
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也是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之一,TPU 及
聚氨酯弹性体产品的应用开发和销量增长都是公司未来销售的重点。

7、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增减 2016 年度 增减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 250,559.39 74.11% 143,908.29 26.57% 113,695.79
双象股份 149,295.67 6.27% 105,605.08 6.62% 99,048.68
安利股份 127,344.25 20.59% 140,488.03 2.09% 137,608.99
红宝丽 217,125.19 18.40% 183,383.78 0.35% 182,747.68
算术平均值 186,081.13 29.81% 143,346.30 7.56% 133,275.29
汇得科技(剔除贸易收入) 135,719.88 24.04% 109,412.62 11.88% 97,791.31

从上表可知,公司的收入变动与行业趋势基本保持一致。2016 年同比 2015
年较为平稳,2017 年整个合成革行业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基于上下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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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传导效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在 2017 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上涨。

公司选取华峰超纤、安利股份、双象股份及红宝丽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是因为上述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公司较为相似。华峰超纤、安利股份、双象股份都
是合成革制造企业,属于合成革行业。红宝丽的产品与公司同属于聚氨酯大类。
但由于公司与上述公司在产业链的定位,最终产品及实际经营状况方面均有一定
的差异,所以导致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有所不同。同时,由于
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受自身经营状况、行业定位、产品差异等因素影响,导致上述
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收入变动幅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2016 年,公司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销量同比 2015 年度增长 15.87%,收入与
销量的增幅成正比。同时,2016 年度公司的产品销量增长幅度高于双象股份,
安利股份,及红宝丽,导致公司收入增幅大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增幅。2016
年度,华峰超纤的收入同比增幅较大。根据其公开披露信息,2016 年华峰超纤
位于江苏启东的超纤新工厂投产,导致其超细纤维合成革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较
快。

8、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为原材料贸易业务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品类 金额 金额占比
己二酸(AA) 37,087.68 91.33%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2,377.38 5.85%
2014 年 二甲基甲酰胺(DMF) 982.87 2.42%
其他 159.45 0.39%
合计 40,607.39 100.00%
己二酸(AA) 12,925.08 84.66%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1,368.34 8.96%
2015 年 二甲基甲酰胺(DMF) 720.99 4.72%
其他 252.66 1.65%
合计 15,267.07 100.00%
己二酸(AA) 6,181.25 77.52%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722.34 9.06%
2016 年
二甲基甲酰胺(DMF) 752.76 9.44%
其他 317.72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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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974.06 100.00%
己二酸(AA) 4,859.94 70.51%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1,069.80 15.52%
2017 年 二甲基甲酰胺(DMF) 767.92 11.14%
其他 194.67 2.82%
合计 6,892.32 100.00%

根据上表中的数据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贸易业务以己二酸(AA)、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和二甲基甲酰胺(DMF)三种原料为主,并辅以部
分其他原料、助剂及包装物。上述原料均为公司生产自用的原料,其中己二酸
(AA)、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和二甲基甲酰胺(DMF)为公司生产所需
的主要原材料,每年采购规模较大。

公司存在原材料贸易业务的原因是:通过贸易业务稳定原材料采购渠道。公
司所属聚氨酯树脂行业,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且公司所需的
原材料价格受石油煤炭价格的影响较大,原材料价格经常出现较大的波动,公司
在创立初期,原材料采购量较小,通过贸易加大采购,以期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
应。随着公司自身发展,主营业务采购规模的扩大,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建立了稳
定的合作关系,同时贸易业务也逐渐成为公司的另一类业务。
生产企业对外销售原材料的贸易业务属于企业自行选择。公司从事贸易业务
是出于稳定渠道的目的,并非行业惯例。但较多的化工企业有着工贸一体的业务
模式。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红宝丽具有同样对外销售原材料的贸易业务。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大,至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革用聚氨
酯所需原材料消耗量已达到一定规模,且与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2015 年起,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规划,为了加强并突出主业,主动减
少了原材料贸易的业务规模。因此,其他业务(原材料贸易)收入自 2015 年起
开始大幅下降,该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规划,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二)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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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革用聚氨酯 90,371.72 82.50 23.02 73,460.58 87.58 9.16 67,293.71 88.17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8,508.81 7.77 55.33 5,477.96 6.53 35.90 4,030.99 5.28
聚酯多元醇 10,656.10 9.73 115.88 4,936.21 5.89 -1.24 4,998.25 6.55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109,536.64 100.00 30.60 83,874.76 100.00 9.89 76,322.95 100.00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名称
单位成本 增减 单位成本 增减 单位成本
革用聚氨酯 8,143.76 29.00% 6,312.89 -5.83% 6,703.51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19,595.29 60.23% 12,229.13 13.39% 10,784.80
聚酯多元醇 10,504.90 29.87% 8,088.63 -12.08% 9,200.12
综 合 8,731.03 32.15% 6,607.01 -5.16% 6,966.5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同,毛
利额逐年提高。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9.89%,主要原因是同期销量比 2015 年提
高 15.87%。此外,产品的原材料种类与配方的不同亦会导致各类产品单位成本
不同。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请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
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2017 年综合产品单位成本较 2016 年度上涨 29.87%,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
上涨。2017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己二酸(AA)、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二甲基甲酰胺(DMF)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由于各类原料的价格波
动幅度不同以及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比例也不相同,因此不同产品的单位成本的
上涨幅度也不同。

革用聚氨酯的原材料成本中 DMF 成本占比最高,而 2017 年 DMF 的平均价
格涨幅低于 MDI 和 AA 的价格涨幅;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的主要原材料为 MDI 与
TDI,MDI 与 TDI 于 2017 年的价格涨幅均较大。因此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的平均
单位成品成本涨幅高于革用聚氨酯的平均单位成本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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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请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
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原料 103,632.76 94.61% 78,613.19 93.73% 71,496.00 93.68%
直接工资 2,409.42 2.20% 1,907.13 2.27% 1,640.76 2.15%
制造费用 3,494.45 3.19% 3,354.44 4.00% 3,186.19 4.17%
合计 109,536.64 100.00% 83,874.76 100.00% 76,322.95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比例基本平稳。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原
材料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超过 90%。

2、主营业务成本中主要原材料的耗用情况

(1)二甲基甲酰胺(DMF)采购量、生产消耗量及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工艺,二甲基甲酰胺(DMF)作为革用聚氨酯的溶剂,是
公司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可以从客户处回收后再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二甲基甲酰胺(DMF)采购量、生产消耗量及主要产品的
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吨
生产消耗量 溶剂型革用聚 耗用占比
期 间 采购量 贸易销售量
(A) 氨酯产量(B) (C=A/B)
2017 年度 73,458.26 1,524.48 68,624.62 106,396.44 64.50%
2016 年度 78,404.21 1,648.72 74,556.77 114,896.44 64.89%
2015 年度 65,459.29 1,474.80 62,896.90 98,708.42 63.72%

报告期内,每年二甲基甲酰胺(DMF)的生产耗用量与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产
量匹配,即产品中 DMF 的耗用占比保持稳定。采购量大于贸易销售量和生产消耗
量是受原材料存货和研发领用的影响。

2、己二酸(AA) 采购量、生产消耗量及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工艺,己二酸(AA)主要用作生产聚酯多元醇,聚酯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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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是生产革用聚氨酯产品的化学中间体。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聚酯多元醇主要
用于生产革用聚氨酯,部分用于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己二酸(AA)采购量、生产消耗量及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如下:

单位:吨
生产消耗量 聚酯多元醇 耗用占比
期 间 采购量 贸易销售量
(A) 产量(B) (C=A/B)
2017 年度 25,754.00 5,563.00 21,014.14 29,341.14 71.62%
2016 年度 33,612.00 10,224.00 21,080.10 29,073.60 72.51%
2015 年度 40,409.95 20,815.00 19,761.94 27,462.30 71.96%

报告期内,己二酸(AA)在聚酯多元醇产品中的耗用占比保持稳定。

3、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采购量、生产消耗量及主要产品的产销情


根据公司的生产工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是生产革用聚氨酯及
弹性体原液的原料。报告期内公司对其采购量、生产消耗量及主要产品的产销情
况如下:

单位:吨
生产消耗量 革用聚氨酯及弹 耗用占比
期 间 采购量 贸易销售量
(A) 性体原液产量(B) (C=A/B)
2017 年度 9,933.87 416.17 9,070.20 115,892.68 7.83%
2016 年度 10,799.64 612.56 9,666.31 122,521.64 7.89%
2015 年度 10,348.83 1,015.54 8,345.39 103,730.10 8.05%

报告期内,公司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生产耗用占比基本稳定,各
年度的占比小幅波动主要是由于不同产品配方的差异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的生产耗用占比基本稳定;主要产品的年度产销
率均在 98%以上,上述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生产消耗量与主要产品的产量和
销量是匹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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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按照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革用聚氨酯 22,133.44 84.53% -1.31% 22,428.23 87.82% 16.30% 19,284.71 89.83%
聚氨酯弹性
2,073.46 7.92% 16.62% 1,777.89 6.96% 36.47% 1,302.81 6.07%
体原液
聚酯多元醇 1,976.35 7.55% 48.40% 1,331.74 5.21% 51.19% 880.84 4.10%
合计 26,183.25 100.00% 2.53% 25,537.86 100.00% 18.96% 21,468.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持续增长。其中,革用聚氨酯产品为公司目前最主要
的产品类别,其 2015 至 2017 年度贡献毛利额占比分别为 89.83%、87.82%和
84.53%。

2、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以及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毛利率 增减变动 毛利率 增减变动 毛利率
革用聚氨酯 19.67% -3.72% 23.39% 1.12% 22.27%
聚 氨 酯 弹 性体
19.59% -4.91% 24.50% 0.07% 24.43%
原液
聚酯多元醇 15.65% -5.60% 21.25% 6.27% 14.98%
综合毛利率 19.29% -4.05% 23.34% 1.39% 21.95%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95%、23.34%和 19.29%。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 金额变动 2016 年度 增减 金额变动 2015 年度
单位价格 10,818.06 25.52% 2,199.37 8,618.69 -3.44% -307.43 8,926.12
单位成本 8,731.03 32.15% 2,124.02 6,607.01 -5.16% -359.54 6,966.55
单位毛利 2,087.03 3.75% 75.35 2,011.68 2.66% 52.11 1,959.57
综合毛利率 19.29% -4.05% - 23.34% 1.39% - 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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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公司单位毛利分别为 1,959.57 元/吨、2,011.68 元/
吨、2,087.03 元/吨,保持平稳并小幅增长,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95%、23.34%
和 19.29%,呈现一定的波动,造成上述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
原材料大幅波动时,公司通过调整单价而保持相对稳定的单位毛利额,但单价
基数发生波动所造成的。

总体上,公司单位产品价格的金额变动是与单位成本的金额变动相匹配
的,从而确保了单位毛利额相应平稳。在单位毛利保持平稳的情况下,当原材
料价格上涨推动单位产品价格同金额上涨时,会导致毛利率下降;当原材料价
格下跌带动单位产品价格同金额下降时,会导致毛利率上升。因此,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的单位毛利总体保持平稳并小幅增长,2016 年度在主要原材料价
格小幅下降的情况下,综合毛利率上升 1.39%;2017 年度在主要原材料均大幅
上涨的情况下,综合毛利率下跌 4.05%。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原料 103,632.76 94.61% 78,613.19 93.73% 71,496.00 93.68%
直接工资 2,409.42 2.20% 1,907.13 2.27% 1,640.76 2.15%
制造费用 3,494.45 3.19% 3,354.44 4.00% 3,186.19 4.17%
合计 109,536.64 100.00% 83,874.76 100.00% 76,322.95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比例基本平稳。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
原材料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超过 90%。其中,二甲基甲酰胺
(DMF)、己二酸(AA)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三种主要原材料的
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60%以上,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 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二甲基甲酰胺(DMF) 4.71 28.69% 3.66 -3.43% 3.79
己二酸(AA) 8.48 43.49% 5.91 -0.19% 5.92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20.92 47.74% 14.16 3.46% 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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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 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MDI)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价格与单位成本的情况:

单位:元/吨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 金额变动 2016 年度 增减 金额变动 2015 年度
单位价格 10,818.06 25.52% 2,199.37 8,618.69 -3.44% -307.43 8,926.12
单位成本 8,731.03 32.15% 2,124.02 6,607.01 -5.16% -359.54 6,966.55
单位毛利 2,087.03 3.75% 75.35 2,011.68 2.66% 52.11 1,959.57
综合毛利率 19.29% -4.05% - 23.34% 1.39% - 21.95%

如上表所示:2016 年公司三种主要原材料 DMF、AA 和 MDI 的平均采购价
格保持平稳,其中,DMF、AA 平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产品单位成本相应下
降 359.54 元/吨,产品单位价格相应下降 307.43 元/吨,单位毛利略有增长,上涨
了 52.11 元/吨,综合毛利率上涨 1.39%。

2017 年公司三种主要原材料 DMF、AA 和 MDI 的平均采购价格均大幅增
长,增长比例分别为 28.69%、43.49%和 47.74%,公司产品单位综合成本相应上
涨 2,124.02 元/吨,产品单位价格相应上涨了 2,199.37 元/吨,单位毛利略有增
长,上涨了 75.35 元/吨,而综合毛利率下降了 4.05%。

报告期内三种主要原料 DMF、AA、MDI 的采购平均价格变动及与公司产
品单价、综合毛利率、单位毛利额变动的对比如下:




由上图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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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2016 年度公司三种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 2015 年度基本保持稳
定,2017 年度有明显上扬。公司产品综合单价的变动趋势与主要原材料价格的
变动趋势相符;2017 年度,公司的毛利率在产品综合单价和主要原材料价格同
步上扬的情况下,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的单位毛利额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基本相符,
在单位毛利额保持稳定的情况下,由于价格变动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的波动是
正常的,2017 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上涨,公司相应调整了产品价格,单
位毛利额保持稳定,公司实际盈利水平未受影响。但由于产品价格的上涨,导
致毛利率略有下降,是符合公司经营特点的,是合理的。

公司所属聚氨酯树脂行业的行业特点为:原材料成本在产品成本中的比重较
高,主要原材料均为石油化工基础材料,属于大宗商品,具有公开的市场价格;
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联动较为紧密,基本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相同,使得
业内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向下游行业转移的能力。
基于上述行业特点,公司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下,结合自身的经营能力
与产品特点,通过调整产品价格、优化产品结构、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建立长期
合作关系等措施,保持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

(1)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整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在无法大幅提高产能的情况下,公司制定了以定制化、中高端产
品为主的产品发展方向,通过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和技术开发,满足并引领客户
对中高端产品的需求,通过增加附加值较高产品的产销量提高产品综合毛利率。
2017 年,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公司自
主研发的部分相对高毛利额的产品销售比重的上升也是公司保持盈利水平的主
要原因之一。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的销量变动及毛利贡献情况如下:
金额变动/ 金额变动/
溶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比例 2016 年度 增减比例 2015 年度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
革 剂
用 型 单位价格(元/吨) 9,409.38 20.57% 1,605.22 7,804.16 -6.72% -562.63 8,366.79
聚 革
单位成本(元/吨) 7,726.52 27.37% 1,660.22 6,066.30 -7.55% -495.20 6,561.50
氨 用
酯 聚 毛利率 17.88% -4.38% - 22.27% 0.69% - 21.58%
氨 单位毛利(元/吨) 1,682.86 -3.16% -55.00 1,737.86 -3.74% -67.43 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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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 销量(吨) 106,396.44 -6.39% -7,258.36 113,654.80 14.68% 14,546.71 99,108.09
毛利 17,905.02 -9.35% -1,846.59 19,751.61 10.39% 1,859.68 17,891.93
金额变动/ 金额变动/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比例 2016 年度 增减比例 2015 年度
无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
溶 单位价格 27,093.22 2.15% 570.18 26,523.04 -7.32% -2,095.62 28,618.66

单位成本 17,848.96 7.20% 1,198.53 16,650.43 -6.03% -1,067.88 17,718.31

用 毛利率 34.12% -3.10% - 37.22% -0.87% - 38.09%

单位毛利 9,244.25 -6.36% -628.39 9,872.64 -9.43% -1,027.72 10,900.36

酯 销量(吨) 4,574.11 68.71% 1,862.96 2,711.15 112.18% 1,433.40 1,277.75
毛利 4,228.42 57.98% 1,551.80 2,676.62 92.18% 1,283.83 1,392.79
金额变动/ 金额变动/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比例 2016 年度 增减比例 2015 年度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
单位价格 10,138.29 23.03% 1,898.01 8,240.28 -4.46% -384.29 8,624.57
单位成本 8,143.76 29.00% 1,830.87 6,312.89 -5.83% -390.62 6,703.51

计 毛利率 19.67% -3.72% - 23.39% 1.12% - 22.27%
单位毛利 1,994.53 3.48% 67.14 1,927.39 0.33% 6.33 1,921.06
销量(吨) 110,970.55 -4.64% -5,395.40 116,365.95 15.92% 15,980.11 100,385.84
毛利 22,133.41 -1.31% -294.85 22,428.26 16.30% 3,143.55 19,284.71
金额变动/ 金额变动/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比例 2016 年度 增减比例 2015 年度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
单位价格 24,370.36 50.45% 8,172.23 16,198.13 13.51% 1,927.70 14,270.43
聚氨酯 单位成本 19,595.29 60.23% 7,366.16 12,229.13 13.39% 1,444.33 10,784.80
弹性体
毛利率 19.59% -4.91% - 24.50% 0.07% - 24.43%
原液
单位毛利 4,775.07 20.31% 806.07 3,969.00 13.87% 483.37 3,485.63
销量(吨) 4,342.27 -3.06% -137.17 4,479.44 19.85% 741.78 3,737.66
毛利 2,073.46 16.63% 295.57 1,777.89 36.47% 475.08 1,302.81
金额变动/ 金额变动/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比例 2016 年度 增减比例 2015 年度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
单位价格 12,453.20 21.25% 2,182.33 10,270.87 -5.09% -550.58 10,821.45
单位成本 10,504.90 29.87% 2,416.27 8,088.63 -12.08% -1,111.49 9,200.12
聚酯多
元醇 毛利率 15.65% -5.60% - 21.25% 6.27% - 14.98%
单位毛利 1,948.30 -10.72% -233.93 2,182.23 34.59% 560.90 1,621.33
销量(吨) 10,143.93 66.22% 4,041.28 6,102.65 12.33% 669.84 5,432.81
毛利 1,976.34 48.40% 644.60 1,331.74 51.19% 450.90 880.84
金额变动/ 金额变动/
项 目 2017 年度 增减比例 2016 年度 增减比例 2015 年度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
单位价格 10,818.06 25.52% 2,199.37 8,618.69 -3.44% -307.43 8,926.12
单位成本 8,731.03 32.15% 2,124.02 6,607.01 -5.16% -359.54 6,966.55
综合
毛利率 19.29% -4.05% - 23.34% 1.39% - 21.95%
单位毛利 2,087.03 3.75% 75.35 2,011.68 2.66% 52.11 1,959.57
销量(吨) 125,456.76 -1.17% -1,491.28 126,948.04 15.87% 17,391.73 109,556.31
毛利 26,183.20 2.53% 645.32 25,537.88 18.96% 4,069.52 21,4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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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公司溶剂型革用聚氨酯销量下降了 7,258.36 吨,单位毛利相对较
高的无溶剂型革用聚氨酯销量增长了 1,862.96 吨,聚酯多元醇产品增长 4,041.28
吨。上述产品结构的变化是公司 2017 年度总体销量小幅下降 1.17%,但产品单
位综合毛利额增长 3.75%,总毛利额增长 645.32 万元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分析
如下:

①革用聚氨酯
革用聚氨酯是公司产销量和收入占比最高的产品,其中溶剂型革用聚氨酯是
行业最常用的革用聚氨酯,主要应用于服装革、鞋革、箱包革、家具革等合成革
行业;而无溶剂型革用聚氨酯是近年来的行业新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座椅、内
饰革行业。

2017 年公司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产品平均单价上涨金额略低于平均成本上涨
金额,单位产品毛利额从 1,737.86 元下降为 1,682.86 元,即每吨产品毛利下降
55 元,比例为 3.16%;而无溶剂型革用聚氨酯产品单位产品毛利额从 9,872.64
元下降到 9,244.25 元,下降 628.39 元,比例为 6.36%。但由于无溶剂型革用聚氨
酯产品的单位产品毛利额的绝对金额较高,而且其销量从 2016 年的 2,711.15 吨,
增加至 2017 年的 4,574.11 吨,增加 1,862.96 吨,比例为 68.71%,因此 2017 年
公司革用聚氨酯的产品结构得到优化。

基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革用聚氨酯(合计)的单位毛利额从 2016 年的
1,927.39 元增长至 2017 年的 1,994.53 元,单位毛利额增加 67.14 元,比例为 3.48%。

②聚酯多元醇
聚酯多元醇是生产革用聚氨酯的原料(公司的中间品),同时也是生产热塑
性聚氨酯弹性体(TPU)的主要原料,而用于生产 TPU 的聚酯多元醇在其性能、
品质等方面的要求均高于生产革用聚氨酯的聚酯多元醇。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外
销售用于生产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的聚酯多元醇。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是近年来推出的一种新型聚氨酯材料,下游应
用范围十分广泛,如鞋材,电线电缆、管材、密封胶、电脑机械件等。热塑性聚
氨酯弹性体(TPU)(包括生产 TPU 所用的聚酯多元醇)既是公司募投项目的主要
产品之一,也是公司战略发展的主要产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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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相关产品技术的研发成熟以及下游行业市场的开发,公司在报告期
内的聚酯多元醇销量持续上涨,对稳定公司的整体毛利额贡献较大。2017 年,
聚酯多元醇的单位毛利额为 1,948.30 元,较 2016 年下降 233.93 元,降幅为
10.72%,但仍高于溶剂型革用聚氨酯单位毛利额 1,682.86 元。因此,公司聚酯多
元醇类产品销量同比 2016 年增加 4,041.28 吨,增长比例为 66.22%。对于公司整
体毛利额的贡献同比增加 644.61 万元,增长比例为 48.40%。

综上,通过上述革用聚氨酯与聚酯多元醇产品结构的变化分析得知:2017
年,公司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销量有所下降的情况下,无溶剂型革用聚
氨酯与聚酯多元醇的销量上升,使得公司整体毛利额增加 645.39 万元。产品结
构的优化是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保持整体盈利稳定的另一重要措施。

(2)通过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产品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定价,当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影响产品成本
时,公司根据产品成本的变动金额调整产品价格。当综合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
公司可以同步调整产品价格,以保持产品单位毛利额的稳定。这种情况下,即使
产品毛利率在原材料快速上涨时会有所下降,但对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不会造成
不利影响。具体价格调整模式如下:

公司根据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情况,对产品成本变动的绝对金额进行测算,当
变动金额超过一定范围后,以保持相对稳定的盈利水平为原则,确定产品的调价
标准。在确定产品的调价标准后,再综合考虑具体产品的配方特殊性、工艺难度、
研发投入、配套技术服务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并与客户协商一致后,最终
确认产品新的销售价格。

2016 年受原油价格和国内焦煤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
格小幅下降,毛利率与 2015 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的年度平均采购单价
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 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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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 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二甲基甲酰胺
4.71 28.69% 3.66 -3.43% 3.79
(DMF)
己二酸(AA) 8.48 43.49% 5.91 -0.19% 5.92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为基础化工原料,
其价格主要受石油价格、焦煤价格及大宗原料供需平衡的影响。上述基础化工原
料存在月度基准市场指导价格,该指导价格通常基于一些化工品交易网站(如环
球聚氨酯网 www.puworld.com)上公布的信息。日常采购中,公司会参考相关网
站当月挂牌价格与供应商进行议价,并在月末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的市场价格出现先降后升
的状态,主要表现为: 2015 年至 2016 年,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
的市场价格受石油及煤炭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2016 年 1-10
月,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市场均价仍在较低的区间内震荡,从
2016 年 11 月开始,在大宗原材料涨价影响下,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
(AA)的市场价格开始回升。

由于招股意向书披露的采购价格为全年采购平均价格,因此,二甲基甲酰胺
(DMF)、己二酸(AA)的 2016 年全年平均采购单价较 2015 年全年平均采购价
格小幅下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月度采购均价与市场报价如下:

单位:元/公斤




数据来源:Wind 资讯、环球聚氨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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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公斤




数据来源:Wind 资讯、环球聚氨酯网
报告期内,公司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的月度采购均价变动
与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基本相同,公司不存在通过低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而虚增
毛利率的情况。

2017 年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较 2016 年度下降 4.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
料价格的快速上涨,具体原因如下:

2017 年年度受上游企业产能限制、石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MDI、AA、
DMF 等原材料价格在 2017 年均出现快速升高并在高位震荡的走势,导致 2017
的平均价格明显高于 2016 年度的平均价格。

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
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根据产品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调整产品销售价格,2017 年的产
品平均单价上涨金额覆盖了原材料涨价带来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上涨金额,但与
2016 年度相比,2017 年产品单位价格上涨比例小于产品单位成本的上涨比例,
因此 2017 年公司产品毛利率低于 2016 年度的产品毛利率。

公司聚氨酯弹性体原液产品的毛利率下降幅度大于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幅
度,主要原因是公司在 2016 年末新增了聚氨酯弹性体(TPU)相关的固定资产,
增加了产品分摊的折旧费;生产聚氨酯弹性体(TPU)的主要原材料(MDI 与
TDI)的涨价幅度大于革用聚氨酯主要原料(DMF)的涨价幅度;同时公司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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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鸿得聚氨酯的部分新产品尚未进行大规模生产、销售,与公司主要产品相
比成本相对较高。

公司的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下降幅度大于综合产品毛利率下降幅
度,主要原因为生产聚酯多元醇的主要原材料(己二酸 AA)的涨价幅度大于生
产革用聚氨酯主要原料(DMF)的涨价幅度,导致成本其成本上升较多。

尽管公司综合毛利率比 2016 年度下降,但因为产品平均价格的上涨覆盖了
同期原材料涨价带来的产品单位成本的上涨,因此 2017 年度比 2016 年度公司单
位产品的毛利额有所增长。

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产品单位毛利额的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 2017 年度单位毛利额 增减 2016 年度单位毛利额
革用聚氨酯 1,994.53 3.48% 1,927.39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4,775.07 20.31% 3,969.00
聚酯多元醇 1,948.30 -10.72% 2,182.23
综合毛利额 2,087.03 3.75% 2,011.68

(3)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的客户数量较多,但主要客户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每年的前 10
大客户保持稳定,且均为多年的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具有公开市场价格,公司与客户建立起长期、
互信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在原材料价格波动时及得地相应进行价格调整,取得
相对稳定的单位产品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相对集中,且与主要供应商均为长期合
作关系,因此在原材料供应紧张或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时,可以保证较为稳定的
供货渠道以及相对平稳的原材料价格。

综上,公司通过调整产品价格、优化产品结构、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建立起
长期、互信的合作关系等措施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是有效的,能够保证公司持
续稳定的盈利水平。在 2017 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公司
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抵消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在公司销售规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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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相比基本持平的情况下,产品毛利率下降了 4.05%,但公司毛利总额与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 2016 年增长了 2.53%与 1.43%,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销售占比和主要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
献情况如下:

单位:%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占主营 占主营
项 目 对于综合毛 毛利 对于综合毛 占主营业 对于综合毛
毛利率 业务收 业务收 毛利
利率的贡献 率 利率的贡献 务收入比 利率的贡献
(A) 入比 入比 率(A)
(C=A*B) (A) (C=A*B) (B) (C=A*B)
(B) (B)
革用 聚
19.67 82.90 16.31 23.39 87.64 20.50 22.27 88.53 19.72
氨酯
聚氨 酯
弹性 体 19.59 7.80 1.53 24.50 6.63 1.62 24.43 5.45 1.33
原液
聚酯 多
15.65 9.31 1.46 21.25 5.73 1.22 14.98 6.01 0.9
元醇
综合 毛
19.29 - 19.29 23.34 - 23.34 21.95 - 21.95
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贡献度的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对于综合毛 对于综合毛
对于综合毛利 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
利率的贡献 利率的贡献
率的贡献(%) (%) (%)
(%) (%)
革用聚氨酯 16.31 -20.44 20.50 3.96 19.72
聚氨酯弹性体原
1.53 -5.56 1.62 21.80 1.33

聚酯多元醇 1.46 19.67 1.22 35.56 0.9
综合毛利率 19.29 - 23.34 - 21.95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额按照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增减 金额 比例
革用聚
22,133.44 84.53% -1.31% 22,428.23 87.82% 16.30% 19,284.71 89.83%
氨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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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
弹性体 2,073.46 7.92% 16.62% 1,777.89 6.96% 36.47% 1,302.81 6.07%
原液
聚酯多
1,976.35 7.55% 48.40% 1,331.74 5.21% 51.19% 880.84 4.10%
元醇
合计 26,183.25 100.00% 2.53% 25,537.86 100.00% 18.96% 21,468.36 100.00%

从上述表格数据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有所波动,毛利额持续
增长。其中,革用聚氨酯产品为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产品类别。2015 年至 2017 年
革用聚氨酯产品对于毛利额贡献占比分别为 89.83%、87.82%和 84.53%。

(1)革用聚氨酯毛利率量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以及销
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吨
较上年度 较上年度
革用聚氨酯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 增减
销售单价 10,138.29 23.03% 8,240.28 -4.46% 8,624.57
单位原料成本 7,704.82 30.22% 5,916.88 -5.78% 6,279.55
单位人工成本 179.13 24.80% 143.54 -0.40% 144.11
单位制造费用 259.80 2.90% 252.47 -9.78% 279.85
单位成本 8,143.76 29.00% 6,312.89 -5.83% 6,703.51
销售量 110,970.55 -4.64% 116,365.95 15.92% 100,385.84
毛利率 19.67% -3.72% 23.39% 1.12% 22.27%

2015 年度与 2016 年度,革用聚氨酯的平均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分别为 22.27%
和 23.39%。

2017 年由于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导致革用聚氨酯成本增长比例高于销售价
格增长比例。因此,革用聚氨酯的毛利率下降至 19.67%。

革用聚氨酯产品的单位成本中,单位原料成本的比重超过 90%,且与单位成
本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单位人工成本与单位制造费用在单位成本中的比重较
低,对革用聚氨酯的平均毛利率的影响较小,单位人工成本与单位制造费用在报
告期内有一些波动,主要是受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变动和产品销量变动的影
响。2017 年的单位产品人工成本上涨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公司增加了
生产员工,并且 2017 年的生产员工平均薪酬涨幅超过 10%,以及 2017 年革用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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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酯的销售量较 2016 年有小幅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革用聚氨酯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革用聚氨酯产品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品结构调整和原材
料价格波动。

①产品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革用聚氨酯中的创新类产品、功能新型产品的产销量提升,
该类产品的毛利率较高,对革用聚氨酯的产品平均毛利率提升较大。

A、功能性的无溶剂型聚氨酯产品

公司近年来重点开发的主要用于汽车座椅、内饰用合成革的无溶剂型聚氨
酯,在耐磨性、手感、美观、品质等物性指标方面均表现良好,同时由于不含有
机溶剂,拥有低挥发性气体排放的优点,该类无溶剂革用聚氨酯产销量近年来持
续增长。

报告期内,上述无溶剂革用聚氨酯产品的销量、毛利、和毛利率变化情况如
下:

无溶剂革用聚氨酯 2017 年度销售情况 2016 年度销售情况 2015 年度销售情况
销量(吨) 4,574.11 2,711.15 1,277.75
增减 68.71% 112.18%
毛利额(万元) 4,228.42 2,676.62 1,392.79
增减 57.98% 92.18%
毛利率 34.12% 37.22% 38.09%
增减额 -3.10% -0.87%

报告期内,无溶剂革用聚氨酯的毛利率随着产销量增长而有所下降,但该类
产品毛利率高于革用聚氨酯的平均毛利率,随着销量增长,毛利额持续增长,对
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提升影响较大。2017 年无溶剂革用聚氨酯的销量继续增长,
毛利率略有下降。

B、应用创新型革用聚氨酯产品

革用聚氨酯的下游合成革行业受最终消费者需求影响较大,市场热点更新较
快。公司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为客户定制研发符合市场热点的产品,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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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出符合市场和客户要求的应用创新产品。

以应用在服装革的创新产品四面弹革用聚氨酯为例,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
户和市场需求,开发具有高弹性、超薄、手感柔和、外观漂亮特点应用于时尚皮
裤、皮衣的四面弹革用聚氨酯,报告期内,四面弹革用聚氨酯的销量、毛利、和
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四面弹革用聚氨酯 2017 年度销售情况 2016 年度销售情况 2015 年度销售情况
销量(吨) 4,034.12 5,036.86 2,906.68
增减 -19.91% 73.29%
毛利额(万元) 1,546.39 1,753.07 1,266.90
增减 -11.79% 38.37%
毛利率 29.74% 32.43% 36.99%
增减额 -2.69% -4.56%

报告期内四面弹革用聚氨酯的毛利率均高于发行人革用聚氨酯的毛利率,
2015 年至 2016 年的销量与毛利额增幅较大,使得革用聚氨酯的毛利率持续提升。
2017 年受市场需求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四面弹革的销量与毛利
率与 2016 年相比有所下降,但毛利率仍高于革用聚氨酯产品平均毛利率,对毛
利额有较大贡献。四面革这类产品的时尚性较强,而公司会根据时尚热点的转换、
市场需求变化不断推出新产品,这也是公司技术研发优势的体现。

②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原料 103,632.76 94.61% 78,613.19 93.73% 71,496.00 93.68%
直接工资 2,409.42 2.20% 1,907.13 2.27% 1,640.76 2.15%
制造费用 3,494.45 3.19% 3,354.44 4.00% 3,186.19 4.17%
合 计 109,536.64 100.00% 83,874.76 100.00% 76,322.95 100.00%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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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要
原材料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成本比例
二甲基甲酰胺
32,278.00 29.47% 28,718.40 34.24% 24,821.60 32.52%
(DMF)
二苯基甲烷二异
18,678.19 17.05% 14,140.06 16.86% 12,486.43 16.36%
氰酸酯(MDI)
己二酸(AA) 17,603.56 16.07% 12,885.09 15.36% 12,058.08 15.80%
合 计 68,559.75 62.59% 55,743.55 66.46% 49,366.11 64.6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比例基本平稳。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
为原材料成本,占比超过 90%。

原材料成本中,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己二酸(AA)和二甲基甲
酰胺(DMF)的比重较高。

2017 年度,公司 DMF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如下:一
是 2017 年度 DMF 价格同比涨幅低于 MDI 和 AA 的价格涨幅;二是公司无溶剂
(溶剂为 MDF)型革用聚氨酯产销量大幅增加,占产品总产销量比重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年度采购均价如下:

单位:元/公斤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名 称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增减 采购均价
二甲基甲酰胺
4.71 28.69% 3.66 -3.43% 3.79
(DMF)
己二酸(AA) 8.48 43.49% 5.91 -0.17% 5.92
二苯基甲烷二异
20.92 47.74% 14.16 3.46% 13.69
氰酸酯(MDI)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年度平均采购价格有较大的波动。主要原因为:

2015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受原油价格和国内焦煤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生产
革用聚氨酯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同期,革用聚氨酯平均价格的下
降幅度小于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的下降幅度,导致 2016 年革用聚氨酯的平均毛
利率提高。

2017 年,革用聚氨酯的毛利率较 2016 年度下降 3.72%,主要原因如下:

2017 年度,受上游企业产能限制、石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二甲基甲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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胺(DMF)、己二酸(AA)、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等原材料价格,在
2017 年均出现快速上升并大幅震荡的走势,上述原材料 2017 年的平均采购价格
较 2016 年度的采购平均价格均有大幅提升。

公司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提高了革用聚氨酯的销售价格,
2017 年全年的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涨金额覆盖了原材料涨价带来的平均单位成
本的上涨金额,但与 2016 年度相比,2017 年产品单位价格上涨幅度(23.03%)
小于产品单位成本的上涨幅度(29.00%),因此 2017 年度公司产品毛利率低于
2016 年度的产品毛利率。

(3)弹性体原液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弹性体原液的毛利率、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平均售价
单位售价 增减 单位售价 增减 单位售价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24,370.36 50.45% 16,198.13 13.51% 14,270.43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平均成本
单位成本 增减 单位成本 增减 单位成本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19,595.29 60.23% 12,229.13 13.39% 10,784.80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增减额 毛利率 增减额 毛利率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19.59% -4.91% 24.50% 0.07% 24.43%

报告期内,聚氨酯弹性体原液的毛利率呈下降趋势,2016 年基本保持稳定,
2017 年由于受己二酸(AA)、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等原材料价格上
涨以及部分新产品尚未大规模生产、折旧费用增长等原因影响毛利率比 2016 年
度下降。

(4)聚酯多元醇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聚酯多元醇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毛利率 增减额 毛利率 增减额 毛利率
聚酯多元醇 15.65% -5.60% 21.25% 6.27% 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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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聚酯多元醇的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是受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价格
波动及交易双方制定的产品价格所致。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综合毛利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名称 2017 2016 2015 2017 2016 2015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华峰超纤
21.19% 22.72% 26.81% 6.65% 4.31% 8.08%
(300180.SZ)
安利股份
17.04% 21.97% 21.04% -1.69% 5.92% 5.84%
(300218.SZ)
双象股份
9.86% 14.02% 11.22% 1.57% 4.33% 2.90%
(002395.SZ)
红宝丽
14.93% 19.03% 20.30% 2.63% 9.65% 9.87%
(002165.SZ)
汇得科技 19.29% 23.34% 21.95% 22.84% 24.13% 7.8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由于华峰超纤在 2017 年 6 月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其 2017 年的业绩中
含有重组标的 6 个月的业绩。同时,由于重组标的的业务为移动支付,其毛利率
与合成革行业的毛利率并不可比,所以选取华峰超纤 2017 年超纤革业务的毛利
率进行比较。

目前国内并无与公司相似且以生产和销售革用聚氨酯产品为主的上市公司,
因此选取合成革生产企业华峰超纤、安利股份、双象股份作为可比公司。另外选
取生产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主要用于冰箱、冰柜和墙体保温材料)的红宝丽作
为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
基本一致。公司 2016 年毛利率比 2015 年毛利率增长,主要是由于原材料降价与
优化产品结构(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新产品开拓)两方面因素影响;2017 年毛利
率比 2016 年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原材料大幅涨价的影响。而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部分与公司相近,但有差异,因此毛利率总体变动趋势接近,
但不完全一样。

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较高,主要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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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净资产较小所致。

5、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影响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是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
格,上述因素对于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对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数情况如
下所示:

产品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革用聚氨酯 3.44 2.86 3.14
弹性体原液 0.33 0.22 0.21
聚酯多元醇 0.39 0.19 0.23

注:销售价格敏感系数=毛利率变化百分比/销售价格变动百分比,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情
况下。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同,导致不同产品
的销售价格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程度亦不相同,其中,革用聚氨酯是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的主要来源,其销售价格的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和二苯
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综合毛利率对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
数情况如下:

物料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二甲基甲酰胺(DMF) -1.23 -1.12 -1.14
己二酸(AA) -0.71 -0.50 -0.55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0.67 -0.55 -0.57

注: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毛利率变化百分比/原材料价格变动百分比,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
的情况下。

二甲基甲酰胺作为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2.52%、34.24%和 29.47%%。二甲基甲酰胺的采购价格变化对于公司综合毛利
率的影响最大。报告期内,二甲基甲酰胺的价格每下降 1%,公司综合毛利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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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上升 1.14%、1.12%和 1.23%。

6、公司主要产品品种结构的变化对毛利率、毛利额的具体影响

公司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金额占比和毛利率总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e) (f) (c) (d) (a) (b)
溶剂型
革用聚 73.76% 17.88% 81.07% 22.27% 84.79% 21.58%
革用聚 氨酯
氨酯 无溶剂
革用聚 9.13% 34.12% 6.57% 37.22% 3.74% 38.09%
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7.80% 19.59% 6.63% 24.50% 5.45% 24.43%
聚酯多元醇 9.31% 15.65% 5.73% 21.25% 6.01% 14.98%
综合毛利率 100.00% 19.29% 100.00% 23.34% 100.00% 21.95%

根据上述表格中的数据所示,毛利率较高的无溶剂革用聚氨酯、聚氨酯弹性
体原液的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升,溶剂型革用聚氨酯的销售占比逐年下降。

(1)2016 年度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影
响分析如下:
结构变动对毛利率 分项毛利率变动对毛利
影响额 率影响额
合计影响额
项 目
结构变动比例 影响额 毛利率变动额 影响额

A=c-a B=A*b C=d-b D=C*c B+D
溶剂型革
-3.72% -0.80% 0.69% 0.56% -0.24%
革用聚氨 用聚氨酯
酯 无溶剂革
2.83% 1.08% -0.87% -0.06% 1.02%
用聚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1.18% 0.29% 0.07% 0.00% 0.29%
聚酯多元醇 -0.28% -0.04% 6.27% 0.36% 0.32%
综合毛利率 0.52% 0.87% 1.39%

如上述表格数据所示,2016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上涨 1.39%。其中通过结
构变化对于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0.52%,公司各类产品自身毛利率综合变动对于
综合毛利的影响为 0.87%。

(2)2017 年度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影
响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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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变动对毛利率 分项毛利率变动对毛利率
影响额 影响额
合计影响额
项 目
结构变动比例 影响额 毛利率变动额 影响额

E=e-c F=E*d G=f-d H=G*e F+H
溶剂型革
-7.31% -1.63% -4.39% -3.24% -4.87%
用聚氨酯
革用聚氨酯
无溶剂革
2.56% 0.95% -3.10% -0.28% 0.67%
用聚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1.17% 0.29% -4.91% -0.38% -0.10%
聚酯多元醇 3.58% 0.76% -5.60% -0.52% 0.24%
综合毛利率 0.37% -4.43% -4.05%

如上述表格数据所示,2017 年度,综合结构变化与分项单位毛利率变动的
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4.05%,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销售价格上涨,
公司各类产品自身毛利率综合下降所致。

通过比较 2016 年与 2017 年结构变动对于毛利率的影响数据可知,报告期内,
公司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比例逐年提升,但基数较小;同时,由于公司产品售价
受原材料的影响变动较为频繁导致各类产品自身毛利率的变动较大,导致产品结
构变化对于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并不明显。针对原材料在成本中的占比较高且
波动频繁的行业特点,公司主要通过调整价格保证具体产品单位毛利额的稳定,
同时通过提高单位毛利额较高的产品比重,保证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增长,具体
如下。
公司单位毛利变动的量化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 目 销量占比 单位毛利 销量占比 单位毛利 销量占比 单位毛利
(e) (f) (c) (d) (a) (b)
溶剂型
革用聚 84.81% 1,682.86 89.53% 1,737.86 90.46% 1,805.29
革用聚氨 氨酯
酯 无溶剂
革用聚 3.65% 9,244.26 2.14% 9,872.61 1.17% 10,900.36
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3.46% 4,775.07 3.53% 3,969.01 3.41% 3,485.63
聚酯多元醇 8.09% 1,948.30 4.81% 2,182.24 4.96% 1,621.33
单位综合毛利 100.00% 2,087.03 100.00% 2,011.68 100.00% 1,959.57

根据上述表格中的数据所示,单位毛利额较高的无溶剂革用聚氨酯的销量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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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逐年提升。

①2016 年度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及各类产品的单位毛利变动对综合毛利影响
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结构变动对单位综合毛利 分项单位毛利变动对综
影响额 合单位毛利影响额
合计影响额
项 目 单位毛利变
结构变动比例 影响额 影响额
动额
A=c-a B=A*b C=d-b D=C*c B+D
溶剂型
革用聚 -0.93% -16.87 -67.43 -60.37 -77.24
革用聚氨 氨酯
酯 无溶剂
革用聚 0.97% 105.66 -1,027.74 -21.95 83.71
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0.12% 4.08 483.38 17.06 21.13
聚酯多元醇 -0.15% -2.46 560.90 26.96 24.50
单位综合毛利 90.41 -38.30 52.10

如上述表格数据所示,2016 年度,综合结构变化与分项单位毛利变动的影
响,公司单位综合毛利上涨 52.10 元/吨,其中结构变化是单位毛利额上涨的主要
因素。

②2017 年度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及各类产品的单位毛利额变动对综合毛利影
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结构变动对单位综合毛利 分项单位毛利变动对综
影响额 合单位毛利影响额
合计影响额
项 目 单位毛利变
结构变动比例 影响额 影响额
动额
E=e-c F=E*d G=f-d H=G*e F+H
溶剂型
革用聚 -4.72% -82.05 -55.00 -46.65 -128.70
革用聚氨 氨酯
酯 无溶剂
革用聚 1.51% 149.11 -628.36 -22.91 126.20
氨酯
聚氨酯弹性体原液 -0.07% -2.67 806.06 27.90 25.22
聚酯多元醇 3.28% 71.54 -233.93 -18.91 52.63
单位综合毛利 135.93 -60.57 75.36

如上述表格数据所示,2017 年度,综合结构变化与分项单位毛利变动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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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公司单位综合毛利上涨 75.36 元/吨。结构变化是单位毛利额上涨的主要因素,
主要是受单位毛利较高的无溶剂革用聚氨酯销量增长所致。

(四)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占比 2016 年度 占比 2015 年度 占比
销售费用 4,418.23 28.33% 4,303.30 30.07% 3,869.08 21.46%
管理费用 10,825.06 69.42% 9,790.29 68.41% 13,556.90 75.19%
财务费用 349.86 2.24% 216.92 1.52% 604.70 3.35%
期间费用合计 15,593.15 100.00% 14,310.51 100.00% 18,030.68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10.93% 12.19% 15.95%
占主营业务收入
11.49% 13.08% 18.44%
比例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金额基本保持平稳,主要由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组成。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在扣除 2015 年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整体呈上升趋势,销
售费用保持稳定,与销售规模基本匹配,公司的财务费用在期间费用中的比例较
小,2017 年有所增加但总体上为下降趋势。同时,公司新增员工人数并提升部
分员工薪酬导致管理费用的占比小幅上涨。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技术开发费 6,220.94 5,527.21 5,846.35
招待费 992.82 1,053.53 686.67
工资 898.96 688.49 607.45
福利费 594.82 466.34 348.07
折旧费 497.79 412.54 333.53
租赁费 203.05 356.05 314.40
中介机构费 313.21 250.96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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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养劳金统筹 165.38 220.23 151.09
车辆费用 160.60 144.30 113.28
职工教育费 98.86 81.18 79.31
出差旅费 114.56 74.61 122.22
无形资产摊销 70.64 71.39 58.61
工会经费 129.29 64.64 63.32
股份支付 - - 4,139.93
其他 364.13 378.81 614.7
合 计 10,825.06 9,790.29 13,556.90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管理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13,556.90 万元、9,790.29 万
元和 10,825.06 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5%-8%左右。剔除 2015 年因
为员工持股平台入股产生的 4,139.93 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后,公司管理费用总体
变化不大。技术开发费用在管理费用中的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作为高新技术
企业与区级研发中心,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每年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
除此之外,工资、福利费与招待费用均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提升。

(2)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

为了提高员工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2014 年 10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对
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的决定,公司执行董事在年末的员工大会上公布了拟实施股权
激励的决定,并明确以公司当年末(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净资产值为
股权激励的定价参考依据。公司管理层随后开始研究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
励范围、激励标准、激励数量、激励金额等),并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由于本
次激励范围较广,股权激励方案征求意见、论证所需时间较长。2015 年 10 月,
公司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制订完成,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予以实施:汇得集团将所持有 22.50%公司股权(出资额 1,800 万元)转
让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湛然合伙与涌腾合伙,其中湛然合伙受让 16.25%股权(出
资额 1,300 万元),转让价格为 4,550 万元;涌腾合伙受让 6.25%股权(出资额 500
万元),转让价格为 1,750 万元。

本次股权激励的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即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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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拟股权激励所涉及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鉴于
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日距离评估基准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时间较长,因此,
公司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以该次评估结果为依据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公司管理费用。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出具了《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
因股份支付事宜所涉及上海汇得化工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
信评字(2016)沪第 0189 号),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值为 38,250.00 万元。基于此评估结果,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
群以及钱建中控制的上海鸿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本次股权激励的受让方湛然
合伙及涌腾合伙的其他合伙人为公司员工,且其受让价格均低于相应股权的评估
价值,原股权持有方代发行人承担了股权激励的相关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1 号-股份支付》,上述转让构成股份支付。根据湛然合伙和涌腾合伙中员工
股权份额,按评估价格与转让价格差异,公司确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
16,906,093.75 元,计入 2015 年的管理费用与资本公积。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的盈利实现状况与评估时的盈利预测情况有较大差
异,为使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点时所依据的公司股权价值更具公允性,公司聘请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基于原有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评估依据,同时采用公
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金额及经营情况作为本次追
溯评估预期收益的基础,对于截止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股权估值进行了追溯
评估。

公司根据上述追溯评估的评估结果,对于 2015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的调整如
下:
单位:万元

应计股份支付费用金额 已计股份支付费用 调整金额

4,139.93 1,690.61 2,449.32

根据上表中的数据,以追溯评估得出的股权价值作为测算股份支付费用时
的公允价格,相应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 4,139.93 万元,由于公司已计提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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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1,690.61 万元,因此补充计提 2015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 2,449.32 万元,并相
应调增管理费用和调减当期净利润。

报告期内,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华峰超纤(300180.SZ) 11.33% 11.24% 11.72%
安利股份(300218.SZ) 10.77% 11.58% 11.33%
双象股份(002395.SZ) 5.40% 5.88% 5.90%
红宝丽(002165.SZ) 7.00% 7.87% 7.10%
算术平均值 8.63% 9.14% 9.01%
汇得科技 7.59% 8.34% 8.33%

注:为保持数据口径一致,表中汇得科技管理费用率选取管理费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营业收入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处于中游水平,不存在较
大差异。

下表为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管理费用的金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未扣除股份支付的管理费用 10,825.06 9,790.29 13,556.90
扣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 10,825.06 9,790.29 9,416.97
扣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在主
7.98% 8.95% 9.63%
营业务收入的占比

(3)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347.39 314.85 402.64
差旅费 82.12 99.06 67.57
运杂费 3,640.63 3,621.61 3,155.49
广告宣传费 133.31 86.83 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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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业务费 48.33 45.97 49.79
代理费 66.55 23.62 42.21
其他 99.90 111.35 128.48
合 计 4,418.23 4,303.30 3,869.0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呈上涨趋势,2016 年销售费用较 2015 年增长较多,
主要是由于随着销量的提升,运杂费、广告费和差旅费同比例上涨所致。销售费
用整体规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2016 年,公司减少了销售部门的后勤人员
数量,因此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有所下降。2017 年销售费用基本保
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比较如下:

销售费用率
公司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华峰超纤(300180.SZ) 1.98% 2.12% 2.56%
双象股份(002395.SZ) 1.12% 1.43% 1.55%
安利股份(300218.SZ) 4.28% 4.57% 3.68%
红宝丽(002165.SZ) 4.10% 4.97% 4.45%
算术平均值 2.87% 3.51% 3.31%
汇得科技 3.10% 3.67% 3.42%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不存在较大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371.43 460.82 866.90
减:利息收入 209.67 174.78 271.37
汇兑损益 145.52 -109.24 -29.21
手续费及其他 42.58 40.13 38.39
合 计 349.86 216.92 604.7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小,主要波动原因具体如下:(1)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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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短期借款的贷款利率或余额下降,利息费用减少;(2)公司从报告期初
开始较多地使用银行票据质押业务,减少票据贴现,降低利息支出;(3)2016
年美元兑人民币的持续贬值,汇兑收益冲减部分当年财务费用,2017 年人民币
兑美元总体呈现升值趋势,汇兑损失增加。

(5)公司报告期内利息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银行借款利息 371.43 460.82 644.90
关联方借款利息 - - 149.55
票据贴现利息 - - 72.44
合计 371.43 460.82 866.90


①银行借款利息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贷款单位 贷款额 年利率 借款日 还款日 借款天数 利息支出
1,350.00 4.64% 2017/1/1 2017/04/27 116 19.82
1,000.00 4.67% 2017/1/1 2017/06/21 171 21.79
350.00 4.57% 2017/6/21 2017/10/27 128 5.59
农业银行金山支行 1,500.00 4.62% 2017/1/1 2017/10/27 299 56.53
900.00 4.57% 2017/1/1 2017/04/09 98 11.00
1,850.00 4.62% 2017/10/27 2017/12/31 65 15.16
1,250.00 4.62% 2017/12/4 2017/12/31 27 4.25
1,500.00 4.62% 2017/1/1 2017/03/14 72 13.61
2,000.00 4.60% 2017/1/1 2017/04/07 96 24.09
1,500.00 4.49% 2017/1/1 2017/07/20 200 36.75
中国银行金山支行
1,500.00 5.68% 2017/3/20 2017/12/31 286 66.48
2,000.00 4.62% 2017/4/14 2017/12/31 261 65.76
1,500.00 4.62% 2017/7/22 2017/12/31 162 30.61
合计 3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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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贷款单位 贷款额 年利率 借款日 还款日 借款天数 利息支出
1500.00 4.57% 2016/1/1 2016/11/24 328 62.61
600.00 5.36% 2016/1/1 2016/6/16 167 14.96
1350.00 5.62% 2016/1/1 2016/4/12 102 21.55
750.00 4.57% 2016/1/1 2016/12/15 349 33.31
农业银行金山支行
900.00 4.57% 2016/1/1 2016/12/8 342 39.17
1350.00 4.67% 2016/4/28 2016/12/21 237 41.62
1500.00 4.67% 2016/11/23 2016/12/21 28 5.46
900.00 4.67% 2016/12/9 2016/12/21 12 1.40
1500.00 4.95% 2015/12/21 2016/3/11 81 16.75
2000.00 5.68% 2015/12/21 2016/4/2 103 32.58
1500.00 5.29% 2015/12/21 2016/7/6 198 43.75
中国银行金山支行
1500.00 4.34% 2016/3/15 2016/12/21 281 50.97
2000.00 4.67% 2016/4/8 2016/12/21 257 66.83
1500.00 4.67% 2016/7/21 2016/12/21 153 29.84
合 计 460.82
2015 年度
贷款单位 贷款额 年利率 借款日 还款日 借款天数 利息支出
600.00 6.30% 2015/1/1 2015/6/15 165 17.44
1,820.00 6.30% 2015/1/1 2015/4/8 97 31.10
1,500.00 6.30% 2015/1/1 2015/11/19 322 85.09
750.00 5.88% 2015/1/1 2015/12/14 347 42.79
700.00 5.88% 2015/1/1 2015/1/12 11 1.27
农业银行金山支行 1,000.00 5.88% 2015/1/1 2015/11/25 328 53.93
600.00 5.36% 2015/6/24 2015/12/31 190 17.09
1,350.00 5.62% 2015/4/14 2015/12/31 261 55.38
1,500.00 4.57% 2015/11/25 2015/12/31 36 6.90
750.00 4.57% 2015/12/16 2015/12/31 15 1.44
900.00 4.57% 2015/12/9 2015/12/31 22 2.53
1,500.00 6.05% 2015/1/1 2015/3/10 68 17.25
2,000.00 6.06% 2015/1/1 2015/4/2 91 30.84
中国银行金山支行
1,500.00 6.05% 2015/1/1 2015/7/3 183 46.43
1,500.00 5.62% 2015/3/12 2015/12/31 294 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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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5.62% 2015/4/3 2015/12/31 272 85.46
1,500.00 4.10% 2015/7/9 2015/12/31 175 30.07
1,000.00 5.88% 2015/1/1 2015/5/13 132 21.71
中信银行周浦支行
1,000.00 5.62% 2015/3/17 2015/9/17 184 28.92
合 计 644.90


②关联方借款利息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出借人 借款余额 计息天数 利率 利息支出
900.00 8 4.40% 0.87
400.00 3 4.40% 0.14
900.00 69 4.40% 7.49
钱建中、颜群 2,400.00 1 4.40% 0.29
900.00 174 4.40% 18.88
2,900.00 1 4.40% 0.35
900.00 95 4.40% 10.31
2,500.00 8 4.40% 2.41
2015 年度
2,450.00 2 4.40% 0.59
2,500.00 48 4.40% 14.47
汇得集团
2,450.00 14 4.40% 4.13
2,500.00 5 4.40% 1.51
2,500.00 273 4.40% 82.27
涟颖实业 95.00 348 4.40% 3.99
澄进商务 48.00 322 4.40% 1.86
合计 149.55


③票据贴现利息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贴现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票据号 票据种类 汇票金额 贴现日期 到期日 贴现银行 贴现率 贴现利息
邮政储蓄
25884216 银行承兑汇票 370.00 2015/1/8 2015/6/10 5.20% 8.36
银行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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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
邮政储蓄
23577999 银行承兑汇票 500.00 2015/1/8 2015/6/15 银行金山 5.20% 11.66
支行
邮政储蓄
20964382 银行承兑汇票 300.00 2015/1/8 2015/6/18 银行金山 5.20% 7.13
支行
邮政储蓄
20964749 银行承兑汇票 500.00 2015/1/12 2015/5/14 银行金山 5.45% 9.49
支行
邮政储蓄
23362171 银行承兑汇票 600.00 2015/1/12 2015/5/17 银行金山 5.45% 11.66
支行
邮政储蓄
23578775 银行承兑汇票 800.00 2015/2/5 2015/7/12 银行金山 5.35% 19.08
支行
邮政储蓄
23578846 银行承兑汇票 200.00 2015/2/5 2015/7/22 银行金山 5.35% 5.07
支行
合计 72.44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借款的利息支出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存在利息费用资本
化的情形。

2、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12.00 626.02 611.10
其他 0.58 63.37 52.79
小计 12.58 689.39 663.89
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 775.54
小计 775.54
合 计 788.12 689.39 663.8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政府补助金额
在报告期内逐年增加。

2017 年 5 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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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在 2018 年 2 月又发布了《关于政
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上文件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做出的
新的规定和解释,公司对发生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政府补助事项按照新的
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非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政府补助不进行追溯
调整,仍然作为营业外收入列报。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2015
2017 年度 与资产相关
序 年度 年度
补助项目 /与收益相
号 营业外 营业外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关
收入 收入
上海市及金山区科学技术
1 委员会对上海市科技小巨 270.00 与收益相关
人资助
金山区财政局专利资助
2 款、金山区专利工作试点 22.42 3.89 5.66 与收益相关
补助
上海市高新技术转化成果
3 318.40 250.9 159.10 与收益相关
补助
金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 15.00 与收益相关
立项奖励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
5 会、市财政局重点技术改 99.20 99.20 99.34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专项补助
上海市特色产业中小企业
6 23.20 23.20 23.20 与资产相关
发展补助
金山区、浦东新区人力资
7 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培训 14.83 24.55 与收益相关
补助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经贸
8 2.25 与收益相关
发展专项补助
9 浦东新区镇级财政拨款 2.00 4.00 12.00 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清洁
10 150.00 与收益相关
能源替代专项补贴
11 金山区信息化专项补贴 30.00 与收益相关
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
12 50.00 与收益相关
培育工作专项资金
13 金山区财政局产业扶持金 139.60 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补
14 30.00 与收益相关

浦东新区周浦镇科技创新
15 35.00 与收益相关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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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2015
2017 年度 与资产相关
序 年度 年度
补助项目 /与收益相
号 营业外 营业外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关
收入 收入
16 金山区区长质量奖 10.00 与收益相关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
17 4.00 与收益相关
会科技进步奖
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
18 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 68.72 与收益相关
理项目专项扶持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
19 25.00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
上海市清洁生产专项
20 10.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
合 计 775.54 12.00 626.02 611.10

上述各项政府补贴的依据和到账时间如下:

(1)上海市及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对上海市科技小巨人资助:系根据上
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发的《2013 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公布》,金山区人民政府下发的《金山区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
(金府【2017】18 号)以及公司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签订课题编号为
13HX1170900 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合同》。公司于 2013
年 6 月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90 万元资助经费,于 2014 年 6 月获得金山区
科学技术委员会配套资金 60 万元,于 2015 年 6 月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
助经费 60 万元,于 2015 年 11 月获得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配套资金 60 万元。
项目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验收通过,并于 2015 年当期将收到的全部款项合计 27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2)金山区财政局专利资助、上海市专利试点补助:系根据上海市知识产
权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沪知局[2012]26 号),
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金山区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金府
[2011]18 号)、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 金府发[2016]6
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布的 2014 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名单以及公
司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的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试点单位项目合同书,
公司于 2015 年收到专利示范企业项目资金 3.5 万元,专利资助 2.16 万元;于 2016
年收到专利资助 3.89 万元。公司将收到的上述款项计入当年营业外收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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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收到专利资助 22.42 万元,该活动为公司日常活动,根据政府补助准则,
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3)上海市高新技术转化成果补助: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
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52 号)、上海市财政局发布
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财企[2006]66 号)以及上海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公示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公司于 2015 年 9 月收到补助 159.1
万元,于 2016 年 11 月收到补助 250.9 万元。公司将上述款项计入当期营业外外
收入。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收到补助 318.40 万元,该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公司将收到的款项计入当期其他收益。

(4)金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奖励:系根据金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金
山区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金府[2011]18 号)及上海市金山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5 年度金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的
通知》(金科[2015]30 号),公司的“金山区聚氨酯树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被确定为金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汇得科技于 2015 年 12 月收到 15 万元奖
励,公司将以上款项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5)年生产 10 万吨高性能聚酯多元醇及聚氨树脂产业化:系根据上海市经
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下达 2010 年重点技术改造
项目专项资金计划(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批)的通知》(沪经信投[2010]830
号),公司的“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聚酯多元醇及聚氨酯树脂产业化”项目被列入
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公司于 2011 年收到金山区财政局拨款 269 万元,于 2012
年 6 月收到金山区财政局拨款 403.2 万元,在当期计入递延收益,在项目实施年
度内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中 2015 年确认营业外收入 99.34 万元,2016 年确
认营业外收入 99.2 万元,该项活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根据政府补助准则,
公司 2017 年确认其他收益 99.20 万元。

(6)PU 树脂浆料吨槽运输包装周转技改项目:系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上海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操
作办法》(沪财企〔2010〕67 号)以及公司与金山区经济委员会签订的《2013 年
上海市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于 2014 年建成并在
2015 年 12 月验收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6 月收到项目补助资金 116 万元,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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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递延收益,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公司 2015 年和 2016 年分别确认营
业外收入 23.2 万元,2017 年确认其他收益 23.2 万元。

(7)金山区、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培训补助:系根据上海
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发布
的《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
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70 号)以及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的《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浦人社[2016]10 号)和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金山区
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补贴的操作办法》,公司
及其子公司鸿得于 2015 年收到职工培训补助 24.55 万元,于 2016 年收到职工培
训补助 14.83 万元,公司将以上款项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8)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经贸发展专项补助:系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发布
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 号),公司在通过 SIRA
Certification Service 评审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之后,汇得科技于 2015 年 6 月收到外贸拓展专项资金 2.25 万元,
公司将以上款项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9)浦东新区镇级财政拨款:系根据浦东新区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规范和
完善浦东新区各镇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及周浦镇人民政府发布的《周浦镇
关于镇级经济财政扶持的实施意见》,汇得国贸于 2015 年收到镇级财政补贴 1 万
元,于 2017 年 6 月收到镇级财政补贴 2 万元;鸿得聚氨酯于 2015 年收到镇级财
政补贴 11 万元,于 2016 年收到镇级财政补贴 4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不
相关,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公司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10)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补贴:系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
化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商请核拨 2016 第二批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
项资金的函》(沪经信节[2016]550 号),公司通过了 2016 年第二批燃煤锅炉清洁
替代能源替代专项资金项目现场审核,经市、区有关部门审核验收后,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和 2016 年 10 月 28 日分别收到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金山区
财政局发放的 2016 年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和工业窑炉第二批清洁能源替代专项
资金补贴 100 万元和 50 万元,公司将以上款项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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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山区信息化专项补贴:系根据金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金山区关于
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金府发[2016]6 号)、上海市金山区科学
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 2016 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立项项目名单的通
知》(金科[2016]28 号)以及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与公司签订的金山区信息化
发展专项项目合同,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收到金山区财政局信息化专项资
金 21 万元,2016 年 12 月 15 日收到尾款 9 万元,公司将以上款项计入当期营业
外收入。

(12)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系根据《金山区推进企
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府发[2013]28 号)的文件精神及《金山区推进
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操作细则》,公司在 2016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后,于 2016 年 6 月收到金山区财政局发放的上市改制专项资金 50 万元,公
司将以上款项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13)金山区财政局产业扶持金:系根据《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
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意见》(金府发[2012]19 号),汇得科技于 2017 年 5 月收
到金山区财政局的产业扶持金 139.60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根据
政府补助准则,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14)上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系根据《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汇得科技在其产学研合作项目“高亮揉纹聚氨酯树脂”通过验收后,
于 2017 年 3 月收到产学研项目补助 30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根据
政府补助准则,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15)浦东新区周浦镇科技创新补助:系根据《关于周浦镇扶持企业科技创
新的奖励办法》(周府[2013]159 号],鸿得聚氨酯于 2017 年 3 月收到浦东新区
周浦镇的科技创新补助 35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根据政府补助准
则,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16)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系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
定,经公司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公示,金山区政府授予公司第六
届区长质量奖提名奖(金府〔2017〕127 号),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收到金山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奖励款项 10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不相关,按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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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准则,公司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17)金山区科学委员会科技进步奖:系根据《金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金府发〔2013〕13 号)和《金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公司“汽车
革用聚氨酯树脂”项目获得 2015-2016 年度金山区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二
等奖后,于 2017 年 11 月收到奖金 4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根据政
府补助会计准则,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18)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系根据《上
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实施细则》(沪
环保防[2016]112 号)文件要求,在上海市环保局直属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
院组织专家组对公司进行现场核实后,公司获得上海市工业 VOCs 减排企业污染
治理项目专项扶持,于 2017 年 12 月收到扶持资金 68.73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
常活动相关,按照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19)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系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沪经信企〔2014〕581 号)以及上海市经信委 2017 年 7 月发布
的《2017 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改制上市、集合
信托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公司因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获得上海市中
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于 2017 年 9 月收到款项 25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
活动相关,按照政府补助准则,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20)上海市清洁生产专项扶持:系根据《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
项扶持办法》(沪经信法[2017]219 号),在申请获得通过后,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收到清洁生产补贴 10 万元,该事项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根据政府补助会
计准则,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3、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对外捐赠 19.50 38.54 36.00
罚款及交通违章支出 0.52 2.14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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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20.02 40.69 37.2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为捐赠支出。报告期内的罚款支
出主要为一些行政处罚与交通违章。行政处罚的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之“(一)安全生产情况”
之“2、安全生产处罚情况”。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148.81 1,064.81 275.5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具体
变动情况及原因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3、应收
账款”。

(五)2016 年度营业利润增长较快的原因

公司 2016 年、2015 年影响营业利润的科目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额(万元)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117,386.68 113,058.39 4,328.29 3.83%
其中:主营业务 109,412.62 97,791.31 11,621.31 11.88%
其他业务 7,974.06 15,267.07 -7,293.01 -47.77%
营业成本 91,331.22 91,414.76 -83.54 -0.09%
其中:主营业务 83,874.76 76,322.95 7,551.81 9.89%
其他业务 7,456.46 15,091.81 -7,635.35 -50.59%
毛利额 26,055.46 21,643.62 4,411.84 20.38%
税金及附加 311.02 241.27 69.75 28.91%
销售费用 4,303.30 3,869.08 434.21 11.22%
管理费用 9,790.29 13,556.90 -3,766.61 -27.78%
财务费用 216.92 604.70 -387.78 -64.13%
资产减值损失 1,064.81 275.59 789.22 286.37%
投资收益 289.59 65.07 224.52 345.04%
资产处置收益 4.28 - 4.28 100%
影响营业利润的其他项目 15,392.47 18,482.48 -3,090.01 -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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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额(万元) 增减幅度
营业利润 10,662.99 3,161.15 7,501.84 237.31%

2016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5,052.52 万元,主要因为:

1、公司 2016 年毛利额较 2015 年增加 4,411.84 万元

(1)2016 年,公司产品销量上涨并且优化产品结构,导致当期主营业务收
入较 2015 年增加 11,621.31 万元,增幅为 11.88%;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主营
业务,其他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减少 7,293.01 万元,降幅为 47.77%。以上导致 2016
年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4,328.30 万元。

(2)同年,因为主要产品销量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 2015 年增加
7,551.81 万元,增幅为 9.89%,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接近;其他业务成本随着其
他业务收入的下降而较 2015 年减少 7,635.35 万元,降幅为 50.59%,与其他业务
收入降幅接近。以上导致 2016 年营业成本较 2015 年减少 83.54 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导致公司 2016 年毛利额较 2015 年增加 4,411.84 万元。

2、公司当年收入增加,导致当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69.75 万元,销售费
用增加 434.21 万元;

3、公司 2015 年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139.93 万元,受此影响,
公司 2016 年管理费用较 2015 年减少 3,766.61 万元;

4、由于银行借款利率下降,公司 2016 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较 2015 年减少
406.08 万元;由于美元汇率变动,2016 年财务费用汇兑收益较 2015 年增加 80.03
万元;

5、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 2016 年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5 年增加 789.22
万元;

6、因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导致 2016 年投资收益较 2015 年增加 224.52 万
元。

7、因会计政策变动,导致 2016 资产处置相关收益计入营业利润科目,增加
当期营业利润 4.28 万元。

以上 1-7 项变动导致公司 2016 年营业利润较 2015 年增加 7,501.8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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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28 19,430.44 13,127.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76.51 -13,463.27 -6,378.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5.65 -10,030.37 -2,308.9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7.00 103.71 17.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62.14 -3,959.49 4,458.0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877.49 125,704.43 136,219.4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4,939.26 124,888.94 135,496.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62.84 73.71 90.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5.39 741.78 632.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219.21 106,273.99 123,091.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286.86 91,841.62 111,336.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49.61 5,008.88 4,576.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09.53 6,211.25 4,691.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73.21 3,212.24 2,487.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28 19,430.44 13,127.91

2015 至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27.91 万
元、19,430.44 万元和 11,658.28 万元,2016 年度较上年增长 48.01%。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盈利
能力、净利润水平不断增长,公司经营性获取现金能力不断提升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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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062.02 112,299.59 82,055.07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8,150.00 112,010.00 81,93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5.44 289.59 6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706.5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185.51 125,762.85 88,433.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403.96 1,888.26 620.3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400.00 123,660.00 87,611.9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381.55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59 201.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76.51 -13,463.27 -6,378.5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数,主要是为了提升资金的
利用效率,公司将暂时不用的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本性支出所致。2017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正的
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未再次购买。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具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 间 类别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理财产品 86,790.00 81,930.00
2015 年度
长期股权投资 821.99 -
2016 年度 理财产品 123,660.00 112,010.00
2017 年度 理财产品 39,400.00 58,150.00

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均为购买理财产品和增加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收
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均为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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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风险级别 期限 本期购买 本期赎回 期末余额
农业银行
安心快线步步高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73,390.00 68,690.00 4,700.00
本利丰天天利 低风险 随时支取 - 2,240.00 -
中国银行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13,000.00 11,000.00 2,000.00
江苏银行
保本型固定收益 低风险 随时支取 400.00 - 400.00
2015 年合计 86,790.00 81,930.00 7,100.00
2016 年度
名称 风险级别 期限 本期购买 本期赎回 期末余额
农业银行
安心快线步步高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78,300.00 76,200.00 6,800.00
安心灵动 中低风险 45-62 6,000.00 4,000.00 2,000.00
金钥匙—安心得利 中低风险 90 天 4,000.00 4,000.00 -
中国银行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7,100.00 6,500.00 2,600.00
中银保本型理财 低风险 随时支取 650.00 - 650.00
江苏银行
保本型固定收益 低风险 随时支取 - 400.00 -
天添开鑫 低风险 随时支取 2,010.00 2,010.00 -
双月利 中低风险 42-70 天 8,000.00 6,000.00 2,000.00
天添鑫溢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11,600.00 8,900.00 2,700.00
月月盈同享 中低风险 42 天 6,000.00 4,000.00 2,000.00
2016 年合计 123,660.00 112,010.00 18,750.00
2017 年度
名称 风险级别 期限 本期购买 本期赎回 期末余额
农业银行
安心快线步步高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18,900.00 27,700.00 -
安心灵动 中低风险 45-75 天 4,000.00 4,000.00 -
中国银行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2,800.00 5,400.00 -
中银保本型理财 低风险 随时支取 1,000.00 1,650.00 -
江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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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添开鑫 低风险 随时支取 5,000.00 5,000.00 -
天添鑫溢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1,900.00 4,600.00 -
月月盈同享 中低风险 42 天 3,000.00 5,000.00 -
季季丰同享 中低风险 98 天 2,000.00 2,000.00 -
双月利 中低风险 42-70 天 - 2,000.00 -
邮政储蓄银行
财富日日升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300.00 300.00 -
民生银行
天溢金 中低风险 随时支取 500.00 500.00 -
2017 年合计 39,400.00 58,150.00 -
注:各个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由银行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11
年第 5 号)自行评定,一般从低风险到高风险分为五级,低风险和中低风险属于其中风险水
平最低的两种风险类型,具体含义如下: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有保障,收益相对稳定;
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获取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预
期收益无法实现的概率很低。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向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购买
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所有理财产品到期均全部赎回,未发生本金亏损
的情况。

(2)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 11 月,公司收购普菲特化工 70%股权,支付现金 821.989 万元。

本次收购前,普菲特化工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李保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颜群的母亲)、钱宏法分别持有其 70%、30%股权。汇得有限收购了李保凤持
有的普菲特化工 7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821.989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
转让价格系根据普菲特化工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1,174.27 万元为依据确定。

2、相关投资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汇得有限股东会分别于 2014 年 1 月 5 日、2015 年 1 月 8 日、2016 年 1 月
10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和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对当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进行了规定;汇得科技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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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对 2017 年度购买理财产
品的额度进行了规定。

(2)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0 月,公司向子公司鸿得聚氨酯增资 900 万元经过汇得有限执行董
事钱建中审批同意。

2015 年 11 月,公司收购普菲特化工 70%股权经过汇得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

基于上述,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长期股权投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审批决策程序,与公司当时的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相符合,不存在违反相
关上市规则的情形。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数且净额变化较大。2015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因为公司偿还部分短期借款及关联
方借款、公司支付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所需的保证金所致。2016 年净流入为负
主要是由于支付了 6,900 万元的股利所致。2017 年净流入为负主要是由于支付了
4,000 万元的股利与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要的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自购、新建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和子公司股权,使公司在具有独立经营场所的基础上,扩张产能、扩大经营规
模。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购建土地、厂房、机器设备、长期股权
投资等,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 2,159.84 365.84 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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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在建工程投资 144.97 1,253.99 478.27
无形资产投资 3,313,74 767.00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560.00 821.99
合 计 6178.55 1,619.83 2,470.71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买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普菲特
化工 70%的股权和常州韵祺 100%的股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五、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
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增减变
报表项目 变动的原因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动幅度
福建汇得为募投项目购买土
地,支付保证金 214.59 万元作
其他应收款 567.01 307.62 84.32%
计入其他应收款,造成其他应
收款增加
2016 年四季度原材料价格上
存货 8,019.70 5,423.93 47.86% 涨较快,公司原材料备货增
加,造成存货增加
公司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回购
划分为持有
1,586.95 协议,将原金山二期土地及附
待售的资产
属设施费用计入划分为持有
待售的资产
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期末流
其他流动资
18,796.06 7,101.23 164.69% 动资金增加,购买理财产品增

加,造成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增加废气及污水处理设备,造
在建工程 564.80 140.83 301.06%
成在建工程增加
公司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回购
无形资产 1,848.73 3,134.44 -41.02% 协议,将原金山二期土地计入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造成
无形资产减少
长期待摊费 公司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
279.73 547.35 -48.89%
用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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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增减变
报表项目 变动的原因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动幅度
协议,将相关附属设施费用计
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造
成长期待摊费用减少
应付职工薪 经营情况较好,员工奖金增
2,071.65 1,510.55 37.15%
酬 加,造成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支付借款利息,造成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 12.90 445.55 -97.10%
减少
应付股利 7,021.08 -100.00% 支付股利,造成应付股利减少
完成股份制改制,造成资本公
资本公积 26,350.09 13,872.13 89.95%
积增加
完成股份制改制,造成盈余公
盈余公积 987.00 2,290.35 -56.91%
积减少
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流动资
金较充裕,票据贴现及关联方
财务费用 216.92 604.70 -64.13%
借款利息支出减少,财务费用
下降
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增
资产减值损
1,064.81 275.59 286.37% 加,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

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流动资
投资收益 289.59 65.07 345.04% 金较充裕,购买理财产品增
加,投资收益增加
利润情况较好,对应所得税费
所得税费用 1,435.94 849.98 68.94%
用增加
支付的各项 销售收入及利润增加,支付的
6,211.25 4,691.19 32.40%
税费 流转税及所得税增加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报表项目 增减变动幅度 变动的原因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经营形成的经
营性现金增加以及赎
货币资金 36,818.21 15,797.41 133.06%
回理财产品所增加的
现金
福建汇得 2017 年取得
土地使用权,相关土地
其他应收 保证金 214.59 万元作
170.16 567.01 -69.99%
款 为出让款计入无形资
产,造成其他应收款减

为募投项目及正常经
其他流动 营生产储备流动资金,
246.77 18,796.06 -98.69%
资产 赎回理财产品,造成其
他流动资产减少
划分为持 2017 年 1 月完成土地回
有待售资 1,586.95 -100.00% 购事项,故划分为持有
产 待售的资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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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2016.12.31/
报表项目 增减变动幅度 变动的原因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福建汇得 2017 年取得
无形资产 3,935.53 1,848.73 112.88% 土地使用权,造成无形
资产增加
2017 年收购常州韵祺
100%股权,支付股权转
商誉 76.96 让价款与标的资产评
估价值差额确认为商

2017 年新客户现款后
预收款项 1,545.26 3,055.13 -49.42% 货的情况减少,造成预
收款项减少
因业绩增加,2017 年母
应付职工
2,757.25 2,071.65 33.09% 公司计提年终奖金额
薪酬
较上期增加 30.96%
2017 年采购吨槽,结转
其他应付 固定资产后,相关质保
151.76 100.83 50.50%
款 金 72 万元计入其他应
付款
汇得科技 2017 年提取
盈余公积 2,069.09 987.00 109.63% 1,091.63 万元法定盈余
公积
未分配利
15082.33 9,144.10 64.94% 利润增加

美元汇率下降,汇兑损
财务费用 349.86 216.92 61.29%
失上升
发行人与上海金山第
二工业区投资有限公
资产处置 司签订土地回购协议,
1,119.63 4.28 26059.58%
收益 将相关土地及附属设
施费用处置收益计入
资产收益科目
其他收益 775.54 - 会计政策变动,与日常
活动相关政府补助计
入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 会计政策变动,与日常
12.58 689.39 -98.18%
入 活动相关政府补助计
入其他收益
营业外支 对外捐赠较上年减少
20.02 40.69 -50.80%
出 19.04 万元

六、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担保、未决诉讼和其他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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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所占比
重较大,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公司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之内,流动比率与速动
比率亦较为稳定,利息保障倍数指标较高,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周转率
在合理范围,存货周转率较高,公司整体的资产营运效率较高。公司募投项目实
施后,经营规模将快速扩大,预计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增速较快,预计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进一步提升。从所有者权
益角度衡量,公司股本与资本公积将大幅增加,随着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进一步
增强,股东权益将会进一步提升。

(二)盈利能力

随着聚氨酯树脂产品的技术发展与最终市场消费需求的不断提高,聚氨酯树
脂应用新型产品的需求也将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要产品
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水平不断提升,盈利能力较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 2,887.17 万元、9,794.58 万元和 11,020.32 万元。公司目前业务正处于稳步发展
期,由于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投产前,预计短时间内无
法大幅提高产量。同时,随着业务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展、业务对技术要求的不断
提升以及行业整合能力的提高,对公司后续资金投入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既可以扩张目前受限的产能,又对
现有业务进行了升级与延伸。未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
产规模及各项期间费用将有一定幅度增长。公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拟投资项目
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研发支出。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支出的绝对
金额较大,但占预计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因此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效益的逐步释放,新增固定资产
折旧和研发支出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步减小。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公司的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将
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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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未来面临良好的行业发展机遇,凭借现已
形成的综合竞争优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
能力,实现经营业绩可持续快速增长,并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

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发行人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
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要点如下:

1、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2、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在即期盈利保证持续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
东。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

3、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将根据盈利状况和经营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方式和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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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情
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①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20%:

A、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
况,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导致公司现金
流紧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②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与比例

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

③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如下: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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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④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A、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
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预案时,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B、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根据《公司章程》制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
配的具体方案。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
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
案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两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首先应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审议现金分红方
案的调整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并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C、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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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
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a、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b、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c、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d、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或修改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
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制订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在审议股东回报规划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
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详细论证调整原因并制定有关议案,调整后的股
东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将对股东回报规划涉及
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审议。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
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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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认为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
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1、历史分红情况

2015 年 5 月 18 日,汇得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方
式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共计分配利润 10,00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
已经实施完毕,公司代扣代缴了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2017 年 4 月 16 日,汇得科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4,00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公司代扣代缴了个人股
东的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股利分配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施其它股利分配方案。

2、公司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净利润不断提升,盈利能力较强,2015 年
度、2016 年度公司和 201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887.17 万元、9,794.58 万元和 11,020.32 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则未来盈利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良好,有助于股东未来分红
回报的持续性。

3、公司现金流情况

公司现金流状况普遍良好,具备实施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比例 20%的能力。报告期内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27.91 万元、19,430.44 万元和 11,658.28 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获得现金的能力良好,有助于保障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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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需求情况

未来几年公司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规划,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也可能进行新产品研发等资金投入,
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5、融资环境

公司生产经营较为稳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将得到
进一步的拓宽,直接融资能力大大加强,配合日常经营积累和信贷支持,公司可
以获得较为充足的发展资金。

综上所述,在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融
资环境,公司确定了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为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建
立了科学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保护
中小股东权益。

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可能降低,但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资产规模
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从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
定的时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较大
幅度提高,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 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
[2013]110 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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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营运效率,降低营运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完善日常经营管理,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改革考
核激励机制等手段,充分挖掘内部潜能,提升各部门协同运作效率,同时,公司
将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投资管理,
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进而提升经营业绩。

2、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
发展趋势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公司产能瓶
颈、升级产品结构、提升研发能力、优化区域布局、扩大产品应用领域,具有良
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经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
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有效地保障全体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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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
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
2018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123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
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未能公允反映汇得科技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1-3 月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
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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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合并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同比 2017 年第一季度合并
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相关财务数据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编制,数据选取口径与同比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其数据真实合理,与 2018
年 1-3 月的数据可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11,471.45 111,857.17 -0.34%
负债合计 56,071.20 58,844.53 -4.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400.25 53,012.64 4.50%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11,471.45 万元,负债总额为
56,071.2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5,400.25 万元。上述数据与公司 2017 年底相比
变化不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7,119.01 30,583.02 21.37%
营业利润 2,890.85 4,118.01 -29.80%
利润总额 2,880.99 4,111.78 -29.93%
净利润 2,433.48 3,440.25 -29.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5.90 3,416.88 -3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2,359.00 2,228.28 5.87%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119.01 万元,同比 2017 年 1-3 月上升
21.37%,主要是因为产品平均销售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上升而上升;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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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3.48 万元,同比下降 29.26%,主要是因为非经常性损益相比 2017 年同期减
少;扣非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9.00 万元,同比增长 5.8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90.30 -146.48 -7,60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4.46 8,118.80 -113.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2.52 2,824.49 94.81%
2018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290.30 万元,同比 2017 年
1-3 月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 2018 年 1 季度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相应调整产品
销售价格,而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科目余额较 2017 年末增长,公司的经营性
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2018 年 1-3 月,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14.46 万元,同比 2017 年
1-3 月下降-113.73%。造成投资活动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 1-3 月公司
有此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并收到现金;同时,公司位于福建的募投项目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动工后发生相应的费用支出。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2018 年一季度较 2017 年期末
增加了 3,000 万元的短期借款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8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2
所得税影响额 -4.69
合计 26.90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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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较好。

(五)2018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为革用聚氨酯树脂及相关产品,下游行业主要为服装、家具、
鞋等居民消费品行业,下游需求较为稳定,因此,公司所处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
性波动。但由于第一季度受春节放假的影响,公司产品销量及盈利水平一般会略
低于当年度其他季度的数据。

2018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37%,主要由于产品平均价格受原材料涨价影响而
增长

2018 年 1-3 月,公司产品销量同比保持稳定,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产品平均
销售价格随着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上涨。

2018 年 1-3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原材料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二甲基甲酰胺(DMF) 5.23 4.74 10.34%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25.56 18.64 37.12%
己二酸(AA) 9.82 9.62 2.08%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32.38 24.94 29.83%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均价在 2018 年 1-3 月同比 2017 年 1-3
月均出现了上涨,公司相应调增了产品销售价格,因此,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净利润同比下降 29.26%,主要为非经营性损益减少

2018 年 1-3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2,433.48 万元,同比下降 29.26%。公司净
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 2017 年第一季度处置了金山工业园区两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该项土地使用权处置时账面价值为 1,586.95 万元,处置价格为
2,706.58 万元,相应产生 1,119.63 万元的资产处置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
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26.90 万元)较小,因此净利润同比下降。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增长 5.87%,持续盈利能力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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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 2018 年 1-3 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2,359.00 万元,相比去年同期的 2,228.28 万元上升 5.87%。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较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2018 年 1-6 月业绩预计的说明

公司 2018 年 1-6 月预计收入 75,500 万元至 79,300 万元,同比增长 20.07%
至 26.11%;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00 万元至 5,000 万元,受非经常
性损益同比下降的影响,公司净利润预计下降 12.57%至 4.97%;预计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00 万元至 4,750 万元,同比增长
17.01%至 26.31%。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同比 2017 年 1-6
月的相关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数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预计的 2018 年 1-6 月的业绩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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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优化产品结
构、提高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完善智能化系统建设,同时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相对优势地位,实现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

公司将继续为“铸造以‘汇得’品牌为核心,专注聚氨酯行业的国际知名、
国内一流的科技型高分子材料企业”的发展目标奋斗,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
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整体经营目标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依托多年来积累的研发、生产工艺、管理和销售能
力,持续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以创新、产品、品牌、人才和服务巩固公司在革
用聚氨酯树脂行业的优势地位。未来 3 年,公司继续服务和引领客户需求,形成
以革用聚氨酯树脂、环保型革用聚氨酯树脂和热塑性弹性体为核心产品,年销售
规模超 20 亿元的生产经营能力。

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生产工艺和
智能化控制水平,持续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
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同时,公司拟加强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吸引高层次人才,
加大对前瞻性研发的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包括专利和专有技术等在内的
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持公司在行业领域内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的制定,引领国内聚氨酯树脂行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一)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产品开发计划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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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物性、环保型聚氨酯树脂的研发;

2、生态环保、多功能化、轻量化、减量化聚氨酯用树脂的研发;

3、仿真皮、时尚化合成革用聚氨酯树脂的研发;

4、特种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的研发;

5、改性接枝聚酯多元醇的开发;

6、扩大聚氨酯应用领域的新材料开发。

具体工作计划目标:

1、公司将以功能性、高物性、环保型的聚氨酯树脂为主要发展目标,结合
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型产品。满足并引领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
高产品的市场适用度和盈利能力。

2、公司以环保型聚氨酯为发展目标,在现有的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基础上开
展多项性多品种开发,持续提升无溶剂型聚氨酯和水性聚氨酯的功能性,扩大环
保型聚氨酯产品的应用领域。

3、公司将加强在聚氨酯弹性体材料的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与国外行业领先
企业的合作,积极拓展弹性体产品的应用市场。

公司将坚持以产品研发为核心的科技先导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
过技术自主开发,加大对环保型、功能性、高端应用型聚氨酯树脂等高附加值产
品的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同时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缩短新产品
的研发周期,从而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备充足的自主创新能力与产品储备优
势。

公司将继续巩固在中高端合成革用聚氨酯树脂领域的优势,同时根据公司下
游客户以及最终消费者在制造汽车内饰、服装、鞋材、箱包、家具等方面的不同
需求,不断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和研发创新。

公司环保型产品开发计划重点:一是加强在水性和无溶剂型聚氨酯工艺上的
研发,力争提高水性和无溶剂型聚氨酯的工艺水准和标准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
推广环保生态型聚氨酯的应用,推动合成革用聚氨酯行业的产业升级。二是加大
对高附加值、高毛率的下游行业产品的调研力度,针对汽车内饰、高端家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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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等厂商需求进行精准研发,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盈利贡献。

(二)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围绕企业产品创新规划,加强自主创新,优化公司的设备、技术和工艺,提
高系统智能化程度,针对聚氨酯行业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技术攻关,
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优势的产业化科研成果,构建科学的技术
开发和创新体系,在行业内保持领先水平,不断推动聚氨酯合成革产业向绿色环
保、高性能化、多功能化、清洁化、自动化和高效节能减排的方向发展。

具体实施计划:

1、升级水性聚氨酯树脂技术,减少合成革制造行业的有机溶剂的挥发性气
体排放。

2、发展汽车用合成革的聚氨酯树脂技术创新,有效提高汽车革的轻量化、
低挥发性气体排放等综合物性。

3、建设新型的技术研发中心,配套行业先进的仪器设备,执行从上游到下
游的产业链开发理念,配套更精细化的开发设施,提升客户的服务价值。

4、进一步加大聚氨酯树脂高效清洁生产技术创新,通过智能化控制系统,
开发新型高效率、自动化生产工艺,建设先进的“三废“处理装置,进一步实现
清洁化、高效率化生产。

5、在充分培养自身创新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突出
产学研一体建设,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范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加强与先进跨国企业在产品开发、产品技术上的交流与合作。

(三)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针对合成革用聚氨酯市场产品多品种、多规格、适度批量的特性需求,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的产品销售需要,公司计划:

1、坚持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相结合的营销策略,有计划有重点地适当增加
国内销售比重,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广泛稳定的客户资源。在继续巩固现有浙江、
江苏、福建等地区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对其他新客户、新产品的直销拓展力度,
以扩大国内市场的覆盖面。同时,通过对聚氨酯树脂应用拓展领域的研究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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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和培育下游市场,为做大国际市场规模奠定坚实的基础。

2、横向拓展新领域产品,公司将致力于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与新型革用聚
氨酯树脂类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加强创新产品的销售网络开发和维护,提升新技
术产品的推广速度。

3、加强销售队伍的人才建设,制定积极的激励政策;保证公司营销体系和
公司产品投资规模的同步发展,保证新项目顺利达到预期效益。

(四)人力资源扩充和开发计划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现有的
人力资源体制,灵活应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机制,完善公司的人
才引进、培训、使用和竞争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建立技术一流、凝聚力强的员
工队伍,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保障。

增强人才扩充力度,优化人才结构,满足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依托上海市
良好的教育水平和科研力量带来的充足的人力资源储备,多途径引进高层次、复
合型、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中等职业技能人才,充分利用高端优质科研资源,以
顾问、外聘、引进、兼职等形式,继续引进高层次专家;继续扩大与国际先进企
业的合作与交流,让公司的研发实力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继续增进产学研合作的
宽度和深度,强化委托开发、定向开发、联合开发、项目合作等合作方式的应用;
积极开展大学生实践基地计划,为市场营销、工艺技术、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
岗位培养、引进、储备人才,充实企业储备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
力;通过招聘职业技能人才,满足公司生产规模不断发展的需要。

完善绩效考核,塑造积极向上的团队工作氛围。按照“目标导向、绩效优先、
兼顾公平”的激励约束原则,进一步完善公正、公平、公开、有利于引导和塑造
竞争氛围的薪酬体系,使生产、研发、销售、管理等各个部门的人员保持持续进
取的动力与创新能力。通过开展职位能上能下、推动岗位轮换、实行末位淘汰的
动态岗位竞争机制,创造竞争、择优、公平和高效的竞争环境,激发全体员工的
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为员工成长创造空间,让员工成为创造力的源泉。

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协助员工完善职业生涯规划,对员工实施有效的职业规
划辅导,将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和员工的个人职业规划相结合,实现员工成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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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相统一。

(五)管理提升和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实施管理提升工程。以岗位规范化和业务流程标准化为
重点,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按岗位、
技能、业绩、效益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和多元化的员工价值评价体系。根据企业
发展需要,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营销管理、企业
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组织功能。

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
模式。

发挥董事会决策中心作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由董事会提出或
决定并监督实施;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日常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董事会内部将充分发挥战略、薪酬、提名、
审计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
的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发挥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指挥中心作用。公司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实施公司
的经营管理计划和投资方案,建立职能清晰、信息畅通、机制灵活、运作高效的
经营管理系统;提高总经理工作班子的整体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
度,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六)再融资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将实行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措施。
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设投产,继续保持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不断增强再融资能
力,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资产规模将稳步扩大。在此基础上,公
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展与银行的长期合作关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以及证券市场状况,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直接融资、
间接融资等手段,分阶段、低成本地筹集短期流动资金和长期投资资金,通过配
股、增发、发行债券或银行借款等多种方式获得资金,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和资本
市场的融资功能,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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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立足于股东利益和长远发展目标,不仅通过自身积累
实现规模扩张,还将通过收购兼并来加快发展步伐。公司将围绕有利于完善产品
结构、扩大销售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等目的,选择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企业进
行收购兼并或投资,快速实现公司的低成本扩张和跨越式发展。

三、实现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进展顺利,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如期实施;

2、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与运作达到预期效益;

3、本公司所在行业及所处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
不可预见的市场变化;

4、本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法律法规无重大改变,
国家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状态;

5、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现上述计划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在未来几年内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资金运用
规模都将持续扩大。公司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业务持续扩展的背景下,销售和
管理等方面在战略规划、生产、研发、资源配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必须尽快提高各方面的应对能力,才能保持持
续发展,实现各项业务发展的计划和目标。

五、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是现有业务的发展和提
升。通过实施上述计划,可以提高公司的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技术创新和开发
能力,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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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对于实现上述目标至
关重要,主要体现在:

(一)确保和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之尽快实现效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建立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
的资金来源;

(三)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将极大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一方面
极大地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一方面
有力提升了公司的信誉和产品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进而
促进上述发展目标的尽快实现;

(四)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
司管理水平、实现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为实现上述目标创
造更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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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经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
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项目环
序 总投资 项目核准
项目名称 投资额 评备案
号 (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情况
(万元) 情况
年产 18 万 宁 环 保
闽经信备
吨聚氨酯树 审 批
1 45,000.00 41,500.00 15,360.00 17,640.00 8,500.00 [2016]
脂及其改性 [2017]9
J03068 号
体项目 号
项目代码
技术研发中 (国家): 金 环 许
2 3,500.00 3,195.50 3,195.50 - - 2017-3100 [2017]
心项目
00-26-03- 265 号
004498
项目代码
智能化改造 (国家):
3 3,500.00 3,195.50 3,195.50 - - 2017-3100 -
项目
00-26-03-
003913
合 计 52,000.00 47,891.00 21,751.00 17,640.00 8,500.00 - -

注:上表中所述第一年指募投项目开始建设后的 12 个月份,以后类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
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的产品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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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革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改性体、水性聚氨酯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
均为公司现有相同或同类的聚氨酯类产品。其中,革用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改性
体、水性聚氨酯为公司现有产品;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是公司近年来重
点研发的功能性、环保型聚氨酯应用产品。TPU 既可以作为无溶剂型聚氨酯应
用在聚氨酯合成革制品中,也可以应用在中高端鞋底材料和服装领域,在服装领
域,主要用于高弹性、高强度、防水透湿的复合面料。此外 TPU 还广泛的用于
高性能电缆、车辆、工程机械、高铁和航空等领域。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技术研究方向均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产品研发实力。

智能化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生产厂区进行系统智能化改造,建设一个支持厂区
内设备监控自动化、安全防范自动化、网络通信自动化的先进的、开放的平台,
该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生产、管理流程的优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
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因此募投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保持一致,是现有产品的发展和结构升级。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建设位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位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 汇得科技全资子公司
1 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工业园
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福建汇得
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春华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汇得科技
路 180 号,现有厂区内
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春华
3 智能化改造项目 汇得科技
路 180 号,现有厂区内

上述项目选址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备,适合该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四)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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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作出明
确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指定的专项账
户,根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六)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
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议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
对业务结构进行优化的同时,扩大业务规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要求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2013 年修
正)》规定,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聚丙烯热
塑性弹性体、热塑性聚酯弹性体、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嵌段共聚物、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

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5),募投项目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的聚合物
合成技术,分子设计技术,先进的改性技术等,包括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具
有特殊功能、特殊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关键的聚合物单体制备
技术等。”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将提升聚氨酯树脂行业的技术水
平。

2、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11,857.17 万元,净资产为 53,012.64 万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2,612.2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47,891.00 万元投资
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
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3、与发行人财务状况相匹配

发行人总体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合理,各项财务指标良好,有能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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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

4、与发行人技术水平相适应

发行人是由上海市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
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已经建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队
伍,具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拥有充足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5、发行人拥有合作多年的研发、生产、管理等经验丰富的团队

发行人多年来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聚氨酯产品,已经拥有了经验丰富、
人员稳定的研发、生产、技术、销售和管理团队,发行人的员工团队优势可以为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盈利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6、发行人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营销网络,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福建、浙江是中国主要的合成革产地,也是发行人的主要销售目标市场。目
前,发行人已经在两地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而募投项目建设地龙安工业园位
于福建,与浙江交界,可以同时覆盖两个主要区域市场,同时龙安工业园距离另
一个主要聚氨酯销售市场广东较近,募投项目投产后可以充分利用已有营销网络
和积累的客户资源,发挥募投项目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将企业做大做强。

(七)募投项目实施后同业竞争及独立性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范围内,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比,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
业竞争问题。

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依然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因此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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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1、募投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改性体、水性聚氨酯和热塑
性聚氨酯弹性体(TPU)的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办公楼、仓库、水电设备、消防
设施及污水处理设备等。

项目所在地位于福建省宁德福鼎市龙安工业园。该园区交通便利,设施齐全,
可充分满足项目所需的配套条件。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71,530m,总建筑面积
40,033m。

2、募投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分析

(1)募投项目背景

近几年来,革用聚氨酯下游的合成革生产企业正面临产业转型。市场对合成
革的质量、手感、特殊性能、品质等要求不断提高,而且国家政策对环保性方面
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众多依靠低成本竞争的低技术含量、运营不规范的合成革
厂商不断关闭,部分产能转移到东南亚等不发达国家。整个合成革产业正在进行
产业结构调整,环保政策要求提高,且中高端和特殊功能的合成革制品越来越受
到消费者青睐。

合成革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革用聚氨酯生产企业也要及时调整产品结
构,特别是需要提升生产工艺水平以保证高品质产品、增强研发实力以应对多样
化的市场需求,使得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顺应政策变化。

(2)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① 为满足消费需求变化而对聚氨酯产品的性能和应用的创新需要

近几年我国居民消费观念发生改变,聚氨酯合成革制品在国内已得到越来越
多消费者的喜爱,特别是功能性强、特殊用途的合成革产品更是发展迅速。由于
合成革制品具有多样化、功能化和时尚性特点,平均每年都有几十个新品种推向
市场,因此要求革用聚氨酯树脂不断向产品性能的新功能、新技术、多应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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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发行人募投项目的产品聚氨酯改性体,可以提升聚氨酯产品在拉伸性能、撕
裂强度和动态力学性能等方面的特性;也可以通过改性提高聚氨酯产品的某些功
能性:如防水透湿、阻燃和抗静电等。上述特性可以使得该类聚氨酯产品销售价
格高于普通聚氨酯产品,而且可以更加广泛的用于高端运动鞋底材料、汽车椅座
内饰、医疗器材、健身器材等附加值较高的产品。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具有高强度、高弹性、高耐磨性和高屈挠性等
优良机械性能,又具有耐油、耐溶剂和耐一般化学品的性能,因此决定了其具有
多用途的特性,可用于各种专业运动鞋、高性能电缆、车辆、工程机械、高铁和
飞机等领域;还可用于高弹性、高强度、防水透湿的复合面料。
② 绿色环保政策将促进革用聚氨酯行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我国人造革合成革产量在过去的几年里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从行业整体来
看,依然存在环保水平较差、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符合绿色环保政策的“环境
友好型”合成革将成为合成革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发行人募投项目的产品水性聚氨酯和无溶剂型聚氨酯产品,符合绿色环保政
策的要求。

③ 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可同时完成产品结构升级、完善区域布局和扩大产能
三大目标,公司整体竞争力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能力、生产工艺、质量水平、营销
能力等方面已处于行业优势地位,并已经在客户中建立了高品质的汇得品牌形
象。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已趋于饱和,需要新增产能并进一步增加
功能化、专业化、环保型产品产量。此外,我国革用聚氨酯需求主要集中在浙江、
江苏和福建地区,目前公司只有上海金山厂区一个生产基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地址位于福建省福鼎市,项目投产后可以覆盖更多的周边地区客户,同时节
省运输成本,完善公司现有的区域布局。

3、市场前景分析

募投项目的革用聚氨酯和水性聚氨酯产品主要用于服装革、鞋革、箱包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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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革、汽车内饰革、装饰革等合成革制造行业;聚氨酯组合料改性体和热塑性
聚氨酯弹性体(TPU)既可用于合成革制品,也可以应用在中高端鞋底材料和服
装领域,在服装领域,主要是用于高弹性、高强度、防水透湿的复合面料,此外
TPU 还广泛的用于高性能电缆、车辆、工程机械、高铁和航空等领域。

募投项目的聚氨酯产品应用于服装、鞋类、箱包、家具、汽车座椅及内饰、
室内装饰等领域的市场前景分析请参见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
术”之“二、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之“(六)革用聚氨酯行业发展情况”。

聚氨酯弹性体是聚氨酯合成材料的品种之一,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
是最主要的聚氨酯弹性体类型,习惯上简称为 TPU。TPU 是一种加热可以塑化、
溶剂可以溶解的聚氨酯弹性体,在化学结构上没有或很少有化学交联,分子链基
本上是线性的,却存在一定量的物理交联。

TPU 具有耐磨性强;抗撕裂性强;弯曲性能优秀(TPU 的管子可以折弯 5
次不变形,TPU 鞋底可以折弯 2 万次不断裂);抗张强度及断裂伸长率高(伸长
率 500%以上);耐低温(零下 35 至 50 摄氏度);耐高温(150 摄氏度);长期压
缩变形率低;耐油(长期在油中浸泡不变质);对氧和臭氧有抵抗性;耐老化的
特性。

TPU 的应用领域及下游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下游具体应用
合成革 鞋面、服装、箱包等。
运动鞋、登山鞋、雪鞋、高尔夫球鞋、野战鞋、气垫、鞋底充气垫或充液垫
鞋材
以及边料、后跟底和鞋大底、透明鞋帮、标牌等。
汽车用品 汽车车体的保险杠、仪表板、减震垫、气管等零部件。
电力电缆、装备线、通讯电缆、海底和石油勘探电缆护套、光导纤维内外护
电缆
套等。
水管、输油和输气管、消防水带衬里、螺旋电话线、空气管、各种规格的棒
管材和棒材
材。
武器封存覆膜、野战帐篷、救生衣、充气艇等;充水床、潜水衣、雪衣、泳
薄膜和薄片
装、气囊、运动衫等。
胶粘剂 胶黏剂、油墨、磁带等。
工业用品 密封件、装饰条、印刷丝网、编织筛板等。
其他 动物标签、商标、透明肩带等。

由于 TPU 综合性能优越,随着产量和技术的发展,产品价格及运用成本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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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与各类橡胶和塑料材料相比更具性能上的优势,应用前景广阔。

近年来,全球 TPU 消费增长明显,全球 TPU 市场年增长率约为 8%,亚太
地区约为 12%,而中国则达到 15%以上的增长率。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统
计数据,2014 年中国聚氨酯弹性体消费量约 82 万吨,同比增长约 17% 。

4、募投项目产品及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1)项目产品及产能情况

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新增年产能 18 万吨,将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有利于保持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项目新增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新增产能(吨) 主要用途
用于合成革、服装涂层,可替代天然皮革,
1 聚氨酯树脂 100,000
用于服装革、鞋材、沙发革、家具用革等

2 聚氨酯改性体 20,000 用于生产革用聚氨酯、弹性体等

3 水性聚氨酯 10,000 用于合成革、涂料、胶粘剂等
用于合成革;鞋底材料;高端电缆;管材;
热塑性聚氨酯弹
4 50,000 复合面料;薄膜;汽车工程部件;软硬复合
性体(TPU)
制品;汽车零件等

(2)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措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能力、质量水平、营销能力等方面
已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在客户中拥有较高的品牌形象和客户粘度。

从地区布局看,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和福建省,而公司目
前只有上海金山一个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地址位于福建省福鼎市,项目投产后既
可以节省运输成本,又可以覆盖更多的周边地区客户,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

公司募投项目未来产能建设规模,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已有的产品市场技术、
生产、服务优势以及市场占有率,在整体市场发展良好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
新增产能将会被市场充分消化,达到预期目标。

5、项目技术特点、工艺流程和设备选择

(1)工艺技术特点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的总体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三废排放低、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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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聚氨酯树脂的工艺技术和先进性

本项目聚氨酯树脂是采取预聚体法(也称二步法)生产。第一步是将液态的
聚酯多元醇和二异氰酸酯混合生成预聚体,这样可以保证低反应性的聚酯多元醇
完全反应,即使在没有催化剂的情况下,可以有目的地制备某一种链节结构;第
二步是加入乙二醇进行扩链、交联反应将预聚体生成高分子量聚氨酯树脂。

本项目聚氨酯树脂产品采用溶液聚合工艺,利用二甲基甲酰胺(DMF)为
溶剂,将聚酯多元醇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先后经预聚合、聚合、终
止反应,最后添加溶剂二甲基甲酰胺、甲苯、乙酸乙酯或丁酮调整粘度等工序制
得。

项目工艺选择的先进性特征。采用预聚体法(也称二步法)的合成方法,可
以使反应放热过程平稳,有效控制分子结构,同时保证低反应性的聚酯多元醇完
全反应;采用溶液聚合工艺,溶剂主要为二甲基甲酰胺,大大缩减了甲苯、丁酮、
乙酸乙酯的用量;从投料、预聚合、聚合、终止聚合、粘度调整到出料均在同一
反应釜内进行,设备配置比较简单,节省投资、方便操作;三废低,无工业废水
产生;产品品质高,主要用于高档服装革、沙发革、家具用革等。

②聚氨酯改性体的工艺技术

本项目聚氨酯改性体的生产工艺较为简单。聚氨酯改性体生产过程不使用溶
剂,组分中物料均为不易挥发的高沸点物质,工艺过程污染物产生量相对较小;
三废低: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精确投料,自动化程度高,能保证生产运行的
安全稳定,也有效防止人工投料的误差和物料的挥发损失;产品品质高:用于软
泡、硬泡、鞋底、弹性体、涂料、粘接剂等。

③水性聚氨酯树脂工艺技术

本项目水性聚氨酯树脂是采取预聚体法生产。第一步是将聚酯多元醇、二异
氰酸酯及亲水性扩链剂混合生成预聚体,然后加入成盐剂中和制成离子型聚氨酯
预聚体,再经相转移方法将其溶解或乳化于水中形成水性聚氨酯树脂。

采用预聚体法的合成方法可以很好的控制预聚体的粘度及有机溶剂的使用
量。用此方法避免了大量有机溶剂的使用,工艺简单,操作方便,便于工业化生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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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TPU 弹性体工艺技术

TPU 工业生产采用一步法将大分子二醇(聚酯或聚醚)、扩链剂和二异氰酸
酯同时混合,在双螺杆挤出机中进行反应,无规聚合成 TPU。本项目所用的 TPU
生产方式为连续式反应挤出流程。将原料的计量、混合、反应、造粒、干燥等工
序整合成流水作业线,最终获得 TPU 粒子。

本项目所用的设备可以保证连续稳定生产 TPU,产品品质好,附加价值高,
生产方式灵活,可通过使用不同的原料生产不同牌号产品,节省了设备投资成本。
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且属环境友好型,生产过程不使用溶剂,大大减轻对环境
的影响。

(2)工艺流程

①聚氨酯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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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有机溶剂

计量

计量 溶剂
聚酯多元醇 搅拌
回流
加热

计量 溶剂
二异氰酸酯 反应
回流
氮气
溶剂

聚合度调整
回流
加热

计量 溶剂
扩链剂 反应 凝
回流
加热
溶剂
聚合度调整
回流

加热 氮气、真空
溶剂
计量
有机溶剂 粘度调整
回流
冷却 氮气、真空

计量 溶剂
助剂 搅拌
回流



过滤,罐装
入库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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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聚氨酯改性体

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计量
多元醇


反应 NCO测试 出料

计量
异氰酸酯


③水性聚氨酯

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扩链剂 亲水扩链剂 助剂
计量

计量 计量

计量 NCO封端预聚 NCO封端预聚
聚酯多元醇 搅拌、加热
体1 体2

检验

计量 过滤、罐装
二异氰酸酯
入库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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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TPU 弹性体

工艺流程简图如下:


二异氰酸酯 聚酯多元醇 扩链剂




二异氰酸酯 聚酯多元醇 扩链剂
平衡计量罐 平衡计量罐 平衡计量罐
计量 计量 计量




混合器 侧加料机




双螺杆挤出机


挤出


水下切粒机


贮水槽 切粒 冷水塔


干燥机

干燥、冷却


分级筛




贮料罐




自动包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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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选用和人员配备

本项目的设备、仪器主要包括各类反应釜、调配釜、原料储罐、高位槽、薄
膜蒸发器、挤出机、脱水机、水下切粒系统、混批干燥系统、气流输送系统、
AA 粉体输送系统、尾气吸收装置、空气压缩机、冷却塔、导热油炉、空分制氮
机、纯水制备机组、冷水机组、各类分析化验设备等。项目配套公用工程装置有:
压缩空气系统、制氮系统、锅炉装置、循环水系统、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系
统等。

本项目人员配备约 215 人,其中管理人员约 15 人,生产人员约 200 人。

6、项目投资概算、预计投资进度及实施进度

项目总投资 45,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合计 35,000 万元,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或费用名称 投 资 额
一 工程费用 31,925.00
1 设备费 18,700.00
2 安装费 6,225.00
3 建筑工程 7,000.00
二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1,079.00
三 其他资产费用 15.00
四 预备费 1,981.00
五 建设投资合计 35,000.00

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项目的建设期为 2 年,生产期为 10 年,设计产能为
13.5 万吨。项目投产后的第一年的实际产能为一期设计产能的 70%,第二年及以
后年度的产能为一期设计产能的 100%。一期项目总投资 33,000 万元,其中建设
投资 25,600 万元,流动资金 7,400 万元。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投资完成后(即第
3 年)实施,建设期为 1 年,生产期为 9 年,设计产能为 4.5 万吨。二期项目总
投资 12,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9,400 万元,流动资金 2,600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投入 3,694.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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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项目所需原辅材料主要为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AA)、二苯基甲
烷二异氰酸酯(MDI)、聚酯多元醇等。

项目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是水、电、蒸汽、氮气、压缩空气和天然气。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在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完毕并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237,500
万元,新增利润总额 19,864 万元,项目税后回收期约为 5-6 年。募投项目经济效
益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募投项目概况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从事各种聚氨酯树脂类产品的研发、小试。项目实施
地点位于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发行人现有厂区内,利用空置房产进行改造。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研发出更具技术含量、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产
品,这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在产业升级中,保持、提高核心竞争
力。

(2)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项目将投入重点资金用于绿色生态环保型树脂,以及功能性较强的特殊产
品,如适用于轮胎、鞋底原液、高铁缓冲垫等微孔聚氨酯弹性体类产品,液晶屏
摩擦片、气垫粉扑以及超纤含浸用等特殊功能性聚氨酯树脂产品的改进研发和改
造。本项目将通过研发工艺的改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物理性能,扩大产品
的应用范围,生产出具备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

(3)丰富产品结构,使公司产品渗透至更多领域

由于聚氨酯及弹性体的下游应用领域的多样化,不同客户对于聚氨酯产品的
需求各不相同,具有很强的差异化特征。该项目从技术研发着手,研究公司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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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不同领域的各种应用,公司希望通过此项目,在未来 3 至 5 年内,实现产
品渗透至不同领域,开拓更多的细分市场。

3、项目主要研发的技术方向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方向
1 汽车革用聚氨酯树脂 适用于各类标准的汽车座椅、内饰合成革
2 绿色环保型聚氨酯树脂 水性聚氨酯树脂和无溶剂型聚氨酯树脂
包括适用于鞋底材料、轮胎、高铁缓冲垫等微孔聚氨酯
3 聚氨酯弹性体
弹性体
4 特种聚酯多元醇 改性聚酯多元醇;接枝聚酯多元醇
特殊用途、功能性聚氨酯 游艇革用聚氨酯树脂;液晶屏摩擦片用聚氨酯树脂;气
5
树脂 垫粉扑用聚氨酯树脂;超纤含浸用聚氨酯树脂

4、项目投资概算、预计投资进度

(1)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期

项目总投资 3,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1,350 万元;购置设备约 2,000
万元;其他费用约 150 万元。项目拟购置设备主要包括反应瓶、加热套、搅拌机、
TPU 试验线、聚氨酯浇注机等主要设备,以及相关配套的辅助设备。

项目工程建设期约为 12 个月。

(2)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额 比例
1 工程费用 1,350 38.57%
2 设备购置费 2,000 57.14%
3 其他费用 150 4.29%
合计 3,500 100%

项目主要设备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1 1L 反应瓶
2 3L 反应瓶
3 5L 反应瓶
4 30L 小试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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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5 1L 加热套
6 3L 加热套
7 5L 加热套
8 搅拌机
9 搅拌棒
10 湿法小样线
11 干法小样线
12 压花机
13 磨皮机
14 计量混合机
15 发泡机
16 印刷机
17 TPU 试验线
18 PU 浇注机
19 注塑机

项目配套设备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1 TABER 耐磨耗性试验机
2 标准多光源对色灯
3 真空泵
4 缓冲罐
5 纯水贮罐
6 皮革软度测试仪
7 吸风装置
8 灯泡式耐黄变试验机
9 立式耐寒弯折试验机
10 耐候试验机
11 桌上型恒温恒湿试验机
12 织物透湿试验机
13 DIN 磨耗试验机
14 IULTCS 皮革摩擦色牢度试验机
15 伺服控制电脑系统拉力试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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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16 耐黄变试验仪
17 旋转粘度计
18 恒温水浴锅
19 低温耐寒屈挠仪
20 冲片机
21 电子天平
22 真空吸纹机
23 纱布环带研磨机
24 除湿机
25 吸尘器
26 搅拌分散研磨多用机
27 万用电炉
28 高频塑胶熔接机
29 压纹机
30 数码显微系统
31 摩擦试验机(马丁代尔耐磨仪)
32 伺服控制高压耐水度试验机
33 GT-7016 切试片机
34 常温弯折试验机
35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36 表处小样机
37 三辊研磨机
38 台式电动离心机
39 脱水桶
40 洗衣机
41 调温电熨斗
42 离型纸剥离力测试仪
43 冲片机
44 气相色谱仪
45 液相色谱仪
46 质谱仪
47 红外光谱仪
48 自动滴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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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49 微量水分测试仪
50 废气吸附吸收处理装置

(三)智能化改造项目

1、智能化项目概况

智能化项目将在发行人现有生产厂区进行系统智能化改造,拟建设一个支持
厂区内设备监控自动化、安全防范自动化、网络通信自动化的开放平台。

智能化系统主要由如下若干子系统组成:

(1)综合布线系统(PDS):综合布线系统就像是人体的神经网络,可以为
生产厂区提供一个支持数据、语音信号传输的布线系统,支持电话、传真、电脑、
图像、生产控制、安全防范、智能控制等信号的传送,实施统一的规划和设计。

(2)生产控制系统(DCS):生产控制系统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
进行自动控制,凭借控制的动能,监督、制约和调整系统各环节的活动,使生产
系统按计划运行,并能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从而达到系统预定的目标。生产过
程中重要的参数集中到车间控制室显示和控制。

(3)辅助生产系统(BOP):辅助生产系统包括环保(如污水、废气)及能
源等的在线监管;公用工程数据的采集和利用;安全施工和安全防卫监管系统;
消防和危险气体泄漏的报警等控制系统。

(4)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制造执行管理系统围绕从原料到成品的主
要生产流程及与主流程相关的工艺、质量、安环、设备运行维护等辅助流程控制。
该系统能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组织、整理、分析和集成,建立从计划到指令、
执行、反馈、归档的生产执行工作流,并将以上生产信息及工作流程通过统一的
平台发布。

(5)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资源计划管理系统建立在信息集成的基础
上,能够优化企业的资源,实现对整个信息链的有效管理。

2、智能化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分析

对于精细化工企业来说,精准控制的难度不仅在于其物料形态和工艺要求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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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多变,还有相关设备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环保管理风险的控制,人员
操作管理水平等,还要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与定制化的客户需求。因此,精细化
工企业在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时,必须要有一体化的设计理念,需要建设一个支
持生产辅助自动化、厂区内设备监控自动化、安全防范自动化、网络通信自动化
的系统控制平台。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生产难度会逐渐提升,对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而通过智能化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生产和管理的精准化水平,提高生产效
率。

3、智能化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期

智能化项目总投资为 3,500 万元,建设期约为 12 个月。

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额 比例
1 工程费用 1,420 40.57%
2 硬件、软件购置费 1,500 42.86%
3 其他费用 300 8.57%
4 基本预备费 280 8.00%
合计 3,500 100%

4、智能化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系统管理水平,为更好地
完成生产、科研任务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项目实施后,可以提升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程度和操作的自动化水平,项目不
会产生新增员工,主要通过对现有员工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提升了整
体的生产效率,减少了员工的加班时间和操作不当带来的损失。据估算,本项目
的实施将减少约 3%的直接人工费用,以 2016 年直接人工 18,456,064 元计,将产
生经济效益 553,682 元。

提升自动化水平后,制作过程中的各项公益参数由人工控制改为自动控制,
以往的人工投料改为自动投料。因此一方面提升了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提高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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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效率;另一方面,更加精准的投料配比减少了因为投料不准确产生的原材料浪
费,提高了最终产品的得率。据估算,在相同产出的情况下,通过本项目的实施,
原材料和燃料投入将减少 3‰,以 2016 年直接材料费用 782,771,236 元和燃料费
用 13,573,814 元计算,将产生经济效益 2,389,035 元。

在实施本项目以后,因为反应过程实现智能化,操作实现自动化,全程指标
平稳,工艺参数精准,无人为操作因素影响,产品质量提高并且性能稳定,可以
进一步增加产品的竞争能力,据估算,本项目实施后,汇得产品平均售价将提升
2‰,以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1,094,126,164 元计,将带来经济效益 2,188,252
元。智能化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产生效益的因素 收益
1 直接工资降低 3% 55.37
2 原料耗用降低 3‰ 238.90
3 产品售价提高 2‰ 218.83
合 计 513.1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
为 61.37%、56.51%和 52.66%。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准,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47,891.00 万元估算),公司资产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到位后
项 目 母公司 项 目 母公司
资产合计 110,011.83 资产合计 157,902.83
负债合计 57,936.78 负债合计 57,936.78
资产负债率 52.66% 资产负债率 36.69%

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显著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
偿债能力,有效地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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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47,891.00
万元估算),公司的净资产和摊薄的每股净资产变动如下:

单位:元、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到位后
项目 合并 项目 合并
股东权益合计 530,126,368.89 股东权益合计 1,009,036,368.89
股本总数 80,000,000 股本总数 106,666,667
每股净资产 6.63 每股净资产 9.46

因此,公司净资产和摊薄的每股净资产预计将大幅增加,净资产的增加将增
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增强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的投入到产生效益需一定的建设周期,因此投产之
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投项目的
逐步达产,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逐渐显现,公司的营业收入与盈利水
平将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随之提高。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现行会计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投资形成的固定资
产所产生折旧如下:

单位:万元
年产 18 万吨聚氨 年产 18 万吨聚氨
技术研发 智能化改
项目 酯树脂及其改性 酯树脂及其改性 合计
中心项目 造项目
体项目一期 体项目二期
房屋及建筑物 185.79 25.93 42.75 44.97 299.44
电子设备 31.55 10.37 16.77 87.4 146.09
机器设备 1,657.93 810.03 183.75 98.8 2,750.51
每年新增折旧 1,875.27 846.33 243.27 231.17 3,196.04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幅度较大,但
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达成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约 2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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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新增利润总额约 19,864 万元,已经能够消化全部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用,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下降。

综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盈利等财
务指标将面临一定压力。在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产品结
构升级,提高公司满足客户需求能力。从长远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
良好,上述财务指标也将逐渐好转,公司的盈利能力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一)年产 18 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的用地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福建汇得,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
鼎市龙安工业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71,530 平方米。2017 年 8 月 24 日,福建汇
得取得了闵(2017)福鼎市不动产权第 0008285 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地块
坐落于龙安工业项目集中区 LA16-3,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
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 71,530 平方米,使用期限至 2067 年 6 月 1
日止。

(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用地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汇得科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春华路 180 号的公司
现有厂区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475 平方米,全部利用公司现有的空置厂房进
行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用地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汇得科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春华路 180 号的公司
现有厂区内,项目拟对公司现有生产厂区进行系统智能化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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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按照股东持
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 5 月 18 日,汇得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方
式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共计分配利润 10,00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
已经实施完毕,公司代扣代缴了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2017 年 4 月 16 日,汇得科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4,00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公司代扣代缴了个人股
东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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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1、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
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
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二)利润的分配方式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1)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
情况,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导致公司现
金流紧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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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
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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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预案时,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两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首先应
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并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审议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方
案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如当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或低于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时,公司董事会应在
董事会决议及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确切用途,独立董
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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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和人员

(一)信息披露制度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披
露制度。此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
易所的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
项,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为投资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二)信息披露的部门与人员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承担相应的责任。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
的日常信息披露,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联系,解答投资者的有关
问题。

董事会秘书:李兵

电 话:021-37285599-833

传 真:021-37285396

(三)投资者服务计划

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
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

3、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4、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人员上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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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合同
中,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内容如下:

(一)销售合同

1、框架性产品销售合同

公司与聚氨酯树脂产品的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双方的合
作关系,对产品价格的确定方式、产品包装、产品交付、产品交接及风险转移、
产品质量标准、货款结算及支付、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公司实际销售时按
照客户的具体订单执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的框架性产品销售合同如
下:

合同签订方 客 户 合同销售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8 月 11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浙江高盛合成革有限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8 月 2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公司
浙江盛麒科技有限公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8 月 2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7 年 1 月 1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份有限公司
世联汽车内饰(苏州)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9 月 27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有限公司
世联美饰生活用品(上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9 月 27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海)有限公司
安徽省宁国市星意合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成革有限公司
福鼎市永大合成革有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7 年 1 月 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限公司
福建华夏合成革有限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7 年 1 月 6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公司
万桦(常州)新材料科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9 月 9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技有限公司
巴斯夫聚氨酯特种产 聚酯多元醇和聚
汇得科技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品(中国)有限公司 氨酯预聚物
巴斯夫聚氨酯特种产
汇得科技 聚酯多元醇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品(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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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方 客 户 合同销售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亨斯迈化工贸易(上
海)有限公司、上海亨
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汇得科技 亨斯迈国际(香港)有 聚酯多元醇 2015 年 5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7 日
限公司、上海亨斯迈聚
氨酯特种材料有限公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
汇得科技 聚酯多元醇 2016 年 1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限公司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
汇得科技 预聚体 2017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限公司
福建邦德合成革集团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5 月 20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有限公司
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
汇得科技 聚氨酯 2016 年 5 月 20 日 无异议自动延续
公司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采取两种方式签订采购合同,一种是与供应商签署年度采
购合同,对采购价格、采购数量、产品质量、产品包装、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事项进行约定,公司实际采购时以具体订单进行采购;一种是与供应商签署单批
货物采购合同,约定具体的采购商品品种、数量、价格等内容。公司目前正在履
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1、年度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方 供应商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二甲基甲
浙江江山化工股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汇得科技 酰胺 2017 年 11 月 27 日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
(DMF)

2、单批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方 供应商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
汇得科技 己二酸(AA) 2018 年 1 月 31 日
公司
万华化学(烟台)
汇得科技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2018 年 3 月 1 日
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
汇得科技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2018 年 1 月 9 日
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 二甲基甲酰胺(DMF)、己二酸
汇得科技 2018 年 1 月 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AA)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
汇得科技 己二酸(AA) 2018 年 3 月 2 日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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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方 供应商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科思创聚合物(中
汇得科技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2018 年 2 月 28 日
国)有限公司

(三)银行授信、银行借款及银行票据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银行授信、银行借款及银行票据合同如下:

1、2016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金山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以自有房地
产为其在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期间在农业银行金山支行办理
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债务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7,760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在本抵押担保项下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与农业银行金山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发行人向农业银行金山支行借款人民币 1,85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与农业银行金山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发行人向农业银行金山支行借款人民币 1,25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

2、2018 年 2 月 2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金山支行向发行
人提供人民币 7,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5,000 万元,银
行承兑汇票额度 2,800 万元;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同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发行人以
300 万元的定期存款存单为本授信额度协议提供质押担保;同时,钱建中、颜群
以定期存款存单为本授信额度协议作质押担保,钱建中、颜群、汇得集团为本授
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在本授信额度项下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2018 年 2 月 2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发行人向中国银行金山支行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

2018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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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中国银行金山支行借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

3、2017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发行人向中国银行金山支行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

上述借款协议属于发行人与中国银行金山支行于 2017 年 3 月签署的《授信
额度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该授信额度协议由发行人以定期存款存单作质押担
保;同时,由钱建中、颜群以定期存款存单作质押担保,钱建中、颜群、汇得集
团作最高额保证担保。

4、2017 年 9 月 7 日,发行人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江苏银行南汇支行为
发行人提供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18
年 9 月 4 日。钱建中、颜群、汇得集团为本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2017 年 9 月 7 日,汇得国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以
下简称“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江苏银行南汇支行
为汇得国贸提供人民币 7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钱建中、颜群、汇得集团为本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

6、2017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为发行
人提供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钱建中、颜群、汇得集团为本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7、2016 年 4 月 18 日,发行人与农业银行金山支行签订《票据池融资服务
协议》,农业银行金山支行为发行人提供票据池质押融资服务,票据质押融资最
高额度为 3 亿元,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

(四)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东方花旗于 2017 年 6 月 9 日签署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书》、《上海汇
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主承销协议书》,约定发行人聘请东方花旗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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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发行人与东方花旗于 2018 年 6 月 8 日签署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协议书》,对东
方花旗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相关具体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福建汇得与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签署《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福建汇得 18 万吨聚氨酯
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总工期自实际开工日起 365
天,合同价款为 10,429 万元。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事
项。

2017 年 2 月,公司曾涉及一起诉讼,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获得该起诉讼的
胜诉判决书。

(一)公司所涉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浙江华都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签
署买卖原则合同,约定公司长期向被告销售聚氨酯树脂产品。公司依约向被告提
供聚氨酯树脂产品后,被告未能按约向公司支付货款。2017 年 2 月 3 日,公司
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1,610,297.45 元,
以及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 2017
年 2 月 3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 27,932.75 元)。2017 年 3 月 6 日,上海市金山
区人民法院出具(2017)沪 0116 民初 161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应于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 1,610,297.45 元及相关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公司所涉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诉讼系因被告拖欠公司货款而提起,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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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诉讼前后,公司对被告的应收账款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日 期 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坏账准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533,777.95 1,533,777.9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441,477.45 1,441,477.45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对被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该诉讼所涉金额占公司收入、利润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指标
影响较小。

五、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
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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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管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钱建中 颜 群 钱洪祥



陆士敏 张 勇


全体监事签字:



徐 强 黄 诚 严冰卿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钱建中 范汉清 钱洪祥



邹文革 顾伟夕 李 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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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叶 瑛



保荐代表人:
于 力 张 勇



法定代表人 :
马 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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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法定代表人):

马 骥




董事长:

潘鑫军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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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沈国权 郁振华 赵 东




负 责 人:
吴明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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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 黎 朱 杰




负 责 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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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徐红兵 刘 欢




负 责 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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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 黎 干 瑾




负 责 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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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注册会计师干瑾在本机构任职期间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115421 号《验资报告》的验资工作。该注册会计师现已不在本所任职,
故无法在《验资机构声明》中签字。

特此说明!




负 责 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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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4:30。

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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