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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06-2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LINGLONG TYRE CO., LTD.
(招远市金龙路 77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
发行股数
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2.98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6 月 22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0 万股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关联股东英诚贸易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玲珑轮
胎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
的股份,如通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形式取得
的股份,以下简称“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定的承诺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
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玲珑集团、英诚贸易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
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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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
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玲珑集团、英
诚贸易因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
入归公司所有,玲珑集团、英诚贸易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玲珑集
团、英诚贸易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玲珑集团、英诚贸易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成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该部分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机茂有限、颖名有限、中基兰德、丰
隆集团、宏时投资、开元投资、智诚东源、元风创投、
亿和创投、坤元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
括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生股
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占村、王显庆、
张琦、温波、杨科峰和张正亮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
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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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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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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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关联股东英诚贸易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玲珑轮胎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
的股份,如通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形式取得的股份,以下简称“派
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
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
若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因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
司所有,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
定账户。如果因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成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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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
派生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该部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机茂有限、颖名有限、中基兰德、丰隆集团、宏时投资、开
元投资、智诚东源、元风创投、亿和创投、坤元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
(四)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占村、王显庆、张琦、温波、杨科峰、
张正亮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担
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一)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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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本公司将依据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
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措施
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
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
续。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
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8,000万元(资金来源
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
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做出并履行公司上市
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玲珑集团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玲珑集团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如公司在
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玲珑集团可选择
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
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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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行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玲珑集团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三个
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等),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玲珑集团增持股份的
计划。在公司披露玲珑集团增持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玲珑集团将按照方
案开始实施增持股份计划。但如果公司披露玲珑集团增持计划后三个交易日内
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玲珑集团可不再实施上述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玲珑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3)玲珑集团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筹
集)。但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条件的,玲珑集团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玲珑集团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玲珑
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
红,直至玲珑集团实施完毕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继续实施
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为止。
(三)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且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施完毕股价稳定措施
(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
份以稳定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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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
日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但
如果公司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计划后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
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
使用不少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
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如有)累计额的30%买入公司股份以
稳定股价。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完毕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继续实施稳定
股价措施条件时为止。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
公告,并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
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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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公司上市后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玲珑集团将督促发行
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玲珑集团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玲珑集团公开发售的股份。玲珑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
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
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玲珑集团公开发售的股份。玲珑集团承诺按市场
价格进行购回。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
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玲珑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玲珑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玲珑集团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玲珑集团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
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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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则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
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不得转让,直至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承诺
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承诺:安信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金杜承诺:因金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
判决认定后,金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金杜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发行人审计和验资机构承诺:普华永道对发行人 2015年度、2014年度及
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16)第11017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审核了玲珑轮胎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6)第0573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普华永道对玲珑轮胎公司2015年度、2014
年度及2013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于2016年3月2日出具
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0572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本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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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于
2016年5月1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6)第019号的无保留结论
的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确认,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玲珑集团承诺
玲珑集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
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玲珑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玲珑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违反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
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玲珑集团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玲珑集团将在获得收入
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玲珑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玲珑集团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二)英诚贸易承诺
英诚贸易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若英诚贸易违反上述承诺,英诚贸易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违反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英诚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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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英诚贸易将在
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英诚贸易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英诚贸易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1年6月2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截至本次A股股票发行完成
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请投资者关注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
内容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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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
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几年的分红政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规划认为: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市后三年内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关于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七、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其
他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六、收购玲珑机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于2015年6月从玲珑集团收购其全资子公司玲
珑机电100%的股权,由于本公司和玲珑机电收购前后均受玲珑集团控制且该控
制并非暂时性,该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据此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即
收购完成后合并报表在历史各报告期内将包括玲珑机电的资产、负债、利润、
现金流量等情况。相比申报财务报表,模拟收购完成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历史期
间内,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加,2013年、2014年分别为5.92%和6.98%;股东权
益略有减少,2013年、2014年分别为1.44%和2.66%;营业收入略有增加,2013
年、2014年分别为1.51%和0.83%;净利润水平略有下降,2013年、2014年分别
减少3.07%和8.05%;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也略有下降。整体上,本公司收
购玲珑机电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公司的经营规模、偿债能力、持续盈利能
力等影响较小。公司收购玲珑机电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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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七、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二)为
减少关联交易采取的具体措施”之“4、收购玲珑机电”相关内容。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一)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
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后增加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子午线轮胎产能800万套/
年。前述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子午线轮胎系公司研发的高性能轿车子午胎,
曾获得2010年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一
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公司高端产品比例,
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同时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的
合理性和必要性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中相关内容。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轮胎行业积累了较强的研发优势、产品优势、
质量优势、营销优势和品牌优势,同时,公司一直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报
告期内公司加强了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并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团队。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已以自有资金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建设投资额占预算
总投资的比例为72%。
1、人员储备
公司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
造项目,已经从内部及外部等各方面开展了相关的业务人员储备。公司各部门
岗位职位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清晰、完备,具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
能够保证新进人员很快适应岗位;公司利用现有的技术、采购、生产、研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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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同时不断从目前领先的自动化企业中招聘优秀人才,待项目正式启
动时,将会组建相关的运营团队。
2、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多年轮胎产品研发和制造历史,制造技术成熟,生产技术国内领
先,产品规格齐全,已涵盖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工程机械胎及工程子午
胎、农业子午胎、斜交胎等。在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公司“节油
轮胎用高性能橡胶纳米复合材料的设计及制备关键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
等奖,这是迄今为止轮胎行业唯一的国家科学发明奖,也是公司继2010年“低
断面抗湿滑低噪音超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
来第二次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大奖,项目关键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技术
水平和技术储备在国内轮胎制造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优势,技术储备较为
充分。
3、市场储备
国内市场方面,全国各地的营销队伍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能在各自
的区域市场上独立地完成区域市场技术推广会等产品推广活动,已发展一级经销
商280多家,并与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上汽通用五菱、长安福特、
厦门金龙等国内外50多家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国际市场方
面,公司建立了以自主品牌为主打的稳固型营销网络,拥有海外一级经销商300
多家,轮胎产品远销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
牌形象,并先后开发了通用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雷诺日产、印度塔塔、伊朗霍
德罗等配套厂商,出口量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以其在技术开发、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在业内
树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品牌已广为客户所认同和接受,为公司带来了日益增长
的市场需求。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
大幅增长,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
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完全释放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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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所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扩大现有主营业务经营规模
公司所处的轮胎行业属于资本、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效益特征明
显。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期分别为1,128,788.86万
元、1,012,529.86万元、861,941.23万元;2015年,在我国轮胎行业整体出现下
滑态势,以及泰国玲珑火灾的不利影响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但下
滑幅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现有成
熟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品牌建设,不断扩大现有主营业
务、产品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建设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公
司高端产品比例。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产生投资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
到位前已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建
设投资额占预算总投资的比例为72%。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及早实现项目投资收益。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司成本及各项费用支出,加强应收账款
管理,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与协作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同时,合理运
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
公司运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补充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强化了
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权益保障。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尤
其中小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回报
机制,在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对投资者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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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四)相关主体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
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
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采购模式和销售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正常;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在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下,公司主营业务总体保持了稳定发展态势,2016
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194.8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51%;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88.35万元,较去年同期提高
18.6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普华永道审阅(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6)
第019号审阅报告)。
基于本年度已实现经营业绩、已签订订单等情况,并考虑近期宏观经济形
势,尤其是轮胎产业上下游市场环境等因素,预计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净
利润等业绩指标较2015年度无大幅波动。
有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具体情况请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
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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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54,797.93万元、
1,027,818.53万元、873,370.12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20,580.71万元、97,172.66
万 元 、 80,332.87 万 元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8,001.25 万 元 、
83,417.07万元、67,761.09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102,569.62万元、87,990.80万元、71,118.10万元。
2015年度,一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轮胎
行业整体销售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二是泰国玲珑火灾造成的成品轮胎毁
损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
所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天然橡胶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典型的资源约束型产品;作为大宗商
品,其价格与贸易政策、汇率、资本市场状况等有密切联系。近年来受境外大
宗商品市场影响,天然橡胶价格呈大幅波动态势,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
货价格变化如下图所示:
上海期货交易所橡胶连续收盘价格走势
资料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单位:人民币元/吨
2012年1季度天然橡胶价格处于较高位,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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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天然橡胶价格总体上呈持续震荡下跌趋势。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是生产轮胎的主要原材料,占轮胎总生产成本比重较
大。由于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价格有一定的联动性,因此天然橡胶的价格对轮
胎成本影响很大。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在公
司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合计分别为46.02%、35.68%和30.03%。因此,本公司
将面临天然橡胶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氏家族,其成员为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
琳,其中王希成和张光英系夫妻关系,王希成与王锋、王琳系父子关系,张光
英与王锋、王琳系母子关系,王锋和王琳系兄弟关系。
王 希成、张光英、王锋和 王琳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51%、
4.425%、18.9625%、10%的股权。此外,王希成、王锋和王琳还分别持有英诚
贸易51%、30%、19%的股权。王氏家族通过玲珑集团和英诚贸易间接控制玲珑
轮胎80.56%的股权。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持股优势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
预、控制的情形,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涉及三项未决诉讼和一项主要未决仲裁事
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诉讼事项为:(1)Diana Alvarez Gonzales等自然人于2014年6月以本公司生
产的轮胎产品间接造成交通事故,并导致其丈夫Pedro R. Gonzales, Jr.死亡以及
其本人受伤为由,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南区联邦法院及再次向德克萨斯州法院提
起的诉讼;(2)玲珑轮胎等公司诉Horizon案;(3)2015年2月,Susan Letterman
以公司生产轮胎缺陷间接造成交通事故并导致其儿子Werner K. Letterman死亡为
由,向佛罗里达州的巡回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事项为:Regional Rubber Trading Co. Pte Ltd.(元方树胶)申请承认与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2011>烟民三字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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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未决诉讼和仲裁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
项”之“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因公司在上述
未决诉讼及未决仲裁案件中存在遭受损失的可能,如果公司败诉且裁决获得实
际执行,将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五)国际贸易壁垒提升的风险
近年来,美国、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针对我国轮胎
产品陆续开展“反倾销”调查,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贸易保护政策。如
美国于2009年9月1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3年
(2009.9-2012.9)的惩罚性关税,即在4%的原有关税基础上,自2009年9月26日
起的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2014年7月22日,美国国际贸
易委员会初步裁定,自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
性损害,据此,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中国轮胎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
反”)调查。2015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到美
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存在倾销行为。基于倾销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
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美国商务部在
本次初裁中使用泰国作为替代国来计算中国产品的价值。
根据初裁结果,玲珑轮胎、三角轮胎、普利司通(无锡)、大连固特异、江
苏韩泰、锦湖轮胎、中国倍耐力等64家国内轮胎企业获得32.50%的分别税率;
风神股份、双钱股份、杭州中策、贵州轮胎、青岛双星等21家国内轮胎企业未
获分别税率政策,这些企业以及所有未提及的轮胎企业适用100.02%的全国税
率;参加反倾销强制应诉的两家企业中,佳通轮胎适用30.46%的税率,赛轮金
宇适用40.04%的税率。
美国商务部已于2015年6月11日作出倾销和补贴终裁,对中国轮胎厂商征收
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已于2015年7月26日作出损害终裁。公司适用39.33%的税率。
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2013年度、2014年度
及2015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4.22%、53.75%和
55.16%,其中向美国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20%、
10.20%和13.15%。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巴西、阿根廷、南非、墨西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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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针对我国轮胎产品陆续开展“反倾销”调查的国家销售收入占出口收入的
比例具体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国家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美国 113,367.80 23.84 103,320.36 18.99 126,475.60 20.67
巴西 8,842.53 1.86 22,982.80 4.22 36,774.41 6.01
南非 906.12 0.19 2,094.59 0.38 6,975.25 1.14
墨西哥 9,889.50 2.08 7,622.28 1.40 7,573.29 1.24
印度 3,689.10 0.78 7,816.23 1.44 12,137.47 1.98
阿根廷 551.56 0.12 444.31 0.08 720.44 0.12
泰国玲珑是公司实施国际化战略,应对贸易壁垒的主要举措。一是泰国是全
球主要天然胶产地,对轮胎企业来说有原材料的供应、价格、物流等多重优势。
二是泰国是东南亚汽车制造中心和东盟最大的汽车市场。三是泰国生产的轮胎供
应美国不受其对中国轮胎生产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的影响。泰国玲
珑自 2015 年开始向美国批量销售,2015 年度由泰国玲珑、玲珑轮胎国内生产基
地发货对美国市场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3,713.92 万元、39,653.88 万元,2015
年度累计向美国市场实现销售收入 113,367.80 万元,较 2014 年度 103,320.36 万
元增加 10,047.44 万元,有效的消除了美国双反对美国市场销售的影响。
有关公司国外市场的具体销售区域的销售金额和占比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最近三年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营业收入分析”相关内容;有关美国、阿根廷、巴西等国家对轮胎产
品的贸易保护等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五、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三)国际贸易
壁垒”相关内容。
如果未来国际贸易壁垒进一步提升,将可能给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带来一定
风险。
(六)境外经营相关风险
2013年,公司启动泰国玲珑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8,866.6万美
元,建成后将新增1,2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产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约30.86亿元人民币,泰国玲珑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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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已经投产。
由于境外工程建设过程以及建成后生产经营的安全性、购销市场的稳定性
以及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当地政治、经济和人力资源等因素的
综合影响,因此,一旦当地出现政局不稳等情况,进而影响公司在泰国地区的
生产经营活动,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2015年2月1日,子公司泰国玲珑因厂区内发生火灾导致部分存货、房屋建
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损失约为12.62亿泰铢(约折合人民币2.35
亿元)。根据泰国警察局出具的火灾原因调查报告,“本次火灾起火的原因推理
出:因某种火花引起;或是某种可燃物引起;或是起火点位置的累积高温引起
的火灾并导致的重大损失。未发现有人为故意纵火或是因某人的粗心大意引起
的火灾。本次事故是不可能控制的,并非故意行为的刑事案件。因此,调查人
员认为可结案不需再调查。”报告期内,公司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就子公司泰国玲珑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期间为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
12月16日,总保险金额约为人民币15.07亿元。根据保险条款,双方约定每次事
故的免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二者以高者为准。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支付了赔款人民币4,000万元。2015年12
月18日,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理赔协议,并签署了赔付
协议书。根据签署的赔付协议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泰国玲
珑火灾事故支付赔款人民币16,08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1月20日收到剩余赔偿
款项12,080万元。考虑上述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后,本次事故的净损失约为人
民币7,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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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 2
声明与承诺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 6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 7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 10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3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14
六、收购玲珑机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5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6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19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 20
目 录 ..................................................................................................................................................... 25
第一节 释义 ......................................................................................................................................... 29
第二节 概览 ......................................................................................................................................... 35
一、发行人简介 ................................................................................................................................. 35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3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8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9
五、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 4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1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 42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 ............................................................................................................. 44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 4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5
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 45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45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和短期偿债风险 ............................................................................................. 46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 46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47
六、重大诉讼和仲裁风险 ................................................................................................................. 47
七、国际贸易壁垒提升的风险 ......................................................................................................... 48
八、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 49
九、产品质量风险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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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境外经营相关风险 ..................................................................................................................... 51
十一、关联方玲珑热电的暂缓关停小火电机组存在关停风险 ..................................................... 51
十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5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3
一、发行人概况 ................................................................................................................................. 53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53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6
四、发起人出资和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72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74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 78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83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23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 126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26
十一、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 130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3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39
二、行业基本情况 ........................................................................................................................... 14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6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81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207
六、特许经营权 ............................................................................................................................... 223
七、发行人的技术及研发情况 ....................................................................................................... 223
八、发行人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及拥有境外资产的情况 ........................................................... 234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34
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37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 237
二、同业竞争 ................................................................................................................................... 238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41
四、关联交易 ................................................................................................................................... 244
五、关联交易协议 ........................................................................................................................... 259
六、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 ................................................................................... 260
七、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26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7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27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27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27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 27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27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280
1-1-2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 28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28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81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 28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83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83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94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94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 29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6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296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 304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304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04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07
六、分部信息 ................................................................................................................................... 321
七、税项 ........................................................................................................................................... 321
八、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323
九、非经常性损益 ........................................................................................................................... 323
十、重要会计科目 ........................................................................................................................... 326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329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31
十三、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334
十四、验资情况 ............................................................................................................................... 33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3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37
二、最近三年盈利能力分析 ........................................................................................................... 369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1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18
五、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 419
六、公司避免业绩大幅波动的经营管理措施 ............................................................................... 425
七、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428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 429
九、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433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37
一、公司发展战略 ........................................................................................................................... 437
二、公司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 437
三、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及将面临的困难 ................................................................................... 441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42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业务目标的作用 ........................................................................... 44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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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44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44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45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61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 461
二、发行人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462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62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6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66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 466
二、重要合同 ................................................................................................................................... 466
三、对外担保情况 ........................................................................................................................... 471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471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 ................................................................................................................................................... 477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477
七、其他重大事项 ........................................................................................................................... 477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7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7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8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82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83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84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48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86
一、备查文件 ................................................................................................................................... 486
二、查阅地点 ................................................................................................................................... 486
三、查阅时间 ................................................................................................................................... 486
四、信息披露网址 ...........................................................................................................................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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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玲珑轮胎
招远利奥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2009 年更名为山
招远利奥、玲珑有限 指
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王氏家族,王氏家族成员包括王希成、张光英、王锋、王琳,
实际控制人 指 其中张光英系王希成之妻,王锋、王琳系王希成之子,王锋系
王琳之兄。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其前身为 1993
年成立的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公司,1995 年更名为山东玲珑橡
玲珑集团、玲珑橡胶 指
胶集团公司,2001 年改制设立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2009
年更名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英诚贸易有限公司(Elite Faith Trading Limited),系公司发起
英诚贸易 指
人,系实际控制人在香港设立的公司。
机茂有限 指 机茂有限公司(Robust Capital 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
颖名有限 指 颖名有限公司(Alpha Hero 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
中基兰德 指 中基兰德(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丰隆集团有限公司(First Leader Holdings Limited),系公司发
丰隆集团 指
起人。
宏时投资有限公司(Grand Era Investment Limited),系公司发
宏时投资 指
起人。
开元投资 指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舟山市智诚东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深圳市智
智诚东源 指
诚东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
元风创投 指 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亿和创投 指 苏州亿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坤元投资 指 浙江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香港利奥 指 香港利奥有限公司,曾为公司股东。
新能源化工 指 新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曾为公司股东。
华成贸易 指 华成贸易有限公司,曾为公司股东,已注销。
德州玲珑 指 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广西玲珑 指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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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诚 指 北京天诚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香港天成 指 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泰国玲珑 指 玲珑国际轮胎(泰国)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山东玲珑机电有限公司,原系玲珑集团子公司,2015 年 6 月被
玲珑机电 指
公司收购,现为公司子公司。
香港凱德科贸有限公司(HONG KONG KELLY LIMITED),
凱德科贸 指
系玲珑机电子公司。
雅凯物流 指 青岛雅凯物流有限公司,系香港凱德科贸子公司。
凯德模具 指 烟台凯德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系香港凯德科贸子公司。
中成英泰 指 玲珑集团北京中成英泰科贸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玲珑汽销 指 招远玲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玲珑商贸子公司。
玲珑热电 指 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玲珑水泥 指 招远玲珑水泥有限公司,系玲珑热电子公司。
玲珑报关 指 招远市玲珑报关有限公司,系兴隆盛物流的子公司。
山玲担保 指 招远山玲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玲珑仓储 指 招远玲珑仓储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山玲汽销 指 招远山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兴隆盛物流子公司。
山玲物资 指 招远山玲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系玲珑商贸子公司。
玲珑置业 指 山东玲珑置业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武城英泰 指 武城县英泰置业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兴隆盛物流 指 山东兴隆盛物流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招远汽商 指 招远玲珑汽车商城有限公司,系玲珑商贸子公司。
兴隆盛大酒店 指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兴隆盛大酒店,系玲珑集团分公司。
山玲车件 指 招远市山玲车件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已注销。
玲珑翻新 指 招远玲珑轮胎翻新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已注销。
招远橡塑 指 招远市橡塑制品厂,系玲珑集团子公司,已注销。
山玲锁业 指 招远山玲锁业有限公司,系山玲担保子公司,已注销。
招远市玲珑文体娱乐活动中心,系玲珑商贸和张光英设立的有
玲珑文娱 指
限合伙企业。
玲珑物业 指 山东玲珑物业有限公司,系玲珑商贸子公司。
山东玲珑英诚医院有限公司,原名招远玲珑博爱医院有限公
英诚医院 指
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玲珑商贸 指 山东玲珑商贸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玲珑汽贸 指 山东玲珑汽贸有限公司,系玲珑商贸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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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物业 指 武城县玲珑物业有限公司,系玲珑置业子公司。
德州科贸 指 玲珑集团德州科贸有限公司,系玲珑商贸子公司。
欧典物流 指 德州欧典物流汽配城有限公司,系中成英泰子公司。
欧典环保 指 德州欧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中成英泰子公司。
中亚试验场 指 山东中亚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玲珑小额贷款 指 招远玲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临沂物流 指 临沂雅凯物流有限公司,系玲珑集团子公司。
美国玲珑 指 Linglong Americas Inc,系香港天成子公司。
金峰锁业 指 山东金峰五金锁业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东方锁业 指 招远东方锁业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王希成之兄王希华持有大华环境
大华环境 指
52.09%的股权。
招远市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张琦之妹的配偶迟
洪伟建筑 指
少伟持有其 22.00%股权并担任总经理。
招远市洪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张琦之妹的配偶迟
洪伟建材 指
少伟持有洪伟建材 20%股权并担任监事。
公司章程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 万股 A 股的行为,本次发
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开发售股份、老股转 指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
让 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报告期内各期末 指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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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7 月 1
日转制前曾用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
申报会计师、普华永道 指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由原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的相关文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曾用
普华永道青岛分所 指
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分所”。
胎体帘布层帘线与胎面中心线呈 90°角或接近 90°角排列,
子午线轮胎、子午胎 指
并以基本不能伸张的带束层箍紧胎体的充气轮胎。
全钢子午线轮胎、全钢 设计用于载重汽车和客车及其拖挂车的子午线轮胎,其胎体与

子午胎、全钢胎 带束层骨架材料均为钢丝材料。
半钢子午线轮胎、半钢 设计用于轿车和轻型载重汽车的子午线轮胎,其胎体骨架材料

子午胎、半钢胎 为纤维材料,其它骨架材料为钢丝材料。
胎体帘布层和缓冲层各相邻层帘线交叉,且与胎面中心线呈小
斜交轮胎、斜交胎 指
于 90°角排列的充气轮胎。
子午化率 指 子午线轮胎占轮胎产量的比率。
超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Ultra High Performance Passenger
UHP 轮胎 指
Car Tire)。
节能、环保、安全的轮胎产品,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
绿色环保轮胎 指
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
能够收集,传输有关自身所处环境的所有信息,并对这些信息
智能轮胎 指
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的轮胎。
宽断面轮胎 指 名义断面宽 385mm 及以上轮胎。
低滚动阻力轮胎 指 轮胎行驶单位距离的自身能量损失低的轮胎。
即使轮胎漏气依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支持车辆以一定速度行
跑气保用轮胎 指
驶相当长距离的轮胎。
轮胎胎面花纹和结构设计与普通轮胎不同,在未冻结或已融化
雪地轮胎、雪泥轮胎 指 的雪地或泥泞区域行驶时,比普通轮胎具有更好的行驶性能的
轮胎。
低噪声轮胎 指 具有较低噪声水平的轮胎。
能使汽车在泥泞路面、爬坡、雨雪气候等条件下运行性能良好
抗湿滑轮胎 指
的轮胎。
轮胎产品扁平率=断面高度/断面宽度,轮胎产品的发展趋势之
轮胎扁平化 指
一就是向低扁平化的方向发展,即轮胎扁平化。
在静态和动态条件下,轮胎圆周特性恒定不变的性能,包括轮
轮胎均匀性 指
胎的不平衡、尺寸偏差和力的波动。
轮胎轻量化 指 通过对轮胎材料和制造技术的集成应用,在保证轮胎质量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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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下,合理的减轻轮胎重量,减少胶料消耗。
汽车在一般行驶速度范围内行驶时,能保证乘员不会因车身振
汽车平顺性 指 动而引起不舒服和疲劳的感觉,以及保持所运货物完整无损的
性能,又称为乘坐舒适性。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利用数学近似的方法
对轮胎设计过程中的真实物理系统(几何和载荷工况)进行模
有限元分析 指
拟,从而预测产品性能的手段,因为在分析过程中需要把模型
划分为有限个单元,因此又称有限元分析。
在轮胎设计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包括优化理论、数学计算、
轮胎轮廓优化设计 指 计算机仿真、试验等)确定轮胎外轮廓形状,使轮胎满足特定
性能目标。
与重力场、速度场等一样,物理中存在着温度的场,称为温度
温度场 指
场,它是各时刻物体中各点温度分布的总称。
六分力 指 在特定工况下轮胎的力和力矩,包括三个力和三个力矩。
动态印痕 指 轮胎在运动过程中,其与地面接触部分的形状。
轮胎速度标识之一,指该型号的轮胎所能支持的最高时速为
240Km/h,此外 P 级为 150Km/h、Q 级为 160Km/h、R 级为
轮胎 V 级 指
170Km/h、S 级为 180Km/h、T 级为 190Km/h、H 级为 210Km/h、
W 级为 270Km/h、Y 级为 300Km/h 等。
轮胎规格,一般可描述为:[断面宽(mm)]/[扁平率][结构
245/35 ZR 20 95Y 代码(R-子午胎、ZR-超高性能子午胎)][轮辋直径(英寸)][负

L688 荷指数][速度标识][载重系数][花纹型号],不同系列轮胎产
品,规格表述方式略有差异。
从含胶植物中提取的、由异戊二烯聚合而成的开链式碳氢化合
天然橡胶、天然胶 指
物(顺式-1,4-聚异戊二烯),主要来源于巴西三叶橡胶树。
以酒精、电石、石油等为原料,通过非生物方法聚合一种或几
合成橡胶、合成胶 指
种单体生产的橡胶。
为获得最适硫化速度和硫化胶性能而与主促进剂一起使用的
助剂 指
一种低浓度促进剂。
天然橡胶生产国协会(Association of Natrual Rubber Producing
ANRPC 指 Countries),现有泰国、越南、缅甸、印尼、马来西亚、印度、
中国、菲律宾、柬埔寨等成员国。
CCC 认证、3C 认证 指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属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
ISO9001:2000 国际质
指 会颁布的用于指导各国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取外部认
量体系认证
证的标准。
美国联邦政府交通部对轮胎鉴定条件的一种要求;在北美市场
美国 DOT 认证 指
销售的轮胎需在轮胎胎侧上施加 DOT 标志显示轮胎符合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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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制订的车辆安全标准。
2009 年欧盟通过轮胎燃料标签法案,欧盟销售的轮胎必须在轮
欧盟标签法案 指 胎标签上标注轮胎的关键参数,包括燃料效率级别、湿地抓着
性能以及外部滚动噪声参数。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企业需为
在欧盟境内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 1 吨的化学物质(物质本身,
欧盟 REACH 法规 指 配制品中的物质或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向欧洲化学品管理
署提交注册,否则该企业将不得在欧盟范围内继续制造,进口
或销售该化学品。
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ECE)颁布的 EC 法规实施的一种对汽
欧盟 ECE、E-MARK
指 车部件的批准制度的适用性的认证,生产企业必须将 E-MARK
认证
证书编号打印在产品上,用于进关检查和市场监督。
美国 SMARTWAY 认 一种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第三方论证,由美国环保署(EPA)

证 组织,专门认证更高效和节能的汽车和轮胎等汽车配件。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对进
海湾 GCC 认证 指
入辖区的受管制产品进行的一种认证。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
中美轮胎特保案、特保 称,即美国自 2009 年 9 月起至 2012 年 9 月止,对从中国进口

案 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 3 年的惩罚性关税,税
率分别为 35%、30%和 25%。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果存在
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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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公司名称: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Linglong Tyre Co., Ltd.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锋
成立日期: 2010 年 6 月 28 日由玲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玲珑有限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6 日
住 所: 招远市金龙路 777 号
邮政编码: 265406
联系电话: 0535-8242369
传真号码: 0535-3600085
互联网网址:http://www.linglong.cn/
电子信箱: linglong@linglong.cn
经营范围: 轮胎、橡胶制品、橡胶增强剂、钢丝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轮胎用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添加剂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轮胎生产技术服务和推广;
轮胎生产厂房设计与施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二)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经山东省商务厅以鲁商务外资字[2010]424 号文《关于山东玲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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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玲珑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净资产 2,002,822,677 元按照 1:0.4993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
份(其中,1,000,000,000 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002,822,677 元计入
资本公积),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号为 370600400002377,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玲珑集团 60,420.00 60.42
2 英诚贸易 20,140.00 20.14
3 机茂有限 4,770.00 4.77
4 颖名有限 3,780.00 3.78
5 中基兰德 1,940.00 1.94
6 丰隆集团 1,890.00 1.89
7 宏时投资 1,510.00 1.51
8 开元投资 1,390.00 1.39
9 智诚东源 1,110.00 1.11
10 元风创投 1,110.00 1.11
11 亿和创投 1,110.00 1.11
12 坤元投资 830.00 0.83
合计 - 100,000.00 100.00
(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轮胎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分为全钢子午
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等 3,000 多个规格品种,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
工程机械等。公司已形成以“玲珑”、“山玲”、“利奥”、“BENCHMARK”、
“INFINITY”等多个品牌。公司顺应低碳经济和绿色制造潮流,形成低滚动阻
力系列、环保系列、跑气保用系列、雪地轮胎系列、低噪声系列、抗湿滑系列等
六大产品群。每年自行研制开发新产品达 300 个以上,已有 20 多项新技术、新
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玲珑”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
标”。“玲珑品牌”连续 11 届被评定为“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2015 年品牌
价值达 202.95 亿元,稳居国内轮胎行业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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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玲珑集团持有公司 60,42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60.42%,为公
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1993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希成
住 所: 招远市泉山路 50 号
经营范围:轮辋、农业工业用泵、变压器、电机制造;对建筑业的投资;林
木的栽培和种植;金银产品的加工及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汽车维修、发
电供热、货物运输、代理、货运站(场)经营;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工程设计监理;二手房交易信息咨询;汽车零部件、煤炭、钢材、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程建材、供暖配套物资的批发零售;水泥、粉煤灰
砖、锁具、压力容器制造;代理报关报检;医疗服务;综合体育娱乐(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集团最近一年合并简要财务数据如下(2015 年数据经普华永道青岛分
所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379,278,166
净资产 5,009,730,302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243,740,433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氏家族,其成员为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琳,
其中王希成和张光英系夫妻关系,王希成与王锋、王琳系父子关系,张光英与王
锋、王琳系母子关系,王锋和王琳系兄弟关系。
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琳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 51%、4.425%、
18.9625%和 10%的股权。此外,王希成、王锋和王琳还分别持有英诚贸易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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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和 19%的股权。王氏家族通过玲珑集团和英诚贸易间接控制玲珑轮胎 80.56%
的股份。
报告期,王氏家族作为玲珑轮胎实际控制人,一直未发生过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16,581,839,254 16,729,832,650 13,902,414,071
负债合计 12,213,721,057 12,185,858,192 10,056,488,6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68,118,197 4,543,974,458 3,845,925,407
注:2015 年 6 月公司收购玲珑机电,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对 2013-2014 年
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8,733,701,227 10,278,185,270 11,547,979,257
营业利润 803,328,655 971,726,586 1,205,807,109
利润总额 777,598,101 1,008,756,952 1,184,390,376
净利润 677,409,336 834,114,743 980,012,54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951,000 769,167,630 851,928,4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4,321,331 -2,265,748,103 -1,613,866,4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569,381 1,757,566,176 601,081,6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538,520 252,462,834 -210,017,220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53 0.63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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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 0.40 0.47 0.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50 65.46 67.4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36 4.54 3.8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
0.63 0.46 0.30
产的比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82 6.02 6.83
存货周转率(次) 3.72 4.42 5.7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7,126.86 196,362.56 187,690.7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7,761.09 83,417.07 98,00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
71,118.10 87,990.80 102,569.62
东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91 3.46 5.5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01 0.77 0.8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6 0.25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 基本 0.68 0.83 0.98
股收益(元) 稀释 0.68 0.83 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 基本 0.71 0.88 1.03
股收益(元) 稀释 0.71 0.88 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
15.25 19.99 28.89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15.74 20.59 29.89
收益率(%)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公开发行股数:2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
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价格:12.98元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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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7、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五、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发行
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投资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号 规模 资金金额
1 年产1,000万套1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 178,508
249,080.01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合计 258,508 249,080.01
若实际募集资金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主资金或银行贷
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1
因不同资料文献对于轮胎数量单位的选取有所不同,本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轮胎数量单位“套”与“条”
所表示的含义并无差异(以前轮胎厂生产的都是带内胎的轮胎所以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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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公开发行股数:20,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四)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6.67%;
(五)发行价格:12.98 元;
(六)发行市盈率:
19.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36 元(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71 元(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市净率:2.27 倍(每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之比);
(九)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
承销;
(十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259,600 万元;
(十三)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为 249,080.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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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 10,519.99 万元,具体概算如
下:保荐及承销费 7,595.85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 1,963.08 万元;律师费 318.21
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384.91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257.94 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 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锋
住 所:招远市金龙路 777 号
电 话:0535-8242369
传 真:0535-3600085
联 系 人:孙松涛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电 话:0755-82825427
传 真:0755-82825424
保荐代表人:王时中、杨勇
项目协办人:孟庆亮
项目经办人:张竞、韩志广、刘祥茂、王传文
(三)分销商
名 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住 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层
电 话:021-69416608
传 真:021-68416988-225
联 系 人: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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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
名 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玲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电 话:010-58785588
传 真:010-58785566
签字 律师:张恒顺、靳庆军
(五)审计机构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李丹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电 话:021-2323 8888
传 真: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国俊、蒋颖
(六)拟上市交易所
名 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 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 话:021-68870587
(八)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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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4201501100059588888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6 年 6 月 13 日
询价及推介时间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6 月 22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6 月 24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6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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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54,797.93万元、
1,027,818.53万元、873,370.12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20,580.71万元、97,172.66
万 元 、 80,332.87 万 元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8,001.25 万 元 、
83,417.07万元、67,761.09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102,569.62万元、87,990.80万元、71,118.10万元。
2015年度,一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轮胎
行业整体销售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二是泰国玲珑火灾造成的成品轮胎毁
损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
所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天然橡胶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典型的资源约束型产品;作为大宗商
品,其价格与贸易政策、汇率、资本市场状况等有密切联系。近年来受境外大
宗商品市场影响,天然橡胶价格呈大幅波动态势,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
货价格变化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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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橡胶连续收盘价格走势
资料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单位:人民币元/吨
2012年1季度天然橡胶价格处于较高位,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
2012年以来,天然橡胶价格总体上呈持续震荡下跌趋势。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是生产轮胎的主要原材料,占轮胎总生产成本比重较
大。由于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价格有一定的联动性,因此天然橡胶的价格对轮
胎成本影响很大。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在公
司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合计分别为46.02%、35.68%和30.03%。因此,本公司
将面临天然橡胶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和短期偿债风险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67.49%、65.46%和64.50%,流动比率(合并)分别为0.73、0.63和
0.53。受轮胎行业经营特点影响,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流动比率相对
较低,公司面临一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和短期偿债风险。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享受国家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
策,产品增值税征收率与出口退税率的差额计入产品销售成本,报告期公司的
轮胎产品出口退税率均为9%。公司轮胎产品出口规模较大,2013年度、2014年
度及2015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611,978.21万元、544,198.40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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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475.75万元,分别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4.22%、53.75%和55.16%;对应
的出口退税为1,164.62万元、6,095.62万元和4,919.59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分别为1.19%、7.31%和7.26%。因此,如果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影响公司
产品的成本,从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氏家族,其成员为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
琳,其中王希成和张光英系夫妻关系,王希成与王锋、王琳系父子关系,张光
英与王锋、王琳系母子关系,王锋和王琳系兄弟关系。
王 希成、张光英、王锋和 王琳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51%、
4.425%、18.9625%、10%的股权。此外,王希成、王锋和王琳还分别持有英诚
贸易51%、30%、19%的股权。王氏家族通过玲珑集团和英诚贸易间接控制玲珑
轮胎80.56%的股权。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持股优势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
预、控制的情形,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重大诉讼和仲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涉及三项未决诉讼和一项主要未决仲裁事
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诉讼事项为:(1)Diana Alvarez Gonzales等自然人于2014年6月以本公司生
产的轮胎产品间接造成交通事故,并导致其丈夫Pedro R. Gonzales, Jr.死亡以及
其本人受伤为由,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南区联邦法院及再次向德克萨斯州法院提
起的诉讼;(2)玲珑轮胎等公司诉Horizon案;(3)2015年2月,Susan Letterman
以公司生产轮胎缺陷间接造成交通事故并导致其儿子Werner K. Letterman死亡为
由,向佛罗里达州的巡回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事项为: Regional Rubber Trading Co. Pte Ltd.(元方树胶)申请承认与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2011>烟民三字第17号)。
有关未决诉讼和仲裁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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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之“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因公司在上述
未决诉讼及未决仲裁案件中存在遭受损失的可能,如果公司败诉且裁决获得实
际执行,将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七、国际贸易壁垒提升的风险
近年来,美国、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针对我国轮胎
产品陆续开展“反倾销”调查,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贸易保护政策。如
美国于2009年9月1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3年
(2009.9-2012.9)的惩罚性关税,即在4%的原有关税基础上,自2009年9月26日
起的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2014年7月22日,美国国际贸
易委员会初步裁定,自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
性损害,据此,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中国轮胎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
反”)调查。2015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到美
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存在倾销行为。基于倾销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
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美国商务部在
本次初裁中使用泰国作为替代国来计算中国产品的价值。
根据初裁结果,玲珑轮胎、三角轮胎、普利司通(无锡)、大连固特异、江
苏韩泰、锦湖轮胎、中国倍耐力等64家国内轮胎企业获得32.50%的分别税率;
风神股份、双钱股份、杭州中策、贵州轮胎、青岛双星等21家国内轮胎企业未
获分别税率政策,这些企业以及所有未提及的轮胎企业适用100.02%的全国税
率;参加反倾销强制应诉的两家企业中,佳通轮胎适用30.46%的税率,赛轮金
宇适用40.04%的税率。
美国商务部已于2015年6月11日作出倾销和补贴终裁,对中国轮胎厂商征收
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已于2015年7月26日作出损害终裁。公司适用39.33%的税率。
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2013年度、2014年度
及2015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4.22%、53.75%和
55.16%,其中向美国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20%、
10.20%和13.15%。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巴西、阿根廷、南非、墨西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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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针对我国轮胎产品陆续开展“反倾销”调查的国家销售收入占出口收入的
比例具体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国家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金额(万元) 比例(%)
美国 113,367.80 23.84 103,320.36 18.99 126,475.60 20.67
巴西 8,842.53 1.86 22,982.80 4.22 36,774.41 6.01
南非 906.12 0.19 2,094.59 0.38 6,975.25 1.14
墨西哥 9,889.50 2.08 7,622.28 1.40 7,573.29 1.24
印度 3,689.10 0.78 7,816.23 1.44 12,137.47 1.98
阿根廷 551.56 0.12 444.31 0.08 720.44 0.12
泰国玲珑是公司实施国际化战略,应对贸易壁垒的主要举措。一是泰国是全
球主要天然胶产地,对轮胎企业来说有原材料的供应、价格、物流等多重优势。
二是泰国是东南亚汽车制造中心和东盟最大的汽车市场。三是泰国生产的轮胎供
应美国不受其对中国轮胎生产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的影响。泰国玲
珑自 2015 年开始向美国批量销售,2015 年度由泰国玲珑、玲珑轮胎国内生产基
地发货对美国市场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3,713.92 万元、39,653.88 万元,2015
年度累计向美国市场实现销售收入 113,367.80 万元,较 2014 年度 103,320.36 万
元增加 10,047.44 万元,有效的消除了美国双反对美国市场销售的影响。
有关公司国外市场的具体销售区域的销售金额和占比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最近三年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营业收入分析”相关内容;有关美国、阿根廷、巴西等国家对轮胎产
品的贸易保护等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五、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三)国际贸易
壁垒”相关内容。
如果未来国际贸易壁垒进一步提升,将可能给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带来一定
风险。
八、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轮胎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进行贸易结算,原材料中也存在较大金额的
境外采购。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出口销售产生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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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损益;二是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缩小了国外客户的利润
空间,使公司的出口产品与其他出口国的同类产品相比价格竞争力有所削弱;
三是进口天然胶等原材料产生的汇兑收益。
公司出口销售一般采取电汇或信用证收款方式,一般在向对方发送提单后
收取货款,对于长期合作的境外主要客户,会给予30-90天左右的信用期。从境
外采购天然胶等原材料,一般以预付款或货到付款的方式,该期间人民币对美
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风险。
具体来看,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
98,731.31万美元、88,569.83万美元和76,210.09万美元,而同期内公司境外采购
原材料金额分别为69,038.60万美元、46,333.27万美元和34,581.19万美元。同
时,境外银行借款利率远低于境内借款利率,公司报告期内适度增加了外币借
款,由此抵消由境外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等外币资产项目产生的汇兑波动风
险,对公司业绩带来了正面影响。虽然原材料进口和调整举借外币借款的规模
能部分抵消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但未来仍将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
程度的风险。
九、产品质量风险
轮胎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汽车的行驶安全。为此,我国对轮胎产品的质量制
定了一系列标准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标准对轮胎的抗压性能、耐久性
能、高速运转性能、噪音等多种参数均有严格要求。轮胎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
中如果由于质量控制出现问题或者未检测出潜在产品质量风险而造成用户在行
驶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则可能形成大批次产品必须召回,甚至导致被暂停或
取消产品认证资格的风险。
虽 然 公 司 轮 胎 产 品 通 过 了 CCC 、 DOT 、 SMARTWAY 、 ECE 、 GCC 、
INMETRO、LATU、REACH法规等全球各主要轮胎市场的产品认证,质量管
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ISO/TS16949认证,亦取得了一些产品质量方面的荣
誉,但并不能完全避免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且一旦发生大批次产品质量问
题,将给公司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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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境外经营相关风险
2013年,公司启动泰国玲珑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8,866.6万美
元,建成后将新增1,2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产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约30.86亿元人民币,泰国玲珑项目一期
2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已经投产。
由于境外工程建设过程以及建成后生产经营的安全性、购销市场的稳定性
以及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当地政治、经济和人力资源等因素的
综合影响,因此,一旦当地出现政局不稳等情况,进而影响公司在泰国地区的
生产经营活动,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2015年2月1日,子公司泰国玲珑因厂区内发生火灾导致部分存货、房屋建
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损失约为12.62亿泰铢(约折合人民币2.35
亿元)。根据泰国警察局出具的火灾原因调查报告,“本次火灾起火的原因推理
出:因某种火花引起;或是某种可燃物引起;或是起火点位置的累积高温引起
的火灾并导致的重大损失。未发现有人为故意纵火或是因某人的粗心大意引起
的火灾。本次事故是不可能控制的,并非故意行为的刑事案件。因此,调查人
员认为可结案不需再调查。”报告期内,公司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就子公司泰国玲珑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期间为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
12月16日,总保险金额约为人民币15.07亿元。根据保险条款,双方约定每次事
故的免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二者以高者为准。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支付了赔款人民币4,000万元。2015年12
月18日,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理赔协议,并签署了赔付
协议书。根据签署的赔付协议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泰国玲
珑火灾事故支付赔款人民币16,08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1月20日收到剩余赔偿
款项12,080万元。考虑上述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后,本次事故的净损失约为人
民币7,410万元。
十一、关联方玲珑热电的暂缓关停小火电机组存在关停风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于2007年1月公布的《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
机组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逐步关停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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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
玲珑热电现有2台1.2万千瓦、1台2.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但玲珑热电属于
热电联产,属于上述《意见》中规定的“属于上述关停范围,但承担当地主要供
热任务且其所在地10公里以内没有其他热源点或其性能优于该范围内其他热源
点的热电联产机组”,经政府部门评估属实后,可暂缓关停。
截至目前,玲珑热电未被纳入山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方案及年度关停计
划,未收到政府部门有关关停其小火电机组的任何通知、要求,但不能排除未
来因热电产业政策变动而被纳入关停范围的风险。
若玲珑热电因环保政策变动而关闭,电将向市政电力公司采购、蒸汽将自
建天然气锅炉生产。以公司2015年与玲珑热电的电、蒸汽的交易量予以测算,
实施上述替代方案将增加的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为0.42%,对公司未来经
营业绩影响很小。
十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
大幅增长,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
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完全释放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所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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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Linglong Tyre Co., Ltd.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橡胶增强剂、钢丝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
务;轮胎用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添加剂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轮胎生产技术服务和
推广;轮胎生产厂房设计与施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法定代表人:王锋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8日由玲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玲珑有限成立于1994
年6月6日。
住 所: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369
传真号码:0535-3600085
互联网网址:http://www.linglong.cn/
电子信箱:linglong@linglong.cn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经山东省商务厅以鲁商务外资字[2010]424 号文《关于山东玲珑轮
胎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玲珑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净资产 2,002,822,677 元按照 1:0.4993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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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其中 1,000,000,000 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002,822,677 元计
入资本公积),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号为 370600400002377,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变更前玲珑有限的 12 个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玲珑集团 60,420.00 60.42
2 英诚贸易 20,140.00 20.14
3 机茂有限 4,770.00 4.77
4 颖名有限 3,780.00 3.78
5 中基兰德 1,940.00 1.94
6 丰隆集团 1,890.00 1.89
7 宏时投资 1,510.00 1.51
8 开元投资 1,390.00 1.39
9 智诚东源 1,110.00 1.11
10 元风创投 1,110.00 1.11
11 亿和创投 1,110.00 1.11
12 坤元投资 830.00 0.83
合计 - 100,000.00 100.00
(三)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玲珑集团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玲珑轮胎
60.42%的股权,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包括热电、轮辋、农业工业
用泵、变压器、电机、仪器仪表、房地产等,直接和间接控制玲珑机电、玲珑
热电、玲珑置业、山玲担保等20多家公司。
公司改制设立后,为突出主营业务、减少关联交易、提升资产质量,玲珑
轮胎先后收购玲珑集团下属公司的橡塑制品、钢丝和白炭黑业务、香港天成及
玲珑机电股权。
除此之外,玲珑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本公司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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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前后没有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完整承继了玲珑有限的全部资产和
业务,拥有从事轮胎生产所需的完整生产设备、厂房、土地及其他资产,具备
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
自设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汽车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的
主要资产与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在变更设立前后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玲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
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
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本公司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玲珑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玲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玲珑有限拥有的业务、资产与机构以及
相关债权、债务均由本公司整体承继。公司设立后,相关资产办理了产权变更
手续。发起人用于出资的玲珑有限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等资产已
全部过户至股份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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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994年6月,发行人前身招远利奥成立,烟
招远利奥橡胶有限公司 成立
台轮胎厂、香港利奥分别持有其60%、40%
1994年6月,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的股权
外方股东第一次变更 1995年1月,香港利奥将所持招远利奥40%
的股权转让给新能源化工
1995年8月,注册资本增至1,092万美元,增
第一次增资
资后烟台轮胎厂、新能源化工分别持有招
远利奥75%、25%的股权
招远利奥橡胶有限公司
1995年8月,注册资本增至1,092万美元
2003年3月,控股股东烟台轮胎厂改制为
控股股东改制
―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玲珑橡胶承继烟
台轮胎厂持有的招远利奥75%的股权
外方股东第二次变更 2007年1月,新能源化工将所持招远利奥
25%的股权转让给华成贸易
外方股东第三次变更 2007年12月,华成贸易将所持招远利奥25%
的股权转让给英诚贸易
第二次增资 2008年9月,招远利奥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
本,转增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招远利奥橡胶有限公司
2008年9月,注册资本增至6,222万美元
2009年4月13日,招远利奥更名为玲珑有
更名
限;2009年12月3日,控股股东玲珑橡胶更
名为玲珑集团
第三次增资 2010年2月,机茂有限等10家公司认购全部
新增注册资本1,501.4359万美元
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2010年2月,注册资本增至7,723.4359万美元
2010年6月,玲珑有限以2010年2月28日经
整体变更
审计净资产折合股本100,000万元,整体变
更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1、1994 年 6 月,公司前身招远利奥设立
公司前身招远利奥系经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于 1994 年 5 月 12 日以
(94)烟外经字 144 号文批准,由烟台轮胎厂与香港利奥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合营期限 20 年,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产品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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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并随文颁发外经贸鲁府烟字[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注册资本 2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175 万元)。烟台轮胎厂以其
拥有的厂房(包括单职工宿舍楼、工程胎车间及成品仓库)、设备、模具等实物
作价 1,305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60%;香港利奥以交通工具、天然橡
胶及部分现汇共计 100 万美元(折 87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0%,
烟台轮胎厂出资资产经招远市审计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招审事字[1994]第 4
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结果经招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94)招国资评第 5 号文确
认。
1994 年 6 月 6 日,招远利奥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企合鲁
烟字第 261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50 万美元,本次出资已经山
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4]招会外字第 2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招远利奥 1994 年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烟台轮胎厂 中国 150.00 60.00
2 香港利奥 香港 100.00 40.00
合计 250.00 100.00
烟台轮胎厂于 1975 年由招远县工业局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招远县轮胎
制修厂;1987 年 11 月,招远县轮胎制修厂的企业名称变更为“招远县轮胎
厂”;1990 年 9 月,招远县轮胎厂名称变更为烟台轮胎厂。
招远利奥设立之后,用于生产经营的资产不完整,无法开展实际经营,所
以烟台轮胎厂本次用于出资的资产未能立即用于招远利奥的生产经营,直至
1995 年招远利奥增资完成后,烟台轮胎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招远利奥,由招
远利奥用于其生产经营。
2、1995 年 1 月,招远利奥股权转让(外方股东第一次变更)
1994 年 10 月 12 日,招远利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利奥将所持招远
利奥 40%的股权转让给新能源化工,同日烟台轮胎厂做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
明。1994 年 10 月 20 日,香港利奥与新能源化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香港利奥以 100 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招远利奥 40%的股权转让给新能源化
工。香港利奥和新能源化工是相同控制方控制的公司,外方投资者为了便于投
资统一管理,进行两家公司间的业务调整,所以决定将香港利奥持有招远利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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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的股权按原出资额转让给新能源化工。
1995 年 1 月 10 日,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以[95]烟外经贸字第 29 号
文,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随文换发外经贸鲁府烟字[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5 年 1 月 13 日,招远利奥领取了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企合鲁烟字第 261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招远利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烟台轮胎厂 中国 150.00 60.00
2 新能源化工 香港 100.00 40.00
合计 250.00 100.00
根据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能源化工的股权沿革
如下:
(1)1994 年 6 月 28 日,徐党生及丰晓霞作为创办股东签署新能源化工的章
程大纲。根据该章程大纲,徐党生及丰晓霞作为创办股东分别认购利奥的 7,000
股及 3,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之普通股。
(2)1995 年 9 月 30 日,徐党生转让新能源化工的 7,000 股普通股予 New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丰晓霞分别转让新能源化工的 2,999 股及 1 股普通股
予 New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 及 CYL Nominees Limited Company;股份转让
后 , 徐 党 生 及 丰 晓 霞 不 再 持 有 任 何 新 能 源 化 工 的 股 份 , 而 New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 及 CYL Nominees Limited Company 则分别拥有新能源化工的
9,999 股及 1 股普通股。
(3)1999 年 11 月 30 日,CYL Nominees Limited Company 转让新能源化工
的 1 股普通股予丰晓霞,New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 分别转让新能源化工的
9,000 股 及 999 股 普 通 股 予 徐 党 生 及 丰 晓 霞 ; 股 份 转 让 后 , New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 及 CYL Nominees Limited Company 不再持有任何新能源化工
的股份,而徐党生及丰晓霞则分别拥有新能源化工的 9,000 股及 1,000 股普通
股。
(4)2001 年 3 月 1 日,新能源化工分别发行及配发 4,991,000 股及 4,999,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普通股予徐党生及丰晓霞。股份发行及配发后,徐党生
及丰晓霞分别拥有新能源化工的 5,000,000 股及 5,0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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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
(5)2004 年 10 月 7 日,丰晓霞转让新能源化工的 500,000 股普通股予范志
成。股份转让后,徐党生、丰晓霞及范志成分别拥有新能源化工的 5,000,000
股、4,500,000 股及 5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普通股。
(6)2006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化工分别发行及配发 37,000,000 股、
33,300,000 股及 3,7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普通股予徐党生、丰晓霞及范
志成。股份发行及配发后,徐党生、丰晓霞及范志成分别拥有新能源化工的
42,000,000 股、37,800,000 股及 4,2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普通股。
(7)2008 年 11 月 1 日,新能源化工分别发行及配发 8,000,000 股、7,200,000
股及 8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普通股予徐党生、丰晓霞及范志成。股份发
行及配发后,徐党生、丰晓霞及范志成分别拥有新能源化工的 50,000,000 股、
45,000,000 股及 5,0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普通股。
根据金杜香港分所就新能源化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能源化工登记的历
任董事包括徐党生、丰晓霞及范志成三人。新能源化工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未
和公司发生过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新能源化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与
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新能源化工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没有和公司发
生交易。
3、1995 年 8 月,招远利奥注册资本增至 1,092 万美元
招远利奥设立后由于无法独立开展实际经营,经中外股东协商增资,决定
由烟台轮胎厂将全部和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投入至招远利奥,同时外方以实物
增资。1995 年 6 月,招远利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招远利奥注册资本从 250
万美元增加至 1,092 万美元,增资后的投资总额为 2,000 万美元。
1995 年 7 月 10 日,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招会评字[1995]第 60 号
评估报告,对烟台轮胎厂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烟台轮胎厂总资产
265,891,143.36 元,总负债 186,335,387.44 元,净资产 79,555,755.92 元。1995 年
8 月 1 日,招国资评(1995)24 号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1995 年 10 月 19 日,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招会外字[1995]46 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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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报告》,烟台轮胎厂实际出资的净资产 6,798 万元(即烟台轮胎厂上述经评估
后净资产中的职工宿舍 11,507,592.71 元和超出合同规定出资额的 68,163.21 元不
作为出资),折 819 万美元,扣除设立时出资 150 万美元,增资 669 万美元;新
能源化工投入天然橡胶 1,022.40 吨,折 173.052 万美元,多出的 520 美元不作为
注册资本。烟台轮胎厂用于本次出资的房屋包括密炼楼、二车间、三车间、机
修车间、配电室、六车间、七车间、过热水站、锅炉房、配电室、汽修车间、
汽囊车间、烘胶车间等房屋,不包括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烟台轮胎
厂 1994 年已用于出资的单职工宿舍、工程胎车间和成品仓库。
1995 年 8 月 7 日,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以烟外经贸字(1995)第 1158
号文,同意上述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增加并随文换发外经贸鲁府烟字
[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5 年 8 月 15
日,招远利奥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合鲁烟总字第 002616 号《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招远利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烟台轮胎厂 中国 819.00 75.00
2 新能源化工 香港 273.00 25.00
合计 1,092.00 100.00
1995 年招远利奥再次增资时,烟台轮胎厂全部净资产扣除了土地及职工宿
舍全部进入招远利奥。此次增资完成之后,烟台轮胎厂的出资资产就由招远利
奥持续控制使用,但是烟台轮胎厂作为出资的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
2001 年 6 月,根据《关于对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招
政办体改字(2001)16 号),招远市人民政府将招远利奥生产经营所占用土地
的使用权纳入改制范围。玲珑橡胶因此持有轮胎厂出资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
权,但该等土地实际仍由招远利奥用于生产经营。
此后,为完善明晰招远利奥经营性资产的权属关系,招远利奥与玲珑橡胶
就招远利奥生产经营使用的土地(包括轮胎厂出资房屋所在土地)签订了《国有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于 2008 年 5 月取得了招远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登记“招
远利奥橡胶有限公司”为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办理取得了相应地
上房屋(包括轮胎厂出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目前玲珑轮胎就烟台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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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出资房屋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 地址
1 招国用(2010)第 2178 号 招远市罗峰办南炉村
2 招国用(2010)第 2179 号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3 招国用(2010)第 2173 号 招远市泉山路 41 号
4 招国用(2010)第 2171 号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5 招国用(2010)第 2187 号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6 招国用(2010)第 2172 号 招远市老罗峰路西
(2)《房屋所有权证》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用途 建成时间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1988-
1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1、2、3 号工业用房
76130017867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2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4、5 号工业用房
76130017868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3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6、7、8 号工业用房 1988
76130017869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4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9、10 号工业用房 1988
76130017870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5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16、17、18 号工业用房 1993
76130017871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6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19、20 号工业用房 1993
76130017872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7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11、12、13 号工业用房 1991
76130017873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8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21、22、23 号工业用房 1993
76130017865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9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24、25 号工业用房 1993
76130017866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10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26 号工业用房
76130017879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11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27、28 号工业用房 1994
76130017877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12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第 30 号工业用房
76130017878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13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14、15 号工业用房
76130017874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14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31 号工业用房
96110017928 号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15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33 号、34 号工业用房 1990
96110017931 号
4、2001 年 6 月,玲珑橡胶承继烟台轮胎厂持有的招远利奥 75%的股权
1-1-6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001 年 6 月 8 日,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对山东玲珑橡胶
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招政办体改[2001]16 号)的批示,同意山东
玲珑橡胶集团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玲珑橡胶。根据 2000 年 11 月 26 日烟台宏远有
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玲珑橡胶改制的《资产评估报告》(招宏会评报字
[2000]第 62 号),烟台轮胎厂拥有的招远利奥的股东权益以整体资产评估的形
式包含在本次改制资产评估的范围之中,玲珑橡胶在本次改制完成之后事实承
继烟台轮胎厂持有的招远利奥 75%的股权,烟台轮胎厂则按规定程序完成注
销。
2003 年 3 月 17 日,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烟外经贸[2003]107 号文
确认了招远利奥合营中方由烟台轮胎厂变更为玲珑橡胶,并随文换发外经贸鲁
府烟字[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3 年
4 月 18 日,招远利奥领取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合鲁烟总字第
00261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东变更登记完成后,招远利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玲珑橡胶 中国 819.00 75.00
2 新能源化工 香港 273.00 25.00
合计 1,092.00 100.00
关于本次玲珑橡胶改制的相关事项,2011 年 1 月 28 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向山
东省人民政府呈递了烟政呈[2011]6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改制相关事项予以确认的请示》。2011 年 6 月 3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鲁政
字[2011]147 号文,对玲珑集团的改制事项进行确认:玲珑集团改制基本符合当
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形。
5、2007 年 1 月,招远利奥股权转让(外方股东第二次变更)
1998 年 9 月 9 日,招远利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新能源化工将所持招远
利奥 25%的股权转让给华成贸易。1999 年 3 月 28 日,烟台轮胎厂做出放弃优先
购买权的声明,同日新能源化工与华成贸易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13.97
万美元转让上述股权。1997 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轮胎行业出口亏损严
重,至 1998 年底公司亏损严重,同时公司产品斜交胎处于竞争劣势,中方提出
增资投资子午胎项目,外方由于处于金融危机当中,要求撤资。鉴于公司亏损
1-1-6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严重,外方提出不用评估,经协商将 25%的股权以 13.97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华
成贸易。
1999 年 4 月,本次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华成贸易受让招远利奥的股权转
让款由王希成支付,其中部分资金为自有资金,部分资金为个人借款,目前个
人借款已经清偿。2011 年 11 月 25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招远分局出具证明:在
本次股权转让款支付过程中,未涉及外汇收支管理业务;未发现招远利奥、新
能源化工、华成贸易等在股权转让环节有逃汇、非法套汇及逾期未核销等外汇
违法违规行为。
2006 年 12 月 30 日,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烟外经贸字[2006]526
号文,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随文换发外经贸鲁府烟字[1994]0780 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 年 1 月 16 日,招远利奥领取了烟台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合鲁烟总字第 00261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 年本次股权签订转让协议之后,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的疏忽,未及时到
对外经贸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2011 年 11 月 17 日,烟台市商务局出具证明:
玲珑轮胎(原名招远利奥)自设立以来,均按时参加年检,在历次投资及股权变
更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涉外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招远利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玲珑橡胶 中国 819.00 75.00
2 华成贸易 香港 273.00 25.00
合计 1,092.00 100.00
根据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华成贸易的股权沿革如
下:
(1)1998 年 10 月 31 日,王希成作为华成贸易的股东记入华成贸易的股东
登记册,持有华成贸易 9,000 股普通股;同日,石德龙作为华成贸易的股东记入
华成贸易的股东登记册,持有华成贸易 1,000 股普通股;
(2)2006 年 12 月,石德龙将其持有的华成贸易 1,000 股普通股转让给王希
成,2006 年 12 月 11 日,王希成记入华成贸易的股东登记册,持有华成贸易
10,000 股普通股;
(3)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成贸易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并于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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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3 月 11 日解散并撤销注册。
华成贸易的历任董事包括王希成、石德龙。华成贸易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
未和公司发生过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除王希成持有华成贸易股权,王锋、王显
庆曾受华成贸易委派担任招远利奥董事外,华成贸易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
事、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在其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没有和公司发生交
易。
6、2008 年 2 月,招远利奥股权转让(外方股东第三次变更)
2007 年 12 月 6 日,招远利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华成贸易将所持招远利
奥 25%的股权转让给英诚贸易。2007 年 12 月 6 日,玲珑橡胶做出放弃优先购买
权的声明,华成贸易与英诚贸易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13.97 万美元的
价格转让上述股权。招远利奥曾与境外投资者协商股权融资及境外上市事宜。
根据境外投资者当时的要求,由王希成、王锋、王琳三人在香港新设英诚贸
易,由英诚贸易持有招远利奥股权,并且按境外投资者的原计划,其将通过英
诚贸易对招远利奥进行投资。尽管华成贸易与英诚贸易之间完成了股权转让,
但由于受到 2008 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境外投资者最终取消了投资计划,未对英
诚贸易或招远利奥进行任何投资。因华成贸易和英诚贸易都是王希成控制的公
司,本次英诚贸易按照华成贸易取得招远利奥时价格 13.97 万美元受让招远利奥
的股权。
因华成贸易和英诚贸易都是王希成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转让价款实际并
未支付。目前华成贸易已经解散注销,华成贸易的原股东王希成已出具声明承
诺,承诺不会要求英诚贸易支付该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
2007 年 12 月 24 日,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烟外经贸[2007]457 号
文,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随文换发商外资鲁府烟字[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8 年 2 月 1 日,招远利奥领取了烟台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 37060040000237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招远利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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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 玲珑橡胶 中国 819.00 75.00
2 英诚贸易 香港 273.00 25.00
合计 1,092.00 100.00
7、2008 年 9 月,招远利奥注册资本增至 6,222 万美元
2008 年 7 月 28 日,招远利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招远利奥以未分配利润
转增资本,注册资本从 1,092 万美元增加至 6,222 万美元,其中玲珑橡胶出资为
4,666.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5%,英诚贸易出资为 1,555.5 万美元,占注册资
本的 25%。
2008 年 9 月 21 日,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鲁外经贸外资字[2008]第
823 号文,同意上述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增加并随文换发商外资鲁府烟字
[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烟永会验字[2008]160 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8 年 9 月 27 日, 招远 利奥领取了 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37060040000237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6,222 万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招远利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玲珑橡胶 中国 4,666.50 75.00
2 英诚贸易 香港 1,555.50 25.00
合计 6,222.00 100.00
8、2009 年 3 月 25 日,更名为玲珑有限
2008 年 12 月 17 日,招远利奥做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玲
珑有限。2009 年 3 月 25 日,公司领取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37060040000237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0 年 2 月,玲珑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7,723.4359 万美元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机茂有限、颖名有限、丰隆集团、宏时投资、智诚东
源、元风创投、坤元投资、亿和创投、开元投资及中基兰德(合称 2010 年投资
人)与玲珑有限、玲珑橡胶、王希成、王锋签订了《增资协议》,约定 2010 年
投资人认购玲珑轮胎新增注册资本 1,501.4359 万美元,由 2010 年投资人以 6,320
万美元和 2.7 亿元人民币认购(折合 102,748,234 美元),其中 1,501.4359 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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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增加注册资本,投资价款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玲珑有
限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7,723.4359 万美元。同日,玲珑橡胶、英诚贸易与 2010 年
投资人共同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和玲珑有限公司章程。
2010 年 1 月 8 日,玲珑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增资协议》、《合
资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并同意将公司经营期限由 20 年延长至 30 年。2010
年 1 月 21 日,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鲁商务外资字[2010]44 号文,同意
上述增资及将经营期限由 20 年延长至 30 年并随文换发商外资鲁府烟字
[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2 月 26 日 , 公 司 领 取 了 烟 台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37060040000237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7,723.44 万美元。普华永
道青岛分所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青岛验字(2010)第 001
号《验资报告》。
经过上述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和名称变更之后,截至 2010 年 2 月 28 日玲珑
有限注册资本为 7,723.4359 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玲珑集团 4,666.50 60.42
2 英诚贸易(外资) 1,555.50 20.14
3 机茂有限(外资) 368.4079 4.77
4 颖名有限(外资) 291.9459 3.78
5 中基兰德 149.8347 1.94
6 丰隆集团(外资) 145.9729 1.89
7 宏时投资(外资) 116.6239 1.51
8 开元投资 107.3558 1.39
9 智诚东源 85.7301 1.11
10 元风创投 85.7301 1.11
11 亿和创投 85.7301 1.11
12 坤元投资 64.1045 0.83
合计 - 7,723.4359 100.00
注:2009 年 12 月 3 日,玲珑橡胶名称已变更为玲珑集团。
10、2010 年 6 月,玲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1 日,山东省商务厅以鲁商务外资字[2010]424 号文,同意玲珑
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随文换发商外资鲁府烟字
[1994]078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玲珑有限以截至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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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净资产 2,002,822,677 元按照 1:0.4993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
份(其中 1,000,000,000 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002,822,677 元计入资
本公积),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19 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 2010
年 6 月 28 日领取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370600400002377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锋。普华永道青岛分所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青岛验字(2010)第 002 号《验资报告》。
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玲珑集团 60,420.00 60.42
2 英诚贸易(外资) 20,140.00 20.14
3 机茂有限(外资) 4,770.00 4.77
4 颖名有限(外资) 3,780.00 3.78
5 中基兰德 1,940.00 1.94
6 丰隆集团(外资) 1,890.00 1.89
7 宏时投资(外资) 1,510.00 1.51
8 开元投资 1,390.00 1.39
9 智诚东源 1,110.00 1.11
10 元风创投 1,110.00 1.11
11 亿和创投 1,110.00 1.11
12 坤元投资 830.00 0.83
合计 100,000.00 10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烟台轮胎厂 1994 年及 1995 年出资过程中的瑕疵已
得到弥补;除 1994 年及 1995 年出资问题外,招远利奥的历次出资的出资来源、
出资方式、出资资产转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
历次股权转让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股东合法持有股
权,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协议控制等不利于公司股权稳定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除烟台轮胎厂用于对招远利奥出资的房屋未及
时办理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出资程序存在瑕疵外,发行人股东历次出资的出
资来源、出资方式、出资资产转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招远利奥的中方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烟台轮胎厂 1994 年及 1995 年出资过
程中的瑕疵已得到弥补,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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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中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经转让双方一致确定,股权转让款支付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委托、信托持股、协议控
制等不利于公司股权稳定情形。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部分资产和股权情况
橡塑制品、钢丝制品和白炭黑是轮胎制造业务的重要原材料,为了减少关
联交易,增强公司规范运作、业务独立性以及业务链条的完整性,公司于 2010
年对玲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招远橡塑、山玲车件、俱进化工的相关资产和业务
进行了收购。此外,公司于 2010 年对玲珑集团子公司香港天成进行了收购,该
项收购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天然橡胶采购渠道,也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
(1)收购招远橡塑拥有的橡塑制品生产经营性资产
招远橡塑成立于 2000 年 1 月 10 日,为玲珑集团控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主
要业务为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招远橡塑生产的橡塑制品主要为玲珑轮胎
进行配套服务, 201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和招远橡塑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公司以 3,670,000 元的价格收购招远橡塑拥有的橡塑制品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
机器设备 75 台(套))。上述资产价格以该项资产 201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
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0]第 111119 号评估报
告的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此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购买的 75 台(套)机器设备
账面原值 485.80 万元,账面净值 352.28 万元,重置成本 492.23 万元,评估价值
367.00 万元,增值率 4.18%。
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相关资产转移至玲珑轮胎,招远橡塑无具体实际经营
业务,2011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注销手续。
(2)收购山玲车件拥有的钢丝生产经营性资产
山玲车件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23 日,为玲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包
括车轮、机械设备零配件生产销售。山玲车件生产的钢丝产品是玲珑轮胎的重
要原材料,201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和山玲车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
以 18,451,874 元的价格收购山玲车件拥有的钢丝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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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台(套)、机器配件及工装 142 件)。上述资产价格以该项资产 201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0]第
111117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此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购买的钢丝
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机器设备 98 台(套)、机器配件及工装 142 件)账面原
值 2,307.65 万元,账面净值 1,633.65 万元,重置成本 2,355.20 万元,评估价值
1,845.19 万元,增值率 12.95%。本次收购完成之后,山玲车件不再从事钢丝类
业务。
(3)收购俱进化工的白炭黑资产
俱进化工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玲珑集团、王希安出资比例分别为 55%、45%,其主要业务包括炭黑、
橡胶增强剂生产销售。俱进化工生产的白炭黑是玲珑轮胎的重要原材料,2010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和俱进化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以 21,619,576
元的价格收购俱进化工拥有的白炭黑生产资产(包括机器设备 80 台(套))。上
述资产价格以该项资产 201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0]第 111118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
此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购买的白炭黑生产资产(包括机器设备 80 台(套))账面
原值 1,939.32 万元,账面净值 1,462.70 万元,重置成本 2,638.81 万元,评估价值
2,161.96 万元,增值率 47.81%。
(4)收购玲珑集团资产
上述收购的山玲车件钢丝资产所在厂房位于招国用(2010)字第 3004 号土
地,厂房房地产证为招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76420019839 号;俱进化工白炭黑资
产所在厂房位于招国用(2010)字第 3005 号土地,厂房房地产证为招房权证开
发区字第 76420019838 号、招房权开发区字第 76410022172 号、招房权开发区字
第 76410022081 号、招房权开发区字第 76410022075 号。为了保持生产经营资产
的完整性,公司对玲珑集团的下述土地房产进行收购:
2010 年 12 月,本公司和玲珑集团签订招国土资转合字[2010]第 2092 号》、
招国土资转合字[2010]第 2093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司以
18,539,598 元价格受让玲珑集团两块土地使用权(招国用[2007]字第 0341 号、
招国用[2003]字第 1662 号);上述两块国有土地已经变更到公司名下,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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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证编号分别为招国用[2010]3004 号和招国用[2010]3005。
2010 年 12 月,本公司与玲珑集团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将尚未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按评估价值以 16,297,640 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公司已经取得房地产证,房地产证的编号分别为招房权开发区字第
76410022172 号、招房权开发区 字第 76410022081 号、招房权开发区字第
76410022075 号、招房权开发区字第 76410022083 号。
2011 年 1 月,本公司与玲珑集团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201100029)、《房地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201100028),玲珑集团将招房
权证开发区字第 76430009144 号、招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76430008606 号《房屋所
有权证》登记的房地产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 25,331,130 元。上述房地产已经
变更到公司名下,房地产权证编号分别为招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76420019839
号、招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76420019838 号。
上述土地房地产资产用于白炭黑和钢丝的生产,资产转让价格以该项资产
201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圆开评报
字[2010]第 111116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上述交易资产中房屋建
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和成本逼近法评估,
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型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18.27 1,781.10 3,942.40 3,594.95 101.84
构筑物及其
365.29 324.87 757.24 567.93 74.82
他辅助设施
无形资产-土
397.16 352.24 1,853.96 1,853.96 426.34
地使用权
合计 2,780.73 2,458.21 6,553.60 6,016.84 144.77
(5)收购香港天成股权
香港天成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12 日,实收资本 1 港元,由玲珑集团出资,
注册地为香港;经营范围:投资贸易。为了充分利用香港天成地处境外及时了
解天然橡胶供求方面的信息优势,同时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香港
天成进行了收购。2010 年 9 月 15 日,玲珑轮胎和玲珑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玲珑轮胎以 1 港元的价格收购香港天成的全部股权,本次收购事项经玲珑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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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境外投资股权变更经鲁境外投资
[2010]00210 号批准,取得商务部商境外投资证 3700201000279 号企业境外投资
证书。考虑到香港天成成立不久,此次收购未进行评估,以香港天成的实收资
本 1 港元进行收购。
收购资产中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采用成本
法评估,上述资产价值的增减变动主要受相关资产重置成本变动和成新率的影
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购的上述玲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资产
是其合法拥有的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已经完成变更登记,机器设备
已转移至玲珑轮胎正常使用,资产出售方玲珑集团、山玲车件、俱进化工、招
远橡塑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收购的上述玲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资
产已全部转移至发行人;收购资产为出让方合法拥有,转让不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及纠纷。
(6)收购玲珑机电
玲珑机电成立于2002年2月5日,成立时公司名称为招远市玲珑机电设备有
限公司,2007年2月6日更名为玲珑机电。玲珑机电注册资本10,700万元,实收
资本10,700万元,原为玲珑集团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玲珑机电采购机
器设备,为了减少关联交易,2015年6月12日玲珑轮胎和玲珑集团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玲珑轮胎以67,107.09万元的价格收购玲珑机电的全部股权,本次收购事
项经玲珑轮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5
年6月17日,玲珑机电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本次价格
公允性的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七、发行
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二)为减少关联交易采取的具体措施”之
“4、收购玲珑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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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起人出资和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
的计量属性
(一)公司前身设立时的验资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身招远利奥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1994 年 10 月 17 日出具(94)招会外字第 28 号《验资报告》。根
据该报告,招远利奥注册资本为 250 万美元,合资双方均已缴足全部投资,其
中:烟台轮胎厂出资 1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香港利奥出资 100 万美
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二)增资至 1,092 万美元时的验资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1995 年 10 月 19 日出
具招会外字[1995]46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招远利奥注册资本从 250
万美元增加至 1,092 万美元,本次增资后,烟台轮胎厂出资 819 万美元,占注册
资本的 75%,新能源化工出资 273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三)增资至 6,222 万美元时的验资
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烟永会验字[2008]160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招远利奥已将未分配利润 351,405,000 元(折算 5,130 万美元)按原
投资比例向各股东转增实收资本(其中:玲珑橡胶按 75%转增 3,847.5 万美元,
英诚贸易按 25%转增 1,282.5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222 万美元,实
收资本为 6,222 万美元。
(四)增资至 7,723.4359 万美元时的验资
普华永道青岛分所对玲珑有限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青岛验字(2010)第 001 号《验资报告》。根
据该报告,截至 2010 年 2 月 12 日,玲珑有限已收到机茂有限、颖名有限、丰隆
集团、宏时投资、智诚东源、元风创投、坤元投资、亿和创投、开元投资及中
基兰德新增出资合计 10,274.8234 万美元,其中实收资本为 1,501.4359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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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为 8,773.3875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7,723.4359 万美元。本次增
资各投资方全部以货币出资。
(五)整体变更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的验资
普华永道青岛分所对玲珑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
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出具普华永道
中天青岛验字(2010)第 002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由玲珑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净资产中的 2,002,822,677 元按照 1:0.4993 的比例折为股
份公司股份(其中 1,000,000,000 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002,822,677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烟台轮胎厂 1994 年及 1995 年出资过程中的瑕疵已
得到弥补;除 1994 年及 1995 年出资问题外,招远利奥的历次出资的出资来源、
出资方式、出资资产转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除烟台轮胎厂用于对招远利奥出资的房屋未及
时办理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出资程序存在瑕疵外,发行人股东历次出资的出
资来源、出资方式、出资资产转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招远利奥的中方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烟台轮胎厂 1994 年及 1995 年出资过
程中的瑕疵已得到弥补,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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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51% 30% 19%

他 英
王 张 王 王 诚
希 光 个 贸
锋 琳 自
成 英 易


51% 4.425% 18.9625% 10% 15.6125% 20.14%
机 颖 中 丰 宏 玲 开 智 元 亿 坤
茂 名 基 隆 时 珑 元 诚 风 和 元
有 有 兰 集 投 集 投 东 创 创 创
限 限 德 团 资 团 资 源 投 投 投
4.77% 3.78% 1.94% 1.89% 1.51 % 60.42% 1.39% 1.11% 1.11% 1.11% 0.8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99.98% 100% 100% 100%
凯 100%
玲 广 泰 香 德 北
德 珑 西 国 港 州 京
科 机 玲 玲 天 玲 天
贸 电 珑 珑 成 珑 诚
0.01% 0.01% 100%
90% 100%
雅凯物流 凯德模具 美国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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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架构图
(三)发行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公司及董事会处理董事会的日
常工作,向董事会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向董事会提交跟踪报告;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的印鉴等;负责
行政接待工作;政策研究及落实、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新项目的前期考察、
调研、手续办理和组织对项目进行考评和验收;负责综合管理、对管理评审输出
的跟踪调度和验证、综合统计职能;负责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对采购标的进行招
投标管理;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分供方体系认证、审核和质量、服务评价、价格监
管等;完成董事会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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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协助规划品牌推广策略,制定年度品牌传播策略和计划,
对公司品牌建设提出战略性建议,制定品牌竞争策略;编制年度品牌和月度品牌
推广计划,进行品牌创意及品牌策划工作;品牌管理制度建设职能;计划管理和
市场管理。
2、采购部
负责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及其它轮胎生产使用原材料的
采购工作;组织对新增、合格供方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对供方进行管理,
提高供应商的管理水平及产品的一致性;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对供方的供货
质量(含交货期限、产品性能、信誉、包装等)进行控制和跟踪,保证生产经营
物资的及时供给,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时组织供方进行处理;采购渠道的开
发和管理(包括数量、质量、价格、服务的验收控制)。
3、财务部
按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及体系并监督执行;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负责公司资金运作,确保资产结构健康合理,筹集公司发展
所需资金,并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公司购进物资价格审核;负责财务分析工
作,为公司经理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信息;制定公司年度质量成本计划,确定质
量费用科目,组织收集质量成本数据,进行统计核算及分析,减少企业质量成本,
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负责公司年检、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4、物管部
负责各类物资的入库管理及库存质量监督工作,各种原材料的标识及检验和
试验状态的标识管理工作,成品轮胎的入库、包装、贮存和防护工作,并按先进
先出原则出库、装车,轮胎产品标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工作,按照库
存预警机制,对滞销轮胎及时提报预警,对原辅材料低于再订货点进行预警,公
司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保管工作,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工作。
5、质量管理部
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实验室管理和质量检查管理,以及产品制造过程的检查、
整改、提高、考核,负责现场 5S 推进工作、产品复检。
6、计划与供应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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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及实施跟踪及持续改进管理,实现精益生产;做好生
产销售计划制定下达和生产组织,确保目标达成;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库存制
定原材料需求计划并下达采购计划;负责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组织、优选物流、
货代、船公司等资源,满足物流需求,制定物流相关制度、流程,并做好运营管
理、规范。
7、人力资源部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团队建设工作;公司劳资、人事管理制度的编定、实施
及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收集、整理、分析各部门的培训需求信息,编制公司年度、
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及单项培训计划,包括干部及新员工培训、在
岗轮训、转岗培训等;对公司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对相
关岗位员工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进行定期评价;确定公司内从事
影响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各类人员的能力要求,根据实际需求
及适才适岗的原则调配;编制公司各岗位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
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公司的绩效管理,及劳动定岗定员管理,改善提案管理工作。
8、营销部门(营销公司)
公司共设有十二个营销部门:市场部、机电及集团客户业务部、国内市场分
国内配套部、大胎业务部、小胎业务部;海外市场分海外配套部、大客户业务部、
美国业务部、亚太业务部、欧洲中东业务部、非洲业务部、美洲(除美国以外)
业务部。
(1)市场部:负责整个公司的售后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提升;进行市场
调研,配合公司开展品牌策划及宣传,市场营销策划;市场管理,根据市场反馈
做好问题跟踪解决。
(2)机电及集团客户业务部:负责机电(橡胶、变压器、模具等)、白炭黑、
钢丝等产品的市场开发、销售、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客户的市场开
发、销售、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工作;
(3)国内配套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完成国内主机配套厂家的开发计划,国内
主机配套市场营销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和监控销售计划、市场开发计划和市场
推广计划、拟订促销方案,建立配套厂客户档案,收集国内主机配套市场信息;
与主机配套厂家的沟通,组织完成国内配套厂家的二方评审、供方调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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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国内配套厂家的战略合作关系等。
(4)大胎业务部:负责国内零售市场的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斜交轮胎、特
种轮胎的市场营销工作。
(5)小胎业务部:负责国内零售市场乘用轻卡子午线轮胎的市场营销工作。
(6)海外配套部:负责外资配套厂家的开发、营销及配套服务工作,做好海
外主机厂合同的评审工作,根据主机厂订单制定销售计划,并组织交付,配合做
好海外主机厂配套信息的搜集工作,为技术部门提供信道支持。
(7)大客户业务部:负责原海外配套部的大客户业务,负责海外定牌加工
客户的开发、营销及配套服务工作。
(8)美国业务部:负责美国玲珑、利奥品牌的市场营销及开发。
(9)亚太业务部:负责亚太地区市场营销工作。
(10)欧洲中东业务部:负责欧洲、中东地区市场营销工作。
(11)非洲业务部:负责非洲地区的市场营销工作。
(12)美洲(除美国以外)业务部:负责美洲(除美国以外)的市场营销工
作。
9、技术中心
负责公司的产品标准制定,新产品开发,工艺研究和管理,技术管理,质量
问题分析解决,新产品试制跟踪管理,轮胎深层性能的研究开发和课题攻关,原
材料、配方研究和管理;市场和制造过程产品质量问题的解决。
10、安环及设备管理部
负责公司设备维护管理,加快推进工业 4.0,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装备智
能化水平,设备性能,确保精度和稳定性;做好设备订购、安装调试和攻关改造;
以及机电产品的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改进;基建施工的组织和检查,确保进度
和质量;做好安全、环保、消防能源管理工作。机电公司研发中心办公室、硫化
机技术室、成型机技术室、电气技术室、变压器技术室、模具技术室整体业务与
安环及设备管理部对接。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1、广西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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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
柳州市雒容镇冠东路 1 号
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轮胎、橡胶制品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玲珑轮胎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1,135,360,414
净资产(元) 5,396,558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5,616,79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西玲珑已经部分建设完成投产。
2、香港天成
公司名称 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1 月 12 日
实收资本 1 港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20A, Kiu Fu Commercial Building, 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生产经营地 Kong
主营业务 投资贸易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玲珑轮胎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777,813,733
净资产(元) 482,697,736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102,849,763
香港天成作为公司在香港的采购、销售平台,主要代公司采购天然橡胶、合
成橡胶等原材料及向海外客户销售轮胎。
3、北京天诚
公司名称 北京天诚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 15 号
生产经营地 楼 388 室
主营业务 销售轮胎、橡胶制品、汽车配件;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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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技术推广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玲珑轮胎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11,463,804
净资产(元) -7,198,549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2,635,26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天诚未开展生产经营。
4、德州玲珑
公司名称 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6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武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尚南路东侧
生产经营地
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仪
主营业务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玲珑轮胎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2,662,223,629
净资产(元) 216,822,906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531,36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州玲珑正在建设“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半钢
和 200 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200 万套全钢生产线已完工投产。
5、泰国玲珑
公司名称 玲珑国际轮胎(泰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624,240.76 万泰铢 实际出资额 1,214,439,698 人民币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市考坎松镇 5 区 911/9 号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橡胶及橡胶制品、轮胎及相关产品的加工与销售,进出口贸易。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玲珑轮胎 99.98
广西玲珑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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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成 0.01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4,096,543,393
净资产(元) 1,322,123,694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199,985,46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泰国玲珑“年产 1,200 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 120
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正在建设。其中项目一期为“年产 200 万套高性能半
钢子午线轮胎”已经投产。
6、美国玲珑
2014 年 3 月,香港天成成立全资子公司美国玲珑,主要从事轮胎研发销售
业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美国玲珑总资产 239,359,028 元,净资产
42,446,034 元,2015 年度净利润-17,051,871 元。
7、玲珑机电
公司名称 山东玲珑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7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 85 号
生产经营地
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
为准);水泵、变压器、电机、高低压电器、电器成套设备、模具、车轮、
主营业务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金、银制品生产、销售;锁具、铝合金门窗、塑料门
窗、中空玻璃、钢结构加工、销售;冷却站及配件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玲珑轮胎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1,099,067,599
净资产(元) 282,478,520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142,157,753
2015年6月12日,公司与玲珑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671,070,900元从玲
珑集团收购其全资子公司玲珑机电100%的股权,玲珑机电成为公司子公司。
8、凯德科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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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香港凯德科贸有限公司(HONG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13 年 9 月 30 日
KONG KELLY LIMITED)
实收资本 998 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FLAT/RM A 20/F KIU FU COMMERCIAL BLDG 300LOCKHART
生产经营地 ROAD WAN CHAI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玲珑机电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179,686,714
净资产(元) 62,935,655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7,504,831
凯德科贸为玲珑机电的子公司,公司收购玲珑机电之后其成为公司的间接
子公司。
9、雅凯物流
公司名称 青岛雅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路 115 号办公 302B 室
生产经营地
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物流救援服务;货物进出口;货物检验代理;
主营业务 货物报关代理(以上为筹建项目,筹建期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筹建期内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凯德科贸
玲珑集团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72,460,717
净资产(元) 71,877,975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2,193,326
10、凯德模具
公司名称 烟台凯德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街 17 号内 1 号
生产经营地
1-1-8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主营业务 对轮胎模具生产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凯德科贸
主要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64,072,337
净资产(元) 63,762,334
2015 年度
净利润(元) 1,048,983
(二)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两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销售分公司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7 日
北京销售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1125891070887 负责人 王锋

注册地址及主要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宇路 10 号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销售(不含零售)轮胎、橡胶制品
2、临沂市场销售分公司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24 日
临沂市场销售分公司
注册号 371300500011182 负责人 王锋
注册地址及主要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路 7 号山东国通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销售:轮胎、橡胶制品。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未发生变化,公司现有股东均为
发起人股东。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玲珑集团
1-1-8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玲珑集团概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集团持有公司 60,42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
行前总股本的 60.42%。玲珑集团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还直接和间接控制玲珑
热电、玲珑置业、山玲担保等 20 多家公司。
玲珑集团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
希成;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50号;经营范围:轮辋、农业工业用泵、变
压器、电机制造;对建筑业的投资;林木的栽培和种植;金银产品的加工及销
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汽车维修、发电供热、货物运输、代理、货运站
(场)经营;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设计监理;二手房
交易信息咨询;汽车零部件、煤炭、钢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程建材、
供暖配套物资的批发零售;水泥、粉煤灰砖、锁具、压力容器制造;代理报关
报检;医疗服务;综合体育娱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集团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2015年数据经普华永道青岛分所审计)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379,278,166
净资产 5,009,730,302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243,740,433
(2)历史沿革
①1993 年设立
1993 年 1 月 16 日,招远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
公司”和“招远市冶炼集团公司”的通知》(招政发(1993)6 号),招远市人
民政府决定成立“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公司”。根据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公司
章程,招远橡胶工业集团公司是以烟台轮胎厂为核心,以招远气门咀厂、招远
三角带厂,烟台轮胎翻新分厂为松散层的经济联合体。
1993 年 2 月 17 日,招远市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
公司的批复》,同意烟台轮胎厂成立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公司,注册资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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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5,086 万元,资金来源为往年积累,该企业隶属于市级,具备法人资格。
1993 年 2 月 17 日,招远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验证报告》,
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公司注册资金 5,086 万元,其中流动资金 753 万元,固定资
金 4,333 万元。
1993 年 3 月 17 日,招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招远市橡胶工业集团公司核发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1995 年名称变更
1995 年 10 月 4 日,山东省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成立山东玲珑橡胶集
团的批复》(鲁经综字[1995]第 777 号),同意在招远橡胶集团公司的基础上组
建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山东玲珑橡胶集团的核心层为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
由招远橡胶工业集团公司更名而成。
1995 年 11 月 7 日,招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换发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为“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
③2001 年改制
2000 年 11 月 26 日,烟台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招宏会评报字[2000]第 62 号),对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 2000 年 7 月 23 日参
加改制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总资产评估值为 79,930.06 万元,负债的
评估值为 76,570.04 万元,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3,360.03 万元。列入山东玲珑橡胶
集团公司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包括:招远利奥、招远市机电设备总厂、山东玲
珑橡胶集团公司汽配厂、招远市玲珑粉丝有限公司和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五
家企业占有的资产。
2001 年 5 月 24 日,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通过了
《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改制实施方案》。
2001 年 6 月 8 日,招远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司进
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招政办体改字(2001)16 号),同意截至评估基准日含
划拨土地净资产值为 33,600,251.96 万元,同时根据招发(1997)73 号文件规定,
扣除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交款优惠、核销应收账款、离退休职工医疗费、招远利
奥外商股东权益、招远市玲珑粉丝有限公司中其他股东权益、规划拟拆除建筑
物补偿本项目后,确认企业净资产为 3,951,801.32 元;同意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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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司整体改制,组建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新组建的玲珑橡胶资本总额 4,000 万
元,其中招远市政府出资 800 万元(以企业剩余净资产 395 万元,加财政借款转
股 405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20%,企业干部职工以现金出资 3,200 万元控股,
占出资总额的 80%。
2001 年 6 月 9 日,招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关于授权招远市公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营运玲珑橡胶中市政府股权的通知》(招国资[2001]2 号),
授权招远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运营招远市政府在玲珑橡胶中的股
权。
2001 年 6 月 9 日,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于 2001 年 6 月 9 日做出决定,由其
代表玲珑橡胶干部职工(共 1190 名)持有玲珑橡胶 30.6375%的股权。
2001 年 6 月 13 日,烟台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宏会验报字[2001]第 36 号),截至 2001 年 6 月 13 日止,拟设立玲珑橡胶的出
资者已按有关规定投入相关的资本总额共 4,00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3,200 万
元,以财政借款转股权 405 万元,以国有净资产转股 395 万元。
本次改制完成之后,玲珑橡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序号 股东
(万元) (%) (万元) (%)
1 王希成 1,200.00 30.00 20 温峰 10.00 0.25
2 王锋 70.00 1.75 21 石德龙 50.00 1.25
3 刘占村 50.00 1.25 22 杨旭日 26.50 0.6625
4 温波 50.00 1.25 23 张克顺 23.00 0.575
5 王国章 50.00 1.25 24 路建军 16.00 0.40
6 王显庆 50.00 1.25 25 孙高彦 16.00 0.40
7 林永福 50.00 1.25 26 宋吉辉 16.00 0.40
8 刘文铎 29.00 0.725 27 张丛悦 16.00 0.40
9 王武 20.00 0.40 28 李洪军 13.50 0.33750
10 张正亮 16.00 0.40 29 赵茂英 12.00 0.30
11 郭进龙 16.00 0.40 30 王敏 12.00 0.30
12 杜志勇 16.00 0.40 31 陈吉文 10.00 0.25
13 郭学恒 16.00 0.40 32 张福仁 10.00 0.25
14 侯瑞敏 16.00 0.40 33 陈英志 10.00 0.25
15 张光明 16.00 0.40 34 王文 10.00 0.25
16 杨科峰 13.50 0.33750 35 万炳勇 10.00 0.25
17 王立江 12.00 0.30 36 滕敏学 11.00 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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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玲珑橡胶工会
18 张学辉 12.00 0.30 37 1,225.50 30.6375
委员会
招远市公有资产
19 800.00 20.00 合计 4,000.00 100.00
经营有限公司
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代表出资 1,225.5 万元,共计代表职工 1,190 人。
2001 年 6 月 21 日,招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玲珑橡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关于本次玲珑橡胶改制的相关事项,2011 年 1 月 28 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向山
东省人民政府呈递了烟政呈[2011]6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改制相关事项予以确认的请示》,烟台市人民政府认为:玲珑集团 2001 年改制
时国有产权界定依法履行了资产评估、核准、批复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2011 年 6 月 3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鲁政字[2011]147 号文,对玲珑
集团的改制事项进行确认:玲珑集团改制基本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形。
④2005 年国有股退出
2005 年 4 月 28 日,烟台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招宏会评报字[2005]第 17 号),对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玲珑橡胶的全部资
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所有者权益为 13,870 万元。
2005 年 9 月 29 日,招远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国
有股退出的批复》(招政函[2005]20 号),政府在玲珑橡胶中 20%的股份,按评
估后净资产 13,870 万元计算为 2,774 万元,一次性从企业全部退出;退出后的国
有股份,由玲珑橡胶内部干部职工自愿购买,或采取其他方式依法转让;企业
自批复退股之日起 2 个月内将 1,000 万元上缴,余下部分如在一年内一次性上
缴,可给予增值部分 15%的优惠。
2005 年 10 月 14 日,玲珑橡胶原股东招远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路建
军等 16 名自然人、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分别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同日,玲珑橡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该等股权转让事项。该次股权转让
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出资 转让价格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万元)
1 招远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王希成 800.00 2,7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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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 路建军 16.00 16.00
3 张丛悦 16.00 16.00
4 王文 8.00 8.00
5 石德龙 50.00 50.00
6 杨旭日 26.50 26.50
7 张克顺 23.00 23.00
8 孙高彦 16.00 16.00
9 宋吉辉 16.00 16.00
10 李洪军 13.50 13.50
11 赵茂英 12.00 12.00
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
12 王敏 12.00 12.00
13 王武 4.00 4.00
14 陈吉文 10.00 10.00
15 张福仁 10.00 10.00
16 陈英志 10.00 10.00
17 万炳勇 10.00 10.00
18 王文 2.00 2.00
2005 年 10 月 14 日,上述人员就该次股权转让事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本次王希成受让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0%的股权,王希成已按股权的
评估价值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774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玲珑橡胶的股东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序号 股东
(万元) (%) (万元) (%)
1 王希成 2,040.00 51.00 12 杜志勇 16.00 0.40
2 王锋 70.00 1.75 13 郭学恒 16.00 0.40
3 刘占村 50.00 1.25 14 侯瑞敏 16.00 0.40
4 温波 50.00 1.25 15 张光明 16.00 0.40
5 王国章 50.00 1.25 16 杨科峰 13.50 0.33750
6 王显庆 50.00 1.25 17 王立江 12.00 0.30
7 林永福 50.00 1.25 18 张学辉 12.00 0.30
8 刘文铎 29.00 0.725 19 滕敏学 11.00 0.275
9 王武 16.00 0.40 20 温峰 10.00 0.25
玲珑橡胶工
10 张正亮 16.00 0.40 21 1,440.50 36.0125
会委员会
11 郭进龙 16.00 0.40 合计 - 4,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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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关于本次玲珑橡胶国有股退出的相关事项,2011 年 1 月 28 日烟台市人民政
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呈递了烟政呈[2011]6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玲珑集团有
限公司改制相关事项予以确认的请示》,烟台市人民政府认为:2005 年招远市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有股退出时,依法履行了资产评估、核准等程
序,股权转让价格依据有效的评估结果确定,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11 年 6
月 3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鲁政字[2011]147 号文,对玲珑集团的改制事项进
行确认:玲珑集团改制基本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未发现国有资
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形。
⑤2006 年股权转让(工会委员会退出)
2006 年 8 月 23 日,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参加的会议,审议
通过了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转让股权的决议。
2006 年 8 月 23 日,玲珑橡胶股东会召开了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同
意以下股权转让事项: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标的出资(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1 张光英 956.50 1,434.75
2 王锋 170.00 255.00
3 王琳 160.00 240.00
4 张正亮 34.00 51.00
5 温波 30.00 45.00
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
6 王显庆 30.00 45.00
7 刘占村 30.00 45.00
8 王国章 10.00 15.00
9 林永福 10.00 15.00
10 刘成文 10.00 15.00
11 刘文铎 张琦 29.00 43.5
12 滕敏学 张琦 1.00 1.50
13 滕敏学 杨科峰 10.00 15.00
14 侯瑞敏 刘连波 16.00 24.00
15 温峰 张光英 10.00 15.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玲珑橡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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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万元) (%) (万元) (%)
1 王希成 2,040.00 51.00 12 杨科峰 23.50 0.5875
2 王锋 240.00 6.00 13 王武 16.00 0.40
3 张光英 966.50 24.1625 14 郭进龙 16.00 0.40
4 王琳 160.00 4.00 15 杜志勇 16.00 0.40
5 刘占村 80.00 2.00 16 郭学恒 16.00 0.40
6 温波 80.00 2.00 17 张光明 16.00 0.40
7 王显庆 80.00 2.00 18 刘连波 16.00 0.40
8 王国章 60.00 1.50 19 王立江 12.00 0.30
9 林永福 60.00 1.50 20 张学辉 12.00 0.30
10 张正亮 50.00 1.25 21 刘成文 10.00 0.25
11 张琦 30.00 0.75 合计 - 4,000.00 100.00
⑥2007 年注册资本增加
2007 年 1 月 22 日,玲珑橡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玲珑橡胶的未分配利
润增加注册资本,玲珑橡胶的注册资本由 4,000 万元增至 12,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玲珑橡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序号 股东
(万元) (%) (万元) (%)
1 王希成 6,120.00 51.00 12 杨科峰 70.50 0.5875
2 张光英 2,899.50 24.1625 13 王武 48.00 0.40
3 王锋 720.00 6.00 14 郭进龙 48.00 0.40
4 王琳 480.00 4.00 15 杜志勇 48.00 0.40
5 刘占村 240.00 2.00 16 郭学恒 48.00 0.40
6 温波 240.00 2.00 17 张光明 48.00 0.40
7 王显庆 240.00 2.00 18 刘连波 48.00 0.40
8 王国章 180.00 1.50 19 王立江 36.00 0.30
9 林永福 180.00 1.50 20 张学辉 36.00 0.30
10 张正亮 150.00 1.25 21 刘成文 30.00 0.25
11 张琦 90.00 0.75 合计 - 12,000.00 100.00
2007 年 1 月 23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07)13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 月 22 日止,
玲珑橡胶已将未分配利润 8,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连同前期出资,截至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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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年 1 月 22 日止,玲珑橡胶累计实收资本为 12,000 万元。
⑦2008 年股权转让
2008 年 3 月 31 日,玲珑橡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张光英将其在玲珑橡胶
2,368.5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王锋、王琳、冯宝春、曹建波、董毛华、刘占东、
王国梅、盛丽华,同日上述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
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标的资本(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1 王锋 1,540.50 1,540.50
2 王琳 720.00 720.00
3 冯宝春 24.00 24.00
4 曹建波 15.00 15.00
张光英
5 董毛华 15.00 15.00
6 刘占东 24.00 24.00
7 王国梅 18.00 18.00
8 盛丽华 12.00 12.00
合计 - - 2,368.50 2,368.5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玲珑橡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序号 股东
(万元) (%) (万元) (%)
1 王希成 6,120.00 51.00 15 杜志勇 48.00 0.40
2 王锋 2,260.50 18.8375 16 郭学恒 48.00 0.40
3 王琳 1,200.00 10.00 17 张光明 48.00 0.40
4 张光英 531.00 4.425 18 刘连波 48.00 0.40
5 刘占村 240.00 2.00 19 王立江 36.00 0.30
6 温波 240.00 2.00 20 张学辉 36.00 0.30
7 王显庆 240.00 2.00 21 刘成文 30.00 0.25
8 王国章 180.00 1.50 22 刘占东 24.00 0.20
9 林永福 180.00 1.50 23 冯宝春 24.00 0.20
10 张正亮 150.00 1.25 24 王国梅 18.00 0.15
11 张琦 90.00 0.75 25 曹建波 15.00 0.125
12 杨科峰 70.50 0.5875 26 董毛华 15.00 0.125
13 王武 48.00 0.40 27 盛丽华 12.00 0.10
14 郭进龙 48.00 0.40 合计 - 12,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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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⑧2009 年名称变更
2009 年 12 月 3 日,玲珑橡胶名称更名为玲珑集团,并领取了招远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01 年玲珑集团改制履行了资产评估,玲珑橡胶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程序,同时招远市人民政府对改制进行了批复;2005 年玲珑
集团国有股退出时履行了资产评估,招远市人民政府对国有股退出进行了审批,
山东省人民政府对玲珑集团的改制和国有退出进行了确认,玲珑集团的改制和
国有股退出程序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⑨2012 年股权转让
2012 年 8 月 28 日,董毛华与王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董毛华将其持有的玲
珑集团 15 万元的股权以 4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锋,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新的
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玲珑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序号 股东
(万元) (%) (万元) (%)
1 王希成 6,120.00 51.00 15 杜志勇 48.00 0.40
2 王锋 2,275.50 18.9625 16 郭学恒 48.00 0.40
3 王琳 1,200.00 10.00 17 张光明 48.00 0.40
4 张光英 531.00 4.425 18 刘连波 48.00 0.40
5 刘占村 240.00 2.00 19 王立江 36.00 0.30
6 温波 240.00 2.00 20 张学辉 36.00 0.30
7 王显庆 240.00 2.00 21 刘成文 30.00 0.25
8 王国章 180.00 1.50 22 刘占东 24.00 0.20
9 林永福 180.00 1.50 23 冯宝春 24.00 0.20
10 张正亮 150.00 1.25 24 王国梅 18.00 0.15
11 张琦 90.00 0.75 25 曹建波 15.00 0.125
12 杨科峰 70.50 0.5875 26 盛丽华 12.00 0.10
13 王武 48.00 0.40
合计 - 12,000.00 100.00
14 郭进龙 48.00 0.40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玲珑集团改制及国有股退出过程基本符合当时
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情形。
(3)玲珑集团职工代持股退出情况的说明
①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代持股的形成
1-1-9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于 2001 年 6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对山东玲珑橡胶集团
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招政办体改字(2001)16 号),山东玲珑橡胶有
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于 2001 年 6 月 9 日做出决定,由其代表玲珑橡胶 1,193 名职
工(根据公司说明并经核查,实际出资职工为 1,190 人)出资并持有玲珑橡胶
30.6375%的股权(以下简称“职工代持股”)。
②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代持股具体退出程序
自 2002 年起至 2008 年 3 月,上述 1,190 名职工中除张光英、曹建波、冯宝
春、刘占东、盛丽华、王国梅等 6 位转为直接持股外,其余 1,184 名职工陆续以
转让方式办理了“退股”手续。具体退出情况如下:
期间 2001 年 2002-2005 年 2006-2007 年 2008 年
职工股退出人数 0 165 425
转让价格 - 2001 年出资额 2001 年出资额×1.5 2001 年出资额×3
5(冯宝春、刘占东、
改为本人直接持
0 0 1(张光英) 王国梅、曹建波、
股(人数)
盛丽华)
期末被代持人数 1,190 1,025 599
本期末职工股均改为
备注 - - -
委托张光英持股
2006 年 8 月 23 日,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分
别转让给张光英、王锋、王琳、张正亮、刘占村、温波、王显庆、王国章、林
永福、刘成文等 10 名自然人。同日,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与上述 10 名自然人分
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所持玲珑橡胶的股权转让给上述
自然人。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张光英 956.5
2 王锋
3 王琳
4 张正亮
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
5 刘占村
6 温波
7 王显庆
8 王国章
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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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林永福
10 刘成文
合计 1,440.5
在上述工会委员会转让给张光英的 956.5 万元出资额中,789.5 万元出资额
为转由张光英代公司职工持有;167 万元出资额为转让予张光英本人,由其本人
直接持有。
2008 年 3 月 31 日,张光英与王锋、王琳、冯宝春、曹建波、董毛华、刘占
东、王国梅、盛丽华等 8 人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张光英将其代表职工持有玲
珑集团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述 8 名自然人。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王锋 1,540.5
2 王琳
3 冯宝春
4 曹建波
张光英
5 董毛华
6 刘占东
7 王国梅
8 盛丽华
合计 2,368.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所有代持股全部转让予自然人股东,由股东本人
直接持有,玲珑集团股东中已不存在代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形。
由于委托持股的职工人数较多,为了保证众多职工能够及时足额获得股权
转让款项,避免个人之间因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产生纠纷,所以在以股权转让方
式规范代持股的过程中,所有转股价款均按以下流程支付、收取:首先由玲珑
集团先行向职工垫付转股价款,职工均取得了股权转让价款;待玲珑集团与职
工结算完毕后,由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或代持自然人(2006 年 8 月起,张光英
代职工持有玲珑集团股权)统一与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最后股权受让方向玲珑集团偿还由玲珑集团垫付的股权转让款项。
截至 2008 年末,所有股权受让方均已向玲珑集团偿付完毕由玲珑集团垫付的股
权转让款项。
经玲珑集团多方联系并于 2011 年 6 月 4、5、6 日在《大众日报》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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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职工与玲珑集团联系完善代持股规范事宜,在股权规范过程中退股的 1,075
人出具了书面确认函(除有 18 位职工已去世及 97 名职工联系未果外)确认:“代
持股行为及股权转让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权益未受到侵害,认可委托
持股期间玲珑集团的股权及注册资本的变动,股权转让完成后未发生纠纷,且
将来亦不会因该等转股产生潜在的争议”。未签署书面确认函的退股人员占全
部退股人员(1,184 人)的比例为 9.71%。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职工代持股规范过程中,玲珑橡胶工会委员会
就转让代持股权履行了决议程序并取得了职工本人的同意,张光英就转让代持
股权取得了职工本人的同意,且股权转让价格均为职工自愿同意的定价,股权
转让真实;2001 年出资职工均已取得了股权转让价款,职工权益未受到侵害;
股权转让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股权转让程序合法。经过上述股权规范后,玲
珑集团股权清晰,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或违法不宜持股等影响股权稳定的情
形。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工会代持股行为及股权转让是当事人的真实意
思表示;被代持职工认可委托持股期间公司的股权及注册资本的变动;被代持
职工的股东权益未受到侵害;不存在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纠纷或争议;代持股
的解决方式、过程真实、有效、合法,不存在因此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的情
形。
2、英诚贸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英诚贸易持有公司 20,14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
行前总股本的 20.14%。
英诚贸易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初始登记证号码:38665769-000-11-07-6;
注册地址:20A, Kiu Fu Commercial Building, 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Kong;法定股本:10,000 港元(已发行股份总数 100 股,每股面值 1.00 港元);
业务性质:实业投资。英诚贸易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港元) 持股比例(%)
1 王希成 51.00 51.00
2 王锋 30.00 30.00
3 王琳 19.00 19.00
合计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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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诚贸易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港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6,500,399.11
净资产 115,417,506.90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21,719,944.04
3、机茂有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机茂有限持有公司 4,77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4.77%。
机茂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19 日;登记证号码:51634234-000-11-09-2;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交易广场 1 座 2701-03 室;法定股本:10,000 港元(已发行
股份总数 1 股,每股面值 1.00 港元);业务性质:实业投资。
机茂有限的唯一股东是 LC Fund IV, L.P.,其为在境外成立的从事创业投资的
私募基金,采用国际通用的有限合伙组织形式,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组成。
LC Fund IV, L.P.的普通合伙人(GP)为 LC Fund IV GP Limited,以自有境外资
金出资,出资份额为 1%;有限合伙人(LP,主要出资人)为 38 家境外机构投
资者。LC Fund IV, L.P.受其唯一普通合伙人 LC Fund IV GP Limited 控制,LC Fund
IV GP Limited 的股东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Right Lane
Limited(持有 20%股权),Best Vessel Limited(持有 10%股权),LC Fund IV GP
Limited 管理团队(持有 70%股权)。
机茂有限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港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6,563,230.68
净资产 26,303,906.92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5,187,775.98
4、颖名有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颖名有限持有公司 3,78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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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名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登记证号码:51640940-000-12-10-8;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交易广场 1 座 2701-03 室;法定股本为 10,000 港元(已发行
股份总数 1,000 股,每股面值 1.00 港元);业务性质:实业投资。
颖名有限的唯一股东励星有限公司是一家设立于 BVI 的公司;励星有限公
司唯一股东 Hony Capital Fund 2008, L.P 是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的有限合伙企业,
其普通合伙人为 HonyCapital Fund 2008 GP, L.P.,有限合伙人(LP,为主要出资
人)为 76 家境外机构投资者。Hony Capital Fund 2008, L.P.受其唯一普通合伙人
Hony Capital Fund 2008 GP, L.P.控制;Hony Capital Fund 2008 GP, L.P.受其唯一普
通合伙人 Hony Capital Fund 2008 GP Limited 控制;Hony Capital Fund 2008 GP
Limited 的唯一股东 Hony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为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冊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东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Right Lane
Limited(持有 20%股权)和赵令欢先生全资持有的公司 Hony Managing Partners
Limited(持有 80%股权)。
颖名有限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美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8,824,723.99
净资产 68,824,723.99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17,650,841.86
5、丰隆集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丰隆集团持有公司 1,89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1.89%。
丰隆集团成立于 2009 年 1 月 16 日;登记证号码:51320671-000-01-10-1;
注册地址:Suite 5501,55th Floor,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Hong Kong;法
定股本:10,000 港元(已发行股份总数 1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港元);业务性
质:实业投资。
丰隆集团的股东为 SIGULER GUFF BRIC OPPORTUNITIES FUND Ⅱ, LP
(持有 79.86%股权)、SIGULER GUFF BRIC OPPORTUNITIES FUND Ⅱ(T),
LP(持有 16.78%股权)及 SIGULER GUFF BRIC OPPORTUNITIES FUND Ⅱ(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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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持有 3.36%股权)(以下合称尚高金砖四国机遇基金)。尚高金砖四国机遇基
金的管理者是美国尚高资本公司(英文:Siguler Guff&Company,LP),美国尚
高资本公司成立于 1991 年,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管理着约 100 亿美元资产的私
有股权投资企业,总部位于纽约,并在波士顿、芝加哥、上海、孟买、莫斯科等
城市设有办事处。尚高金砖四国机遇基金主要在金砖四国(中国、印度、俄国、
巴西)市场选择优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丰隆集团最近一年会计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美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366,522
净资产 1,193,917
项目 2015 年 4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139,110
6、宏时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宏时投资持有公司 1,51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1.51%。
宏时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7 日;登记证号码:51622394-000-12-13-9;
注册地址:Room A, 12/F, Block 6, Sky Lodge, Dynasty Heights, 8 Yin Pi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法定股本:10,000 港元(已发行股份总数 1 股,每股面值
1.00 港元);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叶志如持有宏时投资 100%的股权,叶志如为
香港永久居民。叶志如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香港百利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1 叶志如
宏时投资 董事长
宏时投资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17.37
净资产 17.37
项目 2015 度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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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智诚东源(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智诚东源持有公司 1,11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1.11%。
智诚东源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1 日;出资总额 11,700 万元;住所为舟山港
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896 室;执行合伙人: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委派代表:卢伟强);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
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智诚东源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邱光平 8,190.00 70.00
2 郑勇 2,340.00 20.00
3 卢源 1,053.00 9.00
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117.00 1.0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 11,700.00 100.00
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卢源 100.00 10.00
2 卢伟强 100.00 10.00
3 张弩 100.00 10.00
4 冷国邦 600.00 60.00
5 车向前 100.00 10.00
合计 - 1,000.00 100.00
智诚东源上层自然人股东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1 邱光平 温州鸿志展具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郑勇 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 卢源 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4 卢伟强 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5 张弩 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6 冷国邦 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7 车向前 深圳市智诚海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智诚东源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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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7,3561,068.43
净资产 115,036,875.43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1,867.73
8、元风创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元风创投持有公司 1,11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1.11%。
元风创投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5,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林
向红;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9 幢 2 楼 236
室;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元风创投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 1,400.00 25.00
2 苏州工业园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1,120.00 20.00
3 苏州森联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672.00 12.00
4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72.00 12.00
5 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672.00 12.00
6 苏州工业园区锦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60.00 10.00
7 苏州华成集团有限公司 448.00 8.00
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6.00 1.00
合计 - 5,600.00 100.00
(1)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90,000.00 30.00
2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10,000.00 70.00
合计 - 300,000.00 100.00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2)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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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三官 4,600.00 92.00
2 倪桂云 400.00 8.00
合计 - 5,000.00 100.00
(3)苏州森联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000.00 76.00
2 上海沃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12.00
3 上海甬林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2.00
合计 - 25,000.00 100.00
A、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控制的信托公司。
B、上海沃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汪宏 1,750.00 87.50
2 陶晓荣 250.00 12.50
合计 - 2,000.00 100.00
C、上海甬林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余群智 1,410.00 100.00
合计 - 1,410.00 100.00
(4)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建斌 4,923.4693 98.47
2 金晨 22.9999 0.46
3 刘海峰 0.3452 0.01
4 姚建军 11.50 0.23
5 樊一凡 25.00 0.50
6 张剑华 5.4397 0.11
7 吴吟文 2.0662 0.04
8 刘文伟 1.585 0.03
9 戴斌 1.2398 0.02
10 孔宁 0.4132 0.01
11 陆维祥 0.7585 0.02
12 杨一曦 3.604 0.07
13 尤可家 0.6688 0.01
14 于宁 0.7378 0.01
15 张明明 0.1726 0.00
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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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00.00 100.00
(5)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00.00 99.00
2 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计 - 10,000.00 100.00
A、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 A 股上市公司。
B、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合计 - 3,000.00 100.00
(6)苏州工业园区锦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惠芳 7,975.00 79.75
2 严晓君 2,025.00 20.25
合计 - 10,000.00 100.00
(7)苏州华成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100.00
合计 - 6,000.00 100.00
A、华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蒋元生 10,800.00 60.00
2 张美萍 7,200.00 40.00
合计 - 18,000.00 100.00
(8)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注) 173,000.00 100.00
合计 - 173,000.00 100.00
注:股东构成情况见上述“(1)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
元风创投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10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9,374,902.73
净资产 88,870,091.25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766,016.01
9、坤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坤元投资持有公司 83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
的总股本的 0.83%。
坤元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曹国熊;住所为杭州市下城区岳帅桥 10 号 1 幢 909 室;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服
务,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上述范围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项目)。坤元投资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曹国熊 650.00 65.00
2 林纳新 350.00 35.00
合计 - 1,000.00 100.00
坤元投资上层自然人股东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坤元投资 董事长、总经理
1 曹国熊
经纬(中国) 合伙人
浙江瑞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林纳新
坤元投资 董事
坤元投资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1,864,574,58
净资产 13,552,674.58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789,675.82
10、亿和创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亿和创投持有公司 1,11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1-1-10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前总股本的 1.11%。
亿和创投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唐少文;住所为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国泰北路 1 号悦丰大厦;经营范围:创业投
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亿和创投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宏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50.00 13.00
2 常熟德隆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12.00
3 曹德根 600.00 12.00
4 上海东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12.00
5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00.00 10.00
6 阮方友 500.00 10.00
7 黄振清 500.00 10.00
8 金建平 500.00 10.00
9 宋介平 250.00 5.00
10 苏州融盛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0.00 5.00
11 苏州亿文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 5,000.00 100.00
(1)苏州宏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江海 9,000.00 90.00
2 王谧 1,000.00 10.00
合计 - 10,000.00 100.00
(2)常熟德隆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朱程 183.5314 36.71
2 冯敬平 68.42 13.68
3 张琳 15.873 3.17
4 褚薇芳 12.87 2.57
5 刘祝慧 15.873 3.17
6 沈仲明 57.8883 11.58
7 史惠香 7.9365 1.59
8 王诤谊 7.9365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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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江熹 7.9365 1.59
10 金键 11.9048 2.38
11 韩莲芬 7.9365 1.59
12 邓锋 7.9365 1.59
13 陶玉华 3.9683 0.79
14 黄辉 15.873 3.17
15 张科 3.9683 0.79
16 宋介平 70.1474 14.03
合计 - 500.00 100.00
(3)上海东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高振东 5,155.00 99.52
2 高凤贤 25.00 0.48
合计 - 5,180.00 100.00
(4)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国有授权投资公司张家港市公有
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
(5)苏州融盛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728.46 16.64
2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209.60 4.79
3 好运来集团有限公司 228.46 5.22
4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228.46 5.22
5 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9.60 4.79
6 炜华集团有限公司 228.46 5.22
7 新申集团有限公司 528.46 12.07
8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528.46 12.07
9 吴江三联印染有限公司 228.46 5.22
10 苏州鼎立房地产有限公司 528.46 12.07
11 秦惠春 730.56 16.69
合计 - 4,377.44 100.00
A、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崔根良 72,000.10 90.00
2 崔巍 7,999.90 10.00
合计 - 80,000.00 100.00
B、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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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宋七棣 15,636.60 51.00
2 徐天平 5,292.00 17.26
3 张根荣 4,985.40 16.26
4 周兴祥 1,992.90 6.50
5 陈国忠 1,330.70 4.34
6 周和荣 735.70 2.40
7 吴建新 686.70 2.24
合计 - 30,660.00 100.00
C、好运来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江好运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合计 - 5,000.00 100.00
D、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莫林第 5,913.671 49.56
2 莫林根 4,663.475 39.08
3 顾云奎 1,354.478 11.35
合计 - 11,931.624 100.00
E、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蒋学明 35,000.00 70.00
2 沈建新 7,500.00 15.00
3 山惠兴 1,500.00 3.00
4 吴金祥 1,500.00 3.00
5 沈铜浩 1,500.00 3.00
6 金春根 1,500.00 3.00
7 屠建平 1,500.00 3.00
合计 - 50,000.00 100.00
F、炜华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炜华发展有限公司 6,101.4529 100.00
合计 - 6,101.4529 100.00
G、新申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森林 12,699.00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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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建峰 5,727.00 23.00
3 李明勤 3,237.00 13.00
4 李海康 3,237.00 13.00
合计 - 24,900.00 100.00
H、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沈小平 20,526.06 93.44
2 钱慧芳 1,441.94 6.56
合计 - 21,968.00 100.00
I、吴江三联印染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沈龙根 533.23 38.50
2 马明华 436.27 31.50
3 奇伟(香港)有限公司 415.50 30.00
合计 - 1,385.00 100.00
J、苏州鼎立房地产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凌剑锋 800.00 16.00
2 苏州鼎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200.00 24.00
3 凌金根 3,000.00 60.00
合计 - 5,000.00 100.00
K、苏州鼎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凌剑锋 4,900.00 50.00
2 凌金根 4,900.00 50.00
合计 - 9,800.00 100.00
(6)苏州亿文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0.00 85.00
2 陆群勇 20.00 10.00
3 华仁根 10.00 5.00
合计 - 200.00 100.00
A、苏州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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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少文 720.00 90.00
2 陆群勇 80.00 10.00
合计 - 800.00 100.00
亿和创投上层自然人股东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1 曹德根 苏州市天腾金属饰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阮方友 - 自由职业者
3 黄振清 张家港顺昌化工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 宋介平 常熟德隆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5 金建平
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亿和创投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6,965,718.15
净资产 49,481,943.06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1,544,213.84
11、开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开元投资持有公司 1,39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1.39%。
开元投资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76.50 亿元;法定代表人
张向阳;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26 楼 07-12 室;经营范围:使用自
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或投资
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投
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开元投资 100%的股权,为 A 股上市公司。
开元投资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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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14,185,047,596.93
净资产 10,723,123,122.72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853,850,377.46
12、中基兰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基兰德持有公司 1,94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前总股本的 1.94%。
中基兰德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
孟刚;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 28 号 7 号楼 50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中基兰德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安兰德(北京)投资管
1 900.00 90.00
理有限公司
2 李孟刚 100.00 10.00
合计 - 1,000.00 100.00
中安兰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孟刚 1,000.00 1,000.00
合计 - 1,000.00 100.00
中基兰德上层自然人股东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1 李孟刚 中基兰德 执行董事
中基兰德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9,131,428.76
净资产 6,503,693.47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47,580.93
2010 年 2 月公司新进股东颖名有限、丰隆集团、宏时投资、智诚东源、元
风创投、坤元投资、亿和创投、开元投资及中基兰德与玲珑轮胎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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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人、
项目经办人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
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违法或不宜投资的情形;其对玲珑
轮胎的投资为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王能光由 2010 年 2 月新进股东机茂有限提名并当选,同时王能光
担任机茂有限董事,除此之外,机茂有限与玲珑轮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人、项目经办
人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
安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违法或不宜投资的情形;其对玲珑轮胎的投
资为自有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人、经办人员本人及其近亲
属与 2010 年新增股东(包括该等股东的各层法人、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亲属关
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除王能光为机茂有限提名且在发行人
创立大会当选董事之外,2010 年 2 月新进法人股东的上层法人股东、自然人股
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人、项目经办人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违法或
不宜投资的情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玲珑集团和
英诚贸易,上述股东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氏家族,其成员为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琳,
其中王希成和张光英系夫妻关系,王希成与王锋、王琳系父子关系,张光英与王
锋、王琳系母子关系,王锋和王琳系兄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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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琳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 51.00%、
4.425%、18.9625%和 10%的股权。此外,王希成、王锋和王琳还分别持有公司
股东英诚贸易 51%、30%和 19%的股权。王氏家族通过玲珑集团和英诚贸易间接
控制玲珑轮胎 80.56%的股权。
王氏家族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希成先生,194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37062419481130****,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 69 号。曾担任招远化工
厂副厂长、烟台轮胎厂厂长,1993 年 3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山东玲珑橡胶集团公
司总经理,2001 年 8 月至今任玲珑集团董事长。
张光英女士,1947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37062419470712****,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 69 号。
王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7068519720625****,
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 69 号,为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王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7068519750107****,
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 69 号,现任玲珑集团总裁。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玲珑热电
玲珑热电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6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热电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
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芮里村南;经营范围:发电;售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热电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873,355,994 1,223,714,508 860,447,923
负债合计 708,480.019 854,204,561 600,337,9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875,975 369,509,947 260,10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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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413,927,409 533,706,373 509,329,364
营业利润 73,949,384 132,246,941 96,458,569
利润总额 86,419,230 145,892,086 109,205,782
净利润 65,366,026 109,399,995 81,900,722
2、玲珑水泥
玲珑水泥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9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水泥注
册资本 530 万元,玲珑热电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王琳;住所为山东
省招远市罗山河北、工业园东;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粉煤灰砖制造销售;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
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水泥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5,161,213
净资产 7,233,291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2,981,960
3、玲珑报关
玲珑报关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12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报关注
册资本 150 万元,兴隆盛物流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王琳;住所为山
东省招远市金龙路 888 号;经营范围:代理报关、报检。(涉及许可经营的,凭
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报关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38,091
净资产 1,433,385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21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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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成英泰
中成英泰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2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成英泰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中街 10 号;经营范
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软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成英泰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13,303,425
净资产 1,540,644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4,794,792
5、山玲担保
山玲担保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20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山玲担保注
册资本 10,000 万元,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
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
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山玲担保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0,246,694
净资产 -69,990,136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3,434,762
6、玲珑仓储
玲珑仓储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仓储
注册资本 200 万元,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郭进龙;住所
为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 88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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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危险货物运输(3 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普通货物存放;成品油零售(仅
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仓储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7,420,561
净资产 -19,306,796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78,985
7、玲珑汽销
玲珑汽销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24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汽销注
册资本 500 万元,全部由玲珑商贸出资;法定代表人为郭进龙;住所为山东省招
远市普照路 186 号;经营范围:北京现代汽车及配件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
准);汽车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玲珑汽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8,007,821
净资产 3,589,650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475,631
8、山玲汽销
山玲汽销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15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山玲汽销
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兴隆盛物流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郭进龙;住
所为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 88 号;经营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销售;道路保洁;垃
圾清运;河道清理;永磁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玲汽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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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1,311,103
净资产 1,817,891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575,367
9、玲珑置业
玲珑置业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20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置业注
册资本 5,000 万元,全部由玲珑集团出资;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山东省招
远市金晖路西汽校南路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建材、供暖配套
物资批发零售;工程设计、监理、二手房交易信息咨询;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
经营:城区供热;管路设备安装。(以上经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置业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19,054,988
净资产 105,193,774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16,014,465
2015 年 4 月 22 日,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出具证明:玲珑置业自成
立以来遵守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因违反房地产开发
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处罚。
10、玲珑文娱
玲珑文娱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系由玲珑商贸和张光英分别出资 450
万元和 50 万元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别为 90%和 10%,其中玲珑商
贸为有限合伙人,张光英为普通合伙人;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玲珑路 88 号;经
营范围:综合体育娱乐;歌舞娱乐;网络游戏、信息查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
准)。
玲珑文娱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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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09,648,100
净资产 7,436,632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14,324,934
11、山玲物资
山玲物资成立于 2007 年 5 月 11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山玲物资注
册资本 800 万元,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希成;住所为
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经营范围:煤炭、钢材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玲物资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061,696
净资产 7,989,604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1,555
12、玲珑物业
玲珑物业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物业注
册资本 500 万元,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张光英;住所为
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西汽校南北路;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物业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494,908
净资产 3,294,431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1,185,689
2015 年 4 月 22 日,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出具证明:玲珑物业自成
立以来遵守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因违反房地产开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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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面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处罚。
13、英诚医院
英诚医院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3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英诚医院注
册资本 5,000 万元,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
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 568 号;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
女保健科(门诊)、儿科、儿童保健科(门诊)、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感
染性疾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皮肤科、中
医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英诚医院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74,173,624
净资产 -55,793,054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42,314,576
14、玲珑商贸
玲珑商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商贸注
册资本 500 万元,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山
东省招远市泉山路 50 号;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材、供暖配套物
资批发零售;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水果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商贸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80,089,851
净资产 1,822,807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640,459
15、玲珑汽贸
玲珑汽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汽贸注
册资本 500 万元,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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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远市普照路 186 号;经营范围:雪佛兰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
辆维修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配件销售;
二手车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汽贸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0,184,671
净资产 883,589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601,154
16、德州科贸
德州科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州科贸注
册资本 500 万元,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武
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商路西侧;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应用,经营与本
企业有关的原料进出口业务;住宿、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
生食海鲜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州科贸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51,066,836
净资产 -10,903,195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7,136,129
17、兴隆盛物流
兴隆盛物流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兴隆盛物
流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王琳;住所
为山东省招远市招金路 777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大型货物运输(四类);货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进出口业
务;承办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陆路、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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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装箱、装卸、加工包装、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兴隆盛物流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54,507,976
净资产 21,525,313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14,136,682
18、武城英泰
武城英泰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武城英泰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玲珑集团、中成英泰分别持有其 30%、70%的股权;法定代
表人王琳;住所为武城县古贝北路公路局东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以
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凭许可证
或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城英泰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57,973,481
净资产 11,767,480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4,212,937
19、武城物业
武城物业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5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武城物业注
册资本 50 万元,玲珑置业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张光英;住所为武城县
古贝北路公路局东侧;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
制和禁止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城物业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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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总资产 1,091,249
净资产 130,646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328,236
20、招远汽商
招远汽商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5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招远汽商注
册资本 500 万元,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王琳;住所为山东省
招远市普照路 186 号;经营范围:别克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
辆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配件、二手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远汽商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5,373,282
净资产 3,335,508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635,463
21、欧典环保
欧典环保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欧典环保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中成英泰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王琳;住所为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经济开发区德商路东、振华街南;经营范围:环保设备、供水
设备、空气净气化设备销售。
欧典环保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7,941,278
净资产 7,654,059
项目 2015年度
净利润 -864,141
22、欧典物流
欧典物流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欧典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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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中成英泰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王琳;住所为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经济开发区德商路西、振华街北;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物流
服务、仓储服务、汽车配件、天然气、成品油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
欧典物流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6,783,770
净资产 11,723,387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2,464,357
23、东方锁业
东方锁业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21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方锁业注
册资本 50 万元,王锋持有其 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路瑛;住所为山东省招
远市金城路 170 号;经营范围:锁具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锁业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00,081
净资产 432,116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
24、金峰锁业
金峰锁业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 5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峰锁业注
册资本 1,158 万元,其中东方锁业、王琳分别出资 633 万元、525 万元,分别持
有其 54.66%和 45.34%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路瑛;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河东路
398 号;经营范围:出口企业生产的日用五金制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锁制品、锁具、日用五金、建筑五
金、皮革五金、机械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金峰锁业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12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4,172,025
净资产 -17,487,526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
注:金峰锁业正在办理注销登记。
25、玲珑小额贷款
玲珑小额贷款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玲珑小
额贷款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玲珑集团持股 51%;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
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经营范围:在招远市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
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玲珑小额贷款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2,468,215
净资产 111,200,664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9,519,887
26、中亚试验场
中亚试验场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亚试验
场注册资本 19,000 万元,全部由玲珑集团出资;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山
东省招远市辛庄镇滨海新区;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产品的定型试验。(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亚试验场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63,228,080
净资产 183,545,897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7,583,406
1-1-12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7、临沂物流
临沂物流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4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临沂物流注
册资本 12,000 万元;全部由玲珑集团出资;法定代表人为王琳;住所为山东临
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 003 号临沂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6 楼 613 室;经营范围:
商业流通仓库、商业物流仓储、货场;货物、仓库内的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沂物流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1,134,356
净资产 119,918,201
项目 2015 年度
净利润 -22,115
28、英诚贸易
英诚贸易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和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通过玲珑集
团、英诚贸易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0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1 玲珑集团 60,420.00 60.42 60,420.00 50.35
2 英诚贸易(外资) 20,140.00 20.14 20,140.00 16.78
3 机茂有限(外资) 4,770.00 4.77 4,770.00 3.98
4 颖名有限(外资) 3,780.00 3.78 3,780.00 3.15
1-1-12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5 中基兰德 1,940.00 1.94 1,940.00 1.62
6 丰隆集团(外资) 1,890.00 1.89 1,890.00 1.58
7 宏时投资(外资) 1,510.00 1.51 1,510.00 1.26
8 开元投资 1,390.00 1.39 1,390.00 1.16
9 智诚东源 1,110.00 1.11 1,110.00 0.93
10 元风创投 1,110.00 1.11 1,110.00 0.93
11 亿和创投 1,110.00 1.11 1,110.00 0.93
12 坤元投资 830.00 0.83 830.00 0.69
13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 - 20,000.00 16.67
合计 100,000.00 100.00 12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请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
况”。
(三)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公司股东玲珑集团和英诚贸易存在关联关系,均属于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
控制的公司。王氏家族直接持有玲珑集团 84.3875%股权、直接持有英诚贸易
100%股权,玲珑集团和英诚贸易分别持有玲珑轮胎 60.42%及 20.14%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间接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请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关联股东英诚贸易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玲珑轮胎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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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的股份,如通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形式取得的股份,以下简称“派
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
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
月。若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因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
归公司所有,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
司指定账户。如果因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玲珑集团及英诚贸易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成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
生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该部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机茂有限、颖名有限、中基兰德、丰隆集团、宏时投资、开
元投资、智诚东源、元风创投、亿和创投、坤元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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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占村、王显庆、张琦、温波、杨科峰、
张正亮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担任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
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历史上曾存在工会持股情况,详见本节“七、发
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
发起人基本情况”之“1、玲珑集团”。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时间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总人数(人) 12,348 12,742 8,908
其中劳务派遣人数 784 1,969 1,879
注:公司于 2015 年上半年同一控制下合并玲珑机电,上表追溯调整了 2013-2014 年数
据。
因公司劳动用工量较大,员工流动性较高,公司对部分非核心技术岗位,且
专业要求不高,对生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影响不大的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劳
务派遣方式具有劳务管理便捷、用工机动灵活的特点,公司可以比较方便的根据
公司的用工需求,向劳务派遣公司下达用工需求,由劳务公司派遣工人。派遣员
工的工资由公司代发,公司支付的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由派遣公司为派遣员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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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和派遣公司管理费给派遣公司。公司依据与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支付的
具体范围支付派遣公司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公司直接发放给派遣员工,
报告期公司支付给派遣公司的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1.38 192.43 100.48
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会保险费用 423.13 1,493.08 1,282.99
报告期,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和非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情况: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元) 3,380 3,365 3,361
非劳务派遣的生产人员平均工资(元) 3,840 3,792 3,623
平均工资差异率(%) 13.61 12.66 7.79
注:因公司每月的员工人数不断变动,故采用报告期每个期间最后一个月平均工资做
对比;平均工资差异率=(非劳务派遣的生产人员平均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劳务派
遣人员平均工资。
因为派遣员工主要从事辅助性、临时性的岗位,因岗位不同,其比公司正式
生产员工工资略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合计 12,348 人,其中劳务派遣人员 784
人,派遣员工所从事的岗位包括装卸、包装、保洁工、保温工、打磨、电梯
工、拉料、清洗垫布、原料破碎工等。从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至今,从未
出现因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务用工不及时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形。
2014 年 1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劳务派遣
暂行规定》,该规定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可采
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岗位性质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且《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28 条规定:“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
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 2 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公司按该规定就岗位性质进行了研究,将就辅助性岗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
协商并履行单位内公示的程序。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劳务派遣用
工调整方案,方案制定后,公司已经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至 2015 年 12 月公
司劳务派遣人数已大幅减少,劳务派遣人员占比降低。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符合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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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报告期末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 人数(人) 比例
管理人员 1,302 10.24
技术人员 1,296 10.19
销售人员 312 2.45
财务人员 116 0.91
生产人员 9,322 73.31
合计 12,348 100.00
3、报告期末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人) 比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71 1.34
本科 1,244 9.78
大专 2,666 20.97
中专及以下 8,267 65.02
合计 12,348 100.00
4、报告期末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 人数(人) 比例
25 岁以下 2,249 17.69
25-35 岁 5,555 43.69
35-45 岁 3,360 26.43
45 岁以上 1,184 9.31
合计 12,348 97.11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按劳动合同规定
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已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和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的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的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 12,348 人,其中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
11,564 人,由劳务派遣 784 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除返聘人员 28 人
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不必再缴社会保险;实习生 53 人,在外参保 27 人外,其
他所有员工已经缴纳社会保险;泰国籍玲珑员工依法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出具证明:截至本证明出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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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玲珑轮胎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纳
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玲珑轮胎不存在违反国家及地
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社会保险缴存事宜而
被本局追缴或处罚的情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远分中心 2016 年 1 月 29 日出具证明:玲珑轮
胎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按时足额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也
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而被追缴或处罚的情形。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截至本证明出具
之日,德州玲珑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
纳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德州玲珑不存在违反国家及
地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社会保险缴存事宜
而被本局追缴或处罚的情形。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城县管理部 2016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德州
玲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按时足额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也
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而被追缴或处罚的情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出具证明:截至本证明出具之
日,玲珑机电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纳
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玲珑机电不存在违反国家及地
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社会保险缴存事宜而
被本局追缴或处罚的情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远分中心 2016 年 1 月 29 日出具证明:玲珑机
电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按时足额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也
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而被追缴或处罚的情形。
柳州市社会事业管理局 2016 年 1 月 12 日出具证明:广西玲珑于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我中心参加保险并缴费,无欠缴保费。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出具证明:广西玲珑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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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自 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 月,公司依法为公司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当前汇缴职工人数为 413
人。公司无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况,也无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公积金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被追缴或受到处罚的记录。
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关联方英诚贸易和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承诺:如
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玲珑轮胎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及上市之前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或者玲珑轮胎因社会保险或住房
公积金问题承担任何损失或罚款的,承诺人将共同地、无条件地足额补偿玲珑轮
胎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避免给玲珑轮胎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
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
(三)关于减少关联交易和禁止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关联方英诚贸易、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和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具承诺函,承诺尽量规范、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
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关联方英诚贸易、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出具承诺函,承诺禁
止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之“七、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和“四、关联交易”之“(四)公
司最近三年关联方应收、应付和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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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承诺)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不
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本公司将依据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
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措施
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
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
续。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
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 8,000 万元(资金来源
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
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做出并履行公司上市
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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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玲珑集团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玲珑集团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如公司在上
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玲珑集团可选择与
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
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
行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玲珑集团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三个交
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等),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玲珑集团增持股份的
计划。在公司披露玲珑集团增持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玲珑集团将按照方
案开始实施增持股份计划。但如果公司披露玲珑集团增持计划后三个交易日内
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玲珑集团可不再实施上述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玲珑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3)玲珑集团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 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筹
集)。但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条件的,玲珑集团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玲珑集团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玲珑
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
红,直至玲珑集团实施完毕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继续实施
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为止。
3、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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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
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且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施完毕股价稳定措施
(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以稳定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
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如
果公司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计划后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
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使
用不少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
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如有)累计额的 30%买入公司股份以稳
定股价。但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继续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完毕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继续实施稳定
股价措施条件时为止。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1、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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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
公告,并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
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
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公司上市后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玲珑集团将督促发行
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玲珑集团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玲珑集团公开发售的股份。玲珑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
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
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玲珑集团公开发售的股份。玲珑集团承诺按市
场价格进行购回。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
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玲珑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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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玲珑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玲珑集
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玲珑集团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
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则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
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不得转让,直至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承诺
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承诺:安信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金杜承诺:因金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
决认定后,金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金杜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发行人审计和验资机构承诺:普华永道对发行人2015年度、2014年度及
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16)第11017号审计报告。本所审核了玲珑轮胎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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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
0573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本所对玲珑轮胎公司2015年度、2014年度及2013年
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
天特审字(2016)第0572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本所对玲珑轮胎公司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于2016年5月17日
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6)第019号的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确认,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玲珑集团承诺
玲珑集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
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玲珑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玲珑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违反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
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玲珑集团因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玲珑集团将在获得收
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玲珑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玲珑集团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2、英诚贸易承诺
英诚贸易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英诚贸易违反上述承诺,英诚贸易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违反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英诚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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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英诚贸易将在
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英诚贸易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英诚贸易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重要承诺
玲珑集团和英诚贸易分别对其所持股份来源作出承诺:“承诺人认购玲珑轮
胎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承诺人持有的玲珑轮胎股份均为其直接持有,不存
在通过协议、信托或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玲珑轮胎股份的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
或潜在纠纷”。
针 对 公 司尚 未 了结 的 天 然 橡 胶买 卖 仲裁 和诉 讼 案 件 “ Regional Rubber
Trading Co. Pte Ltd.(元方树胶)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2011>烟民
三字第 17 号),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承诺:如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后,法院承认和执行上述裁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玲珑
轮胎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关联方英诚贸易和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针对公
司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详见本节之“十、发行人
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就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和企
业出具的承诺:“玲珑轮胎本次发行上市募集所得资金不用于房地产开发相关
业务,本公司/本人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促使或同意玲珑轮胎将本次发行上市募集
所得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针对上述四项承诺以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相关承
诺人之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关联方英诚贸易、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和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承诺:“若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
人将在玲珑轮胎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或违反相关承
诺向玲珑轮胎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公司/本人因违反或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玲珑轮胎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玲珑轮胎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本人违反或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给玲珑轮胎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玲珑轮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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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公司收购玲珑机电全部股权事宜,玲珑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向公司
出具了《业绩补偿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之“七、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二)为减少关联交易采取的
具体措施”之“4、收购玲珑机电”。根据普华永道对玲珑机电出具的2015年度
审计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2015年度玲珑机电(合并)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4,657.36万元,上述2015年度承诺
净利润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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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轮胎专业生产企业之一,生产全钢子午
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及特种轮胎等 3,000 多个规格品种的轮胎产品,广泛应
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等。依托公司在技术研发、质量管理、销售体
系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向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汽
车、长安福特、比亚迪、吉利、奇瑞、上汽通用五菱、厦门金龙、斗山工程机械
(原大宇重工)、印度塔塔等国内外 50 多家整车厂商提供轮胎配套,并已将产品
销往美国、欧洲等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
检测中心、轮胎室内噪声试验室,拥有轮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科研工
作站。“玲珑”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玲
珑品牌”连续 11 届被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评定为“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
2015 年品牌价值达 202.95 亿元,稳居国内轮胎行业首位。
公司顺应低碳经济和绿色制造潮流,开发形成低滚动阻力、环保、跑气保
用、雪地轮胎、低噪声、抗湿滑等高新技术产品系列,每年自行研制开发新产
品达 300 个以上,已有 20 多项新技术、新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其中“超低断面
抗湿滑低噪音乘用子午线轮胎”荣获 2010 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节油轮
胎用高性能橡胶纳米复合材料的设计及制备关键技术”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
二等奖。
公司广泛应用国外一流轮胎厂商所采用的轮胎力学性能分析技术及轮胎轮
廓优化设计、温度场分析、电子预硫化、动态印痕、花纹雕刻设计等一系列新
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轮胎制造行业领先,部分产品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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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基本情况
(一)轮胎产品概述
轮胎作为汽车的重要零部件,是发展汽车产业的基础。作为汽车产业重要
配套产业的轮胎行业,与我国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轮胎工业实现
快速增长,自 2006 年以来稳居世界最大轮胎生产国和橡胶消费国,轮胎产量约
占世界总产量的四分之一。随着中国交通运输、汽车机械等产业的不断发展,
轮胎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望继续提升。
1、轮胎的分类
按结构设计划分,分为斜交轮胎和子午线轮胎。斜交轮胎具有胎面和胎侧
强度大的特点,但胎侧刚度较大,舒适性差。高速时帘布层间移动与磨擦较
大,因此并不适合高速行驶。子午线轮胎最早是由米其林公司于 1946 年发明。
与普通斜交轮胎相比,子午线轮胎滚动阻力小,附着性能好,弹性大,缓冲力
强,承载能力大,耐磨耐刺,但制造技术相对复杂,成本较高。子午线轮胎又
细分为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
子午线轮胎结构图 斜交胎结构图
资料来源:北京橡胶工业研究院
按有无内胎,分为有内胎轮胎和无内胎轮胎(又称原子胎或真空胎)。目前
无内胎轮胎已普遍采用,这种直接依靠轮辋密封轮胎气压的轮胎与钢轮组合方
式,消除了爆胎隐患,行驶更安全,自重减轻,更省油。
按用途划分,分为汽车轮胎(含轿车及轻载(轻卡)胎、载重胎)、工程机
械轮胎、农用轮胎、工业车辆轮胎、力车胎、摩托车胎和航空轮胎等。
2、轮胎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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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运输中,为了提高车速,保证行驶平稳安全,必须克服车辆在行驶
中与地面产生的冲击。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轮胎设计、材料配方、加工
工艺不断完善,轮胎性能不断提高。
轮胎的基本性能与影响因素如下:
基本性能 影响轮胎性能的主要因素
承载性能 轮胎的负荷能力与轮胎类型、轮胎的断面宽、轮胎气压等有直接关系
高速性能
受轮胎结构设计、胶料配方和制造工艺等方面因素影响
耐屈挠性能
胎面耐磨性能 与轮胎技术配方、花纹设计、花纹深度等因素有关,影响轮胎使用寿命
为改善缓冲性能,可降低充气压力、加大轮胎断面宽度和充气容积,适
乘坐舒适性能
当降低轮胎的径向刚度
轮胎的安全性能要求不断提高,世界上多个国家均制定了安全标准,通
安全可靠性能
过安全检测合格并打上标记方可出厂
资料来源:公司技术中心
随着汽车现代化对轮胎性能要求日益提高,轮胎正向高技术含量和精细化
产品的方向发展,由于经济型和环保型汽车的日益普及,节能和低噪声轮胎已
成为汽车轮胎发展的主流,抗湿滑、低滚动阻力、高性能和多功能轮胎在轮胎
中所占比例不断加大,许多轮胎的结构设计和配方需要改进、调整,以适应市
场变化和低碳环保的要求,这对轮胎制造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以轿车轮胎
为代表的汽车轮胎的升级换代速度在不断加快,已从过去的 3-5 年缩短至 1-2
年,性能优异的新型轮胎产品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
3、轮胎的消费属性
轮胎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下游需求景气
周期的影响比较明显,但轮胎产品的特殊消费属性使得轮胎行业景气度又独立
于汽车行业。轮胎是汽车必不可少的部件之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决定了轮胎
的产量。在发展初期,汽车保有量较少,轮胎需求主要受汽车产量影响;随着保
有量逐步增加,轮胎替换需求超过配套需求成为影响轮胎行业的主要因素。
轮胎不是一种可选消费品,而是一种必需消费品,其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
行业。就新车而言,轿车与轮胎的配套比例为 1:5,载重车与轮胎配套比例平均
约为 1:11;在替换市场,每辆轿车每年需替换 1.5 条轮胎,工程机械与载重机械
的替换系数高于轿车,轮胎行业 70%以上的需求由汽车保有量创造。在汽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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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量依然保持正增长的前提下,即使汽车销量出现负增长,依然会创造出持久
的换胎需求。
不同类型的车辆轮胎配套和替换数具体如下表:
轮胎类别 车辆类别 配套轮胎数(条) 替换系数(条/辆年)
轿车胎 轿车 5 1.5
中型载重卡车 11
重型载重卡车 16-22 10-20
载重胎
轻型载重卡车 7 4.2
大型客车 7-11 2-5
装载机械 4
工程胎
运输工程机械 6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二)行业类别、行业管理和行业政策
1、行业类别
公司所处行业是橡胶制造业中的轮胎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代码:
C29)。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本公司从事
的行业属于橡胶制品业中的轮胎制造(代码:C2911)。
2、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我国轮胎行业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展的行业管理体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商务部作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行业发
展规划、颁布产业政策、审批项目等重大问题,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中国橡
胶工业协会是行业的自律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与推行、向
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政府沟通、技术交流、信息共享、活
动组织及行业自律等工作。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下设轮胎分会,公司是中国橡胶
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会员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轮胎产品强制认证(“CCC”认证)工作。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
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和未施加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必须认证的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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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括: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
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
3、近年来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2010 年 9 月,工信部颁布《轮胎产业政策》工产业政策[2010]第 2 号)。
在产品结构调整方面,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巨型
工程子午线轮胎,宽断面、扁平化的乘用子午线轮胎以及无内胎载重子午线轮
胎。2015 年,乘用车胎子午化率达到 100%,轻型载重车胎子午化率达到 85%,
载重车胎子午化率达到 90%。严格限制斜交轮胎发展,除航空轮胎外,不再新
增斜交轮胎产能。淘汰年产 50 万条及其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
架的轮胎生产线。限制发展有内胎载重子午线轮胎。
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石化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通
过兼并重组、优化布局、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措施,
积极推进轮胎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大变强”的政策目标。
行业准入条件方面,要求新建、改扩建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
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 120 万条以上;新建、改扩建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
和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 600 万条以上。
(2)2011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 9 号),将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
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
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列入国家鼓励类产
业;将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列入国家限制类产业;50 万条/年及
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列入国家淘汰类产业。
(3)2012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规[2012]2 号),提出到 2020 年,使新材料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
业,主要品种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要。该规划将先进高分子材料
之特种橡胶列为新材料产业的发展重点,共包含 20 种细分橡胶材料产品。
(4)2012 年 10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
例》,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汽车产品出厂
时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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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3 年 8 月,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 2013 年第 109 号公告,
决定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
1,507 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2013 年 8
月 15 日起国家不再对轮胎等橡胶制品实行出口商品检验。
(6)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
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 号),将轮胎行业列入山东省产能过剩行业,
要求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三角、
玲珑、金宇、恒丰、兴源等轮胎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7)为实现轮胎产品绿色制造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行业节约能源和清洁生
产水平,并为实施绿色轮胎标签化提供技术标准,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 2014 年
2 月发布了备受轮胎行业关注的《绿色轮胎技术规范》(XXZB/LT-102-2014),
并于 3 月 1 日开始试行,为我国首部绿色轮胎行业自律标准。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93 号),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9)2014 年 9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轮胎行业准入条件》(2014 年 第
58 号),重点强调了节能环保,对轮胎企业提出了能耗、资源消耗以及污染物
排放等硬指标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绿色轮胎;规定了轮胎产品质
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等。
(10)2015 年 10 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橡胶行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指导纲要》和《轮胎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提出了具有
战略性、创新性的新思路、新任务和新措施,以及对轮胎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
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对“十三五”期间中国轮胎工业
的发展、支撑条件及市场前景作了有对比根据的预测,力争在“十三五”末(2020
年)实现轮胎工业强国初级阶段的目标。
(三)轮胎行业市场状况
作为专业性较强的橡胶制品行业,轮胎制造业的发展取决于汽车工业的需
求,汽车保有量与新增需求量对轮胎行业的带动作用最为明显。
1、国际轮胎市场概况
近年来,得益于发达国家巨大的汽车保有量与新兴发展中国家持续增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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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需求量,全球轮胎产业出现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轮胎产品科技含量不断
提升,新产品层出不穷,呈现出高性能化、节能环保的趋势,大企业集团的实
力不断增强,全球轮胎工业的中心向发展中国家地区转移。
(1)亚洲、欧洲和北美三足鼎立,世界轮胎工业重心正逐步向亚洲区转移
据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刊统计,2014 年世界轮胎行业销售额为 1,799
亿美元,其中世界轮胎 75 强实现销售额 1,719 亿美元,受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
下滑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从区域看,亚洲、欧洲、北美是世界轮胎行业的主
要生产区域和消费区域,按照企业总部所在地,2014 年世界轮胎生产企业销售
额 75 强分布图如下:
轮胎工业属于资本、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高劳动力成
本影响产品的竞争力,相对而言,亚洲地区具有低廉的较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
且生产轮胎所需原料、制造装备已经形成规模,全球轮胎工业的重心和投资正向
亚洲地区发展中国家转移。1998-2014年世界前三大轮胎制造厂商的市场份额从
54.9%下滑到37.3%,同期世界轮胎75强中的中国制造商(含台湾)的全球轮胎
市场份额从5.4%提高到18.2%。
世界主要轮胎制造商的1998年及2014年全球轮胎市场份额变化对比如下:
名称 1998 年度 2014 年度
米其林 19.2% 13.7%
普利斯通 18.8% 14.5%
固特异 16.9% 9.1%
大陆 6.5%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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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耐力 4.5% 4.4%
住友 5.6% 3.8%
中国大陆和台湾(仅 75 强) 5.4% 18.2%
其他 23.1% 29.7%
合计 100.0% 100.0%
资料来源: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刊
(2)轿车胎主导世界轮胎市场
汽车轮胎是轮胎工业的主导产品,轿车胎占据全球汽车轮胎的主要产量,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在欧美等成熟发达地区,轿车是人们出行的必备工具,
有着庞大的私人轿车消费市场,属于刚性需求;另一方面,在中国、印度等亚
太国家地区,随着该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轿车已从
奢侈品向耐用消费品转变,未来潜在的私人轿车消费市场空间巨大。
(3)轮胎企业的大型化和集团化
全球轮胎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由国际大型轮胎制造商引导,特别是
普利司通、米其林和固特异三家公司组成的“第一军团”,尽管近些年来所占
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仍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研发技术和强大的品牌影
响力遥遥领先其他轮胎厂商。据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刊统计,2014 年上
述三家企业的销售额合计达到 670.69 亿美元,占全球轮胎市场的 37.28%;销售
额排名前十位的轮胎制造企业销售额合计达到 1,133.17 亿美元,占全球轮胎市
场的 62.99%。由于轮胎行业固有的规模经济效应,可以预见未来轮胎企业会延
续大型化和集团化趋势。
(4)研发力度不断加强,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为增强创新能力,世界主要轮胎制造企业都在不断加大科研力度,研发经
费投入也不断增加,轮胎行业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研发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使得轮胎产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得以提高;轮胎承载性能、高速性能、乘
坐舒适性能、安全性能等不断提升。
(5)世界轮胎巨头非常注重品牌建设
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世界著名轮胎厂商十分重视品牌的建设和
推广,通过参加全球汽车展览会和橡胶产品展览会、赞助 F1 顶级赛事等多种方
式积极宣传所产轮胎产品,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全球轮胎市场竞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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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轮胎厂商依靠品牌影响力占据了高端市场并获得超额利润。
2、国内轮胎市场概况
(1)形成比较完整的轮胎产品体系
我国轮胎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和道路建设的大幅提速,汽车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工程机械业得到快速发展。
通过消化吸收或独立开发子午线轮胎生产线,我国已能够生产子午胎与斜交胎
两大结构类型的轿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工程机械轮
胎、工业车辆轮胎、航空轮胎和摩托车轮胎等七大类产品,基本覆盖各规格系
列轮胎。国内轮胎行业已具备一定的开发能力和生产规模,在山东、江苏、浙
江等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轮胎生产体系,支撑着国内汽车业的快速发展。
(2)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国
近几年,中国汽车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自 2009 年以来稳居全球最大的
汽车生产国和新车消费市场,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和新增销售,带动轮胎行业快速
发展。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及测算,国内轮胎产量由 2005 年的 2.5 亿条
增至 2014 年的 5.62 亿条2。我国各种轮胎合计产量稳居世界之首,成为世界轮胎
生产大国。
(3)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出口国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我国轮胎生产技术的提高、轮胎企业巨头产
业转移和世界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我国轮胎出口量不断增加,稳居世界第一
大轮胎出口国。据中国海关统计,2014 年我国轮胎出口总额达 165 亿美元,其
中轿车胎 61 亿美元,卡客车胎 85 亿美元。
(4)轮胎生产技术水平稳步提升
近年来,我国轮胎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轮胎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不少工艺已
经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轮胎产品的研发周期越来越短,各企业为增加市
场竞争力,不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扩大研发团队规模,推动轮胎生产技术稳步
提升。以玲珑轮胎为例,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乘用子午线轮胎实现了驾乘舒适
性、环保性、安全性和操控性等四大突破;GREEN-Max HP010、GREEN-Max
2
《轮胎工业》2012 年第 7 期,P387,该杂志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主管、北京橡胶
工业研究设计院主办,是中国轮胎行业发行量最大的专业性技术期刊,曾获第六届全国石油
和化工行业优秀期刊一等奖;《中国橡胶》2015 年第 8 期,P8,该杂志是由中国橡胶工业协
会主办的,创办于 1985 年,系橡胶界重点期刊、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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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 Touring 等花纹系列全部通过了欧盟 ECE 噪声认证,获得节油轮胎大奖,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环保轮胎系列全部满足欧盟 REACH 法规要求;有 70 多个花
纹系列通过美国 SmartWay 认证。
(5)中国仍不是世界轮胎生产强国,未来产业升级空间巨大
受企业规模、资金实力和科研水平等因素影响,与国外先进轮胎厂商比,本
土轮胎厂商研发投入较少,整体技术水平偏低,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目前我国
轿车轮胎市场约 70%的市场份额由外资和合资轮胎企业占据,且本土品牌产品
主要集中在替换市场。
我国轮胎行业在高档次、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轮胎生产方面仍有很大的
发展空间,随着国内轮胎制造厂商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未
来若干年内,国内轿车轮胎行业很可能经历持续的抢占世界轮胎巨头市场份额的
过程,通过研发扁平化、低噪声、低滚动阻力的节能、安全、环保绿色轮胎及市
场需要的短缺品种,逐步占领轮胎市场制高点。
(四)轮胎行业市场容量
1、国际轮胎市场容量
据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刊统计,全球轮胎市场销售额从 2003 年的 828
亿美元增至 2014 年的 1,799 亿美元,连续第三年微降,橡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
报告期内大幅下降导致轮胎价格走底,是销售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世界轮胎销量
依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虽然近年来世界经济波动频繁,2009 年受 2008 年全球
性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轮胎市场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但 2010 年以来全球轮胎行业
再次取得较快增长,并保持在较高的销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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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4 年全球轮胎销售额及同比增速走势
数据来源: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刊
根据米其林 2010 年 10 月的统计数据:以亚洲为例,拥有 5 倍于西欧和美国
的人口规模,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 49 辆,不及发达国家的 1/103,巨大的市场
容量将有力带动轮胎工业的持续发展。根据 2014 年美国市场研究机构弗里多尼
亚集团(Freedonia Group Inc)发布的报告,受亚洲特别是中国和印度市场增长
带动,至 2017 年,全球对轮胎的需求每年将增长 4.3%,达到 29 亿套。
2、国内轮胎市场容量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稳步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以及海外市场的不断
开拓等因素的影响下,汽车及其他工程机械车辆的需求及保有量不断攀升,带动
我国轮胎产量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国内轮胎产量由 2004 年
的 2.1 亿条增至 2014 年的 5.62 亿条,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0.34%。
2004-2014 年我国轮胎产量走势
3
米其林《2010 ANNUAL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PORT》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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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轮胎》2014 年第 4 期(P2)4、《中国橡胶》2015 年第 8 期(P8)
未来几年,轮胎行业市场容量将持续增长,主要源于以下两方面因素:
一是我国汽车工业规模不断扩大,汽车保有量和新增量持续增加。2015 年
我国汽车销量达 2,459.76 万辆,同比增长 4.7%,稳居世界第一。但我国汽车普
及率仍非常低,以截至 2015 年底国内汽车保有量 1.72 亿辆测算,国内每千人汽
车保有量约 125 辆,而发达国家大多高于 500 辆。汽车配套市场与替换市场的巨
大发展空间将带动轮胎行业市场容量继续增长。
2003-2015 年我国汽车年销量及同比增速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二是我国轮胎出口量继续增加。近年来,世界汽车工业迅猛发展,国际市
场对轮胎的需求量明显上升,我国轮胎性价比较高,在国际市场有良好的口
碑,为轮胎出口提供良好机遇和广阔市场。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对
46 家主要轮胎企业统计数据,2014 年度轮胎出口量增长 18.17%。
(1)国内子午线轮胎市场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子午胎产量由 2004 年 1.1 亿条增至 2014 年的
5.11 亿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64%。根据《轮胎产业政策(2010)》,预计 2015
年,乘用车胎、轻型载重车胎和载重车胎的子午化率将分别达到 100%、85%和
90%的水平。
4
《中国轮胎》是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主办的一本内部发行的期刊,始办于 198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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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4 年我国子午线轮胎产量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橡胶》2015 年第 8 期(P8)
子午线轮胎分为全钢子午胎和半钢子午胎,其中全钢子午胎主要用作载重
轮胎,半钢子午胎主要用作轿车胎或轻卡胎(乘用胎)。
① 国内半钢子午线轮胎市场容量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乘用车销量由 2006 年的 517.6 万辆激增
至 2014 年的 1,970.06 万辆,乘用车销量和保有量的增加带动着半钢子午胎配套
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半钢子午胎产量相应由 2006 年的 1.4 亿条增
至 2014 年的 3.99 亿条。
2006-2014 年我国半钢子午胎产量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橡胶》2015 年第 8 期(P8)
② 国内全钢子午线轮胎市场容量
受宏观经济调控影响,我国重卡汽车销售 2011-2012 年有所下滑,但我国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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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胎产量总体保持增长态势,已由 2006 年的 0.39 亿条增至 2014 年的 1.12 亿条。
此外,我工程机械轮胎行业发展迅速,但子午化率不足 10%,在努力提高工程
机械轮胎子午化率的行业政策背景下,工程机械轮胎将成为支撑全钢胎发展的
另一有力因素。
2006-2014 年我国全钢子午胎产量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橡胶》2015 年第 8 期(P8)
(2)斜交轮胎市场
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影响下,我国斜交胎产量逐年下降。但并非所有的
斜交胎产品都会萎缩,在路况复杂的矿山、田地、山区等地,斜交工程工业轮
胎和斜交农业轮胎的优势更为明显。因此,斜交胎仍存在一定的市场空间。
(五)国内轮胎市场发展趋势
1、轮胎子午化率继续攀升
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目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轿车轮胎的子午化率已
达 100%,载重轮胎子午化率已达 90%以上。2014 年我国轮胎子午化率达到
90%。根据工信部 2010 年 9 月颁布的《轮胎产业政策》,预计 2015 年乘用车胎
子午化率将达 100%,轻型载重车胎子午化率将达 85%,载重车胎子午化率将达
90%。子午胎凭借其优良的性能替代斜交胎的趋势已成必然,斜交胎将逐步被替
代,轮胎无内胎化、扁平化、高性能化将作为轮胎子午化基础上的改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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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4 年我国轮胎子午化率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橡胶》2015 年第 8 期(P8)
2、行业结构持续调整,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随着国内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内企业产能扩张迅速,加之不少跨国轮胎
企业陆续在国内设立生产基地,本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
计,目前规模以上轮胎企业有 600 多家,我国轮胎企业市场集中度很低,目前尚
未形成能够与世界一流品牌抗衡的自主品牌。
从世界轮胎工业发展来看,高集中度是产业发展重要趋势之一。受全球轮胎
市场整体发展趋势推动,我国轮胎行业龙头企业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份额不断
提升,在世界轮胎 75 强中的份额已由 2005 年中的 7.46%增至 2014 年的 19.02%,
占全球轮胎销售总额的比例达到 18.18%(该排名由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
刊组织,按照与轮胎制造有关联的销售收入排名),从近年的发展趋势看,市场
占有率未来的提升空间依然较大。世界轮胎 75 强销售额及变化趋势特征具体如
下表所示:
单位:亿美元
前三强合计 我国合计 其中台湾
年份 销售额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家数 销售额 占比 家数
2005 989 537.5 54.30% 73.77 7.46% 22 21.67 2.19% 5
2009 1,222.5 557.5 45.60% 200.81 16.43% 27 41.88 3.43% 5
2014 1,719 670.69 37.28% 327.01 18.18% 34 65.93 3.84% 5
3、研发实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汽车科技的快速发展,市场对轮胎性能的要求日益提高,轮胎的技术
含量不断增加;目前跨国一流轮胎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在国内的轿车、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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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子午线轮胎市场等高端子午线轮胎市场占据绝对统治地位,本土轮胎企业
集中在替换市场,在配套市场占有率较低。国内企业若想在与国际企业的竞争
中取得立足之地,必须在新产品开发上逐步缩小与世界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
4、海外布局进程加快
近年来国内轮胎企业加快了海外布局。在海外(主要是东南亚地区)设立生
产基地,即有利于缩短原材料运输时间、压低成本,又可以规避部分国家对华
贸易保护政策的不利影响。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有利于吸引发达国家优秀的
技术人才,提升研发水平。
(六)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市场化程度
我国轮胎行业企业众多,目前规模以上轮胎企业有 600 多家,主要分布在山
东、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地区,其中山东省拥有逾 300 家。国内轮胎行业销售
额排名前 10 位的企业市场占有率约 30%,大多数厂商规模普遍偏小、技术水平
低、研发能力弱,产业集中度偏低,国内轮胎行业尤其是中低端产品整体处于
充分竞争状态。
2、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是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轮胎市场,庞大的经济总量和辽阔的经济区域
使得对各层次的轮胎产品均存在较大需求,目前全球主要轮胎生产企业已通过
建立区域工厂、并购国内企业或设立销售代理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因此中国
轮胎行业呈现外资和合资企业与国内本土企业共存、市场集中度不高的多层次
竞争格局的特点。
在国内轮胎中高端市场,本土企业只有 10 多家,而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已
有包括米其林、普利司通和固特异等在内的 20 多家企业。跨国大型轮胎企业凭
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在国内轿车、轻型载重子午线轮胎市场中占据了
绝对优势。外资企业占有约 70%的轿车轮胎市场份额,本土企业仅分得约 30%
而且主要集中在替换市场,在配套市场占有率很低。
按照轮胎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国内轮胎制造企业可分为以下四个梯队:
梯队 主要企业
第一梯队 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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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梯队 住友、横滨、韩泰等
第三梯队 杭州中策、三角轮胎、玲珑轮胎等
第四梯队 本土中小规模轮胎生产企业
资料来源:《轮胎工业》2009 年第 12 期、盖世汽车网:www.gasgoo.com/
第一梯队是以米其林、普利司通和固特异为代表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依靠
其领先的技术研发和品牌优势,通过国内生产基地布局,在代表更高稳定性、
可靠性和先进性的中高端产品市场中,凭借技术及品牌优势占据了领先地位,
并拥有较强的市场定价能力,其优势在于高档轿车、轻型载重子午线轮胎市
场。
第二梯队为以住友、横滨、韩泰等为代表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以生产中档
产品为主,参与中端市场竞争为主,其优势在于中档轿车、轻型载重子午线轮
胎市场。
第三梯队为大型民族轮胎企业,优势在于重汽、工程机械轮胎市场;少数
本土领先企业不断加大资源投入,在技术研发、装备工艺、生产组织管理等各
方面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轿车与轻卡细分市场中竞争力较强,甚至在
所属市场中的竞争力已经赶上或超过第二梯队企业。如玲珑轮胎坚持高水平的
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成为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通用汽车、比亚迪、
吉利、奇瑞、印度塔塔、长安福特、俄罗斯雷诺日产等国内外整车厂商轮胎配
套供应商,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正逐步得到中高端市场客户的认可。
第四梯队为国内中小规模的轮胎企业,数量众多,但轮胎产品特别是中高
端轮胎产品缺乏竞争力,尚难以与大型轮胎企业抗衡。
(七)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轮胎行业属于资本、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效益特征明显,尤其是
代表轮胎发展趋势的子午线轮胎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资金和人才要求,进
入本行业的门槛较高。
1、强制性产品认证
我国对轮胎产品的生产制造采取 CCC 认证制度进行管理,规定对轿车轮
胎、载重汽车轮胎等轮胎产品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
序,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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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
所使用。因此取得行业 CCC 认证资格成为进入本行业最主要的障碍之一。
此外,国内轮胎企业发展还依赖于国外市场的开拓,需要通过进口国制定
的各种产品认证,如美国 DOT 认证、欧盟标签法案、SMARTWAY 认证、ECE
认证、REACH 法规等。
2、产业政策
传统轮胎行业进入门槛低、投资成本低,加之市场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盲
目投资现象较为普遍,行业低水平重复投资状况严重,轮胎行业存在产品结构
性过剩。2010 年 9 月,工信部颁布《轮胎行业产业政策》,控制总量的过度增
长,防止轮胎工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载重汽车子午胎项目准入门槛
为单套 120 万条,轻型载重汽车子午胎和轿车子午胎项目准入门槛为 600 万条,
工程机械轮胎(巨型工程机械轮胎除外)项目准入门槛为 3 万条。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
4 号),轮胎行业被列入山东省产能过剩行业,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产
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集中度。以上产业政策的实施,提高了行业的进入标
准,轮胎行业的产业政策窗口指导是行业进入门槛。
3、技术和研发
轮胎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研发设计过程中广泛应用轮胎力学性能分析技术
及轮胎轮廓优化设计、温度场分析、六分力、电子预硫化、动态印痕、花纹雕
刻设计等一系列新技术,并加以集成和应用,针对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进行产
品设计制造,轮胎产品从设计、试制、路试到批量生产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
化技术和管理团队执行。
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轮胎正向高技术含量和精细化方向发展,扁
平化、抗湿滑、低滚动阻力、低噪音的高性能与多功能轮胎在轮胎产品结构中所
占比例不断加大,同时具备技术研发、原材料及配方研究、外观设计等综合产品
研发能力的轮胎生产厂商才能够设计出新产品,满足功能多样化和差异化的市
场需求。
4、资金、规模和成本控制
轮胎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轮胎生产企业只有形成规模经济才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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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行业进入风险集中体现为产品销售无法弥补大规模的资本
投入,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巨大的资金投入。企业形成规模经济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用于购置密
炼机、压延机、裁断机、成型机、硫化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厂房仓库、环保设施
等固定资产,与此同时,技术工艺不断进步要求企业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
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而且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以满足企
业日常经营活动需求,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新进入企业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二是高门槛的规模经济标准。由于轮胎产品的开发与资金投入费用高,据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全钢子午线轮胎的盈利平衡点在 120 万条,企业生产
的轮胎产品市场销售额必须达到以上规模,才能确保盈利。
三是成本控制能力。在能源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及橡胶价格巨幅波动的
行业背景下,轮胎行业加速洗牌,行业日趋集中,只有具有较强成本控制能力
和规模优势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
5、资质壁垒
与大型汽车制造商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轮胎厂商除需达到行业标准外,
还要经过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程序,包括实验测试、现场管理评审、试用、
小规模采购、大规模采购等,以验证产品的品质及供货的稳定性。因此,大型
汽车厂商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经过多年的合作发展,轮胎行业中一些有
实力的企业不仅占有了较高的市场份额,也和汽车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拥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新企业要获得客户的认可,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
过程,这对轮胎行业的新进入者构成了较强的资质壁垒。
(八)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近年来,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带动轮胎行业快速发展,但轮胎行业整体毛
利率与利润率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近年来,S 佳通、风神股份、双钱股份、
赛轮金宇、黔轮胎 A、青岛双星等 5 家轮胎行业上市公司(双钱股份于 2015 年
度完成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下属的能源化工、精细化工及化工服务等板块
核心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大幅增加,故不考虑双钱股份的影响)收入、利
润水平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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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合计(万元) 2,702,407.06 3,282,467.97
营业利润合计(万元) 78,532.15 157,741.65
平均毛利率(算术平均) 18.84% 19.3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表合计金额、平均毛利率不包括双钱股份。
轮胎行业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目前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占轮胎成
本的40%左右。由于轮胎产品价格很难与原材料价格保持同步波动,普遍具有
滞后性,原材料价格的上升将侵蚀行业利润水平。2011年2月天然橡胶价格达到
历史最高点,随后持续下跌,但2011年前3季度橡胶均价依然处于历史高位,本
行业企业整体利润大幅下滑。2011年4季度以来,随着橡胶价格的逐步回落,并
受轮胎制造厂商的前期提价因素影响,轮胎行业毛利率水平逐年提升,经营业
绩明显好转。但橡胶价格持续位于低位,使得轮胎产品单价普遍下滑,行业销售
收入普遍下滑,营业利润指标也逐步降低。
此外,轮胎行业利润水平与产品的技术含量息息相关,适应汽车现代化的
高性能轮胎将获得较高的利润率。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引导行业发展
发展汽车工业是我国长期发展战略。轮胎作为汽车最重要的组成零部件之
一,该行业受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重点产业政策支持。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将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
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
午胎(15 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列入
国家鼓励类产业。国家工信部于 2010 年推出的《轮胎产业政策》明确了轮胎行
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即通过兼并重组、优化布局、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技术
改造、节能减排等措施,积极推进轮胎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大变强。
由于前几年传统轮胎行业进入门槛低,竞争激烈,导致投资过度和产能结
构性过剩,而技术含量高的轮胎则相对满足不了需求,这种明确的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将有效抑制对传统轮胎行业的投资,鼓励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大企业集
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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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基础工程建设对本行业的推动作用
首先,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家将继续提升汽车消费水平,培
育以私人消费市场为主的汽车市场;其次,高速公路总里程的扩展、城市化进程
加快及旅游业的发展将极大地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不断增加的汽车保有量
为轮胎替换和轮胎行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第三,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
将带动对工程机械车辆的需求。这些因素都将间接促进我国轮胎行业的发展。
(3)技术升级换代
现代汽车设计对轮胎性能的技术要求日益提高,轮胎正向子午化、扁平化
和无内胎化方向发展,出现了抗湿滑、低滚动阻力、全天候及节能环保等科技
含量更高的高性能轮胎,轮胎产品不断的更新换代,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目
前,我国领先的轮胎企业在消化吸收国际子午胎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与国内外
知名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技术合作,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在轮胎扁
平化、等级速度、产品品种和规格等技术层面都有大幅度提高,部分产品技术水
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的研制开发及技术更新提升了我国轮胎企业参
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有利于缩小与世界著名跨国轮胎公司的技术差距。
(4)世界轮胎产业向中国转移,为中国轮胎行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不断降低产品自制率、逐步实现全球生产、全球采购是跨国公司的重要发
展战略。目前,全球轮胎工业的发展趋势是向劳动力低廉和市场发展空间大的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轮胎生产线,包括世界轮胎三巨头(普利司通、米其林和
固特异)在内的销售额排名世界前十位的轮胎厂商均已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并
增加了在中国的采购量。我国轮胎产品制造已告别过去简单的测绘仿制,少数领
先的厂商已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全球轮胎业向中国转移及跨国公司实施的全球
采购战略,为本土轮胎制造商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天然橡胶是轮胎的主要原材料,在轮胎总生产成本中比重较大,天然橡胶
价格波动对行业利润影响较大,对轮胎企业控制成本和提高盈利能力带来了一
定的难度。一方面,受天气、橡胶林病虫害及世界经济周期影响,近年来天然橡
胶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特别是 2009 年至 2011 年 2 月天然橡胶价格一路攀升,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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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了行业整体生产成本,对轮胎企业资金周转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
面,虽然轮胎企业可以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轮胎销售价格,但提价的时
间和幅度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轮胎销售价格调整的及时性和充足性是
影响轮胎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2)贸易壁垒
近年来,我国轮胎出口增长迅速,但由于我国出口轮胎的品牌和产品质量良
莠不齐、价格较低,容易遭到美国、欧盟等重要出口地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
贸易壁垒,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美国轮胎特保案和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
反”)调查法案。
此外,发达国家利用轮胎技术优势,通过认证标准设置技术壁垒,如美国
DOT 认证、欧盟 ECE 认证、E-MARK 认证和标签法案等,对于达不到其技术标
准的轮胎产品实施强制召回制度,这对于研发实力较弱、技术水平较低的轮胎
企业构成更大的出口阻力。
(3)国内大多数企业研发能力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轮胎企业经过多年的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部分领先企业已经具备一
定的科技创新能力,他们生产的部分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总
体而言,我国轮胎行业发展极不平衡,整体技术水平仍处于国际的低端水平,
专利主要集中在少数大企业,我国企业在专利的绝对数量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
面与国外有较大差距,这对我国轮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产品配套能力的提高
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4)品牌知名度及竞争力相对于国际大品牌尚处于弱势
目前,国内只有少数轮胎企业取得中国名牌产品的称号。我国轮胎企业品
牌意识普遍不强,大多数企业没有进行品牌策划,虽然有一定的产品出口,但
在国际市场上还未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不利于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
(十)行业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
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轮胎产业体系,国内轮胎产品基本能够满足
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需要。经过轮胎行业从业人员的努力,我国轮胎产品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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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质量和技术水平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大幅缩小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
距,并逐步发展到批量出口,产品质量逐渐得到市场的认可,我国已成为轮胎
产品的重要生产与出口基地。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我国轮胎行业多数企业也暴露出某些不足:一是自
主研发能力不强,研发投入较少,核心技术仍主要来自国外著名轮胎制造商的
国产化;二是轮胎产品的质量不高,加工设备水平低,子午线、无内胎和扁平
化轮胎制造精度不高;三是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节能环保、高速度、低滚动阻
力、抗湿滑的高性能轿车子午胎产品研发与国外差距较大。
综上所述,我国虽然是一个轮胎生产与轮胎出口大国,但目前的研发能
力、装备工艺技术水平、品牌影响力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①高性能。轮胎正向高技术含量和精细化产品的方向发展,以轿车轮胎为
代表的汽车轮胎的升级换代速度在不断加快。子午线、无内胎、扁平化、抗湿
滑、低滚动阻力等高性能轮胎在轮胎中所占比例不断加大。消费者对轮胎的节
能、舒适、静音和安全刹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轮胎的结构设计和配方
需要改进、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环境的要求。
②节能环保。石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导致合成橡胶、炭黑、有机助剂以及化
纤帘布等轮胎原材料(石油下游产品)价格紧跟上升,对于 70%左右原材料来源
于石油产品的轮胎业来说,谋求节省资源和延长轮胎寿命是当前及今后的主攻
课题:一是轮胎应进一步向轻量化方向发展,以节省材料和节约能耗;二是开
拓石油资源和原材料,多采用可再生和非制约性材料,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度;
三是提升轮胎使用的可靠性和耐久性,避免轮胎早期损坏,延长轮胎使用寿
命。由于环保意识的提高以及环保型汽车的日益普及,环保节能轮胎和静音轮
胎已成为汽车轮胎发展的主流。
③安全和智能。高速公路不断增多和汽车长时间高速行驶以及超载造成交
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不断增大,其中由于轮胎爆破而引起的事故时有发生。缺气
保用和漏气照用的安全轮胎深受消费者欢迎,已经成为轮胎企业的发展重点。
同时,对轮胎气压自动报警并可以自动调节气压的智能轮胎近年来已经问世,
主要用于特殊车辆和豪华型汽车,受到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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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经营模式
目前世界上约 75%的轮胎通过替换市场销售,约 25%的轮胎直接向各大整
车厂商销售,这就决定了经销和直销是轮胎行业主要的经营模式。
经销模式:通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订单期限一般为一年,先行确定
一年内的供货品种和总供货量,具体交货时,按月订单执行。在合同期内,轮
胎企业根据经销商的月订单情况确定轮胎生产的品种及数量。产品定价方式通
常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产品的基础价格,在月供货时价格如有变化,按月订
单执行。轮胎企业主要通过经销商向专业零售店、连锁店、专卖店、改装厂等销
售途径流通至终端消费者;企业需要针对不同企业、国家或地区进行检测设
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认证,才能进入相应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经销销售。
直销模式:通常采用“定制生产”模式。轮胎企业与汽车厂商之间建立战
略合作关系,轮胎企业销售部门取得个性化极强的产品订单,不同厂家采用不
同工艺,即使同类型产品也往往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生产部门按照订单规定的
产品规格、型号等指标组织生产,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较高。
此外,部分轮胎企业受托加工生产贴牌产品(OEM 模式)。受托方按照委
托方要求的设计和功能品质进行轮胎加工并贴上委托方商标,完成后交付委托
方,委托方主要在零售市场完成终端销售。在此种模式下,轮胎制造商收取加
工费,但缺少定价权,难以得到较高的产品销售利润率。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轮胎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但是轮胎行业的特殊属性
决定了行业景气度独立于汽车行业,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市场依然会创造出对轮
胎产品的长期旺盛需求,其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因此,轮胎行业周期性
特征不明显。
(2)区域性。我国轮胎行业主要企业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
辽宁、河南、广东、上海等地,这些地区是轮胎工业的产业集群地。由于不同
的区域运输特色不同,比如西南地区(云、贵、川、渝等)以山区为主,矿山
多,对工程强载型轮胎需求量大;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原地带如山东、河
北、河南、湖北、辽宁、广东等地,以长途高速型轮胎为主。
(3)季节性。汽车产品种类、车型较多,不同消费者选择购买与整修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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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千差万别,轮胎生产的季节性波动不明显。
(十一)本行业与上下游产业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对本行业影响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钢丝帘线、炭黑、橡胶助剂等是轮胎行业的主要原材
料,属上游产业,目前轮胎产品原材料成本构成中橡胶大概占生产成本的
30-50%,橡胶和钢丝帘线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轮胎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对轮
胎产品的销售价格有重要影响。
天然橡胶耐磨损,加工方便,对环境污染小,但是产量有限;合成橡胶可以
替代天然橡胶的部分性能,但总体来看合成橡胶性能不如天然橡胶全面。全钢子
午胎使用天然橡胶比重高于半钢子午胎。由于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价格有一定的
联动性,因此天然橡胶的价格对轮胎成本影响很大。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
①天然橡胶的供给状况
目前,全球天然橡胶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地区,种植面积约占世界
的90%,其中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三国合计总产量近年来在全球天然
橡胶产量中的比例一直保持在70%左右。
受2006年前后胶价大涨时,橡胶树种植面积扩大影响,近年来产量集中释放,
而橡胶需求增长乏力,天然胶价格持续下滑。根据ANRPC统计资料,2014年该
组织成员国天然橡胶总产量已达1,083.5万吨,同比减小3%。根据国际橡胶研究
组织(IRSG)预测,2015年全球天然橡胶供应过剩量为20.2万吨,较上年减少
46%。5
②全球及我国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需求状况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需求间接反映经济体的工业化水平和消费水平,国
际橡胶消费集中度较高,前三位消费大国(中国、美国和日本)消费量占全球消
费比重约50%。由于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以及中国消费总量上升和结构升
级,使得中国稳居世界第一大橡胶消费国和进口国。
近几年,进口天然橡胶占我国橡胶消费量的比重不断上升,天然橡胶自给率
已下降到 20%,低于 1/3 的战略安全警戒线。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天然
5
资料来源:《橡胶科技》,2015 年第 4 期,P11,“我国天然橡胶市场 2014 年回顾及 2015 年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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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的需求将持续增加,但是,由于气候原因,我国宜胶地区非常有限,天然橡
胶产量增加缓慢,这决定了我国对天然橡胶的进口依存度仍将维持在高水平。
③橡胶价格的波动情况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长期来讲其需求和价格与宏观经济密切联系,也
受到下游用胶行业发展以及合成橡胶的生产与应用的影响。作为天然橡胶的替代
原材料,合成橡胶的价格变动与天然橡胶价格波动密切相关。
我国橡胶价格与国际市场基本同步。2009 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刺激计划与发
展中国家汽车工业“井喷”的巨大需求影响,橡胶价格开始持续上涨,直至 2011
年 2 月创下历史最高位,随后,受全球经济发展放缓、橡胶供需变动等因素影响,
橡胶价格逐步下降。天然橡胶价格的巨幅波动,既加大了轮胎制造企业的经营压
力,又为优质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上海期货交易所橡胶连续收盘价格走势
资料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2)上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天然橡胶是轮胎最主要的原材料,且替代的可能性很小,橡胶价格受宏观经
济、供需状况、天气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波动幅度较大,频率较高。我国是世
界最大的天然橡胶消费国、进口国,并且消费和进口量仍然保持较高增长速度。
相对橡胶价格变动而言,轮胎产品的价格粘性大,同时,我国对天然橡胶的进口
依存度仍将长期存在,这将加大我国轮胎企业的成本管控压力,影响轮胎产品的
毛利水平。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对本行业影响
本公司主要为国内外汽车制造商提供不同规格系列的轮胎产品,公司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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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配套市场与替换市场对轮胎的需求,因此国内外汽车行业的
发展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1)全球汽车工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汽车工业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和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在制造业中占有很大比
重,对工业结构升级和相关产业发展有很强的带动作用,汽车产业是美、日、德、
法等工业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3-2014 年全球汽车产量情况
资料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国际汽车生产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近年来,全球汽车工业总体呈现稳步发展趋势。2008 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
响,消费需求下降导致汽车产销放缓,2009 年全球汽车产量同比下降 13.53%,
但是汽车工业作为全球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各主要汽车生产国均出台相应的
振兴与激励措施,推动汽车市场的积极消费,为汽车工业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利
的政策支撑。2010 年以来汽车产业快速回暖,2014 年全球汽车产量再创历史新
高,达到 8,950 万辆。2015 年以来,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国汽车产销量虽然仍处于
历史高位区间,但受经济环境影响出现下滑态势。
美国汽车行业杂志 Wardsauto 公布,截至 2010 年底全球汽车保有量已突破
10 亿辆,全球每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 160 辆。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 2011
年度世界能源展望中预测,2035 年全球乘用车保有量将达 17 亿辆。巨大的汽车
保有量与发展中国家快速增长的汽车需求量为轮胎生产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增长
空间。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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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汽车产量增长迅速。
200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超过 1,300 万辆,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产
消国;2010 年,在购置税优惠、以旧换新、汽车下乡、节能惠民产品补贴等多
种鼓励消费政策叠加效应的作用下,我国汽车产销量突破 1,800 万辆;2015 年实
现汽车产量和销量 2,450.33 万辆和 2,459.76 万辆,连续七年保持世界首位,保持
持续增长态势。
2003-2015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增长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随着汽车产销量的不断增加,我国汽车保有量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据
公安部通报,2015 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 1.72 亿辆。然而,我国汽车普及率仍
非常低,每千人汽车保有量约 125 辆,而截至 2010 年底世界平均水平已达 160
辆,其中发达国家大多高于 500 辆,未来几年汽车的产量仍有望保持在历史高位
区间。6
① 乘用车市场
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促进国内乘用车市场快速发
展。我国乘用车销量从 2003 年的 285 万辆增至 2015 年的 2,114.63 万辆,年均复
合增长率达 18.18%。尤其是 2009 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复苏与居民消费水平提
高,乘用车市场需求旺盛,销量规模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6
资料来源: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jrzg/2011-09/16/content_19493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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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5 年中国乘用车市场销售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② 商用车市场
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础建设的持续投资,带动商用车的产销量整体快
速增长。我国商用车销量从 2003 年的 135.47 万辆增至 2015 年的 345.13 万辆,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95%。2010 年以来,商用车销量总体呈下滑趋势,主要是受
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但在“新常态”经济形势下,商用车市场预计
将呈现销售规模大而稳的特点。
2003-2015 年中国商用车市场销售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商用车主要包括重型卡车、中型卡车、轻型卡车及客车,其中重型卡车和轻
型卡车是商用车轮胎的主要配套市场与替换市场。
A、重型卡车市场: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大量固
定投资,高速公路总里程的扩展极大地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加之计重收费、
治理超载、物流业务的迅速发展等因素,支撑了市场对重卡的旺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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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轻型卡车市场:随着国内物流业短途运输的发展,轻卡以经济型和灵活
性优势保持稳定增长,受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环保节能等政策激励,轻卡逐渐
成为产销量最大的商用车。
(3)汽车行业发展对本行业影响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4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14 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 446.39 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 10.77 万公里,其中
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约 11.19 万公里。相比而言,中国汽车工业仍处于成长期,
汽车平均保有量水平仍远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场远未达到饱和
状态,未来还有很大发展潜力。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家将
继续提升汽车工业的发展水平,培育以私人消费市场为主的汽车市场,将汽车
消费由奢侈品向必需品转变,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将为轮胎行业提供广阔的市
场发展前景。
(十二)行业出口情况
1、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
发达国家利用轮胎技术优势,通过认证标准设置技术壁垒,如美国 DOT 认
证、欧盟标签法案、ECE 认证及 REACH 法规等,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制定了符合
国情的相关认证,如巴西 INMETRO、尼日利亚 SONCAP、乌拉圭 LATU、墨西
哥 NOM、海湾 GCC、印度尼西亚 SNI、印度 BIS 等认证,对于达不到其技术标
准的轮胎产品实施强制召回制度,这对于研发实力较弱、技术水平较低的轮胎企
业构成更大的出口阻力。
2、贸易摩擦对轮胎产品出口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轮胎出口增长迅速。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对 43 家主要轮胎
生产企业轮胎产量的统计,轮胎出口对我国轮胎销售收入的贡献率为 34.9%7。
由于我国出口轮胎的品牌和质量良莠不齐,价格较低,容易遭到美国、欧盟等主
要进口地的反倾销调查等贸易壁垒。
1)2009 年美国轮胎特保案,即自 2009 年 9 月 26 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
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至 2012 年)的惩罚性关税,税率分别为
35%、30%和 25%。2)2014 年 7 月 22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自中
7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2013 年第 4 期,第 29 卷,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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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据此,美国商务
部对中国轮胎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反”)调查,根据反补贴初裁情况,
将对中国轮胎征收 12%左右的惩罚性关税。3)欧洲、巴西、埃及、印度、哥伦
比亚等国家和地区针对轮胎产品也曾出台限制进口的贸易保护政策或进行反倾
销制裁。
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贸易壁垒将加速行业分化与整合,挑战与机遇并存。贸
易摩擦增加了贸易成本,延长了发货周期,但提高门槛的同时也把一些质量不过
关的产品挡在门外,减少了低档产品对公司产品的冲击。如公司针对美国轮胎特
保案及欧盟标签法案,瞄准国际同类产品水平,自主研发的新产品 GREEN-Max
UHP 轮胎系列,抗湿滑性能提升 20%,通过噪音降低 1 分贝,完全满足发达国
家的要求,2011 年完成整系列开发全面推向欧美市场。
3、进口国同类产品竞争情况
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世界轮胎产业并不存在独立的竞争环境,主要
轮胎进口国的竞争情况与我国类似。由于中国出口轮胎产品主要供应中、低端市
场或替换市场,而发达国家主要轮胎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主要供应高端市场或配
套市场,两者直接的竞争关系并不突出。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及变动趋势
公司依托技术研发、质量管理、销售体系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在全钢载重子
午胎、轿车及轻卡子午胎等领域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整车厂
商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协作关系,综合竞争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年销售额在国内同行业名列前茅。据美国《橡胶与
塑料新闻》周刊统计,2008-2014 年公司连续七年进入世界轮胎行业前 20 强。据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2014 年公司轮胎综合产量、半钢胎产量、出口量及出
口交货值、销售收入等指标均位居全国前 5 位,其中半钢胎产量仅次于中国佳通,
位居全国第二位。8
公司专注于轮胎行业多年,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随
8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2015 年第 5 期,P4,“2014 年轮胎行业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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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国家加大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轮胎国产化政策的推动力度,公司在高性能
乘用子午胎以及节能环保轮胎等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基于在经营累积中形成的综合竞争优势,近期公司先后通过通用、福特的质
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进入其供应商体系,研制的配套产品已经或即将量产;通
过俄罗斯雷诺日产汽车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成为其供应商;研制的高性能
轮胎 CrossWind 成功为高端红旗轿车 L5、L7 以及首款 SUV LS5 配套;研制的
GREEN-Max HP010、GREEN-Max EcoTouring、GREEN-Max VAN、GREEN-Max
WINTER HP 等半钢胎系列的众多规格产品完全符合欧洲标签法案,并已大批量
投放欧盟市场。这表明,公司在设计研发、生产、质检、售后服务等方面已得到
世界主流汽车厂商或零售企业的认可,为公司产品档次不断提升、新增产能消化
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1、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新产品开发能力,能确保公司满足整车厂
商对轮胎产品功能与质量的最新要求。公司已先后开发了涵盖全钢子午胎、半钢
子午胎等领域 3,000 多个规格的轮胎品种,产品系列位居国内同行前列。公司顺
应低碳经济和绿色制造潮流,开发了低滚动阻力、环保、跑气保用、雪地轮胎、
低噪声、抗湿滑等高新技术产品系列。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乘用子午线轮胎实
现了驾乘舒适性、环保性、安全性和操控性等四大突破;GREEN-Max HP010、
GREEN-Max Eco Touring 等花纹系列均通过了欧盟 ECE 噪声认证;环保轮胎系
列全部满足欧盟 REACH 法规要求;旗下品牌产品有 70 多个花纹系列通过美国
SmartWay 认证。
公司目前拥有境内专利 399 项、境外专利 1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
型专利 74 项。
凭借突出的轮胎产品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优势,公司多次被授予“中国企业
新纪录优秀创造单位”、“中国汽车行业自主创新奖”、“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
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1)研发与自主创新环境
2005 年,公司实验检测中心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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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
科研工作站;建成轮胎室内噪声实验室,初步建立轮胎噪声数据库。
2010 年,建设了行业前沿科技检测平台滚动阻力实验室,依托多年的技术
积累,全面展开滚动阻力测试研究,迎合世界节能、低碳、环保发展趋势,引导
轮胎市场新的消费趋势,打造新的市场竞争力。
2011 年 11 月,公司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
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公司技术中心下设综合管理及信息
化办公室、半钢设计室、全钢特胎设计室、工艺工装研究与管理室、配方研究室、
轮胎研究室、轮胎/整车性能测试研究室等部门。
2012 年 2 月,经山东省科技厅评审,公司获批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
作。公司实验室主要负责新产品核心技术的预开发、预应用和模拟测试。实验
室配备了先进的控制设备 500 多套,其中大量设备在工业自动化领域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
2013 年 7 月,公司欧洲试验检测办公室在西班牙塔拉戈纳 IDIADA 试验场
揭牌,标志着公司欧洲研发国际化战略发展正式开启。
公司与美国 STL 和 SMITHERS 实验室、吉林大学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
实验室、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合作或签署长期
战略合作协议,形成研发、试验、生产和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技术研发的其他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的技术及研发情况”。
(2)近几年研发领域取得的主要成绩、重大突破
年度 研发领域主要成果
研制的 GREEN-Max UHP 轮胎在干湿地牵引力、低滚动阻力、噪音、舒适性和磨
耗等六项主要指标对比测试中,有五项超越、一项等同于欧洲当前市场主流品牌
2009 年 研制的 WL905、HP102 等 6 个花纹系列轮胎产品全部通过欧盟 ECE 噪声认证
研制的 305/30R26 109W 超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荣获“山东省技术创新优秀新产
品一等奖”
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吉林大学合作研发的“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音乘用子午线
轮胎”项目,被认定为山东省重大创新成果,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成果
2010 年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我国轮胎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在“首届中国年度轮胎”评选中,INFINITY INF-040 轮胎荣获 2010 年“中国年度
动力性轮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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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驾趣轮胎评选中荣获“2011 年度最佳轮胎技术奖”,生产的 GREEN-Max
UHP 轮胎荣获“2011 年度最具驾趣湿地轮胎”称号
2011 年 据芬兰世界测试公司9新近发布的 2011 年夏季轮胎测试报告,在全球 12 个有代表
性的轮胎品牌参与的测试中,公司新一代 GREEN-Max UHP 轮胎以 7.6 分综合得分
位列第四位,与米其林、邓禄普等并驾齐驱,是历次测试中表现最好的中国轮胎
玲珑 L788 轮胎在《汽车与运动》杂志主办的“2012 年度驾趣轮胎评选”中,获评
2012 年 “最具驾趣绿色节能轮胎”
半钢子午胎 GreenMax 系列于 2012 年获得中国汽车报“年度节油轮胎”
成功开发 DO983 矿山混合路系列产品,胎圈耐久性、胎冠耐刺扎、胎体强度、胎
肩抗变形等性能大幅提升,助力公司进一步开拓矿山市场
“高耐磨抗湿滑节油轮胎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
2014 年
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德国汽车杂志《AUTO BILD》对全球 50 个品牌轮胎进行了 2014 年夏季轮胎测试
对比,公司 ATLAS 轮胎获得“优秀”评价,测试结果优于多个国际一线轮胎品牌
中长途重载挂车专用产品 AR973 投放市场,全新“STRONG-MAX”胎冠专利技
2015 年
术应用,冠部强度提升 20%以上,胎肩耐久性能提升 10%
“节油轮胎用高性能橡胶纳米复合材料的设计及制备关键技术”荣获国家科学技术
2016 年
发明二等奖
(3)起草大量国家及行业标准
近年来,公司先后参与大量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其中 2011 年以来
主持或参与制定的主要国家或行业标准如下:

内容 进展

1 GB/T 18861-2012《汽车轮胎和摩托车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方法 多点试验 》 完成
2 GB/T 29041-2012《汽车轮胎道路磨耗试验方法》 完成
3 GB/T 29042-2012《汽车轮胎滚动阻力限值》 完成
4 GB/T 29449-2012《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完成
5 GB/T 29609-2013《橡胶苯酚和双酚 A 的测定》 完成
6 GB/T 18505-2013《汽车轮胎动平衡试验方法》 完成
7 GB/T 18506-2013《汽车轮胎均匀性试验方法》 完成
8 GB/T 30193-2013《工程机械轮胎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完成
9 GB/T 30195-2013《汽车轮胎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完成
9
芬兰世界测试公司(Test World Oy, Finland)是一家公正独立的权威测试机构,该公司受
欧洲八个国家的权威汽车媒体委托,每年向这些媒体提供夏季轮胎和冬季轮胎的测试报
告,并统一刊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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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GB/T 30198-2013《汽车轮胎不圆度试验方法》 完成
11 HG/T 4625-2014《轮胎垫带》 完成
12 XXZB/LT-102-2014《绿色轮胎技术规范》 完成
13 GB/T 2981-2014《工业车辆充气轮胎技术要求》 完成
14 GB 9743-2015《轿车轮胎》 完成
15 GB 9744-2015《载重汽车轮胎》 完成
(4)近几年承担或参与多项重大研发项目
年度 项目内容
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子午线轮
2010 年
胎”,项目编号:2010GH031203
国家 863 计划“废旧橡胶连续动态脱硫及制备子午线轮胎技术”,项目编号:
2012 年
2012AA062615
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绿色高性能轿车子午胎”,项目编号:2013GR606002
国家火炬计划“轮胎高性能化用纳米弹性体复合材料规模制备”,项目编号:
2013 年
2013GH031169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芳纶高性能子午胎制造研究开发与应用”
2、装备及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从炼胶、挤出、压延、裁断、钢丝圈、成型、硫化和成品检测等一
整套完整且先进的生产设备,这些设备包括:不同规格的大中型进口密炼机、挤
出机、压延机、裁断机、钢丝圈生产线、成型机、硫化机等。这些设备均处于国
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先进的设备保证了轮胎生产工艺的稳定性,对提高轮胎产品
品质,特别是对提高复杂的高精度、高性能轮胎产品的质量品质方面发挥重要作
用,使得公司在硬件方面具备参与国际轮胎行业竞争的实力。
(1)原材料检测。引进欧洲、北美等国家制造的拉力试验机、红外光谱仪、
熔点测定仪、阿尔法粘度仪、硫化仪以及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激光
衍射粒度分析仪、标准型热重分析仪、快速塑性计等,对原材料的各种理化指标
进行分析、检测,确保各种原材料的精度和质量。
(2)炼胶工艺是轮胎生产的头道工序也是关键工序,公司采用德国克虏伯和
国内知名品牌的密炼机,配合功能强大的软件控制系统,使炼胶方式达到多样化
和全自动运行,生产的混炼胶品质稳定。公司在附属装备上进行大量的革新,既
提高了生产效率又降低了操作者劳动强度。完善的检测设备可监控每车胶料的质
量,为各种高性能轮胎提供有力的品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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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午线轮胎各半部件的压延、挤出、钢丝圈成型,对生产过程、半部件
质量均可实现全自动控制。钢丝帘布和纤维压延机压延机、零度挤出生产线以及
胎体、带束层裁断生产线采用国际及国内先进设备;内衬层采用德国进口的先进
挤出压延生产设备,压出部件平整、密实、无气泡;钢丝圈生产采用美国进口的
六角型钢丝圈缠绕联动线,既可满足设计要求,又能保证产品质量。
(4)压出工序使用德国、意大利或国内先进的三复合挤出机和双复合挤出机,
工艺控制上引进在线实时监测、离线检测设备,严格控制半成品尺寸和重量,优
化胶部件卷取工艺,降低胶部件收缩,在保证胶部件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提高了胶
部件稳定性和生产效率。
(5)引进国外全自动一次法成型机,在提升生产效率、保证过程稳定的同
时,大大提升了半钢子午线轮胎的动平衡/均匀性水平,轮胎的乘坐舒适性有了
质的飞跃。自主研发的LCZ-2J1420一次法半钢子午胎成型机,在设计理念、整
机结构、制造工艺、人机工程、安全标准等方面,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动
平衡性和均匀性、大规格轮胎成型、三维动态模拟实时监控方面也达到国际同
类产品的水平。公司自主改善的内衬胶、胎体帘布的自动连接设备,大大减轻
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设备操作更显人性化。
(6)硫化采用国际领先的氮气硫化工艺,拥有国际先进的德国和韩国进口液
压硫化机,实现了设备的自动化生产,可对硫化条件进行精确控制,所有硫化机
均成功运行计算机群控系统,实现了生产计划、硫化工艺和设备参数的远程控制
和传输,保证工艺控制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7)硫化后的成品胎运输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检测输送线,保证了轮胎不落地、
无需员工搬运,实现了轮胎从割毛、外检、检测、入库的联动控制和在线检测,
减轻了操作者劳动强度同时可直观地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轮胎质量控制。
(8)拥有国内先进的动平衡、均匀性及 X 光机自动检测设备,如:德国进
口的全息无损气泡检测机、X 光机,日本进口的动平衡、均匀性试验机,保证了
产品质量检查和跟踪。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执行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生产中采用先进的工艺、配方及
控制流程,使产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得到可靠保障,公司已通过 ISO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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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异的产品性能,公司通过的国内外轮胎产品认证包
括:中国 CCC、美国 DOT、美国 SMARTWAY、欧洲 REACH 法规、欧盟 ECE、
巴西 INMETRO、海湾 GCC、印度尼西亚 SNI、印度 BIS、乌拉圭 LATU、尼日
利亚 SONCAP、古巴 RCB 等,为公司拓展海内外市场奠定了基础。
公司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近几年获得的荣誉或成绩主要有:
年度 产品质量方面的荣誉
2007 年 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质量管理奖”(鲁质奖 200717)
顺利通过出口免验审查,成为出口免验重启后率先获得出口免验资格的企业之一
2011 年 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荣获“全国质量诚信承诺优秀示范企业”
通过通用、福特汽车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进入其供应商采购体系
通过俄罗斯雷诺日产的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成为其俄罗斯工厂的正式供应商
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的评审,成为军品承制单位
2012 年
连续多年被评定为“全国百佳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荣膺“优秀车身附件、通用
件供应商”称号
“全钢子午线无内胎轮胎”荣获“2014 年度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推荐品牌产品”
2014 年 轮胎行业首家获得 C-TPAT“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联
合验证证书”(中美联验[2014]71 号)
4、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品牌建设,加强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严控产品质
量,策划重大营销实践,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经
过若干年的培育,公司已成为行业内最具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之一,品牌
价值连续多年稳居本土轮胎行业首位。
公司通过多种赞助活动来扩大玲珑轮胎在国内外汽车行业的影响力,如
2007年组建了玲珑轮胎女子赛车队,多次参加汽车拉力锦标赛;成为中国女排
国家队2011-2013年赞助商;赞助德甲沃尔夫斯堡足球俱乐部、澳大利亚布里斯
班足球队、保加利亚登山队等。公司近几年在品牌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主要
有:
年度 品牌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
2007 年 “玲珑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玲珑品牌”被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授予“2009 中国化工最具国际竞争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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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大”称号,在山东省委省政府举办的建国 60 周年影响山东经济的品牌评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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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中荣获“60 年 60 品牌”称号
“玲珑轮胎”连续两年在驾趣轮胎评选中被评为“年度最佳自主品牌”
被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国家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授予“中
2012 年
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领军企业”称号和“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驰名品牌”
被山东省商务厅选定为 2012-2013 年山东重点培育和发展国际知名品牌
2014 入围世界品牌实验室 2014 年“亚洲品牌 500 强”榜单,排名第 353 位
被评选为金橡奖“10 大影响力品牌奖”
“玲珑品牌”自 2004 年以来连续十一届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定为“中国 500 最具
2015 年
价值品牌”,品牌价值从上榜时的 38.26 亿元迅速增长至 202.95 亿元,继续稳居
国内轮胎行业首位
5、营销与客户渠道优势
针对国内外市场的不同特点,公司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渠道拓展模式、差异化
的渠道管理策略和个性化的销售模式,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市场营销队伍,通
过多年市场培育,已成为公司各系列产品成功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关键因素。
(1)完善的营销渠道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采取以一级经销商为重点,二级销售网点为补充的两
级销售渠道建设模式,实现了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快速布局。目前公司
将全国划分为 8 大营销区域,拥有 200 多家一级经销商。
公司自 2006 年 7 月份就着手进行“玲珑家苑”品牌形象店的策划和推广工
作,“玲珑家苑”品牌店建设是公司推出的轮胎统一零售、服务店,以展示品
牌形象、稳定销售价格、专业化和标准化服务为准则,注重顾客最佳购买体
验,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按照公司的规划,在未来若干年内,将在全
国范围逐步建立“玲珑家苑”品牌店,以此架构覆盖全国的规范化销售网络和
服务体系。
公司将海外市场细分为北美、欧洲、中东、非洲和亚太等市场进行销售渠
道管理,拥有海外一级经销商 300 多家,轮胎产品远销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
区,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境外销售网络布局。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轮胎出口量分别为 2,010 万条、2,026.70 万条和 1,961.02 万条,在国
内轮胎企业中名列前茅。
(2)良好的售后服务
公司以“优质、高效、诚信”为服务方针,依托终端销售网点建立起覆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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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庞大售后服务网络,对各代理商或整车厂商进行每月一次的常规主动走访服
务,借助第三方物流加快产品周转,建立专业的销售服务系统,为经销商提供市
场沟通、指导、帮扶、支持的有效平台,公司还为经销商提供高效培训服务,提
高其业务水平。
公司借助品牌形象店这一新式载体对终端客户的服务进一步做精、做细,为
用户提供包括培训、宣传、用胎指导及保养、故障胎检验等多元化、全方位的服
务项目,最大程度提高顾客满意度。
公司结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并针对自身特点和优势编制了《子午线轮
胎理赔规定》和《斜交轮胎理赔规定》,以此做为自身产品对客户的质量承诺。
(3)与客户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由于下游大型知名整车厂商对上游轮胎部件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格认证,通
过认证后,还要进行年度审核、过程审核和项目审核,选择优秀供应商,整车厂
商更换上游轮胎部件供应商的转换成本高且周期长,因此双方形成了双向依赖的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已为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汽车、比亚迪、
吉利、奇瑞、上汽通用五菱、厦门金龙、烟台斗山工程机械、印度塔塔等国内外
50 多家整车厂商提供配套,成为某销售额排名世界前三的轮胎厂商全球采购平
台的重要供应商,并通过通用、福特等跨国汽车厂商的供应商评审。公司先后被
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汽车、上海通用五菱、厦门金
龙、烟台斗山工程机械、山东五征、安徽华菱、安徽江淮等十几家知名汽车厂商
授予各类“优秀供应商”称号。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有效推动了公司新业务的
开展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公司在同行业中的领先优势。
(4)顺应“互联网+”趋势,推进电子商务,实现营销网络内的高效互动
通过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将下游配套、直销及经销客户、一线轮胎消费者
等所有业务合作方,融合到平台当中,借助互联网,实现各方的信息共享、高
效互联。通过电子商务,一方面有助于客户实时查询订单执行、货运配送、账
务结算等现实情况,有利于双方合作的高效推进;另一方面可以实时汇集所有
客户终端,包括一线用户的反馈信息,避免出现行业信息传递失真、失时等问
题,有助于公司更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和研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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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由业内资深工程师、渠道运营专家组成,关键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轮胎行业专业背景和多年从业经验,对行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有深刻
的体验和认知。公司专业精湛、稳定诚信的管理团队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和可持
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凭借公司在管理方面的突出竞争力,于
2014 年荣获第三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
公司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专业构成合理,
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轮胎产品研发专业技术人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
与工程技术团队现拥有成员 1,296 名,其中博士 4 人,硕士 124 人,本科生 582
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54.78%,外聘专家 48 名,涵盖产品设计、工艺工装、原
辅材料研究、配方、试验检测、轮胎力学分析、有限元仿真模拟、三维设计软件
开发、生产在线及实验室采集检测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等领域,公司已基本形成技
术研发能力雄厚的研发团队。
人才优势是本公司能够开发并制造高性能轮胎产品最可靠的保证,也是能够
逐步掌握轮胎行业领先技术并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坚实的基础。
7、生产规模优势
轮胎产业属于典型的资本、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特
性。公司属大型轮胎制造厂商,具备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较大的生产规模,先后多
年被评为“中国橡胶制品行业最具竞争力 50 强企业”、“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企
业”、“中国企业 500 强”和“首届化工橡胶行业金橡奖‘2014 年度十大领军企
业’”等。据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刊统计,2008-2014 年公司连续七年进入
世界轮胎行业前 20 强。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2014 年公司轮胎综合产量、
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均位居全国前 5 位。
随着汽车产业的国际化和集中度的提升,国内轮胎企业只有具备一定生产规
模,才能达到对主流整车厂商的稳定供货。大量中小企业因生产规模小、品质不
稳定、成品率低,产品声誉不高,大多不具备为下游整车厂商配套生产的能力。
加之近年来天然橡胶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轮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成本控
制造成严峻的考验,国内许多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公司抓住发展机遇,
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优势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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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区域和产业集群优势
产业集群是我国轮胎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从地区分布看,山东省轮胎产
能、产量、科技研发能力位居全国首位,其中轮胎产量、出口量约占全国的一
半。山东省《关于加快全省轮胎工业改造提升促进轮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
见》(鲁政办发[2008]41 号)提出培育半岛地区集群、鲁北地区产业集群、鲁西
南橡胶助剂生产集群等三大轮胎产业集群。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前述半岛地区集群,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相对优
越,具有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和推动轮胎行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其中青岛
港的橡胶原材料及产品吞吐量占全国的 60%以上。集群经济已经成为我国传统
轮胎业走向集约化、专业化的重要形式,有助于中国轮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为
正在成长的自主品牌轮胎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三)公司竞争劣势
1、尽管公司目前的研发整体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作为一家致力于成
为国际一流轮胎制造商的企业,公司在产品开发、新材料研究、原材料检测、成
品检测及试验、虚拟仿真以及性能研究等方面与国际前三大轮胎企业相比,仍然
存在较大差距。
2、公司新项目的建设、新产品的开发、高端人才的引进等方面都需要巨额
资金支持,由于公司融资渠道单一,尚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主要轮
胎企业相比,公司在资金实力、生产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四)主要竞争对手
1、日本普利司通(Bridgestone)
株式会社普利司通创立于 1931 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主要生产用于轿
车、卡车和巴士、自行车、地铁、轻轨、飞机等运输工具的轮胎,销售区域遍
布全球 150 多个国家,设有 50 家轮胎工厂,122 家轮胎关联及其他工厂,拥有
东京、阿克伦、罗马、无锡、横滨、曼谷等六家技术开发中心,是世界上最大的
轮胎制造厂商之一。(资料来源:www.bridgestone.com.cn)
2、法国米其林(Michelin)
米其林公司创建于 1889 年的法国克莱蒙费郎,经过 100 多年的发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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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洲的业务运营以及位于欧洲、北美和亚洲的研发中心,在全球超过 170 个国
家中进行产品营销,全球拥有 11.2 万名员工、68 家工厂,是世界上最大的轮胎
制造厂商之一。2001 年 12 月,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在中国拥有
4 家工厂。(资料来源:www.michelin.com.cn)
3、美国固特异(Goodyear)
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成立于 1898 年,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阿克隆市,主
要从事轮胎制造,橡胶产品和相关化学产品的研制,全球员工总数已超过 6.9 万
名,在全世界 22 个国家设有 50 多个相关机构,其市场业务几乎遍及全球,是世
界上最大的轮胎制造厂商之一。于 1994 年率先进入中国市场;目前已签约 1,000
多家固特异品牌零售店。(资料来源:www.goodyear.com.cn)
4、德国大陆(Continental)
大陆马牌轮胎公司隶属于德国大陆集团,成立于 1871 年,总部位于德国汉
诺威,是世界上最大的轮胎制造厂商之一,主要为乘用车与轻卡、卡车、公交
车与工程车以及两轮车提供轮胎产品和全面轮胎解决方案。业务遍布全球,并
设有 22 个生产与研发基地。大陆马牌轮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资料来源:www.continental-tires.cn)
5、日本住友(Sumitomo)
住友橡胶株式会社始建于 1917 年,总部位于日本神户,主要生产轮胎、工
业橡胶产品等。在中国设有两大公司,住友橡胶(常熟/苏州)有限公司,建于
2002 年 ; 住 友 橡 胶 ( 湖 南 ) 有 限 公 司 , 建 于 2010 年 。 ( 资 料 来 源 :
www.srigroup.co.jp)
6、意大利倍耐力(Pirelli)
倍耐力公司成立于 1872 年,总部位于意大利米兰市,是当今世界享有盛名
的轮胎公司之一,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 24 家工厂,业务机构遍布全球 160 多个
国家,拥有约 10,000 家经销商及零售商。倍耐力是一级方程式大奖赛 2011-2013
年间的官方轮胎供应商。(资料来源:www.pirelli.com.cn)
7、韩国韩泰(HANKOOK)
韩泰轮胎总部位于韩国,成立于 1941 年,是全球最大、增长最快的轮胎制
造商之一,生产乘用车、轻型卡车、卡客车用子午线轮胎,在全球设 5 个区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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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和 5 个研发中心,在全球 180 个国家设有销售网络,雇员人数约 2.1 万人。于
1996 年进入中国,在江苏淮安、浙江嘉兴、重庆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向 30 多家
汽车厂商配套。(资料来源:www.hankooktire.cn)
8、台湾正新
正新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建于 1956 年,总部位于台湾彰化县,主要生产轿
车、卡客车、机车及自行车轮胎,正新在台湾拥有七座工厂,并在美国、加拿
大、泰国、越南等地投资建厂,在大陆设有中国上海正新橡胶公司和厦门正新
橡胶公司。(资料来源:www.cst.com.tw)
9、杭州中策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8 年,主要生产各种规格的子午线轮胎、
载重轮胎、轿车轮胎、工业轮胎、农业轮胎、摩托车胎、自行车胎、手推车胎、
橡胶履带、胶管和橡胶杂件等产品,是目前我国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资料来
源:www.chaoyang.com)
10、三角轮胎
三角轮胎成立于 2001 年,业务范围覆盖高性能商用车胎、乘用车胎、斜交
工程胎、子午工程胎和子午工程巨胎五大类产品领域,有近 4,200 个轮胎品种,
年制造能力达 2,000 多万条,已成为国内产品最齐全的轮胎制造商和供应商之一。
(资料来源: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轮胎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分为全钢子
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等 3,000 多个规格品种,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
车、工程机械等。公司已形成以“玲珑”、“山玲”、“利奥”、
“BENCHMARK”、“INFINITY”、“ATLAS”等多个品牌产品系列。公司顺
应低碳经济和绿色制造潮流,形成低滚动阻力、环保、跑气保用、雪地轮胎、
低噪声、抗湿滑等高新技术产品系列。
公司自主研发的部分产品展示(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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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轮胎产品的具体用途,公司主要产品可划分为轿车及轻卡子午线轮胎、
载重子午线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农业轮胎、工业车辆轮胎、摩托车轮胎等类别,
具体情况如下:
按配套
产品
机械分 图例 产品系列 用途
类别

轿车子
午线轮 超高性能轿车胎、商用旅行车轮胎、雪
主要用于轿车、越野车、
胎及轻 地胎、高性能轿车胎、运动型车&轻卡
轿车轮 轻型载重汽车及小吨位
型载重 (LTR/SUV)、商用轻卡用轮胎、拖
胎 拖挂车上轮胎的配用及
汽车子 车胎(ST)等系列,共 300 多个规格,
替换
午线轮 2000 多种产品

普通断面有内胎系列、普通断面无内
载重汽 胎系列;低断面无内胎 85、80、75、 主要用于载重货车、客
车子午 70、65、60、55、45 系列;普通断面 车、小型货车、特种车辆
线轮胎 13/14/15 寸系列,60 几个规格,900 多 的配套及替换
种产品
载重汽
车轮胎
载重汽 12.00-20 、 11.00-20 、 10.00-20 、
主要用于中短距离工程
车斜交 9.00-20,共计 100 多个规格,300 多种
自卸车
轮胎 产品
工程机
械斜交 主要为块状花纹,胎面接
轮胎和 地面积大,具有良好的耐
工程机 17.5-25、18.00-25、20.5-25、21.00-35, 磨、耐切割、耐刺扎性能,
工程机 械子午 23.5-25、26.5-25、29.5-25、35/65-33、 特别是在环境恶劣的路
械轮胎 线轮胎、 29.5-29、27.00-49 共计 40 多个斜交轮 面上有优异的耐切割耐
工程车 胎和子午线轮胎规格,80 多种产品 磨性能,产品用于压路
辆轮胎、 机、装载机、重型自卸车
林业机 及井下作业的特种车辆
械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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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农业和林业用
农业轮 农业子 280/85R24、460/85R38、520/85R42 等
拖拉机等车辆上轮胎的
胎 午胎 18 个规格的 85 系列农业子午胎
配用及替换
工业车 工业叉车配套和替换胎
工业车 8.15-15、28*9-15、7.00-12、6.50-10、
辆充气 的首选,适宜工厂、码头、
辆轮胎 18*7-8 等
轮胎 矿山等各种作业环境
2.25-17、2.50-17、2.50-18、2.75-14、 用于两轮或整车整备质
摩托车 摩托车
2.75-18、3.00-17、3.00-18、3.00-20、 量不超过 400kg 的三轮
轮胎 轮胎
3.25-16、3.50-10、4.00-8 等 机动车的轮胎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轮胎产品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密炼、钢丝圈缠绕、胶部件压出、压延及
裁断、成型、硫化及成品检测等,主要产品类别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1、全钢子午线轮胎工艺流程图
钢丝压延 裁断
胶片纵裁
胶片/内衬层压型
原 胶
材 料
料 混
检 炼
验 胶部件压出
钢丝圈缠绕 钢丝圈贴合

轮 轮 外 类
X
胎 胎 光 观 入 出
成 硫 检 检 库 厂
型 化 验 验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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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钢子午线轮胎工艺流程图
钢丝 钢丝圈生产线 钢丝圈贴合



混炼胶 压出生产线
胎面、胎侧
内衬层
内衬层生产线



胶条

纤维压延 一分二生产线 多刀裁断
0°带束层
胎体帘布
90°裁断生产线
钢丝带束层
钢压大卷 15°裁断生产线
返修


格 外 动 成
成 胚胎 硫 性平
观 检衡 品
型 合格 化 检 查均 入
查 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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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斜交胎工艺流程图
外 压出 定长 称量

生胶 制
作 压延 裁断 贴合 成型 烘胎

塑炼 艺

程 胎圈制作
胶料混炼



配合 垫
带 过滤 加硫 挤出 定长 接头


辅料 流

入库 包装 检查 硫化 定型
4、轮胎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1)炼胶工序
根据橡胶的工艺配方,利用密炼机上铺机系统和小料配料称量系统对炼胶原
材料炭黑、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油料、添加剂、助剂等精确配置,并自动投入
密炼机进行胶料的智能炼制,为后续工序准备各种胶料。所有的原材料在进入密
炼机之前,必须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轮胎部件生产工序
① 胶部件压出:利用炼胶工序提供的胶料,通过复合挤出机生产出供成型
使用的半成品胶部件,如胎面、胎侧、填充胶、垫胶等。
② 钢丝圈挤出:将镀铜钢丝敷胶后,按一定断面形状(六角形、方形、圆
形等)排列制成刚性环的过程。
③ 内衬层:将两种不同的胶料分别压型,再组合在一起,是保持轮胎气压
的重要部分。
④ 压延:将用于包布、胎体层及小角度带束层的钢丝帘线或纤维按一定的
密度,在四锟压延机上覆胶,得到轮胎生产所需的骨架材料。
⑤ 裁断:将压延的钢丝帘布或纤维帘布按所要求的宽度和角度进行裁切,
主要用于生产轮胎承受载荷和抗冲击的主要部件,如子口、胎体、带束层等。
(3)轮胎成型工序
该工序系轮胎生产的关键工序,将上一道工序生产的不同性能的半成品部件
按照轮胎的技术规范在成型机上组装成胎胚,属断续、群组式生产过程,工艺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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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复杂,对设备加工和定位精度要求较高。
(4)硫化工序
将成型后的胎胚,放在模具里,采用电子束辐射预硫化和氮气硫化工艺,使
胶料产生交联反应,形成具备图案、字体及胎面花纹等外观的成品轮胎。
(5)成品检测工序
将硫化的成品轮胎进行质量检验和综合判级。该工序需要采用轮胎平衡试验
机自动化技术系统、轮胎均匀性检测及数据处理系统、轮胎不圆度检测及数据处
理系统、全息照像和 X 光检验机等系统进行检验,以确保每一条出厂轮胎都安
全、稳定和可靠。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坚持集中统一和标准化的自主采购模式,采购类别包括:天然橡胶、合
成橡胶、钢丝帘线、炭黑等原辅材料,具体工作主要由采购部负责,质量管理部
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公司已与富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合
作关系,公司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
(1)采购流程
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客户年度订货计划及其预测的市场状况制定公司年度生
产材料耗用计划,供应链计划管理部根据年度材料耗用计划编制全年采购计划,
公司根据此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每月末,供应商计划与管理部
根据安全库存量及实际库存量编制每月材料采购计划,提交采购申请,经采购部
长及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入库前由质量管理部进行验
收,合格原材料入库。采购流程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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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采购计划分解 审核 YES 签订合同或订单 供应商管理流程
跟踪合同或订单
录入ERP系统
的执行过程
出现变更时
合同或订单执行
供应商进货
发出入库通知单
NO 进货检验 进货检验流程
原材料入库 物资入库流程
索赔流程 与供应商协商 提出处理申请
退货处理 ERP验退系统生成退货单 NO 评审
YES
退货装车确认
签发不合格原材料处
理通知单
盖出门章 盖出门章
入库
结束
(2)采购价格的确定
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和大宗商品,价格一般以新加坡
商品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价格为参考,依据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对于采购的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氧化锌等其他原材料,本公
司和供应商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供应商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供应商实施管理。采购
部负责初选供应商,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原材料验收标准,采购部、技术中心、质
量管理部共同负责样品认可,样品批量试用合格的供应商应按照公司要求实施供
应商体系开发计划:与产品特殊特性有关的原材料供应商必须通过 TS16949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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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三方认证(市场垄断、行业知名企业、客户指定供应商除外),其他原材料供
应商必须通过 ISO9001 体系三方认证。公司选定合格供应商后,与其签订年度
采购合同与月度采购计划,公司有权利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及时变更采购计划,
并及时通知供应商。为防止出现合格供应商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的原材料供应,
公司通常会确定一定数量的符合供应商管理制度的候补供应商。
公司采购部、质量管理部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对优秀供应商,
公司将在订货份额及新产品订购时优先考虑;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公司要求其限
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公司将与其终止供货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自主生产组织模式,由于配套市场与替换市场的销
售对象不同,因此生产模式也有所不同。
配套市场:由于不同整车厂商对轮胎产品的外观、性能指标、技术参数有不
同要求,因此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订单进行组织生产。
替换市场:首先公司与客户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合同,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的
月度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预测计划,经营销部门、生产管理
部门等评审后,由营销部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再由生产管理部安排组织生产。
如销售订单有所变更,由营销部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经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
调整生产作业计划。
3、销售模式
(1)经销商销售模式(替换市场)
公司一般与经销商签订年度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经销商年度内销售目标(以
金额计算)、经销产品品牌系列、经销市场区域范围、具体的订货方式、交货地
点、开票价格及结算方式等条款。
A、国内市场
公司采取“区域经销商销售模式”,由国内营销部负责国内替换市场的销售。
公司将全国划分为 8 大营销区域,各区域按照产品系列设置一级经销商,再通过
一级经销商向下分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实现了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快速布
局。目前,公司已拥有 200 多家一级经销商,基本形成覆盖全国轮胎县级区域的
完善的营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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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近年来着手进行“玲珑家苑”品牌形象店的策划和推广工作,“玲
珑家苑”品牌店建设是公司最新推出的轮胎统一零售、服务店,以展示品牌形
象、稳定销售价格、专业化和标准化服务为准则,注重顾客最佳购买体验,增
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B、海外市场
公司海外经销商销售及售后服务由公司海外营销部负责,海外营销部在各
地市场根据经营能力和市场信誉度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有
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的经销商,与之达成协议,许可其在一定区域内销
售本公司产品。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向经销商配送产品,指导其参照各区域市场
制定零售价,双方根据合作合同执行公司统一制定的品牌营销策略。
目前,公司拥有 300 多家海外一级经销商,产品销售范围覆盖世界绝大部
分国家和地区。公司将海外市场细分为美洲、欧洲、中东、非洲和亚太等市场
进行区域管理。公司直接将产品卖给经销商,经销商按照销售合同价格支付货款
给公司,经销商在其细分区域市场内自行销售。
C、报告期内各期经销商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经销商管理制度,建立对经销商的动态考核机制,考核
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形成区域经销商的优胜劣汰机制,对业绩表现不佳的经销
商进行更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各地经销商建立起互惠互利的长期合作
伙伴关系。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新增经销商销售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类 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末经销商总数 384 290 221
国内经销商变
当年新增经销商家数 128 129
动情况
当年减少经销商家数 34 60
期末经销商总数 323 235 243
海外经销商变
当年新增经销商家数 105 21
动情况
当年减少经销商家数 17 29
D、报告期内销售返利政策情况
公司主要针对国内经销商按照产品品种制定了销售返利政策。全钢子午胎、
半钢子午胎返利政策包括月度和年度返利,斜交胎返利政策包括季度和年度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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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公司根据国内经销商的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销售回款情况计算完成比率,以
销售金额和销售回款金额作为返利基数乘以相应完成的比率计算返利金额。
销售返利的执行主要是通过计入销售折扣与折让并冲减对应经销商的应收
账款的形式进行兑付,即为经销商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作为销售折扣体现。公司具
体处理方式,每期(月/季/年)末根据制定的返利政策及经销商完成情况计算当
期(月/季/年)返利金额并进行暂估入账,即计入销售折扣与折让并冲减对应经
销商的应收账款。次期初,对暂估返利进行冲销,并按公司流程经各级签批后兑
现销售返利。
(2)直销销售模式(配套市场)
公司国内配套部负责向国内整车厂商(直销客户)销售配套产品,将全国划
分为北方区与南方区;公司海外配套部负责向国外整车厂商销售配套产品。目前,
公司国内直销客户包括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汽
车、长安福特、比亚迪、吉利、奇瑞、上汽通用五菱、厦门金龙、斗山工程机械
等全国 50 多家整车厂商;国外直销客户包括俄罗斯雷诺日产、印度塔塔、伊朗
霍德罗、凯斯纽荷兰、巴基斯坦日野等整车厂商。
公司直接面向各区域整车厂商,保持与终端客户的面对面沟通并提供快捷服
务。公司对直销客户一般是按照年度及月份订单进行定制生产,公司收到客户的
订单后,根据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组织生产部门评估并组织安排生产,完成销售。
(3)不同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客户之间具体的结算方式及收入确认方式
国内销售:A、对于经销商,一般采取“先收款后发货”的方式。B、对于
大型配套厂商,一般采取“先发货后收款”的方式,对于长期合作且信誉较好的
客户,给予 3-6 个月不等的信用期限。公司收款的方式主要为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和银行转账付款。
公司与内销零销客户及配套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时点为货到签收,因此公司按照产品运抵境内客户且客户签收的时
点确认销售收入。与部分内销配套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时点为产品上线安装,因此公司按照产品由客户领用的时点确认销
售收入。
海外销售:海外经销商会按月向公司提交采购订单。A、对于新客户或是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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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不稳定的海外客户,一般采取“先收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或要求对方预付
部分货款,且提单正本在收到对方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后寄出。B、对于长期合作
的主要客户,一般采取“先发货后收款”的方式结算,给予 30-90 天的信用期,
对于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国外客户给予更长的信用期。客户主要付款方式为电
汇付款和信用证付款。
公司与外销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
时点为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因此公司按照产品装船的时点确认海外销售收
入。
(四)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单位:万条
时间 产品类别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能利用率
半钢子午胎 3,634 3,136.78 3,028.48 96.55% 86.32%
全钢子午胎 550 460.32 473.22 102.80% 83.69%
2015 年度
斜交胎 100 89.21 89.70 100.55% 89.21%
合计 4,284 3,686.31 3,591.40 97.43% 86.05%
半钢子午胎 3,438 3,175.97 2,988.05 94.08% 92.38%
全钢子午胎 610 533.03 513.53 96.34% 87.38%
2014 年度
斜交胎 120 98.85 98.80 99.95% 82.38%
合计 4,168 3,807.85 3,600.38 94.55% 91.36%
半钢子午胎 3,000 2,938.62 2,870.34 97.68% 97.95%
全钢子午胎 581 560.18 537.43 95.94% 96.42%
2013 年度
斜交胎 157 119.67 120.94 101.06% 76.22%
合计 3,738 3,618.47 3,528.71 97.52% 96.80%
报告期内,一方面,受益于乘用车市场的稳步发展和产品品质的不断提升,
公司半钢子午胎产品产销量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
商用车销量持续下滑,使得公司全钢胎销量呈现下滑态势。2013-2015 年度,公
司半钢子午胎、全钢子午胎销量的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2.72%、-6.16%。
近年来,公司子午胎产销量保持稳定发展的同时,产能利用率水平整体上保
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为满足持续增长的客户需求,减少物流费用,以及应
对“美国双反”等,公司在招远总部(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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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泰国等地陆续投资建厂。
公司半钢胎产能利用率在 2013 年度保持在 97%以上,2014 年以来半钢胎销
量增速低于产能增速,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
德州玲珑全钢胎项目于 2012 年后逐步投产后,使得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
2013 年随着客户订单量的持续增长,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但受国内外经济环
境影响,2014-2015 年全钢子午胎销量有所下滑,使得产能利用率较往年偏低。
基于国内外经济环境与美国双反政策,公司 2015 年转移部分生产线至泰国,并
对部分生产线进行了调整改造。
报告期内,公司斜交胎产销量持续下降且部分年度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原
因是:(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鼓励发展高性能子午线轮胎,严格限制斜交
轮胎发展,淘汰年产 50 万条及其以下的斜交胎;(2)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为
“以销定产”,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系列为半钢子午胎和全钢子午胎,对斜交
胎的营销推广力度逐渐转移,市场销量的萎缩决定了产量的相应减少;(3)为配
合国家节能减排、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政策要求,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正逐步淘汰 300 万条/年斜交胎落后产能,替换为 300 万条/年高性能
轿车子午线轮胎产能,进一步提升高性能轮胎产品比例。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全钢子午胎 327,751.92 38.02 451,596.38 44.60 551,158.16 48.83
半钢子午胎 500,707.12 58.09 515,416.29 50.90 515,629.57 45.68
斜交胎 33,482.19 3.88 45,517.19 4.50 62,001.13 5.49
合计 861,941.23 100.00 1,012,529.86 100.00 1,128,788.86 100.00
近年来,公司专注于全钢子午胎与半钢子午胎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随着轿车需求量、保有量的逐年上升,以及公司半钢子午胎产品品质、品牌
影响力的稳步提升,半钢子午胎销售比重从 2013 年度的 45.68%逐步上升到 2015
年度的 58.09%,超过全钢子午胎销售额。
全钢子午胎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深受广大消费者认可,2015 年度实现收
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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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交胎由于性能较差,加之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公司逐步淘汰相关落后产能,
其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内外销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海外销售 475,475.75 55.16% 544,198.40 53.75% 611,978.21 54.22%
国内销售 386,465.48 44.84% 468,331.46 46.25% 516,810.65 45.78%
合计 861,941.23 100.00% 1,012,529.86 100.00% 1,128,788.86 100.00%
公司整体销售策略为:稳步推进国内销售,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报告期内,
公司轮胎产品内外销情况变动趋势较为稳定。
公司国内轮胎市场主要包括配套和替换两个市场,配套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
新车产量,受下游汽车市场的影响较大;替换市场需求与汽车保有量相关性较大,
需求相对稳定,全国范围内,约 70%以上的需求由汽车保有量创造,其受经济周
期的影响也远小于配套和出口市场。随着公司研发水平的提升,产品质量的提高
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公司为全球知名整车厂商配套能力逐步增强。
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价格变化情况
单位:元/条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全钢子午胎 692.60 -21.24% 879.40 -14.25% 1,025.54 -9.32%
半钢子午胎 165.33 -4.15% 172.49 -3.98% 179.64 -12.55%
斜交胎 373.27 -18.98% 460.70 -10.14% 512.66 -0.32%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轮胎行业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自 2012
年以来持续下滑。主要是因为:橡胶价格自 2011 年创下历史新高后持续回落,
公司根据轮胎市场行情对各规格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
5、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涉及轿车及轻卡、载重汽车、工程机械、工
业车辆、农业机械等多个领域,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为国内外整车厂商及轮胎经销
商。公司报告期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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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销售收入 占比
时间 前五名客户 数量(条)
类别 (万元)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半钢胎 5,073,854 81,139.64 9.41
半钢胎 1,204,188
BATAIS TRADING CO.(L.L.C.) 全钢胎 265,155 38,723.74 4.49
斜交胎 120,031
半钢胎 435,81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4,577.08 4.01
全钢胎 273,726
2015
半钢胎 850,840
年度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全钢胎 129,845 26,833.28 3.11
斜交胎
半钢胎 1,560,718
EUROPEAN TIRE DISTRIBUTORS BV 全钢胎 56,112 26,290.96 3.05
斜交胎 10,560
合计 - - 207,564.70 24.08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半钢胎 5,287,651 80,457.40 7.89
半钢胎 347,73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全钢胎 311,472 57,906.68 5.68
斜交胎
半钢胎 1,992,397
AL DOBOWI LTD. 全钢胎 129,937 53,681.66 5.27
2014
斜交胎 17,923
年度
全钢胎 343,353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39,788.35 3.90
斜交胎
半钢胎 678,473
BATAIS TRADING CO.(L.L.C.) 全钢胎 189,220 32,872.49 3.22
斜交胎 84,274
合计 - - 264,706.58 25.97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半钢胎 5,004,200 80,242.73 7.05
半钢胎 2,185,405
AL DOBOWI LTD. 全钢胎 127,152 57,582.04 5.06
斜交胎 24,120
全钢胎 450,063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56,464.56 4.96
斜交胎
2013
半钢胎 392,808
年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全钢胎 304,546 53,109.88 4.67
斜交胎 3,887
半钢胎 1,826,129
EUROPEAN TIRE DISTRIBUTORS BV 全钢胎 57,834 39,477.72 3.47
斜交胎 8,334
合计 - - 286,876.93 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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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18 日,现为国
内最大的微型车生产厂商之一,目前年产能力为 131 万整车和 105 万台发动机,
主要股东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柳州
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AL DOBOWI LTD.: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2 日,总部位于阿联酋迪拜市,
主要从事橡胶和聚氨酯产品、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的制造与销售,主要市场范
围为中东、欧洲和非洲地区,主要股东为 Surender Kandhari 父子。
(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18 日,主导产品是解放
品牌中重型系列载货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 20 万辆,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的子公司。
(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166):成立于 1996 年 8 月
28 日,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现为中国品种最全、规模最
大的商用车企业之一。
(5)EUROPEAN TIRE DISTRIBUTORS B.V.:成立于 1973 年 10 月 16 日,
总部位于荷兰,主要从事轮胎采购与销售,销售区域以欧洲为主,主要股东为
MARCUS REEDIJIK。
(6)BATAIS TRADING CO.(L.L.C.):成立于 1998 年 6 月 21 日,总部位
于阿联酋,主要从事轮胎、电池等汽车配件的销售,主要股东为 Balkhair Mubarak
Salem Batis 兄弟二人。
(7)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006):成立于 1999 年 7 月 21
日,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制造和销售东风系列
轻型商用车、东风康明斯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公司。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中无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均
无权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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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6、报告期公司海外替换市场的经销商销售情况
公司的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报告期公司产品在海外得到市场
较好认同,销售情况良好,公司对海外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对海外经销商销售收入 467,911.33 541,242.21 600,822.80
主营业务收入 861,941.23 1,012,529.86 1,128,788.86
海外经销商销售占比 54.29% 53.45% 53.23%
公司已与主要海外经销商建立起互惠互利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通常采用买
断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海外经销商,在销售合同中未约定三包或者产品退回条款。
报告期公司对主要海外经销商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占海外经销商
期间 客户名称 国家 销售类型 销售收入
收入比例
BATAIS TRADING CO.(L.L.C.) 阿联酋 自主品牌 38,723.74 8.28%
2015 EUROPEAN TIRE DISTRBUTORS BV 荷兰 自主品牌+贴牌 26,290.96 5.62%
年度 AL DOBOWILTD. 阿联酋 自主品牌 25,147.69 5.37%
合计 - - 90,162.39 19.27%
AL DOBOWI LTD. 阿联酋 自主品牌 53,681.66 9.92%
2014 BATAIS TRADING CO.(L.L.C.) 阿联酋 自主品牌 32,872.49 6.07%
年度 EUROPEAN TIRE DISTRBUTORS BV 荷兰 自主品牌+贴牌 30,376.81 5.61%
合计 - - 116,930.96 21.60%
AL DOBOWI LTD. 阿联酋 自主品牌 57,582.04 9.58%
2013 EUROPEAN TIRE DISTRIBUTORS BV 荷兰 自主品牌+贴牌 39,477.72 6.57%
年度 BATAIS TRADING CO.(L.L.C.) 阿联酋 自主品牌 36,863.29 6.14%
合计 - - 133,923.05 22.29%
海外经销商从公司采购自主品牌轮胎或贴牌生产的轮胎产品,海外经销商一
般会根据橡胶价格波动情况保有 1-2 个月的库存。公司销往海外的产品主要销往
美国、阿联酋、英国、荷兰、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等地。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海外替换市场得到较好认同,
体现了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海外经销商库存情况正常,海外替换市场的终端销售
状况良好,销售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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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公司生产轮胎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帘线、炭黑等,
所需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和蒸汽。多年来公司已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共同发展、
相互依存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和能源的稳定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及其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成本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成本 481,404.44 73.01% 641,170.69 77.13% 738,783.73 82.46%
其中:天然橡胶 142,530.73 21.62% 213,218.56 25.65% 315,266.29 35.19%
合成橡胶 55,424.25 8.41% 83,342.84 10.03% 96,983.52 10.83%
炭黑 47,132.78 7.15% 71,304.52 8.58% 75,029.17 8.37%
钢丝帘线 40,350.16 6.12% 58,905.88 7.09% 58,285.35 6.51%
纤维帘布 25,953.12 3.94% 32,555.39 3.92% 33,582.55 3.75%
直接人工 49,346.40 7.48% 49,836.69 6.00% 34,444.45 3.84%
燃料及动力 46,800.18 7.10% 57,481.73 6.91% 52,389.13 5.85%
其中:电力 29,886.52 4.53% 38,657.05 4.65% 32,819.44 3.66%
蒸汽 13,014.21 1.97% 16,281.19 1.96% 18,230.92 2.03%
制造费用 81,840.55 12.41% 82,793.54 9.96% 70,272.90 7.84%
合计 659,391.57 100.00% 831,282.65 100.00% 895,890.21 100.00%
注:电力和蒸汽为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燃料及动力,德州玲珑、泰国玲珑生产所需蒸
汽系通过采购电力、煤炭、天然气后自行生产。
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价格变化情况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天然橡胶(元/千克) 9.22 -24.61% 12.23 -29.88% 17.44 -12.67%
合成橡胶(元/千克) 10.17 -19.48% 12.63 -14.26% 14.73 -16.64%
炭黑(元/千克) 4.63 -12.97% 5.32 0.95% 5.27 -4.36%
钢丝帘线(元/千克) 8.52 -0.58% 8.57 -6.24% 9.14 -6.26%
纤维帘布(元/千克) 19.94 -7.30% 21.51 0.14% 21.48 -7.29%
能源-电力(元/度) 0.68 -2.86% 0.70 1.45% 0.69 -1.43%
能源-蒸汽(元/吨) 168.14 0.00% 168.14 0.39% 167.48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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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轮胎产品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量的变动趋势与轮胎产量的变
动趋势保持一致,主要能源消耗量、轮胎产量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期间 电力消耗量(千瓦时) 蒸汽消耗量(吨) 轮胎产量(万条)
2015 年度 436,154,124 1,002,815 3,686.31
2014 年度 524,265,496 1,151,513 3,807.85
2013 年度 461,179,666 1,172,280 3,618.47
注 1:上述数据中扣除了白炭黑、钢丝、橡塑生产中耗用的电力、蒸汽量;
注 2:德州玲珑、泰国玲珑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蒸汽系通过采购电力、天然气、煤炭后
自行生产,为保持数据可比性生产蒸汽而耗用的电力已扣除、自产蒸汽量已在消耗量中增
加,下表同。
由上表,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轮胎产量分别较上年度增长5.23%、
-3.19%,累计增长1.87%;电力消耗量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3.68%、-16.81%,累
计增长-5.43%;蒸汽消耗量分别较上年度增长 -1.77%、 -12.91%,累计增长
-14.46%。报告期内,公司轮胎产量基本保持稳定,能源消耗量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每万条轮胎耗用的主要能源数量及变动趋势如下:
期间 每万条电力消耗量(千瓦时/万条) 增幅 每万条蒸汽消耗量(吨/万条) 增幅
2015 年度 118,317.27 -14.06% 272.04 -10.04%
2014 年度 137,680.19 8.03% 302.41 -6.66%
2013 年度 127,451.57 0.65% 323.97 1.88%
(1)不同产品类别产量占比变动对单位产品能耗的总体影响
半钢胎与全钢胎、斜交胎相比,单位重量较小,耗用电力、蒸汽量低。以
2015 年公司生产经营数据测算,公司每生产一条全钢子午胎的电力和蒸汽消耗
均量约为半钢胎的 4.38 倍和 4.51 倍;每生产一条斜交胎的电力和蒸汽消耗均量
约为半钢胎的 2.37 倍和 4.68 倍。因此,单位重量较小,耗电、耗汽量低的半钢
胎占比变动是影响单位轮胎耗能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5 年度每万条轮胎蒸汽的消耗量相比 2013 年度下降 16.03%,每万条轮胎
电力的消耗量相比 2013 年度下降 7.17%。
报告期内,公司轮胎细分产品产量及占比变动趋势如下:
产品类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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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 占比 产量 占比 产量 占比
(万条) (%) (万条) (%) (万条) (%)
半钢子午胎 3,136.78 85.09 3,175.97 83.41 2,938.62 81.21
全钢子午胎 460.32 12.49 533.03 14.00 560.18 15.48
斜交胎 89.21 2.42 98.85 2.60 119.67 3.31
合计 3,686.31 100.00 3,807.85 100.00 3,618.47 100.00
(2)不同产品类别增速差异、新增产能投放等因素对单位产品电力与蒸汽
耗用量的具体影响
公司半钢胎产量占比虽然持续提升,但每万条轮胎电力和蒸汽消耗量各期增
幅并不总是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① 2013 年度每单位产品电力、蒸汽能耗微增的原因
报告期内,除斜交胎外,公司全钢胎、半钢胎产量虽然总体均有所增加,但
增长比例有所不同。2013 年度公司每万条轮胎电力和蒸汽消耗量与 2012 年度相
比分别上升了 0.65%和 1.88%,主要是因为单位耗能较高的全钢胎产量增速迅猛,
达到 28.31%,超过半钢胎增幅。与此对应,全钢胎增速 2012 年度较为缓和,且
2014 年度出现了下滑。
② 2014 年度每单位产品电力能耗较高的原因
2014 年度,公司每万条轮胎电力消耗量较 2013 年度上升 8.03%,主要是因
为:A.半钢胎产品结构的调整是电力消耗上升的重要原因,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
不断提高,高性能轮胎产量占比不断提升,此类轮胎中因为使用了更多的白炭黑、
溶聚丁苯胶等,增加了炼胶段数,导致耗电量增多。尤其是销往欧洲的满足欧盟
标签法案要求的半钢胎产品由 2013 年的 400 多个规格增加至目前的 700 多个规
格,该类轮胎对胶料炼制要求较高,需经过 6-7 段炼制;B.公司增设了新的密炼
分厂,投产初期的安装调试及试产等阶段耗电量增加;C.泰国玲珑、德州玲珑部
分生产线试车及投产初期,单位产品耗电量高于成熟生产线耗电量。
与此同时,轮胎蒸汽消耗量对于上述细分产品结构、新增产能与配套等影响
因素的变动敏感性远低于电力消耗量,故公司在半钢胎产量占比提升的同时,单
位产品蒸汽能耗下降、电力消耗增加。
③ 2015 年度每单位产品电力、蒸汽能耗均下降较多的原因
A.单位能耗较高的全钢胎产量在轮胎产量构成中下降 1.51 个百分点,半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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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产量占比持续上升;B.2014 年泰国、德州等新设生产线多处于调试或生产初
期阶段,2015 年趋于稳定,单位产品耗电耗汽量接近成熟生产线能耗量。其中
泰国产量较上一年度增长了近 3 倍,单位能耗显著降低;C.公司内部加强成本管
理,厉行节能降耗,动力站合并,能源集中供应,单位能源耗用量持续下降。
综上,公司电力、蒸汽消耗与产品产量的变动趋势相匹配,公司能源消耗的
变动是合理的。
4、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采购情况10
占采购额
期间 前十名供应商 采购内容 数量(吨) 金额(万元)
比例
青岛雅凯橡胶有限公司
天然橡胶 54,044 49,601.63 9.16%
凯丰投资有限公司
SRI TRANG INTERNATIONAL PTE. LTD 天然橡胶 33,628 33,884.96 6.26%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橡胶 27,987 24,368.39 4.50%
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 钢丝帘线 22,269 21,411.73 3.95%
2015 LANXESS PTE, LTD. 合成橡胶 11,530 19,916.40 3.68%
年度 LG CHEM.,LTD. 合成橡胶 26,644 18,632.34 3.44%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 钢丝帘线 16,741 14,286.18 2.64%
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炭黑 26,674 13,024.25 2.40%
张家港市骏马钢帘线有限公司 钢丝帘线 17,410 12,832.39 2.3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炭黑 27,793 12,516.69 2.31%
合计 - - 220,474.96 40.71%
青岛雅凯橡胶有限公司
天然橡胶 61,062 78,378.06 10.56%
凯丰投资有限公司
SRI TRANG INTERNATIONAL PTE. LTD 天然橡胶 35,295 40,350.45 5.44%
LANXESS PTE, LTD. 合成橡胶 15,267 35,342.50 4.76%
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炭黑 43,794 28,881.65 3.89%
2014
锦湖石油化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青岛
年度 合成橡胶 22,578 24,602.64 3.31%
分公司
LG CHEM.,LTD. 合成橡胶 21,113 23,904.04 3.22%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炭黑 35,931 21,586.68 2.91%
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 钢丝帘线 16,709 18,553.92 2.50%
普惠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天然橡胶 14,312 18,352.84 2.47%
10
为方便本招股说明书阅读理解,将公司对外采购的复合橡胶、天然橡胶统一表述为天然
橡胶,复合橡胶指天然胶含量在95%-99.5%,并添加少量硬脂酸、丁苯橡胶、顺丁橡胶、异
戊橡胶、氧化锌、炭黑或塑解剂等经混炼复合而成的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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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俱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炭黑 25,366 17,268.56
2.44%
招远市聚力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促进剂 344 813.25
合计 - - 249,433.31 33.60%
青岛雅凯橡胶有限公司
天然橡胶 47,596 75,712.31 9.43%
凯丰投资有限公司
普惠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天然橡胶 24,493 37,358.05 4.65%
LG CHEM., LTD. 合成橡胶 24,414 30,990.63 3.86%
LANXESS PTE, LTD. 合成橡胶 10,903 30,349.14 3.78%
锦湖石油化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青岛
2013 合成橡胶 24,518 29,583.82 3.68%
分公司
年度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炭黑 43,415 26,290.76 3.27%
JADE SACHS INT’L TRADING CO., LTD 天然橡胶 13,306 22,308.86 2.78%
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钢丝帘线 19,014 19,734.11 2.4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帘子布 6,024 17,873.56 2.23%
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炭黑 28,515 17,834.73 2.22%
合计 - - 308,035.97 38.36%
注:以上仅列示主要采购内容,其中向青岛雅凯橡胶有限公司、凯丰投资有限公司、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供应商采购内容还有少量助剂、合成橡胶;向锦湖石油化
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供应商采购内容还有少量助剂。
公司报告期内的前10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青岛雅凯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15日,主要从事化工、橡
胶、塑料原料及其制品的批发、零售和贸易,年橡胶销售量稳居山东省前列,其
全资子公司青岛雅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亦为公司供应商。凯丰投资有限公司
(KAIFE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成立于2008年3月25日,
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托托拉岛,主要从事橡胶贸易。该等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均为自然人赵立新。
(2)SRI TRANG INTERNATIONAL PTE. LTD.:诗董国际成立于2002年,
总部设在新加坡,主要从事东南亚橡胶贸易,其控股股东Sri Trang Agro-Industry
Plc系泰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TA)为泰国天然橡胶领域中最大的生产商和出
口商之一。
(3)LANXESS PTE, LTD.:成立于2008年3月14日,注册地新加坡,主要
从事化学品贸易。朗盛集团是一家经营特殊化学品的德国上市公司,总部及主要
业务运营位于科隆。作为全球领先的特殊化学品供应商,在大中华区拥有多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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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基地。
(4)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0日,美国卡博特
公司亚太地区总部机构,作为一家专业生产特殊化工产品和特种化工材料的全球
性跨国公司,炭黑总产量的位居世界领先。
(5)锦湖石油化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9日,主要从
事塑料材料及其制品(天然橡胶除外)销售贸易业务,其间接控股股东锦湖石油
化学株式会社(KKPC)系大型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等化工产品制造商,实际控
制人锦湖韩亚集团系韩国十大企业集团之一。
(6)LG CHEM., LTD.:LG化学成立于2001年4月3日系韩国LG集团旗下最
大的产业材料事业部,并于2004年11月1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设立外国法人独
资企业乐金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7)普惠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PMB INTERNATIONAL TRADING
(HK) LIMITED):成立于2011年1月27日,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自然人杨贵
雨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9日,主要从事
生产、销售橡胶加用钢帘线和钢丝产品。贝卡尔特集团系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大型
跨国公司,在钢丝制品、钢帘线制品、先进材料和镀膜技术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方面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9)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002068):成立于2001年7
月12日,主要生产各类炭黑产品及其尾气,炭黑产品畅销全国橡胶轮胎企业,并
远销国外。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国内同行业之首,世界炭黑行业前列。控股股东
为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青岛世平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更名为青岛华信中胶基地有
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1日,主要从事国际贸易与投资业务,与马来西亚、
泰国、印尼等主要橡胶供应商有着直接、稳定、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11)JADE SACHS INT’L TRADING CO., LTD(嘉盛国际贸易):成立于
2011年11月16日,总部设在马绍尔群岛,主要从事橡胶国际贸易业务,其控股股
东为自然人申雨。
(12)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000926):成立于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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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主要从事子午轮胎钢帘线、镀锌钢丝、回火胎圈钢丝等系列金属制品的
生产销售、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福星”牌钢丝、钢帘线被评为年度中国橡
胶工业协会推荐品牌产品,主要股东为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810):成立于1992年12月
9日,主要从事尼龙66浸胶帘子布及尼龙66工业丝的生产和销售,行业地位突出。
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500):成立于1998
年12月14日,主要在化工品物流、橡胶、农化、化工品分销、精细化工、冶金能
源等领域从事物流、分销、实业投资、贸易等国际化经营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15)山东俱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王
希安及其女儿王晓燕合计持有俱进化工100%的股权,主要从事炭黑、橡胶增强
剂生产销售业务。招远市聚力橡胶材料有限公司:前身招远市玲珑橡胶助剂总厂
成立于1996年12月6日,系位于招远市玲珑镇虎王村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从
事炭黑、橡胶助剂的生产销售,2013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完成后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王晓燕,持有其100%的股权。故此后的供应商统计时予以合并计算。
(16)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27日,主要从事子
午线轮胎用钢帘线、胎圈钢丝、高压胶管钢丝等橡胶骨架材料和精密切割钢丝等
的生产和销售,钢帘线销量在中国市场居于龙头地位。
(17)张家港市骏马钢帘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2日,主要从事钢
丝、钢丝帘线、钢丝绳的生产和销售,行业地位突出。
(18)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2442):成立于2004年8月
4日,主要从事炭黑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规模、盈利能力和生产工艺方面均处于
国内炭黑行业领先水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江山。
公司报告期前十名供应商变动的主要原因为:① 因供应商不同年度采购额
而变动产生的排名差异,相比报告期期初合作情况,未有属于新增加合作的供应
商;② 近年来,橡胶、钢丝帘线、炭黑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尤其是
橡胶价格下滑幅度较大,各原材料相同采购量对应的采购额变动幅度差异较大;
③ 公司在保持主要供应商总体稳定,原材料品质相近的前提下(如天然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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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橡胶主要供应商的品质差异较小),亦会通过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控制采
购成本;④ 近年来,公司坚持产品研发高标准投入,所产轮胎品质不断提升,
高性能子午胎产销占比稳步增加,这对所需原材料(如炭黑、钢丝帘线及部分品
类合成橡胶等)的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对于能满足提供更高品质要求的
供应商,采购份额提升较快。综上,虽然公司报告期前十名供应商有所变化,但
不同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仍然保持稳定且多为各自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公司已与
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原材料均为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向单个供
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与主要供
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有利于保障主要原材料的足额、高品质、及时供应,有
利于增强议价能力,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报告期前十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
应商中均无权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公司前十名供应商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制
度和环境保护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
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1、公司报告期内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安全生产 1,283.71 1,364.64 1,325.08
环境保护 1,211.53 1,379.34 1,403.64
合计 2,495.24 2,743.98 2,728.72
2、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安全风险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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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制订了各类设备的操作、检修、维护保养规
程,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设备操作培训,积极引进先
进工艺、设备,做好劳动保护,坚持安全监测、监控。
招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公司及玲珑机电自成立以
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武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德州玲珑报告期内切实履
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较大
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柳州市柳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广西玲珑自成立
以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但公司子公司泰国玲珑 2015 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2 月 1 日,子公司泰国玲珑因厂区内发生火灾导致部分存货、房屋
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考虑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后,本次事故
的净损失为人民币 7,410.02 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
重要事项”之“七、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泰国春武里府思拉差县BOWIN警察局提供的案件调查报告及相关结案
材料,本次火灾原因推理为:因某种火花引起,或是某种可燃物引起,或是起火
点位置积累高温引起;本次事故无人员伤亡,外部人员或是周边范围内的财务未
遭受损失;本次事故为不可抗拒力因素,非故意行为的刑事案件。
事故发生后,公司迅速开展后续各项整改工作,顺利通过泰国工业园区管
理局、勘查局等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验收,并已恢复生产。受火灾影响,泰国
玲珑停产12天。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公司自上而下组织进行防火培训;修订并下发了安全防
范条例,严控携带烟火、塑料袋等易燃物品进厂;实施驻外机构例行检查制度,
每月或每季度,总部安排人员到驻外机构现场检查安全环保情况,并计入部门考
核。
3、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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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概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生产过程中,公司将固体废物集中存放、妥
善处理,严格控制废水排放,对噪音污染源采取严格的隔音、隔离措施,生产
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的环境保护管理经营体系,为环境保
护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并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
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2)环境保护部开展上市环保核查情况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
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公司属于化工行业中的轮胎
制造业,属于重污染行业,需进行上市环保核查。2011年6月23日,山东省环境
保护厅出具《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意见》(鲁环
[2011]403号),原则同意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期间,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发展壮大。其
中子公司广西玲珑拟于广西柳州新建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目前广西玲珑处于建
设期,尚未投产)。故涉及跨省从事化工行业的生产经营,依照原上市环保核查
相关规定需要获得环境保护部的上市环保核查意见。故发行人据此履行了相关
程序,主要过程如下:
经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进行上市环保核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广西壮族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于2014年1月和3月完成各自核查工作,并将初审意见报
送至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公司向环境保护部报送《关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上市环保核查的申请》(轮胎字﹝2014﹞13号),申请上市环保核查。
2014年4月,环境保护部召开了评审会,随后下发《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环保问题的函》。
公司针对该函中提出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或回复说明,并在要求期限
内整改完成。随后,公司于2014年7月上报《关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问题的复函》(轮胎字[2014]21号)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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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申请报告》。
(3)环境保护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情况
2014年10月1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
通知》(环发﹝2014﹞149号),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家环境保护部停止受
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国家环境保护部已印发的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文
件予以废止,其他文件中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要求不再执行;地方各级环保部
门亦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工作。
2014年10月2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就此向发行人下发《关于山东玲珑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申请的复函》(环办函﹝2014﹞1350号),发行人上
市环保核查工作停止开展。
(4)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基于公司主营业务特点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别,保荐机构及
发行人律师通过实地查看、访谈、查阅设备购置单据、查阅污染物处置协议与
费用支出凭证、审阅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出具承诺函等方式对公司环
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建、拟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发行人主要环保设施及设备
运转正常,生产经营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
准,排放总量符合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要求;发行人对一般固体废
物进行了合理处置,并已委托具备必要资质的机构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发行人
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成新率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注) 15,265.24 / / - 15,265.24
房屋、建筑物 288,456.49 40,207.08 86.06% - 248,249.41
机器设备 835,454.03 255,639.07 69.40% 312.57 579,5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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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 67,475.53 46,270.38 31.43% - 21,205.16
运输工具 5,237.00 2,395.99 54.25% - 2,841.01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12,298.75 5,513.27 55.17% - 6,785.48
合计 1,224,187.05 350,025.79 71.41% 312.57 873,848.69
注:泰国玲珑于 2013 年购入三宗无限定使用寿命的土地,在持有期间内未进行摊销。
1、土地
截至报告期末,泰国玲珑持有如下《土地权利契据》,该等土地权利无限定
使用寿命,具体包括:第 173713 号《土地权利契据》,该契据项下土地面积为
306 莱 1 颜 28 平方佤(即 1,960,112 平方米);第 156491 号及第 179889 号《土
地权利契据》,该等契据项下土地面积共计 27 莱 84 平方佤(即 173,136 平方米);
第 102719 号《土地权利契据》,该等契据项下土地面积共计 11 莱(即 17,600 平
方米)。其中,第 173713 号与第 156491 号《土地权利契据》项下土地已抵押给
KASIKORN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 以担保泰国玲珑对该银行的债务。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具体如下:
他项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用途 座落 建筑面积(㎡)
权利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罗峰路西 38 号工业用
1 玲珑轮胎 3,754.84 无
96110017933 号 用房 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罗峰路西 35、36、37
2 玲珑轮胎 16,179.90 无
96110017932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33 号、
3 玲珑轮胎 24,294.04 无
96110017931 号 用房 34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31 号工
4 玲珑轮胎 4,618.00 无
96110017928 号 用房 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罗峰办事处南炉村 32
5 玲珑轮胎 986.71 无
96110017922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26 号工
6 玲珑轮胎 930.86 无
76130017879 号 用房 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30 号工
7 玲珑轮胎 750.84 无
76130017878 号 用房 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27、28
8 玲珑轮胎 3,847.76 无
76130017877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14、15
9 玲珑轮胎 849.84 无
76130017874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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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用途 座落 建筑面积(㎡)
权利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11、12、
10 玲珑轮胎 1,106.87 无
76130017873 号 用房 13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19、20
11 玲珑轮胎 10,635.89 无
76130017872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16、17、
12 玲珑轮胎 769.77 无
76130017871 号 用房 18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9、10 号
13 玲珑轮胎 261.51 无
76130017870 号 用房 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6、7、8
14 玲珑轮胎 5,091.07 无
76130017869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4、5 号
15 玲珑轮胎 4,134.75 无
76130017868 号 用房 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1、2、3
16 玲珑轮胎 9,190.54 无
76130017867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24、25
17 玲珑轮胎 1,575.02 无
76130017866 号 用房 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170 号 21、22、
18 玲珑轮胎 3,747.41 无
76130017865 号 用房 23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泉山路 41 号 40、41、
19 玲珑轮胎 8,124.36 无
76110022082 号 用房 42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泉山路 41 号 43、44、
20 玲珑轮胎 9,574.60 无
76110022080 号 用房 45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泉山路 41 号 46、47、
21 玲珑轮胎 4,907.50 无
76110022079 号 用房 48 号工业用房
温泉街道 办事处芮里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22 玲珑轮胎 村东 50 号、51 号工业 33,795.21 抵押
第 96430020282 号 用房
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街道 办事处芮里
23 玲珑轮胎 6,649.56 抵押
第 96430020280 号 用房 村东 41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24 玲珑轮胎 6,339.91 无
第 96410017956 号 用房 44、45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25 玲珑轮胎 9,006.22 无
第 96410017955 号 用房 53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26 玲珑轮胎 1,856.25 无
第 96410017954 号 用房 55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27 玲珑轮胎 埠后东路芮里村 46 号 20,286.00 无
第 96410017953 号 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埠后东路芮里村 47、
28 玲珑轮胎 46,206.28 无
第 96410017952 号 用房 48、49 号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街道 办事处芮里
29 玲珑轮胎 11,485.98 抵押
第 96410017930 号 用房 村 43 号工业用房
1-1-20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他项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用途 座落 建筑面积(㎡)
权利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30 玲珑轮胎 2,705.77 无
第 76440017912 号 用房 33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处芮里村 30
31 玲珑轮胎 74,931.97 无
第 76440017911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32 玲珑轮胎 166,073.81 抵押
第 0002055 号 用房 13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33 玲珑轮胎 90,458.54 抵押
第 76430017968 号 用房 22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处芮里村南 1
34 玲珑轮胎 6,870.63 无
第 76430017910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处芮里村南 2
35 玲珑轮胎 7,842.50 无
第 76430017909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36 玲珑轮胎 13,301.98 无
第 76430017908 号 用房 26、27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埠后东路芮里村 20 号
37 玲珑轮胎 14,601.50 无
第 76430017906 号 用房 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38 玲珑轮胎 2,251.84 无
第 76430017903 号 用房 35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39 玲珑轮胎 3,875.39 无
第 76430017888 号 用房 29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0 玲珑轮胎 8,147.43 无
第 76430017887 号 用房 32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1 玲珑轮胎 22,898.82 无
第 76430017886 号 用房 21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2 玲珑轮胎 27,044.38 抵押
第 76430017885 号 用房 36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3 玲珑轮胎 4,404.73 无
第 76430017884 号 用房 34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处芮里村南 3
44 玲珑轮胎 54,601.62 无
第 76430017883 号 用房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集体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5 玲珑轮胎 7,151.27 无
第 76430017882 号 宿舍 28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6 玲珑轮胎 17,831.66 抵押
第 76430017881 号 用房 31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7 玲珑轮胎 11,935.09 无
第 76430017880 号 用房 19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8 玲珑轮胎 4,994.07 无
第 76430017876 号 用房 11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芮里村南
49 玲珑轮胎 1,990.13 无
第 76430017875 号 用房 12 号工业用房
1-1-21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他项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用途 座落 建筑面积(㎡)
权利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玲珑镇寨子村 3 号工业
50 玲珑轮胎 14,183.10 无
第 76420019839 号 用房 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51 玲珑轮胎 玲珑镇张格庄村 2,546.69 无
第 76420019838 号 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玲珑镇寨子村 17、18、
52 玲珑轮胎 554.58 无
第 76410022083 号 用房 19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张格庄村
53 玲珑轮胎 95.57 无
第 76410022081 号 用房 南 24、25 号工业用房
温泉办事 处张格庄村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54 玲珑轮胎 南 6、7、23 号工业用 3,309.50 无
第 76410022075 号 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办事 处张格庄村
55 玲珑轮胎 1,183.22 无
第 76410022172 号 用房 南 26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街道 办事处芮里
56 玲珑轮胎 6,961.41 无
第 96430020281 号 用房 村东 42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开发区字 工业 温泉街道 办事处芮里
57 玲珑轮胎 49,198.04 抵押
第 96430020283 号 用房 村东 52 号工业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58 玲珑机电 金城路 33 号 3 号房 5,900.18 无
0004868 号 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59 玲珑机电 金城路 33 号 2 号房 2,194.10 无
0004869 号 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西,南外环路北
60 玲珑机电 3,495.26 无
0004863 号 用房 工业用房 17 号楼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西,南外环路北
61 玲珑机电 1,767.02 无
0004864 号 用房 工业用房 16 号楼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62 玲珑机电 金城路 33 号 4 号房 252.67 无
0004865 号 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63 玲珑机电 金城路 33 号 5 号房 325.46 无
0004866 号 用房
招房权证罗峰字第 工业
64 玲珑机电 金城路 33 号 1 号房 2,194.10 无
0004867 号 用房
招房产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西,南外环路北
65 玲珑机电 14,293.40 无
06120022329 号 用房 11 号工业用房
招房产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 33 号 12 号工业
66 玲珑机电 8,820.60 无
06120022330 号 用房 用房
招房产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以西,郭家埠村 10,328.52
67 玲珑机电 无
06120022331 号 用房 北 13 号 14 号工业用房 7,059.52
招房产证罗峰字第 工业 金城路西 15 号工业用
68 玲珑机电 2,249.03 无
06120022332 号 用房 房
69 武字第 21520 号 德州玲珑 车间 振华街北德商路东 17,621.95 无
70 武字第 21521 号 德州玲珑 车间 振华街北德商路东 12,632.07 无
1-1-21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他项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用途 座落 建筑面积(㎡)
权利
71 武字第 21523 号 德州玲珑 车间 振华街北德商路东 6,343.22 无
72 武字第 21524 号 德州玲珑 车间 振华街北德商路东 17,469.67 无
3、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密炼机、挤出机、裁断机、成型机、硫化机等,部分
设备从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引进,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生产设备
的其他情况请参见本节“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使用状况良好,具体如下: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65 寸液压硫化机 130 24,743.56 21,017.84 84.94%
48 寸液压硫化机 63 13,858.84 13,568.25 97.90%
1218 成型机 24 11,906.04 11,668.21 98.00%
全钢三鼓成型机 22 10,181.79 8,684.77 85.30%
48 寸液压硫化机 42 8,958.61 8,741.29 97.57%
一次法成型机 6 8,339.11 8,077.76 96.87%
370 密炼机 14 7,554.66 4,627.67 61.26%
48 寸液压硫化机 34 6,709.23 6,134.05 91.43%
15 度钢丝裁断机 4 6,026.10 5,296.50 87.89%
钢丝帘布裁断机 19 5,912.60 5,796.25 98.03%
48 寸液压硫化机 26 5,555.27 5,448.19 98.07%
52 寸液压硫化机 21 4,838.28 4,748.40 98.14%
一次法成型机 5 4,677.40 4,570.08 97.71%
660 压片机 43 4,663.65 2,919.71 62.61%
复合挤出生产线 4 4,536.76 3,881.69 85.56%
一次法成型机 3 4,319.37 3,995.42 92.50%
一次法成型机 3 4,319.37 3,995.42 92.50%
270 密炼机 12 4,119.46 2,694.74 65.41%
48 寸液压硫化机 18 4,024.35 3,279.84 81.50%
一次法成型机 3 3,857.45 3,143.84 81.50%
轮胎动平衡试验机 6 3,822.40 2,416.78 63.23%
370 密炼机 17 3,815.85 3,766.69 98.71%
48 寸液压硫化机 15 3,764.46 3,068.05 81.50%
1-1-21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一次法成型机 3 3,757.45 3,056.39 81.34%
1218 成型机 9 3,645.16 3,369.28 92.43%
52 寸液压硫化机 17 3,489.09 3,256.67 93.34%
90 度和 15 度裁断机 2 3,276.80 2,080.79 63.50%
成品轮胎检测输送线 2 3,272.44 2,910.81 88.95%
52 寸液压硫化机 15 3,243.59 3,016.53 93.00%
48 寸液压硫化机 14 3,201.73 2,705.45 84.50%
52 寸液压硫化机 15 3,096.15 2,817.50 91.00%
一次法成型机 3 3,035.01 2,637.52 86.90%
一次法成型机 2 2,985.23 2,701.66 90.50%
48 寸液压硫化机 15 2,974.87 2,692.25 90.50%
纤维压延机 1 2,907.65 1,599.22 55.00%
48 寸液压硫化机 12 2,896.40 2,389.53 82.50%
90 度钢丝裁断机 4 2,846.34 2,471.78 86.84%
一次法成型机 1 2,802.14 1,919.49 68.50%
钢丝帘布裁断机 1 2,682.81 1,784.10 66.50%
成品轮胎检测输送线 3 2,663.52 1,548.16 58.12%
全钢三鼓成型机 4 2,618.88 864.21 33.00%
48 寸液压硫化机 11 2,519.36 2,116.26 84.00%
一次法成型机 2 2,461.92 2,043.40 83.00%
全钢三鼓成型机 4 2,451.28 1,519.78 62.00%
挤出机 3 2,403.32 2,377.17 98.91%
轮胎均匀性试验机 5 2,395.17 2,126.10 88.77%
370 密炼机 5 2,379.04 2,063.86 86.75%
全钢三鼓成型机 4 2,338.46 1,531.71 65.50%
纤维压延机 1 2,311.99 2,231.07 96.50%
一次法成型机 2 2,238.97 1,884.37 84.16%
全钢三鼓成型机 3 2,214.10 874.59 39.50%
一次法成型机 2 2,195.42 1,844.15 84.00%
一次法成型机 2 2,195.42 1,800.24 82.00%
48 寸液压硫化机 9 2,180.08 1,820.37 83.50%
15 度钢丝裁断机 1 2,140.72 1,177.41 55.00%
48 寸液压硫化机 9 2,126.02 1,764.60 83.00%
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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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钢丝帘布裁断机 1 2,108.04 1,444.02 68.50%
钢丝帘布裁断机 1 2,108.04 1,444.02 68.50%
均匀性试验机 4 2,090.16 2,017.07 96.50%
轮胎动平衡试验机 8 2,089.93 1,839.98 88.04%
一次法成型机 2 2,079.84 1,830.25 88.00%
钢丝帘布裁断机 1 2,026.18 1,347.40 66.50%
轮胎动平衡试验机 4 2,024.13 1,265.10 62.50%
(二)无形资产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价 累积摊销 减值准备 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55,918.69 5,941.74 - 49,976.95
软件 4,684.42 1,919.02 - 2,765.40
合计 60,603.10 7,860.75 - 52,742.35
1、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及主要境外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号 分类号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1 11153155 12 2013.11.21-2023.11.20 申请
2 11153099 12 2014.01.07-2024.01.06 申请
3 11152988 12 2014.01.07-2024.01.06 申请
4 9956222 12 2012.11.14-2022.11.13 申请
5 9956221 12 2012.11.14-2022.11.13 申请
6 8704592 12 2013.09.07-2023.09.06 申请
7 1257638 12 2009.03.21-2019.03.20 受让
8 1442355 12 2010.09.07-2020.09.06 受让
9 3313422 12 2013.09.07-2023.09.06 受让
1-1-21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号 分类号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10 3313423 12 2013.11.28-2023.11.27 受让
11 3313424 12 2013.11.28-2023.11.27 受让
12 3331304 12 2013.09.14-2023.09.13 受让
13 4883851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14 4884073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15 4884074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16 4884075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17 4884076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18 4884077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19 4884078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20 4884082 12 2008.08.28-2018.08.27 受让
21 5041267 12 2008.11.28-2018.11.27 受让
22 5041268 12 2008.11.28-2018.11.27 受让
23 5041270 12 2008.11.28-2018.11.27 受让
24 5041271 12 2008.11.28-2018.11.27 受让
25 5041272 12 2008.11.28-2018.11.27 受让
26 5439377 12 2009.11.21-2019.11.20 受让
27 5603057 12 2009.07.07-2019.07.06 受让
28 6325955 12 2010.02.21-2020.02.20 受让
29 6325956 12 2010.02.21-2020.02.20 受让
30 6325957 12 2010.02.21-2020.02.20 受让
1-1-21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号 分类号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31 6772284 12 2010.04.14-2020.04.13 受让
32 6824752 12 2010.04.14-2020.04.13 受让
33 6857644 12 2010.05.07-2020.05.06 受让
34 7290725 12 2010.08.14-2020.08.13 受让
35 7632530 12 2010.11.21-2020.11.20 受让
36 6721495 12 2012.01.07-2022.01.06 申请
37 13000175 12 2014.12.14-2024.12.13 申请
38 12999936 12 2014.12.14-2024.12.13 申请
39 12999842 12 2014.12.14-2024.12.13 申请
40 7966961 12 2011.02.28-2021.02.27 申请
41 7382380 7 2010.08.21-2020.08.20 申请
42 7382357 9 2010.12.14-2020.12.13 申请
43 6585474 7 2011.09.21.2021.09.20 申请
44 1432508 9 2010.08.14-2020.08.13 受让
45 1042756 12 2007.06.28-2017.06.27 受让
46 3561548 12 2015.03.28-2025.03.27 受让
47 3561549 12 2015.03.28-2025.03.27 受让
48 3561550 12 2015.05.14-2015.05.13 受让
49 981528 12 2008.08.26-2018.08.25 受让
50 979819 12 2008.08.26-2018.08.25 受让
51 975650 12 2008.08.26-2018.08.25 受让
1-1-21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号 分类号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52 985028 12 2008.11.04-2018.11.3 受让
53 981441 12 2008.08.22-2018.08.21 受让
54 1015573 12 2009.09.08-2019.09.07 受让
55 1042694 12 2010.05.10-2020.05.09 受让
56 ROADONE 3163195 12 2011.10.24-2021.10.23 受让
57 EVENT 12 2010.04.26-2020.04.25 受让
58 3843686 12 2010.07.09-2020.07.08 受让
59 10.096311 12 2010.04.09-2020.04.08 受让
ATLAS TIRES
60 RIDE.WINGS 12 2014.12.29-2024.12.28 申请
61 1560424 12 2014.08.16-2024.08.15 申请
62 18403 12 2010.07.27-2020.07.26 申请
63 PROVIDER 3977440 12 2010.10.28-2020.10.27 受让
64 830733 12 2004.7.26-2024.7.26 受让
65 2527224 12 2009.9.29-2019.9.28 受让
66 813633 12 2010.4.8-2020.4.7 受让
注 1:公司拥有的上述第 49-66 项商标系在境外注册的商标;
注 2:上述商标的权利人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受让方式取得的商标主要受让自玲珑集
团;
注 3:“玲珑及图”(1257638)被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399 项、境外专利 1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74 项,其余为外观设计专利。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关系较为
密切的专利列示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至
1 ZL200510042223.5 发明 低断面微型强载子午胎制造方法 2009.07.22 2025.03.19
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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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至
一种阶梯式花纹沟曲纹载重斜交轮
2 ZL200810013994.5 发明 2011.01.05 2028.01.29

3 ZL201110293479.9 发明 塑料纸剥离装置 2015.02.04 2031.10.07
4 ZL201310466329.2 发明 胶片取样装置 2015.08.26 2033.10.08
5 ZL201110366856.7 发明 一种压接头的设备 2015.09.30 2031.11.17
具有复合结构胎面的轮胎及其制造
6 ZL201210343442.7 发明 2016.01.20 2032.09.16
方法
采用集成橡胶加工轮胎胎面胶的胶
7 ZL201210291833.9 发明 2016.01.06 2032.08.15
料及其混炼方法和应用
8 ZL201210291865.9 发明 工程胎的全合成橡胶胎面胶料 2016.01.20 2032.08.15
9 ZL201520093638.4 实用新型 轮胎胎胚运输车 2015.06.24 2025.02.09
一种供变压器线圈退出绕线模的线
10 ZL201420808011.8 实用新型 2015.04.29 2024.12.18
圈脱模装置
一种上进上出线的低压抽出式成套
11 ZL201420807949.8 实用新型 2015.04.29 2024.12.18
开关柜
用于轮胎模具钢片加工铜电极的夹
12 ZL201420807971.2 实用新型 2015.05.06 2024.12.18

用于加工轮胎模具花纹块空刀的夹
13 ZL201420807963.8 实用新型 2015.05.13 2024.12.18

14 ZL201420807962.3 实用新型 卸刀扳手 2015.06.03 2024.12.18
15 ZL201420190653.6 实用新型 内胎硫化充气装置 2014.10.08 2024.04.18
16 ZL201520110320.2 实用新型 一种四立柱硫化机机械手 2015.07.01 2025.02.14
17 ZL201520137777.2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轮胎裁切装置 2015.07.08 2025.03.10
18 ZL201520389643.X 实用新型 装胎机械手对中检测装置 2015.12.09 2025.06.08
19 ZL201520544981.6 实用新型 一种轮胎三角胶芯 2015.11.11 2025.07.23
20 ZL201520544985.4 实用新型 一种轮胎带束层结构 2015.12.09 2025.07.23
21 ZL201520358917.9 实用新型 尾撑摆臂机构 2015.09.16 2025.05.28
22 ZL201520567834.0 实用新型 轮胎定型后充气控制装置 2015.11.11 2025.07.30
一种液压硫化机下开式活络模向心
23 ZL201520567950.2 实用新型 2015.11.11 2025.07.30
机构
24 ZL201520537840.1 实用新型 一种轮胎后充气定型装置 2015.11.18 2025.07.22
25 ZL201520599668.2 实用新型 一种胎侧横向裁断装置 2015.11.25 2025.08.10
26 ZL201520537787.5 实用新型 一种轮胎内胎自动定型装置 2015.12.09 2025.07.22
27 ZL201520923570.8 实用新型 压辊控制系统 2016.03.16 2025.11.18
28 ZL201520909091.0 实用新型 铁心夹件定位工装 2016.03.02 2025.11.15
29 ZL201420550009.5 实用新型 一种钢片横向气孔加工装置 2014.12.31 2024.09.22
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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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至
半钢子午线轮胎一次法成型机同步
30 ZL201420467172.5 实用新型 2014.12.10 2024.08.18
带涨紧装置
半钢子午线轮胎一次法成型机胎体
31 ZL201420467175.9 实用新型 2014.12.31 2024.08.18
鼓分合过载保护装置
一种半钢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导开小
32 ZL201420465526.2 实用新型 2014.12.10 2024.08.17

用于轮胎生产中接头部位的自动压
33 ZL201520799075.0 实用新型 2016.02.10 2025.10.15
合装置
34 ZL201520759466.X 实用新型 一种轮胎胎圈结构 2016.03.02 2025.09.28
35 ZL201520759974.8 实用新型 一种子午线轮胎胎圈 2016.03.02 2025.09.28
36 ZL201430038107.6 外观设计 轮胎 2013.06.11 2023.05.03
37 ZL201430038107.6 外观设计 轮胎 2014.06.18 2024.02.27
38 ZL201430038022.8 外观设计 轮胎 2014.06.18 2024.02.27
39 ZL201430038094.2 外观设计 轮胎 2014.06.18 2024.02.27
40 ZL201430296653.X 外观设计 轮胎(六十一) 2014.11.19 2024.08.19
41 ZL201430297909.9 外观设计 轮胎(六十二) 2014.12.31 2024.08.20
42 ZL201430297888.0 外观设计 轮胎(六十三) 2014.12.31 2024.08.20
43 ZL201430297868.3 外观设计 轮胎(六十四) 2014.12.31 2024.08.20
44 ZL201430295262.6 外观设计 轮胎(SY61) 2014.12.31 2024.08.18
45 ZL201430294987.3 外观设计 轮胎(SY63) 2014.12.31 2024.08.18
46 ZL201430295322.4 外观设计 轮胎(SY64) 2014.12.31 2024.08.18
47 ZL201430295321.X 外观设计 轮胎(SY65) 2014.12.31 2024.08.18
48 ZL201430295320.5 外观设计 轮胎(SY66) 2014.12.31 2024.08.18
49 ZL201430300489.5 外观设计 轮胎(SY68) 2014.12.31 2024.08.21
50 ZL201430295258.X 外观设计 轮胎(SY25) 2014.12.31 2024.08.18
51 ZL201430295187.3 外观设计 轮胎(SY28) 2014.12.31 2024.08.18
52 ZL201430295026.4 外观设计 轮胎(SY26) 2015.03.18 2024.08.18
53 ZL201430295821.3 外观设计 轮胎(五十九) 2015.03.18 2024.08.19
54 ZL201430295820.9 外观设计 轮胎(五十八) 2015.03.18 2024.08.19
55 ZL201430299747.2 外观设计 轮胎(SY72) 2015.04.08 2024.08.20
56 ZL201430299409.9 外观设计 轮胎(SY71) 2015.04.08 2024.08.20
57 ZL201430299182.8 外观设计 轮胎(SY70) 2015.04.08 2024.08.20
58 ZL201430299589.0 外观设计 轮胎(SY73) 2015.04.08 2024.08.20
59 ZL201430299629.1 外观设计 轮胎(SY74) 2015.04.08 2024.08.20
60 ZL201430380204.3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3.25 2024.10.09
61 ZL201430380332.8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3.25 2024.10.09
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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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至
62 ZL201430380125.2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3.25 2024.10.09
63 ZL201430300538.5 外观设计 轮胎(SY69) 2015.03.11 2024.08.21
64 ZL201430300488.0 外观设计 轮胎(SY67) 2015.03.11 2024.08.21
65 ZL201430296690.0 外观设计 轮胎(六十) 2015.02.25 2024.08.19
66 ZL201430295325.8 外观设计 轮胎(SY62) 2015.02.18 2024.08.18
67 ZL201530071268.X 外观设计 轮胎(GY4) 2015.06.03 2025.03.23
68 ZL201530071289.1 外观设计 轮胎(GY1) 2015.06.03 2025.03.23
69 ZL201430380096.X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5.06 2024.10.09
70 ZL201430380097.4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5.06 2024.10.09
71 ZL201430380015.6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6.10 2024.10.09
72 ZL201530071417.2 外观设计 轮胎(GY3) 2015.06.03 2025.03.23
73 ZL201430300538.5 外观设计 轮胎(SY69) 2015.03.11 2024.08.21
74 ZL201430300488.0 外观设计 轮胎(SY67) 2015.03.11 2024.08.21
75 ZL201430296690.0 外观设计 轮胎(六十) 2015.02.25 2024.08.19
76 ZL201430295325.8 外观设计 轮胎(SY62) 2015.02.18 2024.08.18
77 ZL201530071268.X 外观设计 轮胎(GY4) 2015.06.03 2025.03.23
78 ZL201530071289.1 外观设计 轮胎(GY1) 2015.06.03 2025.03.23
79 ZL201430380096.X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5.06 2024.10.09
80 ZL201430380097.4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5.06 2024.10.09
81 ZL201430380015.6 外观设计 轮胎 2015.06.10 2024.10.09
82 ZL201530071417.2 外观设计 轮胎(GY3) 2015.06.03 2025.03.23
83 ZL201530200071.1 外观设计 轮胎(FUTURUM HP) 2015.10.07 2025.06.16
84 ZL201530199869.9 外观设计 轮胎(DO986) 2015.10.07 2025.06.16
85 ZL201530199953.0 外观设计 轮胎(AU601) 2015.10.07 2025.06.16
86 ZL201530200030.2 外观设计 轮胎(FUTURUM GP) 2015.10.07 2025.06.16
87 ZL201530199784.0 外观设计 轮胎(DL178) 2015.10.07 2025.06.16
88 ZL201530199775.1 外观设计 轮胎(DR971) 2015.10.07 2025.06.16
89 ZL201530199771.3 外观设计 轮胎(DR988) 2015.10.07 2025.06.16
90 ZL201530199696.0 外观设计 轮胎(TL863) 2015.10.07 2025.06.16
91 ZL201530236196.X 外观设计 轮胎(DL176) 2015.11.04 2025.07.05
92 ZL201530200029.X 外观设计 轮胎(LIMUS) 2015.10.07 2025.06.16
93 ZL201530199951.1 外观设计 轮胎(TL869) 2015.10.07 2025.06.16
94 ZL201530200120.1 外观设计 轮胎(LR451) 2015.10.14 2025.06.16
95 ZL201530200077.9 外观设计 轮胎(DR629) 2015.10.14 2025.06.16
96 ZL201530200084.9 外观设计 轮胎(ECOTREK) 2015.10.14 2025.06.16
97 ZL201530200070.7 外观设计 轮胎(HT1) 2015.10.14 2025.06.16
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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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至
98 ZL201530200028.5 外观设计 轮胎(LMS401) 2015.11.04 2025.06.16
99 ZL201520387268.5 外观设计 一种高压断路器及高压中置柜 2015.09.02 2025.06.07
100 ZL201520344970.3 外观设计 成型机传递环 2015.09.16 2025.05.25
101 ZL201520345251.3 外观设计 手动倒角装置 2015.09.16 2025.05.25
102 ZL201520411403.5 外观设计 一种三相电力变压器 2015.09.16 2025.06.15
103 ZL201520349238.5 外观设计 半钢子午线轮胎胎筒成型鼓 2015.09.16 2025.05.26
104 ZL201520349219.2 外观设计 保护装置 2015.09.23 2025.05.26
105 ZL201520475422.4 外观设计 一种变压器及变压器铁芯 2015.10.07 2025.07.05
106 ZL201520345228.4 外观设计 一种钢管自动液压折弯装置 2015.10.07 2025.05.25
107 ZL201420489654.0 外观设计 高压分接保护盒 2015.01.28 2024.08.27
108 ZL201420489621.6 外观设计 HF 后充气卡盘连接装置 2015.01.28 2024.08.27
109 ZL201420562984.8 外观设计 一种配电变压器低压引线引出结构 2015.01.14 2024.09.27
110 ZL201520567734.8 外观设计 液压硫化机控制系统 2015.11.11 2025.07.30
111 ZL201520588386.2 外观设计 一种胎胚输送装置 2015.11.18 2025.08.06
112 ZL201520578632.6 外观设计 一种成型机传递环 2015.11.25 2025.08.04
113 ZL201520602463.5 外观设计 一种刀具夹具及电火花加工设备 2015.11.25 2025.08.11
114 ZL201520537956.5 外观设计 风力发电用箱式变电站油箱 2015.12.02 2025.07.22
115 ZL201520632256.4 外观设计 一种 T 形块的加工夹具 2015.12.02 2025.08.20
116 ZL201420489677.1 外观设计 组合式后压辊滚压机构 2015.02.04 2024.08.27
117 ZL201430152372.7 外观设计 轮胎(SY57) 2014.09.17 2024.05.26
118 ZL201430152375.0 外观设计 轮胎(SY56) 2014.09.17 2024.05.26
119 ZL201430152383.5 外观设计 轮胎(SY52) 2014.09.17 2024.05.26
120 ZL201430152385.4 外观设计 轮胎(SY54) 2014.09.17 2024.05.26
121 ZL201430152432.5 外观设计 轮胎(SY50) 2014.09.17 2024.05.26
122 ZL201430152463.0 外观设计 轮胎(SY58) 2014.09.17 2024.05.26
123 ZL201430152471.5 外观设计 轮胎(SY51) 2014.09.17 2024.05.26
124 ZL201430059218.5 外观设计 轮胎(SY53) 2014.09.17 2024.03.20
125 ZL201430017283.1 外观设计 轮胎(SY46) 2014.06.25 2024.01.21
126 ZL201430017285.0 外观设计 轮胎(SY43) 2014.06.25 2024.01.21
127 ZL201430017294.X 外观设计 轮胎(SY44) 2014.06.25 2024.01.21
注1:上表所列示专利的权利人为玲珑轮胎或其子公司;
注2:上述专利中第2项系公司无偿受让自玲珑集团,其余均为自主申请取得。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具体如下:
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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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他项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座落 面积(㎡) 终止日期
号 方式 权利
1 招国用(2010)2171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308 2050.08.10 转让 无
2 招国用(2010)2172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老罗峰路西 31,798 2049.12.14 转让 无
3 招国用(2010)2173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泉山路 41 号 21,942 2050.08.10 转让 无
4 招国用(2010)2174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埠后东路芮里村 55,533 2050.06.08 转让 无
5 招国用(2010)2175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南 55,775 2052.06.18 转让 无
6 招国用(2010)2176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南 30,738 2052.06.18 转让 无
7 招国用(2010)2178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罗峰办南炉村 5,281 2028.09.28 转让 无
8 招国用(2010)2179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10,160 2045.09.06 转让 无
9 招国用(2010)2180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 80,291 2056.06.08 转让 无
10 招国用(2010)2181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南 254,539 2051.12.30 转让 抵押
11 招国用(2010)2182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 50,345 2056.06.08 转让 抵押
12 招国用(2010)2183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东 162,667 2056.06.08 转让 抵押
13 招国用(2010)2184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南 63,185 2047.04.01 转让 无
14 招国用(2010)2185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芮里村南 53,618 2052.01.21 转让 无
15 招国用(2010)2186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张格庄村 110,000 2053.03.07 转让 无
16 招国用(2010)2187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金城路 170 号 66,432 2050.08.10 转让 无
17 招国用(2010)3004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玲珑镇寨子村 52,939 2053.03.07 转让 无
18 招国用(2010)3005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温泉办张格庄村南 35,344.8 2053.03.07 转让 无
19 招国用(2011)2177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埠后东路东 66,910 2056.06.08 转让 无
20 招国用(2015)0074 号 玲珑轮胎 招远市金龙路西芮里村东 189,758.30 2060.12.21 出让 无
21 烟国用(2012)第 10329 号 玲珑轮胎 烟台出口加工区 D5 小区 11,974.13 2052.12.19 出让 无
22 武国用(2012)第 010 号 德州玲珑 武城县振华街北德商路东 419,330 2062.03.06 出让 抵押
23 武国用(2012)第 651 号 德州玲珑 振华街北德商路东侧 341,827 2062.10.18 出让 抵押
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冠东
24 柳国用(2012)第 113824 号 广西玲珑 250,312.7 2062.03.31 出让 无
路1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曙光大道
25 柳国用(2013)第 101607 号 广西玲珑 287,395.9 2062.10.25 出让 无
南面 L-11-08 地块
柳州市柳东新区荷塘大道
26 柳国用(2014)第 112454 号 广西玲珑 158,923.96 2064.06.10 出让 无
南面 L-13-12 地块
柳州市柳东新区荷塘大道
27 柳国用(2014)第 113901 号 广西玲珑 28,101.50 2064.06.10 出让 无
南面 L-13-11 地块
招远市罗峰办事处郭家埠
28 招国用(2011)第 1302 号 玲珑机电 6,935.63 2059.12.30 出让 无
村北、电镀厂西
招远市金城路西、南环路
29 招国用(2011)第 1296 号 玲珑机电 181,622 2050.04.28 出让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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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他项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座落 面积(㎡) 终止日期
号 方式 权利
30 招国用(2011)第 1297 号 玲珑机电 招远市金城路 33 号 8,965.9 2050.04.28 出让 无
招远市罗峰办事处郭家埠
31 招国用(2011)第 1299 号 玲珑机电 14,233 2052.01.20 出让 无
村北、金城路西
32 招国用(2011)第 1300 号 玲珑机电 招远市金城路西 9,406 2045.12.16 出让 无
招远市金城路西、郭家埠
33 招国用(2011)第 1301 号 玲珑机电 36,453.3 2050.05.18 出让 无
村北
柳州市柳东新区荷塘大道
34 柳国用(2015)第 117100 号 广西玲珑 110,892.26 2065.05.15 出让 无
L-14-28 地块
柳州市柳东新区博园大道
35 柳国用(2015)第 127688 号 广西玲珑 与盛东大道交叉口东南面 39,957.61 2065.10.27 出让 无
L-15-11 地块
柳州市柳东新区曙光大道
36 柳国用(2015)第 127687 号 广西玲珑 南面、核心区纵二十二路 36,656.15 2065.10.27 出让 无
西面 S-15-6 地块
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585318 黄岛区南港区大涧山路东
37 雅凯物流 66,684 2064.1.9 出让 无
号 侧
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六、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的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与水平
公司拥有多年轮胎产品研发和制造历史,制造技术成熟,生产技术国内领
先,产品规格齐全,已涵盖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工程机械胎及工程子午
胎、农业子午胎、斜交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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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子午线轮胎自动化生产线
公司制造工艺各节点技术水平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三、发行人在行业
中的竞争地位”中关于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介绍,不同产品在生产技术和工艺水
平方面其他情况如下:
1、全钢子午线轮胎产品
(1)高速标载系列:采用新型超高耐磨胎面胶配方及特殊的花纹设计等,提
高轮胎高速性能和强度,高耐磨,防偏磨,重复翻新。
(2)工程载重系列:在胎圈、带束层等方面采用特殊设计,增强胎圈耐久,
降低轮胎肩空,强载重,高耐磨,防圈爆。
(3)矿山专用轮胎:针对矿山恶劣的作业环境,采用自主研发的矿山专用配
方,轮胎胎面抗刺扎、抗崩花掉块,加强型施工设计,提升轮胎承载率。
(4)冬季轮胎系列:采用自主研发的低温胎面胶料和特殊的花纹设计,提高
轮胎在冰雪路面的抓着力。
(5)客车轮胎系列:针对公交车的具体的使用环境和使用需求(市区良好路
面、低速行驶、弯路多、频繁起动刹车、靠近路沿等),开发了适合公交车专用
的 275/70R22.5 U801、11R22.5 LAU802 规格轮胎,产品具备高安全、低油耗等
特点。
(6)宽基轮胎系列:产品具备材料消耗低、行驶性能好,稳定性、安全性
好,综合经济效益较高的特点,该系列产品畅销欧美等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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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钢子午线轮胎产品
(1)高性能(HP)轮胎系列:性能达到欧盟标签法案滚阻-C、湿抓着力-
B、通过噪声-2 级别以上,整体性能均衡,而且舒适性和车内外噪音获得极高
评价,满足了国内外市场对静音和舒适性轮胎的要求。新一代产品性能可以达到
B-A-1 等级,目前正在完善产品系列,即将推向市场。根据独立测试机构芬兰测
试世界公司发布的《2011 年夏季轮胎测试报告》,公司相关产品多项指标位居各
测试品牌产品前列。
(2)SUV 轮胎系列:纵向与横向花纹的计算机优化设计,配以肩部优美的
圆弧化处理,赋予轮胎具有超强的动力性能与操控性能,同时满足欧美客户的个
性化需求。
(3)冬季轮胎系列:专用的雪地胎胎面配方,确保轮胎在极低温度下出色
的冰面抓着力;大斜度单导向花纹沟提供雪地操控性能,确保行车安全;不等曲
率的胎面优化弧度设计,接地面压力分布更均匀,操控更平稳。如玲珑雪地胎
Commercial 系列 GREEN-Max Winter Van 湿地抓着力强,湿滑指标 1.41,达到
欧盟标签 A 等级(A 等级范围:≥1.40)
(4)轻卡轮胎系列:针对北美市场,运用有限元 FEA 优化轮廓设计和应力
-应变分布,提高耐久性能;胎面采用高耐磨配方,确保较好磨耗里程。
(5)备胎系列:在花纹、沟槽设计方面采取特殊设计,提供优越的操控性
能、湿地抓住性能,降低噪音,提高驾乘舒适感。
3、工程轮胎产品
(1)装载、推土作业轮胎:高强力尼龙胎体结构承载能力更强,胎面采用
独特的配方,具有更好的耐磨、抗切割性能,适合建筑、市政施工、土石方作业
等环境。适用车型:大型装载机、铲运车。
(2)重型自卸车轮胎:针对矿区装载作业,采用全新的配方工艺,具有较
好的低生热、耐磨、耐切割特性;高强力尼龙胎体结构承载能力更强;无向性花
纹使轮胎具有良好的牵引性能和防滑性能。
(3)平地机轮胎:轮胎花纹抓着性能好,采用独特的配方,具有更好的抗
切割性能,适用于公路、机场和农田/森林等大面积地面平整和刮坡、松土和除
雪等作业,作业时负荷相对稳定,最高运输速度 4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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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口轮胎:胎面配方采用低生热胶料,轮胎胎圈部位加强;一般用于
港口、铁路、集装箱等中转站的集装箱搬运与装卸。适用车型:正面吊、集装箱
叉车、龙门吊等。
4、农业子午胎
农业子午线轮胎是农业机械轮胎的发展方向,适用于大型拖拉机和农机具
车辆,具有驱动力大,省油舒适,环保节能,对土壤破坏小等优点。公司针对农
业子午胎的作业环境,采用现有的成熟配方,提高轮胎的抓着、抗裂口、耐刺扎
性能;结构上胎体使用高强度帘线,缓冲使用新型材料,采用子午结构,提高
轮胎的性价比。
5、斜交胎
(1)轻载、载重轮胎系列:采用优化轮廓设计新技术,采用低生热、高耐磨
配方,提高轮胎使用寿命 30%以上,翻新能力好,有利于环境保护。
(2)农业轮胎系列:采用耐磨性好、抗刺扎、抗裂口、不掉块的新配方,设
计的新花纹具有牵引力大、自洁性好、行驶平稳等特点。
(3)工业车辆轮胎系列:采用轮廓平、宽行驶面窄沟块状花纹和强壮胎体设
计,配用耐磨、抗撕裂配方胎面胶,适宜工厂、码头、矿山等各种作业环境,耐
磨、抗裂口和抗刺扎性能强,承载力大,安全耐用。
(二)研究与开发情况
1、技术中心设置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
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的技术研
发和产品设计,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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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委员会
技术中心办公室 山东技术中心 北京/上海办公室 北美办公室 欧洲办公室
招远技术中心 泰国/烟台技术中心
轮胎/整车性能测试 工艺工装研究与
半钢设计室 全钢特胎设计室 配方研究室 轮胎研究室
研究室 管理师
2、研发与工程技术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研发与工程技术团队现拥有成员1,296名,其中博士4
人,硕士124人,本科生58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54.78%。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
各自的研究领域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并取得了突出的成就,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3、研发工作流程
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新产品性能指标
轮胎研究室 花纹设计
胎面配方和 NO
配方研究室
材料优化
计算机辅助设计及优化
设计室
室内试验
结构设计开发首规格
OK 投产
品牌对比研 室外实验(中国、 是否满足预定
究与试验 北美、欧洲) 性能目标
4、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1)轮胎结构设计
公司在轮胎结构设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轮胎力学分析环节。公
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以与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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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等在橡胶制品行业研发能力突出的著名院校合作为辅,采用国际先进的有
限元分析技术进行轮胎轮廓优化设计,分析轮胎应力分布、刚度、模态、滚动阻
力、动态印痕、温度场分析、磨耗、六分力等性能,同时根据主机厂性能要求,
开展 PRAT、舒适性、Groove Wander、车辆动力学等仿真分析,为结构设计提供
技术支持:
① 按照轮胎各部位不同的材料特性,模拟其静态、稳态、动态等工况条
件,对轮胎的形状、应力-应变、接地面积和接地压力分布、生热温度场、滚动
阻力等进行预测分析。
② 针对轮胎质量缺陷、工艺问题,建立相应的轮胎有限元模型,通过对其
稳态及动态工况进行有限元模型分析及对比评价,平衡轮胎内部材料的应力-应
变情况,采用试验验证的方法解决各类胎圈及胎肩部破坏现象,提高产品质量。
③ 针对轮胎轮廓设计问题,对轮胎进行不同施工参数及材料参数调整改变
带束层角度、橡胶材料、帘线材料、密度计反包高度的分析研究,利用有限元
分析系统进行不同高气压、不同载荷、不同轮廓设计的对比模拟分析,对比研
究轮胎印痕、压力分布以及内部的应力-应变情况,进行轮胎参数优化,建立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轮胎轮廓设计理论。
例如,公司研制成功 GREEN-Max、CROSSWIND、L688 等花纹系列共 100
多个规格 UHP 轮胎,首创高反包胎体结构,形成 UHP 轮胎结构设计技术,发明
一种低断面制造工艺,解决了低断面轮胎侧部位曲挠严重、胎侧裂口这一关键
性技术难题。
(2)胎面材料配方
轮胎各种性能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种材料配方的选用及配置比例,
各种新型原材料的不断推出引发了轮胎技术的一次又一次的革命。公司在技术
创新方面始终走在国内同行的前列。
① 高性能胎面胶。应用新型高苯乙烯含量的聚合物开发设计出高性能胎面
胶,在荷兰进行的同类测试中11(湿牵引性、干地牵引、操纵性)与国际一流品
牌整体性能相当甚至超出。
② 绿色环保胎面胶。应用新型官能化的溶聚丁苯胶及高分散性白炭黑与新
11
资料来源:独立测试机构芬兰测试世界公司(Test World Oy,Finland)发布的《2011 年夏季轮胎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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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混炼工艺,开发设计绿色环保轮胎胎面配方,在保证其它性能的前提下,降
低轮胎的滚动阻力,同时保持轮胎在干、湿路面的抓着性能,在国内品牌竞标测
试中名列前茅。
③ 低温胎面胶。在东欧等寒冷地区冬季冰雪路面较多,对于普通的胎面配
方胶料不能在低温下保持橡胶的特性,抓着力降低。公司应用新型低玻璃化温
度的增塑材料及高顺式的合成聚合材料设计了在-50℃仍可正常使用的冰雪路面
专用胶,配以特有花纹设计,在欧洲的测试中与国际一流的轮胎产品媲美。
④ 新型的芳纶冠带的应用,芳纶冠带强度大于钢丝,但密度比钢丝小,可
降低轮胎的自重,从而降低油耗同时提高高速耐久性时间 15%以上。
⑤ 高耐磨胎面胶。应用稀土为催化剂溶液聚合的聚合物,采用高结构炭
黑,提高了轮胎的磨耗里程,城市出租车等乘用车可达到 10 万公里以上的行驶
寿命。
⑥ 纳米技术的应用研究。在天然橡胶和填充材料上开展多个利用纳米技术
改性的新型材料研究课题环境,在提高材料性能的同时,降低了成本和环境的影
响。合成橡胶方面也开展了多种新型胶种如集成橡胶、稀土橡胶的应用研究,部
分已成功应用于轮胎正常生产中。
(3)轮胎外观设计(花纹设计)
花纹设计是轮胎核心技术之一,由于之前国内轮胎企业缺乏噪声测试和分
析手段,花纹设计只是参照国外大公司的花纹进行。为此,公司一方面建成轿车
轮胎噪声试验室,为花纹设计与噪声研究提供平台;另一方面,聘请世界一流的
轮胎噪声测试工程师,并与同济大学保持合作。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低噪声轮胎
设计技术,经国际权威机构检测,新开发的低噪声轮胎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研发新花纹时,将光面轮胎雕刻花纹后进行室内噪声测试、频谱分
析,研究不同花纹及结构对噪声的影响。以公司研发的 265/35R22 规格产品为
例,在高性能轮胎花纹设计上取得以下创新:
① 横 向 花纹 沟 宽 度设 计 。 普 通轿 车 轮 胎肩 部 横 向 花纹 沟 平 均宽 度 为
7.1mm,本产品为 4.6mm,有效降低花纹沟槽产生的气泵声及由此产生的噪
声,改善轮胎转向操控性能;通过加宽纵向花纹沟宽度解决横向沟槽减小对抗
湿滑性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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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横向花纹沟角度设计。传统的轮胎花纹设计采用近 90 度的横向沟,花
纹沟与地面之间形成的正压或负压大,产生的气泵声及噪声大。本产品采用 71
度的横向沟,花纹沟与地面逐渐接触,花纹沟与地面之间形成的气压通过未接
触的花纹沟排出,产生的气泵声及噪声大大减小。
③ 花纹节距设计。传统的轿车轮胎花纹设计采用 2-3 种节距,本产品采用
了 5-7 种花纹节距,错开了最大和最小节距连接在一起,节距排列采用无理数比
率,能降低噪声峰值,使轮胎噪声频谱更加平顺,降低轮胎噪声。
(4)轮胎操控性能仿真
高速操纵安全性是高性能轮胎最重要的使用性能,传统的轮胎高速操控安
全性评价常由试车手实车驾驶测试,这种方法受时间和场地的限制,成本高、时
间长。
公司通过与外部研发团队合作研发,形成了具备较强竞争力的轮胎操控性
能仿真技术。主要成果包括:在国内率先建立了整套仿真研究体系;提出了轮胎
高速操纵安全性客观评价理论,为轮胎的配方和结构优化设计提供了重要的客
观依据;成功开发了符合国标的虚拟试车场。通过道路试验验证表明上述轮胎高
速操纵安全性客观评价体系的评价结果与道路试验的相关性达 90%以上。通过
仿真分析对轮胎结构设计进行优化,提高轮胎操控性能,可缩短开发时间 5 个
月。
5、目前正在从事的新产品开发项目
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部分主要新产品情况如下:
进展情况 目标
类别 研究方向
(已投产规格除外) 市场
新一代的 SUV_UHP 轮胎更注重湿地抓着、噪 欧洲
半钢胎 SUV_UHP 模具已发包,模具厂加工中
音和滚动阻力 国内
21 个规格模具加工,1 个规格试
全钢胎 长途高速 高耐磨、防偏磨 国内
制中
中短途高重 重载耐久能力强、载耐久能力强;驱动,制动, 1 个规格轮廓设计, 个规格正在
全钢胎 国内
载 抓地能力优异 模具加工,3 个规格大试
轻卡载重产 6 个规格轮廓设计, 个规格正在
全钢胎 重载耐久能力强、不切口爆、防抽丝、防侧空 国内
品 模具加工,2 个规格大试
17 个规格轮廓设计,1 个规格正
全钢胎 美国产品 低生热,可翻新 北美
在试制
全钢胎 宽基胎系列 单胎替双胎 1 个规格正在进行大试 欧洲
耐切割 耐刺扎,优异的载重性,高强度载重
全钢胎 矿山系列 2 个规格中试,1 个规格小试 国内
性能,强大的驱动性能,抓地性,爬坡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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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洁性
长途客车产 系列化 2 个规格,一项已完成投
全钢胎 高耐磨、防偏磨、舒适、安全 国内
品 产,一项正在加工模具
经济型产品 系列化 3 个规格,2 项投产,2
全钢胎 低成本,低油耗,节能环保 国内
开发 项加工模具
特种胎 自卸车产品 载重性能优异,耐磨耗,抗刺扎 3 个规格模具加工 国内
FE853 标签等级 B/B/2;DE852
标签等级 B/B/3,滚阻为驱动轮最
欧盟战略产 欧盟战略产品 A/A/1 开发(第一阶段概念胎开 好水平;TE851 标签等级 A/B/2,
全钢胎 欧盟
品 发) 数目前最高等级,滚阻首次达到
最高级别 A;FE853、TE851 大

工程胎 全钢工程胎 填补公司全钢工程机械子午线沙漠胎空白 1 个规格正在试制 国内
710/70R42、710/70R38 模具回厂,
增加公司农业子午线轮胎产品,使我司产品系
520/85R42167A8 、 480/65R24 、
特种胎 农业胎 列化 国内
440/65R28 完成小试
修改为:长寿命,耐磨耐切割
修改为:4 个规格模具加工
特种胎 港口胎 填补产品空白 2 个规格模具加工 国内
特种胎 装载机 耐切割,防刺丝,防侧脱 2 个规格模具加工 国内
特种胎 工业车辆胎 新外观,高寿命 2 个规格模具加工 国内
6、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研发理念,先后与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哈尔
滨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美国 STL 实验室等多
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其中,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于 2010 年发起设立“玲珑
——北化轮胎新材料应用联合研究中心”构建起深度合作的平台,双方于 2012
年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研发内容涉及轮胎生产的多个层面,协议
对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方式、知识产权等均作出约定,有效期 10 年。上
述合作各方优势互补,取得大量研发成果,为公司产品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的
技术支撑。
截至报告期期末,尚在合作研发期限内的主要项目如下:
名称 废旧橡胶连续动态脱硫及制备子午线轮胎技术
合作方 北京化工大学(乙方)
系统研究绿色无污染连续挤出动态脱硫技术及含再生胶的子午线轮胎的制备技
具体内容
术,万吨级挤出脱硫制备再生胶及再生胶在轮胎行业中应用的多项共性核心技
和安排
术,目标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最终形成产业示范。
参研单位共享基于本课题合作研究所获得成果及知识产权,但不包括各单位独
产权归属
立自主开发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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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轮胎花纹网格划分自动化
合作方 山东大学(乙方)
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对轮胎花纹网格划分自动化进行开发。乙方组织人员
具体内容
进行轮胎花纹网格划分自动化有关调研理论分析、建模、系统开发,系统集成,
和安排
并保证24个月内完成轮胎花纹网格划分自动化软件开发任务。
该技术的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该技术在甲方实施过程中,乙方自主改进的成
产权归属 果仍归乙方,甲方可无偿使用;甲方在此基础上自主改进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成
果归甲方;双方合作共同改进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
(三)研究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研究与开发费(万元) 33,357.42 45,504.19 50,817.29
营业收入(万元) 873,370.12 1,027,818.53 1,154,797.9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82% 4.43% 4.40%
(四)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和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研发方向,在世界范围内招聘轮胎各
技术领域的尖端领军人才,组建高水平、多专业层次、稳定的研发团队,使公司
的研发能力和研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公司已具备参与国内主要原装胎竞争
的能力,初步形成有选择地参与国际原装胎的竞争能力。此外,公司与众多国
内外科研机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加快新产品的开
发和新技术的积累,为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建立起了以有限元分析、三维设计辅助开发系统等计算机辅助设计为基
础,以胶料组分分析、印痕、刚度、滚动阻力、磨耗、制动、设备工装工艺等试
验应用研究为手段,以噪声、操控稳定性、振动等性能研究应用为目标的完整
的研发体系。
公司研发团队在围绕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了从绿色环保和生物基
材料研究到绿色制造,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研
究,形成了一批重点研究课题。
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轮胎对地面的附着力,特别是湿地抓着力
改 善 后 的 高性 能 环 保轮 胎 采 用 国家 标 准 “汽 车 操 纵 稳定 性 试 验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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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6323.1-6)进行测试,其操纵性能评价指标满足“汽车操纵稳定性指标限
值与评价方法”(QC/T480-1999)的要求。通过配方设计的调整和结构设计的优
化以及轮胎花纹的改善,轮胎在干燥路面制动距离缩短 15%,大幅提高制动平
均减速度,在湿路面的抓着性能提高 9%。
2、提高轮胎平顺性,特别是高速行驶的操纵稳定性
降低轮胎的振动,改善轮胎的均匀性,消除内部振源,有效改善轮胎的乘
坐舒适性;降低轮胎胎体振动,并使其共振频率与车辆悬架的共振频率错开,
避免由此产生的整车激振现象,依据国家标准“汽车平顺性试验方法”(GB/T
4970-2009)的要求进行测试,使新研发的高性能环保轮胎的平顺性接近国际先
进水平。
3、降低轮胎的行驶噪声和滚动阻力
低噪声轮胎在结构设计上需要满足欧洲轮胎轮辋技术组织标准手册
(ETRTO)、轿车轮胎标准(GB9743-2007)、机动车辆和挂车用充气轮胎认证的
统一标准(ECE R30)等。通过改善轮胎的噪声声压值将其控制在整车噪声值声
压的 25%以内,研制的低噪声轮胎较目前的普通花纹轮胎的室内近场声压级低
2-3 分贝、整车匀速行驶噪声声压级低 2-3 分贝。采用新的配方设计和混炼工艺,
改善胎面胶的特性,使得新的高性能环保轮胎的滚动阻力降低 28%,油耗降低
4%左右。
4、新型原材料的研究
原材料对轮胎产品的性能影响较大,因此要持续开展对新型环保、高效的
原材料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公司采取技术合作或委托开发及自身研
究等多种方式进行原材料的研究。如天然橡胶的纳米改性、新胶种的探索、新
型合成橡胶应用、合成橡胶新牌号开发、新型填充材料的研究、白炭黑分散机
理和效率的提升、新型骨架材料的开发及应用、各种助剂效率优化等研究工作。
5、计算机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实验室数
据管理系统正在按照计划推进。PLM 系统的开发应用,不仅可以提高设计工作
效率,提高产品研发质量,还可以与 SAP、MES 数据串接,把产品设计、配方
设计与制造生产、销售、采购、成本控制等有机结合,实现公司全面信息化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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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目标。
6、计算机仿真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公司重视计算机仿真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建立有限
元团队,开展技术研究,特别是轮胎的关键性能:轮胎的操纵性能、舒适性能、
燃油经济性、磨耗性能的研究开发,同时开展整车动力学、优化技术、仿真系统
的研究与开发,并逐渐应用在产品开发和质量提升方面,全面提升轮胎的产品性
能和质量,公司将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仿真技术储备。
八、发行人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及拥有境外资产的情况
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天成、泰国玲珑、美国玲珑、凯德科贸的具体情况请参
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主要产品执行的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轮胎产品目前执行的主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体如下:
分类 编号 名称
GB 9743-2015 轿车轮胎
GB 9744-2015 载重汽车轮胎
GB/T 2977-2008 载重汽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T 2978-2014 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T 2979-2008 农业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T 2980-2009 工程机械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国 GB/T 4501-2008 载重汽车轮胎性能室内试验方法

GB/T 519-2008 充气轮胎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准 GB/T 1190-2009 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
GB/T 4502-2009 轿车轮胎性能室内试验方法
GB/T 26276-2010 工程机械子午线轮胎无损检验方法 X 射线法
GB/T 26277-2010 轮胎电阻测量方法
GB/T 18861-2012 汽车轮胎和摩托车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方法 多点试验
GB/T 29040-2012 汽车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方法 单点试验和试验结果相关性
GB/T 29041-2012 汽车轮胎道路磨耗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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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编号 名称
GB/T 29042-2012 汽车轮胎滚动阻力限值
GB/T 29449-2012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9614-2013 硫化橡胶中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
GB/T 29608-2013 橡胶制品邻苯二甲酸酯盐类的测定
GB/T 29609-2013 橡胶苯酚和双酚 A 的测定
GB/T 29644-2013 硫化橡胶 N-苯基-β 萘胺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505-2013 汽车轮胎动平衡试验方法
GB/T 18506-2013 汽车轮胎均匀性试验方法
GB/T 30193-2013 工程机械轮胎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HG/T 2186-2012 轮胎水压试验方法
行 HG/T 2443-2012 轮胎静负荷性能试验方法

SB/T 10468.2-2012 轮胎理赔技术规范

准 SB/T 10936-2012 轮胎网上交易服务经营规范
XXZB/LT-102-2014 绿色轮胎技术规范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产品的质量
控制工作,质量管理部在各厂区不同生产环节配置检查员近千人,并单独设置
化验室、物理室,质量责任是公司对部门和个人考核的重要指标。
为确保关键工序加工产品的质量,公司引进大量先进设备,同时强化对员
工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对外引进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各工序均配
备了种类齐全、技术先进的检验试验设备,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实时质量监控。
从原材料进厂检验、到生产过程控制、再到成品检测出厂,形成了严格的自
检、抽检、互检制度,而且树立了下道工序就是上道工序用户的市场管理法
则,形成制约机制。公司以信息化手段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2008 年度获中国
企业信息化 500 强,在线打标破坏、离线检测报警、电脑智能纠错、设备自动防
错、生产连续号、产品条形码、MES 控制系统,铸成一道严密的质量防线。
通过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公司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产品质量获
得 国 内 外 客 户 的 肯 定 和 好 评 。 公 司 轮 胎 产 品 通 过 了 CCC 、 DOT 、 ECE 、
SMARTWAY 、 REACH 法 规 、 GCC 、 INMETRO 、 LATU 、 SNI 、 BIS 、
SONCAP、RCB 等认证,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9001、ISO/TS16949 认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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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中国质量诚信会员企业”,目前公司质量管理正在向以预防为主和持
续改进方向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的所取得的其他成绩, 请参见本节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中关于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介绍。
(三)产品质量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纠纷的情况。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及
地方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及地
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本局行政处罚的
情形。
武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文件,确认:自德州玲珑成立以来其生产
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
任何违反国家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
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文件,确认:2013年至今,广西玲珑未发
现因违反质监法律法规受到该局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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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在资产、
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玲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玲珑有限的所有资产均由公司合法继
承,并已办理了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土地使用
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房产、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具备完整、合法的财
产权属凭证,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
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业务独立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均与本公司不同,公
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主
营业务收入和业务利润不存在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受制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情况,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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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
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
(四)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
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严格的财务监督管理。公司设立
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
立的银行账号;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
策,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受股东或其他单位干预或控制。
(五)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
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与关联企业在机构上完全独立。
公司机构设置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股东依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轮胎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子公司德州玲珑、广
西玲珑、泰国玲珑的主营业务为轮胎、橡胶制品生产、销售,子公司香港天成的
主营业务为投资贸易,子公司美国玲珑的主营业务为轮胎销售、开发。
本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与公司形成同
业竞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及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要产品及业务
1 玲珑集团 投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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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玲珑热电 火力发电、供热
3 山玲汽销 汽车及零部件销售
4 玲珑汽销 北京现代汽车及配件销售
5 玲珑置业 房地产开发
6 玲珑报关 代理报关、报检
7 玲珑仓储 仓储运输
8 兴隆盛物流 仓储运输
9 招远汽商 汽车及配件销售;机动车维修
10 玲珑水泥 生产水泥制品
11 山玲担保 投资担保
12 山玲物资 钢材批发零售
13 中成英泰 技术、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销售
14 武城英泰 房地产开发、销售
15 玲珑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
16 英诚医院 医疗服务
17 玲珑商贸 商品贸易;蔬菜、园艺、水果种植
18 玲珑汽贸 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
19 玲珑文娱 文化娱乐
20 武城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
21 德州科贸 汽车零配件研发;住宿、中餐类制售
22 欧典环保 环保设备、供水设备、空气净气化设备销售
23 欧典物流 仓储物流
24 玲珑小额贷款 招远市区域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5 中亚试验场 汽车及汽车产品的定型试验
26 临沂物流 仓储物流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氏家族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要产品及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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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序号 名称 主要产品及业务
1 英诚贸易 投资持股本公司,无其他业务经营
2 东方锁业 锁具制造
3 金峰锁业(正在办理注销) 锁具制造
王氏家族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基本情况”。
(三)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
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延续,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
不从事与本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本公司拟投资项目与本公
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如下:“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玲珑轮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从
事、参与或进行与玲珑轮胎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将来的生产经营中也不从事与玲珑轮胎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避
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新设立或收购与
玲珑轮胎有相同或相似业务范围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玲珑轮胎出现有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的情况,则本公司承
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方式消除与玲珑轮胎的同业竞争:(1)由玲珑
轮胎收购本公司或相关企业拥有的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2)本公司或
相关企业将拥有的该部分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同时本公司承诺,在同业竞争消除前本公司或相关企业产生的利润归玲珑轮胎所
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希成、王锋、王琳及张光英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如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玲珑轮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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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玲珑轮胎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将来的生产经营中也不从事与玲珑轮胎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新设立
或收购与玲珑轮胎有相同或相似业务范围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如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玲珑轮胎出现有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的情况,则本人
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方式消除与玲珑轮胎的同业竞争:(1)玲珑
轮胎收购本人或相关企业拥有的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2)本人或相关
企业将拥有的该部分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同时
本人承诺,在同业竞争消除前产生的利润归玲珑轮胎所有。”
(五)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
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
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其关联
关系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2%,
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王氏家族通过玲珑集团、英诚贸易持有公司股份80,56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0.56%,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七、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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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除控股股东外,持股 5%以上或对本公司构成重大影响的其他
股东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英诚贸易 持有本公司 20.14%股权
2 机茂有限 持有本公司 4.77%股权,拥有本公司董事会席位
以上关联方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玲珑热电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2 山玲汽销 兴隆盛物流持有其 100%的股权
3 玲珑汽销 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
4 玲珑置业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5 玲珑报关 兴隆盛物流持有 100%的股权
6 玲珑仓储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7 兴隆盛物流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8 招远汽商 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股权
9 玲珑水泥 玲珑热电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 山玲担保 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
11 山玲物资 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2 中成英泰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13 武城英泰 玲珑集团持有 30%股权,中成英泰持有 70%股权
14 玲珑物业 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5 英诚医院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16 玲珑商贸 玲珑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
17 玲珑汽贸 玲珑商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玲珑商贸为有限合伙人、张光英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
18 玲珑文娱
出资比例分别为 90%和 10%
19 武城物业 玲珑置业持有 100%股权
20 德州科贸 玲珑商贸持有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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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欧典环保 中成英泰持有 100%股权
22 欧典物流 中成英泰持有 100%股权
23 东方锁业 王锋持有 100%股权
24 金峰锁业 东方锁业持有 54.66%股权,王琳持有 45.34%股权
25 玲珑小额贷款 玲珑集团持有 51%股权
26 中亚试验场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27 临沂物流 玲珑集团持有 100%股权
以上其他关联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四)本公司的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广西玲珑 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2 香港天成 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3 北京天诚 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4 德州玲珑 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本公司控制 100%股权(玲珑轮胎持有 99.98%股权,广西玲珑
5 泰国玲珑
持有 0.01%股权,香港天成持有 0.01%股权)
6 美国玲珑 本公司控制 100%股权(香港天成持有 100%股权)
7 玲珑机电 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8 凯德科贸 玲珑机电持有 100%股权
9 雅凯物流 凯德科贸持有 90%股权
10 凯德模具 凯德科贸持有 100%股权
玲珑机电为玲珑集团于2002年2月以10,700万元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2015年6月12日,公司与玲珑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7,107.09万
元从玲珑集团收购玲珑机电100%的股权,玲珑机电成为公司子公司。
凯德科贸为2013年9月玲珑机电出资998万美元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公
司收购玲珑机电之后其成为公司的间接子公司。
雅凯物流为2013年11月由凯德科贸、玲珑集团分别出资90%和10%成立的公
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公司收购玲珑机电之后其成为公司的间接子公司。
凯德模具为2013年12月由凯德科贸出资1,000万美元出资在烟台成立的全资
子公司。公司收购玲珑机电之后其成为公司的间接子公司。
以上关联方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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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五)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六)其他关联方
1、大华环境
烟台大华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4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烟台经济
技术开发区天山路 19 号,法定代表人王希华,注册资本 1,088 万美元,经营范
围:生产环保设备、高强紧固件、金属构件,土木、钢结构工程建筑、管道设备
安装(凭资质经营),并销售上述所列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王希成之兄王希华持有大华环境 52.09%的
股权。
2、洪伟建筑
招远市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 年 1 月 31 日,注册地址为招远市
罗峰办事处西坞党村东,法定代表人迟洪茂,注册资本 600 万元,经营范围:房
屋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张琦之妹的配偶迟少伟持有洪伟建筑 22.00%股权并担任总经理。
3、洪伟建材
招远市洪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招远
市大秦家镇龙青路庞家村西,法定代表人迟洪茂,注册资本 50 万元,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尾矿粉加汽砌块生产、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本公司董事张琦之妹的配偶
迟少伟持有洪伟建材 20%股权并担任监事。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包括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两类。
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动力能源、机器设备,出租办公场所,接受餐饮、
物业管理、物流运输、工程建设和安装维修及劳务等。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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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担保,支付薪酬,销售抵账车、票据及货币资金等额交换等。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本公司主要从事轮胎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向玲珑热电采购生产所需动力能源
等。此类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比例如下:
2015 年度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1 玲珑热电 购买动力 34,348.80 71.62%
续上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比例(%)
1 玲珑热电 购买动力 46,947.17 82.91 44,472.54 83.65
注:公司于 2015 年 6 月从玲珑集团收购玲珑机电 100%的股权,由于公司、玲珑机电
收购前后均受玲珑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对玲珑机电收购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
在报告期内一直存续。由于上述合并范围的变化,报告期内与玲珑热电、玲珑仓储等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均有所变化,下同。
(1)向玲珑热电采购电力、蒸汽、水、煤
报告期玲珑热电的营业收入,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占玲
珑热电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玲珑热电 41,392.74 82.98% 53,370.64 87.96% 50,932.94 87.32%
①2001 年轮胎工业园建设时,该地区没有电力、热源配套能力
蒸汽和电为轮胎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能源,但是公司所处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及附近区域内 2001 年没有电力、热源,招远市政府审批同意玲珑集团新建热
电厂为招远开发区提供电力、蒸汽及招远市城东区冬季居民供暖。因此玲珑集团
筹资自建了玲珑热电。
②供水交易为当地市政供水公司管理需要
公司生产与办公区位于玲珑工业园内,自来水总表业主为玲珑热电。应招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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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的要求,同一工业园区需以一个总水表与其进行自来水费的结算,
即由玲珑热电为包括公司在内的玲珑工业园内企业代收代缴水费,公司根据自来
水实际用量与玲珑热电予以结算。
③承担市政供暖职责
玲珑热电地处招远市东北部玲珑工业园,为招远市最大的热电企业之一。玲
珑热电主要业务除为玲珑工业园内及周边企业提供电力、蒸汽、生产生活用水(代
收费)外,还承担了招远市东部城区冬季集中供暖的社会职能。
④环保政策变动带来关停风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于 2007 年 1 月公布的《关于加快关停小火
电机组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逐步关停单
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
玲珑热电现有 2 台 1.2 万千瓦、1 台 2.5 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但玲珑热电
属于热电联产,属于上述《意见》中规定的“属于上述关停范围,但承担当地主
要供热任务且其所在地 10 公里以内没有其他热源点或其性能优于该范围内其他
热源点的热电联产机组”,经政府部门评估属实后,可暂缓关停。
上述《意见》同时规定,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小火电机组关停工
作负总责,要根据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关停目标,负责制订本地区小火电机组关停
方案和年度关停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发电企业是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
的直接责任人,应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小火电机组关停方案和年
度关停计划,对本企业所属机组实施关停。
截至目前,玲珑热电未被纳入山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方案及年度关停计划,
未收到政府部门有关关停其小火电机组的任何通知、要求,但不能排除未来因热
电产业政策变动而被纳入关停范围的可能性。
据此,玲珑热电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基于地区配套不足及市政管理的需
要,具有必要性。此外,由于历史原因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能,不适合纳入公司业
务体系。
报告期,玲珑热电与关联方的自来水交易为代收代缴;对外供应电力的价格
执行政府定价;井水为玲珑热电发挥既有水、电、蒸汽能源管理上的便利及既有
管网的优势,向附近村镇集中采购后,成本价供应给发行人;供应蒸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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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烟台市物价局 2010 年 1 月 26 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市区蒸汽价格的通知》 烟
价〔2010〕7 号)执行。根据 2015 年 1 月 12 日招远市物价局出具的说明,“自
上述《通知》印发至今,烟台市物价局未对蒸汽价格做过调整。因此,招远玲珑
热电有限公司蒸汽价格,一直参照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向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电力、蒸汽和自来水)交易金额占玲珑热电同类交
易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交易 2015 年度
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占比(%)
电力 20,861.26 94.79
蒸汽 13,017.84 92.08
自来水 351.52 88.85
续上表
交易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占比(%)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金额(万元)
电力 29,840.46 95.45 25,322.32 94.54
蒸汽 16,292.88 95.04 18,236.12 97.60
自来水 509.01 92.89 514.40 89.00
报告期玲珑热电向公司及其他客户提供电力、蒸汽、水和煤的数量、单价和
金额(不含税)汇总如下表:
2015 年度
交易内容
发行人 其他客户 差异率
均价(元/度) 0.67 0.66 1.36%
电力 数量(度) 309,778,507 17,375,704 -
总金额(元) 208,612,607 11,464,437 -
均价(元/吨) 168.14 168.14 -
蒸汽 数量(吨) 774,219 66,587 -
总金额(元) 130,178,416 11,196,118 -
均价(元/吨) 3.41 3.30 10.73%
自来水 数量(吨) 1,031,743 133,623 -
总金额(元) 3,515,231 440,928 -
均价(元/吨) 1.45 1.47 -1.97%
井水
数量(吨) 636,462 51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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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元) 925,885 763,835 -
均价(元/吨) 406.82 - -
煤 数量(吨) 422 - -
总金额(元) 171,822 - -
其他 84,057.79 - -
续上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交易内容
发行人 其他客户 差异率 发行人 其他客户 差异率
均价(元/度) 0.70 0.69 1.43% 0.70 0.69 1.43%

数量(度) 429,016,152 20,720,714 - 364,058,944 21,218,480 -

总金额(元) 298,404,565 14,219,711 - 253,223,220 14,612,334 -
均价(元/吨) 168.14 168.14 0.08% 167.48 167.65 0.10%

数量(吨) 969,000 50,581 - 1,088,847 26,769 -

总金额(元) 162,928,807 8,497,333 - 182,361,174 4,487,731 -
自 均价(元/吨) 3.41 3.41 - 3.28 3.12 4.88%
来 数量(吨) 1,493,987 114,389 - 1,565,925 203,914 -
水 总金额(元) 5,090,133 389,732 - 5,143,979 635,736 -
均价(元/吨) 1.49 - - 1.49 - -

数量(吨) 747,648 - - 744,464 - -

总金额(元) 1,113,215 - - 1,106,601 - -
均价(元/吨) 445.61 - - 489.77 - -
煤 数量(吨) 1,910 - - 1,418 - -
总金额(元) 850,947 - - 694,608 - -
其他 1,084,023 - - 2,195,822 - -
注:2013 年开始玲珑热电向其他客户销售的电力含民用电,民用电定价低于工业用
电,故向发行人销售的电力均价高于其他客户。
(2)公司已完成玲珑机电实施收购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从玲珑集团收购玲珑机电 100%的股权。由于公司、玲
珑机电收购前后均受玲珑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该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对玲珑机电收购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报告期内一直存续。公司与玲
珑机电之间的交易将不再纳入关联交易范畴。
2、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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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中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及占当期同类交
易的比例如下表:
2015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玲珑集团 物业服务、餐饮住宿 698.28 21.27
玲珑仓储 物流运输服务 137.73 0.52
兴隆盛物流 物流运输服务 3,748.66 14.07
大华环境 基建施工服务 1,838.71 5.98
洪伟建筑 土建施工服务 150.00 0.12
续上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玲珑集团 物业服务、餐饮住宿 780.69 20.98 467.86 18.92
玲珑仓储 物流运输服务 1,166.79 3.71 8,612.92 29.01
兴隆盛物流 物流运输服务 6,228.65 19.82 882.83 2.97
大华环境 基建施工服务 8,925.41 8.88 10,792.82 8.10
洪伟建筑 土建施工服务 - - - -
(1)接受玲珑集团提供园区物业服务
公司地处招远市玲珑工业园,目前园区内企业包括本公司均由玲珑集团提供
保洁、安保、绿化养护等园区物业服务,该等服务以服务所发生实际成本确定价
格,价格公允。因此,公司将此类物业服务交由玲珑集团提供是基于便利与经济
利益考虑。
(2)接受玲珑集团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玲珑集团兴隆盛大酒店为一家营业性三星级酒店,是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
设立的分公司。公司所处玲珑工业园位于招远市东北郊,玲珑集团兴隆盛大酒店
为玲珑工业园内唯一一家可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星级酒店,目前园区内企业包括
本公司所需部分餐饮住宿服务均由玲珑集团兴隆盛大酒店提供。因此,公司因为
业务需要安排餐饮住宿时,本着就近便利和经济高效的原则,将人员住宿与商务
宴请安排于此。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此类交易价格与其他企业、个人在玲珑集
团兴隆盛大酒店消费的价格相同。
(3)接受玲珑仓储及兴隆盛物流提供的物流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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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历史原因形成
公司经营轮胎业务,需要大量频繁的公路交通运输服务。如轮胎产品的境内
销售一般为销货方负责运输到客户所在地,公司境内客户遍布除新疆、西藏的绝
大部分地区,海外销售全部为海运,需销售方运输至相应的出境港口;原材料采
购与销售情况相似,大量境外进口的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需购货方在货物到岸港
口自提。而在公司快速发展的初期,招远市尚未建立起能够满足公司庞大需求的
物流运输体系。在这一背景下,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投资设立玲珑仓储与其他
物流运输供应商共同为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可在运力紧张时期保障产品销售及原
材料采购的及时性,又可形成多家供应商竞争压低服务价格的竞争格局。
②物流行业独立于公司且经营模式差异大
虽然报告期内玲珑仓储、兴隆盛物流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占公司运输服务总
额的比例较高,但在目前物流业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公司能够从市场上获得第
三方物流服务,故对玲珑仓储并无依赖性。其次,运输行业正常成本以外的收费、
罚款支出很难控制,故玲珑仓储经营模式为公司司机承包各自车辆,单独核算自
负盈亏。这种模式管理难度大、运营风险较高,如果纳入公司体系内不利于生产
经营的稳定。
因此,玲珑仓储、兴隆盛物流与公司之间的物流运输交易具有必要性,定价
亦公允,但是如将其纳入公司体系内则不利于公司生产经营风险的控制。
实际交易的操作中,运输服务的“运率”(即不同车型在不同里程情况下的
每吨×公里运价或标准集装箱不同里程情况下的单、双程价格)相对固定,只在
影响运输服务成本的重大因素如路桥费用、成品油价格产生大幅变动时,由一方
以合理理由发起运率变更申请,经另一方同意后作出变更。公司除玲珑仓储、兴
隆盛物流外的其他物流运输供应商的服务价格也采取了相同的价格确定办法及
变更流程。
报告期,玲珑仓储、兴隆盛物流向公司提供服务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的
价格的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兴隆盛物流与玲珑轮胎运率 0.38 0.40 0.40
兴隆盛物流
兴隆盛物流与第三方运率 0.38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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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与第三方 0.38 0.41 0.38
玲珑轮胎与兴隆盛之间交易额 3,748.66 6,228.65 882.83
玲珑轮胎本年发生的全部运费及仓储费 29,217.32 31,424.99 29,680.05
兴隆盛物流本期全部收入 3,847.10 6,335.16 882.83
同类占比 13% 19.82% 2.97%
营收占比 97.44% 98.32% 100.00%
玲珑仓储与玲珑轮胎运率 0.38 0.40 0.40
玲珑仓储与第三方运率 0.38 0.40 0.40
玲珑轮胎与第三方 0.38 0.41 0.38
玲珑轮胎与玲珑仓储之间交易额 137.73 1,166.79 8,612.92
玲珑仓储
玲珑轮胎本年发生的全部运费及仓储费 29,217.32 31,424.99 29,680.05
玲珑仓储本期全部收入 139.7687 1,171.87 8,981.42
同类占比 0.47% 3.71% 29.02%
营收占比 98.54% 99.57% 95.90%
注 1:除公司外,接受玲珑仓储的物流仓储服务的企业,均为玲珑集团控制的下属企
业,实行统一的运率。兴隆盛物流有少量物流服务提供给独立第三方。
注 2:“同类占比”为公司与玲珑仓储、兴隆盛物流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下

注 3:“营收占比”为公司与玲珑仓储、兴隆盛物流交易金额占玲珑仓储、兴隆盛物
流营业收入的比例。
(5)接受大华环境的基建施工服务
①保障建设速度、节约资金
公司在 2001 年后主营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特别是 2004 年以来产能扩张迅
猛,而相应厂房、车间、仓库的建设使公司对土建、钢结构施工工程服务的需求
大量产生。公司为保障建设速度并节约资金,在报告期采用同项目报价比较的方
式确定长期合作施工建设供应商,即同一工程项目接受多家供应商报价在综合各
类因素确定供应商后,要求对方按公司接受的最低报价执行,并在后期其他同类
工程项目中按此价格组成的原材料单价、人工费用、利润加成等计算确定同类工
程的预算价款。只在影响工程建设成本的重大因素如钢材价格等出现大幅变动
时,根据重大因素变动情况协商更改计算标准。公司与大华环境此类交易价格的
确定与其他非关联方建设施工服务供应商相同,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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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确认工程总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②稳定施工建设质量
烟台大华设立于烟台市技术开发区,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和钢结构乙级设计
资质,为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定点加工企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
位。大华环境作为烟台地区服务水准较高的建设施工单位,是公司建设施工服务
供应商之一。大华环境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建设能力能够为公司及时提供高质量的
施工建设服务,满足公司产能快速扩张的需求。
③行业不同、经营模式差异大
大华环境经营范围为:生产环保设备、高强紧固件、金属构件、土木、钢结
构工程建筑、管道设备安装,并销售上述所列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从事的轮胎
业务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行业,各自有不同的经营模式与市场拓展方式;仅仅是
因为公司产能扩张的同时,需要进行厂房等基建设施的扩建,才需要其提供相应
的建设施工服务。
综上所述,公司与大华环境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因为产能不断高速扩张所致,
存在一定的必要性;基于行业、经营模式的巨大差异,大华环境不适合纳入公司
生产体系内。
大华环境与玲珑轮胎之间的主要交易内容为钢结构工程。不同的钢结构工
程,随建造高度、防腐处理等技术要求的不同,工程单价会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大华环境与玲珑轮胎(母公司)之间的钢结构工程服务平均单价,
2015 年度,大华环境与玲珑轮胎(母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2014 年度为 456.81
元/m2,2013 年度为 598.04 元/m2。2014 年,大华环境与玲珑轮胎(母公司)之
间的交易主要为仓库等简易工程,故工程平均单价低于当地平均值。
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期间内,招远市当地的钢结构工程平
均价格区间,2014 年度为 500 元/m2-550 元/m2,2013 年度为 580 元/m2-610 元
/m2。
大华环境与本公司子公司德州玲珑的的钢结构工程服务平均单价,2015 年
度,大华环境与德州玲珑未发生关联交易,2014 年度为 519.30 元/m2,2013 年
度为 606.26 元/m2;大华环境与本公司子公司广西玲珑的钢结构工程服务平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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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2015 年度为 502 元/ m2,2014 年度为 577.00 元/m2。与提供给玲珑轮胎(母
公司)之间的工程服务相比,因工程不同,建造高度、防腐处理等技术要求不同
造成的价格差异外,招远市、德州市及柳州市的地区间人工成本及材料运费也存
在差异。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德州市当地的钢结构工程平均价格区
间,2014 年为 510 元/m2-560 元/m2,2013 年度为 600 元/m2-640 元/m2,2012 年
度为 610 元/m2-650 元/m2。柳州市按照当地钢结构平均价格区间,2015 年度为
520/ m2-590/ m2,2015 年度,大华环境与广西玲珑之间的交易主要为仓库等简
易工程,故工程平均单价低于当地平均值。
(6)接受洪伟建筑的施工服务
洪伟建筑主营业务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土建、混凝土
土垫、耐磨地面铺设及相关的水电施工。
①高耐磨地面铺设工程价款是按照公司该类工程统一的定价公式核定每平
米的综合造价,在此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具体的定价公式为:
每平米综合造价 P=每平米材料费+1 元/M2 养护费+0.3 元/M2 割缝费+15 元
/M2 人工费+5.40%*P 的税金+8.00%*P 的利润。
报告期除洪伟建筑外,公司还接受山东荣海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荣海”)的高耐磨地面铺设工程服务,价格对比数据如下:
材料单价 定价公式核定综合造价 最终价格
施工方 每平米耗用材料差异 差异率
(元/千克) (元/M2) (元/M2)
巴斯夫进口 MASTERTOP200
洪伟建筑 8.75 92.58 91.5 1.17%
铁和钢骨料 7.3 千克
山东荣海 巴斯夫 410C 硅铁合金骨料 8 千克 4.00 55.77 55.5 0.48%
公司与山东荣海及关联方洪伟建筑的“最终价格”,与各自“定价公式核定
综合造价”之间的差异率在 1%左右。
②其他与洪伟建筑之间的工程是相关造价软件(如:“广联达”、“英特”、“新
天宇”等品牌的造价软件)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
号)为标准,根据施工图及工程量自动分析出单位工程量需要的“人工工日”、
“机械台班”及“材料耗用量”,并依据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及“下浮系数”
核定工程总的造价。上述核定工程造价的 5 个关键参数,“人工工日”、“机械台
班”及“材料耗用量”的单价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标准造价管理部门统一发布,
具体文件为《关于发布二〇一〇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参照价格的通知》(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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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0 号)和《关于发布二〇一二年建设工程材料参照价格的通知》(招建
[2012]37 号);依据第三方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以往提供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统计数据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与洪伟建筑之间土建工程合同所确
定的人工费及下浮系数在上述合理区间内。
3、出租办公场所
2011 年 6 月 23 日,玲珑集团与公司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公司
办公大楼的一楼东半部分、四楼全层、九楼全层合计 3,369 平方米作为办公使用,
租赁期间从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7 月 1 日,根据招远市同地段写字楼租金
价格确定季租金总计 50,535 元,按季度支付。
玲珑集团在报告期内逐步缩减向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自 2012 年 7 月 2 日
起,公司不再与玲珑集团续签租赁合同。
4、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主要的购买类经常性关联交易占当期成本费用总额
的比例:
2015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比例
(万元) (%)
玲珑热电 购买电力、蒸汽、水 34,348.80 4.41
玲珑集团 餐饮住宿服务、物业服务 698.28 0.09
玲珑仓储 物流运输服务 137.73 0.02
兴隆盛物流 物流运输服务 3,748.66 0.48
大华环境 基建施工服务 1,838.71 0.24
洪伟建筑 土建施工服务 150.00 0.02
合计 40,922.18 5.26
续上表: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比例 交易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玲珑热电 购买电力、蒸汽、水 46,947.17 5.11 44,472.54 4.36
玲珑集团 餐饮住宿服务、物业服务 780.69 0.08 467.86 0.05
玲珑仓储 物流运输服务 1,166.79 0.13 8,612.92 0.84
兴隆盛物流 物流运输服务 6,228.65 0.68 882.83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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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环境 基建施工服务 8,925.41 0.97 10,792.82 1.06
合计 64,048.71 6.97 65,228.97 6.40
报告期,公司业务进入高速发展期,产能快速扩张,对电力蒸汽水等动力能
源、物流运输服务及厂房扩建施工服务等需求也相应上升,因此报告期公司与玲
珑热电、玲珑仓储、大华环境之间的关联交易占比相对较高。2012年,子公司德
州玲珑部分厂房完工,开始采购机械设备构建生产线。2014年,子公司泰国玲珑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开始大量采购机械设备构建生产线。因此自2012年始,
公司与大华环境之间的交易额与同期相比上升幅度较大。
上述情形的出现,有历史原因及公司地处玲珑工业园的地域原因,更是公司
基于降低运输成本、缩短交货周期需要而作出的合理选择,在确保供货质量和价
格公允的前提下,便于快速实现规模化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集中
资源发展核心的轮胎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建立
及规范关联交易意识的强化,零星且不必要的关联采购将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交易价格公允,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担保
报告期,公司收购玲珑机电前,玲珑机电曾为玲珑集团提供担保,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玲珑机电为关联方借款提供的担保均已履行完毕。除此之外公司
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重大合同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要合同”。
2、向山玲汽销销售第三方抵账车辆
公司与部分下游整车生产客户签订协议,整车厂商用自产的车辆抵扣应付公
司的货款。因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包括机动车零售,也不具备零售机动车的销售
能力和条件,难以通过向终端客户销售机动车实现资产变现,所以公司陆续将该
等车辆转让予山玲汽销,山玲汽销则作为主营机动车销售的专门企业向终端客户
销售该等车辆。公司与山玲汽销之间不存在轮胎产品的交易。
2013 年度,公司向山玲汽销销售第三方抵账车辆价格(不含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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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公司出售给山玲汽销均价 山玲汽销对外销售均价
型号 差异率
(台) (元/台) (元/台)
HN3310P34DLM3J 12 275,381.25 276,164.33 0.28%
福田 H 系列 1 96,377.00 97,232.00 0.89%
福田迷迪 1 55,897.00 56,752.00 1.53%
BJ6830U6LFB 4 273,932.00 274,786.25 0.31%
BJ6115U7AJB-1 3 438,462.00 438,462.00 0.00%
ZZ4257N3247C1 3 235,373.00 235,943.00 0.24%
HN4250G37CLM3 2 197,751.00 198,605.50 0.43%
2014 年度,公司向山玲汽销销售第三方抵账车辆价格(不含税)对比:
数量 公司出售给山玲汽销均价 山玲汽销对外销售均价
型号 差异率
(台) (元/台) (元/台)
福田汽车 1 264,103 264,957 0.32%
LVCD4BDB9DM011
1 212,821 213,675 0.40%
718
LVCD4BDBODM011
1 212,821 213,675 0.40%
719
华泰汽车 1 58,718 59,573 1.43%
陕汽自卸车 4 276,581 277,436 0.31%
2015 年度,公司向山玲汽销销售第三方抵账车辆价格(不含税)对比:
数量 公司出售给山玲汽销均价 山玲汽销对外销售均价
型号 差异率
(台) (元/台) (元/台)
金龙客车 1 145,556 146,410 0.58%
3、收购玲珑机电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向玲珑集团收购了玲珑机电 100%的股权。有关收购玲珑
机电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二)
为减少管理交易采取的具体措施”相关内容。
(三)玲珑机电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向玲珑集团收购了玲珑机电 100%的股权,该收购为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报告期内玲珑机电与关联方的交易均视同关联方交易。报
告期内,玲珑机电与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玲珑机电向关联方销售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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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015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玲珑热电 销售变压器及备品备件 4.89 0.08
英诚医院 备品备件 1.71 0.97
玲珑集团 销售铸件 111.58 37.70
续上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玲珑热电 销售变压器及备品备件 648.89 9.75 167.96 1.38
英诚医院 备品备件 121.06 1.82 148.68 1.22
玲珑集团 销售铸件 20.11 6.89 13.16 0.91
2、玲珑机电为关联方担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玲珑集团 - 28,815.00 45,050.00
3、玲珑机电为关联方提供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玲珑集团 19,154.51 32,294.05 16,345.20
玲珑热电 - 5,000.00 -
玲珑水泥 - 200.00 -
合计 19,154.51 37,494.05 16,345.20
4、玲珑机电接受关联方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玲珑集团 17,528.70 - -
5、玲珑机电向关联方支付票据收取货币资金
2014 年度、2015 年度,玲珑机电向关联方支付票据收取货币资金金额分别
为 5,925.00 万元、885.25 万元。
6、玲珑机电向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租赁费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种类 定价依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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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集团 玲珑机电 房屋 租赁合同 125.58 254.15 -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发行人偶发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公司最近三年关联方应收、应付和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和往来余额情况: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洪伟建筑 - - - - 300.00 1.09
合计 - - - - 300.00 1.09
应付账款
玲珑热电 215.90 0.18 681.73 0.54 5,419.38 3.60
玲珑仓储 6.08 0.01 131.72 0.11 752.03 0.50
兴隆盛物流 374.66 0.31 575.59 0.46 639.28 0.42
合计 596.64 0.50 1,389.04 1.11 6,810.69 4.52
其他应付款
大华环境 3,692.94 5.02 7,063.09 7.85 3,801.87 5.38
洪伟建筑 678.76 0.92 677.95 0.75 522.08 0.74
注1
玲珑集团 8,919.36 12.12 - - - -
合计 13,291.07 18.07 7,741.04 8.61 4,323.95 6.12
其他应收款
玲珑集团 - - 70,831.22 95.68 38,820.35 96.92
合计 - - 70,831.22 95.68 38,820.35 96.92
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玲珑集团款项余额 8,919.36 万元,其中
8,600.00 万元为玲珑机电被本公司收购前与玲珑集团的往来款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该款项已结清。
注 2:因本公司收购玲珑机电,该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报告期内玲珑机
电与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均视同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玲珑集团款项无余额。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希成、张光英、王锋、王琳就禁止资金占用承诺事项
如下:“本人(一)不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
保等方式损害玲珑轮胎和其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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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和其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严格限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
联方在与玲珑轮胎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过程中占用玲珑轮胎资金,不要求玲珑
轮胎为本人垫支任何费用,代本人承担任何成本和其他支出;(三)不要求玲珑
轮胎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
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玲珑轮胎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
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
款;3、委托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或为该等债务提供担保。”
本公司主要股东玲珑集团、英诚贸易就禁止资金占用承诺事项如下:“本
公司(一)将严格依法行使作为玲珑轮胎出资人的权利,不利用利润分配、资产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玲珑轮胎和其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玲珑轮胎和其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二)严格限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在与玲珑轮胎发生经营性资金
往来过程中占用玲珑轮胎资金,不要求玲珑轮胎为本公司垫支任何费用,代本
公司承担任何成本和其他支出;(三)不要求玲珑轮胎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玲
珑轮胎的资金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公司及
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开
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偿还债务或为该等债务提供担保。”
五、关联交易协议
2010年11月8日,公司与玲珑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别签订了框架性协
议,并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12月19日,公司201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框架性关联交易协议。2013年4月16日,公
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玲珑机电与泰国玲珑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
案。2014年4月8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签署框架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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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对于部分已到期的框架协议,2015年5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新签署的框架性关联交易协议。
序号 交易双方 交易内容 有效期
采购机器设备、
1 玲珑轮胎、德州玲珑、广西玲珑、泰国玲珑 玲珑机电 2年
维修和技术服务
2 玲珑轮胎 玲珑热电 采购动力能源 2年
3 玲珑轮胎、德州玲珑、广西玲珑、泰国玲珑 兴隆盛物流 物流运输服务 2年
4 玲珑轮胎、德州玲珑、广西玲珑、泰国玲珑 玲珑仓储 物流运输服务 2年
5 玲珑轮胎 玲珑集团 餐饮物业服务 2年
2012年2月1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2013年4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2014年4月8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2015年5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六、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决策权利与程序的规定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
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
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上述规章制度中的相关内容
包括:
1、《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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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五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2)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4)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
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九十八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不得利用其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
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
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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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
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
第二十条规定: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
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
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的决
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
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票、监票。
3、《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
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二十条规定:出现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或其他情形
而须回避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
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
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中规定:
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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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系统规定了关联人、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中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包括(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3)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实施的关联交易,
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公司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的0.5%以上的,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应事先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
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
款。
5、《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的规定
第一条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
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制订本细则。
第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
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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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
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向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同时还审议通过了玲珑机电与泰国玲珑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2014年4月8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
2015年5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议案,同时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
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的公司制度
的规定。”。
七、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制度性安排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为减少关联交易采取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还有针对性地实施了以下措施,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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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规
章制度均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和审批权限、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独
立董事的意见等作出详细规定,从程序上保障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和公允。
2、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通过定期招标、与相应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等
方式进行主要原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环节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
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与第三方采购价格无明显差异。
3、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与主要关联方签署了框架性交易合同,对发生的关联
交易进行规范;对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详尽预测
形成交易计划,并以此作为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收购玲珑机电
(1)决议情况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向玲珑机电采购橡胶机械、接受其维修劳务等交易金额
逐年增长,为了保证公司资产完整和业务独立性,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山东玲珑机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由
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根据该议案,本公司拟收
购玲珑集团持有的玲珑机电100%股权。
(2)玲珑机电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于2015年6月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玲
珑 机 电 资 产 总 额 为 171,441.93 万 元 、 负 债总 额 为 143,454.2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7,987.72万元。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出具了天圆开评报字[2015]第1033号评估报告,截至评
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玲珑机电净资产评估值为
31,672.11万元。天圆开评报字[2015]第1033号评估报告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个
方法对玲珑机电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当时未选择收益法是考虑被评
估单位主要客户为关联单位。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
示第5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及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持
续经营前提下,原则上应当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经过认真分析,公
司、评估机构、保荐机构认为2015年6月10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5]第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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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评估报告收益法不适用的论断相对过于保守,当时仅考虑了内部关联交易的
占比,没有考虑如果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收益法也是适用的。故2015年
12月,玲珑轮胎委托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增加采用其他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公司、评估机构、保荐机构重新分析了玲珑机电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
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以及未来承担风险水平等因素,认
为玲珑机电具有独立市场化的经营能力,据此,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于2015年12月24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5]第1207号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
对玲珑机电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玲珑机电的净资产评
估价值为66,333.79万元。经分析认为,选择更能体现企业整体收益能力的收益
法评估结果66,333.79万元,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更具合理性。2015年度,玲珑机
电实际经营业绩与依据评估假设预计的经营业绩基本相符,玲珑机电采用收益
法依据评估假设预计的未来经营业绩具有可实现性。
(3)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2015年6月12日,玲珑集团与本公司签署玲珑机电股权转让协议,玲珑集团
将其持有的玲珑机电100%股权以67,107.0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6月17
日,玲珑机电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
公司以6.71亿元的价格收购玲珑集团持有的玲珑机电100%股权,该交易价
格是公司、玲珑集团以及机茂有限公司等公司10家小股东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价
值的基础上,基于玲珑机电未来的发展,与机茂有限公司等10家小股东经过多
次协商后确定。除参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外,本次交易定价时还考虑了以下
因素:
①玲珑机电2013年和2014年分别销售成型机36台和41台、硫化机235台和
254台,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合并净利润分别约为9,200万元和9,680万元,经
营活动现金的净流入分别约为1.57亿元和1.33亿元。
②玲珑机电(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前期研发投入较大,自2012年至2014年每
年计入费用的研发投入分别为:989万元,2,914万元和3,629万元,这部分的研
发投入正在陆续形成公司的知识产权,截至2015年6月10日,玲珑机电拥有已获
批的专利总计19项,已受理待授权的专利20项。截至目前,拥有获批专利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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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48项,发明专利1项,已经申请待授权发明专利6项,
这些已获批专利或待获批的专利,能为公司后续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此
外,收购前,双方业务受限于关联交易金额,交易仅限于成型机、硫化机和简
易工装等,机电公司的胶囊硫化机、高速耐久试验机、密炼机大修、成品自动
入库输送机、智能化工厂4.0的升级改造无法形成产品投入使用,企业优势未能
得到充分体现,收购后,技术优势将得以充分利用。
③玲珑机电主营业务为硫化机、成型机等橡胶机械的生产和销售,同行业
上市公司主要包括软控股份(002073)、赛象科技(002337)、蓝英装备(300293)
等。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2015年1-4月平均市净率区间为3.23-9.14倍。按照玲珑
机电的收购价格除以经审计的玲珑机电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计算的市净率与
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区间较为接近。
④收购玲珑机电的定价考虑了收购之后对公司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A、并购之前,为控制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双方仅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批通过的框架协议之下进行商品买卖合作。并购之后,玲珑轮胎与玲珑机
电可以实现两大行业的优势互补,合作可以进一步拓展至技术研发领域。一方
面,玲珑轮胎可以借此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的自动化,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
率的目的;另一方面,玲珑机电可以借此提高装备制作水平,充分发挥核心技
术团队的业务能力。
B、完成并购后,在公司未来的新增产能或现有产能升级改造过程中,可
带来减少投资额、降低利息费用和折旧成本的效果。
本次收购交易经2015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及2015年5
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公
司的小股东机茂有限公司全程参与交易价格的确定过程,小股东在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了其想法和考虑,并与控股股东就收购价格达成一致,同意以约6.71
亿元的价格收购玲珑机电。公司的独立董事也对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
表了意见。
(5)玲珑集团对玲珑机电业绩补偿承诺
2015年12月31日,玲珑集团向公司出具《业绩补偿承诺函》,主要内容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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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
(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
二、玲珑集团承诺,玲珑机电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不低于天圆开评报字[2015]第1207号《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玲珑机电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确定
的相应年度的净利润预测值,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12,245.14万元、10,799.35万元、11,973.16万元,否则玲珑集团将按如下方
式对玲珑轮胎进行现金补偿,具体如下:
(一)玲珑集团补偿现金数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已补偿现金数。在各年计算的现金补偿金额小于零时,
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二)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玲珑轮胎聘请的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年度内玲珑机电的财务报表
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确定在该年度内玲珑机电实际净利润。上述实际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三)玲珑集团应于上述补偿现金数确定后30日内支付给玲珑轮胎。
三、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玲珑轮胎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
机构,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玲珑轮胎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
应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四、根据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
额>已补偿金额,玲珑集团将对玲珑轮胎另行补偿,另行应补偿的金额= 标的
资产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未达承诺净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前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
除补偿期限内玲珑机电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五、玲珑集团根据本函予以补偿的现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
六、如玲珑轮胎根据本函确定本公司应履行补偿义务,则在本公司履行完
毕本函项下补偿义务前,如果玲珑轮胎实施现金分红,本公司将不领取该等现
金分红,并将该等现金分红收益直接支付予玲珑轮胎以履行本公司对玲珑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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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补偿支付义务。
七、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均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
更改之承诺。”
根据普华永道对玲珑机电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专项报告,2015年度玲珑机电(合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分别为14,657.36万元,上述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已完成。
保荐机构经查阅发行人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意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玲珑机电的知识产
权权属证明及收购后的相关测算底稿;对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主要股东进行访谈;对发行人评估机构进行访谈;对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的定价依据、公允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2015年6月10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5]第
1033号评估报告收益法不适用的论断相对过于保守,当时仅考虑了内部关联交
易的占比,没有考虑如果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收益法也是适用的;发行
人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5号——上市公司股
权交易资产评估》及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委托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采用其他评估方法进行评估。2、基于玲珑机电的实际盈利能力,基于未来
市场的预期收益、现金流量情况,选择更能体现企业整体收益能力的收益法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更具合理性。3、本次收购定价是公司、玲珑集团以及
机茂有限公司等公司10家小股东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玲
珑机电生产利润率较高、获利能力较强、技术优势突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
值等因素后达成一致,协商确定。4、上述关联交易业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
了意见,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
保荐机构对上述本次收购定价以及评估方法的适当性、交易作价的合理性
和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的核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认为:天圆开评报字[2015]第1207号评估报告符合《资产评估准则
——企业价值》的规定和要求,评估方法的选取是适当的,评估机构承诺就本次
股权收购评估方法的适当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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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希成、张光英、王锋、王琳就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承诺事项如下:“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减少与玲珑轮胎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该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玲珑轮胎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
益。”
本公司主要股东玲珑集团、英诚贸易分别就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事
项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减少与玲珑轮胎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该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玲珑轮胎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如违反承诺导致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事
项如下:“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减少与玲珑轮胎及其控股
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该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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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高级技术顾问朱相
烈为韩国国籍以外,其他均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公司董事、监
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6 年,本届任
期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王锋先生,1972 年 6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 8 月至 1998 年 11 月
任玲珑橡胶车间主任、副厂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招远市蚕庄镇党
委委员;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玲珑橡胶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招远利奥董事、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
玲珑有限董事、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董事长、总经理,玲珑集
团副董事长。兼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理事会副会长。曾获得多
项中国企业创新荣誉;2005 年,其主持设计开发的“425/65R22.5 重型载重子午
线无内胎轮胎”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2007 年 12 月,其主持
设计开发的“245/35ZR2095YL688 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获山东省科技进
步三等奖;2010 年 5 月,其主持开发的“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音乘用子午线轮
胎项目”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王能光先生,1958 年 3 月生,研究生学历。1975 年 4 月至 1979 年 10 月就
职于河北昌黎化肥厂;1979 年 11 月至 1984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广安门礼品厂;
1984 年 11 月至 1987 年 4 月就读于北京农工商总公司职工大学;1987 年 5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北京右安门礼品厂财务科科长;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广电
总局中国唱片公司财务经理;1992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联想集团总部财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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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2001 年 3 月至今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玲珑有限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董事。
刘占村先生,1951 年 3 月生,大专学历。1970 年 12 月至 1984 年 3 月任招
远化肥厂团支部书记、车间副主任;1984 年 4 月至 1986 年 9 月任招远化工公司
生产技术科科员;1986 年 10 月至 1987 年 11 月任招远轮胎制修厂副厂长;1987
年 12 到 1990 年 10 月任招远轮胎厂副厂长;1990 年 11 到 1993 年 3 月任烟台轮
胎厂副厂长;1993 年 4 到 2007 年 11 月任玲珑橡胶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
2007 年 12 到 2009 年 3 月任招远利奥董事;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玲珑有
限董事;2009 年 12 月至今任玲珑集团党委委员、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
轮胎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显庆先生,1957 年 9 月生,大专学历。1975 年 6 月至 1984 年 1 月就职于
招远轮胎制修厂,1984 年 2 月至 1987 年 11 月任招远轮胎制修厂车间副主任、
主管会计、财务科副科长;1987 年 12 月至 1990 年 10 月任招远轮胎厂财务科副
科长、科长;1990 年 11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烟台轮胎厂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
长;1993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玲珑橡胶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董事;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招远利奥董事、副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玲珑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
董事、副总经理,其中 2010 年 10 月至 2013 年 5 月兼任玲珑轮胎财务总监。
张琦先生,1973 年 6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招
远市委办公室科员;1993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招远市国税局分局股长、市局科
长;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玲珑橡胶政治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任政治部部长;2009 年 12 月至今任玲珑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政
务办主任;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董事。
杨科峰先生,1969 年 8 月生,大专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0 年 10 月就职
于招远轮胎厂;1990 年 11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烟台轮胎厂科员;1992 年 12 月
至 1993 年 1 月任烟台轮胎厂调度室副主任;1993 年 2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玲珑
橡胶调度室副主任;1994 年 7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招远利奥调度室副主任、车
间主任、副厂长兼生产处处长、副总经理先后兼三、四、二、一厂厂长;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玲珑有限副总经理兼任一厂厂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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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份玲珑有限副总经理、企管部部长;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玲珑轮
胎副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董事、副总经理。
孙月焕女士,独立董事,1945 年 5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估
师。1968 年 1 月至 1978 年 12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军区宣传干事;1979 年
1 月至 1985 年 12 月任北京东城区组织部干部;1986 年 1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国
家审计署纪检处处长;1994 年 1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公司行
政副总经理;1996 年 1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中华企业咨询公司评估部副总裁;
2002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中企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今任星空电讯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宋健先生,独立董事,1957 年 6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7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设计科工程师;1990 年 9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日
本五十铃汽车公司大型车研究试验部研究员;1992 年 11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汽车
工程系教授。
苏波先生,独立董事,1966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1990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山东政法学院讲师;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为山东法正园律师事务所
涉外业务部主任;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为山东金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
任;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月为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2011
年 4 月至今为山东律师协会会长;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监事。
温波先生,1953 年 5 月生,大专学历,监事会主席。1972 年 8 月至 1987
年 11 月任招远化工厂车间主任、设备科科长、调度室主任;1987 年 12 月至
1990 年 10 月任招远轮胎厂副厂长;1990 年 10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烟台轮胎厂副
厂长;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玲珑橡胶副厂长;1993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玲珑橡胶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1 年 6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玲珑橡胶董
事;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招远利奥董事;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
玲珑有限董事;2009 年 12 月至今任玲珑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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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先生,1972 年 4 月生,大专学历。1994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建设
银行招远支行计划信贷科副科长;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玲珑集团项目
办主任;2011 年 11 月至今任玲珑集团副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雪梅女士,1970 年 1 月生,中专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招
远利奥技术处副处长、质保处副处长、质量管理部副部长;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玲珑有限质量管理部副部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玲珑轮
胎质量管理部部长;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监事,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玲珑轮胎总经理助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高级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7 人。
王锋先生,董事长、总经理,详见董事介绍。
王显庆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介绍。
杨科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介绍。
刘占村,董事、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介绍。
张正亮,1964 年 7 月生,大专学历。1984 年 10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招远机
床附件厂分度头车间主任;1997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人招远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厂长;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玲珑橡胶副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玲珑机电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玲珑集团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吕晓燕女士,中国国籍,1967 年 9 月生,硕士学历。1994 年至 2004 年历任
固特异大连财务行政经理、固特异新加坡项目经理、固特异亚太区财务分析师、
固特异大连财务总监、董事会副主席;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美国 CTS
公司电子零部件、EMS 事业部全球财务总监;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美
国 Thermo Fisher LPG 事业部亚太区财务总监,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玲
珑轮胎总经理助理;2013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财务总监。
孙松涛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 9 月生,大专学历。1999 年 4 月至 2014
年 2 月历任玲珑橡胶车间工人、总经理秘书,玲珑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玲珑轮胎办公室副主任;2015 年 11 月至今任玲珑轮胎董事
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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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 2 人。
王锋先生,见董事介绍。
朱相烈先生,韩国国籍,1966 年 12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92 年 12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韩国韩泰轮胎研发中心 UHP 轮胎研发工程师、质量控制工程
师、轻卡胎、SUV 胎研发经理、OE 轮胎项目研发经理、欧洲技术中心总经理;
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玲珑有限高级技术顾问;2010 年 6 月至今任玲珑轮
胎高级技术顾问、半钢设计室副主任。1989 年 12 月获韩国人力源发展服务处非
破坏性试验工程师等级证书,1992 年 5 月获韩国人力资源发展服务处机械工程
师等级证书。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选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是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1、董事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锋、王
能光、刘占村、王显庆、张琦、杨科峰、孙月焕、赵金先、宋健为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其中孙月焕、赵金先、宋健为独立董事。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锋为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赵金先因个人原因
辞职,2014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苏波为独立
董事。
2、监事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温波、李
伟为公司监事;201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陈
雪梅为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3、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锋为公司总经
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显庆、曹建波、杨科峰、王国梅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夏训茂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于洪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吕晓燕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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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201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曹建波、王国梅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别调任泰国
玲珑副总经理和美国玲珑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夏训茂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占村、张正亮任
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孙松涛
为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
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无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通过持有玲珑集团、英诚贸易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玲珑集团、英诚贸
易分别持有公司 60.42%和 20.14%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在玲珑集团的出资额(万元) 持有玲珑集团股权比例(%)
王 锋 2,275.50 18.9625
刘占村 240.00 2.00
王显庆 240.00 2.00
温 波 240.00 2.00
张 琦 90.00 0.75
杨科峰 70.50 0.59
张正亮 150.00 1.25
姓名 在英诚贸易的出资额(港元) 持有英诚贸易股权比例(%)
王 锋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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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
股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锋的父亲王希成在玲珑集团出资 6,120 万元,出资比
例 51%,在英诚贸易出资 51 港元,出资比例 51%,从而间接持有玲珑轮胎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锋的母亲张光英在玲珑集团出资 531 万元,出资比例
4.425%,从而间接持有玲珑轮胎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锋的弟弟王琳在玲珑集团出资 1,200 万元,出资比例
为 10%,在英诚贸易出资 19 港元,出资比例 19%,从而间接持有玲珑轮胎股份。
(四)最近三年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1、直接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持有玲珑集团间接持
有玲珑轮胎的股份,报告期内其对玲珑集团出资的未发生变动。
(五)最近三年所持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主要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姓名 现任职务 其他对外投资公司
(万元) (%)
玲珑集团 2,275.50 18.9625
王 锋 董事长、总经理 东方锁业 50.00 100.00
英诚贸易 30.00 港元 30.00
刘占村 董事、副总经理 玲珑集团 240.00 2.00
王显庆 董事、副总经理 玲珑集团 240.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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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琦 董事 玲珑集团 90.00 0.75
杨科峰 董事、副总经理 玲珑集团 70.50 0.59
张正亮 副总理 玲珑集团 150.00 1.25
星空电讯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400.00 35.92
孙月焕 独立董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20.00 32.00
北京中企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50.00 70.00
宋 健 独立董事 北京创鑫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9.50 95.00
温 波 监事会主席 玲珑集团 240.00 2.0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一)在本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
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在本公司领取收入(万元)
王 锋 董事长、总经理 73.78
王能光 董事
刘占村 董事、副总经理 24.80
王显庆 董事、副总经理 70.69
张 琦 董事
杨科峰 董事、副总经理 44.59
张正亮 副总经理 19.14
孙月焕 独立董事 6.00
宋 健 独立董事 6.00
苏 波 独立董事 6.00
温 波 监事会主席
李 伟 监事
陈雪梅 监事(职工监事) 43.08
孙松涛 董事会秘书 7.94
吕晓燕 财务总监 71.51
朱相烈 核心技术人员 60.00
2010年11月8日,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6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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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本公司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董事张琦以及监事温波、李伟在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处领
薪,不在发行人处领薪;外部董事王能光不在公司领薪。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在本公司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 任职其他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职位
玲珑集团 控股股东 副董事长
北京天诚 子公司 执行董事
广西玲珑 子公司 董事长
董事长 德州玲珑 子公司 董事长
王 锋
总经理 香港天成 子公司 董事
泰国玲珑 子公司 董事
受实际控制人
英诚贸易 董事
控制的股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玲珑集团 控股股东
记、政务办主任
张 琦 董事
玲珑集团控制
山玲物资 监事
的公司
董事、副总
刘占村 玲珑集团 控股股东 董事
经理
机茂有限 参股股东 董事
王能光 董事
联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无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玲珑集团 控股股东 董事
董事、副总
王显庆 公司间接子公
经理 雅凯物流 董事

温 波 监事会主席 玲珑集团 控股股东 副总裁、董事
李 伟 监事 玲珑集团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星空电讯科技发展(北京)有
无 董事长
限公司
孙月焕 独立董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无 执行董事
公司
北京中企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无 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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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无 教授
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宋 健 独立董事
云南西仪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正道集团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公司间接子公
雅凯物流 监事
吕晓燕 财务总监 司
泰国玲珑 子公司 董事
山东省律师协会 无 会长
苏波 独立董事 全国律师协会 无 常务理事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 无 仲裁员
玲珑集团控制
玲珑汽贸 监事
董事、副总 的公司
杨科峰
经理 玲珑集团控制
玲珑水泥 监事
的公司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成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
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上述人员的工作时间与条件,劳动报酬和保
险、福利,劳动纪律等权利义务作出了详细规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已就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
定情况、规范关联交易、公司股价稳定措施、投资者赔偿措施、公司股份减持
意向以及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等方面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关承诺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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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作
出的重要承诺”及“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七、发行人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的措施”。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产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锋、王能光、
刘占村、王显庆、张琦、杨科峰、孙月焕、赵金先和宋健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其中王锋为公司董事长,孙月焕、赵金先和宋健为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赵金先因个人原因辞职,2014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苏波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温波、李伟与职
工代表监事陈雪梅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中温波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锋任公司总经理,
王显庆、曹建波、杨科峰、王国梅任公司副总经理,夏训茂任公司总工程师,
于洪发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吕晓燕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调整,曹建波、王国梅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别调任泰国玲珑副
总经理和美国玲珑副总经理。
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夏训茂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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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占村、张正亮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于洪发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松涛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
本保持稳定,上述人员的变动未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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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
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本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
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9 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章程》;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并于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
修订,上述制度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
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
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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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
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述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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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 2/3 人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
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
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股东大会的召集
(1)独立董事提议召集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
(2)监事会提议召集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召集和主持。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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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集和主持。
(4)监事和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义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5、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
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说明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
表决并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
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
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
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
6、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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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下述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①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②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③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
其报酬和支付方法;④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 公司年度报告;⑥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述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①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②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③ 本章程的修改;④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⑤ 股权激
励计划;⑥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的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
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
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
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公司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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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创立大会以后累计召开了 22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
的制定、投资和财务决策、股利分配、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和调整、公司相关制度
的制定、本次发行授权、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作出决议。历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
具体规定。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
二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赵金先因个人原因辞职,2014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
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苏波为独立董事。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现任
董事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的任职
资格。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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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
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
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
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
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
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
上的投票权。
4、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共召开40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
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
具体规定。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
二届监事会。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公司现任监事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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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任职资格。
2、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
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共召开18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
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孙月焕女士、赵金先先生和
宋健先生,达到董事会成员数量的 1/3,其中孙月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董事赵金先因个人原因辞职,2014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苏波为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
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
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的职权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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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
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
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
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
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
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
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
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职权履行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及时了解
公司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战略发展选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010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于洪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并
在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予以续聘。
2、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
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
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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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
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的披露工作;(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的文件;(5)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制作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名;(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
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
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交易所报告;(7)负责保
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及监事会的会议记
录等,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8)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
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9)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
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10)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做
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
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
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
议记录,立即向交易所报告;(11)《公司法》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12)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的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
会,各委员会的成员为公司的董事,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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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其他成员
战略委员会 王锋 王能光、王显庆、宋健、苏波
审计委员会 孙月焕 王显庆、苏波
提名委员会 宋健 苏波、张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宋健 孙月焕、杨科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有:(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有:(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审核外部机构的服务费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检查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服
务质量,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3)决定是否聘用外部审计机
构为公司提供除审计外的其他服务;(4)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执行情
况,定期检查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5)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直接向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6)公司审
计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必须征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7)审核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8)监督与审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和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一步健全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一套较完善的审核体系,规范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管理流
程;(9)参与董事会对管理层经营情况的定期质询;(10)分季、半年及全年
经营阶段,评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与预算执行情况;(11)评估公
司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状况,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的建议;(12)协助战略委
员会对正在执行的战略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对公司的潜在风险提出预
警,以防范风险的发生;(13)及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3、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有:(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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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须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总经理人选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有:(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相关主管的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海关等部门已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其关联方英诚贸易和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出具承
诺函,承诺:如因玲珑轮胎公开发行股票前的事项导致玲珑轮胎承担涉税及其
他任何法律风险,承诺人将无条件全额补偿玲珑轮胎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资金被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资
金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
易”。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已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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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三年对外担保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已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
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并根据《公司法》、《担保法》、
《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除公
司收购玲珑机电之前,玲珑机电曾为玲珑集团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玲珑
机电对玲珑集团的担保已经履行完毕。
四、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本公司及子公司
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实施了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
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公司内部根据具体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对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核,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0573号《内部
控制审核报告》,认为:玲珑轮胎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
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内部会计控制具体
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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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13年度、2014
年度及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16)第110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普
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11017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本公司
财务报告。投资者可参阅本招股说明书所附之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详细
了解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86,957,774 2,066,770,229 1,674,027,8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806,925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16,877,276 446,781,118 589,791,012
应收账款 1,346,895,221 1,470,995,417 1,786,133,051
预付款项 67,703,489 86,029,653 99,842,540
其他应收款 193,994,786 740,308,088 400,550,803
应收利息 4,541,736 14,147,699 -
存货 1,516,731,056 1,745,132,017 1,572,048,402
其他流动资产 356,132,800 380,733,439 204,275,830
流动资产合计 5,990,641,063 6,950,897,660 6,326,669,46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8,738,486,944 7,599,531,251 5,563,03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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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843,119,588 1,141,353,620 1,206,131,809
无形资产 527,423,523 494,266,285 392,254,355
开发支出 - - 7,528,3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753,118 138,452,037 132,512,7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4,415,018 405,331,797 274,280,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91,198,191 9,778,934,990 7,575,744,610
资产总计 16,581,839,254 16,729,832,650 13,902,414,071
(2)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和股东权益)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500,737,127 6,289,008,109 5,039,762,8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9,073,800 302,839,955 45,254,400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49,149,977 913,060,000 616,937,600
应付账款 1,199,544,031 1,251,654,151 1,506,583,257
预收款项 133,633,292 173,437,424 213,717,539
应付职工薪酬 45,666,766 53,921,604 44,724,632
应交税费 140,623,295 121,183,938 94,503,141
应付利息 16,476,798 41,484,143 26,874,383
其他应付款 735,663,998 899,559,765 706,210,6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62,453,096 902,340,150 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7,477,399 18,017,733 32,019,619
流动负债合计 11,260,499,579 10,966,506,972 8,626,588,1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2,561,314 1,002,056,432 1,273,749,833
长期应付款 30,147,732 - -
递延收益 230,512,432 217,294,788 156,150,6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3,221,478 1,219,351,220 1,429,900,529
负债合计 12,213,721,057 12,185,858,192 10,056,488,664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371,351,094 1,042,421,994 1,042,421,994
其他综合收益 13,961,527 -35,502,746 -19,00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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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盈余公积 338,130,556 286,911,948 215,630,501
未分配利润 2,638,032,587 2,246,799,263 1,606,879,2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361,475,764 4,540,630,459 3,845,925,407
少数股东权益 6,642,433 3,343,999 -
股东权益合计 4,368,118,197 4,543,974,458 3,845,925,40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6,581,839,254 16,729,832,650 13,902,414,07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733,701,227 10,278,185,270 11,547,979,257
减:营业成本 6,226,716,684 7,526,286,933 8,583,512,0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73,230,169 50,429,955 54,773,285
销售费用 530,648,966 545,773,167 542,522,237
管理费用 667,974,806 744,194,080 754,312,780
财务费用-净额 356,310,578 370,880,498 318,477,290
资产减值损失 73,085,414 66,453,305 94,654,96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4,968,207 -4,238,131 -540,895
投资收益/(损失) -7,374,162 1,797,385 6,621,343
二、营业利润 803,328,655 971,726,586 1,205,807,109
加:营业外收入 215,537,363 40,257,727 20,713,3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817,763 1,110,889 682,613
减:营业外支出 241,267,917 3,227,361 42,130,0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6,816 795,730 2,539,229
三、利润总额 777,598,101 1,008,756,952 1,184,390,376
减:所得税费用 100,188,765 174,642,209 204,377,833
四、净利润 677,409,336 834,114,743 980,012,5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610,902 834,170,744 980,012,543
少数股东损益 -201,566 -56,001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
-58,772,050 -72,342,305 -30,996,172
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68 0.83 0.98
稀释每股收益 0.68 0.83 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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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464,273 -16,496,420 -18,937,821
七、综合收益总额 726,873,609 817,618,323 961,074,7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727,075,175 817,674,324 961,074,72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684,464,509 8,998,083,132 9,523,003,6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195,888 60,956,214 11,646,2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527,638 115,706,023 25,936,2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63,188,035 9,174,745,369 9,560,586,0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37,262,582 6,967,839,216 7,549,091,4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740,839,294 650,024,738 441,826,0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2,990,319 497,644,526 408,700,6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144,840 290,069,259 309,039,5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49,237,035 8,405,577,739 8,708,657,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951,000 769,167,630 851,928,4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988,513 4,995,978 4,733,641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06,185 9,405,484
收回投资收到的有关的现金 - 34,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401,782 568,903,254 288,566,8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390,295 609,605,417 302,706,0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05,686,541 2,062,720,063 1,528,150,31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34,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4,025,085 812,633,457 354,422,1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9,711,626 2,875,353,520 1,916,572,4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4,321,331 -2,265,748,103 -1,613,866,4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500,000 3,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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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365,595,100 8,047,666,092 5,687,788,30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7,526,492 300,652,129 50,713,5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26,621,592 8,351,718,221 5,738,501,8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327,146,055 5,710,754,667 4,303,995,42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507,888,389 493,022,638 298,392,981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3,017,767 390,374,740 535,031,7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38,052,211 6,594,152,045 5,137,420,1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569,381 1,757,566,176 601,081,6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339,470 -8,522,869 -49,160,81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538,520 252,462,834 -210,017,22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92,927,641 940,464,807 1,150,482,027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9,466,161 1,192,927,641 940,464,80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96,991,804 1,505,927,247 1,394,722,517
应收票据 404,006,532 384,710,975 583,072,724
应收账款 1,751,087,192 2,363,508,614 2,619,269,702
预付款项 89,734,606 57,214,928 82,745,433
其他应收款 1,030,070,792 685,455,326 253,067,392
应收利息 4,541,736 14,147,699 -
存货 886,725,498 1,208,399,061 1,365,159,253
其他流动资产 67,488,724 100,040,086 62,843,373
流动资产合计 5,930,646,884 6,319,403,936 6,360,880,39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99,122,099 1,265,921,228 346,464,079
固定资产 4,410,656,327 4,728,235,650 4,573,755,965
1-1-30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在建工程 13,085,576 53,228,951 222,685,848
无形资产 193,325,971 192,863,005 180,453,533
开发支出 - - 7,528,3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06,768 45,809,706 53,976,2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648,652 217,442,701 62,134,3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57,345,393 6,503,501,241 5,446,998,357
资产总计 12,387,992,277 12,822,905,177 11,807,878,751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负债和股东权益)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19,719,852 4,724,512,667 3,825,421,605
应付票据 511,309,775 550,630,000 356,551,600
应付账款 1,152,567,644 1,341,982,247 1,749,657,088
预收款项 156,994,590 174,280,249 212,550,964
应付职工薪酬 36,142,488 45,388,934 38,723,191
应交税费 28,235,374 27,399,285 14,892,562
应付利息 13,416,808 39,638,575 25,454,434
其他应付款 499,699,706 430,662,026 400,755,1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 792,433,291 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7,477,399 18,017,733 32,019,619
流动负债合计 7,935,563,636 8,144,945,007 6,956,026,2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200,000,000 973,749,833
递延收益 54,667,658 49,304,515 39,292,2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667,658 249,304,515 1,013,042,036
负债合计 7,990,231,294 8,394,249,522 7,969,068,297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515,154,635 962,005,437 962,005,437
盈余公积 338,130,556 286,911,948 215,630,501
未分配利润 2,544,475,792 2,179,738,270 1,661,174,516
股东权益合计 4,397,760,983 4,428,655,655 3,838,81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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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2,387,992,277 12,822,905,177 11,807,878,751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251,804,130 10,681,766,090 11,903,442,456
减:营业成本 6,418,672,373 8,395,682,360 9,287,212,2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723,537 38,016,325 50,392,562
销售费用 466,891,749 516,203,332 536,642,486
管理费用 460,576,164 573,176,354 625,963,756
财务费用-净额 241,010,718 290,675,212 238,150,127
资产减值损失 56,350,084 50,537,626 75,247,974
加:投资收益 -2,958,218 1,706,185 6,621,343
二、营业利润 540,621,287 819,181,066 1,096,454,602
加:营业外收入 73,608,336 25,641,526 26,021,7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3,161,190 2,360,256 10,270,273
减:营业外支出 5,367,361 1,909,020 41,686,8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6,816 459,245 2,427,763
三、利润总额 608,862,262 842,913,572 1,080,789,492
减:所得税费用 96,676,178 130,099,099 169,905,993
四、净利润 512,186,084 712,814,473 910,883,499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12,186,084 712,814,473 910,883,499
3、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04,855,446 9,346,699,666 9,416,418,10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0,956,214 11,646,2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42,854 98,085,700 27,891,4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46,198,300 9,505,741,580 9,455,95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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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18,231,204 7,661,143,554 8,096,139,1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29,172,190 542,674,260 402,838,1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5,229,594 402,542,846 331,739,6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937,855 283,269,357 273,346,9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86,570,843 8,889,630,017 9,104,063,8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9,627,457 616,111,563 351,891,9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0,872,915 23,500,266 9,703,954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06,185 9,405,48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7,167,896 501,567,027 652,943,2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8,040,811 526,773,478 672,052,6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9,075,235 234,712,218 733,479,47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28,980,772 919,457,150 24,669,6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2,828,376 798,383,816 746,267,5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884,383 1,952,553,184 1,504,416,7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843,572 -1,425,779,706 -832,364,0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338,980,758 6,052,543,617 3,858,798,03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173,503 - 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87,154,261 6,052,543,617 3,864,798,03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343,266,667 4,673,980,460 3,370,753,02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85,785,691 393,935,102 256,646,119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207,515 40,724,3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29,052,358 5,197,123,077 3,668,123,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898,097 855,420,540 196,674,5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5,574,628 6,751,796 -24,375,606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0,460,416 52,504,193 -308,173,145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0,054,801 757,550,608 1,065,723,753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0,515,217 810,054,801 757,5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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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接受委托,审计了公司的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3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2014年度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11017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玲珑轮胎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
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2014年度及2013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
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
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
并利润表中单独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
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
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时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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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出资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合并期间
(万元) (万元) 比例
注1
广西省 2013.01-
广西玲珑 1,000 1,000 生产及销售轮胎、橡胶制品 100%
柳州市 2015.12
注2
销售轮胎、轮辋等公司产品, 2013.01-
香港天成 香港 - 1 港元 100%
进出口贸易 2015.12
销售轮胎、橡胶制品、汽车配
注3
北京市 2013.01-
北京天诚 1,000 50 件;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00%
通州区 2015.12
货物进出口;技术推广
注4
山东省 2013.01-
德州玲珑 65,000 65,000 生产及销售轮胎、橡胶制品 100%
德州市 2015.12
注5
泰国 624,240.76 121,443.97 万 2013.01-
泰国玲珑 生产及销售轮胎、橡胶制品 100%
春武里府 万泰铢 元人民币 2015.12
注6
2014.05-
美国玲珑 美国 - 1,000 万美元 研发及销售轮胎、橡胶制品 100%
2015.12
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
中压容器的生产、销售(有效
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水泵、
变压器、电机、高低压电器、
电器成套设备、模具、车轮、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金、银制
注7
山东省 2013.01-
玲珑机电 10,700 10,700 品生产、销售;锁具、铝合金 100%
招远市 2015.12
门窗、塑料门窗、中空玻璃、
钢结构加工、销售;冷却站及
配件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注8
2013.10-
凯德科贸 香港 998 万美元 949 万美元 实业投资 100%
2015.12
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物
流救援服务;货物进出口;货
物检验代理;货物报关代理
注9
山东省 3,000 万美 7,508.19 万元 (以上为筹建项目,筹建期至 2013.11-
雅凯物流 90%
青岛市 元 人民币 2014 年 11 月 7 日,筹建期内 2015.12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以上范
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
证经营)
注 10
山东省 1,000 万美 对轮胎模具生产项目的投资、 2013.12-
凯德模具 1,000 万美元 100%
烟台市 元 开发、建设、管理。 2015.12
注 1:2010 年 6 月,本公司以人民币 1,000 万元出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广西玲珑。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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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西玲珑已经部分建设完成投产。
注 2:香港天成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实收出资 1 港元,全部由玲珑集团出资。2010
年 11 月,本公司以 1 港元的价格向玲珑集团收购了香港天成全部股权,确定的合并日为 2010
年 11 月 12 日。
注 3:2011 年 3 月,本公司以人民币 50 万元出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诚。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天诚尚未开展生产经营。
注 4:2011 年 4 月,本公司以人民币 500 万元出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德州玲珑。于 2012
年 2 月,本公司向子公司德州玲珑进行增资;增资后,德州玲珑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变更为
1.5 亿元。于 2016 年 3 月,本公司向子公司德州玲珑进行增资。增资后,德州玲珑注册资本
由 1.5 亿元变更为 6.5 亿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州玲珑部分生产线已陆续投产。
注 5:泰国玲珑为注册于泰国春武里府的境外企业,股东分别为本公司(99.98%)、广
西玲珑(0.01%)、香港天成(0.0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泰国玲珑一期项目已经
投产。
注 6:美国玲珑为 2014 年 3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天成出资在美国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注 7:玲珑机电为玲珑集团于 2002 年 2 月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2015 年 6 月 12 日,
公司与玲珑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67,107.09 万元从玲珑集团收购玲珑机电
100%的股权,玲珑机电成为公司子公司。
注 8:凯德科贸为 2013 年 9 月玲珑机电出资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收购玲珑
机电之后其成为公司的间接子公司。
注 9:雅凯物流为 2013 年 11 月由凯德科贸、玲珑集团分别出资 90%和 10%成立的公
司。公司收购玲珑机电之后其成为公司的间接子公司。
注 10:凯德模具为 2013 年 12 月由凯德科贸出资在烟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收购
玲珑机电之后其成为公司的间接子公司。
有关泰国玲珑、美国玲珑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二)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2015年度
玲珑机电为本公司于2015年6月自玲珑集团收购取得的子公司,属于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于2013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玲珑机电对子公
司凯德科贸持股100%,同时凯德科贸对其子公司雅凯物流持股90%(10%由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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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持股)、对其子公司凯德模具持股100%,上述子公司均在该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范围内。
(2)2014年度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天成于2014年3月设立子公司美国玲珑,自设立之日起
纳入合并范围。
(3)2013年度
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固定资
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预计负债的计提方法、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收
入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等。
(一)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天成、
美国玲珑及凯德科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子公司泰国玲珑记账本位币为泰铢。
2015年下半年为应对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的反倾销
反补贴政策,子公司泰国玲珑经营策略调整为主要销往美国,销售收入主要为
美元计价及结算,同时,其主要资本性支出、原材料采购、财务融资也以美元
计价和结算。因此,管理层认为将记账本位币变更为美元能够更加准确、真
实、完整地反映泰国玲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客观、真实和公允
的财务信息。经泰国玲珑2015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泰国玲珑记账本位币变更
为美元。泰国玲珑按照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项目
以及综合收益项目由泰铢变更为美元,并以折算后的金额作为美元计量的历史
成本。泰国玲珑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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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生产轮胎产品并销售予购货方。公司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
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境内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公司与内销零销客户及配套客户签署的销
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为货到签收,因此公司按照产
品运抵境内客户且客户签收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与部分内销配套客户签署的销
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为产品上线安装,因此本公司
按照产品由客户领用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海外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公司与外销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
定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为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因此公司按
照产品装船的时点确认海外销售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
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超过 15,000,000 元、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超过 8,000,000 元。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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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客户 国外客户
1 年以内 1% 0.5%
1-2 年 50% 20%
2-3 年 80% 80%
3 年以上 100% 100%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计提比例
账龄
内部员工 其他交易形成
1 年以内 0%
1-2 年 0%
风险较小,不计提坏账准备
2-3 年 100%
3 年以上 100%
(四)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
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
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出售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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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
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
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
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
过12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
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的持有至
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持有
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
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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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
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
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
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
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
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
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六)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
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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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七)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模具、运输工具、电子设
备以及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
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
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
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境外的土地在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于每个会计期间内进行减值测
试。除土地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
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
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固定资产的预计使
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土地 - - -
房屋及建筑物 25 年 0-10% 3.6%-4%
机器设备 10-15 年 0-10% 6%-10%
模具 3-5 年 0% 20%-33.3%
运输工具 5年 0-10% 18%-20%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5年 0-10% 18%-20%
(八)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
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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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
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
筑物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建筑物 25 年 10% 3.6%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
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
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
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
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九)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
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
(十)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软件,以成本计量。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使用年限(30年至50年)平均摊销。外购
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
定资产。
2、软件
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3年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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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4、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
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轮胎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
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轮胎生产工艺
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予以资本化:
(1)轮胎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轮胎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3)使用轮胎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轮胎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
大规模生产;
(5)轮胎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
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
产。
5、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
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
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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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
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公司境外土地,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依据及方法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
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
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
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
用的利率。
(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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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等。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
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
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
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
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
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3、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
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
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十五)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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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及其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
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
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
利息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
前的最佳估计数。
(十七)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
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
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
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
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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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
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
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
的法定权利。
(十九)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
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
2、融资租赁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
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
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二十)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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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于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
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
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
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单独项目列示。境外
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二十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
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
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历史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列
示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名称 2013.12.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6,150,696
若干财务报表项目已根据上述准则进
经董事会审批 递延收益 156,150,696
行列报,比较期间财务信息已相应调
通过 其他综合收益 -19,006,326
整。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9,00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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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名称 2013.12.31
若干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披露信息已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不适用 不适用
值计量》编制。
合并范围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确定,合 不适用 不适用
并范围未发现变化。
(二十二)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
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
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进
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本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
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均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和税法未来的变化情
况。当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
用。
2、产品质量保证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的管理层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做出估计,此类估
计根据本公司实际赔付的历史经验为基准予以预计。根据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
可能与之后实际赔付金额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日的预计负债的重
大调整。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本公司对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作出估计,此估计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
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
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
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
面价值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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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基于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作出的估计和
判断。此估计与实际结果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
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诉讼赔偿准备及或有补偿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在诉讼及仲裁,本公司管理层对未决诉讼及仲裁
结果及可能收到的诉讼补偿需作出判断和估计。管理层判断和估计的结果可能
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日的预计负债及或有资产的
重大调整。
6、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管理层以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管理层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其公允价值。此类估计根据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予以估计,根据上述估值技术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之后实际
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重大调整。
六、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
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
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
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
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七、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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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注2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 17%、7%
注3
消费税 应纳税销售额 3%
注4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流转税额 5%-7%
注4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流转税额 2%
土地使用税 实际土地使用面积 2-8 元/平方米/年
注 1: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本公司、德州玲珑、玲珑机电企业所得税税率 15%,
详见下述税收优惠。本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及运营的其他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香港天成、凯德科贸为注册于香港的公司,适用香港利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按
16.5%的所得税率缴纳。泰国玲珑为注册于泰国的公司,适用泰国所得税,2013 年度、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按 20%所得税税率缴纳。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给泰国玲珑颁发的
投资促进委员会鼓励书,泰国玲珑将于产生业务收入之日起享受八年内免交泰国企业所得
税,五年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0%,2014 年
度,泰国玲珑已经产生业务收入,因此 2014 年为泰国玲珑第一个免税年度。美国玲珑为注
册在美国的公司,适用美国所得税,根据美国玲珑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缴纳,2014 年
度及 2015 年度,美国玲珑尚未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 2: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相关税法规定计
算的销售额和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本公司轮胎出口产品享受的增值税退税政策,采
用“免、抵、退”办法,报告期内出口退税率均为 9%。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本公司出
口帘布层、带束层等原材料的退税率分别为 16%和 5%。本公司之子公司玲珑机电内销产品
销项税率为 17%,出口产品销售采用“免、抵、退”办法,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
度玲珑机电出口橡胶机械的退税率为 15%、变压器退税率为 17%、桥架退税率为 9%、零配
件的退税率为 13%。
注 3:子午线轮胎享受免征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斜交胎适用消费税税率为 3%,自 2014
年 12 月起,国家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目。
注 4:本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发[2010]35 号,自 2010 年 12 月开始分别按实
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的 7%、3%的税(费)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二)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
2008年12月5日,本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
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0837000272),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0月31日及2014年10
月3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
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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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为GR201137000472及GR201437000395),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2014年度、2013
年度本公司适用的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德州玲珑于2014年4月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
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
书编号为GR201337000105),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2014年度及2013年度德州玲珑适
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玲珑机电于2008年12月取得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
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GF201137000381),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于2014年10月,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
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437000646),证书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
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玲珑机电适用的所得税
税率为15%。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给泰国玲珑颁发的投资促进委员会鼓励书,泰国
玲珑将于产生业务收入之日起享受八年内免交泰国企业所得税、五年减半征收
的优惠政策。
八、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从玲珑集团收购玲珑机电100%的股权,本次收购的具体
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七、发行人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4、收购玲珑机电”相关内容。
九、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证监会[2008]43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及相关规定,经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6)第0572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核验的本公司报告期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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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570.75 -13.98 -186.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323.20 1,143.70 1,475.90
预计诉讼赔偿支出 -196.84 - -3,711.55
诉讼补偿所得 762.73 1,227.02 -
除同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719.79 170.62 662.13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5,877.21 -7,234.23 -3,099.62
日的当期净损益
子公司火灾净损失 -7,410.0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825.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87.88 581.13 48.8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794.49 -4,125.75 -4,810.85
减:非经常性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数 1,570.94 453.57 -242.48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 -3,365.43 -4,579.32 -4,56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357.01 -4,573.72 -4,56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61.09 83,417.07 98,00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71,118.10 87,990.80 102,569.6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95% -5.48% -4.66%
润的比例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66%、-5.48%和-4.95%。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
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且呈逐年下降趋势,对公司正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
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
1、报告期内,本公司承担了山东省、招远市科技和创新项目,作为出口企
业、高新技术企业、品牌企业,拥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等,得到烟台市、招远
市等的大力扶持,收到项目拨款、科研经费、企业奖励、税收返还等政府补
助,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51%、 1.37%和
4.91%,对公司影响较小。
2、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公司通过天然胶套期保值业务规避经营
风险,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分别实现天然胶期货收益662.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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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万元和-295.82万元,因不符合套期保值条件计入期货损益。2015年除天
然胶期货损益外,还实现了黄金租赁业务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报告期内影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诉讼事项:(1)根据公司诉讼代理律
师的专项法律意见,公司于2010年度对Wilson Global诉玲珑轮胎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纠纷案计提了300万元预计负债,于2013年12月,该诉讼仍处于中止状态,
公司与Wilson Global达成和解,公司需赔偿对方550万元,该案影响报告期内
2013年度利润总额250万元;(2)公司于2012年度对美国矿业胎蓝图案计提了
4,900万元预计负债,2013年度,公司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公司需赔偿原告
1,55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9,450 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
原告赔偿款80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4,878万元),本公司将剩余需赔偿部分750
万美元 (约 折合 人民 币 4,572万 元) 记入 其 他应付 款。 作为 共同 被告, AL
DOBOWI LTD.及其关联公司同意免除本公司应付其款项179万美元(约折合人民
币1,088万元)。本公司将对原告的赔偿款1,55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9,450万
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的预计负债4,900万元以及AL DOBOWI LTD.及其关
联公司免除的本公司应付其款项1,088万元后,差额约3,462万元计入营业外支
出。另外AL DOBOWI LTD.及其关联公司承诺对于其向本公司采购的所有产
品,在正常采购价款基础上向本公司额外支付一定比例款项作为对本公司上述
诉讼赔偿的补偿。鉴于上述补偿方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在计量
诉讼损失时未予考虑。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本公司从AL DOBOWI LTD.收回
补偿款1,994,693.91美元(折合人民币12,270,154元)和1,231,377美元(折合人民
币7,627,292元)。(3)2015年2月5日,公司与元方树胶就<2009>烟民三字第162
号仲裁案签订和解协议书,公司已向元方树胶支付和解支出320,000美元(折合
人民币1,968,416元)。
有关上述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
重要事项”之“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冲裁”。
4、2015年2月1日,子公司泰国玲珑因厂区内发生火灾导致部分存货、房屋
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具体情况如下:(1)已将因火灾导致
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实际损失共计23,490万元记入营业外支出;(2)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公司已就上述损失赔付金额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确认本案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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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 付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60,800,000 元 , 于 2015 年 7 月 , 保 险 公 司 已 赔 付 本 公 司
40,000,000元,剩余理赔金额120,800,000元已于2016年1月赔付;(3)泰国火灾
发生的累计损失为:23,490万元-16,080万元=7,410万元。
十、重要会计科目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
备、净值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注1
土地 15,265.24 - - 15,265.24
房屋、建筑物 288,456.49 40,207.08 - 248,249.41
注2
机器设备 835,454.03 255,639.07 312.57 579,502.40
模具 67,475.53 46,270.38 - 21,205.16
运输工具 5,237.00 2,395.99 - 2,841.01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12,298.75 5,513.27 - 6,785.48
合计 1,224,187.05 350,025.79 312.57 873,848.69
注 1:泰国玲珑于 2013 年购入三宗无限定使用寿命的土地,在持有期间内未进行摊
销。
注 2:本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密炼机、挤出机、裁断机、成型机、硫化机等,部分
设备从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荷兰等引进。
(二)无形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类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摊余价值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摊余价值
土地使用权 55,918.69 5,941.74 - 49,976.95

软件 4,684.41 1,919.01 - 2,765.40
合计 60,603.10 7,860.75 - 52,742.35
注: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 3 年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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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债项
本公司主要债项为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担保借款、信用借款、质
押借款等。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短期银行借款余额89.56亿元,占
负债总额的73.3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5.01亿元,其中保证借款42.44亿元、信
用借款14.76亿元、其他借款(包括信托收据借款、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等)7.81
亿元;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余额6.93亿元,1年内到期的借款余额
17.62亿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借款情况。
(四)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其他综
合收益差额明细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资本公积 37,135.11 104,242.20 104,242.20
盈余公积 33,813.06 28,691.19 21,563.05
未分配利润 263,803.26 224,679.93 160,687.92
其他综合收益 1,396.15 -3,550.27 -1,900.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436,147.58 454,063.05 384,592.54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64.24 334.40 -
股东权益合计 436,811.82 454,397.45 384,592.54
注:其他综合收益系香港天成、泰国玲珑和美国玲珑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从玲珑集团收购玲珑机电,该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导致公司资本公积减少67,107.09万元。
3、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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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法定盈余公积金 33,813.06 28,691.19 21,563.05
合计 33,813.06 28,691.19 21,563.05
报告期内,本公司逐年增加的盈余公积系按各年净利润的10%提取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224,679.93 160,687.92 79,745.50
加:本年净利润 67,761.09 83,417.07 98,001.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121.86 7,128.14 9,108.84

减:分配股利 23,515.90 12,296.93 7,95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3,803.26 224,679.92 160,687.91
注: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
政策”之“二、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五)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95.10 76,916.76 85,192.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432.13 -226,574.81 -161,38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56.94 175,756.62 60,108.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53.85 25,246.28 -21,001.72
有关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经营活动、投资或筹资活动主要为:
将销售产品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用于支付材料采购款、购买长期资
产、以往来款项抵消收购子公司投资款、以往来款项抵消利润分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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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53 0.63 0.73
速动比率 0.40 0.47 0.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50 65.46 67.4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36 4.54 3.85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
0.63 0.46 0.30
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82 6.02 6.83
存货周转率(次) 3.72 4.42 5.7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7,126.86 196,362.56 187,690.7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7,761.09 83,417.07 98,00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
71,118.10 87,990.80 102,569.62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91 3.46 5.5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01 0.77 0.85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6 0.25 -0.21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前 基本 0.68 0.83 0.98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68 0.83 0.98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后 基本 0.71 0.88 1.03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71 0.88 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
15.25 19.99 28.89
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5.74 20.59 29.89
产收益率(%)
(二)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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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
÷ 期末普通股股本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扣除土地使用权后
的无形资产净值 ÷ 所有者权益)×100%
6、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 ÷ 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未实现售后回租差异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利息支
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期
末普通股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期末普通股股本
12、基本每股收益 = 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
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
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3、稀释每股收益= 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
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
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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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 ( E0 + NP÷2 + 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
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
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
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
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上述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
订)》计算确定。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5年2月1日,子公司泰国玲珑因厂区内发生火灾导致部分存货、房屋建
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损失约为12.62亿泰铢(约折合人民币2.35
亿元)。根据泰国警察局出具的火灾原因调查报告,“本次火灾起火的原因推理
出:因某种火花引起;或是某种可燃物引起;或是起火点位置的累积高温引起
的火灾并导致的重大损失。未发现有人为故意纵火或是因某人的粗心大意引起
的火灾。本次事故是不可能控制的,并非故意行为的刑事案件。因此,调查人
员认为可结案不需再调查。”报告期内,公司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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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子公司泰国玲珑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期间为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
12月16日,总保险金额约为人民币15.07亿元。根据保险条款,双方约定每次事
故的免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二者以高者为准。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支付了赔款人民币4,000万元。2015年12
月18日,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理赔协议,并签署了赔付
协议书。根据签署的赔付协议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泰国玲
珑火灾事故支付赔款人民币16,08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1月20日收到剩余赔偿
款项12,080万元。
(二)或有事项
1、诉讼和仲裁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七项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分别为:
项目 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
美国矿业胎蓝图案 2,600 万美元
Wilson Global 诉玲珑轮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11,313,049.20 元人民币
Regional Rubber Trading Co., Pte Ltd.(元方树胶)申请承认和执 698,476.15 美元及迟延履
行外国仲裁裁决纠纷案(<2009>烟民三字第 162 号) 行债务利息
Regional Rubber Trading Co., Pte Ltd.(元方树胶)申请承认和执
9,403,692.75 元人民币
行外国仲裁裁决纠纷案(<2011>烟民三字第 17 号)
Diana Alvarez Gonzales 等自然人交通事故索赔案 -
玲珑轮胎等公司诉 Horizon 案 -
Susan Letterman 起诉公司案 -
根据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对上述七项诉讼和仲裁案件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以及部分案件的最新进展,公司管理层经认真讨论分析了七项诉讼和仲裁案件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于2010年度对Wilson Global诉玲珑轮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计提
了300万元预计负债,2013年12月,该诉讼仍处于中止状态,本公司与Wilson
Global达成和解,并于2014年1月在法院监督下签署和解协议,本公司需赔偿
5,500,000元,因此本公司将差额2,5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将需赔偿金额
计入其他应付款。
(2)于2012年度对美国矿业胎蓝图案计提了4,900万元预计负债。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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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司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公司需赔偿原告1,55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
9,45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原告赔偿款800万美元(约折合
人民币4,878万元),因此公司将剩余赔偿部分75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4,572
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作为共同被告,AL DOBOWI LTD.及其关联公司同意
免除本公司应付其款项179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1,088万元)。本公司将对原告
的赔偿款1,55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9,450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的预计
负债4,900万元以及AL DOBOWI LTD.及其关联公司免除的本公司应付其款项
1,088万元后,差额约3,462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另外AL DOBOWI LTD.及其
关联公司承诺对于其向本公司采购的所有产品,在正常采购价款基础上向本公
司额外支付一定比例款项作为对本公司上述诉讼赔偿的补偿。鉴于上述补偿方
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在计量诉讼损失时未予考虑。
(3)2015年2月5日玲珑轮胎与元方树胶就<2009>烟民三字第162号仲裁案
签订和解协议书,公司已向元方树胶支付和解支出1,968,416元,该纠纷已经彻
底解除。公司对<2011>烟民三字第17号仲裁案未计提预计负债。
(4)公司对Diana Alvarez Gonzales等自然人交通事故索赔案、玲珑轮胎等
公司诉Horizon案和Susan Letterman起诉公司案未计提预计负债。
有关上述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
重要事项”之“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冲裁”。
2、或有补偿
在上1、(2)美国矿业胎蓝图案中本公司之共同被告AL DOBOWI LTD.及
其关联公司承诺对于其向本公司采购的所有产品,在正常采购价款基础上向本
公 司 额 外 支 付 一 定 比 例 款 项 作 为 补 偿 。 鉴 于 上 述 补 偿 方 式 依 赖 未 来 AL
DOBOWI LTD.向本公司的采购金额,其回收金额及回收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本公司认为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补偿时才能对其进行确认,因此本公
司2013年度未确认相关资产和收益。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本公司确认的补偿
收益金额为1,994,693.91美元(折合人民币12,270,154元)和1,231,376.94美元(折
合人民币7,627,292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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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资金融通的需要,本公司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向招银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办理了售后租回业务,将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并同时签订
融资租赁合同,将这些资产以融资租赁形式租回,期限均为3年。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注3
项目 账面价值 销售价格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 租赁保证金
注1
2009 年 16,382.28 10,000.00 6,382.28 1,000.00
注2
2010 年 15,496.92 15,496.92 0.00 600.00
合计 31,879.20 25,496.92 6,382.28 1,600.00
注 1:2009 年,玲珑集团、玲珑集团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变更,则保证人相应
变更)、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变更,则保证人相应变更)为本公司融资租赁合
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
注 2:2010 年,玲珑集团和自然人王锋为本公司融资租赁合同下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担保。
注 3:按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012年5月,本公司于2009年与招银租赁公司签订的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
到期,将账面价值80,275,322元(原价101,500,000元)的机器设备转为自有资产。
2013年4月,本公司于2010年与招银租赁公司签订的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到
期,将账面价值126,892,156元(原价156,669,191元)的固定资产转为固定资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融资租入
的固定资产。
2、资本性支出承诺
本公司存在已签约而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截至2015
年12月31日,金额总计26,425.62万元。
十三、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公司前身招远利奥设立时的资产评估
公司前身招远利奥设立时,系由烟台轮胎厂与香港利奥共同出资设立的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175万元),烟台轮胎厂以
其拥有的厂房、设备、模具等实物作价1,305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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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香港利奥以交通工具、天然橡胶及部分现汇共计100万美元(折870万元人
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1994年3月19日,招远市审计事务所根据招远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资产评估立项书和烟台轮胎厂的委托,以1994年2月28
日为基准日对烟台轮胎厂部分资产、房屋和机器设备、模具、运输车进行评
估,其中,房屋建筑物根据定额站颁布的最新基建定额和有关收费率系数、材
差,机器设备根据最新进货价加运费、安装费,据房屋折旧、机器设备的磨损
程度等技术指标计算成新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招审字[1994]
第4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结果经招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94)招国资评第5号文
确认。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190.68 388.03 197.35 103.50
机器设备 967.25 923.50 -43.75 -4.52
合计 1,157.93 1,311.53 153.60 13.27
(二)本公司整体变更时的资产评估
玲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0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玲珑轮胎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
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天
圆开评报字[2010]第106042号)。本次资产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
行评估,在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认为资产基础法更为稳
健,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净资产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选用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论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0年2月28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257,277.61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增值率(%)
流动资产 502,052.43 504,316.56 2,264.13 0.45
非流动资产 343,593.46 398,324.67 54,731.21 15.93
固定资产 319,603.86 362,470.88 42,867.02 13.41
无形资产 14,547.85 26,412.04 11,864.19 81.55
其它资产 9,441.75 9,441.75 - -
资产总计 845,645.89 902,641.23 59,995.34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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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增值率(%)
流动负债 585,300.97 585,300.97 - -
非流动负债 60,062.65 60,062.65 - -
负债总计 645,363.62 645,363.62 - -
净资产 200,282.27 257,277.61 56,995.34 28.46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增值率(%)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00,282.27 282,616.01 82,333.74 41.11
本次资产评估为玲珑有限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十四、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四、发行人出资和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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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结合经营情况和行
业状况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
趋势进行详细的分析。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
司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
读。非经特别说明,均以合并数反映。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轮胎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规模效益明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
司的总资产为165.82亿元,资产总额在同行业下表可比上市公司(下同)中排名
第二,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双钱股份 3,278,720.43
风神股份 687,007.16
黔轮胎 A 1,117,573.39
青岛双星 590,470.68
S 佳通 286,132.89
赛轮金宇 1,299,759.50
平均资产总额 1,209,944.01
本公司 1,658,183.93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整理。其中,双钱股份于2015年度完成向控股股东发
行股份购买下属的能源化工、精细化工及化工服务等板块核心资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净利润大幅增加,故收入增长率等可比公司对比分析等,剔除双钱股份的影响。
1、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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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99,064.11 36.13 695,089.77 41.55 632,666.95 45.51
非流动资产 1,059,119.82 63.87 977,893.50 58.45 757,574.46 54.49
资产总额 1,658,183.93 100.00 1,672,983.27 100.00 1,390,241.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结构对比图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留存收益滚动投入,业务规模不
断扩大,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 165.82 亿元,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9.27%,主要由于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非流动资产相
应增加。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 59.91 亿元,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5.3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为稳定;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为 105.91 亿元,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39.80%,增幅较
大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新增产能相应增加土地、厂房及配套生产设备
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幅较大。
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构成,报告期内各期
末,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21%、77.00%和82.55%,资产结构与行业
和业务模式有密切关系:轮胎行业需要较大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因此,固定资产
投资规模较大,也需要维持较大货币资金以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业务规模
扩大势必造成应收账款、存货储备占用资金的相应增加;此外,本公司出口和对
整车厂商的销售规模较大,对于境外主要客户和整车厂商,一般会给予一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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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因此,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1)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
货,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84%、22.48%和
25.32%。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08,695.78 34.84 206,677.02 29.73 167,402.78 26.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80.69 0.01 - - - -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1,687.73 6.96 44,678.11 6.43 58,979.10 9.32
应收账款 134,689.52 22.48 147,099.54 21.16 178,613.31 28.23
预付款项 6,770.35 1.13 8,602.97 1.24 9,984.25 1.58
其他应收款 19,399.48 3.24 74,030.81 10.65 40,055.08 6.33
应收利息 454.17 0.08 1,414.77 0.20 - -
存货 151,673.11 25.32 174,513.20 25.11 157,204.84 24.85
其他流动资产 35,613.28 5.94 38,073.34 5.48 20,427.58 3.23
流动资产合计 599,064.11 100.00 695,089.77 100.00 632,666.95 100.00
(2)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
建工程,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51%、4.98%和
7.96%。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固定资产 873,848.69 82.51 759,953.13 77.71 556,303.70 73.43
在建工程 84,311.96 7.96 114,135.36 11.67 120,613.18 15.92
无形资产 52,742.35 4.98 49,426.63 5.05 39,225.44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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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开发支出 - - - - 752.83 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75.31 1.68 13,845.20 1.42 13,251.28 1.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441.50 2.87 40,533.18 4.14 27,428.03 3.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9,119.82 100.00 977,893.50 100.00 757,574.46 100.00
2、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保持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货
币资金余额20.87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23.30 0.01 29.55 0.02 18.54 0.01
银行存款 154,923.25 74.23 119,174.82 57.66 93,910.16 56.10
其他货币资金 53,749.23 25.76 87,472.66 42.32 73,474.08 43.89
合计 208,695.78 100.00 206,677.02 100.00 167,402.78 100.00
货币资金占本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占
流动资产的比重平均为30.34%。本公司维持较高比例的货币资金余额,一方面由
于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收入水平较高使得货币资金来源较为充足;另一方面公司
也须维持适度的资金存量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发的需要。本公司货币资
金的存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质
押给银行作为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存款,在公司货币资金中占比较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大,这主要由于本公司银行借款金额较大,
需要相应的担保、资产抵押和质押,同时,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采购款
项等也可以节约公司资金。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与轮胎行业资本密集型
的行业特点及本公司结算特点相适应。
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0.67亿元,较2013年12月31日
增长23.46%,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经营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较多的净现金流入,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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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0.87亿元,较2014年12月31日
的20.67亿元,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运用日常经营活动所积累的资金和银行借款进行长期资
产投资,以满足不断扩大的生产需求。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规模符合
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特点,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应收账款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销售轮胎应收取的货款。本公司在业务经营的过程
中,一直十分重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占总
资产的比重处于同行业公司中值水平。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总
资产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双钱股份 5.63% 15.79% 10.84%
风神股份 10.40% 13.11% 11.62%
黔轮胎 A 11.51% 14.38% 15.36%
青岛双星 13.05% 14.64% 17.27%
S 佳通 34.51% 36.28% 43.65%
赛轮金宇 9.05% 11.51% 12.52%
均值(算术平均) 14.02% 17.62% 18.54%
本公司 8.12% 8.79% 12.85%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系根据其公告的定期财务报告整理所得,以下同。
①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45,663.31 -5.71 154,483.98 -17.38 186,975.72
坏账准备 10,973.79 48.61 7,384.44 -11.69 8,362.4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34,689.52 -8.44 147,099.54 -17.64 178,613.31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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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873,370.12 -15.03 1,027,818.53 -11.00 1,154,797.93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6.68 15.03 16.19
当期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对比图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逐年减少,2014年末、2015
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减少17.38%、5.71%。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原因分析如下:
A、受宏观经济环境及2015年度泰国玲珑火灾的影响,销售收入有所降低
2014年末、2015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减少17.38%、5.71%,其中,2014年由于
市场形势较2013年有所回落,收入小幅下降,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余额
有所减少;2015年,一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轮
胎行业整体销售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二是泰国玲珑火灾造成的成品轮胎
毁损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收入降幅高于2014年度。
B、客户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影响
公司对于不同类别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
地区 客户类别 信用政策
经销商 一般全额付款后发货
国内销售
整车厂商 付款时间一般为发货后 3-6 个月
对于长期合作的境外主要客户,会给予 30-90 天左右的
老客户 信用期;对于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国外客户给予更长信
海外销售 用期。
新客户和订单不稳定 一般要求全额付款后发货;或要求对方预付部分货款,
的客户 且提单正本在收到对方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后寄出。
(a)国内销售:公司对国内经销商一般全额付款后发货;对于国内配套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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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对于长期合作的配套商,由于其信誉较好,因此会给予适当宽松的信用政
策,如配套市场的一汽解放、陕西重汽、上汽通用五菱等,通常给予3-6个月的
信用期;对于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国外客户给予更长信用期。
(b)海外销售:一般要求全额付款后发货;或要求对方预付部分货款,且
提单正本在收到对方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后寄出;对于长期合作的国外经销商,通
常给予30-90天的信用期。
在公司现有信用政策下,报告期内公司的欠款客户主要为国内配套商和给予
信用期的境外主要客户,期末大额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来自于长期合作的客户。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金额比例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328.09 一年以内 8.4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242.63 一年以内 6.8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031.88 一年以内 5.96%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935.38 一年以内 5.89%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811.45 一年以内 5.80%
合计 44,349.44 32.93%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金额比例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237.03 一年以内 14.4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446.11 一年以内 11.86%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957.48 一年以内 6.09%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315.74 一年以内 5.65%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904.39 一年以内 5.37%
合计 63,860.75 43.41%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金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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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004.11 一年以内 14.00%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452.92 一年以内 7.53%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123.42 一年以内 6.23%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572.05 一年以内 5.3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485.54 一年以内 3.63%
合计 65,638.04 36.75%
②应收账款构成分析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面向整车厂商和经销商两类客户,其中整车厂商客户主要
涵盖国内外如中国一汽、通用五菱等50多家整车厂商以及固特异等国际领先轮胎
生产企业,经销商主要涵盖国内及国外经销商。在公司现有信用政策下,报告期
内公司的欠款客户主要为整车厂商和给予信用期的境外主要客户,属于公司确立
的重点优良客户。
上述客户普遍具有规模大、资信等级高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
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分别为53天、60天和62天,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对配套客户销售规模
较大,而公司通常给予配套客户较宽松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与公司既
定的销售收款政策基本吻合。
A、应收账款客户构成
公司针对国内外市场的不同特点,为各系列产品成功开拓国内外市场,形成
了稳定完善的营销渠道,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期末金额前5名客户(对同
一控制下的客户进行合并)合计占当期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逐期分别为36.75%、
43.41%和32.93%;公司客户大多为公司长期业务合作的国内外经销商和整车厂
商,与公司保持着双向依赖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资金实力强、资信等级高,应
收账款回收有极大的保障。
B、应收账款地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地区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国内 87,433.75 60.02 108,219.18 70.05 131,112.50 70.12
国外 58,229.56 39.98 46,264.80 29.95 55,863.22 29.88
合计 145,663.31 100.00 154,483.98 100.00 186,975.7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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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销业务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国内整车厂商的款项,公司一般给予其
3-6个月的信用期,因此期末余额较大。
2014年末、2015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减少17.38%、5.71%,其中,2014年度,
公司适度加强了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因此应收账款余额略
有下降;2015年,一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轮胎
行业整体销售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二是泰国玲珑火灾造成的成品轮胎毁
损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收入降幅高于2014年度。
公司出口销售一般采取电汇或信用证收款方式,向对方发送提单后收取货
款,对于长期合作的境外主要客户,会给予30-90天左右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各
期末,公司外销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低于当期公司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后
者逐期分别为52.99%、52.95%和54.54%。
③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分析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审核程序,公司的销售、生产、技术、质量、法律
等部门均会参与信用审核过程,建立了完善的客户信用评估及授信体系,根据各
类客户的历史交易信用记录,授予相应的信用额度;发货计划需满足信用额度系
统或经付款后,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组织发货;公司的应收账款由财务部门和
销售部门分别核算和统计,并定期对账分析,销售款项催收由销售部门具体业务
员负责,并制定了有效的销售回款奖惩制度。因此,在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控制在较好水平,可回收性较强。
公司自2010年起逐步为国外客户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及为国内客户购买国内
贸易信用保险,这些措施保证了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
周转天数呈上升趋势的主要由于国内配套厂商回款速度减慢等因素的影响。报告
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33,036.41 91.33 146,925.57 95.11 178,992.22 95.73
一到二年 3,903.17 2.68 2,732.22 1.77 3,189.06 1.71
二到三年 917.29 0.63 463.62 0.30 1,108.43 0.59
三年以上 3,556.18 2.44 4,362.56 2.82 3,686.00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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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计提 4,250.25 2.92 - - - -
合计 145,663.31 100.00 154,483.98 100.00 186,975.72 100.00
Horizon Tire, Inc., a Georgia corporation 、 Horizon Tire, Inc.,a Texas
corporation、Horizon Tire, Inc., a California corporation、Horizon Tire NJ, LLC, a
New Jersry LLC等4家公司(以下合称“Horizon”)因拖欠货款与公司存在未决
诉讼。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Horizon的应收账款共计6,545,295美元(折
合人民币42,502,530元),公司认为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报告期内,公司已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
公司”)购买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并确认将从中国人保公司收回该款项的保险
赔偿,故将该款项90%,即38,252,277元确认为对中国人保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有关公司与Horizon发生诉讼的其他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
要事项”之“四、(二)、3、玲珑轮胎等公司诉Horizon案”相关内容。
公司与Horizon诉讼发生的背景、报告期内的交易、计提坏账准备以及中国
人保公司预计赔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Horizon 为公司的海外经销商,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对 Horizon 及其指定的
海外经销商 Worthy Global Limited 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5,663.88 万元、21,260.68
万元及 6,046.87 万元(自 2015 年开始,公司未再发生对 Worthy Global Limited
的销售并已结清货款)。从 2015 年 1 月开始(1 月部分发货收到货款),Horizon
不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货款,2015 年 4 月以后,公司停止向其发
货。Horizon 尚未支付的货款形成于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期间,共计拖欠
公司货款 654.5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250.25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Horizon 的应收账款共计 6,545,295 美元(折
合人民币 42,502,530 元)。虽然经与公司律师咨询后,管理层认为没有证据表明
公司违约、欺诈,管理层仍将全力追讨 Horizon 对公司的欠款,但是考虑到在美
国的诉讼案件通常持续时间较长,一般都会超过三年,另外即使公司在上述诉讼
案件中胜诉,由于该案件为跨国贸易纠纷案,公司在向 Horizon 追讨货款时仍存
在较大的困难。基于上述考虑,于 2015 年末管理层认为此应收账款难以收回,
因此将上述款项人民币 42,502,530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于报告期内,公司已从
中 国 人 保 公 司 购 买 短 期 出 口 贸 易 信 用 保 险 ( 保 险 单 号 :
PXAM201437068500F00001),该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为“买方破产、买方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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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付款人信用风险”。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保公司出具确认函
确认将就该买方拖欠货款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保险合同以及中国人保公司出具的确认函,管理层预计将会从中
国人保公司获得 Horizon 总欠款金额 90%的赔偿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会计准则讲解的相关规定,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
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如果某一时
点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潜在的资产并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应当将其确认为
企业的资产。管理层认为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收到中国人保公司的确
认函,因此已经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该项保险赔偿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符合或有
资产确认条件,因此将上述货款的 90%确认为对中国人保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
共计 5,890,766 美元(折合人民币 38,252,277 元)。
公司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总体分析如下:
A、整车厂商普遍规模大、资信等级高
由于整车厂商对轮胎部件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格认证,通过认证后,还要进
行年度审核、过程审核和项目审核等,整车厂更换轮胎部件供应商的转换成本高
且周期长,因此双方形成了双向依赖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目前,公司已为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汽车、比
亚迪、奇瑞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厦门金龙、烟台斗山工程机械、印度塔塔、印
度雷兰德等国内外50多家整车厂商提供配套,上述客户资金实力强、资信等级高,
基于长期的合作基础,应收账款的回收有极大的保障。
B、出口信用保险为公司出口业务收汇提供保障
为防范出口业务收款风险,公司于2009年开始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
分公司签订《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单》,报告期内于2013年6月为出口业
务投保短期出口信用综合保险;2014年6月、2015年6月及2016年6月,公司向中
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投保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为公司境
外轮胎出口应收账款的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C、公司会计政策稳健,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各期末,按照账面余额计算,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的比
例逐期分别为95.73%、95.11%和94.25%(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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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内的占比较高,账龄结构合理。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年以内 91.33% 95.11% 95.73%
一至二年 2.68% 1.77% 1.71%
二至三年 0.63% 0.30% 0.59%
三年以上 2.44% 2.82% 1.97%
单项计提 2.92% - -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报告期内各期末,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8,362.41万元、7,384.44
万元和10,973.79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4.47%、4.78%和7.53%;有关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分
析”之“14、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收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客户类型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12 个月内回款 累计回款比例
国内客户 87,434 60% 34,999 40%
2015 年 58,230
国外客户 58,230 40% 42,249 72%
12 月 31 日
合计 145,663 100% 77,248 53%
国内客户 108,219 70% 96,557 89%
2014 年
国外客户 46,265 30% 41,639 90%
12 月 31 日
合计 154,484 100% 138,196 89%
国内客户 131,113 70% 102,931 79%
2013 年
国外客户 55,863 30% 54,482 98%
12 月 31 日
合计 186,976 100% 157,413 84%
注:应收账款回款统计截至到 2016 年 2 月 29 日。
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报告期内,12月内累计回款比例分别为
84%、89%和53%(见注)。公司自2010年逐步加大了为国外客户购买出口信用
保险及为国内客户购买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这些措施保证了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
收。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与关联方往来款项、内部职工借款及备用金、应
收出口退税款等,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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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70,831.22 95.45 38,820.35 96.23
应收保险赔偿款 15,905.23 80.33 - - -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1,420.91 7.18 1,191.52 1.61 1,074.73 2.66
应收代垫费用 30.00 0.15 506.76 0.68 51.67 0.13
应收出口退税 996.46 5.03 745.93 1.01 - -
其他 1,446.12 7.30 936.07 1.26 396.09 0.98
其他应收款合计 19,798.72 100.00 74,211.50 100.00 40,342.84 100.00
坏账准备 399.24 180.69 287.75
其他应收款净额 19,399.48 74,030.81 40,055.08
应收关联方款项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前玲珑机电与玲珑集团的往来款,已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保险赔偿款中 120,800,000 元为公司应收中国人保
公司就子公司泰国玲珑的火灾赔偿款,该款项于 2016 年 1 月已全部收回;
38,252,277 元为本公司应收中国人保公司就 Horizon Tire Inc 公司拖欠公司货款的
保险赔偿款。
除上述款项外,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员工借款及备用金等款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保险赔款、员工借款及备用
金、应收出口退税款、应收代垫费用和其他零星款项,占本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
不超过 1%。
有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
“(一)资产分析”之“14、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4、应收票据
为了减轻零售商和整车厂商的资金周转压力,公司允许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付款。公司业务规模及票据结算规模较大,相应的应收票据余额较大,报告期
内各期末,逐期分别为5.90亿元、4.47亿元和4.17亿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不
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2013年末减少
24.25%,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了货款回收力度且更多采用票据背书及贴现等手
段,增强了应收票据的变现能力。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2014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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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未发生较大变化。
5、预付款项
对于信誉良好、长期稳定的供应商以及采购价格波动较大的如天然橡胶等原
材料供应商,公司会预付部分货款。本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以及其
他预付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的广告费、运费、上市中介机构费用等)。报告期内
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逐期分别为1.00亿元、0.86亿元和0.68亿元,其中,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17.93%、
14.73%和29.04%。
6、存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5.72亿元、17.45亿元和15.17亿元。
本公司严格控制存货水平,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净额占本公司总资产的
比重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净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如下表所
示:
可比公司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双钱股份 10.52% 15.79% 15.89%
风神股份 11.50% 13.67% 14.31%
黔轮胎 A 8.92% 11.47% 14.28%
青岛双星 14.44% 12.97% 16.65%
S 佳通 11.51% 12.39% 12.44%
赛轮金宇 11.85% 11.73% 11.75%
均值(算术平均) 11.46% 13.00% 14.22%
本公司 9.15% 10.43% 11.31%
(1)存货余额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本公司存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46,296.24 29.60 45,325.41 25.35 43,196.21 26.64
在产品 12,953.60 8.28 16,504.55 9.23 17,057.87 10.52
产成品 97,136.65 62.11 116,959.70 65.42 101,870.49 62.83
原值合计 156,386.49 100.00 178,789.66 100.00 162,124.5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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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跌价准备 4,713.39 4,276.45 4,919.72
存货净额 151,673.11 174,513.20 157,204.84
本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天然橡胶、
顺丁胶等合成橡胶、帘子布、钢帘线、炭黑、氧化锌等。产成品主要是公司生产
的各类轮胎,包括半钢子午胎、全钢子午胎和斜交胎三大类。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轮胎产成品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全钢子午胎 45,497.53 47.15 53,371.40 46.22 57,646.44 57.45
半钢子午胎 46,010.18 47.69 57,028.58 49.39 37,372.02 37.25
斜交胎 4,988.13 5.16 5,074.07 4.39 5,319.36 5.30
合计 96,495.84 100.00 115,474.05 100.00 100,337.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基本稳定,这是由公司的材料供应、生产模式、工
艺流程决定的: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自主生产组织模式,其中配套市场根据
整车厂商的具体要求及订单数量组织生产,替换市场根据以月度订单结合产成品
库存情况编制的月度预测计划组织生产。公司采购部门根据材料耗用计划组织采
购,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和大宗商品,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
能够及时满足生产计划的需要。轮胎产品生产主要包括密炼、钢丝圈缠绕、胶部
件压出、压延及裁断、成型、硫化及成品检测等工艺流程。报告期内,为满足市
场所需,公司基本满负荷生产,公司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期末余额与销售订
单、采购模式、生产模式、产能匹配合理。
(2)存货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2014年,虽然天然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回落,各类轮胎产品的单位成本
继续降低,但原材料、产成品库存数量增幅较大,因而年末原材料和产成品余额
均较上年末有所增长。2015年,一是天然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较低,二是随着泰
国火灾对于泰国玲珑的生产经营影响逐步消除,以及下半年销售态势良好,在产
品、产成品的库存数量降低。
(3)存货周转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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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优势体现于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在
材料验收和仓储、安排计划和生产、组织发运及存货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内
部控制;按照客户的订单及时组织采购、生产;根据生产计划制订安全库存水平
和相应的采购计划,既缩短了生产和交货周期,又提高了资产的周转效率。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存货周转率 3.72 4.42 5.70
存货周转天数(天) 98 8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64-97天左右,存货余额与公司销售规模、
生产模式匹配合理,与轮胎的生产特点基本吻合。
(4)存货跌价情况分析
本公司期末对存货减值进行评估,同时考虑积压存货的因素,根据存货可变
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余额分别为4,919.72万元、4,276.45万元和4,713.39万元。有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具
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分析”之“14、资产减
值准备分析”。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缴及待抵扣
27,944.99 78.47 28,162.34 73.97 13,251.54 64.87
增值税
预缴所得税 7,668.29 21.53 9,911.00 26.03 3,776.04 18.48
理财产品 - - - - 3,400.00 16.64
合计 35,613.28 100.00 38,073.34 100.00 20,427.58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的采购量逐年增加,
导致公司期末待抵扣增值税逐年上升。各年末预缴所得税余额系公司按照当地主
管税务机关要求,各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全年预缴企业所得税超过应交企业所
得税,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8、固定资产
轮胎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形成规模经济需要在厂房、仓库、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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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建设和购置上投入巨额资金,因此本公司固定资产规模
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净额逐期分别为55.63亿元、76.00亿元和
87.38亿元,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逐期分别为40.01%、45.43%和52.70%,其中,
公司机器设备在固定资产中的比重较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土地 15,265.24 1.75 14,971.45 1.97 14,669.97 2.64
机器设备 579,502.40 66.32 513,046.47 67.51 391,666.49 70.41
房屋、建筑物 248,249.41 28.41 204,895.45 26.96 131,783.95 23.69
模具 21,205.16 2.43 17,527.18 2.31 10,557.79 1.90
运输工具 2,841.01 0.33 2,915.44 0.38 2,616.05 0.47
电子设备及办公
6,785.48 0.78 6,597.13 0.87 5,009.46 0.90
设备
合计 873,848.69 100.00 759,953.13 100.00 556,303.70 100.00
近年来固定资产有所增长,主要是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公司产品市场占
有率的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2014年末、2015
年末固定资产净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6.61%、14.99%,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进一
步扩大,主要原因为泰国玲珑、广西玲珑等工程项目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导
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有所增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整体成新率
较高,其原值、净值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 15,265.24 15,265.24 100.00% - 15,265.24
机器设备 835,454.03 579,814.96 69.40% 312.57 579,502.40
房屋、建筑物 288,456.49 248,249.41 86.06% - 248,249.41
模具 67,475.53 21,205.16 31.43% - 21,205.16
运输工具 5,237.00 2,841.01 54.25% - 2,841.01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12,298.75 6,785.48 55.17% - 6,785.48
合计 1,224,187.05 874,161.26 71.41% 312.57 873,848.69
注: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泰国玲珑持有的三宗无限定使用寿命的土地在持有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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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摊销。公司对上述土地进行减值测试,考虑上述土地近期的市场价值高于其账面价
值,因此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针对由于技术更新不再使用而暂时闲
置的部分机器设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312.57万元,有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已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仅5万元,各类固定资产整体运行良好。有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请参
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分析”之“14、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9、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由于近年来本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2.06亿元、11.41
亿元和8.43亿元,余额相对较高,主要由于半钢子午胎项目之机器设备安装工程、
立体库工程、德州玲珑工程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2013年度,公司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对泰国玲珑工程项目和德州玲珑工程增加了很大投入,
特别是2013年新增的泰国玲珑工程项目投资6.48亿元导致公司在建项目支出发
生巨大增长。2014年末、2015年末,在建工程项目余额减少,主要系泰国玲珑、
广西玲珑等部分工程项目完工结转为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末余额 工程进度
机器设备安装工程 - 9,662.37 -
半钢子午胎项目* 178,508.00 135.04 72%
德州玲珑工程项目 277,800.00 4,071.75 64%
广西玲珑一期工程项目 204,156.00 10,128.00 36%
泰国玲珑工程项目 68,866.6万美元 58,922.07 80%
其他零星工程 - 1,392.74 -
合计 84,311.96
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
改造项目建设投资额占预算总额的 72%。
10、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92亿元、4.94亿元和5.27亿元。2014年末,无形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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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较2013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广西玲珑新增土地使用权两宗;2015年末较2014
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广西玲珑新增土地使用权3宗。有关本公司土地使用权的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49,976.95 94.76 47,330.09 95.76 38,835.62 99.01
软件 2,765.40 5.24 2,096.54 4.24 389.81 0.99
合计 52,742.35 100.00 49,426.63 100.00 39,225.43 100.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无需计提减值准
备。
11、开发支出
本公司 2013 年新增的开发支出 752.83 万元系当年新增 SAP 项目投资资本化
形成。2014 年已全部转入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及占资产
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开发支出 - - 752.83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 - 0.05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
销、三包费用的预计负债、预提运费等引起。公司按既定会计政策计提应收款项
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国内销售轮胎计提三包费用
预计负债,公司预提的运费,按照税法规定不得税前列支,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
差异并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的不同,超过部分的
折旧额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并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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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75.31 13,845.20 13,251.28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1.07 0.83 0.95
2013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2 年末增加 29.84%,主要系当年末抵销内
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较上年规模增加 2,816.78 万元,以及当年收到的项目补助款、
专项资金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3,478.82 万元,此两项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增加。2014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较 2013 年末未发生变
化,金额波动较小。2015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较 2014 年末增加较多的主
要原因系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和可抵扣亏损增加。有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主要债项”之“13、递延
收益”。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小,对公司
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预付的土地及工程设备款、长期
借款保证金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30,441.50万元,其中,预
付的土地及工程设备款17,806.58万元,主要由于工程尚未完工、设备安装尚未完
毕,尚未结清的预付工程设备款项以及土地款;长期借款保证金12,634.92万元,
系公司长期借款质押借款的质押物。
14、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足额提取了减
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
一、坏账准备 11,373.03 69.35 7,565.13 62.24 8,650.17 61.29
其中:应收账款 10,973.79 66.92 7,384.44 60.76 8,362.41 59.26
其他应收款 399.24 2.43 180.69 1.49 287.75 2.04
二、存货跌价准备 4,713.39 28.74 4,276.45 35.19 4,919.72 34.86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12.57 1.91 312.57 2.57 542.57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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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
合计 16,398.98 100.00 12,154.15 100.00 14,112.46 100.00
(1)坏账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账龄分析法对期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计提比例
账龄
内销客户 外销客户
1 年以内 1% 0.5%
1-2 年 50% 20%
2-3 年 80% 80%
3 年以上 100% 1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45,663.31 万元,账龄在
一年以内的占比为 91.33%(不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余额为
10,973.79 万元。应收账款基本在信用期内,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但本着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1年以内应收款项
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内销应收账款(1 年以内) 外销应收账款(1 年以内)
双钱股份 5
风神股份 3
黔轮胎 A 0.5 0.5
青岛双星 0.5 0.5
S 佳通 0.5 0.5
赛轮金宇 0.5 0.5
平均 1.67 1.67
公司 1 0.5
注: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整理,同行业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报告期
内未发生变化。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其中,内销应收款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外销应收款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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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的计提比例一致。假设公司对于1年以内应收账款按照
同行业平均水平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各期,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分别为
237.15万元、-265.87万元和-56.7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0%、
-0.26%和-0.07%,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分别为1,475.32万元、1,209.45万元和
1,152.67万元,占各期末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8%、0.27%和0.26%,整体上,
对公司各期利润总额、净资产的影响较小。
公司在制订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时,充分考虑了自身的行业特点、收款结算方
式、货款结算周期、历史收款经验等,对赊销、应收账款进行严格控制,报告期
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平均账期在 30-40 天左右:对于国内经销商或新客户,原则上
要求款到发货;对于国内整车厂商,一般给予 3-6 个月的信用期,由于其资金实
力强、资信等级高,货款回收难度较小,回收情况良好;外销方面,因回收风险
及收款成本相对较大,2009 年开始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签
订《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单》,为轮胎产品的出口业务投保短期出口信用
综合保险,货款回收有保障;2014 年 6 月,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公司投保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为公司境外轮胎出口应收账款的回
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坏账准备
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同行业公司
应收账款总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双钱股份 216,682 32,087 14.81%
风神股份 74,583 3,142 4.21%
黔轮胎 A 135,797 7,155 5.27%
青岛双星 84,109 7,063 8.40%
S 佳通 99,229 496 0.50%
赛轮金宇 119,606 1,941 1.62%
平均(算术平均) 121,668 8,647 5.80%
平均水平
107,304 3,183 2.90%
(剔除双钱股份、青岛双星后)
本公司 145,663 10,973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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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同行业公司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总额 总额
双钱股份 164,184 20,401 12.43% 145,479 22,630 15.56%
风神股份 95,312 3,682 3.86% 87,300 3,383 3.87%
黔轮胎 A 144,920 4,962 3.42% 119,555 3,286 2.75%
青岛双星 79,777 5,841 7.32% 91,161 7,217 7.92%
S 佳通 115,217 576 0.50% 167,264 836 0.50%
赛轮金宇 161,118 1,557 0.97% 104,887 769 0.73%
平均(算术平均) 126,755 6,170 4.75% 119,274 6,354 5.22%
平均水平
(剔除双钱股 129,142 2,694 2.19% 119,751 2,069 1.96%
份、青岛双星后)
本公司 154,484 7,384 4.78% 186,975 8,362 4.47%
同行业公司中双钱股份和青岛双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
青岛双星和双钱股份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较长,青岛双星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一年以上款项占比
分别为 20.11%、29.41%、31.30%,双钱股份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一年以上款项占比分别为 11.63%、
8.40%、18.92%,因此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
况较好,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余额中一年以上款项占比分别为 4.27%、4.89%、5.75%(不含单项计提),远低
于双钱股份和青岛双星,因此上表中的坏账计提比例低于这两家公司。和剔除这
两家公司的行业平均数相比,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
均数,符合谨慎性原则。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保险赔款、员工借
款及备用金、应收出口退税款以及其他零星应收项目,无法收回的风险很低,坏
账准备余额 399.24 万元系年末账龄已超过 2 年的内部员工借款组合按账龄分析
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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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本公司期末对存货减值准备进行评
估,同时考虑积压存货的因素,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由于公司是采用“按单生产”的模式,存货有最终产品的销售订单
保证,且存货周转期短,采购原材料是用于生产有明确销售合同的产品,轮胎产
品销售定价采用“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率”的模式,公司一般不存在存货价值低于
可变现净值的情况。但如出现客户临时取消订单等异常情况发生,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况并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为针对产成品和在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其
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可变现净值,计提的跌价准备余额逐期分别为4,919.72万元、4,276.45万元和
4,713.39万元,上述产成品跌价准备主要由于部分客户临时取消了订单,造成了
暂时性的积压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公司通过开发新客户,转发其他市场,由销
售、生产、物管等各部门相互配合,随时关注市场行情、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予以
解决,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将其中部分存货销售给其他客户,并按
规定转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逐期分别为6,041.62万元、8,373.64万元和
6,888.94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由于技术更新不再使用而暂时闲置
的部分机器设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各期末,有减值迹象的固定资
产原价、净值及其占固定资产原价、净值总额的具体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价 527.00 0.04 527.00 0.05 757.00 0.10
净值 5.00 - 5.00 - 5.00 -
减值准备余额 312.57 312.57 542.57
由上表可以看出,闲置机器设备原值、净值占固定资产原价、净值总额的比
例很低,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整体运行良好。
(二)主要债项
1、负债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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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其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126,049.96 92.20 1,096,650.70 89.99 862,658.82 85.78
非流动负债 95,322.15 7.80 121,935.12 10.01 142,990.05 14.22
负债总额 1,221,372.11 100.00 1,218,585.82 100.00 1,005,648.87 100.00
报告期负债结构图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负债规模也相应增长,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22.14亿元,较2013年12月31日增长21.45%,报告
期内复合增长率为10.20%。最近三年,公司负债余额适度增长,略高于资产总额
19.27%的增长速度。本公司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占绝大部分。
(1)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7.73%、
10.65%、6.53%和15.65%。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短期借款 650,073.71 57.73 628,900.81 57.35 503,976.29 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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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5,907.38 0.52 30,284.00 2.76 4,525.44 0.52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4,915.00 5.76 91,306.00 8.33 61,693.76 7.15
应付账款 119,954.40 10.65 125,165.42 11.41 150,658.33 17.46
预收款项 13,363.33 1.19 17,343.74 1.58 21,371.75 2.48
应付职工薪酬 4,566.68 0.41 5,392.16 0.49 4,472.46 0.52
应交税费 14,062.33 1.25 12,118.39 1.11 9,450.31 1.10
应付利息 1,647.68 0.15 4,148.41 0.38 2,687.44 0.31
其他应付款 73,566.40 6.53 89,955.98 8.20 70,621.07 8.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76,245.31 15.65 90,234.02 8.23 30,000.00 3.48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47.74 0.16 1,801.77 0.16 3,201.96 0.37
流动负债合计 1,126,049.96 100.00 1,096,650.70 100.00 862,658.81 100.00
(2)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69,256.13 72.66 100,205.64 82.18 127,374.98 89.08
长期应付款 3,014.77 3.16 - - - -
递延收益 23,051.24 24.18 21,729.48 17.82 15,615.07 10.92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322.15 100.00 121,935.12 100.00 142,990.05 100.00
2、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银行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短期借款 650,073.71 628,900.81 503,976.29
长期借款 69,256.13 100,205.64 127,374.9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6,245.31 90,234.02 30,000.00
银行借款合计 895,575.15 819,340.47 661,351.27
负债合计 1,221,372.11 1,218,585.82 1,005,6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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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占负债的比例(%) 73.33 67.24 65.7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2014年12
月31日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进一
步增加。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2013年12
月31日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进一步
增加。
3、应付票据
为控制银行借款等有偿负债的规模,降低财务费用,减缓资金支付,公司充
分利用银行信用,对供应商尽量采用成本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报告期
内各期末,本公司应付票据均将于一年内到期。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6.17亿元、9.13
亿元和6.49亿元,其中2014年末较上年末大幅增长48.00%,主要由于2014年度公
司固定资产投资额进一步增加,为了筹集所需资金,公司更多地采用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结算材料采购款。
4、应付账款
本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运费等。长期以来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
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商对公司的信用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2013年末、2014
年末及2015年末,账龄超过1年的余额分别为3,707.63万元、3,308.75万元和
4,155.94万元,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6%、2.64%和3.46%。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
余额逐期分别为15.07亿元、12.52亿元和12.00亿元,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98%、
10.27%和9.82%,期末余额及占比均较大,良好的商业信用为公司控制有偿负债
规模起到了促进作用。公司2013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在采
购规模继续扩大,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增强,供应商给予公司更长的信用期所致。
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13年末有所降低,原因系原材料采
购价格降低导致应付材料款总额减少。
5、预收款项
公司对于国内经销商一般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对于大部分国外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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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一定的预付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逐期分别为2.14亿元、
1.73亿元和1.34亿元,账龄均在1年以内,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较小。
6、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等。由于职工工资以计件工资为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
计提及支付的职工薪酬总额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逐期分别为4,472.46万元、5,392.16万元和4,566.68万元。
7、应交税费
本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2013 年末、2014 年
末及 2015 年末,本公司应交税费余额逐期分别为 9,450.31 万元、12,118.39 万元
和 14,062.33 万元。2014 年末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8.23%,主要由于香港天成
利得税按年度缴纳,其期末应缴余额增加所致;2015 年末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16.04%,主要由于香港天成利得税尚未完成清缴,且下半年盈利有所增加应交企
业所得税余额有所增加所致。
8、应付股利
有关股利分配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9、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的工程设备款、关联方往来款、模具款、
土地款、三包赔付款等。其中,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在建工程项目较
多,工程设备及土地款在其他应付款中所占比重较高,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
占其他应付款余额的比例为73.92%。
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逐期分别为
7.06亿元、9.00亿元和7.36亿元,主要由于公司新增工程项目较多及业务规模的
扩大,应付工程结算款、模具款、工程建设单位缴纳的安全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
本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因产品质量保证及未决诉讼等其他事项形成的现时
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
认的预计负债,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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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决诉讼费用 - - -
预计三包费用 1,747.74 1,801.77 3,201.96
合计 1,747.74 1,801.77 3,201.96
预计未决诉讼费用为本公司根据代理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于 2010 年
度对 Wilson Global 诉玲珑轮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计提了 300 万元预计负
债,于 2012 年度对美国矿业胎蓝图案计提了 4,900 万元预计负债。2013 年度,
公司与上述两案原告达成和解,因此年末将预计未决诉讼费用余额转销。有关该
项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
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冲裁”。
预计三包费用为因本公司对国内销售的轮胎实行三包赔付政策,期末根据最
后四个月的销售收入情况按照前期实际赔付比例计提的三包理赔预计负债,有关
三包费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最近三年盈利能力分析”之“(四)利润
主要来源分析”之“2、期间费用分析”。
11、递延收益
本公司递延收益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属于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将其确认
为递延收益,摊销时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拨款单位 补助项目 拨款金额
德州市武城县经济开发区管
子午线轮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 408.00
理委员会
绿色高性能轿车子午胎关键技术研
招远市科技局 200.00
发及产业化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
局 广西玲珑高性能子午胎项目 780.00
招远市财政局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600.00
2015 年度小计 1,988.00
2014 年度
拨款单位 补助项目 拨款金额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高性能子午胎项目扶持资金款 5,325.00
招远市财政局 进口设备贴息款 1,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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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小计 6,478.51
2013 年度
拨款单位 补助项目 拨款金额
德州市武城县经济开发区管
子午线轮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 3,689.08
理委员会
2013 年度小计 3,689.08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
摊销余额分别为 15,615.07 万元、21,729.48 万元和 23,051.24 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64.50 65.46 67.49
流动比率 0.53 0.63 0.73
速动比率 0.40 0.47 0.55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2.91 3.46 5.5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7,126.86 196,362.56 187,690.72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
本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主动采取短期
融资方式(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来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
大带来的对资金的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①本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具有较强的与供应商谈判的能力和较强的利用商业
信用进行筹资的能力。
②本公司在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银行间接融资能力。
③从融资成本的角度来看,公司长期借款的资金成本高于短期借款的资金成
本和利用商业信用的成本。
④在综合比较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融资的便利程度的基础上,本公司优先
选择商业信用(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的融资方式。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借款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
(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1%、9.82%、53.22%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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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2)与轮胎行业经营特点相关,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但不影响公司的稳
健经营。
(3)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均较高,可以足额支付借款
利息。
最近三年,本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87,690.72万元、196,362.56
万元和187,126.86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55、3.46和2.91。上述两项指标均
显示,本公司各期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当期银行借款利息。
本公司近年来未发生贷款逾期不还的情况,在各贷款银行中信誉度较高。
上述情况表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及利息保障倍数较高,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2、与国内 A 股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流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合并)
双钱股份 1.33 42.69%
风神股份 1.18 56.78%
黔轮胎 A 1.13 68.81%
青岛双星 1.28 56.06%
S 佳通 1.98 33.90%
赛轮金宇 0.81 66.32%
均值(算术平均) 1.28 54.09%
本公司 0.53 73.66%
上表显示,本公司流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本公司流动
比率偏低,主要是由于流动性负债在公司债务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
本公司逐步调整公司负债结构,银行借款等有偿负债比例降幅较大,负债结构逐
步优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为
54.09%,低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公司未来有必要通过募集资金等方式扩充长
期资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使资本结构与高速发展的趋势相适应。
3、各项负债的偿债安排
与轮胎行业经营特点相关,本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负债主要是银行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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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负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22.14亿元,其中,公司短期
借款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计为82.6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7.65%,是
未来的主要偿债支出。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多
家金融机构拥有综合授信额度,这些授信额度为短期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的保
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授信额度约159.42亿元,已使用约88.76亿元,
仍有尚未使用的银行内部批准的授信额度约70.66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规模基本稳定,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营业
收入分别达到115.48亿元、102.78亿元和87.34亿元,客户实力和资信等级较高,
货款回收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平均周转天数在53-62天左右,应收票
据绝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回笼速度较快,可有效保证经营活动中的现金
支出;公司保持了经济合理的存货水平,报告期内存货平均周转天数在64-97天
左右;同时,公司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公司有较为充足的付款期限,因此,流动资产的可变现性较强、变现速度
较快,可以结合实际营运资金状况对借款规模进行调整,满足应付账款、其他应
付款等经营性负债项目的现金支出需求。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82 6.02 6.83
存货周转率(次) 3.72 4.42 5.70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2 0.67 0.97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对整车厂商的配套销
售和国外主要客户销售增长。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较高,上述客户普遍具有规
模大、资信等级高的特点;本公司在业务规模增长的过程中,始终重视加强应收
账款的管理,保证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稳定,平均周转天数64-97天左右,整体
上与公司的采购、生产模式基本相符。本公司在财务制度中对存货采购、保管、
进出库管理和存货盘点等环节在内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严格控制存货
资金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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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预算管理能力逐年增强,产能得以有效充分利用,
并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适量储备材料,以满足生产需求。销售方面,轮胎产
品市场需求逐年增长,销售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及适量负债进行
固定资产投资以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2013年度,公司加大了包括为进一步扩
大产能而投资的泰国玲珑工程项目和德州玲珑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由此导致公
司总资产规模增加,同时,公司2013年度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得净资产增加。
2014年度,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资金持续投入,由此导致借款规模扩大,加之公司
盈利能力继续提升、资产总额增加,因而在营业收入较稳定的情况下总资产周转
率略有下降。2015年度,随着泰国玲珑、广西玲珑等工程项目资金持续投入,借
款规模进一步扩大,但营业收入下降,使得总资产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保持在合理
的水平。
2015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双钱股份 24.74 13.36 1.72
风神股份 7.80 5.87 0.92
黔轮胎 A 3.52 3.95 0.45
青岛双星 3.97 3.20 0.55
S 佳通 2.97 6.65 1.05
赛轮金宇 7.05 5.00 0.73
均值(算术平均) 8.34 6.34 0.90
本公司 5.82 3.72 0.52
由上表可见,受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以及配套业务发展导致应收账
款余额较大的影响,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均略低
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具有相对成熟的资产管理体制和稳定的经营方
式。
二、最近三年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趋势图如下: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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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趋势图如下:
公司报告期营业利润及净利润趋势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873,370.12 -15.03 1,027,818.53 -11.00 1,154,797.93
营业毛利 250,698.45 -8.90 275,189.83 -7.17 296,446.72
营业利润 80,332.87 -17.33 97,172.66 -19.41 120,580.71
利润总额 77,759.81 -22.92 100,875.70 -14.83 118,439.04
净利润 67,740.93 -18.79 83,411.47 -14.89 98,001.25
毛利率 28.70% 7.21 26.77% 4.30 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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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率 9.20% -2.65 9.45% -9.48 10.44
净利润率 7.76% -4.43 8.12% -4.36 8.49
注: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率=营业利
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逐期分别为115.48亿元、
102.78亿元和87.34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9.80亿元、8.34亿元和6.77亿元。
2015年,一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轮胎行业整体
销售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二是泰国玲珑火灾造成的成品轮胎毁损以及对
其生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有所下降。有关2015
年度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分析请见本节“(四)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营业毛利、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完全一致:2014
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降低11.00%,营业毛利降低7.17%,净利润降低14.89%;2015
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降低15.03%,营业毛利降低8.90%,净利润降低18.79%。其
主要原因是:
1、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和价格调整的滞后性
橡胶是轮胎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企业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同时,轮
胎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企业可以根据橡胶价格的波动调整产品售价,但产品
价格的调整较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而言具有一定滞后性。报告期内,橡胶的价格波
动较为剧烈,具体走势如下:
资料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单位:人民币元/吨
报告期内发行人橡胶的采购均价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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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别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天然橡胶(元/千克) 9.22 -24.61 12.23 -29.88 17.44 -12.67
合成橡胶(元/千克) 10.17 -19.48 12.63 -14.26 14.73 -16.64
公司报告期内的产品价格数据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均价(元/条) 增幅(%) 均价(元/条) 增幅(%) 均价(元/条) 增幅(%)
全钢子午胎 692.60 -21.24 879.40 -14.25 1,025.54 -9.32
半钢子午胎 165.33 -4.15 172.49 -3.98 179.64 -12.55
斜交胎 373.25 -18.98 460.70 -10.14 512.66 -0.32
2014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产品单价降
低,虽然天然橡胶价格继续下降,但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下降幅度小于产品
单价的下降幅度;全钢子午胎销售数量略有减少,导致当年营业收入较 2013 年
度略有下降;公司三项费用总额有所增加。
2015 年度,受整体经济形势及泰国玲珑火灾的影响,公司全钢子午胎、斜
交胎的销量均有所减少,半钢子午胎销售数量略有增长,主要原材料价格及产品
单价进一步降低,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2、产品结构的调整使毛利率高的半钢子午胎的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除受原材料价格水平影响外,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最高的半钢子午胎销
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68%、50.90%和 58.09%,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 (%) (%) (%) (%) (%)
全钢子午胎 24.38 38.02 24.47 44.60 21.97 48.83
半钢子午胎 32.31 58.09 28.77 50.90 29.47 45.68
斜交胎 21.32 3.88 20.12 4.50 19.19 5.49
合计 28.87 100.00 26.46 100.00 25.24 100.00
2013 年度,公司各品种轮胎毛利率较上年均继续增长,尤其是全钢子午胎
毛利率上升超过 6 个百分点,增幅最大,主要原因系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更加注
重高附加值的全钢子午胎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在原材料价格同样下降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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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全钢子午胎平均降价幅度小于其他产品。
2014 年度,除半钢子午胎和斜交胎延续 2013 年趋势,毛利率基本平稳外,
全钢子午胎毛利率略有上升。
2015 年度,全钢子午胎毛利率与上年基本持平,半钢子午胎和斜交胎毛利
率有所上升。
3、期间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增幅(%) 金额(万元) 增幅(%) 金额(万元)
销售费用 53,064.90 -2.77 54,577.32 0.60 54,252.22
管理费用 66,797.48 -10.24 74,419.41 -1.34 75,431.28
财务费用 35,631.06 -3.93 37,088.05 16.45 31,847.73
期间费用合计 155,493.44 -6.38 166,084.78 2.82 161,531.2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80 16.16 13.99
2014年度,公司销售形势基本稳定,总体上期间费用和净利润均较为平稳。
2015年度,在整体经济形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公司加大了期间费用的控制,期
间费用水平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毛利率、净利润率虽有波动,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一直保持相对较高水平,体现了良好的盈利能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净利润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毛利率 净利润率 毛利率 净利润率 毛利率 净利润率
双钱股份 5.82% 1.30% 10.79% 3.05% 13.29% 2.12%
风神股份 19.47% 3.89% 22.07% 4.06% 20.26% 3.67%
黔轮胎 A 11.83% -5.46% 20.14% 3.00% 19.70% 2.69%
青岛双星 19.49% 1.98% 14.47% 1.46% 10.13% 0.52%
S 佳通 24.37% 12.79% 21.53% 10.48% 23.59% 12.01%
赛轮金宇 19.02% 2.02% 18.43% 3.09% 12.88% 2.92%
平均(算术平均) 16.67% 2.75% 17.91% 4.19% 16.64% 3.99%
本公司 28.70% 7.76% 26.77% 8.12% 25.67% 8.49%
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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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度经营业绩下降的分析
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4年降低15.03%,营业毛利降低8.90%,营业
利润降低17.33%,净利润降低18.79%。具体分析如下:
2015年度,公司产品结果进一步优化,主营业务毛利率由去年的26.46%增加
至28.87%,营业毛利的降幅低于营业收入的降幅。营业收入的下降是公司经营业
绩下降的主要原因,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系:(1)受整体经济大形势的影响,
加之美国“双反”等一系列贸易壁垒的实施,国内轮胎企业普遍出现量价齐跌。
据国家统计局有中国海关统计,2015年1-6月,国内轮胎产量4.5亿条,同比下降
3.9%;完成出口轮胎共2.2亿条,较上年同期减少3.2%;轮胎行业六家上市公司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平均下滑接近20%,公司也不例外,收入大幅度下降是造成
今年利润减少的最主要原因。(2)泰国火灾的影响,泰国火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两方面,一是直接损失,即扣除已收到的保险赔偿后的损失净额7,410万元;二
是间接损失,即火灾损毁对泰国玲珑生产销售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861,941.23 -14.87 1,012,529.86 -10.30 1,128,788.86
其他业务收入 11,428.89 -25.25 15,288.67 -41.22 26,009.06
合计 873,370.12 -15.03 1,027,818.53 -11.00 1,154,797.93
公司在设计研发、生产质检、售后服务等方面已得到世界主流汽车厂商或零
售企业的认可:近期公司先后通过通用、福特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进入其
全球供应商体系;通过俄罗斯雷诺日产汽车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成为其俄
罗斯汽车厂供应商;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评审,成为军
品承制单位;研制的高性能轮胎 CrossWind 成功为高端红旗轿车 L7 配套;研制
的 GREEN-Max、HP01、EcoTouring、R666、R650 等半钢胎系列的众多规格产
品完全符合欧洲标签法案,在 2016 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公司“节油轮
胎用高性能橡胶纳米复合材料的设计及制备关键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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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综合竞争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3 年度,虽然轮胎平均售价继续降低,但公司把握市场机会,继续加大销售
力度,销量大幅增长,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度增长 10.78%;2014 年度,公司轮胎
销量较 2013 年度略有增加,但受天然胶将价格持续回落、轮胎平均售价降低的
影响,营业收入有所降低;2015 年度,受前述整体经济形势、行业因素、泰国
火灾等因素的影响,营业收入降低。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本公司营业收入规
模排名第三(按 2015 年度营业收入),本公司在危机应对、成长性、业务规模
具有较强的优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体对比如下表:
2013-2015 年 2015 年度
公司名称 2014 年增幅
复合增长率 金额(万元) 增幅
双钱股份 68.52% 4,070,256.99 176.31% 2.78%
风神股份 -13.71% 635,785.12 -22.15% -4.35%
黔轮胎 A -14.52% 473,346.75 -14.92% -14.11%
青岛双星 -24.64% 299,370.53 -24.74% -24.54%
S 佳通 -17.44% 316,959.79 -20.52% -14.23%
赛轮金宇 10.36% 976,944.87 -12.21% 38.72%
平均(剔除双钱股份
-11.99% 540,481.41 -18.91% -3.70%
后)
本公司 -13.03% 873,370.12 -11.00% -10.40%
公司主营业务非常突出,报告期内各期97%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主营业务
轮胎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及废旧物资销售收入,占本公司总体
营业收入的比例很小,对总体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以下主要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分析。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全钢子午胎 327,751.92 38.02 451,596.38 44.60 551,158.16 48.83
半钢子午胎 500,707.12 58.09 515,416.29 50.90 515,629.57 45.68
斜交胎 33,482.19 3.88 45,517.19 4.50 62,001.13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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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61,941.23 100.00 1,012,529.86 100.00 1,128,788.86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子午线轮胎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持续上升,2013年度、
2014年度及2015年度占比已超过94%、95%和96%,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而斜
交胎受国家产业政策等的影响,公司以维持现有客户为主,销售规模及收入占比
逐年下降。
(2)按境内外配套和替换市场收入的占比情况分析
公司从专业化的角度,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断加大市场开
拓力度,提高市场营销能力,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国,国外以欧洲、美洲为主的销
售网络布局。公司销售按销售区域分为国内销售和海外销售,按销售市场构成分
为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的占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国内销售 海外销售 合计
年度 类别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配套市场 250,534.56 64.83 7,564.42 1.59 258,098.98 29.94
2015
替换市场 135,930.92 35.17 467,911.33 98.41 603,842.25 70.06
年度
合计 386,465.48 100.00 475,475.75 100.00 861,941.23 100.00
配套市场 345,232.31 73.72 2,956.19 0.54 348,188.50 34.39
2014
替换市场 123,099.15 26.28 541,242.21 99.46 664,341.36 65.61
年度
合计 468,331.46 100.00 544,198.40 100.00 1,012,529.86 100.00
配套市场 382,602.63 74.03 11,155.41 1.82 393,758.04 34.88
2013
替换市场 134,208.02 25.97 600,822.80 98.18 735,030.82 65.12
年度
合计 516,810.65 100.00 611,978.21 100.00 1,128,788.86 100.00
销售区域分布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大,2013年度、2014年
度 及 2015 年 度 外 销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4.22% 、 53.75% 和
55.16%。
销售市场构成方面,公司主营业务以轮胎替换市场为主,主要客户为经销
商,替换市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期分别为65.12%、65.61%和
70.06%。此外,公司产品得到国内各大知名整车厂商的认同,对配套厂商配套
销售规模较大,报告期内配套市场销售收入逐期分别为39.38亿元、34.82亿元和
25.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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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公司国内销售仍以配套市场为主,其销售金额占国内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较 2013 年度小幅下降,但基本稳定。2015 年度,受国内经济形势不景
气的影响,汽车销量有所下滑,特别是中重卡汽车销量受影响更大,公司对国内
中重卡配套客户的销售也相应下降,与 2014 年度年相比降低 9.47 亿元,降幅为
27.43%;国内配套市场收入降低最大的前三大客户(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和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均为中重卡客户,收入降低
5.46 亿元。
①国内市场的替换、配套市场的销售金额和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配套市场 250,534.56 64.83 345,232.31 73.72 382,602.63 74.03
替换市场 135,930.92 35.17 123,099.15 26.28 134,208.02 25.97
合计 386,465.48 100.00 468,331.46 100.00 516,810.65 100.00
2014年度,国内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竞争格局趋于平稳、销售收入占比基本
稳定。2015年度,公司国内配套市场销售降幅较大,但仍以配套市场销售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配套厂商销售信息如下表: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1,139.64
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4,577.08
2015 年 3 东风柳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6,833.28
度 4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8,223.51
5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13,297.54
小计 174,071.05
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0,457.40
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7,906.68
2014 3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39,788.35
年度 4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3,023.42
5 东风柳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2,446.59
小计 223,622.44
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0,242.73
2013
2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56,464.56
年度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3,1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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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4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33,928.08
5 东风柳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7,259.18
小计 251,004.43
②国外市场的具体销售区域的销售金额和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国家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美国 113,367.80 23.84 103,320.36 18.99 126,475.60 20.67
阿联酋 60,476.53 12.72 40,020.88 7.35 42,932.27 7.02
英国 16,489.41 3.47 29,361.52 5.40 35,374.72 5.78
荷兰 23,125.80 4.86 25,741.01 4.73 21,594.46 3.53
澳大利亚 7,047.13 1.48 12,273.79 2.26 16,689.34 2.73
巴西 8,842.53 1.86 22,982.80 4.22 36,774.41 6.01
俄罗斯 441.63 0.09 6,506.03 1.20 15,599.35 2.55
沙特阿拉伯 4,681.79 0.98 6,698.30 1.23 10,336.86 1.69
比利时 4,217.19 0.89 7,226.15 1.33 3,267.19 0.53
南非 906.12 0.19 2,094.59 0.38 6,975.25 1.14
墨西哥 9,889.50 2.08 7,622.28 1.40 7,573.29 1.24
德国 2,411.07 0.51 11,538.45 2.12 10,637.50 1.74
智利 4,915.70 1.03 6,971.03 1.28 8,792.71 1.44
苏丹 5,442.29 1.14 6,216.44 1.14 6,324.46 1.03
坦桑尼亚 6,047.64 1.27 9,791.49 1.80 11,293.61 1.85
加纳 6,947.48 1.46 7,931.32 1.46 5,208.41 0.85
肯尼亚 6,800.99 1.43 9,703.70 1.78 12,788.73 2.09
巴基斯坦 3,952.86 0.83 3,686.98 0.68 8,945.67 1.46
加拿大 25,583.20 5.38 3,230.09 0.59 3,996.73 0.65
印度 3,689.10 0.78 7,816.23 1.44 12,137.47 1.98
尼日利亚 781.83 0.16 6,272.34 1.15 4,982.78 0.81
西班牙 5,033.15 1.06 8,129.40 1.49 8,096.47 1.32
意大利 2,172.46 0.46 5,109.47 0.94 2,597.46 0.42
法国 3,098.38 0.65 5,964.35 1.10 4,599.87 0.75
伊朗 33,288.22 7.00 4,340.90 0.80 1,355.31 0.22
哥伦比亚 3,440.81 0.72 3,061.79 0.56 2,892.26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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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国家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委内瑞拉 48.74 0.01 723.66 0.13 499.93 0.08
新西兰 1,831.05 0.39 2,783.76 0.51 3,717.94 0.61
喀麦隆 1,638.91 0.34 2,311.00 0.42 2,091.19 0.34
其他国家地区 108,866.44 22.90 174,768.24 32.11 177,426.97 29.00
合计 475,475.75 100.00 544,198.40 100.00 611,978.21 100.00
公司外销市场分布较分散,产品销售遍及全球各大洲。第一大外销市场美国
占公司国外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不足 30%。随着公司外销地区范围的逐渐扩大,报
告期对美国以外地区和国家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79.33%、81.01%和 76.16%。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全钢子午胎 327,751.92 -27.42 451,596.38 -18.06 551,158.16
半钢子午胎 500,707.12 -2.85 515,416.29 -0.04 515,629.57
斜交胎 33,482.19 -26.44 45,517.19 -26.59 62,001.13
合计 861,941.23 -14.87 1,012,529.86 -10.30 1,128,788.86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销量、平均单价、销售收入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增幅 增幅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 (%)
销售数量(万条) 473.22 -7.85 513.53 -4.45 537.43
全钢
单价(元) 692.60 -21.24 879.40 -14.25 1,025.54
子午胎
销售收入(万元) 327,751.92 -27.42 451,596.38 -18.06 551,158.16
销售数量(万条) 3,028.48 1.35 2,988.05 4.10 2,870.34
半钢
单价(元) 165.33 -4.15 172.49 -3.98 179.64
子午胎
销售收入(万元) 500,707.12 -2.85 515,416.29 -0.04 515,629.57
销售数量(万条) 89.70 -9.21 98.80 -18.31 120.94
斜交胎 单价(元) 373.27 -18.98 460.70 -10.14 512.66
销售收入(万元) 33,482.19 -26.44 45,517.19 -26.59 6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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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增幅 增幅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 (%)
销售数量(万条) 3,591.40 -0.25 3,600.37 2.03 3,528.71
合计 单价(元) 240.00 -14.66 281.23 -12.08 319.89
销售收入(万元) 861,941.23 -14.87 1,012,529.86 -10.30 1,128,788.86
(1)全钢子午胎
全钢子午胎主要用作载重轮胎,受我国路况质量因素的影响,国外全钢载重
子午胎在中国市场的应用受到较大的限制,我国轮胎制造厂商在全钢载重子午胎
的研究与生产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本公司全钢子午胎销售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
要来源,亦是本公司传统优势业务领域。2014年及2015年度,公司全钢子午胎销
售数量略有下降,其单价下降的影响叠加后导致全钢子午胎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2)半钢子午胎
半钢子午胎主要用作轿车胎或轻卡胎,由于国外轿车普及率高,半钢子午胎
国外需求量较大。近年来,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鼓励汽车消费的国
家政策支持,国内轿车销售稳步提高,本公司半钢子午胎产品销售保持增长态势。
2014年及2015年,半钢子午胎销售数量分别较上年增长4.10%、1.35%,稳定增
长,平均单价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有所降低,销售收入较2013年无明显变化。
(3)斜交胎
子午胎替代斜交胎已经成为轮胎行业的发展趋势,但斜交胎具有胎面和胎侧
强度大的特点,在斜交工程工业轮胎和斜交农业轮胎产品等领域也具有明显的优
势,仍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斜交胎的销售主要以维持现有客户为主,报告
期内销售规模及收入占比均逐年下降。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季度 196,021.00 22.74 274,648.86 27.13 260,381.54 23.07
2 季度 220,535.45 25.59 264,797.90 26.15 295,396.56 26.17
3 季度 216,204.15 25.08 246,823.55 24.38 291,327.58 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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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季度 229,180.63 26.59 226,259.55 22.34 281,683.18 24.95
合计 861,941.23 100.00 1,012,529.86 100.00 1,128,788.86 100.00
注:以上各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汽车产品种类、车型较多,不同消费者选择购买与整修汽车的时机不同,轮
胎生产的季节性波动不明显。但是,受消费习惯、国家信贷政策、汽车消费周期
等的影响,一般说来,轮胎市场一般第二和第三季度为销售旺季,第一和第四季
度除涨价因素影响外基本比较平稳。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85.84亿元、75.26亿元和62.27亿元,主营
业务成本分别为84.38亿元、74.46亿元和61.31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31%、98.93%和98.47%。本公司轮胎产品生产成本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材料费用 72.03% 76.50% 82.24%
人工费用 7.34% 5.71% 3.61%
燃料及动力 7.46% 7.34% 6.08%
制造费用 13.17% 10.45% 8.0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原材料成本
轮胎产品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本公司轮胎产品生产成本中材料费用占比
超过 72%,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帘线、炭黑、氧化锌、
促进剂、防老剂、树脂、胎圈钢丝等,其中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和帘线最近三年
及占生产总成本的比例平均超过 35%,这些原材料的价格直接决定了公司的盈利
水平。天然胶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在生
产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 35.19%、25.65%和 21.62%,而天然胶作为重要的战
略资源,是典型的资源约束型产品,作为大宗商品,其价格也与贸易政策、汇率、
资本市场状况等有密切联系近年来受境外大宗商品市场影响,天然胶价格波动很
大,其具体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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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单位:人民币元/吨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天然橡胶价格逐步下降,下降幅度逐渐减弱、
平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千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天然胶 9.22 12.23 17.44
合成胶 10.17 12.63 14.73
帘子布 19.94 21.51 21.48
钢帘线 8.52 8.57 9.14
炭黑 4.63 5.32 5.27
氧化锌 14.41 12.82 11.80
面对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如下对策:
第一,公司以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作为基准价格,密切追踪原材料采购单价
变动,综合考虑市场的接受能力、品牌影响等因素,适时调整轮胎产品报价,抵
消了部分原材料涨价影响。
第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供应商实施管
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获得优质原材料的同时,凭借较大
的采购量能够获得较市场价格低的采购价格,部分平抑了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
影响。
第三,公司在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员工技能培训、节能降耗等各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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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提高,均不同程度起到了消化原材料涨价压力、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的作用。
报告期内,在原材料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凭借较强的议价能力及有效的
成本控制,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在较高的水
平,较好的消化了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产品成本波动。
2、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公司销售成本影响
公司享受国家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产品增值税征收率与出口退税率的差额计入产品销售成本,报告期公司的轮胎产
品出口退税率均为9%。公司轮胎产品出口规模较大,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
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611,978.21万元、544,198.40万元和475,475.75万
元,分别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4.22%、53.75%和55.16%;对应的出口退税为
1,164.62万元、6,095.62万元和4,919.59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9%、
7.31%和7.26%。因此,如果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成本,从
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三)毛利率分析
本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轮胎产品毛利。
其他业务毛利主要为材料、废旧商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毛利占比较小,具
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 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以下主要对公司轮胎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5.24%、
26.46%和 28.87%。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及影响因素情况如下:
(1)2015 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 2014 年度提高了 2.41 个百分点,各
类产品的具体影响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产品类别 毛利率 销售收入占比 毛利率 销售收入占比 注
的影响(%)
(%) (%) (%) (%)
全钢子午胎 24.38 38.02 24.47 44.60 -1.64
半钢子午胎 32.31 58.09 28.77 50.90 4.12
斜交胎 21.32 3.88 20.12 4.50 -0.08
合计 28.87 100.00 26.46 100.00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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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2015 年度销售收入占比×2015 年度毛利率-2014
年度销售收入占比×2014 年度毛利率
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度增长 2.41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毛
利率水平最高的半钢子午胎毛利率、销售占比持续增长,综合影响 4.12 个百分
点。
(2)2014 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 2013 年度提高了 1.22 个百分点,各
类产品的具体影响如下: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产品类别 毛利率 销售收入占比 毛利率 销售收入占比 注
的影响(%)
(%) (%) (%) (%)
全钢子午胎 24.47 44.60 21.97 48.83 0.19
半钢子午胎 28.77 50.90 29.47 45.68 1.18
斜交胎 20.12 4.50 19.19 5.49 -0.15
合计 26.46 100.00 25.24 100.00 1.22
注: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2014 年度销售收入占比×2014 年度毛利率-2013 年
度销售收入占比×2013 年度毛利率
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度增长 1.22 个百分点,基本平稳,
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基本延续了 2013 年的结构。
(3)2013 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 2012 年度提高了 4.28 个百分点,各
类产品的具体影响如下: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产品类别 毛利率 销售收入占比 毛利率 销售收入占比 注
的影响(%)
(%) (%) (%) (%)
全钢子午胎 21.97 48.83 15.29 47.19 3.51
半钢子午胎 29.47 45.68 27.08 45.85 1.05
斜交胎 19.19 5.49 19.02 6.96 -0.27
合计 25.24 100.00 20.96 100.00 4.28
注: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影响=2013 年度销售收入占比×2013 年度毛利率-2012 年
度销售收入占比×2012 年度毛利率
201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2年度增长4.2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原材
料价格持续降低的影响,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其中高
附加值全钢子午胎销量和毛利率均有较明显上涨,毛利率水平最高的半钢子午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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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综合影响1.03个百分点。
2、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本公司以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作为基准价格,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
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轮胎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买方的价格敏感度较强,
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一般由公司与消费者共同承担,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因原材料价
格的上升,同时,产品价格的调整较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而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受各类产品的技术含量、下游客户对价格的敏感程度等的不同,各类产品对原材
料价格变动的消化能力不同,各类产品的毛利率的变动程度不同。报告期内各类
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全钢子午胎 24.38% -0.09% 24.47% 2.49% 21.97%
半钢子午胎 32.31% 3.54% 28.77% -0.70% 29.47%
斜交胎 21.32% 1.20% 20.12% 0.94% 19.19%
综合毛利率 28.87% 2.41% 26.46% 1.22% 25.24%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本公司轮胎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5.24%、
26.46%和 28.87%, 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较上年变动 1.22 和 2.41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逐年上升,主要由于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 2011 年 1 季度价
格上升到历史高位后逐步回落,报告期内天然橡胶、合成胶价格总体上呈持续震
荡下跌趋势。
(1)全钢子午胎
作为本公司传统优势业务领域的全钢子午胎产品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毛利
来源,其毛利率对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有重要影响。
从成本结构上看,全钢子午线轮胎主要应用在载重轮胎上,胎体和带束层均
由钢丝帘线构成,与此结构相适应,与斜交胎相比,原材料中天然胶和合成胶占
比较高,成本受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较大;同时,因销售客户特别是整车厂商
等对价格变化较敏感,对原材料价格的消化能力较差,报告期内各期,其平均单
价和单位成本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全钢子午胎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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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单价 692.60 -21.24% 879.40 -14.25% 1,025.53
单位成本 523.71 -21.38% 666.10 -16.87% 801.26
(2)半钢子午胎
报告期内,本公司半钢子午胎销售整体上增长显著,其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的比重逐年上升,是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的重要来源。
从成本结构上看,半钢子午线轮胎主要应用于轿车轮胎和轻卡轮胎上,胎体
由纤维帘布构成,带束层由钢丝帘线构成,与此结构相适应,与全钢子午线轮胎
相比,原材料中天然胶和合成胶占比较低,成本受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对较
小。报告期内,其平均单价和单位成本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半钢子午胎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单价 165.33 -4.15% 172.49 -3.98% 179.64
单位成本 111.92 -9.16% 123.21 -2.89% 126.88
由上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胶价格逐步下降,半钢
子午胎的单位成本逐年降低,但2015年度半钢子午胎的单价降幅低于单位成本
降幅,其毛利率由2014年度的28.77%增长至2015年度的32.31%,增长3.54个百
分点,其主要原因为:
①半钢子午胎的产品结构优化,高毛利产品的销售收入比重增加
公司针对国内外半钢胎市场的特点,优化了产品特别是半钢子午胎的销售
结构,除推出新产品外,还提高了成熟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价格对原材料价
格变动的消化能力增强。2015年度,公司加大半钢胎中大尺寸和高性能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公司大尺寸和高性能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是公司自主研发成果的主打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轮胎性能从而提高平均售价,
因此该些产品的毛利较公司其他型号产品的毛利高。2015年度大尺寸和高性能
产品销售比例高达76.46%,销售占比较2014年度增加10.22%,且该型号轮胎毛
利率较2014年度增加6.85%,因此2015年的半钢胎毛利率有所增加。
②泰国玲珑产能逐步释放,国际化战略布局的优势逐步显现
泰国玲珑是公司实施国际化战略,应对贸易壁垒的主要举措。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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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玲珑仍处于项目建设期,因此对于美国“双反”的规避作用尚未充分发
挥。2014年度,泰国玲珑的销售收入仅6,845.74万元(占公司半钢胎销售收入的
0.01%),其销售毛利率约为-17.04%。2015年度,泰国玲珑产能逐渐释放,全年
销售收入为110,020.38万元(占公司半钢胎销售收入的21.97%),其销售毛利率
约为34.76%,由于泰国玲珑销售增长的影响,使得公司半钢胎毛利率平均增加
有所增加。
(3)斜交胎
本公司斜交胎以维持原有客户为主,其收入占比逐年下降,对公司毛利水
平影响较小。
从成本结构上看,胎体帘布层是由数层挂胶帘布组成,相邻的帘布层帘线
角度相同,相互交叉排列,帘布层数一般为偶数,这样能使胎体帘布层负荷均
匀分布,与此结构相适应,原材料中天然胶和合成胶占比较高,同时,斜交胎
的价格对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消化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各期,其平均单价和单位
成本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斜交胎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单价 373.27 -18.98% 460.70 -10.14% 512.66
单位成本 293.67 -20.42% 369.02 -11.05% 414.86
3、发行人外销以毛利率更高的半钢子午胎为主,外销毛利率却低于内销毛
利率且异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
(1)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轮胎产品销售内外销毛利率具体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内销 外销 内销 外销 内销 外销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双钱股份 4.76% 19.02% 9.78% 16.47% 11.96% 16.34%
风神股份 15.62% 23.59% 21.62% 22.07% 17.42% 24.10%
黔轮胎 A 13.92% 9.72% 21.81% 19.72% 19.59% 18.99%
青岛双星 18.63% 19.47% 13.72% 14.11% 8.96% 10.22%
S 佳通 22.62% 24.65% 25.00% 18.93% 24.32% 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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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金宇 18.09% 21.41% 11.61% 21.17% 10.28% 20.10%
算术平均 15.61% 19.64% 17.26% 18.75% 15.42% 18.77%
本公司 30.98 27.16% 28.48% 24.73% 27.70% 23.1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其中 2014 年度风神股份、S 佳通及赛轮股份
由于公司 2014 年年报未分内外销披露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具体数据,我们使用
2014 年中期报告进行数据对比。
除玲珑轮胎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黔轮胎报告期的外销毛利率均低于内销
毛利率,青岛双星除 2013 年外,其他年度/期间外销毛利率均低于内销毛利率。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内、外销毛利率高低比较各有不同,主要为产品内、
外销毛利率的高低受包括销售的具体产品类别不同、产品定价策略变化、销往的
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致。
(2)分产品种类分析外销毛利率低于内销毛利率的原因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占比 毛利率
斜交 7,770.19 6,006.40 2.01% 22.70%
半钢 203,806.09 132,349.42 52.74% 35.06%
内销
全钢 174,889.20 128,400.85 45.25% 26.58%
合计 386,465.48 266,756.66 100.00% 30.98%
斜交 25,711.99 20,335.86 5.41% 20.91%
半钢 296,901.03 206,592.73 62.44% 30.42%
外销
全钢 152,862.73 119,430.73 32.15% 21.87%
合计 475,475.75 346,359.32 100.00% 27.16%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收 销售成 销售占
毛利率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占比 毛利率
入 本 比
斜交 13,528.10 10,933.31 2.89% 19.18% 20,120.88 16,952.65 3.89% 15.75%
半钢 213,441.69 145,792.29 45.57% 31.69% 188,314.07 120,894.10 36.44% 35.80%
内销
全钢 241,361.67 178,240.97 51.54% 26.15% 308,375.70 235,826.13 59.67% 23.53%
合计 468,331.46 334,966.57 100.00% 28.48% 516,810.65 373,672.88 100.00% 27.70%
斜交 31,989.09 25,423.60 5.88% 20.52% 41,880.25 33,151.92 6.84% 20.84%
外销
半钢 301,974.60 221,322.52 55.49% 26.71% 327,315.50 242,787.10 53.48% 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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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钢 210,234.71 162,856.68 38.63% 22.54% 242,782.46 194,215.79 39.67% 20.00%
合计 544,198.40 409,602.80 100.00% 24.73% 611,978.21 470,154.81 100.00% 23.17%
如上表所示,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外销半钢胎毛利率分别为
25.82%、26.71%和 30.42%,内销半钢胎的毛利率分别为 35.80%、31.69%和
35.06%,即在报告期内公司半钢胎产品外销的毛利率整体低于内销产品的毛利
率。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外销全钢胎毛利率分别为 20.00%、22.54%
和 21.87%,内销全钢胎的毛利率分别为 23.53%、26.15%和 26.58%,即报告期内
公司全钢胎产品外销的毛利率也整体低于内销产品的毛利率。
由上表的销售占比可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全钢胎和半钢胎,公司外销以半
钢胎为主,内销以全钢胎为主,但无论全钢胎和半钢胎内销毛利率均高于外销毛
利率,以 2014 年为例,内销半钢胎毛利高于外销全钢胎毛利 4.98%,内销全钢
胎毛利高于外销全钢胎毛利 3.61%,受内外销产品结构的影响,使得最终合计内
销毛利率比合计外销毛利率高 3.75%,降低了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的水
平。
报告期内,虽然斜交胎的外销毛利率会高于内销毛利率,但斜交胎无论占内
销占比还是外销占比均不高,因此斜交胎的毛利对内外销总体的毛利影响较小。
此外,公司外销毛利率水平低于内销毛利率,还因为内销通常要承担国内运
输费用(包含公路运输费和铁路运输费),和三包赔付费用,使得产品的实际盈
利能力下降,故公司往往以较高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而外销主要以 FOB 价格
为主,公司通常只承担国内公路费,外销运费一般低于内销运费,而且能够享受
国家产品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制定销售价格时通常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的销售费用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项目
外销 内销
销售费用 17,368.10 33,517.86
主营业务收入 475,475.75 386,465.48
销售费用率 3.65% 8.67%
续上表: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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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 内销 外销 内销
销售费用 17,620.74 35,087.79 22,163.97 31,500.28
主营业务收入 544,198.40 468,331.46 611,978.21 516,810.65
销售费用率 3.24% 7.49% 3.62% 6.10%
注:上述销售费用为公司轮胎销售相关销售费用,不含玲珑机电发生的销售费用。
由上表的销售费用率可知,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的内销
销售费用率分别高于外销销售费用率2.48%、4.25%和5.02%,因此,公司在制
定销售价格时,内销的销售价格通常需要高于外销的销售价格以涵盖较高的销
售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的外销毛利率低于内销毛利率主要是因为内外销销售结构
的不同和销售费用率的不同所致,因此该现象具有合理性。
4、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原因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列示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双钱股份 12.81% 10.70% 13.18%
风神股份 19.88% 22.21% 20.07%
黔轮胎 A 13.24% 21.00% 19.41%
青岛双星 19.10% 13.89% 9.54%
S 佳通 23.94% 21.23% 23.26%
赛轮金宇 20.74% 20.39% 16.11%
平均(算术平均) 18.29% 18.24% 16.93%
本公司 28.87% 26.46% 25.24%
本公司考虑研发支出后的
25.00% 21.97% 20.74%
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约8-10个百分点,这主要是
由于公司将研究新型花纹轮胎的材料消耗、检验试验费等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
理费用。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研究开发费分别为5.08亿元、4.55亿元
及3.3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0%、4.49%和3.87%,而部分可比
上市公司将此项费用计入了生产成本。考虑研究开发支出核算因素影响后,公
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约为20.74%、21.97%、
25.00%,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考虑研发支出核算因素影响后,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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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毛利率约为20.74%、21.97%、25.00%,分别高出平均水平约3.81%、3.73%、
6.72%。
a. 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较快,除受原材料价格水平影响外,报
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最高的半钢子午胎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
2013年度的45.68%增长至2015年度的58.09%,产品结构的变化是公司毛利率水
平增长较大的重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毛利率 销售占比
类别
(%) (%) (%) (%) (%) (%)
全钢子午胎 24.38 38.02 24.47 44.60 21.97 48.83
半钢子午胎 32.31 58.09 28.77 50.90 29.47 45.68
斜交胎 21.32 3.88 20.12 4.50 19.19 5.49
合计 28.87 100.00 26.46 100.00 25.24 100.00
b. 材料价格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
本公司以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作为基准价格,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主要
受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轮胎行业竞争激烈,买方的价格敏感度较强,原材
料价格的上涨一般由公司与消费者共同承担,同时,产品价格的调整较原材料
价格的波动而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受各类产品的技术含量、下游客户对价格
的敏感程度等的不同,各类产品对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消化能力不同,各类产品
的毛利率的变动程度不同。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全钢子午胎 24.38 -0.09 24.47 2.50 21.97
半钢子午胎 32.31 3.54 28.77 -0.70 29.47
斜交胎 21.32 1.20 20.12 0.93 19.19
综合毛利率 28.87 2.41 26.46 1.22 25.24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轮胎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5.24%、
26.46%和 28.87%,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较上年变动 1.22 和 2.41 个百分点,报
告期内毛利率水平逐年上升,主要受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自 2011 年 1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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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上升到历史高位后逐步回落,报告期内天然橡胶、合成胶价格总体上呈持续
震荡下跌趋势的影响。
此外,公司作为国内主要轮胎生产企业之一,能够进行规模采购因而具有较
强的议价能力,且公司建立了较为灵活的采购机制,因此能够以更优惠的价格采
购原材料。
c.优化材料配方并改进生产工艺对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力度以优化材料配方并改进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的
成本,使得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持续上升。特别是 2013 年,由于原材料天然橡
胶价格下降的影响和公司优化材料配方、工艺调整的影响,公司的平均单位成本
在 2013 年比 2012 年降低 15.72%,而平均单位价格只下降 10.93%,综合使得毛
利率增加 4.79%,明细如下:
单位: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平均单 平均成 变动差
产品类别
平均单价 平均成本 平均单价 平均成本 价变动 本变动 异
斜交 711.80 600.53 651.48 551.60 9.26% 8.87% 0.39%
内 半钢 156.99 100.92 186.84 130.25 -15.98% -22.52% 6.54%
销 全钢 1,064.92 815.49 1,107.13 929.94 -3.81% -12.31% 8.49%
合计 340.60 246.60 361.00 282.11 -5.65% -12.59% 6.94%
斜交 451.92 358.22 467.81 371.15 -3.40% -3.48% 0.09%
外 半钢 195.90 145.51 218.22 163.48 -10.23% -11.00% 0.77%
销 全钢 979.50 784.63 1,152.76 985.31 -15.03% -20.37% 5.34%
合计 304.26 234.07 357.82 285.51 -14.97% -18.02% 3.05%
总计 319.89 239.46 359.12 284.12 -10.93% -15.72% 4.79%
由上表可知,公司产品结构中全钢胎的平均单价下降幅度与平均成本下降幅
度的差异最大,主要是因为全钢胎的重量最大、生产所耗的原材料最多,因此在
产品配方、工艺改进方面的敏感性比半钢胎和斜交胎高。受上述事项的直接影响,
2013 年全钢胎由于工艺的完善使得成本降低约 3,100 万元,由于配方的完善使得
成本降低约 1,400 万元,合计使得全钢胎的成本下降 4,500 万元,使 2013 年全钢
胎毛利率增加约 1%。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1、公司
将研究新型花纹轮胎的材料消耗、检验试验费等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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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可比上市公司将此项费用计入了生产成本,考虑研究开发支出核算因素影响
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相对稳定;
2、天然橡胶价格持续回落,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小于天然橡胶下降幅度,同行业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普遍提高;3、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升级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毛
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4、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的平均单价低于同行业
公司水平;5、公司优化材料配方并改进生产工艺,在保证轮胎产品质量和性能
不变或更好的情况下,采用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的新材料替代旧材料,以及同类产
品中价格较低的品种替代价格较高的品种,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毛利率的目的。
5、分区域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国外轮胎销售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国内 30.98% 2.50% 28.48% 0.78% 27.70%
国外 27.16% 2.43% 24.73% 1.56% 23.17%
合计 28.87% 2.41% 26.46% 1.22% 25.24%
报告期内,总体上公司外销毛利率水平低于内销毛利率,主要由于内销通常
要承担的国内运输费用(包含公路运输费和铁路运输费),此外,公司对国内销
售轮胎需承担三包赔付费用,使得产品的实际盈利能力下降,故公司往往以较高
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而外销以 FOB 价格为主,公司通常承担国内公路费,外
销运费一般低于内销运费,而且能够享受国家产品出口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
销售价格稍低,以上两方面因素导致内销产品的毛利率较高。同行业上市公司中,
外销毛利率水平一般高于内销毛利率,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同行
业上市公司轮胎产品销售内外销毛利率具体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内销 外销 内销 外销 内销 外销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双钱股份 4.76% 19.02% 9.78% 16.47% 11.96% 16.34%
风神股份 15.62% 23.59% 21.62% 22.07% 17.42% 24.10%
黔轮胎 A 13.92% 9.72% 21.81% 19.72% 19.59% 18.99%
青岛双星 18.63% 19.47% 13.72% 14.11% 8.96% 10.22%
S 佳通 22.62% 24.65% 25.00% 18.93% 24.32% 22.86%
赛轮金宇 18.09% 21.41% 11.61% 21.17% 10.2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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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算术平
15.61% 19.64% 17.26% 18.75% 15.42% 18.77%
均)
本公司 30.98% 27.16% 28.48% 24.73% 27.70% 23.1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其中 2014 年度风神股份、S 佳通及赛轮股份
由于公司 2014 年年报未分内外销披露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具体数据,我们使用
2014 年中期报告进行数据对比。
2013 年度,虽然轮胎销售价格下降,但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价格下降幅度
更大,公司内销、外销毛利率继续大幅提高 5.78 和 2.89 个百分点。2014 年度,
公司轮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和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价格下降幅度较小,公司内
销、外销毛利率均略微上涨。内、外销毛利率的变动幅度不同,主要是由于内、
外销轮胎产品的结构差异。
报告期公司内销及出口轮胎产品结构图对比情况如下:
内销轮胎产品结构(销售额) 出口轮胎产品结构(销售额)
由上图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出口轮胎的产品结构相对稳定,出口产品主要以
子午线轮胎为主,半钢子午胎销售占比较高;国内销售半钢子午胎逐步增长,2015
年度,50%以上的国内销售收入源于半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斜交胎销售以维持现有客户为主,销售规模及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6、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因素的敏感性分析
(1)轮胎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① 28.87% 26.46% 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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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全 钢 子 午 胎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② 38.02% 44.60% 48.83%
平 均 售 价 提 价格变动后的综合毛利率③ 29.14% 26.79% 25.61%
高 1% 毛利率变动幅度④ 0.93% 1.23% 1.44%
半钢子午胎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② 58.09% 50.90% 45.68%
平均售价提 价格变动后的综合毛利率③
29.28% 26.84% 25.58%
高 1%
毛利率变动幅度④ 1.42% 1.41% 1.35%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② 3.88% 4.50% 5.49%
斜交胎平均
价格变动后的综合毛利率③ 28.90% 26.50% 25.29%
售价提高 1%
毛利率变动幅度④ 0.10% 0.12% 0.16%
上述三类产品价格同时提高 1%后的综合毛利
29.57% 27.19% 25.99%

上述三类产品价格同时变动 1%,毛利率变动
2.44% 2.75% 2.93%
幅度
注:③=(变动后主营业务收入-原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后主营
业务收入=原主营业务收入*(1+②*1%);④=(③-①)/①)
(2)主要成本项目价格变动对轮胎产品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① 28.87% 26.46% 25.24%
天 然 胶 平 占完工产品的比例② 21.62% 25.65% 35.19%
均 价 格 上 价格变动后的综合毛利率③ 28.71% 26.28% 24.98%
升 1% 毛利率变动幅度④ -0.53% -0.71% -1.04%
合 成 胶 平 占完工产品的比例② 8.41% 10.03% 10.83%
均 价 格 上 价格变动后的综合毛利率③ 28.81% 26.39% 25.16%
升 1% 毛利率变动幅度④ -0.21% -0.28% -0.32%
帘 线 平 均 占完工产品的比例② 6.12% 7.09% 6.51%
价 格 上 升 价格变动后的综合毛利率③ 28.82% 26.41% 25.20%
1% 毛利率变动幅度④ -0.15% -0.20% -0.19%
上述三类原材料价格同时上升 1%后的综合
28.61% 26.15% 24.85%
毛利率
上述三类原材料价格同时变动 1%,毛利率
-0.89% -1.19% -1.56%
变动幅度
注:③=(原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后主营业务成本)/原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后的主营业
务成本=原主营业务成本*(1+②*1%);④=(③-①)/①
2015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和帘线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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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1%,公司轮胎产品毛利率下降0.89%;公司轮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增长1%,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2.44%。
2014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和帘线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
增长1%,公司轮胎产品毛利率下降1.19%;公司轮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增长1%,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2.75%。
2013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和帘线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
增长1%,公司轮胎产品毛利率下降1.56%;公司轮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增长1%,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2.93%。
公司轮胎产品的毛利率对于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高于对主要原材料
平均采购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虽然终端轮胎市场面临激烈的竞争需要与消费者共
同承担原材料的上涨,但公司凭借在行业内较强的议价能力,通过适时价格调整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化原材料涨价影响。
7、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双钱股份 12.81% 10.70% 13.18%
风神股份 19.88% 22.21% 20.07%
黔轮胎 A 13.24% 21.00% 19.41%
青岛双星 19.10% 13.89% 9.54%
S 佳通 23.94% 21.23% 23.26%
赛轮金宇 20.74% 20.39% 16.11%
平均(算术平均) 18.29% 18.24% 16.93%
本公司 28.87% 26.46% 25.24%
本公司考虑研发支出后
25.00% 21.97% 20.74%
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约 5-8 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
于公司将研究新型花纹轮胎的材料消耗、检验试验费等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
用。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研究开发费分别为 5.08 亿元、4.55 亿元
及 3.34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0%、4.49%和 3.87%,而部分可
比上市公司将此项费用计入了生产成本。考虑研究开发支出核算因素影响后,公
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约为 20.74%、21.97%,均高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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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平均水平。
2015 年度,我国轮胎行业整体销售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同行业上
市公司盈利水平普遍下降。通过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已披露的 2014 年度财务数
据,青岛双星(净利润增长 1.77%)、双钱股份(净利润增长 17.69%,双钱股
份于 2015 年度完成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下属的能源化工、精细化工及化工
服务等板块核心资产,净利润增加)、黔轮胎 A(净利润由 2014 年度 1.67 亿元
下降至-2.59 亿元)、 佳通(净利润降低 3.01%)、赛轮金宇(净利润降低 42.66%),
以及风神股份(净利润降低 25.49%)。本公司因泰国玲珑火灾造成的成品轮胎
毁损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2014 年度净利润下降
18.79%。
2014 年度,天然橡胶仍然呈缓慢下降趋势,同行业大部分可比上市公司盈利
水平稳步提高。通过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已披露的 2014 年度财务数据,青岛双
星(净利润增长 110.23%)、双钱股份(净利润增长 11.99%)、黔轮胎 A(净
利润降低 4.32%)、 佳通(净利润降低 26.00%)、赛轮金宇(净利润增长 36.13%),
以及风神股份(净利润增长 5.98%),黔轮胎 A 和 S 佳通出现下滑。本公司因
2013 年度较上年增长较快、基数较大,2014 年度净利润略有下降(10.34%)。
2013 年度天然橡胶价格持续回落,同行业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普遍提高。与
同行业 2013 年度营业毛利率相比,剔除研发支出核算因素影响后,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约为 21.00%,高出平均水平约 4.07%。通过比较 2013 年度同行业上市
公司已披露的 2013 年度财务数据,青岛双星(净利润增长 31.70%)、双钱股份
(净利润增长 4.63%)、黔轮胎 A(净利润增长 35.45%)、S 佳通(净利润增长
54.41%)、赛轮金宇(净利润增长 52.75%),以及风神股份(净利润增长 13.87%),
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增长幅度(77.32%)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较快,除受原材料价格水平影响外,报告
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最高的半钢子午胎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 2013
年度的 45.68%增长至 2015 年度的 58.09%,产品结构升级是公司毛利率水平增
长较大的重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占比 销售占比 销售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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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钢子午胎 24.38 38.02 24.47 44.60 21.97 48.83
半钢子午胎 32.31 58.09 28.77 50.90 29.47 45.68
斜交胎 21.32 3.88 20.12 4.50 19.19 5.49
合计 28.87 100.00 26.46 100.00 25.24 100.00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风神股份于 2009 年开始将部分原计入生产成本的研发
费用集中纳入管理费用中核算,与公司对研发支出的核算方式一致,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高于风神股份 5.17、4.25、8.99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风神股份产品结构中毛利率水平较低的斜交胎占比较大(风
神股份 2013-2015 年度财务报告未包含产品分类明细信息),风神股份 2012 年
度分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具体如下:
2012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销售占比(%)
子午胎 21.05
斜交胎 11.11
合计 18.62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一直保持相对较高水平,体现了良好的盈利能力。
(四)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 248,825.25 267,960.49 284,961.17
其他业务毛利 1,873.20 7,229.34 11,485.55
资产减值损失 7,308.54 6,645.33 9,465.50
投资收益 -737.42 179.74 662.13
营业外收支净额 -2,573.06 3,703.04 -2,141.67
营业利润 80,332.87 97,172.66 120,580.71
利润总额 77,759.81 100,875.70 118,439.04
净利润 67,740.93 83,411.47 98,001.25
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度略降 11.00%,主营业务毛利、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额较 2013 年度分别下降 5.97%、19.41%、14.83%和 14.89%。
公司主要盈利指标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产品销售数量基本无变化的前提下,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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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单价降低,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有所下降。同时,产品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
小于单价的下降幅度。
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水平下降,一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因
素的影响,我国轮胎行业整体销售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二是泰国玲珑火
灾造成的成品轮胎毁损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营业收
入、净利润有所下降。
1、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毛利 248,825.25 99.25 267,960.49 97.37 284,961.17 96.13
其他业务毛利 1,873.20 0.75 7,229.34 2.63 11,485.55 3.87
合计 250,698.45 100.00 275,189.83 100.00 296,446.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务发展始终以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为重点,其他业务毛利主要为材料、废旧商品销售利润,产生的毛利所占比重
较低。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①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全钢子午胎 79,920.34 32.12 110,498.73 41.24 121,116.24 42.50
半钢子午胎 161,764.98 65.01 148,301.48 55.34 151,948.37 53.32
斜交胎 7,139.93 2.87 9,160.28 3.42 11,896.56 4.17
合计 248,825.25 100.00 267,960.49 100.00 284,961.17 100.00
从毛利构成来分析,轮胎产品的利润主要来自代表未来轮胎发展趋势的子午
线轮胎。本公司在传统优势业务领域的全钢子午胎毛利贡献保持稳定的基础上,
半钢子午胎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超过一半的主营业务毛利源于半钢子午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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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为公司毛利增长的重要动力。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如下:
A.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毛利变化情况表(单价和销量影响分析)
变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占比
单位毛利(元/条) (%) 215.17
168.89 -46.28 -
销量(万条) 473.22 -40.31 - 513.53
全钢
子午 毛利额(万元) 79,920.34 -30,578.39 100.00 110,498.73
胎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23,768.65 77.73 -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6,809.75 22.27 -
单位毛利(元/条) 53.41 3.78 - 49.63
半钢 销量(万条) 3,028.48 40.43 - 2,988.05
子午 毛利额(万元) 161,764.98 13,463.50 100.00 148,301.48
胎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11,304.13 83.96 -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2,159.37 16.04 -
单位毛利(元/条) 79.60 -13.12 - 92.72
销量(万条) 89.70 -9.10 - 98.8
斜交
毛利额(万元) 7,139.93 -2,020.35 100.00 9,160.28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1,296.01 64.15 -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724.34 35.85 -
单位毛利(元/条) 69.28 -5.15 - 74.43
销量(万条) 3,591.40 -8.98 - 3,600.38
合计 毛利总额(万元) 248,825.25 -19,135.24 100.00 267,960.49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18,513.11 96.75 -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622.13 3.25 -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毛利变化情况表(成本项目变动影响分析)
变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各项成本占比(%)
毛利额(万元)①=
248,825.25 -19,135.24 - 267,960.49
②+③
其中:价格变动影
- -125,434.52 - -
响毛利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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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变动影响毛利
- 106,299.29 100.00 -
③=④+⑤+⑥+⑦
其中:材料成本④ - 76,560.67 72.03 -
直接人工⑤ - 7,804.57 7.34 -
燃料及动力⑥ - 7,929.93 7.46 -
制造费用⑦ - 14,004.12 13.17 -
B.2014 年度较 2013 年度毛利变化情况表(单价和销量影响分析)
变动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额 占比
(%)
单位毛利(元/条) 215.17 -10.19 - 225.36
全钢 销量(万条) 513.53 -23.90 - 537.43
子午 毛利额(万元) 110,498.73 -10,617.51 100.00 121,116.24
胎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 -5,473.16 51.55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 -5,144.35 48.45
单位毛利(元/条) 49.63 -3.31 - 52.94
半钢 销量(万条) 2,988.05 117.71 - 2,870.34
子午 毛利额(万元) 148,301.48 -3,646.89 100.00 151,948.37
胎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 -9,488.84 260.19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 5,841.95 -160.19
单位毛利(元/条) 92.72 -5.65 - 98.37
销量(万条) 98.8 -22.14 - 120.94
斜交
毛利额(万元) 9,160.28 -2,736.28 100.00 11,896.56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 -683.46 24.98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 -2,052.82 75.02
单位毛利(元/条) 74.43 -6.33 - 80.76
销量(万条) 3,600.38 71.67 - 3,528.71
合计 毛利总额(万元) 267,960.49 -17,000.68 100.00 284,961.17
其中:单位毛利变动影响毛利 - -22,335.07 131.38
销量变动影响毛利 - 5,334.40 -31.38
2014 年度较 2013 年度毛利变化情况表(成本项目变动影响分析)
变动
项目 2014 年度 各项成本占比 2013 年度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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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
项目 2014 年度 各项成本占比 2013 年度
金额
(%)
毛利额(万元)①=②+③ 267,960.49 -17,000.68 - 284,961.17
其中:价格变动影响毛利② - -102,872.58 - -
成本变动影响毛利③=
- 85,871.90 100.00 -
④+⑤+⑥+⑦
其中:材料成本④ - 65,692.00 76.50 -
直接人工⑤ - 4,903.29 5.71 -
燃料及动力⑥ - 6,303.00 7.34 -
制造费用⑦ - 8,973.61 10.45 -
②主营业务毛利分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地区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119,708.82 48.11 133,364.89 49.77 143,137.77 50.23
国外 129,116.43 51.89 134,595.60 50.23 141,823.40 49.77
合计 248,825.25 100.00 267,960.49 100.00 284,961.17 100.00
(2)其他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业务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销售材料及废旧物资 6,021.89 879.76 8,315.25 4,664.25 9,108.73 4,858.07
销售变压器 4,631.50 652.61 5,542.57 2,076.61 16,350.91 6,306.76
其他 775.50 340.83 1,430.85 488.48 549.42 320.72
合计 11,428.89 1,873.20 15,288.67 7,229.34 26,009.06 11,485.55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材料销售、废旧商品销售、机电公司对外销售变压器,以
及代客户将轮胎装车、轮胎修理费和零星的租金等其他业务。
材料销售主要是燃料油、原辅料的销售;废旧商品销售主要是废胎销售以及
处置零星的废边角料收入,边角料为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本身无成本,而所销
售的废胎,原销售时已结转了产品成本,所以其作为废品销售时无成本。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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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支主要是代客户轮胎装车收入、轮胎修理费和零星的租金等,金额较小。
2、净利率和期间费用分析
(1)净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表:
公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双钱股份 1.30% 3.05% 2.12%
风神股份 3.89% 4.06% 3.67%
黔轮胎 A -5.46% 3.00% 2.69%
青岛双星 1.98% 1.46% 0.52%
S 佳通 12.79% 10.48% 12.01%
赛轮金宇 2.02% 3.09% 2.92%
平均(算术平均) 2.75% 4.19% 3.99%
本公司 7.76% 8.12% 8.49%
如上表所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玲珑轮胎的净利率各期分别为
8.49%、8.12%和7.76%,2014年度与2013年度相比基本稳定,2013年度、2014年
度、2015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分别为3.99%、4.19%、2.75%,低于玲珑轮胎。2015
年,一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轮胎行业整体销售
出现下滑(尤其是上半年),二是泰国玲珑火灾造成的成品轮胎毁损以及对其生
产经营造成的轮胎销售短缺的影响,净利润率有所下降
同行业上市公司S佳通2013年、2014年、2015年净利率分别为12.01%、
10.48%、12.79%,各年的净利率均高于本公司,公司的净利率变化在同行业上
市公司范围内。
(2)期间费用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研发费用 5.08 亿元、4.55 亿元和 3.34 亿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逐期分别为 4.50%、4.49%和 3.87%,而部分可比上市公司将此项费
用计入了生产成本。剔除研究开发支出核算因素的影响后,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相当。最近三年,玲珑轮胎期间费用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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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销售费用 53,064.90 -2.77 54,577.32 0.60 54,252.22
管理费用 66,797.48 -10.24 74,419.41 -1.34 75,431.28
财务费用 35,631.06 -3.93 37,088.05 16.45 31,847.73
期间费用合计 155,493.44 -6.38 166,084.78 2.82 161,531.2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80 16.16 13.99
考虑研发费用后营业收
13.98 11.73 9.59
入的比例(%)
2014年度,公司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对应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也有所下降,
但公司贷款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使得期间费用略有增加,综合导致
本期净利润有所下降。2015年度,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公司加强了对期间费用的
控制,各项期间费用均有所减少。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双钱股份 7.42% 11.53% 10.80%
风神股份 14.08% 15.57% 13.93%
黔轮胎 A 16.87% 15.56% 14.72%
青岛双星 17.23% 12.83% 8.85%
S 佳通 6.45% 7.44% 6.71%
赛轮金宇 15.82% 14.19% 10.22%
平均(算术平均) 12.98% 12.85% 10.87%
玲珑轮胎 17.80% 16.16% 13.99%
玲珑轮胎(考虑研发费用后) 13.98% 11.73% 9.59%
以 2013 年为例,考虑研发费用后,公司的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约 1.28%,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约 4.07%,综合使得公司的净利率比同行
业高出 4.50%。
综上所述,公司的净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不断增加,主要是因为近年
来,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同时产品结构的调整使得公司的毛利率不断增加且高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而公司的期间费用总体增长幅度远小于营业毛利的增长幅度,
故公司各年度的净利润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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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费用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运输及仓储服务费 29,217.32 55.06 31,424.99 57.58 29,680.05 54.71
三包赔付费 6,577.98 12.40 6,521.69 11.95 8,376.38 15.44
销售服务费 3,227.69 6.08 3,391.67 6.21 3,450.28 6.36
广告费 5,939.10 11.19 5,788.56 10.61 7,134.72 13.15
保险费 1,028.29 1.94 1,214.18 2.22 1,331.71 2.45
办公费 1,475.05 2.78 1,367.42 2.51 578.15 1.07
差旅费 1,802.19 3.40 1,719.47 3.15 991.05 1.83
员工费用 2,578.78 4.86 1,443.56 2.64 1,514.02 2.79
其他 1,218.50 2.30 1,705.78 3.13 1,195.87 2.20
合计 53,064.90 100.00 54,577.32 100.00 54,252.22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6.08 5.31 4.70
(%)
本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及仓储服务费、三包赔付费用、广告费、保
险费、销售服务费等;2014年度,运输及仓储服务费占比上升,主要原因为国内
配套厂商第三方物流库数量增加而导致仓储费用增加,销售数量有所增长导致运
输费用有所增加。此外,公司于2013年度适当加大了广告费投入,广告费占销售
费用总额的比例由2012年的7.42%上升为13.15%,2014年度不再大幅投入。最近
三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4,252.22万元、54,577.32万元和53,064.90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70%、5.31%、6.08%,变动主要由于:2013年度,公司运
输费用随着销售量的增长继续增加,在三包赔付费用有所减少的情况下增加了广
告费投入,综合影响后销售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2014年度及
201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总额较2013年度变化较小,营业收入小幅下降导致其占
比有所上升。
①运输及仓储服务费
本公司的运输费包括国内销售运费和出口运费。国内运费中包含公路运输费
和铁路运输费,其中以公路运费为主;出口销售运费包括国内的公路运费和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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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采用CIF价格方式下)。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运输及仓储
服务费分别为29,680.05万元、31,424.99万元和29,217.32万元,基本平稳。报告期
内影响公司运输服务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路桥费用、成品油价格变动等。
② 三包赔付
本公司对于国内替换市场销售的轮胎实行三包赔付政策。对于购买公司轮胎
的客户,在规定的理赔期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轮胎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按
规定享受赔偿,其中,全钢子午胎主要用于大型货运车辆,发生赔付的比率远高
于半钢子午胎和斜交胎,报告期内,三包赔付96%以上都是国内销售全钢子午胎,
斜交胎和半钢子午轮胎的赔付比例极低。
公司列支的三包赔付费用包括实际理赔部分和期末对已经销售的尚在赔付
期产品计提的预计负债两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确认依据 说明
对客户已申请理赔经检验符合标准的赔付
实际理赔 本年实际发生的理赔金额
费用
年末根据最后四个月的销售收 公司三包理赔政策中明确规定,当剩余花
入情况按照前期实际赔付比例 纹深度低于原始花纹深度的一半时,不再
预计负债余
计提的三包理赔预计负债,在实 予以理赔,一般客户如果使用周期超过四

际发生赔付时冲回,同时冲销上 个月,其磨损度会超过其理赔的规定范围,
期计提的预计负债。 理赔机率极低。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列支的三包赔付费用金额分别为
8,376.38万元、6,521.69万元和6,577.98万元。2014年度及2015年度三包赔付金额
降低主要是由于产品成本降低和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导致,产品质量提升理赔减
少,因中短途轮胎返回率为10%以上,长途轮胎返回率为1%左右,对三包赔付
金额影响较大的中短途轮胎占比降低到20%左右。
报告期内,本公司三包费用计提金额与转回金额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三包费用计提金额 转回金额 差额
2015 年度 6,577.98 6,632.01 -54.03
2014 年度 6,521.69 7,921.88 -1,400.19
2013 年度 8,376.38 7,675.99 700.39
合计 21,476.05 22,229.88 -753.83
③ 广告费、销售服务费和保险费
广告费主要包括本公司的广告和商品展示费用,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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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金额分别为7,134.72万元、5,788.56万元和5,939.10万元。根据品牌国际化
的发展战略,在盈利能力增加、现金流量充裕的情况下,公司有的放矢的加大了
对INFINITY、GREENMAX等高性能产品品牌在海外的推广力度,阶段性的加大
了品牌推广投入,以提升玲珑自主品牌的在国际市场的形象和地位。公司报告期
内通过参加更多的国际轮胎展会、产品推介会、区域性经销商大会,参加国际性
的大型会议和活动并在专业轮胎杂志、汽车杂志和报刊中刊登玲珑轮胎的广告来
提升玲珑轮胎品牌的认知度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
销售服务费是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服务、会务费等。保险费主要为本公司为
出口轮胎产品投保的产品责任险和出口信用险。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
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签订《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单》,为出口业务投保了
短期出口信用综合保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市场开拓力度较大,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高于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逐渐降低为与同行业公司相当。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公司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双钱股份 2.37% 5.07% 5.57%
风神股份 8.29% 7.53% 6.79%
黔轮胎 A 6.37% 5.83% 5.91%
青岛双星 6.61% 4.71% 3.72%
S 佳通 3.84% 3.60% 2.89%
赛轮金宇 7.11% 6.89% 5.54%
平均(算术平均) 5.77% 5.60% 5.07%
本公司 6.08% 5.31% 4.70%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费用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员工费用 16,859.63 25.24 15,124.82 20.32 10,871.47 14.41
研究与开发费 33,357.42 49.94 45,504.19 61.15 50,817.29 67.37
税费 4,944.97 7.40 4,528.61 6.09 3,327.11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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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费用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办公、差旅及招待费 3,235.51 4.84 3,170.50 4.26 3,565.81 4.73
扣除研发设备的折
2,945.00 4.41 2,579.64 3.47 1,927.04 2.55
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 2,402.91 3.60 1,433.02 1.95 928.33 1.23
中介机构服务费 838.38 1.26 742.50 1.00 970.21 1.29
邮电通讯费 216.81 0.32 232.07 0.31 184.70 0.24
其他 1,996.86 2.99 1,104.05 1.46 2,839.32 3.76
合计 66,797.48 100.00 74,419.41 100.00 75,431.28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7.65 7.24 6.53
(%)
本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费及公积金、研究与开发费用、资
产折旧和摊销、印花税及税金、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
用分别为75,431.28万元、74,419.41万元和66,797.48万元,呈稳定增长态势,主要
由于: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研究与开发费用支出呈增长态势;随着业务
规模的扩大、人工成本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的上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约 2
个百分点以上,主要由于公司将应予以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而
部分可比上市公司将此项费用计入了生产成本。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风神股份于
2009 年开始将部分原计入生产成本的研发费用集中纳入管理费用中核算,与公
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接近。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同
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双钱股份 4.11% 4.07% 2.88%
风神股份 5.57% 6.32% 5.20%
黔轮胎 A 7.80% 6.83% 5.38%
青岛双星 8.45% 6.13% 3.22%
S 佳通 2.80% 2.00% 1.57%
赛轮金宇 5.76% 4.90% 2.43%
平均(算术平均) 5.75% 5.04% 3.45%
本公司 7.65% 7.24%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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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研究新型花纹轮胎的材料消耗、检验试验费等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
费用。公司2015年度的研发支出较2014年度减少12,146.77万元,降幅为26.69%。
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的研发支出主要包括两个阶段的支出: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和
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其中,设计、测试阶段需大批量生产路试轮胎并进行路
试实验,故处于该阶段的研发项目材料及模具的投入占整个项目的比重较大。
2014年度,公司研发项目14项,其中9项处于设计、测试阶段,因此,公司购入
的试验胎用磨具以及投入生产试验胎材料较多,导致2014年研发费用较大;2015
年度,公司研发项目12项,仅5项处于设计、测试阶段,因绝大部分研发项目处
于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所投入的材料及模具费金额相对较低。
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研发支出中的研发材料、模具费用的具体对比情
况如下:
①研发材料:因2015年度研发项目绝大部分处于设计、测试阶段,投入的研
发材料较少,2015年度较2014年度投入研发材料减少约2,628吨;此外,研发所
耗用的主要原材料的降幅约20%-50%,受此影响,2015年度研发投入的原材料金
额较2014年度减少约5,506万元。
②研发模具:因2015年度研发项目绝大部分处于设计、测试阶段,不需大批
量进行路试胎生产,导致2015年投入研发模具费较小,2015年较2014年模具费用
投入减少约6,392万元。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费用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
利息支出 40,195.57 112.81 40,516.39 109.24 25,861.56 81.20
减:利息收入 3,146.99 8.83 3,619.17 9.76 1,013.47 3.18
汇兑损益 -2,981.24 8.37 -1,396.76 3.77 5,312.25 16.68
手续费及其他 1,563.71 4.39 1,587.59 4.28 1,687.38 5.30
合计 35,631.06 100.00 37,088.05 100.00 31,847.73 100.00
占营业收入
4.08 3.61 2.76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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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等。最近三年,
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1,847.73万元、37,088.05万元和35,631.06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2.76%、3.61%和4.08%。
①利息支出的变动情况
利息支出包括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融资租赁的未确认
融资费用的摊销等,最近三年,金额分别为2.59亿元、4.05亿元和4.02亿元。2014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继续增加,因此扩大了负债规模,
利息支出较2013年度增加14,654.83万元。2015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与2014年度相
比变化不大。
② 汇兑损益的变动情况
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国家调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
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汇
率呈升值态势。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走势图如下:
人民币汇率($:¥)平均汇率走势图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
公司轮胎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进行贸易结算,原材料中也存在较大金额的境
外采购,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
程度的风险。人民币汇率上升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出口销售产生的汇
兑损失;二是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缩小了国外客户的利润空
间,使公司的出口产品与其他出口国的同类产品相比价格竞争力有所削弱;三是
进口天然胶等原材料等产生的汇兑收益。
公司出口销售一般采取电汇收款方式,一般在向对方发送提单后收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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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合作的境外主要客户,会给予 30-90 天左右的信用期。从境外采购天然
胶等原材料,一般以预付款或货到付款的方式,该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外币购销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及出
口外汇收入、境外采购原材料外汇支出情况分别如下:
项目 货币单位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汇兑净损益 人民币万元 -2,981.24 -1,396.76 5,312.25
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 -3.83% -1.38% 4.49%
境外采购原材料金额 万美元 34,581.19 46,333.27 69,038.60
出口收入 万美元 76,210.09 88,569.83 98,731.31
由上表可以看出,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较低,并且公司产品
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议价能力较强,较好的消化了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由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略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双钱股份 0.94% 2.39% 2.35%
风神股份 0.22% 1.72% 1.94%
黔轮胎 A 2.70% 2.90% 3.44%
青岛双星 2.17% 1.99% 1.92%
S 佳通 -0.19% 1.84% 2.26%
赛轮金宇 2.95% 2.39% 2.25%
平均(算术平均) 1.46% 2.21% 2.36%
本公司 4.08% 3.61% 2.76%
3、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子午线轮胎享受免征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斜交胎适用消费税税率为
3%,自2014年12月起,国家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目,其中,出口和在国内销
售的用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免征消费税。根据国发
[2010]35号,本公司自2010年12月开始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013
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5,477.33万元、5,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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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7,323.02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17.33 -1,085.04 2,025.08
存货跌价损失 7,325.87 7,730.37 7,440.42
合计 7,308.54 6,645.33 9,465.5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84 0.65 0.82
有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
资产分析”之“14、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3)投资收益
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价格波动很大,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公
司通过天然胶套期保值业务规避经营风险,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分别
实现天然胶期货收益662.13万元、170.62万元和-295.82万元,因不符合套期保值
条件计入期货损益。
2013年度,公司实现天然胶期货收益662.13万元。2014年度及2015年度除分
别实现170.62万元和-295.82万元天然胶期货投资损益外,玲珑机电还实现了黄金
租赁业务投资损益9.12万元和-441.59万元。
(4)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等。
有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
非经常性损益”。
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预计诉讼赔偿支出和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等,有关预计诉
讼赔偿支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
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冲裁”。
最近三年,本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2,141.67万元、3,703.04万元和
-2,573.06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1%、3.67%和-3.30%。2013年,
营业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外经贸发展奖励资金等政府补助金额增加较多,营
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当年已经与原告达成和解的 美国矿业胎蓝图案和 Wi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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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长期采购合约纠纷案确认的赔偿支出;2014年,公司未再发生诉讼及仲裁
案件赔偿支出,且实现了诉讼补偿所得;2015年度,公司发生金额较大的营业外
支出和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泰国玲珑火灾计提23,490.02万元损失以及收到的火灾
保险赔偿款16,080.00万元。
总体上,营业外收支对本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5)所得税费用
2008年12月5日,本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
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10月31日,公司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因此,2012年度和2013年度,本公司适用的税率为15%。
2014年10月31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
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37000395),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因此公司2014
年度及2015年度以1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主要包括当
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构成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当期所得税 13,948.98 18,058.15 23,483.52
递延所得税 -3,930.11 -593.93 -3,045.74
所得税费用合计 10,018.88 17,464.22 20,437.78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12.88% 17.31% 17.26%
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的变动主要受利润总额及递延所得税的变动影响;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变动,主要是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各年计提坏账准备、存
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和尚未支付的三包赔付预计负债的变
动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变动所致。
(五)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
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净利润 占净利润 占净利润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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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357.01 -4.96% -4,573.72 -5.48% -4,568.37 -4.6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
-737.42 -1.09% 179.74 0.22% 662.13 0.68%
外的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20.16 -0.03% -5.60 -0.01% - -
1、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预计诉讼赔偿支出、收到的各种形式的
政府补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66%、-5.48%和-4.96%。2014年度公司未再发生诉讼及仲裁案件赔偿支出、实
现了诉讼补偿所得,且产生了政府补助收入。2015年度,公司发生金额较大的营
业外收支净额主要为泰国玲珑火灾计提23,490.02万元损失以及取得的火灾赔偿
款。总体上,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非经常性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进行
天然胶期货业务投资但因不符合有效套期保值条件的期货收益,均为偶发性的交
易,金额相对较小,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3、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系子公司玲珑机电的少数股东享有的损益。具体情况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六)税收优惠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享受的出口退税、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的金额及占公司同
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出口退税 4,919.59 6,095.62 1,164.62
政府补助 3,323.20 1,543.70 1,539.40
所得税优惠 7,986.21 8,305.34 11,112.40
三项净额合计 16,229.00 15,944.66 13,816.42
净利润 67,740.93 83,411.47 98,001.25
出口退税占净利润的比例 7.26% 7.31% 1.19%
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 4.91% 1.85% 1.57%
所得税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 11.79% 9.9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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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三项净额合计占净利润的比例 23.96% 19.12% 14.10%
本公司轮胎产品出口销售增值税执行“免、抵、退”政策,产品增值税征收
率与出口退税率的差额计入产品销售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轮胎出口退税率均为
9%。虽然公司可以针对出口退税变化情况灵活调整公司的出口产品的价格,但
今后出口退税政策变动仍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德州玲珑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因此,所得税税收优惠
的影响金额,以最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基数,按照25%和15%的差额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若公司无法享受到新的优惠政策,以及未来国家政策
若发生不利变化,对行业及公司的政策支持减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95.10 76,916.76 85,192.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432.13 -226,574.81 -161,38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56.94 175,756.62 60,108.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53.85 25,246.28 -21,001.72
(一)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成本和净利润与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合计
营业收入 873,370.12 1,027,818.53 1,154,797.93 3,055,986.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68,446.45 899,808.31 952,300.36 2,620,555.13
收到的现金
差异① -104,923.67 -128,010.21 -202,497.56 -435,4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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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合计
营业成本 622,671.67 752,628.69 858,351.20 2,233,651.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33,726.26 696,783.92 754,909.15 1,985,419.33
支付的现金
差异② -88,945.41 -55,844.77 -103,442.05 -248,232.24
净利润 67,740.93 83,411.47 98,001.25 249,153.66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
101,395.10 76,916.76 85,192.84 263,504.70
流量净额
差异③ 33,654.17 -6,494.71 -12,808.41 14,351.04
最近三年,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均远低于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
手段被普遍接受,客户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其所欠公司的货款,本公司再
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材料款金额较大,报告期内以票据背书支付材料款的金额分
别为16.83亿元、18.64亿元和12.90亿元,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银行承兑汇
票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及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
201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2亿元,低于当期净利润
9.80亿元,主要原因系:一是受宏观经济环境的负面影响,配套厂商货款回收速
度适当减慢或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适度
增长,占用了部分营运资金;二是2013年度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较2012年度上升,
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成本升高,因而降低了应收票据贴现规模,期末余额
占用资金增加;三是2013年度公司产销量有所扩大,年末存货余额中原材料和产
成品有所增加,由此导致其占用的经营性资金增加;四是应付票据减少、采购原
材料支付的现金有所增加。
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9亿元和10.14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由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具体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67,740.93 83,411.47 98,001.25
加:资产减值准备 7,308.54 6,645.33 9,465.50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66,768.57 53,537.46 42,227.65
未实现售后租回差异摊销 - - 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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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无形资产摊销 2,402.91 1,433.02 928.33
递延收益的摊销 -666.24 -364.10 -210.26
预计负债的增加/(减少) -54.03 -1,400.19 -4,499.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42.09 -31.52 185.66
资产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96.82 423.81 54.09
财务费用 40,709.76 34,599.35 25,533.37
投资损失/(收益) 737.42 -179.74 -66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3,930.11 -593.93 -3,045.74
存货的减少/(增加) 15,514.23 -25,038.73 -28,947.4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58,287.90 -115,466.23 -174,260.2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35,910.06 39,940.75 120,18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95.10 76,916.76 85,192.84
(二)投资活动
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以及收回保证金等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净额。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借予关联方款项等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报告期内
新增产能的投资厂房、土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购买的生产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2、收到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支付和收回期货及远期
外汇业务保证金等以及各年收到项目补贴款。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公司规避天然胶价格变动从事天然胶
期货业务产生的收益。
(三)筹资活动
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吸收投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来源于偿还债务及利息支付的现金和为取得借款支付
的保证金等。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最近三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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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收到的现金的金额分别为56.88亿元、80.48亿元和113.6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借款利
息、支付股利、支付的融资租赁保证金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经营活动、投资或筹资活动主要为:
将销售产品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用于支付材料采购款、购买长期资
产、以往来款项抵消收购子公司投资款、以往来款项抵消利润分配款。
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为满足投资活动资金、日常生产经营
需求而进行的筹资。本公司力图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融资手段,降低本公司的筹资
成本,推动本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产能的投资厂房、土地等基础设
施建设以及购买的生产设备等方面的支出,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本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发生的现金支出分别为15.28亿元、20.63亿元和
11.06亿元。上述资本性支出增强了本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进一步提高了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实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在建或筹建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注1
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半钢和2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277,800万元
注2
年产200万套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9,276.6万美元
注3
年产1,12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 59,590万美元
注4
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 178,508万元
注5
年产1,0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1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204,156万元
注 1:系德州玲珑投资项目。由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发改备字[2011]64 号核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州玲珑部分生产线已陆续投产。
注 2:系泰国玲珑投资项目(一期)。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发改外资[2011]932
号核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泰国玲珑一期项目已经投产。
注 3:系泰国玲珑投资项目(二期)。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发改外资[20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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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核准,含 1,0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产能。
注 4: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鲁经信改核
[2012]003 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通知书》。
注 5:系广西玲珑投资项目(一期)。取得广西省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柳高新登字[2010]22 号《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项目外,本公司暂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
本性支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
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轮胎生产销售的营业利润。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
性的因素,主要有原材料价格变动、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
出口退税等宏观环境及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
(一)宏观环境和国家政策
作为汽车产业重要配套产业的轮胎行业,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宏观调控政
策、人民币汇率波动、出口退税、国际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和国家政策的变化,
直接影响到本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的高低,进而影响到本公司的经营
业绩。目前,全球轮胎工业的重心和投资正在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由
欧美地区向亚洲地区转移。目前,本公司出口销售超过了50%,年产1,000万套高
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拓宽海外市
场,积极应对境外品牌轮胎企业的挑战,提升轮胎民族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二)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
天然橡胶、合成胶市场价格对本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具有直接影响。
影响天然橡胶产品价格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周期、自然物候条件、相关国家产
业和贸易政策以及投机资金、汇率因素、政治因素等。本公司将积极把握原材料
市场行情走势,密切关注天然胶、合成胶现货和期货价格波动趋势;从宏观角度、
微观角度、供需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市场分析,随时调整采购策略;做到低位价格
战略采购,高位价格消耗战略库存的模式最大化的实现采购效益,降低产品成本。
对于原材料上涨使企业成本增加,公司综合考虑根据市场的接受能力、品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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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适时调整轮胎产品报价,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原材料涨价影响。
(三)国际贸易壁垒
2009年9月11日,美国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3
年的惩罚性关税。除美国特保案外,欧洲、巴西等国家和地区针对轮胎产品出台
了有关限制进口的贸易保护政策。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了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
下:
1、美国特保案对公司销售收入及业绩的影响
2009年9月11日,美国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3
年(2009.9-2012.9)的惩罚性关税,即在4%的原有关税基础上,自2009年9月26
日起的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美国实施3年的对华轮胎特保
措施于2012年9月26日到期。由于在法定期限内美国国内产业和行政当局均未采
取任何延长该措施的行动,该措施如期终止。
公司目前轮胎产品主要为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和斜交胎,由于本次特保
案只是针对小轿车和轻型卡车子午线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而小轿车和轻型卡车
主要使用半钢子午胎,因此美国特保案对公司出口美国的全钢子午胎业务及斜交
胎业务没有受到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半钢胎的销售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半钢子午胎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美国销售收入 80,916.85 69,170.83 84,288.80
向美国出口的毛利率 15.61% 14.32% 14.62%
向美国以外国家出口销售收入 215,984.18 232,803.77 243,026.69
美国占海外市场的比例 27.25% 22.91% 25.75%
美国特保案对发行人向美国出口半钢子午胎带来一定压力。下表是发行人在
2009 年 9 月特保案公布前后三个月半钢子午胎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美元
时间 2009年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销售额 935.4 916.5 1,055.5 920.5 905.7 1,000.6 1,025.6
从上表的数据可以看出,美国特保案实施后对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半钢子午
胎带来了短期影响,月销售额较公布前下降了 12.8%,但自 11 月后,公司的出
口量逐步恢复至特保案实施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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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度销售金额分析,公司向美国出口半钢子午胎的金额 2010 年较 2009
年增长了 16.61%,2011 年较 2010 年小幅下降了 3.85%;向美国以外国家出口的
半钢子午胎金额 2010 年较 2009 年增长了 63.37%,2011 年较 2010 年增长了
18.40%。公司出口美国半钢胎收入占半钢胎总出口收入的比例由 2009 年的
45.38%下降到 2011 年的 32.50%。2012 年度公司向美国出口半钢子午胎销量保
持稳定,基本与 2011 年度持平。2014 年度以及 2013 年度较上期相比略有下降,
主要由于原材料成本下降导致销售价格下降。假设这均为特保案的影响所致,如
果没有特保案,2010 年、2011 年公司出口美国市场半钢胎的销售额占全球总出
口额的比例继续维持在 2009 年的 45.38%的水平,则 2010 年、2011 年出口美国
市场的半钢胎销售额分别为 111,632.26 万元(=2010 年度半钢胎境外销售收入
245,994.40*45.38% )、 122,925.49 万 元 ( =2011 年 度 半 钢 胎 境 外 销 售 收 入
270,880.33*45.38%),分别较 2010 年、2011 年实际出口美国半钢胎金额增加
20,056.81 万元、34,878.34 万元,增加额分别为 2010 年、2011 年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销售收入总额的 2.13%(=20,056.81 万元/941,407.41 万元)、3.41%(=34,878.34
万元/1,023,628.17 万元)。相应地,如果没有特保案,2010 年、2011 年的毛利将
增加 2,697.51 万元(=20,056.81*13.45%)、4,945.75 万元(=34,878.34*14.18%),
增加额分别为 2010 年、2011 年毛利总额的 1.88%(=2,697.51 万元/143,525.83 万
元)、3.02%(4,945.75 万元/163,525.83 万元)。
所以,特保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向美国出口半钢子午胎的销售收入增长,
但总体而言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小。美国特保案期已于 2012 年下半
年到期,由于在法定期限内美国国内产业和行政当局均未采取任何延长该措施的
行动,因此未影响公司 2013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在美国的销售业绩。
2、欧洲针对轮胎产品出台的贸易保护政策及对公司销售及业绩的影响
欧洲通过 ECE 强制认证、REACH 法规、轮胎标签指令来对轮胎产品设置一
定的贸易壁垒。截至目前,欧洲未针对中国轮胎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也未通过
关税方面的贸易保护政策。具体而言:
(1)欧盟 ECE 认证
2002 年 10 月起,根据欧盟指令 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 95/54/EC 的要
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 ECE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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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测试认证,标贴 E 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
所以,出口到欧洲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获得 ECE 认证证书。
发行人已取得了欧盟 ECE 认证,因此出口欧洲产品不受 ECE 认证的限制。
(2)REACH 法规
2006 年欧盟推出化学品注册、评估、认可和限制制度即 REACH 法规,于
2008 年 6 月 1 日开始预注册。REACH 法令虽然是一个化学品法案,但它也影
响到含有化学物质的轮胎。该法案对于汽车以及轮胎等含有的化学物质进行明确
规定,比如,制成品中某种化学物质的年释放量超过 1 吨,该化学物质就应注册;
如果其中含有欧盟化学品局危险品名单中物质的含量每年超过 1 吨,且其含量超
过制成品重量的 0.1%,就要告知化学品局。
发行人在日常运营中已按要求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核查,该指令的使用不对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燃料效率及其它基本参数的轮胎标签指令
该指令主要涉及燃料效率级别、湿地抓着性能、外部滚动噪声参数,正式文
件将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实施。其中关于轮胎噪声参数已于 2009 年 10 月 1 日先
行实施。
发行人研制成功的相关系列规格产品,完全符合欧盟标签法案的上述要求,
欧盟市场开拓稳步推进,该指令的实施不仅未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而且有效防
止了低水平恶性竞争。
3、其他国家轮胎贸易保护政策对公司销售及业绩的影响
近年来,中国轮胎出口增长迅速,招致一些国家对中国轮胎产品设置反倾销
贸易壁垒。报告期内,全球除美国外,巴西、阿根廷、南非、墨西哥和印度等国
家对中国发起过反倾销调查,其中主要出口国家巴西、阿根廷对中国的惩罚措施
情况如下:
序号 国家 时间 涉及产品 惩罚措施
20寸,22.5寸轮辋卡车;65、
卡车征税1.33 美元/公斤,轿车征税
2009年9 70两个系列的13寸,14寸规
1 巴西 0.75美元/公斤;反倾销税期限为五
月9日 格型号为165、175、185的
年。
小汽车用轮胎
对旅游用车轮胎征收23%的反倾销
2011年7 旅游用车轮胎、农林用车轮
2 阿根廷 税,对农林用车轮胎征收10%的反倾
月6日 胎、公共汽车和卡车轮胎
销税,对公共汽车和卡车用轮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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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 时间 涉及产品 惩罚措施
17%的反倾销税。上述措施于2011年6
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1)巴西贸易保护政策对公司销售及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巴西轮胎的销售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巴西销售收入 8,842.53 22,982.80 36,774.41
向巴西出口的毛利率 15.53% 17.35% 18.75%
向巴西以外国家出口销售收入 466,633.22 521,215.59 575,203.80
巴西占海外市场的比例 1.86% 4.22% 6.01%
公司 2013 年度向巴西出口金额增长较快主要由于:一是对巴西的销售基数
较小,公司近年来加强了对巴西的市场推广,销售增幅较大;二是巴西对中国轮
胎贸易保护政策涵盖的产品系列规格较窄,对公司的影响很小。
(2)阿根廷贸易保护政策对公司销售及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阿根廷轮胎的销售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阿根廷销售收入 551.56 444.31 720.44
向阿根廷出口的毛利率 17.58% 18.46% 19.23%
阿根廷占海外市场的比例 0.12% 0.08% 0.12%
从上表看出,公司报告期内向阿根廷出口产品金额占公司海外市场的比例很
低,对公司的销售和业绩影响很小。阿根廷的汽车市场规模较小,公司未将其作
为重点境外销售市场。
欧洲和美洲是本公司主要的海外市场,市场份额超过了海外市场的50%,目
前贸易壁垒对公司出口影响已经形成,但轮胎作为一种必需消费品,70%以上的
需求由汽车保有量创造,北美和欧洲等海外市场拥有巨大的汽车保有量,对轮胎
需求依然旺盛,同时,由于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等因素,本公司轮胎的
生产成本远低于国外产品,可以将价格涨幅转移给国外消费者,此外,海外区域
代理商主要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并有较强的忠诚度报告
期内公司轮胎出口销售收入逐期分别为61.20亿元、54.42亿元和47.55亿元,出口
销售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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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壁垒对本公司既是挑战,更是机遇,督促着本公司管理层、全体员
工以独特的视角发掘机遇,以全新的思路应对危机,加强创新研发,加强品牌建
设,以精细化的管理降低成本,从长远上看,最终会提升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
从轮胎行业发展趋势来说,研发实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境外品牌轮
胎企业凭借先进的研发水平,能够满足汽车现代化对轮胎性能日益提高的技术要
求,占据了中高端产品市场的领先地位,并拥有较强的市场定价能力和盈利能力;
而国内轮胎制造企业主要凭借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局限于以低廉的价格在低端市
场的激烈竞争,产品附加值较低。
本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研究发的投入,重视研发体系建设,公司拥有国家级
企业技术中心,产品均有多年研究开发和试制生产历史,其制造技术均已成熟,
目前公司已形成稳定的研发团队,同时与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一流的研发
平台和完善的创新体系,成为高新技术和拳头产品的孵化器,产品档次、产品国
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五)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与债务融资相比,大大节约了财务费用支出。同时,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增大本公
司的股本,并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为后续融资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
本公司认为,本次发行是配合未来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的重要举措,预期未来较
大的资本性支出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管理优化
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建设后,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增加
了管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本公司的管理层将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
步完善组织机构、优化业务流程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本
公司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进一步改善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使本公司逐步从传统生产型向现代经
营型的成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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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避免业绩大幅波动的经营管理措施
公司轮胎产品出口销售受制于美国对中国轮胎双反影响,毛利率受原材料橡
胶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同时公司在海外业务收汇率变动影响也较大。
公司已在经营管理方面建立了适当的措施去尽力避免业绩的大幅波动。
(一)关于应对双反的措施
1、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
公司自 2011 年开始提出―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发展战略。2011 年 1 月,
公司成立泰国玲珑,以建立泰国生产基地。2014 年,公司成立玲珑美国公司,
旨在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研发实力并加大美国市场的开拓。
泰国玲珑是公司实施国际化战略,应对贸易壁垒的主要举措。一是泰国是全
球主要天然胶产地,对轮胎企业来说有原材料的供应、价格、物流等多重优势。
二是泰国是东南亚汽车制造中心和东盟最大的汽车市场。三是泰国生产的轮胎供
应美国不受其对中国轮胎生产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的影响,从而提
高了玲珑胎整体竞争优势。据美国双反的官方资料,美国双反涉案产品 2013 年
总量为 5,084.7 万套,而目前中国轮胎厂在海外建厂并真正形成产能的只有玲珑
轮胎和赛轮金宇,双方的设计产能即使全部达产也只有涉案产品的 40%左右,仍
然有 60%左右即 3,000 万套的供应缺口。2013 年玲珑轮胎出口美国的涉案产品有
372.5 万套,泰国涉案产品的设计能力 1,200 万套,因此理论上玲珑轮胎具有近
827.5 万套的销量提升空间,美国双反增强了玲珑轮胎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2013 年,公司启动泰国玲珑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68,866.6 万
美元,建成后将新增 1,200 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 120 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产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 30.86 亿元人民币。目前泰国玲珑项目
一期 200 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已经投产,预计 2015 年底 1,200 万套半钢设
计能力将全部达产。泰国玲珑将大大降低公司受双反影响出口的风险。
2、进入知名整车厂商的全球采购平台,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
基于在经营累积中形成的综合竞争优势,近期公司先后通过通用、福特的质
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进入其供应商体系,研制的配套产品已经或即将量产;通
过俄罗斯雷诺日产汽车、东风日产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成为其供应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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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公司在设计研发、生产、质检、售后服务等方面已得到世界主流汽车厂商
或零售企业的认可,为公司产品档次不断提升、新增产能消化以及公司可持续发
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进入知名整车厂商的采购平台,并在泰国建立生产基地,为
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应对双反提供了坚实基础。
3、积极开拓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
自 2009 年美国特保案后,公司加大了对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
公司推行世界品牌战略,树立品牌在海外市场的美誉度。公司通过参加国际大型
展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扩大在体育赛事中的品牌影响力,在海外市场形成了
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先后赞助澳大利亚布里斯班足球队、德甲沃尔夫斯堡足
球俱乐部。沃尔夫斯堡足球俱乐部是德国老牌俱乐部,主场球场为大众汽车竞技
场,中国球员张稀哲目前在球队效力。公司自 2014 年先后与埃弗顿、马德里竞
技、马赛等 10 只欧洲球队签约,投放欧洲五大联赛的球场广告,这大大提高了
玲珑在海外的知名度。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半钢胎出口在除美国市场之外的销售占整
个海外市场的比例分别为 74.25%、77.09%、72.75%,美国市场半钢胎占比逐年
下降。
(二)关于应对橡胶价格波动的措施
1、适时调整产品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跟随橡胶价格波动及市场情况多次调整产品价格。在配套市
场,公司和部分整车厂商建立了销售价格随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价格联动机
制,从而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波动影响的风险部分转嫁到了客户端。2014
年 1-9 月,建立这种价格联动机制的客户销量占总销量的比例为 78.85%。在替
换市场,公司建立了自身销售价格和市场销售价格相结合的定价机制,结合主要
原材料对生产成本的影响,每月对销售价格进行不同幅度的调整,这在一定程度
上抵消了橡胶价格波动对交易业绩的影响。随着公司配套市场占比的逐步提升,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5.24%、26.46%
和 28.87%,保持较稳定且逐步提升的状态。
2、加大产品研发,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议价能力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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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检测中心和轮胎室内噪声试验室,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科研工作站。
近年来,公司瞄准国际同类产品水平,自主研发的新产品 GREEN-Max UHP 轮
胎系列,抗湿滑性能提升 20%,通过噪音降低 1 分贝,产品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已经有能力参与国际高端市场竞争,产品竞争优势的提高使公司对
客户的议价能力增强。
3、优化供应商,加大供应链的管理
随着产能的扩大和市场地位的提升,公司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逐步增强。近
年来,公司加大对橡胶供应商的谈判力度,在原材料价格、交货期、付款条件等
方面综合评估供应商,并据此优化了供应商队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价格波动的
影响。
4、天然胶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通过天然胶套期保值业务规避经营风险。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分别实现天然胶期货收益 662.13 万元、170.62 万元和-295.82 万元。因公司
根据海外客户的订单来组织生产,而客户订单的数量、型号不能准确预测。套保
期限和标的很难做到完全和采购期限和标的配比,所以不符合套期保值条件而计
入期货损益,但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橡胶价格波动的影响。
(三)关于应对汇率变动的措施
为减少汇率变动的影响,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降低出口应收账款账期
公司在汇率变动大的期间,要求营销部加强应收账款的收款力度。报告期内,
公司的国外客户应收账款账期平均为 35 天,显著低于全部应收账款的平均账期
56 天,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末/2015 年度 2014 年末/2014 年度 2013 年末/2013 年度
国外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58,229.56 46,264.80 55,863.22
境外销售收入(万元) 476,320.89 544,198.40 611,978.21
平均账期(天) 39 34
国外应收账款周转率 9.12 10.66 11.11
2、根据外币汇率的趋势适时调整国内外的采购份额
公司供应商中,海外及境内供应商都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公司可根据外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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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变化趋势,调整国内外供应商的供货份额,随时对人民币和外币的供货比例
进行调整,以达到自然对冲的效果,规避外汇汇率波动对利润的负面影响。例如
2014 年是美元升值预期最大的一年,公司通过调低以美元计价的原材料采购量
的方式,降低了汇率波动的风险。
3、通过调节人民币与外币的贷款规模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利用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取得对汇率市场趋势分析的第一手资
料,并结合玲珑轮胎自身的外币资产和负债的具体情况,通过调节人民币与外币
的贷款规模,进一步平衡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汇率风险。
七、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保持公司未来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给中小投资者一个明晰
的分红预期,2014年3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1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主要分红规
划内容如下:
本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本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
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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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本公司未来3年的分红回报规划为:本公司在上市后3年内,利润分配可采
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
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了回报股东,由于公司目前
处于成长期,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
者稳定分红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
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 20,000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为 249,080.01 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
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一)本次发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
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后将新增轮胎总产能500万套,增加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
声子午线轮胎产能800万套/年。前述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子午线轮胎系公司
研发的高性能轿车子午胎,曾获得2010年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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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本募投项目的实施
可提高公司高端产品比例,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同时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
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中相关内容。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
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轮胎行业积累了较强的研发优势、产品优势、质
量优势、营销优势和品牌优势,同时,公司一直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报告期
内公司加强了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并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团队。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已以自有资金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建设投资额占预算总投资
的比例为 72%。
1、人员储备
公司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
造项目,已经从内部及外部等各方面开展了相关的业务人员储备。公司各部门岗
位职位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清晰、完备,具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能够
保证新进人员很快适应岗位;公司利用现有的技术、采购、生产、研发和管理人
员的同时不断从目前领先的自动化企业中招聘优秀人才,待项目正式启动时,将
会组建相关的运营团队。
2、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多年轮胎产品研发和制造历史,制造技术成熟,生产技术国内领先,
产品规格齐全,已涵盖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工程机械胎及工程子午胎、农
业子午胎、斜交胎等。在 2016 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公司“节油轮胎用
高性能橡胶纳米复合材料的设计及制备关键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这
是公司继 2010 年“低断面抗湿滑低噪音超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获得国
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来第二次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大奖,项目关键技术填补了国
内空白;公司技术水平和技术储备在国内轮胎制造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优
势,技术储备较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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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储备
国内市场方面,全国各地的营销队伍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能在各自的
区域市场上独立地完成区域市场技术推广会等产品推广活动,已发展一级经销商
280 多家,并与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上汽通用五菱、长安福特、厦
门金龙等国内外 50 多家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国际市场方面,
公司建立了以自主品牌为主打的稳固型营销网络,拥有海外一级经销商 300 多
家,轮胎产品远销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
象,并先后开发了通用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雷诺日产、印度塔塔、伊朗霍德罗
等配套厂商,出口量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以其在技术开发、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在业内树
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品牌已广为客户所认同和接受,为公司带来了日益增长的
市场需求。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
幅增长,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
改造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完全释放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每股
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所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扩大现有主营业务经营规模
公司所处的轮胎行业属于资本、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效益特征明显。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期分别为 1,128,788.86 万元、
1,012,529.86 万元、861,941.23 万元;2015 年,在我国轮胎行业整体出现下滑态
势,以及泰国玲珑火灾的不利影响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但下滑幅度
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现有成熟产品的
市场推广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品牌建设,不断扩大现有主营业务、产品的
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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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建设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公司
高端产品比例。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产生投资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已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建设
投资额占预算总投资的比例为 72%。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及早实现项目投资收益。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司成本及各项费用支出,加强应收账款管
理,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与协作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同时,合理运用各
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运
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补充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强化了
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权益保障。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
中小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回报机
制,在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四)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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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
露指引》,普华永道审阅了公司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
表,2016年1-3月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
阅字(2016)第019号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
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玲珑轮胎
公司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
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2016年1月1
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
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16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普华永道审阅)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3.31 2015.12.31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639,427.01 1,658,183.93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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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1,176,086.16 1,221,372.11 -3.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340.84 436,811.82 6.0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2,682.77 436,147.58 6.0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5 年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同比变动
1-3 月
营业收入 223,194.83 201,965.43 10.51%
营业利润 28,789.82 24,215.83 18.89%
利润总额 29,696.26 1,377.82 2055.31%
净利润 27,349.03 -1,910.4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55.20 -1,908.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88.35 22,246.28 18.6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74.99 35,02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73.92 -40,379.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20.79 18,759.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928.30 13,459.67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71.81 2.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10.44 380.61
预计诉讼赔偿支出 - -196.84
诉讼补偿所得 243.84 229.26
除同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158.71 -137.44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1,131.31
日的当期净损益
子公司火灾净损失 - -23,439.33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80.35 1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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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65.14 -24,109.95
所得税影响额 -98.30 -46.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7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966.85 -24,154.93
(四)会计报表的变动分析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39,427.0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了
1.13%,公司总负债为1,176,086.1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了3.71%,资产、负债规
模保持稳定;公司净资产为463,340.8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了6.07%。主要系
2016年1-3月所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轮胎行业整
体销售出现下滑,2016年缓慢复苏,2016年1季度,剔除双钱股份、青岛双星
后,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平均降幅为6.75%、净利润平均增幅为18.01%。
在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下,公司主营业务总体保持了稳定发展态势,2016年1季
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201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194.83万元,较去
年 同 期 增 加 10.51%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6,388.35万元,较去年同期提高18.62%;其中,2016年1-3月,泰国玲珑营业收
入、营业毛利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9,789.89万元、12,649.93万元,泰国火灾对公
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已逐步消除并已对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提升带来较大的积极影
响。2016年1-3月,公司营业毛利率、轮胎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3.30%、33.72%,
分别较上年同期的29.18%、29.30%提高4.12、4.42个百分点,盈利能力增强。
2016 年 1-3 月 和 2015 年 1-3 月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56,674.99万元、35,022.4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73.92万元和-40,379.42万元,主要系对固定资产的投资
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320.79万元、18,759.37万元,较
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主要取得的借款收到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2016年1-3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为966.85万元,主要
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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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
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采购模式和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生产销售情况正常;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
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
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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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造中国名牌产品,创世界一流企业”的发展理念和“打造高端
品牌,实施国际化战略,打造国际化名企”的宏伟构想,围绕“重科技、抓管
理,创名牌、增效益”的经营方针,引入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和生产技术,组建
高素质员工队伍,努力打造“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在发展公司业务的同时,注重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公司将充分发挥山东半岛轮胎产业基地的区位优势,国际、国内市场同步
开发,通过实施科技前沿化、管理精益化、品牌高端化、质量可靠化、经营全
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等六大战略,实现产品向高度子午化和高端化转型,跻身世
界轮胎前十强,构建世界一流轮胎企业。
二、公司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整体发展目标及具体业务发展目标
1、整体发展目标
本公司将以《轮胎产业政策》(工产业政策[2010]第 2 号)为导向,进一步
完善经营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全球范围内
整合人才、智力优势,不断完善实验检测手段和开发手段,快速研发行业领先
的高科技新产品,并使之形成系列化和产业化。同时,通过品牌战略的实施,
持续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在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实现品
牌增值,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使公司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提高。
2、具体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当年及未来两年将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扩大生产供应能力,完善营销
网络,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轮胎行业尤其是高端轮胎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水平,
成为综合竞争力最强的民族轮胎企业之一。力争在未来两年内使公司轮胎产能
达到 5,000 万条/年,继续扩大配套市场尤其是高端配套市场在轮胎销量中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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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二)产品研发与技术开发计划
公司始终贯彻“重科技抓管理,创名牌增效益”的公司方针,将科技兴企
作为发展的着力点。全面整合全球资源,形成以面向市场选题开发、面向行业
深层研究、面向产品提升档次、面向生产提升质量的开放式技术创新体系,紧
密跟踪国内外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
1、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好课题储备和攻关,确保“开发、生产、储
备、再开发”的良性循环,加快“技术转化为产品、产品转化为产能、产能转
化为效益”的速度,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和驾驭能力,打造竞争力突出的高
端产品群,全面赶超国际先进水平,使公司产品具备为国际知名整车厂商配套
的能力。
2、试验检测手段方面,做好动态印痕试验机、高速均匀性试验机等实验设
备的投入应用,进一步提升试验检测能力。
3、信息化建设方面,建立轮胎行业数据库,广泛开展与世界一线品牌的对
标活动,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借助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分析等软件的开发利
用,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加强对环保、噪声、滚动阻力、湿滑等性能指标的研
究,并形成成果转化。
4、具体到不同产品的研发,公司将密切关注、分析市场动向,及时掌握国
际轮胎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新技术的应用,并结合轮胎性能的研究和整车配套
研究,不断提高产品的舒适性、环保性、经济性和操控性。继续打造低滚动阻
力、低噪声、抗湿滑、环保、跑气保用、雪地等高端系列产品。结合技术改造
和项目建设,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最大限度的满足市场。
(1)全钢子午胎方面,重点围绕市场细分和产品细化,根据不同的路况环境
针对性设计开发新产品,将“六省专用”、“高速公路专用”、“矿山专
用”、“前后胎最佳组合”等产品群细分化,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做好宽基
载重子午胎的批量生产,在产品的低滚动阻力、低噪音、环保配方等方面取得
新突破,以打破欧美等国家地区的技术贸易壁垒,增强产品的获利能力和市场
竞争力。
(2)半钢子午胎方面,重点做好中高端产品的系列化,丰富高端产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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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超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产业化进程,将 35 系列
以下 UHP 轮胎作为主打产品,适应行业低碳环保的发展趋势,发展雪地轮胎、
环保轮胎、低噪声轮胎和低滚动阻力轮胎,参与中高端市场竞争,提高产品盈
利能力。
(3)特种胎方面,突出“新、优、特”三大特色,结合市场需求继续做好新
花纹和新规格产品的设计开发,主要包括井下矿山用工程胎、农业子午胎、巨
型胎等多个产品系列的自主开发。
(三)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1、国内市场
公司将紧紧围绕“品牌营销”的经营理念,通过整合技术、品质管理、网
络、服务、文化等因素来推动品牌增值,实现产品档次、用户满意度和市场竞
争力三个提高。建立优质的客户群体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实现自主研发、自主
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1)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营销管理,推进电子商务建设,通过资源计划管理系
统、群控系统、一卡通系统提升公司计划管理、发货管理、服务管理水平,提
高计划准确率和产品交付能力。
(2)继续推进“千店工程”建设,依托“玲珑家苑品牌店”形成覆盖全国的
集营销、服务、管理三大功能于一体的规范化、档次化网络架构。
(3)推行营销网络的扁平化,加强对终端营销网络的管理和渠道建设;与优
秀的一级经销商保持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分销商评价管理体系,不断优化
客户群体。
(4)加大配套市场的开拓力度,在巩固现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大力开发
新的配套客户。通过与整车厂商的合作开发,为新车型配套,以配套市场带动
替换市场。
(5)实施“整合营销”策略,积极开展各项市场推广活动,提高产品市场知
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
2、国际市场
国际市场是公司重要营销阵地,也是品牌建设的重点。公司将坚持力推自
主品牌,建立起具有自主掌控能力的营销服务体系,力争把玲珑轮胎打造成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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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名牌。
(1)公司营销网络已覆盖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未来将在全球范围内推
广建设品牌店,提升市场占有率水平。
(2)围绕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重点参与中高端产品竞争,做好发达国家和
地区的高端市场开发,保证产品利润。
(3)推行世界品牌战略,树立“玲珑”高品质、优服务的品牌形象,提升品
牌的美誉度。一是积极参加各种大型展会;二是加大平面、网络等媒体宣传力
度;三是推广体育营销积累的经验,扩大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的品牌影响力;四是
做好事件营销和公益性营销。
(4)利用公司在国内整车配套和海外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推进海内外跨国
服务。通过在海外建立中转库和品牌店,提高交付和理赔能力,制定细分化的
适宜当地市场的理赔服务政策。
(四)人才发展战略与人员扩充培养计划
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文化氛围,通过招、引、聘、
育四大环节的联动,形成源源不断的人才输入机制。结合企业发展战略,扩大
国际化高端人才的引进,凝聚智力优势,率先实现人才的国际化,保证企业发
展需要。
1、人力资源培养
优化“三级培训”制度,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应用,建立培训效果验证体
系,保证培训的目标达成。借助社会资源,全方位的开展专项培训,打造一专
多能的生产员工队伍、术有专攻的技术研发队伍和德才兼备的干部管理队伍。
2、人力资源管理
结合绩效管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目标达成。发挥好党
团联工的组织平台作用,为每个员工创造展示自我价值的舞台,增强企业归属
感和认同感,稳定员工队伍。结合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改造,建立起动态的定
岗定员机制,确保员工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全员职业生涯规划,为员
工创造良好的晋升通道和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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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际化经营规划
公司将按照“人才国际化”、“品牌国际化”、“产业国际化”目标,科
学实施走出去战略。
未来两年内公司将在以下方面着力推进国际化进程:完善全球采购体系和
分供方评审体系,合理应用市场杠杆和贸易政策,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全方
位、高层次的引进国外专家,充实公司设备、研发、管理等各个领域的人才力
量;借助品牌店的建设,推进营销网络的完善;依靠自主品牌的建设,实现全球
营销,推进海外贸易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掌握市场自主权;建立海外原材料基
地和生产加工基地,推进建立海外仓储和物流体系。
(六)资金筹措计划
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稳定而持续向好的经营业绩给投资者以信心,建立
和保持公司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防范融资风险,提升融资能力;公司将综合考虑
业务发展和资本结构优化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筹措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未来两年内,公司将以
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运用从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服务于公司的经营
与发展。
三、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及将面临的困难
(一)发行人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
对本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
2、轮胎、汽车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不发生重大改变,轮胎行业企业能够继
续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3、天然橡胶等原材料价格处于正常波动范围内,未出现市场突变情形;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稳定,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流失;
5、资金来源可保证投资项目计划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行;
6、无其它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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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现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困难
轮胎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
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基本上通
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因素成为主要的约束条件。本次发行及上市
完成后,在实施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公司较快增长的背景下,如何巩固和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轮胎行业又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人才
的需求越来越高,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公司虽然培养和储备了
一批人才,但人才队伍的引进与培养将是公司发展面临的长期要务。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现有业务是公司业
务发展计划的基础,是实现业务发展计划的前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
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宏观经济和本行业的发展趋势,依循公司技术创新和品牌
建设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过审慎考虑后制定的。
公司前述业务发展计划充分利用了公司现有的研发成果、生产技术条件、
人才储备、管理经验、客户基础和销售网络等资源,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
附加值、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通过实施上述业务发展计
划,可有力推动公司现有业务不断发展,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加快推进公司“打造国际一流、综合实力领先的轮胎企业”这一战略发展目
标。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公司上述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
1、本次募集资金将有效改善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为实现公司上述业务目
标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顺利进行;
2、通过发行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后,有助于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
理水平,稳步实施发展战略和实现发展目标;
3、通过发行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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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对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
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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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2011年6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4月22日
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预计投资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规模 资金金额
1 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 178,508.00
249,080.01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
金,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
实际情况以自主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取得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文件 环评批复
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
1 鲁经信改核〔2012〕003 号 鲁环审〔2010〕359 号
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
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 2011 年 1 月出具鲁经信改核〔2011〕001 号《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通知书》核准上述项目后,2012 年初公司根据国内外轮胎行业最新发展
形势和自身运营状况,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并重新取得山东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员会出具的鲁经信改核〔2012〕003 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通知书》,上述调整
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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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2011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该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做出如下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
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
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根据招远市城市规划要求,公司子午线轮胎老厂区
需要搬迁至总部园区,涉及产能 200 万套/年子午线轮胎;根据节能减排、调整
优化产品结构的政策要求,企业将淘汰 300 万套/年斜交胎落后产能,项目完成
后将新增轮胎总产能 500 万套,增加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子午线轮胎产能 800
万套/年。前述超低断面抗湿滑低噪声子午线轮胎系公司研发的高性能轿车子午
胎,曾获得 2010 年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
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公司高端产品比
例,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1、项目可行性分析
(1)满足持续高速增长的乘用车半钢子午胎市场需求
受益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基础投资力度不断加大,高速公路总里程跃至
世界第二位,汽车工业迅猛增长,大大拉动了轮胎制造业的发展。2015 年我国
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2,450.33 万辆和 2,459.76 万辆,同比增长 3.29%和 4.71%,
继续稳居世界第一。在世界经济形势极为复杂的市场环境下依然保持了增长态
势。
截至 2015 年底国内每千人汽车保有量 125 辆,而 2010 年全球已经达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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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辆的平均水平,其中发达国家大多高于 500 辆。可见,未来国内汽车行业发
展空间相当巨大。汽车保有量的持续上升,将直接拉动轮胎替换市场需求增长,
可有效保障轮胎产业的稳步发展。我国汽车产业尚处于黄金增长期12,汽车产量
的稳定增长尤其是国内整车厂商整体实力的提升,将极大的推动民族轮胎品牌抢
占配套市场份额,加快我国向轮胎生产强国转变的进程。
载重轮胎是我国的强势产品,但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是轮胎产业综合水
平的体现,我国轿车轮胎市场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民族轮胎企业只有迎接
挑战,抓住机遇,进一步发展高品质的轿车子午线轮胎,才能扩大市场份额,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顺应行业竞争和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要求
为增强我国轮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鼓励科技创新、
兼并重组实现产业提升和优化布局,《轮胎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
指出力争在“十二五”末形成一两家进入世界销售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使国内前
十位企业的产值集中度超过 50%。国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轮胎行业龙头企业正逐
步凭借生产规模、产品研发、成本控制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扩大市场
份额和行业利润。由美国《橡胶与塑料新闻》周刊组织的 2015 年度世界轮胎 75
强排行榜中(2014 年度销售数据),我国入围企业 34 家(含台湾 5 家),相比
2008 年度增加 16 家,我国(含台湾)入围企业销售额占比逐步提升至 19.02%。
本项目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外先进技术,所产半钢子午线轮胎属于同类
产品中的高端产品,产品附加值较高。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传统产品结构的
优化升级,以顺应市场竞争和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要求。
(3)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支持发展半钢子午胎
轮胎行业作为拉动国家工业增长的重要力量,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
行业。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高性能子午
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
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
工信部产业政策[2010]第 2 号《轮胎产业政策》指出:鼓励轮胎生产企业提
高自主研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技
12
《2010 年中国汽车产业蓝皮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中国汽车工程学
会和大众汽车集团(中国)联合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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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高性能子午线轮
胎,宽断面、扁平化的乘用子午线轮胎。2015 年,乘用车胎子午化率达到
100%。
轮胎产业是山东省的优势产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
加快全省轮胎工业改造提升促进轮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
发〔2008〕41 号)提出,半钢子午线轮胎是山东省重点扶持发展的六大类产品
之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技术创新升级现有产品结构,进一步推动
公司产品向中高档产品转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产业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
产品质量和档次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实现传统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4)半钢子午胎(高性能轿车子午胎)市场需求分析
截至 2014 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 446.39 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 10.77 万公
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约 11.19 万公里。道路条件的持续改善为中国汽车
及轮胎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根据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数据,
2006-2015 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年均增幅达 14.75%。2015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
依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全年实现汽车销量 2,459.76 万辆,同比增长 4.71%。
不断增加的汽车保有量,以及下游产业的稳步发展,为半钢子午胎市场容量
的扩充提供了保障。根据公安部通报,截至 2015 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
2.79 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 1.72 亿辆,较上年增加 1,781 万辆,增长了 11.69%。
根据德国研究机构 R.L.Polk 预测,2010 年全球汽车保有量约 10 亿辆,2015 年
将增至 12 亿辆。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 2011 年度世界能源展望中预测,2035
年全球乘用车保有量将达 17 亿辆。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轮胎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的需要
根据招远市城区发展规划,子午线轮胎老厂区需要搬迁至总部园区,涉及
产能 200 万套/年子午线轮胎;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政策要
求,企业将淘汰 300 万套/年斜交胎落后产能,替换以 300 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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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线轮胎产能。通过完成上述技术改造,在公司现有轮胎开发技术和工艺储备
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先进设备,替换落后产能,提升公司现有轮胎产品的档
次,增加高端产品比重,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轮胎行业中的现有优势地位。
(2)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产能不足瓶颈
首先,公司半钢子午胎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其次,考虑到由于资
金紧张公司在承接客户订单时的谨慎态度,公司客户订单潜在需求要大于实际
的合同数量;再次,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子午胎尤其是轿车子午
胎需求量未来几年将依然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因此,公司产能不足问题制约着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轮胎产能 500 万套/年,其中新增半钢子午胎产能 800
万套/年,将使得公司在供货品种、供货能力和产品定价方面处于相对主动局
面。
(3)推动产品结构升级,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高性能半钢子午胎项目,生产 V 级、W 级、Y 级及以上
等级高端子午线轮胎产品,该等产品系列曾获得 2010 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
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性能国内领先,部分性能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本项目达产后将大大提升公司参与国际高端轮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实现公司
依靠技术创新,打造高端品牌的国际化战略,提供重要保障。
(4)提升与国际知名轮胎厂商竞争的话语权,振兴民族产业
自 2009 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稳居世界第一位,其中 2013 年累计生产汽车
2,211.68 万辆,约占全球汽车总产量的 25.35%,然而同期内普利司通、米其林
和固特异三家轮胎企业的销售额却占全球轮胎市场的 37.71%,遥遥领先于国内
轮胎厂商。尤其是在轿车、轻卡等半钢子午胎高端市场,前述境外厂商依靠先
进的研发技术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基本形成垄断。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为促进我国由轮胎大国变成轮胎强国,提升轮
胎行业国际竞争力,必须加快本土轮胎企业由资源消耗型向技术型、效益型转
变,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防范国外反倾销贸易风险。本项目的建
设,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轿车、轻卡等半钢子午胎高端市场与前述厂商竞争的
话语权,有效加快我国轮胎制造产业升级,也是公司把握全球轮胎产业逐步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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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转移这一机遇,实现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3、消化新增半钢子午胎产能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的营销网络
国内市场方面,全国各地的营销队伍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能在各自的
区域市场上独立地完成区域市场技术推广会等产品推广活动。公司已发展一级
经销商 200 多家,与国内外 50 多家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先
后被中国一汽、中国重汽、陕西重汽、上汽通用五菱、厦门金龙等十几家整车厂
商授予各类“优秀供应商”称号。式,实现了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快速布
局。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建立了以自主品牌为主打的稳固型营销网络,拥有海
外一级经销商 300 多家,轮胎产品远销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
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出口量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销售网络布局,在保证替换市场份额稳步增长的同
时,确保配套市场实现更大的突破。
(2)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不断完善的技术服务支持
公司将对市场发展保持高度敏锐性,积极发现上下游市场变化趋势,适时
推出相应的产品,以适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对配套轮胎更高的要求。最终依托
创新产品和强势品牌维持并扩大市场占有率。
由于配套市场轮胎产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特点,而且随着汽车产业的发
展,根据整车厂商要求对轮胎性能进行品质提升也愈加重要。强大的研发力量
和完善的技术服务支持体系有利于确保公司产品满足整车厂商的要求,保证公
司产品的使用效果,从而加强公司与优质老客户的稳定合作,并提高开拓优质
新客户的能力。
(3)加大对自有核心品牌销售的推广力度,开拓中高档汽车配套市场份额
随着公司半钢子午胎品牌的快速提升,研发力量的不断加强和新技术的快
速转化,公司优势凸显。同时,国内汽车市场原有格局将会发生改变,乘用车
中高端车型配套轮胎被外资品牌垄断的局面将逐渐被打破,自主品牌的主导地
位越来越突出。在国内乘用车自主品牌进军中高端市场的同时,将直接拉动民
族轮胎品牌的市场地位,改变消费观念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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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推进或拓展与通用、福特、雷诺日产、塔塔、一汽、奇瑞、吉利
等大型汽车厂商的合作,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在海内外市场的认知度,为公司销售
高端产品和提高产品附加值提供了有力支撑。
(4)公司产能消化可行性的具体论证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轮胎产品产能增加 500 万套/年,因原 300 万套/年
的斜交胎被替换为半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产能将新增 800 万套/年。
随着公司产品质量、性能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加之全球汽车保有量的
稳步增加,2010 年以来,公司半钢子午胎销量不断增加,且增速高于同期我国
及全球半钢子午胎市场增速,体现出相关产品在行业内拥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
势。2015 年度,受泰国火灾、全球汽车产销量有所下滑以及外部宏观经济环境
影响,公司半钢子午胎销量略有下降,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报告期半钢子
午胎不同市场销量增长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分类
销量(条) 增幅(%) 销量(条) 增幅(%) 销量(条) 增幅(%)
国外市场 16,753,474 0.25 16,712,408 0.03 16,708,097 24.38
国内市场 13,531,324 2.76 13,168,052 9.78 11,995,270 29.25
合计 30,284,798 1.35 29,880,460 4.10 28,703,367 26.37
2010 年度至 2014 年度,公司半钢子午胎产能由 1,770 万套增至 3,438 万套,
但产能利用率却保持在较高水平,销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5.25%,增速高于
公司轮胎产品的整体增长率。而同期我国半钢子午胎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49%。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半钢子午胎取得了快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的销量业绩,这主要受益于公司产品品质提升所形成的的综合竞争实力,
尤其是国内配套市场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
2015 年以来,受外部市场环境和泰国火灾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轮胎销量略
有下滑,但依然保持在历史高位水平。目前本项目投入建设资金占总预算额的比
例为 72%,结合目前的生产线运行情况,公司所制定的投产计划具备可行性,产
能消化情况良好。
另一方面,近期公司先后通过通用、福特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进入
其供应商体系;通过俄罗斯雷诺日产汽车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评审,成为其供
应商;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评审,成为军品承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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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成为全球性连锁企业沃尔玛的正式供应商。这表明,公司在设计研发、生
产、质检、售后服务等方面已得到世界主流汽车厂商或零售企业的认可,为公司
产品档次不断提升、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
础。
4、项目投资概算
经测算,项目总投资 178,508.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73,560.84 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 4,947.16 万元。投资构成分析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占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总额 173,560.84 97.23
1.1 建筑工程费 6,920.72 3.88
1.2 设备购置费 145,170.00 81.32
1.3 安装工程费 10,884.20 6.10
1.4 其它费用 3,910.55 2.19
1.5 预备费 6,675.37 3.74
2 铺底流动资金 4,947.16 2.77
合计 178,508.00 100.00
5、项目技术方案
(1)核心技术
作为国内少数几家具备大规模生产半钢子午胎的制造商之一,经过多年的
技术攻关,本公司攻克了高性能子午轮胎结构设计、配方和工艺设计等核心环
节,较好地解决了胎体帘布排列不均、带束层钢丝与胶料的粘合性能及生热、
聚酯帘布与胶料的粘合性能及各部件的耐屈挠性能等关键技术难题,形成本公
司的核心技术。
公司研发部门在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的研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产品
研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几年公司已研究开发出众多规格的半钢子午线
轮胎,包括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冬季轮胎、大规格轻卡胎,产品技术档
次、规格品种数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生产技术选择与生产方法
本项目生产技术是在原有发达国家技术基础上,通过公司 10 多年的自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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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和创新所形成的工艺技术,配方、产品、技术都有自主知识产权。本项目将
改变很多传统工艺技术,通过工艺改进,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半成品库存,提
升产品质量。
① 改变钢丝圈结构(钢丝圈缠绕方式)。传统半钢轮胎钢丝圈为钢丝带缠
绕排列,同时最多缠绕 2 个钢丝圈,每层钢丝带由 4 根到 7 根钢丝覆胶排列而
成,每个钢丝圈由 4-8 层钢丝带缠绕而成,上下两个接头搭接,因此达不到高端
产品对动平衡均匀性的严格要求。本项目采用单根钢丝呈梯形缠绕,可以同时
缠绕 6 个钢丝圈,效率大大提高,而且钢丝圈质量比传统钢丝圈质量要高,牢
固性好。
② 改变胎圈冷胶贴合方式为热胶贴合。传统贴合方式为先缠绕好钢丝圈,
由专门的胶芯生产线提前生产好胶芯,存放一定时间后再由人工进行手工贴
合,既增加劳动强度,又使质量得不到保证。拟建项目采用热胶贴合方式,通
过对胶料配方进行调整,引进国内先进的专用全自动设备,集胶芯挤出和贴合
于一体,实现随挤出随贴合,贴合效率高,贴合质量好。
③ 改变传统的挤出法钢丝带束层生产方式为钢丝帘布压延后再裁断。传统
设备为挤出法钢丝带束层生产线,生产效率低,且接头质量差,经常缺钢丝,
速度不同挤出厚度不同,卷取长度短,影响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拟建项目购
进钢丝压延机,引进德国费舍尔钢丝裁断机,钢丝帘线在压延机上压延厚度控
制比挤出法生产好控制,有自动测厚装置,且实现全自动生产,接头质量好,
设备能同时卷取 2 卷料,卷取长度是老设备的 4 倍。
④ 改二次法成型为一次法成型。目前,老厂房所用成型机为二次法成型
机,设备分为一段和二段两台,需要 2 人分别控制各自设备,设备自动化程度
低,设备供料架为小料卷供料,劳动强度高。拟建项目采用德国先进的全自动
一次法成型机,只一台设备,设备性能高,根据更改的半成品进行设计,能够
满足大卷供料,效率比传统成型机提升 40%。
⑤ 改变部分厂区传统的蒸汽硫化为氮气和电子束预硫化工艺。目前,公司
部分厂区使用机械式半自动硫化机,采用蒸汽硫化方式,能耗大且硫化时间
长。本项目拟引进国际流行的液压硫化机,替代机械式硫化机,采用电子束辐
射预硫化和氮气硫化工艺,可提高胶料耐老化性能和硫化速度,还可减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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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胶料厚度或取消过渡层,节省轮胎生产成本,提高轮胎的均匀性和高速性
能。
(3)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的高性能轿车半钢子午胎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6、项目土建工程建设方案
本项目将建设现代化工业厂房,按照环保要求和轮胎工艺要求进行设计。
本项目土建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内容见下表:
结构 结构
名称 建筑面积(㎡) 名称 建筑面积(㎡)
选型 选型
联合生产厂房 1 42,314.25 轻钢 1,793.50 框架
生产厂房 2 辅房
联合生产厂房 2 36,133.75 轻钢 2,426.50 框架
2,354.50 框架 炼胶车间 22,472.00 框架
生产厂房 1 辅房 3,185.50 框架 - - -
4,665.25 框架 合计 115,345.25 -
7、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方案
本项目设备的选择遵循质量可靠、先进适用、工艺成熟的原则,选取功能
性强、科技含量高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如下:
(1)国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条)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370 密练机生产线 5 450 2,250
2 挤出压片机 5 170
3 上辅机 5 220 1,100
4 胶片冷却机 5 60
5 270 密炼机生产线 4 250 1,000
6 压片机 8 85
7 上辅机 4 60
8 胶片冷却机 4 60
9 炭黑大储罐输送系统 1 370
10 小粉料称量系统 2 230
11 电梯 4 25
12 挤出线 4 900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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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内衬层生产线 2 500 1,000
14 内衬层用 150 挤出机 4 70
15 钢丝圈生产线 3 300
16 三角胶贴合生产线 18 90 1,620
17 15 度钢丝裁断机 4 1,400 5,600
18 90 度纤维裁断机 3 280
19 多刀纵裁机 2 50
20 冠带条分切机 2 120
21 二次法成型机 8 350 2,800
22 一次法成型机 7 850 5,950
23 胎坯输送线 1 1,000 1,000
24 胎坯喷涂机 7 80
25 48 液压硫化机 60 180 10,800
26 52 液压硫化机 60 200 12,000
27 纤维压延机 1 1,300 1,300
28 250 挤出机 2 170
29 660 开炼机 1 90
30 轮胎成品输送线 1 1,500 1,500
31 钢丝压延机 1 900
32 250 挤出机 2 170
33 660 开炼机 1 90
34 耐久试验机 12 90 1,080
35 动力设备 1 2,500 2,500
36 电气设备 1 1,200 1,200
37 成型机头 120 10 1,200
38 硫化模具 600 13 7,800
39 叉车、行车等搬运设备 25 10
40 工字轮、胎坯车等各种工装 若干 - 2,500
- 合计 - - 75,970
(2)进口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条)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进口一次法成型机 25 1,200 30,000
2 动平衡和均匀性试验机 17 800 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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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X 光机 2 500 1,000
4 48 液压硫化机 60 260 15,600
5 52 液压硫化机 30 300 9,000
- 合计 134 - 69,200
8、项目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是在原有生产能力上扩大规模,生产过程中所需原辅材料:橡胶、
炭黑、聚酯帘线、钢丝帘线等与主要能源电力、蒸汽,均有充足的市场供应来
源,公司将根据生产技术要求通过原有渠道进行采购,能够保障原辅材料备货
及时,能源供应满足生产所需。
9、项目的环保情况
生产中,车间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炭黑粉尘
炼胶车间配备了先进的炭黑自动输送系统、称量系统,在生产中,炭黑基
本是在密闭状态下自动输送称量、投料和混炼,只在四楼投料口加料和在二楼
密炼机加料口开门瞬间加料时,有少量炭黑粉尘飞扬。本次技改在四楼每个炭
黑贮罐上方设置一级除尘器初步收集飞扬的炭黑,然后经管道将炭黑尘气送入
中央袋式除尘器再次经过过滤,尾气由离心风机排入大气;在二楼密炼机的加
料口处设置吸尘罩收集炭黑粉尘,后经管道将尘气送入四楼的中央袋式除尘器
过滤,尾气由离心风机排入大气。经测试,排放浓度<20mg/m3,符合排放标准
要求。
(2)化学药品粉尘
在每个小粉料贮斗上方设置吸尘罩收集尘气,经管道将尘气送入袋式除尘
器中过滤,尾气由离心风机排入大气。
(3)胶粒尘
子午胎生产过程中,只在轮胎成品检验过程产生少量胶尘,可经单机袋式
除尘器净化后排放,基本不造成粉尘污染。
(4)热胶烟气、硫化烟气
胶料热炼、压延、胎面挤出等过程由于胶料温度升高产生少量热胶烟气,
通过排烟罩将热胶烟气收集后排至子午胎车间屋顶;胎圈及轮胎硫化过程产生
少量硫化烟气,通过排烟罩使硫化烟气通过天窗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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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汽油挥发气
胎圈制造过程中使用汽油,在操作部位设密闭排气罩及排风系统集中排
放。轮胎成型过程使用极少量汽油,随车间全面送排风系统集中排放。排气中
非甲烷总烃含量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6)废水
生产用的直接或间接冷却水均循环使用;少量溢流水和定期排放的循环
水,其水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无须处理;锅炉房冲灰渣水循环使用;生活污
水排入招远市政污水处理管网。
(7)噪音
通过采取减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规定的要求,具体措施包括:在风机、
水泵及加工设备的基础上安装橡胶减振器或减振垫,减小了由于设备振动产生
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等。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法规如下:
标准名称代号类别 污染物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SO2/TSP/PM10
山东省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1006-96) 炭黑粉尘
大气污染物集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生产性粉尘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PH/SS/CODcr/石油类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厂界噪声
综上,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经过处理,达到排放
标准后排放或重新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010 年 12 月 29 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
〔2010〕359 号),确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批准建设本
项目。
10、项目的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玲珑轮胎生产基地预留场区内,坐落于招远市温泉办芮里
村东,无需新增用地。本项目所占用上述工业用地,公司已取得“招国用
(2010)第 218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面积 162,667 平方米,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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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有出让土地,已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手续,本项目无需拆迁及移民安置。
11、项目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安排
本项目由本公司建设实施,项目建设期约为 2 年,资金投入的具体时间进度
安排如下表:
单位:万元
建设期 经营期
期间 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投入金额 86,780.42 86,780.42 3,575.33 685.92 685.92 178,508.00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项目累计完成建设投资占投资预算的 72%,相关生产线
已陆续投入使用。
12、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算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生产期 10 年(生产负荷第一年确定
为 60%,第二年确定为 80%,第三年确定为 100%满负荷运转),项目达产后正
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指标名称 数值
销售收入 478,025.00 万元
利润总额 56,591.21 万元
投资利润率(年平均利润额/投资总额) 31.70%
投资利税率(年平均利税额/投资总额) 47.31%
投资回收期 5.46 年(税前) 6.03 年(税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 26.17%(税前) 21.17%(税后)
财务净现值(ic=12%) 134,969.13 万元(税前) 81,725.10 万元(税后)
本项目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BEP)=年固定总成本/(年销
售收入-年可变成本-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100%=76.36%,即正常年该
项目只要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6.36%,企业即可保本。
上述投资项目效益分析的销售收入金额系基于2010-2011年度的市场行情预
测而来。虽然本项目所生产的高性能半钢胎产品与普通半钢胎产品相比具体性能
优、售价高的特点,但近年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尤其是2011年以来价格
持续回落,全球市场的轮胎销售价格受此影响呈现持续下跌态势。在原材料价格
及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本项目全部达产后的实际销售收入与上述预测值将存
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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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期末,本项目累计完成建设投资占投资预算的72%,相关生产线
已陆续投入使用。根据本项目前期建设及运营情况,2012-2014年度,公司高性
能子午胎销售单价较预测值有所下降,但销售情况及经济效益良好。本募投项目
的投资利润率、财务内部收益率等预测指标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15年以来,受国内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世界经济未有明显好转等宏观经济
环境的影响,一方面,橡胶及其他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低位水平,产品价格
大幅下滑;另一方面,受汽车产销量下滑等因素影响,轮胎销量也转为下滑态势。
公司及本项目2015年度的总体经济效益继续呈现下滑态势。
(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营运资金情况
受益于世界汽车产量与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公司报告期内轮胎销量保持较
快增长态势(受 2011 年以来橡胶价格持续下滑对轮胎产品销售价格的影响,营
业收入增幅总体低于轮胎销量增幅),公司营业收入、轮胎销量、营运资金等情
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年末 2014 年度/年末 2013 年度/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873,370.12 1,027,818.53 1,154,797.93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15.03% -11.00% 10.78%
轮胎销量(万条) 3,591.40 3,600.38 3,528.71
轮胎销量同比增幅 -0.25% 2.03% 24.53%
营运资金(万元) -526,985.85 -401,560.93 -229,991.87
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均值(万元) 83,780.47 -10,042.60 8,076.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50% 65.46% 67.49%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 Wind 资讯。
轮胎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线新建或维护升级、
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环节均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作为支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为负数并持续降低,主要是由于:一方面,
为满足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报告期内新建和升级改造生产线的资金投入
规模较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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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655.69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和经营性负债筹措资金,但主
要以短期借款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虽然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降低,且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总
体良好,但资产负债率水平依然较高,截至报告期期末为 64.50%(母公司)。
因此,公司有必要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升资产流
动性,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偿债能力,为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
障。
2、公司未来发展所需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未来两年公司力争成为综合竞争力最强的民族轮
胎企业之一。力争在未来两年内使公司轮胎产能达到 5,000 万条/年,继续扩大
配套市场尤其是高端配套市场在轮胎销量中的占比。
2013-2015 年度,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轮胎销量复合增长率 0.88%。为
满足未来几年轮胎产品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总
部、德州玲珑、泰国玲珑以及广西玲珑将进行较大金额的项目投资(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资本性支出分析”),由此带
来的主营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将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综上,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轮胎及汽车行业发展预期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进一步
优化财务结构,支撑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增强整体竞争力,提升在国内轮胎行业的龙头地位
公司为国内轮胎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全球轮胎产业正在逐步向国内转移的
背景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彻底解决多年来制约公司发展的产能
不足和高端产品占比相对不高的问题,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
的科研开发水平,使得本公司在承接全球轮胎高端产品向国内转移的过程中抢
占行业发展的先机,实现产业升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未来的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前,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和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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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财务状
况将大为改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的优势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产能和补
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 1,000 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及投产初期,短期内无法产生最优效益,将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下
降。但该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累计淘汰或改建轮胎产能 500 万套,替换及新
增高附加值的高性能轮胎产能 1,000 万套,将有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预计为 173,561 万元,项目
建成投产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预计约 15,995.39 万元,相应减少税前利润
15,995.39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将大幅度增加,高品
质轮胎产量占比提升,有效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毛利率水平。公
司有望继续保持主营业务的良性发展趋势。因此,随着项目实施后效益的产生
以及主导产品销售持续增长,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不会因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
折旧费用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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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董
事会制订,并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形式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派发事项。
本公司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红股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根据相
关规定,本公司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股东大会违反相关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利以现金、红股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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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在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公司对股东给予相对稳定的可
预期的分红回报,并提升股东对本公司的未来发展的信心。报告期内,本公司
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3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的 79,500,000 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4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 122,969,272 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5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 96,229,954 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1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
201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补充修订;
201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计划在近期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
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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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
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其中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
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
将进行利润分配。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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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
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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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
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6、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
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
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几年的分红政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规划认为: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市后三年内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具体内容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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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一)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
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已制订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并计划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实施。
(二)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机构
负责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负 责 人:孙松涛
咨询电话:0535-8242369
传 真:0535-3600085
电子邮件:songtao_sun@linglong
二、重要合同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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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整车厂商的销售合同
序号 客户 签订日期 合同主要内容 有效期
签署后确定合作关系,若无变
1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12.5.29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轮胎产品,依据客户订单供货
更长期有效
2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2014.7.1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轮胎产品,依据客户订货单供货 2014.7.1 至下一次合同签订日
3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2014.7.1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零部件,具体以客户发出的供货计划为准 长期有效
4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2015.1.22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轮胎产品,依据客户订单供货 2015.1.1-2015.12.31
5 陕西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2015.1.1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轮胎产品,依据客户订单供货 2015.1.1-2015.12.31
6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2015.1.1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轮胎产品,依据客户订单供货 2015.1.1-2015.12.31
7 中国重汽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30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轮胎产品,依据客户订单供货 2015.1.1-2015.12.31
8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2015.3.19 玲珑轮胎向客户销售轮胎产品 -
(二)重大销售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名称
1 ZHILIAN TRANDING LIMITIED 2015.9.23 SC15092188Q
2 ZHILIAN TRANDING LIMITIED 2015.10.29 SC15002424Q
3 BATAIS TRADING CO.(L.L.C) 2015.11.27 ZSC151105246K01
4 BATAIS TRADING CO.(L.L.C) 2015.12.24 ZSC151200029K01
(三)重大原材料采购合同
序号 供应商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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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INOCHEM INTERNATIONAL(OVERSEAS) PTE., LTD 2015.11.2 ZY2015110205 天然橡胶 1,288,308.80
2 青岛雅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5.11.23 ZY2015110202 天然橡胶 1,292,356.80
3 广州市广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5.12.1 ZY2015120101 混合橡胶 2,412,043.20
4 广州市广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5.12.10 ZY2015121001 混合橡胶 1,159,200.00
(四)重大借款合同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 1 亿元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
金额(万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借款人 贷款人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 担保方式
元)
2013.7.25 生效;生效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起的 12 个月内为提款 建鲁银团贷款 2013(抵)
建鲁银团贷款 2013 字 不超 德州玲 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 期;贷款期限为首笔贷 字 德州玲珑 抵押
第 001 号 90,000 珑 司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款资金的提款日起 60 第 001 号
限公司武城支行
个月
首次还贷日起 4 年内还 建鲁银团贷款 2013(保)
KASIKORNBANK Public 字 玲珑轮胎 保证
2,100 万 清,首次还贷日不晚于 泰国玲
2 L828/037789/2556 Company Limited (中文:开泰银 第 001 号
美元 2014 年 9 月的最后一个 珑
行)
工作日 - - -
2015 年(招远)字 0063 玲珑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
3 10,000 2015.4.2-2016.4.2 - - -
号 胎 支行
2015 年(招远)字 0021 玲珑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
4 15,000 2015.3.2-2016.2.3 - - -
号 胎 支行
5 LLLT2015-5-29 15,000 2015.5.29-2016.5.28 玲珑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 LLLT2015-5-29 玲珑集团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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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借款人 贷款人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 担保方式
元)
胎 支行
7240102015MR000008 玲珑轮
6 11,000 2015.2.16-2016.2.9 交通银行招远支行 7240102015AI00000800 玲珑集团 保证
00 胎
2070001022012511024 玲珑轮
7 25,000 2015.3.25-2016.3.24 中国进出口银行 - - -
5 胎
玲珑轮 最高额保证合同
8 37010120150001692 10,000 2015.3.10-2016.3.10 中国农业银行 玲珑集团 保证

玲珑轮 最高额保证合同
9 37010120150001278 10,000 2015.3.2-2016.3.1 中国农业银行 玲珑集团 保证

玲珑轮 最高额保证合同
10 37010120150001083 10,000 2015.2.10-2016.2.10 中国农业银行 玲珑集团 保证

玲珑轮
11 Z1510LN15699125 15,000 2015.10.23-2016.8.3 交通银行烟台分行 C1510GR7243601 玲珑集团 保证

玲珑轮
12 Z1510LN15600327 20,000 2015.10.28-2016.8.1 交通银行烟台分行 C1510GR7244314 玲珑集团 保证

玲珑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
13 LLLT2015-15 25,000 2015.11.30-2016.11.29 LLLT2015-15 玲珑集团 保证
胎 支行
玲珑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
14 37010120150009631 15,000 2015.12.2-2016.12.1 37100520150009971 玲珑集团 保证
胎 市支行
玲珑轮
15 2015 年玲珑贷字 009 号 12,000 2015.10.14-2016.10.1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2015 年玲珑保字 001 号 玲珑集团 保证

14 个月(自首次放款日 玲珑轮 2070001022015112016D
16 2070001022015112016 3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发行人 抵押
起至最后还款日止) 胎 Y01
1-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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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借款人 贷款人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 担保方式
元)
12 个月(自首次放款日 玲珑轮
17 2070001022015112777 15,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 - -
起至最后还款日止) 胎
PS13C37-YYT2015121 玲珑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PS13C37-YYT20151215
18 40,000 2015.12.17-2016.12.16 玲珑集团 保证
502 胎 烟台市分行 02-01
公借贷字第 玲珑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19 11,000 2015.12.29-2016.12.29 DB1500000109154 王希成 保证
241500000209649 号 胎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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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大合同
1、劳务派遣合同
2012年9月1日,公司与济南润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书》。济南润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派遣方式为本公司提供劳动人事管理事务服
务,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
2、出口订单融资总协议
2014年2月17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签订《出口订
单融资总协议》(编号:2014(玲珑订单)001),本协议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
所有出口订单融资业务,本公司对于每一笔《出口订单融资业务申请书》对应合
同下的预收账款转让或质押给银行。
3、赔付协议书
2015年12月18日,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赔付协议
书,就2015年2月1日在泰国发生的保险事故达成协议,确定最终赔付金额为人
民币16,080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支付了预
付赔款人民币4,000万元,在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12,080万元后,发行人承诺不
再就本次事故向保险人提出任何索赔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
前述事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法解除,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赔偿责任。公司已于
2016年1月20日收到剩余赔偿款项12,080万元。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 7 项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了结的诉讼和仲裁
1、美国矿业胎蓝图案
2009年10月28日,原告Jordan Fishman、Tire Engineering & Distribution,
LLC、Bearcat Tire A.R.L., LLC和Bcatco A.R.L., Inc.(合称“Jordan Fishman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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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美国弗吉尼亚东区地区法院(简称“弗州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发行
人、玲珑集团(与发行人合称“玲珑方”)、Al Dobowi Ltd., Al Dobowi Tyre Co.,
LLC、TyreX International Ltd.、TyreX International Rubber Co., Ltd.,及Tire
Engineering & Distribution, LLC(与Al Dobowi Ltd., Al Dobowi Tyre Co., LLC、
TyreX International Ltd.、TyreX International Rubber Co., Ltd.合称“Al Dobowi
方”)的前雇员Sam Vance共谋盗取原告受到版权和商标保护的矿山胎蓝图。
2010年11月5日,弗州东区法院判决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
2,600万美元的赔偿金。2010年11月12日,发行人提交上诉状,2012年6月11
日,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尽管驳回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但仍
维持了弗州东区法院所做出的由全体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原告2,600万美元的判
决。2012年10月,发行人及其他被告方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复审令,但美国最
高法院于2013年1月驳回了复审请求。
2013年11月21日,原告方与玲珑轮胎、玲珑集团签订Settlement Agreement
and General Release(简称《和解协议》),玲珑方向Jordan Fishman方支付1,550
万美元,Jordan Fishman方收到全部前述款项后放弃针对发行人的有关上述案件
的一切权利和权利请求。发行人已向Jordan Fishman方支付全部1,550万美元(约
折合人民币9,450万元)。
2012年度,玲珑轮胎管理层曾估计了公司因上述案件产生经济利益流出的
可能性,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4,900万元(约折合美元800万元),玲珑轮胎将对
原告方的赔偿款1,55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9,450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
的预计负债4,900万元以及AL DOBOWI LTD.及其关联公司免除的玲珑轮胎应付
其款项1,088万元后,差额3,462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另外,2014年1月30日玲
珑轮胎与Al Dobowi方签订协议,Al Dobowi方对于其向玲珑轮胎采购的所有产
品,将在正常采购价款基础上向玲珑轮胎额外支付一定比例款项作为对玲珑轮
胎因上述案件所受损失的补偿。2014年2月19日,Al Dobowi方向玲珑轮胎出具
确认函确认:其尚需向玲珑轮胎支付14,627,631.24美元作为对玲珑轮胎在本案
件中所受损失的补偿,上述款项将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额支付;双方于2011
年签订的模具质押协议依然有效。自2014年3月起,Al Dobowi方已开始履行上
述补偿,2014年公司从AL DOBOWI LTD.收回补偿款1,994,694美元(折合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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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12,270,154元);2015年公司从AL DOBOWI LTD.收回补偿款1,231,377美元
(折合人民币7,627,292元)。
玲珑轮胎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曾出具承诺:如果玲珑轮胎在上
述诉讼案件中败诉,则玲珑集团、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琳将承担玲珑轮
胎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对玲珑轮胎进行全额补偿。但鉴于上述案件在玲珑轮
胎上市前已了结,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财务报表已如实反映上述
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可根据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了
解、判断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并且公司的损失已由Al Dobowi 方按照相关
约定开始补偿。玲珑轮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玲珑集团有限
公司、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琳不再就上述案件做出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案件已了结,不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
2、Wilson Global诉玲珑轮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2010>烟民三字第
10号)
2010年1月18日,Wilson Global Trade Pte Ltd(中文:伟昇环球贸易有限公
司,简称“Wilson Global”)以招远利奥拒绝履行长期合约10月份的合同、
S4666和S4705合同给其造成损失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玲珑有限(招远利奥)赔偿损失11,313,049.20元,法院受理案号为(2010)烟民
三字第10号。
2014年1月24日,玲珑轮胎与Wilson Global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调
解协议书》,双方同意:玲珑轮胎于2014年3月10日前向Wilson Global一次性支
付人民币5,500,000元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Wilson Global全额收到赔付款项
后,双方因前述三项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全部解决,互不追究与争议合同相关的
任何其他责任;Wilson Global全额收到赔付款项后两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
申请书,申请撤诉。2014年3月6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0)烟
民三初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Wilson Global撤回对发行人的起诉。
2010年度,玲珑轮胎对因上述案件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了估计,计提预计
负债3,000,000元。上述《调解协议书》签订后,玲珑轮胎需赔偿5,500,000元,因
此玲珑轮胎将差额2,5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将需赔偿金额计入其他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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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玲珑轮胎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曾出具承诺:如果玲珑轮胎败
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玲珑轮胎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鉴
于上述纠纷在公司上市前已了结,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财务报表
已如实反映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可根据公司的公
开披露信息了解、判断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玲珑集团有限公司、王希成、张光英、王锋和王琳不再就上述案
件做出承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案件已了结,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3、玲珑轮胎与元方树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纠纷案(<2009>烟民
三字第162号)
2008年8月,招远利奥与元方树胶签订天然橡胶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元
方树胶单方面延期交货,在延期期间,橡胶价格暴跌,致使招远利奥的合同目
的无法实现,招远利奥因此拒绝提领已经运抵青岛港的货物。2008年11月11
日,元方树胶以招远利奥拒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为由,申请新加坡国际商品交
易所有限公司(SICOM)对招远利奥提起仲裁。2009年2月12日,SICOM作出
3/200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招远利奥应支付元方树胶650,568.24美元及相应费
用、利息,仲裁费用由招远利奥承担。2009年9月25日,元方树胶向烟台中院对
招远利奥提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申请金额为698,476.15美元及迟延履
行债务利息,法院受理案号为(2009)烟民三字第162号。2009年11月2日,烟台
中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听证,因烟台中院认为元方树胶提交的材料不全、翻译
文件不符合法定要求,要求元方树胶补充提供材料;2010年9月16日,烟台中院
进行了第二次开庭。2015年2月5日玲珑轮胎与元方树胶签订和解协议书,公司
已向元方树胶支付和解支出1,968,416元,该纠纷已经彻底解除。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曾承诺:如果在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后,法
院承认和执行上述裁决,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玲珑轮胎因此遭受
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上述仲裁支出发生在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前,因此由
公司承担了相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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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四项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
1、元方树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2011>烟民三字第17号)
2009年2月23日,元方树胶以招远利奥拒绝履行销售合同、构成违约为由,
向SICOM对招远利奥提起仲裁。2009年5月18日,SICOM作出6/2009号仲裁裁
决书,裁决招远利奥应支付元方树胶31423合同项下701,944.49美元及费用、
31793、32251号合同项下671,332.64美元,仲裁费13,270新加坡元由招远利奥承
担。2010年12月16日,元方树胶向烟台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SICOM的仲裁裁
决,申请金额为9,403,692.75元,烟台中院受理案号为(2011)烟民三字第17号。
2015年4月22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听证。目前,本案仍处于审
理之中。
公司上述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2月4日出具法律
意见,认为:因招远利奥并未签署元方树胶单方草拟的基本合同,具体合同中
也无仲裁条款,双方没有仲裁解决争议的合意,也未选定SICOM为仲裁机构,
根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判例,SICOM所作
出的上述仲裁裁决被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极小。
2011年6月7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橡胶采购
合同纠纷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意见》,认为上述事项不会造成发行人经济利
益的流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在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后,法院
承认和执行上述裁决,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玲珑轮胎因此遭受的
损失和支付的费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不影响发行
人的持续经营,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Diana Alvarez Gonzales等诉讼公司案
2014年6月,Diana Alvarez Gonzales等自然人以公司生产的轮胎分离间接造
成交通事故并导致其丈夫Pedro R. Gonzales, Jr.死亡以及其本人受伤为由,向美
国德克萨斯州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为该案被告之一。目前,该案正在审
理过程中。
Diana Alvarez Gonzales等就同一事故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名被告又向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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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斯州法院等美国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由于此未决诉讼尚在证据收集阶段,因此具体责任归属仍需等待轮胎专家
和事故重构专家的专业意见。此项未决诉讼事项的责任归属尚不明确,且造成
发行人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公司未提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出口轮胎购买产品责任保险。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于2014年8月10日出具的确认函,如果公司最终被判决
因上述案件承担赔偿责任,该保险公司确认上述事项在其出口轮胎产品责任保
险的承保范围内,其将在赔偿限额1,500万美元范围内直接代为清偿相关全部赔
款金额。
3、玲珑轮胎等公司诉Horizon案
Horizon为玲珑轮胎的海外经销商,自2015年1月开始(1月份部分发货收到
货款),其不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货款。
根据美国律师事务所(ULMER & BERNE LLP)于2016年1月26日出具的信
函(简称“美国律师信函”),2015年5月,Horizon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
邦地区法院(简称“加州中区法院”)提起一项针对玲珑轮胎、美国玲珑、泰国
玲珑(合称“玲珑公司”)等被告的欠款纠纷的诉讼,之后针对排他性销售协议
等再次提起诉讼;2015年6月,公司以管辖权缺失和程序不充分为由,向加州中
区法院提交动议,同时,公司就一项货物买卖纠纷,向俄亥俄州北区联邦地区
法院(简称俄亥俄州北区法院)提起一项针对Horizon的诉讼,要求Horizon支付
合同货款及违约金;Horizon向俄亥俄州北区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2015年10
月,Horizon撤回了其于加州中区法院的所有诉状,以及在俄亥俄州北区法院的
管辖权异议。同时,Horizon已就上述诉讼提交了答辩词,并提起了针对玲珑公
司、王锋、John Hagan(美国玲珑的首席运营官)的反诉。
经与公司律师咨询后,管理层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公司违约、欺诈,且造成
本公司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无需计提预计负债。目前,前述案件
正在审理过程中。
4、Susan Letterman起诉公司案
2015年2月,Susan Letterman以公司生产轮胎缺陷间接造成交通事故并导致
其儿子Werner K. Letterman死亡为由,向佛罗里达州的巡回法院提起诉讼。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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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出口轮胎购买产品责任保险。根据保险条款,对于美加
地区销售的轮胎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为
1,500万美元。若本公司在上述诉讼中被判承担赔偿责任,将在赔偿限额1,500万
美元范围内偿付相关赔偿金额。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不影响发行
人的持续经营,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人员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事项之“玲珑轮胎等公
司诉Horizon案”涉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锋,具体参见本节之“四、可能对
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该诉讼不影响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事项。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核心人员不涉及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不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七、其他重大事项
2015年2月1日,子公司泰国玲珑因厂区内发生火灾导致部分存货、房屋建
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发生重大损失,损失为2.3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子公司泰国玲珑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期间
为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16日,总保险金额约为人民币15.07亿元。公司
已就上述损失赔付金额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确认次火灾最终赔付金额为人民
币160,800,000元,截至2016年1月公司已收到上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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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董事(签名):
王 锋 王能光 刘占村
王显庆 杨科峰 张 琦
孙月焕 宋 健 苏 波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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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监事(签名):
温 波 李 伟 陈雪梅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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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 锋 刘占村 王显庆
杨科峰 吕晓燕 张正亮
孙松涛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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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本公
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项目协办人:
孟庆亮
保荐代表人:
王时中 杨 勇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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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玲
经办律师:
张恒顺
靳庆军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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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有关经审计的
2015年度、2014年度及2013年度申报财务报表、经审核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所
针对的2015年12月31日与编制申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及经核对的2015年
度、2014年度及201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经审阅的截至2016年3月
31日止3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表,与本所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
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审核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上述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张国俊 蒋 颖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李 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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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王绍明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宋秀明
夏国军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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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前身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2月12日止,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62,220,000美元增至77,234,359美元时的增资情况及山东
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出资情况出具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
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上述验
资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张国俊 蒋 颖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李 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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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发 行 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 777 号
电 话:0535-8242369
传 真:0535-3600085
联 系 人:孙松涛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电 话:0755-82825427
传 真:0755-82825424
联 系 人:张竞、韩志广、刘祥茂、王传文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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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网址
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有关信息,详情请查看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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