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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4-09-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nsheng Co., Ltd
(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 房)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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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数量为 2,500万股,不包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 9月 24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王克
柏、郑永祥、吴冬娥、朱立地、余乾虎、宋丽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
高强、金译平、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5、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以及其他两位实际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还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期 2014年 9月 4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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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依法按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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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权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东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王克柏、郑永祥、吴冬娥、朱立地、余乾虎、宋丽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以及其他两位实际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还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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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及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 2月 22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3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现金分红 3,900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万股为基数,每 10股分配 5.2元(含税)。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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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公司应当每年度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2)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决策机制与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进行中期分红、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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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阻燃剂业务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双酚 A和三氯氧磷,这五大类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化,阻燃剂产品的权重逐渐增加。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各主要原材料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种类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环氧丙烷 5,764.83 9,576.27 8,208.46 6,818.80
环氧氯丙烷 1,037.45 1,320.49 4,283.22 5,603.69
苯酚 3,785.82 8,724.75 6,977.90 6,171.79
双酚 A 1,598.94 3,589.32 3,362.71 4,161.14
三氯氧磷 3,781.53 7,273.49 6,198.14 4,900.47
合计 15,968.58 30,484.33 29,030.43 27,655.89
营业成本 27,744.92 50,634.67 49,646.36 49,437.77
占营业成本比重 57.55% 60.20% 58.47% 55.94%
上述原材料中,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和双酚 A均属于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市场价格透明,其价格走势与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其中,环氧氯丙烷耗用金额从 2011-2013 年逐年下降,因为环氧氯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及其复配产品,而同期发行人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4,267.97 万元、12,031.16 万元和 4,517.41 万元;而环氧
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CPP 和 504L 及其复配产品,同期 TCPP 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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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L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保持持续增长,2011年至 2013年分别为 19,504.78
万元、23,544.99万元和 26,896.07万元,相应的环氧丙烷耗用量保持逐年增长;
公司生产各种阻燃剂产品均需使用三氯氧磷,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销售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氯氧磷耗用量也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元/千克):
注:上图中 Q1、Q2、Q3、Q4 分别代表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
由上图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使得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水平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以 ICIS(安迅思,国际化工信息服务网)的原材料价格为基础,按照相应的价格计算公式确定销售订单的报价。与此同时,对关键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锁定,确保公司整体的利润水平,以达到回避原材料长期波动风险的目的。但假如原材料在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公司的这种策略就很难起到很好的效果,公司的经营情况仍有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出现上市当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是一个全球化市场,公司所面临的是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原材料价格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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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是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主要因素,以下是报告期内公司两大类阻燃剂产品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以及五大类主要原材料的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单位:元/千克):
除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以外,行业整体的供需情况和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都有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影响。假如市场供需关系出现失衡,或者一些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调整经营策略,市场竞争状况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面临短期波动的风险。
(三)产品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 55%左右出口,出口的产品中 50%左右直接出口到美洲和欧洲地区,该等地区的政策变动,如欧盟的 REACH 法案、美国的加州 65 号提案、美国加州117阻燃标准等系列政策或标准的调整,均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美国加州 65号提案对发行人聚氨酯阻燃剂产品之一 TDCP及其复配产品的影响较大。加州 65号提案颁布于 1986年 11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执行。该提案要求在加州范围内,在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可再生毒性化学物质的商品上必须标有警告标示。一旦某种化学物质归入该清单,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标示的执行,但并不意味着该化学物质会被禁用或者限用,亦不需要相关标明相关含量。
2011 年 10 月,加州环境保护署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将 TDCP 列入该提案的限制性化学物质清单。由于从 2012 年 10 月开始,含有 TDCP 的产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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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贴上“加州 65 号提案警示”标志,导致 2013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及其复配产品销量和销售金额下降,但在 2014 年 1-6 月该类产品销量又有所回升。报告期公司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TDCP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量(吨) 1,904.64 3,059.28 7,592.11 8,721.01
TDCP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万元)
2,717.42 4,517.41 12,031.16 14,267.97
为了应对该政策,公司积极开发和推广不含 TDCP成分的聚氨酯阻燃剂产品,2013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2.86%和 5.95%。
受到加州 65 号提案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904.00万元、7,672.15 万元、6,104.93 万元和 3,939.38万元,2012 年、2013
年美国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幅度的下滑,2014年上半年又有所回升。
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通过产品认证、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手段来应对上述政策变动,但如果未来有新的政策变化,而公司的应对措施不够及时,公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的风险。
四、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若出现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承诺:
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发行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发行人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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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发行人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行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发行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行人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承诺:
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控股股东应在 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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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自发行人上市后累
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和(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
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
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发行人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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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2)单一年度
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面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回购价格按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

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承诺: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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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承诺: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伟星创投承诺: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的 50%,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0%,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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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若控股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直至承诺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其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二)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周三昌、郑永祥、金译平、宋丽娟若违反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的承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
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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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且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万盛投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且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相关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且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和公司股东伟星创投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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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向发行人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其他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若违反其已做出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若违反其已做出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股东伟星创投若违反其已做出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八、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及老厂车间开始停产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募投项目中已经有年产 35,500 吨磷酸酯阻燃剂生产线开始投产。由于发行人老厂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的市区附近,当地政府鼓励搬迁,因此发行人募投项目的主要功能是扩产以及替代股份公司老厂的全部产能。2014 年上半年位于股份公司老厂的 1-4 号车间已经开始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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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的生产规模为年产 40,000吨磷酸酯阻燃剂,其中 33,000 吨为聚氨酯阻燃剂,7,000 吨为工程塑料阻燃剂。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将会替代股份公司老厂区的 17,750 吨聚氨酯阻燃剂产能,因此募投项目达产前,公司阻燃剂产能为 31,250 吨,完全达产后产能将增加为 53,500 吨,合计增加 22,250 吨。募投项目达产前后的产能情况如下(单位:吨/年):
项目
募投项目开始投产前产能

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新增产能

停产产能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总产能
④=①+②-③
聚氨酯阻燃剂 17,750 33,000 17,750 33,000
工程塑料阻燃剂 13,500 7,000 - 20,500
合计 31,250 40,000 17,750 53,500
由于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中已经有年产 35,500 吨阻燃剂生产线达产,能够完全替代老厂的产能,因此 2014 年上半年老厂 1-4 号车间全部开始停产。
老厂 1-4号车间停产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完成之前,老厂区将承担研发中心和职工生活区域功能,因此该厂区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仍继续使用,而机器设备截至报告期末账面净值为 422.78 万元,将视功
能情况分别搬迁至募投项目或者留给研发中心使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单位:
万元):
未来使用计划净值
搬至募投项目新厂区 299.37
留在研发中心继续使用 108.75
不可用 14.67
合计 422.78
上表中,不可用部分主要为电缆、管道等设备。
另外,由于发行人老厂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的市区附近,根据临海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发行人的老厂区搬迁还可以获得部分搬迁补偿。
综上,发行人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老厂区的固定资产仍然继续计提折旧,折旧金额为每年 150 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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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4 年 1-7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894.04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715.68万元。
2014 年 1-7 月,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主要客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未发生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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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释义. 23
一、普通术语. 23
二、专业术语. 25
第二节概览. 28
一、发行人简介. 2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1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32
四、本次发行情况. 34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 34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5
三、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37
四、本次发行时间表. 37
第四节风险因素.. 38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38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38
三、产品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动风险. 40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41
五、汇率波动风险. 42
六、环境保护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 43
七、应收款项发生坏账风险.. 43
八、市场竞争风险. 44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4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5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评审风险. 45
十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46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47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47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47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和变化.. 51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9
五、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出资及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69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76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79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3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86
十、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等情况. 90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0
十二、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94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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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95
二、行业基本情况. 100
三、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 129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37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156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160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161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165
九、发行人的环保情况. 166
十、发行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172
十一、发行人的质量控制情况. 173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76
一、同业竞争情况. 176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77
三、关联交易. 179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89
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93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93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9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9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19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0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0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20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作出的承诺. 20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0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4
第九节公司治理. 207
一、发行人三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7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222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22
四、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222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223
一、报告期的财务报表. 223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 24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 240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0
五、税项. 263
六、分部信息. 265
七、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266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66
九、最近一年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267
十、最近一年末的主要债项. 270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272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274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74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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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产评估情况. 276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278
十七、报表差异说明. 278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81
一、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281
二、盈利能力分析. 300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329
四、远期外汇合约. 332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 338
六、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340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的分析. 342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344
一、公司发展规划. 344
二、公司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350
三、实现公司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351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51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35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5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53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378
一、发行人公开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78
二、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79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381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382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382
二、发行人重要合同. 382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386
四、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386
第十六节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87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397
一、备查文件. 397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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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万盛股份、股份公司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指
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或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
万盛投资指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伟星创投指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万盛科技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万盛指公司全资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曼德森、VANDONSUN公司指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曼德森化工国际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公司,报告期内曾作为发行人与沙伯基础创新塑料(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转口贸易平台,2012年10月被香港万盛收购
美国万盛指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注册地在美国德克萨斯州
SABIC、沙伯公司指
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其子公司沙伯基础创新塑料控股公司(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 HOLDING BV.)是公司的主要客户
本次发行指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A股指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上市指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招股说明书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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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1月1日之前曾用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告期指 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
元指人民币元
阻燃学会指中国阻燃学会
美国雅保指
美国雅保公司(Albemarle Corporation),总部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纽交所股票代码为ABL,主要生产聚合物助剂、催化剂和精细化学品
以色列化工、以色列化工集团

以色列化工集团(ICL Group),国际领先的化肥和专业化工公司,设有化肥、工业产品以及特种化学品3个事业部
大八化学指
日本大八化学工业株式会社(DAIHACHI CHEMICAL),是全球主要的增塑剂、阻燃剂及金属萃取剂等化工产品生产厂商
科聚亚指
美国科聚亚公司(Chemtura Corporation),由康普顿公司与美国大湖化学公司在2005年7月合并而组建,是全球最大的塑料添加剂公司
雅克科技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409),主要生产磷系阻燃剂和其他橡塑助剂,是公司在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领域最大的竞争对手
宜家公司指
IKEA,是一家瑞典家具卖场公司,在全球40多个国家拥有将近400个卖场。宜家品牌始终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联系在一起并秉承“为尽可能多的顾客提供他们能够负担,设计精良,功能齐全,价格低廉的家居用品”的经营宗旨
金发科技指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00143),是一家集高性能改性塑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产品最齐全、产量最大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国内改性塑料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旗下拥有上海金发、香港金发等分子公司
德国拜耳、拜耳公司、欧洲拜耳、拜耳

拜耳公司是世界最为知名的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公司的产品种类超过10,000种,是德国最大的产业集团,旗下拥有拜耳材料科技、泰国拜耳等分子公司
《REACH》法规指
《 Registration , Evaluation ,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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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HHA 指
The Offic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Hazard Assessment(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隶属于美国加州环境保护局(Cal/EPA),专门负责评估化学污染物对环境和健康的风险。该部门监管加州65号提案的实施,并对可能列入65号提案清单的物质进行全面评估
加州65号提案指
《Proposition 65》,即《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案》,颁布于1986年11月,该提案要求在美国加州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学物质的商品上标有警告标示,但并不是禁用或限制使用,该提案一直引领整个美国一系列的限制标准的实施。2011年10月,OEHHA将TDCP列入该提案的限制性化学物质清单
美国加州117阻燃标准指
《TB 117:软体家具填充材料阻燃测试》,该标准规定用于家具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的要求、测试程序以及测试仪器。
目的是为家具提供由焖烧引起的安全危险的测试方法
RoHS指令指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n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称2002/95/EC指令,2005年欧盟又以2005/6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六种有害物质指铅,镉,汞,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
WEEE 指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该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经销商)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电器和电子产品,并在此后对投放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志
ICIS 指
International Chemical Inforamtion Services,安迅思,国际化工信息服务网,全球石化行业价格信息提供网站
募投项目指年产40,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二、专业术语
阻燃剂指
用以阻止材料被引燃及抑制火焰传播的助剂,又称难燃剂、耐火剂或防火剂,主要应用于高分子材料的阻燃处理。根据组成,主要包括无机阻燃剂、有机阻燃剂,有机阻燃剂又以卤系阻燃剂(有机氯化物和有机溴化物)和磷系阻燃剂为主要代表。主要适用于有阻燃需求的材料,延迟或防止高分子材料的燃烧,使其点燃时间增加、点燃自熄、难以点燃
无机阻燃剂指
添加于聚合物配方中,具有阻燃、协效阻燃或抑烟功能的无机化合物。一般包括氢氧化铝、氢氧化镁、赤磷、多聚磷酸铵、硼酸锌、氧化锑和钼化合物等。一般阻燃效能较低,添加量大,但对环境有害性小,抑烟效果好
卤系阻燃剂、有机卤系阻燃剂

以氯和溴为主要成分的有机阻燃剂。具有阻燃效果好,添加量少,对材料的性能影响较小等优点。但发烟量大,部分溴系阻燃剂释放出的气体具有腐蚀性,并且会产生有毒致癌物质多溴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溴代二苯并呋喃,影响人体正常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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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系阻燃剂指卤系阻燃剂中的代表产品
磷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

以磷为主要阻燃成分的有机阻燃剂。具有添加量少、阻燃效率高、低烟、低毒、环保、用途广泛等优点。目前,是替代溴系阻燃剂较理想的材料之一
磷酸酯阻燃剂指一种最主要的有机磷系阻燃剂
聚氨酯软泡指
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俗称海绵,是一种具有一定弹性的柔软性聚氨酯泡沫塑料,它是聚氨酯制品中用量最大的一种聚氨酯产品。主要用作家具垫材、床垫、交通工具座椅坐垫等垫材,工业和民用上也把软泡用作过滤材料、隔音材料、防震材料、装饰材料、包装材料及隔热材料等
聚氨酯硬泡指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广泛应用于冰箱、冷库、喷涂、太阳能、热力管线、建筑等领域
工程塑料指
被用做工业零件或外壳材料的工业用塑料,是强度、耐冲击性、耐热性、硬度及抗老化性均优的塑料
聚氨酯阻燃剂指
应用于聚氨酯软泡、聚氨酯硬泡以及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等材料中的有机磷系阻燃剂。
聚氨酯软泡阻燃剂、软泡阻燃剂
指应用于聚氨酯软泡中的有机磷系阻燃剂
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硬泡阻燃剂
指应用于聚氨酯硬泡中的有机磷系阻燃剂
工程塑料阻燃剂指应用于工程塑料中的有机磷系阻燃剂
PPG、聚醚PPG 指
聚氧化丙烯多元醇,与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在催化剂存在下经加聚反应制得,是生产聚氨酯制品及聚合物多元醇(POP)的主要原料
POP、聚合物多元醇指
由微米级聚合物粒子在聚醚多元醇中形成的稳定粒子分散体。能够提升聚氨酯制品的模量、硬度、阻燃性等性能,主要应用于海绵行业
TCPP 指
Tris(1-chloro-2-propyl) Phosphate,三-(氯异丙基)磷酸酯,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一种。目前发行人已经就该产品的制备方法和后处理方法取得了两项国家发明专利
TDCPP、TDCP 指
Tris(1,3-dichloro-2-propyl)Phosphate,三-(1,3-二氯异丙基)磷酸酯,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一种
WSFR-504/504L 指
由发行人自行研发的氯代缩聚型有机磷系阻燃剂,是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一种,其中WSFR-504L具有低雾化、低黄芯的特点
BDP 指
Oligomeric Bisphenyl A Bis(diphenyl phosphate),双酚A 双(二苯基磷酸酯)。是一种齐聚磷酸酯的高效阻燃增塑剂,常用于工程塑料合金。SBDP指固态BDP,目前发行人已经就SBDP的制备方法取得了国家发明专利
RDP 指
Oligomeric Resorcinol Bis(diphenyl phosphate),间苯二酚双(二苯基磷酸酯)。热稳定性好,磷含量高,阻燃效果好,常用于工程塑料合金和热塑性聚氨酯中
WSFR-PX220 指
由发行人自行研发的固体缩聚型无卤芳基磷酸酯阻燃剂,具有热稳定性好,耐水解能力强,磷含量高,阻燃效果好,工程塑料阻燃剂的一种,目前发行人已经就该产品及其生产方法取得了国家发明专利
收率指
按反应物进行量计算,生成目的产物的百分数,即收率=(目的产物实际产量/目的产物理论产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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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 指聚碳酸酯
PP 指聚丙烯
PE 指聚乙烯
HIPS 指高抗冲聚苯乙烯
融信达指
是银行对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凭企业提供的贸易单据、投保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向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出口企业可提前将应收账款转换为流动资金。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两种
排污权指
根据发行人与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受让合同》,发行人所拥有的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的权利
审批产能指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产能
设计产能指根据设备规模、人员规模、生产班次安排计算出的理论产能
本招股意向书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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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ansheng Co.,Ltd
法定代表人高献国
注册资本 7,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成立日期 2000年 7月 17日(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0年 11月 2日)
电话 0576-85322099
传真 0576-8532209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ws-chem.com
电子邮箱 zjwsfr@ws-chem.com
经营范围
阻燃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
发行人为国内最主要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与雅克科技(SZ:002409)长期占据市场前列,并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万盛股份阻燃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已被列入 2011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计划。公司目前已取得四项国家发明专利,另有两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性审核阶段。公司与北京理工大学共同承担了国家“863 计划”《典型优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产品的替代技术研发》课题,此课题目前已通过验收;同时,公司作为主体承担的国家“863 计划”《环境友好型高分子阻燃剂的研制》项目目前已进入最后复核阶段。公司的阻燃剂产品目前已形成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产品线,其中由公司自主研发的聚氨酯软泡阻燃剂 WSFR-504L,是国内首批符合宜家公司关于 IOS-MAT-0010第九版对阻燃要求的产品,且已经应用于汽车座椅等车用聚氨酯材料领域。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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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程塑料阻燃剂 WSFR-PX220项目、WSFR-RDP项目也已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 11 月 1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6月 30日经审计公司账面净资产 6,616.03 万元中的 6,170 万元按原股东出资比例折股,
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 446.03 万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288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注册号为 33108201527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阻燃剂行业。按照下游应用分类,阻燃剂行业为消防行业中的防火材料行业的子行业;按照化学品功能分类,阻燃剂行业为橡塑助剂行业的子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以及其他橡塑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被广泛应用于聚氨酯、工程塑料、软质 PVC、聚烯烃(PP、PE等)、纺织品涂层、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中。目前,公司的阻燃剂产品主要包括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类 20 多个主要品种。此外,因应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的主营业务中也包括聚合物多元醇的生产与销售。
有机磷系阻燃剂的部分应用如下图所示:
有机磷系阻燃剂应用之——交通工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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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系阻燃剂应用之——建筑、家居、家电类

从上图可以看出,有机磷系阻燃剂被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场前景广阔。在十余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不断推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并在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等领域建立了较为明显的产品、技术和客户优势,是全球主要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
(四)本次发行前的股本结构
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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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5.25%
2 高献国 1,082.08 14.43%
3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 8.67%
4 周三昌 339.47 4.53%
5 金译平 320.96 4.28%
6 高峰 311.71 4.16%
7 张继跃 296.16 3.95%
8 高强 155.85 2.08%
9 高远夏 146.60 1.95%
10 王克柏 146.60 1.95%
11 郑国富 146.60 1.95%
12 朱立地 146.60 1.95%
13 吴冬娥 146.60 1.95%
14 郑永祥 115.23 1.54%
15 余乾虎 74.04 0.99%
16 宋丽娟 28.00 0.37%
合计 7,500.00 100.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万盛投资持有发行人 45.25%的股份。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本次发行前,高献国家族成员直接持有发行人 24.57%的股份,同时通
过控制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家族成员持有万盛投资45.57%的股权),
从而控制发行人 45.25%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69.82%的股份。
高献国作为发行人前身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的创始人之一,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执行董事)。2010 年 6月,发行人控股股东万盛投资设立后,高献国一直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报告期内,高献国家族成员所控制的发行人及其前身的股份(股权)比例一直保持在 45%以上。
同时,高氏家族成员中除高献国本人担任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长外,高献国的胞弟高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高强担任副总经理。高献国家族成员对发行人具有实际控制权。
高献国,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3262119600602*,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蓝盾花园。持有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高峰,高献国之胞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3262119631120*,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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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白塔小区;
高远夏,高献国之父,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3262119360501*,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赵巷;
高强,高献国之胞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3260219751212*,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花城;
郑国富,高献国配偶之胞兄,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262119551018*,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后塘路。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节财务数据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审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产总计 559,172,645.92 555,179,390.67 461,481,863.34 379,114,616.22
流动资产 287,619,351.92 302,119,057.73 270,428,470.31 254,239,828.84
负债合计 318,678,897.65 298,829,063.13 233,267,441.93 205,178,157.85
所有者权益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营业收入 346,806,481.77 645,085,652.51 641,130,949.27 613,951,385.64
营业利润 27,215,241.98 69,277,137.57 62,633,437.68 58,904,387.00
营业外收入 716,147.57 1,647,721.22 1,760,195.80 1,755,610.52
利润总额 27,497,733.31 70,311,088.48 63,895,460.39 60,046,036.71
净利润 23,120,494.37 58,831,267.12 53,728,694.39 50,186,8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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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20,494.37 58,831,267.12 53,728,694.39 50,186,819.4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583,941.55 51,398,246.14 52,398,945.61 48,711,170.0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12,819.10 50,252,367.26 48,620,577.32 77,963,837.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20,797.27 -51,545,050.50 -35,723,671.43 -53,057,510.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0,940.79 -7,055,681.63 -25,851,754.93 -10,629,987.9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7,224.14 -1,702,102.70 -216,011.98 -635,212.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71,694.82 -10,050,467.57 -13,170,861.02 13,641,125.79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09 1.17 1.45 1.42
速动比率 0.85 0.90 1.19 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99% 53.83% 50.55% 54.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83% 45.74% 42.15% 41.61%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53% 0.34% 0.44% 0.66%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79 7.57 9.11 8.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8.45 8.72 11.04 11.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995.73 8,827.08 7,900.67 7,704.97
利息保障倍数 5.56 7.64 8.09 7.96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0.29 0.67 0.65 1.0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2 -0.13 -0.18 0.1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21 3.42 3.04 2.32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0.00% 21.47% 22.66%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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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数量为 2,500万股,不包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
经发行人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顺序拟投向以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环评批复 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注 1
29,682.28 21,334.51
临发改备【2013】156号
台环建【2011】33号注 2
2 研发中心项目 3,800.00 3,800.00
临发改备【2011】28号
临环审【2011】51号
合计 33,482.28 25,134.51
注:1、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为批文名称,其中 40,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
目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2、2014年 1月 21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
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追加投资申请的复函》
为把握市场机遇,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该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按照顺序实施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预先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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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
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数量为 2,500万股,不包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
市盈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21元/股(以截至 2014年 0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市净率【】(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总额【】,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金额(万元)
辅导费、承销费及保荐费 2,730.00
审计验资费用 500.00
律师费用 428.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60.00
路演推介及材料制作费 50.00
登记托管费用 64.82
合计 4,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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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发行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献国
住 所: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邮政编码: 317000
电 话: 0576-85322099
传 真: 0576-85322099
联系人:宋丽娟
互联网网址: www.ws-chem.com
电子信箱: zjwsfr@ws-chem.com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9层
联系电话: 010-56571666
传 真: 010-56571688
保荐代表人:嵇登科、崔海峰
项目协办人:聂明
项目经办人:刘康、屠鑫海、王勍然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张利国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 A座 12层
联系电话: 010-88004488
传 真: 010-66090016
经办律师:胡刚、毛国权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住 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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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 1-1号西子联合大厦 19-20层
联系电话: 0571-85800469
传 真: 0571-85800465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伟、陈朝亮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号
联系电话: 0571-86856386
传 真: 0571-85828089
签字资产评估师:蒋镇叶、张丽哲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号
电 话: 021-38874800
传 真: 021-58754185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602000109001674642
三、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时间表
事 项时 间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4年 9月 16日
初步询价时间 2014年 9月 18日-2014年 9月 19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4年 9月 23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年 9月 23日-2014年 9月 24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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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本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阻燃剂业务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双酚 A和三氯氧磷,这五大类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化,阻燃剂产品的权重逐渐增加。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各主要原材料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种类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环氧丙烷 5,764.83 9,576.27 8,208.46 6,818.80
环氧氯丙烷 1,037.45 1,320.49 4,283.22 5,603.69
苯酚 3,785.82 8,724.75 6,977.90 6,171.79
双酚 A 1,598.94 3,589.32 3,362.71 4,161.14
三氯氧磷 3,781.53 7,273.49 6,198.14 4,900.47
合计 15,968.58 30,484.33 29,030.43 27,655.89
营业成本 27,744.92 50,634.67 49,646.36 49,437.77
占营业成本比重 57.55% 60.20% 58.47% 55.94%
上述原材料中,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和双酚 A均属于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市场价格透明,其价格走势与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其中,环氧氯丙烷耗用金额从 2011-2013 年逐年下降,因为环氧氯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及其复配产品,而同期发行人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4,267.97 万元、12,031.16 万元和 4,517.41 万元;而环氧
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CPP 和 504L 及其复配产品,同期 TCPP 和504L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保持持续增长,2011年至 2013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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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4.78 万元、23,544.99 万元和 26,896.07 万元,相应的环氧丙烷耗用量保
持逐年增长;公司生产各种阻燃剂产品均需使用三氯氧磷,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销售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氯氧磷耗用量也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元/千克):
注:上图中 Q1、Q2、Q3、Q4 分别代表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
由上图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使得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水平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以 ICIS(安迅思,国际化工信息服务网)的原材料价格为基础,按照相应的价格计算公式确定销售订单的报价。与此同时,对关键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锁定,确保公司整体的利润水平,以达到回避原材料长期波动风险的目的。但假如原材料在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公司的这种策略就很难起到很好的效果,公司的经营情况仍有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出现上市当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是一个全球化市场,公司所面临的是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主要因素,以下是报告期内公司两大类阻燃剂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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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以及五大类主要原材料的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单位:元/千克):
除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以外,行业整体的供需情况和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都有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影响。假如市场供需关系出现失衡,或者一些行业主要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市场竞争状况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面临短期波动的风险。
三、产品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 55%左右出口,出口的产品中 50%左右直接出口到美洲和欧洲地区,该等地区的政策变动,如欧盟的 REACH 法案、美国的加州 65 号提案、美国加州117阻燃标准等系列政策或标准的调整,均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美国加州 65号提案对发行人聚氨酯阻燃剂产品之一 TDCP及其复配产品的影响较大。加州 65号提案颁布于 1986年 11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执行。该提案要求在加州范围内,在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可再生毒性化学物质的商品上必须标有警告标示。一旦某种化学物质归入该清单,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标示的执行,但并不意味着该化学物质会被禁用或者限用,亦不需要相关标明含量。
2011 年 10 月,加州环境保护署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将 TDCP 列入该提案的限制性化学物质清单。由于从 2012 年 10 月开始,含有 TDCP 的产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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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贴上“加州 65 号提案警示”标志,导致 2013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及其复配产品销量和销售金额下降,但在 2014 年 1-6 月该类产品销量又有所回升。报告期公司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 1-6 月 2013年 2012 年 2011年
TDCP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量(吨) 1,904.64 3,059.28 7,592.11 8,721.01
TDCP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万元)
2,717.42 4,517.41 12,031.16 14,267.97
为了应对该政策,公司积极开发和推广不含 TDCP成分的聚氨酯阻燃剂产品,2013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2.86%和 5.95%。
受到加州 65 号提案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904.00万元、7,672.15 万元、6,104.93 万元和 3,939.38万元,2012 年、2013
年美国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幅度的下滑,2014年上半年又有所回升。
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通过产品认证、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手段来应对上述政策变动,但如果未来有新的政策变化,而公司的应对措施不够及时,公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的风险。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对于非资源类商品,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出口退税制度,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按产品的退税率退还企业,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主要产品适用出口退税率在 5%-13%之间。
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收入中,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一般贸易收入 5,009.78 9,593.35 8,875.85 9,949.69
加工贸易收入 13,822.09 22,691.61 27,899.02 23,958.74
主营业务收入 34,659.48 64,336.42 63,759.83 60,899.77
一般贸易占比 14.45% 14.91% 13.92% 16.34%
加工贸易占比 39.88% 35.27% 43.76% 39.34%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免、抵、退”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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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免、抵、退”税额 992.98 2,115.66 2,010.70 1,784.58
其中:一般贸易免抵退金额
289.52 843.65 894.79 963.37
加工贸易免抵退金额 703.45 1,272.01 1,115.90 821.21
利润总额 2,749.77 7,031.11 6,389.55 6,004.60
占比 36.11% 30.09% 31.47% 29.7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免、抵、退税额”占利润总额比重在30%左右。因此,当出口退税率下调时,公司的利润水平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有部分系从境外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约为40%。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外销比重一直维持在 55%左右,其中外销产品中大部分以进料加工的形式进行,因此公司整体出口业务对汇率波动的敏感度较低。
公司对外采购原材料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出口业务中除了少量收入用欧元结算外,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工具,美元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汇兑损益(A)
(万元)
-23.67 231.65 26.21 161.88
利润总额(B)
(万元)
2,749.77 7,031.11 6,389.55 6,004.60
A/B -0.86% 3.29% 0.41% 2.70%
自 2005年我国推行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总体保持升值趋势。
为积极应对汇率变动风险,2011-2013年当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处于升值通道时,公司采取了以下两方面措施:一方面,公司在进口原材料需要支付美元时,通过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结算期一般为 75-90 天,信用证到期后,公司安排与银行进行三到六个月的进口押汇或海外代付业务,延期支付美元货款;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融信达、远期结售汇等方式尽量缩短美元资产的持有时间。
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始终将汇兑损益保持较低的水平。但是如果将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波动幅度较大,将会导致公司在使用远期结售汇等手段时,仍面临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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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损失的风险。
六、环境保护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化学反应过程较为短暂,生产过程封闭,并以液相反应为主,与化工行业其他反应过程长、连续化生产的企业相比污染相对较轻。近年来,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环保问题而受到过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且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也会相应增加,对于“三废”的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同时,公司阻燃剂产品的生产原材料主要包括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三氯氧磷、苯酚和双酚 A,上述原材料在运输、存放和化学反应过程中如果操作和控制不当,可能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安全生产的风险。
虽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严格的制度和要求,并且申请了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但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应收款项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绩的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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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6月/2013 年/2012年/2011年
应收账款① 10,903.19 9,529.06 7,503.93 6,571.57
应收票据② 2,153.01 1,624.72 2,200.89 2,027.69
应收款项③=①+② 13,056.20 11,153.77 9,704.82 8,599.26
流动资产④ 28,761.94 30,211.91 27,042.85 25,423.98
应收款项占流动资产之比⑤=③/④
45.39% 36.92% 35.89% 33.82%
营业收入⑥ 34,680.65 64,508.57 64,113.09 61,395.14
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之比⑦=③/⑥
18.83% 17.29% 15.14% 14.01%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82%、35.89%、36.92%和 45.39%,应收
款项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14.01%、15.14%、17.29%和 18.83%。
由于公司应收款项总体规模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因此公司面临应收款项不能及时回收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八、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阻燃剂市场是一个全球化市场,公司面临着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尽管公司是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领先企业,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但是若公司不能尽快扩大产能、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两个项目,预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的产能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虽然公司已经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做好了人员、技术、销售、土地等方面的准备,募集资金到位后就可以推进和实施上述项目,但由于市场不断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因投资成本变化等因素不能如期实施、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等情况发生,公司将面临着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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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的风险。
另外,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其中,“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的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增加约 2,364.86 万元。虽然本
次募投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市场开拓不力或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将不能及时消化,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顺利实现,也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8.07%、26.72%、23.55%和
9.07%。本次发行成功后,将导致公司净资产值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匹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评审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12 日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因此自 2009年 1月 1日起至 2011年 12月 31日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2年,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从 2012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仍为 15%。报告期内,发行人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及其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企业所得税税率(母公司)
15% 15% 15% 15%
企业所得税 437.72 1,147.98 1,016.68 985.92
所得税优惠 257.41 480.11 494.65 453.92
利润总额 2,749.77 7,031.11 6,389.55 6,004.60
所得税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9.36% 6.83% 7.74%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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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约在 10%以内,对企业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将于 2015 年 6月提出复审申请。如发行人届时复审不合格,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于到期后自动失效,发行人将按照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其中,高献国、高峰和高强三人为亲兄弟,高远夏为高献国、高峰和高强的父亲,郑国富为高献国配偶之胞兄。
本次发行前,高献国家族成员直接持有发行人 24.57%的股份,同时通过控
制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家族持股比例为 45.57%)控制发行人 45.25%
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69.82%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高献国家
族成员仍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
虽然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仍然不排除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本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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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ansheng Co.,Ltd
法定代表人高献国
注册资本 7,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年 7月 17日(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0年 11月 2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邮政编码 317000
电话 0576-85322099
传真 0576-85322099
互联网网址 www.ws-chem.com
电子邮箱 zjwsfr@ws-chem.com
经营范围
阻燃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010 年 7 月 1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同意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2010 年 9月 16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决议以截至基准日经审计公司账面净资产 6,616.03 万元中的 6,170 万元按原股
东出资比例折股,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 446.03 万元净资产计入股份
公司的资本公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288号《验资报告》。
2010年 11月 1日,万盛股份召开了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2010年 11 月 2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注册号为 33108201527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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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共有 14 名发起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00 55.00%
2 高献国 5,045,826 8.18%
3 周三昌 3,394,734 5.50%
4 金译平 3,209,634 5.20%
5 高峰 3,117,084 5.05%
6 张继跃 2,961,600 4.80%
7 高强 1,558,542 2.53%
8 高远夏 1,465,992 2.38%
9 王克柏 1,465,992 2.38%
10 郑国富 1,465,992 2.38%
11 朱立地 1,465,992 2.38%
12 吴冬娥 1,465,992 2.38%
13 余乾虎 740,400 1.20%
14 郑永祥 407,220 0.66%
合计 61,700,000 100.00%
公司发起人股东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万盛投资、高献国、周三昌、金译平和高峰。公司改制设立之前,万盛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发行人前身万盛化工的股权,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投资业务。公司改制设立之后,万盛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改制设立之前,高献国、周三昌、金译平和高峰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万盛化工和万盛投资的股权。公司改制设立之后,上述四位自然人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公司由万盛化工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万盛化工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主要资产包括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运输设备等。
公司成立以来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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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设立前后,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
公司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除万盛投资等主要发起人与公司之间有少量资金往来及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外,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万盛化工整体变更设立,原万盛化工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全部由公司承继,资产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在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已办理完毕。
(八)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从事公司主营业务的完整、独立的原料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和技术研发体系,并拥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等各类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许可证书。
公司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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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并且,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持股 5%以上股东伟星创投已于 2011 年 11月 16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情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完整
公司系由万盛化工整体变更设立,各项资产权利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发明专利证书》等各类资产证书,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资料、机器设备等,上述资产均属公司自身所有,与股东之间的产权界定清晰。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产供销体系,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产权纠纷,不存在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3、人员独立
本公司已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及工资管理体系,与所有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并且均对《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的说明》签字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独立、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财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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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有效的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稽核制度,保证了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与管理。
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开户账号为 33001666135053000580;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税务登记号(国税/地税)为浙税联字 331082255216479 号。
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和变化
万盛股份的前身为临海市江南助剂厂。临海市江南助剂厂于 1995年 5月 25日设立,并于 2000 年 7月 17日改制为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 11月2日,万盛化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自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设立以来,公司的股本演变情况简要列示如下:
1995年5月,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设立2000年7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2004年9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08年5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6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2010年6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2010年6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10年11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0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201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金14万元,股东高献国、周三昌、周桂兴、高峰各出资3.5万元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0万元周桂兴全部股权转让给高远夏,高献国、高远夏等9名股东增资共115万元,注册资本增至225万元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共825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050万元高献国等9名原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给高强、郑永祥2名新股东原股东增资共163.33万元,注册资本
增至1,213.33万元
新股东张继跃、余乾虎增资共186.67万元,注册资
本增至1,400万元原股东将各自股权的55%转让给新股东万盛投资以201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6,170万元高献国、郑永祥及新股东宋丽娟增资共680万元,股本增至6,850万元新股东伟星创投增资650万元,股本增至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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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公司成立之前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1995 年设立临海市江南助剂厂
1995年 5月 25 日,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设立,并于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25521647-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注册资金为 14 万元,四位自然人股东高献国、周三昌、周桂兴、高峰各出资 3.5万元,相关资金来源于股东个人及家庭积累。
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成立时法定代表人为高献国,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企业住所为临海市城关晒网巷 2号,经营范围为辛酸亚锡制造。
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设立时所投入的资产未经评估、验资程序,工商档案资料中核准登记事项备注记载“缺资金项目证明”。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的设立程序存在一定的瑕疵。
2010年 6月 24 日,为弥补该程序瑕疵,仍为公司股东的创始人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各以现金投入公司 46,667元,共计 14万元。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于 2011年 1月出具《证明》,确认“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成立之时,由临海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工业办公室(注:临海市东湖街道办事处现已经通过变更划归为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即为我办事处)作为该厂的主管部门,该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我办事处经核实确认,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系由四名自然人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依其共同签订的章程、协议书出资设立的股份合作制民营企业,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成立时的注册资金人民币 14万元均由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按其章程、协议书的规定自筹投入,我办事处并未向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投入任何资金或资产,该厂无集体经济成分,该厂股东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对其投入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的资金/资产及后续累积所得依法享有全部权利。”
临海市人民政府于 2011年 8月 19日出具“临政函【2011】62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有关事项的批复》,确认以下内容:
A、确认你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及前身临海市江南助剂厂、历史沿革中的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必要的清产核资工作,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同意对你公司及上述其他相关主体进行产权界定。
B、确认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自 1995 年 5 月 25 日成立至 2000 年 7 月 17 日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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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为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前的全部出资 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0万、流动资金 4万)均为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四位自然人出资。
C、确认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自成立起,在集体所有制至股份合作制阶段(自1995年 5月 25日至 2000年 7月 17日止),不存在集体经济成分,不存在国家、集体投资和其他经济成分投资。期间,没有收到国家政策优惠资金,也没有收到国家政策补贴及政府奖励收入。
D、对股权结构确认如下: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登记设立时股权结构为:注册资金 14万元,足额到位,其中高献国出资人民币 3.5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5%;
周三昌出资人民币 3.5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5%;高峰出资人民币 3.5万元,占
注册资金的 25%;周桂兴出资人民币 3.5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5%。
保荐机构核查了江南助剂厂设立时的工商资料,查阅了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临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临政函【2011】62 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有关事项的批复》,对高献国、周三昌、周桂兴及高峰四名股东进行了访谈,认为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是高献国、周三昌、周桂兴及高峰四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不存在集体经济成分,相关有权部门已确认该四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及出资到位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临海市江南助剂厂在申请设立时未提供资金项目证明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江南助剂厂是由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四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没有集体经济成分,临海市人民政府已具文确认该四人为江南助剂厂的实际投资者及出资足额到位;江南助剂厂办理工商登记时没有提供资金项目证明不影响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的股东身份。
江南助剂厂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额比例
1 高献国 3.50 25%
2 周三昌 3.50 25%
3 高峰 3.50 25%
4 周桂兴 3.50 25%
合计 14.00 100%
1996年 9月 27 日,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经济性质变更为股份合作制,住所变更为临海市城东高坎头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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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年改制为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
2000 年 4 月 1 日,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作出决议,将原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改制为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并将原注册资金 14万元增加至 110万元,四名股东各出资 27.5万元。
2000年 5月 14 日,临海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临中衡验字【2000】290号”《验资报告》,验证四名股东各以现金增资 24万元共计 96万元,各投资人所认缴的出资额和申请增至110万元的注册资本截至2000年4月30日已全数到位。
2011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748
号),认为:“截至 2000年 4月 30日,公司已收到股东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的出资额 110 万元”。
2000 年 7 月 17 日,发行人于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33108221011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住所为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高献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阻燃剂、辛酸亚锡制造。
本次增资并改制后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110 万元为改制前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注册资本 14万元与四名股东新投入共 96万元之和,虽然四位股东以现金增资的 96 万元已经验资机构审验,但改制前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的资本情况未经评估,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
2010 年 7 月 1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企华评咨字(2010)第 405 号”《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价值评估咨
询报告》,对截至 2000 年 3 月 31 日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改制为有限公司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追溯价值评估:在假设部分无实物且无设备报废清理记录的设备非真实存在的情况下,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评估净资产为 42.69 万
元,仍大于改制时的注册资本 14万元。
2011 年 8 月 19 日,临海市人民政府出具“临政函【2011】62 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有关事项的批复》,确认“临海市江南助剂厂在 2000年 7月 17 日改制为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时股权结构为:注册资金 110 万元,足额到位,其中高献国出资人民币 2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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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注册资金的 25%;周三昌出资人民币 27.5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5%;高峰出资
人民币 27.5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5%;周桂兴出资人民币 27.5 万元,占注册资
金的 25%。”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增资并改制后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110 万元为改制前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注册资本 14 万元与四名股东新投入共96万元之和,四位股东以现金增资的 96 万元已经验资机构审验,但改制前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的资产情况未经评估,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这一瑕疵并不影响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的充实性,对本次发行不会构成实质性障碍,除此之外改制过程合法合规,具体理由如下:
(1)本次有限公司设立系原四名股东分别以各自拥有的江南助剂厂的净资
产和新增货币资金设立公司。
临海市江南助剂厂于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大于注册资本 14万元。截至 2000年 3 月 31 日该厂账面净资产为 88.33 万元,虽然 2000 年 4 月 30 日出资时未经
评估,但是北京市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价值评估咨询报告》,确认截至 2000年 3月31 日,江南助剂厂评估净资产为 426,909.58 元,该金额大于出资额 14 万元;
同时,高献国等原始股东均已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投入 9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因此,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充实。
在 2000 年以后的历次年检过程中,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得到工商登记管理机构的认可。
2010年 6月,仍为股东的三名创始人以现金方式投入公司共 14万元。
(2)临海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1年 8 月出具“临政函【2011】62号”《关于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有关事项的批复》,确认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设立时出资足额到位。
(3)台州市人民政府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
司产权及改制过程予以确认的请示》中亦进行确认:
万盛股份前身曾挂靠集体,在挂靠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期间,不存在国家和集体投资成分;2000 年其改制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国家和集体资产、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职工身份置换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股权纠纷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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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4)2012年 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2012】42号),并确认:“经审核,同意台州市政府确认的意见。”
(5)根据《关于印发〈清理甄别“挂靠”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清
字【1998】9号)及《浙江省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清办【1998】12号),在 1998年浙江省开展的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经清理甄别确属私营或个体企业的,不再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1998年度工商年检时进行变更登记”。由于公司设立及存续过程中实际上不存在集体或国有资产的投入,且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设立时已被登记为“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企业已区别于真正的集体企业,为此,根据当时的工商惯例,其规范、改制为有限公司时仅需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无须履行清产核资、评估等程序。当时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浙江省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改制的普遍做法。
(6)2011年 12月 10日,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浙江
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748号),认为:“截至 2000年 4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的出资额 110万元”。
发行人律师认为:江南助剂厂变更为万盛化工属于组织形式的变更,其未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导致其设立时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但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对万盛化工的出资已实际足额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损害万盛化工利益的情形,且临海市人民政府已具文确认该四人的股东身份及出资足额到位、立信会计师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证明其出资到位、台州市人民政府已具文确认改制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该等瑕疵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改制及有限公司设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额比例
1 高献国 27.5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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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三昌 27.50 25%
3 高峰 27.50 25%
4 周桂兴 27.50 25%
合计 110.00 100%
2002年 5月 31 日,万盛化工经营范围变更为阻燃剂制造。
3、2004 年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3年 12月 4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股东周桂兴将其持有的万盛化工全部股权以 2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
远夏;
(2)公司注册资本由 110万元变更为 225万元,其中高献国增资 17.5万元,
高峰、周三昌、高远夏各增资 2.5万元,金译平增资 30万元,吴冬娥、王克柏、
朱立地、郑国富各增资 15万元。
同日,周桂兴与高远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周桂兴将其拥有万盛化工 25%股权以 27.5万元转让给高远夏。转让情况具体如下表: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转让总价
(万元)
周桂兴高远夏 27.5 25% 27.5
本次股权转让中,高远夏受让周桂兴所持有万盛化工股权并没有直接向周桂兴支付转让款,而是将高远夏对万盛化工的货币借款之债权中相应的部分转为该笔股权转让款,由万盛化工向周桂兴支付。高远夏自协议日起即开始行使相应的股东权益。周桂兴已经收到该笔股权转让款,并对本次股权转让无异议。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周桂兴的访谈,周桂兴 2003 年同意以原始出资额转让股权的主要原因为当时不看好化工行业的发展,个人投资兴趣发生变化,开始投资经营其他企业,因此利用新股东增资万盛化工的机会参照增资价格出让自己持有的相关股权。周桂兴转让该部分股权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或其它利益安排的情况,将来也不会主张相关权利。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财务凭证,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不影响万盛股份股权结构的稳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影响。
2004年 1月 9 日,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台中衡验字【2004】01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原借给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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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货币资金转为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42.5 万元(包括股权转让的 27.5
万元)。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增资相关原始财务凭证,查阅了“台中衡验字【2004】011号”《验资报告》,确认验资基准日之前各位股东对发行人的债权总额均大于转作注册资本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
截至 2003年 12月 31日的债权总额(万元)
其中转作注册资本的数额(万元)
增资后的出资金额(万元)
1 高献国 50 17.5 45
2 周三昌 50 2.5 30
3 金译平 35 30 30
4 高峰 40 2.5 30
5 高远夏 167.5 30 30
6 吴冬娥 20 15 15
7 王克柏 20 15 15
8 朱立地 20 15 15
9 郑国富 20 15 15
合计- 422.5 115 225
除上述股东之外,发行人 200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没有同其他非金融机构或者个人之间发生过借款事项。
本次增资的原因主要为万盛化工已达到融资瓶颈,并希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1 元/单位出资额,此价格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股权融资需求和新股东对公司的贡献的基础上做出。发行人此时仍处在创业初期,资产规模较小,融资能力有限,急需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皆为公司的关键员工,并曾将自有资金借与公司周转。
本次股东股权转让、增资支付资金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支付金额(万元)资金来源
1 高献国 17.5 个人及家庭积累
2 周三昌 2.5 个人及家庭积累
3 金译平 30 个人及家庭积累
4 高峰 2.5 个人及家庭积累
5 高远夏 30 个人及家庭积累
6 吴冬娥 15 个人及家庭积累
7 王克柏 15 个人及家庭积累
8 朱立地 15 个人及家庭积累
9 郑国富 15 个人及家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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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高献国等 9名股东的访谈,其受让股权、增资所支付的资金来源皆为个人及家庭积累,资金来源合法;该等行为均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为自己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或其它利益安排的情况。
2004年 1月 16 日,万盛化工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万盛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高献国 45 20.00%
2 高远夏 30 13.33%
3 高峰 30 13.33%
4 周三昌 30 13.33%
5 金译平 30 13.33%
6 吴冬娥 15 6.67%
7 王克柏 15 6.67%
8 朱立地 15 6.67%
9 郑国富 15 6.67%
合计 225 100.00%
4、2004 年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4年 9月 14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金由 225万元变更为 1050万元,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 825万元。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台中衡验字【2004】34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4年 8月 31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原借给企业的货币资金转为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825万元。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增资相关原始财务凭证,查阅了“台中衡验字【2004】346号”《验资报告》,确认验资基准日之前各位股东对发行人的债权总额均大于转作注册资本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
截至 2004年 8月 31日的债权总额(万元)
其中转作注册资本的数额(万元)
增资后的出资数额(万元)
1 高献国 198.00 165.00 210
2 周三昌 132.00 110.00 140
3 金译平 132.00 110.00 140
4 高峰 132.00 110.00 140
5 高远夏 154.00 110.00 140
6 吴冬娥 66.00 55.00 70
7 王克柏 66.00 55.00 70
8 朱立地 66.00 55.00 70
9 郑国富 66.00 55.0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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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12.00 825.00 1,050
除上述股东之外,发行人 2004年 8月 31日之前没有同其他非金融机构或者个人之间发生过借款事项。
本次增资的原因主要为万盛化工已达到融资瓶颈,并希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1 元/单位出资额,此价格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股权融资需求和新股东对公司的贡献的基础上做出。发行人此时仍处在创业初期,资产规模较小,融资能力有限,急需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皆为公司的关键员工,并曾将自有资金借与公司周转。
本次增资各股东支付的资金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支付金额(万元)资金来源
1 高献国 165 个人及家庭积累
2 周三昌 110 个人及家庭积累
3 金译平 110 个人及家庭积累
4 高峰 110 个人及家庭积累
5 高远夏 110 个人及家庭积累
6 吴冬娥 55 个人及家庭积累
7 王克柏 55 个人及家庭积累
8 朱立地 55 个人及家庭积累
9 郑国富 55 个人及家庭积累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高献国等 9名股东的访谈,其增资支付的资金来源皆为个人及家庭积累,资金来源合法;增资行为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为自己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或其它利益安排的情况。
2004年 9月 20 日,万盛化工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万盛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高献国 210.00 20.00%
2 高远夏 140.00 13.33%
3 高峰 140.00 13.33%
4 周三昌 140.00 13.33%
5 金译平 140.00 13.33%
6 吴冬娥 70.00 6.67%
7 王克柏 70.00 6.67%
8 朱立地 70.00 6.67%
9 郑国富 70.00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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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50.00 100.00%
5、2004 年 9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
2004年 9月 20 日,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
2004年 9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6、2008 年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 5月 14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高远夏将所持万盛化工 69.3 万元股权以注册资本 1:1 的价格转让给高强;高献国、高峰、周
三昌、金译平、高远夏、郑国富、王克柏、朱立地、吴冬娥分别将其持有的万盛化工股权中的 2.1 万元、1.4万元、0.7万元、
0.7 万元、0.7 万元、0.7 万元出资额,以注册资本 1:1 的价格转让给郑永祥。
其中高强为高远夏之子,郑永祥为公司引进的销售人才。
同日,上述当事人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出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实施方案》,转让情况具体如下表: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转让总价
(万元)
受让方
受让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受让总价
(万元)
高远夏
69.30 6.60% 69.30 高强 69.30 6.60% 69.30
1.40 0.13% 1.40
郑永祥 10.50 1.00% 10.50
高峰 1.40 0.13% 1.40
高献国 2.10 0.20% 2.10
周三昌 1.40 0.13% 1.40
金译平 1.40 0.13% 1.40
郑国富 0.70 0.07% 0.70
王克柏 0.70 0.07% 0.70
朱立地 0.70 0.07% 0.70
吴冬娥 0.70 0.07% 0.70
合计 79.80 7.60% 79.80 合计 79.80 7.60% 79.8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定价依据为:1)郑永祥为公司引进的销售人才,自2004 年加入公司后逐渐开始负责公司的销售工作。出于激励人才的考虑,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将各自持有公司股权的 1%以注册资本 1:1的价格转让给郑永祥;2)高强为高远夏之子。高远夏出于个人意愿将所持万盛化工股权中 69.3 万元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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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注册资本 1:1的价格转让给高强,公司全体股东皆表示同意。
本次股权变更中,股东支付资金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支付金额(万元)资金来源
1 郑永祥 10.50 个人及家庭积累
2 高强 69.30 个人及家庭积累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郑永祥、高强的访谈,其受让股权支付的资金来源皆为个人及家庭积累,资金来源合法;其受让股权的行为皆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或其它利益安排的情况。
2008年 5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 331082015279。经过本次变更后,万盛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高献国 207.90 19.8%
2 高峰 138.60 13.2%
3 周三昌 138.60 13.2%
4 金译平 138.60 13.2%
5 高远夏 69.30 6.6%
6 吴冬娥 69.30 6.6%
7 王克柏 69.30 6.6%
8 朱立地 69.30 6.6%
9 郑国富 69.30 6.6%
10 高强 69.30 6.6%
11 郑永祥 10.50 1.0%
合计 1,050.00 100.00%
7、2010 年 6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6 月 8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50 万元增加至 1,213.33 万元,增资 163.33 万元;全部十一位自然人股
东按注册资本 1:1 的价格分别以货币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高献国增资 46.53万
元、周三昌增资 32.57 万元,高峰增资 18.57 万元,金译平增资 23.24万元,高
强增资 9.29万元,郑永祥增资 10.03万元,高远夏、王克柏、郑国富、朱立地、
吴冬娥各增资 4.62 万元。
2010年 6月 13 日,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衡综验【201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述十一位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63.33万元。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3
2010年 6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经过本次增资后,万盛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高献国 254.43 20.97%
2 周三昌 171.17 14.11%
3 金译平 161.84 13.34%
4 高峰 157.17 12.95%
5 高强 78.59 6.48%
6 高远夏 73.92 6.09%
7 王克柏 73.92 6.09%
8 郑国富 73.92 6.09%
9 朱立地 73.92 6.09%
10 吴冬娥 73.92 6.09%
11 郑永祥 20.53 1.69%
合计 1,213.33 100.00%
8、2010 年 6 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0年 6月 22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213.33 万元增加至 1400 万元,其中张继跃、余乾虎以每元注册资本 6.5 元
的价格分别增资 149.33 万元和 37.34万元。此次增资参考 2009 年底万盛化工经
审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2009年底万盛化工经审计净资产为 8,488.56万元,本
次增资价格略高于每元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价值。
其中,张继跃原为万盛化工子公司万盛科技的少数股东,2006 年张继跃将其所持有的万盛科技的股权按注册资本 1:1 的价格转让给万盛化工时,万盛化工股东曾表示今后有机会将继续合作;余乾虎为留学归国人才,在万盛化工担任总经理助理一职,公司股东会出于吸引和激励人才的考虑同意余乾虎以每元注册资本 6.5元的价格对公司进行增资。
2010年 6月 23 日,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衡综验【2010】09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新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86.67万元,其中张继跃实际缴纳出资额 970.67 万元,其
中 149.33 万元为认缴的注册资本,余乾虎实际缴纳出资额 242.67 万元,其中
37.34万元为认缴的注册资本,超出认缴注册资本部分皆列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涉及的两位新增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张继跃,男,中国国籍,1959 年 7 月出生,大专。近五年来担任过台州蓝盾消防安全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台州蓝盾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极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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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江西极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蓝盾消防安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蓝盾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万盛科技监事,万盛投资董事。
余乾虎,男,中国国籍,1979 年 5 月出生,硕士,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
2005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布里斯班 GRIFFITH UNIVERSITY,2006 年 5 月入职万盛化工外贸部,2006 年 9 月在万盛科技采购部任职,2010 年 1 月开始在发行人营销部任职。目前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一职。
2010年 6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经过本次增资后,万盛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高献国 254.43 18.17%
2 周三昌 171.17 12.23%
3 金译平 161.84 11.56%
4 高峰 157.17 11.23%
5 张继跃 149.33 10.67%
6 高强 78.59 5.61%
7 高远夏 73.92 5.28%
8 王克柏 73.92 5.28%
9 郑国富 73.92 5.28%
10 朱立地 73.92 5.28%
11 吴冬娥 73.92 5.28%
12 余乾虎 37.34 2.67%
13 郑永祥 20.53 1.47%
合计 1,400.00 100.00%
9、2010 年 6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6月 25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金译平、高强、郑永祥、高远夏、王克柏、郑国富、朱立地、吴冬娥、张继跃、余乾虎等十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万盛化工股权中的55%,按照注册资本 1:1 的价格转让给万盛投资。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出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转让总价
(万元)
高献国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139.94 10.00% 139.94
周三昌 94.14 6.72% 94.14
金译平 89.01 6.36% 89.01
高峰 86.44 6.17% 86.4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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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跃 82.13 5.87% 82.13
高强 43.22 3.09% 43.22
高远夏 40.66 2.90% 40.66
王克柏 40.66 2.90% 40.66
郑国富 40.66 2.90% 40.66
朱立地 40.66 2.90% 40.66
吴冬娥 40.66 2.90% 40.66
余乾虎 20.54 1.47% 20.54
郑永祥 11.29 0.81% 11.29
合计 770.00 55.00% 770.00
2010 年 6月 2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万盛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770.00 55.00%
2 高献国 114.50 8.18%
3 周三昌 77.03 5.50%
4 金译平 72.83 5.20%
5 高峰 70.73 5.05%
6 张继跃 67.20 4.80%
7 高强 35.37 2.53%
8 高远夏 33.26 2.38%
9 王克柏 33.26 2.38%
10 郑国富 33.26 2.38%
11 朱立地 33.26 2.38%
12 吴冬娥 33.26 2.38%
13 余乾虎 16.80 1.20%
14 郑永祥 9.24 0.66%
合计 1,4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成立之后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2010 年 11 月整体变更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7月 1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0年 6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0 年 8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24940
号”《审计报告》,对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截至 2010年 6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验。经审计,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66,160,292.01
元。
2010 年 8月 12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企华评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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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10)第 39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0年 6月 30日为基准日对万盛化工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净资产为9,239.65万元。
2010年 9月 16 日,万盛化工召开股东会,决定以截至 2010 年 6月 30日经审计公司账面净资产 6,616.03 万元中的 6,170 万元按原股东出资比例折股,作
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 446.03万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0年 10月 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288
号”《验资报告》,验明截至 2010年 10月 11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截至 2010年 6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66,160,292.01 元,按 1:0. 93258355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6,170万股,每
股 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 4,460,292.01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 11月 1日,万盛股份召开了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注册号为33108201527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为阻燃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万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55.00%
2 高献国 504.58 8.18%
3 周三昌 339.47 5.50%
4 金译平 320.96 5.20%
5 高峰 311.71 5.05%
6 张继跃 296.16 4.80%
7 高强 155.85 2.53%
8 高远夏 146.60 2.38%
9 王克柏 146.60 2.38%
10 郑国富 146.60 2.38%
11 朱立地 146.60 2.38%
12 吴冬娥 146.60 2.38%
13 余乾虎 74.04 1.20%
14 郑永祥 40.72 0.66%
合计 6,170.00 100.00%
2、2010 年 11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0年 11月 22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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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170 万元增加至6,850万元,股份总数由 6,170万股增加至 6,850万股,本次新增 680万股股份的价格参照公司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经审计净资产 66,160,292.01元确定为每
股 1.5元,由高献国、郑永祥和宋丽娟以现金分别认购 577.4944 万股、74.5056
万股和 28万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 11月 23日,发行人原股东与新股东宋丽娟签署了《增资协议书》。
高献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进行本次增资的目的主要为增强控制地位,并补充公司所需的流动资金。郑永祥为公司引进的销售人才,全面负责公司的销售工作,宋丽娟为公司于 2010 年引进的管理人才,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郑永祥和宋丽娟进行本次增资的目的主要为吸引并激励人才。
宋丽娟的基本情况如下:
宋丽娟,女,中国国籍,1977 年 2 月出生,本科,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
2000年本科毕业后就职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至 2010 年 3月曾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审部经理。2010 年 4 月入职万盛化工,目前担任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10年 11月 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2554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11 月 24 日万盛股份已收到高献国、郑永祥和宋丽娟缴纳的人民币 1,020万元,其中 680万元计入股本,3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9.54%
2 高献国 1,082.08 15.80%
3 周三昌 339.47 4.96%
4 金译平 320.96 4.69%
5 高峰 311.71 4.55%
6 张继跃 296.16 4.32%
7 高强 155.85 2.28%
8 高远夏 146.60 2.14%
9 王克柏 146.60 2.14%
10 郑国富 146.60 2.14%
11 朱立地 146.60 2.14%
12 吴冬娥 146.60 2.14%
13 郑永祥 115.23 1.6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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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余乾虎 74.04 1.08%
15 宋丽娟 28.00 0.41%
合计 6,850.00 100.00%
3、2010 年 12 月股份公司的第二次增资
2010年 12月 14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方案的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850 万元增加至7,500万元,股份总数由 6,850万股增加至 7,500万股,本次新增股份的价格参照公司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 66,160,292.01 元确定为每股 6.88
元,由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 4,472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650万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次日,发行人原股东与新股东伟星创投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书》。
2010年 12月 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2567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14 日万盛股份已收到伟星创投缴纳的人民币 4,472万元,其中 650万元计入股本,3,8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5.25%
2 高献国 1,082.08 14.43%
3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 8.67%
4 周三昌 339.47 4.53%
5 金译平 320.96 4.28%
6 高峰 311.71 4.16%
7 张继跃 296.16 3.95%
8 高强 155.85 2.08%
9 高远夏 146.60 1.95%
10 王克柏 146.60 1.95%
11 郑国富 146.60 1.95%
12 朱立地 146.60 1.95%
13 吴冬娥 146.60 1.95%
14 郑永祥 115.23 1.54%
15 余乾虎 74.04 0.99%
16 宋丽娟 28.00 0.37%
合计 7,500.00 100.0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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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出资及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
情况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自 2000年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历次验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验资目的
对应注册资本
(万元)
验资机构验资报告号
2000年 5月有限公司设立 110.00
临海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临中衡验字【2000】290号
2004年 1月
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25.00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台中衡验字【2004】011号
2004年 8月
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1,050.00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台中衡验字【2004】346号
2010年 6月
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1,213.33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中衡综验【2010】085号
2010年 6月
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1,400.00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中衡综验【2010】091号
2010年 10月股份公司设立 6,17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0)
第 25288号
2010年 11月
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6,85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0)
25549号
2010年 12月
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7,50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0)
第 25676号
2011年 12月
有限公司设立验资复核
11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748号
2011年 12月
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验资复核
1,213.3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749号
2011年 12月
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验资复核
1,40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750号
1、2000 年设立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的验资
2000年 5月 14 日,临海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临中衡验字【2000】290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 2000 年 4 月 30 日止,贵公司增加投入资本 96 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总额为 11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0
1,718,384.03元。与上述变更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资产总额为 4,328,808.02元,
负债总额为 2,610,423.99 元。”以及“按临海市万盛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各投资人所认缴的出资额和申请增资至 110万元的注册资本截至 2000年 4月 30日已全数到位。”
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高献国 27.50 25% 27.50 25%
高峰 27.50 25% 27.50 25%
周三昌 27.50 25% 27.50 25%
周桂兴 27.50 25% 27.50 25%
合计 110.00 100% 110.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1)第 13748 号),对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结论如下: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
截至 200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高献国、周三昌、高峰、周桂兴的出资额 110万元”。
2、2004 年增资至 225 万元的验资
2004年 1月 9 日,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台中衡验字【2004】011号”《验资报告》,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 2003年 12月 3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丙方、戊方、己方、庚方、辛方、壬方、癸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各股东均以原借给企业的货币资金出资。”以及“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各股东原借给企业的货币资金转为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42.5万元(包括股权转让的 27.5万元)。”
公司原股东周桂兴(丁方)退股,股权全额转让给新股东高远夏(戊方)。
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高献国 45.00 20.00% 45.00 20.00%
高远夏 30.00 13.33% 30.00 13.3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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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30.00 13.33% 30.00 13.33%
周三昌 30.00 13.33% 30.00 13.33%
金译平 30.00 13.33% 30.00 13.33%
吴冬娥 15.00 6.67% 15.00 6.67%
王克柏 15.00 6.67% 15.00 6.67%
朱立地 15.00 6.67% 15.00 6.67%
郑国富 15.00 6.67% 15.00 6.67%
合计 225.00 100.00% 225.00 100.00%
3、2004 年增资至 1050 万元的验资
2004年 8月 31 日,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台中衡验字【2004】346号”《验资报告》,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 2004 年 8 月 3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捌佰貳拾伍万元整。各股东均以原借给企业的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高献国 210.00 20.00% 210.00 20.00%
高远夏 140.00 13.33% 140.00 13.33%
高峰 140.00 13.33% 140.00 13.33%
周三昌 140.00 13.33% 140.00 13.33%
金译平 140.00 13.33% 140.00 13.33%
吴冬娥 70.00 6.67% 70.00 6.67%
王克柏 70.00 6.67% 70.00 6.67%
朱立地 70.00 6.67% 70.00 6.67%
郑国富 70.00 6.67% 70.00 6.67%
合计 1,050.00 100.00% 1,050.00 100.00%
4、2010 年增资至 1,213.33 万元的验资
2010年 6月 13 日,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衡综验【201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年 6月 1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计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叁仟叁佰元整。均以货币出资。”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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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高献国 254.43 20.97% 254.43 20.97%
周三昌 171.17 14.11% 171.17 14.11%
金译平 161.84 13.34% 161.84 13.34%
高峰 157.17 12.95% 157.17 12.95%
高强 78.59 6.48% 78.59 6.48%
高远夏 73.92 6.09% 73.92 6.09%
王克柏 73.92 6.09% 73.92 6.09%
郑国富 73.92 6.09% 73.92 6.09%
朱立地 73.92 6.09% 73.92 6.09%
吴冬娥 73.92 6.09% 73.92 6.09%
郑永祥 20.53 1.69% 20.53 1.69%
合计 1,213.33 100.00% 1,213.33 100.00%
2011 年 12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1)第 13749 号),对本次增资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结论如下: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
截至 201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高献国、周三昌、金译平、高峰、高强、高远夏、王克柏、郑国富、朱立地、吴冬娥和郑永祥的出资额 163.33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5、2010 年增资至 1400 万元的验资
2010年 6月 23 日,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衡综验【2010】091号”《验资报告》,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年 6月 2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计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陆仟柒佰元整。均以货币出资。”、“张继跃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970.67 万元……其中:
149.33 万元为认缴的注册资本,新增出资超过其认缴注册资本部分的金额
821.34 万元列入贵公司资本公积。”以及“余乾虎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242.67万元……其中:37.34万元为认缴的注册资本,新增出资超过其认缴注册
资本部分的金额 205.33 万元列入贵公司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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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
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高献国 254.43 18.17% 254.43 18.17%
周三昌 171.17 12.23% 171.17 12.23%
金译平 161.84 11.56% 161.84 11.56%
高峰 157.17 11.23% 157.17 11.23%
张继跃 149.33 10.67% 149.33 10.67%
高强 78.59 5.61% 78.59 5.61%
高远夏 73.92 5.28% 73.92 5.28%
王克柏 73.92 5.28% 73.92 5.28%
郑国富 73.92 5.28% 73.92 5.28%
朱立地 73.92 5.28% 73.92 5.28%
吴冬娥 73.92 5.28% 73.92 5.28%
余乾虎 37.34 2.67% 37.34 2.67%
郑永祥 20.53 1.47% 20.53 1.47%
合计 1,400.00 100.00% 1,400.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1)第 13750 号),对本次增资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结论如下: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
截至 2010年 6月 23日,公司已收到股东张继跃和余乾虎的出资额 186.67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涉及的两位新增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张继跃,男,中国国籍,1959 年 7 月出生,大专。近五年来担任过台州蓝盾消防安全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台州蓝盾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极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江西极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蓝盾消防安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蓝盾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万盛科技监事,万盛投资董事。
余乾虎,男,中国国籍,1979 年 5 月出生,硕士,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
2005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布里斯班 GRIFFITH UNIVERSITY,2006 年 5 月入职万盛化工外贸部,2006 年 9 月在万盛科技采购部任职,2010 年 1 月开始在发行人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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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部任职。目前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一职。
6、2010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验资
2010年 10月 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288
号”《验资报告》,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年 10月 11日,贵公司(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66,160,292.01 元,按 1:0.93258355 的比
例折合股份总额 6,170 万股,每股 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陆仟壹佰柒拾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4,460,292.01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55.00% 3,393.50 55.00%
高献国 504.58 8.18% 504.58 8.18%
周三昌 339.47 5.50% 339.47 5.50%
金译平 320.96 5.20% 320.96 5.20%
高峰 311.71 5.05% 311.71 5.05%
张继跃 296.16 4.80% 296.16 4.80%
高强 155.85 2.53% 155.85 2.53%
高远夏 146.60 2.38% 146.60 2.38%
王克柏 146.60 2.38% 146.60 2.38%
郑国富 146.60 2.38% 146.60 2.38%
朱立地 146.60 2.38% 146.60 2.38%
吴冬娥 146.60 2.38% 146.60 2.38%
余乾虎 74.04 1.20% 74.04 1.20%
郑永祥 40.72 0.66% 40.72 0.66%
合计 6,170.00 100.00% 6,170.00 100.00%
7、2010 年 11 月股份公司增资至 6,850 万元的验资
2010年 11月 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255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年 11月 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陆佰捌拾万圆整。各股东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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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9.54% 3,393.50 49.54%
高献国 1,082.08 15.80% 1,082.08 15.80%
周三昌 339.47 4.96% 339.47 4.96%
金译平 320.96 4.69% 320.96 4.69%
高峰 311.71 4.55% 311.71 4.55%
张继跃 296.16 4.32% 296.16 4.32%
高强 155.85 2.28% 155.85 2.28%
高远夏 146.60 2.14% 146.60 2.14%
王克柏 146.60 2.14% 146.60 2.14%
郑国富 146.60 2.14% 146.60 2.14%
朱立地 146.60 2.14% 146.60 2.14%
吴冬娥 146.60 2.14% 146.60 2.14%
郑永祥 115.23 1.68% 115.23 1.68%
余乾虎 74.04 1.08% 74.04 1.08%
宋丽娟 28.00 0.41% 28.00 0.41%
合计 6,850.00 100.00% 6,850.00 100.00%
8、2010 年 12 月股份公司增资至 7,500 万元的验资
2010年 12月 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676
号”《验资报告》,验证:“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0年 12月 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圆整。
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验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5.25% 3,393.50 45.25%
高献国 1,082.08 14.43% 1,082.08 14.43%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 8.67% 650.00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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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昌 339.47 4.53% 339.47 4.53%
高峰 311.71 4.16% 311.71 4.16%
金译平 320.96 4.28% 320.96 4.28%
高强 155.85 2.08% 155.85 2.08%
张继跃 296.16 3.95% 296.16 3.95%
高远夏 146.60 1.95% 146.60 1.95%
王克柏 146.60 1.95% 146.60 1.95%
郑国富 146.60 1.95% 146.60 1.95%
朱立地 146.60 1.95% 146.60 1.95%
吴冬娥 146.60 1.95% 146.60 1.95%
郑永祥 115.23 1.54% 115.23 1.54%
余乾虎 74.04 0.99% 74.04 0.99%
宋丽娟 28.00 0.37% 28.00 0.37%
合计 7,500.00 100% 7,500.00 100%
(二)发行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2010年 11月 2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288号”《验资报告》,发起人将万盛化工截至 2010年 6月 30 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 66,160,292.01 元中的 61,700,000 元,按 1:0.93258355 的比例折合股份
总额 6,170 万股,每股 1 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 4,460,292.01 元计入资本
公积,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按原股权比例依法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原万盛化工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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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
高献国高

峰高

强高远夏郑国富投资有限公司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创业宋丽娟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14.43% 4.16% 2.08% 0.37%1.95%1.95% 8.67%45.25%
实际控制人
11.23% 5.61% 5.28% 5.28%18.17%
八名自然人股东

周三昌等其他
21.14%
54.44%
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00% 100%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 LTD100% 100%
(二)内部机构设置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公司设有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生产部等共计 15个职能部门,各部门的职能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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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人力行政部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事务管理。主要职能包括:员工招聘、员工培训、人事调动、绩效考评、薪酬管理、福利管理、制度建设、文件收发管理、会议组织、企业文化建设、档案管理、办公用品及设施管理、后勤保障、内外部协调等。
财务部
负责公司资产购置(投资)、资本融通(筹资)、资金运营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主要职能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预决算、财务分析、税务申报、资产管理、资金调度、资金监控等。
生产部
负责根据订单组织、协调各车间完成生产任务,以满足客户需求。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协调生产、制订操作规程、控制生产成本、车间 6S监督检查等现场管理、新品投产安排、生产设备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物料装卸和成品包装等。
安全环保部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的编制和执行监督;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等检查并督促整改;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剧毒品管理等。
设备工程部
负责公司设备管理以及设备安装与改造工作,实施相关设备、电气、计量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检修等规程并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并督促整改;参与相关项目审查、设备检修验收;设备设施选型;工程安装现场指导和进度、质量检查;生产员工设备操作与日常维护保养的检查与指导等。
供应部
负责公司原辅物料、五金配件等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满足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主要职能包括:编制供应计划、物资询价、商务洽谈、订货、催交、联系运输、组织入库验收、付款结算、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成本分析、原料市场信息收集等。
物流部负责公司原物料及成品运输调度工作。
市场部
负责公司品牌战略、营销战略和产品企划策略等,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主要职能包括:行业竞争态势研究、市场调研与业务信息收集;企业经营策略选择;产品线规划;新产品上市规划;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等。
营销部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制度的销售方针与政策,对销售业务活动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管理,保证产品顺利到达终端。主要职能包括:落实营销策略,执行销售计划、营销活动和市场推广活动;提高市场占有率;客户服务、货款回收、销售合同管理、市场信息收集和反馈等。
进出口部
负责根据公司进出口贸易订单,做好进出口贸易业务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根据客户订单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书,并做好订舱、报关资料、出货核对、出口核销等一系列出口业务工作。做好手册制作、信用证开具、进口报关、进口核销等一系列进口业务工作。
研发部
负责公司新产品开发及产品应用研究。主要职能包括:根据市场反馈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良;公司新技术引进和产品开发工作的计划、实施;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技术验证和技术确认;为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研发文件、标准样品件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归档等。
总工办
负责公司的技术工作。主要职能包括:制订生产工艺并监督执行;审批设计及技术方案;公司各项目施工图设计;与设计单位对接、协调,组织设计单位共同完成公司要求的各项报审工作;解决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为公司相关部门提供各类图纸和技术资料;协助项目的施工跟进,配合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进行处理;参加工程验收等。
质量部
负责原物料、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制订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检验规程并实施检验,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执行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并督促改善;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及鉴定报废品;检验仪器与量规的管理与校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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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正;原料供应商交货质量实绩的评价,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评定;客户抱怨案件及销货退回的分析、检查与预防改善措施等。
投资部
负责公司投资及债权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编制投资预算、计划及可行性报告,报批后实施;对公司债权、债务、资产实行总体管理;进行股票、证券的投资运作等。
审计部
负责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收支、企业效益和制度流程规范进行审计;负责对公司经济合同签订、对外投资决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培训内部财务、审计人员;负责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离任离岗审计工作;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四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分别是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USA) Co.,LTD。发行人没有参股其他公司。
(一)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年 9月 25日
法定代表人:周三昌
注册资本: 5,3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两水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盐酸(副产)制造、甲苯(回收)。阻燃剂研发、制造,化工产品销售。
万盛科技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2006年 9月 25 日,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800万元,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额比例
1 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 936.00 52%
2 张继跃 720.00 40%
3 郑永祥 90.00 5%
4 金译平 54.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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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合计 1,800.00 100.00%
2006年 12月 10日,万盛科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继跃、郑永祥、金译平将其持有的万盛科技 4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万盛化工。2006 年 12月 19日,该公司完成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自此,万盛科技成为万盛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2010年 7月 16 日,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5,300万元。2010年 7月 27日,万盛科技在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万盛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06月 30日 2013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183,026,585.69 175,879,544.91
净资产 78,688,548.85 75,496,475.91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128,097,405.90 305,825,051.52
净利润 3,192,072.94 11,010,204.46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 3月 5日
注册资本: 80 万港元
登记证号码: 59483083-000-03-12-3
住所: NO.C 16/F.,CHINAWEAL CENTRE 414-424 JAFFE RD WANCHAI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贸易
香港万盛由发行人出资设立。在香港万盛设立过程中,公司已经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3 月 9 日作出《省发改委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建立阻燃剂营销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外资【2012】254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 年 3 月 29 日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 3300201200114 号)。
根据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 2014 年 3月 4日出具的法律意见:“香港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1
万盛未有被起诉或被申请破产,亦无任何违反适用法律规定之情形,亦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没有信托持股或委托持股安排,亦无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相关协议安排,不存在未决的诉讼、仲裁,没有资产抵押情况”。
香港万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06月 30日 2013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28,167,220.91 15,440,464.18
净资产 1,610,370.43 1,594,335.33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50,089,491.36 55,079,249.36
净利润-7,503.52 1,056,396.00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名称: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成立时间: 2009年 9月 4日
注册资本: 1 万港元
登记证号码: 51121461-000-09-12-8
住所: NO.C 16/F.,CHINAWEAL CENTRE 414-424 JAFFE RD WANCHAI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贸易
VANDONSUN 公司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于 2009 年 9 月 4 日设立的公司,注册地在香港,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发行人与沙伯基础创新塑料(中国)有限公司等最终客户提供转口贸易服务。
2011年 8月 30 日,郑永祥将其持有 VANDONSUN公司的 100%股权按照注册资本 1:1价格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周绍焰;同日,郑永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周绍焰担任董事。
2012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收购VANDONSUN公司,收购价款为 59,500港币。同日,VANDONSUN公司的董事由周绍焰变更为高献国。
VANDONSUN公司在 2012年 8月 30日之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部分。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2
VANDONSUN公司目前正在注销过程中,根据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 2014年 3月 4日出具的法律意见,VANDONSUN 公司未有被起诉或被申请破产,亦无任何违反适用法律规定之情形,亦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VANDONSUN 公司没有信托持股或委托持股安排,亦无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相关协议安排;VANDONSUN公司不存在未决的诉讼、仲裁,没有资产抵押情况。VANDONSUN 公司已于 2013 年 8月 15 日申请自愿清盘。因 VANDONSUN 公司是在申领新的商业登记证前申请自愿清盘,故无须再申领新的商业登记证,故香港商业登记署亦未能发出 VANDONSUN公司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但 VANDONSUN公司目前仍存续,法律地位为公司法人。
VANDONSUN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06月 30日 2013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372,024.50 445,770.45
净资产 372,024.50 378,853.68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0.00 12,027,953.00
净利润-10,498.35 525,197.08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美国万盛(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于 2012 年 7 月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注册成立,设立时的股东为 BOTAO LIU。2013年 1月,香港万盛与 BOTAO LIU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美国万盛 100%股权。2013 年 4 月,香港万盛向 BOTAO LIU支付了 21,500美元的股权转让费用。美国万盛从 2013 年 7月份开始运营。
根据美国 MARIAN S. K. MING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 2014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美国万盛成立有效并继续存续,未受过注册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未决的诉讼、仲裁。
美国万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06月 30日 2013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7,107,375.05 8,186,597.54
净资产-515,205.81 -329,910.33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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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营业收入 11,073,326.27 10,024,409.39
净利润-182,645.07 -331,849.40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共有 14 名发起人股东,其中 1名为法人,13名为自然人。各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1、法人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中,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为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 6月 18日
注册资本:8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 万元
注册地址:临海市柏叶西路与立发路转角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临海市
法定代表人:高献国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万盛投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高献国 145.39 18.17%
2 周三昌 97.81 12.23%
3 金译平 92.48 11.56%
4 高峰 89.81 11.23%
5 张继跃 85.33 10.67%
6 高强 44.91 5.61%
7 郑永祥 11.73 1.47%
8 高远夏 42.24 5.28%
9 王克柏 42.24 5.28%
10 郑国富 42.24 5.2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4
11 朱立地 42.24 5.28%
12 吴冬娥 42.24 5.28%
13 余乾虎 21.33 2.67%
合计 8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3,393.50
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45.25%。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06月 30日 2013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49,577,431.76 49,569,594.00
净资产 9,575,321.76 9,567,594.00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净利润 17,654,137.76 13,532,794.84
注:上表数据已经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自然人发起人
股份公司设立时,共有高献国等 13 名自然人发起人,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住所
高献国注中国 33262119600602*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蓝盾花园
周三昌中国 33262119631214*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十伞巷
金译平中国 33262119690331*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耀达公寓
高峰中国 33262119631120*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白塔小区
张继跃中国 33262119590726*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蓝盾花园
高强中国 33260219751212*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花城
郑永祥中国 35052519731202*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艺影街
高远夏中国 33262119360501*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赵巷
王克柏中国 33262119491020*浙江省临海市城关镇鹊墩路
郑国富中国 33262119551018*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后塘路
朱立地中国 33262119540821*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白塔小区
吴冬娥中国 33262119491105*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望天台 34号
余乾虎中国 33260219790503*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张洋路 243号
注:高献国持有澳门非永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 2011年 9月 23日至 2014年 9月 22日。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发起人股东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股东主要包括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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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献国,其基本情况见本节“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部分。
2、其他主要股东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发行人 650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67%。伟星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 11月 1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法定代表人:谢瑾琨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 70.00%
2 临海市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伟星创投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06月 30日 2013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117,167,316.99 112,598,074.81
净资产 88,480,393.11 85,914,694.31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净利润 2,565,698.80 1,412,780.41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万盛投资持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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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45.25%的股份。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其中,高献国、高峰和高强三人为亲兄弟,高远夏为高献国、高峰和高强之父,郑国富为高献国配偶之胞兄。高献国家族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为,高献国担任董事长,高峰担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高强担任副总经理。
本次发行前,高献国家族成员直接持有发行人 24.57%的股份,同时通过临
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家族成员持股比例为 45.57%)控制发行人 45.25%
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69.82%的股份。
2010年 11月 1日,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及万盛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个月为止。有效期满,各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该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该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控制其他的企业;实际控制人高献国家族五位成员除控制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及间接控制本公司以外,没有控制其他的企业。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2,500 万股 A 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
发行前后各股东的股本及比例情况如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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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5.25% 3,393.50 33.94%
高献国 1,082.08 14.43% 1,082.08 10.82%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 8.67% 650.00 6.50%
周三昌 339.47 4.53% 339.47 3.39%
金译平 320.96 4.28% 320.96 3.21%
高峰 311.71 4.16% 311.71 3.12%
张继跃 296.16 3.95% 296.16 2.96%
高强 155.85 2.08% 155.85 1.56%
高远夏 146.60 1.95% 146.60 1.47%
王克柏 146.60 1.95% 146.60 1.47%
郑国富 146.60 1.95% 146.60 1.47%
朱立地 146.60 1.95% 146.60 1.47%
吴冬娥 146.60 1.95% 146.60 1.47%
郑永祥 115.23 1.54% 115.23 1.15%
余乾虎 74.04 0.99% 74.04 0.74%
宋丽娟 28.00 0.37% 28.00 0.28%
本次发行流通股- 2,500.00 25.00%
合计 7,5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万股)出资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5.25%
2 高献国 1,082.08 14.43%
3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 8.67%
4 周三昌 339.47 4.53%
5 金译平 320.96 4.28%
6 高峰 311.71 4.16%
7 张继跃 296.16 3.95%
8 高强 155.85 2.08%
9 高远夏 146.60 1.95%
10 王克柏 146.60 1.95%
11 郑国富 146.60 1.95%
12 朱立地 146.60 1.95%
13 吴冬娥 146.60 1.95%
合计 7,282.73 97.1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万股)出资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
1 高献国 1,082.08 14.43%董事长
2 周三昌 339.47 4.53%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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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译平 320.96 4.28%董事、副总经理
4 高峰 311.71 4.16%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 张继跃 296.16 3.95%-
6 高强 155.85 2.08%副总经理
7 高远夏 146.60 1.95%名誉董事长、顾问
8 王克柏 146.60 1.95%监事
9 郑国富 146.60 1.95%员工
10 朱立地 146.60 1.95%员工
11 吴冬娥 146.60 1.95%员工
(四)国有股或外资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结构中不存在国有股或外资股。
(五)战略投资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和一般法人股东,没有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1、万盛投资与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东中,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由高献国、周三昌等 13 名自然人出资设立,该公司的股权结构详见本节“八、发起
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
起人基本情况”。
2、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五人。其中高远夏为高献国之父,高峰、高强为高献国之胞弟,郑国富为高献国配偶之胞兄。
高献国直接持有公司 14.43%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8.22%的股
份;高峰直接持有公司 4.16%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5.08%的股份;
高强直接持有公司 2.08%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54%的股份;高
远夏直接持有公司 1.95%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39%的股份;郑
国富直接持有公司 1.95%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39%的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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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关系之外,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其他股东伟星创投、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王克柏、郑永祥、吴冬娥、朱立地、余乾虎、宋丽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译平、高强、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以及其他两位实际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还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0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十、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期末,按合并报表口径统计公司在册员工总数分别为 351人、384人、390人和 415 人。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按合并报表口径统计公司在册员工按岗位、学历、年龄构成的分布情况如下:
1、岗位构成
岗位人数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生产及辅助人员 243 58.55%
管理人员 84 20.24%
营销人员 11 2.65%
技术人员 41 9.88%
其他人员 36 8.67%
总计 415 100.00%
2、学历构成
学历人数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10 2.41%
大学本科 45 10.84%
大专 48 11.57%
高中及以下 312 75.18%
总计 415 100.00%
注:万盛股份母公司大专学历以上员工占比为 34.52%。
3、年龄构成
年龄人数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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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及以上 50 12.05%
40-49岁 176 42.41%
30-39岁 111 26.75%
29岁以下 78 18.80%
总计 415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及其他福利情况
发行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用工单位的各项义务,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发行人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公司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1、社保缴费标准
报告期内,根据发行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政策,企业可以按“统一标准”或“两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发行人所在地社保各险种缴费标准如下表:
项目
单位:元/月
2011 年 1月
至 2011年 6月
2011年 7月
至 2011年 12月
2012年 1月
至 2012年 6月
统一标准两低标准统一标准两低标准统一标准
养老保险 192.36 164.88 214.55 183.90 214.55
基本医疗 71.45 - 122.60 - 122.60
失业保险 27.48 27.48 30.65 30.65 30.65
工伤保险 27.48 45.80 30.65 30.65 30.65
生育保险 10.99 - 12.26 - 12.26
合计 329.76 238.16 410.71 245.20 410.71
项目
2012年 7月至 2013年 6月 2013年 7月至 2014年 6月
统一标准统一标准
养老保险 250.12 280.61
基本医疗 142.92 160.35
失业保险 35.73 40.09
工伤保险 35.73 40.09
生育保险 14.29 20.04
合计 478.80 541.17
2、社保缴纳情况
根据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发行人统计,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参保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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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员工人数 415 390 384 351
在发行人处参保 374 356 357 319
未在发行人处参保 41 34 27 32
其中:在原单位参保 10 11 10 11
退休返聘无需参保
8 8 7 8
自谋职业方式缴纳
1 1 1 3
未缴纳 22 14 9 10
未缴纳占比 5.30% 3.59% 2.34% 2.85%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未在发行人处参加社会保险的共有 41人,其中 10人为继续在原所在单位参保;8人为退休返聘员工;1人通过自谋职业方式参保。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有 22 人未缴纳社保,其中 15 名为新员工,公司在试用期期初即为其开始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保险种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7人因年纪较大不愿意缴纳社保,并出具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声明。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 15名新员工中有 3人已经离职,12名新员工的参保手续尚在办理中。
对于因退休返聘等原因未在社保部门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公司为其购买了相关的商业保险以保障员工权益。截至 2014 年 6月 30日,除高远夏外(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年龄过大,不接受其参保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全体员工均通过在当地社保部门缴纳工伤保险或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形式参加了工伤类保险。
3、社保缴纳无违法违规情况
根据临海市社会保障局 2012 年 1 月 11 日、2013 年 1 月 11 日及 2014 年 6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万盛股份及万盛科技在报告期内一直遵守有关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和缴费比例符合相关社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目前,万盛股份、万盛科技没有由于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被社保管理部门处罚或追究违法责任的情形。
4、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及无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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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部分员工住宿的困难,公司为全部有需要的员工免费提供员工宿舍及部分水电补贴。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原厂区共设有员工宿舍 70 间,床位共计342张,在员工宿舍长期居住的员工为 40 人。另外,公司新厂区新增宿舍 82间,包括家庭房 11间,双人房 20间,集体宿舍 51间,长期居住的员工为 50人。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多余的床位公司提供给员工作为日常更衣、休息等使用。
发行人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和安排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分期分批展开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工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被纳入当地住房公积金试点企业行列,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 2014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说明》和《关于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说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于 2006 年 4月 28日颁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本中心将根据临海市的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和安排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展开住房公积金建立工作。截至今日本中心未将浙江万盛股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临海市试点企业行列,因此浙江万盛股份/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公司对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做出了《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在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将本公司纳入临海市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试点企业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中心的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对于未来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更,致使发行人需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如下:
(1)若万盛股份因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而被主管部门
追索、处罚或要求补缴,或牵涉诉讼、仲裁,或出现其他因员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而承担任何责任或损失,我们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追索、处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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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赔偿、补偿、万盛股份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等万盛股份所可能发生的任何及全部损失;
(2)我们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保证和促使万盛股份依法
执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二、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除前述有关股份锁定、稳定股价等承诺外,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最近三年内均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所持有股权没有设置质押或其他第三者权益的情形,也没有其他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公司法人股东伟星创投均分别出具了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之“一、同业竞争情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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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阻燃剂行业,按照下游应用分类,阻燃剂行业为消防行业中的防火材料行业的子行业;按照化学品功能分类,阻燃剂行业为橡塑助剂行业的子行业。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被广泛应用于聚氨酯、工程塑料、软质 PVC、聚烯烃(PP、PE等)、纺织品涂层、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中。目前,公司的阻燃剂产品主要包括聚氨酯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类 20 多个主要品种,其中聚氨酯阻燃剂主要应用于聚氨酯软泡、聚氨酯硬泡和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领域。此外,应聚氨酯泡沫阻燃剂客户的需求,公司的主营业务中也包括聚合物多元醇的生产与销售。
有机磷系阻燃剂的部分应用具体如下所示:
聚氨酯软泡阻燃剂部分应用领域

沙发床垫

汽车座椅家用座椅办公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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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音材料地毯

聚氨酯硬泡阻燃剂部分应用领域



冰箱冷库冰柜


储罐管道建筑材料

工程塑料阻燃剂部分应用领域


电脑外壳手机外壳家用电器外壳

从上图可以看出,有机磷系阻燃剂被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场前景广阔。在十余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不断推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并在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等领域建立了较为明显的产品、技术和客户优势,是全球主要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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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系阻燃剂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聚氨酯材料领域和工程塑料领域的阻燃剂。另外,公司还生产另一类产品聚合物多元醇,该产品主要应用于聚氨酯软泡的合成。具体的产品应用分类如下表:
产品类别应用分类具体产品
有机磷系阻燃剂
聚氨酯
WSFR-TCPP、WSFR-504/504L、WSFR-590、
WSFR-TDCP、WSFR-HF4、WSFR-HF117、
WSFR-780/780LS、WSFR-118、WSFR-660、
WSFR-670、WSFR-690、WSFR-780等
工程塑料 WSFR-BDP、WSFR-PX220等
聚合物多元醇聚氨酯软泡 WS-POP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有机磷系阻燃剂和聚合物多元醇,报告期内上述两大类产品的销售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99%以上。公司的阻燃剂产品中共有 20 多个单体品种,其中销量最大的前两种产品是聚氨酯阻燃剂产品 TCPP 和工程塑料阻燃剂产品 BDP,公司各类产品及销售金额最大的单体产品销售收入及毛利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的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
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
毛利占比
1.阻燃剂 86.31% 94.93% 86.18% 95.40%
1.1.聚氨酯阻燃剂 55.87% 65.04% 50.54% 68.25%
其中:主要产品 TCPP 27.21% 17.66% 22.00% 16.40%
1.2.工程塑料阻燃剂 30.44% 29.88% 35.64% 27.15%
其中:主要产品 BDP 19.66% 14.73% 22.85% 12.23%
2.聚合物多元醇 13.57% 5.08% 13.57% 4.38%
3.其他 0.11% 0.00% 0.25% 0.22%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
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
毛利占比
1.阻燃剂 80.71% 92.50% 74.83% 89.13%
1.1.聚氨酯阻燃剂 48.13% 69.94% 45.05% 67.84%
其中:主要产品 TCPP 21.86% 24.02% 18.27% 20.95%
1.2.工程塑料阻燃剂 32.58% 22.56% 29.7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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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产品 BDP 22.04% 13.22% 24.00% 14.52%
2、聚合物多元醇 18.92% 7.09% 24.54% 10.31%
3、其他 0.37% 0.41% 0.63% 0.56%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有机磷系阻燃剂是公司核心技术产品,也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聚合物多元醇则是公司为了配合聚氨酯泡沫阻燃剂客户的需求而生产的非主打产品,虽然该类产品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大,但毛利占比较低,对公司毛利总额的贡献力度较小。报告期内,聚合物多元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24.54%、18.92%、13.57%和 13.57%,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10.31%、7.09%、4.38%和 5.08%,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发行人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前身临海市江南助剂厂 1995 年设立至今所生产的产品虽有变化,但均属于橡塑助剂行业,并没有跨行业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演变及形成过程如下:
1、1995 年至 2000年
临海市江南助剂厂主要生产和销售橡塑助剂中的催化剂,主要应用于聚氨酯软泡的生产。由于客户大多是聚氨酯软泡生产企业,公司为了响应客户的需求,已经开始部分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
2、2000 年至 2002年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和橡塑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机磷系阻燃剂属于橡塑助剂中的阻燃剂。
3、2002 年至 2006年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2006 年至今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部分聚合物多元醇的生产和销售。其中,聚合物多元醇可用作橡塑助剂中的合成剂,公司所销售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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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多元醇主要应用于聚氨酯软泡的生产。
公司阻燃剂产品的发展历程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通过坚持清晰的市场定位和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公司的阻燃剂业务经历了产品线由单一到丰富,市场定位由低端到中高端的发展历程。
2000 年,公司开始从事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产品为 WSFR-505等较为低端产品;2004 年,公司软泡阻燃剂产品线进一步扩充,并开始研发和生产 TCPP等硬泡阻燃剂产品;2008年,随着 BDP等产品的成功量产,公司形成了聚氨酯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产品线,同时聚氨酯软泡、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产品线的丰富使得公司抗风险能力有所提高;2013年,公司开始研发应用于 PP 等通用塑料及涂料的膨胀型阻燃剂,该类产品的产业化,将使公司的阻燃剂业务进入更为广阔的通用塑料市场,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聚合物多元醇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大的原因及未来安排
1、公司生产聚合物多元醇的原因
公司生产的聚合物多元醇(POP)主要用于制备有较高拉伸强度和较高压缩负荷的高回弹聚氨酯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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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早研发和生产的阻燃剂产品是应用于聚氨酯软泡的阻燃剂,下游客户以海绵、家私制造厂为主。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除了需要使用阻燃剂之外,对POP也有很大需求。因此,公司从响应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利用子公司万盛科技的部分厂房生产 POP,这样可以让客户在同一家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阻燃剂和POP,从而达到方便客户的目的。
公司生产 POP 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对未来阻燃剂的市场开拓进行客户储备。
目前在公司 POP产品的客户中,还有不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并没有使用阻燃剂,其原因是国内还没有严格执行强制性的材料防火安全法规。随着国内消防安全法规执行力度的加强和人们对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材料生产过程中添加阻燃剂。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利用与这些企业间的长期业务关系,更顺利地打开这一部分新增阻燃剂市场。
2、公司对于聚合物多元醇业务的未来安排
聚合物多元醇(POP)产品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导致该产品的毛利率较低。
公司没有把 POP作为主要的发展方向,而只是作为一种策略性产品。未来公司将保持目前的 POP生产规模,没有进一步新增 POP产能的计划,在公司阻燃剂产品生产能力逐步提升的背景下,公司的 POP 产品在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中的占比将会逐年下降。
二、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的阻燃剂和聚合物多元醇产品均属于“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的阻燃剂产品属于 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公司的聚合物多元醇产品属于 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51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公司的阻燃剂业务按照下游应用分类,属于消防行业中的防火材料子行业;按照化学品功能分类,属于橡塑助剂行业。
下文将对阻燃剂行业和聚合物多元醇制造行业分别进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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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燃剂行业
1、阻燃剂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
(1)阻燃剂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阻燃剂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承担,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以及各应用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中国阻燃学会是一个学术交流、阻燃新技术、新工艺、交流信息的学术团体,主要由从事阻燃技术的科研、生产、销售的工矿企业、商贸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
中国阻燃学会配合各应用行业协会进行阻燃剂行业市场研究、参与制订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对会员企业的公众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在欧美等阻燃剂主要生产和应用国家,各行业的阻燃标准、法律法规、政策已经比较成熟,且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部分国家和地区与阻燃剂相关的法规如下表所示:
法律法规地区介绍
《FFA》
《易燃性织物法令》
美国
颁布于 1953 年,该法案主要包含了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技术规范,禁止进口、生产具有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服装及室内装饰用纺织品
《床垫及成套床具易燃性标准 16 CFR Part
1633》
美国
颁布于 2007 年,该法案要求所有在美国境内制造、进口、销售床垫的厂商都必须以文件和标签来证明产品符合或高于该标准的阻燃要求
《FMVSS 302:联邦汽车安全标准 302》
美国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TB 117:软体家具填充材料阻燃测试》
加州 117阻燃标准
美国
该标准规定用于家具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的要求、测试程序以及测试仪器。该标准的目的是为家具提供由闷烧引起的安全危险的测试方法
《UL 94:设备和器具部件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能测试》
美国
该标准适用于设备和电器的塑料零件的可燃性试验。包括发泡材料如聚氨酯软泡的水平燃烧测试要求
《EN 71-2玩具的安全性-第 2部分:易燃性》
欧盟
该标准规定了所有玩具产品中禁用的易燃材料,以及某些玩具的燃烧性能要求
《EN 13501-1》欧盟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
《德国标准 DIN 4102》德国该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防火性能要求和测试分类等级
UK Furniture &
furnishings(Fire)(safety)regulations
BS5852
英国
颁布于 1988 年,该法规要求所有进口到英国境内的家用装软垫的家具和其他装软垫的产品必须达到阻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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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家具家居用品防火安全条例
《BS 5852-2006:用闷燃和燃烧点火源对软座进行防火性能评定的测试方法》
英国
该标准用于判定当受到一燃烧香烟、火柴或等同的火源,材料组合的可燃性(如软座的覆面和填充材料)。在英国所有款式的家庭软垫家具必须符合“家具防火安全条款”
进入21世纪以来,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材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材料的安全和环保性方面,以下是在材料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地区介绍
《RoHS》
《关于“在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欧盟
颁布于 2006 年,该法令是欧盟通过的一项环保指令,主要用来规范电子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其中要求在产品制造时不得使用聚溴联苯(PBB)和聚溴二苯醚(PBDE)
《斯德哥尔摩公约》全球
本公约是由联合国环境署发起的一项关于环境保护的公约,目的在于禁用或限制生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目前有 152个签署国和 163个缔约国参与本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是禁用多氯联苯,减少排放多氯二苯并二恶英及多氯二苯并呋喃,2009年 5月公约新添加的 9种禁止生产的有机污染物中还包括四溴联苯醚、五溴联苯醚、六溴联苯、六溴联苯醚、七溴联苯醚
《REACH》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
欧盟
该法案是欧洲联盟关于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并实施安全监控的法律,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负责管理。该法案的生效提高了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品质要求和准入门槛,普遍预计对于化工相关行业出口贸易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Proposition 65》
加州65号提案
美国
《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 of
1986》(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案),颁布于1986年11月,要求在加州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学物质的商品上标有警告。该法案一直引领整个美国一系列的限制标准的实施
我国阻燃剂方面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各个行业协会对产品的防火安全提出相应的标准,关于防火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法律法规介绍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实施于 2006 年 7月 1日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20286-2006
《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实施于2007年3月1日
该法令规定我国公共场所使用的建筑制品、铺地材料、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家电外壳,以及座椅、沙发、床垫中使用的保温隔热层及泡沫塑料必须符合相应的阻燃标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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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第 39号令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实施于 2007 年 3月 1日
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实现在中国境内使用、生产和销售的电子电器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或限制)。其中,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六种:
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于2007年5月1日
该办法要求我国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场所,必须采用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286-2006 的阻燃制品。2008年7月1日之后,凡是使用不符合《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阻燃制品的,对该公共场所的消防验收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律不得予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实施于 2009 年 5月 1日
该法案对建筑和交通部门使用的聚氨酯材料的阻燃性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公通字【2009】46号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颁布于 2009 年 9月 25日
该法案就民用建筑外部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的燃烧等级做出规定
国发【2011】46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颁布于 2011 年 12月 30日
该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并要求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强调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9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修订
颁布于 2012 年 7月 17日
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等行为做出规定,包括对所使用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要求以及项目进行过程中各单位在使用达到防火性能要求的建材方面的行为准则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到,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关于防火安全材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非常密集,在近期我国重大火灾频繁发生的背景下,社会对防火安全的意识会逐渐提高,政府对各项法规的执行力度也会逐渐加强。
2、阻燃剂产品概述
(1)阻燃剂的定义
阻燃剂又称难燃剂、耐火剂或防火剂,是用以阻止材料被引燃及抑制火焰传播的助剂,主要应用于高分子材料的阻燃处理。经过阻燃剂加工后的材料,在受到外界火源攻击时,能够有效地阻止、延缓或终止火焰的传播,从而达到阻燃的作用。
就阻燃剂的下游应用领域而言,塑料约占 80%,橡胶约占 10%,纺织品约占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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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涂料约占 3%,纸张、木材及其他约占 2%1。
(2)阻燃剂产品的分类
阻燃剂可以分成有机系阻燃剂、无机系阻燃剂两大类,其中有机系阻燃剂主要分为有机卤系阻燃剂和有机磷系阻燃剂,其中有机卤系阻燃剂主要以有机溴系阻燃剂为代表;无机系阻燃剂主要是氢氧化镁和氢氧化铝等金属氧化物。阻燃剂产品的分类情况如下图所示:
由于性能、阻燃效率、环保性等各方面的差异,有机卤系、有机磷系和无机系三大类阻燃剂的优缺点和应用领域各有不同。总体来讲,因为有机磷系阻燃剂的高效、低毒、少烟和低腐蚀等优点,未来的使用量会越来越大。
三类阻燃剂的具体差异情况见下表:
有机卤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无机系阻燃剂
代表产品
四溴双酚 A、十溴二苯乙烷
TCPP、504L、BDP
氢氧化铝、氢氧化镁、三氧化二锑

1 资料来源:《阻燃剂》,国防工业出版社,第一章第六节,国内外阻燃剂市场及其特点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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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效率高高低
环保性放出毒性、腐蚀性气体低毒、少烟、低腐蚀低毒、少烟、低腐蚀
材料相容性好好差
价格适中,但上涨较快适中较低
缺点
部分产品存在燃烧烟雾大、放出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的特点
通用性较差,不同材料需要使用不同的产品
添加量大,影响材料性能、耐水性差
1)有机卤系阻燃剂
有机卤系阻燃剂是指以卤素为主要阻燃成分的有机阻燃剂,由于其阻燃效率高、用量少,对材料的性能影响小,自 20 世纪 60年代开始被广泛运用于阻燃剂市场。
溴系阻燃剂是有机卤系阻燃剂中的代表,在所有有机卤系阻燃剂的销量中,溴系阻燃剂的销量一直名列前茅。尤其在电子电气产品使用的阻燃剂中,目前约有 70%是溴系阻燃剂。溴系阻燃剂中的代表产品是四溴双酚 A及十溴二苯乙烷,两者产量约占溴系阻燃剂总产量的 50%2。
但是,溴系阻燃剂在环保和安全方面的缺点也日益显现,由于溴系阻燃剂的阻燃机理大多是气相阻燃,因此在发挥阻燃作用时会产生大量烟雾、腐蚀性气体和有毒气体,其中部分溴系阻燃剂产品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出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卤化氢气体及二恶英(多溴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溴代二苯并呋喃),并且多数溴系阻燃剂不容易分解,很容易在环境中形成累积,因此容易对环境和生物造成长期危害。
针对这种情况,欧美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近年来陆续颁布了以《RoHS》指令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对溴系阻燃剂进行限制和禁用。另外,由于全球溴资源的稀缺和垄断,溴素的价格上涨较快,导致溴系阻燃剂的成本优势逐渐丧失。在这种背景下,阻燃剂行业无溴化的进程日渐加快,阻燃剂制造企业正在寻求其他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阻燃剂来替代现有的溴系阻燃剂。
2)有机磷系阻燃剂
有机磷系阻燃剂是重要的阻燃剂,品种众多,用途广泛,其特点是阻燃效率高、低毒、少烟、低腐蚀性、与材料相容性好,并且兼具阻燃和增塑的双重功能。
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有机磷系阻燃剂正在逐渐替代有机卤系阻燃剂,

2 资料来源:《阻燃剂》,国防工业出版社,第三章溴系阻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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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之一。在中国,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前景广阔。
3)无机系阻燃剂
无机系阻燃剂主要包括氢氧化铝、氢氧化镁、三氧化二锑、硼酸锌、聚磷酸铵及无机磷酸盐等。
无机系阻燃剂的产品价格低廉,但需要在材料中大量添加才能起到阻燃效果,所以很容易影响材料原先的性能。此类产品和材料的相容性较差,在材料中分散性能较差,所以对所制造材料的力学性能破坏较大,导致了此类产品不能应用在对材料力学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
其中,无机阻燃剂中的三氧化二锑通常需要和有机卤系阻燃剂配合使用,因此部分需求容易受到环保方面的约束,而且锑元素较为稀缺,该类产品的价格较高。
(3)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分类及用途
有机磷系阻燃剂是指主要阻燃元素为磷的有机化合物,由于含磷化合物受热分解的产物有非常强的脱水作用,能使所覆盖的聚合物表面炭化,形成炭膜,隔绝空气,从而达到阻燃的作用。
有机磷系阻燃剂可用于各类高分子材料中,目前,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聚氨酯材料和工程塑料两大类,随着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新型磷系阻燃剂开始出现,并将被应用在 PVC、PP等通用塑料领域,逐渐替代溴系阻燃剂。
目前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的两大类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1)聚氨酯领域
聚氨酯的产品种类很多,聚氨酯泡沫和聚氨酯弹性体是用量较大的两种。其中,聚氨酯泡沫类主要包括聚氨酯软泡和聚氨酯硬泡,聚氨酯弹性体主要为热固性弹性体(TSU)和热塑性弹性体(TPU)。
目前在聚氨酯领域,公司的阻燃剂产品主要应用于聚氨酯软泡、聚氨酯硬泡和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中。
①聚氨酯软泡阻燃剂
聚氨酯软质泡沫塑料简称为聚氨酯软泡,主要用于家具垫材、床垫、交通工具座椅坐垫等垫材。由于聚氨酯软泡可燃性很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失,早在几十年前就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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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标准化检测手段,强制在聚氨酯软泡中推行使用阻燃剂。早期在聚氨酯软泡中,主要使用的是溴系阻燃剂。但是由于沙发、床垫、座椅等家具用品与人体密切接触,市场对聚氨酯软泡中所使用阻燃剂的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性能要求越来越严格,有机磷系阻燃剂已逐步取代溴系阻燃剂而得到广泛应用。
②聚氨酯硬泡阻燃剂
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简称为聚氨酯硬泡,该材料的导热系数和透水蒸汽性非常低,且具有质轻,强度高,并且与纸、金属、木材、水泥板、砖墙塑料板、沥青毡等材料具有很强的粘结性,不需要另加其他粘合剂等优点。因此这种材料被大量用于建筑物保温材料,冷库、管道保温材料等领域。聚氨酯硬泡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使用三十多年,显示出较聚苯乙烯板、胶粉聚苯颗粒砂浆等其他保温材料更明显的优势和更广泛的适用性。
与其他保温材料相比,聚氨酯硬质泡沫具有密度小,绝热性能好等特点,但该种材料和外界的暴露面较大,更容易燃烧。随着聚氨酯硬质泡沫的广泛应用,其耐燃、防火等问题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2010 年 11 月 15 日,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发生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3,就是其所使用的聚氨酯保温材料没有按照消防法规要求进行阻燃处理,导致施工过程中有火星溅落在装修及施工材料上引燃了大火。这些材料若按照现有的防火法规的要求进行阻燃处理,达到 B1难燃级水平,发生火灾的风险将大大降低。
③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
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具有高张力、高拉力和耐老化等特性,是一种较为成熟的环保材料,这种材料同时也具有防水、防风、防寒、抗菌、防霉、保暖、抗紫外线等许多优异的功能。目前,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已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电子电器、工业及体育等领域。由于其优良的特性和广泛的用途,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的未来用量有望大幅提高。与其他聚氨酯产品相同,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材料也需要添加相应的阻燃剂才能解决本身的易燃性问题。
2)工程塑料领域
工程塑料指可以作为构造用及机械零件用的高性能塑料,与通用塑料相比,

3 资料来源:上海 1115 火灾事故简介及事故原因:
http://wenku.baidu.com/view/8759e4669b6648d7c1c746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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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塑料能承受更大的外力作用,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尺寸稳定性,在高温、低温下仍能保持其优良性能,通常用作工程结构件,如仪表零件、设备外壳、各种绝缘件等等。随着高分子合成以及加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工程塑料已经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一些经常接触高温环境的领域中,工程塑料的阻燃性成为衡量其综合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
由于欧盟等发达市场已经禁止在电子设备制造时使用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卤系阻燃剂,而 BDP、RDP等无卤有机磷系阻燃剂与 PC/ABS等工程塑料相容性好,并且具有环保性能好、热稳定性高、对材料性能影响小等优点,因此在手机、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电子电器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
3、阻燃剂行业现状及发展概述
(1)全球阻燃剂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阻燃剂市场稳定增长,亚洲地区增长最快
虽然阻燃剂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 1820 年,但二十世纪 60 年代开始,阻燃剂才逐渐被大量生产和使用。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阻燃剂已经成为仅次于增塑剂的第二大塑料助剂产品,市场消费量很大。据预测,全球阻燃剂需求量将以年均约 5%的速度增长。2012年全球阻燃剂消费量约为 197万吨。预计到 2018年,全球阻燃剂消费量可达 260万吨4。
从地区分布来看,美国、欧洲、日本以及亚洲其他地区(包括中国、印度、韩国)为全球最主要的四个阻燃剂消费市场。美国和欧洲地区作为阻燃剂的发源地,行业发展较早,亚洲地区阻燃剂行业起步较晚,1984年至 2012年全球四大阻燃剂消费地区的情况如下5:
单位:万吨
年份美国欧洲日本
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
总计
1984 20 11 8 --
1990 30 - 10 -
1995 41 30 12 9 92
1998 47 36 14 16 113
2003 54 41 16 19 130
2005 56.3 49 16 26.9 148.2
4 资料来源:《World Flame Retardants》(The Freedonia Group.Inc),以及中国阻燃学会。
5 资料来源:《阻燃剂》,国防工业出版社;《全球阻燃剂市场分析及预测》,《塑料助剂》2010 年第六期,2012 年数据来源于中国阻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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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62.2 52.9 17.4 49.6 182.1
2012 65.6 53.9 19.2 57.3 197
由上表可见,美国、欧洲及日本在阻燃剂方面的消费市场发展较早,且在上世纪 90年代前后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但从 2005年开始,阻燃剂消费市场的重心明显转移至亚洲其他地区。
2005 年上述四大市场所消费的阻燃剂占全球四大市场份额分别为 38%、33%、11%、18%;从 2005 年至 2012年,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其他地区市场增长最快,2012年上述四大市场的份额分别为 33%、27%、10%、29%6。
2)发达国家对阻燃材料的立法日趋健全,环保要求逐渐提高
20 世纪后半叶开始,塑料、合成橡胶及合成纤维三大合成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这些合成材料是易燃物质,从而导致火灾的发生日益频繁,所以自 20世纪 6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通过一些制造商的自愿行为及国家专门的立法,逐渐改善这些材料的阻燃性能,使其在受到外界火源攻击时,能延缓或终止火焰的传播,从而降低火灾发生的危险性。目前,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阻燃方面的立法已日趋健全,强制阻燃的领域覆盖了建筑、纺织、汽车、电子、家具等各个行业。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于阻燃剂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对阻燃剂研发水平往低毒、高效方向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代表性的环保法案主要包括《RoHS》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些法案的主要内容就是限制和禁用一些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一些有机卤系阻燃剂就因为成分或者反应后的排放物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禁止或限制。
3)溴系阻燃剂仍占据重要地位,但其环保性日益受到质疑
有机卤系阻燃剂仍然是目前最主要的阻燃剂产品之一,共有近百个品种,主要是溴系阻燃剂和氯系阻燃剂。其中溴系阻燃剂有 70 多个品种,目前全球使用量较大的三种有机阻燃剂产品十溴二苯乙烷、四溴双酚 A及六溴环十二烷均属于溴系阻燃剂。由于溴系阻燃剂具有阻燃效率高、用量少、对材料性能影响小、应用领域广泛、价格适中等优点,在许多应用领域,溴系阻燃剂仍然占据重要地位。
但是,溴系阻燃剂在环保及安全方面的问题日益显现。1986 年,瑞士和德

6 资料来源:《全球阻燃剂市场分析及预测》,《塑料助剂》2010 年第六期,以及根据中国阻燃学会提供的数据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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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学家相继通过的试验证明多溴二苯醚(PBDPO)及以其阻燃的材料在热裂解和燃烧时会生成有毒致癌物质多溴代二苯并二恶英(PBDD)和多溴代二苯并呋喃(PBDF),并且,溴系阻燃剂阻燃的高聚物在热裂及燃烧时会生成大量的烟尘及腐蚀性气体,对环境和生物具有危害性。出于环保及安全方面的考量,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电子电气行业的生产商和用户对溴系阻燃剂持审慎态度。伴随着《RoHS》、《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指令的出台和实施,阻燃剂无溴化的进程将越走越快。
目前,苹果、三星、惠普、戴尔等公司均承诺将逐渐停用溴系阻燃剂。下表列示了世界范围内部分针对溴系阻燃剂的禁令7:
时间地点事件
2006年 7月 1日欧盟
欧盟在 RoHS指令中明确要求 2006年 7月 1日以后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
2008年 1月 1日美国
华盛顿州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始,不得生产、销售十溴二苯醚的产品;威斯康星州、缅因州自 2008 年开始禁止在床垫中使用十溴二苯醚,自 2011 年起禁止在电视机和计算机中使用十溴二苯醚。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纽约州、阿拉斯加州、马里兰州、明尼苏达州也在立法禁止的过程中。
2008年 4月 1日欧盟欧共体法院宣布将十溴二苯醚列入禁用名单。
2008年 6月 19日加拿大通过禁用十溴二苯醚的法规,并于即日生效。
2009年 5月全球
《斯德哥尔摩公约》于 2009 年 5 月新添加 9 种禁止生产的有机污染物,包括四溴联苯醚、五溴联苯醚、六溴联苯醚、七溴联苯醚。
2009年 5月 9日联合国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了 9 种有机污染物,明令减少并最终禁止使用: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六溴联苯醚和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和五溴联苯醚;十氯酮;六溴联苯;林丹;五氯苯;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2009年 12月 17日美国
美国环保署( EPA)宣布,已经与两大十溴二苯醚(deca-BDE)生产商——美国雅保和科聚亚公司以及美国
主要溴代阻燃剂进口商以色列化学工业公司达成协议,将于 2012 年底之前逐步淘汰生产、进口及销售含有十溴二苯醚的化学品,并将于 2013 年底全面禁止十溴二苯醚的所有应用。
2010年 1月 3日挪威
挪威污染控制局(SFT)发表了溴化阻燃剂行动计划最新版本。旨在实现 2010 年的溴化阻燃剂排放大幅减少,到 2020
年彻底消除溴化阻燃剂的排放。该计划主要集中在五种溴化阻燃剂:五溴、八溴和十溴二苯醚,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7 资料来源:《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市场空间有多大》(长江证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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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机磷系阻燃剂逐渐替代含溴阻燃剂
就品种、性能及销量而言,有机卤系阻燃剂仍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阻燃剂向低毒、低烟及“无卤化”的方向发展是不可避免的。无机系阻燃剂虽然没有环保方面的问题,但因其阻燃效率低,添加量大,容易降低材料本身机械性能的关系,往往用于对机械强度性能要求不高的材料,并且往往需要添加溴系阻燃剂以提高协同阻燃效率,其应用领域与有机卤系阻燃剂和有机磷系阻燃剂有较为明显的差异。
而使用有机磷系阻燃剂替代有机卤系阻燃剂就不存在类似的问题,除了在应用领域方面的近似性,在阻燃效率方面两者的差异也不大,而有机磷系阻燃剂比有机卤系阻燃剂更具有环保方面的优势,因此行业内将有机磷系阻燃剂作为替代有机卤系阻燃剂的优先选择之一。近几年来,全球阻燃剂行业中,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量正逐渐赶上卤系阻燃剂。
(2)全球阻燃剂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1)阻燃剂的应用将进一步扩大化、深入化
欧美发达国家的阻燃剂应用时间很长,阻燃剂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伴随人们在环保、安全及健康方面意识的加强,近些年来这些阻燃剂成熟市场的发展方向逐渐转向开发以“无溴化”为代表的新型环保型阻燃剂,各类新型阻燃剂产品不断面世。在中国,虽然 2008年的阻燃剂产量在 18万吨-22万吨左右,但是这些阻燃剂大多数直接或经初步加工后间接的出口至国外,较少应用在本国。以塑料为例,2012年前后,全球塑料中约有 10%添加阻燃剂,而目前中国阻燃塑料占塑料制品的比例只有 2%左右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内对于材料的阻燃要求还未到强制性执行的程度。
由此可见,阻燃剂在国内市场的发展潜力还很巨大,随着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防火阻燃方面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阻燃剂的应用区域及需求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新兴市场阻燃立法将趋于完善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中,阻燃剂的发展历史较短。在中国,虽然国家已经出台《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等阻燃方面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成本、观

8 资料来源:中国阻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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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一直不好,以至于像“上海 11.15教师公寓楼火灾”、“北京 2.9央视新址火灾”、“温州 12.12 温富大厦火
灾”等事故频繁发生,这些火灾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就是建筑材料的阻燃性能不符合规定导致火焰蔓延速度迅速,假如将材料经过阻燃处理的话,火焰的引燃和传播速度将大大降低,从而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为火灾的救助争取大量宝贵的时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安全意识会越来越强,阻燃剂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会更加完善,在监管方面最终会像欧美发达国家一样对材料的阻燃性能进行强制性要求,从而带动阻燃剂的市场需求。
3)阻燃剂的环保无溴化趋势将日益明显
卤系阻燃剂自上世纪 60 年代就被人们广泛应用,其受欢迎的原因是因为阻燃的高效性以及与材料的相容性好,其中溴系阻燃剂是最主要的产品。由于卤系阻燃剂应用历史较长,短时间内很难找到在性能、价格及环保安全方面将其完全替代的产品,因此卤系阻燃剂不会在短时间内退出市场,但是经过 50年的应用,人们在全球很多地方的土壤、水体、大气、食物链甚至人类的母乳中发现溴系阻燃剂的痕迹,虽然其浓度未达到致命水平,但是已经引起环保组织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重视和警惕。目前已经有数类卤系阻燃剂或成分被欧盟《RoHS》指令及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法规限制或禁用,其他卤系阻燃剂也普遍被人们质疑,在这种背景下,全球各顶级塑料制品生产商都已经计划或拟定了不再使用被禁卤系阻燃剂的最后期限,并且开始积极研发各类新型环保型阻燃剂。
4)通过复配增效提高阻燃性能将成为趋势
阻燃剂复配技术是指,在磷系、卤系、氮系和无机系阻燃剂之间,或者某类阻燃剂内部进行复合化。由于阻燃剂在实际应用中,单一的阻燃剂往往存在某种缺陷,难以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通过阻燃剂复配技术,可以综合两种或两种以上阻燃剂的长处,并取长补短,最大限度的发挥阻燃剂的协同效果,以达到减少用量,增强阻燃效果等作用。
(3)中国阻燃剂行业的发展现状
1)阻燃行业立法和阻燃标准陆续出台
进入 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高分子合成材料的应用更为广泛,但同时火灾的发生数量呈上升趋势,重大、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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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灾时有发生,这些火灾在吞噬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推动政府加快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近几年,我国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防火安全的政策和标准,比如《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为今后的防火安全措施的执行打下了法律基础。
2)中国阻燃剂制造业近年来发展迅速
国内阻燃剂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十分迅速。2000 年前后,我国阻燃剂的产能在 10 万吨左右,其中氯化石蜡约占 3/4,且开工率只有 50%左右9,而在欧美发达国家,氯化石蜡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产品,目前该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近几年来,我国阻燃剂行业的产品结构逐渐从以卤系阻燃剂为主的格局,转变为以卤系、磷系阻燃剂为主的格局,在目前全球阻燃剂无溴化的背景和趋势下,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卤系阻燃剂的占比正逐步降低。因此,我国阻燃剂行业在市场规模扩大及产品结构调整方面均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3)中国阻燃剂消费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我国生产的阻燃剂大多直接出口,或者经过合成加工后,以制成品的形式出口至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目前国内终端消费市场中的各类材料很少进行过阻燃处理。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建筑材料、电子电气部件、玩具、床上用品等产品有严格的防火等级要求,而我国阻燃塑料在塑料中的比例很低,与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较大。
自 2006 年以来,我国虽然陆续出台了一些防火安全方面的专项法规,但是由于监管和执行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严格贯彻,下游材料制造及应用企业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也没有自觉执行该类标准。而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政府对各类材料的阻燃性能有严格的强制性要求。由此可见,国内阻燃剂行业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溴系阻燃剂比例过高,结构不合理
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相比,中国国内阻燃剂市场中,溴系阻燃剂的比例偏高。
美国和欧洲地区的溴系阻燃剂使用量占阻燃剂总使用量的比例较少,且呈下

9 资料来源:《我国阻燃剂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研究》:
http://wenku.baidu.com/view/63c3c93b87c24028915fc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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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趋势。这是因为,几种溴系阻燃剂中的产品由于存在安全和环保方面的问题,已经被《RoHS》指令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法律法规限制或禁用,而这些法律法规的发起和适用国家或地区就是欧洲或美国。2008年前后,亚洲其他地区(以中国为主)溴系阻燃剂的使用比例仍然在 50%左右,大大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随着我国阻燃剂行业无溴化的继续深化,国内阻燃剂行业的产品结构也在进一步调整中,2012 年前后,亚洲其他地区(以中国为主)的溴系阻燃剂使用比例已降至 40%左右。10
4、阻燃剂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
阻燃剂行业正日益发展为一个全球化的行业,这一方面表现在很多阻燃剂公司正参与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行业内的竞争已经不仅局限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内企业的竞争,而是全球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表现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阻燃法规往往会对全球的行业规则产生影响。如电子消费品等终端产品制造商,就算其注册地所在国家和地区对产品阻燃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如果它们的产品要销往国际市场,就必须通过销售国或进口国的阻燃标准。因此,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制造商,为了使其产品能销往尽可能多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倾向于采用最严格国家的阻燃标准配方,从而带动了全球范围内阻燃剂产品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2)行业内主要企业
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阻燃剂开发使用历史悠久,目前的行业集中度较高,规模较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主要有科聚亚、以色列化工、大八和艾迪科。
国内阻燃剂行业起步较晚,目前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生产企业中,规模较大的主要有雅克科技和万盛股份。
除本公司外,全球主要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厂家的基本情况如下表11所示:
企业销售情况公司介绍及主要阻燃剂产品
以色列化工
2013 年阻燃剂销售收入 4.52亿美元
以色列化工是一家多元化的肥料和特种化学品公司,公司的优势是低成本钾和溴的原材料供应。公司在专业肥料、阻燃剂和水处理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阻燃

10 资料来源:中国阻燃学会
11 该表格中美国科聚亚、以色列化工销售数据来自于各自公司年报;日本大八、日本艾迪科销售数据来自
于各自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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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方面有机磷系排第一和溴系阻燃剂位于领导地位
美国科聚亚
2013 年销售收入
22.31亿美元
2005 年,美国科聚亚公司由美国康普顿公司与美国大湖化工合并而来,是世界知名的聚合物产品和特种化学品生产商和销售商。美国科聚亚公司已经成为美国公开上市证券交易中最大的特种化学制品公司之一,以及全球最大的塑料添加剂和阻燃剂生产商
日本大八
2013 年全公司销售收入 165亿日元
日本大八化学株式会社创立于 1919年,主要从事增塑剂、阻燃剂和金属萃取剂的生产和销售。2008 年,大八化学拥有阻燃剂产品产能 3.2万吨
日本艾迪科
2013 年总销售收入为2,043.50亿日元
公司创建于 1917年,是一家以化学品及食品为主的综合制造公司,在化学产品中涉及的产品主要是塑料添加剂、油脂化学品和电子工业材料等。其中阻燃剂业务包含在塑料添加剂中。艾迪科的阻燃剂产品主要应用在工程塑料及通用塑料 PP中
雅克科技
2013 年阻燃剂销售金额 11.44亿元12
雅克科技是我国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主要产品为聚氨酯硬泡阻燃剂 TCPP及工程塑料阻燃剂 BDP
天津联瑞
公司年营业额约5,000万-1亿元13
公司位于天津,是一家专业生产有机磷酸酯类阻燃剂、增塑剂、抗静电剂的厂家,主要生产阻燃剂 TDCP、TCPP等
5、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研发壁垒
对阻燃材料的评价主要从点燃的难易性、火焰表面传播速度、发烟能见度、燃烧产物的毒性、燃烧产物的腐蚀性、阻燃剂对材料本身机械性能的影响等几个角度来进行,高质量的阻燃剂应当具备热稳定性强、阻燃效率高、与材料相容性强、低烟、低毒、低腐蚀性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阻燃技术的发展和安全环保意识的增强,阻燃材料下游行业对阻燃剂产品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了生产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阻燃剂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反复试验以满足各项技术参数。
传统粗放型、低水平经营的阻燃剂生产企业,以及阻燃剂行业的潜在进入者,由于短时间内无法形成必要的配方、设备、技术和经验的积累,难以满足国际市场上日趋差异化、精细化的阻燃剂需求,因此对现有行业领先企业难以构成威胁。
(2)生产工艺壁垒
阻燃剂生产企业的工艺水平主要反映在阻燃剂产品的收率、杂质含量、有害成份含量及产品在贮存过程中的稳定性等方面。与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类似,直接

12 资料来源:雅克科技年报数据
13 资料来源:聪慧网介绍:http://lianrui2005.b2b.hc360.com/shop/sho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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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占阻燃剂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因此生产企业工艺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最终成品的收率,直接影响着阻燃剂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另外,杂质含量、污染物排放、原材料质量和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的操作能力等也是影响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先进生产工艺的形成,需要企业熟练掌握工艺流程、积累生产管理经验以及与生产设备进行磨合,行业潜在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跨越生产工艺方面的壁垒。
(3)销售渠道壁垒
不同类型的阻燃剂产品所对应的下游应用领域各不相同,以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为例,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应用领域相对单一,下游客户相对集中,对规模化效益的要求较高;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下游客户非常分散,单一客户的需求量相对较小,但个性化需求明显,因此对销售网络建设以及技术服务能力要求很高;工程塑料阻燃剂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工程塑料、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客户相对集中,但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稳定性要求很高。因此,建立满足不同产品客户需求的营销体系,对于阻燃剂生产企业至关重要,而行业潜在进入者在短时间内很难达到这点。
(4)客户认证壁垒
阻燃剂生产企业的下游客户是各类合成材料制造商,材料制造商在确定新供应商之前,必须经过一系列试验和测试,在这个过程中,阻燃剂供应商和合成材料制造商需要通过配合与沟通,不断调整阻燃剂产品的成分或者材料合成工艺,使得最终生产出的合成材料满足其市场终端消费客户的要求。
合成材料的应用非常广泛,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产品的性能是最重要的,其中包括了物理性能、安全环保性和稳定性等。阻燃剂生产企业需要帮助合成材料制造商生产出性能优越、稳定的产品,才能使最终的合成材料通过终端客户的检测。由于更换阻燃剂供应商会导致材料制造商需要对新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一系列的试验和测试,由此引发的潜在成本和风险较大,因此材料制造商对阻燃剂供应商的测试一旦通过,供货关系就比较稳定,这种客户认可关系构成了阻燃剂行业的重要壁垒。阻燃剂行业中,大客户的产品认证流程周期一般需要1-2年以上,相关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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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模化壁垒
阻燃剂行业是精细化工行业的一个子行业,厂房、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都比较庞大,为了保持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还需要持续进行高强度的研发投资,对资金的要求比较高。随着阻燃剂行业发展的日渐成熟,行业竞争实质已发展为生产规模的竞争和产品差异化的竞争,龙头企业由于资金雄厚且具有先发优势,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逐渐形成,其抗风险能力及规模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巨额资金的投入及企业的运营成本成为行业外厂家进入阻燃剂行业的重要壁垒。
(6)产品准入壁垒
阻燃剂属于一种化学产品,其安全环保性一直是被关注的重点,因此各国家和地区都有针对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的注册规定,例如欧盟地区的《REACH》法规和国内的《新化学物质管理办法》。
阻燃剂在某地区进行生产或销售活动的条件之一,就是通过这些法规的认证。企业不但需要保证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当地的规定,还需要支付几万至几百万不等的认证费用。这种产品认证的要求,对于行业的潜在进入者造成了一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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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阻燃剂市场的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总体而言,全球阻燃剂市场的消费需求比较稳定,近几年来一直保持 5%左右的增长幅度。但在阻燃剂行业内存在部分老产品供大于求、部分新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在于,阻燃剂的需求变化相对较为稳定,而新建设备的产能释放是一种短期作用,因此容易造成一段时间内的供大于求;对于一些新产品来说,由于其优越的性能,导致市场推广速度和老产品替代的需求增长速度较快,短期内产能无法跟上,从而造成短期内供不应求的情况。
对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来说,其供求状况如下所示:
(1)供给方面,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制造厂商比较集中,目前主要集中在
美国科聚亚、日本艾迪科、日本大八、以色列化工、雅克科技、万盛股份等几家
公司。国内供应商中,2013年,雅克科技和发行人的阻燃剂产能合计约为 15万吨左右,在国内的有机磷系阻燃剂供应商中规模相对较大,总体来说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的集中度较高。
(2)需求方面,按照应用领域区分,在聚氨酯材料领域,聚氨酯软泡阻燃
剂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沙发、床垫、地毯、座椅等,下游客户比较分散;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主要应用领域为建筑保温材料、冰箱、管道保温材料等,主要客户目前分布在欧美市场,随着国内消防法规的建立健全,预计未来几年市场增长迅速;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阻燃剂的主要应用领域为交通运输、土木建筑、鞋类、织物等材料,未来的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工程塑料阻燃剂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聚碳酸酯(PC、PC/ABS)、尼龙(PA)、聚酯(PBT/PET)等,其中,PC/ABS材料主要应用领域为电视机、电脑、手机等,该领域的生产厂家相对比较集中。
在产品结构方面,整体市场需求将逐步转移至安全环保的阻燃剂上,因此溴系阻燃剂的增长速度将逐步降低,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增长速度将高于溴系阻燃剂的增长速度。但是由于新产品的开发和替代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从整体上来说全球阻燃剂市场的产品结构将保持相对稳定。
7、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从总体上来看,阻燃剂行业的利润水平比较稳定。同时,各类阻燃剂产品的发展阶段、以及供需平衡状况决定了不同产品的利润水平可能会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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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影响我国阻燃剂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消防安全要求日趋严格
欧美发达国家关于阻燃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最早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中期,其后陆续颁布了多条防火安全法规,以及非常严格详细的各类材料防火性测试标准,涉及家具、床垫、服装、车辆内饰、玩具及建材等,覆盖面广泛,此后阻燃剂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国在近几年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各类材料的阻燃防火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防火安全意识也会逐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于消防安全方面的要求会驱使材料制造商及政府为人们提供符合防火标准的产品。
2)产业政策支持
阻燃剂作为一种塑料改性添加剂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鼓励类产业中包括:“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新型吸附剂、高性能添加剂和复配技术开发、大型合成树脂及合成树脂新工艺、新产品开发。”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产业中包括:“削减和控制二恶英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北京理工大学与发行人共同承担的《十溴联二苯醚阻燃剂替代品开发》课题即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的子课题,所属专题为“典型优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产品和替代技术研发”。公司的研发与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方向。
同时,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之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中,明确提到“新型橡塑助剂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机磷系阻燃剂属于新型橡塑助剂。
2011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 2012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1】 3063 号),附件中明确将“环保型水处理剂和橡塑助剂”、“无卤阻燃剂”归类在专题五的高端化工产品中。
2012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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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335号),附件中明确将“阻燃型保温材料”列入“建筑节能”类项目选取范围,公司所生产的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主要用于生产阻燃性保温材料。
从以上产业政策可以看出,我国对阻燃剂产业的政策指导已经从开发高性能产品转移至开发兼具高性能及环保性产品上来。这些政策的提出,为我国阻燃剂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支撑,能够引导我国阻燃剂产业更好的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3)国内市场对阻燃剂的需求潜力较大
由于目前全球仅有美国、欧盟等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推行了强制使用阻燃剂的法律法规,因此全球阻燃剂的消费量分布不均衡,目前主要集中于少数国家和地区。随着我国对消防安全的日益重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国内市场对于阻燃剂需求的潜力将逐渐被挖掘。据预测,中国阻燃剂需求量将以 15%左右的速度稳定增长14。事实上,2005 年至 2012 年,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其他地区(除日本以外)阻燃剂消费量占全球的比重已由 18%上升至 29%15,考虑到中国市场对塑料、橡胶等高分子材料的较大需求,以及目前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阻燃比例,未来国内市场对阻燃剂的需求增长空间广阔。
4)中国磷矿资源的优势更利于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的发展
对于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来说,磷元素是必不可少的原材料之一,所以磷矿资源对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我国磷矿资源丰富,在储量方面和摩洛哥、美国共同排名世界前三。近几年,中国为了遏制早期磷矿石大量、无序及低价出口的情况,逐步提高磷矿石出口配额限制及关税比例16,2008更是对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磷灰石和黄磷(白磷)等多种磷矿产品加征了 100%的特别出口关税。这样一来,国内磷资源相关的生产企业能够获得较国外竞争对手更好的原材料保障。
而对于溴系阻燃剂来说,溴素是必不可少的原材料,全世界有 70%-80%的溴素用于阻燃剂制造。近几年溴素的价格较高、波动较大。由于溴素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我国的溴素资源并不丰富,因此在原料供应方面磷系阻燃剂比溴系阻燃剂

14 资料来源:《阻燃剂的生产及发展前景》,《塑料工业》2011 年第四期
15 资料来源:《我国有机磷阻燃剂产业的分析与展望》,《化工进展》2011 年第 30 卷第一期
16 资料来源:我国对磷产品加征 100%特别出口关税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5/19/content_8208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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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优势。
(2)不利因素
1)国内阻燃法规正在健全过程中,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添加阻燃剂将带来材料成本的上升,又很难为材料制造商直接带来经济方面的效益,因此在阻燃剂发展的初步阶段,只能依靠国家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强制性要求。虽然我国已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一系列阻燃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应用标准,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相应的制度建设还存在差距,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方面,存在一定的不明朗性,问题主要体现立法与执法之间存在的不连贯性方面。
2)下游行业尚未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阻燃意识
由于国内阻燃剂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公众对于消防安全的认识与国际先进理念尚存在较大差距。如 2010年 11月上海静安区重大火灾发生后,公众与媒体一致将事故的原因归咎于该建筑使用聚氨酯材料进行外墙保温,认为易燃的聚氨酯材料是导致大火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实上,聚氨酯泡沫具有导热系数低、稳定性好、易于施工、环保等诸多优点,是实现我国建筑节能目标的理想保温材料。在国外,聚氨酯作为外墙保温材料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并得到广泛运用。而“11·15”上海火灾发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因为该建筑所使用的聚氨酯泡沫未按照规定进行阻燃处理,没有达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所规定的 B1难燃标准,属于不合格材料。
上述事件反映出,国内公众和业界对于材料阻燃的认识与理解,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阻燃”概念尚未深入人心,市场的完全成熟可能还需一段较长的时间。
9、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
(1)行业的周期性
阻燃剂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塑料为主的各类高分子材料中,这些高分子材料被广泛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整体来说阻燃剂行业周期性不是很强。
(2)行业的区域性
从需求角度来看,目前全球阻燃剂产品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日本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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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从产能分布角度来看,全球市场中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工厂主要分布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
(3)行业的季节性
由于阻燃剂下游行业是各类高分子合成材料制造行业,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应用领域的季节性需求略有不同,但综合来看,阻燃剂整体需求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10、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阻燃剂是一种用以阻止材料被引燃及抑制火焰传播的助剂,主要应用于合成高分子材料中。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有多年的阻燃剂应用经验,一些老产品的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但《RoHS》等指令的实施和一些阻燃剂危害性评估结果的公布,材料应用领域对阻燃剂的安全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阻燃剂产业的技术研发正在向环保及高效的方向发展,除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之外,很多企业及科研机构也正在寻找符合环保安全规定的新产品。近几年来已经有多款磷系阻燃剂、无机系阻燃剂问世,被用来代替部分的溴系阻燃剂。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卤系阻燃剂中的一些产品由于环保安全方面的原因已经被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其他同类的卤系阻燃剂产品也面临被替代的压力,在这种背景下,国外一些知名阻燃剂生产企业早已开始研究开发新的阻燃剂产品,通过大分子、复配协同、微胶囊化和表面改性等技术,不断开发出新的产品,并且让这些新型阻燃剂产品能够达到高效和环保的性能。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企业能生产更为环保且高效的阻燃剂,而且主要集中在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系列,但在无机系阻燃剂和卤系阻燃剂方面,与国外同行业的差距仍然较大。
11、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对阻燃剂行业发展的影响
公司阻燃剂产品的上游原材料分别是磷矿下游产品三氯氧磷;石油化工下游产品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和双酚 A等,因此石油、磷矿等资源的价格变动会导致公司原材料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与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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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业存在较高的关联性。
(2)下游行业对阻燃剂行业发展的影响
阻燃剂的用途极为广泛,尤其是随着高分子材料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塑料、橡胶、纤维等合成材料被越来越广泛地用于建筑、化工、交通、家具、纺织品、电子电器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而高分子材料的易燃性,带动了阻燃剂在上述领域的普遍应用。因此,高分子材料行业及其下游的建筑、电子电器、家具、交通工具等各个领域的景气程度均会对阻燃剂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12.产品出口的相关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阻燃剂产品的外销比例均超过 50%,因此我国的产品出口政策和进口国的产品进口政策对本公司的出口业务有较大影响,除此之外,进口国关于入境产品的一些特别要求也会对公司的出口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
(1)进出口税收政策
公司的出口业务规模较大,且主要采取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的形式,因此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对于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提升具有直接的带动作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8 年 11月 17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 号),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公司除部分复配阻燃剂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5%,大部分阻燃剂产品出口退税率均调整为 9%。
公司产品出口所在地的关税也是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公司的主要产品出口地区是美国和欧盟地区,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出口到前述地区的适用关税分别为 3.7%和 6.5%,报告期内未有变动。
(2)《REACH》法规及对公司出口业务的影响
《REACH》法规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简称,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于 2007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法规。《REACH》法规要求在欧洲境内生产或销售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值等程序,以更好更简单的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
公司向欧盟地区销售的产品均需要通过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REACH》法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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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6 月公司直接向欧洲地区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为 3,596.87 万元、7,671.09 万元、7,388.84 万元和 5,291.2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86%、11.96%、11.45%和 15.26%。
作为国内主要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商之一,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REACH》注册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产品WSFR-BDP、WSFR-RDP、WSFR-TDCP、WSFR-TCPP、WSFR-HF4等主要产品均已完成注册或预注册。根据公司产品的品质和注册的筹备情况,本公司有能力保证产品注册的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欧盟地区的《REACH》法规对于公司整体业务影响相对较小。
(3)美国加州 65 号提案对公司 TDCP 及相关产品销售的影响
加州 65号提案颁布于 1986年 11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执行。该提案要求在加州范围内,在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可再生毒性化学物质的商品上必须标有警告标示。一旦某种化学物质归入该清单,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标示的执行。
2011年 10月,OEHHA将 TDCP列入该提案的限制性化学物质清单。因此,TDCP以及含有 TDCP成分的复配产品将受到较大的直接影响。
由于 TDCP属于开发较早、价格较低、应用广泛的聚氨酯软泡阻燃剂,因此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产品需求结构将发生改变。
为了应对加州 65号提案影响,公司已经于 2011年和 2012年陆续开发出WSFR-504L、WSFR-590、WSFR-598、WSFR-HF560等可以替代 TDCP 的新产品,同
时和之前的无卤阻燃剂产品 WSFR-HF4、WSFR-117HF等产品快速推向市场。目前
上述产品已经在国内销售,逐渐取代了 TDCP 及其复配产品在国内的销售地位;在国际市场上,WSFR-504L、WSFR-590、WSFR-HF4等产品已经成功在泰国、以色
列、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韩国、墨西哥和中国香港等市场进行销售,成功取代了 TDCP类阻燃剂。公司利用加州 65号提案的机会,成功对软泡阻燃剂的产品结构进行升级换代,提高上述具有较高毛利率的产品销售,即解决了 65号提案的影响,又取得了更好的经济效益。
在美国市场,公司于 2012年开始申请将 WSFR-504L在美国注册。同时公司也在向美国市场开拓 WSFR-HF4的销售,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已经成功研发出WSFR-HF5产品,目前正在准备生产过程中。
因此,美国加州 65号提案对公司 TDCP 及其复配产品的销量有一定的直接影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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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但对公司聚氨酯软泡阻燃剂总体影响不大。具体而言:
1)2013 年公司软泡阻燃剂的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分别为 7,837.11 吨和
14,375.53万元,较 2012年分别下降了 16.06%和 6.66%;但是 2013 年软泡阻燃
剂中,504L 及其复配产品的销量增加,公司的软泡阻燃剂产品毛利率进一步提升,软泡阻燃剂实现的毛利占同期毛利总额的比重达到 47.20%,高于 2012年软
泡阻燃剂的占比 43.87%。
2)2014年 1-6月,公司在聚氨酯软泡阻燃剂销售开始回暖,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分别为 4,419.25 吨和 7,971.63 万元,较 2013 年同
期分别上升了 22.11%和 19.82%;而 TDCP 及其复配物销量亦有回升,2014年 1-6
月份 TDCP 及其复配物共销售 1904.64 吨,较 2013 年同期增加了 514.29 吨,增
幅为 36.99%。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产品认证、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手段来应对上述政策变动,2011 年至 2014 年 1-6 月,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904.00万元、7,672.15 万元、6,104.93 万元和 3,939.38万元,2012 年、2013
年美国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幅度的下滑,2014年上半年又有所回升。
(4)美国加州 117 阻燃标准的调整对公司产品销售的影响
美国加州 117 阻燃标准《TB 117:软体家具填充材料阻燃测试》规定用于家具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的要求、测试程序以及测试仪器。该标准的目的是为家具提供由闷烧引起的安全危险的测试方法。
该标准于 2013 年 6 月经过修订,修订后的标准较原标准取消了对软体家具进行明火检测的要求,有可能影响到适用加州 117阻燃标准的软体家具对应阻燃剂的消费量。该标准已经于 2014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争议,2014 年 1 月,美国的国际知名阻燃剂生产企业科聚亚公司就该法案的修订向加州政府提起诉讼,认为“该标准的降低是一个错误的方向,且会对美国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公司的客户中,有部分客户专门生产适用于加州 117标准的软体家具,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客户对软泡阻燃剂的使用量变动不大。
总体来说,公司相关阻燃剂的销售将因该标准的修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聚合物多元醇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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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聚合物多元醇(POP),是合成聚氨酯软质泡沫的原材料之一。
聚氨酯的生产流程如下:
公司生产聚合物多元醇(POP)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维护阻燃剂下游客户关系以及争取潜在的阻燃剂客户,公司将聚合物多元醇(POP)业务定位为非主打业务,该业务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在 10%左右,影响较小。公司未来将维持目前聚合物多元醇(POP)的产能规模,在阻燃剂产量逐渐提升的情况下,公司聚合物多元醇(POP)的收入占比将逐渐降低,报告期内,公司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24.54%、18.92%、13.57%和 13.57%,呈逐年下降趋势。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法律法规
聚合物多元醇行业属于聚氨酯制造业的子行业。目前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由国家发改委承担,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
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引导和服务职能由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承担,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2、市场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我国的聚合物多元醇消费主要以国产产品为主,国内的生产企业在技术、设备和经验方面都比较先进,其产品和进口同类产品的质量差别不大,整体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在国际市场中,聚合物多元醇的产能主要集中在拜耳、陶氏、巴斯夫等大型企业手中,行业集中度较高;国内聚合物多元醇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低,主要供应商有江苏长华、高桥石化、中海壳牌、锦西化工、天津三石化、山东东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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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等。
3、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
目前我国聚合物多元醇市场整体呈供略大于求的情况。其中低档产品属于供大于求的情况,而中、高档产品供需整体平衡,部分高端产品的供应略低于需求。
4、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利润水平
聚合物多元醇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是否具有产业链优势和规模优势。由于行业的充分竞争,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比较注重的是与竞争对手间关于原材料和销售价格的竞争,因此,常规的产品利润水平较低,只有部分高端或进口产品的利润水平较高。
5、进入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主要壁垒
由于生产聚合物多元醇的技术和设备要求不高,因此行业的进入壁垒并不高。但较小的生产规模也意味着在此行业中的竞争能力较低,主要体现在规模化差距和新产品的研发能力薄弱方面,所以,如果想很好地参与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市场竞争,必须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6、影响聚合物多元醇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聚合物多元醇是制造聚氨酯材料的主要原料之一,我国是全球聚氨酯生产制造的中心。截至“十一五”末,我国聚氨酯消费量约为 600万吨左右,已经成为世界聚氨酯消费大国,但人均消费量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日前发布的《聚氨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到 2015年末,预计我国聚氨酯工业产业规模将达 900 万吨-1000 万吨17。由此可见,我国聚氨酯工业仍将保持高速发展,因此作为合成聚氨酯材料的主要原料之一,聚合物多元醇的市场空间非常广阔。
(2)不利因素
我国的聚合物多元醇行业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的问题,低端产品产能过剩,中高端产品供不应求,部分高端产品仍需从国外进口。
17资料来源:《聚氨酯十二五期间规模将达 900 万吨以上》:
http://news.dichan.sina.com.cn/2011/06/23/337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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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聚合物多元醇的主要原材料是聚醚 PPG,属于石化下游产品,近年来石油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这对下游石化行业的原材料采购以及产品的销售价格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往往难以承受价格的波动风险。
7、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在聚氨酯行业中,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国内一些生产聚合物多元醇的企业已经具备了相当成熟的技术,这些企业通过国外引进、自主研发等方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常规聚合物多元醇的种类和质量方面,与国外同行相差无几,国内外技术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些高端产品的生产技术上。
8、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等特征
(1)周期性
聚合物多元醇行业是化工行业下的细分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整体经济的波动关联度很高,在目前宏观经济增速较高的情况下,行业发展速度较快。
(2)区域性
聚合物多元醇行业是聚氨酯行业的子行业,我国聚氨酯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化特征,未来将逐步形成六大区域发展格局:即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区域、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区域、以葫芦岛为中心的环渤海区域和东北区域、以兰州为中心的西北区域、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区域、以福建泉州为中心的海西区域。
(3)季节性
由于聚合物多元醇下游行业聚氨酯的应用十分广泛,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因此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并不十分明显。
9、聚合物多元醇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上游原材料主要是聚醚 PPG等石化下游产品,其价格波动受原油价格变动影响较大。
聚合物多元醇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各类聚氨酯产品,因此消费品市场的稳定增长能带动聚合物多元醇行业同步增长。
10、聚合物多元醇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公司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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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在国际市场中,主要的生产企业有拜耳、陶氏和巴斯夫等;国内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低,但规模较大的也只有江苏长华、高桥石化、中海壳牌、锦西化工、山东东大、天津三石化等数家,相对于这些聚氨酯行业的龙头企业来说,本公司在聚合物多元醇行业的市场份额较低。
三、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
(一)市场总体规模情况
阻燃剂属于橡塑助剂的一种,2012 年全球阻燃剂的消费量约为 197 万吨,预计到 2018年,全球阻燃剂的市场容量可达 262万吨左右。
在阻燃剂的分类中,有机卤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和无机系阻燃剂属于三大类,公司生产的产品均属于有机磷系阻燃剂,目前主要应用于聚氨酯和工程塑料等高分子材料领域。根据中国阻燃学会的统计,2012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量约为 55万吨,主要目标市场情况如下(单位:万吨):
年份美国欧洲日本
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
总计
2012 18.31 15.05 5.36 16.00 55
根据公司市场人员统计,目前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总体产能为 29万吨左右。
预计到 2018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量将达到 105 万吨。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金额的占比将由目前的 28%左右,提高至 40%左右18。
阻燃剂的具体产品中,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市场需求近年来增长比较快速。根据《聚氨酯泡沫塑料用阻燃剂市场评析》19一文统计,2013年全球用于聚氨酯硬泡的阻燃剂消费量可达 17万吨。同时根据公司市场人员统计,目前国内以 TCPP为主的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产能为 11.36万吨,其中包括发行人募投项目中已经建
成达产的 1.5万吨 TCPP产能。
(二)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18 资料来源:中国阻燃学会
19 资料来源:《塑料助剂》 201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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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溴系阻燃剂具有较强的通用性,能适用于各种塑料材料不同,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专用性较强,通常需要针对材料的性能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因此,有机磷系阻燃剂对溴系阻燃剂的替代,是通过不断开发出适应被阻燃材料性能的新产品而逐渐实现的。事实上,近 20 年来全球范围内已经鲜有全新化学结构的溴系阻燃剂问世,而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新产品却层出不穷,多达几百种20。这就意味着,以技术创新为基础,走差异化路线,不断推出适合不同材料、不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是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公司具有多年的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产品主要应用于聚氨酯(软泡、硬泡、弹性体)、工程塑料等材料中,在国内外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特别是在聚氨酯软泡阻燃剂方面,公司在规模、技术、产品线、客户资源等方面优势明显,在全球市场中排名前列。在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方面,公司也在国内生产企业中排名前列。
为了保持及提高市场地位,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序列不断丰富,目前已形成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类 20 多种产品,积累了超过 800家下游客户。十余年来,通过贯彻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的差异化发展战略,公司已成为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最主要的生产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阻燃剂产品的销量以及在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的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全球市场 34.54 61.68 55.07 49.17
本公司 1.99 3.59 3.41 2.74
占比 5.75% 5.82% 6.19% 5.57%
(三)发行人在国际上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国际上的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1、以色列化工集团(ICL Group)
以色列化工集团是国际领先的化肥和专业化工公司,设有化肥、工业产品以及特种化学品 3个事业部,公司拥有以色列死海地区丰富的氯化钾、溴素、氯化

20 资料来源:《我国有机磷系阻燃剂产业的分析与展望》,《化工进展》2011 年第 30 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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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和氯化钠资源,溴素产量占全球 1/3。公司同时还拥有以色列内盖夫沙漠地区磷酸盐矿以及西班牙和英国钾矿的开采权,是全球领先的磷酸和磷酸盐供应商。
2013 年以色列化工集团销售收入约为 62.72 亿美元,其中阻燃剂业务收入约为
4.52亿美元。21
在阻燃剂领域,以色列化工是全球最大的溴元素产品生产商,约占全球 30%左右的市场份额,在溴系阻燃剂领域也排名世界前列。2007 年,以色列化工以
3.52 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当时全球最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厂家——美国旭
瑞达有限公司,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磷系生产企业,产品主要销往西欧、美国、中国大陆、日本以及台湾地区。
2、美国科聚亚公司(Chemtura Corporation )
美国科聚亚公司由康普顿公司与美国大湖化学公司在 2005 年 7 月合并而组建,是美国公开上市企业中最大的特种化学制品公司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塑料添加剂公司。科聚亚公司拥有 4000名员工,分布于全球 40多个国家和地区。科聚亚的产品与服务遍及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2013 年,科聚亚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22.31亿美元,其中,包含阻燃剂产品在内的工业工程类产品的销售收入
为 8.03亿美元22。
科聚亚是全球最主要的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其产品线包括溴系、磷系、锑系等多个品种的阻燃剂,以及其他的增效剂和烟雾抑制剂。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泡沫、家具和汽车用纺织品、电脑等产品的塑料外壳、电器产品电路板等许多领域。
3、美国雅保公司(Albemarle Corporation)
美国雅保公司(纽交所代码:ALB)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制造商,其 4100名员工分布在全球的 46个分支机构,服务于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 3400家客户。美国雅保分为三个主要的业务部门,分别为聚合物添加剂部,催化剂部以及精细化学品部。2012年,美国雅保营业收入约为 27.45亿美元。
在阻燃剂领域,美国雅保是全球领先的阻燃剂生产企业,2012 年其阻燃剂业务的销售收入为 6.65 亿美元。2012年 5 月,美国雅保宣布退出有机磷系阻燃剂
市场,并陆续关停位于英国阿芬默思和中国南京的工厂,2012年 12月,美国雅

21 资料来源:以色列化工 2012 年年报
22 资料来源:于科聚亚公司 2012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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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完成了对南京工厂的出售工作23。尽管目前雅保公司已经退出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但在报告期内,雅保公司仍是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4、日本大八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日本大八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成立于 1919 年,是全球主要的增塑剂、阻燃剂及金属萃取剂等化工产品生产厂商。日本大八化学长期从事阻燃剂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产品分为非卤磷酸酯、非卤聚磷酸酯、含卤磷酸酯、含卤聚磷酸酯等四大类,13 个主要品种。2008 年,大八化学拥有阻燃剂产品产能约 3.2 万吨。2013
年,日本大八销售收入约为 165亿日元24。
5、日本艾迪科(Adeka)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日本艾迪科(Adeka)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成立于 1917年,ADEKA 株式会社原名旭电化工业株式会社,2006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新名称。公司创建于 1917年,是一家以化学品及食品为主的综合制造公司,产品涉及化学制品及食品,其主要阻燃剂产品为工程塑料阻燃剂和通用塑料阻燃剂,在工程塑料阻燃剂 BDP的生产和销售方面颇具优势。2013年日本艾迪科的总销售收入约为 2,043.50亿日
元。25
(四)发行人在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40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2010 年 5 月 25 日在深交所上市。雅克科技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尤其在聚氨酯硬泡阻燃剂 TCPP和工程塑料阻燃剂领域具有较大的规模优势。雅克科技 2011年营业收入 10.05 亿元,其中阻燃剂产品销售收入 8.37 亿元,2012 年营业收入 10.54
亿元,其中阻燃剂产品销售收入 9.01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 13.09 亿元,其中
阻燃剂产品销售收入 11.44亿元26。
23 资料来源:美国雅保公司 2012 年年报
24 资料来源:日本大八公司主页:http://www.daihachi-chem.co.jp/eng/company/outline.html
25资料来源:日本艾迪科公司主页:http://www.adk.co.jp/ir/index.html
26资料来源:雅克科技年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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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联瑞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联瑞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 1995 年,磷酸酯系列产品生产供应商。目前已拥有 1-2 万吨的阻燃剂生产能力27,批量商品化供应四大系列,二十余种规格牌号的产品。主要产品包括 IPPP、TCEP、TCPP、TDCP等。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作为我国最主要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以“走在阻燃领域前沿,与世界同步”为使命,坚持“以规模化优势为基础,构建企业差异化优势;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加强产学研联动发展”的经营理念,遵循“稳健、诚信、创新、务实、专业、卓越”的企业精神,立足于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阻燃剂行业近十年的行业积累,形成了行业地位突出、品牌影响力强、规模效应明显、技术水平高、产品种类齐全、客户资源优质等诸多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突出、品牌影响力强
发行人为国内最主要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与雅克科技(SZ:002409)长期占据市场前列,并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全球最大的阻燃剂综合制造商美国雅保公司,在 2012 年宣布退出有机磷系阻燃剂领域之前曾在其年报中将公司列为其在有机磷系阻燃剂领域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万盛股份的商标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产品销往美国、欧洲、日本、东南亚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形象。
2、产品种类丰富、差异化优势明显
公司是专业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产品线涵盖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种类,20 多种具体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家具及交通工具的各种垫材、隔音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板材、仪表板、汽车外装部件、各种电子设备的外壳等众多领域,下游市场空间巨大。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实践积累,公司产品种类丰富,能够较好地适应下游众多领域的需求。
27 资料来源:公司市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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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不仅种类丰富,而且不少产品差异化优势比较明显。公司自主研发的型号为 WSFR-PX220、WSFR-504L等阻燃剂产品均为国内同行业首创。其中,
WSFR-504L由于其良好的低雾化性能以及环保性能,使得其在汽车行业,如汽车座椅等聚氨酯材料领域成为首选阻燃剂。WSFR-504L是国内首批符合宜家公司关于 IOS-MAT-0010 第九版对阻燃要求的产品,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宜家公司的阻燃软体家具中。
3、公司研发能力强,创新成果丰富
公司历来非常重视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绝大部分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其中型号为 WSFR-PX220、WSFR-SBDP 的工程塑料阻燃剂以及硬泡阻燃剂
WSFR-TCPP产品的生产方法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另有两项发明专利申请正处于实质性审查阶段。公司的研发能力还体现在其主要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公司部分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的比较如下:
(1)聚氨酯软泡阻燃剂:WSFR-504L
WSFR-504L是一种氯代缩聚型有机磷系阻燃剂,具有低雾化、低黄芯等优点,可作为聚氨酯泡沫等材料的阻燃剂,尤其适用于汽车阻燃座椅、阻燃床垫、沙发等制品中。万盛股份采用特殊的合成工艺,降低了有机挥发物的含量。该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对比如下表所示:
项目
万盛股份
WSFR-504L
日本大八
CR-504L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磷含量 10.9% 10.9%
氯含量 23.0% 23.0%
酸值(mgKOH/g)≤0.10 ≤0.30
水份(%)≤0.10 ≤0.10
色度(APHA)≤100 ≤150
粘度(CPS) 800-1200(25℃) 800-1100(25℃)
(2)聚氨酯硬泡阻燃剂:WSFR-TCPP
WSFR-TCPP是通用型有机磷系阻燃剂,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优异的水解稳定性、低粘度、与聚氨酯等材料的良好相容性等特点,可作为聚氨酯泡沫、粘合剂和PVC 等高分子材料的阻燃剂。公司通过外循环强制冷却生产方式,有效的缩短了反应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采用喷雾进料生产方式,有效防止了局部过热产生的产品色泽变黄现象。公司同时生产低气味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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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FR-TCPP/LO产品,用于对气味要求高的下游领域。产品质量和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以色列化工、美国雅保等行业巨头的同类产品参数比较如下表所示:
项目
万盛股份
WSFR-TCPP
以色列化工
FYROL PCF
日本大八
TMCPP
雅克科技
TCPP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色透明液体无色透明液体无色透明液体
磷含量 9.5% 9.5% 9.5% 9.4%
氯含量 32.5% 32.5% 32.5% 32.5%
酸值(mgKOH/g)≤0.07 ≤0.08 ≤0.10 ≤0.10
水份(%)≤0.07 ≤0.07 ≤0.10 ≤0.10
色度(APHA)≤50 <75 <50 --
粘度(CPS) 65-72(25℃) 65(25℃) 69(25℃) 65 (25℃)
(3)工程塑料阻燃剂:WSFR-BDP
2008 年,万盛股份在国内同行中,率先将 BDP 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并通过技术改进,调整生产工艺及条件,降低了歧化反应的比率,从而将产品中 TPP的含量控制在 3%以下、游离酚含量 500ppm 以下。目前全球只有几家大型的阻燃剂生产企业有能力量产 BDP 产品,尤其是欧盟《REACH》法规的颁布,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与跨国公司和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相比,公司的 WSFR-BDP 产品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相关技术指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项目
万盛股份
WSFR-BDP
以色列化工
FYROLFLEX BDP
日本大八
CR-741
雅克科技
BDP
外观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
磷含量 8.9% 8.9% 8.9% 9%
酸值(mgKOH/g)≤0.10 ≤0.12 ≤0.20 <0.10
水份(%)≤0.10 ≤0.10 ≤0.10 <0.05
色度(APHA)≤80 <100 <100
TGA
1%>261℃---
5%>378℃ 329℃-- 329℃
10%>403℃ 393℃-
除了依靠自身培养的研发团队进行自主创新之外,公司还积极与高等院校、研究所的研究中心等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广泛合作。公司与北京理工大学共同承担的“863 计划”《十溴联二苯醚阻燃剂替代品开发》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公司作为主体承担的国家“863 计划”《环境友好型高分子阻燃剂的研制》项目目前已进入最后复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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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户资源优质丰富、合作稳定
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下游行业主要为聚氨酯、工程塑料、软质 PVC材料、橡胶、环氧树脂、不饱和树脂等行业,公司目前以聚氨酯和工程塑料客户为主,主要为拜耳材料科技、巴斯夫、SABIC、朗盛、DEMILEC、三星、陶氏化学、金发等国内外知名的化学工业品、改性塑料生产企业。这些行业龙头对于原材料供应商的要求非常严格,其所选定的每一家供应商、采购的每一种原料往往都要经过长期的试验和论证。万盛股份与前述客户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在与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不断提高产品品质,严格控制成本,扩大生产规模,逐渐形成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未来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六)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资金
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现有的融资手段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和部分票据融资,融资规模有限,仅能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随着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和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很难依靠现有的融资手段进行大规模的资本性投入。因此,公司希望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一方面扩大公司的融资渠道,一方面募集足够的资金为公司的业务扩展打下基础。
2、规模
虽然公司在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但和一些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规模还相对较小。以公司在全球聚氨酯软泡阻燃剂市场最大的竞争对手为以色列化工集团为例,该公司 2012年阻燃剂业务收入约为 5.40 亿美元,这
些国际行业巨头的业务规模远大于公司,而在国内市场,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是雅克科技(SZ:002409),该公司 2013年的阻燃剂产品销售收入约为 11.44亿元
人民币,也高于公司 2013年 5.54亿元人民币的阻燃剂产品销售规模。因此在日
常经营过程中,公司在规模方面的劣势会对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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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情况如下表:
产品种类
分类产品名称(化学名)简称/企业内部编号典型用途







聚氨酯
阻燃剂
氯代烷基磷酸酯
WSFR-TDCP、WSFR-504L、
WSFR-TCPP等
1、阻燃床垫、枕头、沙发、纺织品、
汽车阻燃座椅;
2、建筑墙体节能保温材料和冷柜、
冷藏集装箱等保温隔热材料;
3、电子行业,如音箱布、喇叭棉;
4、电线电缆等
5、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
无卤芳基磷酸酯 WSFR-HF4等
复配阻燃剂
WSFR-117HF、
WSFR-590、
WSFR-HF560 等
工程塑料阻燃剂
无卤芳基磷酸酯
WSFR-BDP、
WSFR-PX220 等
用于电脑外壳、手机外壳、电视外壳,电气及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等
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 WS-POP
用于聚氨酯床垫﹑枕头﹑沙发和汽车座椅等
公司的阻燃剂产品可以应用于聚氨酯、工程塑料、软质 PVC 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按照主要应用领域,公司产品可以分为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类。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聚氨酯阻燃剂(WSFR-504L、WSFR-TCPP)和工程塑料阻燃剂(WSFR-BDP 和 WSFR-PX220),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如下:
1、聚氨酯硬泡阻燃剂 WSFR-TCPP 的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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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氨酯软泡阻燃剂 WSFR-504L 的工艺流程图:
3、工程塑料阻燃剂 WSFR-BDP 的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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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塑料阻燃剂 WSFR-PX220 的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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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双酚 A、三氯氧磷、聚醚 PPG等。公司通过公式定价、差异化采购等不同的策略对这些原材料进行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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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管理。
具体而言:
在对苯酚和双酚 A的采购方面,由于这两种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工程塑料阻燃剂,客户多数为大公司,比如拜耳、SABIC 等,每年的采购量较大,且与公司签订有框架协议,以某一订单前一季度的 ICIS(安迅思,国际化工信息服务网)中间价的平均数作为参数,确定订单价格。因此,公司与苯酚和双酚 A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约,根据销售订单所需的原材料数量锁定部分原材料采购量,剩余部分通过即时价采购;
在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三氯氧磷和聚醚 PPG的采购方面,由于这些原材料主要用于聚氨酯阻燃剂的生产,客户较为分散,因此公司在采购这些原材料时主要参考 ICIS(安迅思,国际化工信息服务网)价格、原材料供需情况、供应商报价,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经验,决定原材料采购时机。
总体来讲,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通过上述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尽量将原材料市场的波动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规避原材料成本变动的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基本为以销定产,即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每个月中旬,按照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合同及销售预算,编制下个月的生产计划。每周定期核查各类产品的库存量,根据销售计划和实际库存量合理调整每周的生产计划,并编制生产计划单,上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进行审批。
计划编制后,各分厂厂长及车间主任组织生产。同时,维修人员和安全员每天对机器设备和工人生产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每日的设备台账、安全台账以及车间现场管理台账。质量部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的产品技术标准,对车间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进行完全检测,产品出厂时再进行复检。
从生产指令下达到产品入库,周期大约为半个月。
3、销售模式
从销售模式上来看,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进行销售,报告期内通过直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73.90%、76.07%、72.30%和 69.09%,
公司的直销客户数量分别为 644 家、740 家、764 家和 603 家,经销客户数量分别为 53 家、94 家、97 家和 77 家,经销客户数量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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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市场拓展需要,增加了经销商的数量,但对新增的经销商销售金额都很小,主要经销商仍然比较稳定。
公司针对内销市场,尤其是终端客户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主要采取直销方式。公司分别在广州、上海等地派驻销售代表,连同公司本部营销部共同开展国内客户的直销业务。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公司基本上通过经销商销售。
外销方面,对于主要客户如拜耳材料科技、沙伯基础创新材料、巴斯夫、丹米莱克公司等,均采用直接销售;对于阻燃剂市场比较成熟的欧美地区,公司除了对主要客户直销外,也通过经销商来服务当地的中小客户。2013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香港万盛收购美国万盛后,公司在美国市场的直销比例将逐渐提高。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的收入及构成情况如下:
(1)按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聚氨酯阻燃剂 19,364.35 55.87% 32,516.93 50.54%
工程塑料阻燃剂 10,551.92 30.44% 22,927.63 35.64%
阻燃剂小计 29,916.27 86.31% 55,444.57 86.18%
聚合物多元醇 4,703.69 13.57% 8,731.82 13.57%
其他 39.52 0.11% 160.03 0.25%
合计 34,659.48 100.00% 64,336.42 100.00%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聚氨酯阻燃剂 30,690.40 48.13% 27,433.76 45.05%
工程塑料阻燃剂 20,773.12 32.58% 18,138.87 29.78%
阻燃剂小计 51,463.53 80.71% 45,572.63 74.83%
聚合物多元醇 12,060.70 18.92% 14,942.38 24.54%
其他 235.6 0.37% 384.75 0.63%
合计 63,759.83 100.00% 60,899.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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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模式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经销经销比例直销直销比例
聚氨酯阻燃剂 6,150.31 31.76% 13,214.03 68.24%
工程塑料阻燃剂 1,667.90 15.81% 8,884.02 84.19%
阻燃剂小计 7,818.22 26.13% 22,098.06 73.87%
聚合物多元醇 2,892.99 61.50% 1,810.70 38.50%
其他 0.81 2.05% 38.71 97.95%
合计 10,712.02 30.91% 23,947.46 69.09%
项目
2013年
经销经销比例直销直销比例
聚氨酯阻燃剂 9,305.32 28.62% 23,211.61 71.38%
工程塑料阻燃剂 3,791.13 16.54% 19,136.51 83.46%
阻燃剂小计 13,096.45 23.62% 42,348.12 76.38%
聚合物多元醇 4,719.30 54.05% 4,012.52 45.95%
其他 3.25 2.03% 156.78 97.97%
合计 17,819.00 27.70% 46,517.42 72.30%
项目
2012年
经销经销比例直销直销比例
聚氨酯阻燃剂 9,251.90 30.15% 21,438.50 69.85%
工程塑料阻燃剂 1,786.18 8.60% 18,986.94 91.40%
阻燃剂小计 11,038.08 21.45% 40,425.45 78.55%
聚合物多元醇 3,826.47 31.73% 8,234.23 68.27%
其他 4.11 1.75% 231.49 98.25%
合计 14,868.66 23.32% 48,891.17 76.68%
项目
2011年
经销经销比例直销直销比例
聚氨酯阻燃剂 9,346.48 34.07% 18,087.28 65.93%
工程塑料阻燃剂 1,155.95 6.37% 16,982.92 93.63%
阻燃剂小计 10,502.43 23.05% 35,070.20 76.95%
聚合物多元醇 5,400.05 36.14% 9,542.33 63.86%
其他 14.94 3.88% 369.82 96.12%
合计 15,917.41 26.14% 44,982.36 73.86%
2、发行人的产能及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类产品和聚合物多元醇类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如下:
单位:吨
阻燃剂 2014 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车间①- 6,000.00 6,000.00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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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②- 3,000.00 3,000.00 3,000.00
车间③- 7,500.00 7,500.00 7,500.00
车间④- 1,250.00 1,250.00 1,250.00
车间⑤ 3,750.00 7,500.00 7,500.00 7,500.00
车间⑥ 3,000.00 6,000.00 6,000.00 3,000.00
车间⑧ 10,166.67 5,300.00 --
车间⑨ 2,666.67 ---
车间⑩ 1,500.00 ---
阻燃剂产能 21,083.34 36,550.00 31,250.00 28,250.00
阻燃剂产量 18,012.75 37,039.69 34,392.48 27,853.63
产能利用率 85.44% 101.34% 110.06% 98.60%
注:(1)上表中的车间名称仅为编号所用,无特指含义;(2)上表中八号、九号、十号
车间为募投项目中已经建成投产的车间;(3)2014 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是
因为募投项目的三个车间仍然处于试生产的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聚合物多元醇类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如下(单位:吨):
聚合物多元醇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车间⑦ 9,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聚合物多元醇产能 9,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聚合物多元醇产量 3,492.67 6,594.63 9,314.12 9,899.51
产能利用率 38.81% 36.64% 51.75% 55.00%
注:(1)上表中的车间名称仅为编号所用,无特指含义;(2)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毛利
率水平较低,公司正逐步减少该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2014年 1-6月
产量(吨)销量(吨)产销率
聚氨酯阻燃剂 11,893.81 13,741.10 注 115.53%
工程塑料阻燃剂 6,118.94 6,130.15 100.18%
阻燃剂小计 18,012.75 19,871.25 110.32%
聚合物多元醇 3,492.67 3,452.77 98.86%
其他 961.25 820.46 85.35%
合计 22,466.67 24,144.48 107.47%
主要产品
2013年
产量(吨)销量(吨)产销率
聚氨酯阻燃剂 23,683.18 22,465.99 94.86%
工程塑料阻燃剂 13,356.52 13,433.45 100.58%
阻燃剂小计 37,039.69 35,899.44 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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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多元醇 6,594.63 6,650.70 100.85%
其他 1,839.00 1,923.99 104.62%
合计 45,473.32 44,474.12 97.80%
主要产品
2012年
产量(吨)销量(吨)产销率
聚氨酯阻燃剂 21,824.87 21,841.49 100.08%
工程塑料阻燃剂 12,567.61 12,295.69 97.84%
阻燃剂小计 34,392.48 34,137.18 99.26%
聚合物多元醇 9,314.12 9,327.39 100.14%
其他 1,684.51 1,596.32 94.76%
合计 45,391.11 45,060.88 99.27%
主要产品
2011年
产量(吨)销量(吨)产销率
聚氨酯阻燃剂 18,434.09 18,135.95 98.38%
工程塑料阻燃剂 9,419.54 9,276.20 98.48%
阻燃剂小计 27,853.63 27,412.14 98.41%
聚合物多元醇 9,899.51 9,978.10 100.79%
其他 1,874.86 1,793.42 95.66%
合计 39,628.00 39,183.66 98.88%
注:2014年 1-6 月聚氨酯阻燃剂销量中含有外购的聚氨酯阻燃剂 856吨。
4、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千克
产品类别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聚氨酯阻燃剂 14.09 14.47 14.05 15.13
工程塑料阻燃剂 17.21 17.07 16.89 19.55
聚合物多元醇 13.62 13.13 12.93 14.98
报告期内公司各大类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趋势
单位: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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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分布
2011年至 2014 年 1-6月,公司内销金额分别为 26,991.54万元、26,984.96
万元、32,051.45 万元和 15,827.29万元;外销金额分别为 33,908.23 万元、
36,774.87万元、32,284.97万元和 18,832.19 万元。
公司境内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2014年 1-6月 2013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东北 217.99 1.38% 87.52 0.27%
华北 317.54 2.01% 557.14 1.74%
华东 9,248.88 58.44% 17,466.12 54.49%
西北- 0.00% 10.04 0.03%
西南 13.62 0.09% 12.51 0.04%
华南 6,029.27 38.09% 13,918.11 43.42%
其它- 0.00%--
合计 15,827.29 100.00% 32,051.45 100.00%
地区
2012年 2011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东北 178.92 0.66% 36.4 0.13%
华北 686.02 2.54% 633.2 2.35%
华东 16,084.17 59.60% 17,931.92 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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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
西南 10.59 0.04% 4.42 0.02%
华南 10,025.26 37.15% 8,385.31 31.07%
其它-- 0.29 0.00%
合计 26,984.96 100.00% 26,991.54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境内销售客户主要分布在华东和华南地区。
公司境外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2014年 1-6月 2013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欧洲 5,291.28 28.10% 7,039.84 21.80%
日本 1,087.96 5.78% 1,202.46 3.72%
港澳台 849.26 4.51% 1,039.08 3.22%
亚洲其他 5,774.69 30.66% 13,857.87 42.92%
美洲 5,307.93 28.19% 8,905.95 27.59%
大洋洲 521.07 2.77% 162.33 0.50%
非洲- 0.00% 78.15 0.24%
合计 18,832.19 100.00% 32,284.97 100.00%
地区
2012年 2011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欧洲 7,671.09 20.86% 3,596.87 10.61%
日本 384.04 1.04% 141.31 0.42%
港澳台 5,059.00 13.76% 4,234.72 12.49%
亚洲其他 12,135.59 33.00% 14,422.67 42.53%
美洲 11,103.21 30.19% 11,125.80 32.81%
大洋洲 316.45 0.86% 219.27 0.65%
非洲 105.48 0.29% 167.59 0.49%
合计 36,774.87 100.00% 33,908.23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出口市场主要为欧洲、美洲和亚洲其他地区。
6、向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2014年 1-6月公司前十名客户销售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8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额(万元)占比(%) 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
HOLDING BV.
(沙伯基础创新塑料控股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2,763.76 7.97% REMY GMBH & CO. KG
(雷米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2,261.17 6.52% CHIYOWA TSUSHO CORP.,LTD
(首华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聚合物多元醇
1,681.99 4.85% BAYER MATERIAL SCIENCE LIMITED(拜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1,619.34 4.67% GULBRANDSEN CHEMICALS, INC
(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1,468.52 4.23%
6 BASF SE(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1,435.63 4.14% QUIMIDROGA, S.A.
(西班牙库米宙伽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1,407.24 4.06%
8 DEMILEC INC.(丹米莱克公司)聚氨酯阻燃剂 1,350.73 3.89%
9 宁波保税区嘉飞达化工有限公司聚合物多元醇 658.76 1.90%
10 MEK Chemical Corporation 聚氨酯阻燃剂 612.31 1.77%
合计 15,259.45 44.00%
2013年公司前十名客户销售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额(万元)占比(%) 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
HOLDING BV.
(沙伯基础创新塑料控股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5,913.93 9.17% BAYER MATERIAL SCIENCE LIMITED(拜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4,959.22 7.69%
3 DEMILEC INC.(丹米莱克公司)聚氨酯阻燃剂 2,878.93 4.46% REMY GMBH & CO. KG
(雷米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2,833.55 4.39%
5 BASF SE(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2,404.56 3.73% CHIYOWA TSUSHO CORP.,LTD
(首华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聚合物多元醇
2,115.99 3.28%
7 UNIBROM CORP.(优博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1,795.55 2.78% GULBRANDSEN CHEMICALS, INC
(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1,698.00 2.63%
9 上海启光工贸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聚合物多元醇
1,512.65 2.34%
10 宁波保税区嘉飞达化工有限公司聚合物多元醇 1,401.18 2.17%
合计 27,513.56 42.6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9
2012年公司前十名客户销售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额(万元)占比(%) GULBRANDSEN CHEMICALS, INC
(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4,640.29 7.24% BAYER MATERIAL SCIENCE
LIMITED
(拜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4,341.89 6.77% REMY GMBH & CO. KG
(雷米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3,811.29 5.94%
4 DEMILEC INC.(丹米莱克公司)聚氨酯阻燃剂 3,602.83 5.62%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曼德森化工国际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3,304.98 5.15% CHIYOWA TSUSHO CORP.,LTD
(首华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1,816.03 2.83%
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塑料阻燃剂 1,607.49 2.51% LANXESS DEUTSCHLAND GMBH
(德国朗盛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1,526.82 2.38%
9 BASF SE(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
1,369.81 2.14%
10 圣诺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聚合物多元醇
1,179.70 1.84%
合计 27,201.14 42.43%
2011年公司前十名客户销售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额(万元)占比(%) GULBRANDSEN CHEMICALS,INC.
(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4,990.66 8.13% BAYER MATERIAL SCIENCE LIMITED
(拜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4,522.06 7.37%
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塑料阻燃剂 4,231.80 6.89% DEMILEC INC.
(丹米莱克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3,022.18 4.92% CHIYOWA TSUSHO CORP.,LTD
(首华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聚合物多元醇
2,861.22 4.66%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曼德森化工国际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2,064.48 3.36% REMY GMBH & CO., KG
(雷米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聚氨酯阻燃剂
2,036.58 3.32% CELLCHEM INTERNATIONAL LLC
(塞尔凯姆国际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2,009.14 3.27% FoaMasters International
Limited
聚氨酯阻燃剂、聚合物多元醇
1,335.80 2.1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0
(沣盛国际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恒昂实业有限公司
聚氨酯阻燃剂、
聚合物多元醇
1,298.28 2.11%
合计 28,372.20 46.21%
上述表格中前十大客户已经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
上述客户中,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曼德森化工国际有限公司)在 2012 年 8 月底之前系发行人关联方,其作为转口贸易平台产品主要销售给 SABIC 等客户。2012年 9月,该公司被发行人收购,2012年 10月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因此上述表格中 2012 年发行人向其销售的金额为当年度 1-9 月的销售数据。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部分。而 SABIC 公司从 2013年开始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总体比较稳定,其中:
(1)GULBRANDSEN CHEMICALS, INC(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在 2011年和
2012年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但 2013年该公司的采购金额下降较为明显,2013年仅为公司第八大客户,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主要为聚氨酯软泡阻燃剂,而受到美国加州 65 号提案的影响,从 2012 年 10 月份开始,软泡阻燃剂中的主要产品 TDCP销量下降,因此 2013 年该公司向发行人的采购量有所下降。随着加州 65 号提案对 TDCP 的影响逐渐趋于稳定,2014 年上半年公司向其销售产品数量和金额又有所回升。
(2)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主要需求产
品为工程塑料阻燃剂,随着公司工程塑料阻燃剂国际市场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国际市场的工程塑料阻燃剂的客户需求不断增加,而公司目前的工程塑料产能紧张,公司从盈利水平的角度考虑,对工程塑料阻燃剂产品的销售策略进行相应调整,对其他主要工程塑料阻燃剂的客户销售增加,因此从 2013 年开始公司向金发科技销售的产品数量减少。
(3)QUIMIDROGA, S.A.(西班牙库米宙伽公司)是一家位于西班牙的公司,
成立于 1944年,主要向发行人采购聚氨酯阻燃剂,2013年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为 389 万元,2014 年上半年欧洲市场的需求量较大,其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增加至 1,407.24万元。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1
上述历年前十大客户中,主要的经销商有 GULBRANDSENCHEMICALS,INC(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UNIBROM CORP.(优博公司)和 CHIYOWA TSUSHO
CORP.LTD(首华有限公司)。他们的股权结构及高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东及持股比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持股比例姓名职位
GULBRANDSEN
CHEMICALS,INC
(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
Donald Gulbrandsen 70% Eric Smith President
AG Trust 5%
Donald Gulbrandsen CEO KG Trust 5%
Peder Gulbrandsen 20%
UNIBROM CORP.
(优博公司)
Wei Huapeng 90% Wei huapeng Director
Sun wei 10%--
CHIYOWA TSUSHO
CORP.LTD
(首华有限公司)
PONG KAR SOON DAVID 55% PONG KAR SOON DAVID 总经理
SUN CHEN CHIU 35% SUN CHEN CHIU 副总经理
HUANG PI HSIA 10% HUANG PI HSIA 协理
上表中,GULBRANDSEN CHEMICALS,INC(高尔布莱德森化工公司)是公司聚氨酯软泡阻燃剂在美国的经销商,其主要客户包括美国最大软泡生厂商 FOAMEX在内的聚氨酯软泡厂家,主要业务地区在美国,也有部分销往加拿大和墨西哥;UNIBROM CORP.(优博公司)是公司工程塑料阻燃剂的经销商,对韩国市场和东南亚市场比较熟悉,目前主要客户包括韩国的 LG 等; CHIYOWA TSUSHO
CORP.,LTD(首华有限公司)是公司聚氨酯泡沫阻燃剂和聚合物多元醇在越南的经销商,越南的鞋企和家具企业比较多,其主要客户为越南的聚氨酯软泡生产厂家。
上述主要经销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
公司主要产品为阻燃剂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双酚 A 和三氯氧磷,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五大类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种类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环氧丙烷 5,764.83 9,576.27 8,208.46 6,818.80
环氧氯丙烷 1,037.45 1,320.49 4,283.22 5,603.69
苯酚 3,785.82 8,724.75 6,977.90 6,171.7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2
双酚 A 1,598.94 3,589.32 3,362.71 4,161.14
三氯氧磷 3,781.53 7,273.49 6,198.14 4,900.47
合计 15,968.58 30,484.33 29,030.43 27,655.89
营业成本 27,744.92 50,634.67 49,646.36 49,437.77
占营业成本比重 57.55% 60.20% 58.47% 55.94%
上表中,环氧氯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 及其复配产品,由于受到加州 65 号提案的影响,TDCP 及其复配产品在 2013 年的销量下滑,相应的其主要原材料环氧氯丙烷耗用量也出现下滑。2013年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较 2012 年下降 62.45%,相应的环氧氯丙烷耗用金额较 2012 年下降
69.17%。尽管 TDCP 及其复配产品 2013年销售下降幅度比较大,公司聚氨酯阻燃
剂产品销量仍然保持增长,2013 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2.86%和 5.95%。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效果明显。
三氯氧磷用于生产公司的各种阻燃剂产品,报告期内每销售一元阻燃剂产品对应的三氯氧磷耗用金额基本保持稳定,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三氯氧磷耗用金额(A,万元)
3,818.11 7,273.49 6,198.14 4,900.47
阻燃剂销售金额(B,万元)
29,916.27 55,444.57 51,463.53 45,572.63
A/B 0.13 0.13 0.12 0.11
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和聚合物多元醇两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年平均采购价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千克
主要原材料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单价
(元/KG)
增长率
单价
(元/KG)
增长率
单价
(元/KG)
增长率
单价
(元/KG)
增长率
环氧丙烷 11.84 9.64% 10.80 5.96% 10.19 -17.95% 12.42 -
环氧氯丙烷 9.01 -12.26% 10.27 2.02% 10.06 -13.74% 11.67 -
苯酚 8.94 -2.23% 9.14 0.75% 9.08 -17.26% 10.97 -
双酚 A 10.52 -1.15% 10.64 1.29% 10.50 -28.67% 14.72 -
三氯氧磷 4.30 -0.42% 4.32 9.33% 3.95 -5.11% 4.16 -
PPG 12.03 7.38% 11.20 3.33% 10.83 -17.75% 13.17 -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图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3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是电、水和煤,主要从当地供电及供水部门采购,价格及来源稳定,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用量(万度) 836.10 1,269.81 1,034.05 846.97
不含税平均单价(元/度) 0.68 0.69 0.68 0.66
金额(万元) 570.34 881.73 705.27 556.95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2.06% 1.75% 1.43% 1.15%

用量(万吨) 9.12 19.08 13.04 12.80
不含税平均单价(元/吨) 3.53 3.98 4.3 3.7
金额(万元) 32.22 75.95 56.11 47.35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0.12% 0.15% 0.11% 0.10%

用量(万吨) 0.20 0.51 0.48 0.31
不含税平均单价(元/吨) 598.35 630.39 737.32 795.51
金额(万元) 119.05 320.76 351.38 249.23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0.43% 0.63% 0.71% 0.51%
蒸汽
用量(万吨) 0.80 0.24 --
不含税平均单价(元/吨) 145.47 151.35 --
金额(万元) 116.43 37.07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0.42% 0.0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4
上表中,2014 年上半年用电量增加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部分项目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生产线调试阶段耗用的部分电量没有相应的产出。
3、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4年 1-6月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采购及占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额(万元)占比(%) LYONDELL GREATER CHINA LTD.(利安德大中华有限公司)
环氧丙烷 4,634.42 16.70%
2 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三氯氧磷等 2,236.09 8.06%
3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聚醚 PPG 2,207.10 7.95%
4 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苯酚、苯乙烯 1,761.55 6.35% MITSUI & CO.,LTD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苯酚、双酚 A 975.01 3.51%
6 龙翔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苯酚 923.86 3.33%
7 江西鑫淦三磷化工有限公司三氯氧磷 832.58 3.00% SUMITOMO CHEMICAL ASIA PTE LTD(住化塑料亚洲有限公司)
间苯二酚 747.06 2.69% ITOCHU CORPORATION
(伊藤忠公司)
苯酚、环氧丙烷 687.29 2.48%
10 嘉兴顺通科技有限公司苯乙烯 675.13 2.43%
合计 15,680.11 56.52%
2013年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采购及占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额(万元)占比(%) LYONDELL GREATER CHINA LTD.
(利安德大中华有限公司)
环氧丙烷 5,968.95 11.79%
2 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
苯酚、双酚 A、苯乙烯
4,315.30 8.52%
3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聚醚 PPG 3,676.06 7.26% MITSUI & CO.,LTD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苯酚、双酚 A 3,233.22 6.39%
5 龙翔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苯酚 3,045.35 6.01%
6 浙江省台州市化工原料总公司
二乙二醇、甲醛、甲苯、苯乙烯、异丙醇
2,274.11 4.49% 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环氧丙烷 1,456.15 2.88%
8 江苏大明科技有限公司三氯氧磷 1,436.80 2.84% BRILLIANCE RESOUCES COMPANY
LIMITED(佰利资源有限公司)
环氧丙烷 1,408.11 2.7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5
10 常州市崔桥卫星化工有限公司三氯氧磷 1,380.27 2.73%
合计 28,194.34 55.68%
2012年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采购及占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额(万元)占比(%) LYONDELL GREATER CHINA LTD.
(利安德大中华有限公司)
环氧丙烷 6,602.28 13.30%
2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聚醚 PPG 5,275.10 10.63%
3 龙翔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苯酚 4,616.02 9.30%
4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 3,269.51 6.59%
5 浙江省台州市化工原料总公司
二乙二醇、苯乙烯、异丙醇等
2,611.79 5.26% MITSUI & CO., LTD.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双酚 A、对苯二酚 2,560.85 5.16%
7 江苏大明科技有限公司三氯氧磷、阻燃剂 2,354.44 4.74%
8 富彤化学有限公司注三氯氧磷 1,885.31 3.80%
9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苯酚、双酚 A 1,204.79 2.43%
10 九州人杰化工有限公司苯酚、双酚 A 1,170.92 2.36%
合计 31,551.01 63.55%
注:前身为泰州富彤化工有限公司,2012 年 8月更名为富彤化学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采购及占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额(万元)占比(%)
1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聚醚 PPG 6,902.94 13.96%
2 龙翔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苯酚 5,803.61 11.74%
3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 4,470.34 9.04% LYONDELL GREATER CHINA LTD.
(利安德大中华有限公司)
环氧丙烷 4,453.61 9.01%
5 江苏大明科技有限公司三氯氧磷 3,214.44 6.50% MITSUI & CO., LTD.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对苯二酚、双酚 A 3,049.22 6.17%
7 浙江省台州市化工原料总公司
苯乙烯、二乙二醇、甲苯、甲醇、甲醛、酒精、异丙醇等
3,041.09 6.15%
8 泰州富彤化工有限公司三氯氧磷 1,275.97 2.58%
9 淄博华利化工有限公司丙烯腈 962.20 1.95% HONGKONG TOPWAY TRADING
CO.,LTD.
双酚 A 802.89 1.6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6
(香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
合计 33,976.31 68.73%
注:上述表格中前十大供应商已经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
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中,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提供聚醚PPG,这是公司用来生产聚合物多元醇类产品的主要原料,报告期内,公司的聚合物多元醇类产品销售规模逐年下降,导致作为其原料的聚醚 PPG采购金额逐年下降。
2011-2013年,公司主要向江苏大明科技有限公司和富彤化学有限公司采购三氯氧磷,从 2013 年开始公司加大新供应商开发力度,从成本等市场角度出发,发行人向其采购量逐渐减少,并增加向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江西鑫淦三磷化工有限公司的采购。
嘉兴顺通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4 年 1-6 月成为公司第十大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苯乙烯,原因是苯乙烯的长期供应商浙江省台州市化工原料总公司无法保证正常供应。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供应商、客户中的权益情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在 2011 年 8 月 30 日之前持有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曼德森化工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该公司作为发行人与 SABIC 等大客户之间的转口贸易平台,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前十名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主要关联方在前十名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7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类别固定资产原值(元)固定资产净额(元)财务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2,296,935.96 73,074,340.56 88.79%
机器设备 107,526,306.95 74,166,124.90 68.97%
运输工具 4,724,442.11 1,667,823.98 35.30%
办公设备及其他 8,847,735.01 2,973,966.78 33.61%
合计 203,395,420.03 151,882,256.22 74.67%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只/台)
设备原值
(元)
设备净值
(元)
财务成新率
1 反应釜 230 16,081,668.86 9,379,871.21 58.33%
2 贮罐 284 17,046,014.90 14,053,837.69 82.45%
3 冷凝器 146 3,999,031.84 3,324,647.67 83.14%
4 蒸发器 20 2,704,123.18 1,853,820.29 68.56%
5 锅炉 4 749,717.95 146,237.37 19.51%
6 发电机 3 1,310,450.93 788,856.54 60.20%
7 冷冻机 8 1,923,336.66 1,621,498.01 84.31%
8 计量贮罐 85 1,115,571.33 822,790.17 73.76%
9 压滤机 24 434,917.09 228,056.26 52.44%
10 缓冲罐 52 321,758.88 182,393.46 56.69%
11 吸收塔 17 860,313.87 749,120.66 87.08%
12 凝胶渗透色谱仪 1 262,872.00 133,845.66 50.92%
13 变压器 3 254,373.05 86,937.77 34.18%
14 真空机组 30 716,523.78 543,662.84 75.88%
15 水环机组 3 110,000.00 24,658.09 22.42%
16 净化塔 2 85,470.08 29,985.65 35.08%
17 水环罗茨真空机组 2 80,000.00 16,317.28 20.40%
18 测定仪 1 78,632.48 1,282.05 1.63%
19 红外分光光度仪 1 73,000.00 3,650.00 5.00%
20 注塑机 1 55,444.85 30,009.89 54.13%
21 钛塔 2 52,000.00 2,600.00 5.00%
22 气相色谱仪 3 76,714.53 30,596.79 39.88%
23 计算机控制电子万能 1 46,153.85 26,423.06 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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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8
试验机
24 离子色普仪 1 45,299.15 2,264.96 5.00% 计算机控制热变形维卡温度测定仪
1 38,461.54 22,019.35 57.25%
26 空压机 3 131,334.10 98,318.88 74.86%
27 记忆式冲击试验机 1 23,076.92 13,211.66 57.25%
28 氧化塔 1 21,547.01 17,453.09 81.00%
29 顶空真样器 1 17,475.73 8,621.33 49.33%
30 冷却塔 2 40,000.00 39,683.33 99.21%
3、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10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具体
用途
面积(M2)对应土地证
所有权人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62522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
拍卖取得
2000年
出租 1,191.22
临城国用
(2011)字
第 1631号
万盛股份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62523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
拍卖取得
2000年
出租 110.7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62526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自建
2007年
实验楼
仓库
1,498.26
临城国用
(2011)字
第 4608号
万盛股份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62530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自建
2004年
传达室 34.94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62531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自建
2004年
生产车间
853.11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62533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自建
2004年
生产车间
495.48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62557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自建
2004年
办公楼和职工宿舍
1,843.8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9 临海市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22552号
临海市古城办两水村
自建
2006年
办公楼和职工宿舍
6,683.7
临城国用
(2007)字
第 3115号
万盛科技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52876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
自建
2006年
仓库、生产车间、实验楼
2,592.82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152878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
自建
2006年
锅炉房、配电房、仓库
2,021.82
合计 17,325.89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国内注册商标 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图案商标号核定使用商品
类别
有效期
所有权人 防火制剂;消防泡沫液;灭火合成物;聚氨酯;皮革修整化学品
1 2015-11-06
万盛股份
2、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四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获得日期
专利取得方式
一种用于工程塑料的无卤磷酸酯阻燃剂及其生产方法注
200810063129.1 发明专利 2008-07-11 2010-09-08 自主研发
高分子双酚 A四苯基双磷酸酯的制备方法
200910176614.4 发明专利 2009-09-24 2011-10-24 自主研发
一种三-(2-氯异丙基)磷酸酯粗品的后处理方法
201010562551.9 发明专利 2010-11-29 2011-12-14 自主研发
一种高耐水解三-(2-氯异丙基)磷酸酯阻燃剂的制备方法
201310324855.5 发明专利 2013-07-30 2014-06-04 自主研发
注:该专利已质押,质权设立日期为 2013年 11 月 27 日,该质押担保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至 2014年 11月 3日结束,质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0
海支行。该质押权的设定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形成潜在风险。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1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软件名称证书号开发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日期获得日期
专利取得方式
万盛磷酸酯阻燃剂生产工艺运行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0378182 号
2011-06-10 2011-07-01 2012-02-15 原始取得
4、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5块土地,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坐落面积(M2)
取得时间
取得方式
用途
使用权类型
所有权人 临杜国用
(2011)第
7760号
临海市沿海工业园区
44,275.36
2008年
招拍挂
工业出让万盛股份 临杜国用
(2011)第
7759号
临海市杜桥医化园区
44,098.31
2008年
招拍挂
工业出让万盛股份 临城国用
(2011)第
4608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10,749.77
2002年
协议出让
工业出让万盛股份 临城国用
(2011)第
1631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
4,737.41
2000年
法院拍卖
工业出让万盛股份 临城国用
(2007)第
3115号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
23,450.60
2007年
受让工业出让万盛科技
合计 127,311.45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中山大学关于《一种反应性纳米无机粒子/聚合物复合材料》专利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公司通过一次性支付 8 万元受让该专利的实施许可。许可期限为 2008年 12月 12日至 2014年 12月 12日。
该专利所涉及的产品是一种新型改性塑料材料,公司原计划利用该专利技术往阻燃剂的下游产业链延伸。但是后来经过进一步研究,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该种材料的开发条件尚未成熟,因此没有深入开发,也没有形成产品销售。该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发行人将不再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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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
公司拥有 25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技术名称所属领域技术来源
1 无卤缩聚型磷(膦)酸酯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2 低羟值无卤缩聚型磷(膦)酸酯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低雾性卤代烷基缩聚型磷(膦)酸酯 WSFR-504L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无(低)色号卤代烷基磷酸酯TDCP/TCPP/TCEP/WSFR-504L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无(低)气味卤代烷基磷酸酯TDCP/TCPP/TCEP/WSFR-504L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6 固态缩聚芳基磷酸酯 WSFR-PX220 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7 低 TPP 含量缩聚芳基磷酸酯 BDP/RDP 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8 低酸价高稳定性缩聚芳基磷酸酯 BDP/RDP 改性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9 熔融缩聚法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10 溶剂法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11 界面法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低色号芳基磷酸酯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低酚类含量芳基磷酸酯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高收率芳基磷酸酯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有色卤代烷基磷酸酯 TDCP/TCPP/TCEP/WSFR-504L脱色处理方法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有色芳基磷酸酯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脱色处理方法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17 有机次磷酸盐类阻燃剂的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18 磷腈类阻燃剂的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19 低二氯乙基醚含量 WSFR-504L的制备方法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高耐水解三-(2-氯异丙基)磷酸酯 WSFR-TCPP阻燃剂的制备方法
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21 磷系阻燃聚醚多元醇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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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 低烟氮系阻燃聚醚多元醇合成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23 低醛含量曼尼希多元醇制备技术化学合成自主研发
24 B1级阻燃聚氨酯保温泡沫塑料配方设计技术材料制备自主研发 一种可用于多种材料阻燃的磷酸酯纳米复合阻燃母粒配方设计及制备方法
材料制备自主研发
(二)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另有部分新产品处于小试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生产所处阶段知识产权情况
聚氨酯
阻燃剂
高效通用型阻燃剂 WSFR-780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通用型阻燃剂 WSFR-TDCP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通用型阻燃剂 WSFR-118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高效低黄芯通用型阻燃剂WSFR-690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低黄芯低雾化阻燃剂 WSFR-504L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通用环保型阻燃剂 WSFR-590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无卤环保型阻燃剂 WSFR-HF4 中试阶段自主研发
高效无卤环保型阻燃剂WSFR-117HF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慢回弹专用阻燃剂WSFR-VE101/WSFR-VE102
小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增强复合粘结强度用低雾性阻燃剂 WSFR-FL-760
中试阶段自主研发
火焰复合专用无卤阻燃剂WSFR-FL-100
小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符合欧盟EN-71儿童用品环保要求的无卤阻燃剂 WSFR-HF560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慢回弹用无卤阻燃剂WSFR-VE-90
小试阶段自主研发
低雾值高效低无卤烷基缩聚型磷酸酯阻燃剂 WSFR-OP-1(WSFR-PNX LE)
中试阶段自主研发
无卤烷基缩聚型磷酸酯阻燃剂WSFR-OP-5
中试阶段自主研发
通用添加型阻燃剂 WSFR-TCPP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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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3
工程塑料阻燃剂
通用型阻燃剂 WSFR-BDP 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固体缩聚型磷酸酯阻燃剂WSFR-PX220
批量生产
自主研发、发明专利
聚合型阻燃剂 WSFR-SBDP 中试阶段
自主研发、发明专利
(三)研究开发情况
1、研究机构设置
本公司经过多年经验积累,逐步形成了以核心技术研发人员、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研发及各类新型阻燃材料应用的一体化研究人员为主体的万盛股份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系全方位的磷系阻燃剂及应用研究开发中心,中心主要承担着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磷系新产品的开发、产业升级及产品结构调整的重任。研发中心下设四个部门,分别为新产品研发部、产品生产服务部、产品应用研发部,产品应用服务部。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本部门所承担各项研发课题的组织实施及日常人员管理。各研发项目课题组设项目经理一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研发及服务。
2、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及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报告期研发费用(万元)占合并营业收入比重
2011年 1,001.56 1.63%
2012年 1,161.67 1.81%
2013年 1,273.44 1.97%
2014年 1-6 月 394.43 1.14%
注:母公司万盛股份在报告期内享受 15%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报告期内,母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27%、3.41%、3.82%和 1.94%;子公司万盛科技
不是高新技术企业。
3、目前的研发项目和研发进度
发行人目前共有 15项研发项目,其研发进度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进展研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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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4 聚烯烃(PP、PE)用高效膨胀型阻燃剂
中试及客户试用阶段
取代溴类阻燃剂,同时减少阻燃剂的加入量,降低对材料性能的影响。解决其它膨胀型阻燃剂在材料中阻燃剂加入量大、对材料性能影响大的问题 聚烯烃(PP、PE)用高耐水性低迁移膨胀型阻燃剂
应用研究
解决其它膨胀型阻燃剂在材料中阻燃剂加入量大,耐水性差及易迁移的问题 工程塑料用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
中试及调整工艺阶段
将其用于工程塑料,提高材料的热变形温度及抗冲击强度,进一步扩大工程塑料的应用领域 聚氨酯软质泡沫用快干型高效火焰复合阻燃剂
试生产
用于聚氨酯软质泡沫火焰复合,在保证阻燃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海绵与织物的粘结强度,降低火焰复合过程中烟的发生量 聚氨酯慢回弹泡沫用高效阻燃剂
试生产
解决当前阻燃剂无法满足欧洲对聚氨酯慢回弹泡沫塑料的阻燃性能的要求 高效低雾性无卤烷基缩聚型膦酸酯
应用研究
用于制备高阻燃聚氨酯软质泡沫塑料,通过将阻燃元素磷含量提高到 25%以上,从而大大提高阻燃效果,减少阻燃剂的加入量,提高材料的整体性能 聚氨酯用低雾性无卤缩聚型磷酸酯阻燃剂
中试
解决汽车工业用泡沫塑料对低挥发性、低雾性、环境友好的阻燃剂的需求 环氧线路板用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
中试
取代非环保溴类阻燃剂,同时满足环氧线路板对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和耐高温水解的要求 聚氨酯用低雾性无卤反应型磷(膦)酸酯阻燃剂
小试
用于聚氨酯泡沫塑料及纤维织物,满足市场对低挥发性、低雾性、低的环境释放且对材料性能影响少的阻燃剂的需求
10 各类次磷酸盐阻燃剂小试
此类产品具有高的磷含量,高的加工温度,能同时满足多种工程塑料的加工条件及阻燃要求 聚氨酯(或聚异氰酸酯)硬质泡沫用阻燃聚醚多元醇
小试
提供一种用于制备符合 B1级标准阻燃聚异氰酸酯泡沫塑料 B1级聚氨酯(或聚异氰酸酯)硬质泡沫塑料
小试
提供一种符合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B1级标准要求的聚氨酯(或聚异氰酸酯)硬质泡沫及制品
13 织物用高效无卤磷系阻燃剂小试
用于织物阻燃,具有持久,高效,环保等性能,且不影响织物的原有特性
14 环氧线路板用磷腈类阻燃剂小试
取代非环保溴类阻燃剂,同时满足环氧线路板对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和耐高温水解的要求 高回弹聚氨酯泡沫用阻燃聚合物多元醇
中试
用于高铁、飞机等对高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的要求,泡沫塑料的氧指数从一般阻燃泡沫塑料的 25 左右,提高到 3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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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5
(四)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把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成功研发并产业化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缩聚型固体有机磷系阻燃剂,同时形成了如低色号磷酸酯阻燃剂合成法、低气味磷酸酯阻燃剂合成法、高分子量聚合磷酸酯阻燃剂合成法、高收率磷酸酸阻燃剂合成工艺及多种缩聚法磷酸酯阻燃剂合成工艺等大量企业专有共性技术。所生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均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逐渐形成了以技术研发为中心,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的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见本节“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3、研
究开发情况”部分。
技术创新安排方面,一方面,公司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大专院校各研究院进行技术合作,直接参与研发工作,形成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另外,公司建立一套系统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了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国外客户合作,获得国际先进产品信息和技术信息,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公司研发中心配有气质联谱、凝胶渗透色谱、红外分光光度仪,多台高效液相、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粒径分析仪等产品检测设备,产品应用研发部配有双螺杆挤出机、注塑机、电子万能试验机、热变形维卡温度测定仪、熔体流动速率测定仪、热失重仪、氧指数测定仪、垂直燃烧测试仪等各类从材料制备到材料性能分析功能齐全的设备。完善的硬件设施为公司新产品研发和推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2012年 3月 5 日,发行人在香港设立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贸易。发行人计划未来将该公司作为海外业务拓展平台,并已经通过香港万盛收购了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和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 LTD。
香港万盛和 VANDONSUN 公司目前主要作为公司的转口贸易平台向国内保税区的客户销售产品,目前 VANDONSUN公司已经处于注销阶段。美国万盛则作为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6
拓展美国市场的平台,从 2013 年 7 月开始运营。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情况”部
分。
发行人计划在欧洲设立子公司,进一步开拓欧洲市场,目前发行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3 年 9 月 22 日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 3300201300347 号)。
九、发行人的环保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环保措施
公司一直秉承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环境保护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技术改造措施,不断减少生产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和固废,其中废气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和烟尘等;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cr(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固废主要包括生产滤渣、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各类包装材料及燃煤灰渣等。2011年 7月至 2013年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企业
名称
污染物
名称
2011 年 7-12月 2012年 2013年
许可
排放量
实际
排放量
(7-12月)
许可
排放量
实际
排放量
许可
排放量
实际
排放量
万盛股份两水厂区
废水量 32,350 10,183.5 32,350 22,384.8 32,350 18,106.1
CODcr 3.235 1.02 3.235 2.24 3.235 1.81
氨氮 0.49 0.15 0.49 0.34 0.49 0.27
二氧化硫 5.42 2.48 5.42 5.08 5.42 4.47
烟尘 5.2 0.43 5.2 0.87 5.2 0.77
万盛科技
废水量 28,580 10,890.7 28,580 26,993.3 28,580 26,555.5
CODcr 2.86 1.09 2.86 2.70 2.86 2.66
氨氮 0.43 0.16 0.43 0.40 0.43 0.40
二氧化硫 26.01 1.95 26.01 6.83 26.01 6.29
烟尘 3.13 0.34 3.13 1.18 3.13 1.08
注:上述表格数据来源于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补充报告》,核查时段为 2011年 7月至 2013年 12月。
针对上述污染物,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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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7
1、废气
万盛股份的工艺废气主要来自合成反应及酸洗、碱洗工序。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各种挥发性有机溶剂环氧氯丙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苯等,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
万盛科技的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反应釜加料和合成反应废气;冷凝器不凝废气;真空系统废气和储槽呼吸口废气。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甲苯等,也有少量的无机废气三氯氧磷、氯化氢等。
万盛股份和万盛科技的废气处理情况如下:
厂区
废气类型
废气来源污染因子处理方法
万盛股份
两水厂区
工艺废气
合成反应
环氧氯丙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
碱液吸收
废气处理、酸洗氯化氢二级水降膜吸收+碱液吸收
酸洗、碱洗、水洗、减压蒸馏
甲苯三级冷凝
锅炉废气
供热二氧化硫、烟尘旋风+双碱法脱硫除尘
万盛科技
工艺废气
交联、减压蒸馏、封端
三氯氧磷、氯化氢
三级水吸收(二级降膜+一级喷淋)+一级碱水喷淋吸收
分层、减压蒸馏氯化氢、甲苯一级碱水降膜吸收
锅炉废气
供热二氧化硫、烟尘旋风+双碱法脱硫除尘
万盛股份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的氯化氢、甲苯、酚类的排放浓度和速率符合 GB162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短时间接
触允许浓度,臭气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出口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浓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万盛股份厂界的甲苯、氯化氢、酚类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万盛科技厂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污染物氯化氢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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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率符合 GB162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苯乙烯和臭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的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 II时段二类区标准。
万盛科技厂界的氯化氢和甲苯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和臭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目前,公司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万盛股份(新厂区)万盛科技
废气
环保设施处理能力 20立方米/小时 40立方米/小时
实际日常运行情况约 10 立方米/小时约 30 立方米/小时
2、废水
万盛股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碱洗废水、水洗废水、水冲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拖洗水。
碱洗废水主要来自合成结束后的碱洗过程。水洗废水来自合成物碱洗后的产物水洗过程。水冲真空泵废水主要是因为根据生产需要,每组水冲真空泵每天循环排水一次。前述三种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钠盐(氯化钠及磷酸钠)及有机污染物。
车间地面拖洗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及有机污染物。
公司设有废水处理系统,将废水收集后进行 PH 值调节,然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过曝气、悬浮、压滤等处理,最终经过生化系统处理将有机磷转化成无机磷,经检测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
万盛股份废水排放符合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万盛科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污水主要包括酸洗废水、车间洗地水和真空废水。
公司设有一套酸水预处理装置及一套污水处理系统,通过静置沉淀、曝气混合、水解酸化等流程,使得最终排放的废水符合要求。
万盛科技废水排放符合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目前,公司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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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万盛股份(新厂区)万盛科技
废水
环保设施处理能力 600 立方米/天 150 立方米/天
实际日常运行情况约 85立方米/天约 80立方米/天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包括普通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燃煤灰渣、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及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为化学原料桶和生产滤渣。
一般固废中原辅材料包装料由厂家回收,燃煤灰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有偿清运。
危险固废中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生产滤渣作为危险废物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处置,主要是通过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公司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符合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危险固体废弃物排放符合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二)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的环保相关投入金额分别为 454.05万元、799.77万元、
428.55万元和 645.42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环保设备、缴纳环保费、购买排污权
等。
单位:元
明细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环保费 2,207,387.49 1,893,447.60 1,287,583.76 479,026.81
购买环保设备等 4,246,772.96 2,392,033.25 6,710,108.30 2,848,431.60
修理费-- 110,065.20
排污权-- 1,102,960.00
合计 6,454,160.45 4,285,480.85 7,997,692.06 4,540,483.61
(三)环保达标情况
公司注重培养员工环保意识,实施全员环保教育,在污染防治方面以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清洁生产为指导方针,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在生产工艺过程设计环节就实现防污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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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获得了浙江省环保局和浙江省经贸委联合颁发的清洁生产阶段性成果企业荣誉证书。公司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并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获得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颁发的《ISO14001认证证书》,以及于 2013年 9 月 27日再次通过台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01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获得了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号:15/13E0938R00)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10日。
公司目前拥有临海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11年 8月 17日至 2014年 8月 30日。
公司的子公司万盛科技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并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获得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颁发的《ISO14001 认证证书》。万盛科技目前拥有临海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2013 年 12 月13 日,公司获得了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号:
15/13E0938R00-1),有效期至 2016年 12 月 13日。
2011年,公司向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分别购买了 3.787吨和 10吨化学需
氧量(COD)的污染物排放权,有效期 10 年。
公司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缴纳了排污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品废物能安全处置,公司的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标准。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1 年 10 月 21 日出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浙环函【2011】486 号),本次环保核查的对象为发行人、万盛科技,核查时段为 2008年 7月至 2011年 6月。经核查,核查时段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基本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也未曾因环保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其它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根据现有监测数据,生产中产生的“三废”基本能做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处置基本能符合要求;现有项目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基本能正常运行;根据当地环保部门意见,企业已依法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并能按期缴纳排污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目前使用的工艺、运行的生产设施均不属于国家明令取缔或淘汰的工艺和装置;建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已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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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当地环保局证明,2008 年发行人根据临海市环保局要求,完成了二氧化硫减排任务,2009年 1月至 2011年6月,当地环保部门未对企业下达总量排放任务。经审议,发行人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同意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公司的在建及拟建项目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建设项目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已经通过相应的备案及批准,具体包括《临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建设项目环保投资申请的复函》以及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文件。
2012年 1月 6 日、2013年 1月 8日及 2014年 7月 8日,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万盛科技在报告期内一直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发生环保事故,也未因环保方面的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2014年 4月 11 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补充意见》,证明:“从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能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没有环境违法记录,环境行为符合环保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建和拟建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四)发行人在上市环保核查批复的过程承诺整改事项
2011年 10月,公司通过了上市环保核查。2012年 4月,临海市环境保护局确认公司对上市环保核查中的改进建议,除有 2项在 2013年年底前完成外,已按建议要求的时间予以实施。2014年 3月,台州市环境保护局确认公司上一轮检查承诺的整改事项现已基本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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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公司通过了上市环保补充核查。在上市环保补充核查的过程中,公司做出的承诺整改事项如下:
1、对厂区进一步进行雨污、清污分流改造,对车间废水进行管道化收集输
送,同时对车间和生产辅助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漏改造。
2、更换车间陈旧老化管道和设备、车间降膜吸收装置和现有水冲泵组,真
空废气等均接入废气处理装置;完成三氯氧磷的管道化输送改造。
3、对一车间固液分离设备单独设置房间隔离设备,并设引风管,收集的废
气排入废气处理装置。
4、车间废水收集池加盖,对于大投加量的固体物料使用真空上料机与固体
投料器进行密闭性投料;增设物料空桶堆放棚。
2014年 7月,临海市环境保护局确认上述承诺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上市环保核查批复的过程中的承诺整改事项已经基本落实完成。
(五)发行人发生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的情况
根据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开具的《证明》、2011 年 10 月浙江省环保厅出具的《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浙环函【2011】486号),以及 2014年 4月 11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补充意见》,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环保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过处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亦未因环保问题受到过处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万盛科技报告期内未曾发生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
十、发行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所涉及的原材料、中间体及副产品多为易燃、易爆、含腐蚀性物品,因此,公司非常重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公司设有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方面制度的建立、执行和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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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的安全生产制度有《剧毒物品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10余项。
在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方面,公司以总经理为直接负责人,由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厂区及各个车间进行巡查、维护及监督等日常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专项检查、员工教育及督促整改等活动。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1月6日、2013年1月14日和2014年7月8日分别出具证明文件,证明万盛股份和万盛科技在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期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也不存在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追究违法责任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质量标准
目前,我国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尚未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公司利用自身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和检测手段,参照欧美主要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标准及市场要求,自行制订阻燃剂产品质量标准,并报浙江省技术监督局批准,经验收合格后生效实施。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严格按照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并留样后再销售。
(二)质量控制措施
1、机构设置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和检测,公司有一名副总经理专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控制,下设质量部及研发中心。质量部是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和检验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产品的质量管理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工作。研发中心负责生产工艺流程的优化和改进,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公司严把质量控制关,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覆盖从采购、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从而有效确保公司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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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质量控制流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2009年11月30日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3年12月11日,公司获得了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号:15/13Q6868R01),有效期三年;2013年12月13日,万盛科技获得了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号:15/13Q6868R01-1),有效期三年。
为了确保产品品质,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被真实、准确、及时和连续的记录,使质量管理行为具有可追溯性;通过持续的培训及考核,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以质量审计、偏差控制、质量改进来不断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重点在以下几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
(1)原材料质量控制
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公司制订了各类原材料的质量标准,由供应部统一采购,供应部根据采购产品质量标准,通过对采购产品的质量、价格、供货期以及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等进行评审,选择合格的供方,并与优质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对入库的每批次原材料,依据公司制定的原材料验收标准和程序对其规格、质量指标、数量等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中间控制
生产过程中制定关键过程作业指导书,由质量部严格按过程产品的控制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测,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快速解决,严格执行“不合格品绝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保证产品生产全过程合格。
(3)成品控制
质量部严格按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要求,按时抽取对每一批次样品检验分析并登录台帐,成品在交付客户前必须严格按抽样规则全项检验或测试,各项性能达到规定后方可交付。
3、质量纠纷及处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流程和按照企业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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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并留样后再销售。公司质量部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信息或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会派专门人员到现场检测,将检测结果与同批次留样样品的性能数据进行对比,如确有质量问题,公司更换或退赔,并承担客户的一切损失,同时将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并对处理结果跟踪验证,直至客户满意。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出现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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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万盛投资的经营范围为投资业务,除本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其中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高献国家族成员除万盛投资及本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与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前,除万盛投资及高献国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伟星创投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企业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伟星创投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郑国富,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伟星创投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做出如下承诺:
除发行人外,本人/本公司没有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人/本公司将不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本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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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及时、足额赔偿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关系
高献国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
高远夏实际控制人之一
高峰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高强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总经理
郑国富实际控制人之一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现为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副总经理郑永祥设立的公司,2011年8月30日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2012年9月被香港万盛收购,已经于2013年8月提出自愿清盘申请,目前正在注销过程中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现为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3年上半年被香港万盛收购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周三昌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金译平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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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跃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克柏公司监事
郑永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乐雁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强的配偶,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郑荷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高献国的配偶
阮凤兰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三昌的配偶
周桂兴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三昌的胞兄
宋丽娟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谢瑾琨公司董事
周政懋公司独立董事
章击舟公司独立董事
陈良照公司独立董事
金雪军公司独立董事
张岚公司监事
周恭喜公司监事
陶久华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林金松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临海市万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参股 20%,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三昌参股 9%,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高
献国之配偶郑荷妹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上海梦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高强担任董事的公司
临海市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三昌于 2012年 3月至 8月期间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公司
临海市鹿城利锋模具厂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三昌之二哥周桂兴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
临海市豪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三昌之配偶阮凤兰持股 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顺祥鑫食杂店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之弟弟郑永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南安市石井镇刘金升烟杂店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之姐姐的配偶刘金升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67%股份,公司董事谢瑾琨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谢瑾琨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司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谢瑾琨担任董事的公司
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谢瑾琨担任董事的公司
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谢瑾琨担任董事的公司
台州蓝盾消防安全实业有限公司张继跃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蓝盾消防”
台州蓝盾房地产有限公司张继跃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蓝盾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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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蓝盾机械有限公司张继跃之弟张继忠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蓝盾机械”
江西极地置业有限公司张继跃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陈良照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高献国之配偶郑荷妹经营的个
体工商户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高强配偶乐雁之姐乐萍经营
的个体工商户
注:表格中两家企业的名称为“***”和“**”,为营业执照显示。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三、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与曼德森国际化工有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
曼德森(VANDONSUN)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于 2009 年 9月 4日设立的公司,注册地为香港,主要是为发行人与沙伯基础创新塑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提供转口贸易服务。郑永祥持股期间,曼德森与发行人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11年 8月 30 日,郑永祥将其持有 VANDONSUN公司的 100%股权按照注册资本 1:1价格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周绍焰,郑永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周绍焰担任董事。自转让日起 12 个月内,VANDONSUN 公司仍然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故2011年 1月至 2012 年 8月之间,发行人与 VANDONSUN公司之间的交易均为关联交易。本节所指 2012 年与曼德森关联交易额均为 2012年曼德森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1-8 月)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额,故与 2012 年全年发行人和曼德森之间的交易额数字有所差异。
(1)交易量及交易额
2011年至 2012 年 8月,发行人与曼德森交易产品全部为工程塑料阻燃剂。
相关交易情况、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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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与曼德森的关联交易额营业收入占比
2011年 2,064.48 61,395.14 3.36%
2012年 2,928.52 64,113.09 4.57%
2011年至 2012 年 8月,发行人与曼德森交易额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比重有所上升,主要与曼德森的业务定位有关。曼德森主要业务为担任发行人与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而最终用户沙伯公司等客户的订单逐渐增加。沙伯公司为世界五百强公司 SABIC在中国的两个主要工厂之一,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1年至 2012 年 8月期间,曼德森向发行人的采购额与曼德森向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的销售额变动趋势保持一致,符合其作为转口贸易商的定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产品采购额销售额差异率
2011年工程塑料阻燃剂 2,064.48 2,067.52 0.15%
2012年 1-8月工程塑料阻燃剂 2,928.52 2,934.50 0.20%
发行人向曼德森的销售量与曼德森向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的销售量完全一致,符合曼德森的转口贸易商定位。VANDONSUN 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和向最终客户销售数量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吨
期间采购对象采购产品采购数量销售对象销售产品销售数量差异
2011年发行人
工程塑料阻燃剂
1,160.00
沙伯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1,140.0 惠州市沃
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20.00
2012年
1-8 月
发行人
工程塑料阻燃剂
1,760.00
沙伯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1,680.0
上海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40.00
广东锦湖日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阻燃剂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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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价格
2011年至 2012年 8月,发行人向曼德森销售产品为工程塑料阻燃剂中的 BDP和 RDP。相关价格主要参照发行人与最终客户商定的价格确认。期间,发行人向曼德森销售产品价格与发行人同期向除曼德森外第三方销售该产品的均价情况见下表: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期间产品销量销售额价格
发行人同期向除曼德森之外的客户销售该产品的 FOB均价
差异率
2011年 BDP 1,160.00 2,064.48 1.78 1.85 3.78%
2012年
1-8月
BDP 1,380.00 2,116.89 1.53 1.52 0.66%
RDP 380.00 811.64 2.14 2.14 0.00%
2011年至 2012 年 8月,发行人向曼德森销售产品价格与发行人同期销售相关产品均价基本一致。
(3)应收账款情况
2011年末和 2012 年 8月末,发行人向曼德森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期末应收
账款余额(A)
当期交易额(B)
比例
(A/B)
当期最后 3
个月交易额(C)
比例
(A/C)
期末后 3个月
内回款比例
2011年 441.69 2,064.48 21.39% 443.97 99.49% 100%
2012年
1-8月
856.53 2,928.52 29.25% 1,243.93 68.86% 100%
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曼德森账款金额与当期最后 3 个月双方的交易额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原因为曼德森对发行人的付款周期与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对曼德森的付款周期基本保持一致,为 70天左右。
(4)关联交易的背景及持续性
VANDONSUN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担任发行人与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之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
沙伯公司为 SABIC 在中国的两个主要工厂之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工程塑料加工贸易业务。2009 年在客户开发过程中,沙伯公司有意愿采购发行人的工程塑料阻燃剂产品,但要求发行人必须满足其进料加工的条件。因此发行人的产品必须先出口给境外贸易商,再向沙伯公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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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
考虑到与境内贸易商合作会产生较高的成本,而由发行人设立或收购境外子公司所需周期又较长,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考虑到郑永祥一方面居住在广州,距离香港较近,另一方面其作为公司销售副总,与沙伯公司沟通较为顺畅并熟悉外贸程序,因此公司决定同意郑永祥以个人资产出资 1万港币设立 VANDONSUN公司,发行人对 VANDONSUN 公司的主要经营环节实施一定的控制。
在 VANDONSUN 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客户惠州沃特、上海锦湖、广东锦湖等提出了与沙伯公司相同的进料加工交易条件。因此 VANDONSUN公司除担任发行人与沙伯公司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外,也曾担任发行人与惠州沃特、上海锦湖、广州锦湖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但相关交易额较小。
发行人已经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万盛收购 VANDONSUN 公司,并于 2012年 9 月 3 日,由香港万盛与周绍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Instrument of
Transfer》),周绍焰将其所持有的 VANDONSUN 公司的 10,000 股股份转让给香港万盛,转让价格为 59,500 港元。2012 年 10 月,香港万盛向周绍焰支付该笔股权转让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仍然通过 VANDONSUN公司与沙伯公司等客户进行业务往来,但是发行人与 VANDONSUN 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5)VANDONSUN 公司被收购之前的经营情况
在被发行人子公司香港万盛收购之前,曼德森公司作为转口贸易商,其主要业务是向发行人采购工程塑料阻燃剂,然后销售给沙伯公司等国内保税区客户。
2009-2012年 1-8 月,其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及对外销售金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期间产品采购额销售额差异率
2009年工程塑料阻燃剂 22.84 22.84 0%
2010年工程塑料阻燃剂 634.52 634.52 0%
2011年工程塑料阻燃剂 2,064.48 2,067.52 0.15%
2012年 1-8月工程塑料阻燃剂 2,928.52 2,934.50 0.20%
根据立信会计师为 VANDONSUN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610017号),2011-2012年 1-7月,VANDONSUN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2 年 07月 30日 2011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16,488,300.05 4,483,207.36
净资产 48,280.01 47,342.80
项目 2012 年 1-7月 2011 年
营业收入 29,351,556.92 20,675,175.28
净利润 661.20 10,5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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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3
VANDONSUN公司在被发行人收购前,涉及发行人商品的采购和销售环节受到发行人的控制,但是由于采购和销售的金额差异较小,因此在被收购之前没有纳入合并报表。
(6)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 VANDONSUN公司及其最终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对郑永祥、周绍焰及重要最终客户进行了访谈,对 VANDONSUN 公司及最终客户发放了询证函,核查了发行人对 VANDONSUN公司销售及 VANDONSUN公司对最终客户销售的相关单据,核查了海关部门对发行人出口至 VANDONSUN公司报关货物信息的确认意见,认为:发行人通过 VANDONSUN公司的销售的产品全部实现了最终销售,并且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对 VANDONSUN 公司的销售单据、相关销售的收款情况、VANDONSUN 公司账务情况、VANDONSUN 公司从发行人处采购货物的去向、VANDONSUN公司的银行账户记录,对 VANDONSUN 公司的第一大客户沙伯公司进行了实地访谈,对发行人各期向 VANDONSUN 公司和对其他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价格进行了抽查分析,认为:发行人对 VANDONSUN 公司的销售是真实、公允的。
发行人律师认为:VANDONSUN公司现有业务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与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
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安”)报告期内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近亲属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1)广州中安简要情况
广州中安为郑永祥、徐文艺、高献国、张立法 4位自然人于 2004年 9月 20日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永祥,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经营范围为销售阻燃纺织品、纸制品。
广州中安的简要历史沿革情况见下表:
时间事项股东出资额占比
2004.9 设立
郑永祥 15 30%
徐文艺 15 30%
高献国 15 30%
张立法 5 10%
2007.11 股权转让郑永祥 35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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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柳 15 30%
2010.5 股权转让
刘华柳 35 70%
刘秋生 15 30%
2011.9 股权转让
郑志婷 35 70%
刘秋生 15 30%
2013.1 股权转让
郑志婷 35 70%
卢崇文 15 30%
注 1:上表中股权转让皆为按注册资本 1:1比例作价转让。
注 2:上表中刘华柳为郑永祥之妻,刘秋生为刘华柳之兄,郑志婷为刘秋生之妻,卢崇文为刘华柳之姐夫。
截至报告期末,广州中安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崇文,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经营范围为阻燃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批发和零售贸易。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广州中安正在进行公司注销程序,注销事项已经登报公告,目前已完成税务注销。
(2)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存在少量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皆为协议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与广州中安间关联交易额发行人营业收入占比
2011年 107.83 61,395.14 0.18%
2012年 112.76 64,113.09 0.18%
2013年 49.99 64,508.57 0.08%
合计 270.58 190,016.80 0.14%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并已采取规范措施,不存在通过利益输送粉饰业绩的情况,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已如实披露,该等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并已采取规范措施,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支付报酬,2011年度共支付报酬 290.40万元;2012 年度共支付报酬 418.34 万元;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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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
共支付报酬 423.40 万元,2014年 1-6月共支付报酬 158.39万元。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未曾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合同号担保方
金额
(万元)
期限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译平、高远夏、郑国富、王克柏、朱立地、吴冬娥、高强、郑永祥
5,000
2009.04.16至
2011.04.15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09年临(保)个字017 号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译平
1,500
2009.05.14至
2011.05.14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09年临(保)企字010 号
蓝盾房地产 1,500
2009.05.14至
2011.05.14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6661359992010001 蓝盾房地产 3,600
2010.01.04至
2012.01.03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海(保)字0070号
蓝盾消防、 2,500
2010.07.14至
2011.07.13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海(保)字0070-1号
高献国 2,500
2010.07.14至
2011.07.13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保)企字060 号
蓝盾房地产 1,500
2010.10.08至
2012.12.10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保)个字090 号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译平
4,000
2010.10.08至
2012.12.10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海(保)字0127号
蓝盾消防 2,500
2010.12.09至
2011.12.08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海(保)字0127-1号
高献国 2,500
2010.12.09至
2011.12.08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兴银台临个高保
(2011)1610号
高献国 4,000
2011.01.20至
2014.01.20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6661359992011071 万盛投资 2,000
2011.03.15至
2012.03.03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金译平、张继跃
2,000
2011.03.15至
2012.03.03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1年临海(保)字0301号
高献国 6,600
2011.06.16至
2012.06.15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1年临海(保)字0301号-1
郑荷妹 6,600
2011.06.16至
2012.06.15
浦发银行临海支行
LP保 2011字 093号高献国、郑荷妹 6,000
2011.11.17至
2014.11.17
浦发银行临海支行
LP保 2011字 094号周三昌、阮凤兰 6,000
2011.11.17至
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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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6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兴银台临-高保
(2012)4013-1号
万盛投资 7,000
2012.2.19至
2015.3.19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兴银台临-个保
(2012)4013-2号
高献国 7,000
2012.2.19至
2015.3.19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6661359992012039 万盛投资 8,000
2012.4.28至
2014.4.27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金译平、张继跃
8,000
2012.4.28至
2014.4.27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30122009 周三昌、阮凤兰 7,000
2013.8.1至
2016.8.1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30122010 高献国、郑荷妹 7,000
2013.8.1至
2016.8.1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3临海(保)字0473-1号
高献国、郑荷妹 6,600
2013.9.9至
2014.9.8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6661359992013166、
6661359992013167、
6661359992013168、
6661359992013169、高献国、高峰、周三昌、张继跃、金译平
5,000
2013.12.03至
2015.12.02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666135999201317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5,000
2013.12.03至
2015.12.03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14年临(保)个字005 号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译平
3,000
2014.1.15至
2016.1.15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子公司万盛科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合同号担保方
金额
(万元)
期限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90520090456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献国、周三昌
3,500
2009.06.03

2011.06.02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905200900063925 高献国、周三昌 1,350
2009.11.09

2011.11.08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保)个字 044号
高献国、张继跃、周三昌
2,500
2010.04.19

2012.06.15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保)企字 029号
蓝盾房地产 1,500
2010.04.19

2012.06.25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330112100420)浙泰商银(高保)字第
(12101)号
周三昌、蓝盾机械、张继跃、高献国、高峰、张继忠、阮凤兰
1,000
2010.04.20

2011.04.20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0年临海(保)字0071-1
周三昌 1,760
2010.07.21

2011.07.20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905201031209 高献国 6,975
2010.08.31
至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7
2012.08.30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2010信银台人最保字第5041号
高献国 3,600
2010.09.03

2011.09.03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2010信银台人最保字第5042号
周三昌 3,600
2010.09.03

2011.09.03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2010信银台人最保字第5043号
高峰 3,600
2010.09.03

2011.09.03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2010信银台人最保字第5044号
张继跃 3,600
2010.09.03

2011.09.03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2010信银台人最保字第5045号
金译平 3,600
2010.09.03

2011.09.03
浦发银行临海支行 LP 保 2010字 091号高献国、郑荷妹 3,000
2010.12.03

2013.12.02
浦发银行临海支行 LP 保 2010字 092号周三昌、阮凤兰 3,000
2010.12.03

2013.12.02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10127011 高献国、郑荷妹 1,600
2011.01.27

2013.01.27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10127012 周三昌、阮凤兰 1,600
2011.01.27

2013.01.27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6661359992014 蓝盾机械 3,500
2011.04.29

2013.04.28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2011年临海(保)字 0118号
蓝盾消防 2,750
2011.07.28

2012.07.27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100520110042306 高献国、周三昌 8,100
2011.11.21

2014.8.23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2012信银台人最保字第001499号
周三昌 3,600
2012.01.19

2013.01.19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兴银台临-高保(2012)
4015号
万盛投资 3,000
2012.2.19

2015.3.19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兴银台临-个保(2012)
4015-1号
高献国 3,000
2012.2.19

2015.3.19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30122006 周三昌、阮凤兰 4,000
2013.1.1

2016.1.1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30122007 高献国、郑荷妹 4,000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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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

2016.1.1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13年临[保]个字006号
高献国、张继跃、周三昌
2,000
2013.1.28

2015.1.27
华夏银行临海支行 TZ05(高保)2014009 高献国 5,000
2014.5.15

2017.5.15
2、关联方应收及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关联方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收账款:
VANDONSUN公司--- 4,416,930.90
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 417,380.25 630,375.00
合计- 417,380.25 5,047,305.90
其他应付款:
郑永祥-- 10,726.90 -
合计- 10,726.90 -
2011 年末对 VANDONSUN 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货款,2012 年 VANDONSUN 公司被香港万盛收购之后,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012 年末对郑永祥的其他应付款为 VANDONSUN 公司对郑永祥的其他应付款项。
各期末对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货款。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清算过程中。
3、支付关联方利息以及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
2012年 3月 19 日发行人曾向母公司万盛投资借入 500万元,并于 2012年 3月 21 日归还,未支付利息。该笔借款发生的原因为发行人资金周转需要,向万盛投资临时拆借。发行人董事会对该交易进行了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事实清楚,金额较小,时间较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侵害公司利益,也没有侵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事项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过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9
支付利息的情况。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以保护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因关联交易而受到损害。
(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力,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
《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0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但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规定: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非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董事会在表决与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事项时,该董事应主动回避。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办理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为: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交易,或公司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该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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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但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或事项有关联关系而需回避的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四条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欠款,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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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四条规定: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对于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或董事会通知未注明的关联交易,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回避。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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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严格遵循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并严格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履行法定程序审批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议程序,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侵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权限、回避表决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外部监督,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万盛投资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其所处控股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万盛投资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发行人必须与万盛投资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万盛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如万盛投资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万盛投资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分别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其所处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发行人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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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创投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伟星创投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其所处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其或伟星创投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发行人必须与伟星创投或伟星创投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如伟星创投或伟星创投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伟星创投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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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提名人任期
1 高献国董事长万盛投资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2 周三昌
董事、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万盛投资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3 高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万盛投资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4 郑永祥董事、副总经理万盛投资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5 金译平董事、副总经理万盛投资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6 宋丽娟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万盛投资 2014年 5月至 2016年 11月
7 谢瑾琨董事伟星创投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8 周政懋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9 陈良照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10 金雪军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11 章击舟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 11月至 2016年 11月
(一)董事
高献国,董事长,男,中国国籍,1960 年 6 月出生,大专,持有中国澳门地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中国阻燃剂学会理事,台州市人大代表,临海市“十大功勋企业家”。曾担任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法定代表人、厂长,一直担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万盛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香港万盛董事,VANDONSUN公司董事。
高峰,副董事长,男,中国国籍,1963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曾任发行人监事。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万盛投资董事。
周三昌,董事,男,中国国籍,1963 年 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临海市政协委员。曾担任发行人监事。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万盛科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万盛投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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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祥,董事,男,中国国籍,1973 年 12月出生,硕士,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99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2000年至 2003 年任职于法国罗地亚公司广州代表处,2004 年至今一直在公司任职,并负责销售工作。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金译平,董事,男,中国国籍,1969 年 3 月出生,本科,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杭州大学,1991年至 1995年任职于台州烧碱厂技术部门从事新产品开发工作,从发行人设立至今一直任职于发行人技术部门。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万盛投资董事。
宋丽娟,董事,女,中国国籍,1977 年 2 月出生,本科,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曾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审部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谢瑾琨,董事,男,中国国籍,1967 年 9 月出生,硕士,经济师,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曾被《新财富》评为“第四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连续三届被《证券时报》评为“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连续六年被浙江证监局、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评为“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曾任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发行人董事,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政懋,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1944 年 4 月出生,硕士,北京理工大学退休教授,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82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1982 年至今任教于北京理工大学,兼任中国阻燃学会秘书长,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中国消防协会、中石化协会评审专家,中国塑协改性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消防阻燃建材委员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为精细化工、等离子体化学、高能材料、阻燃化工。获得过国家海洋南极长城考察站奖励、北京市科技百花奖。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陈良照,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72 年 7 月出生,浙江财经学院税务本科学历与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与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高级项目经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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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管理部经理、浙江天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兼任浙江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准则委员会委员与浙江税务网首席税务师等职,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以及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金雪军,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1958 年 6 月出生,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担任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等,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以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章击舟,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1976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98 年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原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财务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曾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高级项目经理、经理助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主持或参与十余家 A股及 H股公司的企业改制及上市重组工作。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监事
王克柏,监事会主席,男,中国国籍,1949年 10月出生,初中学历,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86年至 2001年任职于临海市化工厂,2001 年至今就职于发行人。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万盛投资监事。
张岚,监事,女,中国国籍,1981 年 12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临海分校。2001年至 2008年任职于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2008 年至今就职于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曾任万盛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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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管部主管、总经办主任兼人力行政部副经理。现任发行人监事。
周恭喜,职工代表监事,男,中国国籍,1969年 11月出生,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89 年-2000 年任职于衢化集团临海医药化工厂。2001 年-2003年任职于江苏武进精细化工厂,任生产主管;2004年至今担任发行人生产主管。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周三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详见本节“董事”部分介绍。
高峰,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董事”部分介绍。
金译平,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董事”部分介绍。
郑永祥,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董事”部分介绍。
高强,副总经理,男,中国国籍,1975年12月出生,高中,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2000年至今一直就职于发行人。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上海梦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宋丽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详见本节“董事”部分介绍。
(四)核心技术人员
金译平,个人简历详见本节“董事”部分介绍。
吕云兴,男,中国国籍,1981 年 1 月出生,本科,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
2004 年 6 月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4 年至今一直在发行人处从事产品研发、技术等工作。现任发行人研发中心副经理。
陶光撑,男,中国国籍,1975 年 4 月出生,大专,工程师,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1997年 6 月毕业于开封大学化工工艺专业,1997年 8月至 2008年 3月在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技术、工艺等工作。2008 年 3 月开始加入本公司,现任发行人总工办副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生产工艺的设计与改进。
王福兵,男,中国国籍,1977年 12 月出生,硕士,工程师,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2004 年 2 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1月在浙江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部从事相关研发工作,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12 月在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技术部从事相关技术工作。2009 年 3 月至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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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研发、技术等工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
1 高献国 1,082.08 14.43%董事长
2 周三昌 339.47 4.53%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 金译平 320.96 4.28%董事、副总经理
4 高峰 311.71 4.16%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 高强 155.85 2.08%副总经理
6 高远夏 146.60 1.95%高献国之父,员工
7 王克柏 146.60 1.95%监事
8 郑永祥 115.23 1.54%董事、副总经理
9 宋丽娟 28.00 0.37%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合计 2,646.50 35.29%
(二)本次发行前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45.25%的股份,高献国、
周三昌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万盛投资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上述人员持有万盛投资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
1 高献国 145.39 18.17%董事长
2 周三昌 97.81 12.23%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 金译平 92.48 11.56%董事、副总经理
4 高峰 89.81 11.23%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 高强 44.91 5.61%副总经理
6 高远夏 42.24 5.28%高献国之父,员工
7 王克柏 42.24 5.28%监事
8 郑永祥 11.73 1.47%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 566.61 70.83%
(三)报告期所持股份数量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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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万元)比例
高献国 1,082.08 14.43%
周三昌 339.47 4.53%
金译平 320.96 4.16%
高峰 311.71 4.28%
高强 155.85 2.08%
王克柏 146.60 1.95%
高远夏 146.60 1.95%
郑永祥 115.23 1.54%
宋丽娟 28.00 0.37%
合计 2,646.50 35.29%
总股本 7,500.00 100.00%
(四)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公司前董事张继跃因为个人债务原因,将其直接持有的 74.04 万股的公司股份设置了质押。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本公司职位对外投资单位出资额出资比例
高献国董事长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145.39 18.17%
周三昌
董事、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97.81 12.23%
临海市万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800.00 9%
高峰
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89.81 11.23%
金译平
董事
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92.48 11.56%
郑永祥
董事
副总经理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11.73 1.47%
高强副总经理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44.91 5.61%
上海梦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5.00 5%
谢瑾琨董事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856.20 2.3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85.45 2.9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802.75 1.8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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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80.00 3.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12.30 1.38%
周政懋独立董事无-
陈良照独立董事
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0.00 70%
杭州天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20 42%
金雪军独立董事无-
宋丽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无-
王克柏监事会主席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42.24 5.28%
张岚监事无-
周恭喜职工代表监事无-
吕云兴核心技术人员无-
王福兵核心技术人员无-
陶光撑核心技术人员无-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收入
的情况
2013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从本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任职领取收入(元)
1 高献国董事长 582,440.00
2 周三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02,640.00
3 张继跃*副董事长-
4 高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447,240.00
5 郑永祥董事、副总经理 504,190.00
6 金译平董事、副总经理 532,000.00
7 谢瑾琨董事-
8 周政懋独立董事 40,000.00
9 章击舟独立董事 40,000.00
10 金雪军独立董事 40,000.00
11 陈良照独立董事 40,000.00
12 王克柏监事会主席 118,808.02
13 张岚监事 115,948.56
14 周恭喜职工代表监事 151,867.21
15 宋丽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81,880.00
16 高强副总经理 383,880.00
17 吕云兴核心技术人员 126,101.50
20 陶光撑核心技术人员 135,285.31
21 王福兵核心技术人员 91,767.44
合计 4,234,048.04
注*:上表为 2013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与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和领取薪酬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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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2014 年 5 月,张继跃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一职,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宋丽娟担任公司董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单位任职
高献国董事长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
周三昌
总经理
董事
财务负责人
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高峰
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金译平
董事
副总经理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郑永祥
董事
副总经理
无--
王克柏监事会主席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宋丽娟
董事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无--
高强副总经理上海梦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谢瑾琨董事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周政懋独立董事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击舟独立董事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良照独立董事
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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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雪军独立董事
浙江大学教授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岚监事无--
周恭喜监事无--
吕云兴核心技术人员无--
陶光撑核心技术人员无--
王福兵核心技术人员无--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
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除高献国、高峰和高强为兄弟关系外,其他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
议、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就自身担任公司职务期间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就招股意向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的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相关内容。
同时,为加强公司商业机密的保护,并保障公司的权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相关内容。
作为公司员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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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一百四十七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性质时间事项董事会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1月至2011年 11月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谢瑾琨为董事、金雪军为独立董事
董事长:高献国
副董事长:张继跃、高峰
董事:周三昌、郑永祥、金译平、谢瑾琨
独立董事:周政懋、陶久华、林金松、金雪军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11月至 2013年 1月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章击舟为独立董事
董事长:高献国
副董事长:张继跃、高峰
董事:周三昌、郑永祥、金译平、谢瑾琨
独立董事:周政懋、林金松、金雪军、章击舟
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1月至2013年 11月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良照为独立董事
董事长:高献国
副董事长:张继跃、高峰
董事:周三昌、郑永祥、金译平、谢瑾琨
独立董事:周政懋、陈良照、金雪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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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章击舟
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11月至 2014年 5月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换届
董事长:高献国
副董事长:张继跃、高峰
董事:周三昌、郑永祥、金译平、谢瑾琨
独立董事:周政懋、陈良照、金雪军、章击舟
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5至今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张继跃辞去董事职务,选举宋丽娟为董事
董事长:高献国
副董事长:高峰
董事:周三昌、郑永祥、金译平、宋丽娟、谢瑾琨
独立董事:周政懋、陈良照、金雪军、章击舟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 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性质时间事项监事会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1月至2013年 11月
-
王克柏、张岚、周恭喜(职工代表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至今
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换届
王克柏、张岚、周恭喜(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六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性质时间事项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1月至2011年 11月
-
总经理:周三昌
副总经理:高峰、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高强
财务负责人:乐雁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至今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三昌
副总经理:高峰、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高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理由如下:
1、核心管理团队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的核心管理团队包括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高强、郑永祥、金译平、宋丽娟。其中,高献国、周三昌、高峰为公司前身临海市江南助剂厂的创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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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 1995 年以来,一直负责公司的核心管理工作;金译平自 1995 年临海市江南助剂厂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公司的技术研发与工艺设计等工作;高强自 2000 年以来一直在发行人处工作,2010 年 11 月至今一直担任万盛股份副总经理;郑永祥自 2004 年入职以来,长期负责公司华东区、华南区及海外销售工作,股份公司设立后,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销售业务;宋丽娟 2010 年加入公司后,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化运作等工作,股份公司设立后,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董事的变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张继跃于 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期间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但其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14年 5月,其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一职,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宋丽娟担任公司董事,该变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
3、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变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乐雁于 2010年 11月至 2011年 11月期间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其配偶高强同时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其于 2011 年 11 月辞去财务负责人一职,由总经理周三昌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周三昌从 2006 年起一直担任子公司万盛科技的总经理,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对财务负责人的工作岗位亦具有丰富的经验;总经理周三昌作为实际控制人家族之外的人员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部门工作,能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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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相继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对上述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公司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三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并于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权力、召开的程序、议案、表决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股东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
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3)依照其所
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5)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6)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有权查阅和复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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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所
赋予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
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
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选举和更换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
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和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拟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10)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30%的事项;(11)对公司
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本章程;
(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
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股权激
励计划;(17)审议批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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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
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6)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7)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的议事规则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发生下列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
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前款第
(3)项所述的有表决权数比例,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计算。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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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规范运作,至今共召开过14次股东大会。公司各股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对公司《公司章程》的订立修改、重大投资和财务决策、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募集资金项目计划、股利分配政策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2010年11月1日,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11月1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4名。
1、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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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
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的议事规则如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应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出席会议的董事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1)法律法规规定董事应
当回避的情形;(2)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3)《公司章程》规定的因
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或事项有关联关系而需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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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至今共召开过19次董事会,其中第一届董事会召开14次。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并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
1、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的权利如下:
(1)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2)
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3)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文件,并
有权要求董事会或总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4)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
所出具的各种会计表册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5)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
监督权。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的义务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2)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同意
外,不得泄露公司的秘密;(4)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任期内不履行监督义
务,致使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者职工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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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
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
列席董事会会议;(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本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的议事规则如下: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召集会议而形成书面决议,但须符合本议事规则规定的预先通知时间且决议草案需经全体监事传阅,监事会决议在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签署后即生效。书面决议可以以传真方式或送达方式进行。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决议,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决议需由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为有效。监事应当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
监事会行使职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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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历次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至今共召开过 15 次监事会会议,其中第一届监事会召开 12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本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及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选举周政懋先生、陶久华先生、林金松先生以及金雪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由于陶久华先生在任期内所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数量达到 5家,特向公司递交辞呈,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章击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 12 月,林金松因为所在单位的任职限制,向公司递交辞呈,公司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良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政懋先生、金雪军先生、章击舟先生、陈良照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出以下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本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五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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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
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有关部门认定
的其他人员。
2、独立董事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独立董事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
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
权。独立董事行使上条所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
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欠款;(5)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
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6)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
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7)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
激励计划;(8)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件;
(9)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10)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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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公司规范运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1、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
保管;(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
实和完整;(4)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记录;
(5)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6)协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其所应担负的责任,以及应遵守的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7)协助董事会行使职
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提出异议;(8)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9)法律、行政法规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依法筹备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了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在改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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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议事规则及运行情况
为了更好发挥公司董事会职能,2011 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通过了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章击舟(独立董事)、陈良照(独立董事)、高峰,其中章击舟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
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查,评估内控缺陷并监督整改;(6)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
审计;(7)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的工作规则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
该审计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审计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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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自设立以来,审计委员会参与财务报告的编制意见、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重大关联交易的确认、审计机构的聘请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等事项,运行状况良好。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名。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目前,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金译平、郑永祥、谢瑾琨、周政懋。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的工作规则如下: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
该战略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战略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自设立以来,战略委员会明确了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并在包括募集资金数额及项目可行性等方面对公司申请首次发行并上市事项提出了建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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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况良好。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目前,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金雪军(独立董事)、周政懋(独立董事)、金译平。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
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拟订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者建议;(3)广泛搜寻、提供
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
查、核查,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5)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的工作规则如下: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
该提名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提名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自设立以来,提名委员会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人才储备计划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为今后的提名工作进行了准备,运行状况良好。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目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金雪军(独立董事)、陈良照(独立董事)、周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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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
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的工作规则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自设立以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并参与制定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考核体系、薪酬制度等,运行状况良好。
(七)对外投资及担保制度的建设情况
1、对外投资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决策管理程序、转让与收回、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制度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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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投资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超出总经理权限的,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对外担保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风险管理、责任人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主要制度如下:
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为:(1)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必须事先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2)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3)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
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董事会应根据责任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分析申请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行业前景、经营运作状况和信用信誉情况,确定是否给予担保或向股东大会提出是否给予担保的意见。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未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责任人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制度规定,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人怠于行使其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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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与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构,并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销售工作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会计、安全生产、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工艺技术管理、人事管理、关联交易、投资决策等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具有较好的完整性,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30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的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3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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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中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报告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6,610,880.78 100,144,375.60 116,783,670.77 109,614,795.8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59,440.00 8,000,000.00
应收票据 21,530,050.50 16,247,183.31 22,008,926.13 20,276,921.73
应收账款 109,031,947.56 95,290,561.28 75,039,318.81 65,715,665.13
预付款项 3,207,330.29 13,246,079.94 5,146,925.92 6,144,207.6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556,450.42 5,311,028.51 3,183,756.47 1,869,932.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2,682,692.37 68,720,389.09 47,445,872.21 42,487,445.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0,000.00 130,860.50
流动资产合计 287,619,351.92 302,119,057.73 270,428,470.31 254,239,828.8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594,041.13 610,823.01 644,386.77 677,950.53
固定资产 151,882,256.22 125,942,004.82 44,045,714.89 49,468,775.10
在建工程 82,516,916.41 93,856,113.27 113,229,530.07 41,346,319.69
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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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384,884.17 30,310,054.96 31,125,525.88 31,940,996.80
开发支出
商誉 1,100,527.80 1,100,527.80 965,985.10 756,811.86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4,668.27 1,240,809.08 1,042,250.32 683,933.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1,553,294.00 253,060,332.94 191,053,393.03 124,874,787.38
资产总计 559,172,645.92 555,179,390.67 461,481,863.34 379,114,616.2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170,458.23 144,004,811.50 104,817,760.38 112,308,651.33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886,700.00 129,600.00
应付票据 5,289,999.86 11,313,004.90 19,781,320.00
应付账款 70,038,412.76 84,388,904.41 46,572,306.60 51,189,067.12
预收款项 5,374,612.88 2,455,006.85 1,525,700.63 6,611,871.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555,035.45 4,792,361.51 4,519,281.68 2,882,048.29
应交税费 6,153,735.04 4,227,337.77 -1,088,785.40 5,024,287.87
应付利息 1,149,541.21 804,939.31 205,531.14 326,122.0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1,200.00 402,661.44 320,726.90 310,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00,000.00 6,5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3,149,695.43 258,889,027.69 186,783,441.93 178,652,047.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1,250,000.00 24,750,000.00 31,500,000.00 26,5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0,176.00 164,000.00 26,110.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279,202.22 14,609,859.44 14,8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529,202.22 39,940,035.44 46,484,000.00 26,526,110.12
负债合计 318,678,897.65 298,829,063.13 233,267,441.93 205,178,157.85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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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51,495,760.01 51,495,760.01 52,151,760.01 51,600,510.3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693,244.56 16,693,244.56 12,016,425.17 6,704,275.6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7,323,159.30 113,202,664.93 89,048,217.20 40,631,672.3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8,415.60 -41,341.96 -1,98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9,172,645.92 555,179,390.67 461,481,863.34 379,114,616.2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营业总收入 346,806,481.77 645,085,652.51 641,130,949.27 613,951,385.64
其中:营业收入 346,806,481.77 645,085,652.51 641,130,949.27 613,951,385.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5,866,559.79 583,322,104.94 578,406,245.83 555,098,193.04
其中:营业成本 277,449,226.93 506,346,715.16 496,463,586.29 494,377,677.2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26,684.20 2,557,406.19 2,720,945.27 2,226,838.06
销售费用 14,986,702.77 28,788,715.61 36,892,657.53 22,872,967.48
管理费用 16,030,253.40 34,669,841.53 34,484,634.93 26,267,032.17
财务费用 5,162,357.61 9,721,138.72 6,488,434.90 9,853,726.54
资产减值损失 1,211,334.88 1,238,287.73 1,355,986.91 -500,048.4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46,140.00 3,289,040.00 -129,600.00
投资收益 321,460.00 4,224,550.00 38,334.24 51,194.4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27,215,241.98 69,277,137.57 62,633,437.68 58,904,387.00
加:营业外收入 716,147.57 1,647,721.22 1,760,195.80 1,755,610.52
减:营业外支出 433,656.24 613,770.31 498,173.09 613,960.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5,651.94 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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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总额 27,497,733.31 70,311,088.48 63,895,460.39 60,046,036.71
减:所得税费用 4,377,238.94 11,479,821.36 10,166,766.00 9,859,217.29
五、净利润 23,120,494.37 58,831,267.12 53,728,694.39 50,186,819.4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20,494.37 58,831,267.12 53,728,694.39 50,186,819.42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1 0.78 0.72 0.6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 0.78 0.72 0.67
七、其他综合收益 22,926.36 -695,360.99 549,268.65 104,750.38
八、综合收益总额 23,143,420.73 58,135,906.13 54,277,963.04 50,291,569.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3,143,420.73 58,135,906.13 54,277,963.04 50,291,569.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7,323,003.09 555,279,746.50 559,007,003.62 559,566,658.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03,118.62 3,467,663.82 3,438,660.17 6,760,784.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51,512.87 13,516,748.30 12,983,741.66 12,160,24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8,877,634.58 572,264,158.62 575,429,405.45 578,487,688.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7,505,850.20 430,890,443.44 416,936,775.06 412,065,812.2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691,944.99 24,862,443.47 21,653,775.72 16,023,084.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562,037.51 16,682,809.15 25,201,059.08 25,237,681.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04,982.78 49,576,095.30 63,017,218.27 47,197,273.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364,815.48 522,011,791.36 526,808,828.13 500,523,85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12,819.10 50,252,367.26 48,620,577.32 77,963,837.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 77,851,194.4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274,760.00 4,224,550.00 38,334.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5,750.62 2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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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0,000.00 15,079,238.67 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0,510.62 4,224,550.00 23,117,816.50 78,851,194.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958,007.89 54,880,162.42 58,841,487.93 46,108,705.3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9,438.08 85,8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3,300.00 7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911,307.89 55,769,600.50 58,841,487.93 131,908,705.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20,797.27 -51,545,050.50 -35,723,671.43 -53,057,510.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1,718,862.81 480,179,626.98 293,678,628.40 261,839,438.3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0,000.00 20,600,000.00 17,465,985.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4,568,862.81 500,779,626.98 293,678,628.40 279,305,423.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3,659,275.83 449,593,053.75 286,193,259.49 253,150,996.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4,520,527.77 39,638,481.28 8,751,723.84 35,880,311.7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0,000.00 18,603,773.58 24,585,400.00 904,10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879,803.60 507,835,308.61 319,530,383.33 289,935,41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0,940.79 -7,055,681.63 -25,851,754.93 -10,629,987.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247,224.14 -1,702,102.70 -216,011.98 -635,212.5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271,694.82 -10,050,467.57 -13,170,861.02 13,641,125.7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590,215.02 85,640,682.59 98,811,543.61 85,170,417.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318,520.20 75,590,215.02 85,640,682.59 98,811,5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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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8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113,202,664.93 -41,341.96 256,350,327.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113,202,664.93 -41,341.96 256,350,327.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5,879,505.63 22,926.36 -15,856,579.27
(一)净利润 23,120,494.37 23,120,494.37
(二)其他综合收益 22,926.36 22,926.36
上述(一)和(二)小计 23,120,494.37 22,926.36 23,143,420.7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9,000,000.00 -39,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39,000,000.00 -39,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97,323,159.30 -18,415.60 240,493,7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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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9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2,023,004.17 89,146,578.20 -1,980.97 227,663,361.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656,000.00 -6,579.00 -98,361.00 551,060.00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2,151,760.01 12,016,425.17 89,048,217.20 -1,980.97 228,214,421.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656,000.00 4,676,819.39 24,154,447.73 -39,360.99 28,135,906.13
(一)净利润 58,831,267.12 58,831,267.12
(二)其他综合收益 -656,000.00 -39,360.99 -695,360.99
上述(一)和(二)小计 -656,000.00 58,831,267.12 -39,360.99 58,135,906.1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676,819.39 -34,676,819.39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676,819.39 -4,676,819.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30,000,000.00 -30,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113,202,664.93 -41,341.96 256,350,3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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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6,704,275.65 40,631,672.33 173,831,707.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104,750.38 104,750.38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1,600,510.39 6,704,275.65 40,631,672.33 173,936,458.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551,249.62 5,312,149.52 48,416,544.87 -1,980.97 54,277,963.04
(一)净利润 53,728,694.39 53,728,694.39
(二)其他综合收益 551,249.62 -1,980.97 549,268.65
上述(一)和(二)小计 551,249.62 53,728,694.39 -1,980.97 54,277,963.0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5,312,149.52 -5,312,149.52
1.提取盈余公积 5,312,149.52 -5,312,149.5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2,151,760.01 12,016,425.17 89,048,217.20 -1,980.97 228,214,421.4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1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减:
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484,756.07 25,664,372.49 153,644,888.5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484,756.07 25,664,372.49 153,644,888.5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04,750.38 5,219,519.58 14,967,299.84 20,291,569.80
(一)净利润 50,186,819.42 50,186,819.42
(二)其他综合收益 104,750.38 104,750.38
上述(一)和(二)小计 104,750.38 50,186,819.42 50,291,569.8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5,219,519.58 -35,219,519.58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219,519.58 -5,219,519.5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30,000,000.00 -30,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1,600,510.39 6,704,275.65 40,631,672.33 173,936,458.3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2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899,122.51 44,897,001.59 84,272,516.63 56,676,158.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96,840.00 3,000,000.00
应收票据 9,139,775.30 6,829,990.66 5,843,268.06 5,523,302.12
应收账款 67,986,992.40 50,452,878.03 37,661,100.08 37,836,994.57
预付款项 1,010,682.83 9,668,303.91 2,767,923.02 4,948,245.0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7,5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4,527,126.85 4,500,306.52 3,147,543.59 1,832,154.04
存货 36,251,828.01 37,807,544.44 23,308,970.07 21,580,960.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10,000.00 66,050.00
流动资产合计 138,815,527.90 156,252,865.15 164,911,321.45 141,463,863.9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3,632,250.00 53,632,250.00 53,632,250.00 53,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594,041.13 610,823.01 644,386.77 677,950.53
固定资产 118,975,356.13 97,624,660.08 13,175,396.72 13,557,717.72
在建工程 82,516,916.41 93,005,366.51 113,229,530.07 41,303,591.6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127,284.96 26,224,585.72 26,915,854.48 27,607,123.2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4,589.93 406,129.54 370,374.86 308,358.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5,970,438.56 271,503,814.86 207,967,792.90 136,454,741.39
资产总计 424,785,966.46 427,756,680.01 372,879,114.35 277,918,6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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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4,949,805.54 81,376,310.38 44,830,237.32 52,628,043.08
交易性金融负债 564,500.00 77,400.00
应付票据 5,289,999.86 10,637,004.90 19,781,320.00
应付账款 42,782,591.80 50,260,013.78 32,063,747.26 26,321,209.13
预收款项 3,519,560.65 1,185,826.61 771,774.70 2,416,758.65
应付职工薪酬 919,835.19 3,480,450.23 3,108,173.94 1,818,107.23
应交税费 3,952,132.90 1,670,982.12 -266,555.58 5,439,984.14
应付利息 614,662.14 465,144.68 124,148.73 191,080.3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1,200.00 389,500.00 310,000.00 31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00,000.00 6,5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1,124,288.08 155,965,232.70 110,800,246.37 89,125,182.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250,000.00 24,750,000.00 31,500,000.00 26,5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4,526.00 61,500.00 9,90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279,202.22 14,609,859.44 14,8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529,202.22 39,674,385.44 46,381,500.00 26,509,907.50
负债合计 211,653,490.30 195,639,618.14 157,181,746.37 115,635,090.0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51,495,760.01 51,495,760.01 51,844,260.01 51,551,902.5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693,244.56 16,693,244.56 12,016,425.17 6,704,275.6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9,943,471.59 88,928,057.30 76,836,682.80 29,027,337.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3,132,476.16 232,117,061.87 215,697,367.98 162,283,515.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4,785,966.46 427,756,680.01 372,879,114.35 277,918,605.3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4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06.30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营业收入 203,797,625.57 333,122,860.23 340,254,617.15 304,305,785.96
减:营业成本 152,963,973.18 230,560,229.25 229,985,378.73 215,973,717.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14,102.42 1,528,383.37 1,880,193.95 1,581,362.18
销售费用 8,558,023.84 18,597,358.62 26,231,502.19 14,539,959.30
管理费用 12,360,031.21 27,354,636.29 26,825,268.60 19,348,781.09
财务费用 3,496,814.01 5,739,428.18 2,996,002.04 4,513,623.86
资产减值损失 891,902.59 315,764.55 336,044.36 35,333.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61,340.00 2,174,240.00 -77,400.00
投资收益 567,360.00 2,007,540.00 7,514,375.34 10,028,191.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22,818,798.32 53,208,839.97 59,437,202.62 58,341,200.30
加:营业外收入 715,190.93 1,438,595.63 1,311,389.17 1,291,605.75
减:营业外支出 221,042.43 306,939.24 281,995.07 293,893.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1.41
三、利润总额 23,312,946.82 54,340,496.36 60,466,596.72 59,338,912.94
减:所得税费用 3,297,532.53 7,572,302.47 7,345,101.49 7,143,717.11
四、净利润 20,015,414.29 46,768,193.89 53,121,495.23 52,195,195.83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7 0.62 0.71 0.7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7 0.62 0.71 0.70
六、其他综合收益-348,500.00 292,357.50 56,142.50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015,414.29 46,419,693.89 53,413,852.73 52,251,338.33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8,550,390.76 287,514,532.52 309,194,828.07 276,452,962.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80,319.11 1,500,303.06 677,916.95 2,033,402.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87,602.88 10,437,228.61 7,100,076.89 7,149,562.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118,312.75 299,452,064.19 316,972,821.91 285,635,927.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631,016.20 189,689,372.86 153,796,042.46 148,815,833.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268,934.07 15,998,798.28 13,115,892.60 8,450,713.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28,297.76 11,861,262.77 18,121,046.28 17,298,745.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652,254.52 63,259,002.01 74,298,151.64 83,339,198.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880,502.55 280,808,435.92 259,331,132.98 257,904,490.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37,810.20 18,643,628.27 57,641,688.93 27,731,437.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48,828,191.3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963,860.00 9,507,540.00 10,014,375.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3.5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0,000.00 14,820,000.00 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3,860.00 9,507,540.00 27,834,618.93 49,828,191.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503,357.78 51,654,360.13 57,779,294.73 39,733,012.85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2,250.00 51,8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6,500.00 7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99,857.78 52,414,360.13 58,411,544.73 91,533,01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75,997.78 -42,906,820.13 -30,576,925.80 -41,704,821.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4,298,540.38 242,802,436.45 170,296,233.74 139,418,610.6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00,000.00 3,49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298,540.38 263,402,436.45 170,296,233.74 142,908,610.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7,673,660.00 216,277,074.95 163,064,515.28 96,309,824.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3,196,769.26 36,154,167.92 5,460,703.87 30,971,928.4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0,000.00 753,773.58 24,585,400.00 904,10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570,429.26 253,185,016.45 193,110,619.15 128,185,856.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71,888.88 10,217,420.00 -22,814,385.41 14,722,754.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9,397.38 -865,315.58 -137,162.92 -147,100.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880,679.08 -14,911,087.44 4,113,214.80 602,269.5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397,033.19 55,308,120.63 51,194,905.83 50,592,636.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16,354.11 40,397,033.19 55,308,120.63 51,194,905.8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6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88,928,057.30 232,117,061.8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88,928,057.30 232,117,061.8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8,984,585.71 -18,984,585.71
(一)净利润 20,015,414.29 20,015,414.29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0,015,414.29 20,015,414.2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9,000,000.00 -39,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39,000,000.00 -39,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69,943,471.59 213,132,476.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7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2,023,004.17 76,895,893.80 215,414,657.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348,500.00 -6,579.00 -59,211.00 282,710.00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1,844,260.01 12,016,425.17 76,836,682.80 215,697,367.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348,500.00 4,676,819.39 12,091,374.50 16,419,693.89
(一)净利润 46,768,193.89 46,768,193.89
(二)其他综合收益-348,500.00 -348,50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348,500.00 46,768,193.89 46,419,693.8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676,819.39 -34,676,819.39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676,819.39 -4,676,819.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30,000,000.00 -30,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6,693,244.56 88,928,057.30 232,117,061.8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8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6,704,275.65 29,027,337.09 162,227,372.7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56,142.50 56,142.50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1,551,902.51 6,704,275.65 29,027,337.09 162,283,515.2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292,357.50 5,312,149.52 47,809,345.71 53,413,852.73
(一)净利润 53,121,495.23 53,121,495.23
(二)其他综合收益 292,357.50 292,357.50
上述(一)和(二)小计 292,357.50 53,121,495.23 53,413,852.7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5,312,149.52 -5,312,149.52
1.提取盈余公积 5,312,149.52 -5,312,149.5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1,844,260.01 12,016,425.17 76,836,682.80 215,697,367.9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9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484,756.07 12,051,660.84 140,032,176.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5,000,000.00 51,495,760.01 1,484,756.07 12,051,660.84 140,032,176.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56,142.50 5,219,519.58 16,975,676.25 22,251,338.33
(一)净利润 52,195,195.83 52,195,195.83
(二)其他综合收益 56,142.50
上述(一)和(二)小计 56,142.50 52,195,195.83 52,251,338.3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5,219,519.58 -35,219,519.58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219,519.58 -5,219,519.5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30,000,000.00 -30,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000,000.00 51,551,902.51 6,704,275.65 29,027,337.09 162,283,515.2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0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委托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 12 月 31日、2012年 12月 31日和 2011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 1-6 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14年 7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301 号)。
立信会计事务所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1年 12月 31日、2012年 12 月 31日、2013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年度、2014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子公司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始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3 月设立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自 2012 年 10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 LTD 自 2013 年 4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方法
本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由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而成,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1
2011年 1月 1日至 2013年 12月 31日的报表编制主体为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 日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为 2011 年 1月 1日至 2014 年 6月 30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2
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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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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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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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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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期末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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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支付的上市费用
组合 3 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 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5 5
1-2年(含 2年) 20 20
2-3年(含 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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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以稳健谨慎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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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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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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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以抵销等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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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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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3-10 5 31.67-9.50
运输设备 4-10 5 23.75-9.50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0 5 31.67-9.5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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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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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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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软件 5年最佳估计数
排污权 10年排污证登记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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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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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九)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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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
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二十)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内销收入确认政策:根据销售合同、出库单和销售发票,以出库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外销 FOB和 CIF 收入确认政策:根据销售合同、装船单和报关单,以报关并已装船日期作为外销 FOB和 CIF收入确认的时点。
外销 DAP收入确认政策:根据销售合同、出库单、装船单、报关单和货物时间,以货物到港日期作为外销 DAP收入确认时点。
报告期内通过 DAP方式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DAP收入(元) 6,036,557.50 16,462,489.14 38,112,910.37 20,365,769.72
占营业收入比重 1.74% 2.55% 5.94%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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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二十一)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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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二十三)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公司的套期工具为远期外汇合约,被套期项目为预期未来美元货款收款。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评价方法。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
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 80%至 125%的范围内。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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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二十四)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11)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
关关联方要求。
(二十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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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二十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次申报会计报表与原始会计报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针对报告期内的远期外汇合约事项对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五、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 2
水利建设基金销售收入 0.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15、16.5、8.25
注:公司 2009 年度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复检,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税率为 15%。
公司子公司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科技”)企业所得税按 25%的税率计缴。
公司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万盛”)利得税按 16.5%的税
率计缴。
香港万盛之子公司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利得税按 16.5%的税
率计缴。
美国万盛(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 LTD)适用美国德克萨斯州及联邦税率,德克萨斯州州政府不征收任何所得税,按照销售额的 8.25%征收销售税;美国联邦企
业所得税执行分段累计征收,如有损失可减免当年税额,净利润小于 5万美元适用 15%税率,大于 5万美元小于 7.5 万美元适用 25%税率,大于 7.5万美元小于 10万美元适用 3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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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 10万美元小于 33.5万美元适用 39%税率,大于 33.5万美元小于 1,000万美元适用 34%
税率,大于 1,000万美元小于 1,500万美元适用 35%税率,大于 1,500万美元小于 1,833.33
万美元适用 38%税率,大于 1,833.33万美元适用 35%税率。
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负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期间
合并万盛股份万盛科技
利润总额税负利润总额税负利润总额税负
2011 年度 6,004.60 973.07 5,933.89 714.90 1,070.71 258.17
2012 年度 7,139.55 1,049.73 6,046.66 740.71 1,096.71 308.13
2013 年度 7,050.80 1,109.82 5,434.05 729.35 1,461.58 347.37
2014 年 1-6 月 2,738.41 529.13 2,331.29 383.05 427.07 134.54
续上表
期间
曼德森公司香港万盛美国万盛
利润总额税负利润总额税负利润总额税负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71 0.56 -6.53 0.32 --
2013 年度 62.18 6.73 126.17 26.37 -33.18 -
2014 年 1-6 月-0.77 0.28 -0.92 11.25 -18.26 -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发高〔2009〕276 号)认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 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09年 1月 1日至 2011年 12月 31日,税率为 15%。
2012年 10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税率为 15%。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浙地税发【2012】40
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外贸出口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的通知》,减半征收公司和万盛科技 2012年度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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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部信息
(一)产品分部信息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阻燃剂等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构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主营业务收入 346,594,809.99 643,364,151.13 637,598,266.37 608,997,683.05
其他业务收入 211,671.78 1,721,501.38 3,532,682.90 4,953,702.59
合计 346,806,481.77 645,085,652.51 641,130,949.27 613,951,385.6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元

2014年 1-6月 2013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1)阻燃剂 299,162,712.42 86.31% 554,445,680.91 86.18%
聚氨酯阻燃剂 193,643,464.86 55.87% 325,169,334.61 50.54%
工程塑料阻燃剂 105,519,247.56 30.44% 229,276,346.30 35.64%
(2)聚合物多元醇 47,036,918.33 13.57% 87,318,218.30 13.57%
(3)其他 395,179.24 0.11% 1,600,251.92 0.25%
合计 346,594,809.99 100.00% 643,364,151.13 100.00%
2012年 2011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1)阻燃剂 514,635,261.34 80.71% 455,726,305.31 74.83%
聚氨酯阻燃剂 306,904,034.70 48.13% 274,337,598.13 45.05%
工程塑料阻燃剂 207,731,226.64 32.58% 181,388,707.18 29.78%
(2)聚合物多元醇 120,607,007.51 18.92% 149,423,828.49 24.54%
(3)其他 2,355,997.52 0.37% 3,847,549.25 0.63%
合计 637,598,266.37 100.00% 608,997,683.05 100.00%
(二)地区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分部分类如下:
单位:元
地区
2014年 1-6月 2013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境内 158,272,902.86 45.67% 320,514,494.09 49.82%
境外 188,321,907.13 54.33% 322,849,657.04 50.18%
合计 346,594,809.99 100.00% 643,364,151.13 100.00%
地区 2012年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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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境内 269,849,612.08 42.32% 269,915,372.91 44.32%
境外 367,748,654.29 57.68% 339,082,310.14 55.68%
合计 637,598,266.37 100.00% 608,997,683.05 100.00%
七、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2013年 1月,发行人子公司香港万盛与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的股东 Botao Liu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LLC MEMBERSHIP INTEREST
PURCHASE AGREEMENT》),收购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公司100%的股权。2013 年 4 月,香港万盛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该收购系非同一控制下的收购。自 2013年 4月起,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公司的财务报表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305号),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5,651.94 -41.41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30,657.22 1,607,530.56 1,627,512.00 1,347,189.00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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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
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
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081,125.00 4,500,810.00 -66,605.76 51,194.40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379,690.35 40,190.66 77,683.80 396,987.52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101,846.00 2,407,944.00
小计-2,354,583.37 8,556,475.22 1,638,548.63 1,795,370.92
所得税影响金额-108,863.81 -1,123,454.24 -308,799.85 -319,721.52
少数股东损益
合计-2,463,447.18 7,433,020.98 1,329,748.78 1,475,649.40
九、最近一年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截至 2014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5,917.26 万元,其中非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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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6,805.3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47.94%,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财务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82,296,935.96 73,074,340.56 88.79%
机器设备 3-10 107,526,306.95 74,166,124.90 68.97%
运输设备 4-10 4,724,442.11 1,667,823.98 35.30%
办公设备及其他 3-10 8,847,735.01 2,973,966.78 33.61%
合计-- 203,395,420.03 151,882,256.22 74.67%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未发现公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工程项目账面余额资金来源
新厂区厂房 82,516,916.41 自筹
合计 82,516,916.41 自筹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建设进度为 65.45%。基础设施、环保设备、一处厂房以及部分仓库和部分
储罐已经投入运营,其他项目还在继续建设当中。2014 年 1-6 月,公司新增1,491.73万元在建工程,另有 2,540.57 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目前,上述在建工程仍在施工过程中。2011年至 2014年 6 月,公司分别与工行临海支行签订六笔借款合同,专门用于募投项目的投资。截至 2014 年 6 月30日,在建工程的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为 636.90万元。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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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无形资产明细取得方式摊销年限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出让/购买 50 33,764,147.62 29,109,184.18
软件购买 5 675,893.79 512,109.54
排污权购买 10 1,102,960.00 763,590.45
合计 35,016,567.19 30,310,054.96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未发现公司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四)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
1、截至 2014 年 6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中有原值为 7,260,610.28 元、摊
余价值为 4,845,511.89元的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中有原值为 2,169,641.80元,
摊余价值为 1,662,764.93 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海支行签订的自 2013年 1月 21日至 2016年 1月 20日的不超过 1,405万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在上述担保项下,公司应付票据余额 5,289,999.86
元。
2、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中有原值为 26,878,995.00 元,
摊余价值为 23,474,292.38 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临海支行签订的自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14 年 7 月 26 日的不超过 7,920 万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在上述担保项下,公司借款余额 2,475 万元。其中:
850 万元的借款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1 日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425 万元的借款期限自 2012年 5月 11日至 2015年 10月 20日; 1200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3年9月 13日至 2016 年 6月 20日。
3、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万盛科技固定资产中有原值为 15,821,225.53
元、摊余价值为 10,942,755.77 元的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中有原值为
4,715,510.82元、摊余价值为 3,993,823.29 元的土地使用权为万盛科技与中国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签订的自 2011年 4月 28日至 2014年 11月 7日的不超过 1,800万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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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0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在上述担保项下,万盛科技借款余额 1,571,665.00
美元,已开具尚未议付的信用证余额 784,880.00 美元。其中:410,499.00 美元
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9 日至 2014 年 8 月 7 日;316,666.00 美元借款期限自
2014年 5月 12日至 2014年 8月 8日;417,750.00 美元借款期限自 2014年 5月
23日至 2014年 8月 21日;426,750.00美元借款期限自 2014年 6月 10日至 2014
年 9月 8日。
4、截至 2014 年 6月 30日,公司币资金中有 529,001.00元作为银行承兑汇
票保证金,3,853,767.40 元作为信用证保证金。
5、截至 2014 年 6月 30日,万盛科技货币资金中有 909,592.18 元作为信用
证保证金,15,000,000.00 元定期存单作为贸易融资保证金。
十、最近一年末的主要债项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31,867.89万元,主要为流动负
债。具体情况如下: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6,417.05万元,具体构成见
下表:
单位:元
项目金额占比
保证借款 98,008,096.28 59.70%
质押借款 14,800,000.00 9.02%
抵押借款 9,670,140.41 5.89%
信用借款 41,692,221.54 25.40%
合计 164,170,458.23 100.00%
(二)应付款项和预收款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为 7,003.84 万元,主要为 1 年以内
的应付账款,具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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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
项目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 1年) 61,240,391.12 87.44%
1-2年(含 2年) 8,764,688.99 12.51%
2-3年(含 3年) 21,264.65 0.03%
3年以上 12,068.00 0.02%
合计 70,038,412.76 100.00%
公司上述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也无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收款项 537.46 万元,大部分为 1 年以内的
预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 1年) 5,373,178.88 99.97%
1-2年(含 2年) 1,230.00 0.02%
2-3年(含 3年)--
3年以上 204 0.00%
合计 5,374,612.88 100.00%
公司上述预收账款中,无应付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也无应付关联方款项。
(三)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除了应付职工薪酬以外,公司无对内部人员或关联方的应付款项。
(四)或有债项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无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五)逾期未偿还债项
在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公司无逾期未偿还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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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24,049.37万元,公司报告期
内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实收资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51,495,760.01 51,495,760.01 52,151,760.01 51,600,510.39
盈余公积 16,693,244.56 16,693,244.56 12,016,425.17 6,704,275.65
未分配利润 97,323,159.30 113,202,664.93 89,048,217.20 40,631,672.3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8,415.60 -41,341.96 -1,980.97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股东权益合计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一)实收资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实收资本没有变化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高献国 10,820,770.00 10,820,770.00 10,820,770.00 10,820,770.00
周三昌 3,394,734.00 3,394,734.00 3,394,734.00 3,394,734.00
高峰 3,117,084.00 3,117,084.00 3,117,084.00 3,117,084.00
高远夏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金译平 3,209,634.00 3,209,634.00 3,209,634.00 3,209,634.00
吴冬娥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王克柏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朱立地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郑国富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1,465,992.00
高强 1,558,542.00 1,558,542.00 1,558,542.00 1,558,542.00
郑永祥 1,152,276.00 1,152,276.00 1,152,276.00 1,152,276.00
张继跃 2,961,600.00 2,961,600.00 2,961,600.00 2,961,600.00
余乾虎 740,400.00 740,400.00 740,400.00 740,400.00
宋丽娟 280,000.00 280,000.00 280,000.00 280,000.00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0.00 6,500,000.00 6,500,000.00 6,500,000.00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00.00 33,935,000.00 33,935,000.00 33,935,000.00
合计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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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3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主要由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构成,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本溢价 46,080,292.01 46,080,292.01 46,080,292.01 46,080,292.01
其中: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46,080,292.01 46,080,292.01 46,080,292.01 46,080,292.01
其他资本公积 5,415,468.00 5,415,468.00 6,071,468.00 5,520,218.38
其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5,415,468.00 5,415,468.00 5,415,468.00 5,415,468.00
其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656,000.00 104,750.38
合计 51,495,760.01 51,495,760.01 52,151,760.01 51,600,510.39
(三)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6,693,244.56 16,693,244.56 12,016,425.17 6,704,275.65
合计 16,693,244.56 16,693,244.56 12,016,425.17 6,704,275.65
1、2011 年末,母公司按照 2011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219,519.58元;
2、2012年末公司盈余公积较 2011年末增加的原因是,母公司按 2012年度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312,149.52 元所致;
3、2013年末公司盈余公积较 2012年末增加的原因是,母公司按 2012年度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676,819.39 元所致;
4、2014年 6 月底公司盈余公积没有变化。
(四)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13,202,664.93 89,048,217.20 40,631,672.33 25,664,372.4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20,494.37
58,831,267.12 53,728,694.39 50,186,819.4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676,819.39 5,312,149.52 5,219,5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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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普通股股利 39,000,000.00 30,000,000.00 - 30,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97,323,159.30 113,202,664.93 89,048,217.20 40,631,672.33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12,819.10 50,252,367.26 48,620,577.32 77,963,837.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20,797.27 -51,545,050.50 -35,723,671.43 -53,057,510.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0,940.79 -7,055,681.63 -25,851,754.93 -10,629,987.9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7,224.14 -1,702,102.70 -216,011.98 -635,212.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71,694.82 -10,050,467.57 -13,170,861.02 13,641,125.79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14.06.30
/2014 年 1-6月
2013.12.31
/2013年
2012.12.31
/2012 年
2011.12.31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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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1.09 1.17 1.45 1.42
速动比率 0.85 0.90 1.19 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99% 53.83% 50.55% 54.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83% 45.74% 42.15% 41.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79 7.57 9.11 8.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8.45 8.72 11.04 11.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995.73 8,827.08 7,900.67 7,704.97
利息保障倍数 5.56 7.64 8.09 7.96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元/股)
0.29 0.67 0.65 1.0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2 -0.13 -0.18 0.1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21 3.42 3.04 2.32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0.53% 0.34% 0.44% 0.66%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0.00% 21.47% 22.66% 19.5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年 1-6月 9.07 0.31 0.31
2013年 23.55 0.78 0.78
2012年 26.72 0.72 0.72
2011年 28.07 0.67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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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注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注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本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
2010 年 8 月,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 399
号),对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年 1-6月 10.04 0.34 0.34
2013年 20.58 0.69 0.69
2012年 26.06 0.70 0.70
2011年 27.24 0.65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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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评估,为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以存量资产出资并供验证出资资产价值提供参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在2010年 6月 30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采用成本法,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根据相关评估工作,得出评估结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 B C=B-A D=(B-A)/A*100
一、流动资产 1 14,258.39 14,613.80 355.41 2.49
二、非流动资产 2 6,394.81 8,663.02 2,268.21 35.47
长期股权投资 3 1,800.00 3,294.30 1,494.30 83.02
投资性房地产 4 72.83 96.93 24.10 33.09
固定资产 5 1,350.00 1,580.35 230.35 17.06
在建工程 6 374.53 14.53 -360.00 -96.12
无形资产 7 2,743.93 3,623.38 879.45 3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8 53.52 53.52 0.00 0.00
资产总计 9 20,653.20 23,276.82 2,623.62 12.70
三、流动负债 10 14,037.17 14,037.17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1 ----
负债总计 12 14,037.17 14,037.17 0.00 0.00
净资产 13 6,616.03 9,239.65 2,623.62 39.66
本次评估增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由于被投资单位(万盛科技)整体评估后净资产
增值,造成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增值: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增值。其中房屋建筑物增
值主要是因为材料人工价格上涨以及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企业会计计提折旧年限;机器设备增值主要是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企业会计计提折旧年限。
3、无形资产增值: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增值。由于公司土地于 2002-2008 年
间购买,随着临海市近几年的配套不断完善,地价呈上涨趋势,造成土地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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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自有限公司 2000 年成立至今的历次验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验资目的
对应注册资本
(万元)
验资机构验资报告号
2000年 5月有限公司设立 110
临海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临中衡验字【2000】290号
2004年 1月
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台中衡验字【2004】011号
2004年 8月
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1,050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台中衡验字【2004】346号
2010年 6月
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1,213.33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中衡综验【2010】085号
2010年 6月
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1,400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中衡综验【2010】091号
2010年 10月股份公司设立 6,17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0)
第 25288号
2010年 11月
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6,85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0)
25549号
2010年 12月
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7,5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0)
第 25676号
2011年 12月
有限公司设立验资复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748号
2011年 12月
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验资复核
1,213.3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749号
2011年 12月
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验资复核
1,4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750号
十七、报表差异说明
(一)2011 年度
1、其他流动资产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130,860.5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套保工具-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130,860.50 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26,110.12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套保工具-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26,110.12 元。
3、资本公积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9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104,750.38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套保工具-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104,750.38 元。
(二)2012 年度
1、其他流动资产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820,000.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套保工具-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820,000.00 元。
2、递延所得税资产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24,660.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24,660.00元。
3、交易性金融负债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129,600.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129,600.00元。
4、递延所得税负债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164,000.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套保工具-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164,000.00 元。
5、资本公积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增加 656,000.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套保工具-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调增 656,000.00 元。
6、盈余公积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减少 6,579.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调减 6,579.00元。
7、未分配利润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减少 98,361.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调减 98,361.00元。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减少 129,600.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调减 129,600.00元。
9、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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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0
申报会计报表较原始会计报表减少 24,660.00 元,系以下原因所致: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调减 24,660.00元。
(三)2013 年度
公司 2013年度申报会计报表与原始会计报表不存在差异。
(四)2014 年 1-6 月
公司 2014年 1-6月申报会计报表与原始会计报表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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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1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规模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的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28,761.94 51.44% 30,211.91 54.42%
非流动资产 27,155.33 48.56% 25,306.03 45.58%
资产总计 55,917.26 100.00% 55,517.94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27,042.85 58.60% 25,423.98 67.06%
非流动资产 19,105.34 41.40% 12,487.48 32.94%
资产总计 46,148.19 100.00% 37,911.46 100.00%
从资产规模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保持较快增长。
2012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 46,148.19 万元,较 2011 年底增加 8,236.72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 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5,372.87万元;二是 2012年 12
月底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1年底增加 7,188.32 万元。
2013年底,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5,517.94 万元,较 2012年底增加 9,369.75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 2013 年底公司实现净利润 5,883.13 万元;二是 2013 年
底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合计较 2012 年底增加 6,252.29万元。
2014年 6月底,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5,917.26 万元,较 2013 年底变化不大。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各期期末分别为 67.06%、58.60%、54.42%和 51.44%。
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 32.94%、41.40%、45.58%和
48.56%。2014年 6 月底、2013年底及 2012 年底非流动资产分别较前一期期末增
加 1,849.30 万元、6,200.69 万元和 6,617.86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募投项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2
目已经开工建设,2012年末在建工程增加 7,188.32万元;2013 年底公司的在建
工程较 2012 年底降低 1,937.34 万元,同期有 8,672.29 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
资产;2014 年 6 月底,公司的在建工程较 2013 年底减少 1,133.92 万元,同期
有 2,540.57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以及部分设备厂房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8,661.09 30.11% 10,014.44 33.15%
应收票据 2,153.01 7.49% 1,624.72 5.38%
应收账款 10,903.19 37.91% 9,529.06 31.54%
预付款项 320.73 1.12% 1,324.61 4.38%
其他应收款 455.65 1.58% 531.10 1.76%
存货 6,268.27 21.79% 6,872.04 2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315.94 1.05%
流动资产总计 28,761.94 100.00% 30,211.91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11,678.37 43.18% 10,961.48 43.11%
应收票据 2,200.89 8.14% 2,027.69 7.98%
应收账款 7,503.93 27.75% 6,571.57 25.85%
预付款项 514.69 1.90% 614.42 2.42%
其他应收款 318.38 1.18% 186.99 0.74%
存货 4,744.59 17.54% 4,248.74 16.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0.00 3.15%
流动资产总计 27,042.85 100.00% 25,423.98 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各期期末,三项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67%、88.48%、87.43%和
89.81%,公司流动资产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非经营性的流动资金占用较少。
(1)货币资金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0,961.48万元、11,678.37 万元、
10,014.44 万元和 8,661.0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3.11%、43.18%、
33.15%和 30.11%。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比较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3
稳定,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款较为正常。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结构分类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10,903.1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
为 37.91%。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及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 年以内(含 1年) 10,748.57 98.58% 9,436.62 99.03%
1-2年 111.75 1.02% 90.92 0.95%
2-3年 42.88 0.39% 1.52 0.02%
3年以上----
合计 10,903.19 100.00% 9,529.06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 年以内(含 1年) 7,498.63 99.93% 6,527.02 99.32%
1-2年 5.31 0.07% 44.55 0.68%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7,503.93 100.00% 6,571.57 100.00%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看,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绝大多数,报告期内始终保持在 99%左右,反映出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合理,坏账风险较小。
2)账龄在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3 个月以内 9,699.49 90.24% 8,738.49 92.60%
3-6个月 873.06 8.12% 458.35 4.86%
6-12个月 176.02 1.64% 239.78 2.54%
一年以内合计 10,748.57 100.00% 9,436.62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3 个月以内 6,338.64 84.53% 6,010.46 92.09%
3-6个月 1,005.78 13.41% 420.18 6.44%
6-12个月 154.21 2.06% 96.38 1.47%
一年以内合计 7,498.63 100.00% 6,527.02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中,账龄在 3 个月以内的占绝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4
大部分比例,反映出公司的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高。
3)按销售对象分类
按照境内外客户来区分,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内客户和境外客户的应收账款净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客户 5,335.86 48.94% 5,023.05 52.71%
境外客户 5,567.34 51.06% 4,506.01 47.29%
合计 10,903.19 100.00% 9,529.06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客户 3,859.63 51.43% 2,952.70 44.93%
境外客户 3,644.30 48.57% 3,618.87 55.07%
合计 7,503.93 100.00% 6,571.5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比例分别为 55.68%、57.68%、50.18%和 54.33%,所
对应的应收账款净额构成基本吻合。
4)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期末占比分别为 25.85%、27.75%、31.54%和 37.91%。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
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情况的对比:
单位:万元
2014.06.30
/2014 年 1-6月
2013.12.31
/2013 年
2012.12.31
/2012年
2011.12.31
/2011年
应收账款① 10,903.19 9,529.06 7,503.93 6,571.57
应收票据② 2,153.01 1,624.72 2,200.89 2,027.69
应收款项
③=①+②
13,056.20 11,153.77 9,704.82 8,599.26
营业收入 34,680.65 64,508.57 64,113.09 61,395.14
应收账款
周转天数
53.02 47.53 39.52 40.98
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2012 年底,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1 年底增加 932.37 万元,主要来自
于对欧洲拜耳等外销客户销售收入的增加:
因为欧洲拜耳要求供应商送货上门,公司独自在欧盟地区完成报关、完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5
送货的成本比较高,所以公司通过物流公司 REMY GMBH & CO.,KG(雷米有限公司)向拜耳在欧洲的工厂销售工程塑料阻燃剂。由于欧洲拜耳在 2012 年的订单增加,所以导致公司通过 REMY GMBH & CO.,KG(雷米有限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增加,2012 年和 2011 年通过该客户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3,811.29 万元和
2,036.58万元。销售收入的增加导致公司在 2012年末对该客户应收账款较 2011
年末增加 578.67万元。
2013年底,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为 9,529.06 万元,较 2012年底的 7,503.93
万元增加约 2,025.12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在 2013年第四季度工程塑料阻燃剂
和 TCPP 产品的订单比较多,2013 年第四季度销售金额较 2012 年同期增加3,115.01 万元,而公司销售的回款周期在 50 天左右,因此 2013 年底应收账款
增加较多。
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雅克科技和发行人主营业务均主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因此发行人以雅克科技作为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2011-2013 年发行人和雅克科技各季度的收入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11.Q1 2011.Q2 2011.Q3 2011.Q4
发行人 14,264.89 16,558.89 16,149.36 14,422.00
占全年收入比重 23.23% 26.97% 26.30% 23.49%
雅克科技 23,099.56 24,674.10 26,831.88 25,920.61
占全年收入比重 22.98% 24.54% 26.69% 25.78%
项目 2012.Q1 2012.Q2 2012.Q3 2012.Q4
发行人 15,972.23 17,636.47 17,245.01 13,259.38
占全年收入比重 24.91% 27.51% 26.90% 20.68%
雅克科技 24,308.09 24,742.75 28,844.35 27,480.06
占全年收入比重 23.07% 23.48% 27.37% 26.08%
项目 2013.Q1 2013.Q2 2013.Q3 2013.Q4
发行人 14,276.57 16,458.60 17,313.50 16,459.90
占全年收入比重 22.13% 25.51% 26.84% 25.52%
雅克科技 30,138.66 33,343.93 33,101.21 34,358.18
占全年收入比重 23.02% 25.46% 25.28% 26.24%
根据上表,2011-2013年,发行人和雅克科技销售收入均没有明显的季节性。
其中 2012年第四季度,发行人销售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0.68%,低于
其他季度销售收入占比,主要是因为受到“加州 65号提案”的影响,从 2012年10 月份起,软泡阻燃剂产品中的 TDCP 及其复配产品的销售下降,导致 2012 年四季度销售收入占全年比重下降,而雅克科技软泡阻燃剂销量很少,所以其 2012年四季度受影响不大。由于发行人 2012年四季度销售收入偏低,而 2013年四季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6
度销售情况正常,导致 2013 年四季度发行人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幅度较大,期末应收账款也相应增加。发行人和雅克科技 2013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及增长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2013 年末 2012 年度/2012年末
金额增幅金额
应收账款
发行人 9,529.06 26.99% 7,503.93
雅克科技 21,953.09 48.60% 14,773.51
营业收入
发行人 64,508.57 0.62% 64,113.09
雅克科技 130,941.98 24.26% 105,375.25
经比较,公司在 2013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0.62%的情况下,2013 年末应收
账款较 2012 年末增加 26.99%,而雅克科技在 2013 年营业收入增长 24.26%的情
况下,2013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12 年末增加 48.60%,发行人 2013 年末应收账款
增长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
截至 2014 年 3 月底,发行人 2013 年末应收账款回收比例为 83.35%,表明
发行人 2013年末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正常。
2014年 6月底,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为 10,903.19万元,较 2013年 6月底
同比增加 8.64%,而 2014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4,680.65万元,较 2013年
同期增加 12.84%。公司 2014 年 6 月底的应收账款较 2013 年 6 月底增幅与公司
201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基本相当。
总体来看,公司的应收账款欠款企业基本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如拜耳、沙伯公司(SABIC)等,上述公司资金雄厚,信用较好,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上述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质量较优。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分别为 2,027.69万元、2,200.89 万元、
1,624.72万元和 2,153.01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基本保持稳定。与一般信用赊销及商业承兑汇票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能更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收款风险,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应收票据结算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票据引发坏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87
账损失的情形。
(4)预付账款
公司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三氯氧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双酚A、聚醚 PPG 等。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小,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8%、1.90%、2.42%和 1.12%。预付账款主要为公司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款和
设备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它应收款占比均较低。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构成及前五名欠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2014.06.30
名称金额比例
1 上市费用 444.40 97.40%
2 社会保险费 8.70 1.91%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3.14 0.69%
其他应收款余额 456.24 100.00%
序号
2013.12.31
名称金额比例
1 上市费用 411.38 76.51%
2 出口退税 117.88 21.93%
3 社会保险费 8.15 1.52%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0.20 0.04%
其他应收款余额 537.60 100.00%
序号
2012.12.31
名称金额比例
1 上市费用 301.00 94.02%
2 林平 10.00 3.12%
3 社会保险费 7.54 2.35%
4 上海合川置业有限公司 1.43 0.45%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0.20 0.06%
其他应收款余额 320.17 100.00%
序号
2011.12.31
名称金额比例
1 上市费用 179.00 95.30%
2 社会保险费 6.22 3.31%
3 上海合川置业有限公司 1.43 0.76%
4 出口退税金 0.77 0.41%
5 临海市居家房产中介所 0.20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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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8
其他应收款余额 187.63 99.89%
2014年 6月底,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56.24万元,主要内容为上市
费用 444.40万元。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低,且不存在任何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欠款的情况。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呈现上升趋势。各期末公司存货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2,732.77 43.60% 2,752.53 40.05%
周转材料 35.42 0.57% 94.02 1.37%
在产品 572.50 9.13% 419.37 6.10%
库存商品 2,102.83 33.55% 2,514.05 36.58%
发出商品 824.74 13.16% 1,092.07 15.89%
合计 6,268.27 100.00% 6,872.04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1,596.48 33.65% 1,438.15 33.85%
周转材料 18.37 0.39% 126.66 2.98%
在产品 393.02 8.28% 377.07 8.87%
库存商品 2,071.55 43.66% 1,755.43 41.32%
发出商品 665.17 14.02% 551.43 12.98%
合计 4,744.59 100.00% 4,248.74 100.00%
2011年末和 2012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比较稳定,存货结构亦比较稳定,库存商品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原材料。公司的生产计划基本按照订单组织,不存在库存商品积压的情况。2013年末,公司存货较 2012年末增加 2,127.45万元,
其中原材料增加1,156.05万元,库存商品增加442.50万元,发出商品增加426.90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3年第四季度订单同比增加,第四季度销售收入比 2012年同期增加 3,115.01 万元,以及美国万盛存货增加 285.02万元。
发行人和雅克科技 2013年末存货金额及增长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2013 年末 2012 年度/2012年末
金额增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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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9
存货
发行人 6,872.04 44.84% 4,744.59
雅克科技 17,371.29 42.46% 12,193.58
营业收入
发行人 64,508.57 0.62% 64,113.09
雅克科技 130,941.98 24.26% 105,375.25
经过上表比较,公司在 2013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0.62%的情况下,2013 年
末存货金额增幅为 44.84%,雅克科技在 2013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4.26%的情况
下,2013年末存货金额增幅为 42.46%,发行人存货增幅高于雅克科技。
2013 年末,公司存货较 2012 年末增加 2,127.45 万元,其中原材料增加
1,156.05万元,库存商品增加 442.50万元,发出商品增加 426.90 万元。
(1)原材料增加 1,156.05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3 年四季度开始公司订单
增加,同时由于 2013 年四季度环氧丙烷、苯酚、双酚 A 等原材料市场供应呈现紧张趋势,为了保证正常生产,公司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
(2)库存商品增加 442.50 万元,主要是因为美国万盛存货增加 285.02 万
元;美国万盛于 2013 年 7 月开始运营,为了更好服务美国的中小客户,美国万盛仓库需要保证一定的库存量;
(3)发出商品增加 426.90万元,主要由于针对部分海外客户的商品销售虽
然已经离开公司仓库,但是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故计入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增加,同样是由于 2013年四季度订单增加导致。
2011年至 2013 年,公司存货未出现价格持续下跌现象,公司不存在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因此没有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014年 6月底,公司存货构成中含有原值为 129.44万元的聚氨酯硬泡聚醚,
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保温材料,公司对该部分存货计提了 11.43 万元的存货跌价
准备,原因是 2014 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的少量聚氨酯硬泡聚醚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因此计提了 11.43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014 年上半年公司合计销售
19.97万元的聚氨酯硬泡聚醚产品。
(7)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800 万元,主要是公司于 2011 年 12月 27 日向中国银行申购了 800 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部分产品于 2012年 1月 29日到期,到期之后公司进行了赎回,并且没有再购买类似的产品。2012年 1月 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上述交易性事项进行确认,并决定在 2012 年内限制购买各种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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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0
2013 年年底“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为 3,159,440.00 元,主要为公司购买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产品计入无效套保
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远期外汇合约”部分。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的分类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 59.40 0.22% 61.08 0.24%
固定资产 15,188.23 56.66% 12,594.20 49.77%
在建工程 8,251.69 30.78% 9,385.61 37.09%
无形资产 3,038.49 11.34% 3,031.01 11.98%
商誉 110.05 0.41% 110.05 0.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47 0.59% 124.08 0.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805.33 100.00% 25,306.03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 64.44 0.34% 67.80 0.54%
固定资产 4,404.57 23.05% 4,946.88 39.61%
在建工程 11,322.95 59.27% 4,134.63 33.11%
无形资产 3,112.55 16.29% 3,194.10 25.58%
商誉 96.60 0.51% 75.68 0.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23 0.55% 68.39 0.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05.34 100.00% 12,487.48 100.00%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非流动性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组成。报告期内,上述三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一直维持在 95%以上。
(1)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厂房和机器设备。2014 年 6 月底,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约 2,594.03 万元,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部分车间已经达到可使用状
态,在建工程中的 2,540.57万元转为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7,307.43 48.11% 5,866.26 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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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
机器设备 7,416.61 48.83% 6,219.48 49.38%
运输工具 166.78 1.10% 184.00 1.46%
办公设备及其他 297.40 1.96% 324.46 2.58%
合计 15,188.23 100.00% 12,594.20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659.31 37.67% 1,776.03 35.90%
机器设备 2,265.20 51.43% 2,691.15 54.40%
运输工具 217.60 4.94% 184.47 3.73%
办公设备及其他 262.45 5.96% 295.23 5.97%
合计 4,404.57 100.00% 4,946.88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累积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
折旧年限(年)
累积折旧净值
财务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229.69 20 922.26 7,307.43 88.79%
机器设备 10,752.63 3-10 3,336.02 7,416.61 68.97%
运输工具 472.44 4-10 305.66 166.78 35.30%
办公设备及其他 884.77 3-10 587.38 297.40 33.61%
合计 20,339.54 - 5,151.32 15,188.23 74.6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财务成新率为 74.67%,使用状态良好。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变化与生产线的扩建和机器设备改造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底,在建工程为 4,134.63万元,主要为募投项目的前期土建等相关
投入。
2012年底,在建工程为 11,322.95万元,全部为募投项目的前期投入。
2013年底,在建工程为 9,385.61万元,主要为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 2013
年,公司有 8,672.29 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2014年 6月底,在建工程为 8,251.69 万元,较 2013年底减少 1,133.92万
元,同期有 2,540.57 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3)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摊销年限
(年)
账面原值
(万元)
账面价值
(万元)
平均剩余摊销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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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
土地 50 3,376.41 2,910.92 43.11
软件 5 67.59 51.21 3.79
排污权 10 110.30 76.36 6.92
合计- 3,554.30 3,038.49 -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公司作为无形资产记账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及截至 2014年 6月底的账面价值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权属取得时间
账面价值
(万元)
土地位置
1 临杜国用(2011)第 7759号万盛股份 2008年 1,171.74
临海市杜桥医化园区
2 临杜国用(2011)第 7760号万盛股份 2008年 1,175.69
临海市沿海工业园区
3 临城国用(2011)第 3115号万盛科技 2007年 399.38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
4 临城国用(2011)第 4608号万盛股份 2007年 164.11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伏龙村
合计 2,944.68
截至 2014 年 6 月底,公司的无形资产无明显迹象表明已发生减值,因而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有一块位于临海市城关两水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公司将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计量。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性质权证编号权属取得时间
账面价值
(万元)
土地位置
土地使用权
临城国用(2011)第
1631号
万盛股份 2000年 33.68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两水村房屋建筑物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 162522号
万盛股份 2002年 25.72
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 162523号
合计 59.40 --
(5)商誉
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商誉,主要来自于 2006 年对子公司万盛科技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2012 年对 VANDONSUN 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以及 2013 年对美国万盛100%股权的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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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3
1)对于万盛科技,发行人收购万盛科技少数股东股权的价款为 864 万元,对应在购买日的审计后净资产为 7,883,188.14 元。差额 756,811.86 元确认为商
誉。
2)对于 VANDONSUN 公司,发行人在合并中取得 VANDONSUN公司 100%权益,合并成本为人民币 48,453.73元,VANDONSUN 公司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人民币-160,719.51 元。差额人民币 209,173.24元确认为商誉。
3)对于美国万盛,发行人在合并中取得美国万盛 100%权益,合并成本为人民币 134,542.70 元,美国万盛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0 元,差额
人民币 134,542.70 元确认为商誉。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由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构成,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坏账准备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39.23 124.08 101.76 68.39
存货跌价准备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71
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6.52 2.47
合计 157.57 124.08 104.23 68.39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较小且保持稳定。
4、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按照稳健性原则,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按照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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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4
坏账准备 745.17 635.46 511.63 355.80
存货跌价准备 11.43 ---
合计 756.59 635.46 511.63 355.80
2011-2013年各期末,公司存货未出现价格持续下跌现象,不存在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也不存在毁损、过期、滞销情况,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发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需提取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14年6月底,公司的存货中有部分聚氨酯硬泡聚醚出现减值迹象,计提了
11.43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除此以外,无其他需计提减值准备情形。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张速度较快,资产整体质量优良,不存在高风险资产和闲置多余资产,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提取足额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与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符合阻燃剂制造行业的特点,结构合理。
5、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效率指标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月(次/年)
2013 年
(次/年)
2012年
(次/年)
2011年
(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6.79 7.57 9.11 8.79
存货周转率 8.45 8.72 11.04 11.75
固定资产周转率 4.99 7.59 13.71 12.98
流动资产周转率 2.34 2.25 2.44 2.40
总资产周转率 1.24 1.27 1.53 1.69
附注: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期末存货)
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固定资产+期末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资产)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上表中 2014年 1-6月的各项周转率均作年化处理
(1)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表: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3 2012年 2011年
雅克科技(SZ:002409) 7.13 7.56 8.63
阳谷华泰(SZ:300121) 4.13 4.56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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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5
宝莫股份(SZ:002476) 3.79 3.85 4.48
瑞丰高材(SZ:300243) 5.43 6.55 8.41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5.12 5.63 6.70
本公司 7.57 9.11 8.79
2011年-2013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先升后降,主要是由于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较多。但从总体上来讲,2011-2013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要优于可比上市公司。
(2)存货周转、总资产周转情况
公司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表: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存货周转率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雅克科技(SZ:002409) 7.26 8.46 8.97
阳谷华泰(SZ:300121) 5.65 4.30 8.11
宝莫股份(SZ:002476) 6.03 4.79 4.78
瑞丰高材(SZ:300243) 5.98 6.93 8.07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6.23 6.12 7.48
本公司 8.72 11.04 11.75
公司名称
总资产周转率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雅克科技(SZ:002409) 0.97 0.81 0.80
阳谷华泰(SZ:300121) 0.67 0.55 0.65
宝莫股份(SZ:002476) 0.63 0.57 0.57
瑞丰高材(SZ:300243) 1.10 1.24 1.74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0.84 0.79 0.94
本公司 1.27 1.53 1.69
由上表分析可知,公司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资产使用效率均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反映出公司具有较好的综合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2013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从2012年的11.04下降至8.72,系当年末存货增长
较多所致。2013年末,公司存货较2012年末增加2,127.45万元,其中原材料增加
1,156.05万元,库存商品增加442.50万元,发出商品增加426.90万元,主要是因
为2013年第四季度订单同比增加,第四季度销售收入比2012年同期增加3,115.01
万元,以及美国万盛存货增加285.02万元。
(二)负债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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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6
1、从负债结构角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负债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26,314.97 82.58% 25,888.90 86.63%
短期借款 16,417.05 51.52% 14,400.48 48.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88.67 0.28%--
应付票据 529.00 1.66% 1,131.30 3.79%
应付账款 7,003.84 21.98% 8,438.89 28.24%
预收款项 537.46 1.69% 245.50 0.82%
应付职工薪酬 155.50 0.49% 479.24 1.60%
应交税费 615.37 1.93% 422.73 1.41%
应付利息 114.95 0.36% 80.49 0.27%
其他应付款 3.12 0.01% 40.27 0.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0.00 2.67% 650.00 2.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52.92 17.42% 3,994.00 13.37%
长期借款 4,125.00 12.94% 2,475.00 8.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02 0.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27.92 4.48% 1,460.99 4.89%
负债合计 31,867.89 100.00% 29,882.91 100.00%
项目
2012.12.31 201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18,678.34 80.07% 17,865.20 87.07%
短期借款 10,481.78 44.93% 11,230.87 54.74%
交易性金融负债 12.96 0.06%--
应付票据 1,978.13 8.48%--
应付账款 4,657.23 19.97% 5,118.91 24.95%
预收款项 152.57 0.65% 661.19 3.22%
应付职工薪酬 451.93 1.94% 288.20 1.40%
应交税费-108.88 -0.47% 502.43 2.45%
应付利息 20.55 0.09% 32.61 0.16%
其他应付款 32.07 0.14% 31.00 0.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 4.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48.40 19.93% 2,652.61 12.93%
长期借款 3,150.00 13.50% 2,650.00 12.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40 0.07% 2.61 0.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82.00 6.35%--
负债合计 23,326.74 100.00% 20,517.82 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为主。报告期内,该两项合计占公司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79.69%、64.90%、76.43%和 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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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7
(1)短期借款
总体来说,短期借款的增长与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的增长是保持一致的。
2012 年底,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0,481.78 万元,较 2011 年末下降了约
749.0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的长期借款有所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和长期借款合计增加 1,500万元,所以短期借款的金额相应有所下降。
2013年底,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4,400.48万元,较 2012年底增加 3,918.7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合计减少 1,025 万元,且公司的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投入较多,所以需要通过增加短期借款来筹措日常经营所必须的资金。
2014年 6月底,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16,417.05万元,较 2013年底增加
2,016.56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的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资金投入较多,且公
司的营业收入继续增长,所以需要通过增加短期借款筹措日常经营所必须的资金。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的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应付供应商的承兑汇票。
2012年底至 2014 年 6月底,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 1,978.13 万元、1,131.30
万元和 529.00万元,主要为购买原材料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款和募投项目的工程款、设备款。2011年-2012 年,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比较稳定,均在 5,000 万元左右。2013年底及 2014年 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438.89万元和 7,003.84万元,
较以前年度增加幅度较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 2013 年开始,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规模较大,部分工程款项和设备款项在期末还未支付。
(4)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预收账款的金额一直较小,主要是由于公司的阻燃剂产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且生产周期较短,一贯以来客户的信用记录良好,违约风险较小,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维护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实行较为宽松的预收账款政策。
(5)应交税费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8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增值税 46.78 -8.16 -151.52 -17.78
企业所得税 450.27 415.14 31.00 190.46
个人所得税 7.30 5.59 5.13 280.6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55 1.63 3.12 25.40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13.25 1.16 2.23 18.14
水利建设基金 6.05 5.94 - 4.51
印花税 1.45 1.43 1.16 1.08
房产税 27.67
土地使用税 44.03
合计 615.37 422.73 -108.88 502.43
2011 年公司对全体股东现金分红 3,000 万元,年底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280万元左右主要为替自然人股东的代扣代缴部分。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的变动及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关联方余额-- 1.07 -
非关联方余额 3.12 40.27 31.00 31.00
合计 3.12 40.27 32.07 31.00
2011年底、2012 年底、2013年底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北京理工大学提前支付给公司的“863 计划”专用基金。2012 年底其他应付款中 1.07 万元为应付公
司高管郑永祥。
(7)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的变动及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政府补助 1,427.92 1,460.99 1,482.00 -
合计 1,427.92 1,460.99 1,482.00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建【2012】333 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2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99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评估)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公司于 2012年 12 月收到临海市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款 14,820,000.00 元,用于补助公司
高效环保无卤阻燃剂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上述款项于收到时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并在上述项目完工后,按照项目折旧进度分期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2013年度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210,140.56元,2014 年 1-6月结转至
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330,657.22元。
2、从偿债能力角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表:
财务指标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倍) 1.09 1.17 1.45 1.42
速动比率(倍) 0.85 0.90 1.19 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99% 53.83% 50.55% 54.12%
财务指标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万元) 2,151.28 5,025.24 4,862.06 7,796.38
净利润(万元) 2,312.05 5,883.13 5,372.87 5,018.68
利息保障倍数 5.56 7.64 8.09 7.96
附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费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1-2013 年相关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
公司名称
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资产负债率(%)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雅克科技(SZ:002409)
5.97 8.50 8.12 5.47 7.45 6.81 12.90 8.91 10.11
阳谷华泰(SZ:300121)
3.53 1.03 0.93 2.97 0.77 0.78 24.36 47.12 57.65
宝莫股份(SZ:002476)
10.86 8.25 5.90 9.15 6.99 5.11 6.38 7.51 10.37
瑞丰高材(SZ:300243)
2.25 1.99 1.47 1.85 1.66 1.12 40.83 43.52 46.87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5.65 4.94 4.10 4.86 4.22 3.45 21.12 26.77 31.25
本公司 1.42 1.45 1.17 1.19 1.19 0.90 54.12 50.55 53.83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主要原因是雅克科技、阳谷华泰、宝莫股份和瑞丰高材均于近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在成功募集到资金后,上述公司的流动资产快速上升,因此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要高于非上市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0
公司。
为了减轻偿债压力,优化负债结构,公司减少了短期借款的比重,公司在2011年和 2012年新增的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650万元和 1,500万元,公司的长期借款均作为募投项目的专项贷款,因此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公司管理层认为:2011年-2013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水平整体比较稳定,说明随着公司近年来尽管受到产能的限制,但仍然能够保持稳定发展。而且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银企关系良好,银行授信额度充足,为公司债务的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形成简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
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比例
一、营业收入 34,680.65 100.00% 64,508.57 100.00%
减:营业成本 27,744.92 80.00% 50,634.67 78.4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2.67 0.30% 255.74 0.40%
销售费用 1,498.67 4.32% 2,878.87 4.46%
管理费用 1,603.03 4.62% 3,466.98 5.37%
财务费用 516.24 1.49% 972.11 1.51%
资产减值损失 121.13 0.35% 123.83 0.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4.61 -1.17% 328.90 0.51%
投资收益 32.15 0.09% 422.46 0.65%
二、营业利润 2,721.52 7.85% 6,927.71 10.74%
加:营业外收入 71.61 0.21% 164.77 0.26%
减:营业外支出 43.37 0.13% 61.38 0.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57 0.02%--
三、利润总额 2,749.77 7.93% 7,031.11 10.90%
减:所得税费用 437.72 1.26% 1,147.98 1.78%
四、净利润 2,312.05 6.67% 5,883.13 9.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558.39 7.38% 5,139.82 7.97%
项目
2012 年 2011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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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
一、营业收入 64,113.09 100.00% 61,395.14 100.00%
减:营业成本 49,646.36 77.44% 49,437.77 80.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2.09 0.42% 222.68 0.36%
销售费用 3,689.27 5.75% 2,287.30 3.73%
管理费用 3,448.46 5.38% 2,626.70 4.28%
财务费用 648.84 1.01% 985.37 1.60%
资产减值损失 135.60 0.21%-50.00 -0.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96 -0.02%--
投资收益 3.83 0.01% 5.12 0.01%
二、营业利润 6,263.34 9.77% 5,890.44 9.59%
加:营业外收入 176.02 0.27% 175.56 0.29%
减:营业外支出 49.82 0.08% 61.40 0.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4 0.00%--
三、利润总额 6,389.55 9.97% 6,004.60 9.78%
减:所得税费用 1,016.68 1.59% 985.92 1.61%
四、净利润 5,372.87 8.38% 5,018.68 8.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239.89 8.17% 4,871.12 7.93%
2012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1年增长 4.43%,扣非后净利润增长了 7.57%;
2013年,公司的营业收入较 2012年增长 0.62%,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2年同期下
降约 1.91%;2014 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3年 1-6月增长 12.84%,扣非后
净利润同比下降 6.5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速度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化所导致,具体分析详见本节“(四)、毛利率变动分析”。
(二)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如下图所示(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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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收入类别及产品类别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主营业务收入 34,659.48 64,336.42 63,759.83 60,899.77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94% 99.73% 99.45% 99.19%
其他业务收入 21.17 172.15 353.27 495.37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 0.06% 0.27% 0.55% 0.8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阻燃剂 29,916.27 86.31% 55,444.57 86.18%
聚氨酯阻燃剂 19,364.35 55.87% 32,516.93 50.54%
工程塑料阻燃剂 10,551.92 30.44% 22,927.63 35.64%
2、聚合物多元醇 4,703.69 13.57% 8,731.82 13.57%
3、其他 39.52 0.11% 160.03 0.25%
合计 34,659.48 100.00% 64,336.42 100.00%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阻燃剂 51,463.52 80.71% 45,572.63 74.83%
聚氨酯阻燃剂 30,690.4 48.13% 27,433.76 45.05%
工程塑料阻燃剂 20,773.12 32.58% 18,138.87 29.78%
2、聚合物多元醇 12,060.70 18.92% 14,942.38 24.54%
3、其他 235.60 0.37% 384.75 0.63%
合计 63,759.83 100.00% 60,899.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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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益,以及销售少量原材料聚醚 PPG 等,金额及占比均很小。
从产品大类来看,阻燃剂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最高。报告期内,阻燃剂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 70%以上,且逐年提高,占比从 2011 年的 74.83%增
长到 2014年上半年的 86.31%。
从阻燃剂的细分产品来看,聚氨酯阻燃剂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占比从2011 年的 45.05%逐渐增加到 2014 年上半年的 55.87%;报告期内,公司的工程
塑料阻燃剂销售收入保持平稳,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9.78%、32.58%、35.64%
和 30.44%。
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销售收入始终保持增长,2012年和 2013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12.93%和 7.74%,2014 年上半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销售收入较 2013
年上半年增长 13.63%。
各类阻燃剂产品在报告期内的销量及价格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销量
(千克)
平均单价
(元/千克)
销量
(千克)
平均单价
(元/千克)
聚氨酯阻燃剂 13,741,104.00 14.09 22,465,985.00 14.47
工程塑料阻燃剂 6,130,146.00 17.21 13,433,450.00 17.07
阻燃剂合计 19,871,250.00 15.06 35,899,435.00 15.44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销量
(千克)
平均单价
(元/千克)
销量
(千克)
平均单价
(元/千克)
聚氨酯阻燃剂 21,841,482.35 14.05 18,135,946.90 15.13
工程塑料阻燃剂 12,295,693.00 16.89 9,276,198.00 19.55
阻燃剂合计 34,137,175.35 15.08 27,412,144.90 16.62
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变化的具体原因如下:
(1)聚氨酯阻燃剂
公司的聚氨酯阻燃剂主要包括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和聚氨酯软泡阻燃剂,销量总体上保持增长趋势。
2011 年-2013 年公司聚氨酯软泡阻燃剂销量分别为 9,524.06 吨、9,336.06
吨、7,837.11吨,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受美国加州 65 号提案的影响,
自 2012年 10月份起,公司的 TDCP及相关复配产品销售规模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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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
为了应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加大了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另一方面加大新产品 504L 及其复配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尤其是拓展的市场领域,如汽车座椅领域,目前公司已经成功实现对部分汽车座椅厂家的销售。同时,待 504L 产品逐渐获得市场的认可之后,公司的软泡阻燃剂销售将实现正常的增长。
2014 年上半年,公司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销量为 4,419.25 吨,较 2013 年
上半年的 3,619.21 吨增长约 22.11%,主要原因为 TDCP 及其复配产品市场有所
回暖,销量同比增加 514.29吨。
对于聚氨酯硬泡阻燃剂而言,由于国内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报告期内,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下游客户主要分布在国外市场,由于美国的建筑领域使用聚氨酯硬泡在近年来快速增长,因此公司硬泡阻燃剂销量亦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1年至 2014 年上半年分别销售 8,611.89 吨、12,505.43 吨、13,992.97 吨和
8,919.44吨。
阻燃聚氨酯硬泡主要应用在建筑保温材料、管道保温材料等领域,其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得到普遍的应用,市场空间巨大。而国内聚氨酯保温材料行业的市场处于发展初期,聚氨酯在保温材料中的应用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3)工程塑料阻燃剂
以 BDP为代表的工程塑料阻燃剂在近年来开始得到广泛应用,2008年以前,中国的阻燃剂生产企业尚不具备研发、生产 BDP的能力,在中国境内只有日本大八与日本 Adeka等跨国公司所设立的分厂在进行生产。2008年以后,万盛股份、雅克科技等国内行业龙头相继成功将 BDP 产业化,日本大八化学等跨国公司也开始大规模扩大在中国境内工厂的生产能力。
2008 年,公司小规模量产的工程塑料阻燃剂产品很快受到市场认可,实现1,465.05 吨的销售量。2009 年开始,随着万盛科技相应生产车间的陆续达产,
公司工程塑料阻燃剂的生产能力得到提升,2011 年工程塑料阻燃剂销量为9,276.20吨,销售收入为 18,138.87万元。
2012 年,公司的工程塑料阻燃剂销量较 2011 年增长 32.55%,销售收入较
2011年上升 14.52%;2013年,公司的工程塑料阻燃剂销量为 13,433.45 吨,较
2012年增加约 9.25%,销售收入约为 22,927.63 万元,较 2012年上升 10.37%,
主要原因为市场供需渐趋平衡,公司的订单增加。2014 年上半年,公司的工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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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阻燃剂销量为 6,130.15吨,较 2013 年上半年的 6,115.88吨略有增长。
2、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 15,827.29 45.67% 32,051.45 49.82%
境外 18,832.19 54.33% 32,284.97 50.18%
合计 34,659.48 100.00% 64,336.42 100.00%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 26,984.96 42.32% 26,991.54 44.32%
境外 36,774.87 57.68% 33,908.23 55.68%
合计 63,759.83 100.00% 60,899.77 100.00%
2012年公司的内销比例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 2012年公司的聚合物多元醇销售收入较 2011年继续下降 19.29%;而聚合物多元醇主要用于内销。
2013年公司的内销比例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对沙伯公司(SABIC)等大客户的销售在 2012年 1-9月由于 VANDONSUN公司还没有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该公司的销售计入境外销售,而在 2013 年记入境内销售部分。
2014 年上半年,公司的外销比例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公司聚氨酯阻燃剂的销量增幅较大,且外销占比较高;工程塑料阻燃剂的销量较为平稳,且内销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各类阻燃剂产品的销售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内销收入外销收入内销收入外销收入
聚氨酯阻燃剂 6,046.30 13,318.05 13,100.15 19,416.78
工程塑料阻燃剂 6,532.18 4,019.74 12,041.77 10,885.87
阻燃剂合计 12,578.48 17,337.79 25,141.92 30,302.65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内销收入外销收入内销收入外销收入
聚氨酯阻燃剂 10,340.24 20,350.17 9,968.5 17,465.26
工程塑料阻燃剂 6,526.29 14,246.83 4,801.11 13,337.76
阻燃剂合计 16,866.52 34,597.00 14,769.61 30,803.0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聚氨酯阻燃剂的内销和外销收入均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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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
工程塑料阻燃剂的需求比较集中,客户主要包括沙伯公司(SABIC)、拜耳、三星等公司。2012 年工程塑料阻燃剂内销收入较 2011年增加 35.93%,外销收入
增加 6.82%。
2013年公司工程塑料的内销收入较 2012 年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香港万盛或者 VANDONSUN 公司向位于广州南沙的沙伯公司(SABIC)工厂销售工程塑料阻燃剂。2012年 10月 VANDONSUN 公司被并入公司合并报表之前,公司向沙伯公司(SABIC)的销售收入计作外销收入。2012 年 10 月之后,公司对沙伯公司(SABIC)公司的销售计作内销收入。2012年,公司对 VANDONSUN 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3,304.98 万元,2013年,公司对 SABIC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5,913.93
万元。
3、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上半年收入 34,659.48 100.00% 30,623.24 47.60%
下半年收入-- 33,713.18 52.40%
全年收入 34,659.48 100.00% 64,336.42 100.00%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上半年收入 33,602.89 52.70% 30,753.45 50.50%
下半年收入 30,156.94 47.30% 30,146.32 49.50%
全年收入 63,759.83 100.00% 60,899.77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总体来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不明显,上半年和下半年销售收入基本相当。
(三)利润来源分析
公司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毛利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 月 2013 年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1、阻燃剂 6,578.75 94.93% 13,179.12 95.40%
聚氨酯阻燃剂 4,507.77 65.04% 9,428.54 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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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塑料阻燃剂 2,070.98 29.88% 3,750.58 27.15%
2、聚合物多元醇 351.73 5.08% 605.27 4.38%
3、其他-0.04 0.00% 30.36 0.22%
合计 6,930.45 100.00% 13,814.76 100.00%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1、阻燃剂 13,362.86 92.50% 10,607.98 89.13%
聚氨酯阻燃剂 10,104.43 69.94% 8,073.38 67.84%
工程塑料阻燃剂 3,258.44 22.56% 2,534.60 21.30%
2、聚合物多元醇 1,023.70 7.09% 1,226.85 10.31%
3、其他 59.53 0.41% 66.45 0.56%
合计 14,446.09 100.00% 11,901.29 10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阻燃剂产品是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2011 年至2014 年 1-6 月,公司阻燃剂产品的毛利贡献率分别为 89.13%、92.50%、95.40%
和 94.93%,保持增长趋势。在阻燃剂产品中,聚氨酯阻燃剂系列产品的毛利贡
献率最大,2011年至 2014年 1-6月分别为 67.84%、69.94%、68.25%和 65.04%。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受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影响,其中销售成本又受到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进项税转出等因素的影响。2012 年、2013 年和2014年 1-6月,各主要因素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变动的贡献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年 1-6 月较上年变动(年化)
2013年
较上年变动
2012年
较上年变动
主营业务毛利额变动 46.14 -631.34 2,544.8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变动 4,982.55 576.59 2,860.06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 4,936.41 1,207.92 315.25
其中:直接材料 4,103.75 505.51 -177.67
直接人工 141.92 78.20 143.33
制造费用 1,009.02 140.96 270.80
进项税转出-469.54 137.00 9.76
公司 2012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1 年增加 2,860.06 万元,但同期主营业
务成本增加 315.25 万元,作为主营业务成本重要部分的直接材料减少 177.67万
元,从而使得公司 2012年主营业务毛利增长较快。
2013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2 年下降 631.34 万元,其中,主营业
务收入增加 576.59 万元,但同期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1,207.92 万元,从而使得
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2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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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 月 2013 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1、阻燃剂 6,578.75 21.99% 13,179.12 23.77%
聚氨酯阻燃剂 4,507.77 23.28% 9,428.54 29.00%
工程塑料阻燃剂 2,070.98 19.63% 3,750.58 16.36%
2、聚合物多元醇 351.73 7.48% 605.27 6.93%
3、其他 -0.04 -0.10% 30.36 18.97%
合计 6,930.45 20.00% 13,814.76 21.47%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1、阻燃剂 13,362.86 25.97% 10,607.98 23.28%
聚氨酯阻燃剂 10,104.43 32.92% 8,073.38 29.43%
工程塑料阻燃剂 3,258.44 15.69% 2,534.60 13.97%
2、聚合物多元醇 1,023.70 8.49% 1,226.85 8.21%
3、其他 59.53 25.27% 66.45 17.27%
合计 14,446.09 22.66% 11,901.29 19.54%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有一定的波动,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54%、22.66%、21.47%和 20.00%,阻燃剂产品毛利率分别
为 23.28%、25.97%、23.77%和 21.99%。
(1)2012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1年提高的原因
201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 2011年,主要是因为原材料成本的降低以及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原材料成本降低
2012年公司阻燃剂和聚合物多元醇的六种原材料较 2011年均呈下降趋势。
2012年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变化表
单位:元/千克
原材料
2012年 2011 年
单价增长率单价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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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丙烷 10.19 -17.95% 12.42 -
环氧氯丙烷 10.06 -13.74% 11.67 -
苯酚 9.08 -17.26% 10.97 -
双酚 A 10.50 -28.67% 14.72 -
三氯氧磷 3.95 -5.11% 4.16 -
聚醚 PPG 10.83 -17.75% 13.17 -
2)产品结构的优化
2012年,公司毛利率较低的聚合物多元醇产品毛利占比进一步降低,从 2011年的 10.31%降低至 2012年的 7.09%。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毛利(万元)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万元)毛利率毛利占比
1、阻燃剂 13,362.86 25.97% 92.50% 10,607.98 23.28% 89.13%
聚氨酯阻燃剂 10,104.42 32.92% 69.95% 8,073.38 29.43% 67.84%
工程塑料阻燃剂 3,258.44 15.69% 22.56% 2,534.60 13.97% 21.30%
2、聚合物多元醇 1,023.70 8.49% 7.09% 1,226.85 8.21% 10.31%
3、其他 59.53 25.27% 0.41% 66.45 17.27% 0.56%
合计 14,446.09 22.66% 100.00% 11,901.29 19.54% 10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2 年公司的各类产品毛利率均有提高,而且高毛利率的产品占比也有提高。
(2)2013 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2 年下降的原因
2013 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较 2012 年下降 1.19 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聚氨酯
阻燃剂产品毛利率下降 3.92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
竞争状况的影响,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2012 年、2013年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收入占聚氨酯阻燃剂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72%和
55.79%,但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产品的毛利率从 2012 年的 25.13%降低至 2013 年
的 15.88%。
公司 2013年聚氨酯阻燃剂毛利率下降的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数量
2013年较 2012年聚氨酯阻燃剂毛利率下降-3.92%
其中:(1)聚氨酯软泡毛利率影响-0.54%
(2)聚氨酯硬泡毛利率毛利率影响-3.38%
根据上表,导致 2013 年聚氨酯阻燃剂毛利率下降最主要的原因是聚氨酯硬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10
泡毛利率的下降,而聚氨酯硬泡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 2013 年募投项目中硬泡阻燃剂产品 TCPP 刚开始试生产,导致折旧、人工、能耗等制造费用增加。同时,2013年由于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主要产品 TCPP的主要原材料环氧丙烷市场供应不正常,公司采购价格偏高,从而导致 2013 年聚氨酯硬泡毛利率下降。
(3)2014 年 1-6 月综合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的原因
2014年 1-6月,公司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的原因是聚氨酯阻燃剂产品的毛利率下降约 5.72%,其中,聚氨酯软泡阻燃剂的毛利率从 2013 年的 45.55%下
降到 38.53%,而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毛利率则从 2013年 15.88%下降到 12.61%。
公司聚氨酯软泡阻燃剂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聚氨酯软泡阻燃剂中毛利率较低的 TDCP及其复配产品有所回暖,销售收入占比增加。
聚氨酯硬泡阻燃剂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主要产品 TCPP移至募投项目新厂区生产,成本中的制造费用相对较高;
2)由于订单较多,公司 2014年上半年聚氨酯硬泡阻燃剂销售收入中含有部分外购产品,而外购产品的毛利率较低。
待公司募投项目进入正式生产阶段之后,生产规模扩大,制造费用占成本比重将会下降,毛利率下降趋势将会得到扭转。
2、各类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及聚合物多元醇的销售单价及单位生产成本如下表所示:
各类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千克
项目
时间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阻燃剂聚合物多元醇
销售
单价
2014年 1-6月 14.09 17.21 15.06 13.62
2013年 14.47 17.07 15.44 13.13
2012年 14.05 16.89 15.08 12.93
2011年 15.13 19.55 16.62 14.98
单位
成本
2014年 1-6月 10.81 13.83 11.74 12.60
2013年 10.28 14.28 11.77 12.2012年 9.43 14.24 11.16 11.83
2011年 10.68 16.82 12.76 13.75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2 年,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大多出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11
不同程度的下降,但是总体来讲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更大一些。2013 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增幅为 0.36 元/千克,平均单位成本增加 0.61 元/
千克。2013 年,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销售单价较 2012 年增加 0.2 元/千克,单
位成本增加 0.39元/千克。因此,2013年公司阻燃剂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较 2012
年相比均有所下降。2014 年 1-6 月公司阻燃剂产品的销售单价下降了 0.38 元/
千克,但同期单位成本仅下降 0.03元,因此,2014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毛利率
和综合毛利较 2013 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各类产品毛利率的变化,受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两因素的变动影响。通过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的影响因素分析可以看出:2012 年,各类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均为正,而且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均超过销售单价的影响,所以 2012 年的毛利率较 2011年上升。在 2013年,除工程塑料阻燃剂和聚合物多元醇的毛利率比较稳定,成本和销售单价的变动幅度基本相当。而聚氨酯阻燃剂的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大于销售单价的上升幅度,从而导致 2013年聚氨酯阻燃剂毛利率下降 3.92
个百分点。在 2014 年,聚氨酯阻燃剂的销售单价有所下降,而单位成本反而有所上升,导致 2014 年上半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的毛利率较 2013 年降低 5.72 个
百分点;工程塑料阻燃剂则相反,销售单价有所上升而单位成本则下降,导致2014年上半年公司工程塑料阻燃剂的毛利率上升了 3.27个百分点。
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因素分析表
项目
工程塑料
阻燃剂
聚氨酯
阻燃剂
阻燃剂
聚合物
多元醇
2014年 1-6月毛利率 19.63% 23.28% 21.99% 7.48%
2014年 1-6月毛利率较 2013年增加百分点
3.27%-5.72%-1.78% 0.55%
其中:单价影响毛利率 0.71%-1.92%-1.97% 3.37%
成本影响毛利率 2.56%-3.79% 0.19%-2.83%
2013年毛利率 16.36% 29.00% 23.77% 6.93%
2013年毛利率较 2012 年增加百分点 0.67%-3.92%-2.20%-1.56%
其中:单价影响毛利率 0.85% 1.96% 1.77% 1.39%
成本影响毛利率-0.18%-5.89%-3.96%-2.94%
2012年毛利率 15.69% 32.92% 25.97% 8.49%
2012年毛利率较 2011 年增加百分点 1.71% 3.50% 2.69% 0.28%
其中:单价影响毛利率-13.54%-5.40%-7.89%-14.52%
成本影响毛利率 15.25% 8.90% 10.57% 14.79%
2011年毛利率 13.97% 29.43% 23.28% 8.21%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的波动主要是受成本的影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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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较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占据较大比例。随着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产品的售价也会随之调整。
3、主营业务毛利率结构化分析
通过因素分析法,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增加额-1.48%-1.18% 3.11%-
影响因素分析:
聚氨酯阻燃剂毛利率影响额-1.65%-1.19% 2.59%-
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影响额 0.15% 0.72% 0.95%-
聚合物多元醇毛利率影响额 0.07%-0.66%-0.41%-
主营业务——其他毛利率影响额-0.05%-0.05%-0.02%-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2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1 年上升了 3.11 个百
分点,主要受益于聚氨酯阻燃剂毛利率的提高。同时,工程塑料阻燃剂的毛利率也开始回升,从而整体上提高了公司在 2012 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3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下降了 1.19 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是聚氨酯阻燃剂的毛利率下降较多。
2014 年 1-6 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了 1.48 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是聚氨酯阻燃剂的毛利率下降较多。
4、内销和外销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内销与外销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内销 3,266.48 20.64% 7,849.50 24.49%
外销 3,663.97 19.46% 5,965.26 18.48%
合计 6,930.45 20.00% 13,814.76 21.47%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内销 6,241.31 23.13% 5,426.12 20.10%
外销 8,204.78 22.31% 6,475.17 19.10%
合计 14,446.09 22.66% 11,901.2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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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阻燃剂产品的内外销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阻燃剂产品内销 3,080.14 24.49% 7,365.15 29.29%
阻燃剂产品外销 3,498.61 20.18% 5,813.97 19.19%
阻燃剂合计 6,578.75 21.99% 13,179.12 23.77%
项目
2012年 2011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阻燃剂产品内销 5,402.37 32.03% 4,442.32 30.08%
阻燃剂产品外销 7,960.50 23.01% 6,165.66 20.02%
阻燃剂合计 13,362.86 25.97% 10,607.98 23.28%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毛利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外销,主要原因是公司为突出阻燃剂主业,逐渐减少了毛利率较低的聚合物多元醇的内销业务,该类产品全年销售收入逐年下降,使得公司内销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
单就阻燃剂产品而言,阻燃剂产品的内销毛利率要高于外销毛利率。具体而言,主要是由于软泡阻燃剂的内销比例较高,且毛利率较高;而硬泡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相对较低,且主要用于出口。由于公司的软泡阻燃剂产品具有较强的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能够不断推出适应不同客户需求的创新产品,因此能够获得新产品导入期和成长期的较高利润率。并且该类产品客户较为分散,软泡阻燃剂占客户产品成本的比例较低,对于价格的敏感性不强。因此,公司对软泡阻燃剂产品的定价能力较强,导致公司内销阻燃剂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外销阻燃剂产品。
2013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内销毛利率和外销毛利率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对 SABIC 等大客户的销售在 2012 年 1-9月由于 VANDONSUN 公司还没
有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该公司的销售计入境外销售,而在 2013 年记入境内销售部分。由于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相对较低,从而导致 2013 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内销毛利率较 2012年下降。
2、公司的外销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毛利率下降幅度
较大。
2014年 1-6月,公司阻燃剂产品外销毛利率略微上升,而内销毛利率较 2013年下降 4.8 个百分点,导致公司阻燃剂产品毛利率下降 1.78 个百分点。而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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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聚氨酯软泡阻燃剂中毛利率较低的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增加。
5、与相近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公司与相近行业的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11年至 2013年的毛利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相当。
其中雅克科技与公司所处行业及所生产的产品最为接近,该公司主要生产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而公司主要产品中还包括聚氨酯软泡阻燃剂,该类产品因为客户比较分散,单个客户的采购量较小,毛利率相对较高。
发行人与雅克科技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1)综合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发行人与雅克科技 2011-2013年的综合毛利率等数据如下:
由上表可见,2011-2013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雅克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高出
4.06、5.53和 3.45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的产品结构以及内外销收入结构
不同导致。
经比较,2011-2013年发行人阻燃剂占营业收入比重略低于雅克科技,发行人阻燃剂产品毛利率较雅克科技分别高出 8.87、10.03和 7.23个百分点。
公司名称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雅克科技(SZ:002409) 18.02% 17.13% 15.48%
阳谷华泰(SZ:300121) 17.44% 18.45% 19.94%
宝莫股份(SZ:002476) 16.94% 15.09% 19.68%
瑞丰高材(SZ:300243) 21.03% 19.96% 17.58%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18.36% 17.66% 18.17%
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21.47% 22.66% 19.54%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雅克科技综合毛利率 18.02% 17.13% 15.48%
万盛股份综合毛利率 21.47% 22.66% 19.54%
雅克科技阻燃剂占销售收入比重
87.39% 85.54% 79.45%
万盛股份阻燃剂占销售收入比重
86.18% 80.71% 74.83%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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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阻燃剂之外的其他产品占营业收入比重,雅克科技略低于发行人,但雅克科技除阻燃剂之外的其他产品毛利率分别较发行人高出 12.38、15.34 和 21.13
个百分点。
因此,发行人与雅克科技综合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分别受到阻燃剂产品和除阻燃剂之外的其他产品之间的影响额如下表:
年份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发行人与雅克科技综合毛利率差异 3.45% 5.53% 4.06%
其中:(1)阻燃剂产品毛利率影响 4.96% 7.13% 5.84%
(2)其他产品毛利率影响-1.50%-1.60%-1.77%
注:上表中阻燃剂产品毛利率影响=(发行人阻燃剂毛利率-雅克科技综合毛利率)*发行人阻燃剂销售占比;其他产品毛利率影响=(发行人除阻燃剂之外其他产品毛利率-雅克科技综合毛利率)*发行人除阻燃剂之外其他产品销售占比
综合上述因素,因为雅克科技阻燃剂产品毛利率较发行人阻燃剂产品毛利率低 7-10 个百分点,但是除阻燃剂之外的其他产品毛利率较发行人其他产品的毛利率高 12-21个百分点,导致 2011-2013 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较雅克科技分别高出 4.06、5.53和 3.45个百分点。
另外一方面,发行人与雅克科技综合毛利率的差异与境内外销售结构不同也有关系,发行人和雅克科技的内外销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
名称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发行人
内销 49.69% 24.49% 42.09% 23.13% 43.96% 20.10%
外销 50.05% 18.48% 57.36% 22.31% 55.23% 19.10%
雅克科技阻燃剂毛利率 16.54% 15.94% 14.41%
万盛股份阻燃剂毛利率 23.77% 25.97% 23.28%
雅克科技阻燃剂占销售收入比重
87.39% 85.54% 79.45%
万盛股份阻燃剂占销售收入比重
86.18% 80.71% 74.83%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雅克除阻燃剂之外其他产品毛利率
28.28% 24.15% 20.82%
发行人除阻燃剂之外其他产品毛利率
7.15% 8.81% 8.44%
雅克除阻燃剂之外的产品占销售收入比重
12.61% 14.46% 20.55%
发行人除阻燃剂之外的产品占销售收入比重
13.82% 19.29% 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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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 21.47% 100.00% 22.66% 100.00% 19.54%
发行人阻燃剂
内销 45.35% 29.29% 32.77% 32.03% 32.41% 30.08%
外销 54.65% 19.19% 67.23% 23.01% 67.59% 20.02%
合计 100.00% 23.77% 100.00% 25.97% 100.00% 23.28%
雅克科技
内销 22.69% 24.76% 20.29% 23.92% 23.34% N/A
外销 77.31% 16.04% 79.71% 15.40% 76.66% N/A
合计 100.00% 18.02% 100.00% 17.13% 100.00% 15.48%
从上表可以看出,雅克科技所有产品当中以外销为主,外销比例将近 80%,而同发行人一样,外销的毛利率一般比较低。而 2011-2013年发行人外销比例分别为 55.23%、57.36%和 50.05%;阻燃剂产品的外销比例分别为 67.59%、67.23%
和 54.65%。根据行业销售特点,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外销比例比较大,该两
类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而软泡阻燃剂内销比例比较大,且软泡阻燃剂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2)阻燃剂产品毛利率差异原因
公司与雅克科技的阻燃剂产品毛利率差异主要因为阻燃剂产品结构不同。
发行人 2011-2013年阻燃剂产品结构如下:
而根据相关研究报告,雅克科技的阻燃剂产品主要为硬泡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根据其年报,2011-2013年雅克科技阻燃剂产品毛利率 14.41%、15.94%
和 16.54%。发行人阻燃剂产品和雅克科技阻燃剂产品之间的毛利率差额受到软
泡阻燃剂、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分别的影响额如下: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发行人与雅克科技阻燃剂产品毛利率差异 7.23% 10.03% 8.87%
其中:(1)软泡阻燃剂毛利率差异影响 7.52% 7.46% 6.93%
(2)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差异影响-0.29% 2.57% 1.93%
注:上表中软泡阻燃剂毛利率差异影响=(发行人软泡阻燃剂毛利率-雅克科技阻燃剂毛利率)*发行人阻燃剂产品中软泡阻燃剂销售占比;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差异影响=(发行人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雅克科技阻燃剂毛利率)*发行人阻燃剂产品中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销售占比。
根据上表,发行人与雅克科技阻燃剂产品毛利率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和雅克科技的阻燃剂产品结构不同,发行人的阻燃剂产品中 30%左右为毛利率项目 2013年 2012 年 2011年
发行人聚氨酯软泡阻燃剂销售收入占比 22.28% 24.68% 26.65%
发行人聚氨酯软泡阻燃剂毛利率 45.55% 40.33% 34.17%
发行人聚氨酯硬泡和工程塑料销售收入占比 61.41% 56.03% 48.58%
发行人聚氨酯硬泡和工程塑料毛利率 16.15% 19.6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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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的软泡阻燃剂,而且软泡阻燃剂对发行人与雅克科技之间毛利率差异影响一直保持在 7个百分点左右。
发行人软泡阻燃剂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是发行人在软泡阻燃剂行业从业多年,客户数量较多。跟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相比,单个客户的采购规模相对较小、但对产品的需求具有个性化的特点,公司会根据客户不同的要求推荐相对适合的产品,并对其生产和配方改进提供技术支持,因此客户黏性较高,该类产品的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而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原因是该类产品客户一般规模比较大,且单个客户采购量较大,所以毛利率相对较低。
(3)公司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跟雅克科技阻燃剂的毛利率差异比较
2011-2013年,发行人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产品的毛利率与雅克科技阻燃剂产品毛利率的比较如下:
根据上表,发行人的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在 2011-2012 年较雅克科技分别高出 2.98 和 3.70 个百分点,而 2013 年发行人该两类产品毛利率略低于
雅克科技。
2011-2012年发行人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产品毛利率高于雅克科技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运费差异影响。
从上表可以看出,雅克科技 2011-2012 年外销收入均为发行人的两倍以上,但是其销售费用中的运费均低于发行人,发行人销售费用中的运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雅克科技分别高 1.80和 2.53个百分点。该差异导致 2011-2012 年发行人硬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雅克科技阻燃剂(A) 16.54% 15.94% 14.41%
发行人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B)
16.15% 19.64% 17.39%
B-A -0.39% 3.70% 2.98%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发行人运费 2,391.44 2,866.24 2,007.65
发行人营业收入 64,508.57 64,113.09 61,395.14
发行人外销收入 32,284.97 36,774.87 33,908.23
发行人运费/营业收入 3.71% 4.47% 3.27%
雅克科技运费 2,454.31 2,049.27 1,473.45
雅克科技营业收入 130,941.98 105,375.25 100,526.15
雅克科技外销收入 101,234.28 83,992.92 77,065.86
雅克科技运费/营业收入 1.87% 1.94%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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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高于雅克科技阻燃剂毛利率。
而 2013 年发行人硬泡和工程塑料阻燃剂毛利率略低于雅克科技阻燃剂毛利率,剔除了上述运费影响因素之后,主要是由于 2013 年硬泡阻燃剂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2013年硬泡阻燃剂毛利率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产品的毛利率从 2012年的 25.13%降低至 15.88%,一方面原因是募投项目中的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产品
TCPP 生产线从 2013 年开始进行试生产,另一方面原因是 2013 年部分生产聚氨酯硬泡阻燃剂的原材料环氧丙烷采购价格偏高,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相应提高。
待公司 TCPP生产线进入正式生产阶段之后,该类产品的毛利率将会得到提升。
6、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单位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单位毛利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千克
2014年 1-6 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聚氨酯阻燃剂 3.28 4.20 4.63 4.45
工程塑料阻燃剂 3.38 2.79 2.65 2.73
阻燃剂 3.31 3.67 3.91 3.87
(五)产品单价及主要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的敏感
性分析
1、产品单价对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聚氨酯阻燃剂
变动 1% 0.44% 0.39% 0.19% 0.21%
变动 5% 2.17% 1.94% 0.94% 1.04%
工程塑料阻燃剂
变动 1% 0.24% 0.28% 0.25% 0.24%
变动 5% 1.20% 1.37% 1.24% 1.18%
聚合物多元醇
变动 1% 0.11% 0.11% 0.15% 0.20%
变动 5% 0.54% 0.53% 0.72% 0.98%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变动 1% 0.79% 0.78% 0.76% 0.79%
变动 5% 3.81% 3.73% 3.67% 3.81%
从上表可以看出,总体来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对产品价格的敏感系数不高。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当三种主要产品价格同时上涨 1%时,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将增长 0.8 个百分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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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材料成本对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环氧丙烷
变动 1%-0.17%-0.15%-0.13%-0.11%
变动 5%-0.83%-0.74%-0.64%-0.56%
环氧氯丙烷
变动 1%-0.03%-0.02%-0.07%-0.09%
变动 5%-0.15%-0.10%-0.34%-0.46%
苯酚
变动 1%-0.11%-0.14%-0.11%-0.10%
变动 5%-0.56%-0.68%-0.55%-0.51%
双酚 A
变动 1%-0.05%-0.06%-0.05%-0.07%
变动 5%-0.24%-0.28%-0.26%-0.34%
三氯氧磷
变动 1%-0.11%-0.11%-0.10%-0.08%
变动 5%-0.55%-0.57%-0.49%-0.40%
聚醚 PPG
变动 1%-0.06%-0.06%-0.08%-0.11%
变动 5%-0.32%-0.30%-0.42%-0.56%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变动 1%-0.53%-0.53%-0.54%-0.57%
变动 5%-2.65%-2.67%-2.70%-2.83%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对原材料价格敏感性同样较低,当所有六种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同时上涨 1%时,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下跌 0.55%左
右。
(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 月 2013年 2012 年 2011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57 --0.0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3.07 160.75 162.75 134.7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08.11 450.08 -6.66 5.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97 4.02 7.77 39.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18 240.79 --
所得税影响额-10.89 -112.35 -30.88 -31.97
合计-263.45 743.30 132.97 1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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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 2012 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且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很小。
公司 201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450.08万元,原因为公司 2013 年度衍生金融工具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以及交割产生投资收益所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金额为 240.79万元,原因为公司 2013年度作为无效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合约产生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交割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公司 2014年 1-6月的度非经常性损益中,“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的金额为-308.11万元,原因为公司 2014年 1-6月衍生金融工具产生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交割产生投资亏损所致。
(七)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占三项费用的比例及三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销售费用 1,498.67 41.42% 2,878.87 39.34%
管理费用 1,603.03 44.31% 3,466.98 47.38%
财务费用 516.24 14.27% 972.11 13.28%
合计 3,617.93 100.00% 7,317.97 100.00%
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0.43% 11.37%
项目
2012年 2011 年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销售费用 3,689.27 47.38% 2,287.30 38.77%
管理费用 3,448.46 44.29% 2,626.70 44.53%
财务费用 648.84 8.33% 985.37 16.70%
合计 7,786.57 100.00% 5,899.37 100.00%
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2.21% 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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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公司销售费用是归集和核算公司在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展览费,以及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运输费 1,224.98 2,391.44 2,866.24 2,007.65
产品认证费 4.49 153.37 448.27 -
工资福利社保费 118.62 195.38 190.89 103.26
广告、展览费 15.73 10.34 43.32 32.84
其他 134.85 128.34 140.55 143.55
合计 1,498.67 2,878.87 3,689.27 2,287.30
2012年销售费用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
(1)2012年运输费用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外销收入增加较多,特别
是发往欧洲地区的货物增多,而且从 2012 年开始船运公司对海运费进行了提价,所以导致 2012年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增长幅度较大。
(2)2012 年产品认证费增加 448.27 万,主要是 TCPP、BDP 等产品按照欧
盟《REACH》法规进行注册的费用。
2013年销售费用较 2012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
(1)公司在 2012年已经支付了大部分产品的欧盟 REACH法案产品认证费,
2013年需要认证的产品较少,导致 2013 年产品认证费减少将近 300万元。
(2)2013年运费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外销数量减少以及海运费价格下降;
项目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运费合计(万元) 2,391.45 2,866.24 2,007.65
内销运费(万元) 410.62 417.04 385.98
外销运费(万元) 1,980.83 2,449.20 1,621.67
其中:陆运费用 681.67 677.75 465.76
海运费用 1,276.97 1,770.60 1,155.90
加上计入存货或者成本中的海运费合计注
1,372.0 1,770.6 1,155.9
外销产品吨数(吨) 23,412.64 25,971.81 21,260.29
外销海运费单价(元/吨)
585.99 681.74 543.69
注:2013 年 7 月份子公司美国万盛开始运营之后,发往美国万盛的海运费计入美国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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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的存货或者营业成本。
根据上表,2013 年,外销数量同比下降 9.85%,同时 2013 年外销海运费平
均单价下降 14.04%,导致 2013 年运费总体下降 16.56%。经比较 2013 年外销运
费单价变动趋势与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如下图)变动趋势相一致:
数据来源:Wind资讯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2011-122012-032012-062012-092012-122013-032013-062013-092013-122014-032014-062011-092011-062011-03CCFI:综合指数(右轴) CCFI:澳新航线CCFI:地中海航线 CCFI:美东航线CCFI:美西航线900900960960102010201080108011401140120012001260126013201320(1998年1月1日=1000)(1998年1月1日=1000)800 8001000 10001200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2000(1998年1月1日=1000)(1998年1月1日=1000)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是核算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福利费及社会保险、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工会经费及教育经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职工薪酬 597.64 1,115.54 1,170.83 710.67
技术开发费 394.43 1,273.44 1,161.67 1,001.56
办公会务费 88.50 192.92 223.77 195.30
相关税金 80.41 138.73 122.54 126.57
业务招待费 59.08 100.22 126.15 65.96
折旧摊销费 135.18 195.99 185.19 173.84
其他 247.79 450.14 458.31 352.80
合计 1,603.03 3,466.98 3,448.46 2,626.70
3、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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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3
财务费用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利息支出 512.69 791.53 595.02 791.35
减:利息收入 12.86 119.43 47.71 68.17
汇兑损益-23.67 231.65 26.21 161.88
手续费支出 40.08 68.37 75.33 100.31
合计 516.24 972.11 648.84 985.37
自 2005年我国推行汇率改革以来,直到 2013年底,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持续升值,为积极应对汇率变动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两方面措施:一方面,公司在进口原材料需要支付美元时,通过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结算期一般为 75-90天,信用证到期后,公司继续与银行进行三到六个月的进口押汇或海外代付安排,延期支付美元货款;另一方面,公司在出口商品需要收回美元时,会将一部分美元应收账款通过融信达方式出售给国内的银行,以尽量缩短美元资产的持有时间。
通过以上方式,公司在报告期内始终将汇兑损益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
2012 年,公司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较 2011 年减少 196.33 万元,主要
是因为 2012年度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下调人民币借款基准利率使 2012年以浮动利率计息的贷款利息减少,同时公司短期借款本金有所减少。
2013 年,公司的财务费用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增加和汇兑损益增加。其中,公司的利息支出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借款规模增加约2,893.71万元。
2014 年 1-6 月,公司因为募投项目建设继续增加贷款,利息支出进一步增加。
(八)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月 2013 年 2012 2011年
计提的坏账准备 109.71 123.83 135.60 -50.00
存货跌价准备 11.43 ---
合计 121.13 123.83 135.6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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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总体金额较小,全部为计提的坏账准备。2011年计提的坏账准备为负数,主要为公司在当年收回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因此转回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2012 年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两家客户东莞市冠立海棉制品有限公司和东莞大亚泡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欠公司的货款时间较长,账龄均在一年以上。出于谨慎起见,公司对这两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共计 113.55万元。
2013年,公司应收账款增加 2,025.12 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资产减
值损失相应增加 123.83 万元。
2014 年 1-6 月,公司存货中的少量聚氨酯硬泡聚醚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所以公司计提了 11.43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九)营业外收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33.07 160.75 162.75 134.72
其他 38.55 4.02 13.27 40.84
合计 71.61 164.77 176.02 175.56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57 - 0.00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57 - 0.004 -
水利基金 34.22 61.38 44.31 60.25
公益性捐赠支出- 5.50 -
其他 0.58 -- 1.14
合计 43.37 61.38 49.82 61.40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总体金额较小,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1)2014 年 1-6 月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30,657.22 元,其中包括:
2012 年 12 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建【2012】333 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2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评估)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款 14,820,000.00 元,用于补助
公司高效环保无卤阻燃剂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上述款项于收到时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并在上述项目完工后,按照项目折旧进度分期结转至营业外收入。201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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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6月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330,657.22 元
(2)2013 年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60.75 万元,其中包括:
1)2012年 12 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建【2012】333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2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评估)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款 14,820,000.00 元,用于补
助公司募投项目高效环保无卤阻燃剂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上述款项于收到时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并在上述项目完工后,按照项目折旧进度分期结转至营业外收入。2013年度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210,140.56元。
2)2013年 8 月,根据临政发【2013】36号文件《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度临海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科技局补助款 968,600.00元。
3)2013 年 9 月,根据浙人社发【2012】239 号文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基地名单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助款 1,000.00元。
4)2013年 12 月,根据临财企【2013】32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2年度临海市外经贸企业政策兑现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 228,490.00元。
5)2013年 12 月,公司收到临海市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补助款 19,050.00元。
6)2013年 12 月,万盛科技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 180,250.00 元,其中:
国内展览摊位费补助 29,080.00元,加工贸易奖励 80,000.00元,出口信用保险
补助 60,670.00元,海关出证补助 10,500.00 元。
(3)2012 年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62.75 万元,其中包括:
1)2012年 5 月,根据临政发【2012】1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1 年度临海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万盛科技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30,000.00元。
2)2012年 5 月,根据临政发【2012】1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1 年度临海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790,000.00元。
3)2012 年 7 月,根据临经信【2012】37 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1 年临海市工业企业技改、厂房翻建补助的通知》,万盛科技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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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6
4)2012年 7 月,根据临市委发【2012】5号文件《关于表彰 2011年度“工业十强企业”、“工业十佳企业”、“功勋企业家”、“工业纳税大户”和“优秀工业企业”的通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 100,000.00元。
5)2012年 7 月,根据临财建【2012】7号文件《关于下拨 2011 年度临海市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 83,520.00 元。
6)2012年 10 月,根据临财企【2012】27号文件《关于 2011 年度临海市外经贸企业政策兑现(第一批)通知》,万盛科技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154,440.00元。
7)2012年 10 月,根据临财企【2012】27号文件《关于 2011 年度临海市外经贸企业政策兑现(第一批)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 169,552.00
元。
8)2012 年 11 月,根据浙财企【2012】336 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1 年度进出口公平贸易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 100,000.00
元。
(4)2011 年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34.72 万元,其中包括:
1) 2011 年 3 月,根据临工经【2011】6 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0 年临海市工业企业技改、达产项目、厂房翻建加层及村级标房补助的通知》,万盛科技收到临海市财政局新产品补助款 150,000.00 元。
2)2011 年 4 月,根据临外经贸【2010】66 号文件《关于拨付 2009 年度市级外经贸发展扶持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万盛科技收到临海市财政局专项补助资金 200,000.00元。
3)2011 年 4 月,根据临外经贸【2010】66 号文件《关于拨付 2009 年度市级外经贸发展扶持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专项补助资金50,000.00元。
4)2011 年 6 月,根据临政发【2011】5 号文件《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度临海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建设专项奖励资金 167,000.00元。
5)2011年 6 月,根据临市委发【2011】13号文件《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0 年度“工业十强企业”、“工业十佳企业”、“功勋企业家”、“工业纳税大户”和“优秀工业企业”的通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创新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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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励款 100,000.00 元。
6)2011年 10 月,根据临外经贸【2011】49号文件《关于拨付 2010年度市级外经贸发展扶持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临海市财政局补助款368,001.00元。
7)2011年 10 月,根据临外经贸【2011】49号文件《关于拨付 2010年度市级外经贸发展扶持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万盛科技收到浙江省财政厅补助款83,088.00元。
8)2011 年 11 月,根据浙财企【2011】306 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0 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浙江省财政厅补助款 17,200.00元。
9)2011 年 11 月,根据浙财教【2011】272 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1 年创新型示范和试点企业补助经费的通知》,公司收到浙江省财政厅补助款 200,000.00
元。
10)2011年 11 月,根据浙财企【2011】306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0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资金的通知》,万盛科技收到浙江省财政厅补助款11,900.00
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较为稳定,主要为水利基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85,651.94
- 41.4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5,651.94
- 41.41 -
水利建设基金 342,204.30 613,770.31 443,131.68 602,526.81
公益性捐赠支出- 55,000.00 -
其他 5,800.00 -- 11,434.00
合计 433,656.24 613,770.31 498,173.09 613,960.81
(十)出口退税情况
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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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适用出口退税率如下:
产品名称
报告期各期适用出口退税率
对应海关编码
WSFR-TDCP、WSFR-TCPP、WSFR-PX220、
WSFR-118、WSFR-504L、WSFR-BDP等
9%
第六类第 29章亚磷酸酯类(海关编码:2919900090)
WSFR-690、WSFR-780等 5%
第六类第 38章其他编号未列明的化学产品(海关编码:
3824909990)
WSFR-POP 13%
第六类第 39章初级形状的其他聚醚(海关编码:3907209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销售收入中,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一般贸易收入 5,009.78 9,593.35 8,875.85 9,949.69
加工贸易收入 13,822.09 22,691.61 27,899.02 23,958.74
主营业务收入 34,659.48 64,336.42 63,759.83 60,899.77
一般贸易占比 14.45% 14.91% 13.92% 16.34%
加工贸易占比 39.88% 35.27% 43.76% 39.34%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免、抵、退”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 年 2012年 2011年
“免、抵、退”税额 992.98 2,115.66 2,010.70 1,784.58
其中:一般贸易免抵退金额
289.52 843.65 894.79 963.37
加工贸易免抵退金额 703.45 1,272.01 1,115.90 821.21
利润总额 2,749.77 7,031.11 6,389.55 6,004.60
占比 36.11% 30.09% 31.47% 29.72%
2012年公司的“免、抵、退”税额为 2,010.70万元,较 2011 年小幅上升,
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外销比例进一步上升至 57.68%。
2013 年,虽然公司的外销金额及比例有所降低,但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曾通过注册地在香港的 VANDONSUN公司向 SABIC 等公司的境内工厂进行销售(以美元计价),在 2012年 9月以前由于 VANDONSUN公司还没有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对 VANDONSUN 公司的销售计入境外销售,而在 2012 年 9 月 VANDONSUN 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向 SABIC 等客户境内工厂的销售虽然计入内销部分,但仍能获得“免、抵、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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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9
因此,2013 年公司的“免、抵、退”税额为 2,115.66 万元,较 2012 年略
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的美元订单较 2012 年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现金流入小计 29,887.76 57,226.42 57,542.94 57,848.77
现金流出小计 27,736.48 52,201.18 52,680.88 50,052.39
现金流量净额 2,151.28 5,025.24 4,862.06 7,796.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现金流入小计 219.05 422.46 2,311.78 7,885.12
现金流出小计 2,891.13 5,576.96 5,884.15 13,190.87
现金流量净额-2,672.08 -5,154.51 -3,572.37 -5,305.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现金流入小计 27,456.89 50,077.96 29,367.86 27,930.54
现金流出小计 27,887.98 50,783.53 31,953.04 28,993.54
现金流量净额-431.09 -705.57 -2,585.18 -1,063.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24.72 -170.21 -21.60 -63.5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927.17 -1,005.05 -1,317.09 1,364.1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59.02 8,564.07 9,881.15 8,517.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6,631.85 7,559.02 8,564.07 9,881.15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总体情况,各年的具体变化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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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

现金流量

净利润 2,312.05 5,883.13 5,372.87 5,018.6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21.13 123.83 135.60 -5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88.11 922.90 834.56 832.13
无形资产摊销 45.16 81.55 81.55 76.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8.57 - 0.00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404.61 -328.90 12.96 -
财务费用
(收益以“-”号填列)
550.86 792.34 618.99 854.87
投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32.15 -422.46 -3.83 -5.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33.39 -19.86 -32.46 12.8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58.02 41.62 13.79 2.61
存货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592.34 -2,127.45 -495.84 -84.6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803.10 -2,147.44 -597.85 819.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1,611.84 2,230.60 -1,064.08 320.92
其 他-33.07 -4.61 -14.19 -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1.28 5,025.24 4,862.06 7,796.3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
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
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6,631.85 7,559.02 8,564.07 9,881.1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559.02 8,564.07 9,881.15 8,517.0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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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7.17 -1,005.05 -1,317.09 1,364.1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A)
28,732.30 55,527.97 55,900.70 55,956.6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a)
6,331.94 11,702.59 10,863.69 11,170.87
营业收入(B) 34,680.65 64,508.57 64,113.09 61,395.14
收现率(A/B) 82.85% 86.08% 87.19% 91.14%
回款率(A+a)/B 101.11% 104.22% 104.14% 109.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C)
22,750.59 43,089.04 41,693.68 41,206.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票据(c)
6,331.94 14,630.77 10,863.69 11,170.87
营业成本(D) 27,744.92 50,634.67 49,646.36 49,437.77
付现率(C/D) 82.00% 85.10% 83.98% 83.35%
付款率(C+c)/D 104.82% 113.99% 105.86% 105.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E)
2,151.28 5,025.24 4,862.06 7,796.38
净利润(F) 2,312.05 5,883.13 5,372.87 5,018.68
E/F 93.05% 85.42% 90.49% 155.35%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整体保持健康稳定,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之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了 1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在报告期内基本维持较高水平。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2.08 -5,154.51 -3,572.37 -5,305.7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由于在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对生产设备及生产环境要求的提高,公司进行了土地、厂房以及产能的新建和扩张,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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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投入 4,600多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提前建设以及购买机器设备;另外,公司为提高流动资金管理效率,曾向中国银行申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并到期赎回。2011 年末有 800万元保本收益型产品未到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此项产品到期后(2012 年 1 月)不再从事此类活动。
2012年,公司收回了 2011年购买的 800万元保本收益型产品,除继续对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之外,没有其他大额的投资行为,因此,2012 年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净额较 2011年有所上升。
2013年及 2014 年 1-6月,公司继续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没有其他大额投资的行为。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09 -705.57 -2,585.18 -1,063.00
2011年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公司在 2010 年进行股权融资后,营运资金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因此公司在 2011 年适当减小了短期贷款的规模,同时由于银根收紧,公司偿还的银行贷款相对较多。
2012年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1年继续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给银行贷款保证金 2,060.00万元。
2013年,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2年上升约 1,8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 2013年新增了借款,并收回了部分贷款保证金。
四、远期外汇合约
(一)发行人远期外汇合约业务简要情况
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升值幅度较大,而同期公司以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54.38%、55.66%、55.53%和 60.47%,占比均保持在 55%左右,
因此公司存在人民币升值带来现金流入减少的风险。为了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33
金流入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于 2011 年开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并于 2013 年 1 月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远期外汇合约业务主要分两大类,分别是套期保值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投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办理了套期保值业务,套期工具为远期外汇合约,被套期项目为预期未来美元货款收款,历年情况如下:
(1)2011 年
期初未交割
(美元)
本期购入
(美元)
本期交割
(美元)
期末未交割
(美元)
产品名称
- 4,500,000.00 3,500,000.00 1,000,000.00 远期结汇
上述套期工具在 2011年经测试均高度有效,在 2011年已作为有效套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其中:交割收益 222,179.00 元计入了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期末
公允价值变动 130,860.50 元计入了资本公积。
(2)2012 年
期初未交割
(美元)
本期购入
(美元)
本期交割
(美元)
期末未交割
(美元)
产品名称
1,000,000.00 8,000,000.00 1,000,000.00 8,000,000.00 远期结汇
上述套期工具在 2012年经测试均高度有效,在 2012年已作为有效套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其中:交割收益 93,210.50 元计入了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期末
公允价值变动 820,000.00 元计入了资本公积。
(3)2013 年
序号
期初未交割
(美元)
本期购入
(美元)
本期交割
(美元)
期末未交割
(美元)
产品名称
1 8,000,000.00 - 8,000,000.00 -远期结汇
2 - 8,000,000.00 1,700,000.00 6,300,000.00 平价远期结售汇
合计 8,000,000.00 8,000,000.00 9,700,000.00 6,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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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套期工具在 2013 年末或交割日经测试均未达到高度有效的标准,在2013年已作为无效套期工具进行了处理,其中:交割收益 1,722,150.00 元计入
了投资收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830,040.00 元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二者
均计入 2013年的非经常性损益。
(4)2014 年 1-6 月
期初未交割
(美元)
本期购入
(美元)
本期交割
(美元)
期末未交割
(美元)
产品名称
6,300,000.00 6,300,000.00 平价远期结售汇
上述套期工具在交割日未达到高度有效的标准,在 2014 年 1-6 月已作为无效套期工具进行了处理,其中:交割收益 787,640.00 元计入了投资收益,公允
价值变动-830,040.00 元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无未到期的套期工具。
2、衍生金融工具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业务主要发生在 2013 年,分别为与中国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构转收款”和“T+1+远期区间宝”、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期溢金”,以及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的“即期+汇权盈”。具体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远期+结构转收款”
“远期+结构转收款”由一般性远期结汇和结构转收款构成。结构转收款根据到期日的约定汇率来执行:如果到期日的即期汇率不高于约定汇率,公司需要按照到期日的即期汇率加上约定的补贴价格来结汇;如果到期日的即期汇率高于约定汇率,公司需要执行结构转收款部分,即公司需要按照约定汇率加上约定的补贴价格结汇,到期日的即期汇率高于约定汇率和约定的补贴价格的差额部分为公司的损失。结构转收款的执行不影响一般性远期结汇的执行。
1)2011 年公司未购买该产品。
2)2012 年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 9,000,000.00 - 9,000,000.00
2012年末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129,600.00 元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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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3)2013 年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9,000,000.00 13,000,000.00 8,000,000.00 14,000,000.00
2013年该产品的交割收益 2,502,400.00 元计入了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1,634,5 00.00 元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二者均计入 2013 年的非经常性损
益。
4)2014 年 1-6 月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14,000,000.00 6,000,000.00 8,000,000.00
2014年 1-6月该产品交割收益 487,120.00 元计入了投资收益,该产品公允
价值变动-2,391,600.00 元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到期的“远期+结构转收款”中的一般性远期结汇金额为 800 万美元,交割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4 日至 2015 年 2 月 6 日,执行汇率区间为 6.1303 至 6.1358。无未到期的“结构转收款”。
(2)“远期结汇+期溢金”
“远期结汇+期溢金”由一般性远期结汇和期溢金构成。期溢金根据到期日的约定汇率来执行:如果到期日的即期汇率不高于约定汇率,公司无需执行期溢金部分;如果到期日的即期汇率高于约定汇率,公司需要执行期溢金部分,即公司需要按照约定汇率结汇,到期日的即期汇率高于约定汇率的差额部分为公司的损失。期溢金的执行不影响一般性远期结汇的执行。
1)2011 年和 2012 年公司未购买该产品。
2)2013 年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2013年末该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824,500.00 元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并
计入非经常损益。
3)2014 年 1-6 月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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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0 2,000,000.00 12,000,000.00
2014年 1-6月该产品平仓收益-887,500.00 元计入了投资收益,该产品公允
价值变动-824,500.00 元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无未到期的“远期结汇+期溢金”。
(3)“即期+汇权盈”
“即期+汇权盈”由两部分构成,其中:“即期”已经在 2013 年结汇,“汇权盈”与上述“期溢金”类似。
1)2011 年和 2012 年公司未购买该产品。
2)2013 年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 2,300,000.00 - 2,300,000.00
2013年末该产品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
3)2014 年 1-6 月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2,300,000.00 2,300,000.00
2014年 1-6月该产品平仓收益-46,000.00 元计入了投资收益。
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无未到期的“即期+汇权盈”。
(4)“T+1+远期区间宝”
“T+1+远期区间宝”由两部分构成,其中:“T+1”已经在 2013 年结汇,“远期区间宝”与上述“期溢金”类似。
1)2011 年和 2012 年公司未购买该产品。
2)2013 年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 990,000.00 - 990,000.00
2013年末该产品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
3)2014 年 1-6 月
期初未交割(美元)本期购买(美元)本期交割(美元)期末未交割(美元)
990,000.00 990,000.00
2014年 1-6月该产品平仓收益-19,800.00 元计入了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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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公司无未到期的“T+1+远期区间宝”。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远期外汇合约业务对利润表的影响情况如下(单位:
元):
利润表科目 2014年 1-6月 2013年 2012 年 2011年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0 0 9.32 22.22
投资收益(A) 32.15 422.46 0 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404.61 328.90 -12.96 0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A+B)-372.47 751.36 -12.96 0
发行人将通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获得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套期保值工具中无效套保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均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
(三)公司对远期外汇合约业务采取的内控措施
1、公司以远期汇率作为向客户报价的依据,便于确定订单之后公司能以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2、2011-2012 年,公司远期外汇合约业务发生量较少,公司未建立相关制
度,但每一笔外汇合约的签订,均经过了适当的审批。
3、2013年 1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万盛股
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审批权限、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隔离及披露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该制度规定,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预测量的 70%。全年累计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公司上年经审计外销收入70%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由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审批。超过上年经审计外销收入 70%部分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由董事会审批。
该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为:2013年公司累计签署远期外汇合约金额为 3,429万元美元,占 2012 年美元收入的比重为 61.14%,均已通过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
审批;同时由于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认为 2013 年人民币对美元会继续保持升值趋势,且该业务在 2013 年为公司产品报价提供了一定的价格优势,同时为公司带来了汇兑收益,从而导致公司最终签订的远期外汇合约多为衍生金融工具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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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务。
2014 年 2 月,公司终止了全部衍生金融工具投资业务,仅保留部分作为套期保值工具的远期外汇合约业务。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截至 2014 年 6月底,公司累计投入 19,426.1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前期建设,目前募投项目已
有 11,174.48万元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集中于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增加机器设备和改造生产线,支出均围绕公司的主业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公司管理层认为,在报告期内,上述资本性支出强化公司优势产业特点,逐步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年产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包括计划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 40,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也包括计划自筹资金投入的 4,000 吨膨胀型阻燃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应用”的有关内容。
关于公司研发的高效无卤环保膨胀型阻燃剂 WSFR-100L 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膨胀型阻燃剂的用途
高效无卤环保膨胀型阻燃剂 WSFR-100L 主要用于聚丙烯(PP)的无卤阻燃应用。
聚丙烯由于密度较小、力学性能较好、耐化学腐蚀、加工性能好、价格低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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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单等诸多突出优点在许多行业得到应用。然而由于聚丙烯是碳氢类材料,燃烧热大,不完全燃烧时产生大量的烟和气体,使其应用受到限制。为了提高聚丙烯的阻燃性,必须添加阻燃剂。近年,阻燃聚丙烯已成为增长速度最快、应用最为广泛的高分子阻燃材料,在汽车用塑料,电器配件,电子产品外壳、家用电器、电力设备、家居等很多行业的产品得到广泛的应用。
聚丙烯阻燃改性通常采用阻燃剂与聚丙烯通过双螺杆挤出机熔融共混的改性方法。目前应用较为普遍的阻燃剂包括:卤系阻燃剂(溴系、氯系),例如:
八溴醚、十溴二苯醚、十溴二苯乙烷、八溴 S醚、得克隆、氯化石蜡等;无卤阻燃剂,如:氢氧化镁、氢氧化铝、硼酸锌,氮系、磷系以及膨胀型阻燃剂。
卤系阻燃剂中溴系阻燃剂与塑料亲和力好,以及较好的相容性使其成为阻燃聚丙烯使用最多的阻燃剂。但是,卤系阻燃剂在燃烧时发烟量大,产生大量腐蚀性气体和有毒气体,造成环境污染,近年来的应用受到限制。
较常用的无卤阻燃剂是无机类阻燃剂和膨胀型阻燃剂。无机阻燃剂无毒、无腐蚀、燃烧时不造成二次污染,但是由于其阻燃效率低,使用时添加量大,对材料的力学性能破坏较大,同时导致材料的吸水性加大,限制了该类产品的应用。
膨胀型阻燃剂是一种新型无卤阻燃剂。由于其燃烧时烟雾少,放出气体无害及生成的碳层能有效地防止聚合物熔滴,适合于聚丙烯的阻燃。因此,膨胀型阻燃剂在国内外研究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2、WSFR-100L 的特点
公司自主开发的高效无卤环保膨胀型阻燃剂 WSFR-100L 是以焦磷酸哌嗪为基础成份,配合其它阻燃剂及添加剂而制成,相对于普通的无卤膨胀型阻燃剂,具有两大优势。
(1)更高的阻燃效果
以焦磷酸哌嗪为基础成份的高效无卤环保膨胀型阻燃剂通过调整与其它阻燃剂和添加剂的比例,形成高效、低成本的阻燃体系,可在较低的阻燃剂添加量(30%)下达到 0.75mm 美国 UL94V0的阻燃级别。同时该新型的阻燃剂,具有耐
高温分解(大于 270℃)、水溶性低(小于 0.15%)、与聚烯烃塑料相容性好、不
析出、不产生水解、与塑料共混加工后在潮湿环境下不发粘、长期热水浸泡阻燃效果不下降等优点。
(2)符合更高的安全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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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FR-100L除了不含卤素,还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以其做成的阻燃聚烯烃塑料制品完全符合欧洲《RoHS》指令;也符合更严格的日本等国家(如 SONY公司 SS00259)的环保指令,及准备推行的美国 UL ROHS指令。用 WSFR-100L制备的无卤阻燃聚烯烃塑料耐热好,并可多次回收使用。燃烧时低烟无毒,满足更高的环保要求,完全符合目前欧洲采用的《WEEE》指令及日后更高的环保回收标准。
3、膨胀型阻燃剂项目的经济效益
4,000 吨膨胀型阻燃剂项目计划投资 2,869.07 万元,该项目完全达产后,
每年将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 1.63 亿元左右,净利润 1,600 万元左右,成为公司
未来发展的重要利润增长点之一。
六、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计划在用好股东投入资金的同时,让股东稳定的享受公司成长带来的回报,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同时,公司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50%时,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2、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及制定时已考虑的因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作为公众公司,发行人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兼顾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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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该修正案规定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还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3-2015年分红回报规划》并经 2013 年 3月 21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进一步修订,修订的内容涉及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以及其他规范性要求。公司董事会还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以及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领先企业之一,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状况良好、稳定,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银行信用良好,预计通过募集资金或适度债务融资能够满足目前规划的重要资本性支出。
近几年,公司发展速度较快,本次发行上市后,通过募集资金建设将进一步提升产能、提升研发能力,预计未来公司仍将能够实现良好的业绩,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效益。
综合以上因素以及未来公司不断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变化、研发项目产业化等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新的机遇,公司以谨慎的态度,制定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并确定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30%。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优先用于长期发展投入,如短期内无投资计划,公司将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公司上市后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投资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的依据和可行性
1、《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制定了合理的分红回报决策机制
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主要的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可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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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包括计划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 40,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也包括计划自筹资金投入的 4,000 吨膨胀型阻燃剂项目。其中,40,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35亿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51亿元,研
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8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800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及公司的自有资金能够满足募投项目的需求。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债务融资的能力,在经营性现金流量保证 3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下,公司仍可以通过适度债务融资以及自有资金解决。
3、公司经营业绩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能力较强
公司盈利的质量较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为充沛,能够有力保证现金分红的比例。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计为 18,586.73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计为 19,834.96 万元。较高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
盈利质量为公司持续、稳定地向股东提供分红回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的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报告期内的盈利能力,公司上市后三年不低于 30%的现金分红比例计划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的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较高,不存在高风险资产和非生产经营资产,且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与资产质量实际情况相符,符合谨慎性原则。
公司资产管理能力较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较可比上市公司均值较高,总体资产周转率较高。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盈利水平增长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54%、22.66%、21.47%和
20.00%。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相比较高,通过本次发行,扩大股本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抗财务风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债务融资规模,利用财务杠杆,提高资本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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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需求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等方式,缺少融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融资手段的单一,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风险较大。公司负债大部分为流动负债,资本结构不够合理,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公司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通过首发上市直接融资,建立长期资金来源,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支撑企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发展的需求。
(三)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公司依靠研发设计优势、营销网络优势、制造技术和质量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等,获得了国内外市场的普遍认同。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通过实施“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加强公司营销网络建设,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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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走在阻燃领域前沿,与世界同步”为使命,坚持“以规模化优势为基础,构建企业差异化优势;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加强产学研联动发展”的经营理念,遵循“稳健、诚信、创新、务实、专业、卓越”的企业精神,立足于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将不断提升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性能,不断开拓有机磷系阻燃剂的适用领域、不断促进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持续发展作为企业的责任和使命。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阻燃剂行业近十年的行业积累,以市场需求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原动力,致力于绿色环保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充分利用公司在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市场、技术和人力资源的优势,通过不断加强企业技术的开发和销售网络建设,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世界有机磷系阻燃剂的重要供应商。为创造绿色环保、安全、和谐的人类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下:
1、成为专业化的磷系阻燃剂的重要生产商
为了成为世界有机磷系阻燃剂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将坚持走专业化道路,加强主营业务,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的研究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市场渗透能力和客户专业化服务能力。公司将立足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不断拓展公司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业务的整体规模和利润水平。
2、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
公司将在有机磷系阻燃剂领域深厚的技术研发积累及完备的硬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以市场为基础的客户导向型产品研发体系。利用自身的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等各种条件,不断加强与相关研究院所的技术合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人员业绩考评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发公司研发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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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断引进和培养优秀研发人才,使得公司的研发水平更上一层楼。
3、具备高水平的精细化技术服务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通过持续不断加强贴身“精细化服务”的客户服务模式来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地位。公司将不断完善客服体系,加强客户服务系统在公司中的核心地位。加大客户系统建设投入,完善客户信息系统,建设高水平的客服人才队伍,满足各种不同客户的要求。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发展计划
全球阻燃剂行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随着新兴市场阻燃立法趋于完善,无卤化和复配增效技术应用的进一步深化,阻燃剂产品尤其是新型环保阻燃剂产品的市场空间将不断增大。比如公司的 504L 系列产品,该类产品具有低雾化、低黄芯等环保特点,特别适合应用在车辆座椅中。根据公司管理层的估算,车辆座椅用阻燃剂市场每年大约有 1.5万吨的市场容量,就目前来说,该市场的
特点是指标要求高、市场竞争小、产品利润高,目前只有日本大八和本公司等少数企业能生产出符合市场要求的阻燃剂产品。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大力拓展该领域的市场,进一步增加高毛利的 504L系列产品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贡献程度。
另外,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增加技术积累,提高公司的设备和工艺水平,从而增加产品收率和技术指标,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正在通过自身的技术研发以及与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科研机构的合作,根据不同的应用领域开发不同种类的磷系阻燃剂,力图拓展公司产品的适用领域,主要包括塑料发泡、热固材料、工程塑料、纤维纺织、电线电缆等。与此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加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力争拥有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另外,在阻燃保温材料方面,公司计划利用在阻燃聚氨酯行业十多年的优势,通过对聚氨酯保温材料配方研发、原材料分子结构的设计、抑烟技术开发等技术手段,研制出燃烧产物的烟密度少、毒性低的阻燃聚氨酯保温材料,逐步进入阻燃聚氨酯保温材料行业,满足不同使用场合下对保温性能和阻燃性能的要求。
(三)公司具体的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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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及其他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紧投资项目的建设,力争项目早日投产、早出效益。同时合理利用资金,全面提升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准和装备水平,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投资项目建成后,本公司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生产能力将超过5 万吨/年。现有产品产能的扩大和新产品研发及生产设备的投产将有助于本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2、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的产品生产经验和技术积累,继续对现有的工艺流程及配方进行改进,从而达到提高产品收率、纯度及阻燃效率的目的,这样能使公司的产品在成本、品质和效果方面保持在行业中的一流水平,让公司更好的参与阻燃剂国际化市场的竞争。未来三年,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瞄准其他阻燃剂应用领域,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力度,以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磷系阻燃剂的发展需求,正在开发一些应用于不同领域的磷系阻燃剂产品,主要包括:
(1)应用于通用塑料及涂料的高效环保无卤磷基阻燃剂
主要包括:磷氮基膨胀型阻燃剂,磷基三嗪成碳阻燃剂等。
(2)应用于轻量化材料(塑料发泡材料)的高效环保磷基阻燃剂
主要包括:高效的低聚脂肪族磷酸酯阻燃剂,磷基阻燃聚醚,磷基反应型阻燃剂等。
(3)应用于热固性材料(环氧树脂)的环保无卤磷基阻燃剂
主要包括:磷杂菲类阻燃剂,芳基环状磷腈及磷基阻燃固化剂聚膦酸酯等。
(4)应用于工程塑料的高效环保无卤磷基阻燃剂
主要包括:高分子量聚磷(膦)酸酯阻燃剂,次膦酸盐类阻燃剂等。
(5)应用于纤维及纺织品的高效环保无卤磷基阻燃剂
主要包括:高分子量聚磷(膦)酸酯阻燃剂,磷基反应型阻燃剂等。
发行人目前共有 15项研发项目,其研发进度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进展研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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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7 聚烯烃(PP、PE)用高效膨胀型阻燃剂
中试及客户试用阶段
取代溴类阻燃剂,同时减少阻燃剂的加入量,降低对材料性能的影响。解决其它膨胀型阻燃剂在材料中阻燃剂加入量大、对材料性能影响大的问题 聚烯烃(PP、PE)用高耐水性低迁移膨胀型阻燃剂
应用研究
解决其它膨胀型阻燃剂在材料中阻燃剂加入量大,耐水性差及易迁移的问题 工程塑料用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
中试及调整工艺阶段
将其用于工程塑料,提高材料的热变形温度及抗冲击强度,进一步扩大工程塑料的应用领域 聚氨酯软质泡沫用快干型高效火焰复合阻燃剂
试生产
用于聚氨酯软质泡沫火焰复合,在保证阻燃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海绵与织物的粘结强度,降低火焰复合过程中烟的发生量 聚氨酯慢回弹泡沫用高效阻燃剂
试生产
解决当前阻燃剂无法满足欧洲对聚氨酯慢回弹泡沫塑料的阻燃性能的要求 高效低雾性无卤烷基缩聚型膦酸酯
应用研究
用于制备高阻燃聚氨酯软质泡沫塑料,通过将阻燃元素磷含量提高到 25%以上,从而大大提高阻燃效果,减少阻燃剂的加入量,提高材料的整体性能 聚氨酯用低雾性无卤缩聚型磷酸酯阻燃剂
中试
解决汽车工业用泡沫塑料对低挥发性、低雾性、环境友好的阻燃剂的需求 环氧线路板用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
中试
取代非环保溴类阻燃剂,同时满足环氧线路板对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和耐高温水解的要求 聚氨酯用低雾性无卤反应型磷(膦)酸酯阻燃剂
小试
用于聚氨酯泡沫塑料及纤维织物,满足市场对低挥发性、低雾性、低的环境释放性且对材料性能影响少的阻燃剂的需求
10 各类次磷酸盐阻燃剂小试
此类产品具有高的磷含量,高的加工温度,能同时满足多种工程塑料的加工条件及阻燃要求 聚氨酯(或聚异氰酸酯)硬质泡沫用阻燃聚醚多元醇
小试
提供一种用于制备更易达到用阻燃聚醚多元醇 B1级聚氨酯(或聚异氰酸酯)硬质泡沫塑料
小试
提供一种符合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B1级标准要求的聚氨酯(或聚异氰酸酯)硬质泡沫及制品
13 织物用高效无卤磷系阻燃剂小试
用于织物阻燃,具有持久,高效,环保等性能,且不影响织物的原有特性
14 环氧线路板用磷腈类阻燃剂小试
取代非环保溴类阻燃剂,同时满足环氧线路板对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和耐高温水解的要求 高回弹聚氨酯泡沫用阻燃聚合物多元醇
中试
用于高铁、飞机等对高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的要求,泡沫塑料的氧指数从一般阻燃泡沫塑料的 25左右,提高到 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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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公司还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及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陆续开发更多的新产品,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3、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目前,公司与北京理工大学共同承担的“863计划”《十溴联二苯醚阻燃剂替代产品开发》项目已通过验收,另一项“863计划”《环境友好型高分子阻燃剂的研制》也正在申请中,目前已进入最后复核阶段。
公司将继续与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阻燃剂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成立课题组或建立项目研究室,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提高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目前,企业已经取得四项发明专利,另有两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性审核阶段。此外,公司将利用募投资金投资建设新的研发中心,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技术研发体系,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达到目标:
(1)技术研发人才建设
公司已经拥有了一支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整体业务素质较高并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研发队伍。为适应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战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未来三年,公司仍将技术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包括自身培养、人才引进、利用外部科研机构资源、与外部单位合作等多种措施,实现公司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和素质的稳定、扩大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2)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目前公司已经建成新产品研发中心,基本形成了公司的新产品研究及应用的开发体系。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全面提升研发设备,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形成一个以新产品开发与应用为基础,结合客户互动研发平台的全方位产品研发体系。将客户需求与公司产品研发紧密结合,提高公司研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面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综合实力。
4、市场营销计划
在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多年在行业建立的营销渠道和品牌知名度等优势,立足于现有的市场基础,根据阻燃剂行业市场的发展趋势,确立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制定详细的业务拓展计划。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在巩固现有沿海地区市场的基础上,结合新产品开发,逐步拓展内陆地区市场;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将在欧美地区的重要物流中心附近设立海外销售中心或仓储物流中心,以便更好的为国外客户服务,以客户为中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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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将继续采用大客户直销为主,区域销售直销、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在品牌建设方面,公司目前已取得浙江省名牌产品称号。未来三年,公司在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确保解决新、老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的过程中发生的应用问题,让公司的产品与客户的工艺流程相互配合,提高公司解决方案整合能力,增强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提高公司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础,是保持公司竞争力和提高创新能力的关键。公司将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继续引进、培养、考核和雇佣各类人才,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建立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将以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销售人才和高级技工为主。
其中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从事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人才;管理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生产经营、财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人才;销售人才主要包括熟悉国内外市场,有丰富销售经验及技术背景的人才;高级技工主要包括熟悉生产线流程的操作工人。公司将充分利用与国内知名大专院校所建立的合作关系,选择适合公司的优秀人才,壮大公司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积极与科研院所和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从组织文化、岗位技能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实施全面的员工培养计划,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统一全体员工核心价值观,提高员工综合职业素养。
6、组织架构及内控管理计划
公司将依据各相关部门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继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创新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切实执行相关的制度,使公司成为一家规范化、标准化的阻燃剂行业领先企业。
公司将完善企业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强化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功能,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力争公司总体形成统一的价值观和强大的凝聚力,健全公司考核机制,调动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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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上述发展计划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业务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
2、公司遵循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其他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及拟投资领域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所用原材料采
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与目前无较大差异;
4、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到位,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公司
通过其他渠道融资将会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5、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
6、有关税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动;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瓶颈
目前公司与国际阻燃剂行业的巨头相比,尽管主营业务在国际和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在规模上还有较大差距,依靠公司自身的积累很难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的各项发展计划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获取充足的发展资金,是公司计划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
2、人才约束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研发能力的不断增强,公司对生产、销售、管理、研发等各部门的人才需求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加快建立先进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3、管理局限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因此公司包括内控管理、生产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整体管理水平都将面临一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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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现公司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开拓创新理念,充分发挥公司的竞争优势,确保上述计划顺利实施。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解决公司的资金瓶颈问题,建立了直接的融资渠道。
公司将尽快利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研发能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2、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建立
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其顺利实施;
3、以人才队伍的建设为核心,加快人才引进,扩大销售团队和技术人才队
伍,并打造一支技术更专业、管理更规范的中层干部队伍;
4、以务实、创新为核心,加大研发投入,改进工艺,着力开发出更多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改进产品和新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延伸和深化,是在充分发挥公司优势和多年积累的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扩大和再发展。公司结合现有业务状况、行业现状和行业趋势等因素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业务发展计划。该计划首先为满足市场需求而扩大产能;其次能为社会提供更具环保的性能优越的新型阻燃剂,提升产品的安全、健康、环保水平;最终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阻燃解决方案。
阻燃保温材料与现有业务也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有利于公司结合在阻燃行业的优势和在聚氨酯行业的优势,逐步开拓阻燃聚氨酯保温材料的市场。
因此,现有业务是公司未来几年发展计划的基础,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很强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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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经公司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2月22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4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为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概况
公司围绕主营业务,为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及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和“研发中心”两个项目。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文号项目环评文号
1 年产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注 1 临发改备【2013】156号台环建【2011】33号注 2
2 研发中心项目临发改备【2011】28号临环审【2011】51号
注:1、其中 40,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4,000吨膨胀型阻
燃剂项目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投资;2、2014年 1月 21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
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追加投资申请的复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 29,682.28 21,334.51
2 研发中心项目 3,800.00 3,800.00
合计 33,482.28 25,134.51
为把握市场机遇,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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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将依据该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按照顺序实施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预先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股份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 年产 44,000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注
新建芳基磷酸酯阻燃剂一车间、二车间;卤代烷基磷酸酯阻燃剂一车间、二车间、综合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等生产车间。新厂区新增阻燃剂产能 40,000 吨,其中聚氨酯阻燃剂 33,000吨、新型工程塑料阻燃剂 7,000吨。
2 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面积 6,713.2 ㎡的研发大楼及研发
中心所需要的研发、试验、检测设备等。研发中心建成后,主要研发内容包括:(1)轻量化节能材料用磷基环保阻燃剂
及应用技术;(2)电子电工热固性材料用磷基环保阻燃剂及
应用技术;(3)工程塑料用高效环保阻燃剂及应用技术;(4)
磷基本征阻燃纤维及先进共混纺织品阻燃技术;(5)新兴能
源、通讯领域用电线电缆无卤磷基环保阻燃剂及应用技术;
(6)环保型磷基阻燃剂清洁制备共性技术。
注:其中 4000吨膨胀型阻燃剂项目,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将建成四个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车间和三个综合车间,项目达产后,新厂区将拥有 44,000 吨有机磷系阻燃剂的设计产能,其中聚氨酯阻燃剂 33,000吨、新型工程塑料阻燃剂 7,000 吨以及膨胀型阻燃剂 4,000 吨。其中 40,000 吨有机磷系阻燃剂公司计划以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入,4,000吨膨胀型阻燃剂公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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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计划以自筹资金投入。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地缓解公司目前产能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将提升公司的整体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收率,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解决产能瓶颈、适应市场需求的增长
阻燃剂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容量巨大。2012 年全球阻燃剂的消费量约为 197万吨,预计到 2018年,全球阻燃剂的市场容量可达 262万吨左右。其中,有机磷系阻燃剂相比溴系阻燃剂,具有明显的环保、安全等优势,未来市场容量的增速将显著高于传统的溴系阻燃剂。2012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量约为 55万吨,预计到 2018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量将达到 105万吨。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金额的占比将由目前的 28%左右,提高至 40%左右28。面对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亟需通过扩大产能以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2014 年以前,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局限在市区近郊的两块厂区内,受土地面积和环保要求的限制,产能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利用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11 年至 2013 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一直在 100%左右。尤其是母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厂房和设备,存在着建设时间较早、成新率较低等问题,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工艺水平的提升和产能的大规模扩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厂区土地面积将达到 2013 年之前厂区面积的 3.6
倍,阻燃剂产能将由 2013年的 36,550吨扩张至 53,500吨左右。
(2)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大力推广新型环保阻燃剂
随着人们环保和健康意识的日益强化,绿色与环保成为世界工业发展的趋势。“更绿、更美好”的环保阻燃剂业已成为阻燃剂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虽然短时间内,溴系阻燃剂的主导地位不会轻易动摇,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阻燃剂向低毒、低烟及“无溴化”的方向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在推广环保型阻燃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并成功研发出了 WSFR-504L、WSFR-PX220、WSFR-HF4等相对
溴系阻燃剂更具环保优势的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8 资料来源:中国阻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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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上述三类新型环保阻燃剂的产能将分别新增 8,000吨、2,000 吨、2,000吨,产能得到提升。同时,上述三类产品均为国内首创,差异化优势明显,毛利率水平较高。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作为环保型阻燃剂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市场定位将更加突出,同时对于引导国内阻燃剂生产企业加快转型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3)改善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收率
募投项目生产线在扩大产品产能的同时,公司将通过先进设备的购置和集散控制系统(DSC)的采用以更有效的稳定装置操作,减轻操作负荷,提高产品质量及收率,降低生产成本,避免人工操作对产品质量与收率的影响。衡量公司产品质量的基本标准主要为色号、水份、酸价、粘度等,同时由于阻燃剂应用领域的不同,阻燃剂还有不同的内控标准。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及装置,完全可以生产满足上述基本标准的产品。
随着阻燃剂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不同应用领域对阻燃剂的基本标准和内控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为满足更高的标准,需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而对现有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现实障碍。
例如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产品 WSFR-PX220,WSFR-RDP,除了基本标准外,还有内控指标三苯基磷酸酯(TPP)含量。现内控指标分别为小于 3%和 5%,有些应用领域要求小于 1%。为此,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通过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合理改造,添置高效的三氯氧磷薄膜蒸发设备及高效混合反应设备,将TPP含量降低为 1%以下,甚至更低。
同样,在 WSFR-PX220及 WSFR-RDP的生产过程中需要过量的苯酚,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添置高效的苯酚薄膜蒸发回收设备,将现有设备的吨产品损耗从 10 公斤降低为 2 公斤,既降低了原材料消耗及生产成本,又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再如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产品 WSFR-504L,易挥发阻燃组份三-(2-氯异丙基)磷酸酯(WSFR-TCPP)的含量在目前的指标为小于 6%,而有些高端的应用领域需要更低的含量,因此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采用集散控制系统来稳定操作过程,减少副反应的发生。同时通过增加低温三氯氧磷脱除设备,最终将TCPP含量控制在小于 3%。
总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先进设备的添置和集散控制系统(DSC)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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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采用将全面提升产品的品质,提高收率,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的应用领域。
(4)满足母公司老厂区产能搬迁的需要
发行人已经将母公司位于两水开发区伏龙村的老厂区搬迁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的新厂区。截至 2013 年底,新厂区的建设已累计投入 17,934.44
万元,并且在 2013 年已经部分建成投产。截至 2014年 6月底,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 19,426.17万元,且有三个车间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起到承接母公司老厂区的搬迁产能,使公司整体业绩平滑过渡的作用。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强化市场地位、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投产,除了依靠大量的资金投入外,公司在土地、技术、工艺、人才、销售、客户积累等各个环节也作了充分准备。
(1)土地
公司已于 2008 年取得位于临海市沿海工业园区的两块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达到 88,373.6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临杜国用(2011)第 7759
号”及“临杜国用(2011)第 7760号”,发行人将在该地块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
(2)技术和工艺
公司目前是国内最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致力于环保型阻燃剂的研发与生产,形成了聚氨酯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类 20 多种产品的丰富产品线。同时,积累了包括“无卤缩聚型磷酸酯合成技术”、“低羟值无卤缩聚型磷酸酯合成技术”等 25 项核心技术。公司绝大部分产品为自主研发,其中 WSFR-504L、WSFR-PX220 等产品均为国内企业首创,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生产工艺及销售方面已有较好的积累。
(3)人才和管理
截至 2014年 6月底,公司员工人数达到 415人。员工构成合理,结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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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均具有多年的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其中高献国、周三昌、高峰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负责公司的具体管理工作,在阻燃剂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在市场销售人才储备方面,公司的营销团队目前已经聚集了来自美国、新加坡、以及国内的行业资深人士,核心成员在阻燃剂行业均有超过 10 年的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产品销售奠定扎实的基础。
在技术研发人才储备方面,金译平自 1991 年以来一直从事磷系阻燃剂的技术研发工作,目前担任发行人负责技术研发和质量控制的副总经理,以其为核心的研发团队目前已经完成多项技术储备工作。
(4)销售渠道和客户认证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与拜耳材料科技、陶氏化学、巴斯夫、SABIC、德国朗盛、金发科技、沣盛国际、联大集团等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该等客户作为在各自业内的领先企业均有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原材料准入门槛较高,审核周期较长。目前公司累计服务的国内外客户数量已经突破 800家。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形成更加稳定的供货能力,从而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
4、项目市场前景与产能消化
(1)项目市场前景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于环保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与生产,与溴系阻燃剂不同,有机磷系阻燃剂具有较为明显的绿色环保优势,且阻燃效率较高、价格适中,是替代溴系阻燃剂较为理想的阻燃材料。2012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量约为 55 万吨,预计到 2018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量将达到105 万吨。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金额的占比将由目前的 28%左右,提高至 40%左右29。
下图列示了 2011 年至 2013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使用量、2015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的预计使用量,以及公司产量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可以看出,2011年至 2013年,公司在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中的份额一直保持稳定,2013年较 2012 年出现了市场占有率下降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公司产量已达到老厂区场

29 资料来源:中国阻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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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限制所引起的产能上限,使得公司的市场份额增长受到限制,公司亟需通过新厂区的达产实现业绩增长。预计到 2015 年,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渐达产,公司的生产能力将得到提升,而且新设备与新工艺的应用也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因此,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市场份额将较 2013年以前有较大提升。
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预计市场容量及公司市场份额(单位:万吨)
(2)产能消化
1)从产能衔接角度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27,700 吨聚氨酯阻燃剂产能和 7,000 吨新型工程塑料阻燃剂产能。2013 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设计产能约为 36,550吨。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产能分布的情况具体见下表:
单位:吨
项目
2013年产能

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新增产能

停产产能

募投项目达产及搬迁后公司预计总产能
④=①+②-③
聚氨酯阻燃剂 23,050 27,700 17,750 33,000
工程塑料阻燃剂 13,500 7,000 - 20,500
合计 36,550 34,700 17,750 53,500
注:随着募投项目逐渐建成投产,2013年公司的阻燃剂产能已经达到36,550吨,约5,300吨募投项目产能已经计入目前产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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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有机磷系阻燃剂总体产能将较目前产能增长 46.37%左右。总体而言,在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的产销量均
持续上涨,但由于老厂产能的限制,2011 年至 2013年公司阻燃剂销量的年均增长率仅为 15.48%。在新厂区完全达产后,公司将突破现有的产能瓶颈,阻燃剂
销量的增幅将超过现有水平,假设按 20%的年均销量增长率,到 2015 年底,公司阻燃剂产品销量将超过 50,000 吨,与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阻燃剂的总体产能基本一致。
公司受现有厂区规模及地理位置的限制,位于临海近郊的老厂区已不再适合进行化工产品的大规模生产,目前,老厂区已经停产。因此,公司亟需利用募投项目的达产来突破目前的产能瓶颈,实现公司业绩的跨越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序列日益丰富、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在持续的研发投入的支撑下,公司不断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并通过替代进口、填补国内空白、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对下游客户形成定价优势,保持产品的毛利水平。
因此,在募投项目达产前,老厂区产能受到限制的情况下,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公司综合毛利率,是公司利润增长的重要来源之一。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一直处于产销两旺的态势,目前收入和利润增长的限制主要来源于产能的不足,2011 年以来产能利用率一直在 100%左右。因此,公司继续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来维持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2)国内市场的逐步打开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扩展将有利于新增产能更好地消化
受各地区消防安全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及阻燃剂消费习惯的影响,目前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市场主要在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市场的消费量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中 60%左右为出口,而内销的阻燃剂产品中,也有一部分被加工成各种聚氨酯泡沫产品后,出口至海外市场。下表列示了公司各种阻燃剂产品的内销及外销情况:
报告期内各阻燃剂产品内外销分布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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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出,2011年至 2014年 1-6月,聚氨酯阻燃剂内外销比例比较稳定,2013年和 2014 年 1-6月工程塑料阻燃剂内销较 2011年和 2012年的比例提高的主要原因是 VANDONSUN公司于 2012年 10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2、公司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目前,经过阻燃剂的 TCPP 等聚氨酯硬质泡沫主要用于建筑墙体保温材料。
欧美发达国家使用阻燃过的聚氨酯作为墙体保温材料的比例,已经占全部建筑保温材料的 50%以上,聚氨酯硬泡为全球范围内公认的理想建筑保温材料。但是在国内,该比例仅为 10%左右,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发展空间巨大。
近年来,国内对建筑保温节能的意识逐步提高,2011 年 5 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到2015 年,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 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30%以上。改造重点城市在批准后两年内应完成改造建筑面积不少于 400万平方米。”随着政策的推广落实,国内建筑保温节能材料行业将迎来大发展的时期。
因此,随着国内消防安全法规的逐渐落实,未来 4-5年内,国内市场中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量将快速上升,增长率预计将达到 15%左右30,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尤其是 TCPP 等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产品,国内市场空间启动后,发行人该类产品的内销市场将逐渐打开,内销比例将逐渐扩大,对于消化募投项目达产

30 资料来源:《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市场空间有多大》:长江证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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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 15,000吨聚氨酯硬泡阻燃剂产能具有积极的影响。
下游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扩展也将更有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报告期内,公司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下游客户主要为聚氨酯泡沫生产企业及工程塑料生产企业。事实上,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应用领域很广,除聚氨酯软质泡沫、聚氨酯硬质泡沫、工程塑料外,TDCP、TCPP等产品还可以应用于软质 PVC、纺织品涂层、环氧树脂等其他高分子材料中。但由于公司目前阻燃剂产能不足,为了保证聚氨酯泡沫及工程塑料等主要客户的需求,公司向软质 PVC客户销售阻燃剂的数量仍然较少。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有能力在满足目前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开拓软质 PVC、纺织涂层、环氧树脂等新市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保证。
3)公司已通过众多大客户的认证,产能扩张后,将会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大额订单
凭借先进的研究开发能力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公司已成功进入了拜耳、SABIC、巴斯夫、朗盛、陶氏化学、金发科技等国内外行业巨头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公司的管理制度非常严格,认证准入门槛较高,其挑选供应商时,从最初的样品理化分析,到试订单的应用试验,再到对供应商的现场检查和评测等一系列的过程,一般需要 1-2年的时间。
虽然公司已成功进入上述大客户的采购体系,但由于自身产能不足,且公司客户资源非常分散,目前正在服务 800多家客户,为了兼顾数量众多的中小型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无法满足上述大客户的全部订货要求,只能有计划地平衡大中小客户的订单需求。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突破目前的阻燃剂产能瓶颈,提高从大客户获取订单的能力。
此外,募投项目中的产品 WSFR-504L,技术水平较高,该产品通过了宜家公司的阻燃测试和环保测试,并且具有低雾化、低黄芯等优点,市场前景广阔。该类产品的销量在报告期内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将持续快速增长,也将为公司消化募投项目产能提供保证。
4)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市场营销能力,以更好地消化新增产能
公司目前直接从事销售、售后服务和从事业务单证服务的人员约 20 人,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除在台州本部设立销售部外,还在上海、广东等地派驻销售代表。
为了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公司已经在香港设立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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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作为发展境外业务的平台。2013年 4 月,公司通过香港万盛收购美国万盛,该公司专门负责公司在北美地区的销售、物流、客户服务以及市场信息收集等工作,是公司开拓北美市场的重要平台。目前,公司计划在欧洲设立子公司,进一步开拓欧洲市场。
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销售团队的建设,增设销售网点,加强在海外市场的直销能力,同时提升服务质量。
5、项目的产品方案设计
公司根据各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地方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阻燃剂的性能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决定使用募集资金新建年产 40,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另外,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产品的生产线具有较强的柔性,如果届时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只需通过相应的环保审批程序即可对本项目产品方案作相应调整。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如下表所示:
序号产品名称产量
一聚氨酯阻燃剂系列
1 三-(1,3-二氯异丙基)磷酸酯(WSFR-TDCP) 8,000t/a
2 二乙二醇双(二-(2-氯异丙基)磷酸酯)(WSFR-504L) 8,000t/a
3 叔丁基化芳基磷酸酯(WSFR-HF4) 2,000t/a
4 三-(氯异丙基)磷酸酯(WSFR-TCPP) 15,000t/a
二新型工程塑料阻燃剂系列
5 间苯二酚双(二苯基磷酸酯)(WSFR-RDP) 5,000t/a
6 对苯二酚双(二苯基磷酸酯)(WSFR-PX220) 2,000t/a
合计 40,000t/a
6、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
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报批总投资金额为 29,682.28 万元(由建
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其中 40,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的报批总投资为26,578.9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价值(万元)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用其他建设费合计
一建设投资
1.1 固定资产费用
1.1.1 工程费用
1.1.1.1 主要生产项目
⑴芳基磷酸酯车间一 1,400.00 490.00 142.48 2,032.48
⑵芳基磷酸酯车间二 1,400.00 490.00 142.48 2,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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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卤代烷基磷酸酯车间一 1,400.00 490.00 142.48 2,032.48
⑷卤代烷基磷酸酯车间二 1,400.00 490.00 142.48 2,032.48
⑸综合车间一 5.25 14.25 130.60 150.10
⑹综合车间二 5.25 14.25 130.60 150.10
⑺综合车间三 5.25 14.25 130.60 150.10
主要生产项目小计 5,615.75 2,002.75 961.71 8,580.21
1.1.1.2 辅助生产项目
⑴甲类仓库 5.20 5.40 89.83 100.43
⑵原料仓库 12.60 43.24 1,176.26 1,232.10
⑶成品仓库 13.60 43.56 1,176.26 1,233.42
⑷三氯氧磷仓库 25.20 11.79 8.94 45.93
⑸甲类罐区 260.56 95.93 138.03 494.52
⑹盐酸及苯酚罐区 125.85 28.95 47.88 202.68
⑺泵房 51.80 17.66 11.00 80.46
⑻地泵及成品堆垛区 35.00 12.25 13.50 60.75
辅助生产项目小计 529.81 258.78 2,661.71 3,450.30
1.1.1.3 公用工程项目
⑴公用工程楼 650.00 130.52 373.20 1,153.72
⑵导热油锅炉房 60.00 23.20 29.90 113.10
⑶循环及消防水池 35.00 35.00
⑷厂区给排水系统 209.75 23.25 233.00
⑸厂区电力外线及道路照明 249.69 249.69
⑹总图及运输(含绿化、道路及围墙等) 309.90 309.90
⑺外管及外管架 123.08 45.00 168.08
⑻弱电 13.00 22.00 35.00
⑼消防 75.00 90.00 165.00
公用工程项目小计 798.00 848.24 816.25 2,462.49
1.1.1.4 环境保护工程
⑴环保设施(含应急池) 1,450.00 605.00 489.40 2,544.40
环境保护工程小计 1,450.00 605.00 489.40 2,544.40
1.1.1.5 服务性工程
⑴倒班宿舍一 20.00 75.46 398.53 493.99
⑵倒班宿舍二 20.00 75.46 398.53 493.99
⑶门卫及大门(含 1、2、3 门卫及大门) 20.00 1.39 25.92 47.31
服务性工程小计 60.00 152.31 822.98 1,035.29
固定资产费用合计 8,453.56 3,867.08 5,752.06 18,072.70
1.2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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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建设单位管理费 314.46 314.46
⑵工程监理费(估列) 321.84 321.84
⑶市政公用设施费(估) 100.00 100.00
⑷施工图纸审查费(估) 3.50 3.50
⑸勘察设计费(估) 361.45 361.45
⑹环境影响及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估列) 60.00 60.00
⑺土地征用费 2,700.00 2,700.00
⑻联合试运转费 100.58 100.58
⑼工程保险费 40.23 40.23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合计 4,002.07 4,002.07
1.3 无形资产费用 --
1.4 其他资产费用
⑴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用 80.00 80.00
其他资产费用合计 80.00 80.00
1.5 基本预备费 1,772.38 1,772.38
建设投资 8,453.56 3,867.08 5,752.06 5,854.45 23,927.15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734.91 734.91
三固定资产投资 8,453.56 3,867.08 5,752.06 6,589.36 24,662.06
0.34 0.16 0.23 0.27
二流动资金
⑴铺底流动资金 1,916.85
三报批项目总投资 26,578.91
注:上表中的环境保护工程和土地征用费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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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的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所需要的主要原辅材料如下表所示:
序号主要原(辅)材料规 格年需用量(t)运输条件备注
1 环氧丙烷工业级 11,404 槽车
2 环氧氯丙烷工业级 5,312 槽车
3 间苯二酚工业级 885 汽车袋装
4 对苯二酚工业级 354 汽车袋装
5 三氯氧磷工业级 18,578 汽车桶装
6 四氯化钛工业级 121 汽车桶装
7 液碱 30% 1,875 槽车
8 活性碳工业级 51 汽车袋装
9 二乙二醇工业级 1,504 汽车桶装
10 纯碱工业级 280 汽车袋装
11 叔丁酚工业级 788 汽车袋装
12 苯酚工业级 5,027 槽车
13 甲苯工业级 27 槽车
14 甲基环己烷工业级 27 汽车桶装
15 无水氯化镁工业级 43 汽车袋装
16 85%磷酸工业级 3,664 汽车桶装
17 无水哌嗪工业级 1,314 汽车袋装
18 三聚氰胺工业级 54 汽车袋装
19 燃煤 5,500 汽车
由于原材料种类较多,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较为分散。其中,主要供应商包括利安德、中海壳牌、龙翔化工、三井物产、三菱商社、山东海力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已与上述供应商建立了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战略伙伴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8、项目的环保问题及解决方法
(1)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分雨水、清下水排水系统及污水排水系统共两个系统。
由于募投项目生产废水(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夏季储罐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的混合水质与万盛股份目前的生产废水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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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相近,因此募投项目的废水处理方式参照了万盛股份现有的废水处理工艺。
公司的废水处理分为预处理和末端处理两步:
①工艺废水预处理措施
募投项目工艺废水的预处理思路是:针对项目废水具有高磷酸盐,且含有难以生化降解的副产物的特点,采取选择性的进行脱盐预处理,使混合废水总盐度控制在后续生化处理工艺允许的范围以内。
公司在生产车间设置专门集水池,将脱盐废水收集、调节 pH 后,通过专门管道输送至脱盐预处理回收车间进行脱盐处理。通过双效石墨蒸发器蒸发浓缩,蒸汽冷凝后纳入浓废水管网,残液经离心分离后,固体外运处置,离心液重新回到双效蒸发器进行浓缩。
以下为募投项目工艺废水预处理流程图:
②废水末端处理措施
废水处理工艺针对项目废水含大量无机磷酸盐和有机磷的特征,设置三级沉淀,其中第一级主要去除无机磷,第二级和第三级主要去除高分子有机磷分解后产生的磷酸根,通过投加石灰、铁盐、混凝剂等进行化学除磷,可控制进入生化系统的磷酸盐含量。
经脱盐等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和其他工艺废水被泵送入浓废水调节池,然后提升至一级混凝沉淀池,进入微电解池进行微电解氧化还原,电解池出水经沉淀后,再通过光催化氧化。催化氧化处理后的出水溢流进除磷池,投加铁盐、混凝剂及氢氧化钠后,由提升泵从中间分离沉淀池提升废水进入 UASB 厌氧塔,出水溢流进入兼氧/好氧反应池处理,好氧池出水经过中间沉淀池泥水分离,上清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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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经一级强化氧化后,通过一级 A/O 生化处理,为保证出水悬浮物和磷酸盐达标,最后一道生化池采用 MBR 池。MBR 池出水通过在线监测仪、计量出水渠后,再纳管排放。
以下为募投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图:
(2)废气
工艺废气主要是反应、蒸馏等过程中产生的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氯化氢、三氯氧磷、甲苯、苯酚等废气。
公司对废气进行分类分质收集并预处理,再通过末端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①废气收集措施
由于产生废气的污染源各不相同,因此,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通过不同的集气方式进行处理:
A.工艺废气
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收集思路为分类、分质收集,通过常压蒸馏、减压蒸馏,对离心废气、加热回流废气、压滤废气等高浓度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车间冷凝处理后接入车间废气管道,其他废气直接接入车间废气管道。
B.溶剂储罐呼吸废气
在溶剂储罐放空口安装呼吸阀,并设置冷凝器,经冷凝后接入废气总管。
C.废水处理站废气
这类废气主要来源于高浓度废水调节池、均质池及兼(厌)氧池,主要包括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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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浓度废水在调节均质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有机废气,以及在兼(厌)氧过程中产生的沼气,其中不但含有机物质,还含有 H2S、NH3等有机物质分解产生的恶臭物质,因此必须进行收集和处理。公司将调节池、均质池和厌氧池等加盖密封,再接入废气总管。
D.固废堆场废气
公司用对于各危险固废采用闭密容器储存,存放于室内,同时设置集气装置并接入废气总管。
废气收集方式汇总情况如下:
工艺过程方式污染物排放方式集气方式
物料贮存
密闭贮罐受液时间歇
溶剂储罐设置呼吸阀+冷凝后小呼吸口接入废气管路,大呼吸采用平衡管
非密闭贮槽、贮罐连续设置集气罩
物料输送
泵输送贮槽处间歇排放设呼吸阀
真空抽料间歇
水环泵设置冷却装置,排气口接入废
气管道、呼吸口接入废气管路
投料
高位槽投料
反应釜中物料
连续排放
通过废气管路排放
泵投料
反应釜中物料
连续排放
通过废气管路排放
反应过程常压反应间歇两级梯度冷凝后、接入废气管路
反应后过程常压反应间歇设呼吸阀门、接入废气管路
减压回收水环泵抽气连续
水环泵排气口接入废气管道、
呼吸口接入废气管路
减压回收呼吸口,放空罐连续两级梯度冷凝后、接入废气管路
过滤、离心
后卸料
挥发间歇吸风罩接废气管路
车间散放引风负压引风至总废气处理系统
污水站散放连续引风至总废气处理系统
危废转运散放间歇闭密容器,及时转运至固定场所
固废堆放散放连续闭密容器、固定场所
②废气预处理措施
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废气除甲苯、甲基环己烷外均为低沸点有机废气,较难通过冷凝的方式进行回收,故直接接入废气总管,含甲苯、甲基环己烷废气经二级冷凝预处理后再接入废气总管。
项目工艺废气预处理方法汇总情况如下:
废气名称产品产生环节预处理方法
环氧丙烷 TCPP
酯化反应降膜吸收后接入总管
减压脱气降膜吸收后接入总管
三氯氧磷 504L 封端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后接入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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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PP 酯化反应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TDCP 酯化反应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RDP
交联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减压蒸馏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PX-220
交联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减压蒸馏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HF-4
交联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封端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环氧氯丙烷 TDCP
酯化反应
降膜吸收+脱水除雾+活性炭吸附回收后直接排放
减压脱气
降膜吸收+脱水除雾+活性炭吸附回收后直接排放
氯化氢
504L
交联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后直接排放
鼓泡脱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RDP
交联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减压蒸馏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封端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PX-220
交联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减压蒸馏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封端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HF-4
交联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封端反应二级降膜吸收再经碱吸收后直接排放
甲苯
RDP
酸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碱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水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减压蒸馏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PX-220
酸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碱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水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减压蒸馏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HF-4
酸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碱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水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减压蒸馏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甲基环已烷
RDP
碱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水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减压蒸馏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PX-220
碱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水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减压蒸馏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HF-4
碱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水洗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减压蒸馏二级冷凝后接入总管
③废气末端处理措施
募投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酸性废气、含氯有机废气、非含氯的有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及固废堆场废气,废气的种类、成分差别较大,公司将对其分类收集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募投项目厂区将建设不同的废气管线,分别用于处理不同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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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A.酸性废气
针对酸性废气,公司采用碱洗喷淋+水喷淋二级喷淋吸收的处理工艺:
B.含氯有机废气
含氯有机废气主要为环氧氯丙烷,废气来自 TDCP 生产的酯化反应、脱气过程、真空系统以及物料输送、贮存过程,该废气还含有三氯氧磷,为去除三氯氧磷,废气先经过二级降膜吸收,在二级降膜吸收的过程中,部分环氧氯丙烷冷却并溶解在水中,之后废气再经脱水除雾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并回收环氧氯丙烷。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工艺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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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非含氯有机废气、废水处理站及固废堆场废气
针对企业废气排放以有机废气为主的特点,公司将采取以燃烧为主的废气处理工艺。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如下:
用引风机将厂区内的经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气先经过一道碱喷淋吸收后,经除雾脱水,废气再进入燃烧处理装置进行氧化,经燃烧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换热后,再进入后续的碱喷淋吸收塔,去除燃烧产生的酸性气体,最终废气再经过一道水喷淋吸收塔后高空排放。
固废堆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变频调节,根据燃烧温度的变化反馈控制送入风量,达到稳定废气浓度,降低燃烧处理成本的目的。
末端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如下:
(3)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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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磷酸盐、废渣及包装桶等,其中,包装物返还给生产厂家综合利用;磷酸盐经处理后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其他废渣、废料委托台州市长江德力西环保有限公司焚烧或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4)环保投入及资金来源
募投项目中的环保投入合计约 2,564.40万元(包括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
项目的 2,544.40万元和研发中心项目的 20万元),其中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
项目的环保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设备投资大类设施明细投资金额(万元)
废水处理设施
废水处理站、废水脱盐预处理设施、污水分流管线及输送设备、废水站调节池加盖密封等措施、车间应急池、集水池等
2,134.40
废气处理设施
末端焚烧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车间预处理设施、管道支架等 固废处理设施固废堆场 20
噪音治理设施隔音材料、绿化等 10
合计投入金额 2,544.40
(5)公司募投项目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的匹配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①与现有厂区污染物排放的对比情况如下:
工业固废较目前少的原因主要是募投项目厂区不需要通过焚烧煤炭来取得蒸汽,因此煤渣的产生量减少。
公司
污染物大类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排放量(吨)
2013年
募投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份(合并)
废气
环氧丙烷 3.06 4.88
环氧氯丙烷 2.45 0.2②
氯化氢 15.30 1.91③
甲苯 7.85 4.11
二氧化硫 10.76 24④
烟尘 1.85 5.89⑤
废水
废水量 44,661.60 66,007.71
CODcr 4.47 9.9
废渣工业固废 961.90 726.48

环保投入金额(元) 1,916,662.75 25,444,000.00
注①:表格中的数据仅指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保投入金额,数据分别来源于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补充报告》及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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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剂建设项目》。
注②、③:环氧氯丙烷及氯化氢气体排放的减少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厂区使用了更先进的设备及工艺,主要差异是公司目前在碱液吸收环节仅通过喷淋的方式进行吸收,而在募投项目厂区公司将专门建设碱液吸收塔进行处理,吸收效率更高。
注④、⑤:由于募投项目厂区处于工业园区采取集中供气、供暖的措施,公司不需要再利用煤炭进行供气、供暖,因此不存在二氧化硫及烟尘的排放。但募投项目中的膨胀型阻燃剂焦磷酸哌嗪盐项目热源采用导热油锅炉,燃料采用轻质柴油,燃烧过程会产生烟尘及二氧化硫,因此与现有厂区相比,烟尘及二氧化硫的来源不同,排放情况不同。
注⑥:募投项目工业固废较少的原因主要是募投项目厂区不需要通过焚烧煤炭来取得蒸汽,因此煤渣的产生量减少。
9、项目的土地使用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市医化园区“临杜国用(2011)
第 7760号”和“临杜国用(2011)第 7759 号”地块上。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
已于 2008年 8月和 10月以出让方式分别取得临海市医化园区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地类为工业用地,该两地块为南北相连,共计占地面积 88,373.67㎡,在此
基础上,无需另外征地。
10、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
经过谨慎测算,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 74,842.53万元,
年平均利润总额 8,130.38万元。税后全投资回收期为 5.72年(含建设期 2年),
投资收益率为 25.44%,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3.51%,盈亏平衡点为 64.10%,按照
13%折现率计算税后净现值 14,302.44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能规模为年产 40,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同时伏龙村老厂区的生产线将会关停,该部分生产线对应的产能为 17,750 吨,因此经济效益测算过程中所对应的产能为年产 40,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包括母公司老厂区被替代的产能,因此收入等指标测算过程中亦包含替代了母公司的收入部分,母公司在 2011-2013 年对应的收入分别为:3.04亿元、3.40亿元和 3.33亿元。
11、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 2011 年底、2012 年底、2013 年底和 2014 年 6 月底,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资金分别为 4,130.36万元、11,322.95万元、17,934.44万元和 19,4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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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4
万元,完工进度分别为 13.92%、38.15%、60.42%和 65.45%。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募投项目已有一期、二期(共三个车间)进入试生产阶段,已经通过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验收;台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4年 7 月 22日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一期、二期进行了“三同时”(先行)竣工验收评审,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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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司现有研发部门已经初步建立了产品研发实验室、产品应用实验室、产品分析实验室及产业化中试车间,为了保持技术的领先水平,公司需不断地投入研发力量,改善工艺流程,以维持公司的竞争优势。为此,公司制订了阻燃剂价值链战略蓝图,以有机磷系阻燃剂为中心拓展新的产品战略。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加大技改投入,扩大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品种,增大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产能。“有机磷系阻燃剂价值链”的建设,将大大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目前,虽然公司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并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研发和分析人员,但为了早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需要不断引入高端技术人才,并购置先进的研发和分析仪器。
因此,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具有迫切的需要。
公司从 2000 年起一直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现有研发部门已初具规模。截至报告期末,直接从事产品研发及产品应用研发的工作人员有 20 人左右。同时,公司还积累了大量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研发经验,为高端磷系阻燃剂的研发及在材料中的应用,打下了扎实的技术基础。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研发中心大楼的建设以及相关研发设备的购买。其中,研发中心大楼占地面积 1,828.2 平方米,建筑面积 6,713.2平方米,建设设计楼层为 6层。
研发设备包括化学合成实验设备若干台(套)、分析设备 19 套、材料试验设备11台、材料检测设备 31台。
3、研发中心建设目标
研发中心建成后,短期内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关键技术及预期目标如下所述:
(1)轻量化节能材料用磷基环保阻燃剂及应用技术
轻量化是节能降耗的有效途径。轻量化材料(发泡材料)在空气中极易燃烧,且燃烧热值高、火焰传播速度快,并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烟尘,因此需要发展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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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阻燃技术,以满足汽车、高速轨道列车及大飞机座椅、住房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等应用领域的需要。
(2)电子电工热固性材料用磷基环保阻燃剂及应用技术
电子电工线路板材料的安全环保性是电子信息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开发本质阻燃热固性线路板将带动相关产业更新换代。
(3)工程塑料用高效环保阻燃剂及应用技术
基于国内高等级工程塑料用无卤阻燃剂被国外垄断,价格昂贵的现实,研制和生产耐热性强的高效无卤阻燃剂,推动国内无卤阻燃工程塑料发展、满足工程塑料在电子电气、汽车、高速轨道交通、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
(4)磷基本征阻燃纤维及先进共混纺织品阻燃技术
目前,织物的阻燃多以阻燃后整理法为主。该法虽然工艺简单,但织物的阻燃耐久性和耐水洗性较差。拟开发纤维的原丝改性,尤其是通过含磷共聚纤维或纤维与无卤阻燃剂熔融共混的纤维阻燃技术,达到纤维阻燃效率高、生烟量低、阻燃性能持久等目标。
(5)新兴能源、通讯领域用电线电缆无卤磷基环保阻燃剂及应用技术
目前,聚氯乙烯基阻燃电线电缆燃烧时生烟量大、有毒有害气体及腐蚀性气体生成量多。聚烯烃基无卤阻燃电线电缆含有超过 50%的无机添加剂,物理机械性能严重恶化。现有的电线电缆难以满足苛刻条件(如高湿、高压、户外)下的应用。因此,拟研究和生产低迁移、耐水浸泡的无卤阻燃电线电缆,以满足用于新兴能源、通讯领域及电子信息等行业的需求。
(6)环保型磷基阻燃剂清洁制备共性技术
阻燃材料的发展,核心在于阻燃剂。如何快速有效地制备新型阻燃剂,实现阻燃剂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降低阻燃剂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对于阻燃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4、项目环保问题及解决方法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研发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废水以及设备清洗水、地坪冲洗水、分析化验室排水等。
本项目污水排入全厂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入园区官网标准后排入化工开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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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园区污水管网,再经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以后集中排放。
(2)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蒸馏浓缩回收溶剂后的残液经过滤后产生的废渣、废弃包装物以及全厂的生活垃圾。
高浓度废液经地上管线汇集与工艺废渣送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其它废弃包装物运出厂作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所统一处理。
(3)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溶剂回收过程以及色谱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
本工程新建全厂废气处理站,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经废气吸收装置处理后,再经 20米高空管排入大气。
5、项目投资构成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万元)
一工程费用
1 建筑工程 1,000
2 建筑装修工程 800
3 分析仪器、实验设备 1,700
二土地征用费 0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
四勘测设计费 0
五不可预见费用 100
六建设期贷款利息 100
七建设总投资 3,800
八流动资金 0
九项目总投资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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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公开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
分配情况
(一)发行人公开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
1、本公司股票种类目前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
股同利原则,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同时发放股利。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分派股利时,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代扣代缴股利分配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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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金。
(二)发行人自报告期初至目前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1年 11月 16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以 2011 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3,000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万股为基数,每 10股分配 4 元(含税)。
2013 年 3 月 21 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以 2012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000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万股为基数,每 10股分配 4元(含税)。
2014 年 2 月 22 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以 2013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900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万股为基数,每 10股分配 5.2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二、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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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公司应当每年度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2)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决策机制与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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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的方式,可进行中期分红、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2、《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益。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年 2月 22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3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900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5.2 元(含税)。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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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发行人信息披露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公司设置了董事会秘书一职,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秘书:宋丽娟
对外咨询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322099
电子信箱:zjwsfr@ws-chem.com
二、发行人重要合同
截至 2014年 2月 28日,公司现行有效、正在执行的重要商务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日期销售方采购方合同标的合同总额
CVY0014302 2014/3/5
MItsui&co.,(shanghai)ltd
三井物产(上海)有限公司
万盛科技双酚 A 25.84万美元
CVY0014631 2014/4/2
MItsui&co.,(shanghai)ltd
三井物产(上海)有限公司
万盛科技双酚 A 26.48万美元
ULWS-BCS-140512 2014/5/12 ULIKE GROUP LIMITED 万盛股份乙二醇单丁醚 40.50万美元
CVY0015135 2014/5/13
MItsui&co.,(shanghai)ltd
三井物产(上海)有限公司
万盛科技双酚 A 26.12万美元
QHWS-PH-20140501 2014/5/22 CHEMHUB (SINGAPORE) PTE LTD 万盛科技苯酚 42.73万美元
4000100744 2014/5/30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万盛科技聚醚 PPG 392.85万元
CVY0015445 2014/6/6 MItsui&co.,(shanghai)ltd 万盛科技双酚 A 25.89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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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物产(上海)有限公司
ULWS-BCS-140612 2014/6/12 ULIKE GROUP LIMITED 万盛股份乙二醇单丁醚 40.50万美元
3403533 2014/6/17 LYONDELL GREAT CHINA,LIMITED 万盛股份环氧丙烷 85.00万美元
40101622 2014/6/30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万盛科技聚醚 PPG 400.50万元
CVY0015765 2014/7/2
MItsui&co.,(shanghai)ltd
三井物产(上海)有限公司
万盛科技双酚 A 40.02万美元
3426497 2014/7/4
LYONDELL GREAT CHINA,LIMITED
利安德大中华有限公司
万盛股份环氧丙烷 116.20万美元
(二)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日期销售方采购方合同标的合同总额
E/31873 2014/3/6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30.47万美元
E/31874 2014/3/6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37.11万美元
2411153284 2014/3/20 香港万盛
BAYER MATERIAL SCIENCE
(CHINA)CO.,LTD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BDP 23.00万美元
E/31891 2014/4/7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67.03万美元
E/31892 2014/4/7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24.74万美元
2411172949 2014/4/8 万盛科技
BAYER MATERIAL SCIENCE
LIMITED
拜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BDP 23.33万美元
2411203049 2014/5/9 万盛科技
BAYER MATERIAL SCIENCE
LIMITED
拜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BDP 23.30万美元
E/31917 2014/5/13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24.37万美元
E/31918 2014/5/13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24.74万美元
E/31930 2014/6/5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48.75万美元
E/31943 2014/6/23 万盛股份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TCPP 49.50万欧元
2411250053 2014/6/25 香港万盛
BAYER MATERIAL SCIENCE
(CHINA)CO.,LTD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BDP 46.62万美元
E/31957 2014/7/7 万盛科技
REMY GMBH & CO.,KG
雷米有限公司
BDP 25.06万美元
(三)借款合同
1、万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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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银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借款到期日借款利率
金额
(万元)
工商银行
临海支行
2012-05-11
2012年临海
字 0436号
2015-10-20
提款日基准
利率上浮 5%
1,500
工商银行
临海支行
2013-9-13 2013年临海字 1234号 2016-6-20
同期基准
利率上浮 5%
1,200
工商银行
临海支行
2014-3-27 2014(RF)00015号 2014-9-23 5.88% 2,000
浦发银行
临海支行
2014-3-28 81062014280070 2015-3-27 7.2% 1,000
兴业银行
临海支行
2014-4-30
兴银台临-短贷(2014)
1011号
2015-4-30
基准利率上浮 8%
1,500
兴业银行
临海支行
2014-5-6
兴银台临-短贷(2014)
1012号
2015-5-6
基准利率上浮 8%
2,500
2、万盛科技
借款银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借款到期日借款利率
金额
(万元)
中信银行
台州分行
2014-2-18
2014信银杭台贷字
第 004342号
2015-2-18
提款日
基准利率
1,000
华夏银行
临海支行
2014-5-15 TZ0610120140024 2017-5-15 6.765% 1,500
华夏银行
临海支行
2014-5-30 TZ0610120140027 2017-5-30 6.765% 1,000
(四)抵押合同
1、2011 年 11 月 8 日,万盛科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
署编号为 33100620110040818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万盛科技以其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临城国用(2007)第 3115 号)及房产(权证号为临房权
证城关镇字第 122552、152876、152878 号)为万盛科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临海支行自 2011年 4月 28日至 2014年 11月 7日期间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 2,594.48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2013 年 1 月 21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署
编号为 2013 年临海(抵)字 0033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临城国用(2011)第 4608 号)和房产(权证号为临房
权证古城街道字第 162526 号、第 162530 号、第 162531 号、第 162533 号、第162557 号)为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自 2013 年 1 月 21日至 2016年 1月 20日期间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 1,405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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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3、2013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署
编号为 2013 年临海(抵)字 0473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临杜国用(2011)第 7759号、第 7760 号)为发行人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自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14 年 7 月 26 日期间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 7,920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五)建设工程合同
1、2012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人与浙江汇经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工程名称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公用工程楼、甲类仓库、三氯氧磷仓库、倒班宿舍 1#、2#楼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为 12,274.7 平方米;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800万元(暂估)。
2、2012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与浙江甬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储罐安装工程施工;工程地点为浙江台州;工程内容为储罐、工艺管道、防腐保温和设备安装工程等;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880万元。
3、2013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与浙江汇经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工程名称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水泵房、离心机房、废弃楼、厂房内设备基础、室外道路、钢筋混凝土排水沟、管架、水池、室外路灯、零星工程等室外附属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暂估)。
4、2014年 4 月 1日,发行人与深圳市瑞升华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万盛
股份有限公司 12.5t/h 含盐废水 MVR蒸发结晶设备商务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根据
甲方的技术指标,设计并成套供应 12.5吨/小时处理量的废水预处理技术服务、
安装及机械式蒸汽再压缩(MVR)蒸发设备一套,其工程范围为预处理技术服务、安装及整个 MVR蒸发车间蒸发结晶的工艺、设备设计、制造加工、采购、安装、培训及调试。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998万元整。
5、2014年 4 月 10日,发行人与浙江汇经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工程名称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卤代烷基磷酸酯车间、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500万元(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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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6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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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7
第十六节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董事签字:
高献国 高峰 张继跃

周三昌 郑永祥 金译平

谢瑾琨 周政懋 金雪军

章击舟 陈良照
全体监事签字:
王克柏 张岚 周恭喜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周三昌 高峰 郑永祥

金译平 高强 宋丽娟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聂明



保荐代表人:
崔海峰 嵇登科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9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胡刚 毛国权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0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伟 陈朝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1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伟 刘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2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伟 陈朝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3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潘桦

签字注册会计师:
娄丽华 郑坚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潘桦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余敏富 郑坚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5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潘桦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余敏富 秦青婵



潘桦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6
验资机构情况说明

临海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11】月更名为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机构原注册会计师【秦青婵】已于【2006】年【12】月离职,离职后不再担任本机构注册会计师。
特此说明




验资机构负责人:
潘桦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7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查阅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322099
联系人:宋丽娟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8
电话:020-87555888-539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刘康、屠鑫海、王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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