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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3-2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YIN JIANGHUA MICROELECTRONICS MATERIALS CO., LTD.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 58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咨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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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节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2016 年 2 月 15 日,2017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该
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1,5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占
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本次新股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
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减持股价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0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00 万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6,000.00 万股,其中:
1、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殷福华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及本人
的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江化微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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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
公司公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的,本人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
于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4)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5)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方
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的要求。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殷福华之一致行动人季文庆、杰华投资承诺:
(1)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自江化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
微股份。
江化微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本公司已作出承诺,减持方
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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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
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
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低于 5%时除外。
(3)本人/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江化微股份总数的 1%。本人/本公司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本公司所持江化微股份低于 5%的,本人将
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
定执行。
(4)若本人/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
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5)本人/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江化微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
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江化微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3、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唐艳、姚玮承诺:
(1)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自江化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在本人担
任江化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江化
微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江化微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江化微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江化微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江化微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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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6 个月。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
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
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4)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江化微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
方式获得的江化微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的要求。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曾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永勤、张改仙承诺:
(1)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自江化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在本人担
任江化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江化
微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江化微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江化微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江化微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江化微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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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
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
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4)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江化微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
方式获得的江化微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的要求。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持股 5%以上股东闽海仓储、徐强、徐珺承诺:
(1)自江化微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江化微股份,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持有的
江化微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本公司已作出承诺,减持方
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锁定期
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意向减持 0%-100%。
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
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本公司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化微股份低于 5%时除
外。
(3)本人/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江化微股份总数的 1%。本人/本公司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本公司所持江化微股份低于 5%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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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
交易的规定执行。
(4)若本人/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
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本公司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5)本人/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江化微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
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江化微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6、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自江化微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
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承诺
1、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发行
人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或者 2、如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财务
数据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
致发行人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情形时,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公司部分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监测。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测到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成就时,应于当日立即
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于两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股价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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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2)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
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应于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并于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的 20 个交易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5)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程序,并应在履
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6)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稳定股价方案的其他事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回购日的当
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本公司
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不
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本次股份回购结束之日起的未来 6 个月,本公司将不再启
动股份回购措施。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
②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当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
③公司回购股份不违反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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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约束性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
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公司
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
东实施现金分红。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关于对公司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进行投票的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
的义务。本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
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2、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在发行人出现上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且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本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发行人的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再次触发需实施稳定股
价方案的情形。
3、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1)本人将于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 10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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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方案的其他事项
(1)本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回购日的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增持股
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本次股份增
持结束之日起的未来 6 个月,本人将不再启动股份增持措施。
(2)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本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1,500 万元;
②本人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当次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
③本人增持股份不违反本人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性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
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
权益。
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
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关于对公司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进行投票的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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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价均低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
务。本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
票,并在股东大会上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投赞成票。
2、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在发行人出现上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且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本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6 个月内
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3、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在发行人出现上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且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本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1)本人将于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 10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
(2)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方案的其他事项
(1)本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增持日的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增持股
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但如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本次股份增
持结束之日起的未来 6 个月,本人将不再启动股份增持措施。
(2)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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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③本人增持公司股份不违法本人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性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
以下措施: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声明
1、控股股东殷福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季文庆、杰华投资承诺:
(1)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
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减持价格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
(3)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
化微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低于 5%时除外。
若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公司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江化微所有,本人/本公司将
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江化微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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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江化
微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闽海仓储承诺:
(1)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意向减持 0%-100%。
(3)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
公告减持意向,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低于 5%时除外。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江化微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
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江化微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
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股东徐珺、徐强承诺:
(1)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锁定期满
后二十四个月内意向减持 0%-100%。
(3)本人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公
告减持意向,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江化微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承诺向江化微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江化微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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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支付给江化微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江化微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招股说明书陈述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
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
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
量应做相应调整。
(3)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
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本公司控股股东殷福华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
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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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
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
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
(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六、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承诺:
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所承诺:
因本事务所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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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
本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律师国枫律所承诺:
因本事务所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
本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4、发行人评估机构中天资产评估承诺:
因公司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5、发行人验资机构立信所承诺:
因本事务所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
本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
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本年度股
利每股人民币 0.4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800.0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
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
定性,注重现金分红。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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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应当每年度至少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
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股利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
划,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20%。
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股利
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的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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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公司股价和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合理角度出发,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
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在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
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接受公众投资
者对利润分配事宜的建议和监督。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
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
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
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
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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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
接受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监督。
八、提请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
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无法预知未来技术更新的风险
电子化学品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之发展规律,湿电子化学品更是如
此,下游产品的生产工艺、加工方法、应用领域的变化都需要湿电子化学品做出
相应革新以适应新需求。
公司的产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及 LED、光伏太阳能等新兴领域及行
业,上述领域的技术标准、生产工艺、加工方法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仍存在较
大的革新、进步空间。若下游市场的技术更新趋势公司无法预知,则公司在产品
研发、客户积累等方面将滞后于市场,无法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更新
换代,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二)技术泄密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在十余年的生产
经营过程中在精密纯化技术、精密合成技术、精密检测分析技术、高纯包装技术
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工艺诀窍、产品配方、检测方法、包装手段等专利、非专利
技术。上述技术是公司产品技术等级、功能性优势的重要保障,构成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
若公司的核心技术因保管不善泄漏或被人恶意泄漏,导致公司在某些产品类
别上丧失竞争优势,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三)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布局合理,长期以来公司坚持分散风险、广泛布局的经
营理念,在平板显示、半导体及 LED、光伏太阳能等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均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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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形成了以平板显示、半导体为重点,以光伏太阳能为辅
助,共同拉动公司发展的经营格局。下游领域的产业变化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盈利
水平有较大的影响,如下游产业的市场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引起公司收入和
利润的波动。
(四)公司销售区域过度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按照地区分布划分,华东区域的销售金额和占比较
高,且近几年不断提升,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华东区域实现销售
收入分别为 23,411.33 万元、24,737.97 万元和 25,508.44 万元,占比分别为 66.65%、
76.61%和 77.91%,公司存在销售区域过度集中的风险,后续若华东区域销售出
现下降,而其他区域销售未能弥补华东区域销售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造成不利
影响。
(五)重要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部分剥离液产品的原材料为剥离液回收液,该种剥离液回收液均向默克
电子采购。默克电子对公司客户中电熊猫系客户使用后的剥离液进行回收,经过
提纯处理加工,然后向本公司销售。目前,公司较难从其他既具备资质又具备回
收技术的供应商采购剥离液回收液,若默克电子终止向公司供应,或者大幅提高
供应价格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
(六)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1、环保风险
(1)公司日常经营涉及的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生产
过程的污染较少,但仍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
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治
理成本将不断增加;同时,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可能产生的环保
事故,也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风险
公司与江阴市工业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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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负责公司的危险废弃物处置,2014 年 8 月之后,因江阴市工业固废处理中心
有限公司未能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导致公司将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仓库
内的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废弃物管制作业
规范》,在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暂存于公司仓库内的
危险废弃物设有专人管理,并将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向环保主管
部门申报。
经江阴市环境保护局、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
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向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转移 4.45 吨
废活性炭、1.7 吨废滤材、0.985 吨废离子交换柱,目前,公司尚有 1.18 吨废盐
储存于公司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已将废盐储存于公司
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的情况向江阴市环境保护局报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周庄分
局同意公司将 1.18 吨废盐暂存于公司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至 2017 年年底。
如果公司危险废弃物一直得不到有效处置,导致公司厂区内的危险废弃物超
过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的贮存能力,或者因长期贮存危险废弃物所引起的环保问
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中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有易燃、易爆、
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
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为此国务院分别出台了《安全生产许
可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化学试剂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规定。
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
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无法回收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6,964.01 万
元、15,765.41 万元和 14,476.96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47.93%、48.41%
和 43.47%。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使公司的流动资金面临较大压力,且部分中小
客户存在因其现金流状况欠佳导致的应收款回收风险。今后,随着公司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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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持续增长和客户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大,公司流动
资金偏紧的问题可能一直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将导致发生坏账或无法收回的风
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光伏行业应收账款余额为 4,794.84 万元,占比
33.12%,近年来,因部分光伏太阳能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欠佳,存在超
过信用期未还款的情况,光伏太阳能领域应收款超信用期的余额为 2,331.77 万
元,占期末余额比例为 48.63%,部分无法偿还到期欠款的光伏企业客户,采取
以销售货物的方式进行抵债,若光伏太阳能领域客户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发行人
光伏太阳能领域应收款存在较大的到期收回风险。
(八)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虽然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
投产后,公司经营业绩将保持增长,但在募投项目投产前,或者公司募投项目投
产后的盈利规模短期内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那么公司摊薄后的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同时,本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16 年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
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效益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九)贷款抵押物被执行的风险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抵押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对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后续将会继续申请贷款,并根据银行相关要求以
自有土地、房产进行抵押担保,若今后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出现资金流情
况欠佳带来的贷款违约,或由于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等
带来的抵押物被执行风险,依据公司在执行抵押合同的约定,公司可能会发生抵
押土地房产被拍卖、协议折价、变卖等风险,导致经营场所发生重大变化,对公
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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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
状况
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为 33,305.52 万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 32,564.00 万元,
同比增长 2.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11.73 万
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 5,956.58 万元,同比增长 5.96%。公司预计 2017 年 1 季
度的收入为 7,750.3 万元至 7,910.83 万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 6,989.95 万元,同
比预计增长 10.88%至 13.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169.39 万元至 1,215.60 万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 1,105.19 万元,同比增长
5.80%至 9.99%。(上述有关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
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
况良好,经营模式、产品结构、销售规模、税收政策、主要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其
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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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5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 24.18 元
17.24 倍(每股收益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公司净利润额
发行前市盈率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 倍(每股收益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公司净利润额
发行后市盈率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49 元(按照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1.87 元
发行前市净率 2.85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公司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2.04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直接定价发行
符合资格的发行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由华泰联合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6,270.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3,049.27 万元
承销费:1,825.00 万元
保荐费:150.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450.9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283.13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1.13 万元
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费:30.5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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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览
公司名称: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YIN JIANGHUA MICROELECTRONICS MATERIALS
英文名称:
CO., LTD
公司住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 581 号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1 年 8 月 1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殷福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5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4,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311548046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510-86239858-8088
传真号码: 0510-86969502
互联网址: www.jianghuamem.com
电子邮箱: dmb@jianghuamem.com
专用化学产品的制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及环保部
门批准的项目经营);专用化学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按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经营);化学工程技术的研发;自营和
经营范围: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本公司系由江阴市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0 年 10
月 10 日,江化微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通过决议如下:根据天健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0)NZ 字第 190033”号审计报
告,全体发起人同意以 2010 年 8 月 31 日作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基准日,以江
化微有限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73,070,066.20 元扣除专项储备 - 安全生产费
343,489.40 元后的余额 72,726,576.80 元投入股份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4,050 万元,总股本为 4,0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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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为 1:0.56。江化微有限所有者权益中人民币 4,050 万元作为股份公司实收
资本,人民币 343,489.40 元继续作为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费,人民币 32,226,576.80
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0 年 10 月 9 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
综字第 19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全体发起人出资到位。2010 年 11 月 1 日,江
化微依法取得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28100006312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完成办理上述事项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共有 6 名发起人,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殷福华 14,851,350 36.67%
2 季文庆 14,397,750 35.55%
3 杰华投资 4,953,150 12.23%
4 唐艳 2,247,750 5.55%
5 栾成 2,025,000 5.00%
6 陈永勤 2,025,000 5.00%
合计 40,500,000 100.00%
(二)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前后主要自然人发起人殷福华先生除了持有本公司、杰华投资和江
阴华兴电子专用助剂厂股权,并由赵洪良代为持有睢宁亿兰的股权外,不持有其
他公司的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
公司改制前主要发起人季文庆先生除了持有本公司、杰华投资、江阴华兴电
子专用助剂厂股权,并由赵洪良代为持有睢宁亿兰的股权外,不持有其他公司的
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公司改制后季文庆先生除了持有本公司、杰华投资、江
阴华兴电子专用助剂厂、河南嘉庆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并由赵洪良代为持有睢宁
亿兰的股权外,不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
发起人唐艳女士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除了持有本公司、江阴华兴电子专用助
剂厂部分股权外,不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
发起人栾成先生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除了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持有其他
公司的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
发起人陈永勤先生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除了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持有江
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并在该公司任职,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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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系。
公司的法人发起人杰华投资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注册资本 800.00 万
元,杰华投资成立时股东为包括殷福华、季文庆在内的 10 名自然人股东,10 名
股东均在江化微任职。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杰华投资未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
也未开展其他业务。
睢宁亿兰成立于 2009 年 1 月 4 日,并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完成注销。
江阴华兴电子专用助剂厂成立于 1998 年 3 月,注册资本 20 万元,殷福华、
季文庆、唐艳分别持有该公司 5%股权,该公司已于 2003 年 6 月被无锡市江阴工
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此后该公司一直未开展经营业务,于 2015 年 8 月
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河南嘉庆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注册于郑州市金水区,注册资
本 3,000.00 万元,季文庆先生持有该公司 70%股权,该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办
理完成注销手续。
(三)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江化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整体变更设立时
承继的江化微有限全部资产。公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超净高纯试剂、
光刻胶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所从事的
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
以及原企业和公司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江化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变化,具
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五)公司设立以来,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江化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化微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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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产已依法全部变更至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
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为 1,500.00
万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序 本次发行前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的股本结构
号 股东姓名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殷福华 1,645.135 36.559 1,645.135 27.419
2 杰华投资 495.315 11.007 495.315 8.255
3 季文庆 439.775 9.773 439.775 7.330
4 闽海仓储 340.000 7.556 340.000 5.667
5 唐艳 224.775 4.995 224.775 3.746
6 邵庭贞 220.000 4.889 220.000 3.667
7 顾维明 220.000 4.889 220.000 3.667
8 徐强 220.000 4.889 220.000 3.667
9 徐珺 220.000 4.889 220.000 3.667
10 栾成 202.500 4.500 202.500 3.375
11 陈永勤 202.500 4.500 202.500 3.375
12 赵侠 30.000 0.667 30.000 0.500
13 姚玮 20.000 0.444 20.000 0.333
14 张改仙 10.000 0.222 10.000 0.167
15 李江 10.000 0.222 10.000 0.167
16 社会公众股东 — — 1,500.000 25.000
合计 4,500.00 100.00 6,0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有十五名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殷福华 1,645.135 36.559
2 杰华投资 495.315 11.007
3 季文庆 439.775 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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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4 闽海仓储 340.000 7.556
5 唐艳 224.775 4.995
6 邵庭贞 220.000 4.889
7 顾维明 220.000 4.889
8 徐强 220.000 4.889
9 徐珺 220.000 4.889
陈永勤 202.500 4.500
10
栾成 202.500 4.500
合计 4,412.50 98.446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在公司任职情况
(%)
1 殷福华 1,645.135 36.559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2 季文庆 439.775 9.773 —
3 唐艳 224.775 4.995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4 邵庭贞 220.000 4.889 —
5 顾维明 220.000 4.889 —
6 徐强 220.000 4.889 —
7 徐珺 220.000 4.889 —
8 陈永勤 202.500 4.500 —
总经理助理兼光电显示一部销售
9 栾成 202.500 4.500
总监、研发部副总监
10 赵侠 30.000 0.667 —
(四)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共有 13 位自然人股东和 2 位法人股东。其中殷福华、季文庆以及杰华
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徐强和徐珺为兄妹。除此之外,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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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
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节“重大
事项提示/二、减持股价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专用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业务,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配套性最强的湿电子化学
品专业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产品主要适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及 LED、光伏
太阳能以及硅片、锂电池、光磁等电子元器件微细加工的清洗、光刻、显影、蚀
刻、去膜、掺杂等制造工艺过程中。
湿电子化学品又称工艺化学品,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
种电子化工材料,是电子技术与化工材料相结合的创新产物,具有技术门槛高、
资金投入大、产品更新换代快等特点,是化工领域最具发展前景的领域之一。电
子工业对湿电子化学品的一般要求是超净和高纯,它对原料、纯化方法、容器、
环境和测试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在湿电子化学品生产领域已建立起完整的研发、
制造、销售体系,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部分产品被列入国家火炬计
划项目,省重点新产品,在电子化学品行业内已拥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品牌影响
力,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副理事长
单位、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
高新技术企业。
2、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超净高纯试剂一般要求化学试剂中控制颗粒的粒径在 0.5m 以下,杂质含量
低于 ppm 级(10-6 为 ppm,10-9 为 ppb,10-12 为 ppt),是化学试剂中对颗粒控制、
杂质含量要求最高的试剂。公司的超净高纯试剂主要包括超净高纯酸碱类、溶剂
和蚀刻剂等,产品普遍达到了 ppb 级,湿电子化学品的纯度和洁净度对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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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超净高纯试剂具有品种多、
用量大、技术要求高、贮存有效期短和强腐蚀性等特点。
光刻胶及光刻胶配套试剂是光刻工艺中所涉及到的电子化学品,公司光刻胶
配套试剂主要包括稀释剂、显影液、漂洗液、剥离液等,光刻胶配套试剂与光刻
胶配套使用。光刻胶由感光树脂、增感剂(见光谱增感染料)和溶剂三种主要成
分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混合液体,是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转移的媒体。
光刻胶及光刻胶配套试剂类产品的产品品质和技术水平同样对电子产品的成品
率、电性能及可靠性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公司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
两类产品对洁净度均有很高的要求。
公司湿电子化学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主要工艺为纯化工艺和配方工艺,该两
大关键技术工艺基本为精密控制下的物理反应过程,较少涉及化学反应过程,公
司生产环节不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的情况。
3、公司主要产品的关系
公司的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两类主要产品在显示面板、芯片、太
阳能电池、LED 等电子元器件微细加工的清洗、光刻、显影、蚀刻、掺杂等工
艺环节配套使用。对电子元器件基础材料进行清洗后,将光刻胶涂覆在表面,经
曝光、显影后实现复杂微细电极图案的转移,然后采用蚀刻剂(一种超净高纯试
剂)进行蚀刻将不需要的衬底材料除去,留下需要的电极图案,并为后续的硅片
或面板材料的电特性功能改进做准备。一般完成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制造,实现所
需要的功能,需要十几道甚至几十道上述工艺流程。
加工过程如下图所示:
超净高纯试剂
清洗 涂胶 显影 去胶 蚀刻
光刻胶配套试剂
同时,公司两类产品的生产工艺较为类似。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
两类产品对洁净度均有很高的要求,因此生产环境均需要进行无尘或微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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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而且制备高端湿电子化学品的生产流水线都需要全封闭、自动化的工艺流程,以
尽可能地避免污染源,提高产品的质量。
公司的湿法电子化品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及 LED、光伏太阳能等
相关电子元器件领域。
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如下图所示: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这些领域都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
产业的决定》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可
持续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
掌握发展主动权的重大举措。并提出到 2020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
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15%左右的发展目标。《“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将电子核心基础产业、太阳能产业、新型功能材料产业等列为重点发展方
向和主要任务。同时,将高性能集成电路工程、新型平板显示工程和新能源集成
应用工程列为重大工程,新型平板显示面板满足国内彩电整机需求量的 80%以
上,提高关键材料和核心生产设备本地化配套率。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国重
点发展的五个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同时,规划中将集成电路发展工程列为重大工
程,旨在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提升关键芯片设计水平,发展面向新应用
的芯片。到 2020 年,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总
产值规模超过 12 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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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从全球范围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
发展的制高点。因此,在当前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电子产品消费需求扩张
的大背景下,公司产品所处下游领域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发展速度将会高于宏
观经济增速,这也会带动上游湿电子化学品需求的快速增长。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目标市场销量分布及
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 6 年 度 201 5 年 度 201 4 年 度
目标市场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平板显示 14,008.46 42.79% 14,164.06 43.87% 16,116.54 45.88%
半导体 9,903.28 30.25% 9,125.30 28.26% 9,821.56 27.96%
太阳能 8,584.01 26.22% 8,667.42 26.84% 8,937.53 25.44%

其他 245.10 0.75% 332.43 1.03% 251.44 0.72%
合计 32,740.86 100.00% 32,289.21 100.00% 35,127.06 100.00%
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是指公司电子化学品的销售客户不属于平板显示、半导体、
太阳能等三大领域的其他领域。
报告期内,2015 年、2016 年,由于小尺寸平板显示领域销售收入略有下滑,
导致公司 2015 年、2016 年平板显示领域的销售收入及占比较 2014 年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按地区分布的销售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华东 25,508.44 77.91% 24,737.97 76.61% 23,411.33 66.65%
华南 2,342.06 7.15% 2,675.96 8.29% 4,360.83 12.41%
华北 2,014.29 6.15% 2,338.29 7.24% 3,452.27 9.83%
东北 778.61 2.38% 1,160.52 3.59% 1,781.51 5.07%
华中 564.50 1.72% 842.47 2.61% 1,220.04 3.47%
西北 380.44 1.16% 413.14 1.28% 713.74 2.03%
西南 1,152.51 3.52% 120.88 0.37% 187.34 0.53%
合计 32,740.86 100.00% 32,289.21 100.00% 35,127.06 100.00%
(三)主要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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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材料名称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二乙二醇单
968.93 880.26 1,071.24 1,147.63 2,072.55 2,451.61
丁醚
氢氟酸 8,610.52 3,128.92 8,294.38 3,129.07 4,844.00 1,895.32
剥离液
3,563.19 1,773.44 4,209.01 2,104.50 3,600.99 1,872.15
回收液
无水乙醇 1,136.02 622.24 1,441.05 905.78 2,209.88 1,399.15
硝酸 9,538.17 1,127.87 10,342.56 1,318.51 9,891.77 1,247.83
合计 23,816.83 7,532.74 25,358.24 8,605.49 22,619.19 8,866.06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当前,世界湿电子化学品的市场格局,主要可分为三大块:
第一块市场份额,由欧美传统老牌企业的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包括它们在亚
洲开设工厂所创的销售额)所占领,其市场份额(以销售额计)约为 35%,其主
要企业有德国巴斯夫(Basf)公司、美国亚什兰集团、亚什兰化学公司、美国
Arch 化学品公司、美国霍尼韦尔公司、AIR PRODUCTS、德国 E.Merck 公司、
美国 Avantor Performance Materials 公司、ATMI 公司等。
第二块市场份额,约 28%的市场份额由日本的十家左右生产企业所拥有,其
大型企业包括关东化学公司、三菱化学、京都化工、日本合成橡胶、住友化学、
和光纯药工业(Wako)、Stella-Chemifa 公司等。
市场的其余部分可归为第三块市场份额。主要是中国台湾、韩国、中国大陆
企业(即内资企业)生产的湿法电子化学品所占,三者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35%。
剩余的份额则由其它国家、地区(主要指亚洲其它国家、地区)的企业所有。
中国台湾、韩国、中国大陆的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近两、三年其生产能
力、技术水平及市场规模都得到快速发展。预计在未来几年,中国台湾、韩国、
中国大陆等企业所生产的湿法电子化学品,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将有更大的增加。
它们本国(地区)的应用市场也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扩大。特别是在平板显示、半
导体、太阳能等湿电子化学品市场方面,中国台湾、韩国、中国大陆等国家、地
区的湿电子化学品市场扩充快速,替代欧美、日本同类产品的变化速度,表现十
分显著。
由于中国湿电子化学品的基础研究和生产工艺比较落后,在较长一段时期内
无法实现高端产品的产业化生产,不得不高价从境外进口。研究显示,中国 8 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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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及以上集成电路、6 代线以上平板显示用超净高纯试剂,大部分依赖进口,80%
左右的湿电子化学品产品依赖进口。
在高端的湿电子化学品领域,外资占据国内较大的市场份额。在国内半导体
领域,我国内资企业湿电子化学品总体上占有 25%(按照销售供应量计)的市场
份额,8 吋及以上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基本采用进口;在平板显示器市场,
我国内资企业产的湿电子化学品,仅有 3.5 代线及其以下用玻璃面板市场占有率
为 95%,而 LCD 面板 4.5 代线、5 代线用湿电子化学品市场的份额仅有 30%,
我国内资企业产品在整体平板显示器的湿电子化学品市场上只有 25%份额;在太
阳能领域,因其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技术、性能要求不高,门槛相对较低,国内有
不少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加入了此领域的供应商的队伍,太阳能用湿电子化学品市
场方面我国内资企业产品占有 98%以上份额。
在国内的湿电子化学品企业中,产品达到国际标准,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
企业仅有十几家,能够与国际领先湿电子化学品企业竞争,具备高端电子化学品
供应能力的企业仅有少数的几家。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技术水平、产品品质、整体配套
能力、市场品牌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处于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企业中第一阵营。
随着中国企业湿电子化学品基础研究的加强,包括江化微在内的一批民族企业已
经突破了跨国企业的技术垄断,开始向国内电子生产企业提供质量稳定、高规格
的湿电子化学品,实现进口替代。掌握了湿电子化学品生产技术后,国内企业的
成本优势、地域优势、合作研发优势、快速交货优势得以迅速体现,从而获得了
快速的发展。
公司成功设计出一整套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工艺,并自主研发配置了满足规模
化、专业化湿电子化学品生产流水线。公司已经具备 G2 等级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能力,另有部分产品等达到 G3 等级。公司湿电子化学品规模化生产所需的纯化
技术、混配技术、分析检测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已达到国际同等水平。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
位、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高
新技术企业。
五、发行人资产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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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和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产如下: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房产证号 房产用途 房屋座落
号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1 生产经营 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5,407.29 自建 抵押
fhs10032280-1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2 生产经营 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6,486.93 自建 抵押
fhs10032280-2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3 生产经营 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7,449.93 自建 抵押
fhs10032280-3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4 生产经营 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2,962.77 自建 抵押
fhs10032280-4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5 生产经营 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2,425.06 自建 抵押
fhs10032280-5 号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
署“澄商银抵借字 2016011600DJD20029 号”的 4,000 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合
同,以公司“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fhs10032280-1 号”、“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fhs10032280-2 号”、“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fhs10032280-3 号”、“澄房权证江阴
字第 fhs10032280-4 号”、“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fhs10032280-5 号”房产证所列房
产及本公司“澄土国用(2011)第 16395 号”、“澄土国用(2011)第 16317 号”
土地使用权证所列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抵押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止。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 数量
设备名称 净值(万元) 成新率 所有权人
号 (台/套)
1 清洗机 17 175.74 56.23%
2 自灌分装机 8 1,363.65 56.41%
3 自灌分装站 12 495.62 65.40%
4 拼配容器 38 661.11 63.86%
5 集装箱 14 336.18 55.79% 江化微
6 设备管道 - 1,608.37 57.37%
7 纯化设备 10 1,832.84 70.74%
8 包装线 5 109.05 55.73%
9 水塔 9 91.78 65.86%
1-2-3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所有 权利终止 取得 他项
位置 证书号 用途 面积(平米)
号 者 日 方式 权利
江阴市周庄 澄土国用(2011)
1 工业 33,262.00 2060.05.29 出让 抵押
镇长南村 第 16395 号
江阴市周庄 澄土国用(2011) 本公
2 工业 19,700.00 2061.07.31 出让 抵押
镇长南村 第 16317 号 司
江阴市周庄 澄土国用(2015)
3 工业 19,446.00 2064.07.03 出让 抵押
镇长南村 第 8903 号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注册商标如下:
序 类 取得
商标 注册号 使用范围 注册有效期
号 别 方式
负胶显影液;正胶显影液;过氧化氢;
2014 年 09 月 21 日—
1 3346671 1 硫酸;盐酸;硝酸;氟化铵腐蚀液;无 注册
2024 年 09 月 20 日
水乙醇;异丙醇;
生物化学催化剂;科学用化学制剂(非
医用和兽医用);硝酸盐纸;非医用或
兽医用电泳凝胶;未加工的环氧树脂; 2011 年 12 月 14 日—
2 江化 8917710 1 注册
未加工塑料;未加工合成树脂;未加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人造树脂;过滤材料(未加工塑料);单
宁酸;单宁酸
工业用脂;硬脂肪;羊毛脂;燃料;挥
2011 年 12 月 14 日—
3 江化 8917729 4 发性混合燃料;增碳剂;燃料油;固态 注册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气体(燃料);引火剂;矿物燃料
计算机;衡器;量具;计量仪器;光学
2012 年 12 月 28 日—
4 江化 10155119 9 镜头;电缆;半导体;工业操作遥控电 注册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器设备;电镀设备;电影胶片(已曝光)
材料处理信息;金属处理;纺织品精细
加工;光学玻璃研磨;烧制陶器;榨水 2012 年 12 月 28 日—
5 江化 10155120 40 注册
果;电影胶片冲洗;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2022 年 12 月 27 日
空气净化;水净化
技术研究;技术项目研究;研究与开发
(替他人);质量检测;化学研究;材料 2012 年 02 月 14 日—
6 江化 8917728 42 注册
测试;物理研究;无形资产评估;质量 2022 年 02 月 13 日
评估;化学服务
计算机;衡器;量具;计量仪器;光学
2012 年 12 月 28 日—
7 10155121 9 镜头;电缆;半导体;工业操作遥控电 注册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器设备;电镀设备;电影胶片(已曝光)
1-2-3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材料处理信息;金属处理;纺织品精细
加工;光学玻璃研磨;烧制陶器;榨水 2012 年 12 月 28 日—
8 10155122 40 注册
果;电影胶片冲洗;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2022 年 12 月 27 日
空气净化;水净化
工业用固态气体;酸;染料助剂;杀虫
化学添加剂;未加工人造树脂;焊接用 2012 年 11 月 28 日—
9 10011082 1 注册
化学品;食物防腐用化学品;工业用粘 2022 年 11 月 27 日
合剂;化学试剂(非医用或兽医用)
印刷油墨;染料;颜料;食品色素;油
2012 年 11 月 28 日—
10 10011214 2 漆;清漆;涂层(油漆);油漆粘合剂; 注册
2022 年 11 月 27 日
防锈油;天然树脂
肥皂;洗发液;去污剂;抛光制剂;研
2012 年 11 月 28 日—
11 10011300 3 磨剂;工业用香料;化妆品;牙膏;香; 注册
2022 年 11 月 27 日
动物用化妆品
工程;质量体系认证;化学研究;化妆
品研究;纺织品测试;车辆性能检测; 2012 年 11 月 28 日—
12 10011646 42 注册
书画刻印艺术设计;无形资产评估;细 2022 年 11 月 27 日
菌学研究;生物学研究
工业用固态气体;酸;染料助剂;杀虫
化学添加剂;未加工人造树脂;焊接用 2012 年 11 月 28 日—
13 江化微 10011116 1 注册
化学品;食物防腐用化学品;工业用粘 2022 年 11 月 27 日
合剂;化学试剂(非医用或兽医用)
印刷油墨;染料;颜料;食品色素;油
2012 年 11 月 28 日—
14 江化微 10011187 2 漆;清漆;涂层(油漆);油漆粘合剂; 注册
2022 年 11 月 27 日
防锈油;天然树脂
肥皂;洗发液;去污剂;抛光制剂;研
2012 年 11 月 28 日—
15 江化微 10011327 3 磨剂;工业用香料;化妆品;牙膏;香; 注册
2022 年 11 月 27 日
动物用化妆品
工程;质量体系认证;化学研究;化妆
品研究;纺织品测试;车辆性能检测; 2012 年 11 月 28 日—
16 江化微 10011614 42 注册
书画刻印艺术设计;无形资产评估;细 2022 年 11 月 27 日
菌学研究;生物学研究
汽车运输;空中运输;运输工具(车辆)
2013 年 12 月 28 日—
17 11160190 39 出租;贮藏;配电;快递服务(信件或 注册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商品);观光旅游;管道运输
农业机械;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电子
工业设备;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气体 2014 年 01 月 07 日—
18 11160161 7 注册
液化设备(氮液化设备、氦液化设备); 2024 年 1 月 06 日
化肥设备;雕刻机
醋酸盐(化学品);丙酮;碱;乙醇;
2016 年 01 月 21 日—
19 15121295 1 碳化物;过氧化氢;过氧化钾;冰醋酸; 注册
2026 年 01 月 20 日
乙烯;异丙醇;苯酚;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44 项专利,其中 13 项为发明专利,30
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 项为外观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1-2-3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取得 期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号 方式 限
1 高纯级氢氟酸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ZL2006100965931 受让 2006.10.09 2008.12.17 20
一种酸性剥离液及其制备
2 发明专利 ZL200810155128X 受让 2008.10.23 2011.03.02 20
方法
抗蚀胶显影液及其制备方
3 发明专利 ZL2008101232833 受让 2008.07.09 2011.08.03 20

一种用于化学品储罐的液 自主
4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4614925 2013.07.30 2014.02.26 10
位侦测装置 研发
一种磁力驱动泵的保护系 自主
5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4601380 2013.07.30 2014.02.26 10
统 研发
一种用于防止化学品储罐 自主
6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580777 2013.06.20 2013.12.25 10
泄漏的排污系统 研发
自主
7 一种化学品槽车装卸平台 发明专利 ZL2013102682250 2013.06.28 2015.04.29 20
研发
一种用于化学品储罐的氮 自主
8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563930 2013.06.20 2013.12.25 10
气压力控制系统 研发
自主
9 一种超高纯氨水生产系统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032819 2013.05.30 2014.01.15 10
研发
一种气动隔膜泵进风口过 自主
10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032842 2013.05.30 2014.01.15 10
滤装置 研发
自主
11 一种化学品管路桥架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57776X 2013.06.20 2013.12.25 10
研发
自主
12 一种化学品加热输送管道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555370 2013.06.20 2013.12.25 10
研发
一种立体式化学品存储仓 自主
13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575336 2013.06.20 2013.12.25 10
库 研发
自主
14 一种洗涤塔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033084 2013.05.30 2014.03.12 10
研发
自主
15 一种超高纯硝酸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3203032823 2013.05.30 2014.03.12 10
研发
自主
16 溶剂筒清洗用抽取管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3449997 2014.06.26 2014.12.10 10
研发
ITO 蚀刻用草酸溶液的配 自主
17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3448763 2014.06.26 2014.12.10 10
制装置 研发
自主
18 净化车间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3447116 2014.06.26 2014.12.10 10
研发
自主
19 槽车储罐的卸载系统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3447313 2014.06.26 2015.01.14 10
研发
自主
20 槽车接卸装置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3448104 2014.06.26 2014.12.10 10
研发
液体电子化学品定量灌装 自主
21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3798095 2014.07.10 2015.01.14 10
机 研发
自主
22 防胀的耐压包装桶 实用新型专利 ZL 2014204211204 2014.07.29 2014.12.10 10
研发
自主
23 容器取液系统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4205646 2014.07.29 2015.01.14 10
研发
自主
24 带有把手的包装桶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4205665 2014.07.29 2014.12.10 10
研发
1-2-4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包装桶密封垫片、含该密封 自主
25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421112X 2014.07.29 2015.01.14 10
垫片的桶盖和包装桶 研发
自主
26 高密封性的吹塑包装桶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4205595 2014.07.29 2014.12.10 10
研发
一种工业生产电子级硝酸 自主
27 发明专利 ZL2013103267378 2013.07.30 2015.02.18 20
的纯化系统 研发
自主
28 溶剂筒清洗系统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4203449041 2014.06.26 2015.02.18 10
研发
自主
29 包装桶 外观设计 ZL2014302606981 2014.07.29 2015.02.04 10
研发
一种铝钼蚀刻液及其制备 自主
30 发明专利 ZL201110461737X 2011.12.30 2015.06.03 20
方法 研发
一种液体进料计量控制系 自主
31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520825322X 2015.10.24 2016.04.13 10
统 研发
自主
32 一种中央空调节电系统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5208253249 2015.10.24 2016.04.13 10
研发
一种可移动箱式防水洗眼 自主
33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5208253234 2015.10.24 2016.04.13 10
器 研发
一种5N 级超高纯三氯氧磷 自主
34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5204958772 2015.07.10 2015.12.02 10
的连续提纯系统 研发
一种吨桶装液体进料用电 自主
35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5208253272 2015.10.24 2016.04.13 10
子地秤 研发
一种反应容器防腐抽真空 自主
36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5208253268 2015.10.24 2016.04.13 10
系统 研发
自主
37 一种净化车间用防腐库板 实用新型专利 ZL2015208253253 2015.10.24 2016.05.25 10
研发
钛-铝-钛金属层叠膜用蚀 自主
38 发明专利 ZL201310669733X 2013.12.07 2016.01.20 20
刻液组合物 研发
—种液晶面板铜膜光阻水 自主
39 发明专利 ZL201510078180X 2015.02.14 2016.04.13 20
系剥离液 研发
液体电子化学品定量灌装 自主
40 发明专利 ZL2014103269772 2014.07.10 2016.05.18 20
机 研发
—种液晶面板铜钼膜蚀刻 自主
41 发明专利 ZL2015100713323 2015.02.11 2016.01.20 20
液 研发
一种硅晶制绒液及其制备 自主
42 发明专利 ZL2013102765338 2013.07.02 2016.08.31 20
方法 研发
一种太阳能电池片抛光液 自主
43 发明专利 ZL201310135100.0 2013.04.17 2016.11.09 20
及其制备方法 研发
自主
44 溶剂筒清洗系统 发明专利 ZL2014102915594 2014.06.26 2017.01.18 20
研发
(三)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2-4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主营业务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分为超净高纯试剂、
光刻胶配套试剂两大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福华先生,除控制本公司外,还控制杰华
投资。杰华投资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发起人、持有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杰华投资成立至今未从事实际业务经营,其设立目的为持有本公司股份。除
本公司、杰华投资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殷福华先生未控制其他企
业。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向也不
会造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形成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支付报酬。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担保主要为银行借款接受殷福华先生保证
担保,以及接受江阴海达彩涂有限公司的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13 年 3 月 29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江化微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3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26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2013 年 9 月 17 日,江阴海达彩涂有限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
庄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3 年 9
月 17 日起至 2014 年 9 月 16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7,000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2013 年 9 月 23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1-2-42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诺书》,为江化微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3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14
年 9 月 22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7,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2014 年 3 月 14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0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500 万元范围内承
担连带责任保证。
5)2014 年 3 月 14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0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2014 年 3 月 28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4,2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7)2014 年 4 月 18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4 月 18 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2014 年 5 月 12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15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9)2014 年 8 月 28 日,江阴海达彩涂有限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
庄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4,000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0)2014 年 8 月 28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16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4,000 万元范围内
1-2-4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2014 年 12 月 17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2)2014 年 12 月 29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4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4,2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3)2015 年 3 月 12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4)2015 年 5 月 12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5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5)2015 年 8 月 20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江化微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5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20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4,8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6)2015 年 12 月 24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江化微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4,000 万元范
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7)2016 年 3 月 11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江化微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6 年 3 月 1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500 万元范围内承
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笔贷款已提前偿还。
18)2016 年 4 月 27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1-2-4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诺书》,为江化微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6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1,000 万元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笔贷款已提前偿还。
19)2016 年 11 月 28 日,殷福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化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从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
债权限额 4,800 万元范围内的担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0)2016 年 11 月 29 日,殷福华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签订《承
诺书》,为江化微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从 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止的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借款行为在最高债权限额 4,000 万元范
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发行人与高管人员、财务工作人员的资金往来情况
①发行人与财务总监的资金往来情况
2014 年 1 月 24 日,发行人向财务总监唐艳的个人账户划入 2,000,700.00 元
的资金。
保荐机构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财务总监该月份的资金流水,该
笔转账并非资金拆借,而是为了便于提现,以支付工程供应商的工程款。
保荐机构对货款收款方江阴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建筑”)
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该笔资金流转的背景并确认其真实性。东方建筑负责公
司的部分土建工程项目,双方签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 2014 年初仍有部
分尾款尚未结算。2014 年 1 月 24 日,已接近农历春节,东方建筑为及时支付返
乡农民工工资,急需资金周转,遂向公司提出以现金方式收取工程款以便及时支
付工资的要求。经总经理批示,财务总监将 2,000,700.00 元先行转入其个人账户,
然后于当日全部取现后支付给东方建筑。
江化微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确认。
保荐机构查阅了该笔记账凭证,取得后附收款收据、发票等单据,并取得了
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工程施工合同。
保荐机构经核查验证,银行对账单中 2,000,700.00 元的资金从公司账户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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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财务总监个人账户的记录并非高管资金占用行为,系为了支付工程施工商的工程
款,且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上述资金往来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不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②发行人与出纳的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原出纳人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殷福华先生姐姐之女。2014 年 1 月—2015
年 1 月,公司在提取备用金时,存在通过先行转入出纳个人账户,而后由出纳提
现放入公司的方式进行。保荐机构对出纳人员、财务总监分别进行了访谈,公司
采取上述方式进行提现主要系个人取现的程序相对便捷且无手续费,能减少部分
财务费用。
经查阅银行流水,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 月份,通过出纳人员个人账户转账
取现 49 笔和 4 笔,金额总计分别为 697.00 万元和 60.00 万元。保荐机构打印了
出纳人员用于接受公司资金转账的银行账户流水资料,交叉复核了公司银行账
户、出纳个人银行账户每笔备用金的流入、流出情况,未发现出纳人员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出纳人员在每次取现时均会进行有关会计处理“借:库存现金;贷:银行存
款”,因此,上述从银行流水中监控到的所有取现行为均已在账务处理中反映,
可通过库存现金科目,即现金日记账进行追踪确认。
2014 年度,公司库存现金借方发生额为 819.04 万元,贷方发生额为 817.61
万元,其中通过出纳个人账户转取的库存现金借方发生额为 697.00 万元。通过
追查贷方发生额的对方科目,2014 年度的上述资金最终流向均为费用报销、支
付员工年终奖,不存在采购原材料、购买长期资产等异常流向。
2015 年 1 月,公司通过出纳个人账户转取的库存现金借方发生额为 60.00 万
元。通过追查贷方发生额的对方科目,2015 年 1 月的上述资金最终流向均为费
用报销,不存在采购原材料、购买长期资产等异常流向。
报告期内,出纳人员每次操作提现转入其个人账户前,均系得到财务总监授
权,且出纳提现将资金放入公司后财务总监均会亲自盘点、查验,报告期内,不
存在因提取备用金而造成库存现金缺失的情况,未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
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造成影响。
从 2015 年 2 月份起,公司已对该类取现行为进行规范,所有库存现金均直
接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提取,不再经过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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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江化微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确认。
通过上述核查并验证,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上述不规范行为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资金均为企业经营所用,并未通过员工或高管的资金往
来造成发行人资金被相关方占用,并未通过上述资金往来进行其他利益输送和安
排,且上述不规范情形均已得到规范整改。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逐步规范
执行,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较大缺陷,发行人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因此,上述行为对发行
人的本次发行及上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担保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殷福华和关联方江阴海达彩涂有限
公司在报告期内为公司的借款提供了关联担保。
我们认为,殷福华和江阴海达彩涂有限公司未就该等关联担保收取担保费
用,也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
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财务总监资金往来情况的意见
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向财务总监唐艳的个人账户划入 2,000,700.00 元的
资金,该笔转账并非资金拆借,而是为了便于提现,以支付工程供应商的工程
款。
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总监之间的上述资金往来并非公司高管资金占用行
为,系为了支付工程施工商的工程款,且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上述资金往来不
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不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关于公司与出纳资金往来情况的意见
2014 年度、2015 年 1 月,公司在提取备用金时,存在通过先行转入出纳个
人账户,而后由出纳提现放入公司的行为。公司采取上述方式进行提现主要系
个人取现的程序相对便捷且无手续费,能减少部分财务费用。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 月份,通过出纳人员个人账户转账取现 49 笔和 4 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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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总计分别为 697.00 万元和 60.00 万元。
公司通过出纳个人账户转取的库存现金最终流向均为费用报销、支付员工
年终奖等,不存在采购原材料、购买长期资产等异常流向。
出纳人员每次操作提现转入其个人账户前,均系得到财务总监授权,且出
纳提现将资金放入公司后财务总监均会亲自盘点、查验,不存在因提取备用金
而造成库存现金缺失的情况,未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
运的效率与效果造成影响。
从 2015 年 2 月份起,公司已对该类取现行为进行规范,所有库存现金均直
接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提取,不再经过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通过出纳个人账户周转资金均为企业经营所用,并未
通过出纳资金往来造成公司资金被相关方占用,并未通过上述资金往来进行其
他利益输送和安排,且上述不规范情形均已得到规范整改。报告期内,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
制度,并逐步规范执行,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较大
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因此,
上述行为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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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2016年度 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其
姓名 年龄 职务 任职期间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别 薪酬 情况 他利益关系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直接持有
2016年12月 大专学历。1986年12月至2001年
董事长、总 担任江阴市杰华投资 1,645.135 万股;
殷福华 男 49 15日—2019 8月,任职于江阴市化学试剂厂, 44.47 无
经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间接持有
年12年14日 副厂长;2001年8月起任职于本
200.157 万股
公司。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董事、财务 2016年12月 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0年
直接持有
唐艳 女 46 总监兼董事 15日—2019 至2001年任职于江阴市矿山机 无发行人外的兼职 18.60 无
224.775 万股
会秘书 年12年14日 械厂,2001年8月起任职于本公
司。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
2016年12月 无锡华晶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 直接持有20.000
姚玮 男 56 15日—2019 总监,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 无发行人外的兼职 40.38 无
经理 万股
年12年14日 司副总经理,江阴市润玛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
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担任江阴闽海仓储有
2016年12月 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江阴市曙光 限公司和徐州江河物
间接持有210.80
陈伟 男 44 董事 15日—2019 中学、江阴海达特种人革有限公 资贸易有限公司执行 - 无
万股
年12年14日 司、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 董事、张家港福洛瑞
司,目前担任公司董事。 物贸有限公司的监事
2016年12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担任江阴天成会计师
穆炯 女 46 独立董事 3.00 - 无
15日—2019 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江 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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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12年14日 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长、海澜之家股份有
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无锡 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职 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
工,2006年11月起任职于江阴天 公司独立董事
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目前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经济师,1993年7月
2016年12月
起在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 担任江苏法尔胜泓昇
刘印 男 47 独立董事 15日—2019 3.00 - 无
公司、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年12年14日
任职,目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江阴市
经济协作集团公司主办会计、江
阴市审计事务所部门经理、江阴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 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
2016年12月 所长、无锡中天衡联合会计师事 所江阴分所所长、江
徐作骏 男 46 独立董事 15日—2019 务所副所长、江阴中天衡会计师 - - 无
阴骏友电子股份有限
年12年14日 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江
阴海澜之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独立董事、江阴宝利沥青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澄海企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
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主 2016年12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何美亚 女 37 席、职工代 15日—2019 高中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 无发行人外的兼职 12.70 - 无
表监事 年12年14日 12月任职于华西毛纺集团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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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厂,2002年7月起任职于本公司,
历任班长、组长、副主管,目前
担任公司车间主管、监事会主
席、职工代表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6年12月 大专学历,曾担任周庄中心幼儿
顾胜霞 女 44 监事 15日—2019 园、周庄中心小学教师,2004年 无发行人外的兼职 12.70 - 无
年12年14日 2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目前担
任本公司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12月,
任职于江阴市润玛电子材料有
2016年12月 限公司,担任检测中心主任;
朱龙 男 35 监事 15日—2019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职 无发行人外的兼职 14.50 - 无
年12年14日 于江阴市向阳科技有限公司,担
任研发检测中心主管;2008年2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目前担任公
司科技及信息主管、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曾任LG-飞利浦显示
总经理助理
系统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生产
兼光电显示
经理,2005年6月起,任职于本 直接持有
栾成 男 36 一部销售总 - 无发行人外的兼职 24.10 无
公司,历任生产部长、营销部长, 202.500万股
监、研发部
目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光
副总监
电显示一部销售总监、研发部副
总监。
总经理助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兼光电显示 大学本科。2004年起任职于本公 间接持有20.011
邵勇 男 36 - 无发行人外的兼职 33.90 无
二部销售总 司,历任公司质量部主管、质量 万股
监、研发部 部副部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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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副总监 目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光
电显示二部销售总监、研发部副
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总经理助理 大专学历。2002年3月至2003年6
担任江阴市杰华投资 间接持有20.011
朱永刚 男 35 兼制造厂厂 - 月任职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 19.60 无
有限公司董事 万股
长 限公司,2003年10月份起任职于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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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殷福华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殷福华持有公司 36.5586%,殷福华之一致行动人季文庆持有公司 9.773%股份,
并通过杰华投资间接持有江化微 11.007%的股权,殷福华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
司 57.3384%的表决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4,527,763.45 93,340,900.31 60,218,770.28
应收票据 62,726,848.78 41,496,788.14 39,594,823.41
应收账款 129,608,450.69 140,326,250.09 151,270,730.42
预付款项 3,708,888.07 2,781,201.51 1,406,995.26
其他应收款 1,056,464.58 2,184,449.59 2,412,087.00
存货 12,398,860.22 11,996,861.08 17,253,130.54
其他流动资产 263,397.73 - -
流动资产合计 344,290,673.52 292,126,450.72 272,156,536.9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52,653,874.83 162,506,004.43 158,286,894.71
在建工程 21,843,641.04 3,686,145.50 15,521,237.02
工程物资 813,893.17 863,418.80 390,440.20
无形资产 33,423,326.62 34,164,483.46 34,905,64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40,453.50 2,644,137.29 2,813,590.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3,454.79 975,000.00 299,714.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1,188,643.95 204,839,189.48 212,217,516.58
资产总计 555,479,317.47 496,965,640.20 484,374,053.49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55,000,000.00 117,000,000.00
应付账款 56,913,807.95 46,536,253.81 54,577,9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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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预收款项 876,294.40 16,025.60 151,586.29
应付职工薪酬 10,763,524.70 9,930,789.59 9,635,892.64
应交税费 3,366,148.99 2,989,402.65 11,899,748.74
其他应付款 85,768.17 15,138.23 2,617.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2,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13,005,544.21 116,487,609.88 193,267,799.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000,000.00 38,000,000.00
递延收益 21,646,333.31 11,593,333.31 4,153,333.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646,333.31 49,593,333.31 4,153,333.31
负债合计 173,651,877.52 166,080,943.19 197,421,132.74
股东权益
股本 45,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资本公积 59,226,576.80 59,226,576.80 59,226,576.80
盈余公积 22,500,000.00 22,500,000.00 22,5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55,100,863.15 204,158,120.21 160,226,343.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81,827,439.95 330,884,697.01 286,952,920.75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381,827,439.95 330,884,697.01 286,952,920.7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555,479,317.47 496,965,640.20 484,374,053.49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514,683.45 93,340,900.31 60,218,770.28
应收票据 62,726,848.78 41,496,788.14 39,594,823.41
应收账款 129,608,450.69 140,326,250.09 151,270,730.42
预付款项 43,708,888.07 2,781,201.51 1,406,995.26
其他应收款 1,056,464.58 2,184,449.59 2,412,087.00
存货 12,398,860.22 11,996,861.08 17,253,130.54
其他流动资产 263,397.73 - -
流动资产合计 302,277,593.52 292,126,450.72 272,156,536.9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 - -
固定资产 152,653,874.83 162,506,004.43 158,286,894.71
在建工程 21,843,641.04 3,686,145.50 15,521,237.02
工程物资 813,893.17 863,418.80 390,4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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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无形资产 33,423,326.62 34,164,483.46 34,905,64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40,363.50 2,644,137.29 2,813,590.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113,454.79 975,000.00 299,714.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3,188,553.95 204,839,189.48 212,217,516.58
资产总计 555,466,147.47 496,965,640.20 484,374,053.49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55,000,000.00 117,000,000.00
应付账款 56,910,367.95 46,536,253.81 54,577,954.37
预收款项 876,294.40 16,025.60 151,586.29
应付职工薪酬 10,753,524.70 9,930,789.59 9,635,892.64
应交税费 3,366,148.99 2,989,402.65 11,899,748.74
其他应付款 85,768.17 15,138.23 2,617.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2,000,00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12,992,104.21 116,487,609.88 193,267,799.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000,000.00 38,000,000.00 0.00
递延收益 21,646,333.31 11,593,333.31 4,153,333.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646,333.31 49,593,333.31 4,153,333.31
负债合计 173,638,437.52 166,080,943.19 197,421,132.74
股东权益
股本 45,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资本公积 59,226,576.80 59,226,576.80 59,226,576.80
盈余公积 22,500,000.00 22,500,000.00 22,5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55,101,133.15 204,158,120.21 160,226,343.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381,827,709.95 330,884,697.01 286,952,920.75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0.00
股东权益合计 381,827,709.95 330,884,697.01 286,952,920.7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555,466,147.47 496,965,640.20 484,374,053.4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3,055,216.36 325,639,954.92 353,959,673.54
减:营业成本 195,129,100.98 188,871,943.17 203,907,721.33
税金及附加 3,039,750.55 2,411,297.05 2,360,708.68
销售费用 23,812,297.62 23,214,315.23 23,896,352.51
管理费用 36,061,854.38 33,823,490.60 33,102,297.12
财务费用 1,481,274.59 6,781,661.14 8,603,730.87
资产减值损失 -269,819.87 -616,557.20 3,066,9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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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50,780.82 - -
二、营业利润 73,851,538.93 71,153,804.93 79,021,864.80
加:营业外收入 7,120,500.00 1,908,004.14 1,326,773.32
减:营业外支出 684,545.47 577,904.79 3,157,447.43
三、利润总额 80,287,493.46 72,483,904.28 77,191,190.69
减:所得税费用 11,344,750.52 10,552,128.02 11,359,801.16
四、净利润 68,942,742.94 61,931,776.26 65,831,389.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68,942,742.94 61,931,776.26 65,831,389.53

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0.0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532 1.376 1.4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1.532 1.376 1.463
六、综合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68,942,742.94 61,931,776.26 65,831,389.53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0.00 0.00 0.00
总额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3,055,216.36 325,639,954.92 353,959,673.54
减:营业成本 195,129,100.98 188,871,943.17 203,907,721.33
税金及附加 3,039,750.55 2,411,297.05 2,360,708.68
销售费用 23,812,297.62 23,214,315.23 23,896,352.51
管理费用 36,048,414.38 33,823,490.60 33,102,297.12
财务费用 1,494,354.59 6,781,661.14 8,603,730.87
资产减值损失 -269,819.87 -616,557.20 3,066,998.23
加:投资收益 50,780.82 0.00 0.00
二、营业利润 73,851,898.93 71,153,804.93 79,021,864.80
加:营业外收入 7,120,500.00 1,908,004.14 1,326,773.32
减:营业外支出 684,545.47 577,904.79 3,157,447.43
三、利润总额 80,287,853.46 72,483,904.28 77,191,190.69
减:所得税费用 11,344,840.52 10,552,128.02 11,359,801.16
四、净利润 68,943,012.94 61,931,776.26 65,831,389.5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1,732,360.01 247,437,904.52 218,956,086.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0.0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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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39,312.02 1,593,337.62 959,43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971,672.03 249,031,242.14 219,915,525.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7,401,227.85 55,997,501.18 66,539,377.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109,663.12 28,197,077.32 24,263,593.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876,996.36 47,152,897.91 37,225,076.5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43,736.94 31,152,713.31 29,996,55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331,624.27 162,500,189.72 158,024,60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40,047.76 86,531,052.42 61,890,917.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395.00 636,410.15 267,150.00
资产收回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50,780.82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52,175.82 636,410.15 267,1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8,847,570.78 12,791,666.68 15,431,320.67
资产支付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847,570.78 12,791,666.68 15,431,320.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95,394.96 -12,155,256.53 -15,164,170.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5,000,000.00 95,000,000.00 16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80,000.00 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580,000.00 103,000,000.00 169,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0 117,000,000.00 19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19,768,766.01 24,939,290.01 22,295,295.78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1,698.12 2,316,037.73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240,464.13 144,255,327.74 213,295,295.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60,464.13 -41,255,327.74 -44,295,295.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674.47 1,661.88 1,637.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186,863.14 33,122,130.03 2,433,088.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340,900.31 60,218,770.28 57,785,681.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527,763.45 93,340,900.31 60,218,770.2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1,732,360.01 247,437,904.52 218,956,086.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0.00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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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25,812.02 1,593,337.62 959,43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958,172.03 249,031,242.14 219,915,525.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7,401,227.85 55,997,501.18 66,539,377.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109,663.12 28,197,077.32 24,263,593.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876,996.36 47,152,897.91 37,225,076.5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43,316.94 31,152,713.31 29,996,55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331,204.27 162,500,189.72 158,024,60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26,967.76 86,531,052.42 61,890,917.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395.00 636,410.15 267,150.00
资产收回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50,780.82 0.00 0.00
636,410.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52,175.82 267,1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8,847,570.78 12,791,666.68 15,431,320.67
资产支付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0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847,570.78 12,791,666.68 15,431,320.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795,394.96 -12,155,256.53 -15,164,170.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5,000,000.00 95,000,000.00 16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80,000.00 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580,000.00 103,000,000.00 169,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0 117,000,000.00 19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19,768,766.01 24,939,290.01 22,295,295.78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1,698.12 2,316,037.73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240,464.13 144,255,327.74 213,295,295.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60,464.13 -41,255,327.74 -44,295,295.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674.47 1,661.88 1,637.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826,216.86 33,122,130.03 2,433,0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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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340,900.31 60,218,770.28 57,785,681.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514,683.45 93,340,900.31 60,218,770.28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2,452.72 177,584.80 -950,190.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7,117,500.00 1,652,200.00 1,227,000.0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75,54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392,996.29 1,348,602.49 2,391,886.40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50,780.82 - -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303,552.75 -326,647.27 -341,693.77
外收入和支出
企业所得税影响额 -1,095,639.36 -475,766.23 -385,343.5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825,423.28 2,365,973.79 1,941,658.8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45% 3.82% 2.95%
占净利润比重
(三)财务比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3.05 2.51 1.41
速动比率(倍) 2.94 2.40 1.32
资产负债率 31.26% 33.42% 40.7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
- - -
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0 1.99 2.39
存货周转率(次) 15.85 12.87 10.6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095.22 9,672.41 10,242.00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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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倍) 46.39 11.45 9.7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1 1.92 1.38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2 0.74 0.05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
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和采矿权等除外)/净资产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资产结构保持相对稳定。从报告期内的
资产构成来看,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略高。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上述资
产结构是与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状况相适应的。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
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90%、70.14%和65.08%。报告期内,公
司负债中的借款和应付账款的占比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①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要
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材料及低易品销售
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8%以上,公司主营业
务突出、收入来源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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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2,740.86 98.30% 32,289.21 99.16% 35,127.06 99.24%
其他业务收入 564.67 1.70% 274.78 0.84% 268.91 0.76%
合计 33,305.52 100.00% 32,564.00 100.00% 35,395.97 100.00%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趋势稳定,2016 年度相比于 2015 年
度增长 741.52 万元,增长率为 2.28%。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4 年下降
2,831.91 万元,下降比率为 8.08%,主要系公司平板显示应用领域的客户宸鸿集
团的产品结构调整,其所需正胶剥离液下降所致。
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按行业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平板显示 14,008.46 42.79% 14,164.06 43.87% 16,116.54 45.88%
半导体 9,903.28 30.25% 9,125.30 28.26% 9,821.56 27.96%
光伏太阳能 8,584.01 26.22% 8,667.42 26.84% 8,937.53 25.44%
其他 245.10 0.75% 332.43 1.03% 251.44 0.72%
合计 32,740.86 100.00% 32,289.21 100.00% 35,127.0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结构稳定,主要为半导体、平板显示、光伏太
阳能等三大领域,基本维持在 45%、30%、25%的结构。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中平板显示、半导体、光伏太阳能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42.79%、30.25%和
26.22%,较 2014 年和 2015 年无明显变化。
②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成本 19,512.91 18,887.19 20,390.77
占营业收入比例 58.59% 58.00% 57.61%
营业收入增幅 2.28% -8.00% 33.67%
营业成本增幅 3.31% -7.37% 28.15%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20,390.77 万元、18,887.19
万元和 19,512.91 万元。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③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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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42.33% 42.16% 42.63%
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应用领域
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整体水平较高,主要是
因为:
1)湿电子化学品产品附加值较高
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产业链的前端,对元器件/部件的功能和性状构成重要
影响,并通过产业传导影响到终端整机产品的性能。尽管湿电子化学品在下游电
子元器件成本中占比较小,但其直接决定着下游最终产品性能的稳定性,故下游
行业对湿电子产品的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有着很高的的要求,因此湿电子化学品
产品具有附加值高的特点。下游半导体、平板显示等领域大型客户在采购其配套
用湿电子化学品时会重点关注产品纯度、质量,对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低,业内
领先湿电子化学品企业一般均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2)技术研发能力突出是公司保持高毛利的持续动力
纯化技术、混配技术是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两个核心工艺技术,前者决定
了公司基本工艺水平,而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用以开拓产品适配范围的能力保
证。
目前,公司产品已全面达到 G2 标准,部分核心产品已达到 G3 标准,部分
产品已成功应用到 8 吋集成电路高端封装测试环节和平板显示高世代线,产品应
用领域的高端化发展正是公司研发实力的最好证明。
公司下游各主要应用领域中产品更新换代快,生产工艺每家企业各有不同,
且均在不断尝试更为高效、精细的制造工艺,期间工艺变化会导致杂质种类、颗
粒大小等随之而动,混配能够在某一技术标准之内研制出客户所需清洗、蚀刻用
湿电子化学品,适应不同的功能性要求。
一方面,公司根据目前市场上尚未国产化的产品,有针对性的进行新品研发
立项,实现进口替代。受益于快速的研发、销售以及应变能力,公司产品通常会
领先于国内同行,抢占市场先机,获得超额利润。
另一方面,公司长期跟踪客户,通过全方位配套服务及时发现客户的新需求,
针对特定问题进行功能性产品研发,针对性、专用性强。目前,公司已成功研发
出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 GATE(钛-铝-钛)蚀刻液、低张力正胶显影液、高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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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胶专用环保无苯显影液、铝钼蚀刻液、低张力 ITO 蚀刻液、低温型水系正胶
剥离液、硅晶表面高效清洗腐蚀剂等产品,并申请专利,上述产品均已实现对进
口产品替代,能够较好地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3)应用领域结构、产品结构布局合理
随着公司产品在半导体领域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光伏太阳能领域的日渐稳
定,再加上平板显示领域方兴未艾,公司赢利渠道成功实现由点到面的实质性转
变。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是受益于在平板显示领域的快速
发展。
纯化方面,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实现大部分产品达到G2标准的企业,且产
品等级仍在不断提升。应用领域方面,公司已有部分产品应用至半导体8吋线高
端封装中;平板显示领域稳扎稳打,实现由低世代线向高世代线全面覆盖。
④报告期内费用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2,381.23 7.15% 2,321.43 7.13% 2,389.64 6.75%
管理费用 3,606.19 10.83% 3,382.35 10.39% 3,310.23 9.35%
财务费用 148.13 0.44% 678.17 2.08% 860.37 2.43%
合计 6,172.18 18.53% 6,381.95 19.60% 6,560.24 18.53%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体变化趋势与经营规模变化趋势相似,公司期间
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较为平稳,公司对期间费用的管控能力较好。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4.00 8,653.11 6,189.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9.54 -1,215.53 -1,516.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6.05 -4,125.53 -4,429.5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27 0.17 0.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18.69 3,312.21 243.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81 1.92 1.3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2 0.74 0.0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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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较;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173.24 24,743.79 21,895.61
营业收入 33,305.52 32,564.00 35,395.9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
72.58% 75.99% 61.86%
入×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约在 7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通过票据结算及票据背书进
行收款和支付的行为所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款情况良好,公司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总体呈上升趋势,体现了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的总体增长以及加强
销售回款的管理效果。
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较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4.00 8,653.11 6,189.09
净利润 6,843.27 6,193.18 6,583.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1,269.73 2,459.93 -394.05
净利润的差额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略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随着营
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规模也有所增加所致。
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 2,459.93 万元,主
要系:①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期末净值较期初减少 1,094.45 万元;②存货周
转加快,存货对资金占用减少,2015 年末,存货较期初减少 525.63 万元。
2016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 1,320.74 万元,主
要系:①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期末净值较期初减少 579.77 万元;
②预收账款增加,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638.05 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516.42 万元、-1,215.53 万元和-1,879.5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出主要用于购建 8 万吨湿电子化学品一期及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
化学品项目二期项目厂房、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固定资产,以扩大生产经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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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与公司目前所处快速发展阶段的特征相适应。为
了提高资金收益,发行人 2016 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 万元
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理财产品已赎回。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4,429.53 万元、-4,125.53 万元和-2,166.0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
金流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支付银
行利息及股利分配。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本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股利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发展计划提出,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4、公司股利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
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东股利。
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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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
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
定性,注重现金分红。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运行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应当每年度至少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
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股利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
划,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20%。
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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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股利
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的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
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公司股价和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合理角度出发,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
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在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
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接受公众投资
者对利润分配事宜的建议和监督。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
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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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
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
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
接受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监督。
十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江化微贸易,江化微贸易基本情况
如下:
(一)江化微贸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14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住所 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1 幢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殷福华
营业期限 2016 年 7 月 14 日至 2036 年 7 月 13 日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
主营业务
材料、化工产品、包装材料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包装材料、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料、日
用百货、劳保用品、卫生用品、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建材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二)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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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2,013,170.00
净资产 1,999,730.00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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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量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万股,发行后
总股本不超过 6,00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
责实施,用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 项目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投入 建设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万元)
(万元) 期
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 锡环管
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 1.5 锡经信函 [2010]90 号、
1 40,211.28 33,049.27
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年 [2015]3 号 锡环表复
3.5 万吨产能建设) [2012]132 号
2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
合计 45,211.28 33,049.27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 45,211.28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
33,049.27 万元,全部投入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
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缺口部分通过公司自筹资
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适当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
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已开工建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
入 28,018,716.51 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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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
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项目)
年产 8 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
(二期 3.5 万吨项目)的项目规模总投资(含铺底流动资金)为 40,211.28 万元
人民币。其中:建筑工程费 2,20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22,020.00 万元,安装工
程费 8,808.00 万元,无形资产投资 1,450.00 万元,其他费用 2,008.00 万元,其他
资产 300.00 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 3,175.28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估算投资(万元) 占投资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2,200.00 5.47
2 设备购置 22,020.00 54.76
3 安装工程费 8,808.00 21.90
4 无形资产投资 1,450.00 2.98
5 其他费用 2,008.00 4.99
6 其他资产 300.00 0.75
7 基本预备费 250.00 1.24
建设投资合计 37,036.00 92.10
8 铺底流动资金 3,175.28 7.90
项目规模投资合计 40,211.28 100.00
本项目生产工艺由企业自主设计,根据生产工艺和原材料、产品的特性,主
要设备选择进口。本项目生产线主要设备构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套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备注
1 颗粒仪器 1 30.00 30.00 进口
2 10m3 储罐 1 30.00 30.00 国内外组合
3 清洗机台 1 30.00 30.00 国内外组合
4 压缩空气机 1 35.00 35.00 国内外组合
5 双氧水纯化设备 4 10.00 40.00 国内外组合
6 蚀刻机 1 40.00 40.00 国内外组合
7 匀胶机 1 50.00 50.00 进口
8 20L 清洗机 2 30.00 60.00 国内外组合
9 40m储罐 1 80.00 80.00 国内外组合
10 膜厚仪 1 80.00 80.00 进口
11 氢氟酸提纯设备 3 30.00 90.00 国内外组合
12 4L 清洗机 5 20.00 100.00 国内外组合
13 污水处理设备 1 150.00 150.00 国内外组合
14 等离子质谱仪 1 160.00 160.00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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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ICP-MS 1 180.00 180.00 进口
16 18 兆超纯水 1 200.00 200.00 国内外组合
17 200L 清洗机 4 60.00 240.00 国内外组合
18 ERP 1 260.00 260.00 进口
19 氨水提纯设备 1 280.00 280.00 国内外组合
20 镜像显微镜 1 280.00 280.00 进口
21 PLC 控制系统 2 150.00 300.00 国内外组合
22 消防系统 1 350.00 350.00 国内外组合
23 扫描电镜 1 350.00 350.00 进口
24 净化室系统 2 250.00 500.00 国内外组合
25 槽车灌装线(CCB) 10 70.00 700.00 国内外组合
26 晶圆/基板曝光机 1 700.00 700.00 进口
27 4L 灌装线 4 180.00 720.00 国内外组合
28 30m储罐 15 70.00 1,050.00 国内外组合
29 200L 灌装线 4 240.00 960.00 国内外组合
30 净化过滤系统 40 30.00 1,200.00 国内外组合
31 20m混配设备 10 150.00 1,500.00 国内外组合
32 6.5m混配设备 20 90.00 1,800.00 国内外组合
33 10m混配设备 15 120.00 1800.00 国内外组合
34 内衬 PFA 槽车 15 USD25.00 USD375.00 国内外组合
35 氟化铵吸收设备 1 USD350.00 USD350.00 国内外组合
36 硝酸纯化设备 1 USD300.00 USD300.00 国内外组合
本项目采用公司已有的湿电子化学品成熟的生产工艺。公司是国内湿电子化
学品行业的领先企业,具有显著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优势。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二)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本项目所采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成熟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过长期的研
究和开发,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掌握
了湿电子化学品多项关键技术,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六、发行人技术研发
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处于江苏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化工企
业监测点范围内,位于江阴市周庄镇周南工业集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设
备安装建设在现有厂房内,配套仓储用地约30亩,位于公司厂区内及北侧空
地。公司已取得本次募投配套仓储用房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主要采用物理的提纯技术及混配技术,将工业级的化工原
料提纯为超净高纯化学试剂,并按照特定的配方混配为具有特定功能性的化学试
剂。本项目较少涉及化学反应,不存在大量的化学反应副产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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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分为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试车考核四个阶段。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以及技术交流、询价、合同谈
判及签约等工作;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场地的勘测、工程总体设计、初步
设计和详细设计;施工安装包括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施工、安装、
机械试车等;试车考核包括对生产装置进行化工投料到生产出合格产品,投料运
转稳定后进行各工艺装置性能指标的考核。
本项目涉及产品比较多,为尽早使项目产生效益,各产品生产装置分期分批
建设,建设完成一批,投产一批,具体时间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安排如下:
序 建设时间 T年 T+1 年
号 建设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1 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2 土建施工阶段
3 设备选型及订购阶段
4 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
5 生产前准备工作及试产阶段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万元
一 项目规模总投资(含铺底流动资金) 40,211.28
二 年均净利润 11,395.78
三 税后内部收益率 29.69%
四 税后财务净现值(ic=12%) 34,240.59
五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4.52
六 盈亏平衡点 30.44%
(二)偿还银行贷款
目前公司的资金来源除了来自于股东投入和自身经营积累外,主要依赖银行
贷款,融资渠道单一且融资成本较高,同时,公司的银行贷款中均需实际控制人
提供保证担保,部分贷款附加第三方保证担保,发行人目前的融资方式影响发行
人的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也增加发行人融资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金额占负债及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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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保证借款 8,000.00 7,000.00 4,200.00
保证无抵押借款 — 2,500.00 7,500.00
借款合计 8,000.00 9,500.00 11,700.00
负债合计 17,917.21 16,608.09 19,326.78
借款占负债比例 44.65% 57.20% 60.53%
总资产 56,048.94 49,696.56 48,437.41
借款占总资产比例 14.27% 19.12% 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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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提示的风险外,公司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一)技术风险
1、技术泄密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在十余年的生产
经营过程中在精密纯化技术、精密混配技术、精密检测分析技术、高纯包装技术
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工艺诀窍、产品配方、检测方法、包装手段等专利、非专利
技术。上述技术是公司产品技术等级、功能性优势的重要保障,构成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
若公司的核心技术因保管不善泄漏或被人恶意泄漏,导致公司在某些产品类
别上丧失竞争优势,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技术被超越风险
公司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的龙头企业之一,可以为下游平板显示、半导体及
LED、光伏太阳能等领域提供高端电子化学材料。湿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等级取决
于产品的纯度、洁净度和功能性。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在国内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各种新产品、新应用、新技
术层出不穷。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竞争对手的不断追赶、新进入者带来的竞争,
公司存在技术被超越的风险。若公司不再具备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和研发水平,
公司的竞争优势将被大大削弱。
3、无法预知未来技术更新的风险
电子化学品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之发展规律,湿电子化学品更是如
此,下游产品的生产工艺、加工方法、应用领域的变化都需要湿电子化学品做出
相应革新以适应新需求。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及 LED、光伏太阳能等新兴领域
及行业,上述领域的技术标准、生产工艺、加工方法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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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较大的革新、进步空间。若下游市场的技术更新趋势公司无法预知,则公司在
产品研发、客户积累等方面将滞后于市场,无法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
更新换代,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二)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内湿电子化学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对未来的良好预期,国内现有的湿
电子化学品企业势必不断加大投入,以提升自身竞争力,从而导致市场竞争的加
剧。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有着较高的技术壁垒、客户壁垒、规模与资金壁垒和资质
壁垒,但随着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盈利能力的不断体现、市
场影响力不断提升,不排除有一定技术积累、较大资金规模、较强市场号召力的
相关企业进入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加入竞争。
因此,公司未来有可能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的加剧将对公司
的产品定价、客户维护、技术保密、人员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将削弱公司的盈
利能力。
2、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布局合理,长期以来公司坚持分散风险、广泛布局、重
点突破的经营理念,在平板显示、半导体及 LED、光伏太阳能等领域的湿电子
化学品均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下游领域的产业变化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盈利水平
有较大的影响,如下游产业的市场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
的波动。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包括氢氟酸、异丙醇、硝酸、氢氧化钾、
四甲基氢氧化铵、无水乙醇、双氧水、硫酸、氢氧化钠等),大部分市场供应充
足、价格相对稳定,但原材料的价格会受原油、煤炭及采矿冶金、粮食等行业相
关产品价格的影响。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原材料合计占公司
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8.80%、69.82%和 68.58%。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给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在行业现有技术条件下,上述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的情况难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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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在可预见的未来,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重要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部分剥离液产品的原材料为剥离液回收液,该种剥离液回收液均向默克
电子采购。默克电子对公司客户中电熊猫系客户使用后的剥离液进行回收,经过
提纯处理加工,然后向本公司销售。目前,公司较难从其他既具备资质又具备回
收技术的供应商采购剥离液回收液,若默克电子终止向公司供应,或者大幅提高
供应价格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
5、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产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
导体、太阳能等电子工业领域,因公司下游客户的采购议价及部分技术水平要求
不高,竞争激烈的产品因竞争对手价格竞争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持续下
降。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超净高纯试剂销售均价分别为:7.71 元/
升、6.52 元/升及 6.01 元/升,公司光刻胶配套试剂销售均价分别为:13.31 元/升、
12.23 元/升及 11.22 元/升,但因石油化工基础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公司原材料采
购价格下降以及公司持续开发高毛利产品和业务等因素使得公司报告期内毛利
率保持稳定水平,若未来公司产品销售均价持续下降,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
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
6、公司销售区域过度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按照地区分布划分,华东区域的销售金额和占比较
高,且近几年不断提升,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华东区域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分别为 23,411.33 万元、24,737.97 万元和 25,508.44 万元,占比分别为
66.65%、76.61%、77.91%,公司存在销售区域过度集中的风险,后续若华东区
域销售出现下降,而其他区域销售未能弥补华东区域销售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
造成不利影响。
(三)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1、环保风险
(1)公司日常经营涉及的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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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的污染较少,但仍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
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治
理成本将不断增加;同时,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可能产生的环保
事故,也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风险
公司与江阴市工业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由
其负责公司的危险废弃物处置,2014 年 8 月之后,因江阴市工业固废处理中心
有限公司未能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导致公司将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仓库
内的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废弃物管制作业
规范》,在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暂存于公司仓库内的
危险废弃物设有专人管理,并将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向环保主管
部门申报。
经江阴市环境保护局、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
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向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转移 4.45 吨
废活性炭、1.7 吨废滤材、0.985 吨废离子交换柱,目前,公司尚有 1.18 吨废盐
储存于公司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已将废盐储存于公司
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的情况向江阴市环境保护局报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周庄分
局同意公司将 1.18 吨废盐暂存于公司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至 2017 年年底。
2017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与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兴凌霞”)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委托处置、运输合同》,约定由宜兴凌霞负责运
输、处置发行人的危险废弃物,宜兴凌霞具有无锡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编号为:
JS0282OOI366-7 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宜兴市
在江苏省辖区内,因此发行人将危险废弃物向宜兴凌霞转移处置,不属于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发行人的危险废弃物
向宜兴凌霞转移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后续,发行人将按照合同及法律法规
的要求向宜兴凌霞转移处置,发行人危险废弃物处置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如果公司危险废弃物一直得不到有效处置,导致公司厂区内的危险废弃物超
过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的贮存能力,或者因长期贮存危险废弃物所引起的环保问
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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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中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有易燃、易爆、
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
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为此国务院分别出台了《安全生产许
可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化学试剂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规定。
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
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无法回收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6,964.01 万
元、15,765.41 万元和 14,476.96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47.93%、48.41%
和 43.47%。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使公司的流动资金面临较大压力,且部分中小
客户存在因其现金流状况欠佳导致的应收款回收风险。今后,随着公司销售收入
的持续增长和客户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大,公司流动
资金偏紧的问题可能一直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将导致发生坏账或无法收回的风
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7.94%。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项目从投入到产
生效益,需要较长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存
在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五)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11 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 3 年),享受自认定
年度起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12 年 8 月 6 日,
公 司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 获 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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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232000619),有效期为三年。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
审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0189),有效期为
三年,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772.58 万元、
692.18 万元、756.32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 11.57%、11.18%、10.97%。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
优惠政策,或者如果未来国家对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作出调整,取消或减少相关
税收优惠幅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市场销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3.5 万吨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
建成达产后,将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以及产品的技术水平。尽管公司产能扩
张是建立在对市场、品牌、技术、公司销售能力等进行谨慎可行性研究分析的基
础之上,但由于市场需求不可预测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状况等
多种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能否尽快扩大市场销售,仍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增加 35,036.00 万元,
增加年折旧费约 3,319.2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若产品销售不顺利,或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效益不如预期,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而导致经
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规模快速扩张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
对高水平研发、营销、管理、财务人才的需求大幅上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越来
越大,特别是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如果公司现有管
理体制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尤其是本次发行后,随着资产和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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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扩张,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质量
管理及技术研发等人才需求将大幅增加。若公司不能继续加快培养或引进相关高
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八)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虽然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
投产后,公司经营业绩将保持增长,但在募投项目投产前,或者公司募投项目投
产后的盈利规模短期内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那么公司摊薄后的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九)贷款抵押物被执行的风险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抵押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对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后续将会继续申请贷款,并根据银行相关要求以
自有土地、房产进行抵押担保,若今后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出现资金流情
况欠佳带来的贷款违约,或由于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等
带来的抵押物被执行风险,依据公司在执行抵押合同的约定,公司可能会发生抵
押土地房产被拍卖、协议折价、变卖等风险,导致经营场所发生重大变化,对公
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十)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收益机会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
景的影响,还受到投资者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
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出现受上述因素影响背
离其投资价值的情况,进而直接或间接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其它重大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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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金额
合同名称 贷款银行 借款人 借款期限 备注
号 (万元)
土地抵押、殷福
中信银行无锡分 2016 年 11 月 28 日
1 借款合同 江化微 4,000.00 华提供连带责任
行 -2017年11月28日
保证担保
江苏江阴农村商 房地产抵押、殷
2016 年 11 月 29 日
2 借款合同 业银行股份有限 江化微 4,000.00 福华提供连带责
-2019年11月1日
公司周庄支行 任保证担保
2、销售合同
由于本公司客户根据实际需求都采用采购批量小、多批次采购、供货周期短
等方式采购湿电子化学品,部分需求量大的客户会与公司签订大额采购合同和框
架协议。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1)2013 年 5 月 16 日,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基本采购合同,
约定本公司承诺自签订本协议后至少为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 10 年的稳定供
货期限。本公司根据具体采购订单确定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交货条件等要求供货。
(2)2014 年 5 月 27 日,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基本采购合
同约定,本公司承诺自签订本协议后至少为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 10 年的稳
定供货期限。本公司根据具体采购订单确定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
间、交货地点、交货条件等要求供货。
(3)2015 年 1 月 1 日,中电熊猫平板与本公司签订了化学品采购基本合同,
本公司按照订单注明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总货值、交货方式、要求
交货的时间等要求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首期到期后,将自动延期,
每次延期一年。
(4)2015 年 1 月 26 日,中电熊猫液晶与本公司签订化学品采购供应基本
合同约定,本公司按照订单确定的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日期、交
货地点及单价或价款的金额等要求供货,合同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自动延长。
(5)2015 年 11 月 11 日,启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代
工合约书,约定授权本公司代工生产终端客户为南京中电熊猫平板之平板显示使
用之铜蚀刻液,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6)2016 年 1 月 4 日,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寄售合
约约定,本公司按照订单确定的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日期、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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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及单价或价款的金额等要求供货,合约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7)2016 年 10 月 1 日,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物资
购销协议,本公司按照订单规定的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日期、交
货地点及单价或价款的金额等要求供货,合约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8)2016 年 12 月 28 日,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化学品
采购基本合同,本公司按照订单规定的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及单价或价款的金额等要求供货,合约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9)2016 年 12 月 29 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采购
框架合同,本公司按照订单规定的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日期、交
货地点及单价或价款的金额等要求供货,合约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采购合同
根据自身生产、销售模式,同时为了有效控制库存量,公司采取小批量、多
批次,短周期供货的方式采购原材料,往往会与部分预计年度采购量较大的供应
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具体根据订单确定采购事项。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供应商名称 签订日期 有效期 备注

2017 年 1 月 1 日- 采购特定级
1 镇江林成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9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冰醋酸
2017 年 1 月 1 日- 特定级二乙
2 宁波市联凯化学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9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醇单丁醚
福建省邵武市永飞化工有限 2017 年 1 月 1 日- 采购特定级
3 2017 年 1 月 18 日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氢氟酸
2017 年 1 月 1 日- 采购特定级
4 太仓新太酒精销售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7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无水乙醇
2017 年 1 月 1 日- 采购特定级
5 昆山市申才化工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8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氢氟酸
2017 年 1 月 1 日- 采购特定级
6 昆山市兴和化工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8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硝酸
采购特定级
2017 年 1 月 1 日-
7 江阴金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6 日 异丙醇、丙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酮、乙酸乙酯
采购特定级
2017 年 1 月 1 日-
8 泰州市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9 日 氢氧化钠、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氧化钾
2016 年 12 月 24 2017 年 1 月 1 日- 采购特定级
9 上海京滕化工有限公司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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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 月 1 日- 采购特定级
10 杭州精欣化工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9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过氧化氢
2017 年 1 月 1 日-
11 江阴市高博塑业 2017 年 1 月 18 日 塑料瓶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保险合同
(1)2016 年 7 月 8 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
向被保险人江化微签发保险单号为 AWUXBJY02916Q000372Y 号的财产综合险
保险单。保险期限为: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零时起至 2017 年 7 月 9 日二十四时
止;承保标的项目为: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金额为:139,194,137.21 元。
(2)2016 年 7 月 13 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
司向被保险人江化微签发保险单号为 AWUXBJY02916Q000382I 号的财产综合险
保险单。保险期限为:自 2016 年 7 月 14 日零时起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二十四时
止;承保标的项目为:固定资产和存货;保险金额为:100,350,623.26 元。
5、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16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就本次 A 股发行上市保荐工作与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根据上述协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负责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的保荐工作。
2015 年 4 月 16 日,本公司就本次 A 股发行工作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了《A 股主承销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6、建筑施工合同
2015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就“年产 8 万吨超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
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与江阴长寿建
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内容为建筑面积 7,942.78 平
方米,签约合同价为 12,837,264.32 元,江阴长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按照
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相应工程维
修责任。
7、工业强基工程合同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通过招标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就高精度铜蚀刻液重点
项目签署了 2016 年工业强基工程合同书,约定至 2019 年 6 月完成年产高精度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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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刻液 7,000 吨的生产能力等,该项目获得了工信部批复的批复专项资金 1,44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专项资金 1,358 万元,其余部分将在验收合格后按有
关规定下达。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涉及重要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
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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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 0510-86239858 0510-86969502 唐艳
寿云顾路 58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商): 覃文婷、张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021-68498530 021-684985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东
25 楼
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胡琪、王月
010-88004488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6 号新闻大厦七层 鹏
审计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潘永祥、孙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0510-68932378 0510-68780780
广友
(特殊普通合伙) 四楼
资产评估机构: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 赵永顺、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 0519-88155678 0519-88155675
72 号 晓忠
务所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 021-68873878 021-68870064 -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厦 36 楼

收款银行:
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 账号:4000010209200006013
限责任公司
行振华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证券大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3 月 24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3 月 27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3 月 29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7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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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6:30
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 581 号
联系人:唐艳
电话:0510-86239858-8088
传真:0510-8696950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栋 22 层
联系人:覃文婷、张东、盛理峰、米耀
电话:021-68498530
传真:021-6849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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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摘要》之签章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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