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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凯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8-01-0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1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普遍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公司将自有商场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支出均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报告期内各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且未将投资性房地产按历史成本为基础以折旧摊销方式计入各期损益;相比而言,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将其经营市场的相关物业资产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根据相关资产原值及对应预计使用年限计提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且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方式的差异,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等财务指标有很大程度提高,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缺乏直接可比性。
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 6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万元、6,136,100.00万元、6,694,800.00万元和 6,972,290.90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82.11%和 76.51%;三年及一期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186,227.76万元、100,976.52万元、175,403.23万元和
96,043.71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
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已对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计量下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模拟测算,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与按成本模式计量的主要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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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性房地产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6,972,290.90 6,694,800.00 6,136,100.00 5,511,700.00
—按成本模式计量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两种方法差异 3,799,240.31 3,637,819.44 3,340,833.40 3,145,637.09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4.49% 54.34% 54.45% 57.07%
2、资产总额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9,113,193.78 8,153,540.41 7,381,024.24 6,391,002.72
—按成本模式计量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两种方法差异 3,853,794.23 3,668,070.92 3,364,837.60 3,168,242.8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42.29% 44.99% 45.59% 49.57%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3,851,779.22 3,656,585.21 3,487,887.13 2,812,062.33
—按成本模式计量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两种方法差异 2,605,625.13 2,489,715.72 2,297,218.46 2,162,729.6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67.65% 68.09% 65.86% 76.91%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04,517.11 339,718.32 322,486.74 324,305.49
—按成本模式计量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两种方法差异 110,075.26 192,497.25 132,300.37 168,118.17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28,640.14 207,265.18 238,694.23 218,873.47
—按成本模式计量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两种方法差异 42,869.72 73,100.79 60,392.30 55,239.43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6、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56 0.94 0.96 1.08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6 0.41 0.57 0.52
两种方法差异 0.30 0.53 0.39 0.56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7、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35 0.57 0.71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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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4 0.37 0.53 0.55
两种方法差异 0.12 0.20 0.18 0.18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注:上表中两种方法差异比例系按两种方法差异数值占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数值的比例计算。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提请投资者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与按成本模式计量下的主要财务数据差异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鉴于上述会计处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1、公司承诺将于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东分红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按照国内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评估值进行复核,从而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2、公司已制定《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根据该等制度
规定,公司将于每月末汇总分析自有商场租金报表。如果发生当月公司所有自有商场的合计租赁及管理费收入较上月下滑的,公司将核查具体情形、原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并于次月前五个交易日之内于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下滑的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公司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的变化情况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可能下降的风险。上述《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将于公司 A 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如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算,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
标将产生重大变动
公司所采用的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方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成本模式计量方式相比,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差异如下表所示:
项目公司-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同行业 A股上市公司-成本模式计量
金额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支出,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后续装修支出,账面价值按照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和摊销后的净值计量(部分资产也可能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金额较高;反之则较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将于相关资产处置时计入当期所得税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则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营业成本/管理费用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和摊销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和摊销
同等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金额较低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物业升值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增加利润;反之则减少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物业公允价值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金额较高
注:如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则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亦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影响到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相关科目。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在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利水平方面的实际差异,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照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方式进行了模拟测算,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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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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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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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投资性房地产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资产总额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6 0.41 0.57 0.52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4 0.37 0.53 0.55
上述模拟测算的会计处理口径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与公司实际按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产生了重大变动,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
与同行业 A股上市公司普遍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提请投资者在利用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利水平并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算口径的数据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波动造成大额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05,432.02 万元、83,792.51 万元、132,453.15 万元和 75,876.9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2.51%、25.98%、38.99%和37.10%,
因而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以及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部分,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分别为 186,790.13万元、106,799.96万元、183,242.76万元和 98,788.26万元,占公司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95%、23.39%、38.16%和 34.28%,该部分非经常性损益在相关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或处置前,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非现实实现(产生现金流入或形成收款权利);此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还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但合计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小。因此,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未来持续产生金额和变动幅度较大的非经营性损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股东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以自持物业经营 45家自营商场,相关物业资产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 6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 万元、6,136,100.00 万元、
6,694,800.00 万元和 6,972,290.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
82.11%和 76.51%,为公司最主要的长期经营性资产,并且随着公司继续投资建造新的
自持物业,预计未来投资性房地产规模仍将继续增加。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86,227.76 万元、
100,976.52 万元、175,403.23 万元和 96,043.71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受到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态势、城镇化进程、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景气程度、以及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消费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也将随之向下波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也将相应减少甚至产生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将影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可能会对上市后的分红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持续放缓态势,2016年中国 GDP同比增长 6.7%,
为 25 年来最低增速,且未来存在进一步降低的可能。经济增长的放缓可能使中国原本预期的城镇化进程减慢,并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及生活水平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居民投资及消费的信心,并导致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减弱。同时,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持续调控的基础产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并呈现较强的周期性特征。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尽管较房地产行业而言,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宏观经济形势、中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镇化进程、消费升级趋势等因素的上述潜在不利变动仍可能削弱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六)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以及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产品的商场竞争极为激烈。自从2004年我国零售业逐步对外开放之后,国际大型家居零售集团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以及先进的管理和营运模式,陆续进入我国家居装饰及家具市场,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企业也逐步加快了规模扩张的步伐。
与此同时,覆盖家居装饰及家具业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以及行业内企业可能建立的互联网平台都会加强行业内的竞争。
公司 2016年度零售额占连锁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的市场份额为 11.82%,占家
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包括连锁及非连锁)的市场份额为 4.50%,在我国快速增长的
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行业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尽管如此,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仍存在下降的风险。
(七)商场运营相关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红星美凯龙”商场的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面服务。为保证商场的正常运营,公司及下属商场需严格把控商场运营过程中的各项环节,主要包括:
(1)确保公司下属商场在土地获取、商场规划、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公司内部标准规范;
(2)结合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对商场进行合理定位;
(3)对商场展位进行合理区划,有效利用可租空间;
(4)吸引合适的商户,确保招商的高效性与连贯性,维持较为合理的出租率与续
租率;
(5)为商户提供包括展位设计、员工培训、营销推广、日常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方面的服务,保留优质商户;
(6)监督商场所售产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对商户施加质量指引,并作为客
户代理,协调商户解决客户投诉;
(7)保证商场在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公共安全;
(8)对商场物业及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9)确保商场在项目选址、室内装修等方面符合政府及监管机构颁布的环保、节
能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若公司或下属商场在商场运营过程中未能就上述事项进行有效管控,将会对商场的正常运营构成障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流动负债偿债的流动性风险
2014年末、2015 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 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49、
0.74、0.65和 0.67;速动比率分别为 0.49、0.74、0.65和 0.66,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均较低,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导致投入较大,且公司资产结构以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为主。上述情况将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短期负债的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偿债压力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九)大额未决诉讼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作为被告的单笔争议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万元以上
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 5 件,诉讼金额合计约 6.32 亿元。其中,公司与
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理想”)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约为 5.69亿元,占本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1.35%,占本公司 2016年度利润
总额的比例约为 11.85%。该案件已于 2017年 6月 6日、6月 30日进行了二次庭前证据
交换和质证,并于 2017年 9月 19日第一次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本公司可能因该案件而出现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因该案件而受到其他损失,并可能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于 2017年 12月就公司涉及的与长沙理想的诉讼纠纷事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长沙理想因与股份公司的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事宜于2016年 11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项目合作合同,不予退还股份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股份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及预期收益等价款。本人承诺,如因前述诉讼纠纷导致股份公司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股份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并于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前述款项。如本人未于前述期限内向股份公司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本人将按前述应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二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金。”
二、针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大的后续应对措施
在产业政策大力支持、行业高速发展机遇、公司专业运营能力、物业选址地段优势等有利因素的综合保障下,公司自有商场未来具备实现稳定较高的收益水平和回报能力的基础,从而为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稳定增值奠定了可持续性。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整体公允价值预计总体上将保持增长。
(一)上市后定期报告持续披露承诺
公司承诺将于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东分红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按照国内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评估值进行复核,从而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二)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机制
为了加强公司对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活动的定期化开展和规范化管理,公司委托总部招商管理中心,对公司全国范围内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水平开展定期监控和分析工作,关注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水平较以前期间是否发生不利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变动或存在相关风险。如监控发现上述情形,招商管理中心应进一步分析:
(1)是否存在当地整体经济环境、家居消费需求的不利变动;
(2)是否存在直接市场竞争或商场运营管理问题导致商户资源流失;
(3)是否与周边竞争物业的租金单价相比存在异常差异;
(4)同类展位的租赁及管理费单价是否发生异常波动;
(5)是否发生异常撤场或空置导致相关区域租赁及管理费持续减少;
(6)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授权的异常租赁及管理费减免或优惠;等。
同时就各项可能的不利因素或异常变动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及时管控和干预各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水平的变动。
公司将于每月末汇总分析自有商场租金报表。如果发生当月公司所有自有商场的合计租赁及管理费收入较上月下滑的,公司将核查具体情形、原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并于次月前五个交易日之内于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下滑的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公司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的变化情况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可能下降的风险。上述《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将于公司 A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三、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年。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年。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股东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股东平安药房、上海晶海、上海凯星、上海弘美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一年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琪、车建芳、蒋小忠、刘源金、席世昌、李建宏、张培峰、谢坚、郭丙合、王伟、陈东辉、张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储琴华、徐国兴、陈汝及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潘平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年。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辞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发生变化。”
公司监事潘宁、巢艳萍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
(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
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3)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二)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公司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
2、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
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五、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的承诺
(一)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于 2016年 4月 19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 A股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应在 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综合采用多种方案稳定股价,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亿元。
(2)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 3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股价稳定的措施。
(3)增持或回购义务的解除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或回购计划。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回购或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本机制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机制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义务。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相关方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发行人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发行人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4、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发行人 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六、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一)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收到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的书面认定后 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及时制定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公告。回购价格按照回购公告前 2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若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启动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发行并上市时本人公开发售股份的工作,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发行并上市的全部新股,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承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公司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董事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相关中介机构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其未能依照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存在过错而导致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其依生效的司法判决或仲裁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于 2016年 2月 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于 2016年 4月 19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利润处置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可以根据董事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
配原则,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4)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
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5)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和资金需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有能力实
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2、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项规定。
3、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2)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按公司章程做
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5)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发表意见。董事会重新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公司向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派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港币,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措施,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通过自营和委管两种模式,为“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公司在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中占据龙头地位,商场规模、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各项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2016 年,公司商场零售营业额约为 706 亿元,在中国连锁家居商场中位列第一。
未来公司将保持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战略性地拓展商场网络及品牌组合,实现更广泛的市场区域及消费者群体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持续巩固公司在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
(2)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需求可能下降的风险、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营商场盈利能力下降风险及委管商场经营模式及网络扩张风险。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巩固其在家居商场经营管理主业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坚持加快多元化发展,降低行业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借助目前已在行业内建立的竞争优势和品牌认知度,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家居装饰及家具厂商、经销商的合作,持续优化所经营的家居商场内的进驻品牌结构,并通过精准营销、异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引导消费者更了解家居文化,使“红星美凯龙”成为消费者心中的家居生活专家。
此外,公司还将积极深入拓展具吸引力的关联产品及服务,如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及物流配送等业务。公司将通过以上关联服务的开展提升对客户的服务维度和服务力度,从而在未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实现效益最大化;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尽可能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实现效益最大化
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强化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并进行相关产业链方面的新型业务拓展,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释放,将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2)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公司将充分利用该等资金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4)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等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的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分红比例。
为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发行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制定合理的分红回报规划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股份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股
份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切实履行对发行人
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股份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股份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九、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
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扣留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其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或津贴予以扣留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十、公司自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起于境内外统一披露按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招股说明书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 H 股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意见》,于中国注册成立并于香港上市的发行人获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为确保境内外财务数据披露口径一致,经本公司于 2017年 8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境内外统一披露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一、其他事项提示
招股说明书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 H 股公司。由于境内证券市场和香港证券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本次发行后公司 A股和 H股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未必一致,但 A 股和 H股交易价格可能会相互影响但也未必能相互预示。此外,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发行前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7 年 1-9 月
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德勤华永出具了德师报(阅)字(17)第 R00082号《审
阅报告》。
公司 2017年 1-9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年 1-9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 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2,15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1%;净
利润 304,243.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172,43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9%,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不存在重大不利
变化。
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57,934万元至 1,066,802万元,较 2016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12.12%至 13.06%;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约为 213,102万元至 228,003万元,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较 2016 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2.82%至 10.01%(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
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股数:不超过 31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00%。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23元
(五)发行前市盈率: 17.89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前每股收益计算,每股
收益按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六)发行后市盈率: 19.44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
收益按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0.63元(按 2017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0.55元(按 2017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新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前市净率: 0.96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发行后市净率: 0.97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十一)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发行审核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十二)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如发行对象涉及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遵守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十三)定价方式:结合发行时资本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采用通过网下向
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或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十四)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
次发行的股票
(十五)预计募集资金: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2,2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000.78万元
(十六)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预计费用总额为 17,244.22万元,包括:承销及
保荐费用 13,567.22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2,023.03万元,
律师费用 662.28 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68.87 万元,上市相关手续费用 305.92 万元,上市相关
材料制作费 16.89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十七)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机构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号 6楼 F801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 598号红星世贸大厦 9楼
联系电话:(021)5282 0220
传真:(021)5282 0272
联系人:郭丙合、陈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谢晶欣、幸科
项目协办人:章雨星
项目经办人:魏奇、王晶、陈涵、邓玉婷、黄天天、王朱彦、张嘉惠
(三)副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李晓安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传真:(010)88087880
项目经办人:徐杰、王浩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副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沙常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座 26楼
联系电话:(021)80295971
传真:(021)61049870
项目经办人:尤艳敏
(五)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俞卫锋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王利民、陈军、高云
(六)保荐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吴刚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号新华保险大厦 6楼
联系电话:(010)6569 3399
传真:(010)6569 3836
经办律师:孔鑫、申强
(七)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曾顺福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联系电话:(021)6141 180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
牟正非、赵海舟
(八)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梅惠民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 5F
联系电话:(021)63391088
传真:(021)63391116
经办评估师:戴冠群、刘美玉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联系电话:(021)5870 8
传真:(021)5889 9400
(十)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 8
传真:(021)6880 4868
(十一)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100108510005600040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7年 12月 28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年 1月 2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8年 1月 3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年 1月 5日
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后尽快申请和安排上市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ed Star Macalline Group Corporation Lt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23,917,038元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成立日期: 2007年 6月 18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1年 1月 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号 6楼 F801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2820220
传真: 021-52820272
公司网址: www.chinaredstar.com
电子信箱: ir@chinaredstar.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红星有限以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后,于 2011年1月 6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0 年 12 月 23 日,商务部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0】1266 号),同意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决议及协议,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根据德勤华永于 2010年 8月 17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0)第 P1577
号)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将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红星有限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3,260,932,367.04元中的 3,000,000,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260,932,367.04元计入
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000,000.00 元,原
红星有限各股东将按其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的出资比例相应地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0 年 12 月 29 日,经德勤华永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0)第
0101号)验证,截至 2010年 12月 23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的注册资本已经按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足额缴纳。
2010年 12月 30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2011年 1月 6日,股份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101150010190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外资比例低于 25%)。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为原红星有限的 17 名法人股东。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全体发起人以红星有限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 3,260,932,367.04
元中的 3,000,000,0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260,932,367.04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
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000,000.00 元,原红星有限各股东
将按其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的出资比例相应地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红星控股 2,142,845,312 71.43%
2 Candlewood 277,136,972 9.24%
3 Springwood 161,759,059 5.39%
4 北京瑞邦 129,087,063 4.3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5 上海美龙 56,849,998 1.90%
6 绵阳产业基金 55,323,023 1.85%
7 天津锦凯 49,790,727 1.66%
8 上海寅平 29,505,621 0.98%
9 连云港至高 27,661,518 0.92%
10 北京亚祥 18,441,003 0.62%
11 上海红美 12,659,994 0.42%
12 上海筠怡 11,617,830 0.39%
13 百年德诚 9,220,502 0.31%
14 上海兴凯 7,589,999 0.25%
15 万好万家 5,532,309 0.18%
16 平安药房 3,688,206 0.12%
17 南通乾骏 1,290,864 0.04%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本公司是由红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均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资产为红星有限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主营业务为家居商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三、发行人股本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62,391.7038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不超过
393,891.7038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31,500 万股。按新股发行 31,500 万股且
无老股转让情形计算,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红星控股 2,480,315,772 68.44% 2,480,315,772 62.97%
上海晶海 56,849,998 1.57% 56,849,998 1.44%
上海弘美 12,659,994 0.35% 12,659,994 0.3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上海凯星 7,589,999 0.21% 7,589,999 0.19%
平安药房 3,688,206 0.10% 3,688,206 0.09%
H股股东 1,062,813,069 29.33% 1,062,813,069 26.98%
A股公众股东 0 0.00% 315,000,000 8.00%
合计 3,623,917,038 100.00% 3,938,917,038 100.00%
(二)股份流通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发行前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上海晶海、上海弘美、上海凯星、平安药房)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作出承诺,详细情况请参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三、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
份的自愿锁定承诺”相关披露内容。
(三)发起人基本情况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为原红星有限的 17 名法人股东。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红星控股 2,142,845,312 71.43%
2 Candlewood 277,136,972 9.24%
3 Springwood 161,759,059 5.39%
4 北京瑞邦 129,087,063 4.30%
5 上海美龙 56,849,998 1.90%
6 绵阳产业基金 55,323,023 1.85%
7 天津锦凯 49,790,727 1.66%
8 上海寅平 29,505,621 0.98%
9 连云港至高 27,661,518 0.92%
10 北京亚祥 18,441,003 0.62%
11 上海红美 12,659,994 0.42%
12 上海筠怡 11,617,830 0.39%
13 百年德诚 9,220,502 0.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4 上海兴凯 7,589,999 0.25%
15 万好万家 5,532,309 0.18%
16 平安药房 3,688,206 0.12%
17 南通乾骏 1,290,864 0.04%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四)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H股除外)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1 红星控股 2,480,315,772 68.44%
2 上海晶海 56,849,998 1.57%
3 上海弘美 12,659,994 0.35%
4 上海凯星 7,589,999 0.21%
5 平安药房 3,688,206 0.10%
合计 2,561,103,969 70.67%
注: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均为 H股股东。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Candlewood、Springwood同属于美国华平投资集团实际控制。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H股股东除外)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红星美凯龙”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从收入构成看,主要包括两大板块:
自营商场经营及管理、委管商场经营及管理;此外,公司还经营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及物流配送等业务。
(二)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红星美凯龙”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面服务。对商场商户而言,公司提供包括设计商场内展位、员工培训、营销和推广、日常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全方面的服务。对商场消费者而言,公司提供丰富的品牌和产品组合,提供优质的“一站式”购物体验。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还包括“30 天无条件退货”政策、免费和信息丰富的购物指南以及家居设计咨询。此外,公司为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从选址到商场规划设计、招商、开业策划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和后续运营、管理服务。
(三)主要采购
本公司主要采购从事自营商场自建项目开发的土地资源、总承包服务、商场物业租赁及主要设备采购等。
土地资源: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土地资源主要通过政府招拍挂的方式获得。
总承包服务:公司从事自营商场自建项目开发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墙体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园林绿化材料、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公司向总承包人整体发包,再由总承包人向产品供应商采购开发建设所需的原材料,总承包人在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之下采购建筑材料。
商场物业租赁:公司通常于初步完成商场选址后,与租赁商场的物业出租人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主要设备包括空调主机、电梯、变风量机组等电气设备。本公司一般向产品供应商直接采购主要设备。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公司于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有居然之家、月星集团、金盛集团及武汉欧亚达。2016年,公司及这四家家居装饰及家具企业零售销售总额为 1,705亿元,占总家居装饰及家具市场份额的 27.63%,其中,红星美凯龙的零售额为 706 亿
元,排名第一。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拥有的物业
1、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82 宗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国有土地,总面积约 2,620,375.97
平方米。
2、公司自有房产
(1)已取得房产证的物业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权属的已建成物业共计 110 处,建筑面积合计4,555,862.38平方米。
(2)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已建成物业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已建成物业共计 13处。
(3)其他已建成物业情况
1)北京北四环商场物业情况
红星家具集团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于 2006年 9月 5日签署《合作合同书》,约定双方利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拥有使用权的位于北京市北沙滩 1 号院 G 地块合作建设综合楼;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方案调整复函,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89,870.61 平方米(其中地上 7 层、地下 3 层);项目建成后,全部建筑面积由双方按
照 6.7:3.3的比例分成,即红星家具集团分得 67%的建筑面积共计 60,213.3087平方米
(以下简称“拟取得物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分得 33%的建筑面积共计29,657.3013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在建设的综合楼存在的前提下(不可抗力除外),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红星家具集团享有根据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分得的该项目竣工物业的永久性使用权;同时为便于该项目的整体规划利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在项目建成后分得的 33%的建筑面积将全部由红星家具集团返租。根据红星家具集团以及公司的确认,红星家具集团在《合作合同书》项下对于 67%建筑面积的权益和义务实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环球家具享有和承担。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红星家具集团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环球家具于 2016年 3月 2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各方同意于前述《合作合同书》签署生效日开始,由北京环球家具自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处承租并向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支付租金,对《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前北京环球家具实际履行的相关租赁行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及红星家具集团予以追认。
就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拥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于 2002年 4月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为 174,162.45平方米;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于 2006年 3月 2
日取得其主管部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利用北沙滩 1号院G地块土地建设科技展示厅及综合试验楼的复函》(国管房地[2006]51号),并于 2011年 12月 20日取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 X京房权证朝字第 107078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 89,636.55平方米。
北京环球家具并非上述《合作合同书》的签署方,因此北京环球家具根据《合作合同书》约定享有拟取得物业相关权益存在产生争议的可能;此外,拟取得物业对应的土地系划拨用地,且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与实际用于家居商场经营的用途不符,该等情况不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目前北京北四环商场土地系划拨用地,且土地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上述土地使用权存在被相应人民政府收回的可能。但考虑到发行人子公司北京环球家具非上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亦不拥有北四环商场物业的所有权,其仅系依据《合作合同书》的约定使用北四环商场物业 67%的建筑面积并租赁北四环商场物业剩余 33%的建筑面积,发行人、北京环球家具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北京环球家具被处以行政处罚并被要求承担主要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北京北四环商场实际经营使用的上述物业经营面积 56,255平方米,2017 年 1-6 月租赁及管理收入 1.02 亿元,分别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和
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42%和 2.01%,对公司实际经营的影响较小;同时,
经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确认,红星控股将督促拟取得该物业目前的产权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依法办理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并将土地用途转为商业经营用途的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如因该等程序未办理完毕并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的,该等损失均由红星控股承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其将督促该物业目前的产权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依法办理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并将土地用途转为商业经营用途(以下简称“土地变更手续”)的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并缴纳相应土地价款,且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有需要的情况下,其承诺将通过提供借款等方式协助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缴纳土地性质变更所需价款以尽快完成土地变更手续。
综上,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北京北四环商场的经营面积及 2017年 1-6月租赁及管理收入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及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小,对公司实际经营的影响较小;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就上述情况可能给发行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了补偿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督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依法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并将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有需要的情况下通过提供借款等方式协助其尽快完成土地变更手续;且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北京环球家具被处以行政处罚可能性较小。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造了约 4,000平方米的物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名都、郑州红星在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证照的情况下建造了面积共计约 4,000平方米的物业用于商场办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述违规建造物业面积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重很小;南京名都及郑州红星已停止使用该等物业,并承诺将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上述违建物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且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名都、郑州红星如因前述事宜遭受处罚或支付其他赔偿金,该等罚金和赔偿金均由红星控股承担。上述违规建造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4)在建物业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建物业共计 12 处,根据各商场的建设过程文件和证照,在建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为 1,890,739.41平方米。
(二)公司租赁的物业
1、商场经营相关的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场经营相关的租赁物业共 26处,租赁面积共计 1,464,316.30平方米。
2、商场经营租赁房屋出租前设立抵押权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日,上述租赁物业中,重庆南坪商场(一期 C 区)、上海金山商场、乌海林荫商场、云南曲靖商场使用的 4处物业,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且尚未解除;南京中央路商场(已于 2017年 8月迁出)、十堰浙江路商场使用的4处物业,因出租方未能提供相关文件,无法确定该 4处物业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是否已被设置抵押且目前是否解除;赤峰商场使用的部分物业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且该等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的物业中存在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包括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除外。就上述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的房屋或暂时无法确定抵押设置时间的房屋(相关方后来能够证明抵押设置早于租赁关系成立),如果后续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所有权变动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风险;就赤峰商场因出租前设立的抵押权实现发生所有权变动的部分物业,租赁合同对因实现抵押权而取得产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权的新产权人无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上述租赁物业(包括在出租前设立抵押权且尚未解除的租赁物业、无法判断出租前是否设立抵押权的租赁物业及因抵押权的实现而导致所有权变动的物业,南京中央路商场除外)经营面积、2017年 1-6月产生的租赁及管理收入分别为 292,345平方米和 1.19亿元,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2.20%和 2.36%,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就上述情况,发行人
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因上述租赁物业被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使现有资产(不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红星控股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该等资产损失。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租赁物业的合计经营面积及租赁及管理收入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及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小,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因上述租赁物业被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使现有资产(不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红星控股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该等资产损失。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3、商场经营租赁房屋存在的瑕疵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除北京环球家具承租的北京北四环商场外(北京北四环商场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五、(一)2、(3)1)北京北四环商场物
业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租赁物业存在的其他瑕疵情况如下:
(1)南京中央路商场实际承租使用的 3 处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用途均为工业,其中
1处房屋出租方未提供相应的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无法确认出租方是否具备合法权利出租该处房屋。此外,以承租方名义签署该 3处租赁房屋相关租赁文件的均为红星家具集团,南京装饰城实际承租该等房屋尚未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由于南京中央路商场当地规划调整,红星家具集团、南京中央路商场实际使用方南京装饰城已与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和补偿协议》,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红星家具集团于 1998年 10月、2001年 5月、2001年 7月及 2004年签订的全部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合同自 2017年 8月 31日起解除,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向南京装饰城支付补偿费并相应减免租金。红星家具集团、南京装饰城已于 2017 年 8 月 31日迁出并向出租方返还了对应的物业,各方已于 2017年 8月 31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市中央路 224号房屋的交接确认书》。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南京中央路商场经营面积、2017年 1-6月产生的租赁及管理收入分别为 56,064平方米和 0.08亿元,占公司经营商
场总经营面积、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42%和 0.16%,上述情形不会对
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北京北五环商场所使用的 2 处房屋由北京星凯京洲以及红星有限分别从北京
罗马谛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朝来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根据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因北京朝来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注销,其全部资产由北京市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运营,该房屋出租方亦相应变更为北京市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承租,出租方均未提供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且对应的土地均为集体土地,与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符。
(3)阳泉大连东路商场所使用的 1 处房屋,出租方尚未取得该处房产的权证,与
有关土地及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符。
截至 2017年 6月 30 日,北京北五环商场、阳泉大连东路商场经营面积、2017年1-6月产生的租赁及管理收入分别为 131,759平方米和 0.67亿元,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
营面积、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99%和 1.32%,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较小。同时,就上述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因为上述租赁物业的各种法律瑕疵(包括出租方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等)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处罚或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使现有资产(不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红星控股将承担该等罚金并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该等资产损失。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京北五环商场、阳泉大连东路商场的合计经营面积及2017年 1-6月租赁及管理收入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及 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小,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函,承诺如果因为上述租赁物业的各种法律瑕疵(包括出租方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等)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处罚或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使现有资产(不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红星控股将承担该等罚金并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该等资产损失。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4、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已就上述承租的 8处房屋办理了租赁备案登记,尚有 18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租赁合同不因未履行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而无效,因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部分房屋租赁合同虽未经备案登记,但并不影响该等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和软件注册权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于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权属证书的商标共有 714 项,公司于中国境外注册的商标共计 17 项,公司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共计 8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发行人共拥有 17项专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注册并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域名共计15项。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发行人共拥有 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车建林、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车建国等已分别作出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提供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或出租部分经营场所、公司向关联方收取预付卡手续费、向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等。
(1)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的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部分关联方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的服务,并依据协议收取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项目年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等。上述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
------ 1,199.06 0.14
项目年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
1,178.83 0.24 2,409.07 0.26 2,663.55 0.29 2,630.76 0.32
合计 1,178.83 0.24 2,409.07 0.26 2,663.55 0.29 3,829.82 0.46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1-6月,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服务的交易金额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0.46%、0.29%、0.26%及 0.24%,占比较小,
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①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服务的交易明细
(a)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兴化星凯------ 1,199.06 1.15
合计------ 1,199.06 1.15
注 1:此处指占“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比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b)项目年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
委托管理
期限
委托经营管理年费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宁波澳洋
委托经营管理宁波鄞州商场
2011.4.30-
2021.4.29
首年 800万元及招商佣金 300万元,第二年及以后每年 550万元,根据年度出租率、收缴率进行调整
164.68 0.24 250.06 0.18 272.25 0.21 214.28 0.19
扬州置业 1
委托经营管理扬州润扬家具商场
2011.1.1-
2018.12.31
每年 200万元 94.34 0.14 197.95 0.14 200.00 0.15 200.00 0.18
济宁鸿瑞 1
委托经营管理济宁高新区商场
2011.9.29-
2021.9.28
每年 400万元;自 2014年起,按照当年度实收商铺租赁合同总收入乘以提取比例 7.5%计
取,但不低于 300万元
141.51 0.21 383.07 0.28 400.00 0.31 369.00 0.33
徐州装饰城 1
委托经营管理徐州复兴一期商场
2012.1.1-
2019.12.31
每年 400万,2014年起,190万+比例,按 6%提取
71.70 0.11 144.34 0.11 152.00 0.12 190.00 0.17
宁波隆凯 4
委托经营管理宁波港隆商场
2013.12-
2023.12
首年 800万元及招商佣金 300万元,第二年及以后每年 300万元,根据年度出租率、收缴率进行调整
- - 86.60 0.06 93.35 0.07 300.00 0.27
芜湖明辉
委托经营管理芜湖明辉商场
2012.3.24-
2032.3.24
每年 300万 141.51 0.21 288.68 0.21 300.00 0.23 300.00 0.27
徐州全球家居 1
委托经营管理徐州复兴二期、三期商场
2012.1.1-
2019.12.31
二期每年 400万,2014年起,190万+比例,按 6%提取;三期每年 200万,2014年起,120万+比例,按 6%提取
116.98 0.17 240.57 0.18 248.00 0.19 373.28 0.3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交易内容
委托管理
期限
委托经营管理年费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4
陕西鸿瑞 1
委托经营管理西安北二环商场

每年 500万元,减免至每年 300万元
141.51 0.21 288.68 0.21 300.00 0.23 375.00 0.33
绿地金牛
委托经营管理成都金牛商场
2014.8.23-
2017.8.22
每年 400万元 188.68 0.28 390.57 0.29 400.00 0.31 139.00 0.12
兴化星凯 1
委托经营管理泰州兴化商场
2014.7.26-
2024.7.25
家居馆:第一年委托经营管理费 200万,第二年起,委托经营费根据租赁合同总收入乘以提取比例,不低于 150万;
建材馆:第一年委托经营管理费 150万,第二年起,委托经营费根据租赁合同总收入乘以提取比例,不低于 150万
117.92 0.17 138.56 0.10 297.95 0.23 151.17 0.13
蚌埠红星 2
委托经营管理蚌埠解放商场
2007.12.22-
2017.12.21
年平均每月达到20元/平方米,出租率达到 95%,收缴率达到95%,可按年收取 230万元收益

---- 19.04 0.02
合计 1,178.83 1.75 2,409.07 1.76 2,663.55 2.04 2,630.76 2.33
注 1:徐州装饰城、徐州全球家居、扬州置业、济宁鸿瑞、陕西鸿瑞和兴化星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的亲属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注 2:车建兴先生自 2007年 8月 21日起开始担任蚌埠红星的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自 2014年 4月 23日起不再担任上述职务。此处为车建兴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注 3:此处指占“项目年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比例。
注 4:宁波隆凯于 2016年 11月终止与公司的委托经营管理合作,并以非红星美凯龙品牌自行经营商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②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上述交易中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费与项目咨询服务费在项目立项过程中有统一的定价指导,需综合考虑城市级别、当地的房地产开发量和人口消费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项目咨询费参照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水平确定,通过谈判,按照协议约定收取。上述收费是综合考虑商场营业面积、开业时间、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且处于公司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的合理区间内。
③关联交易的增减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提供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并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是为避免实际控制人的兄弟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本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而产生的。
(2)租赁类关联交易
①公司承租关联方物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出租方承租方
租赁资产
租赁
起始日
租赁
终止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1(%)
常州装饰城
常州美凯龙商场 2011.4.1 2021.3.31 813.60 1.17 1,595.07 1.17 1,550.00 1.27 1,483.50 1.17
车国兴北京世博家具
员工宿舍
2014.1.1 2017.12.31 16.80 0.02 33.60 0.02 33.60 0.03 33.60 0.03
金科股份 2 重庆世博家居商场 2006.7.1 2026.12.31 ---- 992.15 0.81 3,968.59 3.14
洪美置业 3 上海楷恒家居商场 2016.5.1 2019.4.30 27.22 0.04 466.67 0.34 ----
上海金山全球家居 3
上海楷恒家居商场 2016.5.1 2019.4.30 356.11 0.51 ------
合计 1,213.73 1.74 2,095.33 1.53 2,575.75 2.10 5,485.69 4.33
注 1:此处指占公司租赁及管理成本的比例。
注 2:金科股份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世博家居商场物业出租方,本公司副总经理潘平于 2014年 5月至 2015年 3月担任其董事职务。
注 3:洪美置业于 2016年分立并新设上海金山全球家居,分立完成后上海金山商场部分产权由上海金山全球家居所有。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常州美凯龙与常州装饰城签署《租赁合同》,向常州装饰城租赁其持有的坐落于常州市飞龙东路 70号的房屋作为家居商场,物业建筑面积为 40,678.21平方米(房屋产权
证号:常房权证字第 0023136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常国用(2002)字第 000124号),
租赁期为 2011年 4月 1日至 2021年 3月 31日,租赁费用为:第 1年至第 3年的房屋租金及服务费(包括设备及停车场地使用费、检修服务费)均为 1,380 万元/年,第 4年该等租金及服务费在第 3年的基础上增加 10%,第 5年后每年均在前 1年基础上增加3%,按月支付。常州装饰城将物业整体出租给常州美凯龙后,仅作为业主方拥有该物业的产权,不再经营、管理该家居商场。
报告期内,北京世博家具与车国兴先后签署 4份《租赁合同》,向车国兴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中街 2号院的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租赁期分别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及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租金均为 33.6万元/年。
上海楷恒家居、股份公司与洪美置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上海楷恒家居向洪美置业租赁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 10 街坊 70/30 的房屋作为家居商场,物业建筑面积为 74,917.88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金字(2013)第 010389号),
租赁期为 2016年 5月 1日起三年,租赁费用为:初始租金标准为 10元/平方米/月,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标准可以适当上调,但租金及任何其他费用总额不超过年度上限(2016年度:700万元,2017年度:900万元,2018年度:1,200万元)。2017年 1月,洪美置业、上海楷恒家居、上海金山全球家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鉴
于前述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74,753.54平方米)中建筑面积为 68,678.07平方米物业的产
权人变更为上海金山全球家居(不动产权证书编号:2017)金字不动产权第 000289号),故该等物业对应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上海金山全球家居。2017 年 8 月 1 日,上海金山商场全部物业对应房产证已办理至上海金山全球家居名下。2017年 8月 28日,发行人与上海红星置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收购上海金山全球家居 100%股权,上海金山商场成为发行人自有商场。
②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单位:万元
出租方承租方
租赁资产
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南京装饰城
钱玉梅
商场铺位
2011.1.1 2017.8.31 5.22 53.98 57.87 53.00
南京名都钱玉梅
商场铺位
2011.1.1 2018.3.15 28.45 68.48 54.01 50.88
常州家世界
曹仲民
商场铺位
2012.4.1 2018.3.31 40.10 162.23 226.99 265.76
常州美凯龙 5
曹仲民
商场铺位
2013.11.1 2018.3.31 0.70 1.66 0.78 0.78
无锡锡山曹仲民
商场铺位
2015.8.1 2015.12.31 -- 32.27 -
无锡滨湖曹仲民
商场铺位
2015.12.31 2016.2.6 - 4.97 --
常州美凯龙
张建芳
商场铺位
2015.8.1 2018.5.31 9.19 18.07 7.52 -
常州家世界
常州市家具总厂
商场铺位
2012.6.1 2014.5.31 --- 6.51
上海楷恒家居
常州市家具总厂
商场铺位
2016.5.1 2016.6.15 - 3.23 --
合计 83.64 312.62 379.43 376.93
注 1:钱玉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的兄弟车建林的配偶。
注 2:曹仲民系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蒋小忠配偶的兄弟。
注 3:张建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的兄弟车建国的配偶。
注 4:该类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故不作同类交易占比。
注 5:曹仲民与常州美凯龙原租赁合同于 2017年 3月 31日到期,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2017年 6月 1日至 2018年 3月 31日。
根据钱玉梅与南京中央路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102-105 元/平方米/月;根据钱玉梅与南京卡子门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233-260 元/平方米/月;根据曹仲民与常州飞龙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82-188元/平方米/月;根据曹仲民与无锡锡山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176元/平方米/月;根据曹仲民与常州装饰城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35元/平方米/月;根据曹仲民与无锡滨湖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82/平方米/月;根据张建芳与常州装饰城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39-40元/平方米/月;根据常州市家具总厂与常州飞龙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47元/平方米/月;根据常州市家具总厂与上海金山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75元/平方米/月。综合上述商户经营产品品类及品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定位、租赁展位面积及所处楼层区位等多项因素,上述商户租赁铺位的交易价格符合各商场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租赁铺位的租金单价水平。上述商场铺位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为按月/季度在每个租赁月/季度开始前支付当月/季度租金。
3、公司向关联方收取预付卡手续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收入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陕西鸿瑞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9.99 0.93 9.68
成都东泰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2.82 21.23 20.53 24.64
芜湖明辉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16.63 42.86 23.57 10.03
扬州凯龙管理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8.06 62.09 87.28 64.01
徐州装饰城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0.19 7.39 6.08 4.79
合计 27.70 143.56 138.38 113.14
注: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故不作同类交易占比。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7.30 5,574.00 4,409.70 6,156.10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股权转让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转让时点出让方受让方转让标的交易金额转让比例
1 2014.6 泰叶实业本公司苏南建筑股权 5,317.00 100
2 2014.9 星凯经管本公司沈阳博览家居股权 5,000.00 100
3 2015.6 星凯经管本公司沈阳世博家居股权 3,506.81 75
4 2015.11 红星地产本公司星龙家居股权 3,9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转让时点出让方受让方转让标的交易金额转让比例
5 2015.12 红星企发本公司红星实业股权 20,684.12 100
6 2016.5 家金所投资红星控股家金所股权 9,606.92 100
(2)家居商场资产回购及收购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关联方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的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四、(三)2、回购被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部分相关披露。
此外,公司于 2015年 12月向红星企发收购了凯润置业家居商场业务分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转让时点出让方受让方转让标的交易金额转让比例
1 2015.12 红星企发本公司
凯润置业家居业务分部权益
25,800.00 60
(3)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2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2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2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重 2
兴化星凯 1 ---- 283.02 0.59 --
洪美置业 1 45.36 10.06 -- 385.13 0.81 --
合计 45.36 10.06 -- 668.15 1.40 --
注 1:上述交易系公司子公司上海鼎胜向公司关联方兴化星凯、洪美置业提供的设计咨询服务。
注 2:此处指占公司工程项目商业管理咨询费收入的比例。
(4)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期末余额说明
2017年 1-6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期末余额说明
借入
绿地金牛 2 2,392.39 无无 182.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2,392.39 182.00
借出
上海名艺 3 480.00 无无 10,24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陕西鸿瑞 9 750.00 2017/6/25 2017/8/24 1,484.69 无利率
合计 1,230.00 11,724.69
2016年度
借入
深圳红星 1 1.85 无无 1,154.47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绿地金牛 2 5,436.08 无无 155.99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437.92 1,310.46
借出
上海名艺 3 920.00 无无 9,76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西安佳鑫-无无 5.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武汉正达 4 7,500.00 无无 11,709.24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厦门宝象 6 4,650.00 无无 4,65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杭州环球家居 7 12,379.57 无无 12,379.57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25,449.57 38,503.80
2015年度
借入
深圳红星 1 3,700.00 无无 2,424.6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绿地金牛 2 2,116.42 无无 1,198.97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816.42 3,623.58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借出
上海名艺 3 1,440.00 无无 8,84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西安佳鑫- 无无 5.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武汉正达 4 4,209.24 无无 4,209.24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649.24 13,054.24
2014年度
借入
深圳红星 1 794.60 无无 4,034.6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期末余额说明
绿地金牛 2 3,174.80 无无 108.89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上海置业 1,620.00 无无-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589.40 4,143.49
借出
上海名艺 3 2,380.00 无无 8,04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苏州中翔 5 3,954.00 无无 9,675.16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西安佳鑫 5.00 无无 5.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6,339.00 17,720.16
注 1:该等款项 2014年末、2015年末及 2016年末余额均系公司收到的联营公司深圳红星预先支付的分红款,将根据后续实际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注 2:绿地金牛系公司委托经营管理的成都金牛商场对应项目公司,该款项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 6月末余额系公司于商场日常经营中暂时代为收取的商户租金等款项。
注 3:该款项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 6月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合营公司上海名艺提供的股东借款。
注 4:该款项 2015年末及 2016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公司武汉正达提供的股东借款。
注 5:该款项 2014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公司苏州中翔提供的股东借款。公司原持有苏州中翔 33%的股份,于 2015年 8月收购苏州中翔 21.67%股权,持股比例由 33.33%增至 55%
实现控股,因此 2015年末相关款项已予合并抵消。
注 6:该款项 2016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合营公司厦门宝象提供的股东借款。
注 7:该款项 2016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公司杭州环球家居提供的股东借款。
注 8:该款项系发行人因委管合作方陕西鸿瑞资金周转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资金拆借,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拆借款项已偿还完毕。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上海名艺、武汉正达、苏州中翔、厦门宝象、杭州环球家居等关联方存在较大金额的资金借出,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名艺系公司合营项目芜湖明辉商场的管理公司,武汉正达系公司联营项目武汉汉西商场(筹备中的委管商场)的项目公司(已于 2017年转为发行人参股公司),苏州中翔系公司联营项目苏州园区商场的项目公司(已于 2015年收购成为子公司),厦门宝象系公司合营项目厦门宝象商场的项目公司,杭州环球家居系公司的联营项目公司(用于收购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股权)。本公司对上述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的资金借出,系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各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投入的股东借款,用于合作项目前期开发建设投资以及开业初期营运资金支持,该等借款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将通过商场开业后产生的稳定现金流或取得的经营性物业贷款予以偿还。上述资金借出由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各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资金拆借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除发行人 2017年向陕西鸿瑞拆出的 750万元资金拆借款外,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前述 750万元资金拆借款金额相对较小、借款期限较短,且陕西鸿瑞已于 2017年 7月 3日、2017年 8月 10日分别偿还 250万元、500万元,相关借款已清偿完毕,该笔资金拆借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影响。
(5)接受担保
报告期内,红星控股、红星家具集团以及车建兴、陈淑红夫妇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17年 6月 30日
红星家具集团 1 常州家世界 5,250.00 2007年 9月 10日 2017年 10月 27日
红星家具集团 2 无锡红星 17,800.00 2008年 10月 30日 2019年 12月 20日
车建兴、红星控股、红星家具集团 3
北京世博家居 61,296.54 2012年 10月 9日 2022年 10月 9日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28,000.00 2014年 3月 4日 2019年 2月 19日
车建兴 11 重庆博览家居 38,000.00 2016年 6月 8日 2026年 6月 8日
车建兴 12 天津国际博览 4,000.00 2013年 12月 24日 2023年 11月 29日
合计 154,346.54
2016年 12月 31日
红星家具集团 1 常州家世界 7,500.00 2007年 9月 10日 2017年 10月 27日
红星家具集团 2 无锡红星 20,000.00 2008年 10月 30日 2019年 12月 20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以及红星控股 3
北京世博家具 64,217.57 2012年 10月 9日 2022年 10月 9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以及红星控股 4
沈阳红星 20,862.77 2009年 9月 22日 2019年 9月 22日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30,500.00 2014年 3月 4日 2019年 2月 19日
车建兴 11 重庆博览家居 39,000.00 2016年 6月 17日 2026年 6月 16日
车建兴 12 天津国际博览 8,000.00 2013年 11月 29日 2023年 11月 28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合计 190,080.34
2015年 12月 31日
红星控股本公司 3,000.00 2015年 4月 8日 2018年 4月 7日
红星控股本公司 8,000.00 2015年 4月 2日 2016年 3月 30日
红星家具集团 1 常州家世界 12,000.00 2007年 9月 10日 2017年 10月 27日
红星家具集团 2 无锡红星 26,500.00 2008年 10月 30日 2019年 12月 20日
红星家具集团 13 北京国际家具 17,500.00 2009年 6月 26日 2019年 6月 21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以及红星控股 3
北京世博家具 69,825.38 2012年 10月 9日 2022年 10月 9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以及红星控股 4
沈阳红星 25,816.44 2009年 9月 22日 2019年 9月 22日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35,000.00 2014年 3月 4日 2019年 2月 19日
车建兴 12 天津国际博览 43,973.30 2013年 11月 29日 2023年 11月 28日
合计 241,615.12
2014年 12月 31日
车建兴、陈淑红 6 天津建材 38,000.00 2013年 12月 13日 2023年 12月 11日
红星家具集团 7 常州美凯龙 1,000.00 2006年 10月 13日 2015年 12月 30日
红星家具集团 1 常州家世界 17,000.00 2007年 9月 10日 2017年 10月 27日
红星家具集团 2 无锡红星 33,000.00 2008年 10月 30日 2019年 12月 20日
红星家具集团 13 北京国际家具 22,500.00 2009年 6月 26日 2019年 6月 21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以及红星控股 3
北京世博家具 74,900.62 2012年 10月 9日 2022年 10月 9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以及红星控股 4
沈阳红星 30,381.25 2009年 9月 22日 2019年 9月 22日
车建兴 8 上海家居博览 73,442.84 2012年 12月 14日 2018年 12月 6日
车建兴 9 重庆博览家居 38,000.00 2013年 1月 21日 2023年 12月 21日
车建芳 10 重庆中坤 9,924.00 2013年 5月 31日 2017年 6月 15日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38,500.00 2014年 3月 4日 2019年 2月 19日
车建兴 12 天津国际博览 112,347.00 2013年 11月 29日 2023年 11月 28日
红星控股本公司 8,970.00 2014年 12月 9日 2015年 12月 9日
合计 497,965.71
注 1:该借款由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常州家世界持有的常州飞龙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2:该借款由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无锡红星持有的无锡锡山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 3:该借款由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和红星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世博家具持有的北京东四环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以红星世博家具的银行定期存单以及其所持有物业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入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注 4:该借款由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红星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沈阳红星持有的沈阳铁西商场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在贷款期限内的全部出售款、租金收益及其他收益提供抵押担保,以及以沈阳红星的银行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该借款已于 2017年提前偿还。
注 5: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虹欣欧凯持有的上海吴中路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6:该借款由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常州美凯龙持有的常州飞龙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7:该借款由车建兴、陈淑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天津建材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以天津建材所持有物业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入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注 8: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另以上海家居博览持有的上海浦东金桥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作为抵押担保。
注 9: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重庆博览家居持有的重庆二郎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10:该借款由车建芳、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重庆中坤持有的重庆涪陵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注 11: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重庆博览家居持有的重庆二郎商场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12: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天津国际博览持有的天津河东商场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13:该借款以红星家具集团持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北京国际家具与北京环球家具在贷款期内全部营业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6)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17年 6月 30日
北京国际家具海尔消费金融 2 5,000.00 2015年 8月 4日 2018年 8月 4日
本公司海尔消费金融 3 27,500.00 2016年 11月 8日 2019年 11月 8日
合计 32,500.00
2016年 12月 31日
本公司成都东泰 1 9,800.00 2012年 2月 24日 2017年 2月 24日
北京国际家具海尔消费金融 2 12,500.00 2015年 8月 4日 2018年 8月 4日
本公司海尔消费金融 3 12,500.00 2016年 11月 8日 2019年 11月 8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合计 34,800.00
2015年 12月 31日
本公司成都东泰 1 17,800.00 2012年 2月 24日 2017年 2月 24日
北京国际家具海尔消费金融 2 25,000.00 2015年 8月 4日 2016年 8月 4日
合计 42,800.00
2014年 12月 31日
本公司成都东泰 1 25,800.00 2012年 2月 24日 2017年 2月 24日
大连投资家居商场业务分部
大连投资 4 53,000.00 2013年 10月 30日 2023年 10月 30日
星龙房地产家居商场业务分部
红星控股 5 51,900.00 2012年 3月 30日 2015年 3月 30日
合计 130,700.00
注 1:成都东泰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2012年 2月,成都东泰以其拥有物业租赁收益权设立总金额为 40,000.00 万元的物业收益权信托,由四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
与处分;该担保系本公司为该笔信托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成都东泰以其持有的经营性物业收益权质押担保、无形资产抵押担保。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2:海尔消费金融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国际家具的联营公司,2015年 8月,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金额为 150,00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5年 8月 4日至 2016年 8月 4日);该项担保系北京国际家具根据其对海尔消费金融的持股比例,为上述授信协议所形成债务的 25%(即 37,500.00万元)提供担保,包括为上述债务的 10%(即
1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以及以其持有海尔消费金融 25%的股权为上述债务的
15%(即 22,500.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项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截至 2017年 6月末,该项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 20,000.00万元。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注 3:2016 年 11 月,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签订总金额为 250,000.00 万元的
借款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6年 11月 8日至 2017年 11月 8日);该项担保系本公司根据对海尔消费金融的间接持股比例,为上述授信协议所形成债务的 25%(即 62,500.00万元借款)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项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截至 2017年 6月末,该项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 110,000.00万元。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注 4:大连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于 2011年 11月将所持大连投资股权转让给星凯经管。2012 年 10 月,星凯程鹏与星凯经管签订回购协议,向星凯经管回购大连投资所持有的家居商场业务分部。根据相关协议,在回购完成前,因家居商场资产而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收益及风险均应由本公司实际享有和承担,因此截至 2014 年末,尚未完成股权受让的大连投资所持有的家居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在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而相关资产法律实体存在于大连投资;因此,大连投资以相关资产用于对其借款的抵押担保构成本公司为大连投资提供担保。截至 2014年末,大连投资用于抵押担保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 131,700.00万元。
截至 2015 年末,因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上述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5:红星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于 2011年 11月将所持有星龙房地产股权转让给红星地产。2013 年 12 月,星凯程鹏与红星地产签订回购协议,向红星地产回购星龙房地产所持有的家居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商场业务分部;2015年 11月,星凯程鹏收购了上述资产分立后主体星龙家居 100%股权,即完成全部回购程序。根据相关协议,在回购完成前,因家居商场资产而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收益及风险均应由本公司实际享有和承担,因此截至 2014 年末,尚未完成股权受让的星龙房地产所持有的家居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在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存在于星龙房地产;因此,红星控股以星龙房地产相关资产用于对其借款的抵押担保构成本公司为红星控股提供担保。截至和 2014 年末,红星控股用于抵押担保的星龙房地产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 111,3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因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上述
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均系公司向相关关联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家居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所致,由于公司将相关家居商场资产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在回购程序完成前仍存在于关联方,因此关联方以相关资产对其借款的抵押担保构成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所涉及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因此相关担保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上述已披露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其他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星凯经管 1 星凯程鹏 14,239.13 2013年 10月 31日 2023年 10月 30日
红星控股 2 星凯程鹏 23,146.41 2012年 12月 30日 2015年 3月 31日
红星企发 3 星凯程鹏 27,695.41 2014年 3月 31日 2016年 3月 30日
合计 65,080.95
注 1:如上表注 4 所述,大连投资和沈阳晶森分别以其家居商场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各自用于对其借款的抵押担保。于 2012年 10月,星凯程鹏与星凯经管签订反担保合同,由星凯经管以支付保证金形式向星凯程鹏就上述资产对借款的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金按照家居商场资产对应的抵押借款及持股比例计算。根据协议约定,随着以相关资产抵押担保取得的借款的新增及归还,星凯程鹏应根据上述反担保保证金的计算标准向星凯经管补充收取,或返还上述反担保保证金。截至 2014年末,由星凯经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14,239.13万元,均为一年以上到期;截至 2015
年末,由星凯经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0万元,系大连投资、沈阳晶森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 2:如上表注 5 所述,红星控股以星龙房地产相关家居商场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对其借款进行抵押担保。于 2013年 12月,星凯程鹏与红星控股签订反担保合同,由红星控股以支付保证金形式向星凯程鹏就上述资产对借款的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金按照家居商场资产对应的抵押借款及持股比例计算。根据协议约定,随着以相关资产抵押担保取得的借款的新增及归还,星凯程鹏应根据上述反担保保证金的计算标准向红星控股补充收取,或返还上述反担保保证金。截至 2014年末,由红星控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余额为 23,146.41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截至 2015年末,
由红星控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0万元,系红星控股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
注 3:2014 年 3 月,星凯经管以星龙房地产 100%股权质押为星龙房地产取得借款。于 2013 年 12月,红星企发与星凯程鹏就上述将取得的质押借款签订反担保合同,由红星企发以支付保证金形式向星凯程鹏就上述股权质押资产对借款的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金按照家居商场资产对应的质押借款及持股比例计算。截至 2014 年末,由红星企发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余额为 27,695.41
万元,均为一年以上到期;截至 2015 年末,由红星企发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0 万元,系星龙房地产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担保情况均系与家居商场资产回购所导致担保相关的反担保保证金。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所涉及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因此相关反担保保证金也已偿还完毕。
(8)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建筑服务、家电、建材等商品销售和知识产权服务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提供服务/产品方接受服务/产品方交易金额产品/服务内容
2017年 1-6月
和合聚众厦门宝象 9.06 标价牌
安家网络曹仲民 0.31 技术服务费
安家网络钱玉梅 0.28 技术服务费
红星黄浦小贷艺致家具 0.43 贷款利息收入
红星黄浦小贷朱青岭 23.98 贷款利息收入
股份公司厦门宝象 2.33 共享服务费
星易通海尔消费金融 16.38 信息服务佣金
合计 52.77
2016年度
和合聚众常州家具总厂 3.43 单一品牌或产品平面、flash广告
星和家居常州家具总厂 0.94 服务费
红美电商成都东泰 3.21 商品销售-家电,建材
知识产权上海鼎幸 0.35 知识产权服务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提供服务/产品方接受服务/产品方交易金额产品/服务内容
知识产权红星地产 20.80 知识产权服务
红美电商洪美置业 1.43 商品销售-家电,建材
家金所深圳红星 0.47 库存材料销售
合计 30.63
2015年度
红美电商成都东泰 35.25 商品销售-家电,建材
家品会大连投资 6.84 线下商场团购活动购买赠品
红美电商芜湖明辉 1.18 商品销售-日用家居
合计 43.27
2014年度
苏南建筑常州置业 88.58 建筑服务
家品会大连投资 41.79 线下商场团购活动购买赠品
合计 130.37
(8)其他
其他关联交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三、(二)、4、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徐州装饰城-- 3.02 0.15 2.00 ---
徐州全球家居------ 9.07 -
宁波隆凯------ 20.55 -
兴化星凯---- 19.12 0.96 214.55 10.73
大连投资------ 800.25 -
红星地产-- 0.36 -
宁波澳洋 15.59 0.78
洪美置业 45.36 2.27
合计 60.95 3.05 3.02 0.15 21.12 0.96 1,044.42 10.73
其他应收款上海名艺 10,240.00 512.00 9,760.00 488.00 8,840.00 442.00 8,040.00 402.00
宁波澳洋------ 179.99 9.00
宁波隆凯 1 2,400.00 120.00 2,400.00 120.00 2,424.73 121.24 0.72 0.04
西安佳鑫 5.00 2.5 5.00 0.25 5.00 0.25 5.00 0.25
武汉正达 1.03 0.52 1.03 0.05 1.03 0.05 - -
陕西鸿瑞 1,484.69 74.23 839.57 41.98 1,213.44 60.67 --
合计 14,130.72 709.25 13,005.60 650.28 12,484.21 624.21 8,225.70 411.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星凯经管------ 5,514.96 -
合计----- - 5,514.96 -
其他流动资产朱青岭 1,000.00 -------
艺致家具 80.00 -------
合计 1,080.00 -------
长期应收款苏州中翔------ 9,675.16 -
武汉正达 11,709.24 - 11,709.24 - 4,209.24 ---
厦门宝象 2,250.00 - 4,650.00
杭州环球家居 12,379.57 - 12,379.57
合计 26,338.80 - 28,738.80 - 4,209.24 - 9,675.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成都置业 2 24,770.50 - 24,770.50 - 24,770.50 ---
合计 24,770.50 - 24,770.50 - 24,770.50 - --
注 1: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及 2017年 6月 30日,对宁波隆凯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因公司于 2015年 12月收购红星实业而带入的其对持有 20%股权的参股公司宁波隆凯的股东借款 2,400.00万元。
注 2: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及 2017年 6月 30日,对成都置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向其预付的绿地金牛所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 50%股权的首期回购价款。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其他应付款苏州中翔--- 37.12
宁波隆凯 408.45 414.67 - 307.97
宁波澳洋 72.07 97.05 36.60 7.91
星凯经管-- 500.00 300.00
深圳红星 1,154.47 1,154.47 2,424.60 4,034.60
红星企发 3,098.90 3,098.90 36,281.18 -
红星控股--- 23,146.41
绿地金牛 182.00 155.99 1,198.97 108.89
沈阳置业-- - 4.96
株洲红星 173.88
曹仲民 4.45 3.20 4.00 1.00
成都东泰 42.57 44.44 6.77 0.05
陕西鸿瑞 - 0.00 - 25.20
芜湖明辉 0.50 30.16 4.67 0.10
徐州家具装饰城 - 0.00 - 0.01
扬州凯龙 51.45 18.22 - 1.16
上海嘉展 103.10 - - -
钱玉梅 4.00 - - -
合计 5,121.97 5,190.97 40,456.80 27,975.38
长期应付款星凯经管- - - 14,239.13
红星企发- - - 27,695.4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合计--- 41,934.54
预收款项陕西鸿瑞- - - 125.00
济宁鸿瑞 42.24 92.24 99.78 299.78
宁波隆凯- - 77.05 -
宁波澳洋- 103.90 80.32 77.53
兴化星凯 3.20 99.20 - 163.38
阜新鑫维- - - 1,000.00
徐州全球家居 35.54 38.56 38.72 45.79
芜湖明辉 218.42 68.42 68.42 68.42
绿地金牛 261.00 261.00 261.00 261.00
钱玉梅 11.36 4.61 2.16 17.49
红星家具总厂- 1.37 --
曹仲民- 0.60 0.07 0.45
张建芳 1.66 3.01 1.51 -
扬州置业 100.00 ---
合计 673.43 672.92 629.04 2,058.8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主要关联交易已经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以及独立董事审核、确认。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份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主要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履行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且交易价格公允,该等资金往来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不存在实质性损害;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系在发行人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为正常商业行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履行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车建兴
董事长、总经理
男 1966.6
2016.12.30-
2019.12.29
1990 年 12 月创办常州市红星家具城,且于 1990年至 1994年担任总经理;1994 年 6 月创办红星家具,且于1994年至2007年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于 2007年创办本公司的前身红星有限,且于 2007年至今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
红星家具集团执行董事、常州装饰城董事长、红星控股执行董事、常州凯利执行董事、香港凯利董事、香港美凯龙董事、上海资管董事长、红星企发董事长、福建置业副董事长、红星地产董事长、成都置业董事、华运商贸董事、大连投资董事、廊坊房地产董事、沈阳置业董事、上海华臻拓董事、成都东泰董事长、上海名艺董事长、芜湖明辉董事长、深圳红星副董事长、上海红星置业副董事长、上海嵘天董事、重庆影业发展董事、红星影院管理董事、红星影业发展董事、寰宇置业董事长、上海红星商管董事、上海萃星董事、宁波星航董事、上海紫钰置业董事长、西安佳鑫董事、家金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351,348.70 228,189.05 无
张琪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女 1959.5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的黄浦支行及静安支行副行长、行长及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零售事业处及证券结算处处长、行长助理、副行长及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及党委书记。2012- 7,583,348.70 180.48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年 6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
车建芳
董事、副总经理
女 1968.9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常州市红星家俱总厂的总经理;红星家俱集团的总经理。于 2007年6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
红星控股监事、常州家具总厂执行董事、红星家具集团监事、中国陈设董事、上海华臻拓董事、上海鼎幸监事、福州红星董事、大连红星董事、云南红星董事长、上海旦艺执行董事
3,706,348.70 19,842.53 无
蒋小忠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69.1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红星家俱集团担任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及副总裁等多个职位。于2007年 6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2年 12月以来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
- 5,501,348.70 451.19 无
徐国峰董事男 1966.3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常州市红星家俱总厂厂长;红星家俱集团副总裁。于 2007年 6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0年 12月以来担任本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并自 2014年 11月辞任副总经理后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红星企发董事、红星地产董事、天津地博园董事、天津雍鑫董事、上海商用物业董事长、上海置业董事长、上海红星置业董事长、洪美置业董事、宁波凯龙董事、上海嵘天董事长、上海兮哲合伙人、上海哲吾合伙人、重庆影业发展董事、红星影院管理董事、红星影业发展董事、上海红星商管董事、上海金山全球家居董事、常州家具总厂监事、常梓企管普通合伙人、常龙企管普通合伙人、欣兮投资普通合伙人、
双明凯龙董事、双明凯美董事
--无
陈淑红董事女 1972.10
2016.12.30-
2019.12.29
于 1992年 7月至 1993年 12月在常州市红星家俱总厂工作,主要负责金红星家具集团总经理、红星控股董事、常州凯利总经理、连云港
1,701,348.70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融相关的工作;1994年 1月至 1999年 6月,在常州家俱建材批发中心担任经理,主要负责业务经营;1999年 6月至 2007年 6月,担任红星家俱集团的财务总监。于 2007年 6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非执行董事。
至高董事长兼总经理
Joseph
Raymond
Gagnon
董事男 1977.11
2016.12.30-
2019.12.29
自 2000年 7月至 2005年 8月曾任职GE Capital Real Estate的业务发展经理;于 2005 年 9 月加入 Warburg
Pincus Asia LLC(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的附属公司),目前担任董事总经理兼亚洲房地产投资业务的主管。于2009年 12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上海益商董事、东莞汇商董事、廊坊唯度董事、江苏益天董事、上海东合董事、上海奉元董事、上海摩亚董事、江苏富莱德董事、东莞鸿商董事、天津凡滨董事、上海易航董事、益商仓储(平湖)董事、济南益新董事、成都富园董事、东莞益招董事、上海易耀董事、湖北易卓董事、成都易龙董事、沈阳易北董事、江苏易湖董事、昆山群策董事、杭州明浦执行董事、西安创盛监事、上海通祥执行董事、魔方(上海)公寓董事、上海魔域董事、魔方(中国)投资董事、城市魔方(北京)公寓董事、魔方(广州)公寓董事、魔方(南京)企业董事、南京亿腾董事、常州麦里奇董事、上海华靳董事、上海软通恺睿董事、上海津创董事、上海谨平董事、上海魅嘉董事、上海科九董事、上海临港华平董事、无锡奥迈特董事、南京华赟董事、--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南京华昕董事、昆山华普瑞董事、上海盛煦董事、北京岳梧董事、东莞易维董事、昆山福产董事、增益供应链董事、天津盛煦董事、天津鼎瑞董事、上海萃昌董事、南京华煦董事、南京华勋董事、南京华佑董事、南京华祺董事、南京华峥董事、南京亚信董事、重庆迪梦捷董事、魔方(深圳)董事、城市魔方(北京)董事、魔方亿居(杭州)董事、魔方(成都)董事、魔方公寓管理(武汉)董事、魔方爱居(苏州)董事、上海锦睿董事、上海雨润董事、易能(无锡)董事、杭州益腾董事、上海易静董事、太仓明崭董事、沈阳易北董事、重庆永翔董事、无锡易中董事、全日美实业(上海)董事、宁波易海董事、东莞易维董事、昆山东邦瑞丰董事、佛山易升董事、深圳柏图董事、深圳智和董事、上海榛歆董事、上海派振董事、上海久甄董事、上海久骋董事、北京融新创达董事、上海魔方董事、上海劲宣董事、上海久勋董事、上海久浦董事、上海久逡董事、上海久宸董事、上海久冾董事、深圳久舟董事、上海栋玖董事、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世纪互联董事、武汉明聚董事、上海隽甄董事长、
张其奇董事男 1981.1
2016.12.30-
2019.12.29
2003年 8月至 2007年 7月,曾于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先后担任审计师及高级审计师;于 2009年 7月,加入北京华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的附属公司),目前担任执行董事。于2010年 12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北京华平执行董事、城市魔方(北京)公寓董事、魔方(上海)公寓董事、上海魔域董事、魔方(中国)投资董事、总经理、上海劲宣董事、总经理、魔方(南京)企业董事、总经理、上海盛煦董事、总经理、南京亿腾董事、天津盛煦董事、总经理、天津鼎瑞董事、总经理、上海萃昌董事、总经理、魔方(广州)公寓董事、上海魔方董事、魔方(深圳)董事、城市魔方(北京)董事、魔方亿居(杭州)董事、魔方(成都)董事、魔方公寓管理(武汉)董事、魔方爱居(苏州)董事、青岛魔方董事、翌成创意董事、上海锦睿董事、总经理、魔方公寓管理(西安)董事、魔应企业管理董事长、上海蓝山董事、上海魔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普乐门董事、上海熙尔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尊纶执行董事、上海摩驿董事、上海懋顺执行董事
--无
李振宁
独立董事
男 1953.3
2016.12.30-
2019.12.29
自 2008年 5月至 2010年 4月,担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上海睿信董事长、上海聚英执行董事
600,000.00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代码:600895)的独立董事。1997年 12月,成立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此担任其董事会主席。自2006年 11月以来,亦担任上海聚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自2001 年 4 月以来,担任北京鑫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于2012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此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DingYuan(丁远)
独立董事
男 1969.10
2016.12.30-
2019.12.29
曾任法国巴黎 HEC管理学院会计与管理控制系终身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院长兼教务长,法国凯辉会计学教席教授;现任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106)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Jaccar
Holdings(一家私人投资公司)董事。
2012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此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教授、朗诗绿地独立董事、敏华控股独立董事、法国JACCAR独立董事
800,000.04 -无
LEE ,Kwan
Hung(李均雄)
独立董事
男 1965.9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香港联交所上市科经理及高级经理、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现任何韦鲍律师行顾问。自 2015年 2月以来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韦鲍顾问律师、安莉芳控股独立董事、网龙网络独立董事、亚洲木薯独立董事、富通科技独立董事、新矿资源独立董事、天福(开曼)控股独立董事、中海石油化学独立董事、朗诗绿地独立董事、中国金洋独立董事、丰盛机电独立董事、天宝集团独立董事
600,000.00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钱世政
独立董事
男 1952.8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复旦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363)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会计师、审计部总经理及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期间亦曾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600837、6837)副董事长。现任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66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3777)、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1021)、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903)、景瑞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862)和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339)的独立董事。于 2016年 4月加入本公司,并自此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复旦大学教授、来伊份独立董事、中国龙工独立董事、景瑞控股独立董事、瀚华金控独立董事、亚士创能董事、上海东方网独立董事、上海仪电董事、南京莱斯董事、苏州新建元董事、上海陆家嘴独立董事、上海城投独立董事、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450,000.00 -无
潘宁
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6.7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常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支行及常州市商业银行高级人员,红星家俱集团副总裁;曾于 2007年 6月至 2011年 12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2年 2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成都置业监事 1,298,593.35 345.91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NG ,ELLEN
HOI
YING
(吴凯盈)
股东代表监事
女 1981.2
2016.12.30-
2019.12.29
曾任美银美林香港的投资银行部分析员。现任Warburg Pincus Asia LLC(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的附属公司)董事总经理。自 2010年 12月起担任本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
上海临港华平董事、上海华靳董事、上海津创董事、上海科九董事、上海谨平董事、上海软通恺睿董事、上海魅嘉董事、东久(上海)投资董事、北京岳梧董事、南京华昕董事、南京华赟董事、常州麦里奇董事、无锡奥迈特董事、南京华煦董事、南京华勋董事、南京华佑董事、南京华祺董事、南京华峥董事、南京亚信董事、重庆迪梦捷董事、东久至仁董事、深圳柏图董事、深圳智和董事、上海榛歆董事、上海派振董事、上海久甄董事、上海久骋董事、北京融新创达董事、昆山华普瑞董事、上海久勋董事、上海久浦董事、上海久逡董事、上海久宸董事、上海久冾董事、深圳久舟董事、上海栋玖董事、世纪互联董事、上海隽甄董事
--无
巢艳萍
职工代表监事
女 1970.11
2016.12.30-
2019.12.29
曾任红星家俱集团上海区总经理。自2007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一发展中心的总经理;自 2012年 2月起,亦担任上海弘美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2010年 12月起担任本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
上海弘美执行事务合伙人 793,748.70 45.21 无
陈岗
独立监事
男 1976.1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投行四部(上海)总经理,中信建投证券并购融资总部联储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上海京颐董事
龙胜紫琦玉材董事
165,000.00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总经理助理兼上海部负责人,齐鲁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场外市场部总经理。于2016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独立监事。自 2016年 2月开始,担任中山证券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新三板业务部总经理。
郑洪涛
独立监事
男 1966.10
2016.12.30-
2019.12.29
现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于 2016年 1月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太空板业独立董事、启明星辰独立董事、中核科技独立董事、常山药业独立董事、京天利独立董事、浙江宏伟董事、索通发展独立董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165,000.00 -无
李斌
副总经理
男 1974.12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公司大客户总监,苏宁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副首席运营官、兼任运营总部执行总裁。
于 2016年 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3,083,348.76 -无
刘源金
副总经理
男 1854.8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工业科科长、计经委主任及副区长,常州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书记及党委委员,并兼任常州市新北区副区长及区委副书记,红星家俱集团副总裁。于 2007年 6月加入本公司,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2,688,670.00 451.19 无
席世昌
财务负责人
男 1974.6
2016.12.30-
2019.12.29
曾任职上海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 7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0年海尔消费金融董事、芜湖红星基金管理总经理、海优新材独立董事
1,901,348.70 300.79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12月以来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
李建宏
副总经理
男 1973.9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厦门海关财务科科长、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1999)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和副总裁。于 2013 年 2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3年 3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2,153,348.70 300.79 无
张培峰
副总经理
男 1971.11
2016.12.30-
2019.12.29
曾任职于美国惠而浦水仙公司(中国)、上海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家得宝(中国)、百思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于 2008年 10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0年 12月 30日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1,748,348.70 180.48 无
谢坚
副总经理
男 1970.3
2016.12.30-
2019.12.29
曾任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营运品质总经理。于 2011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1 年 4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 创业导师、中科大专业学位校外专家、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会长、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及时尚零售委员会副主任
2,217,586.80 180.48 无
郭丙合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1973.10
2016.12.30-
2019.12.29
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天一证券有限公司,曾任红星家俱集团首席财务官助理。
于2007年6月加入本公司,自2011年10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13年12月以来担任董事会秘书。张先生于2016年4月荣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紫光乐联监事、芜湖美和监事 1,901,348.70 150.40 无
王伟
副总经理
男 1969.5
2016.12.30-
2019.12.29
历任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红星家俱集团发展中心总经理- 2,786,131.00 195.52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重要兼职情况
2016年
薪酬情况(元)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助理、重庆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西南地区及上海营运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及京沪西南地区营运中心总经理、京沪西南地区营运中心总经理。于 2007年 6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3年 3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东辉
副总经理
男 1976.10
2016.12.30-
2019.12.29
于 2007年 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第四营运中心的总经理及山东、东北及华北地区的总经理、总裁助理及华北及东北地区总经理。自 2013年 3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江苏中蕴监事 1,601,348.70 197.34 无
张贤
副总经理
男 1978.2
2016.12.30-
2019.12.29
于 2007年 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第四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山东及东北地区副总经理以及苏南地区总经理、营运推广中心总裁助理及总经理。自 2015年 3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海尔消费金融监事 1,699,348.70 105.28 无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简要情况
红星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成立于 2007年 4月 28日,注册资本 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影视文化投资,艺术文化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家具、建材、百货的销售。车建兴先生直接持有红星控股 92%的股权,为红星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红星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 2,480,315,7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8.44%。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车建兴先生。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车建兴先生通过红星控股间接控制本公司 68.44%的股权。
车建兴先生,1966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80年代末,车先生开始了家具制造的职业生涯;1990年 12月创办常州市红星家具城,且于 1990年至 1994年担任总经理;1994 年 6月创办红星家具,且于 1994年至 2007年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于 2007年创办本公司的前身红星有限,且于 2007年至今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车先生为陈淑红女士的丈夫及车建芳女士的哥哥。车先生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员。并于 2014年 2月获上海政府、上海工商业联合会及上海光彩事业促进会授予“上海杰出之星”的荣誉称号;于 2012年 1月获常州政府授予“常州优秀企业家”的荣誉称号;于 2006年 4月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货币资金 7,753,911,384.65 6,137,865,114.87 5,725,844,957.94 3,721,512,227.96
应收票据 4,430,000.00 900,000.00 2,200,000.00 38,970,000.00
应收账款 981,065,969.40 799,810,037.69 921,480,438.70 573,753,606.83
预付款项 286,430,534.20 164,841,803.45 92,877,459.58 172,591,311.28
其他应收款 709,557,589.69 978,680,238.37 507,046,024.24 423,487,267.20
存货 62,603,233.73 45,423,343.28 35,112,651.71 38,494,637.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5,000,000.00 45,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932,272,472.71 623,564,454.04 522,911,654.49 92,864,224.78
流动资产合计 10,775,271,184.38 8,796,084,991.70 7,877,473,186.66 5,131,673,276.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31,859,188.97 544,401,221.29 402,930,202.48 192,310,000.00
长期应收款 1,050,390,028.79 827,660,977.03 390,446,993.61 372,363,232.97
长期股权投资 1,116,151,321.53 1,012,646,573.83 804,291,587.51 791,696,206.61
投资性房地产 69,722,909,000.00 66,948,000,000.00 61,361,000,000.00 55,117,000,000.00
固定资产 143,439,768.87 141,662,812.14 137,770,650.20 152,641,926.26
在建工程 43,101,413.38 65,975,322.44 24,163,939.96 16,567,929.61
无形资产 462,172,618.91 428,854,402.41 539,266,669.64 548,915,894.28
开发支出 29,418,402.19 38,967,363.83 --
商誉 16,592,357.41 16,592,357.41 16,592,357.41 -
长期待摊费用 210,133,391.06 171,207,612.77 194,673,837.23 220,772,336.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4,383,498.33 594,604,457.35 361,203,636.27 334,045,474.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86,115,649.42 1,948,746,010.92 1,700,429,382.11 1,032,040,954.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356,666,638.86 72,739,319,111.42 65,932,769,256.42 58,778,353,954.74
资产总计 91,131,937,823.24 81,535,404,103.12 73,810,242,443.08 63,910,027,230.77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7,848,000.00 500,010,000.00 897,000,000.00 695,700,000.00
应付账款 356,244,473.31 353,219,391.21 279,540,771.46 180,171,416.63
预收款项 2,244,261,120.66 2,067,113,177.08 1,777,916,392.24 2,106,374,637.28
应付职工薪酬 263,403,301.53 540,096,177.35 389,087,990.69 389,068,467.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应交税费 603,499,297.12 453,974,032.68 495,308,598.70 393,532,438.71
应付利息 393,478,437.43 120,291,237.11 83,467,322.66 69,149,549.26
应付股利 1,556,520,023.66 138,500,000.00 28,850,000.00 3,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5,539,828,985.10 5,158,966,317.83 4,759,099,439.53 4,231,850,907.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912,456,713.73 4,210,031,348.15 1,910,769,581.84 2,349,405,069.17
流动负债合计 16,137,540,352.54 13,542,201,681.41 10,621,040,097.12 10,418,852,485.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042,789,858.42 8,447,537,245.75 7,027,169,520.71 9,083,476,026.88
应付债券 8,446,688,893.07 8,434,100,693.31 7,335,010,691.53 2,861,316,674.17
长期应付款 1,485,355,881.56 1,475,711,651.18 1,377,667,906.50 1,477,573,582.45
递延收益 203,453,746.44 195,413,309.31 194,354,158.15 198,498,313.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9,906,764,492.69 9,104,345,882.92 8,361,909,273.55 7,756,726,523.99
其他非流动负债 767,620,500.00 415,320,500.00 696,820,500.00 744,416,981.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852,673,372.18 28,072,429,282.47 24,992,932,050.44 22,122,008,102.58
负债合计 48,990,213,724.72 41,614,630,963.88 35,613,972,147.56 32,540,860,587.81
股东权益:
股本 3,623,917,038.00 3,623,917,038.00 3,623,917,038.00 3,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602,658,955.70 5,620,013,738.96 5,626,975,204.20 227,511,620.68
其他综合收益 1,446,168,876.80 ---
盈余公积 1,226,111,855.65 1,226,111,855.65 1,030,718,136.69 846,466,621.54
未分配利润 26,618,935,429.84 26,095,809,439.81 24,597,260,932.31 24,046,645,072.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8,517,792,155.99 36,565,852,072.42 34,878,871,311.20 28,120,623,314.33
少数股东权益 3,623,931,942.53 3,354,921,066.82 3,317,398,984.32 3,248,543,328.63
股东权益合计 42,141,724,098.52 39,920,773,139.24 38,196,270,295.52 31,369,166,642.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1,131,937,823.24 81,535,404,103.12 73,810,242,443.08 63,910,027,230.7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5,070,967,324.48 9,436,081,755.29 9,178,569,366.89 8,332,036,059.73
减:营业成本 1,374,668,202.19 2,612,767,511.67 2,241,376,575.30 2,053,465,676.84
税金及附加 152,766,772.53 413,922,513.42 603,874,439.16 544,172,522.63
销售费用 577,191,949.36 1,205,697,587.59 1,196,889,249.88 1,054,911,074.23
管理费用 468,073,572.29 935,078,887.46 742,233,444.62 773,352,803.31
财务费用 544,212,823.71 877,707,890.38 772,496,593.32 805,756,467.59
资产减值损失 104,678,298.05 572,890,325.59 210,361,330.48 73,983,012.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60,437,111.54 1,754,032,308.00 1,009,765,173.66 1,862,277,565.47
投资收益 60,754,608.04 130,896,456.03 146,465,899.59 -45,851,599.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4,289,350.26 136,217,986.32 132,728,945.57 20,435,223.85
其他收益 2,069,562.87 ---
二、营业利润 2,872,636,988.80 4,702,945,803.21 4,567,568,807.38 4,842,820,468.78
加:营业外收入 21,293,807.10 119,568,976.07 109,600,635.50 122,164,506.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2,105.26 492,938.53 1,460,782.41 1,210,466.23
减:营业外支出 12,457,297.08 20,997,078.41 112,073,879.43 169,135,116.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8,847.65 5,108,417.21 4,477,049.46 58,798,481.59
三、利润总额 2,881,473,498.82 4,801,517,700.87 4,565,095,563.45 4,795,849,858.88
减:所得税费用 724,982,916.95 1,128,075,879.79 1,223,349,382.09 1,288,931,372.71
四、净利润 2,156,490,581.87 3,673,441,821.08 3,341,746,181.36 3,506,918,48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45,171,145.99 3,397,183,234.32 3,224,867,375.35 3,243,054,851.66
少数股东损益 111,319,435.88 276,258,586.76 116,878,806.01 263,863,634.51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56 0.94 0.96 1.08
稀释每股收益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综合收益 1,606,854,307.56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63,344,889.43 3,673,441,821.08 3,341,746,181.36 3,506,918,48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491,340,022.79 3,397,183,234.32 3,224,867,375.35 3,243,054,851.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2,004,866.64 276,258,586.76 116,878,806.01 263,863,634.5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69,701,472.16 9,429,560,443.73 8,422,871,057.81 8,478,802,141.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9,477,719.42 653,445,383.04 387,026,706.44 317,492,290.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59,179,191.58 10,083,005,826.77 8,809,897,764.25 8,796,294,432.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0,107,743.32 931,576,478.69 786,783,063.70 1,003,922,180.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40,032,492.58 2,012,983,198.59 1,730,291,285.32 1,545,777,861.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3,457,155.13 1,681,409,743.73 1,417,715,804.40 1,445,460,117.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9,431,086.16 1,473,107,648.81 1,486,888,279.12 1,523,532,497.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3,028,477.19 6,099,077,069.82 5,421,678,432.54 5,518,692,65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6,150,714.39 3,983,928,756.95 3,388,219,331.71 3,277,601,774.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34,567,187.71 - 40,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25,000.00 3,060,000.00 42,601,820.35 393,601.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059,863.01 490,241.82 4,030,151.68 6,306,125.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8,327,130.52 - 4,112,177.1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700,601.44 1,061,139,192.43 265,030,986.53 490,891,597.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3,112,594.97 1,099,256,621.96 315,775,135.68 538,091,324.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73,448,611.60 3,265,420,672.51 3,126,266,759.58 2,647,980,283.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472,406,136.59 569,828,606.80 383,445,000.00 187,191,81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44,024,183.77 783,363,520.86 433,494,007.50 112,559.9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417,768.61 - 4,299,420.8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1,026,400.53 1,385,951,191.70 660,279,689.43 292,912,906.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0,905,332.49 6,007,981,760.48 4,603,485,456.51 3,132,496,98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7,792,737.52 -4,908,725,138.52 -4,287,710,320.83 -2,594,405,661.1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8,957,880.00 10,000,000.00 6,070,661,506.62 5,7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8,957,880.00 10,000,000.00 64,359,352.50 5,7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965,365,474.60 8,123,460,188.66 9,537,850,000.00 3,704,908,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99,043.31 10,350,000.00 29,604,500.00 466,769,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422,397.91 8,143,810,188.66 15,638,116,006.62 4,177,427,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02,555,709.07 3,753,847,777.65 7,710,627,563.93 2,546,521,508.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42,125,852.70 2,881,381,326.74 3,784,375,010.56 1,815,468,377.1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65,359,654.35 85,063,283.72 69,813,630.70 48,354,81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727,600.00 239,824,396.92 1,287,562,131.08 711,154,734.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7,409,161.77 6,875,053,501.31 12,782,564,705.57 5,073,144,619.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3,013,236.14
1,268,756,687.35 2,855,551,301.05 -895,716,919.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1,281,371,213.01
343,960,305.78 1,956,060,311.93 -212,520,806.59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92,424,707.42 5,548,464,401.64 3,592,404,089.71 3,804,924,896.30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7,173,795,920.43
5,892,424,707.42 5,548,464,401.64 3,592,404,089.7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67 -461.55 -301.63 -5,758.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68.66 8,592.92 6,759.93 8,723.3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746.28 5,455.58 3,724.51 1,624.03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5.57 244.95 -
本期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入大于处置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455.99 2.08 192.96 -6,664.39
处置联营公司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88.04 - 396.93 -21.1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3,477.18
企业合并分步收购过程中原持有股权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
--840.23 223.62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6.00 560.18 56.83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96,043.71 175,403.23 100,976.52 186,227.76
企业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部分
2,744.55 7,839.53 5,823.45 562.3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5.38 1,690.25 -5,071.33 -7,661.60
所得税影响额-25,106.15 -46,949.26 -26,639.22 -46,900.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186.04 -18,620.96 -3,098.36 -21,278.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876.98 132,453.15 83,792.51 105,432.02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37.10 38.99 25.98 32.51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0.67 0.65 0.74 0.4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速动比率(倍) 0.66 0.65 0.74 0.4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76% 51.04% 48.25% 50.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8.03% 62.52% 55.46% 64.04%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1.20% 1.17% 1.55% 1.95%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39 10.96 12.28 18.24
存货周转率(次) 50.90 64.88 60.90 42.9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51,954.46 588,926.50 556,397.29 577,381.0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41 4.87 4.45 5.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69 1.10 0.93 1.09
每股现金流量(元/股) 0.35 0.09 0.54 -0.0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391,002.72
万元、7,381,024.24万元、8,153,540.41万元和 9,113,193.78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
大呈持续增长态势。2015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990,021.52 万元,升幅为
15.49%,主要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及货币资金的增加所致;2016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5年
末增加 772,516.17 万元,升幅为 10.47%,主要由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加所致;2017年
6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6年末增加 959,653.37万元,升幅为 11.77%,主要由于投资性房
地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增加所致。
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以非流动资产为主。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 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91.97%、89.33%、89.21%和 88.18%,主要
由于公司从事家居商场的经营和管理,核心经营资产为自持商场物业,该等自持物业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当前经济环境和商业物业运营环境较好的情况下,其公允价值较高,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中投资性房地产规模较大。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254,086.06
万元、3,561,397.21万元、4,161,463.10万元和 4,899,021.37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举债能力增强,负债总额呈持续增长趋势。
2015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4年末增加 307,311.16 万元,升幅为 9.44%,主要由于应
付债券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所致;2016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5年末增加 600,065.88
万元,升幅为 16.85%,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增
加所致;2017年 6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6年末增加 737,558.28万元,升幅为 17.72%,主
要由于长期借款等有息负债及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以非流动负债为主。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 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67.98%、70.18%、67.46%和 67.06%,主要
由于公司建造家居商场需长期资金的支持,带息债务以长期借款为主,另外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较大,导致非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所占比例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33,203.61 万元、917,856.94 万元、943,608.18 万元和
507,096.7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98.6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占比较低。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佣金收入(预付卡及 P2P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对外委托贷款以及红星黄浦小贷、红星资产管理对外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合聚众的广告服务收入;其他(包括居间采买、仓库租金、物业咨询服务费等)。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30,996.11 万元、916,162.45 万元、936,118.86 万元和 500,376.67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包括租赁及管理收入、与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收入、商品销售及家装收入、其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毛利随着收入规模逐年增长,主要来源于租赁及管理收入以及与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收入。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月,上述两类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6.89%、97.50%、94.66%和 93.5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75.35%、
75.58%、72.31%和 72.89%,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其他业务收入在营业收
入中的占比很低,其毛利率水平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很小。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5.32%、75.61%、72.22%和 72.72%,基本保持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1,252.08万元、195,606.03万元、34,396.03万元和 128,137.12万元。报告期
内,公司的现金净流量有所波动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总体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公司的现金流管理总体较为稳健。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7,760.18万元、338,821.93万元、398,392.88万元和 251,615.07万元。报
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保持稳定。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9,440.57 万元、-428,771.03 万元、-490,872.51 万元和-483,779.27 万元。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大力推进商场项目建设投入产生持续的资本性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规模较大。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9,571.69万元、285,555.13万元、126,875.67万元和 360,301.32万元。2014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能够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适度减少了新增借款融资规模;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 2017年 1-9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年 1-9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勤华永对公司 2017年 9月 30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 7月 1日至 9月 30日止期间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2017年 7月 1日至 9月 30日止期间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德师报(阅)字(17)
第 R00082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 2017年 1-9月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9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1,602,542.08 879,608.50
非流动资产 7,976,587.71 7,273,931.91
资产总计 9,579,129.79 8,153,540.41
流动负债 1,776,033.31 1,354,220.17
非流动负债 3,544,958.58 2,807,242.93
负债合计 5,320,991.89 4,161,463.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58,137.90 3,992,077.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896,046.26 3,656,585.21
(2)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7-9月 1-9月 7-9月 1-9月
营业收入 265,055.10 772,151.83 225,505.15 683,874.97
营业利润 139,091.86 426,355.56 96,230.39 355,614.16
利润总额 148,391.29 436,538.64 100,732.51 361,128.67
净利润 88,594.17 304,243.23 75,988.78 268,910.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458.05 283,975.17 64,999.02 250,64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797.71 172,437.85 37,053.70 158,943.4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7-9月 1-9月 7-9月 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977.69 412,592.76 83,883.90 230,296.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77.35 -393,001.93 -55,471.99 -287,693.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991.04 628,292.37 272,804.62 316,505.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9,746.08 647,883.20 301,216.53 259,108.00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7-9月 1-9月 7-9月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4.91 2.23 -36.69 -318.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632.88 4,901.54 4,280.49 5,199.0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120.69 3,866.97 2,359.06 3,006.2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本期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入大于处置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46,925.14 47,381.12 - 17.72
处置联营公司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8.0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企业合并分步收购过程中原持有股权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年 2016年
7-9月 1-9月 7-9月 1-9月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2.50 102.50 90.94 174.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29,470.96 125,514.67 33,985.24 119,683.58
企业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部分
1,387.78 4,132.33 1,126.32 2,614.65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516.95 6,371.57 258.31 633.85
所得税影响额-47,865.06 -72,971.22 -9,921.99 -31,796.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666.41 -7,852.45 -4,196.37 -7,515.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5,660.34 111,537.32 27,945.32 91,698.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797.71 172,437.85 37,053.70 158,943.41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9,579,129.7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48%,
主要系公司货币资金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增值所致;公司负债总额达到 5,320,991.8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7.86%,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增加及公司商业地
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使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2017年 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2,15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1%;净
利润 304,243.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172,43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9%,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不存在重大不利
变化。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57,934万元至 1,066,802万元,较 2016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12.12%至 13.06%;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约为 213,102万元至 228,003万元,较 2016 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2.82%至 10.01%(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
测)。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
①H股上市前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于 2012年 2月 7日召开的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现金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②H股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的 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该章程及附件自 2015年 6月26日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可以下列形式(或同时采取两种形式)分配股利:(一)现金;(二)股票。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①201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4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4元
(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720,000,000元。本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②201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5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83元
(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2,490,000,000元。本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③201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6年 6月 8日召开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623,917,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元
(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1,703,241,007.86元。本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
施完毕。
④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7年 6月 8日召开的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7年 2月 28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所示的已发行股本 3,623,917,038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2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1,522,045,155.96元。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2、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后母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6年 4月 19日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A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新增修订如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a)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b)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c)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d)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e)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f)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g)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②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款规定。
③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a)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b)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c)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d)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按本章程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e)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发表意见。董事会重新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公司向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派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港币,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本次发行后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除投资控股职能外,也具有实际经营业务。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5.70%、57.54%、57.68%和 6.87%,2017年 1-6月占比较低系由于
上半年子公司尚未进行分红所致。本公司将根据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利润实现等情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况,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程序,灵活分配子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从而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
(3)股利分配基准
鉴于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上限为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与上市地会计准则确定的未分配利润数字中较低者。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 常州美凯龙 1999.06.02
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东路68号
1,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的销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 常州家世界 2002.04.16
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东路72号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销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 南京装饰城 1999.08.13
玄武区中央路 224号
2,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日用杂品、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销售、柜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除外)。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 上海全球家居 2005.07.11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15,000
家具,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大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 长沙家居生活 2007.09.28
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农博中心、绿色食品城 家具,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场地出租。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 长沙家居博览 2004.11.15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 188号城300
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的销售,房屋出租。(依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市商业广场 2楼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成都红星 2006.01.12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 9号1栋
3,000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计算机零售及批发、自有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8 杭州世博家居 2008.03.19
西湖区古墩路 701号紫金广场四层 D58室
2,000
服务:市场经营管理。批发、零售:家具、家居用品、工艺美术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9 红星品牌管理 2009.02.25
浦东新区绿科路 90号 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有商业设施设备的融物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材,五金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0 重庆环球家居 2009.05.21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58号(上海城黄金走廊 8号商铺)
1,000
经营(业务)范围:受托经营管理商场;物业管理;经营品牌连锁店;摊位、场地租赁;销售家具、建材(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居饰品、家电、五金、办公设备、普通机械、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百货。(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兼营范围:无。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1 重庆世博家居 2005.08.11
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殿街道新南路888号(金科星城)
3,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
家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百货(不含烟花爆竹)、计算机:自有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停车服务。(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2 武汉红星 2010.08.20
武汉市硚口区工农路特 1号
55,287.8664
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批发;商业用房经营、建设、开发、租赁;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3 上海家居博览 2010.12.02
浦东新区金藏路 86号
44,500
家具、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家具、家居用品的设计及咨询,室内设计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停车场(库)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4 烟台红星 2011.01.31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281号
17,5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批发、零售:家具、装饰建材、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品(除烟花爆竹)、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工艺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理;柜台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5 重庆博览家居 2011.06.20
九龙坡区迎宾大道 11号
28,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家具、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计算机,自有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6 长沙银红家居 2011.07.22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银盆岭村民委员会综合25,000
家具、五金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的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纺织品及针织品的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楼 7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天津家饰广场 2011.07.01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 4668号(创新创业园内 23-B号商务楼中2008B号)
42,487.8664
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件、板材)、灯具、金属材料(钨、锡、锑除外)、通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柜台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8 沈阳红星 2011.11.18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5号
3,000
一般经营项目: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9 星凯程鹏 2011.10.28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 2幢 3楼 3066室
100,000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0 红星商贸 2011.12.21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 2幢 3楼 3069室
5,000
建材、装潢材料、厨房用品、照明器材、日用百货的批发,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投资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21 哈尔滨红星 2011.12.19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 38号
31,000
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2 中山世博家居 2012.07.26
中山市港口镇港口大道15号
14,993.9332
综合商厦租赁;柜台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家具、建筑材料(不含钢材)、装饰材料、五金家电、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及剧毒品)、日用百货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3 沈阳大东 2012.09.06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22号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物业服务;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针纺织品批发、零售;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4 无锡家居生活 2012.10.30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五湖大道 116号
53,481.799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企业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5 北京国际家具 2001.06.01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113号
5,000
销售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子产品、纺织品、电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交通局备案)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6 北京世博家具 2004.11.12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193号
2,999
批发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子产品、纺织品、电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出租商业设施;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企业管理;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停车管理部门备案)
27 包头红星 2008.04.15
东河区巴彦塔拉东大街12号(佳美建材城院内)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投资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为经营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8 昆山红星 2008.08.12
周市镇翠薇东路 518号952室 家具、建材、装饰品、陶瓷制品、木制品、橱具的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29 桐乡红星 2008.07.07
桐乡市梧桐街道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西侧(桐乡市帝豪家居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内) 家居用品的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家居广场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受委托人委托从事场地租赁、柜台租赁。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0 衢州红星 2008.12.03
衢州市三衢路 190号 1层北侧
100 市场经营管理服务。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1 欧丽洛雅 2013.04.28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388号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卫生洁具、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装潢材料、办公设备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2 武汉环球家居 2013.01.22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25号
14,993.9332
商业用房的经营、建设、开发、租赁;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柜台租赁;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33 北京凯隆 2013.02.28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村奥林气体院内
1,000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批发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4 天津时尚家居 2013.03.27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密云路交口北方城三区36/37-101 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市场场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家具、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小轿车除外)、五金交电、化工(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柜台租赁、场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5 合肥世博家居 2013.05.20
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四泉花园商办楼
34,984.833
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审批或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36 南京国际家居 2013.05.30
南京市浦口区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台中路99-50号
76,401.6993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网上销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7 星易通 2013.06.27
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 3号 4层 4197室
15,000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除专项),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会务会展服务,批发: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家居饰品、文化用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除专项)、办公用品、厨房用品、灯饰、电子产品、电动工具、针纺织品(除专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38 天津世贸 2013.09.05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果园东路 2号 106室
20,000
家居用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件、板材)、灯具、金属材料、通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计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柜台租赁;物业服务;市场开发服务;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市场用地、占地、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39 哈尔滨西客站 2013.10.31
哈尔滨市道里区职工街38号
34,981.7995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0 家居商场管理 2014.01.16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西藏西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306室
5,000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商品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家居商场的管理服务;商业项目投资策划及咨询;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网上销售家具、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家居用品、日用百货及配套服务;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流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1 扬州国际 2014.03.22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红旗大街 1号A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家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2 上海龙美 2014.04.22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969号 1幢188室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用电器、灯具、卫生洁具、日用五金、日用百货、日用小商品、建筑材料、胶合板、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3 苏南建筑 2001.08.16
金坛市朱林镇金西工业园龙溪路 8号

10,000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的安装;电气的安装;管道与设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备的安装;建设工程的管理和咨询服务;房屋、设备、汽车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4 住建集采 2014.08.06
上海市嘉定区安晓路 255号 11幢3层A区 049室
2,000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建材、装饰装修材料、钢材、卫生间用具、厨房用品、家居用品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5 沈阳博览家居 2013.09.18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3甲号(13门)
5,000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自有房产、柜台、场地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资讯,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6 兰州世博 2014.08.12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 1号
3,000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有金属)、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的批发零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审批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7 吉盛伟邦环球 2014.08.06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1208号 3层303室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物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材,五金、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48 乌鲁木齐世博 2014.12.26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669号映象南湖二期 17栋 3层会所
5,000
销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49 长沙世博家居 2015.07.17
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威尔士春天小区 4栋 B座 808室
1,000
五金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纺织品及针织品的零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0 星和家居 2015.10.27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11 家具安装,家具维修、维护、销售,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建筑装饰材料安装配送销售(木材除外),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防伪标识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1 红星实业 2011.12.15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奉海路 502号第2幢 189室
10,000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2 星龙家居 2015.05.21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969号 1幢188室四楼D8006
3,900
家居用品、家具、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物业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3 上海楷恒家居 2016.04.05
上海市金山区杭州湾大道 1858号 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机电,五金工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居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物业管理,会展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停车场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及设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外商投资企业禁止类、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限制类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4 成都世博家居 2016.04.18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正西街183号
5,000
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织纺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5 成都世贸家居 2016.04.18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正西街183号
5,000
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织纺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6 香港红星全球家居 2015.09.18
36F TOWER
TWO TIMES
SOUARE 1
MATHESON
ST
CAUSEWAY
BAY HONG
KONG
1,634.6013
万美元
-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7 红星企管 2016.05.17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1楼G8077-1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仓储(除危险品),展览展示服务,家居用品、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58 红星网络技术 2015.03.12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879弄 12号楼 106室

3,000
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纺织品、针纺织红星悦家
80.00%
上海聚钦合伙
1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品(除专项)、金属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集慈合伙
10.00%
59 长沙金霞 2016.08.31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宿龙桥社区 4楼418房
12,000
家具、五金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的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纺织品及针织品的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场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0 红星众盈 2016.12.09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西藏西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3层 302室
5,000
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61 星荷资产管理 2016.11.21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90号
1,00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2 上海宇慕 2016.11.21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8087-2室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3 上海宇煦 2016.11.21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8087-1室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4 上海宇筑 2016.11.18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8087-3室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5 上海宇霄 2016.11.18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8087-4室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6 凯撒至尊 2016.12.08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20,000
家居用品、家具、饰品、针纺织品、灯具、厨卫用品、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518号 6楼F8098-1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7 安徽腾辉 2011.11.07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华东国际建材中心
20,000 项目投资;市场运营管理;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8 武汉全球家居广场 2016.12.30
洪山区雄楚大街 450号名都花园南区二期城投瀚城 603栋 1层商铺 1
1,000
家具、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纺织品、卫生洁具批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69 喜兆投资 2013.12.12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西藏西海冷链物流公司312室
10,000
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实业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济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股份公司
90.00%;
吴业添 10.00%
90%-
70 无锡红星 1999.09.29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南路 1号
5,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油漆、涂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百货、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自有场地及设施租赁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及管理服务;物业管股份公司
90.00%;
常州美凯龙
10.00%
90% 1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装饰装潢服务及设计(不含资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1 上海经管 2006.08.15
宝山区沪太路 1801号
2,000
为本市场家具,建筑装饰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经营者提供管理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90.00%;
金燕 10.00%
90%-
72 北京企管 2008.10.08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9号 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批发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针纺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90.00%;
北京世博家具
10.00%
90% 10%
73 上海装饰城 2000.04.11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1208号
5,000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物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89.00%;
常州美凯龙
5.00%;
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
3.00%;
金燕 3.00%
89% 5%
74 装修公 2015.04.14
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27号 3楼335室

3,000
销售: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纺织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品(除专项)、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家具安装,票务代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红星悦家
80.00%;
上海合增合伙
2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5 西安朱雀 2012.07.05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事处院内
20,000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计算机自由柜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项目及专控、禁止项目)
股份公司
75.00%;
陕西炜华实业有限公司
25.00%
75%-
76 沈阳世博家居 2014.07.07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10号
700美元
自有产权场地租赁、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纺织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7.00%
股份公司
73.00%
73%-
77 红星黄浦小贷 1 2016.08.15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2号 25层 2501室
20,000
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70.00%;北京国
际家具 20.00%;
南京装饰城
10.00%
70% 30%
78 济南红星 2006.01.19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25号山东石材市场 E区 1号
10,260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批发,零售:家具,装饰建材,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品(除烟花爆竹),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工艺品;健身器材、家用电器;场地租赁服务;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70.00%;
山东芙蓉集团有限公司
30.00%
70%-
79 大庆世博家居 2012.11.28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10,000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股份公司
70.00%;
7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东风路 173号品、易燃易爆品及剧毒品)、日用杂品销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企业管理;商务咨询。
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
80 廊坊凯宏家居 2010.12.10
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 33号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
10,000
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贵金属除外)、五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配件、办公设备、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柜台租赁、场地租赁。
股份公司
70.00%;
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
70%-
81 和合聚众 2009.07.13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193号 608室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70.00%;
王俊杰 15.00%;
郭小伟 15.00%
70%-
82 无锡经管 2008.12.12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盛岸西路 668号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家具建材、装饰品、陶瓷制品、木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70.00%;
无锡红星
30.00%
70% 30%
83 长春红星 2013.12.16
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826号
6,800
经销家具、建材、五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易燃易爆危险品)、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针织品、百货;场地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停车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70.00%;
刘鹏 30.00%
70%-
84 东莞世博家居 2015.03.17
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与四环路交汇处
10,000
从事家具、建筑材料(不含钢材)、装饰材料、五金家电、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剧毒品)的批发兼零售业务;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股份公司
70.00%
东莞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
7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开展经营活动)
85 家金所投资 2016.09.07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73-381号406J08室
20,00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财务咨询,项目投资,项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70.00%;上海家
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70%
86 天津国际博览 2013.07.18
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164号
31,428.57
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家居、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件、板材)、灯具、金属材料、通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日用百货、日用杂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柜台租赁;物业服务;停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65.00%;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0%
65%-
87 红星咨询 2011.09.28
上海市奉贤区拓林镇奉海路 502号第2幢 134室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系统内职(员)工培训,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家居用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65.00%;上海懿
帜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5.00%;
朱家桂 20.00%
65%-
88 昆明迪肯 2012.06.13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五楼 522号 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场地租赁,自有柜台租赁;物业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63.00%;昆明滇
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7.00%
6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89 连云港红星 2005.09.02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66号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家装用品、金属材料、五金、家电、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品、针纺织品、洁具、工艺品、办公用品销售;场地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60.00%;
常州家世界
40.00%
60% 40%
90 南京名都 2006.10.11
南京市秦淮区卡子门大街 29号
8,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限制类项目除外);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理(凭许可证经营的项目除外);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60.00%;
南京装饰城
40.00%
60% 40%
91 沈阳名都 2011.04.27
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 158号
25,500
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设施、场地租赁;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纺织品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60.00%;
浙江博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
60%-
92 呼和浩特世博 2012.08.1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郊区西菜园乡五里营村
10,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希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杀鼠剂等有毒、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原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产品、办公设备、家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60.00%;内蒙古
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0.00%
60%-
93 上海物流 2015.11.19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德10,000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股份公司
60.00%;苏州康
6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丰路 299弄 3号 8层 803室
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展览展示服务,投资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居用品、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耐登家居有限公司 40.00%
94 重庆中坤 2012.03.05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聚龙大道 188号
10,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
家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计算机;自有柜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
(上述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份公司
55.00%;
中坤房地产
45.00%
55%-
95 苏州中翔 2006.11.23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板泾工业区 312国道边扬清路 1号

10,000
自有房屋出租;电子、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赁;销售:装饰五金材料、建筑材料、家具、百货、小百货、钢材、不锈钢制品;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装饰装潢服务及设计;停车场管理经营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55.00%;杨建春
28.33%;杨建明
16.67%
55%-
96 郑州红星 2005.06.24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1号
3,000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柜台租赁服务,物业服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机动车停车场服务。
股份公司
51.00 %;
浙江名都
49.00%
51% 9.3%
97 郑州经管 2007.09.20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1号 企业管理咨询。股份公司
51.00%;
浙江名都
49.00%
51% 9.3%
98 晶都投资 2011.09.20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1,0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涉及专项许可的除外);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股份公司
51.00%;
5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108号 5楼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的批发。(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石家庄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00%
99 盘锦红星 2011.10.10
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城南街 198号
9,000
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厨卫用品、灯具、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百货、针纺织品、日用品(除烟花爆竹)、办公用品、工艺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转售电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场地租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00 天津世博家居 2009.01.15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427号
14,200
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销售;自有柜台租赁、市场开发服务;物业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股份公司
51.00%;
浙江名都东丽商贸有限公司
49.00%
51%-
101 虹欣欧凯 2007.01.19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388号 1幢
10,000
各类家具、建材、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的批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主办、承办除外),自有商业用房租赁,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50.00%;
上海虹欣实业公司 50.00%
50%-
102 上海装饰市场 2004.11.26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1208号、真北路 1058号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用电器,灯具,卫生洁具,日用五金,建筑材料,胶合板(含其他人造板),日用百货,日用小商品,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份公司
45.00%;
上海装饰城
55.00%
45% 5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03 新伟置业 2003.11.11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1263号 1号楼17层
5,000
房地产咨询(除经纪),投资咨询(除专项除经纪),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电设备,工程机械及其配件,室内装潢,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40.00%;
上海装饰城 60.
00%
40% 60%
104 北京家具市场 2002.12.17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113号 承办北京美凯龙家具建材市场,上市商品范围,家具,建材,五金交电,针纺织品。
股份公司
20.00%;
北京国际家具
80.00%
20% 80%
105 安徽腾辉物流 2009.08.13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
5,0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搬运、装卸、仓储(危险品除外)服务;不动产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家居用品、建材(砂石除外)、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企管
100.00%
- 100%
106 天津家居 2003.01.02
河西区黑牛城道 29号
3,000
家俱、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通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除外)、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计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柜台租赁;市场开发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及有效期限均以许可证或资质证为准)
家居商场管理
100.00%
100%
107 天津建材 2002.09.30
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 1号
3,800
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柜台租赁、市场经营服务、物业管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家居商场管理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定办理)
108 成都品牌 2015.06.25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 33号
10,000
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材、五金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
100.00%
- 100%
109 常州市场 2005.12.14
天宁区飞龙东路 68-72号 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美凯龙
80.00%;
常州家世界
20.00%
- 100%
110 上海鼎胜 1993.09.01
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
741、745、747
号 6层 615室 建筑工程管理设计、建筑工程及设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红星品牌管理
90.00%;
上海全球家居
10.00%
- 100%
111 红美电商 2011.11.24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 2幢 3楼 3068室
5,000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纺织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除专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家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票务代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悦家
80.00%
上海聚楚合伙
10.00%
上海集彬合伙
1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12 星家建材 2012.02.09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 2幢 3楼 3058室
2,000
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浴、厨具、水性涂料、五金制品、灯具、电线电缆、木材、门窗、花卉、家居装饰用品的销售,电器设备安装(除专控),室内外装潢及设计,仓储管理,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证资质经营),以下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红星品牌管理
100.00%
- 100%
113 常州家频道 2012.12.13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武南路599号 家具、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室内装修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百货、家电、针纺织品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
100.00%
- 100%
114 北京家居市场 2012.09.21
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村甲 6号 承办红星美凯龙家居市场;上市商品;销售家具、建材、日用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用品、工艺品、机械设备、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工艺美术设计;服装设计;洗车服务(不含传统洗车);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工程勘察设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国际家具
100.00%
- 100%
115 北京世博广场 2007.07.06 北京市朝阳 200 承办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建材广场;上市商
北京世博家具
10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区东四环中路 193号北化商住区中区A88号
品为:销售建材,日用品,五金交电,工艺品,纺织品,家居装饰及设计。
116 北京环球家具 2008.07.10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1号院 35号楼 7层 101室
1,000
物业管理;销售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世博家具
100.00%
- 100%
117 常熟红星 2009.06.09
常熟市古里镇洋蕾路 1号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的销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为卖场提供设计、咨询、管理服务。
红星品牌管理
100.00%
- 100%
118 南京家居 2009.07.01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5号 501室(305号) 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家具、建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洁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用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南京装饰城
100.00%
- 100%
119 亿家装饰 2013.06.06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A8196室
2,000
室内装潢及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厨具、五金制品、灯具、电线电缆、木材、金属门窗、花卉、家居装饰用品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气设备安装(除专项审批),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星凯程鹏
10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询(除经纪)。(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20 悠美家 2013.07.16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F8009号
2,000
家居用品、家具、饰品、针纺织品、灯具、厨卫用品、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
100.00%
- 100%
121 装饰家居经管 2014.07.29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158号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用电器、灯具、卫生洁具、日用五金、日用百货、日用小商品、建筑材料、胶合板、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家居博览
100.00%
- 100%
122 上海红美网络 2015.04.2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 115号 2号楼 7层M部位 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家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票务代理,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红美电商
10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3 星易通汇 2015.08.05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 9号 1幢 A座 5层 F号
10,000
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站设计与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活动策划;组织会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的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易通
100.00%
- 100%
124 成都企管 2015.12.07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 6号 7楼702号
50,500
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
100.00%
- 100%
125 上海环球家居 2008.01.09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1058号
5,000
销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物业管理,会展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库)经营(限红星美凯龙商场),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装饰城
100.00%
- 100%
126 上海安家 2015.04.2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 115号 2号楼 7层N部位 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红星悦家
10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家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票务代理,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7 成都商管 2015.12.07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 6号 7楼701号
50,500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代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
100.00%
- 100%
128 上海爱逛家 2015.04.2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 115号 2号楼 7层Q部位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家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票务代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泛居网络科技
100.00%
- 100%
129 上海全球市场 2011.01.26
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号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卫生洁具、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上海全球家居
9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装饰城
10.00%
130 上海祁星投资 2016.02.05
上海市宝山区长逸路 188号 768室
1,000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实业
100.00%
- 100%
131 合肥红星物流 2016.05.31
肥东县撮镇镇龙塘村
5,0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人工搬运、人工装卸、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不动产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家居用品、建材(砂石除外)、装饰材料批发、加工、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企管
100.00%
100%
132 郑州东晟 2016.12.07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1号创富国际 9楼 905号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物业服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卫浴洁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用品。
烟台欣欢
100.00%
100%
133 山海艺术家俱 2005.05.18
宝山区汶水路 1555号
24,255
家俱,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批兼零,代购代销;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大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停车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经管
100.00%
- 90%
134 北京欧美商业 2011.05.12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南口(北花5,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批发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北京国际家具
50.00%;
北京世博家具- 8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园农工商公司)1楼 108
子产品、针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0.00%;
北京市朝阳北花园农工商公司 20.00%
135 峰迪泷装饰 2013.11.20
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 3层037室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
(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亿家装饰
80.00%;
范求实 20.00%
- 80%
136 上海家鼎 2014.01.06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1层A8193-1室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机电专业设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务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亿家装饰
80.00%;
邱卫东 20.00%
- 80%
137 红星资产管理 2015.09.22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 409F08室
5,00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除中介),企业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金所投资
100.00%
- 70%
138 长沙雅礼 2014.04.03 长沙市雨花 25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亿家装饰- 7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区中意一路506号红星美凯龙三楼C8096室
计与施工;风景园林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70.00%;
王惠斌 30.00%
139 重庆家欣 2014.04.29
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殿街道新南街888号四层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C-D-8002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执业);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亿家装饰
70.00%;
何柳苇 30.00%
- 70%
140 天津红星物流 2016.09.05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北华路朝阳道 1号
5,000
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普通货运;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家居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物流
100.00%
60%
141 北京星凯京洲 2010.08.11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来广营西路59号
3,000
销售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子产品、纺织品;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家居装饰及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国际家具
51.00%;
北京罗马谛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49.00%
- 51%
142 常州红阳 2008.01.14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
6,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家具、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室内装修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晶都投资
51.00%;
常州市武进三阳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49.00%
- 5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43 成都长益 1992.08.24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 9号
2,000
市场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服务。
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红星
50.00%;
成都长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 50%
144 上海家倍得 2014.10.17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E501室

2,000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民用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务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亿家装饰
50.00%;上海台
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00%
- 50%
145 红星悦家 2016.04.22
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 33号 8幢 1层1485室
5,000
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家具的安装、销售,第三方物流服务,票务代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建材、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鼎识
80.00%,上海聚
尊 8.00%,上海
合祝 8.00%,上
海集量 4.00%
100%
146 上海鼎识合伙 2016.03.29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 9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518号 6楼FB-010
上海红星商管(有限合伙人)
94.00%;周群
(有限合伙人)
5.00%
147 上海合祝合伙 2016.03.29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4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 1%
148 上海集量合伙 2016.03.29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1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 1%
149 上海聚尊合伙 2016.03.29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7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 1%
150 上海聚钦合伙 2016.06.23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9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 1%
151 上海聚楚合伙 2016.06.07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8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 1%
152 上海集彬合伙 2016.06.07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 555号2幢-145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股份公司(有限合伙人)99.00%
99% 1%
153 上海集慈合伙 2016.06.07 上海市浦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星凯程鹏(普通-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3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154 上海合柔合伙 2016.06.07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6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 1%
155 上海合增合伙 2016.06.06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 6楼FB-005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凯程鹏(普通合伙人)1.00%;
周群(有限合伙人)99.00%
- 1%
156 红星劳务 2017.01.24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1058、1108号
3层 304室 劳务派遣,人才中介,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票务代理,机动车驾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57 烟台欣欢 2016.12.07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281号5FE108号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人才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卫浴洁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红星
100.00%
- 100%
158 西宁世博家居 2014.02.21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 50号 2号楼 2单元2052室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批发零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159 新疆企管 2017.01.10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10,000
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股份公司
100.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岸卡拉苏河欧陆经典小区 11幢332-66室
160 新疆欧丽洛雅 2017.02.22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卡拉苏河欧陆经典小区 11幢332-77室
10,000
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星凯程鹏
100.00%
- 100%
161 霍尔果斯商管 2017.03.08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卡拉苏河欧陆经典小区 11幢332-106室 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会展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展览展示代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星凯程鹏
100.00%
- 100%
162 泛居网络科技 2017.02.17
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 33号 8幢 1层1455室
3,000
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自有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悦家
80.00%
上海合柔合伙
20.00%
- 100%
163 重庆美凯龙物流 2017.03.17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 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 5楼 503-485,0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按专项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人工搬运、人力装卸、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不动产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建筑装饰及建设工程设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红星企管
100.00%
-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室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家居用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164 常州商业管理 2017.03.16
常州市东方东路 168号
45,000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为经营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钢材除外)、装饰材料的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香港红星全球家居 80.00%;
常州东方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20.00%
80%
165 陕西美凯龙物流 2017.04.18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马庄镇福景佳苑保障性住房物管楼 304室
5,0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不动产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家居用品、建材(砂石除外)、装饰材料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企管
100.00%
- 100%
166 家金所金融科技 2017.05.27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73-381号407L01室
10,000
金融信息与计算机软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软件开发,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金所投资
100.00%
- 70%
167 南昌红星 2017.06.30 江西省南昌 3,000 商业运营管理;家具、建材、家居用品、金属材股份公司 5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969号天使金融广场 2#商业办公楼 201室
料、五金交电、日用品、针织品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1.00%
南昌金融大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9.00%
168 红星国际贸易 2017.04.07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90号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家具、家居用品、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化妆品、珠宝首饰、纺织品、电气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展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55.00%;上海奢
丽兹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5.00%;朱
家桂 30.00%
55%
169 上海睦烨 2015.02.28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 750号 2幢 261D
1,00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工艺礼品、五金工具、鞋帽、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辅料、床上用品、箱包、包装材料、纸制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数码产品、家居用品、金属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100.00%
100%
注 1:发行人与红星控股于 2017年 8月 3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有的红星黄浦小贷全部股权转让予红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同意,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发行人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1 常州美凯龙 52,525.86 50,441.60 36,704.54 32,563.51 4,215.82 6,234.36
2 常州家世界 97,917.88 96,928.20 66,518.71 62,633.50 3,976.38 5,994.27
3 南京装饰城 6,277.08 10,473.57 4,670.18 5,452.42 -694.82 6,616.77
4 上海全球家居 407,195.25 387,763.07 262,508.26 242,516.54 20,095.73 31,020.96
5 长沙家居生活 11,470.01 10,976.64 3,530.54 2,923.86 768.95 532.95
6 长沙家居博览 377.08 344.58 37.08 44.58 -7.50 4.72
7 成都红星 24,258.47 23,079.73 5,390.40 5,506.30 -79.89 293.61
8 杭州世博家居 33,383.19 28,669.75 20,428.24 16,784.82 3,730.64 4,479.86
9 红星品牌管理 321,535.26 297,430.06 -8,839.47 -9,239.28 -368.25 -9,196.21
10 重庆环球家居 13,387.30 12,596.36 4,992.85 2,931.60 2,211.24 4,287.87
11 重庆世博家居 24,158.60 20,422.07 7,846.67 1,586.79 6,475.85 11,753.23
12 武汉红星 157,797.24 162,430.48 64,626.05 69,333.30 -6,050.89 -2,185.09
13 上海家居博览 252,656.81 249,504.84 65,910.32 60,554.04 3,412.33 8,769.80
14 烟台红星 68,378.95 72,976.20 15,520.98 20,171.14 -2,022.55 -2,141.85
15 重庆博览家居 116,343.41 116,988.51 32,457.46 31,627.54 902.40 3,559.86
16 长沙银红家居 81,833.60 82,683.34 30,527.51 28,094.21 2,423.61 4,649.65
17 天津家饰广场 96,454.29 78,788.44 50,917.61 44,113.43 5,169.58 7,555.18 沈阳红星 410,772.92 277,480.89 192,145.40 186,183.26 6,225.00 13,704.63
19 星凯程鹏 164,041.69 163,923.52 105,937.35 105,922.86 14.48 58,170.19
20 红星商贸 5,110.28 5,101.89 5,128.19 5,122.15 6.05 21.4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1 哈尔滨红星 86,409.66 78,400.19 24,875.12 25,440.53 -1,914.34 946.03
22 中山世博家居 40,444.15 36,677.56 20,607.49 17,565.16 3,304.11 623.23 沈阳大东 5,244.13 5,037.47 -1,066.29 -1,033.91 -10.54 323.52
24 无锡家居生活 105,242.92 92,882.60 55,142.48 54,447.08 -832.92 1,098.71
25 北京国际家具 287,485.55 287,773.82 173,613.45 167,420.64 6,376.01 11,006.93
26 北京世博家具 332,394.25 339,478.92 198,192.09 193,178.59 5,013.51 19,097.19
27 包头红星 15.05 20.31 -4,078.74 -4,095.39 16.65 -207.66
28 昆山红星 1,176.02 1,718.76 108.57 111.83 -3.27 -2.40
29 桐乡红星 895.82 1,588.45 79.32 67.89 11.43 13.53
30 衢州红星 2.07 2.08 -887.59 -887.58 -0.01 19.20
31 欧丽洛雅 1,397.25 2,102.49 43.42 43.49 -0.07 4.29
32 武汉环球家居 91,636.15 84,234.89 8,103.77 11,533.07 -3,852.62 -3,329.96
33 北京凯隆 62.29 65.97 -784.42 -755.15 -29.27 -352.87
34 天津时尚家居 70.29 120.94 -5,737.20 -5,681.37 -55.83 -231.51
35 合肥世博家居 83,874.56 81,411.17 47,838.39 43,925.98 2,529.50 5,840.11
36 南京国际家居 119,449.33 103,224.99 87,642.83 85,423.94 -888.77 -103.45
37 星易通 28,669.62 29,203.20 15,848.97 16,003.62 -154.66 255.53
38 天津世贸 108,881.49 107,348.05 2,146.32 14,318.57 -13,154.20 -11,594.58
39 哈尔滨西客站 111,897.71 100,483.28 47,576.84 42,343.74 4,171.47 5,084.28
40 家居商场管理 17,002.62 11,716.98 5,301.38 5,315.76 -14.38 -4.1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41 扬州国际 3,853.53 3,121.20 1,428.71 944.61 525.49 731.05
42 上海龙美 657.78 941.08 -354.13 -326.29 -11.76 -97.10
43 苏南建筑 30,458.09 19,785.44 11,287.44 6,754.86 4,532.58 619.40
44 住建集采 2,978.66 1,498.10 221.17 665.06 -443.89 148.95
45 沈阳博览家居 50,787.46 50,288.63 18,328.66 18,509.35 -158.71 -307.41
46 兰州世博 50,212.05 38,509.57 3,220.76 98.81 879.15 -2,165.49
47 吉盛伟邦环球 8,906.40 - 3,679.03 - 3,179.03 -
48 乌鲁木齐世博 70,982.20 48,468.09 12,492.38 11,789.83 -1,521.01 6,847.60
49 长沙世博家居 3,310.21 2,402.02 -56.28 -52.73 -3.55 -52.19
50 星和家居 4,989.12 2,515.95 -221.47 268.34 -489.80 -31.66
51 红星实业 24,645.70 39,852.33 6,089.04 19,205.07 -893.00 -54.05
52 星龙家居 197,334.35 187,887.61 23,769.90 19,564.28 866.65 3,082.53
53 上海楷恒家居 3,988.58 3,396.54 473.23 29.68 443.55 29.68
54 成都世博家居 8,992.84 8,331.13 -126.58 -41.86 -84.72 -41.86
55 成都世贸家居 26,694.71 19,113.77 -550.45 -104.92 -445.52 -104.92
56 香港红星全球家居 35,571.77 10.62 10,944.32 10.62 -337.29 -2.35
57 红星企管 13,975.84 8,791.55 9,354.77 8,616.58 -461.81 -183.42
58 红星网络技术 3,714.63 4,268.71 3,645.09 4,105.63 -460.53 -1,381.03
59 长沙金霞 12,232.51 6,066.35 11,839.69 5,995.45 -155.76 -4.55
60 红星众盈 9.41 - -0.60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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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61 星荷资产管理 967.34 1,000.00 966.22 1,000.00 -33.78 -
62 上海宇慕 72,068.42 - -130.05 - -630.05 -
63 上海宇煦 52,092.30 - 392.47 - -107.53 -
64 上海宇筑 54,217.85 - 411.84 - -88.16 -
65 上海宇霄 51,849.52 - 423.28 - -76.72 -
66 凯撒至尊 19,413.91 - 19,301.54 - -698.46 -
67 安徽腾辉 50,522.62 49,596.67 -6,042.07 -4,582.76 -3,312.41 -6,729.67
68 武汉全球家居广场 29.87 - 0.00 - 0.00 -
69 喜兆投资 232,802.89 35,662.99 170,844.30 10,293.99 -135.12 -76.85
70 无锡红星 209,578.10 212,753.59 135,742.68 133,794.54 2,102.33 2,772.87
71 上海经管 40,223.46 26,850.76 9,335.77 5,185.64 4,214.33 24,296.39
72 北京企管 4,305.89 3,041.84 287.69 275.29 12.39 9.56
73 上海装饰城 249,644.63 252,105.62 150,121.81 142,613.67 7,668.81 19,743.29
74 装修公 4,929.43 5,028.16 302.26 426.77 -124.51 30.09
75 西安朱雀 5,011.32 5,016.59 3,976.24 3,981.52 -5.27 -0.01
76 沈阳世博家居 167,778.54 160,646.12 86,710.56 81,180.13 5,530.43 4,825.81
77 红星黄浦小贷 20,386.22 20,203.59 20,241.71 19,842.17 399.54 -157.83
78 济南红星 154,855.33 146,015.23 90,666.49 85,000.07 5,854.20 9,408.60
79 大庆世博家居 64,974.22 63,446.27 18,185.70 18,350.91 -165.20 -1,707.20
80 廊坊凯宏家居 83,531.02 59,902.80 30,330.35 25,488.66 3,961.40 3,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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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81 和合聚众 956.53 999.21 -1,062.83 -672.74 -390.09 -134.33
82 无锡经管 410.70 776.83 -101.60 -97.96 -3.64 8.53
83 长春红星 106,299.42 103,523.45 44,547.33 41,315.81 1,532.55 931.42
84 东莞世博家居 45,159.62 44,784.63 3,368.51 11,341.92 -8,489.97 8,008.42
85 家金所投资 14,547.83 14,289.25 13,476.52 -711.75 188.27 -0.75
86 天津国际博览 252,986.84 246,499.79 39,372.25 38,842.71 529.55 -1,029.41
87 红星咨询 14,296.23 3,191.43 1,656.11 168.26 1,487.85 1,185.93
88 昆明迪肯 34,538.97 28,153.17 29,746.02 27,672.99 2,083.28 16.77
89 连云港红星 1,659.54 1,652.38 479.16 468.90 10.26 -26.69
90 南京名都 345,579.22 319,207.39 216,562.67 195,928.55 20,003.43 26,649.23
91 沈阳名都 105,492.95 111,556.16 12,542.56 21,931.30 -10,725.20 -3,639.88
92 呼和浩特世博 70,689.72 70,949.12 13,636.49 14,422.69 -472.09 -3,213.91
93 上海物流 5,345.74 2,246.55 5,349.59 2,198.44 -163.32 -301.56
94 重庆中坤 38,061.06 31,271.01 17,075.29 12,162.03 4,716.49 92.78
95 苏州中翔 106,758.55 107,748.25 38,269.81 37,219.42 1,050.39 18,241.70
96 郑州红星 346,476.99 335,201.98 229,681.05 212,923.09 17,213.54 22,840.47
97 郑州经管 1,279.51 928.49 227.18 218.98 8.20 20.50
98 晶都投资 11,237.74 11,226.95 755.02 787.45 -32.42 0.06
99 盘锦红星 35,310.72 35,405.52 617.78 2,317.29 -992.19 -2,041.91
100 天津世博家居 76,582.99 87,320.06 -14,557.93 -5,024.24 -9,501.99 -3,3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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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101 虹欣欧凯 160,203.23 155,437.09 35,391.57 31,408.91 4,341.38 5,212.81
102 上海装饰市场 7,671.46 23,317.59 596.86 532.95 63.91 165.33
103 新伟置业 432,239.41 388,544.99 267,595.45 230,180.78 15,972.79 29,733.52
104 北京家具市场 7,314.34 4,723.68 529.65 520.49 9.16 11.97
105 安徽腾辉物流 19,504.93 23,568.80 -2,543.17 3,257.00 -7,158.45 -386.68
106 天津家居 145,700.24 151,479.29 105,919.28 101,583.35 4,335.93 5,113.44
107 天津建材 93,778.51 94,147.01 68,840.77 67,447.88 1,392.89 4,392.54
108 成都品牌 7,785.56 5,786.78 2,935.26 2,546.71 388.55 6,834.74
109 常州市场 620.29 699.09 508.16 507.36 0.81 1.86
110 上海鼎胜 9,499.18 8,138.35 8,689.24 6,143.46 2,545.78 5,141.55
111 红美电商 3,988.12 2,990.12 -973.46 167.51 -1,140.97 263.09
112 星家建材 623.09 541.62 -7,989.89 -7,979.35 -10.54 -716.06
113 常州家频道 253.83 294.99 -732.02 -679.33 -52.69 -190.99
114 北京家居市场 4,577.78 3,526.04 219.15 128.17 90.98 16.68
115 北京世博广场 6,875.90 8,217.12 451.48 421.02 30.47 35.80
116 北京环球家具 164,236.12 144,406.08 73,423.48 58,348.23 15,282.14 -1,161.25
117 常熟红星 573.14 628.52 -327.35 -369.18 41.84 26.45
118 南京家居 37.54 37.60 -63.35 -63.30 -0.06 -1.14
119 亿家装饰 1,822.44 2,002.79 -365.07 -206.27 -158.81 -1,667.80
120 悠美家 4,179.88 4,185.89 -577.73 -161.18 -416.54 -9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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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121 装饰家居经管 4,003.20 3,114.98 87.24 78.22 9.02 19.15
122 上海红美网络-- -- --
123 星易通汇 10,794.35 10,810.20 9,646.44 9,753.93 -107.48 -247.38
124 成都企管 87,616.29 76,149.64 20,521.00 7,018.79 12,408.81 58,518.92
125 上海环球家居 20,061.97 19,087.47 9,790.08 7,036.56 2,815.59 1,770.08
126 上海安家 4,904.52 1,489.30 -1,436.09 -779.07 -657.02 -212.96
127 成都商管 15,878.01 10,131.82 4,495.89 1,497.20 2,998.69 1,747.20
128 上海爱逛家 2.34 0.01 -6.03 -3.18 -2.85 -3.18
129 上海全球市场 3,939.36 3,476.26 309.83 280.81 29.02 27.06
130 上海祁星投资-- -- --
131 合肥红星物流 3,653.12 3,722.30 3,617.66 3,722.30 -104.64 -2.70
132 郑州东晟 9.55 - 9.55 - -0.45 -
133 山海艺术家俱 316,157.05 308,662.82 234,383.80 218,662.11 15,951.53 21,405.89
134 北京欧美商业 17,458.98 17,025.39 1,650.72 1,775.44 -124.72 -232.33
135 峰迪泷装饰 0.89 97.02 -194.15 -95.88 -98.27 -25.88
136 上海家鼎 504.52 655.18 -72.97 79.49 -152.46 -25.40
137 红星资产管理 20,888.49 5,063.32 5,650.41 4,959.54 690.87 -5.77
138 长沙雅礼 1.22 30.54 -0.98 30.54 -31.52 22.22
139 重庆家欣 39.90 144.29 -176.86 -82.90 -93.96 -39.85
140 天津红星物流 4,615.18 1,613.60 4,567.84 1,669.21 -431.37 -0.7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141 北京星凯京洲 8,028.59 7,879.32 -5,740.02 -3,843.02 -1,897.00 -3,886.22
142 常州红阳 44,775.75 41,909.30 -12,690.73 -14,177.74 1,487.01 -863.81
143 成都长益 162,080.88 136,995.86 93,039.21 90,650.85 2,388.37 5,526.89
144 上海家倍得 22,332.82 21,577.36 2,158.49 1,534.67 623.82 764.62
145 红星悦家 7,541.55 5,050.68 2,513.86 -2,689.50 -2,719.19 -2,689.50
146 上海鼎识合伙 4,000.04 0.04 0.00 - 0.00 -
147 上海合祝合伙 400.01 0.04 -0.03 - -0.03 -
148 上海集量合伙 200.01 0.04 -0.03 - -0.03 -
149 上海聚尊合伙 400.01 0.04 -0.03 - -0.03 -
150 上海聚钦合伙-- -- --
151 上海聚楚合伙-- -- --
152 上海集彬合伙 0.13 0.01 -0.17 -0.09 -0.08 -0.09
153 上海集慈合伙-- -- --
154 上海合柔合伙-- -- --
155 上海合增合伙-- -- --
156 红星劳务 200.18 - 200.20 - 0.20 -
157 烟台欣欢 10.00 -----
158 西宁世博家居 31,798.94 - 6,565.42 - 6,104.66 -
159 新疆企管 59,586.87 - 21,143.76 - 21,143.76 -
160 新疆欧丽洛雅 1,000.53 - 795.26 - 795.26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序号公司名称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6月 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161 霍尔果斯商管 23,122.19 - 12,615.61 - 12,595.61 -
162 泛居网络科技 37.48 --61.51 --61.51 -
163 重庆美凯龙物流 24,999.40 - 4,993.93 --6.07 -
164 常州商业管理 7,776.06 - 6,967.76 --2.24 -
165 陕西美凯龙物流------
166 家金所金融科技------
167 南昌红星------
168 红星国际贸易 37.54 --63.35 --0.06 -
169 上海睦烨------
注 1:上述发行人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审计。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拟投资项目
经本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批准,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25,000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305,000.78万元,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106,900.00 28,047.00
1.2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 56,600.00 7,611.00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39,400.00 11,674.00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92,100.00 41,683.00
1.5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 80,000.00 55,985.00
小计 375,000.00 145,000.00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60,000.00 45,000.00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 30,000.00 20,000.00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50,000.00 40,000.00
5 偿还银行借款 80,000.00 4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5,000.78
合计 625,000.00 305,000.78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进行了详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发行人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投入。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政府审批或备案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备案情况 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天津世贸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天津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项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3】205号)
1.2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呼和浩特世博
《关于呼和浩特市红星美凯龙商业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呼发改审批字【2014】42号)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东莞世博家居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015-441900-72-03-005438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哈尔滨红星
《关于哈尔滨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项目申请报告予以核准的通知》(哈松发改投字【2012】35号)
1.5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乌鲁木齐世博
《乌鲁木齐市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编号:
1503150741055)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红星美凯龙
《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沪浦发改世外备【2016】2号)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上海家倍得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沪浦发改世备【2016】13号)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红星美凯龙
《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意见表》(沪浦发改世外备【2016】1号)
5 偿还银行借款红星美凯龙不适用
6 补充流动资金红星美凯龙不适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及其相关业务。其中天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北辰商场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等五个家居商场建设项目均已在当地发改委部门审批或备案;此外,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均已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自营商场网络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天津、呼和浩特、东莞、哈尔滨、乌鲁木齐等大型城市的市场份额将有所提升,从而有助于公司巩固在家居建材流通行业的市场地位。本次家居商场建设项目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密切相关,规模的扩张将使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对商户的议价能力增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系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有效补充,有助于与公司现有家居商场经营业务产生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此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并缓解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公开发售的股票价值时,除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若发生下述任何事项,均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者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发行股票的价格波动。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持续放缓态势,2016年中国 GDP同比增长 6.7%,
为 25年来最低增速,且未来存在进一步降低的可能。经济增长的放缓可能使中国原本预期的城镇化进程减慢,并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及生活水平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居民投资及消费的信心,并导致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减弱。同时,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持续调控的基础产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并呈现较强的周期性特征。
尽管较房地产行业而言,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宏观经济形势、中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镇化进程、消费升级趋势等因素的上述潜在不利变动仍可能削弱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以及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产品的商场竞争极为激烈。自从2004年我国零售业全面对外开放之后,国际大型家居零售集团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以及先进的管理和营运模式,陆续进入我国家居装饰及家具市场,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企业也逐步加快了规模扩张的步伐。
与此同时,覆盖家居装饰及家具业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以及行业内企业可能建立的互联网平台都会加强行业内的竞争。
公司 2016年度零售额占连锁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行业市场份额为 11.82%,占家
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包括连锁及非连锁)的市场份额为 4.50%,在我国快速增长的
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行业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尽管如此,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仍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业务经营风险
(一)品牌声誉风险
公司“红星美凯龙”的品牌价值主要建立在客户主观认知之上,可能会因某些削弱客户信任的事件而受到损害。例如,涉及到公司及公司业务、委管商场合作伙伴或入驻商户的负面事件或宣传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若公司未能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服务体验,同样会降低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消费者需求,进而影响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此外,公司品牌、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能在公司无法及时察觉的情况下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使用,该类对公司知识产权的擅用可能导致公司的声誉受到负面影响,不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和业绩增长。
(二)商场运营相关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红星美凯龙”商场的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面服务。为保证商场的正常运营,公司及下属商场需严格把控商场运营过程中的各项环节,主要包括:
(1)确保公司下属商场在土地获取、商场规划、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公司内部标准规范;
(2)结合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对商场进行合理定位;
(3)对商场展位进行合理区划,有效利用可租空间;
(4)吸引合适的商户,确保招商的高效性与连贯性,维持较为合理的出租率与续
租率;
(5)为商户提供包括展位设计、员工培训、营销推广、日常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全
方面的服务,保留优质商户;
(6)监督商场所售产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对商户施加质量指引,并作为客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户代理,协调商户解决客户投诉;
(7)保证商场在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公共安全;
(8)对商场物业及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9)确保商场在项目选址、室内装修等方面符合政府及监管机构颁布的环保、节
能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若公司或下属商场在商场运营过程中未能就上述事项进行有效管控,将会对商场的正常运营构成障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商场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下属商场的经营业绩受到商场盈利能力与成本控制等因素的影响。
在自营商场模式下,公司主要为商户提供营销平台,无需承担存货风险。不过,由于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自营商场的租赁及管理收入的收取以及出租率将取决于商场保留现有商户并引入新的商户的能力。同时,若国内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等因素导致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消费需求出现阶段性向下波动,可能对商场租金水平及出租率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对于自建及购买商场的投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租赁商场的租金成本以及商场经营相关的人工、能源、物业维护、市场营销、行政管理等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控制也将直接影响公司下属商场的经营业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近年来,我国企业人工成本、房屋租金成本不断上升,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在委管商场模式下,公司在委管商场开业前根据提供的项目咨询、工程商业管理咨询及招商服务的情况,向合作方及合作建筑商收取相关咨询服务费用,该部分收入因服务的高附加值和稀缺性,其毛利率较高,但其持续性取决于新签委管合作协议数量及储备项目推进实施的情况;而在商场运营期间,公司向合作方收取年度管理费(通常按固定金额或按租金收益递增),并由合作方承担商场日常运营管理相关成本费用,该部分收入毛利率较低,但在商场的委管期限内稳定产生。随着公司开业委管商场数量的不断扩张,商场运营期间产生的相关收入在委管商场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可能上升,委管商场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也可能因此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此外,委管商场存在土地、房产或其他经营瑕疵的,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并对相关委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管商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收入。
(四)商场网络扩张受限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将坚持自营与委管相结合的扩张模式,持续完善全国性的商场网络布局。
自营商场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其在一、二线城市的战略性布局,巩固公司在一、
二线城市的优势。若公司由于项目选址、土地获取、施工建设审批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如期推进该等扩张计划,可能会限制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
此外,公司委管商场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未来将通过委管模式在三线及其他城市持续扩展版图。为开设新的委管商场,公司需要寻找符合总体扩张计划且土地供应能满足公司需求的地点,还需要寻找符合公司要求、有合作意愿且具备良好资信实力的合作方。如果上述业务目标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或无法达成,可能造成新项目开发及签约进程放缓,或者已签约储备项目在拿地和建设过程中推进困难,从而导致部分储备项目未能按预期进度开业运营甚至面临终止实施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委管业务的持续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与自营商场类似,委管商场开业后通常需要几年的培育期进行业务开拓。培育期内,合作方通过委管商场取得的租赁及管理收入通常较低,同时还需承担较高的经营成本与期间费用,可能导致部分委管商场的盈利情况不甚理想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引发该等合作方对委管商场盈利前景的担忧,进而影响其与公司间合作的持续性。此外,上述情况可能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增加公司寻找新的委管合作方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扩张计划的顺利推进。
(五)签约委管项目发生终止、退款及收入冲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有 16个已确认过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签约委管项目发生终止,涉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金额合计 16,930.29万元;其中有 11个签约
委管项目发生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款项退回,退款金额合计 10,540.00
万元,冲回以前年度确认收入金额合计 11,339.63 万元,占报告期内公司合计收入的比
例为 0.3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的筹备中委管项目共计 594个,已获取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开工的委管项目共计 118个,涉及预收款项合计 9,800.00万元;其中,确认部分项目
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但尚未开工的委管项目共计 113个,涉及已确认收入合计 102,552.39万元、预收款项余额合计 7,40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7,805.00万
元、已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合计 17,805.00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合计 0万元。
上述已确认部分收入的未开工项目中,有 57个项目系于 2014年及以前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涉及已确认收入合计 59,650.9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2,585.00万元、
已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合计 12,585.00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合计 0万元。
在国内宏观经济、房地产行业形势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部分签约委管项目未能在正常周期内开工建设,可能面临项目停滞甚至终止等重大不确定性。虽然根据合同约定,已拿地项目不会赋予合作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咨询费的权利,但经公司与合作方另行协商,部分终止项目可能发生款项退回及收入冲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委管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扩展性业务的风险
基于全国性的零售平台和我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中最大的商户及消费者数据库,公司计划进一步拓展具有吸引力的关联产品及服务。依托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品牌优势以及家装与家居商场业务的协同效应,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家倍得涉足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并着手建设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平台。此外,在物流配送业务等方面,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以帮助其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并巩固其在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领导地位。
与公司的商场业务相比,扩展性业务的经营模式及风险可能有所不同,而公司可能不具备足够的运营经验来有效管理该等扩展性业务及相关风险。该等扩展性业务可能会使公司面临新的挑战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缺乏拓展扩展性业务所需的经验、技能及专业知识;
(2)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运营风险的增加;
(3)未能从扩展性业务中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
(4)未能招聘到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支持扩展性业务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商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运营;
(5)新产品缺乏市场及客户认可;
(6)未能准确分析或判断扩展性业务的市场状况;
(7)未能取得充足融资以支持公司的业务扩张;
(8)未能及时增强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及 IT系统以支持扩展性业务及多样化的产
品及服务。
如果公司经营的扩展性业务未能取得预期成果,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七)部分自营商场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有 4处租赁商场物业在承租前已被设置抵押且尚未解除,有 4处租赁商场物业无法确认在承租前是否已被设置抵押且目前是否尚未解除,有1处租赁商场物业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此外,3 处租赁物业(北京北四环商场、南京中央路商场物业除外)存在房产或土地等瑕疵。上述租赁物业经营面积合计 424,104平方米,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例为 3.19%;2017年 1-6月上
述租赁物业对应的商场收入合计 1.19亿元,占公司对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36%。
上述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的房屋,如果后续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所有权变动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风险。租赁物业存在房产或土地等瑕疵的,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支付罚款甚至被迫迁址,进而会对相关商场经营的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任何上述事件的发生均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委管商场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使用权存在瑕疵或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 2017年 6月 30 日,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中,11处商场的土地使用权存在权利瑕疵或不确定性,其中:有 5处商场所对应的土地用途与实际用于家居商场经营的用途不符;有 2处商场系坐落于划拨土地之上,有 1处商场系坐落于集体土地之上,且其中 2处商场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另有 3处商场的业主未能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权证,尚无法判断其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述土地用途与家居商场经营用途不符、土地性质不符及未提供产权证书的房产(以下合称“瑕疵委管商场”)对应委管商场的经营面积合计 850,019平方米,占公司2017年 6月 30日委管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例约为 10.67%,占公司 2017年 6月 30日经
营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例约为 6.39%;前述瑕疵委管商场对应的 2017 年 1-6 月项目年
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合计 6,213.42 万元,占公司 2017年 1-6月项目年度冠名
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比例为 9.22%,占公司 2017年 1-6月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3%。
上述瑕疵委管商场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甚至被迫迁址,进而会对相关商场经营的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均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普遍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公司将自有商场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支出均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报告期内各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且未将投资性房地产按历史成本为基础以折旧摊销方式计入各期损益;相比而言,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将其经营市场的相关物业资产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根据相关资产原值及对应预计使用年限计提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且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方式的差异,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等财务指标有很大程度提高,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缺乏直接可比性。
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 6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万元、6,136,100.00万元、6,694,800.00万元和 6,972,290.90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82.11%和 76.51%;三年及一期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186,227.76万元、100,976.52万元、175,403.23万元和
96,043.71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已对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计量下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模拟测算,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与按成本模式计量的主要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1、投资性房地产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6,972,290.90 6,694,800.00 6,136,100.00 5,511,700.00
—按成本模式计量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两种方法差异 3,799,240.31 3,637,819.44 3,340,833.40 3,145,637.09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4.49% 54.34% 54.45% 57.07%
2、资产总额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9,113,193.78 8,153,540.41 7,381,024.24 6,391,002.72
—按成本模式计量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两种方法差异 3,853,794.23 3,668,070.92 3,364,837.60 3,168,242.8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42.29% 44.99% 45.59% 49.57%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3,851,779.22 3,656,585.21 3,487,887.13 2,812,062.33
—按成本模式计量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两种方法差异 2,605,625.13 2,489,715.72 2,297,218.46 2,162,729.6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67.65% 68.09% 65.86% 76.91%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04,517.11 339,718.32 322,486.74 324,305.49
—按成本模式计量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两种方法差异 110,075.26 192,497.25 132,300.37 168,118.17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28,640.14 207,265.18 238,694.23 218,873.47
—按成本模式计量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两种方法差异 42,869.72 73,100.79 60,392.30 55,239.43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6、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56 0.94 0.96 1.08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6 0.41 0.57 0.52
两种方法差异 0.30 0.53 0.39 0.56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7、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35 0.57 0.71 0.73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4 0.37 0.53 0.55
两种方法差异 0.12 0.20 0.18 0.18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注:上表中两种方法差异比例系按两种方法差异数值占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数值的比例计算。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提请投资者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与按成本模式计量下的主要财务数据差异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鉴于上述会计处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1、公司承诺将于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东分红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按照国内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评估值进行复核,从而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2、公司已制定《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根据该等制度
规定,公司将于每月末汇总分析自有商场租金报表。如果发生当月公司所有自有商场的合计租赁及管理费收入较上月下滑的,公司将核查具体情形、原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并于次月前五个交易日之内于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下滑的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公司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的变化情况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可能下降的风险。上述《自有商场租赁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将于公司 A 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如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算,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
标将产生重大变动
公司所采用的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方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成本模式计量方式相比,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差异如下表所示:
项目公司-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同行业 A股上市公司-成本模式计量
金额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支出,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后续装修支出,账面价值按照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和摊销后的净值计量(部分资产也可能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金额较高;反之则较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将于相关资产处置时计入当期所得税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则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营业成本/管理费用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和摊销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和摊销
同等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金额较低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物业升值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增加利润;反之则减少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物业公允价值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金额较高
注:如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则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亦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影响到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相关科目。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在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利水平方面的实际差异,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照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后续计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量的方式进行了模拟测算,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投资性房地产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资产总额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6 0.41 0.57 0.52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4 0.37 0.53 0.55
上述模拟测算的会计处理口径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与公司实际按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产生了重大变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三、财务风险、(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与同行业
A股上市公司普遍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提请投资者在利用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利水平并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算口径的数据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波动造成大额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05,432.02 万元、83,792.51 万元、132,453.15 万元和 75,876.9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2.51%、25.98%、38.99%和37.10%,
因而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以及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部分,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分别为 186,790.13 万元、106,799.96万元、183,242.76 万元和 98,788.26万元,占公司
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95%、23.39%、38.16%和 34.28%,该部分非经常性损益在相
关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或处置前,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非现实实现(产生现金流入或形成收款权利);此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还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但合计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小。因此,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未来持续产生金额和变动幅度较大的非经营性损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股东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以自持物业经营 45家自营商场,相关物业资产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 万元、6,136,100.00 万元、
6,694,800.00 万元和 6,972,290.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
82.11%和 76.51%,为公司最主要的长期经营性资产,并且随着公司继续投资建造新的
自持物业,预计未来投资性房地产规模仍将继续增加。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86,227.76 万元、
100,976.52 万元、175,403.23 万元和 96,043.71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受到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态势、城镇化进程、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景气程度、以及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消费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也将随之向下波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也将相应减少甚至产生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将影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可能会对上市后的分红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受整体经济环境及房地产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形势、中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市化进程、消费升级趋势等因素会对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产生较大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整体需求变动的风险会对公司的收入产生影响,原材料及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公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则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各线城市经营着 214家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同时不断向其他区域拓展其商场网络。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33,203.61万元、917,856.94万元、943,608.18万元和 507,096.73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4,305.49 万元、322,486.74 万元、339,718.32
万元和 204,517.11万元。若公司所处或将要进入的区域对于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
需求发生变动,且上述因素的变化持续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则有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六)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风险
公司有息债务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有息债务余额 2,607,235.0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26,784.80万元,
长期借款 1,204,278.9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98,924.38 万元,应付债券
844,668.8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89,504.86 万元,应付融资租赁款 42,256.7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816.43 万元。有息负债余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53.22%,占股东权益总额的比例为 61.87%。有息负债占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总额的比
例较高,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偿债压力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流动负债偿债的流动性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49、
0.74、0.65和 0.67,速动比率分别为 0.49、0.74、0.65和 0.66,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均较低,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导致投入较大,且公司资产结构以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为主。上述情况将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短期负债的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偿债压力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八)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公司开发新自营商场项目的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开发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融资等方式实现,融资一般以项目资产作为担保,因此整体受限资产金额较大。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止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5,389,395.3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9.14%。为提供合规足值的融资担保,公司已设定担保的
资产规模较大,影响公司的资产变现能力。
此外,虽然公司的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正常偿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如果因流动性不足或因借款集中到期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则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甚至处置,公司的资产及业务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1,165.05 万元、120,543.85 万元、142,015.90 万元和
168,131.7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4%、13.13%、15.05%和 16.58%(年
化后)。
随着公司委管业务收入规模的扩大及开发中委管商场数量的增长,由于各项目合作方的资金状况和回款速度存在差异,部分商场于开业前确认的相关收入因开业进度延迟等因素而未能及时回款,导致相关应收账款余额上升;部分商场还可能因各种原因推进困难而存在项目暂停开发、终止实施的风险,造成相关应收账款产生减值损失。虽然公司通过跟踪委管项目进展和经营状况、及时对账等机制加大回收力度,同时对合作方及建筑商未支付款项进行审慎的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未来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但发生减值损失或已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业务目前正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利润增长迅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2.07%、10.48%、9.55%和
5.46%,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1.08元、0.96元、0.94元和 0.56元。本次 A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显著增长,并将导致公司发行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同时,考虑到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正式投入运营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预计产生的盈利和效益不能在本次发行后立即全面体现,股本的增加可能在短期内摊薄每股收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将逐步回升。
四、管理风险
(一)控股权被摊薄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持有公司 248,031.58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68.44%。本次发行完成后,红星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维持不变,约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62.97%,持股比例有所下降。
此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中的 50,878.07万股已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4%。已质押股份中,13,591.02万股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为债务人红星企发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信托贷
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5年 2月 6日至 2020年 2月 28日;37,287.05万股质押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9%),为债务人红星控股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普陀支行取得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5年 5月 8日至 2018年 5月 7日。若红星控股未来不能按时、全额偿付债务本息,则公司可能面临控股权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快速发展引发的管理风险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经营管理的商场数量达到 214家,分布于 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50座城市。
公司门店网络、资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招商、运营、人力、财务、信息等各方面管理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此外,公司规模的扩张也对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不能随着规模扩张而持续完善,则会因内部控制风险给公司品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在工商、税务等方面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人才短缺及流失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的发展和扩张,公司对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的人才储备步伐跟不上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速度,将对公司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持续成功取决于吸引和留用合格客户服务、监督和管理人员来管理公司现有业务经营、推动公司未来增长。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业对优秀业内人才的竞争十分激烈。公司需要与其他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商以及整个零售业开展竞争,在全国各地区招募熟练员工,并需要提供更高的报酬和其他福利,以便在未来吸引和留用主要人员。
若公司无法成功吸引或留用所需人员,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此外,公司业务的成功高度还取决于主要主管和其他主要管理层人员的持续服务。
公司目前主要主管平均在商业物业和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拥有超过十年的经验。若公司主要成员未来无法或者不愿继续担任现职,公司可能需要寻找替代人选,从而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并使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干扰。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天津北辰商场、呼和浩特玉泉商场、东莞万江商场、哈尔滨松北商场及乌鲁木齐会展商场建设项目,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以及互联网家装平台等项目,该等项目的开发进度和经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结合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凭借公司成熟的商业模式、开发经验和多年来积累的市场基础,预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具有良好的投资收益水平。如果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市场形势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不排除部分项目存在无法如期实施或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低于预期的风险。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国内外经济形势、政治环境、政府宏观调控政策、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公司 H 股股票价格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因素都可能改变投资者的预期并影响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影响整个二级市场股票估值。基于上述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脱离其实际价值而产生波动,存在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的风险和股票价格的波动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H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 A股股价的风险
公司已经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而本次 A股发行完成后,亦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 A股和 H股市场在交易量、流动性以及社会公众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A 股投资者和 H 股投资者在估值方法、风险偏好、投资特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公司 A股和 H股的交易价格未必一致。此外,公司 H股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对 A股股价造成影响,反之亦然。
(三)同时在 A股市场和 H股市场挂牌上市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后,公司股票将同时在香港联交所和中国内地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同时遵循两地监管机构的上市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后,公司 A股投资者和 H股投资者将分属不同的类别股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需履行类别股东分别表决程序的特定事项进行分类表决。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其表决结果,可能对 A股股东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主要依赖于其分布于全国的家居装饰与家具商场的正常运营。若公司下属商场所处的区域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则公司下属商场的物业、财产及人员可能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公司下属商场的正常经营,进而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大额未决诉讼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作为被告的单笔争议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万元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 5 件,诉讼金额合计约 6.32 亿元。其中,公司
与长沙理想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约为 5.69 亿元,占本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比例约为 1.35%,占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约为 11.85%。该案件已于 2017
年 6月 6日、6月 30日进行了二次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并于 2017年 9月 19日第一次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本公司可能因该案件而出现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因该案件而受到其他损失,并可能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于 2017年 12月就公司涉及的与长沙理想的诉讼纠纷事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长沙理想因与股份公司的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事宜于2016年 11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项目合作合同,不予退还股份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股份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及预期收益等价款。本人承诺,如因前述诉讼纠纷导致股份公司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股份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并于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前述款项。如本人未于前述期限内向股份公司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本人将按前述应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二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金。”
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一)信息披露管理
股份公司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切实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及互动沟通原则等基本原则。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处。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郭丙合
电话: 021-2230 0896
传真: 021-5282 0272
电子信箱: ir@chinaredstar.com
八、重要合同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正在履行、且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情况如下:
(一)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及委托贷款合同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主要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委托贷款合同情况如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借款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常州美凯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2,500
浮动利率,即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下浮 10%,每 12个月调整一次
2009.12.31至
2017.12.30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常州家世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15,600
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每 12个月调整一次
2009.10.28至
2017.10.27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常州家世界以常房权证字第 00759137号《房屋所有权证》2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为 3.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1716230D10012001
无锡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20,000
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 12个月,每笔提款的首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 5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
12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最后还款日为
2019.12.20
无锡红星以锡土国用(2000)字
第 2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和锡房权证字XS1000969810号《房屋所有权证》3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为3.5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人民币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
2008年 01字090号
无锡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2,000
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5.00%
12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最后还款日为
2018.12.20
无锡红星以锡国用(2008)第
03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在授信总量不超过 40,000万元额度内,由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为3.5亿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5 人民币借款合同 2009年 01字无锡红中国银行股份 16,000 10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18个月,自实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字第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018号星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5.00%,浮动周期为 12个月际提款日起算,
最后还款日为
2017.12.20
XS1000969798号《房屋所有权证》4下的房屋所有权及锡国用
(2001)字第 0543号《国有土
地使用证》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在授信总量不超过 40,000万元额度内,由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为3.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人民币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
2008年 01字066号
无锡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3,000
10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00%,浮动周期为 12个月
12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最后还款日为
2018.12.20
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锡山字第XS10001040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在授信总量不超过 40,000万元额度内,由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为3.5亿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
43010129-2011(贷款)0368号
南京名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35,000
基准利率,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
1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最后还款日为2021.06.01
南京名都以宁房权证秦初字第301272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宁秦国用(2007)第 07080号土地使
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
43010129-2010年(城南)字0158号
南京名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50,000
提款日的基准利率,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
12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最后还款日为南京名都以宁房权证秦初字第301272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宁秦国用(2007)第 07080号土地使
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2021.12.30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43010129-2009(城南)0133号
南京名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20,000
合同生效日的基准利率,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
12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最后还款日为
2021.12.30
南京名都以宁房权证秦初字第301272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宁秦国用
(2007)第 07080号土地使用权
提供抵押担保;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上海装饰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60,000
5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00%
2009.07.30至
2024.07.29
上海装饰城以沪房地普字
(2004)第 014972号《上海市
房地产权证》项下梅川路 1129号 1-4层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3100902012M106400
上海全球家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28,200
贷款实际发放日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上浮 5.00%
2012.06.15至
2020.06.11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13877号《上海市
房地产权证》5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3100902012M106100
上海全球家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31,366
贷款实际发放日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上浮 5.00%
2012.06.12至
2020.06.11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13877号《上海市
房地产权证》6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3100902012M106600
上海全球家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12,000
贷款实际发放日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上浮 5.00%
2012.06.26至
2020.06.11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13877号《上海市
房地产权证》7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14 借款合同
公借贷字第02102009204400号
山海艺术家俱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0,000
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基准利率调整后第一个结息日次日开始调整
2009.11.24至
2017.09.24
山海艺术家俱以沪房地宝字
(2009)第 039447号房地产权
提供抵押担保,并由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15 人民币借款合同
YYT2011021802
新伟置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70,000
首期利率为 6.60%,随五年
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
2011.02.28至
2021.02.2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3)第
004517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8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抵押方式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反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YYT2012022401
新伟置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五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随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
2012.02.29至
2021.02.2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
公借贷字第02102011200800号
新伟置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0,000
首期利率为 6.93%,即五年
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 5%,按季调整
2011.03.31至
2021.03.30
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3)
第 004517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9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抵押方式提供抵押担保 人民币抵押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一
BJCL1101P及BJCL1101P-1
北京世博家具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4,000
浮动贷款利率:为 5年期以上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提款日当时的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为准
10年,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计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和红星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以X京房权证朝其字第 529780号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京朝国用(2011出)第 00549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且借款人以银行定期存单以及就转租其所承租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189、191号
的“美罗城”物业所签订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入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13年盘中银司贷字 001号
盘锦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20,0
首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央行公布的 5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5%,此后每 12自首次实际提款日起 108个月止(应在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 2013年盘中银司保字 001-A);盘锦华源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个月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的利率为当日央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
2013.01.05起
24个月内提清借款)
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2013年盘中银司保字 001-B);借款人以其拥有的盘国用(2012)第
3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辽交银铁西2013年固贷字036号
沈阳名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6,000
贷款实际发放日 8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5%
2013.08.16至
2021.08.16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沈阳国用
(2012)第 0021号国有土地使
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辽交银铁西 2013年抵字 036号);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虹欣欧凯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40,000 7.36%/年
2014.02.20至
2019.02.19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8004199313001)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武汉环球家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10,000
浮动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 10%
2014.05.19至
2020.05.19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
(2013)第 279号土地使用权证
项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武汉环球家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2,000
提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央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
6年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
(2013)第 279号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42100220140021245)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
-
武汉红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华商银行深圳70,000
每一个利率确定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上浮 10%
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70个月,从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生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32020004-2014年(硚口)保字 0058号);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2011)第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科技园支行效日起计 3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320200037-2015年硚口(抵)字 0004号)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14年(城南)字 0259号
南京国际家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70,000
每一个利率确定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上浮 10%
自实际提款日起 10年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宁浦国用
(2013)第 05412号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GDK476440120130276
中山世博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4,000 基准利率上浮 5%
按首个提款日起 96个月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GBZ476440120130276号);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中府国用
(2012)第 1101084号《国有土
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GDY476440120130276号)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肥世博家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33,000
基准利率,
1年为一期利率调整
2014.11.26至
2021.11.25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保 20141270004);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合国用
(2013)第 265号《国有土地使
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抵 20141273004-1)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建河公固字20150303-001号
长沙银红家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21,000
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 5%,每12个月调整一次
2015.03.03至
2025.03.03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建河公保字20150303-001号);借款人以其拥有的长国用(2013)第
0949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建河公抵字 20150303-001号)
29 固定资产借款合 2015年中银中大庆世中国银行股份 25,000 实际提款日 5年期以上基准自首个提款日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同公借字第 013号博家居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
利率上浮 5%,每 12个月调整一次
起 72个月,最后还款日为
2020.12.21
保(合同编号:2015年中银内银团保证字第 001号);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大庆国用(2013)第
07001178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和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NA769738号房产证项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2016年中银内银团抵押字 001号)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天津世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24,000
按照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每 6个月调整
8年,最后还款日为
2022.12.15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权证项下在建工程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12100620150368)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苏州中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45,000
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15%,每 12个月调整一次
114个月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570349号、第00570358号、第 00570350号、第 00570353号、第 00570356号、第 00570354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产以及苏工园国用2014第 42057号、第 42066号、第 42058号、第 42061号、第42064号、第 4206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32100620150001102)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公借贷字第02102014202500
股份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0
1-5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5%,每季度结息日的次日调整
2015.01.19至
2017.12.19
新伟置业以其沪房地普字
(2013)第 004517号《房地产
权证》、山海艺术家俱以其沪房地宝字(2012)第 002036号项
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号:公担抵字第
02102014202501、
02102014202502号)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武汉环球家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5,000
每笔借款提款日与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12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
6年(2015.04.24
起)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
(2013)第 279号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42100220140021245)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武汉环球家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10,000
每笔借款提款日与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12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
6年(2015.05.19
起)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5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武汉环球家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5,000
每笔借款提款日与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12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
6年(2015.06.29
起)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5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 6年(九龙)
字 00027号
北京国际家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
50,000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 0;借款后,借款利率 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
10年(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以 X京房权证丰字第262598号《房屋所有权证》、京丰国用(2010出)第 002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52,5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0020070-2015年九龙(抵)字 0066号);借款人以红星美凯龙西四环店在贷款期内的全部租金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0020070-2016年九龙(质)字 0012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
AXXT(2016)
DY060-DK
沈阳世博家居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4.9875%
2016.05.24至
2018.05.23
借款人以其持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 10号的房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沈房权证浑南字第 N100072361号房屋所有权、沈阳国用(2015)第
HN00426号土地使用权)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AXXT(2016)DY060-DYHT)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天津世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3,000
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 10%
5年
借款人以京津路 312号 201、
301、401、501在建工程连同土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13051400047号)提供最高额为 36,238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12100620150608)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天津世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10,000
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 10%
5年
借款人以京津路 312号 201、
301、401、501在建工程连同土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13051400047号)提供最高额为 36,238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12100620150608)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天津世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3,000
合同签订日(2016.06.23)总
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 10%,浮动利率调整以 12个月为一个周期
5年
借款人以京津路 312号 201、
301、401、501在建工程连同土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13051400047号)提供最高额为 36,238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12100620150608)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建河公固字20160129-001号
长沙银红家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20,000
起息日基准利率浮动,每 12个月调整一次
2015.03.03至
2025.03.03
借款人以长国用(2013)第
0949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为 25,62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建河公抵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字 20150303-001号);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56,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建河公保字 20150303-001号)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 上海装饰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14,000
提款日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相对应档次基准贷款利率下浮 10%,每 12个月调整一次
2016.03.29至
2024.07.29
借款人以沪房地普字(2004)第
014972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01162000414201);借款人以
2016.03.29至 2024.07.29期间梅
川路 1129号真北老店出租所产生的所有租金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01162000414301)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CQ2110220160114
重庆博览家居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0,000
4.9%,放款后按中国人民银
行调整后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按年调整,调整日为周年发放日后第一个结息日
2016.06.17至
2026.06.16
借款人以 105房地证 2015字第17806号房地产权证提供最高额为4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CQ21(高抵)20160006);重庆世博家居提供最高额为 4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Q21(高保)20160020);车建兴提供最高额为 40,000万元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Q21(高保)20160021)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天津世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5,000
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 10%,浮动利率调整以 12个月为一个周期
4年
天津世贸以京津路 312号 601在建工程连同土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 113051400047号)提供最高额为 20,5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12100620160157);
天津世贸以京津路 312号 2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301、401、501在建工程连同土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113051400047号)提供最高额为 36,238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12100620150608)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公借贷字第02102016200600号
股份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0,000
年利率为 4.9875%,如遇中
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则自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5年期基准利率上浮5%,每季度结息日的次日调整
2016.07.27至
2018.07.27
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3)
第 004517号房地产权为本金数额为 57,500万元的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公担抵字第 02102016200601号);山海艺术家俱以沪房地宝字(2012)
第 022036号房地产权为本金数额为 42,500万元的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公担抵字第 02102016200602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Z1607LN15680907
股份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固定利率,以贷款入账日人行公布 LPR(人行报价)(1年)期限档次加 0.05%计
2016.07.18至
2017.07.14
股份公司提供金额为 1万元的保证金担保(合同编号:
C160718CA3108526)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16X02DK314-2
股份公司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0,000
固定利率,贷款实际发放日一至五年期(含五年)基准利率
不超过 24个月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13877号不动产权
(临御路 518路、御北路 515号、康杉路 51号的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为本金数额为70,000万元的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2016X02DK314-7)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Z1511OR15617815
哈尔滨红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
63,500
浮动利率,以单笔贷款入账日人行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期限档次上浮 10%计,按贷款入账日每 12个月为
2015.10.22至
2028.05.07
哈尔滨红星以哈房预商字第2016020011号在建工程以及哈国用(2012)第 09007579号土
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一个周期浮动 C1511MG2315359)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13877号不动产提
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C1511MG2314926)
49 借款合同 6302160827
星龙家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思支行
65,000
浮动利率,以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年及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 10%
2016.12.23至
2026.12.23
星龙家居以位于浦星公路 1969号1幢188室沪房地闵字(2015)
第 069248号不动产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6302160827)
星龙家居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6302160827)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天津世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5,000
浮动利率(基础利率定价):根据每一周期约定的LPR加或减一定点差确定,并按周期浮动。本合同项下利率调整以六个月为一个周期,点差为加 48.5bp(1bp=0.01%),
点差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2017.6.15还款
2,800万元;
2017.12.15还
款 2,200万元
天津世贸以京津路 312号 601在建工程连同土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 113051400047号)提供最高额为 20,5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12100620160157)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321335374D16122701
无锡家居生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40,000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人行公布施行的 5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每 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
12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股份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编号:321335374BZ16122701)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17年烟台红星美凯龙借字001号
烟台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
20,000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每 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
108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烟台红星以位于芝罘区机场路281号的烟房权证芝字第337623号房产证以及烟国用
(2015)第 10157号土地证号提
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年红星抵字 001号);
烟台红星以位于芝罘区机场路281号的烟国用(2015)第 1015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号土地及烟房权证芝字第337623号房产地下1层至地下2层)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2017年红星抵字 002号)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GDK476790120160240
东莞世博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5,000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 12个月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一次。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首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 45基点;在重新定价日,与其它分笔提款一并按当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 45基点进行重新定价。
6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GBZ476790120160136)
54 借款合同
2017年哈固字第 173009001号
哈尔滨西客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50,000

浮动利率,以定价日使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年以上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以 6个月为浮动周期
2017.3.20至
2027.3.19
哈尔滨西客站以位于道里区城乡路与和谐大道交角的黑
(2017)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009581号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年哈固(抵)字第 173009001号);
哈尔滨西客站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年哈固(质)字第 173009001号)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
2017年(东大)字 00024号
成都长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35,000

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与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浮动幅1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2至 2027.3.30
成都长益以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 9号 1栋负 1-5层 1号的商业用房(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788956号,2788963号,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度为 0%,每 12个月为一个周期,一期一调整。
2788955号,2788959号,2788958号,2788957号)及商业用地(武国用(2011)第 16864
号,16863号,16900号,16901号,16865号,16818号)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年东大(抵)字 0001号)
成都长益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年东大(质)字 0002号)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冀-07-2017-001
廊坊凯宏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金光道支行
23,000
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首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 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每 3个月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一次
12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至 2027.2.14
廊坊凯宏家居以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 33号的廊坊市房权证廊字第 201614700号房屋所有权,廊坊市南外环以南、龙河以北、银河路以东、常甫路以西的廊安国用(2011)第 00011号土地使
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冀-07-2017-001(抵))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冀-07-2017-001(保))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 上海家居博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125,000

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与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浮动幅度为下浮 10%,每 12个月为一个周期,一期一调整。
15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至
2032.5.15
上海家居博览以其自 2017年 5月 25日至 2032年 5月 25日期间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 86号的红星美凯龙金桥店出租所产生的所有租金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
01172000344301);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011720003441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盛京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沈阳红星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支行
150,000
4.9%
2017.5.18至
2025.5.17,本合
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与实际期限不一致的,以借据上标注的放款日期和还款日期为准
沈阳红星以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35号的铁西国用(2015)
第 0018号土地使用权及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767641号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3231199317000552)
沈阳博览家居以沈阳国用
(2015)第 TX00253、TX00252、
TX00251、TX00250、TX0024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060626297、
N060626353、N060626304、
N060626298、N060626346号房
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3231199317000553)
沈阳博览家居提供保证担保
59 借款合同
乌行(2017)(营
业部-公司)固定/项目贷字第2017052400070号
乌鲁木齐世博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支行
44,000 4.75%
2017.4.28至
2022.4.28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乌行(2017)(营
业部-公司)保证字第2017052400283)
60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11
上海宇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31,400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2017.6.14至
2024.6.13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07172011101)
61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12
上海宇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31,000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2017.6.14至
2024.6.13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07172012101)
62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13 上海宇中国工商银行 31,100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
2017.6.14至
2024.6.13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保(合同编号:07172013101)
63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14
上海宇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32,400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2017.6.14至
2024.6.13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07172014101) BANKING
FACILITIES

香港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有限公司
DBS Bank Ltd.,
Hong Kong
Branch
8,000万美元
按实际提款当日的 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上浮 1%
1年—
注 1:该项借款的借款人原系沈阳置业(借款发生时为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置业于 2011年 11月实施存续分立,分立后新设公司(即沈阳红星)保留在股份公司体内,分立后存续公司沈阳置业被转让给星凯众程成为星凯众程持股 100%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分立方案,分立后因前述借款产生的债务相应由沈阳红星承担。根据沈阳置业、沈阳红星以及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同意认定沈阳红星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借款人。
注 2:常州家世界以常房权证字第 00177139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所有权证已变更为常房权证字第 00759137号《房屋所有权证》。
注 3: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东亭字第 19019473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所有权证已变更为锡房权证字 XS1000969810号《房屋所有权证》。
注 4: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东亭字第 19031296号《房屋所有权证》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所有权证已变更为锡房权证字第 XS1000969798号《房屋所有权证》。
注 5: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2012)第 010411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浦字(2015)
第 013877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注 6: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2012)第 010411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浦字(2015)
第 013877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注 7: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2012)第 010411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浦字(2015)
第 013877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注 8: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148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抵押方式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
反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普字(2013)第 004517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 9: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148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抵押方式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
地普字(2013)第 004517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授信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受信人授信人授信金额(万元)授信期限担保情况 授信业务总协议
公司 2013SZ0043号
中山世博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4,000
2013.01.01至
2023.12.31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GBZ476440120130276号);借款人以其拥有的中府国用(2012)第
11010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GDY476440120130276号) 综合授信合同
2016银信字第1628508号
郑州红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50,000
2016.01.21至
2023.12.31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郑房权证字
1301203454、1301203508、1301203431、
1301203444、1301203424、1301203426、
1301203425号房屋所有权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6)信豫银最抵字第 1628508
号);借款人以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号 1号卖场建筑面积 88965.19平方米
项目经营取得的全部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2016信豫银最应质字第1628508号) 最高额融资合同
CQ21(融资)20160012
重庆博览家居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0,000
2016.06.08至
2026.06.08
借款人以 105房地证 2015字第 17806号房地产权证提供最高额为 4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CQ21(高抵)20160006);重庆世博家居提供最高额为 4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Q21(高保)20160020);车建兴提供最高额为 40,000万元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Q21(高保)2016002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委托贷款合同
序号合同编号受托人委托人借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2012年 LXH委字00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西支行
郑州红星浙江名都 3,000 6.40%
60个月,自提款日起,合同约定提款日为
2012.7.23 2012年 LXH委字00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西支行
郑州红星浙江名都 1,500 6.40%
60个月,自提款日起,合同约定提款日为
2012.9.17 (HRBTJNK)(委债协)字第 003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国际博览 120,000 7.59%
120个月,自资金使用方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房地证津字第102021323064号房地产权证项下土地及房屋提供抵押担保,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天津南开支行 2013年企保字第 4601-000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股份公司大庆旭生 5,000
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22%,每 12个月调整
2015年 8月 31日至2020年12月 15日
大庆旭生以其持有的大庆红星 3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5)信银兰委
贷字第 11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世博兰州南面滩 2,500 8%
2015年 8月 18日至 2016年 8月 17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编号受托人委托人借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2015)信银兰委
贷字第 16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世博兰州南面滩 2,000 8%
2015年 10月22日至2016年10月 21日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兰国用(2011)第 GX0026
号、第 GX00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5年信银兰最抵字第 137号) (2015)信银兰委
贷字第 19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世博兰州南面滩 2,500 8%
2015年 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 24日
— (2016)信银豫委
贷字第 1690018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红星 25,000 5.225%
2016.02.03至
2021.02.03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郑房权证字 1301203454

、1301203508、
1301203431、
1301203444、
1301203424、
1301203426、
1301203425号房屋所有权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6)信豫银最抵字第
1628508号);借款人以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1号 1号卖场建筑面积 88965.19平方米
项目经营取得的全部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2016信豫银最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编号受托人委托人借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应质字第 162850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股份公司河南德润 14,000
每笔借款提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10%,至借款到期日;
第一笔借款:
金额:4,200万元;发放日期:2016.05.27
借款期限:18个月)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郑国用(2009)第 0545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016年(双支)委借字第 00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合肥世博家居
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500 6%
2016.12.20至
2018.12.16
王木水以其持有的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6)信银兰委
贷字第 6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世博兰州高科新元 1,700 8%
2016.09.19至
2017.09.18 (2016)信银兰委
贷字第 7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世博兰州高科新元 11,250 8%
2016.10.20至
2017.10.19 (2016)信银兰委
贷字第 8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世博兰州高科新元 2,800 8%
2016.11.23至
2017.11.22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新伟置业浙江博瑞 10,000 6.02%
2016.12.19至
2017.12.18
浙江博瑞以其持有的沈阳名都 40%的股权(股权数额为 10,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新伟置业浙江博瑞 1,000 8%
2016.12.19至
2017.12.18
浙江博瑞以其持有的沈阳名都 40%的股权(股权数额为 10,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2016年 LXH委字00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西支行
郑州红星浙江名都 5,500 4.75%
24个月,自提款日起,合同约定 2016年 8月 16日起 10日内提清借款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编号受托人委托人借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17 CQ211072016024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世博家居武汉竹叶山 3,000 12% 12个月
陈志福及武汉皓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武汉竹叶山利生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武汉皓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18 CQ211072016024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世博家居武汉竹叶山 3,000 12% 12个月
陈志福及武汉皓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武汉竹叶山利生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武汉皓吉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19 CQ21107201700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世博家居武汉竹叶山 4,000 12%
12个月
2017.1.20至
2018.1.1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股份公司
山西崇康房地产
5,000 9%
2017.3.20至
2018.3.19
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山西崇康房地产 95%的股权向股份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苏俊秀就其中 2,260万元的部分提供连带清偿责任。 (2017)信银兰委
贷字第 1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世博兰州高科新元 5,850 8%
2017.6.27至
2018.6.26
--
22 215170045 上海银行银行股红星资产管理河北卓航房地 6,000 10%
2017.3.20-2018
.3.19
朱庆林、朱凯、郭岩向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编号受托人委托人借款人
借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情况
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
产开发有限公司
红星资产管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bz-zh-gr-2017001)
河北卓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合同编号:zh-2017001) 上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
红星资产管理
河南中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7,500 8%
2017.4.1-2018.
4.1
河南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以郑国用(2009)第0545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215170049)
王岚、马靖、李爱国、河南润德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215170049B)
(二)物业租赁合同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主要经营性物业租赁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承租方出租方合同签署情况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1 常州美凯龙常州装饰城
双方已于2011年签订《租赁合同》
常州市飞龙东路70号 40,678.21 2011.04.01至2021.03.31
2 红星家具集团
中车集团南京七四二五工厂1
双方已于1998年10月22日签署《租赁合同书》及1998年10月南京市中央路224号临时市场营业房及三间42,000.00 1999.12.01至2019.11.3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编号承租方出租方合同签署情况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28日签署《补充合同》门面房底层 双方已于2001年5月28日签署《租赁合同书》
南京市中央路224号厂区二车间高档管车间
7,000.00 2016.08.01至2026.07.31 双方已于2001年7月1日签署《租赁合同书》
南京市中央路224号厂区三层营业用房
31,500.00 2001.07.01至2021.06.30
5 红星有限湖南现代市场
双方已于2007年6月20日签署《租赁合同》
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农博中心绿色食品城A栋、B栋、C栋的一层

、二层、三层(A区)
71,008.00 2007.05.01至2018.12.31
6 红星有限湖南现代市场
双方已于2008年5月20日签署《租赁合同》,此后又签订一系列补充协议
长沙市韶山南路红星日用商品大市场A栋至J栋共计9栋的一层、二层、三层(B区)
57,249.70 2008.07.01至2020.06.30
7 杭州世博家居
杭州黄龙洞股份经济合作社
杭州世博家居、杭州黄龙洞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杭州紫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签署《租赁协议》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第1、3
、4层
39,604.00 2010.09.27至2029.05.22
8 重庆环球家居
重庆嘉廷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0日签订租赁合同并于2015年1月6日签订补充协议
重庆市开发路上海城二期AB区一层、负一层、东入口商铺
68,739.22 2009.11.15起20年
9 重庆环球家居
重庆嘉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0日签订租赁合同,并于2010年8月26日、2015年1月6日签订补充协议
重庆市开发路上海城一期C区一层及负一层
21,266.68 2010.04.30起20年
10 重庆世博家居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于2006年5月26日签订了《委托租赁协议》并于后续签订了补充协议
重庆市高新区冉家坝金科国际广场重庆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和地下停车场
106,927.62 2007.01.01至2026.12.31 北京环球家具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红星家具集团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于于2007年8月6日签署《租赁协议书》北京市北沙滩1号院 29,657.30 自营业之日10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编号承租方出租方合同签署情况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北京环球家具、红星家具集团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于2016年3月20日签订《补充协议》
12 北京星凯京洲
北京罗马谛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双方2010年签署《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9号
64,780.00 2008.08.01至2028.07.31
13 北京星凯京洲
北京市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
双方已于2010年5月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补充协议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北苑东路
98,137.00 2010.11.01至2025.10.31
14 北京世博家具
北京华茂置业有限公司
双方已于2009年5月13日签署《租赁合同书》、2009年12月10日签署《补充协议》
北京市东四环与广渠路交汇处西南角北京美罗城A座地上一至五层(不含建设银行、肯德基餐饮位置)
35,235.72 2009.06.10起15年 红星品牌管理沈阳大东分公司
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双方于2012年8月14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于2012年11月1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于2017年3月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第一层至第六层
104,368.00 起租日至2022.5.31
16 扬州国际
江苏联泰时尚购物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双方已于2014年签订了《租赁合同》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红旗大街1号
64,166.41 2014.04.01至2023.05.31
17 股份公司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双方已于2013年9月30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三联居委会铭豪家居建材物流区1号楼1-4层
33,410.95 2013.10.01至2023.09.30
18 红星品牌管理
大同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于2014年6月签订租赁合同,于2015年4月7日签订补充协议
山西省大同市开源街北侧A1地块
102,800.00
起租日(暂定2014.11.10,
以书面确认日期为准)起12年
19 红星品牌管理、股份公司
达拉特旗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于2015年7月1日签订相关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林荫大道以北,青山路58,337.31 2015.07.01至2019.12.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编号承租方出租方合同签署情况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以东,新摩公路以南,青年路以西
20 红星品牌管理
十堰昌林工贸有限公司
双方于2014年10月30日签署合同
十堰市茅箭区浙江路2号
63,000.00 2015.04.01至2023.03.30
21 上海楷恒家居
洪美置业及上海金山全球家居
股份公司与洪美置业于2015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楷恒家居、股份公司与洪美置业于2016年6月2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上海金山全球家居、上海楷恒家居与洪美置业于后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10街坊70/30
74,917.88
自起租日(2016.05.01)起3
年 红星品牌管理南京河西分公司
江苏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与出租方于2016年6月20日签订《凯旋城广场商业项目之租赁合同》,并于2016年6月20日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红星品牌管理南京河西分公司、股份公司与出租方于2016年12月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与梦都大街交汇处的凯旋广场之B07号楼第1-4层和B06号楼第1层部分、2-4层的商业用房
46,484.83
租期起算日(物业交付之日)起12年 股份公司、红星品牌管理曲靖分公司
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各方于2016年5月23日签署《租赁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滇东电力局西侧
44,621.54 2016.01.01至2020.12.31
24 红星品牌管理赤峰分公司
内蒙古亿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赤峰百典家具有限公司、内蒙古铭海商贸有限公司、赤峰三徐家具有限公司、宋玉贞、唐各方于2016年9月1日签署《租赁合同》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临潢路以南
61,192.76 2016.09.01至2020.08.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编号承租方出租方合同签署情况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绍春、耿明江、丛明志、陈志明
25 山海艺术家俱上海晶庭
双方于 2015年 12月 31日签署《租赁合同》并于后续签署补充协议
上海市宝山区汶水东路1555号红星美凯龙宝山商场地上第五层至第六层
50,606.17 2016.1.1-2027.4.30
26 红星品牌管理阳泉分公司
阳泉市豪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阳泉市豪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星品牌管理阳泉分公司于 2017年 3月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山西省阳泉市大连东路南侧地块上的阳泉红星美凯龙商场(不含负一层)
46,627 2017.1.1-2021.9.5
注 1:根据红星家具集团与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车集团南京七四二五工厂)于 2017年 6月 8日签署的《合同解除和补偿协议》,由于上述南京市中央路的租赁物业(以下简称“南京中央路商场”)所在地块政府需要征收,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红星家具集团于 1998年 10月 22日、2001年 5月 28日、2001年 7月 1日及后续签署的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合同自 2017年 8月 31日起解除,红星家具集团及南京中央路商场的实际使用人应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搬迁、清空完毕其租赁、改扩建和招租使用的全部房屋并交还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全部清空工作。红星家具集团、南京装饰城已于 2017年 8月 31日迁出并向出租方返还了对应的物业,各方已于 2017年 8月 31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市中央路 224号房屋的交接确认书》。
注 2:股份公司、阳泉市豪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星品牌管理阳泉分公司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未明确租赁面积,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阳泉大连东路商场的经营面积为 46,627平方米。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项目合作协议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建、拟建项目涉及的尚未履行完毕的主要项目合作协议情况如下:
1、2011年 4月,股份公司与浙江博瑞签署《项目合作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以股份公司名义参与项目土地的挂牌出让,并在成功竞得项目土地后成立项目公司(即“沈阳名都”),以项目公司与政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负责于洪区,东至黄河大街、西、北、南至用地界线的面积约为 66,586.278平方米的地块项目(即“沈阳于洪商场”)开发建设。项目建成后,
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2、2011年 6月 15日,股份公司与河南德润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郑大南路以东、大学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南、佛岗路以北面积约为 100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3、2011年 6月 28日,股份公司与内蒙古闻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面积约为 53,333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呼市玉泉区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广场”,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根据股份公司与内蒙古闻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世博于 2015年 7月 6日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合作方变更为内蒙古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2012年 3月 9日,股份公司与东莞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与四环路交汇处西北角面积约为 21.45亩的地块,用以建设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
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品牌管理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2012年 11月 16日,股份公司与兰州新元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面积约为 15,00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可以委托股份公司的品牌管理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6、2012年 11月 16日,股份公司与兰州高科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兰州南面滩签署
《24亩商服地块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下,股份公司与兰州南面滩共同开发位于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的面积约为 16,00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家居商场(约 8 万平方米的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股份公司将指定一家或多家关联控股公司购买其中 3.2万
平方米家居商城,并承租 4.8万平方米家居商场。
7、2011年 12月 18日,股份公司与中坤房地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李渡工业园区太白路东侧的面积约为 45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
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8、2011年 12月 28日,股份公司与陕西炜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
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西安市丈八路与朱雀路路口西南角面积约为 74.2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
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9、2012年 3月 18日,股份公司与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与万家丽路交汇西南角面积约为 68.7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
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提供红星美凯龙商业品牌和经营团队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
10、2014年 6月 3日,股份公司与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迪肯商贸有
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一)》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羊肠片区面积约为 55.3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1、2009年 8月 2日,红星有限与重庆宝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
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52号开发区管委会西侧的面积约为 44.2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重庆红星美凯龙宝
田家居生活广场”。项目建成后,家居商场由合资公司以“红星美凯龙”品牌对外统一经营和管理。
12、2010年 1月 8日,红星有限与广州百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
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以南,规划路以西的面积约为 57,647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3、2010年 3月 30日,红星有限与武汉兆源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景顺置业有限公
司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各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武汉市龙阳大道西汉阳客运中心对面约 45.9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武汉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
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设立的品牌管理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4、2010年 12月 6日,红星有限与北京市朝阳北花园农工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约136亩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内由股份公司指定关联企业承包经营,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向北京市朝阳北花园农工商公司支付承包经营的包干上交款,股份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承包经营法人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上交款时由股份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15、2011年 10月 18日,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世博家具与北京市隆华商贸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2016年 6月 3日,双方另签署《合作协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乡域规划范围内,西临北京东方汽体厂西侧路、北临机场第二高速路面积约 120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北京世博家具与北京市隆华商贸公司按照 80%:20%的比例对项目及项目公司股权进行分割及分担。
2016 年 6 月 3 日,北京世博家具与北京市隆华商贸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拟共同合作开发项目土地建设商业项目,项目土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乡域规划范围内公租房项目 C 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 48.9亩(具体用地规模及建设指标
以规划、土地部门批准和出让文件为准)。根据北京市绿隔产业用地开发政策和北京市“十三五”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双方在项目土地上合作开发建设符合北京世博家具要求的家具商场以及其他商业地产项目。
16、2011年 11月 18日,股份公司与成都新鸿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合
作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迎春桥社区不少于 40,00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设立的管理公司或委派在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7、2012年 7月 10日,股份公司与宁波成盈织品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机场路与联丰路交汇处西南角华康名家私西侧的面积约为 37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品牌管理公司对该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8、2013年 10月 30日,股份公司与绵阳市汇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合
作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绵阳科教创业园区八角村九州大道以南,园兴街以西面积约为 36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9、2012年 4月 12日,股份公司与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合作开发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楚雄大道 450号面积约 36.88亩地
块。该项目采取定向开发建设,定向销售原则,以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进行开发建设,待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预售条件后,由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给股份公司。
20、股份公司与大庆旭生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于大庆)开发建设东侧为双拥街、南侧为世纪大道、西侧为规划路面积约为 36,62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该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21、2010年 10月 27日,红星有限与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
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廊坊市南外环以南,龙河规划路以北,银河路以东,常甫路以西面积为 37,682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对该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22、2015年 9月 12日,股份公司与重庆美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
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开发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组团 C35-1-1号地块,面积为 48亩,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以“红星美凯龙”商业品牌资源统一招商,整体经营,委派和组建商场经营管理团队。
23、2015年 10月 26日,股份公司与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2016年 10月 10日,股份公司、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崇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沿线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南至龙城大街面积为 41.2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以“红星美凯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龙”商业品牌资源统一招商,整体经营,委派和组建商场经营管理团队。
2016 年 10 月 10 日,股份公司、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崇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在遵循上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原则条款的基础上,就项目合作方式、合资公司设立、委托建设等事宜进行了进一步的约定。
24、2015年 11月 13日,股份公司与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之后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份公司要求自行开发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鲁能领秀域一号地块建设家居商场项目,面积约 20亩,用于建设家居商场,建成后的家居商场物业将销售予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指定的子公司。
25、2016年 3月 25日,股份公司与厦门宝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厦门项目合
作协议》,2016年 4月 12日签署《厦门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拟共同合作将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港区“象屿保税物流园区 2#仓库”建设用地上的部分仓库物业(虎屿北路 9号)扩建改造后经营家居商场项目,并由项目公司负责以“红星美凯龙”品牌对家居商场进行经营管理。
26、2016年 3月 28日,股份公司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
司、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于后续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以及《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二》
协议约定,三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以该合资公司为开发主体在位于南昌市西湖区,东至子羽路、南至云锦路、西至桃花南路、北至虎威路地块约 85亩国有出让商业土地上投资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
27、2016年 3月 28日,股份公司与上海弘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豪达发展有限
公司、吴志南、陈宇文、劳松兆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各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水藤北围工业区面积为 41,549.8平方米的二期土地和面积为 45,266.7平方米的三
期土地,以及一期商场用地中约 20亩零星地块,面积合计为 101,126平方米,约为 150亩的项目土地。项目建成后,按照股份公司、上海弘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豪达发展有限公司各自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各方应分得的未售物业价值并据此分配商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高层物业、地下停车场;项目公司在持有和经营未售物业时,需委托予股份公司经营管理。
28、2016 年 7 月,股份公司与深圳仁恒星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凯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道义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深圳仁恒星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深圳市泥岗路兰花庙的家居商场发包予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项目公司经营使用,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项目公司负责以“红星美凯龙”品牌独立对家居商场进行承包经营管理,并按照协议约定向深圳仁恒星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承包经营费用。承包经营期限自经营物业移交股份公司或项目公司且经股份公司或项目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或股份公司、项目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委托的其他关联方提前进驻装修之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股份公司与相关合作方及深圳市红星美凯龙仁恒家居广场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于后续签订《承包经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项目公司股权按协议调整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全面继受股份公司在《承包经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9、2017 年 5 月,股份公司与南昌金融大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
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改造装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以南、丰和路以东的商业物业,用于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公司设立后,南昌金融大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将家居商场物业出租予项目公司并签订租赁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对家居商场进行装饰装修,以“红星美凯龙”品牌对家居商场进行经营管理。
30、2017年 4月,股份公司与陕西和记万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长鸣路)以东、东月路(月登阁路)以南、和记万佳家居城以北、恒通一路以西面积约为 47.9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至尊
MALL”高端品牌家具卖场,家居商场的外立面按照“红星欧丽洛雅(OGLORIA)”标准建造装修。
31、2017 年 4 月,股份公司与陕西佳鑫、高伟、陕西锐龙煤业有限公司、陕西华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丰泰经贸有限公司、乔伟以及西安佳和兴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佳和兴”)签订《合资经营合同》。股份公司、陕西佳鑫、高伟、陕西锐龙煤业有限公司、陕西华丰泰经贸有限公司、乔伟、西安佳和兴以及西安佳鑫于后续签署了《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采取发行人分步受让陕西佳鑫持有的西安佳和兴股权、对西安佳和兴增资的方式,通过西安佳和兴共同开发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沣路东侧面积为 39.891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及 SOHO公寓。家居商
场装饰工程完成后,由西安佳和兴以“红星美凯龙”商业品牌资源统一招商、整体经营。
32、2017年 5月,股份公司与四川以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以太”)
签订《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协议约定,四川以太拟承租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以北、都会路以东、广和一街以南、天府大道北以西地块的新南中心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及地上六层并连同其持有的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物业整体出租给股份公司,用于建设家居商场以及其他商业地产项目。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 6个月。
(四)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涉及合同金额经初步估算 10,000万元以上的主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情况如下:
1、2008年 4月 2日,红星有限与邯郸市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
与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邯郸市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路东段的房屋(规划建设面积约 12万平方米)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经营、管理委托给红星有限,合同自 2008年 4月 2日起生效,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200 万元,包括委托经营费及招商佣金;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2011年 4月 12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2015 年 10月 13日,双方签署《<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前述协议,约定红星有限经营管理的建筑面积调整为地上 1-6层(12万平方米)及地上和部分地下配套停车场,且确保停车场的有效车位不低于 1500个。
2、2008年 12月 26日,红星有限与香河长信家具城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同》
合同自 2008年 12 月 26日起生效,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 年。2013年 8月 6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前述协议,香河长信家具城有限公司委托红星有限对位于中国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绣水街北的待建物业以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品牌经营、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8,000 万元,包括委托经营管理费以及一次性招商佣金;双方发生争议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2010年 8月 31日,红星有限与包头中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合同》。
2014年 4月 10日,股份公司与包头中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2015年 1月 16日,双方签署《<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前述合同约定,包头中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与红星有限合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以东黄河大街以南地块上投资建设大型家居商场,并委托红星有限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上述地块上的家居商场,以及代为提供设计、装饰、招商、经营等服务。规划建设面积约 10万平方米。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6,500 万元,包括委托经营费、招商佣金及广告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4、2011年 3月 18日,股份公司与锦州市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合同主体变
更为锦州正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装饰和经营合同》
根据前述合同以及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股份公司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与科技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上投资建设的家居商场,规划建设面积约 8万平方米,并委托股份公司提供装饰和设备配置工程及招商和咨询等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2,100 万元,包括咨询服务费、招商佣金及委托经营管理费,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年,自家居商场开业之日起计算;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5、2011年 5月 25日,股份公司与自然人罗星及深圳欧美亚实业有限公司(后依
补充协议调整为衡阳星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装饰和经营合同》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年 8月 28日,股份公司与衡阳星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前述合同约定,自然人罗星及深圳欧美亚实业有限公司聘请股份公司管理并经营位于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和华新大道西北角的将建设的面积约 8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备、设施、停车场、广场、屋顶、建筑物外立面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000 万元,包括项目前期咨询费、项目商业咨询服务费、招商佣金及委托经营费;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15 年,自家居商场开业之日起计算;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6、2012年 6月 27日,股份公司与北京东方欧美时代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北京市
东华实业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
合同约定,北京市东华实业公司用位于北京市高碑店乡高井村约 61 亩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与北京东方欧美时代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合作并由其投资建设家居商场和其他配套设施。北京东方欧美时代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拟委托股份公司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经营物业,并委托其提供设计、装饰、招商、经营等服务。建设面积约 170,524平方米。合同有效期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期限从经营物业起始之日 10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25,000万元,包括招商佣金、委托经营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7、2012年,股份公司与南宁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
合同》
合同约定,南宁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取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二环北路南侧,清湾江东侧约 400米处约 150亩的国有出让商业的款的使用权并拟利用其中约 40亩土地投资建设家具商场和其他配套设施。南宁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委托股份公司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经营物业,并委托其提供设计、装饰、招商和咨询等服务。规划建设面积约 8万平方米。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期限从经营物业起始之日 20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800 万元,包括项目合作费、项目咨询服务费、招商工作和招商佣金,委托经营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8、2009年 10月 13日,华北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签署《委托建设
和经营合作合同》
合同约定,华北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武清区华北城内 CBD商务中心处投资建设家居商场,规划建设面积约 15万平方米。华北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拟委托上海企管代为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负责设计、建设、经营。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生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合作期为 20年,自经营物业开业之日计起。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5,400 万元,包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费、招商工作和招商佣金,委托经营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9、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隽豪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新疆企管签署
《委托经营管理框架协议》
合同约定,隽豪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拟利用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城南新区北至柳林路、南至三清路,东至沙河路,西至颍州路约 40亩土地投资建造大型家居商场(以下简称“经营物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委托股份公司按照“红星美凯龙”统一标准进行经营管理。股份公司愿意接受隽豪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委托,指定红星品牌管理对经营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拟委托新疆企管向经营物业提供前期咨询服务。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10年,涉及费用包括开业前招商佣金、每年保底冠名委管费及提成冠名委管费。根据发行人确认,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5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调整和最终确认。各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主要施工承包合同情况如下:
1、天津家饰广场(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海缘东路以东、云山道以南“天津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生活广场”项目的土建、装饰、配套安装工程等发包给承包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呼和浩特世博(发包人)与江苏淮海建设(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及《建设工程安装、装修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呼和浩特红星美凯龙商业项目”除土建结构、消防工程外的暖通、电气、机电安装、室内外装修、高档装饰等发包给承包人。
3、哈尔滨红星(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中原大道南,润和城北“哈尔滨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施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土建、水暖、消防、电气及图纸内装饰)发包给承包人。
4、天津世贸(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天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项目桩基工程”项目的工程承包(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发包给承包人。
5、南京国际家居(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浦口区浦口新城总部大道北侧 01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浦口大道,西至现状,北至镇南河路的“南京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工程”项目 A区(大中型商场)及项目地下室的工程承包(土建、安装、幕墙、装饰装修、钢结构、网架、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电梯等)发包给承包人。
6、南京国际家居(发包人)与苏南建筑(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浦口新城总部大道北侧 01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浦口大道,西至现状,北至镇南河路的南京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NO.2012G48地块)项目 B区(商务办公楼(写字楼)、大中型商场)、C区(酒店式公寓、大中型商场)工程的(土建、安装、幕墙、装饰装修、钢结构、网架、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电梯等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幕墙、装饰装修、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等工程内容发包给承包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安徽腾辉物流(发包人)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署《华
东(国际)物流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合肥市肥东龙塘裕溪路与东风大道交口的华东(国际)物流园项目的工程承包(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的土建、装修、水、电、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承包人。
8、乌鲁木齐世博(发包人)与苏南建筑(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的“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项目的工程承包(包括土方、人防、基础、主体结构、防水降温、工程装修、水电设备预埋安装及相应的室外配套基础工程,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内容)发包给承包人。
9、成都世贸家居(发包方)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方)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合
同》
合同约定发包方将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一心村二、四、五、七组的“成都天
府新区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广场(家居商场)”项目的土建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室外广场建设工程及绿化工程(市政绿化及屋顶绿化工程除外)等工程发包给承包方。
10、安徽盛世鼎通物流(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一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新世界路的安徽腾辉物流园二期项目的工程承包(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等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发包给承包人。
11、合肥红星物流(发包人)与苏南建筑(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黄栗树路与新世界路交叉口东南地块的家具智慧物流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物流仓库、设备房、门卫室、消防水池、室外工程等)发包给承包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西宁润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包方)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方)签署《建
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方将“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工程的设计、土建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广场建设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程发包给承包方。
(六)咨询服务合同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额在 1,000万元以上的咨询服务合同如下:
1、2017年 5月,成都商管与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咨询服务协议》,
双方亦于后续与霍尔果斯红星美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霍尔果斯红星美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包括市场研究、市场调研、客户调研、物业发展模型建立等,涉及合同金额 2,000万元。
(七)其他商业合同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额在 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1、2011年 12月 15日、2011年 12月 18日,股份公司与星凯众程签署了《回购框
架协议》及《回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15 年股份公司与成都置业签署了《绿地集团成都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家居商场资产回购协议》。合同具体内容参见“第五节、四、(三)转让附带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的股权,并回购其家居商场资产”。
2、股份公司、郭献斌、杨建春、杨建明四方于 2008年及 2009年就苏州工业园区
家居商场项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并在前述合作协议基础上与项目公司苏州中翔一起于 2013年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公司、郭献斌、杨建春、杨建明、苏州中翔与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园区分公司于 2015年 8月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根据前述补充协议的约定,苏州中翔作为家居商场的开发建设主体,将其名下家居商场委托股份公司设立的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期限自 2013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5月 31日,每个经营年度(每年的 6月 1日至次年的 5月 31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管理公司须确保项目公司的家居商场产生相应的固定经营收益(第一年至第五年分别为700万元、1,700万元、2,700万元、2,800万元和 3,100万元),如果每个经营年度(每年的 6月 1日至次年的 5月 31日)在固定经营收益之外有经营收益的,应当在每个经营年度届满之日起 30天内将剩余经营收益的 50%支付给项目公司。
3、泰州市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田公司”)与股份公司前身红
星有限于 2007年签订《品牌加盟经营协议》,约定双方共同设立管理公司对苑田公司提供的经营物业以红星美凯龙的品牌进行经营管理。在前述《品牌加盟经营协议》基础上苑田公司、股份公司与项目管理公司泰兴红星于 2013年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除前述合作项目以外,股份公司可在泰州地区范围内的江苏泰州市海陵区、靖江、高港、姜堰、兴化的五个区域内各与其他第三方以“红星美凯龙”品牌合作一个家居商场项目,但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向苑田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五个项目的补偿金额自各项目“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店招挂牌之日起至苑田公司与股份公司终止合作之日止依次按每年 25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的标准支付,此外股份公司同意减免苑田公司自前述《补充协议》签订日次月起至双方约定的合作期终止日止的委托经营管理费。
4、吉盛伟邦(许可人)与股份公司(被许可人)于 2014年 5月 16日签订了《注
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双方约定,许可人以独家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被许可人使用其8个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许可商标”),被许可人有权在其自营或受托管理方式设立的商场及与该等商场有关的所有经营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同时被许可人有权授予任何第三方在家居商场产业中使用许可商标,许可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44 年 5 月30日止。作为对价,被许可人除一次性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人民币 52,500.00万元外,
另需就用使用许可商标开设的商场按一定标准缴纳年费,年费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 100万元每年至人民币 350万元每年,缴纳期间为商场开业日至商场不再使用许可商标品牌经营之日止。
5、股份公司与红星企发于 2015年签署了《苏州凯润置业有限公司家居商场资产转
让框架协议》,股份公司以 28,244 万元对价受让凯润置业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红星企发应促使凯润置业进行存续分立并将家居商场资产转让至存续分立后的新设项目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6、2016 年 5 月 19 日,成都世博家居与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10100-2016-C-010(天府))及其补充协议,出让宗地编号为 TF(05):2016-10,出让宗地面积 27,557.04 平方米,位于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沙河
村一、六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 40 年,出让价款为 5,786.984
万元,受让人应在 2016年 12月 24日之前开工,在 2019年 6月 24日之前竣工。
7、2016 年 5 月 19 日,成都世贸家居与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10100-2016-C-009(天府)),出让宗地编号为 TF(05):
2016-09,出让宗地面积 84,738.4 平方米,位于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一心村二、四、五、
七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 40年,出让价款为 14,363.1588万元,
受让人应在 2016年 12月 24日之前开工,在 2019年 6月 24日之前竣工。
8、2016年 4月,喜兆投资与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斐资管”)签
订《合作协议》,喜兆投资、歌斐资管或其各自指定的关联主体拟分别投资歌斐资管或其指定主体设立的两只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并由该两支基金作为委托人投资由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万家共赢唐山万力皮革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二期)”、“万家共赢唐山万力皮革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三期)”份额;其中,歌斐资管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将作为投资人对其中一支基金拟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喜兆投资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将作为投资人对另一支基金拟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喜兆投资、歌斐资管或其各自关联主体已合资成立芜湖红星美凯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红星投资”),芜湖红星投资将依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作为普通合伙入伙芜湖歌斐皓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歌斐皓礼”),前述两支基金拟在适当时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歌斐皓礼,歌斐皓礼将下设若干特殊目的公司以投资不同项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特殊目的公司完成对标的项目的投资后,应委托喜兆投资或喜兆投资指定的相应关联方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要求和标准运营管理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物业资产)并另行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2016 年 4 月,喜兆投资、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歌斐红星特殊机会并购二号基金(SH8717)基金合同》,约定设立歌斐红星特殊机会并购二号基金并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募集,基金类别为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规模预计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可由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情况决定,基金的存续期限预计为基金成立日起 7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9、2016年 10月 24日,长沙金霞与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2016095),出让宗地编号为 CRTD20160722001,出让宗地面积 43695.22
平方米,位于开福区金霞经济开发区,土地用途为批发市场(商业),出让年期为使用至 2056年 10月 21日,出让价款为 11,716万元,受让人应在 2018年 6月 1日之前开工,在 2020年 6月 1日之前竣工。
10、2016 年 12 月 22 日,天津红星物流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
土资源分局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TJ10232016008),出让宗地编号为津静(挂)G2016-09,出让宗地面积 158634.5平方米,位于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
内朝阳道东侧,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出让年期为 50 年,出让价款为 4,290 万元,受让人应在 2016年 12月 22日起 18个月内开工建设,在 2022年 6月 22日之前竣工。
11、2016 年 10 月 21 日,合肥红星物流与肥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50),出让宗地编号为 FDG16-40,出让宗地面积 46293
平方米,位于撮镇镇黄栗树路与新世界路交口东南角,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出让年期为 50年,出让价款为 2,083.185万元,受让人应在 2017年 1月 21日之前开工,在 2018
年 1月 21日之前竣工。
12、2016年 7月,股份公司与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和资本”)签署《关于合作成立红星高和家居商业地产并购基金合作备忘录》,并于 2016年 8月签署《红星高和家居商业地产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股份公司与高和资本拟成立红星高和家居商业地产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并将投资于一、二线城市为主的家居商业地产或者其他有增值潜力的投资机会。母基金规模暂定
为 50亿元,首期基金暂定 10.0205亿元,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认缴 1.01亿元;
母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5+1+1 年(即母基金存续期限 5 年届满时,经母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存续期限可延长 2次,每次延长 1年),投资期限为 3+1+1(即投资期 3年期满时,经母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投资期可延长 2次,每次延长 1年)。
13、2016年 8月 26日,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团有限公司、天诚国际(香港)有限公
司、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以及顾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根据《合作意向书》的约定,股份公司及顾家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团有限公司及天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00%股权及债权。
14、2016年 12月,股份公司与上海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极
富”)签署《虹桥富力中心商品房买卖框架协议》(附签方为:上海宇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宇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宇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宇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鉴于上海极富所开发的“虹桥富力中心”商品房已经进入预售阶段,股份公司拟以批量购买的方式购买上海极富开发的位于申长路 1466弄 2号 2-8层、5号 2-8层合计 163套预售房产(以下简称“预售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57,873.55
平方米,总房价款为 2,100,809,865 元,并由附签方作为商品房预售协议的实际履行主体与上海极富签署《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附签方已与上海极富就全部预售房产签订完毕《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15、2017年 4月 23日,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红星国际贸易与 Heritage Home Group,
LLC签署《MASTER DISTRIBUTOR AGREEMENT》,Heritage Home Group, LLC授权红星国际贸易作为 Thomasville、Drexel及 Henredon品牌相关家居家饰产品的总代理,授权区域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授权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5年。第一个五年期限届满时,在满足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该协议将自动续期 5年,除非一方于期限届满前 18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就该协议进行续期。
九、对外担保情况
(一)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股份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授信合同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
被担保债权额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
(或担保期间)
担保情况
1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常州美凯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2,500.00
2009.12.31至
2017.12.30期间内债权
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9,000万元
2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常州家世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15,600.00
2009.10.28至
2017.10.27期间内债权
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2,000万元
3 共同还款承诺函股份公司无锡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20,000.00
12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最后还款日为
2019.12.20
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共同还款承诺函股份公司无锡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2,000.00 2005.01.01至
2018.10.27期间内债务
人与债权人签署的授信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授信总量不超过40,000万元额度内,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6,000.00
3,000.00
5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南京名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35,000.00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南京名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20,000.00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
被担保债权额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
(或担保期间)
担保情况
7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山海艺术家俱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0,000.00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8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盘锦红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20,000.00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沈阳名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6,000.00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中山世博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主债权授信金额:24,000.00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1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武汉环球家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55,000.00
2014.05至 2020.05期间
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2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武汉红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70,000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合肥世博家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27,969.50
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长沙银红家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主合同项下最高额为56,000.00万元
的本金余额
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2015.03.02
至 2025.03.02)起至债
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建河公保字20150303-001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
被担保债权额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
(或担保期间)
担保情况
15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大庆世博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
25,000.00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2015 年中银内银团保证字第 001号)
16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天津国际博览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120,000
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天津南开支行 2013 年企保字第4601-0009号)
17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无锡家居生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40,000
在无锡家居生活办妥锡滨国用( 2013 )第
004725 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抵押登记前
股份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321335374BZ16122701)
18 最高额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东莞世博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5,000
2017.01.12 至
2027.01.11 届满之日起
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GBZ476790120160136)
19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廊坊凯宏家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金光道支行
23,000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冀-07-2017-001(保))
20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上海家居博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125,000

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01172000344101)
21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乌鲁木齐世博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44,000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再加两年时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乌行(2017)
(营业部-公司)保证字第2017052400283)
22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上海宇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31,400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07172011101)
23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上海宇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31,000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合同名称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
被担保债权额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
(或担保期间)
担保情况
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满之次日起两年担保(合同编号:
07172012101)
24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上海宇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31,100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07172013101)
25 保证合同股份公司上海宇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32,400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071720141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对关联公司的担保
1、北京国际家具为联营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提供担保
2015 年 8 月 4 日,北京国际家具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BZ2015084的《保证合同》,约定北京国际家具为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年 8月 4日签订的编号为 TYSX1508,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8 月 4 日,北京国际家具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ZY201508 的《质押合同》,约定北京国际家具以其所拥有的海尔消费金融 25%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为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年 8月 4日签订的编号为 TYSX1508,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股份公司为联营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提供担保
2016年 11月 8日,股份公司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编号为 BI2016092的《保证合同》,约定股份公司为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11月 8日签订的编号为 TYSX1609的《授信协议》项下 25%部分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因家居商场资产回购导致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因向相关关联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家居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所致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请参见“第七节、四、(二)7、提供担保”相关披露内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十、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笔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00,000元以上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 6件。具体情况如下:
1、廖金玉、杨玉珉、黄丽金等 80余名自然人(原告、被上诉人)诉股份公司前身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红星有限(被告、上诉人)、红星品牌管理(被告、上诉人)广西柳州商场物权保护纠纷案
2012 年 11 月,廖金玉、杨玉珉、黄丽金等 80 余名自然人因物权保护纠纷以股份公司前身红星有限、红星品牌管理为被告分别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原告分别合法拥有位于柳州市柳南区飞鹅路 123号银兴商业城面积大小不等的铺面的全部权利,在 2009年 7月,两被告在没有与原告商量及经过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原告的铺面设施、非法占用并开设了“柳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 Mall”。为此,原告多次与两被告交涉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均无果,两被告继续在原告的商铺上进行经营活动至今。原告认为:原告铺面的产权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两被告进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两被告擅自用原告的商铺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占、排除妨碍、搬离或向原告交还铺面、向原告赔礼道歉;两被告赔偿侵占期间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009年 7月至 2012 年 10月,以后另行计算);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前述诉讼请求所涉及的争议金额(不含诉讼费用)合计约为 1,510万元。原告于 2014年 8月 11日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交《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报告》,要求两被告:支付因侵占原告铺面而延期支付赔偿金所应承担的利息,并支付至付清赔偿金时止,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涉案铺面租金评估费用共计 179,56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追加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广西贯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审被告,柳州市鼎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审第三人,且于 2015年对该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
1.红星品牌管理柳州分公司向原告廖金玉、杨玉珉、黄丽金等 80余名自然人支付至 2013
年 12月 31日的占用商铺的占用费共计约 1,300余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2.红星品牌
管理柳州分公司向原告支付从 2014年 1月 1日起至返还商铺为止的占用费及逾期付款利息;3.红星品牌管理柳州分公司向原告支付鉴定费共计约 20万元;4.被告发行人、红
星品牌管理对红星品牌管理柳州分公司的支付责任承担补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原告
其他诉讼请求。
2015 年 7 月,股份公司、红星品牌管理、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一审原告为被上诉人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17年 8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裁定:1、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2、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
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重审。
本案现处于发回重审的一审阶段,尚待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原告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528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32%,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南京名都(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与高海霞(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案(反诉争议金额超过 1,000万元)
2013年 8月,南京名都因租赁合同纠纷向高海霞提起诉讼,称本诉原告于 2012年与本诉被告签署《租赁协议书》,约定本诉原告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卡子门大街 29号的 D8150-8153、8155摊位租赁给本诉被告,租赁期自 2012年 7月 18日起至 2013年 7
月 17日止,本诉被告如续约应在租赁期满提前两个月向本诉原告重新申请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服从本诉原告新的经营布局,本诉被告优先承租。然而,本诉被告在租赁协议到期前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提前两个月向本诉原告提出续签协议申请,因此本诉原告于租赁协议到期前发函告知本诉被告租赁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但本诉被告在租赁协议到期后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将该摊位返还本诉原告,虽经本诉原告多次主动与本诉被告交涉,要求其迁出,但本诉被告对此不予理睬,仍继续强行占有本诉原告的上述摊位。本诉原告据此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诉被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于 2014年 1月作出
(2013)秦民初字第 3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诉被告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
空并迁出位于卡子门大街 29号本诉原告所有的 D8150-8153、8155摊位,并判决本诉被
告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本诉原告因其占用摊位给本诉原告造成的损失 55,130元。
前述判决作出后,南京名都、高海霞均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诉原告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租赁期限届满后,被上诉人未按约将摊位腾空交付,应当赔偿由于非法占用摊位给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本诉被告上诉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应享有优先承租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年 6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作出(2014)宁民终字第 11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3)
秦民初字第 3276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重审。
高海霞于 2014年 8月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向南京名都提出反诉,称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约定的协议期满后,反诉原告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反诉被告不按协议约定保证反诉原告的优先续租权,其后采用非理性的手段阻止反诉原告的营业和损毁了场所内的商品和装修,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反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反诉被告赔偿装饰装修损失 3,200,000 元,商品物品损失5,600,000元,停业损失 2,000,000元;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前述诉讼请求所涉及的争议金额(不含诉讼费用)合计约为 10,800,000元。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 8月 15日作出(2014)秦民初字第 3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反
诉原告)高海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南京名都赔偿占用本市秦淮区卡子门大街 29号 D8150-8153、8155摊位期间产生的损失 55,130元;
原告(反诉被告)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高海霞赔偿装饰装修损失 2,565,100元、商品和办公物品损失 2,072,051.28
元;被告(反诉原告)高海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取回现存放于南京义利缘仓储有限公司仓库内的商品和办公物品(详见后附清单);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高海霞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2017 年 8 月,南京名都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名都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均存在较多错误,故在此基础上做出了错误的判决,请求:
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4)秦民初字第 327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改
判支持上诉人南京名都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驳回被上诉人高海霞的反诉全部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2017 年 8 月,高海霞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4)秦民
初字第 3270号民事判决书第五项,改判支持其停业损失 200万元。
鉴于本案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080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22%,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原告)与股份公司(被告)(2016)苏 0691民初 139
号合同纠纷案
2016 年 1 月 7 日,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为由,以股份公司为被告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原告于 2008年 7月 9日与南京名都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后原告、南京名都及上海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于 2009年 8月 9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告与南京名都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中,协议主体南京名都变更为被告发行人,由被告继承南京名都在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原告在与南京名都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基础上,又于 2008年 12月 15日与发行人签订《委托装修设计、施工管理协议书》,在原、被告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第一条第六款约定的基础上,原告将涉案物业的装修设计及施工管理事宜交由被告负责,原告按照协议约定于 2008年 12月 23日向被告预付工程款 1,000万元,但是,被告在收取预付工程款后却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装修设计及施工管理工作,同时被告也于 2014年 1月 17日向原告出具《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确认装饰装修等事宜并未履行。被告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至今未向原告返还上述预付工程款。因此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预付工程款人民币 10,000,000元;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 4,000,000元(暂计算至 2016年 1月 20日止,实际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诉款项之日止);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6年 1月 13日,原告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发行人价值 1,400万元的财产予以诉讼保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
(2016)苏 0691民初 1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股份公司银行存款 14,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 2016年 1月 18日对被告股份公司在民生银行上海市南支行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冻结 8,413,185.58 元,因账户余额不足未冻结
5,586,914.42元,冻结期限 12个月,自 2016年 1月 18日至 2017年 1月 17日止,由平
安财保出具保函。
2016年 11月,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预付工程款人民币 18,000,000元;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 7,000,000元(暂计算至 2016年 l月 20日止,实际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述款项之日止);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同日,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财产保全,申请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全金额由原来的 1,400万元追加为现在的 2,500万元。
2016年 12月 19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691民初 139
号之二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股份公司银行存款 11,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 2016年 12月 20日对被告股份公司在民生银行上海市南支行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续冻 14,000,000元,共计冻结 25,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 2016年 12月 20日至 2017年 12月 19日,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诉讼保全担保。
2017 年 7 月 26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691 民初 1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7 年 8 月,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2016)苏 0691
民初 139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原审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
股份公司负担。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已经由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2,500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52%,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4、股份公司(原告)与巨野县国土资源局(被告)、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第
三人)(2016)鲁 1724民初 1597号执行异议之诉
巨野县人民法院于 2015年 10月 12日出具(2015)巨指执字第 3-3号《执行裁定
书》,其在执行巨野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汇入发行人的合作款 1,0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发行人于 2015年 10月 30日向巨野县人民法院提交《异议书》,异议人发行人就巨野县人民法院于 2015年 10月 22日出具的(2015)巨指执字第 3-3号《协助执行通
知书》要求发行人协助冻结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 1,000万元合作款项提出异议,异议人发行人认为对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应付未付 1,000万元款项。根据该等《异议书》所述,异议人发行人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年 3月 14日签署《委托装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饰和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家居商场,并为此目的委托异议人提供设计、装饰以及招商资源和咨询服务,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应向异议人支付一次性商业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1,8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向异议人支付首期款项 1,000万元。另依据《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第 13.1条第(3)款约定,若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擅自终止该
合同,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已向异议人支付的费用和款项不予退还,除应继续支付应付费用外,还应向异议人支付 1,000万元的违约金。故异议人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终止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已向异议人支付的 1,000万元,异议人将不予退还,同时异议人保留向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追究剩余债权及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巨野县人民法院于 2016年 1月 11日出具(2015)巨执异议字第 38号《执行裁定
书》,裁定驳回异议人发行人的执行异议。
2016 年 3 月,股份公司以执行异议之诉为案由,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为被告,以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原告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年 3月 14日签署的《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合法成立并生效,应受法律保护。而被告作为另案判决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做出(2015)巨指执字第
3-3号《执行裁定书》,并通过法院冻结查封了第三人基于《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汇入原告的项目咨询费 1,000万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因此请求依法判决:
撤销(2015)巨指执字第 3-3号执行裁定书;立即停止对第三人汇入原告的商业咨询服
务费 1,000万元的强制执行措施,并解除对上述款项的冻结手续;确认原告与第三人于2014年 3月 14日签署的《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合法有效;确认第三人汇入原告的商业咨询服务费 1,000万元归属原告所有,且无需退还第三人;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已经由巨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于 2016年 5月 18日一审首次开庭,目前该案仍在一审过程中,尚待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000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21%,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5、刘萍芳、吴南杰(一审原告)与常州红阳、股份公司、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
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一审被告)(2016)苏 0412民初 3249号纠纷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年 4月 11日,刘萍芳、吴南杰以常州红阳、股份公司、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为被告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 2013年 8月始一审原告陆续在红星美凯龙武进店订购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的红木家具,并与之签订相应《家具买卖合同》,一审原告按约支付货款后,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仅交付少部分家具,大部分红木家具以没有相应红木原料生产一直不予交付。一审原告多次交涉要求退款及赔偿,但一审被告间推诿不予以退款和赔偿。现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已撤出被告一处租赁柜台。为维护合法权利,一审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审被告立即退还货款 2,807,812元及逾期返还货款利息损失(自 2015年 8月 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算);一审被告立即支付违约金 421,171.8元;一审被告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一审原告三
倍价款 8,423,436元;诉讼费用、鉴定费、公证费用等由一审被告承担。该案已经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于 2017年 3月 2日作出(2016)苏 0412民初 3249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退还刘萍芳、吴南杰货款 2,807,812元,支付违约金 421,171.8元,合计 3,228,983.8元;驳回刘萍芳、吴南杰的其余诉讼请
求。
前述判决作出后,原告与被告常州红阳均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上诉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一审法院第二项判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常州红阳、股份公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对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退还给刘萍芳、吴南杰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一审诉讼费用 25,728元、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常州红阳上诉认为,1、一审法院认定事
实有瑕疵,应将“本案中,原告与被告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在其设在被告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内的家具销售点订立家具买卖合同,……”纠正为“被上诉人刘萍芳、吴南杰与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订立家具买卖合同”,并请求维持原判;2、
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刘萍芳、吴南杰、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承担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正在二审过程中,尚待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原告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165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24%,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6、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诉股份公司(本诉被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反诉原告)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
2016年 11月,本诉原告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以股份公司为本诉被告提起诉讼,本诉原告诉称,双方于 2012年 3月就在长沙合作建设经营家具建材商场项目达成合意并签订《项目合作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本诉被告应当在 2012年 7月 18日前动工建设,应当在 2014年 1月 18日前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开张营业。然而本诉被告于 2012年 11月开挖部分土方后,就一直没有拨付建设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给本诉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解除《项目合作合同》,本诉被告所交的 6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本诉被告赔偿本诉原告违约金 1.374
亿元(违约金按该项目用地总面积市场评估价的 20%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金额附后,最终以司法评估审计为准);本诉被告赔偿本诉原告预期收益 1.5053 亿元(预期收益
按被告按期交付、开张营业至今原告应得收益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金额附后,最终以司法评估审计为准);本诉被告承担现场基坑回填处理费 300万元(以实际发生或评估为准);由本诉被告全部承担本案诉讼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年 5月 25日、2017年 6月 15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将第三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3.68408亿元(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收益损失,其中直
接损失暂按 9500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预期收益原诉讼请求第三项已请求
1.5053亿元增加至 2.73408亿元,最终按被告按期交付、开张营业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原
告应得收益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金额附后,最终以司法评估审计为准)”;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评估、鉴定费用。
股份公司分别于 2017年 3月 24日及 2017年 5月 13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及《诉请变更申请书》,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股份公司与长沙理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署的《项目合作合同》;2、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向股份公司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总计 120,000,000元;3、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股份公司在合资项目中已经投入的全部款项(不含履约保证金)共计 62,102,417.4 元;4、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第 3 条诉讼请求金
额的 20%向股份公司支付赔偿款;5、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股份
公司的律师代理费,暂按 1,600,000元。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已经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并已开庭进行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于 2017年 12月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长沙理想因与股份公司的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事宜于 2016年11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项目合作合同,不予退还股份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股份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及预期收益等价款。本人承诺,如因前述诉讼纠纷导致股份公司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股份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并于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前述款项。如本人未于前述期限内向股份公司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本人将按前述应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二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金。”
鉴于本案原告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56,881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11.85%,占股份公司于 2017年 6月 30日
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净资产的比重约为 1.35%,且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
承诺如因与长沙理想的诉讼纠纷导致发行人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其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原告)诉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
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被告)(2015)潍商初字第 249号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案
2015年 10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被告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原告与潍坊凯利于 2011年 1月 22日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前述合同约定原告向潍坊凯利提供 7,800万元借款,潍坊凯利以其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日,原告分别与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潍坊凯利在前述《房地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原告诉称,前述合同签订后,其已于 2011年 2月 5日向潍坊凯利指定账户发放贷款共计 7,800万元,潍坊凯利分别于 2012年 1月 11日、2012年 7月 12日向原告偿还借款合计 1,100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剩余 6,700万元未偿还。为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潍坊凯利偿还原告
的借款本金 67,000,000元及利息 4,582,800.8元(自 2014年 9月 21日暂计至 2015年 10
月 9日),两者共计 71,585,800,8元;二、被告潍坊凯利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370,000
元;三、原告对被告潍坊凯利抵押的位于寒亭区通亭街 3100号红星美凯龙家私·凯利生
活广场 2、3、4号楼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
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对原告的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承担。经股份公司确认,该案已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院于 2015年10月 29日作出(2015)潍商初字第 2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七名被告
在银行的存款 72,950,000 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2017年 5月 9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潍商初字第 24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车建兴名
下银行存款的冻结。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年 7月 28日作出(2015)潍商
初字第 2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潍坊凯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
还原告借款本金 67,000,000元及利息 4,582,800.8元(计算至 2015年 10月 9日,之后
的利息按案涉借款合同及《贷款合同要素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二、被告潍坊凯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律师代理费 800,000
元;三、原告就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权,在 78,00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对被告
潍坊凯利抵押的潍坊建寒亭字第 00905、00906、00907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证明项下的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潘敖齐、谭文君、柯彩丰、侯伟刚对本
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
被告潍坊凯利追偿;五、被告车建兴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借款本息及律师代理费,
就本判决第二项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数额 11.91%的范围
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潍坊凯利追偿;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经股份公司确认,前述判决尚待上诉期限届满后视上诉情况决定是否发生效力。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股份公司、车建兴的确认,上述事项未对车建兴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原告)诉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
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被告)(2016)鲁 07民初 222号金融借款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同纠纷案
2016 年 4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被告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 2012年 1月 17 日原告与潍坊凯利签订合同编号为 2012年商开发字 001号的《房地产借款合同》及编号为 2012年高抵字 0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前述合同约定由潍坊凯利自原告处借入款项 6,000万元,潍坊凯利以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日,原告分别与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潍坊凯利在前述《房地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原告诉称,前述合同签订后,其已于 2012年 4月 6日向潍坊凯利指定账户发放贷款共计 6,000万元,潍坊凯利在合同到期后未偿还该 6,000万元的借款及支付自 2014年 9月 21日之后的利息,同时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也均未履行相应的保证责任。为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潍坊凯利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
60,000,000元及自 2014年 9月 21日至 2015年 10月 9日的利息 4,604,172.17元,两者
共计 64,604,172.17元;二、被告潍坊凯利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300,000元;三、原
告对被告潍坊凯利抵押的位于寒亭区通亭街3100号红星美凯龙家私·凯利生活广场家纺中心 6号楼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
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对原告的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诉讼费、
保全费均由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承担。
该案已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作出(2016)鲁 07
民初 2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在银行的存款 6,59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于 2016年 9月 7日作出(2016)鲁 07民初 22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车建兴名下中
国民生银行上海市南支行的存款 6,600万元及其账户余额信息。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年 7月 28日作出(2016)鲁 07民初 2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
被告潍坊凯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60,000,000 元及利息4,604,172.17元(计算至 2015年 10月 9日,之后的利息按案涉借款合同及《贷款合同
要素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二、原告就本判决第一项
确定的债权,在 61,750,000 元的最高余额内,对被告潍坊凯利抵押的潍坊建寒亭字第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01313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项下的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潘敖齐、
谭文君、柯彩丰、侯伟刚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潍坊凯利追偿;四、被告车建兴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
借款本息,就本判决第二项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数额 11.91%
的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潍坊凯利追偿;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经股份公司确认,前述判决尚待上诉期限届满后视上诉情况决定是否发生效力。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股份公司、车建兴的确认,上述事项未对车建兴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原告)诉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
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被告)(2017)鲁 07民初 389号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案
2017 年 4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被告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 2010年 9月 19日原告与潍坊凯利签订合同编号为 2010年[住房开发]字 004号《房地产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原告于 2010年 10月 3日向潍坊凯利发放贷款 3,500万元,2010年 11月 3日向潍坊凯利发放贷款 5,000万元,该两笔借款到期日均为 2015年 9月 12日。潍坊凯利于 2011年 2月 25日归还本金 100万元。抵押物建成后,原告与潍坊凯利签订了 16070006-2013年寒亭(抵)字 001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潍坊凯利以位于寒亭区通亭街 3100号红星美凯龙 1 号楼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原告于2010年 9月 19日与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告诉称,剩余借款本金 8,400万元及利息(自 2014年 10月份开始欠息)已逾期,潍坊凯利拒不偿还借款,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也未履行保证义务。为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潍坊凯利偿还原告的借款本
金 8,400万元,利息 11,769,261.9元(利息计算至 2016年 9月 29日,后以 8,400万元
为基数按 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30%计算至还清之日);二、原告对潍坊凯利抵押的
位于寒亭区通亭街 3100号红星美凯龙 1号楼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
侯伟刚承担。该案已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股份公司确认,目前该案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股份公司、车建兴的确认,上述事项未对车建兴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三)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以
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部分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外,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终结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十一、其他事项
(一)宋小刚与胡敏毫、莫凯贻及常州红阳于 2015年发生的产品责任纠纷案
宋小刚(原告)于 2015年 12月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原告因产品责任纠纷起诉胡敏毫(被告一)、莫凯贻(被告二)及常州红阳(被告三)。根据该等《民事诉状》所述,原告于 2014年前往被告三商场于被告一展厅购买元亨利品牌红木家具并签订相关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因被告一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原告与被告一于 2015 年 6月签订补充协议,但被告一再次违约;2015 年 11月,原告得知被告一销售的红木家具并非元亨利品牌家具,已构成销售欺诈。原告据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一、被告二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 1,351,760 元;(2)被告一、
被告二支付原告赔偿款 4,055,280元;(3)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4)该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 2016年 10月 14日作出(2015)天民初字第 3320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一、被告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货款
1,351,760 元,支付原告赔偿款 4,055,280 元;(2)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应返还的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述货款和应支付的赔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被
告另须负担 51,378 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常州红阳不服前述判决,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年 4月 7日作出(2017)
苏 04民终 1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常州红阳已于 2017年 5月 5日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支付 5,458,418元执行款。
常州红阳于 2017年 5月 15日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常州红阳因追偿权纠纷请求判令胡敏毫、莫凯贻支付常州红阳各项代偿款 5,509,678元。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 2017年 8月 7日作出(2017)苏 0402民初 2820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胡敏毫、莫凯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常州红星交付代偿款 5,458,41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29,950元。常州红阳已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目前处于法院执行程序中。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纠纷中,发行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柜台出租者对胡敏毫、莫凯贻应返还的货款和应支付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自身不存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纠纷涉及的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末净资产及报告期内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且发行人已向相关商户进行追偿,该等事宜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号 6楼 F801室
021-5282 0220 021-5282 0272
郭丙合
陈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2座 27层及 28层
010-65051166 010-65051156 章雨星
副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010-88086668 010-88087880 徐杰、王浩
副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 26楼
021-80295971 021-61049870 尤艳敏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021-31358666 021-31358600
王利民、陈军
保荐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号新华保险大厦 6楼
010-65693399 010-65693836 孔鑫、申强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021-61411808 021-63350177
牟正非、赵海舟
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 5F
021-63391088 021-63391116 梅惠民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021-58708 021-58899400 -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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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021-68808 021-68804868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7年 12月 28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年 1月 2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8年 1月 3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年 1月 5日
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后尽快申请和安排上市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赴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四、查阅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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