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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2-1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Shenglong Automotive Powertrain System Co., Ltd.
(宁波市鄞州区工业园区金达路7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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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圣龙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
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则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六个月;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
卿、罗力成还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2、公司股东禹舜商贸、圣达尔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文昌、黄红亮、王凤鸣、张勇、钱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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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
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
个月;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监事陈晓玲、黄小萍承诺:自发行人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在上
市后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前述股
票价格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上述股票收盘价
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发行人回购股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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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作为稳定股价的第一顺
序责任人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
份。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③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
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4)在公司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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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
状况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后,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作
出决议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或不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稳定股价措施(包
括拟回购或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实施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
报告,并依法履行变更等相关程序。
(二)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公司将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前三日内,提出具体措施,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1)发行人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不回购公司股份或
回购股份的有关议案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本公司增持发行人的股份不
会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2)发行人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当出现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本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
持发行人的股份,以稳定股价。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允
许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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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承诺: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所获
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②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当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不回购公司股份或
回购股份的有关议案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圣龙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不会
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圣龙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时,圣龙集团将在
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预案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决议
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案(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公司公告;
(2)当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
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要求时,圣龙集团将在公司股份回
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案(应包括拟增持
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公司公告。
(三)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出现下列情形的,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30 日内(下称“实施期限”)实施相
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三日内,提出具体措施,公告具体
实施方案;
在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
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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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并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当出现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等允许的方式。
(2)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10%;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
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要求,并且本人
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本人向公司提交增持股份的预
案(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公司公告;
4、在稳定股价方案具体实施期间内,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拒绝实
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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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圣龙股份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
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
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购回价格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价
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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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购回价格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
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
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
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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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
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2016 年 3 月,国信证券再次出具承诺,因其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范围的认定、赔偿
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
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
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圣龙集团、禹舜商贸、圣达尔投资就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企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
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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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
下,本公司/企业将视情况进行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减持数量: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
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末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
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
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
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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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
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
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
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
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
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在现有销售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全球化布局,致力
于为全球更多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产品、
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国际、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凭借一流的技
术和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的战略布局。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保证公司上
市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保证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为履
行本人职责所必须的花费,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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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条件。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细
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所载的内容,
采取补救措施或依法承担责任。
公司慎重提示投资者,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
六、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
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二)控股股东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公司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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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
止;
5、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
司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
延长六个月。
(三)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人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分红、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
止;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将出售发
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
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议案。根据
上述议案,公司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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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
八、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发行上市
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新技术新产品替代导致的业绩大幅下降风险
汽车工业竞争日趋激烈,各整车厂以技术更新为核心不断提升其产品竞争
力,这对各整车配套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需要各配套企业持续性地对原
有的产品进行升级,同时不断开发出符合整车厂要求更高性价比的新产品。如果
本公司的同步开发和生产能力不能满足整车厂的要求,整车厂可能会寻求其他供
应商,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方兴未艾,政府也出台各项鼓励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措施。从 2015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情况看,虽然其占
我国汽车销量的比例仅 1.35%,但其同比增幅达到 3.4 倍。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
的市场占有率将不断增长,而本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内燃机汽
车,配套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尚未实现量产,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在较短的时间内
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而本公司未及时实现产品转型,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
出现下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我国汽车整车厂市场集中度较高,以 2015 年为例,前十大汽车集团销售量
占国内汽车总销量的比例为 89.5%,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主要面向主
机配套市场(OEM 市场),因此客户集中度相应较高。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
关系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公司不能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产品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主要客户因其自身原因减少采购量等因素均将对本公司的经
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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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性较大,随着国内外汽车工业的快
速发展,整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通常情况下,新车型上市价格较高,以后在整
个车型生命周期内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同时,由于我国整车关税较高,国内同档
次车型的价格仍高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如果关税下调,
进口车型降价,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汽车整车制造商处于汽车产
业链的顶端,对汽车零部件厂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可以将降价部分传导给现
有的汽车零部件厂商。
公司依托优质的客户资源,凭借在技术创新、配套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积
累的优势,不断获取新项目、开发新产品,使得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销售收
入和销售占比持续增加,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 22.28%、24.49%、23.09%和 22.47%,基本保持稳定。如果未来公司
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或者不能持续开发出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产品,将对公
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基本保持在 70%左右,主要
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压铸
件、粉末冶金件、轴类零件、凸轮轴毛坯等。受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公
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增加了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管理难度。如
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不利于公司生产成本控制,进而影
响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五)境外生产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外市场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9.84%、46.03%、32.24%和
35.69%。汽车动力总成零部件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截至目前在北美、欧洲
等地尚未遇到“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以及发生其他贸易摩擦的情形。此
外,公司还在美国设立了生产型的子公司 SLW 公司,采取本土化经营的策略应
对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风险。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规避贸易风险,公司未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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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能会在更多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如果未来中国和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国际贸
易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上述国家和地区对境外资本采取不利的管制措施,将可能
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16 年第四季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定,根据天健会计师出
具的天健审[2017]75 号《审阅报告》,2016 年度经审阅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总计 152,049.06 122,436.00
负债总计 108,095.37 86,32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30.76 33,933.97
少数股东权益 3,122.93 2,179.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953.69 36,113.6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变动幅度 变动幅度
1-9 月 1-9 月注
营业收入 125,311.56 111,551.95 12.33% 88,328.17 80,747.03 9.39%
营业成本 96,183.24 85,179.46 12.92% 68,165.48 62,330.21 9.36%
利润总额 9,744.41 8,455.08 15.25% 5,525.79 6,419.49 -13.92%
净利润 9,036.13 7,799.33 15.86% 5,246.88 6,087.14 -13.80%
归属于母公司
8,092.85 6,869.53 17.81% 4,690.76 5,574.89 -15.86%
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5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和审阅。
2016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实现 88,328.1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90.7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5.86%,主要由
于管理费用率有所上升,管理费用率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加
大新项目、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 2016 年 1-9 月管理费用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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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增加 1,496.92 万元,同比增幅为 16.27%。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实现 125,311.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 8,092.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7.81%。2016
年度净利润同比增幅高于 2016 年 1-9 月对应指标,主要原因是捷豹路虎因工程
变更导致 SLW 公司发生额外工程开发和测试成本,经过多轮商务谈判,2016 年
12 月捷豹路虎同意向 SLW 公司支付 231.2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532.86 万元)
补偿款。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正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此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
及销售价格,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2017 年 1 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公司预计 2017 年 1 季度营业收入为 3.34-3.6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44.70-2,469.1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78.20-2,176.02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0-10%(上述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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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5,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股数 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
发行价格确定方法
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2015
发行市盈率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元/股(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元/股(按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
发行对象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1、公司控股股东圣龙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
限制及减持承诺
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下同),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所持发行人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职
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玉龙、
陈雅卿、罗力成还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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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禹舜商贸、圣达尔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文昌、黄红亮、王凤鸣、张勇、钱
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
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下同),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职务变更、
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监事陈晓玲、黄小萍承诺:自发行人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承销费用 2,070.75 万元
保荐费用 112.95 万元
审计费用 56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350.0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00.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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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Shenglong Automotive Powertrain System Co.,Ltd.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工业园区金达路788号
注册资本 1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罗玉龙
前身圣龙有限成立于2007年4月17日,后于2008年12月19日整体变更设立
设立日期
股份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74-88167898
传真号码 0574-88167123
电子邮箱 slpt@sheng-long.com
互联网网址 slpt.sheng-long.com
信息披露与投 负责机构: 证券事务部
资者关系 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张 勇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宁波圣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即创立大会)决议,
同意圣龙有限以截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 52,016,354.21 元为基础,
按 1:0.9612 的比例折合股份 5,000.00 万股,每股 1 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200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经历次增资,公
司目前注册资本已增至 15,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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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系圣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各自占公司净资产的份额
作为出资缴纳认缴股本。变更设立后,公司完整承继了圣龙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
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
手续。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5,000.00 万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
超过 5,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
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第一节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共 5 名,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发起人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圣龙集团 3,500.00 70.00%
禹舜商贸 800.00 16.00%
陈雅卿 300.00 6.00%
罗力成 300.00 6.00%
上官林波 100.00 2.00%
合 计 5,000.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圣龙集团 12,269.85 81.80% 社会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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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2 禹舜商贸 1,029.41 6.86% 社会法人股
3 圣达尔投资 800.00 5.33% 其他股
4 罗力成 514.71 3.43% 自然人股
5 陈雅卿 386.03 2.57% 自然人股
合 计 15,000.00 100.00% -
3、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圣龙集团系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控制之企业,
圣龙集团 81.80%
罗玉龙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罗力成任监事
禹舜商贸系控股股东圣龙集团控制之企业,罗玉龙担任其执行
禹舜商贸 6.86%
董事兼总经理,陈雅卿任监事
圣达尔投资由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沃美环境担任其执行事务
圣达尔投资 5.33%
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玉龙持有其 47.88%的份额
实际控制人之一,系罗玉龙和陈雅卿之子,为圣达尔投资之执
罗力成 3.43%
行事务合伙人沃美环境之控股股东
陈雅卿 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罗玉龙系夫妻关系,与罗力成系母子关系 2.57%
合 计 100.00%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发
动机油泵、凸轮轴、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动力总成零部件,产品主要为汽
车主机厂提供配套。
从产品功能来分,公司产品可以分为泵类产品和轴类产品两大类;从所属系
统来分,公司目前产品可以分为发动机零部件和传动系统零部件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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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轴、启停泵、平衡轴集
发动机零部件 发动机油泵、凸轮轴、真空泵等
动 成式油泵等





件 变速器离合器总成、离合器
传动系统零部件 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
中心支撑、行星齿轮架等
注:虚线框内为公司规划发展的产品,目前尚未实现量产。
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所属工程技术中心被评为国家认定
企业技术中心,具备了为整车企业同步研发及模块化供货能力,并已进入国际知
名整车厂商的全球零部件供应体系。公司曾获得多家汽车制造商的 A 级供应商
或优秀供应商评价,子公司 SLW 公司为福特汽车的 Q1 认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绝大部分销往主机配套市场,国内客户主要为长安福特、
上海通用、上汽集团、长城汽车、江铃汽车、神龙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
整车制造商,国外客户为福特汽车、通用汽车、捷豹路虎、标致雪铁龙等整车制
造商以及博格华纳、美国车桥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系统集成供应商。报告期内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型。
(二)销售方式
作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绝大部分以直销模式向主机厂、主机
厂的动力总成子公司或独立的动力总成系统集成商配套供货。
由于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开拓主机厂客户时一般需要通过其供应商体系
认证程序,成为客户在某一零部件的合格供应商后才能开始正式供货。合格供应
商体系认证过程一般需要 2-3 年的时间,通过认证后,主机厂和供应商会保持较
为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在新项目开发时优先考虑原有的合格供应商。目前公
司已经成为福特汽车、通用汽车、捷豹路虎、标致雪铁龙等国外主机厂及长安福
特、上海通用、上汽集团、奇瑞捷豹路虎、神龙汽车、江铃汽车、长城汽车、奇
瑞汽车、吉利汽车等国内主机厂的合格供应商。
(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压铸件、凸轮轴毛坯、轴类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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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铁铸钢类零件、粉末冶金件等。公司已经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能够保证原材料供应及品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四)行业竞争状况
1、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格局
从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控制了我国汽车零部件销售
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国产零部件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比重较低,拥有外资背景的
汽车零部件厂商占整个行业的大部分,在这些外资供应商中,独资企业超过半数。
受到资金、技术、人才和发展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内资企业相对于国际知名汽车
零部件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设备水平较低,整体竞争力不强,市场竞争大多集
中于中低端产品市场。从全球国际贸易竞争力角度来看,汽车零部件产品仍是中
国汽车产业出口的主力,2013 年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额为 635 亿美元,占汽车
商品出口总额的 81.00%,但出口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是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源
密集型产品,主要针对中、低端售后服务市场。
而在动力总成零部件领域,由于长久以来关键技术大部分都掌握在合资或外
资企业手中,内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从全球国际贸易竞争力来
看,国内动力总成零部件竞争力整体较低,动力总成零部件的进口金额远大于出
口金额,且贸易逆差存在扩大的趋势。2008 年-2014 年动力总成零部件国际贸易
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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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4 年我国动力总成零部件国际贸易差额
200.00 186.56
160.38
143.94 145.24
150.00
118.86 109.67
97.97
100.00 78.25 82.05
69.26 73.90
56.33
44.52
50.00 36.86
-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50.00 -24.74
-41.39
-62.53 -70.04 -63.19 -62.41
-100.00 -76.89
贸易顺差(亿美元) 进口金额(亿美元) 出口金额(亿美元)
注:动力总成零部件进出口额根据发动机零部件和传动系统零部件进出口额之和测
算。
从行业结构特征来看,在汽车零部件的 OEM 市场中,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
围绕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商体系展开,一级供应商处于该体系中供货方的最高
层级,与整车企业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和稳定。一级配套市场由系统集成供应商
占据主导地位,二、三级配套市场则由大量的分总成供应商和零件供应商构成,
市场集中度明显低于一级配套市场。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国内动力总成润滑系统零部件领域的龙头
企业。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下属工程技术中心被评为国家认
定企业技术中心,掌握了发动机油泵、凸轮轴、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产品
的设计、开发、生产核心技术,自成立以来已进入多个全球知名整车品牌的配套
零部件采购体系,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年鉴》(2014 年版、2015 年版、2016 年版)统计的《2013、
2014 年、2015 年同类汽车产品主要企业产品产量数据》,结合公司报告期实际产
量,2013 年度公司发动机油泵产量国内排名第 1,凸轮轴产量国内排名第 6;2014
年度公司发动机油泵产量国内排名第 1,凸轮轴产量国内排名第 4;2015 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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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动机油泵产量国内排名第 1,凸轮轴产量国内排名第 4。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9 11,149.54 9,373.02 84.07%
机器设备 7-15 58,592.47 42,592.53 72.69%
其他设备 3-10 2,595.72 1,182.91 45.57%
土地所有权 - 77.96 77.96 100.00%
合 计 - 72,415.69 53,226.41 73.50%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共 14 项,
共取得专利 122 项,其中:中国专利 101 项,包括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
利 72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国外专利共计 21 项,均为发明专利;公司共拥有
境内土地使用权面积 102,328.97 平方米,房产面积 30,498.29 平方米;子公司 SLW
在美国拥有两宗土地及其建筑物的所有权,面积分别为 250,000.00 平方英尺、
12,000.00 平方英尺。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圣龙集团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未从事实际的生产
经营活动,因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因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以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2-2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机械配件、五金工具、风动工具、
空调设备及配件、船舶机械及配
件、游艇及配件的销售;机器设
1 圣龙工业 实业投资 受控股股东控制
备租赁;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实业投资;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
尚无实际经
2 圣龙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受控股股东控制
营业务
地(水)源热泵机组、冷(热)
水机组、空调末端产品、热泵热
水机及相关制冷供暖设备的研
发、制造,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
询、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安装
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小型发 中央空调的
3 埃美圣龙 受控股股东控制
动机(除汽车、摩托车发动机), 工程安装
环保设备,园林机械,铝铸件及
机械配件,消防设备零部件的制
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地源中央空调的安装调试、技术
咨询、维修保养;地热能源工程、 地源空调的
4 沃富圣龙 受控股股东控制
地源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空 工程安装
调机组的销售
环境科学技术的研发;供暖、通
风、空调及冷冻设备,电工和水
管设备,与前述设备有关的附件
地源空调的
5 沃弗圣龙 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 受控股股东控制
生产与销售
安装和售后服务;提供设计和安
装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 圣龙香港 机电产品的销售 实业投资 受控股股东控制
管理公司的资产,收购及管理国 尚无实际经
7 圣龙德国 受控股股东控制
内外的投资资产 营业务
针纺织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
8 禹舜商贸 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实业投资 受控股股东控制
商务信息咨询;公共关系策划
地热能源工程、地源节能产品的
中央空调的 受实际控制人控
9 沃美环境 研发;地源中央空调的安装、调
研发设计 制
试、维修、保养及技术咨询
受实际控制人控
10 圣达尔投资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实业投资

2-28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上表所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因
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圣龙集团参股的企业中有四
家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相关行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
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机械电器
汽车相关产 控股股东直接持
1 福田控股 设备、内燃机、拖拉机;货物进
业投资 股 0.19%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制造汽车、机械电器设备、内燃
机、拖拉机。
汽车关键零部件(制动器总成),
汽车、摩托车模具,汽车及摩托
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汽车、摩
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
造;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
汽车轮毂的 控股股东间接持
2 卓越圣龙 修理;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
生产与销售 股 15%
造;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塑料
原料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请)
汽车轮毂、汽车模具、摩托车模
具的制造,毛坯件的锻造,金属
材料、汽车轮毂、化工原料、塑
塑料、铝锭、
料原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 控股股东间接持
3 利邦汽车 汽车轮毂的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 股 15%
贸易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申请)
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塑料
原料、汽车轮毂、金属材料的批 塑料、铝锭、
控股股东间接持
4 利圣汽车 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 汽车轮毂的
股 15%
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 贸易
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
福田控股主要从事汽车相关产业投资,圣龙集团仅作为财务投资持有其较低
比例的股份,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夫妻双方近亲属未在福田控股担任董事或
2-29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高级管理人员,其从事汽车相关产业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不产生实质影响。
卓越圣龙主要从事汽车轮毂的生产与销售,与发行人主要产品发动机零部件
有明显差异。
利邦汽车和利圣汽车主要从事汽车轮毂、大宗原材料等产品的贸易,与发行
人主要产品发动机零部件有明显差异。
综上,控股股东参股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汽车行业的情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金额 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华纳圣龙 销售铝压铸件 - - - - 0.62 0.00% 0.11 0.00%
公司向华纳圣龙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铝压铸件,作为华纳圣龙生产汽车水泵等
产品的原材料,销售价格根据市场上原材料铝的价格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向关
联方华纳圣龙销售商品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与华纳圣龙之间的关联交易自 2015 年起不再持续进行。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埃美圣龙 水费 - - - - - - 19.07 0.04%
采购传动齿轮
协成机械 - - - - 934.67 1.34% 661.66 1.23%

埃美圣龙 电费 - - - - - - 3.80 0.01%
2-3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金额 成本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PCL 公司 采购凸轮轴毛
4,703.79 6.90% 6,022.78 7.07% 4,999.99 7.19% 2,392.62 4.45%
注 坯等
注:2016 年 3 月,因印度 PCL 公司延后发货,圣龙浦洛西部分规格凸轮轴毛坯存在缺
料停线的风险,故向上海浦洛西(印度 PCL 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全资贸易公司)临时采购凸
轮轴毛坯 9,100 根,采购价格以圣龙浦洛西向印度 PCL 公司采购凸轮轴毛坯美金价乘以当
时汇率,并考虑关税、运费、清关费等确定,采购金额为 47.22 万元(含税);2016 年 4 月,
上海浦洛西在临时供应圣龙浦洛西后,上述规格凸轮轴毛坯无法满足长安福特马自达紧急供
货需求,故向圣龙浦洛西临时采购凸轮轴毛坯 2,184 根(圣龙浦洛西向印度 PCL 公司采购
的凸轮轴毛坯此时已到货),采购价格以圣龙浦洛西向印度 PCL 公司采购凸轮轴毛坯美金价
乘以当时汇率,并考虑关税、运费、清关费等确定,采购金额为 11.80 万元(含税)。
2013 年度,公司与埃美圣龙共用市政供水管道,且尚未单独开立水表账户,
而是由水力部门统一向埃美圣龙收取水费,公司生产运营用水实行独立分表计
量,并根据实际耗用量按照水力部门计费标准向埃美圣龙支付水费。2013 年 9
月,公司已引入新的市政供水管道,且单独开立水表账户,故上述关联交易不再
持续进行。
公司向协成机械采购的商品为传动齿轮等,采购价格根据市场价原则,双方
协商确定。公司与协成机械之间的关联交易自 2015 年起不再持续进行,截至 2015
年 6 月,协成机械已完成注销。
2013 年 1-5 月,圣龙浦洛西尚未引入市政供电线路,为了满足生产运营需求
而向埃美圣龙采购部分工业用电,并根据实际耗用量按照电力部门计费标准向埃
美圣龙支付电费。2013 年 6 月,圣龙浦洛西已引入市政供电线路,能够满足日
常生产运营,故上述关联交易不再持续进行。
上述关联采购交易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圣龙浦洛西向 PCL 公司采购的商品为凸轮轴毛坯,进而生产凸轮轴为长安
福特等整车厂商配套。凸轮轴作为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其原料来源需获得汽车整
车厂的认可,且整车厂商一般对凸轮轴毛坯成本较为了解。在日常运营中,PCL
2-3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按照长安福特与圣龙浦洛西商定的价格供应凸轮轴毛坯,同时,圣龙浦洛西
销售凸轮轴的价格通过成本加成原则确定。项目定点前,圣龙浦洛西在向长安福
特报价时在原材料价格中明确列示了向 PCL 公司采购凸轮轴的价格,因此,凸
轮轴毛坯的采购价格对圣龙浦洛西、PCL 公司及长安福特三方是透明的,该价格
已经得到长安福特的认可并在圣龙浦洛西最终销售的凸轮轴产品价格中得到体
现。综上所述,圣龙浦洛西向 PCL 公司采购凸轮轴毛坯的定价机制较为合理,
符合行业内通行的定价原则。
(3)接受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担保银行 借款金额 担保期限
2,000 2016.6.27-2017.6.27
圣龙集团 本公司 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2,000 2016.8.10-2017.8.10
1,000 2016.9.12-2017.9.12
700 2015.10.19-2016.10.15
圣龙集团 本公司 工商银行东门支行
700 2015.11.23-2016.11.19
3,000 注 1 2015.3.11-2017.1.25
圣龙集团 本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3,000 注 1 2015.4.16-2017.2.25
圣龙集团 本公司 中国银行鄞州分行 1,000 2016.4.26-2017.4.25
圣龙集团 本公司 浦发银行鄞东支行 3,000 2016.8.24-2017.2.22
圣龙集团 本公司 建设银行江北支行 2,800 2016.9.22-2017.9.22
1,547 2014.11.21-2019.10.20
圣龙集团、埃
圣龙浦洛西 中国进出口银行 5,000 2014.12.24-2019.10.20
美圣龙
2,453 2014.12.24-2019.10.20
圣龙集团、圣
SLW 公司 建设银行江北支行 $ 2,300 注 3 2015.6.23-2018.6.23
龙工业
圣龙集团 湖州圣龙 建设银行江北支行 1,400 注 2 2016.7.8-2017.7.8
圣龙集团 湖州圣龙 建设银行江北支行 2,000 注 2 2016.1.5-2017.1.5
圣龙集团 湖州圣龙 建设银行江北支行 2,000 注 2 2016.5.24-2017.5.24
圣龙集团 湖州浦洛西 建设银行江北支行 1,800 注 2 2016.6.7-2017.6.7
注 1:同时由本公司以“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 201244569 号”房产、“甬鄞国用 2012
2-3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 09-05118 号”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注 2:同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 3: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4、房屋租赁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收购完成埃美圣龙相关房屋及土地后,2012 年 11 月,
公司与埃美圣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部分厂房及办公室出租给埃美圣龙,
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租赁面积为 1,498 平方米,
房屋租金为每月 12 元/平方米。2013 年度、2014 年度,埃美圣龙向公司支付的
租赁费分别为 21.58 万元、21.58 万元。
2015 年 4 月,公司与埃美圣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将出租给埃
美圣龙的厂房面积缩减至 580 平方米,房屋租金为每月 12 元/平方米,保持不变。
2015 年度,埃美圣龙应向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为 12.39 万元。2016 年 1-9 月,埃美
圣龙应向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为 5.9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了卓越圣龙的部分员工宿舍,具体情况如下:
序 单位租金 年租金合计
租赁期限 租赁房屋
号 (元/月) (万元)
2014.4.14-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达路 789
1 650 0.78
2017.4.13 号员工宿舍 B 栋 1 单元 501 室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达路 789
2016.9.10-
2 号员工宿舍 4 号楼单 1 至 2 层单间套型, 380 13.22
2017.9.9
共 29 间
2016.3.6-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达路 789
3 1,000 1.20
2017.3.5 号员工宿舍 1 间
2015.9.1-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达路 789
4 650 0.78
2016.12.31 号员工宿舍 1 间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公司向卓越圣龙支付的
租赁费(含水电费)分别为 9.26 万元、27.19 万元、27.38 万元和 17.33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获得技术支持
2013 年 12 月 31 日,PCL 公司与湖州浦洛西签订《技术支持和转让协议》,
约定 PCL 公司向湖州浦洛西提供与凸轮轴毛坯相关的工程技术、图纸、设计、
2-3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工艺等知识方面的支持,并向湖州浦洛西提供一份详细的中长期规划,包括工厂
建设、产品型号等,技术支持费用总额为 25 万欧元(含税)。上述协议还约定,
在未来期间,PCL 公司对湖州浦洛西使用该技术生产销售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量
的一定比例收取技术支持费。
(2)购买资产
①购买房屋、土地
为了满足湖州浦洛西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湖州浦洛西于 2014 年 3 月购买
了圣龙工业所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北路 131 号的房屋及相关土
地,并已办妥产权变更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面积(M2) 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
购 买 “ 湖房 权 证湖 州 市字 第
1 圣龙工业 4,534.38 注 1
124003501 号”等 9 项房产
评估价值 339.43
购 买 “ 浔 土 国 用 ( 2013 ) 第
2 圣龙工业 13,531.70
001080 号”土地注 2
注 1:湖州浦洛西购买的 9 项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4,534.38 平方米;
注 2:湖州浦洛西购买的 13,531.70 平方米土地已合并入“浔土国用 2014 第 001192 号”
土地;
注 3:上述房屋、土地已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出具
“坤元评报[2013]405 号”《资产评估报告》。
②购买机器设备
为了清理公司与协成机械之间的关联交易,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协
成机械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公司按账面价值购买协成机械部分机器设备
和辅助工具,价款总计 117.98 万元(含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
司所购买的机器设备和辅助工具已完成移交,公司可利用从协成机械购买的机器
设备和辅助工具完成部分原需从协成机械采购的加工业务。
③购买模具
2014 年 12 月 1 日,湖州浦洛西与 PCL 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湖州浦洛西向
PCL 公司采购 20 套凸轮轴毛坯模具,合同总价 559,200 美元(人民币 340.84 万
元),交货条件为到达宁波港交货,模具价款分 3 期支付。截至 2016 年 9 月末,
2-3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湖州浦洛西已向 PCL 公司支付全部模具款。
2016 年 6 月 30 日,湖州浦洛西与 PCL 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湖州浦洛西向
PCL 公司采购 1 套凸轮轴毛坯模具,合同总价 35,000 美元,交货条件为到达宁
波港交货,模具价款分 3 期支付。截至 2016 年 9 月末,湖州浦洛西已向 PCL 公
司支付 14,000 美元(40%进度款,人民币 93,867.20 元)。
(3)受让商标
2014 年 12 月,公司与圣龙集团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书,约定圣龙集团将“华
纳圣龙”等 5 项商标、10 项商标申请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4)资金往来
①与湖州浦洛西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3 年度,圣龙集团、上海浦洛西分别为湖州浦洛西代垫筹建期费用 8.08
万元、90.26 万元,湖州浦洛西已于 2014 年度支付上述全部款项。
2014 年度,上海浦洛西为湖州浦洛西代垫员工工资等费用合计 78.83 万元,
湖州浦洛西已于 2014 年度全部支付完毕。2015 年度,上海浦洛西为湖州浦洛西
代垫员工工资等费用 24.44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湖州浦洛西已全部支
付完毕,上述关联交易此后不再持续进行。
②与湖州圣龙、湖州浦洛西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5 年 1-5 月,湖州圣龙、湖州浦洛西尚处于筹建期间,由菱化实业统一代
收代付电费,上述公司生产运营用电均实行独立分表计量,并根据实际耗用量按
照电力部门计费标准与菱化实业结算电费。2015 年 1-5 月,湖州圣龙、湖州浦洛
西由菱化实业代收代付的电费分别为 7.74 万元、0.63 万元。
2015 年 6 月,鉴于湖州圣龙未来业务持续增加,用电需求大,且上述公司
生产运营用电均实行独立分表计量,而电力部门无法为每家公司开立单独的电表
账户,但向湖州圣龙、湖州浦洛西、菱化实业等公司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核算准确,故此后由湖州圣龙代收代付菱化实业等公司电费。2015 年 6-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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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湖州圣龙为菱化实业、圣龙工业等公司代收代付电费合计 44.81 万元;2016 年
1-9 月,湖州圣龙为菱化实业、圣龙工业等公司代收代付电费合计 51.27 万元。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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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年 任期起止日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沃美环境、禹舜商贸、圣龙工业、
圣龙投资、埃美圣龙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沃富圣龙、圣龙进出口、
历任风动工具厂厂长、宁波汽车零
2014.11-20 湖州圣龙执行董事,沃弗圣龙、 45.43 5,705.67 本公司实际控制
罗玉龙 董事长 男 61 部件产业协会会长,现任本公司董
17.11 圣龙浦洛西、湖州浦洛西、华纳 万元 万股 人
事长、圣龙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圣龙、董事长,秦皇岛银行、SLW
公司、菱化实业董事,圣龙德国
总经理
2014.11-20 曾任宁波鄞县缝纫机厂会计,现任 SLW 公司董事,圣龙进出口、禹 未在公 5,175.89 本公司实际控制
陈雅卿 董事 女 58
17.11 本公司董事、圣龙集团董事长助理 舜商贸、沃富圣龙监事 司领薪 万股 人
董事、 圣龙浦洛西、湖州浦洛西、SLW
2014.11-20 53.01 3,711.45 本公司实际控制
罗力成 副总经 男 32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华纳圣龙、沃弗圣龙董事,
17.11 万元 万股 人
理 圣龙集团、鄞州银行监事
曾任博格华纳联合传动系统有限公
董事、 2014.11-20 圣龙浦洛西、湖州浦洛西、沃弗 349.34 120.00
张文昌 男 44 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
总经理 17.11 圣龙董事 万元 万股

曾任中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 菱化实业董事长、圣龙浦洛西、
2014.11-20 未在公 25.00
黄红亮 董事 男 42 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 湖州浦洛西、湖州圣龙、圣龙工 /
17.11 司领薪 万股
事、圣龙集团副总经理 业、圣龙投资、沃美环境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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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年 任期起止日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曾任海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经
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600330)财务总监、博威集
2015.03-20 未在公 25.00
王凤鸣 董事 男 46 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博威合 沃弗圣龙监事 /
17.11 司领薪 万股
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137)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董
事、圣龙集团财务总监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兼任
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理事长、中
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广州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曾任中国一汽哈尔滨变速箱厂第一
独立董 2015.12-20 601238)、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未在公
付于武 男 72 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哈尔滨汽车工 / /
事 17.11 (股票代码:00175,香港联交 司领薪
业总公司总经理
所)、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01958,香港联交所)、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宁波市会计学会理事、宁波市会
独立董 2014.12-20 计专家库成员、宁波合力模具科 4.00 万
黄惠琴 女 44 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 /
事 17.11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 元
司独立董事
曾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
独立董 2014.12-20 4.00 万
陆 继 男 43 司项目经理,现任宁波市鄞州区高 本公司独立董事 / /
事 17.11 元
新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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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年 任期起止日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曾任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行政
监事会 2014.11-20 未在公 6.00
陈晓玲 女 43 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
主席 17.11 司领薪 万股
圣龙集团行政总监
曾任华纳圣龙总经理秘书、埃美圣
2014.11-20 19.51 2.00
黄小萍 监事 女 45 龙行政主管,现任本公司监事、项 / /
17.11 万元 万股
目部经理
副总经 曾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
理、董 2014.11-20 43.97 30.00
张 勇 男 43 会计师、圣龙集团财务总监,现任 / /
事会秘 17.11 万元 万股
书 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曾任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宁波)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纳圣龙财务
财务总 2014.11-20 166.34 50.00
钱 毅 女 40 总监、博格华纳联合传动系统有限 / /
监 17.11 万元 万股
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财
务总监
曾任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163)董事会秘书
监事、
2015.12-20 助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股 9.50 万
戴鼎 证券事 男 32 / / /
17.11 票代码:002124)证券事务代表等 元
务代表
职,现任本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

注1:付于武为公司2015年12月14日聘任的独立董事,2015年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前独立董事陈耀芳2015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合计4万元。
注2:戴鼎于2015年3月就职,并于2015年12月14日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度仅领取9个月的薪酬。
2-39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圣龙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12,269.8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
本总额的81.80%,圣龙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圣龙(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14456776XW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罗玉龙
成立日期 1996年5月30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
罗玉龙持有其40.00%的股权,罗力成持有其35.00%的股权,陈雅卿持
股东构成
有其25.00%的股权
机械配件、五金工具、地源热泵中央空调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
机电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机械配件、建筑材料、化工
经营范围 原料、日用百货、水暖器材、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和管
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三人,其直接持有发行人6.00%
股份,通过圣龙集团、禹舜商贸、圣达尔投资控制发行人94.00%股份,合计控制
发行人100.00%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769.08 8,396.23 8,253.30 5,375.31
2-4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票据 3,812.75 2,049.06 1,270.81 1,445.62
应收账款 22,807.65 21,692.77 16,402.95 11,755.43
预付款项 648.00 533.94 220.44 119.69
其他应收款 182.24 161.24 491.13 594.94
存货 15,433.14 13,112.49 13,439.38 9,264.28
其他流动资产 648.05 944.32 1,746.65 1,345.47
流动资产合计 52,300.92 46,890.06 41,824.67 29,900.7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628.60 8,567.06 8,708.23 8,617.42
投资性房地产 119.77 125.03 341.40 359.54
固定资产 53,226.41 43,066.71 26,985.68 20,885.13
在建工程 15,450.19 14,902.95 11,267.69 4,429.35
无形资产 5,851.99 5,983.57 6,060.28 5,784.57
长期待摊费用 2,462.27 1,424.00 425.54 824.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86.97 1,476.60 619.86 490.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126.19 75,545.94 54,408.69 41,390.75
资产总计 140,427.10 122,436.00 96,233.36 71,291.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497.66 13,656.17 22,240.60 23,500.00
应付票据 631.22 412.70 173.06 1,481.13
应付账款 25,502.52 21,652.34 20,198.69 13,433.09
预收款项 42.62 38.08 9.49 11.06
应付职工薪酬 1,987.98 1,805.35 1,610.03 1,297.14
应交税费 827.35 493.39 1,166.80 682.20
应付利息 321.48 163.05 61.15 45.47
应付股利 - - - 55.80
其他应付款 597.72 838.49 1,002.88 600.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000.00 3,000.00 - 6,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61,408.55 42,059.58 46,462.70 47,106.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787.54 42,534.35 20,795.66 2,017.61
递延收益 2,234.41 1,728.46 774.07 481.66
2-4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021.95 44,262.81 21,569.73 2,499.27
负债合计 100,430.50 86,322.38 68,032.43 49,605.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1,035.42
资本公积 1,732.39 1,732.39 1,513.97 3,046.46
其他综合收益 -170.93 -307.03 -657.88 -688.04
盈余公积 1,997.74 1,997.74 1,460.19 871.27
未分配利润 18,701.64 15,510.87 9,928.89 6,349.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260.84 33,933.97 27,245.17 20,614.58
少数股东权益 2,735.77 2,179.65 955.76 1,071.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996.61 36,113.62 28,200.93 21,68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0,427.10 122,436.00 96,233.36 71,291.4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9 月
一、营业收入 88,328.17 111,551.95 92,842.27 70,027.56
减:营业成本 68,165.48 85,179.46 69,582.83 53,716.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5.06 344.01 338.56 271.30
销售费用 2,635.11 3,897.12 2,910.36 1,747.82
管理费用 10,695.52 12,261.96 10,800.97 8,329.86
财务费用 1,687.34 2,473.26 1,898.84 1,730.00
资产减值损失 558.54 308.35 878.31 438.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5.53 756.67 892.11 971.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595.53 756.67 892.11 971.03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846.66 7,844.47 7,324.54 4,765.41
加:营业外收入 746.90 712.81 731.64 733.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2.56 28.35 -
减:营业外支出 67.77 102.20 597.24 431.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50 4.18 454.48 332.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525.79 8,455.08 7,458.94 5,067.26
2-4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9 月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78.91 655.76 955.30 847.7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46.88 7,799.33 6,503.64 4,21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90.76 6,869.53 6,628.02 4,264.79
少数股东损益 556.11 929.80 -124.39 -45.2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6.11 350.85 30.16 -222.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36.11 350.85 30.16 -222.52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36.11 350.85 30.16 -222.52
合收益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6.11 350.85 30.16 -222.52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82.99 8,150.18 6,533.79 3,996.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826.87 7,220.38 6,658.18 4,042.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6.11 929.80 -124.39 -45.2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327.94 104,952.51 84,888.63 62,190.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7.57 1,379.49 2,541.22 2,676.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0.88 539.01 1,086.04 801.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396.39 106,871.01 88,515.89 65,667.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759.85 65,985.25 52,872.66 40,134.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460.18 18,753.04 15,138.80 12,387.8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67.26 5,843.19 4,264.66 3,657.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06.10 7,007.81 5,190.04 4,262.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993.40 97,589.30 77,466.17 60,44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2.99 9,281.71 11,049.73 5,226.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9 月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0 376.96 364.91 755.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74.56 39.11 18.01 0.12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7.60 1,158.20 402.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6.16 1,574.27 785.27 755.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5,715.14 24,039.58 17,638.63 9,164.11
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4.67 - 7,165.00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15.14 24,044.25 17,638.63 16,329.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18.98 -22,469.98 -16,853.36 -15,573.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3.39 1,400.00 956.9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273.39 - 956.9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085.35 53,357.34 53,348.65 42,037.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85.35 53,630.73 54,748.65 42,994.4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90.66 38,078.92 41,830.00 29,525.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465.86 3,267.54 3,780.15 1,761.5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11 1,591.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774.63 42,937.68 45,610.15 31,287.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0.71 10,693.05 9,138.50 11,707.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65.74 1,115.21 -23.63 -211.1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47 -1,380.01 3,311.24 1,149.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04.25 8,184.26 4,873.02 3,724.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64.72 6,804.25 8,184.26 4,873.02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金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天健所对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验,出具了天健审
[2016]8184 号《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2-4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鉴证报告》,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0.50 18.38 -426.12 -332.19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20.55 8.07 25.13 17.97
的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707.37 665.53 555.99 714.27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98 1.55 60.99 -30.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9.12 -434.00 -
小计 731.40 454.41 -218.01 369.7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108.72 104.93 106.15 133.96
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 33.34 30.10 25.52 -0.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89.33 319.38 -349.68 236.19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85 1.11 0.90 0.63
速动比率(倍) 0.60 0.80 0.61 0.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82 48.74 53.24 65.0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
0.46 0.54 0.78 0.55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2.48 2.26 1.82 1.87
(元/股)
2016 年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9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25 5.86 6.59 7.03
存货周转率(次/年) 4.69 6.42 6.13 6.8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847.46 16,091.27 13,456.23 9,787.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690.76 6,869.53 6,628.02 4,264.7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4,101.43 6,550.14 6,977.71 4,028.60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59 4.17 4.69 3.86
2-4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63 0.62 0.74 0.47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0 -0.09 0.22 0.1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公司流动资产、非
流动资产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和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8.06%、
56.54%、61.70%和62.76%。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等
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
及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
的资产规模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和变动情况如下:
2-46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96%、68.29%、48.72%和
61.15%,呈现整体下滑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为项目建设筹措资金,在报告期内
新增大额项目贷款,导致长期借款大幅增加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86,278.76 97.68% 106,257.13 95.25% 91,298.22 98.34% 68,923.80 98.42%
其他业务收入 2,049.41 2.32% 5,294.83 4.75% 1,544.05 1.66% 1,103.76 1.58%
合 计 88,328.17 100.00% 111,551.95 100.00% 92,842.27 100.00% 70,027.56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模具、样品、
材料(废料)、加工服务等销售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不产生重
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动机油泵 39,954.58 46.31% 49,321.53 46.42% 42,851.89 46.94% 36,140.40 52.44%
凸轮轴 19,365.28 22.45% 23,203.05 21.84% 18,005.71 19.72% 9,364.28 13.59%
2-4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变速箱油泵 16,922.03 19.61% 22,521.47 21.20% 19,312.34 21.15% 15,095.28 21.90%
分动箱油泵 8,515.32 9.87% 9,689.79 9.12% 9,009.90 9.87% 6,342.31 9.20%
其他 1,521.55 1.76% 1,521.29 1.43% 2,118.37 2.32% 1,981.53 2.87%
合 计 86,278.76 100.00% 106,257.13 100.00% 91,298.22 100.00% 68,923.80 100.00%
注:公司产品中“其他”为压铸件、机加件等各式零星汽车配件,金额较小,对当期业
绩不产生重大影响,下同。
从目前的产品构成看,公司主要产品为发动机油泵、凸轮轴等发动机零部件
和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传动系统零部件,其合计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超过 95%,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变动 2014 年度 变动 2013 年度
项 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幅度 毛利 占比 幅度 毛利 占比
发动机油泵 6,140.90 31.68% 7,871.56 32.08% 8.11% 7,280.99 32.57% 8.44% 6,714.59 43.72%
凸轮轴 7,207.52 37.18% 8,674.75 35.35% 38.16% 6,278.61 28.08% 177.27% 2,264.46 14.74%
变速箱油泵 3,919.38 20.22% 4,810.61 19.61% -26.79% 6,571.22 29.39% 41.28% 4,651.13 30.28%
分动箱油泵 1,565.77 8.08% 2,340.69 9.54% 41.59% 1,653.16 7.39% 30.10% 1,270.64 8.27%
其他 549.70 2.84% 839.33 3.42% 46.39% 573.34 2.56% 25.34% 457.41 2.98%
合 计 19,383.27 100.00% 24,536.93 100.00% 9.75% 22,357.32 100.00% 45.57% 15,358.24 100.00%
(1)从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不断增长,2014
年度、2015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5.57%、9.75%,报告期内,
公司通过不断布点新项目、配套新车型并实现量产,推动主营业务毛利逐年增长。
(2)从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
发动机油泵、凸轮轴等发动机零部件和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传动系统零部
件,上述四大类产品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 97.02%、97.44%、
96.58%和 97.47%,毛利集中度高,且毛利结构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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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2.99 9,281.71 11,049.73 5,226.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396.39 106,871.01 88,515.89 65,667.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993.40 97,589.30 77,466.17 60,441.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18.98 -22,469.98 -16,853.36 -15,573.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6.16 1,574.27 785.27 755.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15.14 24,044.25 17,638.63 16,329.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0.71 10,693.05 9,138.50 11,707.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85.35 53,630.73 54,748.65 42,994.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774.63 42,937.68 45,610.15 31,287.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5.74 1,115.21 -23.63 -211.13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47 -1,380.01 3,311.24 1,149.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04.25 8,184.26 4,873.02 3,724.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64.72 6,804.25 8,184.26 4,873.02
2013-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在较高水平,说明
公司净利润质量较高,变现能力较强,经营回款情况良好。
201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高出 1,007.25 万元,主
要是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非付现成本费用的影响。
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高出 4,546.09 万元,除
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等非付现成本费用影响外,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
项目大幅增加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的关键因素。
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高出 1,482.39 万元,主
要是固定资产折旧等非付现成本费用的影响。
2016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高出 4,156.11 万元,
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减少,以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项
目有所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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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金额分别为
-15,573.87 万元、-16,853.36 万元、-22,469.98 万元和-14,818.98 万元,主要原因
是: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持续满足客户供货量需求,增加了机器设
备投入,购买了土地和厂房,报告期内,公司因机器设备购置、土地和房屋支出
等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9,164.11 万元、17,638.63 万元、24,039.58 万元和 15,715.14
万元,同时,公司于 2013 年度向圣龙集团支付收购 SLW 公司 100%股权转让款
7,16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金额分别为
11,707.26 万元、9,138.50 万元、10,693.05 万元和 5,310.7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
司通过向银行借款补充生产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债权融资现金
净流入分别为 12,511.94 万元、11,518.65 万元、15,278.42 万元和 9,094.69 万元。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本次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本次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⑤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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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按 2013 年末公司总股本 110,354,193 股计算,每 10 股
派送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760,212.81 元。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决定按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送现金
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500,000.00元。
2016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决定按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送现金红
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00,000.00元。
2、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3、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或者现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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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与股票股利分配相结合的预案;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考虑到本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以及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如公司无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可以在上述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 20%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
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
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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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6)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
订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
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外部监事意见(如有),
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8)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订,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下辖 6 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圣龙进
出口、SLW 公司、圣龙浦洛西、湖州圣龙、湖州浦洛西、圣龙股份德国。
上述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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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16年
2016.9.30 2015.12.31 2016.9.30 2015.12.31 2015年度
1-9月
圣龙进出口 1,391.86 1,003.61 497.67 498.29 -0.63 -52.45
SLW 公司 45,095.93 33,210.02 4,076.49 5,697.40 -1,754.47 -1,278.15
圣龙浦洛西 26,118.43 23,747.66 10,174.06 6,710.49 3,463.56 4,676.96
湖州圣龙 14,495.75 13,188.60 1,347.47 1,751.18 -403.71 -803.64
湖州浦洛西 6,297.83 5,579.77 461.83 1,140.72 -678.90 -524.75
圣龙股份德国 213.48 89.90 33.71 22.07 9.09 4.22
1、圣龙进出口
公司名称 宁波圣龙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 788 号
注册资本 150 万元(实收资本 1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罗玉龙
成立日期 2009年9月1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
股东构成 圣龙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经营范围
物和技术除外
2、SLW 公司
公司名称 SLW AUTOMOTIVE, INC.(SLW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1300 South Opdyke Sallisaw Oklahoma 74955
已发行股数 700股
成立日期 2009年10月20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
股东构成 圣龙股份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研发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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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圣龙浦洛西
公司名称 宁波圣龙浦洛西凸轮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591589776R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 788 号
注册资本 166.67 万美元(实收资本 166.67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罗玉龙
成立日期 2012年4月1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
圣龙股份持有其75.00%的股权,PCL公司持有其22.50%的股权,ZMM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其2.50%的股权
凸轮轴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安装、调试、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
信息咨询,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4、湖州圣龙
公司名称 湖州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050134840U
注册地址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湖菱路1588号
注册资本 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罗玉龙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1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
股东构成 圣龙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汽车凸轮轴、压铸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信
息咨询及安装、调试服务;汽车凸轮轴及进排气调节机构、机油泵、
经营范围 变速器油泵、真空泵、分动器泵、弦外发动机、风动工具、压铸件、
机加工零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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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湖州浦洛西
公司名称 浦洛西圣龙(湖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0079749128N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北路 131 号
注册资本 440 万美元(实收资本 44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罗玉龙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22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
圣龙股份持有其54.37%的股权,PCL公司持有其40.00%的股权,ZMM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其5.63%的股权
凸轮轴及其零部件和凸轮轴毛坯的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并提
经营范围 供相关的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限
制类、禁止类内容
6、圣龙股份德国
公司名称 SLPT Deutschland GmbH(圣龙股份德国有限公司)
批准证书 境外投资证第N3302201500098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通讯地址 Maximilianstr.2,c/o DLA Piper UK LLP,80539 München
注册资本 2.5万欧元
2015年8月13日(该日期为圣龙股份德国在当地主管部门登记完成之
成立日期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暂无生产经营
出资结构 圣龙股份持有其100%的股权
用于各种发动机、机动车和变速器的油泵系统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制
经营范围
造、加工、安装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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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资于“年产 120 万套节能汽车
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拟投入
年产120万套节能汽
1 9,372.35 17,404.84 3,626.00 2,095.00 1,401.00 33,899.18 24,126.30
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43,899.18 34,126.30
注:第一年从项目开工建设起算,第二年、第三年依此类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传统定排量机油泵结构简单,技术含量低。各机油泵生产企业为了争夺市场,
以降价为手段展开竞争,使利润空间日益减少。随着技术的发展,部分整车及发
动机厂开始倾向于采用可变排量泵来替代定排量机油泵。采用可变排量泵是发动
机改善燃油经济性、减少附件功率损失的一项有效措施,从国外相关的研究报告
来看采用可变排量机油泵可以提高1%-3%的燃油经济性。因此,为了适应汽车行
业节能减排的要求,国内发动机油泵产品中可变排量泵的渗透率正逐步提高。
公司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油泵项目产品为双联泵,系可变排量发动
机油泵与真空泵的集成模块化产品,其应用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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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下游产品需求波动导致的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油泵、凸轮轴、变速箱油泵和分动箱油泵四大类,
下游客户为各大乘用车整车厂,汽车整车的产销量情况直接影响本公司产品的市
场需求。从 2009 年-2015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 7 年蝉联全球第一,但在各
年间发展并不均衡。如 2013 年全国汽车产量同比增长 14.76%,但 2014 年增速
下降到 7.30%,2015 年进一步下降至 3.25%。如果未来汽车产销量出现大幅下降,
零部件配套需求将因此减少,本公司将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新技术新产品替代导致的业绩大幅下降风险
汽车工业竞争日趋激烈,各整车厂以技术更新为核心不断提升其产品竞争
力,这对各整车配套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需要各配套企业持续性地对原
有的产品进行升级,同时不断开发出符合整车厂要求更高性价比的新产品。如果
本公司的同步开发和生产能力不能满足整车厂的要求,整车厂可能会寻求其他供
应商,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方兴未艾,政府也出台各项鼓励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措施。从 2015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情况看,虽然其占
我国汽车销量的比例仅 1.35%,但其同比增幅达到 3.4 倍。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
的市场占有率将不断增长,而本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内燃机汽
车,配套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尚未实现量产,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在较短的时间内
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而本公司未及时实现产品转型,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
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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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我国汽车整车厂市场集中度较高,以 2015 年为例,前十大汽车集团销售量
占国内汽车总销量的比例为 89.5%,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主要面向主
机配套市场(OEM 市场),因此客户集中度相应较高。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
系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公司不能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产品出
现重大质量事故、主要客户因其自身原因减少采购量等因素均将对本公司的经营
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投资规模快速扩张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885.13 万元、26,985.68
万元、43,066.71 万元和 53,226.41 万元,2013-2015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3.60%;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429.35 万元、11,267.69 万元、14,902.95 万元和
15,450.19 万元,2013-2015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3.43%。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
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断增大,固定资产折旧也将大幅增加,同时,公司加大
资金筹措力度投入固定资产建设,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含短期借款
和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1,517.61 万元、43,036.26 万元、59,190.52 万元和
68,285.20 万元,2013-2015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7.04%,故公司利息支出也随之
升高。
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是为了满足长安福特等核心客户业务订单持续增长的
需要,并以此巩固并扩大公司在核心客户中的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如果未来核心客户需求出现萎缩或下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且公司不能开拓新
客户或市场来弥补,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利息支出等会给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5、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性较大,随着国内外汽车工业的快
速发展,整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通常情况下,新车型上市价格较高,以后在整
个车型生命周期内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同时,由于我国整车关税较高,国内同档
次车型的价格仍高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如果关税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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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型降价,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汽车整车制造商处于汽车产
业链的顶端,对汽车零部件厂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可以将降价部分传导给现
有的汽车零部件厂商。
公司依托优质的客户资源,凭借在技术创新、配套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积
累的优势,不断获取新项目、开发新产品,使得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销售收
入和销售占比持续增加,有力地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28%、24.49%、23.09%和 22.47%,基本保持稳定。如果未
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或者不能持续开发出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产品,
将给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6、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基本保持在 70%左右,公司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压
铸件、粉末冶金件、轴类零件、凸轮轴毛坯等。受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增加了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管理难度。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不利于公司生产成本控制,进而
影响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7、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整车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
缺陷汽车产品依规定须履行召回义务。根据本公司与整车厂签订的相关协议,如
果因为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整车召回,本公司需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另一方面,由于汽车整车厂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如果因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原
因导致整车被召回,将对本公司在汽车厂商中的市场形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这
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合资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已与 PCL 公司等外方合资成立了圣龙浦洛西、湖州浦洛西两家合资子
公司,主要从事凸轮轴、凸轮轴毛坯制造业务,报告期内两家合资公司占发行人
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06%、13.41%、17.50%、19.82%,占发行人营业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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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分别为-9.84%、16.06%、53.24%、66.55%。合资各方已签订相关《合资合
同》及相关修正案,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目前合资各方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并
按照合同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合作情况较好,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但如果
未来发行人与外资合作方发生重大分歧,或者发生合作方退出合资公司的情形,
将可能对圣龙浦洛西、湖州浦洛西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盈
利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现有主业的扩张和延伸,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
慎论证,对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人员配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
进行了前期准备,为实施募投项目奠定了基础。但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仍可能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投资额增加、项目进度延期等情况,从
而对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均有与整车厂的相关协议为支撑,公司通过与整车厂的共同努
力,推进募投项目的按期投产,实现与整车厂产品采购计划的配套。如果未来整
车厂由于各种原因延期投产或减少相关整车的生产数量,公司存在不能有效开拓
市场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风险,从而使公司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同
时,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人员工资等大幅增长,从而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
公司具备与整车厂的同步开发能力,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管理各方面集聚
了一大批行业内的专家,这些人才是公司未来持续竞争力的保证,公司制定了相
关的激励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综合措施来吸引和稳定上述优秀人才。
但由于本行业人才竞争较为激烈,如果公司内部优秀人才因各种原因离开本
公司,公司可能在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人选加以替代,公司的业务可能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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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公司的上述人员加盟竞争对手或成立竞争公司,公司的客户、技术知识、员工
可能会流失,并可能延误公司开发及推出新产品,进而对公司的发展前景产生不
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助下降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2 年 1 月 29 日,根据“甬高企认办[2012]3 号”《关于公布宁波市 2011
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格,
2011-2013 年减按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于 2014 年被重
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2016 年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子
公司圣龙浦洛西于 2015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2017 年减按 15%的所
得税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未来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发生重
大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未能通过后续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及子公
司的所得税费用将会上升,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鼓励和支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圣龙进出口按外贸企业
相关政策办理出口退税。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凸轮轴、变速箱油
泵总成、变速箱油泵分总成等,分别适用 17%、17%、15%的出口退税率,如果
将来政府部门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公司相应外销产品不予免征和抵扣的
增值税进项税部分将增加营业成本,从而将降低公司的营业利润。
2、政府补助金额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732.24 万元、581.12 万元、673.60
万元和 727.91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45%、7.79%、7.97%和
13.17%。若国家相关财政政策发生变化或由于公司自身原因,致使公司不能获得
政府补助或所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管理风险
1、境外生产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外市场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9.84%、46.03%、32.2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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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9%。汽车动力总成零部件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截至目前在北美、欧洲
等地尚未遇到“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以及发生其他贸易摩擦的情形。此
外,公司还在美国设立了生产型的子公司 SLW 公司,采取本土化经营的策略应
对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风险。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规避贸易风险,公司未来可
能会在更多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如果未来中国和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国际贸
易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上述国家和地区对境外资本采取不利的管制措施,将可能
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快速发展,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
式。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投入大量资金采购先进的机器设备
和生产线,推动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销售规模快速提升。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若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好
地适应这种变化,将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此外,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日益加速,公司将面临
高端人才不足的发展瓶颈,市场竞争加剧和技术更新换代使得市场对高端人才的
需求不断增强,因此,公司的快速发展和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可能面临高端人才
不足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控制的股份比例较高,同时,罗玉
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罗力成先生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雅卿女士任公司
董事。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运行,但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
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如果控制不当将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
利益。
(七)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销售收入分别为 41,243.24 万元、42,021.25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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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5.84 万元和 30,794.53 万元。由于公司出口产品部分以美元结算,货款回收
周期通常为 1-2 个月,随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使得公司产生了一定的汇
兑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汇兑损失分别为-7.37 万元、53.79 万元、97.82
万元和-29.63 万元。未来若公司产品出口业务规模扩大,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也将逐步加大。
最近两年,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贬值,但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公司以
美元标价的产品价格将提高,人民币的升值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产品在境外
市场的价格优势,境外客户可能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境外
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3-2015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1.67%、29.13%和 21.46%,表明公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公司完成本次发行
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大幅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其经济效益需随时间逐步发挥,可能导致净利润增
长速度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同时,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利润下滑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的风险。
(九)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 11,755.43 万元、16,402.95 万
元、21,692.77 万元和 22,807.65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普遍较短,截至 2016
年 9 月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 99.96%。
公司主要客户为福特汽车、长安福特、上海通用、上汽集团、博格华纳、江
铃汽车等,均为国内外整车制造商(或下属发动机、变速箱工厂)和国际汽车零
部件系统集成供应商,资本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公司货款的回收比较顺畅;
同时,公司也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和销售货款的回收,应收
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则将会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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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经营业绩。
2、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模具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
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264.28 万元、13,439.38 万元、13,112.49 万元和 15,433.14 万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98%、32.13%、27.96%和 29.51%,公司存货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精益生产”的生产模式,存货主要根据整车制造商释
放的订单需求组织生产,根据报告期的合作情况看,整车制造商基本按照下达的
订单实施后续的采购,如果未来整车制造商发生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不利
状况而减少或延迟采购,将对公司的存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
营业绩。
3、偿债能力风险
近年来,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业务规模增长迅速,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较
大。面对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等方式融资。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63、0.90、1.11 和 0.85,速动比率分别
为 0.44、0.61、0.80 和 0.6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5.09%、53.24%、
48.74%和 49.82%,公司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尽管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
摊销前利润较高,短期偿债指标逐年优化,但公司仍然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十)证券市场风险
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
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
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
影响而发生波动。我国资本市场属新兴市场,股票价格波动较国外成熟市场更大。
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
资的风险需有充分的认识。
二、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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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合同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产品销售合同23份、
模具销售合同3份、与客户签订的其他合同2份、原材料采购合同6份、设备采购
合同12份,借款合同22份、保函协议3份、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3份、抵押
合同3份、保证合同14份、授信协议1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保荐协议1份、
主承销协议1份。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要影
响的重担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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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 称 住 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宁波圣龙汽车动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
0574-88167898 0574-88167123 张 勇
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心金达路 788 号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021-60933195 021-60933172 金 骏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 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
021-61059000 021-61059100 梁 瑾
城律师事务所 路 33 号花旗大厦 14 层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施其林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伙)
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
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0571-88216941 0571-88216968 柴铭闽
评估有限公司
C 区 1105 室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上海分公司 厦 36 楼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市深南中路地王大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 / /
厦附楼首层
行深港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2 月 16 日-2017 年 2 月 17 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2 月 22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7 年 2 月 23 日和 2017 年 2 月 27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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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
所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其他备查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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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签章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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