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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4-13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Dahao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书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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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 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承诺:“自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大豪科技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上述大豪

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公司所持大豪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则每十二

个月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5%,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大豪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大豪科技股票时,本公

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大豪科技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大豪科技股份的,本公司承诺

违规减持大豪科技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大豪科技所有,同时

本公司持有的大豪科技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

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大豪科技,则大豪科技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

红中与本公司应上缴大豪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在大豪科

技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大豪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郑建军、吴海宏、孙雪理、谭庆、赵玉岭分别承诺:“自

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大豪科技回购本

人持有的上述大豪科技股份;如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的上述大豪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承诺在担任大豪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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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大豪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大豪科技股份。

本人所持大豪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本人拟转让所持大豪科技股票

时,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大豪科技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大豪科技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

减持大豪科技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大豪科技所有,同时本人

持有的大豪科技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

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大豪科技,则大豪科技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

上缴大豪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在大豪科技上市后至上述

期间,大豪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二、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承



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当出现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且非在股价稳定措施

实施期内的情况时,则触发本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本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回购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本公司回购义务触发条件”)。其中当日已公告

每股净资产为1)本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或2)如最新报告期

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

等情况导致大豪科技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股价稳定

措施实施期为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其后6个月。

本公司证券部负责本公司回购义务触发条件的监测。在本公司回购义务触发

条件满足的当日,本公司应发布公告提示本公司将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以稳定股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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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应于本公司回购义务触发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定

股份回购预案并进行公告,股份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

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股份回购预案

应明确本公司将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股份回购价格区间参考本

公司每股净资产并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用于股份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高于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结合本公司

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股份回购议案经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

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本公司实施股份

回购的相关决议。本公司将在启动上述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已

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

计划后,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本公司回购义务触发条

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的承诺,则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承担增持本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

本公司如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同时出具将履行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承诺:“自大豪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

当出现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大豪科技已公告每股净资产

(当日大豪科技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大豪科技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

资产,或2)如最新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

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致大豪科技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则为经调整

后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则触发大豪科技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本公司

承诺就大豪科技股份回购预案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如大豪科技股份回购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大豪科技

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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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科技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大豪科技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大豪科技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大豪科技未能按照已公布的股

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时,则触发本公司增持大豪科技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

(以下简称“增持触发条件”)。

大豪科技证券部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

日,大豪科技应发布公告提示大豪科技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

且大豪科技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未履行,并通知本公司采取措

施稳定股价。

本公司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大豪科技股价:本公司在接到大豪科技

证券部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大豪科技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大

豪科技,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大

豪科技进行公告。本公司将在接证券部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

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大豪科技股份,增持股份数

量不低于大豪科技总股本的0.5%,但不超过大豪科技总股本的2%。在实施上述

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大豪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大豪科技

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增

持计划后,自大豪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持触发条件再次

得到满足,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大豪科技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大豪科技可将本公司增持义务触发

当年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

始至本公司履行承诺期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大豪科技股份不予转让。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大豪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大豪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期间内,当出现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大豪科技已公告每

股净资产(当日大豪科技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大豪科技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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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股净资产,或2)如最新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

数据公告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致大豪科技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则

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则触发大豪科技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

如大豪科技股份回购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大豪科技

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大豪

科技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大豪科技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大豪科技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大豪科技未能按照已公布的股

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时,则触发本人增持大豪科技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

(以下简称“增持触发条件”)。

大豪科技证券部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

日,大豪科技应发布公告提示大豪科技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

且大豪科技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未履行,并通知本人采取措施

稳定股价。

本人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大豪科技股价:

本人在接到大豪科技证券部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大豪科技股

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大豪科技,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

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大豪科技进行公告。本人将在接证券部通知之日起6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大豪

科技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大豪科技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平均薪酬

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大豪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高于当日大豪科技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人

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大豪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

持触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人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本人在增持计

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大豪科技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大豪科技可将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

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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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人履行承诺期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大豪科技股份不予转让。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以及在大豪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

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如本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公司未

依法及时履行赔偿承诺的,本公司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

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承诺:“1、本公司承诺,大豪科技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大豪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

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大豪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

利息。(若大豪科技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购回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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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大豪科技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大豪科技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2、如大豪科技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若本公司未按照前述承诺购回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本公司未按照前述承诺赔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自愿按

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大豪科技股票,从而为本公司需要

承担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大豪科技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如因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告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承诺:“因本单位为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本单位为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单位为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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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当年盈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除

特殊情况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

的20%。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

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分红规划

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对股东现金分红的回

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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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配决策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本

公司特制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根据

该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50%。在满足上述以现金方式利润分配的前提下,公司还可以酌情提高

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利润分配,以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

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决定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分红

回报规划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二)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累积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五、 国有股划转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2]69号),本

次按照发行A股数量5,100万股发行后,本公司国有股东一轻控股需将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510万股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若实际发行A股数量低于

5,100万股,则划转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计算。


六、 本次发行方案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万股,主要内容

为:

发 行 股 数 占 发 行 后 总 公开发行股票 5,100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
股本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1%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本次发行预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 5,100 万
数量: 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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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1.17 元

发行日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发行后总股本: 44,7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后,一轻控股仍将保持对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对公司控制权、治理

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
的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因此,本次公开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


七、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存在一定季节性波动,每年春节假期之前均为传统销售淡季。
公司的下游整机厂商以民营企业为主,春节期间员工放假时间普遍较长,导致春
节前采购规模下降幅度较大,通常于每年春节假期结束之后逐步提升采购规模。
2015 年我国春节假期较 2014 年春节假期偏晚,也导致春节前的销售淡季时间较
2014 年有所延长,春节后的销售旺季相应顺延。因此,公司 2015 年 1-2 月销售
数量相对较少,结合 1、2 月实际经营情况,3 月份未完成订单数量以及前期营
业收入增值税退税等因素,预计 2015 年 1 季度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20%至
-40%。
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
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尽管 2015 年 1 季度公司业绩同比有所下降,但是造成该等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
于春节假期偏晚导致的季节性影响,使得 1 季度春节后销售旺季的时间较短。
2015 年春节假期之后,公司销售规模显著提升,与 2014 年 1 季度春节后行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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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气度较高时期的业绩水平基本一致,销售旺季特征十分明显。


八、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下游行业波动导致的业绩下降风险

本公司研发和生产的刺绣机电控系统、工缝机电控系统为公司的核心产品和
主要收入来源。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缝制机械设备整机制造行业的上游行业,公司
主要产品的增长依赖于缝制机械整机设备行业的增长,而缝制机械设备整机制造
行业的增长取决于服装、家纺装饰、鞋帽、箱包等终端产品加工行业的景气度。
如果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或停滞,使得消费者对服装、
家纺装饰、鞋帽、箱包等产品的消费能力严重下降,将会对缝制机械制造业的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缝制机械设备电控行业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但是如果出现缝制机械设
备整机制造行业增长速度持续放缓、终端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显著下降等下游行业
的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本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产生较明显的不利影响,并最终影
响本公司的经济效益。综上,公司存在下游行业波动导致的业绩下降风险。

(二)国际市场变动的风险

现阶段,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缝制机械设备制造基地,国内生产的缝制机械设
备有相当的比例用于出口。本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往国内的缝制机械设备整机生产
企业,经过整机配套后,除用于国内销售外,还出口到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而服
装、鞋帽、箱包等缝制机械设备的终端产品,其产销量则受到全球政治局势和经
济景气程度的影响。因此,如果出现国际政治形势、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以及出现非关税壁垒等贸易摩擦,则将对缝制机械设备整机出口产生较大的
影响,从而影响本公司缝制机械设备电控产品的销售情况。

(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行业内原有企业和新进入企业将可能采
取价格竞争的方式来扩大销售和市场份额。虽然本公司凭借技术、服务、质量等
优势,长期保持行业龙头地位,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未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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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面临缝制机械设备电控系统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的风险。
如果缝制机械设备电控系统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而公司未能及时加大技
术创新力度推动产品升级和更新换代、优化产品结构和工艺流程,以提高生产效
率、提高产品附加值或降低生产成本,则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负面影
响。综上,公司存在因为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导致的经营风险。

(四)业务集中度较高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本公司是专业从事各类缝制及针织设备电脑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
新技术企业,主要涉及刺绣机电控系统、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系统和针织横机电
控系统三大领域。其中,刺绣机电控系统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贡献来源。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积极发展具备良好市场前景的缝纫机和横机电控系统产品,
逐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但是刺绣机电控系统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仍然较高。
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本公司 2011 年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
到 75%以上,2012 年和 2013 年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80%左右。因此,刺绣机电
控系统产品作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贡献来源,其销售情况受刺绣机整机行业
整体景气度影响较大。从 2009 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电脑刺绣机行业开始回暖,
国内电脑刺绣机年产量缓慢增长,公司的经营业绩也随着行业发展出现一定增
长。但是,由于受到欧债危机引发的国内外宏观经济低迷以及刺绣机行业阶段性
调整的不利影响,2012 年度,公司刺绣机电控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出现较明显下
降,并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2013 年度,随着缝制设备整机行业回暖,
公司刺绣机电控以及工缝机电控等产品销量、收入和利润明显上升,公司的经营
业绩显著增长。2014 年 1-11 月,缝制机械行业基本实现平稳发展,工业总产值
和产销量均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其中 105 家缝制机械整机企业生产的电脑刺绣
机累计产量较上年同比下降 14.49%。2014 年度,公司刺绣机电控产品销量、收
入和利润略有下降。
综上,由于刺绣机电控系统在公司主营业务中占比依然较高,公司存在由于
业务集中度较高所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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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应收账款较高可能导致的坏账风险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6,209.81
万元、10,914.81 万元和 9,800.1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63%、
13.40%和 14.77%,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 87.44%、
93.00%和 84.77%。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业务
模式所决定的。本公司应收账款较为集中的客户主要为拥有较高的资信水平和偿
债能力的大中型缝制机械设备生产厂商。该等生产厂商与本公司合作时间较长,
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虽然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
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仍不排除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状况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货款回收不及时等因素造成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六)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

报告期内,除下属子公司股权之外,公司的对外投资包括资产负债表项下的
其他流动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公司在充分考虑
自身资金需求之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收益而购买的短期
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公司自 2004 年即持有的北京银行股
票。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所持其他流动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余额合计分别为 978.92 万元、790.51 万元和 1,380.60 万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投资收益合计分别为 162.18 万元、39.32 万元和 17.70 万元。
为规范本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投资决策
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投资的控制、决策和执行情况予以规定。如果公
司持有短期理财产品、国债等对外投资出现投资损失,或者由于北京银行股价大
幅下跌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其他未来可能发生的对外投资业务出现
投资损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之一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将每年新增产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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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绣机电控系统 5,000 套、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系统 20,000 套、横机电控系统 20,000
套和专用伺服系统 50,000 轴。该项目投产后,本公司能否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
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项目投资的收益和公司整体效益。
虽然本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对该项目
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预测分析,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本公
司市场开拓能力等方面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新增产能不能顺利消化,将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税收优惠风险

1、所得税优惠

2008 年 12 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大豪信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1 年 9 月通过资格复审。2014 年 10 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大豪信息再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1 年 11 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豪益达被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并于 2014 年 7 月通过资格复审。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及二家子公司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均执行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
惠政策。

2、增值税优惠

报告期内,大豪信息和大豪益达作为软件企业期间,享有“自产软件缴纳的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依据国务院颁
布的《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等规定,软件企业将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
上述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了积极
的促进作用。但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大豪信息、大豪
益达不再符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条件,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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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公开发行股票 5,100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1%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本次发行预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 5,100 万
数量: 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11.17 元
0.486 元,按经审计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发行后每股收益: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
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2.29 元(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9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其中发行后净资产按发行前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3.50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
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发行价格将结合发行时境内资本市场和公司本次发行实
际情况,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及路演簿记结果,由公司
定价方式:
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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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承诺:
“自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大豪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大豪科技回
购本公司持有的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如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上述大豪科技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所持大豪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
内减持的,则每十二个月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
行人股票数量的 5%,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大豪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大豪科技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大豪科技公
限制和锁定安排:
告减持意向。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大豪科技
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大豪科技股份所得(以下
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大豪科技所有,同时本公司
持有的大豪科技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
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大豪科
技,则大豪科技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
司应上缴大豪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
红。(在大豪科技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大豪科技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郑建军、吴海宏、孙雪理、谭庆、
赵玉岭分别承诺:
“自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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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大豪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大豪科技回购本
人持有的上述大豪科技股份;如大豪科技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
人持有的上述大豪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承诺在担任大豪科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的大豪科技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大豪科技股份。
本人所持大豪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在本人拟转让所持大豪科技股票时,本人
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大豪科技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大豪科技股
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大豪科技股份所得(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归大豪科技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
大豪科技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大豪科技,则大豪
科技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缴大豪科
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在大豪科技
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大豪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
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作出的上
述承诺。”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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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一轻控股转由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总额为56,9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金净额为51,825.90万元
共计 5,141.10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4,50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及验资费用 99.00 万元、律师费用 80.00 万元、信息
披露费及其他发行手续费用 462.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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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Dahao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郑建军

注册资本: 39,6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25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

生产电脑刺绣机、工业化自动化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
经营范围:
进出口;销售、维修缝制设备、针纺设备数控系统及其零
件配件。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经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
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
[2011]222 号)批准,以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
资产值折股,由北京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
2011 年 12 月 16 日,大豪有限全体股东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设立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由大豪有限原六名股东
一轻控股、郑建军、吴海宏、孙雪理、谭庆、赵玉岭作为发起人,按照 “(2011)
京会兴(审)字第 8-458 号”《审计报告》的大豪有限账面净资产 361,811,637.54
元为基准,折合成总股本 36,000 万股,剩余 1,811,637.54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1
年 12 月 22 日,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事宜出具了“[2011]京
会兴验字第 8-012 号”《验资报告》。201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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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

本公司系由大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承继了大豪有限的全部资产和债
权、债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部分境外商标正在办理产权名称变
更手续,其他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三、 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期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9,6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1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轻控股及自然人股东郑建军、吴海宏、孙雪
理、谭庆和赵玉岭分别作出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具体详见“第二节 本次发
行概况”。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9,6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100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3,860.00 35.00% 13,350.00 29.87% 国有法人股
(SS)
郑建军 6,549.84 16.54% 6,549.84 14.65% 自然人股
吴海宏 5,551.92 14.02% 5,551.92 12.42% 自然人股
孙雪理 4,546.08 11.48% 4,546.08 10.17% 自然人股
谭庆 4,546.08 11.48% 4,546.08 10.17% 自然人股
赵玉岭 4,546.08 11.48% 4,546.08 10.17% 自然人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510 1.14% 国有法人股
(SS)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5,100 11.41% -
合计 39,600.00 100.00% 44,700.00 100.00% -
注:①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指国有股东;② 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
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要求,本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国有股东一轻控股需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即 510 万股),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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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本公司部分国有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若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 5,100
万股,则划转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计算。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专业从事各类缝制及针织设备电脑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缝制及针织设备电脑控制系统的研
究和开发。在“创新、合作、发展”的企业经营理念下,公司以振兴中国缝制、
针织设备产业为己任,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缝制设备电控系统研发和生产企
业,并进一步将电控产品延伸至针织设备领域。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刺绣机电脑控制系统和特种工业缝纫机电脑控制系
统、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三大产品。本公司生产的电脑控制系统作为电控类缝
制、针织设备整机产品的控制核心,通过电脑程序实现对整机设备运动过程及顺
序、位移和相对坐标、速度、转速及各种辅助功能的自动控制。

(三)产品销售方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缝制及针织设备的整机生产企业。本公司销售全部通过直
销模式,客户根据自身采购需求逐笔下订单。

(四)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集成电路(IC)、分立器件、电器元件等元器
件以及机箱期间、其他结构件等装机结构件。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的不完全统计计算,本公司刺绣机电脑控制系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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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 75%以上,2012 年和 2013 年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80%左右。
本公司的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系统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套结机电脑控制系
统,锁眼机电脑控制系统和花样机电脑控制系统。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公布数
据和本公司的销量统计, 2013 年度,本公司套结机电脑控制系统产品的国内市
场占有率约为 36.29%;花样机电脑控制系统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9.75%;
锁眼机电脑控制系统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12.40%。


五、 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经营性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9 项房产,具体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章 业务和技术”之“五/(一)/1、房屋建筑物情况”。

2、主要生产设备

本公司的生产设备主要为从事缝制及针织设备电脑控制系统生产所需的研
发和生产设备,包括:功率测试分析系统、步入式环境仿真设备、射频传导测试
仪、抗扰度综合测试仪、数字示波器等。

(二)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2 宗土地使用
权,总面积为 14,059.27 平方米。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取得注册证的商标 44 项,其中境
内商标 25 项,境外商标 19 项。

3、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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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专利权 54 项,其中发明专利
9 项、实用新型专利 37 项,外观专利 8 项。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 63 项软件著作权。


六、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缝制及针织设备电脑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轻控股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一轻控股下设了 49 家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划分为四大产业板块,分别为缝制设备、高技术玻璃、
食品酿酒和文化日用品。本公司作为一轻控股缝制设备板块唯一的运作平台,与
一轻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板块划分方面具有显著差异,公司与该等企业不
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轻控股和郑建军等 5 名自然人
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构成经
常性关联交易。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
为 618.67 万元、621.69 万元和 742.96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北京精大豪电脑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大豪”)
之间的车辆转让以及接受北京一轻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一轻环保中心”)
服务构成了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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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27 号)、《<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本公司在 2011 年和 2012
年陆续从精大豪购买了 16 辆汽车,共计 125.90 万元。
2012 年 4 月 6 日和 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一轻环保中心签订两份《技
术咨询合同》,委托一轻环保中心为本公司办理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合同金额共计 1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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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性 薪酬 持有本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年龄 任期起止日 简要经历
别 (万元) 份数量(万股)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郑建军先生 1978 年至 2006 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曾
郑建军 董事长 男 65 2014.12.20-2017.12.19 任副所长、所长等职务; 2000 年至 2011 年 12 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长职务;自 2011 年 9 101.90 6,549.84
月起,任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副理事长。自 2011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吴海宏先生 1980 年至 2000 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并于 1995
董事、总
吴海宏 男 62 2014.12.20-2017.12.19 年 5 月起担任北京一轻研究所副所长; 2000 年至 2011 年 12 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总经 97.10 5,551.92
经理
理职务。自 2011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孙雪理先生 1984 年至 2000 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历任研发
董事、副
孙雪理 男 53 2014.12.20-2017.12.19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 年至 2011 年 12 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自 2011 63.46 4,546.08
总经理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谭庆先生 1985 年至 2000 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历任研发工
董事、副
谭 庆 男 52 2014.12.20-2017.12.19 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 年至 2011 年 12 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自 2011 63.07 4,546.08
总经理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赵青竹先生 2006.年 9 月至 2009 年 4 月,担任一轻控股战略发展
部部长;2009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北京一轻大厦建设项目副总指挥(部室正部长级);
赵青竹 董事 男 53 2014.12.20-2017.12.19 - -
2013 年 3 月至今,担任一轻控股基建环保部部长。自 2014 年 12 月起,赵青竹先生担任本公
司董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屈素辉女士 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8 月,先后任北京一
轻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北京一轻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2010 年 8 月至今,任一轻控
屈素辉 董事 女 49 2014.12.20-2017.12.19 - -
股信息科技部部长;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大豪有限董事。自 2011 年 12 月起,担
任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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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性 薪酬 持有本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年龄 任期起止日 简要经历
别 (万元) 份数量(万股)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于雳女士历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经理、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风控总监,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
于雳 独立董事 女 44 2014.12.20-2017.12.19 - -
座导师,同时担任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14 年 12 月起,
于雳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王洪福先生 1996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北京电子城有限
王洪福 独立董事 男 66 2014.12.20-2017.12.19 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 - -
2014 年 12 月起,王洪福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杨晓京先生 2001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副秘书
杨晓京 独立董事 男 46 2014.12.20-2017.12.19 - -
长、秘书长。自 2014 年 12 月起,杨晓京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顾国惠先生 1980 年 9 月至 1994 年 2 月,历任北京啤酒厂财务科、审
计科、营业室,会计、科长、主任;1994 年 2 月至 1996 年 11 月,担任中策北京啤酒有限公
司财务科科长;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0 月,担任中策北京啤酒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
顾国惠 监事长 男 58 2014.12.20-2017.12.19 - -
199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一轻控股审计法规部主管;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担任一轻控股审计法规部高级主管;2012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一轻控股审计法规部副部长。自
2014 年 12 月起,顾国惠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赵玉岭先生 1984 年至 2000 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历任研发
赵玉岭 监事 男 55 2014.12.20-2017.12.19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 年至 2011 年 12 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74.45 4,546.08
职务。自 2011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研究生学历。朱必兰女士 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中国钢研集团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
职工代表
朱必兰 女 43 2014.12.20-2017.12.19 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2007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绩效\审计主 18.91 -
监事
管。自 2014 年 12 月起,朱必兰女士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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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性 薪酬 持有本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年龄 任期起止日 简要经历
别 (万元) 份数量(万股)
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张兴国先生 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大豪有限副总经理;2007
张兴国 副总经理 男 60 2014.12.20-2017.12.19 年 5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大豪有限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自 2011 年起,任中国缝制机械 87.20 -
协会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自 2011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助理经济师,大专学历。姚铁军先生 2003 年 5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大豪有限副总经理。自
姚铁军 副总经理 男 57 2014.12.20-2017.12.19 90.14 -
2011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大学学历,会计师。杨葳女士 2003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大豪有限财务部门经理。自 2012
杨 葳 财务总监 女 51 2014.12.20-2017.12.19 62.59 -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王晓军先生 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集团办行政经理;2005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大豪有限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2 年 1
王晓军 男 44 2014.12.20-2017.12.19 40.98 -
秘书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自 2012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董事
会秘书。
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张建泉先生 2004 年至 2011 年 12 月,在大豪有限担任人力资
源部经理职务。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 2012 年 5 月
张建泉 副总经理 男 44 2014.12.20-2017.12.19 43.16 -
起担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自 2014 年 12 月起,张建泉先生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审计监察部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在下列企业中担任职务外,均未在其他企业兼职,兼职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具体
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所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郑建军 董事长 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副理事长 无

赵青竹 董事 一轻控股 基建环保部部长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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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素辉 董事 一轻控股 信息科技部部长 控股股东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 无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客座导师 无

于 雳 独立董事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南京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王洪福 独立董事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无

杨晓京 独立董事 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秘书长 无

顾国惠 监事会主席 一轻控股 审计法规部副部长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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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一轻控股,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13,860 万股股份,占公
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35.00%。一轻控股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
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一轻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志民

注册资本: 109,784.2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7 日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造业;仓储业;物资供销业;商业;
经营范围:
综合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九、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1/2)
单位:元
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0,697,945.65 193,926,351.05 56,420,201.43
应收票据 167,280,539.64 203,893,840.94 123,995,360.25
应收账款 98,001,838.65 109,148,092.82 162,098,071.23
预付款项 3,427,170.28 3,672,750.75 17,968,952.78
其他应收款 715,320.26 1,193,682.92 2,413,999.36
存货 126,361,639.52 125,057,911.56 81,754,986.87
流动资产合计 696,484,454.00 636,892,630.04 444,651,571.92
非流动资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资
13,805,978.11 7,905,071.06 9,789,2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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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性房地产 95,368,419.08 50,845,706.81 49,671,818.91
固定资产 194,248,057.93 78,042,225.70 64,745,877.31
在建工程 121,461.87 165,429,494.02 167,922,512.22
无形资产 7,655,328.94 7,631,857.64 6,877,322.80
长期待摊费用 671,608.09 801,138.66 1,426,894.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2,212.84 2,552,996.04 2,755,565.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4,533,066.86 313,208,489.93 303,189,227.06
资产总计 1,011,017,520.86 950,101,119.97 747,840,798.98



合并资产负债表(2/2)
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43,716,893.28 80,635,276.70 57,516,815.61
预收款项 4,415,478.41 7,102,011.58 3,350,321.46
应付职工薪酬 12,468,357.05 10,837,603.06 9,322,196.10
应交税费 14,020,246.15 -390,417.29 7,546,965.57
其他应付款 10,678,166.28 5,826,104.68 7,933,049.26
其他流动负债 - - 45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5,299,141.17 104,010,578.73 86,124,348.00
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 - 42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73,533.02 988,396.96 1,271,021.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73,533.02 1,408,396.96 1,271,021.67
负债合计 87,172,674.19 105,418,975.69 87,395,369.67
股东权益:
股本 396,000,000.00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11,637.54 1,811,637.54 1,811,637.54
其他综合收益 5,704,860.79 689,089.80 2,290,629.83
盈余公积 84,882,775.28 62,485,648.69 38,049,780.77
未分配利润 418,060,746.86 401,555,547.97 240,275,719.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06,460,020.47 826,541,924.00 642,427,7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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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及股东权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7,384,826.20 18,140,220.28 18,017,661.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3,844,846.67 844,682,144.28 660,445,429.3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1,011,017,520.86 950,101,119.97 747,840,798.9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63,515,656.88 814,737,068.31 546,984,644.14
减:营业成本 304,961,975.31 399,222,604.03 257,382,041.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9,782,939.76 9,132,549.53 8,384,200.81
销售费用 31,115,320.88 30,683,374.78 24,375,213.33
管理费用 98,055,455.25 88,276,189.61 77,238,793.72
财务费用 -2,034,783.13 -1,921,670.56 -462,579.87
资产减值损失 7,328.13 9,572,822.25 2,509,528.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76,954.94 393,233.20 1,621,840.34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21,804,375.62 280,164,431.87 179,179,285.68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2,859,301.77 43,867,927.20 22,888,679.21
减:营业外支出 279,187.05 4,729,409.46 21,900.5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8,406.11 76,936.61 13,900.5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54,384,490.34 319,302,949.61 202,046,064.3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237,558.94 47,580,080.40 29,276,241.1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18,146,931.40 271,722,869.21 172,769,823.19
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18,902,325.48 268,715,696.18 168,985,2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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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 -755,394.08 3,007,173.03 3,784,563.76
五、其他综合收益 5,015,770.99 -1,601,540.03 2,793,717.69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
5,015,770.99 -1,601,540.03 2,793,717.69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3,162,702.39 270,121,329.18 175,563,540.88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
223,918,096.47 267,114,156.15 171,778,977.12
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755,394.08 3,007,173.03 3,784,563.76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5 0.68 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5 0.68 0.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35,576,920.71 759,619,381.05 530,792,069.65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343,047.91 38,259,882.44 22,533,189.1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0,648,919.01 23,153,102.10 18,605,125.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8,568,887.63 821,032,365.59 571,930,383.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9,244,378.28 342,640,261.60 117,179,954.0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5,229,459.06 86,576,603.33 74,891,450.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4,465,347.40 121,560,677.93 96,929,326.8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508,301.08 36,675,121.70 27,302,852.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447,485.82 587,452,664.56 316,303,58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121,401.81 233,579,701.03 255,626,800.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7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6,954.94 393,233.20 1,621,8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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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80,763.00 81,598.00 51,5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7,717.94 474,831.20 276,673,340.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910,212.60 10,672,349.30 169,650,787.0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5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10,212.60 10,672,349.30 424,650,787.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2,494.66 -10,197,518.10 -147,977,446.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44,000,000.00 85,884,614.21 188,750,000.00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2,884,614.21 -
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000,000.00 85,884,614.21 188,75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000,000.00 -85,884,614.21 -188,75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687.45 8,580.90 -126,451.96
影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净增加额 106,771,594.60 137,506,149.62 -81,227,098.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3,926,351.05 56,420,201.43 137,647,2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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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697,945.65 193,926,351.05 56,420,201.43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12.44 -6.13 1.96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00.97 549.00 122.31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 -456.4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17.70 39.32 16.38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2.69 2.16 1.21

合 计 218.40 127.94 141.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94 18.79 21.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62 0.96 0.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65.84 108.19 120.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890.23 26,871.57 16,898.53
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0.76% 0.40% 0.71%
的净利润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倍) 8.17 6.12 5.16
速动比率(倍) 6.68 4.92 4.2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70% 27.4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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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92 5.52 3.14
存货周转率(次) 2.41 3.82 2.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7,029.55 33,079.27 21,451.42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29 2.30 1.78
每 股经营 活动产 生的现金 流量净 额
0.64 0.65 0.71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7 0.38 -0.23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15% 0.21%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4% 37.61% 29.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26.24% 37.46% 29.39%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5 0.68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5 0.68 0.42
(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息支出,因此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2013 年末,公司资产规模明显上升,主要为 2013 年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回暖,
公司产销规模提高所致。2014 年末,公司资产规模同比略有上升。
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银行借款等债务性融资,也未发生利息支出,因此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及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均保持在 35%以内,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合理,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负债构成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本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8,739.54 万元、
10,541.90 万元和 8,717.27 万元,其中主要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超
过了 95%。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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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其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12.14 23,357.97 25,562.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25 -1,019.75 -14,797.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00.00 -8,588.46 -18,875.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677.16 13,750.61 -8,122.71


2、盈利能力简要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结构十分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
为 95%以上。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缝制及针织设备电控系统的产品销售收
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带来的房屋租赁收入。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4,698.46 万元、81,473.71 万元和
66,351.57 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17,917.93 万元、28,016.44 万元和 22,180.44 万
元,盈利能力良好。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本公司缴纳所得税后
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当提取利润
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
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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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
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 25%。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现金股利 - 14,400.00 8,300.00
股票股利 - 3,600.00 -
合 计 - 18,000.00 8,300.00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累积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享有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根据《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
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当年盈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除
特殊情况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
的 20%。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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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
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章 股利
分配政策”。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 3 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1、北京兴大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豪信息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18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是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豪信息的主营业务为缝制机械设备电脑控制系统应用软
件和电控系统的开发和销售。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大豪信息总资产 11,263.44 万元、净资产 9,940.21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21,285.90 万元、净利润 18,127.88 万元。

2、诸暨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诸暨大豪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15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450 万元,
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豪信息的主营业务为缝制机械设备电脑控制系统的生
产和销售。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诸暨大豪总资
产 4,553.42 万元、净资产 753.53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5,358.22 万元、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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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117.38 万元。

3、太原大豪益达电控有限公司

大豪益达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5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000 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自然人股东穆春元持有其 26.95%的股权,蔡志凌持
有其 22.05%的股权。大豪益达的主营业务为缝制机械设备电脑控制系统的生产
和销售。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大豪益达总资产
5,339.56 万元、净资产 3,547.92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1,143.83 万元、净利润
-154.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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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100 万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研发体系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
目总投资 51,825.90 万元,拟全部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进度以及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情况,按照
轻重缓急的顺序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 投资进度计划
项目名称 资金需求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
资金投入 建设期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朝环保审字
京朝阳发改(工)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068.69 30,068.69 25,512.59 4,556.10 - - [2012]0417
[备][2012]16 号

朝环保审字
京朝阳发改(工)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8,505.00 8,505.00 2,225.00 2,293.34 1,993.33 1,993.33 [2012]0464
[备][2012]4 号

京朝阳发改(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305.00 4,305.00 4,305.00 - - - -
[备][2012]5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947.21 8,947.21 8,947.21 - - - - -

合计 51,825.90 51,825.90 40,989.80 6,849.44 1,993.33 1,993.33 - -

注: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针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出具了《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2012-009),认定该项目无需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
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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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30,068.69 万元,用于购置房产、采购设备、搭建用于生产刺
绣机电控系统、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系统、横机电控系统及专用伺服驱动器的生
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刺绣机电控系统 5,000 套、特种工业缝纫机电控
系统 20,000 套、横机电控系统 20,000 套、专用伺服驱动器 50,000 轴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建设期 1 年,按经营期 10 年测算,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 40,0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9,054.79 万元。

(二)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8,505.00 万元人民币,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完善公司缝制、针纺
设备电脑控制系统及专用驱动器产品的研发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测试中心建
设和研发办公环境建设两个方面。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
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供的必要保障。

(三)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4,305.00 万元,用于公司营销总部办公场地装修及办公设备添
购,对原有 2 个营销中心和 5 个办事处进行升级改造,新建 2 个营销中心和 9
个办事处,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扩充营销团队。本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
得以有针对性的铺建三大领域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网点,优化和平
衡公司在三大领域产品之间营销实力,显著提高公司营销网络的辐射范围,增强
营销团队实力。

(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8,947.21 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项目的实施,
有效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主
营业务规模,并为公司股东带来丰厚回报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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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 主要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缝制机械设备电控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优势、
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但是,随着行业内现有企业之间
竞争的加剧以及具备一定实力的行业新进入者的挑战,公司将面临日益严峻的市
场竞争环境。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行业内现有企业为进一步扩大
市场份额,在营销推广、销售价格、信用政策等方面开始采取更为灵活的竞争策
略。另外,虽然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经验、技术、资金和人才等壁垒,但由于缝
制机械设备电控行业前景良好,仍然会不断吸引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从
而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因此,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的行业地位
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技术创新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缝制机械设备电控行业是涉及多门学科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缝
制机械设备电控技术涵盖了计算机软件、工业自动化、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工业设计等多学科技术。
本公司作为缝制机械设备电控领域的龙头企业,不仅掌握了多项控制系统的
软件开发和硬件设计技术,还掌握了缝制设备机构动力学特性、缝制质量控制、
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的分析、控制和验证的方法;同时还具备执行机构、配套驱
动装置及运动控制算法的设计和研发能力。尽管本公司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不断
加强,仍然存在因为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先进技术及其发展方向,从而造成本公司
的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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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公司采取订单式采购和销售,订单金额普遍较小、批次较多、执行周期较
短、每日在执行的订单变化较大。

1、重大采购合同

公司每年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协议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鉴于公司采购模式为生产拉
动式,并采取订单式生产,公司一般采用“小额多次”的方式进行原材料采购。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尚未执行完毕的 500 万元以上的采购订单。

2、重大销售合同

客户一般采用“小额多次”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订单组织
生产。本公司不存在数额较大的销售订单,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执行
完毕的销售订单均未超过 500 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作为当事方参与重大未了结的
诉讼、仲裁案件或行政处罚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控股股东一轻
控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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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
北京大豪科技股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酒 仙 桥 010-5924 8940
发行人 王晓军
份有限公司 东路 1 号 010-5924 8880
保荐机构(主承销 中信建投证券股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立 路 010-8513 0588
白罡、廉洁
商) 份有限公司 66 号 4 号楼 010-6560 8450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
北京市天元律师 010-5776 3888
发行人律师 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 陈华、张聪晓
事务所 010-5776 3777
厦 10 层
北京兴华会计师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裕 民 路
010-8225 0666 陈胜华、韩雪
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特殊普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010-8225 0738 艳
通合伙)
北京国融兴华资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裕 民 路
010-5166 7811
资产评估机构 产评估有限责任 18 号北环中心 7 层 703 张凯军、刘骥
010-8225 3743
公司 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021- 6887 5801
股票登记机构 算有限责任公司 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 -
021- 6887 5802
上海分公司 大厦 36 楼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021-6880 8888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大厦 021-6880 4868
北京市工行东城
收款银行 - - -
支行营业室


二、 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及推介时间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15 年 4 月 9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4 月 13 日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4 月 1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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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
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交易所网站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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